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的毛线店_2000字
作者:陈宇华
年级:七年级
这要从我姥姥小时候说起。
我的姥姥是一名商人,从1982年开始到今天一直卖布料、毛线。从昆区到青山,几乎跑遍了包头市,我从小就在毛线店,那里犹如我的“第二个家”,那里有我的全部童年回忆。
我姥姥是个非常乐观的人,我们都知道她现在的一切是多么来之不易。她的童年是灰色的、痛苦的。
听姥姥说她家里当时非常穷,她的母亲有俩个女儿,五个儿子,我姥姥当时年纪最大,她的父母要去地里干农活,弟弟妹妹们怎么办?只能让正在读小学,活泼可爱的大女儿(我的姥姥)回来看孩子。我的姥姥当时站在门外,眼里充满着泪光,望着学校的方向,凝视着……
她的同学们都来劝她去上学,但是我姥姥只能抽噎着叹气:“我不能去,妈妈不让”。她的老师不忍让一个这么优秀的学生断送了未来,好几次来到家里劝姥姥的父母,可是没办法,弟弟妹妹们实在没人看,她也就只能呆在家里了。
直到现在我还清楚的记得我姥姥给我讲这些事时几次努力把眼泪逼回去。在那样一个环境下,她还如此坚强,我听着听着也流出了眼泪。
后来,弟弟妹妹们都长大了,我姥姥也有了自己的家庭,她出去做生意,她靠自己的坚持和努力,打下了一片天地,也就是我记忆中的那个毛线店。
我姥姥一直对我特别好,我总感觉有种莫名的“偏爱”,有什么好吃的也落不下我,而我也一样,不论什么东西也要先给姥姥姥爷尝一口。
说到姥姥,自然有姥爷。
我的姥爷是我最亲的一个人,他长得非常英俊,把我从小看到大,自然有了很深的感情,我小时候,我的父母要上班,雇了个保姆看我,姥爷知道了,总是不放心,于是只好提前退休,成为了我的专职“保姆”。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我上学了,姥爷也一直接送我,也俨然成了个“跑腿儿的”,我有什么东西忘带了,一个电话,姥爷就会出现在学校门口。
每次放学,我一出校门,只要一看到穿着中山装的姥爷,我就会开心的跑过去,他总是乐呵呵的接过我沉甸甸的书包,用那粗糙结实的手摸摸我的头,高兴地说“走吧!”我们俩个就手牵着手回家了。
每遇到下雨天,冰雪天,我姥爷总是准时到达,准时接送,脱下他那棕黑色的外衣,盖住我,为我遮风挡雨,可他的身上却总是湿的……
毛线店的二楼有一台过时的“大块头”电视机但那可是我姥爷的最爱,它陪伴着姥爷在店里度过了无数个夜晚(我的姥爷还有一个特别重要的任务就是负责毛线店的夜间保卫工作)。
一年365天,百分之八十我都在毛线店,夸张一点,那里可是我的童年啊!门前那条街——先锋道,更是我的天下。几乎每个店铺都有我熟悉的叔叔阿姨,我的玩伴更是多的数不清,那条街是属于我的街。
毛线店是分两层的,第一层是卖毛线的地方,第二层主要是库房用地和生活用地。因此,楼上总有许多用来装毛线的大纸箱子,空了、没用了,变成了我的玩具。在门口,我藏在箱子了和朋友么你一起玩捉迷藏、打仗、摆小火车,那里就是我的快乐天下。我们都是最好的朋友,天天在一起玩,但是每次总是以哭声结束(因为每次总是谁不小心把谁弄哭了),但是我们从来都不记仇,这可能是小孩的缘故吧!
原来有个阿姨,我叫她香香阿姨,她虽说是女人,却拥有着和男人一样的豪气、雷厉风行!她在店里给我姥姥当帮手,她最喜欢我了。当时门前地方大,我们就在门口吃饭,架个大方桌,其乐融融。后来香香阿姨结婚了,也就走了,她走后不久,我们就把饭桌从门口转到了楼上。我二舅姥姥也在店里当过帮手,一晃就几年过去了。
当时我很小,我们小区里有卖牛奶的,叫着嗓子喊“牛—奶—卖—牛—奶”。我便每天晚上给姥姥当“快递员”送牛奶。每当我气喘吁吁的跑到毛线店时,姥姥姥爷总会心疼的说:“慢点!慢点!”然后开心的接过牛奶。
在楼上的阳台上我养过几只小白兔(这可多亏了姥爷的功劳,要不是他帮我照看,我也没办法养宠物)它们机灵、可爱,我基本每天都要过来和它们玩一会儿,不幸的是有一只病死了,还有两只被送人了。我当时哭的眼睛都肿了。我姥姥的简笔画特别棒,尤其是画小白兔,我也画,但是总不像。
后来,我老姥姥又进了一批佘太玉,放在店里卖,我欢喜的不得了。我上小学了,虽说不能天天来了,但是一周一次还是能做到的,我上了一个绘画班,从油画棒、彩笔、水粉、国画、素描一直学,当然,现在我不学了。每件画作我都要仔细“审核”一遍,然后郑重其事的贴在毛线店二楼的墙上,那简直成了我的“画廊”。
姥姥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两台织毛线衣的机器,我大舅妈和田奶奶就在楼上织毛衣,“刷—刷—”的声音我最熟悉。[学习交流群| 与全国同年级小伙伴一起快乐学习>>>点击加入]
我姑姑开托管班,后来不开了,那个双层床便到了毛线店,取代了那个我记忆中的单人床和沙发。(那个可以折叠的沙发我是真的有些不舍,那个是从小时候一直陪伴我的沙发呀!)
我上幼儿园可以说史无前例,整整换了六个幼儿园!其中一个就在毛线店对面,隔路相望,同时,我表哥也在这个幼儿园。我当时选择这里的唯一一个原因就是—做操时可以看看毛线店里姥姥忙碌的身影,我有安全感。
时光飞逝,转眼间,我已升入中学,但在我成长的同时,毛线店也在慢慢老去,就要结束了!
我无法相信这个事实,我挪动着缓慢的脚步又来到那条属于我的街,充满了我童年回忆的街。原先的朋友们,熟悉的叔叔阿姨们都搬走了,一切已经物是人非了,我感到陌生起来。
走着走着,我来到了毛线店,门老了,旧了。在门前一家人吃饭的情景又浮现在眼前。慢慢走进去,一切仿佛都像没有发生过一样,楼上墙皮出现了裂痕,那些画早就没有了,窗台上、桌子上还有那些大纸箱子,一切都涌上心头。两颗泪珠落了下来,我的心绞痛,真的难过的无法用语言形容,我扶着墙下了楼,一切都旧了,毛线店真的老了!
我跑到门外,仰望天空,啊!时间为什么如此的快!那一刻,仿佛时间静止了,我穿越到了儿时,一幅幅画面从我眼前闪过,我是真的不舍啊!
脑海里又回荡起我姥姥常哼的一曲歌谣:当我在那童年的时候……
指导教师:崔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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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_900字
第一章:初遇 在一个小小的乡村的一户普通人家里,有一个小男孩正在院子里徘徊,嘴里还念叨着一些什么。 “快开学,快开学……”男孩念着,可爱的脸上满是期待的表情。 “兰欣,别转了,去学校了。”一个年老的人露出慈祥的微笑的说道。她就是名叫兰欣的人的奶奶,岁月在她的脸上留下了抹不去的痕迹,因为年轻时的一次意外,老人的后背一直都直不起来,不能干重活。可能也是因为这个,幼年期的兰欣似乎比同龄人更加的成熟吧。 “好的奶奶”浩浩说着,“爷爷,我们出门啦,中午见啦!”“臭小子,早点回来。”屋子里传来一阵雄厚但带着溺爱的声音。兰欣的爷爷是个木匠,可是,年轻时壮硕的他,在老年却得了糖尿病,只好让自己的两儿一女在外挣钱养活自己,而自己和老伴儿只能帮着找看一下孙子孙女了。想想也是只能叹气了。 兰欣吐了吐舌头显得十分的可爱:“知道啦,再见,拜拜!” 走出小院,感受微风吹过自己的小小的面庞,兰欣仿佛刚到浑身充满了力量,挥了挥小拳头,脸上露出可爱但坚毅的表情,似乎是有了什么目标似的。 走在林荫路上,看着几点阳光撒在地上,兰欣想着以后学了画画后一定要把这美丽的景物画下来。绕过闪着阳光的池塘,穿过几道山路,便到了梦寐以求的学校。 老人把兰欣嘱托给老师后便走了,兰欣便独自一人在校园里逛着,看了看小花园里的玫瑰,望瞭望小池塘里的金鱼,听着树上小鸟的鸣叫,想着对未来的规划,不免有些失神。 走到草坪,躺在地上摆成一个大字望着天空,望着白云被微风轻轻吹散,继续想着刚才的问题不一会儿便睡着了 不知睡了多久,只感到手上传来一阵疼痛便立即起身,迎面看到的是一个小女孩,小女孩有着齐腰长发,大眼睛闪闪发光犹如夜空中的星星,鼻子小巧可爱,樱桃小嘴在这张可爱的脸上恰到好处,但不知道为什么,脸上红扑扑的,像一个熟透了的苹果,让人忍不住想咬一口。“你刚才一直在这吗?”女孩的声音十分的动听。“是呀,有声么问题吗?”兰欣回答道。“那你有没有看到一些东西。”女孩说着,小脸更红了。“我刚才在睡着了,没看到。” “哦,没事了。” “我有事。” “什么事?”小女孩真诚的看着兰欣 “脚能拿开吗?好疼。”面对这么迟钝的人浩浩十分的无奈。 “哦,不好意思,嘻嘻”女孩吐了吐舌头,样子十分可爱。 “对了,你也是新学生吗?” “恩。” “那我们就提前认识一下吧,我叫兰欣。” “我叫张曦,很高兴认识你。” “不早了,回教室吧。” “恩,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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壳_2000字今天的天空很蓝,就像刚被洗过一样。亮的有些扎眼。我伫立在机场的二楼,看着飞机尾翼上的鲜红色的标志渐渐飞离我的视线,眼泪便顺着脸颊打在衣襟上,赌气似的用力嚼着一块蓝莓味的口香糖。再见啦,小z。好友轻快的话语在耳畔回荡着。回家的路上,下起了雪。刚在机场大巴里坐下,母亲来了电话。“喂,小夏!你那边下雪了吗!”妈妈的声音很急切,隐约能听见后面有嘈杂的汽笛声。“嗯,不用担心的,本来我以为今天天气会暖一些呢,不是很冷的,妈妈你放心好了。”我竭力想向母亲展露出一幅“一切正常”的景象。“呃,妈妈今天就不回家了,妈妈要去参加单位的聚会。真的很抱歉。小夏自己去买点饭吃吧!再见!嘟嘟嘟嘟嘟……”一连串的响声后,我点了下屏幕,有些怅然若失的偏过头,注视着郊外的风景。今天是周末。我打开电脑,单击了几下一个以小猫头部作为图标的应用,光标转动了几下,游戏的界面就呈平铺状出现在桌面上。我剥开一块葡萄味的口香糖,放入口中,右手熟练地点动着鼠标。今年14岁的我,就读于某市c中。学习不算太好也不是很糟,脾气还可以,但是会莫名的情绪化。甚至可以说,对待每个人都很平和,跟每个人的关系都还不错。但真正能算得上朋友的人只有两个:栗子和萝卜。一周前,栗子在出门时被一辆出租车撞到,腿部骨折住院。三天前,萝卜告诉我,她要去加拿大,去那里读书,一年后会回来。今天我去机场,就是为了送萝卜。萝卜临上飞机前,很用力的捏了捏我的手,把一只漂流瓶塞给我——那是我们小学的时候,三个人一起凑钱买的。里面洒满了细细碎碎的金粉。瓶身上有我们三个当年的笔迹:栗子工整,一丝不苟的字迹,萝卜带着弧钩的字迹,还有我的,饱满的,竖拉得很长。字迹已经有些模糊了,勉强能看出写的是:‘栗子、萝卜、小z。12年春。’周围用银色的金属笔圈了一个圆圈,笨拙的涂着两三颗星星。“你留着吧。”萝卜对我说。“真可惜啊,”她笑着说。“没办法参加学生会的竞选了。”这是一款养成游戏,我在里面养了两只猫。一只布偶,叫萝卜。一只折耳,叫栗子。荧屏背后的萝卜和栗子还和往常一样,愉悦的撒着娇,晃荡着求食。很讽刺的是,现实世界里的萝卜和栗子,一个还躺在医院里,一个远在他乡。正准备关掉电脑,妈妈来了电话。简单问了两句吃了饭没有,就挂上了。我戴上耳机,闭上眼睛趴在桌子上。就这样一直睡到第二天。“路夏,该你了。“英语老师兼班主任的声音很好听,有点儿高,:”第二十三页第六题。“这节习题课在对作业,走了不过三十秒的神,就被老师叫了起来。“萝卜——正——在收获?”念完题,我懵了一下。“呃,呃这个题应该翻译成……呃Thecarrotsarein,inharvet……”我的脑海里,慢慢浮现出萝卜的面容:并不出众的脸上,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笑起来时有些呆。然后是栗子,鼻子有些塌,看起来有几分内敛……“路夏!”下课后,我听到老师在叫我。“过来一下。”我跟着老师来到了走廊。“路夏,黎微拜托我告诉你一件事……”老师咬了咬嘴唇,这是她犹豫的表现——我不明白是什么事能让她犹豫这么久。“其实黎微她,患了‘再生障碍性贫血’。”老师说出了一个我从未听说过的专有名词,听上去很严重的样子。“她去加拿大,是去治病的。而且,这种病很难治。所以,想开点,路夏。”老师的语调难得的温柔,用手给我挽了挽凌乱垂下的头发。我站在走廊里,很久很久。回到家中,毫不意外的发现母亲因为加班没有回来。三下五除二的写完了作业,抬头看表,九点多。习惯性地写好条子,讲明为什么作业没有签字。“路夏是我教过的最奇怪的学生。明明成绩不坏,很擅长展示自己,优点也很多。但好像总是提防着别人一样。就像把自己用壳包裹了起来。跟大家关系都很好,可就是没有朋友。而且,路夏也总是很孤单的样子。”不擅长交际的自己,在小学被老师这样长谈过一次。在那不久,我试着去深交别人,最终和栗子以及萝卜成为了亲密的朋友。已经习惯了与栗子和萝卜相处的自己,在那两个人突然不在的时候,那个被遗弃很多年了的壳重新包裹了自己。人其实是很孤单的生物。睡着之前,我很幼稚的想着。医院里的消毒水的味道异常的刺鼻。我在经过了医生同意后,进入了栗子的病房。“小z。”栗子看上去很有精神,一见我进来,问道“合唱队的主唱是谁担任?”车祸前,栗子是校合唱队的队长兼主唱。她那天出门,是为了参加合唱队的紧急训练——不久之后的全市中小学歌唱大赛,在晋级省,国家,国际。“是黄蕾。”我实在不能告诉她,合唱队已经暂停训练的真相。“太好了。”她闭起眼睛笑了起来。“小z,你知道吗,医生说我的伤口溃烂了,可能要截肢。”“怎么……”“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和你们一起上课了,话说,坐轮椅唱歌没关系吧。”栗子很平静地说着。“大不了装上假肢我……”“别说傻话了,一定会好起来的,一定。”出了医院的门,我飞快地跑向学校。栗子和萝卜的愿望,由我来实现。“老师!”我急切的敲着门。现在,音乐老师应该还没下班吧。“怎么了?”老师正在收拾着东西,看我急匆匆的走进来,报告都不打,很吃惊的样子。“老师,我想担任合唱队的主唱。”三年级的时候,我是小学里的合唱团成员。一次长时间的排练后,嗓子嘶哑的我回到家中端起杯子里的东西就喝了个干净。早已忘记了杯子里的是什么,只记到后来被抱到医院去洗胃,嗓子险些坏掉。后来慢慢恢复了,也渐渐患上了舞台恐惧症。我试着给老师哼了两句《雪绒花》,在老师赞赏的目光中,我知道我成功了。第二天,我决定竞选学生会,成为其中的一员。半个星期后,我成为了宣传部的一员。十天后,合唱队重新开始排练。每天的工作和排练,让我内心中的壳逐渐消退。性格也开朗了许多。两个月后,马上要比赛了,我在后台换着演出服。听见有人叫我,就急步走了出去。栗子微笑着坐在台下,朝我挥了挥手:‘加油哦’。一时间,眼泪又流了下来。我赶集去补妆。演出到了高潮部分,我用余光瞥见到会场的门开了半边,一个人缓缓的走了进来。萝卜瘦了不少,但眼神还是神采奕奕的,笑容灿烂。一曲结束,台下爆发出热烈真挚的掌声。我再也忍不住了,冲下台去,紧紧搂住两位好友。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破不开的壳,有的只是坚硬的壳。但无论怎样厚重的壳,一定会破开,然后,化茧成蝶。初一:赵语溪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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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后感_2000字读《童年》,是高尔基写的一部小说《童年》.这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这部小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作家童年的成长经历,描绘了19世纪末俄罗斯社会生活的画面.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外祖父开了家染坊,但随着家业的逐渐衰落,他变得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狠心地剥削手下的工人.有一次阿列克谢因为染坏了一匹布,竟被他打得昏死过去.幼小的阿廖沙也曾被他用树枝抽得失去知觉.他还暗地里放高利贷,甚至怂恿帮工去偷东西.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整日为争夺家产争吵斗殴.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舅舅们为争夺家产而争吵斗殴的情景使小阿廖沙饱受惊吓.这一幕真实反映了俄国下层人民沉重的生活状况,批判了小市民的自私残暴.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有温暖与光明.这就是阿廖沙的外祖母和另外一些人,过的另外一种生活.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孤独的心,她对阿廖沙的影响,正像高尔基后来写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外祖母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幸福的童年都是相似的;不幸的童年各有各的不幸.《童年》以小主人公阿廖沙在外祖父家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刻画了一群性格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这里有严厉而暴躁的外公,有慈祥的外婆,有爱喝酒闹事的舅舅,有漂亮而忧郁的妈妈,还有会跳舞的"小茨冈";有抬起长腿踢妈妈的继父,有称为"奶奶"的绿老太婆,有孤僻而执著于化学实验的房客"好事儿",有自杀的小偷彼得伯伯,还有一群玩草鞋大战,去冰天雪地的小岛上偷木板过活的善良小流浪汉??而小阿廖沙正是以一颗脆弱而敏感的童心生活在这群人中,体验着人生的酸甜苦辣.爱丰富了他,使他充满了坚强的力量去应对困苦的生活;苦难让他明白,俄罗斯人大多像小孩子似的,喜欢拿忧伤来逗乐,玩弄,不为做不幸的人而羞愧??正是从这个足迹里,走出来了一个文学巨人,世界因他而增辉.《童年》,也为我们认真了解一个伟大民族打开了一扇小小窗户.读完这本书后,我不仅从中读到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获得珍贵的精神食粮,而且还学习了作着刻画人物性格的匠心独运和简练的叙事风格.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童年》读后感1000字本书讲述的是高尔基3岁时,父亲病故,母亲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家门,从此还是一个孩子的他,只得在社会上自谋生路??感想与感受:童年,是每个人自己都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一段短暂而又美好时光。对于我来说,童年是我最珍贵的收藏,然而大师高尔基的童年呢,真可谓“窒息的天地,苦难的童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据我了解,《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的第一部。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故事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受颇深。首先,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比较之下,我深切地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幸福的!在家里,父母宠爱着,关心着,保护着。在学校,有老师的教导和同学们的陪伴,真正可以说是无忧无虑。而高尔基呢?与我们恰恰相反。有人说:“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了高尔基,成就了高尔基。在如此邪恶和污秽的社会中,他那颗光明和博爱的心没有动摇,没有被污染,反而变得越加开阔、光明。也许,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吧!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坚强勇敢、正直自信。步入初中的我回忆起童年是多么美好的时光啊,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才知道什么是童年,什么是幸福童年,什么叫做珍惜童年。也许你正在为妈妈没有带你去买你想要的东西而抱怨着,可如果你想象一下高尔基的童年,那么你将会感受到自己的幸福,去主动帮助妈妈工作!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现在!高尔基虽然小时候生活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但是竟然还能成为一位如此杰出的人,真是了不起!他发表过的文章数也数不清。高尔基从来不放弃可贵的光阴,他在一九二八年至一九三六年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克里母。萨姆金的一生》,但直到他临终都没有完成。这部小说作品再现了俄国社会生活,反映了各个阶级和社会集团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变化。高尔基于一九三六年六月十八日在哥尔克病逝。读了《童年》,我深深感受到了当时俄国社会的那种腐败,当时人民生活的痛苦。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社会是多么美好!我认为,如果我们在这样的好环境中浪费时间实在是天大的错误。记得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珍惜时间是成功的秘诀”。我们现在有如此好的环境,是多么难得呀!所以我们不是更应该去努力吗?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把握未来!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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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咪的小店_2000字放学了,傲蕾走出校门。虽然已是寒冷的冬天,但天空依旧很蓝,上面还飘着几朵柔软的云朵。傲蕾的好朋友云芝今天值日,所以她只好自己回家。走到小区门口时,傲蕾站住了脚。小区旁边的一排大排档很是热闹,人们喝着啤酒,高声谈笑。一家小小的、安静的店铺夹在其中。小区旁边有大排档傲蕾是知道的,可她从来没有看见过这家店啊,难道是新开的?傲蕾走近了些,看到一块木头牌子上用淡淡的橘色写着:老猫的心情店铺。傲蕾看着牌子,自言自语道:“好奇怪的名字啊,‘老猫的心情店铺’?进去看看吧!”说着,她轻轻推开了门。傲蕾走进店里,这是一个多么可爱的地方呀!墙面刷成了浅浅的奶黄色,像奶油一样,香香甜甜的。左面是整整一墙的照片,有大有小,有圆有方,上面都是十几岁的少女:一个穿着T恤、牛仔裤的女孩,正愣愣地看着手中的一杯红茶;一个戴着粉色蝴蝶结的可爱女孩正在哭泣;一个戴着眼镜,留着短发的女生正歪着头,好像再认真地思考着……右边的墙上镶嵌着一个壁炉,里面的火烧得正旺,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使整个房间暖洋洋的。壁炉前是一个红色的沙发,有一只老猫正舒舒服服地靠在上面织着围巾,它的脸被炉火映得红红的。没错,那是一只老猫。在沙发后面是三张漂亮的木桌子,每张桌子旁都有三张木椅子。由于沙发是背对傲蕾的,所以她并没有看见老猫。傲蕾站在门口,试探地问:“请问有人吗?”老猫放下手中的活,跳下沙发,愉快地说:“没有人,只有一只猫,而且是一只老老的猫。”傲蕾下意识地退后了几步,有些惊奇地看着老猫。老猫戴着圆框老花镜,穿着一件鹅黄色的毛衣背心,微微有些胖。看起来亲切极了。傲蕾虽然很相信童话,但此时也被吓了。老猫见傲蕾目不转睛地看着它,有些紧张地问:“是不是你也觉得我有点胖了?”然后它又底气不足虚心地辩解,“我是老了之后才变胖了的,我年轻的时候可漂亮了,身材很好的!”说着说着又理直气壮起来。傲蕾听了,感到这只老猫很不同寻常,笑着说:“是吗?”“嗯,我去找照片给你!”老猫没等傲蕾说出“不用了“,就去茶几下的抽屉翻找了。过了几分钟的时间,老猫拿着一张泛黄的照片给傲蕾看。照片上的白猫身材很匀称,体态优雅,脖子上挂着一条项链,两只琥珀色的眼睛里写满了自信和骄傲,确实是一只很迷人的猫咪。傲蕾转过头看着老猫琥珀色的眼睛,这双眼睛已不同于当年那双骄傲迷人的眼睛,现在这双眼睛很温柔,也很亲切,写满了开心,还有一点点期盼。傲蕾看着老猫肥肥的身体和可爱的神态,不禁喜欢上它了。傲蕾轻轻说:“真的很漂亮,这双眼晴很迷人。”老猫开心地笑了,笑容里还藏着一丝丝小得意:“是吧?这是我主人帮我照的。那时候不管是猫还是人,都说我的眼睛很迷人。”“为什么要说‘那时候’呢?我觉得现在也很好啊。你的主人在哪?”傲蕾说。老猫受宠若惊,说:“是吗?我主人啊,在家啊。我晚点就回去,平常我主人上班时我就来这里。”“很多人来这儿吗?他们不会被你吓到?”傲蕾好奇地问。毕竟一只猫咪开的店,还是很匪夷所思的。老猫解释道:“不会啊。只有相信童话、内心透明纯洁的少女才能看到我的店。以前人还多些,现在已经很少了。我就自己在这织织围巾,打发时间。”“哦,是这样。那你在这卖什么?”老猫用毛茸茸的爪子拍了拍脑门,懊恼地说:“真对不起,光顾着说话了,忘记让你进来坐了。你坐沙发吧。”傲蕾把书包放在一旁,坐在沙发上,感觉这个沙发非常舒服,像妈妈的怀抱。她接过老猫递来的菜单,仔细看了起来。看了一下,傲蕾说:“就要蜂蜜金桔茶、法式蒜香面包片吧!”老猫让傲蕾等等,就进厨房了。大概三分钟的时间,傲蕾就闻到了香味,让傲蕾的心怦怦直跳,还真是令人心动的味道呀。老猫端着茶和面包片来了,它把它们放在沙发后的一张桌子上,热情地说:“来尝尝我的手艺吧!”傲蕾坐在木椅子上。皱了皱眉:“怎么这个桌子这么矮?”老猫低下了头,不自在地说:“呃,因为我就算站直身子,也只能够到这儿了,所以……”傲蕾愣了愣,笑起来:“没关系,你能站这么久很厉害呀。”老猫骄傲地说:“嗯,是呀。是我主人教我的。”傲蕾先拿起了看起来清澈爽朗的蜂蜜金桔茶,喝了一小口:清新的果香夹杂着酸酸甜甜的味道,口感透明,香味在舌尖上打转。她又轻咬了一口拥有美妙早春绿色的法式蒜香面包片,香脆可口,充满了灿烂阳光的味道。这使傲蕾感觉到自己正站在浅浅的小溪里,清凉的溪水从她的脚边欢快地流过,缕缕阳光透过绿树的缝隙轻抚着她的脸,尽享丝丝细风;耳边是悦耳动听的鸟鸣和哗哗的流水声……傲蕾闭上眼睛,任时间慢慢流淌,任好心情慢慢晕染,她多想时间停滞,永远停留在这个美好的时刻。傲蕾的心情变得明媚起来,嘴角不自觉地往上翘。傲蕾睁开眼睛,对老猫说:“我刚才好像感觉……”老猫连忙说:“嘘!别说了,这段时光是只属于你的。看!”说着用爪子指着左边那面照片墙,自己的照片就在其中,照片中的自己手中拿着一杯蜂蜜金桔茶,闭着眼,嘴角微微上翘。“哦,我明白了。这些是其他女孩吃了你做的点心和茶后的反应吧?她们在想什么?”“不知道。那也是属于她们自己的时光,只有她们自己知道。所以说,我卖的其实是心情啊。”老猫温和地说。“哦,差点忘了。”傲蕾说,“都忘了给钱了。多少钱?”老猫温柔地摇摇头:“那些纸片?我不需要。你只要把你这张照片和你最纯粹的笑容留下来就行,把这段时光带走吧。很多人一辈子都不曾拥有这样的时间呀。”“嗯,我知道了。”傲蕾没有推脱,因为她知道,那么多人崇拜的金钱在老猫眼里真的只是一堆散发着臭味的纸张,一文不值。傲蕾意识到是分别的时候了,她背上书包,俯下身子轻轻抱了抱老猫,问:“以后还会见到你吗?”老猫也显得有些疑惑:“不知道,也许会,也许不会。但你要记得,保持你的纯真,这样就算你见不到我,也会见到我的三个女儿。只要你保持纯真,相信童话,不管多老都可以看见我们的心情店铺。”傲蕾点点头,她会努力保持纯洁的。她在老猫脸上轻轻啄了一下,说:“有没有人说过你特别可爱?”傲蕾知道或许世界上没人会相信猫也会脸红,但她相信她没有眼花。老猫进去了一下,回来时拖着一条围巾,是鹅黄色的,和老猫身上的背心一样的颜色。傲蕾拿起来,看着老猫琥珀色的眼睛说:“你以后一定要经常在我的梦中出现呀。”“会的会的。”“那我走了?”“嗯,再见。”“再见。”傲蕾推开门走了出去,风像刀子一样刮着傲蕾的脸,她戴上围巾,把脸深深地埋进了围巾里。啊,真好,她在围巾里闻到了属于老猫温暖的味道。傲蕾相信,这家小小的店铺和那只孩子气的老猫会是她这辈子最最美好、最最珍贵的回忆。老猫的样子已经印在她的心上了,永远也忘不掉。寒风刺骨,可傲蕾一点儿也不觉得冷。广西柳州城中区景行小学六年级:梁澜馨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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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童年》有感(2)_2000字读《童年》有感(2)高尔基(1868~1936)前苏联无产阶级作家,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他出身贫苦,幼年丧父,11岁即为生计在社会上奔波,当装卸工、面包房工人,贫民窟和码头成了他的“社会”大学的课堂。他与劳动人民同呼吸共命运,亲身经历了资本主义残酷的剥削与压迫。这对他的思想和创作发展具有重要影响。高尔基刻苦自学文化知识,并积极投身革命活动,探求改造现实的途径。1892年发表处女作《马卡尔?楚德拉》,登上文坛,他的早期作品,杂存着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两种风格,这是他无产阶级世界观形成前必然经历的阶段。浪漫主义作品如《马卡尔楚德拉》、《伊则吉尔老婆子》(1895)、《鹰之歌》(1895)等,赞美了热爱自由、向往光明与英雄业绩的坚强个性,表现了渴望战斗的激情;现实主义作品如《契尔卡什》、《沦落的人们》、《柯诺瓦洛夫》等,描写了人民的苦难生活及他们的崇高品德,表达了他们的激愤与抗争。这些作品的主人公大多是努力探求新的生活道路、思考生活的意义并充满激烈内心冲突的人物。1905年革命失败后,高尔基赴美国及意大利写了一系列政论文章,抨击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和充斥于思想、文学界的形形色色反动思潮。1908年创作的中篇小说《忏悔》流露出唯心主义的造神论思想,受到列宁的严肃批评,并得到他的热情帮助。尽管如此,高尔基的主导倾向仍然是积极的,富于革命的战斗精神。对新的无产阶级文学创作方法的特征从理论上进行了许多探索,提出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相结合的观点。他在两次革命之间的创作成果颇丰,如《奥古洛夫镇》(1909)、《夏天》(1909)、《马特维柯热米亚金的一生》(1910~1911)、《意大利童话》(1911~1913)、《俄罗斯童话》(1912~1917),以及稍后完成的自传体长篇小说三部曲的前两部《童年》和《人间》(1913~1916)。高尔基不仅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也是杰出的社会活动家。他组织成立了苏联作家协会,并主持召开了全苏第一次作家代表大会,培养文学新人,积极参加保卫世界和平的事业。高尔基的作品自1907年就开始介绍到中国。他的优秀文学作品和论着成为全世界无产阶级的共同财富。《童年》是俄国作家高尔基自传三部曲的第一部,被誉为俄国最优秀的自传小说之一。《童年》写于1931年,它向读者们展现了高尔基童年时期在外祖父家的生活,记录了高尔基在沙皇统治下的心路历程。书里十分成功地塑造了几个角色,尤其是外祖母这一角色,她被称为“俄罗斯文学史上最鲜明、最富有诗意的形象之一”。小说真实地描写了19世纪70—90年代俄国社会的面貌,展示了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阅读《童年》时,我们可以真切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和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童年》读后感18篇 读《童年》有感(1) 《童年》读后感(5) 读《童年》有感(2) 《童年》读后感(6) 读《童年》有感(3) 《童年》读后感(7) 读《童年》有感(4) 《童年》读后感(8) 读《童年》有感(5) 《童年》读后感(9) 《童年》读后感(1) 《童年》读后感(10) 《童年》读后感(2) 《童年》读后感(11) 《童年》读后感(3) 高尔基的《童年》读后感 《童年》读后感(4) 伟大的童年——读《童年》有感 关于《童年》1-13章分章读后感1200字以上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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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读后感2000字_2000字《项链》这篇文章最初的吸引,只不过是自己想借此认识“偶然中的必然,必然中的偶然”的含义。当然咯,我算是获得了丁点的理解,正如文中的女主人公,顺着好虚荣的本性,为了在一场突如其来的晚会上吸引到更多的注目和那作为穷人的可望不可及的尊贵,舍弃本轻易能获取的作为佩饰的玫瑰花,转而向有钱的女朋友借来一条钻石项链,然而不幸的是,晚会过后却离奇丢失(“偶然中的必然”蕴含其中,即项链的丢失是很偶然的事件,但借项链背后那虚荣心所造成的对人生的种种羁绊挫折却是必然的)。接着,在纯朴的丈夫的驱动下,借贷买了同样的钻石项链去归还朋友,并因此苦尝了十年艰辛的还债生活。可最后在一次意外的交谈中,得知项链原是一仿制品的悲剧结果(“必然中的偶然”是说,丢失项链是要偿还的,这是必然的。可偶然的因素是:项链不是真项链。这样的偶然在上帝那变幻莫测的手中,是无须感到惊讶的,甚至应该认为是正常的)。这是我最初想要探索的疑问。可作为世界优秀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在他所塑造的这个悲剧世界中又有很多发人深思的东西,尽管他并没直说。这是我乐于探讨的。首先,让我们把目光投注到男主人公的身上。他真诚乐观,尽管只是一底层小职员,例如文中所描述的在下班就餐时的心情:“哈!好肉汤,世上没有比它更好的…”。处处体谅怜爱着妻子----争取舞会的票、用本已计划好去打猎的钱为妻子购买舞会服装----以及对还债的无可置疑、勤勉工作以偿还债务等等。在我看来,一个真诚的人是无须置疑,可对人生来说,这还不够。曾看过这么一句话:“热情和理智是灵魂之船的划板与船帆。”真诚对于热情,就像是火与光,是孪生兄弟来的。而理智就是坚守和抉择----坚守自己的向往,舍弃让自己身不由己的事物。生命常体现在追求中,有追求的人害怕受到束缚更甚于害怕失去生命。因而,理智像一面帆,是不该让船逆向或是触礁的。男主人公缺失的便是后一种,相继而来的束缚,让浮躁取代宁静的心境。我不知道他的真诚乐观起着多大的缓解作用,即使能不痛苦,也是绝无乐趣的,毕竟人在忧虑中是很少有幸福可言的。其次,我预备冒昧地谈谈他的爱情。“若是不知道两人为什么在一起,那我也将无力去解释他们为什么分手”这是我对一个朋友与其女友分手中感悟到的。所以,我们得先看看《项链》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文中写到:“到末了,就将将就就和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结了婚。”可见这婚姻是无奈的化身,而非两情相悦。正如萧伯纳说的:爱情不是慈善,不可慷慨施舍。我的理解是:真诚而又志趣相投,是所有幸福爱情的所共有的。正如托尔斯泰的www。99zuowen。com“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同。”真诚,是心灵的开放;也只有在坦诚的两人之间,才配有感情。正像一个着了层玻璃的窗户,若是蒙了厚厚的尘灰,纵使窗外的世界美如仙境,也等同没有。志趣,就是人生的志向,就是生活的乐趣,抽象的说,即是一个人的精神寄托。在对方看来,这就是一个百花争妍的花园,它足以让人探险,引起无穷乐趣。我想,爱情乐趣便在于此。一个善良悦目的伴侣,是值得满足的,它能让两人很好地相处在一起。可要是这个伴侣同时也是自己精神上的知己,那无疑使得两颗心紧贴一处,不受空间的束缚。若是根本不属于以上两者之一,我想该做的是理智地避开。我不得不承认,爱情是很美好的,这是上帝那怪老头有意为之的。但美好的诸如亲情、友谊或理想、兴趣、自然、知识,对人生的意义是丝毫不逊色于爱情的。它们都同样地让人生变得有趣,对未来无限憧憬。只是这些需要一颗充实的心,而许多人却受欲念支配,让自己变得狭隘自私罢了。这没人可怪,有什么样思想的人便有什么样的生活!幸福靠的是心来感受的,并不在于拥有什么。只要是让我自私,束缚自由的,我都会敬而远之。我不想让自己的那颗感受幸福的心受到丝毫的损害。虽说我孤陋寡闻,还真未听说过追求幸福的人比追求身外之物的来得不幸福。看来得由那些常用拍脑袋做决定的人才能拍出来。此时在我脑海中还依稀可见:穷居陋巷,却有道可乐的颜回;不知老之将至的孔子;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最后,再以一个旁观者来看看女主人公----一个生得美丽却极度虚荣的女人----的人生遭遇。她的漂亮是天生的,是上天的恩赐,可她却把这份恩赐视为商品,不断地物色有权势、有财力的买主,但由于出身低微所致,幻想遭致破灭而不得不嫁给一位小职员。她的美丽成为她不甘寂寞、悲愁痛苦的根源。而那虚荣心就是症状。就我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空虚的人,缺少那份由内心而起的兴趣或伟大的爱所引导的追求。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活着的人,是不可能没有虚荣心,但一个懂得人生的人却不会被虚荣心主导。也许,我还太浅薄,故不敢冒昧对人生这个沉重的话题发表见解。不过,我还是斗胆引用思想家萧伯纳的话作为开头:“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伟大的目标”就是所谓的理想。有理想的人,即是有追求的人。那么,何为追求呢?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最先做的是站到人生的高度上来俯视的,即什么样的追求让人生有趣、幸福。所以,我只是把理想看成是一件有趣又令人充实的事儿。接着这件有趣的事儿的可贵之处,是能调动自己的满腔热情,可怕的是这种热情是持续一生的,这就是我至今理解中的理想的价值:用热情来造就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精神上能有所追求,生活上能有所自足,这样的人是幸运儿。是的,活得最好的人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六年级:爱情苹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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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_2000字社会?!本就无公平可言。别人已经替你走过的歪路,请你不要再走。——题记我还是想把这种感觉记录下来。我时常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像小我两岁的弟弟说教,瞬间的内容无非就是好好学习。我总是有一种颇为自豪的情愫,毕竟我是以过来人自居,仿佛自己很成熟。而今天,我是作为一个听者,听一个过来人讲诉他的经历,劝告我莫要重滔覆辙。他是高三下来的一名学生。在他高二的时候,在社会上闯荡了一年。十六七岁的年纪社会也并不放过。就是这一年让他从一个涉世未深的毛头小子成长为一个理性的大人。他说:别太天真,社会远比你想象中复杂。他说他是做销售的,用他的话来讲就是给公司擦屁股,通俗的说就是做一些运送安装维修之类的技术活。刚开始的时候他总是被安排去做各种各样的杂活。不能不做,因为你刚开始;没有报酬,因为你是一个学徒工。没有选择只能做下去。这项工作十分不容易,无论风雨雪晴,都必须一直不停的奔波,再不愿意也要硬着头皮去做,因为这条路是他自己选择的。许是刚开始的时候对新环境还抱着些许的好奇,所以无论多苦多累他都挺下来了。直到那一次——他说,那是个下雨天。早上六点就被老板喊起来去送货。十多件货物都挺贵的。因为下雨不得不用篷布遮盖,自己的手机也淋雨坏了,但他无暇顾及,因为一件货物的价格远比他的手机贵的多。他忙活了一天都没吃饭,知道是一天完工是老板请了顿饭。第二天早上,老板结算工资时,他一天的体力劳动仅得到50块钱。而什么重活都没做只是十分轻松开了一天车的司机的报酬却是他的四倍。他心有不甘。可也只能好声好气的问老板:“这给的确实有点少了吧?”他等到的答案却是:“你会做什么?你什么都不会做有什么资格讲价钱?!”他沉默了。他无言以对。夜里回到家像父亲谈及此事满是委屈,父亲只是淡淡的说了句:“孩子这就是社会一个你将来将要生活的社会。”他说,那天他想了好久。他想起那次跟人一起出去接单跑活“修空调”。其实不过是被耗子咬断了电线这样的小事却硬是被他哪位同事说成了电板坏了需要换新的这样的大问题。就这样本来五块钱可以解决的事最后用300元解决。他说起初他的想法和在座的我们一样,“十分坑啊!”可是后来所有经历的一切使他渐渐的懂得了“内幕”。那个同事有妻子儿女有一大家人需要他养。如果他最后只收5块钱,那他可能连跑一趟的邮费都不够。若他对任意一单生意都如此“仁慈”那他又凭什么维持生计呢?!这本就是生活本色。他说他工作的环境中大多都是未完成学业就出来混社会的人,也有一些是从技校毕业的人。他说他刚辍学时也偶尔会后悔。他问:“你们不上学后悔么?”他说,他们的答案大同小异,但有一个人的回答让他印象深刻。那个人说:“我曾做了十五年的大学梦。现在每当回想起来曾经的这个梦时。我自己都有点惊诧!不敢相信我曾经也是一个有这样一个梦想的人。”但是现实总是那么的残酷。他说,之前在学校的时候认为出人头地,有出息的含义就是考上一个好一本上一个重点大学。而当再次回到学校时,一年的社会经历使他的想法有所感官。并非只有考上好大学才能有好出路。只要是奋斗的人生便是精彩的,那是最有价值的!学校能够原谅的事,社会不一定原谅;老师能够原谅的事,老板不一定原谅。你将生活在现实社会,而不是网络虚拟世界和童话空间。是的,社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存在。有人先你一步走了歪路,迷途而反,请不要再误入“歧途”了。学校亦是一个小型社会。身为学生,也相同于是社会上的公民。我们被学校上的各种各样的校规烧制着。一旦违纪,便会受到惩罚。慢慢的,我们开始抱怨这个“社会”以至于我们选择逃避——辍学。可当进入一个真正的社会时,我们又该如何逃避呢?努力学习一直是一个学生所面对的一个较之为永恒的话题。努力究竟是为了什么?我想答案已经十分明显,如同龙应台所说,获得选择的权利。努力获得选择的权利,只为了青春的梦想只为了诗和远方。当你拥有足够的成绩时,便意味着你多了选择的权利。但上学一定不会是白上的,无论结果如何,他都丰富了你的人生经历。大家都曾听说过清华北大毕业生放弃高薪工作而卖猪肉的事,同是卖猪肉,一个是十分平凡的屠户,一个是高材毕业生。他们又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就在于高材毕业生会利用所学,经营生意直到最后开公司。而屠户却永远只能是一个平凡的屠户,因为他没有梦想,没有追求。梦想和追求是人人都有的么?答案很显然。是的。但是不同的见识经历决定了不同的梦想与追求。老班说,他的朋友中有混得不错的,也有混的很不好的。老班说,村里的朋友大多是未完成学业的,现在大多数已经娶妻生子,过着打工仔的生活。打工累的时候,就不想干了。当积蓄挥霍的差不多的时候,便只能再次背起行囊外出打工。周末时也会聚上一聚,几瓶啤酒,一桌麻将便足矣。师范大学的那些同学如今在全国各地当老师,混的也还算是将就吧。也有那么一两个朋友混的还不错。一个在北京有自己的公司,一个有自己的画廊,收入可观。老班说他们的生活不同是因为见识不同,见识不同是因为学历不同。其实说到底还是学习。迄今为止,我们也都已经走了十多年的学龄了。学习的重要性自然不必我多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每个人都做过梦,不过做梦和追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做梦很容易人人都会,而追梦这件事却是十分艰苦的,苦到可能你执着了十多年的梦也全会被偷去,然而只有吃尽这苦,才能尝到甜头。从小到大,我们也都听过无数感人至深的发人肺腑的演讲。那些演讲在当时也都在一定程度上给予我们一定的震撼。在当时,我们也一定都想着报恩孝顺,想着发奋努力。但是事后往往便又是似如无事人一般。让努力成为一种习惯,而不是一时的热血。当自己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咬咬牙忍一忍,问问自己:“凭什么我不可以?”当你真正熬过最煎熬的那段岁月时,日后回想起来的时候,你一定会感激当初咬牙坚持的自己。1200字以上 哲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