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臆
六月的风吹散了本属于我们一家子的云,七月的分离与开始的想念化作后来不愿去面对的事实。感叹着忽如其来的雨般的绵延的情思悠悠如酸雨绵绵伤心之力,侵蚀那他人全然不知的心,在心中化为一滴暗淡血让时间给它缓冲。不去想太多就回清净许多,也能长大许多。
Q每每问到我为什么这样伤感,我都避开这不去回答,最终在我的留言本上说道;因为我家只有我一个与他不同的是他有个哥哥,一家子不同的成员,不同的环境,造就不同的人的性格,我想--也是的。
他说他有离家出走的冲动,离开这方土地。因为这个地方曾让他伤心流泪(我是看见过他流泪的人之一,看到时心里真的很不都是滋味儿)不想再见到这所熟悉的一切,想去一片新的土地闯荡,如今他实现了,但却给我说那儿不是他自己想象中的那样好。
本来就是,现实总要比幻想差几分距离。
他说过,离开家的那一天会叫上我。可真得到了那一天他却一声不吭,也许是怕我为他担心。不知道他是否在外一个人听《离家的孩子》,哭过后想起给我发来个短信,然后又登上征途。
也许就是离别后的牵挂,总让我去思念,眼前总是浮现那是快乐的画面,之后才明白,分别于天涯四方,牵挂让人长大。
思念就是闭上眼就想,睁开眼就看不到的东西,梦中所思也许不知不觉中就会流下泪水,但终究是一种虚幻,把虚幻只能当做生活得调味品。
Q不喜欢这方土地,而这方土地却很留恋我,让我陪她,在这里用思念去度一年的春秋!
离别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
—题记
无意中看到了同学们的毕业合影,事隔多日,仿佛就在眼前。看到那一张张熟悉的笑脸,我仿佛又置身于逝去的日子里 。
六年,漫长的六年,我悄然走过。令我意想不到的是,我竟然最怀念六年级的时光。
六年级一开学,全年级分班,我离开了教我五年的班主任,离开朝夕相处了五年的同学,只和几个同学来到了新的班级,看到一张张陌生的脸庞,我郁郁不乐。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仅过了一周的时间,同学们就相处融洽,关系甚好,还不时来场“阻击站”。
六年级是小学最后一年,是短暂的一年,却让人回味无穷, 就象一块甜津津的糖块嚼在嘴里。
脑海中忽然冒出一声“加油”,我的心好似一下子飞到了那场冬季越野赛。
“砰”,随着一声枪响,运动员们像离弦的箭一般冲出了起跑线。跑道两边的同学使劲的给本班同学加油,一阵阵的呐喊声彼此起伏,直到他们远去。过了好久,远处出现了他们奔跑的身影,“加油!”“快!快!”“超过他!”喝彩声.叫喊声再次连成了一片。可我们班的运动员却迟迟未出现,忽然间,跑过来的同学正是我们的同学,班里的同学不约而同的来到路边,高声呐喊……
比赛结束了,我们班的运动员都有着很不错的成绩。颁奖仪式那天,珊珊来迟的我们得到了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六年级七班,男子第一,女子第一,团体第一。得到消息的我们欢呼雀跃,欣喜若狂。
窗外传来了几声清脆的鸟叫,打断了我的思绪。那照片上郁郁葱葱的垂柳,又引起了我的另一段回忆。
已是春季,可清晨还是依旧寒冷。我们年级的全体师生乘坐着巴士,来到了天清湖,经过简单的仪式,植树活动开始了。各班领上工具和树苗,到达植树的地方。我们班的同学刚到植树点,就热火朝天的干起来,有的挖坑,有的培土,有的浇水,有的运树苗,笑声.交谈声,络绎不绝,到处是一片繁忙的景象。同学们分工合作,积极肯干,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任务。
想着,想着,一件件往事如放电影一般在脑海中放映。那点点滴滴,历历在目。
我问过自己很多次:当离别时,我会哭吗?那时离别离我还太远,我告诫自己:我一定会哭的。然而当我真正面对着两个字时,心中更多的是不舍,六年级的小学生活,有哭有笑,风风雨雨我们都一起走过来了,就要分别了,突然有种莫名的感觉涌上心头,明明要哭了,却又强忍着告诉自己要坚强,不能哭泣!
不知过了多久,夕阳的余晖散落在屋子里。一阵阵酸楚浮上心头,我拿着那张合影,泪如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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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琰漫漫长夏,正是古装电视剧在电视上撒野的时候,我也和奶奶来凑凑热闹。“奶奶,最近《少年嘉庆》这部电视剧放得可火了,您说是十五阿哥能当太子还是十一阿哥能当太子?”我心急如焚地看着奶奶。奶奶微笑着摇摇头,说:“那你希望是谁啊?”我不假思索地回答:“是永琰啊,永?那么坏,还是永琰天真!”奶奶说:“我也不知道结果,你自己想办法吧。”于是,我打了一个电话给正在上班的妈妈,电话那头的妈妈说可以去网上查一查,还要和我比一比谁先查到答案。打完电话,这个疑问更让我激动,是永?还是永琰呢?第二天,早已把事情抛在脑后的我接到一个电话,是妈妈打过来的,她说她找到结果了。我兴高采烈,妈妈却摆出条件向我要期末四门考试的平均分。我说:“99.625分。”妈妈高兴了,说:“考得不错。现在,我就告诉你答案,是有一个坏娘的永琰当上了皇上,就是《还珠格格》里的十五阿哥呀。好了,电话费很贵,拜。”啊,终于找到答案了。35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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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县的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纸、墨、笔、砚等),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作诗,立即完成,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同县的人感到奇怪,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父亲,花钱请方仲永作诗。他的父亲以此认为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学习。我听说这件事也已经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了方仲永,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作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七年,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的才能,远胜于一般有才能的人。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常人,是因为他受到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天生就不聪明,本来就是普通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句解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译:父亲对此感到惊奇,就向邻居借书写工具来给仲永。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译:并且在诗题上了自己的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宗族作为主旨。3.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译:从此,只要有人指定事物让他写诗,仲永立刻完成,其中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译:同县的人感到惊奇,渐渐地对他的父亲以宾客之礼相待,有的人用钱币求取仲永的诗。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译: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学习。6.不能称前时之闻。译:不能与前时所听到的相称了。7.泯然众人矣!译:消失得完全如同常人了。8.还自扬州译:从扬州回来。9.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译:从邻居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他立刻写了四句诗。10.卒之为众人。译:最终成为普通的人。词语1.伤:哀伤,叹息2.金溪:地名,现在江西金溪3.民:平民百姓4.世:世代5.隶:属于6.耕:耕田7.生:生长到8.年:岁9.未:不;没有10.尝:曾经11.识:认识13.书具:书写的工具。13.忽:忽然14.啼:出声地哭15.求:要14.异:对……感到诧异17.焉:他,代指仲永18.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19.与:给20.即:立即,立刻21.书:书写,写22.并:并且23.自:自己24.为:题写25.名:名字26.其:这27.以:把28.养:奉养,赡养29.收族:团结宗族。收:聚,团结30.为:当做,作为31.意:主旨32.传:传送33.一:全34.观:观看35.自:从36.是:此37.指:指定38.作:写作39.立:立刻40.就:完成41.其:代词,代指这首诗42.文:文采43.理:道理44.皆:都45.可:值得46.观:观赏49.者:……的地方40.邑人:同县的人51.奇:对……感到惊奇52.之:代指仲永的才华53.稍稍:渐渐54.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55.其:他的,代仲永的56.或:有的人57.以:用58.乞:求取59.之:它,代仲永的诗60.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其,这。然,这样。61.日:每天62.扳:通“攀”,牵,引63.环:四处,到处64.谒:拜访65.使:让66.余:第一人称代词,我67.闻:听说,听闻68.之:它,代这件事69.明道:宋仁宗年号70.从:跟随71.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72.还:返回73.于:在74.令:让75.作:写76.称:相当77.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时,时候。之,的。闻,传闻。78.自:从79.复:又,再80.问:询问81.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82.王子:王安石的自称83.之:介于主谓之间,助词无义。84.通:通达85.悟:聪慧86.受:接受87.之:它,代通悟88.天:先天。89.之:它,代天资。90.贤:胜过;超过。91.于:比。92.材:同“才”,才能。93.远:差距大。94.卒:最终。95.之:音节助词,不译。96.为:成为。97.则:那么。98.其:他,代仲永。99.于:被。100.者:不译。101.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102.彼其:他。103.如:像。104.此:这样。105.其:不译。106.贤:才能。107.之:它,代后天教育。108.且:尚且。109.今:现在。110.夫:发语词,不译;有版本译为:那些。111.固:本来。112.得:能够。113.而:假设关系。114.已:停止。115.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116.通悟:通达聪慧。方仲永的三个阶段①生五年:自是指物作诗立就②十二三: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③又七年:泯然众人矣朗读停顿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题目理解“伤”,是“为......感到悲伤”的意思[意动用法]。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强调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选自《临川先生文集》“伤”有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为仲永这样一个天才最终沦为一个普通人而感到惋惜,第二层意思是为像仲永的父亲这样不重视后天教育,思想落后的人而感到可悲,第三层意思是为那些天资不及仲永,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最终连普通人都不如,重蹈了仲永的覆辙的人哀伤。文章的道理方仲永的通达聪慧,其天资比一般才能的人高得多,而最终成了一个平凡的人令人感到痛惜,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要学习,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和对泯灭人才环境的批评。也对应了孔子的一句话:“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相关古文人之为学,不日进则日退①人之为学,不日进则日退,独学无友,则孤陋②而难成;久处一方③,则习染④而不自觉。不幸而在穷僻之域⑤,无车马之资⑥,犹当⑦博学审问⑧,古人与稽⑨,以求其是非之所在。庶几⑩可得十之五六。若既不出户,又不读书,则是面墙(11)之士,虽子羔、原宪之贤(12),终无济于天下。字词注释①选自《与友人书》,作者顾炎武。②孤陋:学问和见识浅薄。③方;地方。④习染:沾染上某种习气。习:沾染。⑤穷僻之域:贫困偏僻的地方。⑥资:费用。⑦犹当:还应当。⑧审问:详细考究。⑨古人与稽:与古人相合。稽:合。⑩庶几:差不多。(11)面墙:对着墙壁,即一无所见的意思。(12)子羔、原宪之贤:子羔、原宪那样的贤能。子羔,即高柴,春秋卫人;原宪,字子思,春秋鲁人。二人都是孔子的学生。诗文翻译人们求学,不能天天上进,就要天天后退。孤独地学习,而不和朋友,就必然学识浅薄难以成功;长久住在一个地方,就会不知不觉地沾染上某种习气。不幸住在穷乡僻壤,而又没有车马的盘费,还应当广博地学习、详细地考究,与古人相合,来探求学习里边哪是对的哪是不对的,这样差不多能得到十分之五六。如果既不出门,又不读书,那就是不学无术的人,即使像子羔、原宪那样的贤能,也终究无济于社会。赏析这篇短文讲了人们求学的道理。一个人做学问求进取,若不能前进则必然后退。关于“不日进则日退”这一问题文章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一是“独学无友,则孤陋而难成”;二是“久处一方,则习染而不自觉”;三是“不幸而在穷僻之域,无车马之资,犹当博学审问……”紧接着文章从“既不出户,又不读书”去假设,如果是这样的话,即使有“子羔、原宪之贤”也“无济于天下”。读后有感读了王安石先生的《》,我的感触很深,方仲永这个天才,竟然会最终变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对他的遭遇仅仅只有惋惜和同情吗?恐怕还应有一些对方仲永父亲和县人的批评吧,他们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却为社会损失了一个人才。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难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吗?王安石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应当不只是这个,还有对天才的看法。天才,顾名思义,从上天那里得到了才华的人。天才,当然比普通人要优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学习,就能成为一个社会难得的人才。但为什么方仲永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呢?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进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别人却都在努力奋斗,不断进步,最终他只有被超过。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再好的才能也会被荒废。反之,一个普通人,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可能也会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要得到进步,就应当勤奋地学习。古人说:“业精于勤”。勤学是成功之母。勤能补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个是不经历勤奋的学习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赞扬和敬佩的呢?王献之“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最终成为大书法家。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作渔灯,他对天才的认识“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他们都并非是天生聪慧。他们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优秀,他们的成功他们的耐心和勤奋。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辍。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一个人,天资一般,如果能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学是成功里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或许我们并不是天才,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整体把握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二百三十四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问题研究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这样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图的。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五岁时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时的状况和又过七年后“泯然众人”的结局,表明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5.幼年时的方仲永有哪些令人称奇的表现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补充注释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虚词用法一词多义“之”1.忽啼求之——代词,书写工具。2.借旁近与之——人称代词,他,仲永。3.传一乡秀才观之——代词,仲永写的诗。4.邑人奇之——代词,他,仲永。5.或以钱币乞之——代词,仲永的诗。6.余闻之也久——代词,仲永的事。7.于舅家见之——代词,他,仲永。8.不能称前时之闻——助词,的。9.受之天——代词,通悟。10.受之人——兼词,之于。11.卒之为众人——助词,不译。“于”1、环谒于邑人——到,介词2、于舅家见之——介词,在。3、贤于材人远矣——介词,比。4、受于人者不至——介词,被,引出动作的对象。自并自为其名:自己还自扬州:从。闻余闻之久也——动词,听说不能称前时之闻——名词,名声然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词类活用意动用法异——对…感到诧异。奇——对…感到惊奇。宾客——以宾客之礼对待。利——认为…有利可图。伤——对…感到哀伤。名词作状语日——每天古今异义:1是:古义此,与“自”组合意为“自从”,eg: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今为判断词。2.或:古义不定代词,有的,eg:或以钱币乞之;今义为或许。3.文理:古义是文采和道理,eg:其文理皆有可观者;今表示文章内容或语句方面的条理。4.众人:平常人,eg:许多人,大家5.稍稍:渐渐eg:稍微通假字扳:通“攀”,牵,引材:通“才”,才能。古今异义稍稍众人古意:渐渐。平常人。今义:略微。人很多。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曾以殿中丞知韶州,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宝元二年,王益卒于江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故称“先人”。),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1200字以上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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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写字的工具(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的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作为主旨,传送给全乡学识优秀的士人观赏。从此,有人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立刻就能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乡的人对他的才华感到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相待他的父亲;有的人用钱求取仲永的诗。仲永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于是)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闻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这时,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已经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的才能,远胜于一般有才能的人。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常人,是因为他受到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天生就不聪明,本来就是普通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此为止了吗?”初一:陈栋懋5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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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读完《伤仲永》这篇文章后,的确让我感到有些“伤”。仲永天生聪明、有才智,年纪小小就能作诗,但最后却得到“泯然众人”的结果。像方仲永那样的神童,如果从小就努力勤奋地学习,将来一定会成为举世闻名的才子,成为国家的栋梁。方仲永是天才,但即使是天才,也离不开后天的努力。否则,早晚都会出现“江郎才尽”的那一天。 天才方仲永为什么不能取得重大的成就呢?我觉得这是方仲永父亲的错,方仲永最终“泯然众人”,他要承担主要的责任。仲永的父亲贪图财富,在仲永年小的时候,每天带着他四处拜访,寻求利益,而不让他去学习,耽误了他学习的机会,白白荒废了一个天才的一生。这也告诉我们,作为父母的应该给子女最好的教育,而不应该着重与眼前的利益。 人们常说:“成功的人,往往不是最聪明的,而是勤奋的。”我们现在有这么好的学习条件,老师和家长对我们的学习又是那么重视,因此,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勤奋学习。青少年时期是学习最好的时机,我们要抓紧时间,学习更多的知识,千万不能“老大徒伤悲”。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情节波折性较强,于平常之中生意外,能引起读者的注意。50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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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伤仲永讲述了伤仲永的父亲,看到儿子小的时候有一点点才能,就每天拉着儿子去给人家写对联什么的,耽误了孩子的正常发展,最后成为了一个平常人,甚至连一个平常人都不胜,读完伤仲永以后,自己心里百感交集。虽然您的儿子天生聪颖,比一般的孩子要聪明好多,可是你没有好好使你的儿子发挥和利用他的天赋,和聪明,相反你为了蝇头小利,让自己的孩子每天不去上去去给人家写对联之类的小事,白白浪费了他的聪明才智,首先你这样做是不对的,因为他天生聪明,你就应该更加好好的培养,注重他的生活,使他更加聪明从而为自己的家族争光,才能更好的利用他的聪明,为国家效力,您不让他上学,而是利用他,将他当做赚钱的工具,可是只能得到一点的利益,而这些利益都不是长久性的。本应该是一代奇才,你却这样使他从一个聪明的奇才,变为一个连普通也不如的平凡人,真是太可惜了,没有一个人不为浪费掉他的才能而惋惜。孩子小的时候应该接受良好的教育,更应该有更好的学习环境,不应该为外界所打扫,谨记切不可为了蝇头小利,而毁了孩子的一生,本应该更加辉煌的人生,本应该不平凡的人生,那才是做长辈的应该做的,是责任同样也是义务。不要等丧失之后才感觉到后悔,叹息,那样一切就都晚了。50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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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一个月之前有幸听到全国著名特级教师程翔老师上了一堂《伤仲永》。这是一堂观摩课,令人意外的是没有花架子,没有令人望之兴叹的所谓创新设计,有的是令人感动的朴实、踏实。正如程翔老师自己所说,听了他的课,人人都学得来,这正是他所想要的目的。读、解、悟三个非常简单的环节,其实我们很多老师平时上文言文就是这样上的,没有什么高深的技巧。但是反思自己平时的教学,却很难做到程翔老师的耐心、细心及对学生的关爱。第一个环节读,自由读、指名读、检测读、齐读读的方式多样,反反复复,检测一次不够,根据学生朗读情况,再检测第二次、第三次直到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学生真正能正确、流利地朗读才罢。这里读(包括听)的次数,竟达八次之多。自己平时就缺乏这样的耐心。除非早读安排了学生朗读,不然在新授课上几乎没有这样充分地让学生读过。自由读、指名读、展示读、齐读,对于稍微简单的文章,基本上四次就过了。因为齐读的时候,学生基本上能达标(正确、流利地朗读)。其实这样整体的检测是不准确的,其中大有南郭先生存在。基础差的学生在第一步就无法达标,后面的环节,他就更加无法跟上老师的节奏,于是经常处于似懂非懂的浑浑噩噩状态。长此以往,信心渐渐丧失,学习的乐趣及成就感渐渐消失殆尽,这样差生就只能更差。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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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生而知者之是不存在的,“天才”也是不存在的。人们的才能虽有差别,但主要来自于学习。《伤仲永》一文给我的启示是:一个人即使有很高的天赋,但如果不学习,也很难取得真正的成就。一个天资聪颖的神童,因为被唯利是图的父亲每天带着四处走访,而不让他学习,使得“神童”竟沦为一个默默无闻的“庸人”!这能不叫人惋惜吗?神童泯然众人,责任在于他父亲,原因是“不使学”。像方仲永这样的天才,就是不学习都经过很常一段时间才泯然众人矣,由于后天没有学习,终于要成为普通的人,那么,那些本来就普普通通的人,如果不学习,岂不是连一个普通的庸人还不如吗?所以说,才能来自于学习!“神童”由于后天不好好学习而沦为“庸人”的,在历史上屡见不鲜;而本来不是“神童”、“天才”,但由于坚持不懈地奋发努力,而成为举世闻名的科学家、发明家的却大有人在。牛顿不是神童,但他终身勤奋学习,终于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爱因斯坦不是神童,大学考了两次才被录取,毕业后到一家专利局当了7年职员,他在艰苦的条件下顽强学习和工作,终于奠定了相对论的基础。不仅在科学上如此,在文学艺术上也是如此。不论是谁只要付出和他们同样艰辛的努力,都能取得这样或那样的成就。作家狄更斯、巴尔扎克等人的成功,同样深刻地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才能来自学习!5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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