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墨丹青让我着迷
藏一滴真水的香,只为把时光也研成墨,可以临摹出藏在深处的错落。恰到好处的墨色,不深不浅,刚好裹住似水流年。当同龄的孩子嬉戏玩闹时,水墨丹青,是你拉起我稚嫩的手,让我沉迷于你的世界中。
跨进大门,转入书房,一缕淡淡的墨香迎面飘来。蘸墨,提笔,落笔,行笔,顿笔,“静心”两个遒劲有力的大字端端正正的落在宣纸上,同时也镌刻在我的心里。
初始墨香,怦然心动。
爷爷喜欢练字,大概是受爷爷耳濡目染的缘故吧,我从小就对水墨丹青有一种由衷的喜爱与崇敬。到了八九岁时,爷爷忽然把我叫来,郑重其事的对我说道:“从现在开始,爷爷决定教你练字。”听到这个好消息,我激动的一蹦三尺高,笑得跟吃了蜜一样甜,那天下午,素白的宣纸,青黑的墨,和煦的阳光,构成了一幅无比和谐的画卷。爷爷厚重大手紧紧握住我稚嫩的小手,一笔一画的教我写字。感受着爷爷掌心的温度,我慢慢的学会了写字。
再识墨香,突飞猛进。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随着练习次数的增加,我写字的水平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渐渐失去了当初的认真劲,开始从一笔一画到到笔不离纸,到最后“龙飞凤舞”。我还洋洋得意,觉得自己会写“连笔字”,很了不起。每当这时,爷爷总会无奈的叹口气,默默的走开。
感受墨香,受益匪浅。
那是一个微风习习的下午,吃过午饭,爷爷便提出要与我比赛写字,心高气盛的我当然不会放过这个大显身手的好机会。比赛一开始,我就洋洋洒洒的写了四个大字。回过头来看爷爷,他却只写了一个字。一眼望去,我的字结构还行。可当我的作品与爷爷的摆在一起时,却发现爷爷的字十分端庄大方,而我的字好像站不住,要飞走似的。这时爷爷走过来,用手轻轻拍我的脑袋,说:“练习书法的过程最重要的不是‘练字’,而是‘炼’心。”
是啊,只有静下心来,才能做到‘炼’心。现代作家路遥将自己关在煤冻数年,在寂寞中耕耘着精神家园,创造出平凡的世界,这也告诉我们练心的重要性,在学习与生活中,只有不骄不躁,才能把每一件事办好。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水墨丹青,谢谢你让我明白了这句话的道理,水墨丹青,真让我着迷。
童年糖画
走过岁月的长廊,翻阅生命的相册。那些被我们尘封的往事如一幅幅画卷,展开在我们面前。有时,与逝去的时光对话,与童年对话,浮现脑海的,是手上的糖画。
记得还很小的时候,过年对于我来说,是一件天大的喜事。我喜爱将外婆做的年夜饭吃的津津有味的样子;喜爱与外公到街市上,看着人们来来往往的景象;喜爱与小伙伴分享过年的喜悦的时光。最令人兴奋的,还是来到那一个熟悉的铺前,看着稍年迈的老爷爷,递给我的那一幅糖画。
第一次吃到糖画,已经是许久以前的事了。过年时,我喜欢与外公一起到街市上。当时,街市上比如今热闹多了。不仅仅买过年的对联、门神什么的,还有许多其他的小玩意儿。各种小吃,还有小孩子们喜欢的玩具,小动物等。一到早上,街市便热闹非凡,我便吵着要去。带我去的任务,便交给了外公。
我们走走停停,这时,一个车子式的小铺吸引了我的注意。上面摆放着许多“亮晶晶的”糖画。有十二生肖,还有蝴蝶、小鸟等精致的样式。外公知道我还没吃过,便请那卖糖画的老爷爷做一个给我。只见老爷爷手法娴熟地撒了一把白糖到热锅上,亲切地道:“小朋友别着急啊,一会儿就好。”老爷爷用大勺在锅里翻来搅去。不一会儿,锅里的白色的糖就变成了自然的麦芽糖的黄色。老爷爷用勺子从锅里舀起一些糖浆,便开始在一块铁板上“作起画来”。
他手法熟练地将糖浆均匀地洒在铁板上,就像一笔作画,不间断。我在一旁目不转睛地看着,内心暗自感叹,敬佩涌上心头。老爷爷认真地作画,但一旁的我却看不出个由来。复杂的线条交错着,让人眼花缭乱。老爷爷收“笔”,糖浆不一会儿就干了,老爷爷将糖画拿起来,我豁然开朗,一只鸣叫的公鸡跃然眼前。我感激地对老爷爷说声谢谢,竟舍不得破坏着完美的画作。
此后,我常常想起这糖画,想起那作画的老爷爷,也常感叹“高手在民间”,却很少再吃到了。而糖画,便也成了童年的味道。
时常回忆童年,似与童年对话,让那好像被风吹走的童年记忆重回眼前。睁开眼,依稀是那一幅糖画。
相关推荐
-
初夏怡情,勾勒水墨丹青思绪定格在一副画面上:一泊小湖,湖面飘着细碎浮萍,青翠亮眼,还有伶仃的初荷,才露尖尖嫩角,却已惹得红色的蜻蜓,去留不定。又到了初夏,夏至未至,却最是讨人喜欢。它没有仲夏的酷热,也不乏春日的生机,它来得安静,却也不曾低调。昨天你或许还身着长衫,一场骤雨过后,你却忍不住换上短袖。自然不会言语,你却听懂了它的暗示——夏天到了。最爱不过初夏的午后,阳光透过葱郁的绿叶照在浅浅的溪上,斑驳耀眼,水很清,透过溪水,你可以看见那彩色的鹅卵石安静的躺在水底。怕生的鱼儿也不忍错过这绝好的时机,静默在水底,静享这清浅的时光。叮咚,一粒石子落入水中,荡起层层波纹,惊走了水底发呆的鱼儿。原是路过的行人,被这一泓溪水所诱惑。蹲下身来,随意地卷起袖子,掬一捧清水,肆意地洒在脸上。凉!清凉的感觉带走他奔波的倦意,抖擞抖擞精神,起身继续赶路,留下空气中,略湿的水汽……在这样闲暇的时光里,你可以找一处树荫,坐下来,侧耳聆听风的声音。很轻,很轻。你不得不感叹大自然的神奇,因为这特有的魅力,是乐器所无法比拟的。不论你有什么烦恼,吹一吹夏风,听一听夏风,你就能很快进入梦乡,将所有心事,都诉与周公。初夏的时候,你还不能听到知了在耳边聒噪。它们此时可能还只是一只幼虫生活在地底。在法布尔的《昆虫记》中得知,蝉的一生大多的时间都活在阴暗的地下,几载光阴的蓄力为的不过是几年后夏日里几个朝夕的生命燃烧。我不禁对这小小的昆虫肃然起敬,等到夏日完全到来的时候,我还怎敢嫌这生命的赞歌聒噪?……我不懂水墨丹青,可我知道若想要将夏日留在纸上,那画师必将耗费大量的绿色水彩。你所见的,必会是满纸的绿色,生机盎然。那是生命的颜色,它不同桃花之妖艳,枫叶之灿烂,白雪之晶莹,它有的,只是纯粹的绿,绿得,让人心醉。这样的初夏,时光过得很慢,很慢,浅浅的时光没有太多的绚烂,却还是叫人难忘。 夏日如画,每一抹风景,都是造物者耗尽笔墨,在尽情挥洒。这夏,我爱它。700字 五年级 散文
-
真让我着迷这世间万物的美都是瞬息的。于是,我找到了一种留住美的方法画画。从此画画的魅力就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着迷。我认为画画就像一个万花筒,他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每当我画出树枝上的几片嫩芽时,我就仿佛来到了充满生机的春天;当我画出茂盛的树叶时,我仿佛来到了热情的夏天;当我画出树上丰满的柿子时,我就仿佛来到了丰收的秋天;当我画出光秃秃的树枝时,我仿佛来到了严寒的冬天。画画让我享受着无限的乐趣,让我陶冶了性情,让我深深的为他着迷。画画让我着迷,如果说我废寝忘食,你是否会认为我太过于夸张。可事实不容争辩。我记得有一次,我做完作业,感觉快要精疲力尽了。我向窗外看去,只见朦朦胧胧的薄雾笼罩着月光,模模糊糊的看见她那像圆盘似的身影,隐约的听见蝉叫声。我想这样的美景不画下来就有点可惜了,想着想着,我刚才的疲劳全部被我抛到九霄云外。我准备好了工具调好的颜色,便沉醉在画画当中去了。我认真地画着这美景。不知过了多久,我画好了。看着画中朦胧的月光像隔了一层轻纱,树上的蝉儿的叫声渐渐变得微弱了。当我陶醉在绘画中时,不知道什么时候妈妈站在我身后。“已经12点了,不要再画了,明天要上学,别又那么晚睡。”我被吓了一跳,极其不舍得地放下手中的画笔。我无奈地自言自语地说:“画画你让我陶醉,让我着迷。”画画你教会我发现美,感受美。也许这就是你的魅力所在,也是你让我着迷的原因。550字 五年级 叙事
-
春蚕让我着迷大自然里的动物数不胜数,也许你会被美丽的孔雀、优雅的白天鹅、可爱的小兔子吸引着,而我深深着迷的却是那微不足道的小蚕儿。第一次接触春蚕,缘于六年二班的一个同学,当时,他送了我几只“幼蚕”。你看,小小的蚕儿紧贴在嫩绿的桑叶上,不一会儿就把桑叶啃了一个大窟窿,太神奇了,我的眼睛瞪得圆圆的,一刻也没有离开它们,连饭都是妈妈端到我手里的,妈妈笑着似生气地摇着头说:“学习怎么没见你这么认真?”。为蚕痴,为蚕狂,为蚕把心儿伤。一星期后,我发现蚕突然不动了,“蚕是不是死了?”我伤心地哭着。妈妈微笑着抚摸着我的头说:“傻孩子,蚕这是在蜕皮呢。它的一生要蜕四次皮。”我这次破涕为笑,蚕一动不动原来是在蜕皮呀!自从有了这些蚕,每天放学回家,我连书包都来不及放下,就飞奔进房间,连蚕儿蜕皮纹丝不动的样子,我都死死盯着,姐姐说我“走火入魔”了。蚕脱了旧衣,换上了新衣,身体变长了,食量也变大了,而且还越长越胖。终于有一天,它们躲在角落里开始吐丝了。瞧,它们摇晃着脑袋上下编织着,直到完全把自己裹住了才停下来。一个个茧如花生般大小,有白的、黄的。几天后蚕变成蛾从茧里钻出来就开始甩子了。甩完了子,蛾便默默地死去了。第二批蚕出生了,又细又小像蚂蚁,它们蠕动着,啃着桑叶。我呢,不厌其烦地跟着它们长大、蜕皮、长大、蜕皮……吐丝……“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蚕默默无闻地奉献着自己,我们敬爱的老师不也是这样吗?为了我们他们呕心沥血。春蚕吸引了我,像春蚕一样的人也深深吸引着我。600字 五年级
-
种花让我着迷翻开我的“生活记录本”,你们一定想不到我一个大大咧咧的男生竟然会喜欢种花,但是我这回可真是被种花给迷住啦!花草虽说是极其容易死亡的生物,但是只要你沉下心来认真翻种的话,它会给你一个巨大的惊喜!一天妈妈买回来许多种子,说是要种出很多花朵来,我在一旁说:“种出花来又怎么样,还搞的一身脏兮兮的,没意思!”妈妈没有理会我,把花盆里的土松了松,接着把种子一粒一粒地放在花盆里,又盖了些土,还撒了肥料,我在一旁看着很无聊,便回房写作业。没想到过了几天,一花盆里的种子竟破了土,长出了好长的枝苗来,白绿的、白绿的。其它盆的种子几天后也相继长出枝苗。妈妈万分惊喜,我却还是觉得很无聊。之后枝苗越长越高,还长出了五片小叶子。接着便长出了一个大花苞,每一朵花苞,好像是快要爆开的炸弹似的。没几天,我又去看花,这时的花已经是真正的花了,几朵颜色不同的花朵争鲜斗艳,沐浴在阳光下,水滴顺着花瓣,流进了土里,无不显出一付滋润,美好的景象!这回我真真正正的被花迷住了,也学着妈妈在花盆里摆弄一番,再把种子一粒一粒地放在花盆里,弄得一身脏兮兮的。没想到种花也需要人的精心施肥、浇水,温度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种出一朵花和学好知识没什么差别,需要极其细心和精心。在种子破土之后,我却不是觉得无聊了,在长出嫩苗后我却是心花怒放了,因为我完全陶醉在种花里了,我体会到了劳动之后带来的美的收获后,才是真正的快乐呢!550字 五年级 散文
-
羽毛球让我着迷羽毛球让我着迷张凯迪课外活动有很多项目,比如:画画儿、读书、打乒乓球等。但最让我着迷的是打羽毛球。盼望着周末的到来。无论周末爸爸无论多忙,都会回家陪我打羽毛球。来到游戏场地,先选出裁判,不用说,肯定是我们家的羽毛球高手志祥哥哥。“预备——开始!”哥哥发出了命令。爸爸本想转几圈乐呵乐呵,趁他不注意,我发起了进攻。“嗖”地一声,打到了大老爷——爸爸的头上。哥哥宣布:“ 张 小姐,胜出!”这可把我高兴得不得了!打羽毛球真有意思!250字 五年级 叙事
-
什么让我着迷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事情使我们着迷,例如:跳舞、跑步、写生等,而让我已经着迷到着魔的自然是画画中的版画了。我在学校中刻了一幅女孩看海的画,在兴趣班里,我又刻了什么了?一起来看看吧!自从小智老师与我的家离得太远了,妈妈认为浪费时间,就让我到清凉门大街的妙妙老师那儿去上课了。经过一节速写课的煎熬,妙妙老师终于同意我们刻木版画了。其实呢,也就是给你一块比A4纸的一半还小一点的橡皮,让你在橡皮上课,我绞尽脑汁的想:我到底画个什么来刻呢?我打开了IPAD,一翻就翻到了《奇迹暖暖》中的双子座的Q版,拥有选择纠结症的我就像:唉!就他了吧,反正也是我的星座!首先老师让我们在和它差不多的纸上启稿,我埋头便画,“思麒,你应该把东西画大点,等会儿要刻呢!”老师说,“你们大家都画大一点!”我只好用橡皮把它给擦了,后来,我又接二连三的擦了十几次,我放弃了,再无数中照片中重选了一张:是一个小女孩,它有着粉红色的头发,,头发上还夹着两个白蓝相间的蝴蝶结,衣服也是蓝色加蓝边的,还穿只一层薄薄的纱,十分可爱。虽然看着很可爱,但我却遇到了对我来说的史上最大难点:刘海、头发和眼睛。我一步一步艰难的画着,还是擦了又擦,好不容易才画出了一个“鬼”一样的人。画好后,老师用“木蘑菇”把我的画印到了橡皮上。这么神奇的吗?我还以为要重画一幅呢!结果,我太激动了,拉了一下桌子,印上去有重影,我只好用勾线笔再画一遍。老天!你为何要和我过不去?我以后再也不叫你“爷”了!你一点也你不爱我这个“孙子”!我刚刚画好,老师就给我一把刻刀,让我刻,我沿着线就刻。谁知老师说:“让你阳刻,没让你阴刻呀,大姐!”我只好用更粗的线条盖住它。上课到末尾,老师会让我们点一点吃的,谁知,平时对事物十分敏感的我,今天却一点反应都没有,老是拍了几下我的肩膀我才反应过来。当食物上桌后,香气迷人,但我还是无动于衷,一心一意地在刻,直到下课。下课后,我还是在那刻,直到妈妈催我回家,我才问老师能不能把橡皮给我,我带回家用自己的工具刻,老师同意了。回到家我还是一直在刻,妈妈都叫我好几次去吃饭了呢!刻版画是我着迷,也正是我最喜欢的事了!8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
你让我着迷绕来绕去,我最终又回到了这里。这似乎是一个咒。我无比的想逃离这里,可最后还是要回来。我难道离不开你吗?我开始不甘。因为我不懂,你对我有多重要。面对你,我学会了沉默,学会了不耐,甚至学会了伪装。叛逆就像是一条广阔无比的大河,隔开了我和你的心,让我们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我曾无数次的对自己说,离开你。可我的心里似乎还是舍不得你。我从未想过,你对我是那么的重要。那天很晚,天空中微透着深蓝,我放学后被老师留下辅导作业。同学们一个个欢快的奔向校门口,只有我,埋头苦写着题。我不觉辛苦,竟生出一种自由的解脱感,终于不用再见到你了。我边写边听老师的分析与批评,看着窗外天渐渐被黑色代替,我忽然就想起了你,忽然发现我很想你。想起以前晚上和你共进晚餐,我总会向你讲述一天的感受,或疲惫或感动,你总仔细聆听,给予我温暖的微笑;想起以前晚上我学习很晚时,总有一杯热热的牛奶被悄无声息的放在我的书桌上,你总在我最疲倦的时候,给予我舒适的温度。我越是回忆就越想回到你身边,那种急迫感是我从没有过的,亦是我没有想到的。被老师批评完,我写完作业已经十分的晚了,我拖着沉重的步伐走着,又回到了这里。我以为你不会等我,抬头,却愕然发现你依旧在等我,周身被温暖的灯光所笼罩。我这才发现,我心里的墙,已轰然倒塌,似乎围绕在我心中的浓雾在逐渐散去,露出了真实而清晰的你,被我长大之后忽视的你。当我被挫折,被困难打倒的时候,是你用温柔的目光告诉我不要放弃;当我十分劳累,被烦恼折磨的时候,是你毫无保留的敞开你的胸怀让我休息;当我感到迷茫,失去了方向的时候,是你用平和的感觉抚慰我焦躁不安的心。你一直在我身后,从未改变。你让我着迷,虽然我曾幼稚的认为我可以离开你生存;你让我着迷,你告诉了我什么才是最真挚的感情,什么叫做不离不弃;你让我着迷,你让我学会了成长,让我可以幸福快乐的长大;你让我着迷,让我最终回到你怀里,让我离不开你。致我的港湾,我生活了十五年的家。800字 初一 散文
-
书法真让我着迷墨香环绕鼻尖,时光悄悄流逝,提笔还是正值当午,收笔却已近夕阳。转眼,书法已让我着迷。初练书法,尚显懵懂,写什么都满怀好奇,却不过一刻,早已厌烦,不愿再次提笔。每次上课都不情不愿,却总暗中羡慕那些写字行云流水,每首诗都一气呵成的哥哥姐姐,总觉得那模样好不帅气。渐渐的,我习惯了书法,渐渐的,我喜欢了书法,渐渐的,我对书法充满了着迷。有一次,父母有事外出,我无聊至极,便想自学写一首诗,好在下周的书法课上大放异彩。我熟练地摆好用具,坐了下来,自然地提起笔,临摹起这首《赠汪伦》。刚开始写了一遍,字的用笔略带一丝不自然,粗看整体马马虎虎,细看却处处是破绽。尤其是那个“声”,写得惨不忍睹。我没灰心——我已对这种困难习惯了,不再如第一次般不知所错。我开始字字斟酌,一字一字地练习。起初的半句还较为简单,我仅练习几次,字形便尚可。直到碰到“声”这个拦路虎,我便直皱眉头,已练三行,却依旧毫无进展。我略显烦躁,越写越糟时,发现自己心态过于急躁,便强迫自己整理好心情,叹了口气,舒展了下眉头,便低头接着练习。这次我吸取了前几次的教训,认真地观察了一下字帖上的原字,重又开始一笔一划练习。良久过后,字稍显雏形,我再接再厉,再次认真练了一行,它终于成为了我的手下败将。我喜上眉梢,低头接着练字。时间一点点地溜走,笔尖在宣纸上缓慢而谨慎地行走着,渲染出一条条优美的锦缎。“不——及——汪——伦——送——我——情——,写好了!”随着我一声声呢喃及一路过五关斩六将,一首《赠汪伦》终于诞生了,虽然整体看上去不错,但笔法仍透着青涩。我一阵欣喜后,不悦地皱了皱眉,再次提起笔练习起来……许久过后,我终于满意了。无意间抬头望向时钟,猛然发觉已经练习了俩小时,我略微惊讶后,重又恢复平静,接着练字……“嘎吱”一阵开门声“惊醒”了我——父母已经回来了。再望向窗外,已近落日,才发觉我已无意识地学了三首诗。书法真让我着迷,让我忘记了时间的流逝。800字 六年级
-
读书真让我着迷说我是一个小书迷,那可真没错。从小我就被书迷住了,爱看《窗边的小豆豆》《笑猫日记》……;长大了,又开始看《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一本接一本,看得不亦乐乎。而爱读书这个毛病——没错,它已经成了我的“毛病”啦!它也带给我不少麻烦。比如那一天——一个周天,爸爸妈妈出门去了。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我把妈妈的叮嘱——“你要先把作业做完,才能有看书。”忘到脑后去了。我等他们一走,想着:我就先看十分钟放松一下,马上就去做作业。我一屁股坐在书房的沙发上,一把抓过《狼图腾》,一头扎进了书的海洋,一边畅游,一边竟冲起了浪!不知过了多久,我长舒一口气,在翻开下一页的空档,猛然一抬头看到墙上的挂钟,呀!说好的十分钟,变成了大半个小时!我慌慌张张地望向门口,仿佛配合我的判断似的,门外传来了脚步声。我飞也似地丢下书,逃到位置上手忙脚乱地打开灯,拿起笔一本正经地开始做作业。谁知侧耳细听,却迟迟没有开门的声响。我呼了一口气,又眼馋地望着《狼图腾》,仿佛我也变成了一头饿狼,望着一只细皮嫩肉毫无防备能力的幼鹿。我蹑手蹑脚地走过去,把书带到桌前,埋着头心虚地读着,谁知……“砰!”当我听见开门的声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想将书藏进抽屉里时,却已经来不及了,眼尖的妈妈早已瞅见我手里砖头似的《狼图腾》,我立刻欲哭无泪,“人非圣贤,敦能无过!”……打那次以后,爸爸妈妈对我严加看管,但我对读书的兴趣还是丝毫没有减少。不过,读书这个“毛病”也给我带来了不少的好处:写作文时不会有“大笔一挥”本想“一蹴而就”,却提笔忘句茫然“不知所措”的尴尬;知识竞赛中也不会有“跃跃欲试”,却无奈脑中空白而名落孙山的遗憾……就这样,我一本接一本地看,不论古今,不论中外,不论体裁,科幻、悬疑、动物、校园、搞笑、古风。……渐渐地,我从“小”书迷变成了“元老级”书迷,莎士比亚的那句“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一直不断地激励着我,让我向更高的目标迈进!800字 四年级
-
篮球真让我着迷在学校的篮球架下,滚动着篮球。在操场上的每一个地方,每一个角落准能看见篮球踪影。不错,我们学校最出名、最厉害、最有吸引力的那就是篮球了。当然,我也痴迷其中……我是从他处转学来的,从二年级进入一附小这个千人家庭中,在不认识几个同学的情况下,我会去操场上走走。只要稍一转头,就能看到篮球的身影。篮球拍击地面的声音,嘭嘭!那声音干脆利落。我听着这声音,也停在了树旁,看着四五六年级的哥哥姐姐挥洒着汗珠,舞动着指尖的篮球,那身影,实在薄酒、帅气!汗水布满脸上,在阳光的折射、反照下,显得很亮,是白色的光,还稍带些红色和黄色。在那之前,别说打,见都见不到。那是第一次,让篮球“撞到了头”。在那之后,我经常会去操场上看球,不止是学校,家旁边也有篮球场。在三年级下学期还是四年级上学期的时候,我有些记不太清了。我终于挡不住篮球的诱惑力,加入了篮球组。练习篮球过程中我很开心,很入迷。篮球是无氧运动,那么体力和肺活量不能缺的,为此,四年级的田径队中,是看得见我的。打篮球也需要速度,每天回家爬五楼,是很累,但却是强化腿部肌肉的好办法之一,上学也便如此。因为这样,我还参加过一次运动会,夺得了亚军。我已无法放下篮球。我在家中也是如此。在班级中,换过班主任,林威老师在操场上变为拥有兽性、黑皮光的熊。这也带动了班球水平。林威老师也曾组建了一年的学校中唯一一个自创自办的篮球组织——“6BA”。魅力有两种,一种新奇的、美丽一时、却很短暂的吸引力。而另一种,是持久、可以让你永恒向往的,而这也会给你一种暴发力和动力,甚至改变一生的决心。篮球便是如此,是永恒的,在我心中,他是我认为唯一永垂不朽的艺术。到现在,这个想法促动着我,我的指尖经常看得见篮球。球架下留着我的汗与气味。任何有魅力,对我而言,篮球是永恒的魅力之一,是艺术,艺术可以改变我,而在我看来,篮球便是艺术。我喜欢篮球,热爱篮球,篮球真让我着迷!这并不夸张,就像毕加索也因爱好而出名!放弃主科的决心。像那些为艺术而死的人,为爱好而生的人!篮球,真让我着迷。800字 四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