倒霉的约翰
今天,约翰很倒霉,因为他在马路上抢了别人的钱,并且被那一个人抓住,绑架上车,把衣服扒了个精光,身上的钱全被抢去,扔在了荒郊野外。约翰浑身套满绳索,脱身不得,冻得瑟瑟发抖。
“唉,”约翰想,“今天这麽倒霉!只能等路人解救了。”这时,一辆小轿车停在了路边。约翰眼里灵光一闪,大声呼救。那位司机看到了约翰,停下了车,把约翰身上的绳子解了下来。约翰活动了一下双脚,乞求司机给他一些食物。那位司机很热心,给了他一块热狗。约翰有些得意,又让司机把皮大衣给他。司机迫于无奈,只得递给他。
这时候,约翰得寸进尺了,说道:“喂,你好人做到底,干脆给我些钱花怎麽样?”那司机说道:“你这样做太过分了吧?我好心救了你你却再找我麻烦。”约翰说道:“我是一个抢劫犯,现在警方正在通缉,我就是约翰!”那位司机很害怕,说道:“我现在只知道坏蛋弗兰克,没听说过约翰。”
这时候,约翰拿出一把刀,威胁司机把钱都给他。司机满腹委屈,说道:“你这样做,警察不会放过你!”约翰大笑,上前便去抢司机的钱包。这时,他发现司机的兜中鼓鼓囊囊的,很是奇怪,便问道:“你那里面是什麽东西?”司机回答道:“你不喜欢。”约翰仍要看个明白,司机便掏出了一副手铐。他又从车里拿出了一把手枪,给约翰戴上手铐。约翰被拷住了手,沮丧地说道:“你到底是什麽人?”那司机说道:“这你就不用管了,乖乖的跟我上警察局里去一趟吧!”
到了警察局,那位司机带进约翰,对局长说:“我今天抓住了罪犯约翰,他犯的错误差不多有一大卷了。我今天将功赎罪,希望您能原谅我从前的过错,我今后也要改邪归正,当个好人。”警察局长奇怪地问道:“你到底是什麽人?”那司机坦然回答:“我是弗兰克。”
约翰听说,差一点晕倒……
恋
恋
一路散落
一路流离
褪不去满心的思恋
只愿落叶缠绵人影不见
一路风雨
一路阻碍
断不了重归的夙愿
只愿生死离别泪花重现
轻柔雨点滴滴洒向心间
滋润了心中无边的眷恋
思则忧停则守
繁华落尽
只怨城头单飞燕
把我思绪带天边
直至消失断琴弦
失则悲悲则念
残花败柳
独骂秋风瑟瑟
让我愁绪堵心田
一路泪花
一路汗水
造就青春无悔岁月
却让爱恨割两边
等待奇迹再现
守候中发觉
旅途之悲责之切
初二:汤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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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厌”的棒!约翰!“谁说的!明明就是我先说的嘛!”“什么?是我先的好不好!”……在育才一小六年级三班的教室里正进行着一场激烈的战争。没错,这场战争是我和我的同桌因为芝麻大点儿的事而引发的。这已不是第一次了,像这样的战争已成为班中的家常便饭。说道我的同桌我就使我哭笑不得,我见过不讲理的,没见过他那么不讲理的。我见过霸道的,没见过他那么霸道的。哎,我就给大家介绍介绍这个“讨厌”的同桌吧!我的同桌:姓黄,名约翰。(没错,就是棒约翰的约翰!)性别:男。他也是我的幼儿园同学,从小就很聪明。在幼儿园时,我也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棒!约翰!不过有时真的很霸道,很不讲道理。但是,他也是一个搞笑至极的人。在我每次最伤心的时候,总会使出搞笑这招来对付我,这可是我的致命弱点啊!每次都是这样,总是会让我的心情都多云晴。他就这样的一个人,一个让我欢喜让我忧的人。我很希望他能改掉他霸道不讲理的坏脾气,毕竟是小学最后一个学期,我也希望我们之间的战争能够减少,不要再因为一些小事在吵架了。有时是很讨厌我的同桌,但是如果还有机会,我还愿意和他做同桌。再做回那个战争不断的同桌……4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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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约翰妮讲的故事风儿在老柳树间呼啸。这听起来像一支歌,风儿唱出它的调子,树儿讲出它的故事。如果你不懂得它的话,那么请你去问住在济贫院里的约翰妮吧。她知道,因为她是在这个区域里出生的。多少年以前,当这地方还有一条公路的时候,这棵树已经很大、很引人注目了。它现在仍然立在那个老地方——在裁缝那座年久失修的木屋子外面,在那个水池的旁边。那时候池子很大,家畜常常在池子里洗澡;在炎热的夏天,农家的孩子常常光着身子,在池子里拍来拍去。柳树底下有一个里程碑。它现在已经倒了,上面长满了黑莓子。在一个富有的农人的农庄的另一边,现在筑起了一条新公路。那条老公路已经成了一条田埂,那个池子成了一个长满了浮萍的水坑。一个青蛙跳下去,浮萍就散开了,于是人们就可以看到黑色的死水。它的周围生长着一些香蒲、芦苇和金黄的鸢尾花,而且还在不断地增多。裁缝的房子又旧又歪;它的屋顶是青苔和石莲花的温床。鸽房塌了,欧椋鸟筑起自己的窠来。山形墙和屋顶下挂着的是一连串燕子案,好像这儿是一块幸运的住所似的。这是某个时候的情形;但是现在它是孤独和沉寂的。“孤独的、无能的、可怜的拉斯木斯”——大家这样叫他——住在这儿。他是在这儿出生的。他在这儿玩耍过,在这儿的田野和篱笆上跳跃过。他小时候在这个池子里拍过水,在这棵老树上爬过。树上曾经长出过美丽的粗枝绿叶,它现在也仍然是这样。不过大风已经把它的躯干吹得有点儿弯了,而时间在它身上刻出了一道裂口。风把泥土吹到裂口里去。现在它里面长出了草和绿色植物。是的,它里面甚至还长出了一棵小山梨。燕子在春天飞来,在树上和屋顶上盘旋,修补它们的旧窠。但是可怜的拉斯木斯却让自己的窠自生自灭;他既不修补它,也不扶持它。“那有什么用呢?”这就是他的格言,也是他父亲的格言。他待在家里。燕子——忠诚的鸟儿——从这儿飞走了,又回到这儿来。欧椋鸟飞走了,但是也飞回来,唱着歌。有个时候,拉斯木斯也会唱,并且跟它比赛。现在他既不会唱,也不会吹。风儿在这棵老柳树上呼啸——它仍然在呼啸,这听起来像一支歌:风儿唱着它的调子,树儿讲着它的故事。如果你听不懂,可以去问住在济贫院里的约翰妮。她知道,她知道许多过去的事情,她像一本写满了字和回忆的记录。当这是完好的新房子的时候——村里的裁缝依瓦尔·奥尔塞和他的妻子玛伦一起迁进去住过。他们是两个勤俭、诚实的人。年老的约翰妮那时还不过是一个孩子,她是这地区里一个最穷的人——一个木鞋匠的女儿。玛伦从来不短少饭吃;约翰妮从她那里得到过不少黄油面包。玛伦跟地主太太的关系很好,永远是满面笑容,一副高兴的样子。她从来不悲观。她的嘴很能干,手也很能干。她善于使针,正如她善于使嘴一样。她会料理家务,也会料理孩子——她一共有12个孩子,第12个已经不在了。“穷人家老是有一大窠孩子!”地主牢骚地说。“如果他们能把孩子像小猫似的淹死,只留下一两个身体最强壮的,那么他们也就不至于穷困到这种地步了!”“愿上帝保佑我!”裁缝的妻子说。“孩子是上帝送来的;他们是家庭的幸福;每一个孩子都是上帝送来的礼物!如果生活紧,吃饭的嘴巴多,一个人就更应该努力,更应该想尽办法,老实地活下去。只要我们自己不松劲,上帝一定会帮助我们的!”地主的太太同意她这种看法,和善地对她点点头,摸摸玛伦的脸,这样的事情她做过许多次,甚至还吻过玛伦,不过这是她小时候的事,那时玛伦是她的奶妈。她们那时彼此都喜爱;她们现在仍然是这样。每年圣诞节,总有些冬天的粮食从地主的公馆送到裁缝的家里来:一桶牛奶,一只猪,两只鹅,10多磅黄油,干奶酪和苹果。这大大地改善了他们的伙食情况。依瓦尔·奥尔塞那时感到非常满意,不过他的那套老格言马上又来了:“这有什么用呢?”他屋子里的一切东西,窗帘、荷兰石竹和凤仙花,都是很干净和整齐的。画框里镶着一幅绣着名字的刺绣,它的旁边是一篇有韵的“情诗”。这是玛伦·奥尔塞自己写的。她知道诗应该怎样押韵。她对于自己的名字感到很骄傲,因为在丹麦文里,它和“包尔寒”(香肠)这个字是同韵的。“与众不同一些总是好的!”她说,同时大笑起来。她的心情老是很好,她从来不像她的丈夫那样,说:“有什么用呢?”她的格言是:“依靠自己,依靠上帝!”她照这个信念办事,把家庭维系在一起。孩子们长得很大,很健康,旅行到遥远的地方去,发展也不坏。拉斯木斯是最小的一个孩子。他是那么可爱,城里一个最伟大的艺术家曾经有一次请他去当模特儿。他那时什么衣服也没有穿,像他初生到这个世界上来的时候一样,这幅画现在挂在国王的宫殿里。地主的太太曾经在那儿看到过,而且还认得出小小的拉斯木斯,虽然他没有穿衣服。可是现在困难的日子到来了。裁缝的两只手生了关节炎,而且长出了很大的瘤。医生一点办法也没有,甚至会“治病”的那位“半仙”斯娣妮也想不出办法来。“不要害怕!”玛伦说。“垂头丧气是没有用的!现在爸爸的一双手既然没有用,那么我就要多使用我的一双手了。小拉斯木斯也可以使针了!”他已经坐在案板旁边工作,一面吹着口哨,一面唱着歌。他是一个快乐的孩子。妈妈说他不能老是整天坐着。这对于孩子是一桩罪过。他应该活动和玩耍。他最好的玩伴是木鞋匠的那个小小的约翰妮。她家比拉斯木斯家更穷。她长得并不漂亮;她露着光脚,穿着破烂的衣服。没有谁来替她补,她自己也不会做。她是一个孩子,快乐得像我们上帝的阳光中的一只小鸟。拉斯木斯和约翰妮在那个里程碑和大柳树旁边玩耍。他有伟大的志向。他要做一个能干的裁缝,搬进城里去住——他听到爸爸说过,城里的老板能雇用十来个师傅。他想当一个伙计;将来再当一个老板。约翰妮可以来拜访他。如果她会做饭,她可以为大伙儿烧饭。他将给她一间大房间住。约翰妮不敢相信这类事情。不过拉斯木斯相信这会成为事实。他们这样坐在那棵老树底下,风在叶子和枝丫之间吹:风儿仿佛是在唱歌,树儿仿佛是在讲话。在秋天,每片叶子都落下来了,雨点从光秃秃的枝子上滴下来。“它会又变绿的!”奥尔塞妈妈说。“有什么用呢?”丈夫说。“新的一年只会带来新的忧愁!”“厨房里装满了食物呀!”妻子说。“为了这,我们要感谢我们的女主人。我很健康,精力旺盛。我们发牢骚是不对的!”地主一家人住在乡下别墅里过圣诞节。可是在新年过后的那一周里,他们就搬进城里去了。他们在城里过冬,享受着愉快和幸福的生活:他们参加跳舞会,甚至还参加国王在场的宴会。女主人从法国买来了两件华贵的时装。在质量、式样和缝制艺术方面讲,裁缝的妻子玛伦以前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样漂亮的东西。她请求太太说,能不能把丈夫带到她家里来看看这两件衣服。她说,一个乡下裁缝从来没有机会看到这样的东西。他看到了;在他回家以前,他什么意见也没有表示。他所说的只不过是老一套:“这有什么用呢?”这一次他说对了。主人到了城里。跳舞和欢乐的季节已经开始了;不过在这种快乐的时候,老爷忽然死了。太太不能穿那样美丽的时装。她感到悲痛,她从头到脚都穿上了黑色的丧服;连一条白色的缎带都没有。所有的仆人也都穿上了黑衣。甚至他们的大马车也蒙上了黑色的细纱。这是一个寒冷、冰冻的夜。雪发出晶莹的光,星星在眨眼。沉重的柩车装着尸体从城里开到家庭的教堂里来;尸体就要埋葬在家庭的墓窖里的。管家和教区的小吏骑在马上,拿着火把,在教堂门口守候。教堂的光照得很亮,牧师站在教堂敞开的门口迎接尸体。棺材被抬到唱诗班里去;所有的人都在后面跟着。牧师发表了一篇演说,大家唱了一首圣诗。太太也在教堂里;她是坐在蒙着黑纱的轿车里来的。它的里里外外全是一片黑色;人们在这个教区里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的情景。整个冬天大家都在谈论着这位老爷的葬礼。“这才算得是一位老爷的入葬啊。”“人们可以看出这个人是多么重要!”教区的人说。“他生出来很高贵,埋葬时也很高贵!”“这又有什么用呢?”裁缝说。“他现在既没有了生命,也没有了财产。这两样东西中我们起码还有一样!”“请不要这样讲吧!”玛伦说,“他在天国里永远是有生命的!”“谁告诉你这话,玛伦?”裁缝说。“死尸只不过是很好的肥料罢了!不过这人太高贵了。连对泥土也没有什么用,所以只好让他躺在一个教堂的墓窖里!”“不要说这种不信神的话吧!”玛伦说。“我再对你讲一次,他是会永生的!”“谁告诉你这话,玛伦?”裁缝重复说。玛伦把她的围裙包在小拉斯木斯头上,不让他听到这番话。她哭起来,把他抱到柴草房里去。“亲爱的拉斯木斯,你听到的话不是你爸爸讲的。那是一个魔鬼,在屋子里走过,借你爸爸的声音讲的!祷告上帝吧。我们一起来祷告吧!”她把这孩子的手合起来。“现在我放心了!”她说。“要依靠你自己,要依靠我们的上帝!”一年的丧期结束了。寡妇现在只戴着半孝。她的心里很快乐。外面有些谣传,说她已经有了一个求婚者,并且想要结婚。玛伦知道一点线索,而牧师知道的更多。在棕枝主日1那天,做完礼拜以后,寡妇和她的爱人的结婚预告就公布出来了。他是一个雕匠或一个刻匠,他的这行职业的名称还不大有人知道。在那个时候,多瓦尔生和他的艺术还不是每个人所谈论的题材。这个新的主人并不是出自望族,但他是一个非常高贵的人。大家说,他这个人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他雕刻出人像来,手艺非常巧;他是一个貌美的年轻人。1棕枝主日(Palme——Sondag)是基督教节日,在复活节前的一个礼拜日举行。据《圣经·新约全书·约翰福音》第十二章第十二至十五节记载,耶稣在受难前,曾骑驴最后一次来到耶路撒冷,受到群众手执棕枝踊跃欢迎。“这有什么用呢?”裁缝奥尔塞说。在棕枝主日那天,结婚预告在牧师的讲道台上宣布出来了。接着大家就唱圣诗和领圣餐。裁缝和她的妻子和小拉斯木斯都在教堂里;爸爸和妈妈去领圣餐。拉斯木斯坐在座位上——他还没有受过坚信礼。裁缝的家里有一段时间没有衣服穿。他们所有的几件旧衣服已经被翻改过了好几次,补了又补。现在他们三个人都穿着新衣服,不过颜色都是黑的,好像他们要去送葬似的,因为这些衣服是用盖着柩车的那块黑布缝的。丈夫用它做了一件上衣和裤子,玛伦做了一件高领的袍子,拉斯木斯做了一套可以一直穿到受坚信礼时的衣服。柩车的盖布和里布他们全都利用了。谁也不知道,这布过去是做什么用的,不过人们很快就知道了。那个“半仙”斯娣妮和一些同样聪明、但不靠“道法”吃饭的人,都说这衣服给这一家人带来灾害和疾病。“一个人除非是要走进坟墓,决不能穿蒙柩车的布的。”木鞋匠的女儿约翰妮听到这话就哭起来。事有凑巧,从那天起,那个裁缝的情况变得一天不如一天,人们不难看出谁会倒霉。事情摆得很明白的了。在三一主日1后的那个礼拜天,裁缝奥尔塞死了。现在只有玛伦一个人来维持这个家庭了。她坚持要这样做;她依靠自己,依靠我们的上帝。1三一主日是基督教节日,在圣灵降临节后的第一个礼拜日举行,以恭敬上帝的“三位一体”。第二年拉斯木斯受了坚信礼。这时他到城里去,跟一个大裁缝当学徒。这个裁缝的案板上没有12个伙计做活;他只有一个。而小小的拉斯木斯只算半个。他很高兴,很满意,不过小小的约翰妮哭起来了。她爱他的程度超过了她自己的想象。裁缝的未亡人留守在老家,继续做她的工作。这时有一条新的公路开出来了。柳树后边和裁缝的房子旁边的那条公路,现在成了田埂;那个水池变成了一潭死水,长满了浮萍。那个里程碑也倒下来了——它现在什么也不能代表;不过那棵树还是活的,既强壮,又好看。风儿在它的叶子和枝丫中间发出萧萧声。燕子飞走了,欧椋鸟也飞走了;不过它们在春天又飞回来。当它们在第四次飞回来的时候,拉斯木斯也回来了。他的学徒期已结束了。他虽然很瘦削,但是却是一个漂亮的年轻人。他现在想背上背包,旅行到外国去。这就是他的心情。可是他的母亲留住他不放,家乡究竟是最好的地方呀,别的几个孩子都星散了,他是最年轻的,他应该待在家里。只要他留在这个区域里,他的工作一定会做不完。他可以成为一个流动的裁缝,在这个田庄里做两周,在那个田庄里留半个月就成。这也是旅行呀。拉斯木斯遵从了母亲的劝告。他又在他故乡的屋子里睡觉了,他又坐在那棵老柳树底下,听它呼啸。他是一个外貌很好看的人。他能够像一个鸟儿似的吹口哨,唱出新的和旧的歌。他在所有的大田庄上都受到欢迎,特别是在克劳斯·汉生的田庄上。这人是这个区域里第二个富有的农夫。他的女儿爱尔茜像一朵最可爱的鲜花。她老是笑着。有些不怀好意的人说,她笑是为了要露出美丽的牙齿。她随时都会笑,而且随时有心情开玩笑。这是她的性格。她爱上了拉斯木斯,他也爱上了她。但是他们没有用语言表达出来。事情就是这样;他心中变得沉重起来。他的性格很像他父亲,而不大像母亲。只有当爱尔茜来的时候,他的心情才活跃起来。他们两人在一起笑,讲风趣话,开玩笑。不过,虽然适当的机会倒是不少,他却从来没有私下吐出一个字眼来表达他的爱情。“这有什么用呢?”他想。“她的父亲为她找有钱的人,而我没有钱。最好的办法是离开此地!”然而他不能从这个田庄离开,仿佛爱尔茜用一根线把他牵住了似的。在她面前他好像是一只受过训练的鸟儿:他为了她的快乐和遵照她的意志而唱歌,吹口哨。木鞋匠的女儿约翰妮就在这个田庄上当佣人,做一些普通的粗活。她赶着奶车到田野里去,和别的女孩子们一起挤奶。在必需的时候,她还要运粪呢。她从来不走到大厅里去,因此也就不常看到拉斯木斯或爱尔茜,不过她听到别人说过,他们两人的关系几乎说得上是恋人。“拉斯木斯真是运气好,”她说。“我不能嫉妒他!”于是她的眼睛就湿润了,虽然她没有什么理由要哭。这是城里赶集的日子。克劳斯·汉生驾着车子去赶集,拉斯木斯也跟他一道去。他坐在爱尔茜的身旁——去时和回来时都是一样。他深深地爱她,但是却一个字也不吐露出来。“关于这件事,他可以对我表示一点意见呀!”这位姑娘想,而且她想得有道理。“如果他不开口的话,我就得吓他一下!”不久农庄上就流传着一个谣言,说区里有一个最富有的农夫在向爱尔茜求爱。他的确表示过了,但是她对他作什么回答,暂时还没有谁知道。拉斯木斯的思想里起了一阵波动。有一天晚上,爱尔茜的手指上戴上了一个金戒指,同时问拉斯木斯这是什么意思。“订了婚!”他说。“你知道跟谁订了婚吗?”她问。“是不是跟一个有钱的农夫?”他说。“你猜对了!”她说,点了一下头,于是就溜走了。但是他也溜走了。他回到妈妈的家里来,像一个疯子。他打好背包,要向茫茫的世界走去。母亲哭起来,但是也没有办法。他从那棵老柳树上砍下一根手杖;他吹起口哨来,好像很高兴的样子。他要出去见见世面。“这对于我是一件很难过的事情!”母亲说。“不过对于你说来,最好的办法当然是离开。所以我也只得听从你了。依靠你自己和我们的上帝吧,我希望再看到你的时候,你又是那样快乐和高兴!”他沿着新的公路走。他在这儿看见约翰妮赶着一大车粪。她没有注意到他,而他也不愿意被她看见,因此他就坐在一个篱笆的后面,躲藏起来。约翰妮赶着车子走过去了。他向茫茫的世界走去。谁也不知道他走向什么地方。他的母亲以为他在年终以前就会回来的:“他现在有些新的东西要看,新的事情要考虑。但是他会回到旧路上来的,他不会把一切记忆都一笔勾销的。在气质方面,他太像他的父亲。可怜的孩子!我倒很希望他有我的性格呢。但是他会回家来的。他不会抛掉我和这间老屋子的。”母亲等了许多年。爱尔蒲只等了一个月。她偷偷地去拜访那个“半仙”——麦得的女儿斯娣妮。这个女人会“治病”,会用纸牌和咖啡算命,而且还会念《主祷文》和许多其他的东西。她还知道拉斯木斯在什么地方。这是她从咖啡的沉淀中看出来的。他住在一个外国的城市里,但是她研究不出它的名字。这个城市里有兵士和美丽的姑娘。他正在考虑去当兵或者娶一个姑娘。爱尔茜听到这话,难过到极点。她愿意拿出她所有的储蓄,把他救出来,可是她不希望别人知道她在做这件事情。老斯娣妮说,他一定会回来的。她可以做一套法事——一套对于有关的人说来很危险的法事,不过这是一个不得已的办法。她要为他熬一锅东西,使他不得不离开他所在的那个地方。锅在什么地方熬,他就得回到什么地方来——回到他最亲爱的人正在等着他的地方来。可能他要在好几个月以后才能回来,但是如果他还活着的话,他一定会回来的。他一定是在日夜不停地、翻山涉水地旅行,不管天气是温和还是严寒,不管他是怎样劳累。他应该回家来,他一定要回家来。月亮正是上弦。老斯娣妮说,这正是做法事的时候。这是暴风雨的天气,那棵老柳树裂开了:斯娣妮砍下一根枝条,把它挽成一个结——它可以把拉斯木斯引回到他母亲的家里来。她把屋顶上的青苔和石莲花都采下来,放进火上熬着的锅里去。这时爱尔茜得从《圣诗集》上扯下一页来。她偶然扯下了印着勘误表的最后一页。“这也同样有用!”斯娣妮说,于是便把它放进锅里去了。汤里面必须有种种不同的东西,得不停地熬,一直熬到拉斯木斯回到家里来为止。斯娣妮房间里的那只黑公鸡的冠子也得割下来,放进汤里去。爱尔茜的那个大金戒指也得放进去,而且斯娣妮预先告诉她,放进去以后就永远不能收回。她,斯娣妮,真是聪明。许多我们不知其名的东西也被放进锅里去了。锅一直放在火上、发光的炭上或者滚热的炭上。只有她和爱尔茜知道这件事情。月亮盈了,月亮亏了。爱尔茜常常跑来问:“你看到他回来没有?”“我知道的事情很多!”斯娣妮说,“我看得见的事情很多!不过他走的那条路有多长,我却看不见。他一会儿在走过高山!一会儿在海上遇见恶劣的天气!穿过那个大森林的路是很长的,他的脚上起了泡,他的身体在发热,但是他得继续向前走!”“不成!不成!”爱尔茜说,“这叫我感到难过!”“他现在停不下来了!因为如果我们让他停下来的话,他就会倒在大路上死掉了!”许多年又过去了!月亮又圆又大,风儿在那棵老树里呼啸,天上的月光中有一条长虹出现。“这是一个证实的信号!”斯娣妮说。“拉斯木斯要回来了。”可是他并没有回来。“还需要等待很长的时间!”斯娣妮说。“现在我等得腻了!”爱尔茜说。她不再常来看斯娣妮,也不再带礼物给她了。她的心略微轻松了一些。在一个晴朗的早晨,区里的人都知道爱尔茜对那个最有钱的农夫表示了“同意”。她去看了一下农庄和田地,家畜和器具。一切都布置好了。现在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延迟他们的婚礼了。盛大的庆祝一连举行了三天。大家跟着笛子和提琴的节拍跳舞。区里的人都被请来了。奥尔塞妈妈也到来了。这场欢乐结束的时候,客人都道了谢,乐师都离去了,她带了些宴会上剩下来的东西回到家来。她只是用了一根插销把门扣住。插销现在却被拉开了,门也开了,拉斯木斯坐在屋子里面。他回到家里来了,正在这个时候回到家里来了。天哪,请看他的那副样子!他只剩下一层皮包骨,又黄又瘦!“拉斯木斯!”母亲说,“我看到的就是你吗?你的样子多么难看啊!但是我从心眼里感到高兴,你又回到我身边来了!”她把她从那个宴会带回的好食物给他吃——一块牛排,一块结婚的果馅饼。他说,他在最近一个时期里常常想起母亲、家园和那棵老柳树。说来也真奇怪,他还常常在梦中看见这棵树和光着腿的约翰妮。至于爱尔茜,他连名字也没有提一下。他现在病了,非躺在床上不可。但是我们不相信,这是由于那锅汤的缘故,或者这锅汤在他身上产生了什么魔力。只有老斯娣妮和爱尔茜才相信这一套,但是她们对谁也不提起这事情。拉斯木斯躺在床上发热。他的病是带有传染性的,因此除了那个木鞋匠的女儿约翰妮以外,谁也不到这个裁缝的家里来。她看到拉斯木斯这副可怜的样子时,就哭起来了。医生为他开了一个药方。但是他不愿意吃药。他说:“这有什么用呢?”“有用的,吃了药你就会好的!”母亲说。“依靠你自己和我们的上帝吧!如果我再能看到你身上长起肉来,再能听到你吹口哨和唱歌,叫我舍弃我自己的生命都可以!”拉斯木斯渐渐克服了疾病;但是他的母亲却患病了。我们的上帝没有把他召去,却把她叫去了。这个家是很寂寞的,而且越变越穷。“他已经拖垮了,”区里的人说。“可怜的拉斯木斯!”他在旅行中所过的那种辛苦的生活——不是熬着汤的那口锅——耗尽了他的精力,拖垮了他的身体。他的头发变得稀薄和灰白了;什么事情他也没有心情好好地去做。“这又有什么用呢?”他说。他宁愿到酒店里去,而不愿上教堂。在一个秋天的晚上,他走出酒店,在风吹雨打中,在一条泥泞的路上,摇摇摆摆地向家里走来。他的母亲早已经去世了,躺在坟墓里。那些忠诚的动物——燕子和欧椋鸟——也飞走了。只有木鞋匠的女儿约翰妮还没有走。她在路上赶上了他,陪着他走了一程。“鼓起勇气来呀,拉斯木斯!”“这有什么用呢?”他说。“你说这句老话是没有出息啊!”她说。“请记住你母亲的话吧:‘依靠你自己和我们的上帝!’拉斯木斯,你没有这样办!一个人应该这样办,一个人必须这样办呀。切不要说‘有什么用呢?’这样,你就连做事的心情都没有了。”她陪他走到他屋子的门口才离开。但他没有走进去;他走到那棵老柳树下,在那块倒下的里程碑上坐下来。风儿在树枝间呼号着,像是在唱歌;又像在讲话。拉斯木斯回答它。他高声地讲,但是除了树和呼啸的风儿之外,谁也听不见他。“我感到冷极了!现在该是上床去睡的时候了。睡吧!睡吧!”于是他就去睡了;他没有走进屋子,而是走向水池——他在那儿摇晃了一下,倒下了。雨在倾盆地下着,风吹得像冰一样冷,但是他没有去理它。当太阳升起的时候,乌鸦在水池的芦苇上飞。他醒转来已经是半死了。如果他的头倒到他的脚那边,他将永远不会起来了,浮萍将会成为他的尸衣。这天约翰妮到这个裁缝的家里来。她是他的救星;她把他送到医院去。“我们从小时起就是朋友,”她说,“你的母亲给过我吃的和喝的,我永远也报答不完!你将会恢复健康的,你将会活下去!”我们的上帝要他活下去,但是他的身体和心灵却受到许多波折。燕子和欧椋鸟飞来了,飞去了,又飞回来了。拉斯木斯已经是未老先衰。他孤独地坐在屋子里,而屋子却一天比一天残破了。他很穷,他现在比约翰妮还要穷。“你没有信心,”她说,“如果我们没有了上帝,那么我们还会有什么呢?你应该去领取圣餐!”她说。“你自从受了坚信礼以后,就一直没有去过。”“唔,这又有什么用呢?”他说。“如果你要这样讲、而且相信这句话,那么就让它去吧!上帝是不愿意看到不乐意的客人坐在他的桌子旁的。不过请你想,想你的母亲和你小时候的那些日子吧!你那时是一个虔诚的、可爱的孩子。我念一首圣诗给你听好吗?”“这又有什么用呢?”他说。“它给我安慰。”她说。“约翰妮,你简直成了一个神圣的人!”他用沉重和困倦的眼睛望着她。于是约翰妮念着圣诗。她不是从书本子上念,因为她没有书,她是在背诵。“这都是漂亮的话!”他说,“但是我不能全部听懂。我的头是那么沉重!”拉斯木斯已经成了一个老人;但是爱尔茜也不年轻了,如果我们要提起她的话——拉斯木斯从来不提。她已经是一个祖母。她的孙女是一个顽皮的小女孩。这个小姑娘跟村子里别的孩子在一起玩耍。拉斯木斯拄着手杖走过来,站着不动,看着这些孩子玩耍,对他们微笑——于是过去的岁月就回到他的记忆中来了。爱尔茜的孙女指着他,大声说:“可怜的拉斯木斯!”别的孩子也学着她的样儿,大声说:“可怜的拉斯木斯!”同时跟在这个老头儿后面尖声叫喊。那是灰色的、阴沉的一天;一连好几天都是这个样子。不过在灰色的、阴沉的日子后面跟着来的就是充满了阳光的日子。这是一个美丽的圣灵降临节的早晨。教堂里装饰着绿色的赤杨枝,人们可以在里面闻到一种山林气息。阳光在教堂的座位上照着。祭台上的大蜡烛点起来了,大家在领圣餐。约翰妮跪在许多人中间,可是拉斯木斯却不在场。正在这天早晨,我们的上帝来召唤他了。在上帝身边,他可以得到慈悲和怜悯。自此以后,许多年过去了。裁缝的房子仍然在那儿,可是那里面没有任何人住着;只要夜里的暴风雨打来,它就会坍塌。水池上盖满了芦苇和蒲草。风儿在那棵古树里呼啸,听起来好像是在唱一支歌。风儿在唱着它的调子,树儿讲着它的故事。如果你不懂得,那么请你去问济贫院里的约翰妮吧。她住在那儿,唱着圣诗——她曾经为拉斯木斯唱过那首诗。她在想他,她——虔诚的人——在我们的上帝面前为他祈祷。她能够讲出在那棵古树中吟唱着的过去的日子,过去的记忆。1200字以上 六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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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霉倒霉倒霉早上,我头晕晕的,很不舒服。,带我去医院看病,一量体温,三十七度三,低烧。 医生果断地说:“给他输液!”哎呀,妈呀,输液?朋友们,别误会,我怕扎针疼,……天生好动的我安静地坐上两三个小时? 开始输液了,,手也闲着,一会儿摸摸这儿,一会儿动动那儿,那只被扎针的手也不例外,的唠叨也充耳不闻。终于,遭报应——鼓针了,起了好大的包。医生把针给我拔了,又在另地方扎,输液。唉,输到一点多,才“OK”了。 不过,“好运“并就此终结,比鼓针更惨的事。 全家吃饱饭,坐在沙发上看五频道的《蒙牛城士》节目,队的真是太棒了,我高兴得大喊:“好极了!好极了!” 我觉得有点塞牙,便拿了根牙签剔牙。塞牙的东西了,可我手中的牙签却放下。为队拍手喝彩,猛然间,钻心的痛从手部。我急忙低头一看,刚才光顾着高兴了,那根牙签却无意中“作怪”了,它狠狠地扎在左手上,留下了长约三厘米的痕迹,鲜血直流。顿时,我疼极了。 见了,急忙去拿医用棉棒,帮我止住血,并给我贴上了创可贴。 唉,,真倒霉!4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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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霉,倒霉从小开始就有当服装设计师的梦想,对那渺小的饰品也非常感兴趣,一般买衣服时。我都会去看那衣服上有没有挂饰品,即使那衣服一点都不好看,我也要买下来。但是那饰品又不能单独买所以很划不来,所以要本小姐亲自出马,兜着小钱包向批发市场前进。“一二一,一二一。”妹妹跟屁虫似的扯着我的衣服,不停地叫口令。首先。跑去二楼的饰品店里买漂亮的珠子和有弹性的线,左瞧瞧、右瞧瞧,带有水晶的小珠子,玻璃制作的动物形状应有尽有。小心翼翼得拿出小钱包,静悄悄得进店挑选,眼花缭乱,选了一堆手工材料和线,放在老板面前,然后掏出百元大钞,还不等找钱就一走了之,当妹妹说起找钱的事,我瞬间变成一块石头,破裂了。然后又拉着妹妹到店里去拿钱,谁知老板不认账,也只能鼓着一肚子气回家去。喝完清凉的果汁,那一肚子的火顿时发泄出来了,接着:“全体集合,现在准备材料。”“是,”妹妹回答道。妹妹开始在书桌上找剪刀、胶水等必需品,而我把那一袋袋零散的珠子分好类放在粉色盒子里。“姐姐,找好了。”尖叫声传来,我回头看看:剪刀、针、超强胶水……准备两把胶椅,妹妹和我分别拉着线的两端把他拉直,剪出一定的长度然后选自己喜欢的珠子串起来,因为洞太小,所以拿了一根针,小心翼翼得扎进去,忽然闻到一阵血腥味:“啊啊啊!呜呜呜!扎到手了!痛死我了!”妹妹把头探过来说:“怎么啦!”我可怜巴巴的望着他,然后跑去柜子里找创口贴,再然后用口头指点着妹妹如何制作,经过一个小时的努力后,终于做出了一条带有古代风情的项链。只可惜我那百元大钞只换来了一条项链,还被扎到手,真是倒霉、倒霉。55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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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夏之韵树叶飘飞的旋律是翰林的声音慢慢飞入我心里给我以洗涤翰韵之悠悠游离之天际我开始喜欢回忆回忆曾经梦境属于我们的紫色梦境晚风拂过的印记离开了树林划过指尖的唯一给我以迷离翰韵之悠悠游离之天际我开始喜欢回忆回忆曾经梦境属于我们的紫色梦境我开始喜欢回忆回忆曾经梦境属于我们的紫色梦境烟花绽放出飞翔的笑容过去的记忆永远留在心中残留在梦境中不灭的Angle替我们守护翰林到永远初二:方伟琳200字 初二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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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约想雨的时候,就是心事和忧伤积攒得很沉很重的时候,心情像枯渴的禾苗盼着雨的到来。不管雨落的是大是小,如果是在清晨,伴我从梦中悠然醒来,就成了清凉舒卷的心意。清新亮亮的,我一天的心情就有了依靠。如果雨落在白天,就湿了心中的尘熙,一份莫名的忧伤在清凉的风里,写意成淅沥的诗境。一切都静了,喧哗都沉进了城市的水里,一切都流走了,只有纷飞的雨。于是就走出去,不想带伞,让所有的郁闷在脚下流淌。那时,就进入童话了。除了躲起来的人,一切都是湿的,真好,一切都是轻轻的静,唯雨敲着面孔如落午夜的小窗。午夜听雨时,梦在雨里,雨在梦里。远近飘忽中,思绪就有了入禅的古韵,在天籁的触抚里,一份感动渲染了雅致的梦境。今天雨又来了,在我走在路上正不知该把糟透的心扔向何处的时候来了,由远而近惊动了人和所有能动的东西。我停下,不躲不避等着雨的来临。当第一个雨点驾云御风倏忽落在了我的鼻尖上时,令我生出舒畅的酸楚。当我的头发湿透了,当我的衣服湿透了,当我看见所有的人都躲起来时,我感受到了全身玲珑凸凹和每一个细节的清晰,有了一种放声大哭的渴望。我走着,在躲着人的指指点点里,傻瓜一样与雨亲近着。我不想回去,更不想躲起来,当肉体的凉意渗透进心里的时候,我发现路上已经积水,郁闷和污垢都在随着雨水流走。一切都已过去了,世界又变的水灵灵清新亮丽起来。我发现,路边花坛的枝叶下有一只湿淋淋的没来得及躲起来的花斑蝴蝶,正在挣扎着爬上一棵草叶。我想,如果蝴蝶能换一种心情,就会如旁边的蜗牛一样的惬意(蜗牛在散步像我的模样),就会把这场糟糕透顶的淋雨变成一次舒畅的沐浴。我呢?我能把常人认为是倒霉淋雨的事情当成一种缓解释放心绪的方式,为何不能把在雨中的豁达宽容和兴致换位到每个无雨的日子里呢?我只是一个喜欢淋雨的蜗牛吗?在雨里真的很好,如果能不是匆忙惊慌的躲避逃开,或不因忧伤在雨中游荡,能静静的与风雨进行交流,就能体察到都市的闷燥和情感的结痂在一片片剥落,慢慢显出了记忆的绿叶和鲜活的心。雨是天地的使者,滋养和启发着世间万物。我不禁又庆幸因对雨的喜好而得到的感悟。我看见灯正在逐一亮起,在高低不等的房子里亮晶晶的令人感动。我似恍若隔世,生出了对人的崇拜和对万物的亲切。对生命而言,所有的区别都在房子和灯光里面。我回去,把湿淋淋的衣服和湿淋淋的心情一起晾干。9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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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约心约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一个年轻的男子因为要从军,即将与他的未婚妻分别。离去前,他每次总会约她在某棵大树下见面。那男子因为工作的关系每回都迟到,而且每次他迟到后都会腼腆地说:“对不起,让你久等了。”而她的未婚妻总是笑着对他说:“还好,我也不是等了很久。”那男子起初信以为真,后来有一次他准时到,却故意在一旁等了一个小时才走过去。没想到,那女孩一样露出微笑说着同样的话,那时他才知道,不管他迟到多久,她总是为了不让他尴尬而体贴地骗他。后来他被派去从军,怕一去不知几年或回来时人事已非,他便与她约好回来时若找不到对方,就记住到那棵大树下等。时光荏苒,20年过去了,那男孩都没有回来——因为他在国外时,不幸被炸药击中,因昏迷而失去记忆。直到十多年过去了,他才在无意中恢复记忆,无奈他已经在国外娶妻,而他也相信他的未婚妻以为他已经死了。又过去了5年,妻子去世,他带着一颗忐忑的心回到祖国。想起那段刻骨铭心的旧情,带着缅怀的情绪,他在下飞机的第一天,就直接换乘出租车前往那棵大树下。映入眼帘的是繁华喧嚷的商店街,还没完全走近,他的心就碎了。大树呢?他唯一的记忆被分割了。他在原地发了一阵呆,正想该走了吧,忽然看见不远处有个摊贩。于是他想,买包烟抽抽也好,他走上前,向那位摊贩要了一包烟。那蹲在地上的摊贩缓缓地抬起头,两人目光交会的一刹那,他看清楚眼前这个摆摊的老妇正是他昔日的未婚妻,他满眶的热泪顿时无法抑止。电光火石间他理出了答案:她一定是为了怕我回来找不到她,又不知我什么时候会回来,于是在这个地方摆摊等我。他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只好依旧轻轻地对她说了句:“对不起,让你久等了。”没想到她照样还是给他一个微笑,温柔地回答:“还好,我也不是等了很久。”65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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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霉的“减肥”“减肥?不会吧,地震又来啦,偶不想年幼丧命~~。”打住,小女子乃魔鬼身材,不信look:年龄:14身高164cm体重:40kg。相信了吧!只是我的好朋友因毫无顾忌的吃零食,身材能和大象相比。与其说减肥,不如说越减越肥。“好重啊”我被“五指山”压在下面,多亏“唐僧”的及时到来,把一本本“灵符”揭掉,不然我就成“鞋垫”了。从此,我制定了“五指山”减肥计划。减肥计划A:只把作业放在书包里(实行中)呵呵,果然厉害,我兴冲冲背着“大书”回家。“呀,语文作文本忘带了,数学作业本和练习本,英语同步练,地理,生物……还有……”我仰天长叹:“全都带错啦!”(失败)减肥计划B:在学校把作业写完(实行ing)还好小女子不是属猪的。老班提前布置的作业,上副科与老师玩儿“地道战”又精彩又刺激,还可以写作业(偷笑中)“小含同学,老师也帮你写写?”一副假惺惺的样子,看了就想吐!哼,我还有C计划。(失败)减肥计划C:早到校,在教室写作业(实行中)没办法,谁叫我书猴的后代的呢,天生聪明丽质,杨贵妃见了也嫉妒。(话外音:可怜可怜我们的胃吧!)。“没人吧?。”一个鲤鱼跃龙门从窗户跃到教室里(窗户是昨晚小女子故意打开的)(话外音:小偷,打,打……)我趴在地上,匍匐前进,眼看就要到“站”啦。“咦?这是……?”我胆怯的抬起头:“李同学……我……我是…我是来……”“嘘别出声!你作业写完了没!借偶抄抄,赏金无数……。”唉,同是天涯沦落人啊。(失败)……N个计划失败后为了不失史前的光荣业绩,还有我的小薄儿面,我决定把所有的“灵符”都装进“五指山”里。“五指山”变成“六指山”啦!朋友们,你们应该知道我这个倒霉的朋友是谁了吧!它就是我离不开的书包。5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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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之约音乐之约我欣赏过许多艺术表演,有优美的钢琴曲,精彩的歌舞剧,可最令我记忆犹新的还是那次激动人心的《黄河大合唱》。演奏会在热烈的掌声中拉开了序幕。强烈的前奏,让我为之一震。我睁大眼睛,用心去聆听这奇妙的音乐。“铛铛铛”低沉而悲重的音乐响起,乐声把我们带回了那场持续了八年之久的抗日战争。看!日本鬼子肆无忌惮,到处杀人纵火,使祖国大地变得生灵涂炭。大街上,是遭人破坏的家园,是逃亡的难民,到处遍布尸体,到处血流成河。此时,我的心仿佛在滴血,如刀割般难受。这时,一阵激昂的音乐响起,“风在吼,马在叫,黄河在咆哮……”歌声强劲有力,号声更是突现出中华人民下定决心,捍卫祖国!伴随着震撼人心的音乐,我仿佛面对着保卫祖国的人群,他们拿起武器,浴血拼搏,把日本鬼子打了个落花流水。不知不觉,曲子已经演奏到了第八乐章,一声声巨浪如同黄河的呐喊。黄河母亲好像在喊:“中国人民已经团结起来,在大家的努力下,中国一定会更加强大!”是啊,中华民族是那么坚强不屈,那么英勇无比。观众们都陶醉在这音乐之中,与音乐融为一体,雄厚的歌声久久回荡在音乐厅里。欣赏了艺术活动——《黄河大合唱》演奏会后,我对中华民族有了进一步了解,我想:我们要努力学习,将来为繁荣似锦的祖国献一份力。4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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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克里斯多夫》读后感读完了《约翰克里斯多夫》这本书,我感觉自己长大了,明白了很多事,在书中,我看到了我自己,我看到了自己的胆小和不坚持,虽然约翰•克里斯多夫不是十全十美的,但是他真诚、坦荡、执着、坚强、具有强烈的反抗精神,虽然他有一个孤独的灵魂,但他更有英雄的血液。他身上有很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他出生在一个音乐世家,他把风声、水声以及自然界中的一切声响融入在他的音乐里,对音乐产生强烈的情感,虽然他才10几岁就要承担起养家的重任,但这一点都不妨碍他对音乐的追求,虽然所有世人对他的思想很不理解,而且卷入一场斗争而被通缉,被迫流亡法国。所有的不幸,反而促使了他对音乐产生了更强烈的情感,他的音乐造诣更深了。反过来看看我自己,从小就开始学习钢琴和长笛,虽然有良好的环境好老师,但有时怕吃辛苦,能少练的就少练,反过来看看约翰.克里斯多夫他流落在法国的时候,为了坚持自己的音乐风格,宁可饿死也不肯像那些所谓的上流人士屈服,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精神境界啊!当他有一天功成名就,再也不是那个默默无闻、落魄音乐家了。他的作品都被人们争相演唱。然而,他仍然很淡定,坦然面对这一切,一点都不骄傲。显示了他的平凡和伟大。读完这本书,让我更知道如何克服自己的不足,不放弃、不自卑的面对逆境和困苦;不骄不燥的面对成绩;用情之真,爱之切的心态去面对友谊。我相信,伴随约翰.克里斯多夫整整一生的音乐,从今之后,也会伴随着我,走过人生的每一个阶段,我相信,音乐不仅让约翰•克里斯多夫的世界变得绚烂迷人,也会让我的世界变得丰富多彩。6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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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霉这几个月不知道怎么的我突然倒霉起来。因为我上数学课有些没听课所以写作业时我错了一题最简单的老师就当众批评我。害我出丑! 天是星期六我正在家看电视,突然我同学来我家,然后我没理他,他就不停的叫我和他去玩,我不去他就不听的叫,我还是不理他,他干脆就拉我的手;由于他很胖力气很大,我的力气不够他大所以拉到楼梯时我不小心踩空了我就用手定住身体可是手挨划了一个伤口。 第三天我去我好朋友家玩可是他公公说他不在家,我转身回家时,我好朋友的妹妹又说他哥哥在家,害得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第四天中午我放学回家看电视时,电视就黑屏,我以为是插头松了 ,就去摇一下插头,就被 电 了。 第5 天,因为以前我四年级时有一位老师说我教这一个学 期 就 退休了,那时我还很感动呢!后来这位四年级的老师教我一种特别的写字动作,后来我下定决心要学好这个写作动作。直到现在这种特别的写字动作让我写的字非常的难看,害我差不多天天被老师骂。而且我写的字是全班第一(漂亮 )。 第6天更倒霉了,下午下课时我决得无聊,就在乒乓球台上跳来跳去,因为有两张台的距离较远所以我想挑战极限跳过这张台,可是没想到我一跳刚刚好用脚碰上了乒乓球台的边缘上害得我脚碰伤了一大块皮,庝得我差点哭,而且我看见皮的中间能看见一个小圆柱形的骨头,把我都给吓死了,因为我不敢说给老师听所以我只去买了两块创口贴,但两块创口贴都没伤口大。而且还流了一大堆血性好我第一时间就去买创口贴,也幸好我买完创口贴立刻就去学校隐蔽的地方没让人看见。而且这伤口上课时害流一些黄色的液体。 后面的日子倒霉得我都不想说了。。。。。。600字 六年级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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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霉难道这个星期是我的倒霉之日吗?今天好倒霉,不是,是这个星期好倒霉。就是那个蓝文桌害的,昨天的作业我不会做,就不做放在到今天做可以问一下同学,而他呢!因为我这个星期老师要我每天去办公室门前读作文书,(因为星期二也就是昨天老师评讲练习纸,我有的也不会做,就拿右边同学的练习纸,被老师发现了,就要我每天读作文书)第一节课下课了,我又拿作文书去办公室读了。打铃了,就下去,组长叫我的名字他说要我上老师那,我就上了,老师说:“你没做完昨天的作业。”我说:“在家。”“在家打电话给家长。”我在站着不动,老师又说:“去打电话给家长。”“有可能在妹妹!”“那你问你妹妹。”我就下了去了,我对妹妹说:“等一下,老师问你我的作业在不在你那,你说在。”妹妹走过来说:“我帮你交了。”我就大声说:“白痴的,有问题的。”他不当一回事,我就哭了起来。我的同桌说:“你比黄家宝坏,黄家宝才好。”黄家宝是我之前的组长,今天调走了,所以是他收作业。我心理好像有一大块的石头掉下来。我就大声说:“有毛病的。”老师停下了,不讲课,我趴下哭!下课了,要做早操,我去排队,我站着眼睛也张不开,张开好痛,老师出来说:“你怎么哭了。”我听不明白老师说什么,“什么?”老师再说一次。我没回答老师的,之前要我去班主任那里,就是因为班主任,我才哭的。回了教室,下课,我便上了办公室,读了起来。有上课了,下去,我连水也没喝就趴下了,老师来了我也不知道,老师说了几句话我才知道他来了。我想起在上个学期,我也是因为作业,而哭的,上数学课,我再哭,老师说:“不要哭了,要不然你听不到今天的课,你下课跟我说为什么你要哭?”我没哭了。想起的时候我哭了,我自己安慰自己不要哭了。我没哭了,下节课我有哭,但是我没有哭出声音。我不想信这个星期是我的倒霉日。60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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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霉鬼的倒霉日看到这个题目,你一定迷惑不解:“为什么是倒霉日呀?”。诸位少安毋躁,请听我慢慢道来。早晨,我穿着新买的凉鞋兴高采烈地向学校走去,刚刚走进教室,就觉得脚凉丝丝的,低头一看,不禁愤怒万分。妈呀,我竟然漫不经心地踩到了门旁的水盆里,鞋子袜子全湿了。高兴劲顿时一扫而光,我无可奈何地吐吐舌头,愁眉苦脸地坐到了座位上。还没回过神来,苍天又“整”了我一次。我正在发愣,忽然王平走过来,假惺惺地说:“老韩,实在对不起。我忘记告诉你了,昨天晚上的纸上作业有近反义词。”接着便是一阵奸笑。呀,我可没写呀!还有几分钟就要上课了!我只好去向老师解释,可是费尽口舌,老师还是认为我在狡辩。唉,我受的冤可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啊!中午午休时,我发现好好的袜子竟然无缘无故地被磨透了。正当我百感交集之时,妈妈突然神兵天降,闯进我的卧室,发现了我的“漏洞”。她的那张嘴,像机关枪似的,连续不断地发射着子弹,罗罗嗦嗦地讲个没完,耳朵都快磨出茧来了。唉,我又被训斥了一顿,还听了一节政治课,心里感觉好倒霉呀!这件倒霉事刚刚结束,又跳出了一桩。下午放学回到家里,我正想写语文老师布置的作文,突然发现作文本忘记带回家来了。老师明天可要检查呀!我可怎么办呀!唉,这可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呀!本以为倒霉的一天就要结束了,可是人算不如天算,又发生了一件倒霉事。我写完作业,饥渴难忍,便走到茶几旁,刚刚端起水杯,不料手一抖,水杯一倾斜,水洒了一地,妈妈可是刚拖的地呀!我刚想逃回卧室,却鬼使神差地踩到了水上,地板上顿时出现了几个“铅笔盒”。你说我倒霉不倒霉?看了这篇文章,诸位应该恍然大悟了吧!唉!倒霉的倒霉鬼,倒霉的一天!600字 三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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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霉的星期天建兰路小学 六年级一班 冉友正“倒霉呀,倒霉!倒霉呀……”星期天下午,我上完奥数课,在回家的路上,嘴里一直不停地自言自语着。你们说说,谁有我倒霉呀。本来今天早上高高兴兴地出门准备去上奥数,可刚走到车站,就发现自己没有带“学生卡”,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回家拿卡。拿上卡,又以“百米速度”跑回车站,就差几步,车开走了,我只好再等一辆了。我心急火燎地足足等了十五分钟,还不见车的踪影。再不走,可就要迟到了,每办法,只有跑了。谁知我刚跑了2分钟,迎面就来了一辆回站的车。我心里盘算着,如果我接着跑,或许能在下一站赶上这班车。我顾不了许多,撒丫子就跑,谢天谢地,刚跑到站,那辆车也就到了。我正准备上车,谁知急着上车的大人们一下子就把我挤到了后面,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扒”上了车,座位早就没有了,我只好摇摇晃晃地站着了。站着就站着吧,可只过了两站,又意想不到的堵车了。看着一动也不动的汽车长龙,我只好下车跑着去上课。等我大汗淋漓、气喘吁吁地跑到学校,一看表,已经十一点了,“哇!足足迟到了半个小时。这该怎么办呢?算了,反正横竖都是一死,不如进去吧。”我便硬着头皮喊了声“报告”,老师让我进来,随后,责怪声、唠叨声铺天盖地而来……经过一阵“严刑拷打”之后,老师竟然罚我做20个俯卧撑,我毫无办法,只好“服从命令”了……回家的路上,我心不在焉的走着、嘟囔着。突然,闻到了一股臭味,这才发现我踩着了“地雷”,我哭笑不得,一边使劲蹭着一边叫到:“唉,真倒霉呀!”我实在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挥舞着拳头,真想冲着蓝天大喊:“这个星期天,为什么为什么?我就这么倒霉呀指导教师 张宝敏6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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