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遇见你时,我从未想过你会离开,天真如我无忧也确实可爱。多年来,感谢你默默地带给我许多关怀,任我撒娇抱怨你都能接受和忍耐。我恳请你还要陪着我,此生此世不离开。
——【题记】
不知你是否有留意过,美丽的花朵因为有绿叶的陪伴,更显得娇艳了;阳光有云彩的陪伴,与你我离得更近了;屋顶上两只小花猫懒懒地依靠着,能把人的心都给融化了。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事物彼此依恋着,分不开脱。好像前世纠结而来的牵绊非要留到现在,牵扯着,触碰着,美得不可方物,美得超越现实。
就好像青山和绿水的绵绵情深,你痴缠着我,我依偎着你,试问那青山又怎少得了绿水的陪伴?
就好像月儿和星子的相依相恋,你拥抱着我,我照耀着你,试问那月儿又怎少得了星子的陪伴?
就好像世间万物的因果,彼此间相互依靠,敬畏而又烘托,你中不能少了我,我中不能缺了你。就像那风失去云不能动,那光没了影不能相形,那粉墙不能没有碧瓦,那幽径没了树荫便失了真意,我之于你呢?
我不能没有你,你是否也非得有我呢?
世上没有一种感情是天生恒久的,命运的交割总有它自身的排场。
你要往东去,风便顺着东吹,你在那里生根了,发芽了,成长成一棵大树。我要往西走,路就沿着西面伸延,云淡云轻,雨急雨缓,都有它的缘由。世间人交叠往来,走南闯北都有一个注定、一个指引,感情的冷落升温也是一个自然结果。
只是不能忽视的是,岁月的更迭让感情这条线越拉越细了,细到卑微。
常常我会自问,你会忘了我吗?
你一定也在忧愁着,我是否还记得你?
我们必然善忘,有太多事情不能自己。缘分这条线也在繁复的生活中消隐了,感情的丰盈被剥夺了,生活如刀,把我们雕刻成它想要的样子,我们都承受下来了,遍体鳞伤。谁还会心思细腻的去想你和我哪一个会先忘了彼此呢?我们连给自己的那点时间都要吝啬,我们连喘息都要躲在墙缝里。
事实是,我们都太累了。
可以前的我们绝不是这样的。
的确,不同于很久很久以前,我收到一封你的书信要半个月,读着你的字迹仿佛能看到你在灯下书写的样子。
我想那常常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吧,你饱醮一笔深情,酝酿着一腔思绪,回忆着相逢时的零星片影,细细地抒,慢慢地写,像完成一件伟大的艺术品那般写一段尘封许久的久违的感情。
有时你笑着,好像在准备一份神秘的礼物;有时你哭着,好像撒娇未遂的小孩儿。你在雪白的纸上慢慢地落下那些字,横竖撇捺纵横交错着,搭成一座座稳稳的桥梁。
你期待我拆开信时欣喜的样子,猜着我会用什么样的情感聆听你的心声,用什么样的眼神轻抚你的文字。欣喜的我们,在纯真的情感面前,享受着涉世未深的快乐。
的确,不同于很久很久以前,哪怕是天天见面,你我对视相笑,嘘寒问暖,不觉得有多么尴尬,不觉得有一丝顾虑。
我们从不思考相处的时日还有多长多短,我只记得你笑起来很好看,是有我都为之嫉妒的天生的美,你的幸运如同上帝的恩赐。而我常伴随你左右,沾得你无意间散落的光泽,不至冷落。
那时我们根本没有利益的参和,相互之间,两小无猜,畅谈无忧。你谈你爱的音乐,我说我爱的文字;你听我讲古老的故事,我看你神情浮夸地闲扯。其实彼此间的灵魂是共存的。
你一定也曾怀念吧?像我怀念你和过去的岁月一样,怀念那种心灵触碰的感觉,怀念那种用眼神交流,用沉默倾诉的默契,怀念那种涉世未深,狂放不羁的傲劲憨劲。
可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如今我联系你都不知该说些什么,而你沉默着。有时传递着略显尴尬的客气套语,都是我们以前不会的。
是你变心了吗?不是。
是我善变了吗?不是。
生活的雕刻让我们都变得含蓄了,明朗了,可是很开心你一直在我身边,即使你在不同国家,在不同城市,我还能毫无戒备的联系上你,而你听到我的声音时,开心得仿佛天上掉馅饼。
只有那一刻我才明白,我们疏漏了的曾经的友人,我们习惯了的亲密的爱人,一直在身边默默地、诚挚地、长久地陪伴着,用最深厚的情谊记挂着我。
果然真正的爱意是默许在心里的,无需时刻表露出来。极其细腻的感情,需要眼神来传递,需要行止来配合,这样的感情才是最真实而长久的。我不要我爱你,你爱我之类的浪漫主义,我要实实在在的陪伴。想必很多人都是这么想吧?
想必很多人都想告诉那个人,即使疏漏了音讯,让我知道你在身边就好了。人的感情奢求远没有想象的那么挑剔和严格,因为真正的爱,只要有你这个人陪着,谁还稀罕其它附庸呢?
黑夜不会觉得孤单,是因为每天都有黎明的陪伴。
花草不会觉得孤单,是因为每天都有阳光的陪伴。
我不会觉得孤单,是因为每天我都有你的陪伴。虽然你不常在我身边,虽然你一直不曾告白你的爱,但有你默许的陪伴那就是爱,是最长情的告白。
我的作文老师
我和殷老师学作文已有半年多了。半年来,感到自己的作文水平有了飞跃性的提高。
殷老师中等身材,一张清瘦的方脸透着他刚毅的性格。鼻梁上戴着一付高度的近视眼镜。讲课时手中总是拿着一个几乎空着的、银白色的水杯晃来晃去,叫人不禁猜想,水杯中是否有什么玄妙?不会是智慧瓶吧?不然殷老师的知识怎么会那么渊博?
殷老师在讲作文前,常常先给我们讲如何做人,这几乎是“老生常谈”。在讲古今中外、天文地理知识时,同学们洗耳恭听。教室里静得连一根钢针落在地上都听得见。在讲现实生活中的繁杂琐事时,又逗得大家哈哈大笑,前仰后合。同学们都和殷老师谈得拢。尤其是殷老师对于写作文有自己的独到见解:描龙绣凤谁都会,一气呵成见真功。这正好和“文章是改出来的”大相径庭。
“同学们,我们现在开始上课。”殷老师用洪亮的语音提示大家。“有谁没见过放风筝,请举手?”没有。“有谁没亲自放过风筝,请举手?”有。“洪达,你放过风筝请你来回答。放风筝需要哪些条件?”洪达回答说,放风筝要选好天气,风不能太大。另一个同学接着回答说要有空旷的场地。还有同学说要做好放飞前的准备工作。“同学们回答的很正确。”接着殷老师按照自己的思路,把《放风筝》这篇作文的刚和线,又详细地讲解了一遍。看同学们不再提出疑问,殷老师说:“同学们,我在前面的黑板上准备了好些有关放风筝的词汇,请同学们自由选用,同学们动笔吧。”
我至今也没有亲手放过风筝,曾经写过两篇放风筝的作文。一篇是看图写话放风筝,一篇是写看人家放风筝。回想起来,觉得里边不仅空洞无味,更重要的是没把放风筝中孩童“争强好胜”的这种心境写出来。
二十几分钟后,按照殷老师的要求,一气呵成写完了这篇作文。我的心情无比舒畅,如同自己真的放了一回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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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的情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作文曾看过这样的一句话啊,你若一直在,我便一直爱!回首想想有多少感情输在的陪伴上?我们总是在亲人/爱人需要陪伴的时候离得远远的,让颗温暖的心逐渐冰冷。当这样的情绪持续了很久,那么,后来ta便不会在需要你的时候想起你,而你就显得不那么重要。最需要你在的时候、最需要你陪伴的时候你却不在ta身边,那么未来那么长的时光里,你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如此看来,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看过这样的故事:巴巴图斯结婚的第二年便随朋友踏上了去异乡开采石油的旅途,所有人都明白,只要开采到石油,就等于挖到宝藏。巴巴图斯和乡亲们一起抱着这样宏伟的梦想,一走就是十年,其间,他的妻子多次写信告知他生活的情况,还有他从没见过的儿子的成长情况,因为忙碌,巴巴图斯从没有认真把信读完,也从没时间去回信。逐渐有人因受不了开采的苦,陆续结伴离开这趟梦想的旅途,最后,他们那一批出行的人只剩下巴巴图斯一个仍在继续。好友约德逊离开时,握着巴巴图斯的手说:“你也一起回吧,你的妻儿需要你。”巴巴图斯回答:“我如果找到了石油,他们就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而我现在回去不过是碌碌无为一人,对他们又有什么帮助呢?”约德逊见无论如何不能劝巴巴图斯和自己一起回去,就对巴巴图斯说:“那你要我为你带礼物或口讯给你的妻儿吗?”巴巴图斯想了很久,然后走回帐篷拿起剪刀,把长及肩的头发剪下一撮,用粗线扎在一起,放进信封,让约德逊带回去:“告诉他们,我陪伴着他们。”巴巴图斯找到石油啦!这消息仿佛惊天动地的喜讯传遍了巴巴图斯的家乡。巴巴图斯带着巨额金钱回来了,而他那从没见过面的儿子却在病床上奄奄一息。巴巴图斯天天陪伴在他儿子身边,以泪洗面,他怎么也想不通老天为何对他如此不公平,有了钱本可以一家人过上幸福生活时,竟然让儿子患了癌症。没多久巴巴图斯的儿子便离开了人世,在葬礼那天,巴巴图斯的妻子拿出一个信封与儿子的尸体一起火葬,巴巴图斯一看,那不就是装有他头发的信封吗?!妻子平静地说:“从今往后,我便不再是巴巴图斯的妻子了,在儿子生病时我已做出决定,他从来不是我的丈夫,我也从不记得他的模样。”巴巴图斯对妻子的话语异常惊讶,只听他妻子继续说:“我的儿子从来都需要父亲的陪伴,现在我把他父亲的毛发与其一起火葬,这样,他的父亲就与他在一起了。”一番话,说得令在场所有人都大受感动,巴巴图斯突然感到自己用十年时间浪费了一辈子。我们总是以为时间还很多,然后总是对自己说,再等等吧!等我有时间了,我要如何如何;等我有钱了,再去做什么什么;等我退休了,我就去办。于是,各种美好都无限地延后着,有些永远等不到了,有些即使你等到了,是不是还有当初的心情和当初的人?所以,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不要等到时光流逝,头发花白,无能为力的时候再说,我陪你!趁现在,就是现在陪在爱的人身边,哪怕问问最近心情如何也是美的。最美的情话,亦不过如此!12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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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长情的告白风,不要停,感受奔跑的心跳声,天黑下来,是孤者的寂静……风又起了,吹来的是剽悍,强硬地抢夺了它体内残存的水分,太阳,无情地炙烤。它,露出地面的只是娇小的身躯,秋天,缺失水分,也渐渐枯黄,它却不大担心,庞大的根系,能从地底汲取些水分。它只希望,没有捣蛋的孩子燃起的,或者无名的野火。万物在枯黄之后,重新绽放生机!一把野火,它却要重头来过!不甘!从一片焦黑中,揉揉自己的眼睛,抖抖酥脆的身躯,挣扎的冒出一抹绿!在春色细雨暖风中,慢慢修补,修补一颗受伤的心。可,越是担心,它却偏偏又发生!那个远方,一小束火焰,似玫瑰,娇艳,美丽,却又那般毒辣!如蚂蚁般蚕食,吞噬枯黄!一瞬间,它便扩大!一团火球!飞溅的是绝望,也是,它,这株名叫念灰的小草,心碎的声音。“不!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艾斯!我的……我的一切!”念灰咆哮道,眼角落下的泪,是它仅剩不多的水分。念灰,从刚钻出地面的那一刻,便看到了艾斯,艾斯也看到了它,两株草,微微一笑,宛如人间的女子的倾国倾城!念灰拼命的汲取养分,将庞大的根系,渐渐靠近艾斯,艾斯的根系,也渐渐与念灰缠绕在一起。艾斯娇羞的低下了头,念灰却只是憨憨的一笑。可……这一切就在那一瞬间,成为了过往,那最温馨的画面,竟成了永远的回忆。念灰拼命地将根系向山顶伸去,穿破松软的土壤,绕过坚硬的石头,他想的很简单,他想!他想护住艾斯的根系,以便来年,艾斯还能生长!可,却来不及了!远处传来的阵阵炙热,“噼啪”的火焰声,是火焰无情的嘲笑和猖狂!如果念灰的眼睛,渐渐地涨红,“啊!为什么!”它拼命向上跳去,却逃不开地心引力!念灰无助地瘫软!它还在期盼,期盼有一场雨,浇灭这嚣张的火焰。云,渐渐多了起来,堆积一团又一团,念灰突然有了希望,有了些欣喜。一阵风吹来,吹散了云,也,吹散了念灰的希望。火焰,渐渐席卷而来,在风中,更加猖狂!“艾斯!”念灰大声地喊。它却看到了山顶,焦黑间,仅剩零星的,斑驳的石头。“噼里啪啦!”火焰又点燃了一团枯草,似乎在挑衅,说着:“管好你自己吧!”艾斯的身体,与火发生反应后仅剩的无机物,没有了意识,没有了知觉,躺在那个山头。一阵风,吹走了艾斯。念灰的视线随着艾斯的移动而移动。直到……直到那丝焦黑消失在他的视野中!念灰还在无助的寻找,却感到阵阵燥热,它回神看到眼前,火,已经铺天盖地!张牙舞爪!念灰绝望的闭上了眼,轻声地说:“艾斯,我来了。”念灰脸上没有不甘,没有惊恐,没有忧伤,而是满脸的幸福!天还是那么蓝,风还是那么柔,念灰和艾斯真正在了一起!念灰抱着艾斯,艾斯依偎着念灰,渐渐消失在云间,连影子都不留。我趴在地上,附耳倾听,听到了念灰一直没说出口那句绵长告白!走进了是枯黄一片的旷野,枯山,收获的却是草木间凄美的爱情!谁说草木无情?无心?冬天到了,雪,覆盖了一地,洁白了世间。荒山,玲珑!念灰和艾斯的根系在积雪中沉睡着,慢慢的修补,愈合伤口。冰,慢慢融化,雪,渐渐消散,春,近了。焦黑已经不见了,而是一片绿意!念灰!钻出地面的那一刻,又看到了艾斯,艾斯,也是对它微微一笑。念灰继续生长着,将根系慢慢靠近艾斯,艾斯也渐渐将根系靠近念灰。念灰不懂浪漫,他把他自己作为最好的礼物,永远,陪在艾斯身边,做着最情长的告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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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长情的告白书一、能记得我的生日真好周末和母亲散步。前天晚上舍友过生日,突然想起母亲的生日。冷不丁的说:“妈,你生日九月二十一日也快到了呢。”母亲一怔:“生日早过了,你不知道我过的是农历生日?”母亲的农历生日我记不得了,只好掩饰说:“现在大家过的都是新历的,哪里还有过农历的?我记得你生日呢。”母亲轻声道:“嗯,能记得就很好了。”怕话题冷下去,我接话:“那你那天怎么过的啊?”“朋友给我买了个蛋糕,本来要聚餐的,后来急着去医院照顾你奶奶,也没吃饭,就带了半个蛋糕去医院,忙七忙八忙到了凌晨,奶奶半夜又在喊疼,一晚上都没睡,后来太困打了个盹,蛋糕就忘记吃了。医院又没有冰箱,第二天想起来的时候发现蛋糕味道怪怪的,再舍不得浪费还有丢进了垃圾桶。”母亲说话的时候低着头,牵着我的手一直往前走着,许久才抬起头来,抽了抽鼻子。我看着她眼睛里布满血丝,万分心酸。“能记得我的生日,真好啊!”她莞尔。我无言以对。只是陪着她一步步地走下去。二、算了我给你做饭吃叔叔和婶婶幼年时期就认识了,算是真正意义上的青梅竹马。婶婶她爸最早是叔叔小学校长,我爷爷又是村干部,虽然叔叔和婶婶没有在一个小学,两家经常往来倒也熟识了。叔叔性子呆,婶婶好静,真不知道他俩是怎么走到一起的。叔和婶初中同桌。叔叔成绩极好,婶婶学习一般,但是面容姣美,性子恬静,很受男孩子喜欢。听婶婶说初中三年班级的座位变动了许多次,但是他俩总是坐在一起的,或许是天意使然。我让婶婶多跟我讲讲当年同桌的岁月,婶婶抿抿嘴,不肯多说。高中时叔叔去了市一中,婶婶留在涵江读高中。叔叔很勤奋,听奶奶说由于他是农村过来的,刚上一中时成绩落了别人一大截,他就日日熬夜读书,一年后稳居年段前列,最后成了市文科状元,简直是屌丝逆袭的典例。这件事一直成为我心中童年阴影排行榜TOP1,因为知道我家的人每次看到我都语重心长地说你要好好学习啊长大后和你叔叔一样牛逼啊之类的。市状元真是想当就当的么?!搞得后来有段时间我挺讨厌我叔的,他无形中给了我巨大的压力,我又没有掌握把压力转化为动力这个神奇的技能。我叔后来去了人大,家里穷,没钱供他读书,他就替别人写论文赚钱(请勿模仿!)一直读到了博士,然后留校。操心的事儿终于来了,叔的同学都有孩子了我叔还没恋爱呢,家里快急死了。爷爷奶奶希望叔找个北京媳妇儿这样以后的路会好走很多,叔叔希望能娶彼时还在莆田的婶婶。婶婶家觉得我家太穷,毕竟婶婶家家世很好,我家又觉得婶婶学历低,而且叔以后要在北京发展,总之是不同意两个人在一起。两个都安静的人第一次和家里面吵了起来,态度之坚决让双方家长咂舌。家长们都还明理,没再反对就让他们结婚了,只是暗自奇怪,他俩后来那么长的岁月都不在一处,怎么就勾搭到这地步了?这事儿我问过婶婶,婶婶说是有一年同学聚会,感觉在人群中看一眼就是他了。这解释真梦幻,传说中的一眼万年?或许吧。有一年暑假去北京玩,住在叔叔婶婶家。那时婶婶刚生完孩子,处于哺乳期。一天中午叔不在家婶婶懒得做饭,让我去学校食堂打饭回来吃。嘴馋的想吃凉皮,结果我买回来吃时叔叔刚好回来拿文件,看到婶婶手里端的凉皮,整个脸都黑了。“嗯?瞒着我吃凉皮?阿贞,你倒是越来越大胆了嘛。”“啊,那个……哎我知道现在不能乱吃东西啦嘴馋嘛……”婶婶示弱。叔叔黑着脸就进了书房,婶婶忙不迭的跟上去讨好。“哎,我知道错了…”“错在哪里了?”“不该吃凉皮。”“嗯,然后呢?”“啊?”“然后你现在要吃什么?”“……”叔叹了口气,“算了我给你做饭吃。”转身拐去了厨房开始择菜,婶婶一脸受气包样。我吃着凉皮笑出声来,婶婶转过来朝我吐了吐舌头,忙跟上去,“诶对我就爱吃这个面,凉皮什么的难吃死了……”“……”叔默默吸了口气,没说出话来,继续择菜。突然有种很暖心的感觉。三、到最后还是你和我一起奶奶住院了。胃出了问题,要做手术切胃。她身子弱,一身是病。上次去医院本来是准备做腰部手术的,做了个全身检查,查出了胃的问题。医生说:“癌变的可能性很大,尽快手术吧。”腰部手术就先搁下了,虽然她腰和腿的老毛病让她走路都困难。奶奶的反应倒是淡然,“做就做吧,多大点事啊。”被各种疾病折磨了二十多年的她早已对这些事看淡了。最着急的是爷爷,爷爷脾气极大,动不动就发怒,一遇这种事却没了主意,慌得六神无主。奶奶多病,爷爷这些年一起经历过几多风雨。听母亲说,好几次他快崩溃了,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哭过好几次。一个老男人,嚎啕大哭到最后流不出眼泪,心里也是疼得说不出来。爷爷其实很胆小,对生死之事极其敬畏。他刚知道这事儿时,在床上睡了两三天,没说出一句话来。不知是太累了还是想暂时逃避,不论怎样,几天后还是照常陪奶奶说说话聊聊天了。爷爷年轻时是个浪子。参过军,扛过枪,结了婚,闹过事,盖了房子,做过生意,有了孩子,蹲过号子,泡过姑娘,也当了村干部,最后还赚得一块光荣退休的大牌子。爷爷的前半生拍成一部堪比《意难忘》时长的青春励志爱情武打伦理悬疑剧,奶奶在剧中估计就是个从头到尾打酱油逆来顺受与世无争顺其自然的悲情女主。自我记事起,家人中我最怕的,感情最淡的就是爷爷。我记得他那时一年都不会回家几次,天天待在鳗鱼场里,奶奶去看他时都在帮他收拾卫生。有次半夜饭吃到一半,有个女人打他电话,他就出门了,留下了强作镇定姿态的奶奶和他怒了的儿女媳妇们。爷爷风流,懂浪漫,虽然他的浪漫从不对奶奶。我小学班主任和他是战友,他回忆当时爷爷年轻时十分英俊,人们叫他“公子明”。在那个保守的年代,都有好多姑娘偷偷爱慕着。爷爷给一个女兵写过情书,藏头诗,他又一手好字,姑娘很快就动心了,后来不知怎的这段恋情无疾而终。这种事儿婚后也有过,奶奶权当不知道一字未提,默默拉扯三个孩子长大成人。后来年过花甲,奶奶身子弱了,他也渐渐地定了性。为了照顾奶奶,爷爷学会了煮饭炒菜。爷爷重口味,每次做饭都放很多酱油和盐,奶奶又吃不下。后来爷爷越煮越清淡,厨艺进步了不少,奶奶暗暗欣喜。母亲打趣说:“爱到最后都归于陪伴。”倒把奶奶弄了个大红脸,一个劲的说:“瞎说什么呀?”收了心,定了性,选择伴她终老。爷爷从未给奶奶写过情书送过礼物,情话也不曾说过。只知道奶奶住院时,他在家做的饭恢复了初期的低水平;只知道奶奶做手术时,手术室外的等候厅垃圾桶里全是他吸的烟头;只知道术后奶奶疼得流泪时,他小心翼翼地用手背拭去了奶奶的眼泪。有天晚上母亲有事出去,我去医院一起照顾奶奶,走到病房门口,听到爷爷在絮絮叨叨的对全身插了好几根管子的熟睡的奶奶说:“你看,到最后还是你和我一起,哎,真的老了,老了……”我僵在门口,用力捂着嘴巴,不让自己哭出声来。四、你今后的路有我一起走经常看到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那时这句话被用得烂大街了,我也只是觉得这是单恋者的口头禅。那天从医院回来做作业,发了好久的呆,不觉间就在草稿纸上写下了这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你今后的路有我一起走。别怕,我在。点评:巧妙地运用拟人手法,使文中的物像具备了人的行为特征、人的思想情感,使之从侧面体现文中主人公的心灵历程。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本文内容生动丰富,语言新颖清爽,结构独特合理。1200字以上 高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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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白他們說你喜歡她。。。。。。是么?o(∩_∩)o。。。呵呵,我知道啊,我只是喜歡你而已啊,有什么錯嗎?為什么他們只認為你和她是會一輩子在一起的?為什么他們要說你喜歡她?為什么你不否認,只是傻傻地點點了點頭?為什么他們起哄要她親你時你沒有躲開?為什么?為什么你要對著她笑得那么好看,為什么你可以因為她而在酒吧里買醉?為什么我一直沒有機會?她吻你時你知道我就站在你身后嗎?你和她打鬧是你知道我一直躲在墻角裝作什么都不知道嗎?你在酒吧為她買醉是你知道我就坐在你旁邊嗎?你知道當你一杯接著一杯喝得爛醉時我看著你是怎樣的心痛嗎?你知道那天你走了之后我又在酒吧喝了多少嗎?你什么都不知道是嗎?是啊,你眼中只有她,她是你的整個世界不是嗎?而我,連微塵也算不上啊,不是嗎?我恨她,為什么在傷了你之后還不放過你,為什么她和他分手后依然來找你,而你依然沒有拒絕。她在你的面前說起她和他的男友,我看見了你的傷,可是我的何嘗又沒有被傷得體無完膚。她說和你和好,你也答應了。呵呵,原來那么不可一世的你也可以為了她這樣啊?我默默地閉上眼睛,阻止眼淚的下滑。暗暗發誓,一定不讓她再傷害你。只是她又喜歡上他了,那個她后桌的男孩,那個總是微笑的男孩,那個遍布陽光氣息的男孩。我實現了我的承諾,我要讓那她付出代價,于是那個男孩在那次放學后被校外的小混混攔了下來帶到了學校的后門,然而她跟著來了。我冷冷地看著她指著那個男孩,“兩個選擇,一,放棄他,二,他消失在這個世界上。”她沉默了好久,“我愛他。”她看向他,“所以,我放棄。”是么?呵呵,我冷笑。為了他么?而我,為了你不也是這樣么?很不巧,我忘了你平時都是走后門的。你走到我面前,“放了她。”你平靜地說。“你被她傷得還不夠重么?”我的聲音也很輕。“這是我們的事,你憑什么管?”你看向她,滿眼的疼惜。是啊,我一直都是局外人,我憑什么管?憑我喜歡你嗎?這個荒唐的理由?我低下頭沒有說話。“啪!”她什么時候來到你的身前,我沒有注意到,只是,我看到了她舉起的手和你微紅的臉頰,“你憑什么管我?”她看著他把他問我的問題丟給他。“啪!”頭腦還沒有反應過來,手已經動了。力道不算大,可也足夠在她臉上留下一個深紅的印子,“不準你這么說他。”我看著你,警告她。她就呆呆地站在那里哭了,眼淚一直往下掉,你已經拿著紙巾給她擦了起來,動作輕柔得讓我好嫉妒。“鬧夠了就給我滾!”擦干了她的眼淚,你轉過身來對著我吼。“她不喜歡你。你怎么做她都不可能喜歡你,你知道嗎?她不值得你這么對她!”我也不甘示弱地吼了回去。“啪!”臉上火辣辣地疼,不敢相信是你抬的手。“只有她,才值得我這么做。”你淡淡地說。不留一點痕跡地把我對你的愛貶低得一文不值。我淡然地轉過身,原來如此。呵呵。。。。。。我又笑了。是笑自己的癡情還是笑自己的愚笨。你都給了我明確的答復了我為什么還是放不下?為什么還是很心痛?為什么還是想回頭?之后的一個星期我又請假了,也許在老師心目中我這種學生請假和上學沒什么分別吧。于是我光明正大地開始每天光臨酒吧,每天混在酒吧里直到深夜,每天重復著你的名字。你還是不知道吧。他們說你現在很傷心,很傷心。我知道啊,你是在傷心她吧,他們說她已經和他在一起了。對不起,我沒能守住自己的誓言,還是讓她背叛了你,沒能將你的幸福抓住。他們說愛一個人付出一切,一定就會得到他的愛。可是你知道嗎?我愛你早已付出了一切,但是你卻依然不愛我。愛情并不是童話,公主不一定會找到王子,王子也不是非娶公主不可。呵呵,我終于知道了,巫婆詛咒公主的沉睡其實只是想得到王子的愛情。只可惜,王子的心意誰也不知道罷了。這一次我為你放棄了所有,若如果時間逆轉,我依舊會如此。因為:我爱你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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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是读书滋味长世事艰辛,人生百味,谁没有品味过生活强加于你我的诸般辛苦?风雨兼程的旅途中,谁没有遇到过人生的种种苦涩?生活的失意也许会让你愁肠百结,一夜白头;酸甜苦辣的诸般体会也许会让你灰心丧气,一蹶不振。然而无论命运怎样的多舛多难、无论怎样的凄风苦雨,都可以让一盏孤灯,一本黄卷,带你走进另一个没有烦忧的世界。初春的午后,阳光温柔而又钝重地洒下,将我的轮廓勾勒成淡淡的金黄色,那份温暖似乎要透过肌肤一丝丝渗入血液,慢慢流进我的心房。此刻的我,两耳不闻窗外事,无关风花,无关雪月,一心浸淫在书的世界里。在浅浅的膝头上摊开一本长卷,闻着纸上散发着的微微油墨清香,听着顽皮的风掠过书页的美妙声音,温情的手指在书页面上慢慢摩挲,给心头平添一丝丝喜悦。好像轻轻淳淳的吹面不寒杨柳风,扑面而来,又似细细蒙蒙的沾衣欲湿杏花雨,那份亲切、那份喜悦如同多年未曾谋面的久违故人相逢一般。书海里徜徉,伴随着书本里跌宕起伏的文字,不要多久,渐渐地就迷失在书的世界里,仿佛傍晚天际走失的炊烟,慢慢融化在那片殷红里。我的心暖暖的,暖暖的。此刻心头泛起的种种温情,混合着这慵懒的时光,酿成诸般美好的记忆。读书是超越时空的邂逅。推开那扇有几分古朴、略显寂寞沉重的门,书里色彩斑斓的世界扑面而来,宛若童话里的仙境一般。一幅幅唯美的画卷,载着你畅游美丽的大好山河;一幢幢雄伟的殿堂,带着你一次次梦回秦汉;一个个慷慨悲歌的精彩故事,带着你走近那些叱诧风云的历史人物……步入那个绚丽、安宁的世界,仿佛与古今中外圣人贤达同处一室,天天为伴,日日共语。在耳濡目染中,近朱者赤,于是我们知书达理,人情练达。于是濡养了一代又一代华夏子孙,是它在远古蛮荒与现代文明间搭建了一座跨越的桥,让我们从愚昧落后里到一路走来,慢慢踏上人类文明的历史进程。轻捻书卷,一个个并不陌生的面孔,在历史的风尘里、竹篱间向你嫣然一笑,隐去了,依稀辨识,你会感受到李白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的旷达,也会感受到杜甫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雄心壮志,感受到苏轼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的平常写意……于是在我们的生命里滋生了“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豪情,播种下了“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高尚情怀。透过跳跃的文字,我们驰骋在风云变幻的历史长河里,滚滚征尘,淹没了黄尘古道,荒芜了烽火边城,黯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鼓角铮鸣。硝烟散去,我们的思想与广袤的八百里秦川厚土一起,历经千年的找寻,终于找到了一具粗犷而强悍的生命原形,上面刻着“人生真谛”,此刻才真正地懂得生命不朽!书籍不朽!读书是跨越凡俗的享受。暮春夜雨初歇时,烹酒煮茶话春秋,那是古人的休闲方式。而我,在一个个阴雨绵绵的闲暇时光里,无需设榻置几,无需青梅煮酒,无需唤三五知己,只需抛却身外俗务,柴门虚掩,静坐书房,手捧书卷,就着有些昏暗的光线,伴着潺潺檐雨声,任凭略带雨意的清凉的风飘进窗口,将心放逐在那书的世界里,目接神移,思接千载,神游万里。一书一世界,徐徐展开的是一份份饕餮盛宴,川、鲁、苏、粤、浙、湘……千种风情、万般景观,应有尽有。慢慢咀嚼、细细品味,酸甜苦辣、喜怒哀乐……仿佛有风拂过心房,仿佛有水滴落花间。清晨在满是林荫的丛间,沐浴着金灿灿的朝晖,耳际缭绕着远处寺庙里传来的杳杳钟声,然而这些并不能扰乱我一颗宁静的心,执卷在手,慢慢地徜徉在那个博大的世界里。慢慢找寻席慕蓉笔下那个与她前世今生割舍不断的人,去寻找那江南采莲的女子皓腕下错过的那一朵莲,去寻找陪伴面壁的高僧一起度过静穆时光的那炷燃烧着的香……在浩瀚的书海里徜徉,让你感受春花秋月的美好、落英缤纷的凄凉;让你从一滴水里看到世界的晶莹,从一朵花开中感悟到人生的辉煌。“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一种享受,一种快乐,一份安宁。读书,让我们的闲暇时光过得愉悦和充实,让每一个日子变得丰盈、变得云淡风轻。读书是一种静心的修行。忙忙碌碌、紧张劳累的现代生活,街头川流不息的人流、车流就像潮水一样裹挟着你我,让你我没有办法停下脚步,疲惫的身躯托举着一颗疲惫的灵魂,原本憔悴的心灵是否找到皈依?面对生活的失意、人生的坎坷,焦躁、忧虑、不安是否困扰着你?面对大千世界躁动的灯红酒绿,你的心是否依然安宁?贪婪的欲望是否依然在膨胀?种种病态的心性,只有书可以医治。的确,书犹药也!在医治蒙昧落后的同时,也让自己这种病态的心性逐渐得到矫正,逐渐完美起来,自己的品德逐渐高尚起来。豁然懂得,无论岁月怎样流逝,只有书才能让你明古今之事,医人之愚昧。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它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拓展人生的质量。书乡浸淫日久,梳理镌刻着那些永远不会逝去的记忆,渐渐地那些书卷气也会沾染了你我,生命也因此愈加丰满,愈加精彩。读书之乐何处寻,数点梅花天地心。让书来装点我们的生活吧。我坚信,只有让我们的灵魂融入书的海洋,让书的内容融入我们的生命,才能有一个比海更为广阔的心灵空间。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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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阅读的陪伴滋味长一杯浓茶,氤氲着淡淡的香气。皎洁的月光从窗外投射到窗前。坐在充满纸墨芬芳的书房中,捧一本书,褪去一切尘世里的喧嚣,让心灵乘着轻柔的晚风恣情翱翔。那一刻,阅读携着的那独特而奇妙的让我无法抗拒的滋味如甘霖洒下,浸润了我的心。犹记得自己得到的第一份生日礼物,是3岁那年父亲送我的一本童话书。也就是那时起,与阅读的不解之缘悄然结下,悄然生长。从图画,到注音,到杂志,到诗词,到名著……成长的画面中总有阅读的身影。《红岩》中江姐的宁死不屈令我潸然泪下;《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残疾人海伦。凯勒的勇敢坚强将我激励鞭策;而《三国演义》中金戈铁马间的那满腔热血的爱国之情时常使我感慨良深。纵然我常常深陷于阅读中,忘记睡觉的时间而被父母责骂,却仍乐此不疲。那日无意间望到的苍穹中飞翔的风筝,将我的思绪拉回小说《追风筝的人》中。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的阿富汗,一些自出生便携有的标签将情同手足的主任阿米尔和仆人哈桑分为两个世界的人。因此,当哈桑帮阿米尔夺取一次比赛的胜利的过程中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和侮辱时,阿米尔却选择了懦弱与逃避。我深切地感动于哈桑对阿米尔那无可挑剔的真诚奉献中,尽管阿米尔从未考虑过他的感受;也感动于他那不含任何杂质的纯粹的信任、忠诚和爱中,尽管阿米尔与他的感情从未对等过,这使得兔唇的他成为了我心中一个天使般的存在。我认为,他一生都在紧紧追随他真诚、善良、忠诚的风筝,义无反顾。而当中年的阿米尔得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在激烈的心理斗争后终于敢于面对自己的过错、罪孽和对哈桑的背叛,带着悔恨与伤痛回到家乡,将落入宿敌手中的哈桑的遗孤成功救赎。那一刻的阿米尔成为了我期许的阿米尔,他追到了他心中漂移依旧的风筝,我钦佩这样的他。读完这本书的我幡然醒悟:生命就是那一片天空,或鲜红或湛蓝。望着远方的风筝,我们追寻,我们仰望。在追风筝的途中,有沟壑,有山坡,有彷徨,有疲倦。可是,没有人会停下前进的脚步。因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我们和哈桑和阿米尔一样,都是追风筝的人。小说的世界里,我随着跌宕的情节遨游着。放在书架最顶层的《唐诗宋词三百首》是我珍藏已久的一本书。当中李白和杜甫的诗,激发了我浓厚的兴趣,使我对他们情有独钟。有着旷世痴情的他们却怀着不同的风格理念,激起我心中的层层涟漪。论朝廷,李白和杜甫采用不同的形式来抨击社会现实的不公。李白用浪漫主义手法,通过梦游的方式,抒写了他对山水名胜的喜爱,对仙界的向往,表现其鄙弃世俗,蔑视权贵,追求自由的思想。书中的那篇《梦游天姥吟留别》是他心情的表白:“我欲因之梦吴越,一夜飞度镜湖月”。书里诗中的他也可以“脚着谢公屐,身登青云梯,半壁见海日,空中文天鸡”,李白运用大胆的夸张,丰富的想象,他这是何等自在,又怎能使其委屈的伺候这些权贵呢。杜甫十年长安政治生活结束后,由京城回奉先,写下了一篇记述自身遭遇和旅途见闻的诗篇。诗以“忧黎元”为核心,抨击最高政治集团的腐败,聚敛的残酷。“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杜甫用鲜明的对比,写出富贵之家酒肉臭,贫穷之家饿死儿女的不公现象,成为千古流传的名句。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理念,不同的性格造就了不同的写作风格。然而无论是豪迈奔放的李白还是沉郁悲怆的杜甫,被誉为“诗仙”和“诗圣”的李杜确实在漫漫古诗历史画卷中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古诗的世界里,我醉于它那清风明月夜,阳春白雪间。无论是阅读小说,恰似遨游于九天碧海的惊涛上;还是沉醉在古诗词的世界里,犹似徜徉于数数屡屡的思想上,阅读都让我痴迷,让我成长。轻掩书卷,阅读的滋味再萦绕心头,愈浓、愈深……1200字以上 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