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喜欢的一本书
人们常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对我们人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如果没有书,我们人根本不能迅速地掌握知识,要是只听别人讲,时间会让我们忘记,可书呢,想看时拿起来看,无论多久,书里的内容页不会消失。
最近我看了一本课外书,我认为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看、最感人的书了。这本书的名字叫做《野性的呼唤》,是一本著作,作者叫做杰克伦敦,是一个美国人。
这本书了里的主人公是一条叫做巴克的狼狗。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本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后来被大法官的园丁偷走,辗卖给邮局,有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后来,巴克被残暴的主人赫尔打得遍体鳞伤,索顿救了他,并细心为他疗伤,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陶金是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的巴克咬死了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
此时它对人类社会已无留恋。而且,一段时间以来,荒原中总回荡着一个神秘的呼唤声。这个声音吸引着它。最终,它回应着这个声音,进入森林,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它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书中最精彩的部分就是巴克成为狼群一员的段落了:巴克激动不已,他也坐了下来,朝着狼群所朝的方向,丝毫无误地昂首,鼻子上指,发出豪迈而雄壮的嗥叫声。
在我们竞争激烈的现实生活中,胜负就在一瞬间,容不下你个人的半点犹豫。如果你一犹豫,你就极有可能会输掉。每当我要上台演出时,我都不敢犹豫,生怕一犹豫就会输掉了比赛。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巴克对它最后一个主人索顿去世的消息感到深深的惋惜,以及对自己的自责。野性不一定是残忍的,在索顿死后,巴克能定期嗥叫,以纪念索顿,它对索顿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语文课代表
前几天老师说要换语文课代表,听了这句话我心里特别难受,我非常想哭。但是妈妈给了我自信的心我妈妈觉得当不当语文课代表无所谓,我妈妈还说如果当语文课代表还会耽误学习,我觉得妈妈说的很对但是我还是没有信心妈妈就鼓励我说孩子别泄气。咱不是还有别的职位吗?呵呵,不要紧。听了妈妈的这句话以后我变的有信心了我心里想我当不当我无所谓现在我准备光顾学习了我还是听妈妈的话吧!如果老师还让我当语文课代表的话我也会接受,但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机会了。但愿如此。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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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的一本书我看过很多不同类型的书,从永远在与罪犯斗智斗勇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到通过故事讲述哲学道理的《哈弗家训》,再到纯神魔小说的《西游记》等等。但是要说我最喜欢的书,那就非《三国演义》莫属了,因为这本书里有许多的故事情节让我记忆犹深。在这本《三国演义》中,我喜欢的故事情节有很多,比如赤壁之战,官渡之战,草船借箭,三气周瑜等等。但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虎牢关三英战吕布了。曹操联合十八路诸侯讨伐董卓,攻下汜水关后直奔董卓老营——虎牢关。董卓便派华雄迎战,怎料被关羽斩于马下。无奈之下派出了大将吕布迎战。吕布一连打败众将后,张飞便冲了上去,厮杀了五十多个回合后,渐渐有些顶不住了,刘备与关羽也冲了出来,三人把吕布团团围住,轮流与吕布对打。吕布敌不住三人,拍马冲出包围逃走了。此战之后,刘关张三人声名鹊起。看完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一句话:单丝不成线,独木难成林。无论面对多大的困难,只要我们可以齐心协力,就一定可以战胜它。就像书中的刘关张三人一样,虽然他们单枪匹马的时候都不是吕布的对手,但他们不像其他人那样各顾各,而是三人联手一起对抗吕布,最后成功的把吕布击退。充分体现了兄弟齐心,其利断金的道理。《三国演义》这本书让我领会了许许多多的道理,这也是我最喜欢的这本书的原因。500字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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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的一本书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我们的祖先在很早以前就会把文字记录在东西上。一开始是甲骨文,接着就演变成了简体字,写在纸上,也就成了今天的书。但要问我最喜欢哪一本书,那还要数海伦·凯勒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里主要讲述了海伦在一岁九个月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不幸的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从此,她所能看到的只有无尽的黑暗。有时她用手指笔画的意思,家人跟本听不懂,这让她很苦恼。幸好,莎莉文老师及时的来到了她的身旁,让海伦对新生活有了新的希望。她为了学习说话,父母专门为她请来了盲哑学校的富勒老师。富勒发音时,要海伦把手放到她的脸上,跟据舌头的抖动情况来学习发音。终于在海伦的不屑练习下,学会了说话。又在不断的努力下,海伦走向了成功。她被评为美国20世纪的十大英雄偶像之一。这本书告诉我一个道理,我们要学习海伦那种不屈不挠的精神,遇到困难不气馁,要知道,坚持就是胜利。无论生活有多么艰难,只要你不放弃,怀有一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就一定会走向胜利的彼岸。让我们一起加油!4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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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的一本书今天我读了一本,我儿子喜欢的书,他叫《装在口袋里爸爸(瞬移少年)》大家肯定会问我:“爸爸怎么能装在口袋里呢?他的爸爸莫非像青菜虫一样小?”既然大家真么想知道,那我就大发慈悲告诉你们吧!这里的小主人公是个男孩儿,叫杨歌,他的爸爸之所以小,是因为他的妈妈骂他的爸爸一百十八次,他就成了指拇小人了。有一天,他的爸爸发明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发明——瞬间转移机。杨歌他利用瞬移机做了很多好事。有一次,杨歌在新闻上看到加勒比海盗劫持了一辆客轮。杨歌马上把自己转移到船上。他一到地儿,马上就把人质给解开。不一会儿,几个海盗冲进来发现只剩杨歌和陈静两人。(幸好他提前把所有人转到各自的家了。)突然,出现了几名特种兵,他们把加勒比海盗全部制服了。还有一次杨歌的死对头“猴子”抓了全国总统,说要用所有的原子弹消灭人类。最后,杨哥把十万特种兵转移到“猴子”的基地,把他一网打尽,并关进了海上监狱。输的最后杨歌在。城市上的大屏幕看到了,有一个巨大的陨石飞向地球,他见状,马上把所有的原子弹。飞向那个巨大陨石,那个陨石像炸弹一样,在宇宙中爆炸。杨歌解除了这场危机。看完这本书后,我以事为线,觉得作者有让我们学习杨歌乐于助人的品质。5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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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的一本书最喜欢的一本书我最喜欢的书是《三国演义》。它是一本写三国历史战争的书,里面最出名的人物有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曹操、吕布、孙权、周瑜……在《三国演义》众多人物中我最喜欢关羽,他面如重枣,身高九尺,手持青龙偃月刀,坐骑日行千里的赤兔马,不但骁勇善战,而且还忠肝义胆,先是和刘备、张飞“桃园三结义”,后来还有“千里走单骑”“单刀赴会”“温酒斩华雄”“过五关斩六将”等故事。尤其是在“温酒斩华雄”里,关羽表现出色。当时袁绍的许多部下都被华雄给“K”了,这时关羽自告奋勇地站出来说:“小将愿去砍下华雄的脑袋!”袁绍认为关羽不过是个马弓手,就生气地说,“我们十八路诸侯大将几百员,却要派一个马弓手出战,岂不让华雄笑话。”关羽大声说:“我如果杀不了华雄,就请砍下我的脑袋。”曹操听了,十分欣赏。于是,就倒了一杯热酒,递给关羽说:“将军喝了这杯酒,再前去杀敌。”关羽接过酒杯,又放在桌上说:“等我杀了华雄回来再喝吧!”说完,提着大刀上马去了。没一会儿,就砍下了华雄的脑袋。他回到军营,曹操连忙拿起桌上的酒杯递给他,此时,杯中的酒还没凉呢......《三国演义》足智多谋,让我从里面到了许多知识。我爱你,《三国演义》!4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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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的一本书我喜欢看《快乐读写》,这本书主要写的是教我们写,这里面一共有18个故事,其中我最喜欢手捧爱的妈妈这个故事。手捧爱的妈妈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一位妈妈让儿子自己洗袜子,儿子不好好洗,还去自己的房间里生闷气,妈妈就给儿子洗了袜子,儿子很感动。从这个故事里我看到了:妈妈并不是不爱孩子,而是爱得深沉。这一种无形的爱是对孩子最大的鼓励。150字 三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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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让人产生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一本好书就好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更是精神上的支柱。在我记忆的长河里印象最深的一本书莫过于《老人与海》了,每本书都有自己独特的灵魂,当我抱着一颗好奇心阅读完这本书时才知道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位平凡的老人,一条普通的大马林鱼,在茫茫大海里发生了一件看似平凡的事但又不平凡。一个名叫三提亚哥的老渔夫出海打鱼当他已经出海八十多天天还是一无所获时,意外的是他在快要绝望的时候既然钓到了一条奇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比他船还大两英尺的一条大鱼,可是大马林鱼将他的小船整整拖了三天,在中途中,老人并没有想过放弃的念头,最后大马林鱼因精疲力尽被渔夫杀死了。当他准备回去向歧视他的人们证实他不是失败者时,又遭到了鲨鱼袭击,他用尽了一切力量来反击。虽然回港时只剩下大马林鱼的鱼头和骨头鱼肉都被鲨鱼要去了,但是并没有摧毁他英勇的斗志。我想鲨鱼是宇宙间一切破坏性力量最强的化身,而老人正是正义的使者。回忆起老人曾说过的那句话:"人不是为了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在我读这本书之前,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只受不起大风大雨的小鸟,一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就会想着逃避。在学习生涯中,只要考试成绩不理想,就会垂头丧气觉得自己不管怎么努力都比不过别人。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再也不会因为做什么不顺利或失败,一切都将会过去,而过去的就会成为下一步的转折点。人生本来就应该无止境的追求,“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失败,也许在很多人眼里会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但在人生的路途中失败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在渔夫出海之前,他是所有人眼里的失败者,他其实是一个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几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道路总是不好走的,但如果你也可以像渔夫一样拥有一颗坚持不懈,不被打倒勇敢的心,失败在你眼里就会成为小菜一碟的小事。在风里你可以感受坚毅,在浪里你可以感受激昂,在失败里也许你能感受到成功的喜悦。8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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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们在红尘里,却不知风过无声也能杀人。大千世界,滚滚涛声里。树树花开,天空裂锦的四月里,我重拾了这样一本书。陈旧的油质封面早已覆满灰尘,留下浅浅的影子。在我一堆玄幻小说亦或杂书之中毫不起眼。我甚至记不起什么时候买了它又弃之不顾。在网上查到新番的漫画没有更新后,我只好无奈地翻开了它。“我们可以用南瓜,欧洲萝卜和碎胡桃木酿制成甜酒滋润我们的嘴唇。”此时夕阳余晖倾洒,天边的火烧云沸腾了般极速翻滚着。我的心却在这些朴实的文字中愈发澄净。我们在青春这个色彩纷呈的舞台上,看着台下的悲欢离合。疯狂迷恋若有若无的人生。为此呕心沥血,积蓄成矫情的片段。她或他以南宫,慕容等等名字开头,白衣飘飘,临水照花,所谓言情,大抵就是这样子了。我是看了三毛就想去撒哈拉的人,大漠的狂野一下子把我从对四维空间的亢奋中拉了出来。而梭罗的文字句句闪光,立刻吸引了我这颗伪文艺的心。他讲他的流水账,讲墨西哥人的净化活动,讲康科德的文化,讲瓦尔登湖像夏日傍晚一样宁静而充满了喜欢,湖面上映照着黄昏时的天空。他和他的湖,生机勃勃,令人心生欢喜。我总以为自己像秋天的大雁,孤独而苍凉。后来才发现故作深沉是因为桀骜不驯。比如以为自己是拯救地球的蜘蛛侠,才发现顶多是个填充背景的人物。听说折射热点是个不错的题材,可是一边刷微博喊“慢生活”,一边迫于生活也做了什么自己也不知道做什么的事情。这样子,无疑让很多人要失望。有人说,梭罗是一位隐士。也许熟背高考八股文的你们立刻想起,南山脚下的陶渊明。他们分隔在不同时代,不同社会。不一样的和一样的已经不在了。可是给我们带来的思考,缓缓流淌过的不是这样吗?我们所沾沾自喜的一切,在后人看来也不过如此,埋没于日益变迁的社会。给自己构建的哲学框架啊,偶尔悲天悯人,愤世嫉俗。我从不认为,开辟一方小院子,种上大朵雅致的花,进行一场黄昏的流浪旅行是鄙视。身于闹市,心在PM2。5中,暗香浮动已经很好了。偶尔想起,他眼中的那片湖,灿如星子。初二:小酿8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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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人不能无止境地生活在痛苦中,当失去的东西无法挽回,我们更不能失去自我。生命注定要经历一次次磨难,才能塑造出与众不同,所有的经历都是获得,所有的获得都是上苍给予的恩宠。——题记书,是一对有力的翅膀,带我们翱翔世界;书,是一片云海,将我们托向蓝天;书,是一段阶梯,使我们不断进步……在茫茫书海中,我最喜欢的一本当属《幸福的拾荒者》了。这本书中,作者胡歌娓娓道来,讲述自己对生活、生命的理解和感悟。遭受车祸的他,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支离破碎的一切,他没有放弃,而是选择了乐观坦然地接受一切。面对生命的无常,面对身边朋友的离去,作者将幸福一个个拾回,从人生轨迹一帆风顺的青春偶像蜕变成了一个能够坦然面对生命的幸福拾荒者。多数人面对困难会垂头丧气,例如我,尽管明白要怎样去迎接挑战,可还是会懒懒地选择逃避,也许是胆怯。不过无论怎样都不好,面对才是重点。正如胡歌所说:“人不能无止境地生活在痛苦中,当失去的东西无法挽回,我们更不能失去自我。生命注定要经历一次次磨难,才能塑造出与众不同,所有的经历都是获得,所有的获得都是上苍给予的恩宠。”车祸把他撞离了原本的轨道,可他却以最真实的状态去寻找新的动力和方向。也许这就是我喜欢胡歌的真实原因,他的坚强、乐观,正是我所必需的……还记得,有一次我去参加一个数学竞赛。在这之前,我没少下功夫,每天都坚持看一些奥数题,多做一些难题……可最后成绩出来时,却是“解名尽处是孙山,鄙人更在孙山外”,我不禁有些沮丧……很多人都天真地以为风雨过后就一定会有阳光,就必须会有阳光,所以一旦有一场突如其来的雾,他们就会抱怨不停,抱怨天空的昏暗,抱怨风吹雨打的众多磨难,抱怨苍天的不公平。其实他们不知道:所有的经历都是获得,所有的获得都是上天给予的恩宠,不论是风雨、阳光,还是朦胧大雾。人生就是如此奇妙的境遇,也许在经历打击后,你会很虔诚地以为阳光到来了,可命运无常,她总是要再给你的挫折雪上加霜,总是另外赐予你一个朦胧的世界。所以,就算当我们置身于茫茫大雾,也要勇敢地前进。相信,阳光就在前方!8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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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大概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吧,我也有,《日记起步》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是一本专门教人写日记的书,内容非常详细,从教你怎样写好一句话开始,而后再教你怎样写好几句话,接下来就是教你怎样写好几段话,写好整篇日记。《日记起步》还是我读小学三年级时买的一本书。记得那时我是个见日记就头痛的人,每逢写起日记来,总是想起一句就写一句。写完后,自己也不知写了什么东西,让人更摸不头脑。也正因为这,老师才向我推荐了这本书。自从我买了这本《日记起步》后,老师教我要从头到尾认认真真地看,而且每天要大声朗读其中的内容。经过一段时间的读和看,不知不觉的我写的日记也大有长进。以至于有的同学说我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了。这当然是《日记起步》这本书的功劳。这本书里面的内容十分丰富,里面有最简单的一句话日记,我就是从写好一句话日记起步的。书中还有许多的名人名言、脑急急转弯、歇后语、,笑话等,还有一些英语笑话,英语名人名言等一些东西。买了这本《日记起步》,就好像同时有了《脑急急转弯》《名人名言》《故事书》这许许多多的书,真是花一本书的钱,买到了好几本书的实用,真是划算啊。《日记起步》还是一本作文书,里面的内容也就像一本作文书一样,还可以把它当作一本作文书使用。它里面还按日记的内容分了类,有写想象的,写人的,写事的,写植物的,写动物的,写信的……可以说是应有尽有。这本书表面上看是一本教人写日记的,其实还可以把它当作作文书看,当作故事书读,当作童话书欣赏,当作名人名言书查阅。真可以说是一书可作多用啊。《日记起步》确实是一本好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 初二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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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中华上下五千年》恬静清幽的散文,独领风骚的名人传记,神秘莫测的科幻小说,幽默活泼的外国名着,每本书中字里行间都渗透着让人痴迷的感受,但是我却对那记录着悠久的历史文化——《中华上下五千年》情有独钟。它记录着五千年的华夏文明,翻开它,就犹如展开一幅中华文明波澜壮阔的历史卷轴,纯真质朴的语言讲述了一个个生动逼真的历史故事,让我认识了我闻所未闻的历史人物,也让我对已知人物的印象更加深刻。在那阳光明媚的下午,我独自一人捧着一本书,靠在墙角细细阅读静静品味,它如同一个智慧的小精灵,带领着我走向古代。从盘古开天辟地到女娲造人补天,最后到大禹治水让我读的如醉如痴。而那屈原的爱国热情更让我感慨万千,当楚国灭亡时,他纵身跳入汨罗江,他是那样的敬业,那样的决绝,那一刻我心痛不已。聪明机智的蔺相如不畏困难,出使秦国,以自己的智慧夺回了和氏璧又为国家利益,忍辱负重,最后缓解了将相之间的关系,让我为之赞叹。秦始皇统一全国,成为千古一帝让我敬佩不已,但是他广建宫殿陵墓,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让我为之愤恨。诸葛亮为蜀国鞠躬尽粹,死而后已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隋炀帝开凿京杭大运河,劳民伤财,成为历史上有一大暴君,但是从另一方面讲,他也为现在社会带来极大好处。一代女皇武则天,将国家治理的繁荣昌盛,让我惊叹不已。“千古风云第一人”成吉思汗多次发动战争,征服地狱西达黑海海滨,东括整个东亚,给我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为朱元璋为孙子能坐稳皇位而杀死开国功臣的开国功臣感到惋惜。在虎门销烟战争中,廉明能干、正直无私的林则徐而赞叹。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国历史从此翻开了崭新的一页。不知不觉中,已近黄昏,夕阳的余晖照射在我的脸上,我听见妈妈的呼喊声才知道我已看了一个下午的书,合上书,意犹未尽,精彩的故事还在我的脑海中演绎,回放。《中华上下五千年》记录着百十个王朝的兴衰与时代的变迁。如果把历史比作一条河,那么,这些曲折动人的故事便是长河中泛起的朵朵浪花。8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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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众多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汤姆·索历险记》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我从中学到了很多。从这本书的封面、目录、前言来看,此书显得完美无缺,封面设计绘声绘色,图案和文字融为一体,书中内容也是如此。生动的故事情节和滑稽的人物形象激发了读者浓厚的阅读兴趣。每一个故事结束后,都会留下一个悬念,令人深思。《汤姆·索亚历险记》以其浓厚的深具地方特色的幽默和对人物的敏锐观察,成为深受广大群众欢迎的小说。幽默就好像音乐,它有着超越国界和语言的感染力量。马克·吐温是美国最著名的幽默大师,在这本书中,他以亲切随和的口吻,细腻传神地塑造出一个诡计百出又活泼贪玩的小男孩和属于他的全部世界。在汤姆身上集中体现了智慧、计谋、正义勇敢乃至领导等诸多才能,他是一个多重角色的集合,也是映射出当时美国村庄生活的一面镜子。阅读这本小说,能让那些长大了的汤姆和哈克·费恩们想起当年的自己,那时的情感、思想、天马行空的言谈、一些难以忘怀的友情,以及无数个逐渐模糊的碎片。作者以其脍炙人口的幽默与讽刺的写作手法以及对儿童心理世界的粗细刻画,使汤姆·索亚和哈克·费恩这两个可爱的“顽童”文学形象,饮誉世界。这本书让我领略了文学经典的魅力。它以其深刻的思想内容和独特的艺术风格在世界文学史上放射着耀眼的光芒!五年级:、、、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5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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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十万个问什么》。它是一本内容很丰富的书,它是一本能让我学到许多知识的书,它更是一本百科全书。它虽然没有故事书那样好看,也没有《好词好句》那样丰富,但是我很喜欢它。我每天都能像海绵一样,把里面的知识像水一样吸进大脑,当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像交到了一个新朋友似的。《十万个为什么》是我最我喜欢的一本书!四年级:贺智勇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50字 四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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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先不告诉你,听我慢慢讲。这本书封面上有四个人,最上空的是一只猴子,头戴金箍,身穿铠甲,手拿铁棒,好不气派,再加上他站在云上,真是一副威风凛凛的样子!第二个是一头猪,一头有懒有笨的大肥猪,他常常因为睡觉耽搁了一大堆时间,可他以前竟是天蓬元帅,真叫人不敢相信。第三个是一个长着一大把胡子的人,他从小就在流沙河长大,水性可好了,在这本书中有一个片段,他在和猪八戒打架时,他一把把猪八戒按在水里。唐僧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没有唐僧的话,就没有三个徒弟,我欣赏他的毅力,讨厌他的软弱。当然,书好不是好在封面,而是好在?热荩?裾獗臼榘桑?热菘杀确饷娓识嗔耍?昧耍?蚁衷诰退?热莅桑核?鞘ν剿娜嗽谂级?邢嘤隽耍啪虐耸?荒眩?呤囱?Ч砉郑惶け榍?酵蛩沼诘玫浇鹁恚?擅幌氲浇鹁硎羌俚摹?现在知道是什么书了吧,那就是众所周知的《西游记》。b 指导老师张德英35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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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有一本书《寓言童话》,封面画的是一只红色的大鸟在天空中飞翔,两旁有许多大树。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我每看完一篇文章的时候,后面就会讲解这篇文章的道理,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有一次,学校组织了一次活动,是给贫困山区的孩子捐物品,我回到家想了很久才决定捐什么,我捐的是我喜欢的《寓言童话》,因为贫困山区的孩子没有那么多的钱买课外书。所以,我就把这本《寓言童话》捐给他们,希望他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虽然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但是我还是很快乐,把自己的快乐给别人分享是一种快乐的事情,有这样一句话,‘‘帮助别人,快乐自己!’’250字 三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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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封面厚厚的,上面画着一只正有滋有味地啃着竹叶的大熊猫,可爱极了!翻第七页你会看到彩色图画,我可亲眼见见我的地球妈妈和太阳系;我还可以看到又高又陡的华山和一片云海的衡山……。既能欣赏婀娜多姿的自然景色,还能看到北京、威尼斯的人文风光;还有颜色不一、形态各异的宝石、凤冠……我来到了动物世界,那里有奔跑在大森林、大草原上的动物。你瞧!那只大老虎在雪地悠闲地走来走去;还有几只斑马正挤在一起吃草呢!继续走下去,我看见了乔装变色的海兔、钢针倒坚的刺猬等等。哇噻!海兔居然会变颜色?从来没听说过。啊!不好!敌人来了,小刺猬爬得这么慢,一定会被吃掉的!我蒙住了眼睛,可小刺猬不慌不忙,当敌人来时,就缩成一个小刺球,连森林之王也惹不起它。刺猬成功地逃过,我高兴地笑了。接着我来到了植物王国,我看到了“吃人树”—奠柏,“食人帮凶”日轮花,看到这两种植物,我惊奇地张大了嘴巴:“我没看错吧?树还会吃人?”紧接着疑问又来了:“日轮花这么漂亮,还是食人帮凶?真不可思议!”我一边打了个寒颤,一边侥幸地想:幸好“吃人树”、“食人帮凶”我们达州没有。……这本书里有丰富多彩的内容,是取之不尽的知识宝藏,让我百看不厌,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50字 三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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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三国演义》让我明白了智慧与友谊;《史记》让我了解了中国古代历史;《红楼梦》让我看到封建社会一个家族的兴衰,然而使我受益匪浅的书便是《西游记》。《西游记》的主要内容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前往西天拜佛取经,取经路上,斩妖除魔,历尽千辛万苦,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在这贯穿故事始终的四个人物中,我敬佩孙悟空的勇敢;我喜欢猪八戒的憨厚;我仰慕沙僧的忠诚,但最值得我学习的还是唐僧的珍爱生命、善待他人和持之以恒的为人与做事。唐僧不杀生,珍爱生命。每当孙悟空要将妖怪变成的村姑、农夫、孩童等人打死时,总是被看不出妖魔,误认为是百姓的唐僧拼死拦住,并惩罚孙悟空。唐僧有修养、与人为善。唐僧师徒取经途中,每次夜晚在寺庙或村民家借宿时,他不是粗鲁的喊叫,而是不厌其烦的轻轻叩门,在征得主人同意后,才礼貌地入室。唐僧有追求,持之以恒,唐僧带领徒弟西天取经,途径千山万水,没有阻拦住他;路遇妖魔鬼怪,没有吓退他。特别是女儿国王看中他,承诺与他荣享福贵,都被他严词拒绝,可见唐僧为了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标,有一种持之以恒的韧劲。唐僧之所以修成正果,正是坚持这些精神,难道唐僧的这种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么?当然值得!我一直在坚持,如有一次,我在做练习册的时候,发现有一道难题非常难,我总是解不开,我的心里就打起了退堂鼓,突然,我想到了唐僧那持之以恒的韧劲,立刻来了精神头儿,终于,这道题我解开了。我想《西游记》真是我的良师啊!我真为有《西游记》陪伴在我身旁而感到欣慰和充实!它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还教做人、做事的道理,它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啊!6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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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阅读,是大家都喜欢的娱乐方式。但是喜欢阅读什么,就不大相同了。是喜欢中国四大名著之?还是喜欢西方古典文学?是喜欢震撼心灵的科幻?还是巴尔扎克,马克吐温的小说?反正,在茫茫书海中,总有你喜欢的书。我最喜欢是法国科幻大师儒勒凡尔纳的《神秘岛》。如果说英国作家笛福的《鲁滨孙漂流记》用优美的文字和曲折的情节塑造了勇敢的鲁宾孙。而儒勒凡尔纳则塑造了一群“鲁宾孙”,他们就是神秘岛的主人公——工程师塞勒斯史密斯;水手彭克洛夫;战地记者杰丁斯皮莱;以及哈伯特和纳布。故事发生在美国南北战争期间,他们是从南方军大本营逃出来的五个北方军人。在一望无际的太平洋上,猛烈的风暴狠狠地拍打着一只孤零零的热气球。他们就是想要乘着的这只热气球准备返回北方,却因为一场风暴吹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们一无所有,只能靠自己的双手生存。他们开始建设这个小岛,而打击却接踵而至——极端天气、海盗……但他们每一次都在一股神秘力量的帮助下挺了过来。终于,他们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同时,也目睹了一直帮助他们的人——尼摩艇长的死去。接着,岛上的活火山喷发了,整座岛化为一座小石块,仅能容他们坐下。这时,救援艇发现了他们,并把他们带回了美国。他们之所以能够等到获救,是因为每个人各出所长,大家团结一致,俗话说:兄弟齐心,其力断金。这难道不是给我们提示吗?团结合作,会有意想不到的力量。这本书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用词严谨而不失幽默感。书中写一个海盗的死是这么描述的“杰丁斯皮莱的卡宾枪说话了。而且大概说了些伤人的话。因为其中的一位海盗倒下了。”像这样的语言随处可见。不信?看看就知道了。65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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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在我的书房里所有的一切都会把我引入书的世界、知识的海洋。在这些书籍当中,我最喜欢的书是《感动童心的八十八个人物》。这本书是崔钟雷、王丽萍、杨晓妮三人编着、吉林摄影出版社出版的。这本书非常好,是一本小学生新课标优秀读物。它向我们介绍了八十八个感动童心的人物,讲述了:在岁月的长河中,总有一些人因为格外瞩目而让人难以忘怀。他们用自己耀眼的光芒,为后人导航,指引着历史前进的方向。他们坚强、勇敢、勤奋、执着,用生命之火,温暖了我们的心灵。这本书共有三个板块,分别是:“岁月留香”、“点滴感动”和“诗意人生”。“岁月留香”这个板块记叙了:历史的长河滚滚流逝,冲刷了时间,淘尽了往事,留下了一个个耳熟能详的名字,像是夜光杯中醇厚绵长的酒香,飘荡在记忆深处,让人回味无穷。他们是历史雕刻的永垂不朽的丰碑。“点滴感动”这个板块记叙了:人生路漫漫,有崎岖,有平坦,有荆棘,有鲜花。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磨砺着我们的意志,锤炼着我们的心灵。只要怀着一个永不服输的信念,所有的崎岖都会变通途,所有的荆棘都会开放出缤纷的花朵。那一刻,我们将无比自豪与感动。“诗意人生”记叙了:“打雷要下雨,下雨要打伞……”童年的歌谣唱出了最简单的智慧真谛。认真去思考我们眼前所看见的疑问,细心去体会生活赋予我们美好的一切。让生命的花朵绽放,让智慧的天空晴朗,你将拥有最充满诗意的人生。自从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我就爱不释手,整天抱着书看个不停。这本书里有丰富多彩的内容,把我带进一个轻松愉快、知识丰富的世界,是取之不尽的知识宝库,让我百看不厌。《感动童心的八十八个人物》真是一本好书!四年级:李成烨6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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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公主》的书。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突然明白了成长中是一定要经磨难的。而经历过磨难的人,成功后,才会变得更加璀璨、闪亮。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善解人意的贵族女孩儿莎拉。克鲁在一所名叫“明钦小姐优等女子学院”的学校发生的点点滴滴的幸福、感人、悲哀的事情。当然,在最后莎拉以幸福的结局在我们这些读者的眼里画了一个完美的句号。这又是一本很值得我们深思的书。全书完全的显露出了一个充满友爱的世界和充满人情味的生活。从莎拉充当暴躁女孩洛蒂的“小妈妈”到莎拉一直努力帮助胖女孩埃芒加德学法语;从莎拉友好对待小苦工贝基到莎拉唯一的亲人—爸爸去世后,贝基、埃芒加德洛蒂努力安慰莎拉等事件,都很令我感动。其中,我最喜欢第九章—“米奇塞德克”。这一章讲了在莎拉十二岁生日当天,莎拉爸爸去世的消息传到这所学校的校长——明钦小姐的耳朵时,明钦小姐一怒之下,把莎拉赶到了阁楼里,让她当女仆。莎拉在阁楼里结识了一个老鼠伙伴这只老鼠长得很古怪,像一个长着灰色八字胡的小矮人。所以莎拉叫它“米奇塞德克”。每天,莎拉都从厨房拿来一些残余食物来喂“米奇塞德克”,她与“米奇塞德克”建立了奇特的友谊。一次,埃芒加德来阁楼里看莎拉,当她看到“米奇塞德克”时,吓得浑身发抖。后来,在莎拉的调节下,她也与“米奇塞德克”成了好朋友。在最后,莎拉在爸爸的合作伙伴—一名印度绅士的帮助下,拥有了一所钻石矿。从此,莎拉又过上了那公主般的生活。一本书读完了,而我却有些意犹未尽,我觉得莎拉暗暗告诉我:以善良对待别人,就会得到幸福的回报。安徽淮南洞山中学四(3)班三年级:冰蕾甜心650字 三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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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爱看的书很多,有《爱的教育》、《智慧公主马小岚》、《淘气包马小跳》……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杨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发明,那就是身体调换机,杨歌可以随便和别人调换身体,比如,和吴奶奶家的小猪调换身体,和数学老师调换身体,和尖子生陈雪虎调换身体。……这些,都让我感到惊讶,心里总想:这么厉害的发明,如果把它借给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调换身体,再享受一下婴儿时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闹闹,让大人们整天围绕着我,想方设法哄我……因为有了身体调换机,杨歌还保住了准备大战的A国和B国,你说有趣不?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650字 五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