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厌”的棒!约翰!
“谁说的!明明就是我先说的嘛!”“什么?是我先的好不好!”……在育才一小六年级三班的教室里正进行着一场激烈的战争。没错,这场战争是我和我的同桌因为芝麻大点儿的事而引发的。这已不是第一次了,像这样的战争已成为班中的家常便饭。
说道我的同桌我就使我哭笑不得,我见过不讲理的,没见过他那么不讲理的。我见过霸道的,没见过他那么霸道的。哎,我就给大家介绍介绍这个“讨厌”的同桌吧!
我的同桌:姓黄,名约翰。(没错,就是棒约翰的约翰!)性别:男。他也是我的幼儿园同学,从小就很聪明。在幼儿园时,我也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棒!约翰!不过有时真的很霸道,很不讲道理。但是,他也是一个搞笑至极的人。在我每次最伤心的时候,总会使出搞笑这招来对付我,这可是我的致命弱点啊!每次都是这样,总是会让我的心情都多云晴。
他就这样的一个人,一个让我欢喜让我忧的人。我很希望他能改掉他霸道不讲理的坏脾气,毕竟是小学最后一个学期,我也希望我们之间的战争能够减少,不要再因为一些小事在吵架了。有时是很讨厌我的同桌,但是如果还有机会,我还愿意和他做同桌。再做回那个战争不断的同桌……
去朝阳公园的路上
“什么吗!让我这么爱国的人看这些东西,岂不就是找气生吗!”刚参观完抗日战争纪念博物馆的我不由得抱怨起来,因为我每次看完这些“国耻”,总会生半天气,便不愿在此久留,匆忙地登上了去一个让人愉快的地方——朝阳公园的路。
说实话,我的心情好的这么快还多亏了路上如诗如画的景色呢!
虽说当今的世界是“绿的少得可怜,黄的多得吓人”的!但北京的绿色可是丰满而切诱人的。看路两边那一片片翠色欲滴的绿,那是一种城市中特有的绿,你,也会醉的。
车窗外,淡蓝的天上是淡的云,即犹如大画家精心绘出的,那样散而不乱,又有些像儿童随意抹出的蜡笔画那样随意自如;尤其是那一朵朵净白无瑕的云彩,看上去是那样冰清玉洁。我禁不住问:大自然在绘出这么美的“画”时,是否是用尽了心思呢?
我为了更好的“赏画”,故意把窗子开得大大的。窗外阵阵风吹来,携着丝丝泥土与草木丛杂的“香”,我醉了。正在这时,旁边的同学哀声叫道:“冻死了,我要感冒了!”我才不得已把窗子关上了一些。虽说闻不到刚才那阵阵的“香”,但却依旧能听到窗外的风声,看看婆娑的垂柳,谁说风是看不见的,我明明看见她在跳跃着和北海聊天
沉醉的我,正想好好的和风共同飘荡,却听到同学们雀跃着:“终于到了
……我焦急的悄悄的和风说了下次约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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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约翰妮讲的故事风儿在老柳树间呼啸。这听起来像一支歌,风儿唱出它的调子,树儿讲出它的故事。如果你不懂得它的话,那么请你去问住在济贫院里的约翰妮吧。她知道,因为她是在这个区域里出生的。多少年以前,当这地方还有一条公路的时候,这棵树已经很大、很引人注目了。它现在仍然立在那个老地方——在裁缝那座年久失修的木屋子外面,在那个水池的旁边。那时候池子很大,家畜常常在池子里洗澡;在炎热的夏天,农家的孩子常常光着身子,在池子里拍来拍去。柳树底下有一个里程碑。它现在已经倒了,上面长满了黑莓子。在一个富有的农人的农庄的另一边,现在筑起了一条新公路。那条老公路已经成了一条田埂,那个池子成了一个长满了浮萍的水坑。一个青蛙跳下去,浮萍就散开了,于是人们就可以看到黑色的死水。它的周围生长着一些香蒲、芦苇和金黄的鸢尾花,而且还在不断地增多。裁缝的房子又旧又歪;它的屋顶是青苔和石莲花的温床。鸽房塌了,欧椋鸟筑起自己的窠来。山形墙和屋顶下挂着的是一连串燕子案,好像这儿是一块幸运的住所似的。这是某个时候的情形;但是现在它是孤独和沉寂的。“孤独的、无能的、可怜的拉斯木斯”——大家这样叫他——住在这儿。他是在这儿出生的。他在这儿玩耍过,在这儿的田野和篱笆上跳跃过。他小时候在这个池子里拍过水,在这棵老树上爬过。树上曾经长出过美丽的粗枝绿叶,它现在也仍然是这样。不过大风已经把它的躯干吹得有点儿弯了,而时间在它身上刻出了一道裂口。风把泥土吹到裂口里去。现在它里面长出了草和绿色植物。是的,它里面甚至还长出了一棵小山梨。燕子在春天飞来,在树上和屋顶上盘旋,修补它们的旧窠。但是可怜的拉斯木斯却让自己的窠自生自灭;他既不修补它,也不扶持它。“那有什么用呢?”这就是他的格言,也是他父亲的格言。他待在家里。燕子——忠诚的鸟儿——从这儿飞走了,又回到这儿来。欧椋鸟飞走了,但是也飞回来,唱着歌。有个时候,拉斯木斯也会唱,并且跟它比赛。现在他既不会唱,也不会吹。风儿在这棵老柳树上呼啸——它仍然在呼啸,这听起来像一支歌:风儿唱着它的调子,树儿讲着它的故事。如果你听不懂,可以去问住在济贫院里的约翰妮。她知道,她知道许多过去的事情,她像一本写满了字和回忆的记录。当这是完好的新房子的时候——村里的裁缝依瓦尔·奥尔塞和他的妻子玛伦一起迁进去住过。他们是两个勤俭、诚实的人。年老的约翰妮那时还不过是一个孩子,她是这地区里一个最穷的人——一个木鞋匠的女儿。玛伦从来不短少饭吃;约翰妮从她那里得到过不少黄油面包。玛伦跟地主太太的关系很好,永远是满面笑容,一副高兴的样子。她从来不悲观。她的嘴很能干,手也很能干。她善于使针,正如她善于使嘴一样。她会料理家务,也会料理孩子——她一共有12个孩子,第12个已经不在了。“穷人家老是有一大窠孩子!”地主牢骚地说。“如果他们能把孩子像小猫似的淹死,只留下一两个身体最强壮的,那么他们也就不至于穷困到这种地步了!”“愿上帝保佑我!”裁缝的妻子说。“孩子是上帝送来的;他们是家庭的幸福;每一个孩子都是上帝送来的礼物!如果生活紧,吃饭的嘴巴多,一个人就更应该努力,更应该想尽办法,老实地活下去。只要我们自己不松劲,上帝一定会帮助我们的!”地主的太太同意她这种看法,和善地对她点点头,摸摸玛伦的脸,这样的事情她做过许多次,甚至还吻过玛伦,不过这是她小时候的事,那时玛伦是她的奶妈。她们那时彼此都喜爱;她们现在仍然是这样。每年圣诞节,总有些冬天的粮食从地主的公馆送到裁缝的家里来:一桶牛奶,一只猪,两只鹅,10多磅黄油,干奶酪和苹果。这大大地改善了他们的伙食情况。依瓦尔·奥尔塞那时感到非常满意,不过他的那套老格言马上又来了:“这有什么用呢?”他屋子里的一切东西,窗帘、荷兰石竹和凤仙花,都是很干净和整齐的。画框里镶着一幅绣着名字的刺绣,它的旁边是一篇有韵的“情诗”。这是玛伦·奥尔塞自己写的。她知道诗应该怎样押韵。她对于自己的名字感到很骄傲,因为在丹麦文里,它和“包尔寒”(香肠)这个字是同韵的。“与众不同一些总是好的!”她说,同时大笑起来。她的心情老是很好,她从来不像她的丈夫那样,说:“有什么用呢?”她的格言是:“依靠自己,依靠上帝!”她照这个信念办事,把家庭维系在一起。孩子们长得很大,很健康,旅行到遥远的地方去,发展也不坏。拉斯木斯是最小的一个孩子。他是那么可爱,城里一个最伟大的艺术家曾经有一次请他去当模特儿。他那时什么衣服也没有穿,像他初生到这个世界上来的时候一样,这幅画现在挂在国王的宫殿里。地主的太太曾经在那儿看到过,而且还认得出小小的拉斯木斯,虽然他没有穿衣服。可是现在困难的日子到来了。裁缝的两只手生了关节炎,而且长出了很大的瘤。医生一点办法也没有,甚至会“治病”的那位“半仙”斯娣妮也想不出办法来。“不要害怕!”玛伦说。“垂头丧气是没有用的!现在爸爸的一双手既然没有用,那么我就要多使用我的一双手了。小拉斯木斯也可以使针了!”他已经坐在案板旁边工作,一面吹着口哨,一面唱着歌。他是一个快乐的孩子。妈妈说他不能老是整天坐着。这对于孩子是一桩罪过。他应该活动和玩耍。他最好的玩伴是木鞋匠的那个小小的约翰妮。她家比拉斯木斯家更穷。她长得并不漂亮;她露着光脚,穿着破烂的衣服。没有谁来替她补,她自己也不会做。她是一个孩子,快乐得像我们上帝的阳光中的一只小鸟。拉斯木斯和约翰妮在那个里程碑和大柳树旁边玩耍。他有伟大的志向。他要做一个能干的裁缝,搬进城里去住——他听到爸爸说过,城里的老板能雇用十来个师傅。他想当一个伙计;将来再当一个老板。约翰妮可以来拜访他。如果她会做饭,她可以为大伙儿烧饭。他将给她一间大房间住。约翰妮不敢相信这类事情。不过拉斯木斯相信这会成为事实。他们这样坐在那棵老树底下,风在叶子和枝丫之间吹:风儿仿佛是在唱歌,树儿仿佛是在讲话。在秋天,每片叶子都落下来了,雨点从光秃秃的枝子上滴下来。“它会又变绿的!”奥尔塞妈妈说。“有什么用呢?”丈夫说。“新的一年只会带来新的忧愁!”“厨房里装满了食物呀!”妻子说。“为了这,我们要感谢我们的女主人。我很健康,精力旺盛。我们发牢骚是不对的!”地主一家人住在乡下别墅里过圣诞节。可是在新年过后的那一周里,他们就搬进城里去了。他们在城里过冬,享受着愉快和幸福的生活:他们参加跳舞会,甚至还参加国王在场的宴会。女主人从法国买来了两件华贵的时装。在质量、式样和缝制艺术方面讲,裁缝的妻子玛伦以前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样漂亮的东西。她请求太太说,能不能把丈夫带到她家里来看看这两件衣服。她说,一个乡下裁缝从来没有机会看到这样的东西。他看到了;在他回家以前,他什么意见也没有表示。他所说的只不过是老一套:“这有什么用呢?”这一次他说对了。主人到了城里。跳舞和欢乐的季节已经开始了;不过在这种快乐的时候,老爷忽然死了。太太不能穿那样美丽的时装。她感到悲痛,她从头到脚都穿上了黑色的丧服;连一条白色的缎带都没有。所有的仆人也都穿上了黑衣。甚至他们的大马车也蒙上了黑色的细纱。这是一个寒冷、冰冻的夜。雪发出晶莹的光,星星在眨眼。沉重的柩车装着尸体从城里开到家庭的教堂里来;尸体就要埋葬在家庭的墓窖里的。管家和教区的小吏骑在马上,拿着火把,在教堂门口守候。教堂的光照得很亮,牧师站在教堂敞开的门口迎接尸体。棺材被抬到唱诗班里去;所有的人都在后面跟着。牧师发表了一篇演说,大家唱了一首圣诗。太太也在教堂里;她是坐在蒙着黑纱的轿车里来的。它的里里外外全是一片黑色;人们在这个教区里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的情景。整个冬天大家都在谈论着这位老爷的葬礼。“这才算得是一位老爷的入葬啊。”“人们可以看出这个人是多么重要!”教区的人说。“他生出来很高贵,埋葬时也很高贵!”“这又有什么用呢?”裁缝说。“他现在既没有了生命,也没有了财产。这两样东西中我们起码还有一样!”“请不要这样讲吧!”玛伦说,“他在天国里永远是有生命的!”“谁告诉你这话,玛伦?”裁缝说。“死尸只不过是很好的肥料罢了!不过这人太高贵了。连对泥土也没有什么用,所以只好让他躺在一个教堂的墓窖里!”“不要说这种不信神的话吧!”玛伦说。“我再对你讲一次,他是会永生的!”“谁告诉你这话,玛伦?”裁缝重复说。玛伦把她的围裙包在小拉斯木斯头上,不让他听到这番话。她哭起来,把他抱到柴草房里去。“亲爱的拉斯木斯,你听到的话不是你爸爸讲的。那是一个魔鬼,在屋子里走过,借你爸爸的声音讲的!祷告上帝吧。我们一起来祷告吧!”她把这孩子的手合起来。“现在我放心了!”她说。“要依靠你自己,要依靠我们的上帝!”一年的丧期结束了。寡妇现在只戴着半孝。她的心里很快乐。外面有些谣传,说她已经有了一个求婚者,并且想要结婚。玛伦知道一点线索,而牧师知道的更多。在棕枝主日1那天,做完礼拜以后,寡妇和她的爱人的结婚预告就公布出来了。他是一个雕匠或一个刻匠,他的这行职业的名称还不大有人知道。在那个时候,多瓦尔生和他的艺术还不是每个人所谈论的题材。这个新的主人并不是出自望族,但他是一个非常高贵的人。大家说,他这个人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他雕刻出人像来,手艺非常巧;他是一个貌美的年轻人。1棕枝主日(Palme——Sondag)是基督教节日,在复活节前的一个礼拜日举行。据《圣经·新约全书·约翰福音》第十二章第十二至十五节记载,耶稣在受难前,曾骑驴最后一次来到耶路撒冷,受到群众手执棕枝踊跃欢迎。“这有什么用呢?”裁缝奥尔塞说。在棕枝主日那天,结婚预告在牧师的讲道台上宣布出来了。接着大家就唱圣诗和领圣餐。裁缝和她的妻子和小拉斯木斯都在教堂里;爸爸和妈妈去领圣餐。拉斯木斯坐在座位上——他还没有受过坚信礼。裁缝的家里有一段时间没有衣服穿。他们所有的几件旧衣服已经被翻改过了好几次,补了又补。现在他们三个人都穿着新衣服,不过颜色都是黑的,好像他们要去送葬似的,因为这些衣服是用盖着柩车的那块黑布缝的。丈夫用它做了一件上衣和裤子,玛伦做了一件高领的袍子,拉斯木斯做了一套可以一直穿到受坚信礼时的衣服。柩车的盖布和里布他们全都利用了。谁也不知道,这布过去是做什么用的,不过人们很快就知道了。那个“半仙”斯娣妮和一些同样聪明、但不靠“道法”吃饭的人,都说这衣服给这一家人带来灾害和疾病。“一个人除非是要走进坟墓,决不能穿蒙柩车的布的。”木鞋匠的女儿约翰妮听到这话就哭起来。事有凑巧,从那天起,那个裁缝的情况变得一天不如一天,人们不难看出谁会倒霉。事情摆得很明白的了。在三一主日1后的那个礼拜天,裁缝奥尔塞死了。现在只有玛伦一个人来维持这个家庭了。她坚持要这样做;她依靠自己,依靠我们的上帝。1三一主日是基督教节日,在圣灵降临节后的第一个礼拜日举行,以恭敬上帝的“三位一体”。第二年拉斯木斯受了坚信礼。这时他到城里去,跟一个大裁缝当学徒。这个裁缝的案板上没有12个伙计做活;他只有一个。而小小的拉斯木斯只算半个。他很高兴,很满意,不过小小的约翰妮哭起来了。她爱他的程度超过了她自己的想象。裁缝的未亡人留守在老家,继续做她的工作。这时有一条新的公路开出来了。柳树后边和裁缝的房子旁边的那条公路,现在成了田埂;那个水池变成了一潭死水,长满了浮萍。那个里程碑也倒下来了——它现在什么也不能代表;不过那棵树还是活的,既强壮,又好看。风儿在它的叶子和枝丫中间发出萧萧声。燕子飞走了,欧椋鸟也飞走了;不过它们在春天又飞回来。当它们在第四次飞回来的时候,拉斯木斯也回来了。他的学徒期已结束了。他虽然很瘦削,但是却是一个漂亮的年轻人。他现在想背上背包,旅行到外国去。这就是他的心情。可是他的母亲留住他不放,家乡究竟是最好的地方呀,别的几个孩子都星散了,他是最年轻的,他应该待在家里。只要他留在这个区域里,他的工作一定会做不完。他可以成为一个流动的裁缝,在这个田庄里做两周,在那个田庄里留半个月就成。这也是旅行呀。拉斯木斯遵从了母亲的劝告。他又在他故乡的屋子里睡觉了,他又坐在那棵老柳树底下,听它呼啸。他是一个外貌很好看的人。他能够像一个鸟儿似的吹口哨,唱出新的和旧的歌。他在所有的大田庄上都受到欢迎,特别是在克劳斯·汉生的田庄上。这人是这个区域里第二个富有的农夫。他的女儿爱尔茜像一朵最可爱的鲜花。她老是笑着。有些不怀好意的人说,她笑是为了要露出美丽的牙齿。她随时都会笑,而且随时有心情开玩笑。这是她的性格。她爱上了拉斯木斯,他也爱上了她。但是他们没有用语言表达出来。事情就是这样;他心中变得沉重起来。他的性格很像他父亲,而不大像母亲。只有当爱尔茜来的时候,他的心情才活跃起来。他们两人在一起笑,讲风趣话,开玩笑。不过,虽然适当的机会倒是不少,他却从来没有私下吐出一个字眼来表达他的爱情。“这有什么用呢?”他想。“她的父亲为她找有钱的人,而我没有钱。最好的办法是离开此地!”然而他不能从这个田庄离开,仿佛爱尔茜用一根线把他牵住了似的。在她面前他好像是一只受过训练的鸟儿:他为了她的快乐和遵照她的意志而唱歌,吹口哨。木鞋匠的女儿约翰妮就在这个田庄上当佣人,做一些普通的粗活。她赶着奶车到田野里去,和别的女孩子们一起挤奶。在必需的时候,她还要运粪呢。她从来不走到大厅里去,因此也就不常看到拉斯木斯或爱尔茜,不过她听到别人说过,他们两人的关系几乎说得上是恋人。“拉斯木斯真是运气好,”她说。“我不能嫉妒他!”于是她的眼睛就湿润了,虽然她没有什么理由要哭。这是城里赶集的日子。克劳斯·汉生驾着车子去赶集,拉斯木斯也跟他一道去。他坐在爱尔茜的身旁——去时和回来时都是一样。他深深地爱她,但是却一个字也不吐露出来。“关于这件事,他可以对我表示一点意见呀!”这位姑娘想,而且她想得有道理。“如果他不开口的话,我就得吓他一下!”不久农庄上就流传着一个谣言,说区里有一个最富有的农夫在向爱尔茜求爱。他的确表示过了,但是她对他作什么回答,暂时还没有谁知道。拉斯木斯的思想里起了一阵波动。有一天晚上,爱尔茜的手指上戴上了一个金戒指,同时问拉斯木斯这是什么意思。“订了婚!”他说。“你知道跟谁订了婚吗?”她问。“是不是跟一个有钱的农夫?”他说。“你猜对了!”她说,点了一下头,于是就溜走了。但是他也溜走了。他回到妈妈的家里来,像一个疯子。他打好背包,要向茫茫的世界走去。母亲哭起来,但是也没有办法。他从那棵老柳树上砍下一根手杖;他吹起口哨来,好像很高兴的样子。他要出去见见世面。“这对于我是一件很难过的事情!”母亲说。“不过对于你说来,最好的办法当然是离开。所以我也只得听从你了。依靠你自己和我们的上帝吧,我希望再看到你的时候,你又是那样快乐和高兴!”他沿着新的公路走。他在这儿看见约翰妮赶着一大车粪。她没有注意到他,而他也不愿意被她看见,因此他就坐在一个篱笆的后面,躲藏起来。约翰妮赶着车子走过去了。他向茫茫的世界走去。谁也不知道他走向什么地方。他的母亲以为他在年终以前就会回来的:“他现在有些新的东西要看,新的事情要考虑。但是他会回到旧路上来的,他不会把一切记忆都一笔勾销的。在气质方面,他太像他的父亲。可怜的孩子!我倒很希望他有我的性格呢。但是他会回家来的。他不会抛掉我和这间老屋子的。”母亲等了许多年。爱尔蒲只等了一个月。她偷偷地去拜访那个“半仙”——麦得的女儿斯娣妮。这个女人会“治病”,会用纸牌和咖啡算命,而且还会念《主祷文》和许多其他的东西。她还知道拉斯木斯在什么地方。这是她从咖啡的沉淀中看出来的。他住在一个外国的城市里,但是她研究不出它的名字。这个城市里有兵士和美丽的姑娘。他正在考虑去当兵或者娶一个姑娘。爱尔茜听到这话,难过到极点。她愿意拿出她所有的储蓄,把他救出来,可是她不希望别人知道她在做这件事情。老斯娣妮说,他一定会回来的。她可以做一套法事——一套对于有关的人说来很危险的法事,不过这是一个不得已的办法。她要为他熬一锅东西,使他不得不离开他所在的那个地方。锅在什么地方熬,他就得回到什么地方来——回到他最亲爱的人正在等着他的地方来。可能他要在好几个月以后才能回来,但是如果他还活着的话,他一定会回来的。他一定是在日夜不停地、翻山涉水地旅行,不管天气是温和还是严寒,不管他是怎样劳累。他应该回家来,他一定要回家来。月亮正是上弦。老斯娣妮说,这正是做法事的时候。这是暴风雨的天气,那棵老柳树裂开了:斯娣妮砍下一根枝条,把它挽成一个结——它可以把拉斯木斯引回到他母亲的家里来。她把屋顶上的青苔和石莲花都采下来,放进火上熬着的锅里去。这时爱尔茜得从《圣诗集》上扯下一页来。她偶然扯下了印着勘误表的最后一页。“这也同样有用!”斯娣妮说,于是便把它放进锅里去了。汤里面必须有种种不同的东西,得不停地熬,一直熬到拉斯木斯回到家里来为止。斯娣妮房间里的那只黑公鸡的冠子也得割下来,放进汤里去。爱尔茜的那个大金戒指也得放进去,而且斯娣妮预先告诉她,放进去以后就永远不能收回。她,斯娣妮,真是聪明。许多我们不知其名的东西也被放进锅里去了。锅一直放在火上、发光的炭上或者滚热的炭上。只有她和爱尔茜知道这件事情。月亮盈了,月亮亏了。爱尔茜常常跑来问:“你看到他回来没有?”“我知道的事情很多!”斯娣妮说,“我看得见的事情很多!不过他走的那条路有多长,我却看不见。他一会儿在走过高山!一会儿在海上遇见恶劣的天气!穿过那个大森林的路是很长的,他的脚上起了泡,他的身体在发热,但是他得继续向前走!”“不成!不成!”爱尔茜说,“这叫我感到难过!”“他现在停不下来了!因为如果我们让他停下来的话,他就会倒在大路上死掉了!”许多年又过去了!月亮又圆又大,风儿在那棵老树里呼啸,天上的月光中有一条长虹出现。“这是一个证实的信号!”斯娣妮说。“拉斯木斯要回来了。”可是他并没有回来。“还需要等待很长的时间!”斯娣妮说。“现在我等得腻了!”爱尔茜说。她不再常来看斯娣妮,也不再带礼物给她了。她的心略微轻松了一些。在一个晴朗的早晨,区里的人都知道爱尔茜对那个最有钱的农夫表示了“同意”。她去看了一下农庄和田地,家畜和器具。一切都布置好了。现在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延迟他们的婚礼了。盛大的庆祝一连举行了三天。大家跟着笛子和提琴的节拍跳舞。区里的人都被请来了。奥尔塞妈妈也到来了。这场欢乐结束的时候,客人都道了谢,乐师都离去了,她带了些宴会上剩下来的东西回到家来。她只是用了一根插销把门扣住。插销现在却被拉开了,门也开了,拉斯木斯坐在屋子里面。他回到家里来了,正在这个时候回到家里来了。天哪,请看他的那副样子!他只剩下一层皮包骨,又黄又瘦!“拉斯木斯!”母亲说,“我看到的就是你吗?你的样子多么难看啊!但是我从心眼里感到高兴,你又回到我身边来了!”她把她从那个宴会带回的好食物给他吃——一块牛排,一块结婚的果馅饼。他说,他在最近一个时期里常常想起母亲、家园和那棵老柳树。说来也真奇怪,他还常常在梦中看见这棵树和光着腿的约翰妮。至于爱尔茜,他连名字也没有提一下。他现在病了,非躺在床上不可。但是我们不相信,这是由于那锅汤的缘故,或者这锅汤在他身上产生了什么魔力。只有老斯娣妮和爱尔茜才相信这一套,但是她们对谁也不提起这事情。拉斯木斯躺在床上发热。他的病是带有传染性的,因此除了那个木鞋匠的女儿约翰妮以外,谁也不到这个裁缝的家里来。她看到拉斯木斯这副可怜的样子时,就哭起来了。医生为他开了一个药方。但是他不愿意吃药。他说:“这有什么用呢?”“有用的,吃了药你就会好的!”母亲说。“依靠你自己和我们的上帝吧!如果我再能看到你身上长起肉来,再能听到你吹口哨和唱歌,叫我舍弃我自己的生命都可以!”拉斯木斯渐渐克服了疾病;但是他的母亲却患病了。我们的上帝没有把他召去,却把她叫去了。这个家是很寂寞的,而且越变越穷。“他已经拖垮了,”区里的人说。“可怜的拉斯木斯!”他在旅行中所过的那种辛苦的生活——不是熬着汤的那口锅——耗尽了他的精力,拖垮了他的身体。他的头发变得稀薄和灰白了;什么事情他也没有心情好好地去做。“这又有什么用呢?”他说。他宁愿到酒店里去,而不愿上教堂。在一个秋天的晚上,他走出酒店,在风吹雨打中,在一条泥泞的路上,摇摇摆摆地向家里走来。他的母亲早已经去世了,躺在坟墓里。那些忠诚的动物——燕子和欧椋鸟——也飞走了。只有木鞋匠的女儿约翰妮还没有走。她在路上赶上了他,陪着他走了一程。“鼓起勇气来呀,拉斯木斯!”“这有什么用呢?”他说。“你说这句老话是没有出息啊!”她说。“请记住你母亲的话吧:‘依靠你自己和我们的上帝!’拉斯木斯,你没有这样办!一个人应该这样办,一个人必须这样办呀。切不要说‘有什么用呢?’这样,你就连做事的心情都没有了。”她陪他走到他屋子的门口才离开。但他没有走进去;他走到那棵老柳树下,在那块倒下的里程碑上坐下来。风儿在树枝间呼号着,像是在唱歌;又像在讲话。拉斯木斯回答它。他高声地讲,但是除了树和呼啸的风儿之外,谁也听不见他。“我感到冷极了!现在该是上床去睡的时候了。睡吧!睡吧!”于是他就去睡了;他没有走进屋子,而是走向水池——他在那儿摇晃了一下,倒下了。雨在倾盆地下着,风吹得像冰一样冷,但是他没有去理它。当太阳升起的时候,乌鸦在水池的芦苇上飞。他醒转来已经是半死了。如果他的头倒到他的脚那边,他将永远不会起来了,浮萍将会成为他的尸衣。这天约翰妮到这个裁缝的家里来。她是他的救星;她把他送到医院去。“我们从小时起就是朋友,”她说,“你的母亲给过我吃的和喝的,我永远也报答不完!你将会恢复健康的,你将会活下去!”我们的上帝要他活下去,但是他的身体和心灵却受到许多波折。燕子和欧椋鸟飞来了,飞去了,又飞回来了。拉斯木斯已经是未老先衰。他孤独地坐在屋子里,而屋子却一天比一天残破了。他很穷,他现在比约翰妮还要穷。“你没有信心,”她说,“如果我们没有了上帝,那么我们还会有什么呢?你应该去领取圣餐!”她说。“你自从受了坚信礼以后,就一直没有去过。”“唔,这又有什么用呢?”他说。“如果你要这样讲、而且相信这句话,那么就让它去吧!上帝是不愿意看到不乐意的客人坐在他的桌子旁的。不过请你想,想你的母亲和你小时候的那些日子吧!你那时是一个虔诚的、可爱的孩子。我念一首圣诗给你听好吗?”“这又有什么用呢?”他说。“它给我安慰。”她说。“约翰妮,你简直成了一个神圣的人!”他用沉重和困倦的眼睛望着她。于是约翰妮念着圣诗。她不是从书本子上念,因为她没有书,她是在背诵。“这都是漂亮的话!”他说,“但是我不能全部听懂。我的头是那么沉重!”拉斯木斯已经成了一个老人;但是爱尔茜也不年轻了,如果我们要提起她的话——拉斯木斯从来不提。她已经是一个祖母。她的孙女是一个顽皮的小女孩。这个小姑娘跟村子里别的孩子在一起玩耍。拉斯木斯拄着手杖走过来,站着不动,看着这些孩子玩耍,对他们微笑——于是过去的岁月就回到他的记忆中来了。爱尔茜的孙女指着他,大声说:“可怜的拉斯木斯!”别的孩子也学着她的样儿,大声说:“可怜的拉斯木斯!”同时跟在这个老头儿后面尖声叫喊。那是灰色的、阴沉的一天;一连好几天都是这个样子。不过在灰色的、阴沉的日子后面跟着来的就是充满了阳光的日子。这是一个美丽的圣灵降临节的早晨。教堂里装饰着绿色的赤杨枝,人们可以在里面闻到一种山林气息。阳光在教堂的座位上照着。祭台上的大蜡烛点起来了,大家在领圣餐。约翰妮跪在许多人中间,可是拉斯木斯却不在场。正在这天早晨,我们的上帝来召唤他了。在上帝身边,他可以得到慈悲和怜悯。自此以后,许多年过去了。裁缝的房子仍然在那儿,可是那里面没有任何人住着;只要夜里的暴风雨打来,它就会坍塌。水池上盖满了芦苇和蒲草。风儿在那棵古树里呼啸,听起来好像是在唱一支歌。风儿在唱着它的调子,树儿讲着它的故事。如果你不懂得,那么请你去问济贫院里的约翰妮吧。她住在那儿,唱着圣诗——她曾经为拉斯木斯唱过那首诗。她在想他,她——虔诚的人——在我们的上帝面前为他祈祷。她能够讲出在那棵古树中吟唱着的过去的日子,过去的记忆。1200字以上 六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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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棒”走在街上,无意中看到了这一个特殊群体。他们身体健壮,衣衫褴褛。靠着一根扁担和一些简单的口袋,再加上一生用不完力气能将几吨重的沙石或者建筑垃圾挑上楼或者机动车上。妈妈告诉我,他们的名字叫“棒棒”。你可千万不要小看了这个群体,每天天不亮,他们都已经走在大街上了,那家需要搬家,需要他们搬重东西的,装修时需要他们挑沙石,机动车无法完成的事情,只要有他们在,准保无事。我想,除了我佩服他们外,他们的子女也会敬佩他们的。这不,刚好遇上叔叔家装修,家里很多的垃圾不方便清理,他们便叫了“棒棒”来帮忙。我跟着这些“棒棒”爷爷跑上跑下,和他们有了交谈的机会。你别看他们靠卖苦力挣钱,懂的知识还挺多的。在谈话过程中叫我好好学习,还得像他们家的孩子学习。原来,“棒棒”家的孩子都是大学生,他们靠着自己的双肩,挑出了后代们的幸福生活!当然,随着社会的进步,机器化的发展,他们的生意也不尽人意。听他们讲有时候一天也接不到一桩事情做。我还告诉他们,孩子都有了好的工作,你们就可以不出来卖苦力了,这样好辛苦哦。“棒棒”们的回答挺有趣,说他们习惯这里的生活,这样还能强身健体!我听了他们的话,眼里只有微笑的敬佩!当我再次看到他们时,心里面不免有些高兴了,原来他们也会调节自己,没事去做时,邀上他们的同伴蹲在街边也玩起了扑克牌,还会招来好多的围观者。爽朗的笑声,简单的生活,为自己,也为大家提供了方便!我会永远记住你们————“棒棒!”6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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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棒提到重庆就不得不说重庆的“棒棒军”,不论酷暑还是严寒,他们都站在街头,手里拿着个扁担,扁担上还栓着个绳子。其他地方的人叫他们“挑夫”,但是重庆人都叫他们“棒棒”。“棒棒”指他们的谋生工具——扁担,这是多么形象啊!只要有人买了东西,喊声“棒棒”,棒棒们就会蜂拥而至,对雇主说:“雇我吧!雇我吧!”这时雇主就会趾高气扬的指着一个棒棒说:“就是你,跟我走,两块钱。”这是被挑中的棒棒既高兴有无可奈何的跟着他走了,一边走一边低声哀求:“再加一块钱吧!我一天没吃饭了!”棒棒一般是进城务工的农民。他们在农闲时来到城市。没有技术,只能干点力气活。有的夫妻两人,男的当棒棒,女的擦皮鞋,为了养家糊口和养育后代,他们辛苦的工作着。有病不敢吃药,挺过去就行了。饿了不敢吃好吃的,只能吃点方便面。而且他们在城市上受尽了歧视。有一次,我在公共汽车上看见一个浓妆艳抹的时髦的妇女在斥责一个棒棒,因为那个可怜的棒棒离她稍稍的近了一点,使她感到不舒服。那个可怜的棒棒只能尽可能地缩在一个角落里。棒棒的吃苦耐劳的精神使他们有机会的时候能够成为老板,白领,作家,艺术家。我曾经在电视上看过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个棒棒叫老田,他在上午当棒棒,下午到美术学院当模特,晚上作画。生活的清贫,和艺术的逍遥,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使我想起了晋代的竹林七贤。重庆是一座号称美女如云的城市。外地的人到重庆来,都会注意到遍街的美女,而忽略那卑微的棒棒。假如把美女比作花儿,那棒棒就是野草,在墙角或地缝之中顽强地生长出来。丛老师评语:王敦,今年十二岁,是地道的重庆崽儿。曾经看过一部电视连续剧名叫《山城棒棒军》,里面演绎了棒棒们的酸甜苦辣,王敦的这篇《棒棒》,描绘了棒棒的形象,三言两语之中还阐述了棒棒的来龙去脉。语句干净利落,有很强的感染力。指导老师:丛林65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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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约翰的故事你瞧,那个笑眯眯的人是谁?哦,是老约翰!在干嘛呢,原来他正津津有味的看冰球赛,瞧他那滑稽样,真像是演杂技的小丑。他摸着胡子,眼睛眯成了一条缝。渐渐的,他眉宇之间形成了一个“川”字形,他在想什么呢?原来他在想:这些人真傻冒,何必为了一个小小的冰球而彼此伤和气呢?老约翰越看越不过眼。他眉头一皱,计上心来:“何不多买几个冰球分发给大家呢?这样就不用你争我夺了。”好,就这么办!于是,老约翰跑到体育用品商店,拿了袋冰球。扔向店老板一张百元大钞以后,一路小跑到座位上,把雨伞挂在场边,笑眯眯的把一袋子冰球全到在场内。参加冰球赛的队员顿时呆若木鸡,措手不及……虽然老约翰把这场球赛搅浑了,但大家都知道老约翰是出于一番好心,也就不再责怪他了。300字 三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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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朋友黄约翰他个子不太高,班上排队只能站在中间;他有点胖,但很结实;他有着大大的脑袋和宽宽的前额,给人感觉很聪明;长方形的脸上镶嵌着一对烔烔有神的大眼睛,仿佛眼珠子一,就会蹦出一个好点子来。这就是我们班的班长,我的好朋友——黄约翰。一年级下学期,我作为一个插班生来到育才一小。开学的第一个星期一,我背着书包一蹦一跳地来到教室,看到我的座位上放着一个书包,桌子上有课本和笔盒,我愣住了,笑容一下子僵在脸上,心想:是谁占用了我的座位?为什么要占用呢?我急得不知如何是好,站在那里傻呆呆的。过了一会儿,我才用乞求的目光望了望三个一群,五人一伙正谈得热火朝天的同学们,希望他们能告诉我,帮助我。有几个同学用好奇的目光看了我几眼,嘴唇动了动,好像要跟我说些什么,可能是由于不熟的原因,欲言又止。这时,一个男生走进门,望了我一眼后,随即绽开笑容,露出两排白白的牙齿。他迎着我走过来,对我伸出了一只手,说:“你是新同学吧!我叫黄约翰。你的座位应该在哪儿,我们班每个星期一轮着换一次组。”我用感激的目光望着黄约翰,一连说了好几个谢谢!从此,我们做了朋友。刚到新学校,由于我还不习惯,学习成绩跟不上,黄约翰常帮助我。有一次,我在做数学作业时被一道题给难住了,思考了一会儿,懒得再想,不由得动起了歪脑筋:要是打电话问黄约翰,直接抄下答案,不就可以省下时间去玩了吗?说干就干,我拨通了黄约翰家的电话,只等抄答案。可他不理会我的软磨硬泡,坚持要给我讲解题思路。我下了最后的通牒:“你再不告诉我,我就去问别人喽!”黄约翰的声音一下子变得严肃起来:“你要是再这样学习,长大了有什么用?只能当个扫垃圾的!”我的脑海里浮现出小区阿姨顶着太阳汗流浃背扫垃圾的身影,心中的怒火一下子全部爆发出来,“我才不会去扫垃圾!绝不!”我吼完这句话,就呯的一声挂断电话。不争气的眼泪顺着面颊流了下来,我感到伤心,不服,更多的是一种怒火中烧的感觉。从此,我发奋读书,成绩像芝麻开花——节节高。黄约翰的这句话激一直励着我,直到今天。800字 一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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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你知道约翰吗嘿,你知道约翰吗?什么?不知道?那你可是太孤陋寡闻了!现在,约翰可是轰动全世界的有名人物!约翰外表和正常人没什么不同,他与众不同就与众不同在——他竟然有一百万颗心!我们正常人都只有一颗心,可约翰呢?他有一百万颗!这个数字可不是危言耸听,是真的!约翰出生时,医生给他听心声。那时,大家都还不知道约翰的不正常,都只把他看做一个普通的婴儿。这位医生戴着听诊器听了半个小时,却没得出结果。当然,一百万颗心同时跳动,心声能不杂乱吗?那位医生怀疑自己年岁大了听力出了问题,便叫一位年轻的女医生来听。可是,这位女医生听的结果还是一样——心跳杂乱,听不清!医院的所有医生都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后来,医生建议约翰去拍X光片检查一下。拍片结果出来了——令全诊室的医生都大吃一惊——约翰——竟然有一百万颗心!可是,约翰的身体很健康,并没有因为心脏多而出现什么问题,他的家人也就没有在意,只是觉得奇怪而已,没有带他去医院做心脏切除手术,切除九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个心脏,只留下一个心脏。约翰身体一直很棒。一直到他34岁那年,他的其中一颗心脏出了毛病,跳得非常快,150下/分钟,让约翰感觉心悸得厉害,老是处于一种紧张的状态。他受不了了,去了一趟医院。接诊约翰的大夫马克让约翰先去做检查,得知这个病人有一百万颗心后,当然嘴也惊讶得变成了“0”字形。但是,马克大夫检查了20年,直到马克大夫去世,还是没检查出约翰是哪一颗心出了问题。一百万颗心,怎么检查得完啊?约翰的病没治好,他就在报纸上登广告招医生。这件事一传十,十传百,人人都知道了有个叫约翰的人有一百万颗心的奇闻怪事,可是谁也没有办法治好他的病。如果你有办法治好约翰的病,可一定要早点告诉他呀!700字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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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姆昨天,老爸又买了一只小狗:翰姆。它的耳朵又大又长,与大花子的耳朵差不多大。 它的身上有两种毛,一种是棕色的毛,一种是黑色的毛。他鼻子到眼睛这一块都是棕色的。它的脑袋到尾巴这一块都是黑色的。它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个十分灵敏的鼻子,一张大大的嘴巴,凑成了一张可爱的笑脸。它还有发达的四肢,跑起来像离弦的箭一样快。它的尾巴像一根小辫子一样直直的。 翰姆它只会吃肉和饭,别的它都不会吃。比如:鸡内脏、鸭内脏、带鱼头、猪肉、鸡肉、鸭肉……翰姆的饭量可大了,一餐要吃满满一碗的肉和米饭。你想它和大花子一样大吧?错了。其实翰姆是一只猎狗,所以我经常央求老爸带我和翰姆一起上山去打野兔了。它的体积只跟一只哈巴狗一样大。 有一次,我带大花子、翰姆一起上山去打猎。翰姆一看到有野兔,它的耳朵就警觉地竖了起来。好像在对我和大花子说:“有猎物。”说完,我就朝四周看了起来,发现有一只野兔在津津有味地吃着野草。我便举起机关枪,打开红外线,照着兔子的脑袋上打去。“噔”的一声,我没有打到野兔,反倒打上了翰姆。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可是翰姆一点也不觉得痛,马上爬起来,像猛虎一样去抓野兔,大花子也不甘示弱。翰姆跑到半路的时候,伤口又裂开了。我伤心得跑上去一把抱住翰姆,带它到医院里去看病。清洗好伤口以后,我把抓来的那一只野兔也全部煮起来给翰姆吃。 你们看一只狗都这样,更何况人呢?500字 三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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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棒、棒今天,万里碧空,飘着朵朵白云。就这样我们迎来了“万里之秋”体育节。我高兴极了。运动会正式开始了。第一项是一百米赛跑。我们班第1名小将夏麒颜出场了,一下子跑了小组第2名。我们不禁赞叹:“夏麒颜,真棒。”第2个就是我了,我一走上跑道心里就紧张,忽然,我听见同学们在为我加油。我想一定要跑前2名。一听枪声我们就像快马一样向终点冲去……最后我跑了第2名,我终于进入了决赛。我实在是太高兴了,一蹦三尺多高。到了下午,决赛开始了。我们的胜负即将产生了。一听枪声我又开始跑了,他们跑得太快了,我拼命地追,可我怎么追也追不上,结果还是输了。我想:失败是成功之母,重在参与吗。这次运动会上的项目很多,真是精彩极了。我想运动场上的我是最棒的,那么学习、生活上的我一定也是最棒的。(指导老师:何涛)300字 三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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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约翰的故事约翰是个50多岁的人了,他有白白的胡子。一次,约翰路过“冰球赛”他看到好多人都在冰上抢一个球,有时还滑倒,个个面红耳赤,他想“至于吗?就那么个小球,能值多少钱?那么多观众看,就没有一个大方的,让他们‘自相残杀’。一向大方的的约翰,看不惯他们的“小气”行为,特别是那些观众,竟然视而不理,还欢呼喝彩。他越想越生气,于是,他一气之下进了体育用品店,买了一大包球,抱着球冲出体育用品店,直奔比赛场。离比赛场还老远,他就听见欢呼声和喝彩声,他又加快了步伐,到了比赛场,他也不管保安不保安的,直冲进去,把那包球一下子倒在了球场上,大声喊道:“你们就抢这个不值钱的球,抢什么抢,还有你们”他指着观众喊道,“你们就看他们在这儿抢,没有一个大方的,现在我买来了,这一大包,够你们一人一个了,不要再抢了,真不值得!哼!”他还以为人们都会向他大声喝彩,而却恰恰相反。人们有的捧腹大笑,有的对他龇眉瞪眼,保安将这个不速之客托了出去。约翰不明白,他这是干了好事啊!400字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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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约翰·克里斯朵夫》有感早听闻作家罗曼·罗兰,曾凭借《约翰·克里斯朵夫》一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一事,所以我一直很期待阅读这一本史诗般的巨著,这次终于在寒假时有幸借阅。作者通过主人公一生的经历去反映现实社会一系列矛盾冲突,宣扬了人道主义与英雄主义。而主人公约翰是一个平凡的人,他与我们普通人一样有着朴素的情感,他是那么的真诚和善良,但同时他也是伟大的,他虽一生坎坷,遭受重重阻碍,却也未向困难屈服。他追求真理,不迷信,不虚伪,面对着舆论,他依然顽强的战斗着。约翰坎坷的经历促成了他心灵的升华,一连串的危机震撼着他的心灵,荡涤着他的灵魂。最终,他通过了炼狱之路,一步一步到达了自由的境地。约翰是我们的榜样,是我们人生的导师,阅读他的奋斗史,我们知道人生不仅会有明媚的阳光,同时必有坎坷与危机这些凄冷的风雨。但,无论如何,我们在各种环境下,都应向约翰学习,去坚信我们的信念,永远保持着一颗乐观向上之心,学会积极地迎接生活的挑战。等我翻过书籍最后的一页,深夜已经寂静了,但我的心久久不能平复。愿我学会在生活的风浪中磨砺自己,使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4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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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厌我高兴,因为我交了一对双胞胎好朋友。我失望,是因为我开始对她们反感。渐渐地,我心中的怒火便燃烧起来。她们长着眯眯眼,黑黑的皮肤,头发有点少。一个叫美莲,一个叫美玉。她们俩经常闹矛盾,脾气怪不好。就说最近这次吧!因为运动会开幕式有个英语歌节目,每班推选两名学生,因为我的英语还不错,老师把我和另外一名同学选上了。美莲和美玉嫉妒得不得了,说是她们去的话,保证比我唱的好。但怎么我看她们平时上英语课老师教的单词也只会读几个,不怎么样嘛!还有那次,我买了一支布绒娃娃水心笔,可漂亮了!还很好写。她们俩看到了,因为嫉妒,说那支笔太丑了,而且不好写。第二天,她们也去买了一支一摸一样的笔,既然说不好看,还不好写,为什么还要买呢?记得六一儿童节那一天,她们俩到我家来做客,这里翻一下,那里摸一下。我最爱吃的曲奇饼本来放在柜子里面的,被她们翻出了。说不都不说一声拿着就吃,呜呜!我香脆可口的曲奇饼!被她们吃光了。如果她们能改掉这些坏毛病,也许我会勉强和她们玩的!400字 四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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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厌我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无缘无故的烦主任。我一看到他,心情便会糟糕起来,我不想再看到他一眼。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他矮矮的个子,就不有得嘲笑起他,就算这一倒高兴的事件。这是看到他的时候,我便不由得想吐槽他。看着他带着眼镜的两只小眼睛,每一次望向他,便有着想揍他的感觉。我从来没有这样讨厌以任何一位老师,想着政治上背的,老师要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要的时候看着他,被这些的时候,我我就不由的鄙视,可笑,你认为你做过了这些吗?若没有做过,你真能无动于衷的看着这些呢。我成害怕过地理老师,害怕她们她像小孩子一样的随时可以变脸,速度可真快!可是,我可以试着接受他,试着不那么讨厌他,其实谈也没有那么讨厌。可是班主任不一样,我从内心的讨厌他,比针还真。久而久之,在他的面前,我成了一种压力,我不知道在他面前,是做一个乖巧的女生,还是这一个叛逆时的女生。这回我也无法选择。算了吧!正如道家所说的,顺应自然。400字 初一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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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厌不知咋的,五(3)班的女生们都染上了一句口头禅——讨厌!那一串的讨厌就象连环霹雳掌,不论你脸皮再厚都会碰个鼻青脸肿。一天下课,我和几个铁哥们一起讨论“班级新闻”,小道消息员陈小趣说:“大家都知道,咱们班的女同胞爱说‘讨厌’,可是这‘讨厌’包含的意思多着呢!”几个哥们一听,全都瞪大了眼睛。陈小趣故作高深地清清嗓子说:“‘讨厌’在《现代汉语词典》里的意思是‘惹人厌烦’,但咱们班的女生们说的讨厌远远超过了解释的范围!当你夸奖她的时候,她说讨厌是沾沾自喜;你羡慕她时,她说讨厌是自我欣赏;你帮助她时,她说讨厌是不愿与你为伍;你有求她时,她说讨厌表示对你不屑一顾……”他这么一公布他的研究成果,想想女同胞们说的讨厌,还真有点谱哩!几位哥们都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不偏不倚,上课铃响了,大家只好恋恋不舍地搁下了这个话题。放学,大家一起回宿舍。半路上,宿舍长庄述问陈小趣:“我们班那些爱说讨厌的,尤其是那个筱纳,我们该怎么治治她?”陈小趣又拍拍他那不怎么结实的胸脯,充满信心地说:“哥们今天安心睡觉吧,一切包在我身上!”说完,他狡黠地一笑,像一条泥鳅似滑去了食堂。4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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