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温暖的旧时风物
你还记得吗,那些旧时风物?
五岁的你,从充满着外婆味道的被褥里醒来,阳光碎碎地铺了一地。你笨拙地爬下宽宽高高的大铁床,穿上小拖鞋,揉着惺忪的睡眼,一边“吧嗒吧嗒”地向外走,一边娇娇地喊着外婆。这时候外婆会从那个永远充满着烟尘与饭食香味的厨房里探出头来,冲你笑着,说:“我在这里呀。”于是你很安心地应了声“哦”,便上前抓着外婆那因日复一日的劳作而变得粗糙的手,说:“我们去洗脸吧。”
木制的盆架上,搪瓷盆永远乖乖地放在恰到好处的位置。你用毛巾胡乱地在脸上抹了几下,便嘿嘿地笑着说:“我洗完啦。”外婆会装作生气的样子,把想要偷偷溜走的你拽到身旁,用暖暖潮潮的毛巾一遍遍地抹你的脸。
这时候你听到外公开门的声音,于是迫不及待地挣脱外婆的手,欢喜地冲到外公跟前。看到外公手里提着可口的早餐,你欢快地尖叫着,像只活泼的小兽。你是如此地依恋外公,虽然说不清理由,但每次见到外公身上粗糙的布褂,便会莫名地感到欣喜。
你坐在梨木茶几旁边,面前放着一个盛着豆腐脑的描金花大碗,旁边是一盘小小的咸菜。你用搪瓷小勺轻轻拨弄着碗里的豆腐脑,袅袅热气罩住了你的苹果脸。
你坐在外公外婆中间,感到一种时间仿佛静止般的惬意。你偷偷看外公吃饭的模样,温文沉默,一如他的好性格;你又偏过头瞧瞧外婆,发现她正怜爱地看着你。于是你傻傻地一笑,感到一种沁入肺腑的快乐。
一碗普普通通的豆腐脑,咸淡适中的口味就如同你和外公外婆共同分享的美好时光。而那些时光,你现在想来,美好而又不真实得如同一个美丽的童话。
你记得外婆的那条纱巾,调皮的你喜欢将它系在脖颈上,看它因你的跑动而飘起,被你扬起的风鼓成帆的形状;你记得外婆的樟木橱柜,里面摆满了大大小小的药瓶,你喜欢反复打开又关上橱门,嗅着那种岁月与尘埃杂糅的味道;你记得那永远充满霉味的储藏室,和那被一张单人沙发、数种可能飞出小虫的谷物塞满的阳台;你记得旧旧的冰箱上趴着的那只布老虎龇牙咧嘴的古怪神情……
那时的每一撮灰尘,你甚至都能透过十几年的时光将它们看清。寂寞时你兀自想起这些,心里就会泛起一种苦甜苦甜的物质,你微笑,却又不由自主地落泪。
有时你突然发现外公已经离你那么远,远到你再也无法抓住他厚实的衣襟,远到你连想听一听他的声音都已经变成一种奢望;有时你突然发现外婆已经那么苍老,苍老到脸上的褶皱你都无法数清,苍老到她微笑时都会流露出一种被岁月漫盖的疲惫神情。
你突然发现这些时光消失的速度是你反应速度的若干倍,你突然惊恐地发现记忆被时光湮灭得那么快,即使你拼命地想去记住些什么。
那时的一点一滴,你悉数想起,有一种回不去的莫名感伤,却又让你感到无比快乐。
你记得那一幕幕旧时风物,这是你在岁月光影交织变换里仅有的慰藉。
那些漂浮的日子
四月的村子开满了浪漫的梨花,满树满树的,整个村子梨花飘香。在这个梨花飘香的小村子,有她七十年的回忆,还有她最爱的身边人。
外婆故世之后,妈妈就很少带我们去乡下那儿了,不过每隔一年还是得回去一次的。无论城镇里的时光如何变迁,在她的心底,这座村子永远是她的家。
对于这片质朴的土地,我一直抱着感激的心情。因为这里养育了那些梨树和那些在梨树下质朴的人儿。沧桑的痕迹开出了灿烂的梨花,落败的痕迹把春天的尾巴拉得很长、很长,让我们有够长的时间去抹平突兀的伤痕。山水总是随着时光更替的,就像昔日屋下茂密的竹林如今只剩稀稀寥寥的几棵竹子。这里的人我依旧熟悉,只是他们的脸上已渐渐呈现出岁月苍老的痕迹,依稀记得小时候,我曾掠过他们的青春一步一步往上爬。
光阴似箭,一晃那些年少芳华被太阳晒得开出味道的青春,伴随着生命的脚步终于开始渐渐老去。很多事情就留在了人们平静的脸上,我知道他们之中的人终有一天会如同外婆一样,有着一张老去的脸,被岁月无情刻画下来的每一道皱纹。无论多么完美不可侵的人最终都在劫难逃。
五十多年前,在梨花树尚未枝繁叶茂的时候,外婆有了她第一个爱慕的人。
他是一个孤儿,前些年光景不是很好,父亲在年尾回家途中不慎摔倒,一病不起,弃他而去。邻居偶尔唠嗑是谈起他,都说他命硬,这辈子也别求指望啦。
村里的人都很关照他,他也很是努力,经常帮着大家干农活,总是有求必应的,也不管自己有没有闲空。
那年他十七岁。
和他一样,外婆也是孤儿,很早就没了爹娘,不同的是,外婆还要拉扯三个弟妹,生活也很潦倒。因为生活在同一村子里,外公也老是会帮着外婆种田,挑水,砍柴什么的。
十七岁的少年,卷起裤腿,弯腰于黄昏时的田野上,汗水浸湿了洗得发黄的白衬衫,那番景象又是怎样的深入眼眸。
外公是个爽朗的小伙子,哪里懂得女儿家的心思,哪里会知道外婆递给他的手帕上绣着一朵小雏菊。
那样互相帮助的日子不知道过了多久。
有一次,外公在田垄上除草的时候,突然看见外婆从很远处跑过来,手不知道抓着一把什么东西藏在身后。看到外婆跑得满头大汗,伸出手“给,这是你上次给我的毛巾,我给你洗干净了,来,擦擦汗。”外婆顿时泄了气,“哦!恩,这给你,我采了好多野花,分一点给你,摆在家里,装饰装饰。”“好,谢谢。那个草我已经锄的差不多了,我先走了啊。”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外婆捡起那朵他遗留在地上的雏菊花,靠在树下,数着花瓣。“去,不去!去,不去!······”
“去!”最后一般花瓣没了。
终于,外婆约了外公来家里吃饭,看着自己准备了一天的饭菜,外婆支支吾吾的,对他说出了他的心意,然后埋着头不语,只是使劲地用筷子做扒饭的动作。外公没出声,两个人就这样沉默地吃完了这顿饭。只是好像外公在临走的时候丢下了一句话,“我愿意照顾你们!”
后来,在村里人的帮助下,他们就结婚了。尽管婚礼很简单,没有父母的祝福,也没有华丽的礼服,可是他们足够相爱。不久,二十岁的外婆当上了妈妈。日子平静且安乐。
有人说女人创造了生命,而生命成全了一个真正的女人。
无论多少年过去了,他仍旧会拉着她在黄昏后两个人慢慢走着。从白色的梨花树下悄然走过,屹立着的背影,仍旧能拉出很长很长的影子。尽管后来,她身体日渐衰落。或许,爱情只是一种抽象的感觉,也能被某种表像所代表,可是就是缺不了他。外婆的爱情留在了那些雏菊里,终究只剩下些琐碎的阳光,大把的花瓣,和对过往的追忆。
在爱情面前,很多人只是作为信仰者,抱有着侥幸的心理期待有个更美好的未来在不远处,却很少有人主动去抓住自己身边的幸福不放手。感情的天平上,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不在乎谁先主动,因为只有主动地那个人跨出了自己的内心,是感情的勇者,偶尔才会离幸福很近。而对于那些胆怯的失败者,永远也面对不了自己最真实的想法。
我很欣赏外婆那份对于感情的勇敢与坦荡。
其实,人生就是一趟单程的旅行,永远没有往返的时候,唯有那些心底的记忆不时的往返在现在和过去中,这样的一串时光轨迹,将串连着我们的整个生命。所以,在落叶纷飞的季节里,看着那些时光悠悠中——不曾改变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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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的池塘当下午的时间缓慢地在石阶上一步一步退了下来,我守住了自己的孤寂,蹲在屋后檐下的阴影中,看着阿婆驼着背提着一小桶的鱼仔,在不远处的池塘边喂养着一群鳖。我彷佛隐隐听到那些鳖在水中沉潜划动的声音,凉凉的水声和吱吱吱的鳖叫声,幻化成了一支神秘的歌,在心中不断搔动着我的迷惑。阿婆驼着的背影被岁月沉沉压成了一个“?”号,阳光蒙蒙的,将阿婆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拉进了我的小小记忆之中。我对着她喊:“阿婆!”阿婆回过头来对着我笑一笑,沉默的,又转过头去,继续她的工作。我不认识那些鳖,就好像那些鳖也不认识我。我只知道龟,伸着头,昂然爬走,有时缩在甲壳内,让我们将它任意旋转着玩。那是我五岁时,母亲不知从哪里抓来,让我们当成了宠物。不到半年,那只龟死了,但从此以后,我把那些养在池塘里的鳖都误认为龟。阿婆时常对着我说,那是鳖,不是龟。浓浓的潮州话我听不懂,就好像我听不懂阿婆在喂养那些鳖时偶尔喃喃的独语。我叫:“阿婆”,阿婆不再理睬我,径自专注于她的喂养工作。我似乎看不透阿婆体内岁月的骚动。阿婆和鳖,一个下午的阳光和我百无聊赖的目光,龟爬一样觉得好漫长,延伸向遥远的远方。而三岁时母亲就教我念英文,“a、b、c、d、e、f、g……”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爬上去,然后被我用稚拙的高音推到屋顶。那时候阿婆还没搬来跟我们一起住,母亲与父亲交谈都用华语,字正腔圆地传到了我的舌尖上来。到了我六岁时,阿婆搬过来,我却不知道如何用潮州话跟她沟通,就好像鳖遇到龟,只能够大眼瞪小眼;或她讲她浓浓的潮洲话,我说我的华语,语言无法交会,最后咿咿呀呀地各自离去。但是阿婆还是很疼我,像所有世界上的阿婆疼爱她自己的孙子一样,常常趁母亲不注意时,往我手心里塞进一两颗糖,让我解馋。当我将目光从远方收回来,阿婆已经转身,背阳的脸,爬行着深深的皱纹,折叠着许多沧桑的故事,潜藏在阳光照耀不到的阴影中。我轻轻喊了一声“阿婆”,阿婆拉着我的手,走进屋里。阿婆养鳖是去年的事。她说可以养来卖,又可以劳动劳动身体,母亲是一贯的默许,于是就雇人在屋后挖了个小小的池塘,又跟镇外的买了几只鳖,阿婆就这样开始了她忙碌的生活。我常常看到阿婆弯驼的身影,在微弱的阳光中步履蹒跚地穿梭,贴在黄昏的窗框上,成了一片风景。“龟的家在哪里呢?阿婆!”有一次我无知地问了这样无知的问题。阿婆有点错愕,然后以浓浓的潮洲话回道:“是鳖,鳖的家乡在很远很远的大陆那里。”“大陆在哪里啊?”我继续追问下去,但阿婆却再也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所有的沉默高悬在时间之上,挂在阿婆皱瘪的嘴角。这时,我彷佛又听到屋外不远处那些鳖在池塘沉潜划游的声音,宁静而骚动地触及了我的心魂。而鳖在池塘里会不会找到地图,会不会找到一条可以回家的河流?我不敢问阿婆,因此只能将疑问埋在深深的心里。那是个漫长的炎热天气,昼日在七点钟时还拖着长长的尾巴不肯离去,悬在远方树梢上的夕阳,彷佛也不愿落到山里头。阿婆捉起了一只鳖,往屋里走去。那只鳖在阿婆提着的竹篮里,把头紧紧缩进甲壳之内,而我只能看到湿湿苍苍的甲壳闪动着沉沉的光影,在竹篮中卧伏着。我跟在阿婆的后面,跟进了厨房。只见阿婆从橱顶上取下了一支小小的弯钩,并在水槽边挑了把菜刀,然后将竹篮里静静卧伏着的鳖捉了出来,按在水泥地上,弯钩跟着往甲壳中探入,钩着鳖颈,一拉,菜刀也迅速落下,鳖头与藏在甲壳内的身体迅即分离,而早已准备好的碗立刻承接着不断从鳖颈上流淌下来的鳖血,殷红的让我感觉到刺目。鳖头在泥地上微微的颤动着,却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我转过身去,然后从厨房退离,只留下阿婆一人独自在那里一寸寸的被黑暗吞噬。当我再回首时,阿婆蹲着的驼背凝固成了夜色里的一点孤寂,嵌在我小小的记忆里,然后被放大,成了一只鳖,顶着茶褐色的甲壳,湿湿苍苍的往更深沉的岁月深处爬了进去,最后镇压在我的梦里。我不敢问阿婆,鳖是不是已经找到了一条可以回家的河流了?或只能在小小的池塘里,静静等待着一把挥向颈项上的菜刀。当阿婆把煮好的鳖肉盛在青花大碗里时,酱卤的香味早已在空气中浮漾,并远远的挑逗着我的味蕾。可是望着那暗褐的鳖肉,我却不敢趋步向前,因为我怕那只鳖会复活起来,然后从碗中伸颈探头,以它那圆小圆小的眼睛瞪我。最后,那碗软嫩的鳖肉在晚餐时被父亲一个人吃个精光;母亲虽说鳖肉可以补气养血,但她却不动筷,阿婆也不吃。鳖在父亲的肚肠里,似乎再也永远找不到回家的路了。阿婆若没喂养鳖时,常常会躲在她那幽黯的卧房里,一呆就是老半天。于是我总会通过种种的想像,去构想阿婆房间里的景象;蛛网张结的角落,系着白帐,阿婆裹在唐衫里乾瘦的身子,驼着背,孤单地坐在床前,身影却鬼魅一样爬上板墙,像只黑大的蜘蛛,悬在墙上,并在岁月的风中不断摇晃。或是阿婆弯着腰身,伸出她那瘦骨嶙峋的双手,从斑驳老旧的衣柜里,捧起了一颗白发苍苍又布满皱纹的头颅,当她回过身来,项上一片空白……我总是在胡思乱想中把自己惊吓得心跳加速,而不敢靠近那房门一步。等到阿婆出现在厨房或餐桌上时,我发现阿婆依旧完好无缺,被岁月磨难过的皱脸,安份地守着静默的日子,有时候在厨房徘徊,有时候则在厅堂的藤椅上打盹。日子像一片片的落叶飘零,满地枯黄的落叶啊!却没人读懂那风声悠缈远去的讯息。阿婆缓缓走在自己的回忆小径,悠悠荡荡的梦里,她将会走回到哪里去呢?屋檐下的燕子来了又去,去了又来,燕尾如剪,剪出了一个又一个的梦,然后消失在遥远的天际。而世界太大了,我想,我似乎永远也走不出那些梦外。至于阿婆,依然静静的躲在自己孤寂的世界里,将佝偻的影子隐藏在破碎的日光底下,幻化迷离,总是让人无法看得清楚。“阿婆!”我叫着。阿婆往往从瞌睡中抬起头来,松垮的眼皮撑开,那有点混浊的眼睛如两口深邃的水井,干涸了,再也汲不出半桶水意。“嗯,坐到阿婆这里来。”她向我招手,手势迟缓的在时间里划过,恍惚在风中摇曳的枝叶,微微颤抖。我走过去坐在阿婆身旁,看着她手背如蚯蚓爬游的静脉和皱折的皮肤,感到有点不知所措。时间却如蜗牛一样从我的意识里缓慢的滑行出去,留下了晶亮黏液的轨迹,静静的等待枯干。也在那时,我第一次听到了阿婆唱起的潮洲歌谣:“天顶一只鹅,阿弟有某阿兄无,阿弟生仔叫大伯,大伯小理无奈何,背个包裹过暹罗,海水漂漂父母真枭……”我听不懂阿婆在唱甚么,只是觉得她的声音婉转悦耳,在空气中轻轻浮漾。藤椅也在一些流逝的岁月里摇晃,摇走了更多渡海过番后的沧桑岁月。屋外,彷佛响着那些鳖在池塘里游移的声音,细细的,穿过一层层记忆的薄膜,并逐渐消散在另一层空气里。到了五点时,阿婆就会打开置于柜子内那台老旧的收音机,调好频道,专注的听着从那小匣子中畅快流出来的一出出潮剧。咿咿呀呀伴着喧天的锣鼓,如潮水,一波一波掀起、激荡、回绕,冬冬冬敲得我头昏脑胀。阿婆却在一片二胡、月琴、哨呐声里,脸色安详的守着那些剧情的流转和变化,从《攀梨花》、《陈三五娘》、《春草闯堂》、《岳银瓶》、《终南魂》到《老兵回乡》,把心魂系在渡洋过海的潮声中,没有回头,也无法回头的坐在自己的影子里,等待着锣静鼓歇,曲终剧结。挂钟的钟摆却在厅壁上摇向左又荡向右,滴滴答答的时间悠忽走得更远了。窗口,光尘飞舞,不停的飞舞,看久了,令人目眩……无数潮曲从我翻飞的记忆中轻轻踏步走过,阿婆却一直蜷缩在自己的世界里。她听不太懂我的华语,也听不懂左右邻居的马来语和客家话。因此只有回到潮剧里,她才能循着那些熟悉的音乐和语言,跟在失落了年代的故事后面,一步一步走回到童年的家去。那里或许有阿婆的阿婆,也是坐在夕阳斜斜照落的光影里,唱着一首童谣给阿婆听吧?我看着阿婆恬静的侧影,淡淡的阅读不出一丝悲喜,耳里却尽是我听不懂的潮音潮曲,音符跳出了窗外,跳进了一片无边无际苍苍茫茫的暮霭里。某天,我在门外戏耍,却很突然看到不远处的池塘边,有一只鳖竟然意外的爬出了围栏,沿着矮墙角缓慢爬行,它身后却拖着一行淋漓的水迹,试图爬向草丛。我回头向着阿婆的房间大喊:“阿婆!阿婆!龟要跑掉了!”阿婆从房里冒出身来,然后顺着我手指的方向,急促地往池塘走去,然而步履蹒跚缓慢,与前方的鳖遥遥追逐,成了一幅滑稽的画景。那只鳖最后还是被阿婆捉到,它的逃亡计划终告失败,结果依旧难逃一刀断首的命运。而阿婆把那些掏空洗净的鳖壳,挂在屋后的篱芭上,让它晒个七七四十九天,然后由母亲用石杵石臼将之捣碎,再与冬虫夏草参合,研磨成为粉末,以治疗阿婆常常憋在胸口的燥郁闷气。母亲说那是阿婆的老毛病了,服了鳖甲磨成的药粉,不但可以舒通血脉,也可以舒解痛风的病症。阿婆老了。母亲常常用这句话做为结语。是的,阿婆老了,故事也老了,那些在岁月里四处流离的潮洲话也老了。而阿婆眼角布满深深的鱼尾纹,是不是也把阿婆一生的故事都锁死了呢?我走不进阿婆的世界里,所以只能站在她的世界外面,看着她衰老的身体不断衰老下去,而我的骨骼却悄悄不断粗壮和长高,然后学习一个人背起书包,跨出门槛到离家不远的小学堂上课。此后,阿婆躲在房里的时间更长久,她驼着的背影则更加沉默和孤寂了。池塘里的鳖被宰杀和被卖出后,也不再继续殖养,鳖越来越少,及至最后,池塘被填平,并盖起了一间楼房。我记忆里的世界也渐渐在改变之中,对于潮洲话我已完全听懂,而且也可以很自然地用潮洲话交谈。可是这时阿婆却宛如患上了阿兹海默症一样,变得痴呆,甚至丧失了语言能力。她每天坐着,眼神迷茫,呆望着旧时池塘的方向。母亲认为阿婆是撞邪,走失了三魂七魄。因此找了个道士在家里驱邪招魂。道士斋醮法事,诵经画符,然后要我对着阿婆的房间叫魂:“阿婆,回家了!阿婆,回家了!”灯影映照在楼板上,轻轻的颤抖。我紧张的回过头去,却不意看到屋外铜盆里烧着金纸的火焰,熊熊的往上窜升,火花迸开,然后我看到了一只又一只无头的鳖,从盆里的火舌中爬了出来,一只又一只的,不断在火光中窜动,窜动……我不由自己的大喊了一声:“阿婆!”时间突然停格。我知道,阿婆永远再也回不了家了。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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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清欢喜欢旧的东西,像邮票、像书籍、像零零碎碎的小玩意儿,没有别的,仅仅是喜欢。也许这就是恋旧吧。恋的仅仅是旧吗?不,恋的是旧里熟悉的安全感。喜欢旧时风景。喜欢在旧时的风景里旅行,我的世界别人看不到,别人的世界,我也不知晓。兀自颓废在自己的记忆,兀自在时光中感伤,没人嘲笑,没人看到,倾诉够了,便再披上坚强人天真的外壳去生活。那年的旧时光啊,在年华的沉淀峡,愈发醇香。那旧旧回忆里的泪,早已被阳光烘干,于是,就只留下温暖的片段。在一个人累了的时候,把旧时光拿出来,细细数一边,一边笑那时自己的幼稚,一边把心里的烦恼滤去。把自己埋在往日的沙里,逃避一会现实,在开心的迎接冷硬的生活。喜欢在一个薄雨微漾的夜散步,寻找旧旧的感觉。那时,你会觉得,一切都很宁静,就像旧的感觉,那种熟悉而安逸的感觉。那时,街上人很少,路灯昏黄,就像走在另一个时空里。潮湿的水汽扑面而来,凉凉的,好像小时候雪糕的味道。旧雨伞上传来“嗒、嗒”的水声,显得一切那么宁静,好像这个行走的躯壳不是我,行走的仅仅是我的灵魂。这时,。便可以在高楼林立的都市找到一份旧旧的安宁。那种旧的感觉,像一片花瓣落在水面上,柔软的恬静,。某年某月的一个黄昏和现在一样静。斜晖撒在身上,斑驳而唯美,光影婆娑,微光闪烁。旧的风景像一根弦,挑起记忆里的片片千秋。去旧风景里找一片清欢吧。喜欢旧的书籍,喜欢在旧的书籍里想念。那是一种溢出心房的满足,沉重的书籍上铺满灰尘,有一种淡淡的味道,是时光的醇香。微微泛黄的书页,一页页变的极脆,像蝴蝶的翅膀,美丽且宝贵。唯一不变的是一排排工整的铅字,还是一样的句子,还是一样的修饰,然后发现,原来什么都会变老,只有那些文字不会,还是旧时熟悉的排列,还是那般的唇齿留香。那时的你和现在的自己读同样的书,总能读出不同的韵味,像酒,越久越美味。某排某列的某一本书和以前一样。微漾的墨香扑入鼻中,舒心且幸福,时光散乱,旧物仍在。旧的书籍像一把木梳,每梳一次都有一种惬意和满足,梳理年华流下的寸寸往事。去旧书里拾起一片清欢吧。喜欢旧的家具。喜欢在大雨之夜窝在暖暖的家里,听着窗外的水声,蜷在暖暖的旧棉被中,在旧台灯暖暖的光下看书。那么舒适,像一杯热奶茶,不甜不酸,但是又香又暖。旧的家具像是回忆的钥匙,那个桌子伴我童年,如今靠在桌面上还存一如既往的木香。那个台灯自我有记忆起便已在这里,十年如一日的发着暖色调的光。旧家具里,渐渐会漫上时间的味道,是一种醇厚的香。那种香可以让你在繁忙中时时绷紧的神经放松下来,安静的休息一下,让闲适漫上心田。旧家具拼拼凑凑之后,便有了一个家。搬了家后会好不适应。好像那个家排斥我,那些崭新的家具冷冷硬硬的,像一堵墙堵着过往的那个大门。某地某处的某个单元和当年一样静。黄叶铺在地上,熟悉而又陌生。叶,不再是那年的叶,但我,还是当年的我。旧家具像落满灰尘的记忆,纵使与时代脱节,哪怕已过潮流,但还能给人一种莫名的安全感。去旧家具那里品一片清欢吧。有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叫作熟悉。它并不抢眼,并不闪耀,就是所有记忆里的那份无关,就是所有往事里的那个路人甲。但没有他,真的怅然若失,没有他,真的极不习惯。我想,旧时清欢就是一种因熟悉产生的安全感。给这颗惶恐不安的心一个有保护的安全的小窝。所谓的“旧”,与“老”不同。旧,有温暖,熟悉的感觉。而老,则是怅然若失,遗憾不已的悲怆。亲爱的你,如果哪天年纪大了,不要说,“我老了”,而应该说“我旧了。”给自己一份熟悉的安全感,自己做自己的旧时清欢吧。初三:赵闻笛1200字以上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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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物长宜放眼量六十二、光明黑暗终极决战之小羞兵法:草木皆兵蓝莲花刚钻进地下,若晴一帮人马就浩浩荡荡地“闯”进了山洞。“哥哥!”小豆丁扑上去,“我好想你哦!”晨焦急地问:“怎么?我听小晴说,你们出事儿了?怎么这么多人都来了?小绿妖,思雨,还有灵儿……”“对啊!晨哥哥,你听说小糖果们大战黑暗魔王的事情了吗?”思雨问。晨重重地点了点头:“知道了。此次战斗,非同小可。大家可不要轻敌啊。”小羞无奈地说:“我们想轻也没法轻啊。瞧,已经有一个伤员了。”说着指指躺在绒地毯上的依儿。“依儿?!”晨和夏末凉惊叫一声,“你怎么了?”依儿脸色苍白地笑了笑:“没事儿,只是受了点儿小伤。”“这还算小伤?”晨和夏末凉都是习武之人,一眼就看出依儿受了很严重的内伤,“依儿,你是怎么受的伤?”灵儿说:“敌方实力太强大了,依儿差点儿就丢了性命。我和青果使尽全身法力,才将依儿的性命保住。”紫色小天女惊愕地瞪大双眼:“真的有这么厉害?”青果点点头:“我可以作证。”“天哪!”紫色小天女瘫倒在地,“我们完了。”“不要这么垂头丧气的。”菱儿拍拍紫色小天女的肩膀,“黑暗永远战胜不了光明。”“菱儿说的对,我们要坚持下去。”糖糖公主担心地说:“也不知道蓝蓝那边怎么样了……”“蓝蓝是谁啊?”晨、夏末凉、紫色小天女、菱儿和若晴还都不知道蓝莲花。“哦,它是小绿妖的妹妹,叫蓝莲花,是我们的间谍。”正说着,小绿妖手中的对讲机响了起来。大伙儿屏住呼吸,感到空气似乎骤然凝滞了。小绿妖忐忑不安地按下了按钮,喇叭里传来蓝莲花激动的声音:“哥,一切顺利,我隐藏在那块大石头后面,谁也没发现我!”大伙儿都松了一口气。小羞夺过对讲机,问蓝莲花:“蓝蓝,他们有多少人?”蓝莲花反问:“咱们有多少人?”小羞说:“刚才的人数,加上现在新来的五个。”蓝莲花叹了口气:“小羞姐姐,咱们可能要付出很多代价才能打赢这场战斗。黑暗魔王那边的人数至少是我们这边的一百倍。”小羞手里的对讲机一下子掉落到地上。里面不停传来蓝莲花的声音:“喂?喂?小羞姐姐!哥哥!你们怎么不说话啊?”“我来!”薄荷捡起对讲机,“蓝蓝,你不要害怕,告诉姐姐,他们那边的主将是哪几位?”“主将?”蓝莲花想了一会儿,说,“好像有个叫幽灵黑鬼的,还有什么千里眼,顺风耳……”蓝莲花的话还没说完,只听对讲机里传来一声响亮的“啪”,似乎是对讲机掉到地上的声音,又好像是什么东西和什么东西碰撞发出的声音,接着就没了声响。“喂?喂?蓝蓝!蓝蓝!”无论薄荷怎样呼唤,对讲机里就只剩“咝咝”的杂音。“先别管它了!”小绿妖夺过对讲机,“我们先来商量一下计策。”“可是……蓝蓝会不会有危险?”大伙儿担忧地问。“它不会有事儿的!”小绿妖干脆地回答,它故作轻松,安慰大伙儿说:“蓝蓝那么机灵,魔法又那么棒,有什么情况的话,它肯定能对付过去!”小糖果们心里暗暗叹息:小绿妖,小绿妖,你表面上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心里一定担心死了吧?你是不想让我们担心,不想耽误了我们的大事儿,对吧?“不管怎么说,还是先商量策略要紧。”思雨说。“是啊,黑暗魔王那边的鬼怪那么多,我们怎么对付的过去?”青果很担心。大伙儿都托起下巴,沉思起来。小豆丁说:“蛋糕城、种子国、天国花园的援兵都还没有来,如果来了,我们的情况应该还算乐观。”“你那是‘如果’,”糖糖公主说,“谁知道他们能不能在明天清晨之前赶来呢?就算来了,也不一定有多少人。”“所以说,我们这次战斗,不能靠硬拼,只能靠智取。”小羞说。“小羞,你最聪明了,你有办法吗?”“别急,让我想一想。”小羞考虑了一会儿,说,“唉,如果夕夕那边的援兵来了,我们也就好办了。”“为什么?那么几个人,也不见得能管点儿什么用。”小羞说:“可是,夕夕那边的援兵都是天使,天使是会使用魔法的,知道吗?”“我们也会使用魔法啊!”灵儿、青果、桃花仙子三姐妹和小绿妖异口同声地喊起来。小羞摆摆手说:“你们的魔法根本不管用。哦,别误会,我是说,在我的计策当中不管用而已。”大伙儿都忧愁起来。此时,夜已深了。薄荷为了缓解大伙儿的压力,站起来说:“走吧,我们到外面去,呼吸呼吸新鲜空气,看看月亮。说不定能有什么启发呢。”大伙儿都很赞同。于是,他们一个接一个地拨开洞口的杂草野花,走出了山洞,静静坐在断情崖边,双腿悬空,看着深邃的夜空中的那一轮圆月。那轮圆月,是那么灿烂。它映照着断情崖下奔腾不息的海水,映照在层层浪花上,就像一串流动着的珍珠。潮起潮落,如同小糖果们一路走来的坎坷。而此时,她们能迈过眼前这道坎儿吗?这是她们流浪生涯中的最后一次考验,有可能要以她们的生命作代价。但是,无论遇到多么大的困难,小糖果们是永远都不会退缩的,即使被重重困境包围,即使连受打击,她们都会牵着彼此的手,一路走下去,直到永远。正当大伙儿有些微微的睡意的时候,在月亮的深处,出现了一个米粒大小的紫色光点。起初,大伙儿很疑惑;后来,小糖果们叫起来:“魔幻飞马!”闪着光的紫色皮毛,微微卷曲的银色马鬃,长而顺直的银色马尾,雪白的巨大羽翼,奔跑在月亮的深处——除了恋夕的那匹魔幻飞马,没有任何马能够这样漂亮了!魔幻飞马越飞越近,渐渐脱离了月亮,奔跑在深蓝色的天幕中。在它的身后,跟着一连串的魔幻飞马。它们都有着一双雪白的羽翼,但是皮毛、马鬃和马尾各不相同:有的皮毛是宝蓝色的,马鬃和马尾都是冰蓝色的;有的皮毛是粉红色的,马鬃和马尾都是淡黄色的;有的皮毛是草绿色的,马鬃和马尾都是淡淡的青色……总之,它们虽然各不相同,但是都同样美丽。是啊,在人间,有哪匹马能够这样漂亮,有哪匹马的身上可以散发出光芒!它们在星星点点的夜空中飞奔着,把奔跑时自身散发出的光点遗留在夜空中,形成一道闪闪发光的银色缎带。每匹魔幻飞马的背上,都载着一个同样美丽的女孩。她们的脸庞洁白如玉,她们的衣裙流动如云……精灵带给小糖果们的感觉是梦幻;小妖带给小糖果们的感觉是可爱;而这样飘逸、流动、纯净的感觉,恐怕只有天使才能带给她们了。小羞高兴地跳起来,拍手欢呼道:“夕夕,终于等到你了!”恋夕的魔幻飞马停在断情崖边的一朵白云上,其它的马也陆续停了下来。魔幻飞马上的天使纷纷拍打着雪白的羽翼,飞到小糖果们面前。她们各个眼含笑意,长长的乌发和细碎的刘海轻盈飘逸。“哦,我来介绍一下吧!”恋夕说,“这是黄昏天使,静落。”静落一身鹅黄色的长裙,给人一种暖洋洋的感觉。她是专门掌管黄昏的天使,说清楚点儿,就是由她负责日落。恋夕又指着一个女孩说:“这是黎明天使,似水。”似水薄裙飘飘,裙子的颜色,犹如水色,柔白柔白,许多地方都有着蓝悠悠如水波般的纹理。它把似水衬得像黎明的雾,黎明的水。“这是……”“这是……”小羞关心的可不是这些,她最关心的是,里面有没有会下雪下雾的天使?“当然有!”恋夕说,“似水会下雾,玉莹会下雪。”玉莹是谁啊?刚才小糖果们光顾想心事儿了,没注意到恋夕介绍玉莹。可是她们不好意思说出来,怕造成误会,让人家以为她们不重视人家。“对了,我还没有给你们介绍玉莹呢!”恋夕突然来了这么一句。小糖果们总算松了一口气。“玉莹是白雪天使。”恋夕拉过一个女孩说。玉莹的头上戴着一朵盈盈的雪花,小巧玲珑。她的裙子和似水的裙子非常相似,也是白色的,个别地方透着点儿冰蓝色,浅浅的,不仔细看是看不出来的。“太好了!”小羞兴奋地说,“这样,我们就可以上演一出‘草木皆兵’了!”“什么叫‘草木皆兵’?”大伙儿有点儿莫名其妙。小羞说:“咱们给敌人造成一个视觉误差。他们如果看到我们队伍里的人数远不及他们,一定会觉得打败我们十分容易,甚至连考虑都不用考虑,直接轻而易举地就消灭掉我们;但是,如果他们看到我们的队伍庞大,可能会有些心虚,怕有埋伏,不敢轻举妄动,这样我们就可以多争取些时间。”“可是,我们没办法让我们队伍里的人数多起来呀!”小豆丁摊开双手说。“这就需要似水和玉莹帮忙了!”小羞说,“麻烦你们降薄雾降小雪,使敌人的视线模糊;再刮点儿小风,让山上的草木有些轻微的摇动。这样,敌人就很可能会把山上摇动的草木当成我们的伏兵了!”“对啊!魔翼天生多疑,一定会把草木当成我们设下的埋伏!这个我有把握!”薄荷兴奋地说。“小羞,你果真聪明!”似水说起话来,也似黎明的流水,柔柔的,缓缓的,煞是好听。她看了看马上要沉入海中的月亮,说:“我要开始进行我的工作了!”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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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那些那些隔过黑暗的花与水,奇幻般的绽放着。——沐依然猛然间,一个美丽的弧度让我想起了他的微笑。初夏,浅浅的暖阳刚刚爬上我的脸颊,我下意识的用手挡住了阳光。以前总盼望着来到这个繁华的城市上学,可现在真正置身于这个城市的时候,踏在这个城市的土地上,却突然觉得一切都是如此的不真实,感觉这里的一切都不适合我。太繁华,太拥挤,不是我所希望了很久的静谧。一阵微风吹来,让跻身于这个华丽拥堵城市的我感到了一丝安慰。漠然的走在这条繁华的大道上。初夏的空气里透着淡淡的阴霾。呼吸间,恍若有种悲哀的宿命感在空气中细细的流淌。清新的空气带着阳光的味道,如此的阳光,如此的夏日。耳朵里塞着小喇叭,反反复复的播放着我最爱听的曲子,《美丽的神话》,这首曲子静谧极了,正是如此静谧的曲调,我才会喜欢。嘴角浮现了一丝画翩翩的弧线。听到了兴奋处,不觉的跟着哼唱了起来。突然,一些些人随着音乐撞入了我的思维中。挥挥衣袖,那里竟然暗藏着满满的不舍!哦~也许是因为离开了小学相处了六年的同学吧!心里添堵着圈圈点点的难过。想起了我的同桌纪,辰。想起了我们三个因为做出了一道极其变态的数学题而兴奋的击掌庆贺。想起了我们班和别的班比赛打篮球,输得一败涂地。想起了老师狠狠的用教鞭抽打下,同学暗暗的抽泣声。想起了朗读课文时“红蛋”的打嗝儿声。想起了……想起了……突然。脸上一凉。眼泪刷刷而下。嘴角挤出一丝难看的微笑。哦~原来眼泪是这种味道,我有多久都没有尝过了?想要学会淡漠。只是——心口有处冰冷的疼痛。啊!这个夏天为什么这么冷?对了对了……因为心空了,所以感觉冷了。耳边的静谧依然响着。那温婉的曲调,幽亦的温凉。学会淡漠。学会遗忘。重新开始自己学习的旅程。那么。那么遗忘。 那些。那些65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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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清欢_15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喜欢旧的东西,像邮票、像书籍、像零零碎碎的小玩意儿,没有别的,仅仅是喜欢。也许这就是恋旧吧。恋的仅仅是旧吗?不,恋的是旧里熟悉的安全感。喜欢旧时风景。喜欢在旧时的风景里旅行,我的世界别人看不到,别人的世界,我也不知晓。兀自颓废在自己的记忆,兀自在时光中感伤,没人嘲笑,没人看到,倾诉够了,便再披上坚强人天真的外壳去生活。那年的旧时光啊,在年华的沉淀峡,愈发醇香。那旧旧回忆里的泪,早已被阳光烘干,于是,就只留下温暖的片段。在一个人累了的时候,把旧时光拿出来,细细数一边,一边笑那时自己的幼稚,一边把心里的烦恼滤去。把自己埋在往日的沙里,逃避一会现实,在开心的迎接冷硬的生活。喜欢在一个薄雨微漾的夜散步,寻找旧旧的感觉。那时,你会觉得,一切都很宁静,就像旧的感觉,那种熟悉而安逸的感觉。那时,街上人很少,路灯昏黄,就像走在另一个时空里。潮湿的水汽扑面而来,凉凉的,好像小时候雪糕的味道。旧雨伞上传来“嗒、嗒”的水声,显得一切那么宁静,好像这个行走的躯壳不是我,行走的仅仅是我的灵魂。这时,。便可以在高楼林立的都市找到一份旧旧的安宁。那种旧的感觉,像一片花瓣落在水面上,柔软的恬静,。某年某月的一个黄昏和现在一样静。斜晖撒在身上,斑驳而唯美,光影婆娑,微光闪烁。旧的风景像一根弦,挑起记忆里的片片千秋。去旧风景里找一片清欢吧。喜欢旧的书籍,喜欢在旧的书籍里想念。那是一种溢出心房的满足,沉重的书籍上铺满灰尘,有一种淡淡的味道,是时光的醇香。微微泛黄的书页,一页页变的极脆,像蝴蝶的翅膀,美丽且宝贵。唯一不变的是一排排工整的铅字,还是一样的句子,还是一样的修饰,然后发现,原来什么都会变老,只有那些文字不会,还是旧时熟悉的排列,还是那般的唇齿留香。那时的你和现在的自己读同样的书,总能读出不同的韵味,像酒,越久越美味。某排某列的某一本书和以前一样。微漾的墨香扑入鼻中,舒心且幸福,时光散乱,旧物仍在。旧的书籍像一把木梳,每梳一次都有一种惬意和满足,梳理年华流下的寸寸往事。去旧书里拾起一片清欢吧。喜欢旧的家具。喜欢在大雨之夜窝在暖暖的家里,听着窗外的水声,蜷在暖暖的旧棉被中,在旧台灯暖暖的光下看书。那么舒适,像一杯热奶茶,不甜不酸,但是又香又暖。旧的家具像是回忆的钥匙,那个桌子伴我童年,如今靠在桌面上还存一如既往的木香。那个台灯自我有记忆起便已在这里,十年如一日的发着暖色调的光。旧家具里,渐渐会漫上时间的味道,是一种醇厚的香。那种香可以让你在繁忙中时时绷紧的神经放松下来,安静的休息一下,让闲适漫上心田。旧家具拼拼凑凑之后,便有了一个家。搬了家后会好不适应。好像那个家排斥我,那些崭新的家具冷冷硬硬的,像一堵墙堵着过往的那个大门。某地某处的某个单元和当年一样静。黄叶铺在地上,熟悉而又陌生。叶,不再是那年的叶,但我,还是当年的我。旧家具像落满灰尘的记忆,纵使与时代脱节,哪怕已过潮流,但还能给人一种莫名的安全感。去旧家具那里品一片清欢吧。有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叫作熟悉。它并不抢眼,并不闪耀,就是所有记忆里的那份无关,就是所有往事里的那个路人甲。但没有他,真的怅然若失,没有他,真的极不习惯。我想,旧时清欢就是一种因熟悉产生的安全感。给这颗惶恐不安的心一个有保护的安全的小窝。所谓的“旧”,与“老”不同。旧,有温暖,熟悉的感觉。而老,则是怅然若失,遗憾不已的悲怆。亲爱的你,如果哪天年纪大了,不要说,“我老了”,而应该说“我旧了。”给自己一份熟悉的安全感,自己做自己的旧时清欢吧。初三:赵闻笛1200字以上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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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温暖清晨,打开窗户,一阵冷风将我彻底吹醒。已是深冬,寒冷毫无保留的被释放出来。早上7点钟的天空还是有些昏暗,明月还隐约浮现在东边的晓天。我将双手紧紧揣在口袋中,走在上学的路上。寒风阵阵吹过,让我不禁蜷缩起来。这种寒冷似曾相识,勾起了我一段温馨的回忆。这周轮到我们组干值日,周五要晚一会儿回家。这周五是奶奶来接我,她每次都在校门口不远处的十字路口等我,这周也不例外。可我却忘记和她说,我干值日这事了。周五干完值日,我走出校门,蔫蔫地走在去十字路口的路上。这天寒冷异常,真真是让人感觉到立冬了。寒气透过衣服,让人瑟瑟发抖,将我的手冻得冰凉。我将羽绒服的拉链拉到顶端,整个人都缩了起来。人在外面待上十分钟,肯定就冻透了。我慢慢走到十字路口,准备过马路。在马路对面,我一下子看到了奶奶的身影,才忽然想起忘告诉奶奶一声了。她定定地站在那个拐角处,倚在栏杆上。她穿着厚厚的黑色棉袄,显得矮小臃肿。她抬着头,做出眺望的姿势,目不转睛盯着远处来来往往的人群,她肯定是在寻找我。奶奶两手背在身后,不时抬手,看一眼时间。我虽然看不到她的表情,但天色已晚,她迟迟未见到我的身影,又联系不到我,心中定是万分焦急。寒风中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唯有她呆呆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像一座伫立在街头的雕像。这时,绿灯亮起,我随着人群快步穿过马路。我走到她身边,她却依旧不动,大概是还没看见我。我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奶奶,这么冷的天,你怎么这么傻一直在这站着啊?你可以到统一银座等我啊,天冷,咱们快回家吧。”她只是对我笑笑,挤出一脸的皱纹,默不作声。回家的路上,她突然说:“我怕你看不见我,所以就站在那一直等着。”说完,她上前拉我的手。她的手拉住我的手的那一刹那,我被冰到了,心里猛然一怔。奶奶的手,竟这么凉。她每次接我都是早早等在那,不知等了多久。可我每次总是不放在心上,没有时间观念,忽略奶奶的等待,更忽略了一个老人的焦灼。这次,天气如此冰冷,像一层厚厚的雪花,冰到了我的心,亦颤动了我的心。可在这寒风中,不知怎么,心头的冰在一点点融化。变成了温暖,荡漾在心头。我懊悔,为什么不早点告诉奶奶我干值日。我回头看向她,她只是温和地对我笑笑,没有一点指责。顿时泪水溢满眼眶。这感觉,不仅有惭愧,更有无尽的温馨。这时我才发现,她不再像以前一样高大,我顿时意识到她真的老了。可无论时光如何流淌,也停止不了她爱我的脚步;无论天气多么寒冷,也阻止不了她等待我的心。奶奶年轻时就是一位普通的老师,她的一生辛苦而平凡,或许在这世上留不下浓重的痕迹,可她留给我的却是温馨的回忆,满满的爱。10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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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旧时光》读后感《你好,旧时光》不是什么大作,它不像世界名著有着大气,却也不像网络三流作品充斥着俗套。它讲述着最平凡的故事,却处处充满着对生活的思考。我想,我之所以对它感触那么深,那么相见恨晚,可能就是它既解答了我之前一直无法给予的问题的答案,又给我的思想轰击了我从来没有考虑过的人生哲理。《你好,旧时光》是一部盛大的记忆共鸣曲,讲述了八十年代末普通小姑娘余周周从小学到高中的一系列“金枝欲孽”。小姑娘从儿时幼稚地沉溺在她幻想的世界里,到真正走进复杂的小孩社会;从没权没势只有一身正气的单纯小女侠到意识到“世界从来没有仁慈过”的沉默高中生,她经历了很多也懂得了很多。有那么一次,教导她大提琴的谷爷爷生病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了。余周周火急火燎地赶到医院,却十分不解地看见病房外只有她和大哥哥陈桉。她问陈桉,为什么谷爷爷的学生不来送他,却得到“再温馨再感人,也跟死者没关系。那些都是做给活人看的”的答复。她认为谷爷爷是好人,却得到“这个世界上,对你好的就是好人,对你不好的就是坏人。谷老师偏向你对你好你觉得他是好人,可他也会收礼,对别人来说他是坏人”的真相。余周周仍然期待着动画片和幻想世界中纯粹的黑白善恶,可是那一刻,她学会了用另一种方式来安慰自己,另一种方式来看待这个“精彩又残酷”的世界。也有那么一次,一个刺头同学做了坏事却死不承认,还放肆地要求老师自己去问同学。老师真是犯了全体老师的通病,当着刺头的面问余周周。余周周左右为难,在她偷看平常和她玩的很好的同学们时,同学们却一个个低下了头——没有一个人肯勇敢站出来帮她。她疑惑了,心寒了,向妈妈倾诉,妈妈告诉她:很多事情想要认真想要坚持自己的准则是很艰难的,这也没办法用那么高的要求来衡量所有人。我曾经也像余周周一样思考过“与朋友交”,现在读了这句话才知道:所谓朋友,是在不侵犯对方利益下才会有的选择。他在保全自身时有空余才会向你伸出援手,如果他连自己都保全不了,那么对你放手也是人之常情。这个世界上哪有真正意义上永远的朋友呢!我十分喜欢作者在后序里说的一句话:“这个世界最迷人的是人本身。人身上永远有故事。”而我想,世上有那么多人,总会有一两个人的故事能和你产生共鸣。旧时光不需要华丽的外衣,仅仅只是抚着竖琴,娓娓把激荡你心灵的故事道来。看这本书,你会澎湃,你会善感,更重要的是,你会成长。成长是时光赐予我们最珍贵的礼物,是人一生中所能遇见的最美好的词汇,这也是这本书引起我心灵共鸣的所在。10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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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明月,旧时清风听雨声滴答,有时无眠夜。随手翻开一本书,在这寂静的黑夜中慢慢的读着。阅读,使我如同站在高山之巅,领略祖国大好河山;阅读,使我仿佛置身于大海之中,探索海底的秘密;阅读,使我好像穿梭在千年历史中,揭开历史的谜团。在众多书籍中,偏爱史书。有人认为,历史枯燥乏味,其实不然。在历史中,蕴含着许多人生哲理。正如英国大家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历史并不枯燥,第一次翻开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就被吸引了。80后大哥的草根文学如此打动人心。《明朝那些事儿》讲述了明朝300多年的历史。从朱元璋出生讲起,到崇祯皇帝自缢明朝灭亡结束。洪武大帝朱元璋生于乱世之中,在所有皇帝中他恐怕是唯一一个白手起家最终成就一番帝业的帝王。他从未受过教育,却成了一个军事天才。他有一句座右铭:“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凭借这句话,他一点一点的把天下收入怀中。这句话被许多人认证,无论你多么强大,你也无法保证东西仍在你手中,或许这样做才能真正坐拥天下。于是,登上帝位的朱元璋开始大杀功臣,“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历史似乎在某些方面如此相像。但他又不是个薄情寡义之人,对于马皇后他重情重义,纵有后宫佳丽三千,却未曾忘记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发妻。“糟糠之妻不下堂”朱元璋对这句话做了最好得解释。听断弦,断却三千痴情。朱元璋做不到,马皇后是他生命中一个永远不会被忘记的人,若无她,他又怎能登上帝位,或许早成了历史的牺牲品。因此马皇后去世后,他再未立后。合上书,书中片段仍历历在目,读《明朝那些事儿》使我懂得了许多。有些是必须自己去选择,人生亦是如此,在通往成功的路上,需要选择。若朱元璋在面对幼时好友汤和来信断然拒绝,又怎会有建立明朝的他。站在人生十字路口,放眼望去,有的崎岖不平,有的宽阔平坦,有的布满荆棘,有的鲜花铺路,但只有一条是通往成功的大门,你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当你周围的人为你做出选择时你又是否会拒绝。但你必须做到的是相信自己。人生是残酷的,一旦选择可能就没有后路。在历史中,这类事并不少见,比如说解缙,在作出抉择时忽略了最重要的原则,结果断送了自己的生命。不要做自己不擅长的事,是这位明朝第一才子用生命对后人的忠告。人生没有什么是一帆风顺。朱元璋面对郭子兴的猜疑,面对郭家兄弟的排挤,若没有马皇后,他早已被遗忘在历史的角落中。但他历经种种磨难,在逆境中成长,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成为一代帝王。真理告诉我们:命运之神并不存在,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在痛苦绝望中,没有人会同情你,可怜你。只有自己把握命运,把握时机,方能取胜。他给我们一个道理:一切的一切都靠自己强大的决心。笑笑而过,弹指间,灰飞烟灭。任何一个王朝都避免不了灭亡的结局。静静回忆800年前的故事,沉醉于中。阅读历史,以史为镜。从史书中感悟人生,纵观千年历史。10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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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1923年春天的一个午后,一位中年男子神情疲惫地走在柏林的一条大街上,他患有严重的肺结核,生命对他来说已经所剩不多。一个小女孩坐在地上,哭泣声引起了他的注意。小女孩丢失了心爱的洋娃娃,那个洋娃娃是她用积攒了一年的零花钱买的。男子摸了摸口袋,他居然连一分钱也没有带,只好哄她说洋娃娃没有丢,可能是到别的地方玩去了。小女孩不听,仍旧哭。男子皱着眉。突然眼睛一亮,说:“洋娃娃要是过几天还没回来,她就会给你写信的。”“给我写信?”小女孩止住了哭,好奇地看着他。“是的。”男子笑着点头。小女孩露出了笑脸。几天后,小女孩果然收到了一封信。信里,洋娃娃详细地向她描述了自己在哪里玩,沿途都有什么美丽的风景。她读着,觉得真是神奇极了。以后,每隔一周,小女孩都会收到一封信,这些信在她的眼前展开了一个神奇的梦幻般的世界。可是,两个月后,“洋娃娃”再也没有来信,好像突然消失了。小女孩收不到洋娃娃的信,整天哭哭啼啼,饭也吃不进去。一天,一个中年女子来到小女孩家,拿出一封信。信仍是“洋娃娃”写的——熟悉的笔迹,调皮的口吻。小女孩捧着信,惊喜万分。女子是男子的遗孀,她在整理丈夫的遗物时发现了这封未及寄出的书信,所以就按照信封上的地址找了来。小女孩的妈妈抱过小女孩说:“孩子,你知道给你写信的人是谁吗?他就是大名鼎鼎的作家卡夫卡啊!”小女孩可不管这些,她知道自己受了欺骗,洋娃娃再也回不来了时,又伤心地哭了。几年后,小女孩长大了,从课本里,第一次看见卡夫卡这个名字。带着好奇,带着一点点激动和困惑,她开始慢慢走进他的文字世界。那里是如此的广博和深奥,她读不懂,可她已经朦胧地感知到那是一个让她钦敬的人了。20岁时,女孩已经读完了卡夫卡的所有著作,再后来,她开始研究他,揣摩他,写了很多关于卡夫卡作品的论述。她在报纸上开设专栏、出版专著,她演讲、游说,为卡夫卡作品的推介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40岁时,已为大学副教授的她接受了一家报社采访。当被问及为什么对卡夫卡的作品情有独钟时,她谈起了30多年前那个午后,谈起了那个洋娃娃的故事。她说:“伟大的心灵产生伟大的作品,当我能慢慢品味出那个善意的‘欺骗’背后蕴藏的大爱和无私时,我就知道,我的生命从此再也无法和一个人的名字分开了。那与其说是一些书信,不如说是一个濒临死亡的人给予一个孩子的最好礼物,给予这个世界的最后阳光和温暖。”那些书信,她一生珍藏,最后,全部捐给了国家博物馆。1000字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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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歌,那些记忆岁月有时候就是一张陈旧的唱片,放在唱片机上永不停息的旋,摩擦,只不过岁月的歌被抹了又唱,唱了又抹,即使已经夹了沙沙的声音。闲暇时,戴上耳机,循着歌声,找寻你留下的独一无二的声音,即使只有一小段。春天里,四月的阳光在6毫米厚的玻璃中折射反射,照在脸上,我听见了那个四月里,你所有的气息。随着《西厢》,后弦的婉歌调在阳光中倾泻。我看见乐符像精灵一般,在手机的屏幕上跳跃,旋,送来你的问候。你是个有古典美的女孩,就像《西厢》里那个令秀才十八岁踟躇西厢的女子,像公主的笑容即使在缤纷樱花中也显得那么美丽。夏天里,用6毫米的玻璃把自己禁锢在这个六乘四的空间里,用音符在雪白的墙上涂鸦,我知道踩着嘻哈鼓点上篮的科比不会比淑女般的你逼真的,因为你深深的印在我的心里。我不知道“樱花草”是何物,我只是觉得《樱花草》的旋律足够可以让我在这夏天里放松,让我有平静的心情写下,属于我的你独特的记忆。我用轻快的调子串联起夕阳下,脚丫子荡起的圈圈涟漪,映着光辉,一闪一闪,像歌曲的鼓点,轻轻的,敲击,让人安心的睡下,忘却这个世界的无尽的蝉声。还是那个夏天,你的彩铃让我知道了《老人与海》,也许这不是一首流行的歌。我对《老人与海》的了解也仅限于海明威塑造的那个硬汉,被风吹日晒,老人在海中孤独的捕鲸。那种寂寞在这首歌中我丝毫没有感觉到。倒是风,一阵阵的海风,在记忆里掀起一阵阵柔软的浪,在沙滩上轻轻的拍打,退去,拾起留下的贝壳,我听见了你的呼唤,就好象你接起电话时那声轻轻的“喂”柔软的让我失去了重心,迷失在海滩。那首歌据说是美籍的越南人唱的苍凉的男声说唱,加上背景中女生那带有淡淡的忧伤嗓音,让在车中看着窗外景物飞逝的我莫名的感觉到有些寂寞。我知道你不是一个忧伤的女孩,因为你的笑容,淡淡的,泄露了你所有的秘密。我也曾想过,我是歌曲中的那个男子失去了恋人,生活毫无头绪,用这样发自肺腑的说唱,静静的述说心中无尽的愁,而你则是那个带着忧伤嗓音的女生,为我吟唱,曲终,人散。我一直把这当成臆想,但这也许可能在某天悄然发生,而你……也会成为那个女子,与我擦肩,左臂丝丝的寒意告诉我,那是你的气息。那次和你通话,随手点击的音乐让我记住了那段时光。莲恩玛琳你从听筒中静静的听,说了句,很好听。从此我疯狂的听,一遍遍的,我试图寻找出你说出好听时的那几个音符,然后存入心底,成为化石。我对你的迷恋我只能在你驻留过的地方静静感受,想像,当时的你和现在的我在时光意外换后遇见,用一种毫不掩饰的惊讶来问候彼此。虽然未曾听过你哼过调,唱过歌。但你让我用一种独特的方式——音乐,记住了你。一首首孤独的歌,串联起和你的记忆,刻在唱片上,放在陈旧的唱片机上,带着岁月的沙沙声从喇叭中流淌开来。你会喜欢这歌声中的记忆吗?我泡了杯茶,在摇椅上又开始了回忆……10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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