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祖国,我回来了》有感
读《祖国,我回来了》有感
“长江、黄山、黄河、在我胸中重千斤。不论何地,心中一样亲。”我们耳边回荡着《我的中国心》熟悉的旋律。我坐在窗前,带着对钱学森崇高的敬意,一遍又一遍地读着《祖国回来了》这篇文章,里面的每一个字,钱学森那棵热爱祖国的心,使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的作者用朴实无华的语言向我们描述这样一个真实感人的故事:钱学森是我国杰出的科学家,他在美国留学时成为了航空工程和空气动力学家,并且在火箭研究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当他听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想回国工作,可是美国当局却把他捕入狱,还无止境的折磨他。最后钱学森得到了世界各国主持正义的人们的支持,美国政府不得不放了钱学森回到祖国去。文中钱学森对祖国母亲真挚的热爱和崇高的敬意,它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
文中钱学森说的话令我难以忘怀:“我是中国人,我可以放弃这里的一切,但不能放弃祖国。我应该早日回到祖国去,为建设新中国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是啊!因为祖国给予你的太多,因此你对她负有崇高的义务,你为她更好的明天洒下辛勤的汗水,你要保卫有古长久生育,繁衔子孙。的确是啊!我不禁想起美国前总统——林肯曾经说过:“黄金诚然宝贵的,但是生气蓬勃的勇敢的爱国者却比黄金更为宝贵。”他向我们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祖国,它把一切好处都给了你,让你过上幸福的生活,你难道能不爱她,不为她的美好明天而努力,奋斗吗?羊有跪乳之思,鸦有反哺之义,做为万物之灵的人,能不爱母亲,不报效祖国呢?中国民族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他曾赴擅香山创建中国第一资产阶级革命团结,兴中会,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台众的政府的革命主张,积极筹划推翻清廷的武装起义,但均告失败。此后,他后组建中国同盟会,中华革命党和中国民党等政党,多次组织武装起义,动摇了封建统治的要基。1911年武昌起义后,他被举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复辟后:他断续讨袁护国。孙中山一生为推翻腐巧的封建统治,为祖国的独立自由而奋斗,鞠躬尽瘁,死而后己。这是我们民族的精英,是中华民族的杰出代表为祖国做出杰出贡献的孙中山,难道不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吗?
抚今迫昔,中华大地,精英荟萃,上下数千年,风流人物无灵敏。有起死回生的美称的古代名医扁鹊华佗,有世界上最早把圆周率精确推算到小数点后7位的古代数学家祖冲之,有“精忠报国”的爬岳飞,有“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清”的文天祥,有收复台湾的民族英雄,郑成功,有抗 名将戚继光。有“虎门销烟”的林则徐,有冒死冲向敌舰的致远舰管不定期邓节昌,有我自横刀向天笑的谭嗣同,有“横眉冷对千夫指”的鲁迅,有“倾资亦学的爱国侨”陈嘉庚,也有诺贝尔奖金获得者扬振宇,李政道,丁肇……他们是我们民族的精英,是中华民族的杰出代表,由此看来,从小就热爱祖国,母亲为她的美好灿烂的明天而努力学习,这难道不是新世纪的少年儿童,所扁负的神圣使命吗?
伏案沉思:为子祖国,为了民族,宁死不屈的屈原,林则除置死于不顾,愤怒点燃了虎门硝烟的烈火,他们哪个不是怀着一颗爱国之心?我们应该像钱学森以及所有热爱祖国的人们学习,做一个爱祖国,爱人民的人。我想我已经弄懂得怎样才算爱国了,不就得好好学习,长大为祖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吗?
又见枝头吐新芽
冬去春来,万物复苏,新的一年又来了。
看看日历表,2月15日,哦,该去报名了。
踏进曾经熟悉的校园,蓦然间发现,一切都变了。
以前刚刚踏进初中大门的新生们如今个个都有了种初中生味道,曾经郁郁葱葱的树也都掉光了叶子,一阵风吹来,竟有一种凄凉感,现在的季节,却分明是春季。
还有很多,宿舍变了,学生们的着装变了,操场变了,班级也变了——呵,这却自然是不应该说的,然而,事实如此,发生了,就不能装作不知道。
是的,这就是命,不够好的,不合格的,自然要淘汰。生活常理。
到了这里以后才发现,原来,这里并不是如我想象的那么好。诚然,那里的生活是很辛苦,每天早起晚睡,中途还要挤时间来加班,然而收获的是成功,是开心,是自豪。而这儿,尽管很悠闲,没有工头逼着你干这干那,工作也不费劲,但日子一天天过去,却毫无所获!
天灰蒙蒙的,还淅淅沥沥地飘着一点儿雨,掉光叶子的树干,“吱呀吱呀”的惨叫着,风,狠狠地刮,吹起一阵烟尘,蒙住了天空,昏暗的黄,合着雨,和着沙,迷了人的眼,人的心。
一片迷茫,可怜的人儿啊,该何去何从?
于是在校园里漫无目的的走着,吹着冷风,不经意间抬头,眼角瞥见一点新绿——那是怎样的一种绿啊!虽然只有一丁点儿,却绿得耀眼,洋溢着一种蓬勃向上的活力!
它就那么定定地挺立在树杈中,两根树枝那么紧紧挤在一起的中间,那么的嫩,仿佛一碰就会碎掉,然而它还是挺过来了。
……
呵!突然感到心中一阵释然。
很轻松的。
新的一年来了,又见枝头吐新芽!
重庆市江津区朱杨镇初级中学初二:郭文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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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来了毕业以后,马上动身去旅游,路上总有很多很多的新鲜事儿,比如出发时在火车上吃河北特色麻辣牛肉,在长白山见到的六月的雪,在去“叶赫那拉城”吃到的现摘的“灯笼果”,在延边品尝到自己做的香辣烤肉,在内蒙草原见到的母牛生崽,在返程坐飞机时奇妙的穿越云层……很多很多的事情是我从未有过的经历。不知怎的,我总是在遇到新鲜事时,不经意的把头扭到右边。这是我的习惯动作。后来发现我是想每件事都和我同桌分享,看他笑抽的神情会开心。在上学期间,我总是爱把头扭向右边,右边是我的同桌。我总是喜欢和他分享,不管是让我欣喜若狂的,或是让我怒发冲冠的,还是难过不已的,我总是和他分享我的喜怒哀乐。他也是与我分享他的情绪起伏。这种默契是我和我的闺蜜,他和他的哥们都没有的默契。同桌姓詹,叫詹麒龙,我喜欢叫他“郝贱”,打招呼开头会说“hey~girl~”他也这样对我,“hey~man~”不离口。然后各自笑抽。这是一个可爱的胖子,怕是全校人都认识他,还记得他在“校园十大歌手”比赛中那首“小小护林员”么?他是班上嗓音最好的人,嗓音高昂浑厚。虽然成绩不太好,却是努力的一份子。我是狮子座的女生,他是射手座的男生,都是大大咧咧很乐观的人。我们很合得来,笑点总是很低,都会因为某些事情而狂笑不止;偶尔心情也会惆怅,或许是考试考砸了,或是方方面面的挫败。同学们总说我们俩很有默契,是班上十分可爱的一对同桌。每当上课无趣的时候,我们便偷偷说话,有的时候还扑哧笑出声,让老师怀疑,却是乐此不疲。有好吃的分享,我带来巧克力分他一大半,他买了泡泡糖给我一颗半……虽然会互相调侃对方吝啬,却是十分享受。我们之间有许多有趣的事,他曾经在数学课上公然把手机拿在桌上玩游戏玩自拍,我在语文课上看过小说。可是谁都帮对方保密,还帮对方看着老师的一举一动,一旦有被发现的嫌疑马上通知对方。两人“共同拥有”对方的东西,我的手机和他的手机交换着玩,还不用通知对方;不打招呼就从他的书包里翻出钢笔供我使用;不用说话就把我的作业拿去改正他的作业;随随便便从对方书包里拿出好吃的狂啃;没了作业本便从对方的书包里拿一个,也不会被责怪;我的画他拿去看没关系,他的画我拿去看也没关系;抄作业,吃零食……这些有些没品的事情是我们每天都会干的事情;习惯于把所有新鲜事告诉对方。似乎从很早,就形成了这种潜移默化的默契。从没有人像同桌一样可以这样对待了。摩擦总是有的,却在无形之中形成了把争执看做过眼烟云,这是一种默契,现在想起还是很快乐。有的时候看我同桌特别可爱,胖胖的,声音尖尖的,普通话不太标准,分不清“呢”和“了”的区别。是不是很可爱吖~~所以我们可以勾肩搭背称兄道弟的。有次问对方和班上哪位最聊得来,毫不犹豫选择对方。这就是同桌之间的乐趣吧……虽然他不是华工子弟,中学不可能一起更不可能做同桌。却有对方的手机,QQ,家庭住址。甚至手机里还有对方的照片,自拍,以及游戏的记录。好舍不得,真的很舍不得。要说分开也是不容易啊,如今只能直视了。或者还想说很多,却无从下口,是回忆太多了吧。却仍旧要说。很难忘,很温暖,感谢“郝贱”让我迸发了那么多的笑声。一年多的同桌时光怎么可能一下子忘掉呢?1200字 高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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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我回来了每当我拿起星际望远镜的时候,我都会习惯性地望向地球。火星上的生活远远没有地球那般精彩,但迫于无奈,七十二亿人口用了仅仅两年的时间,全部搬到了火星。我对这个星球没有什么感情。在这里,人们只能生活在一块巨大的氧气罩下。无助的人们放弃了地球,而我放不下——那里有我的生活。生活在火星上,每天只能看着一个巨大的永远不会破碎的玻璃,久了,便感到一种孤独、寂寞。于是我向国家申请了星际远行——我想回到地球。国家人性化的批准了这次行动,并给了我一架拥有星际远行的小型飞船。补充了足够多的能源,我便出发了。人类出现在银河系中唯一一个可以生存的星球——地球上,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虽然说人类的进步我们是可以看得见的,但是,由于进步而破坏掉的生态环境是我们很少感觉得到的,发射了无数颗卫星,开发了无数块土地,污染了无数的水源后才发现——但发现得太迟了。地球就在眼前。过去的地球在太空中看,是蔚蓝色的,蔚蓝色的海孕育着生命,这是我们仅剩不多的水源。但现在浮现在我的眼前的却是被炸掉的卫星、各国的空间站的碎片在臭氧层之外飘荡。但现在对于地球来说,这些都不重要了——人类已经离开了自己的母亲。我所看见的地球不再是蔚蓝色的,而是在灰色中,夹杂着人类忘了带走的黑。我将飞船停在了温州。在100年前,这是一座偏远的南方小城。在这片土地上,温瑞塘河静静地流淌。100年前,人们就不是十分爱护它了,以致当时温瑞塘河环境不是很好,但是总归来说是一条可以看得见的河。离开时,我在河岸插下了一根小铁棍。当我来到了当时我离开时的那一个地方,却发现,那根小铁棍还在,但是河已经没了,露出了光秃秃的河床。我在河岸静静徘徊,我在问自己,也在问所有的人类同胞们——你们会哭吗?我离开了温瑞塘河。因为如今地球的空气中弥漫着种种病菌,我不敢直接接触它们,所以只能通过一个氧气头盔看着这座荒无人烟的江南小城。注意了一下氧气罩的屏幕上的温度,43。5摄氏度——比人类离开的时候降低了不少。而在北极和南极,显示屏上显示了33。7摄氏度。这样的温度,冰山都全部融化了,融化后的水,也全部没有了。地球,变成了一个干枯的星球。我又来到了原来全世界最高的山峰,珠穆朗玛峰。这座山峰已经被一次能量汇聚削平了,从此有了一个非常宽敞的平台。我躺了下来,望着天空想象着蓝天白云上飞过的小鸟,冬天飞来南方过冬的大雁,但可怜的地球给我的,只是在一片灰暗中,露出一丝小小的太阳的光线。就这样,夜晚降临了,世界上没有一丝光线,星光被挡在了厚厚的污染层之后——世界它睡着了。我拿出了一个智能帐篷,它开始自己搭建起来。我在帐篷里放上了空气净化器,一盏小灯,躺在一个安静的,只有我一个人的星球上,和世界说晚安。第二天,我重新坐上恒星际飞船,地球还是地球,只不过是变了一个样子。它安静了,不再吵闹了。地球是一个无声的抗议者。相信100年后,它还是这么安静。不知道我在地球种下的一颗净化空气的植物种子,会给这个安静的世界带来怎样的变化。地球,我回来了!但人类,不会再回来了。12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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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我回来了与母亲约好回老家看看。一路上车子颠颠簸簸着,思绪也上下翻飞。半个时辰过去了,母亲提议下车徒步前往老家。我抬头望望不远处那个冒着炊烟的烟囱,答应了。打开车门,双脚落在这片熟悉的土地上,我心潮澎湃。老家,我回来了。一会儿,便看见了那条在我记忆中挥之不去的河。她仍旧优雅古朴,像一条翠绿的丝带,将另一边的田野与房屋分隔开来。幼时,这条河是我童年的伙伴。那个时候的我总是跟在哥哥的屁股后头,看着他飞着石子儿在河面上打水漂。“咚,咚,咚。”小小的石子儿从哥哥的手中一飞出去,就在河面上跳起舞来,是那么的神奇。我总是央求哥哥扔了一遍又一遍,帮助他在岸边挑选又扁又平的石子。有时运气好,一块好石头可以跳个七八下,我和哥哥总会高兴地欢呼雀跃,希望下一块石头可以飞得更远。近了,更近了。我停立在老家的门前。老家的门不宽不窄,黑棕色的油漆已有些脱落,像疲惫的老人,却带着一股坚定。夏日的午后,我从不扇电风扇,喜欢扑在冰凉凉的门上。一个大门有两个我这么大。一半被我贴得热乎乎了,我就去贴另一半。冰凉凉的门,是我夏日消热的“伙伴”。而外婆总会在宽敞的屋檐下,听我自言自语,看母亲为哥哥讲数学题,坐在摇椅上,拿着蒲扇呵呵地笑。一脚跨进老屋,“吱呀——”一声,门轻轻地靠在了灰白的墙壁上。小心翼翼的迈着脚步,来到这与我相处了一整个童年的老屋里。轻轻抚摸墙上清晰可见的砖头。粗糙的他们,却给了我一股莫名的踏实。抬头看那挂在墙上用线系着的一串粽子,不觉的笑了起来。我从小便喜欢粽子香香的糯米味。那种甜甜的带着的甘草气息的气味,会让我忍不住大咬一口。我总是喜欢看外婆包粽子,取来裹好的饭和馅,用叶子包好,用线系好,一个又一个,最后再系成一团。在端午节前,外婆总是已最先做好了蜜枣粽子挂在墙头。我本来就喜欢吃蜜枣,于是便起了“坏心眼”。搬来凳子,踮起脚尖,鬼鬼祟祟地取到了粽子,吃完了所有的蜜枣把核重新放回去,又学着外婆的样儿重新包起来,挂在墙头,细心地把凳子搬了回去,摸摸满足了的甜嘴巴,一蹦一跳地逃走了。端午节一早,一家人坐在一起吃早点。母亲也最爱蜜枣粽子,立马拿了一个兴致勃勃地咬了一口,却看见饭里只留有一个核。大家都呆住了,连忙剥开其他的蜜枣粽,咦?奇怪,全都是核,原本甜甜的蜜枣哪去了?母亲说:“有老鼠,一定有老鼠。”“不对!”哥哥说,“老鼠哪有这么聪明,把枣吃完把核吐回去,又包起来?”“完了!”外婆着急了,“我真的老了!”“哈哈……”我终于忍不住,开怀大笑。大家互相看了看,明白了一切……穿过老屋,来到后院,老外婆正在织毛线衣,老花镜架在鼻梁上,线绕在她的指尖,在针头上来回穿梭。她抬起头,目光由迟疑变为了喜悦。她站起身,看看着向她走来的我们。与我轻轻拥抱。她抬起眼眸,把把我们领到老屋中,揭开饭桌伤的布盖,五颜六色的丰富菜肴映入眼帘。“妈…”妈妈轻轻的叫道。“别急,还有。”外婆提来了一个白色的袋子,一打开,醉人的芝麻香弥漫在了我的周围,是芝麻糖,一大袋的芝麻糖,是我的最爱。母亲与外婆开始谈话,像以前一样嘘寒问暖,相互关怀。言语间有笑声,有小小的责怪,也有无奈与可惜。外婆的脸上终于出现了似乎消失已久的笑容和满足。和着外婆的笑,老屋里的气息开始活跃起来。似乎又回到了以前那段自由快乐的时光。我过头,望向那条小河,看着那扇大门,墙上的蜜枣粽子,还有亲爱的老外婆,忽然觉得自己曾经一直要寻找的那份快乐已找到,心里竟有了一份厚重感。哦,老家,我回来了。12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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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永别了武器有感这个是我读的第一本英语小说---永别了武器。我也不太明白这个书名的意思,完全是一种好奇吸引我去阅读的,本来打算用英语来写这个读后感,但是怕一些感想与想法自己用英语表达不了,算了还是用中文来写吧。年前看了不少中国古典小说,以及古龙的武侠小说。不过说实在的,看了古龙的武侠小说之后,对于里面不少矛盾的地方并不认同,我一直认为如果我是那个幕后黑手,我为什么要手下留情,矛盾太多了,所以就没继续看了。说远了,还是回到正题吧。永别了武器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作品,这个作家我听说过,知道他得过诺贝尔文学奖,还有不少有名的作品,如老人与海等等。但是我没有看过他的任何作品,自己也没有刻意去寻找,为了更多的了解外面的世界,所以有必要看看英语写的小说了。不过完全的原版是看不懂的,至少目前是这样的。但是这个世界上还有不少好同志会把原著改写,让更多的人能够理解阅读。我看的这个英语小说就是一个改写本吧,里面没有多少我不认得的英文字。大约只要认得3000英文字就可以很好的阅读这个小说了,所以我自认为自己英语的单词量应该大于这个数字吧,所以就拿这个小说来读了,不过里面还有很多固定用法,以及一些表达我是不明白的,不过不影响自己的理解,也就没什么大的影响了。前段时间陆陆续续的看完,因为是一个短篇小说,也就100来页,很短,比我看的中国古典大部头要瘦身的多了。这个小说是描写了一个美国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加入意大利军队做了红十字救护队的汽车驾驶员,但是在救人的过程中爱上了一位来自苏格兰的女护士,但是随着战争的持续,民众不断的反战,士兵和警察到处抓这些意大利战争官员,要反战,而男主人公作为一个救护队的小队长,自然要受到通缉,没办法只好带着他的女朋友逃到瑞士,在那里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快乐的生活。随着女主人公的怀孕,难产导致大小不留而故事就如此结束了。主要内容就大致如此吧,如果要知道的更加详细可以自己去看或者去贴吧看看也可以了。本书我认为有两条线吧,一条是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故事,一条是全世界人民的反战。而这两条线互相交织互相缠绕在一起了。通过男主人公的视野可知意大利人民反对战争,大家都不想打仗了。而男主人公又是在战争过程中爱上了女护士,如果没有战争也就没有他们的爱情故事了。因为这些都是作者本人的亲身经历写成的,所以没有什么地方显得生硬,宛如作者在讲述一件往事,娓娓道来。断断续续最终看完了第一本纯英文小说,自己感觉还是不错的,以往自己总认为自己看不明白,看不明白。当我看的过程中,我发现不少英语的表达法我是知道的,一些不知道的的,我能略过德尔就略过,还有不少单词,我认识但是书上还是给了注释。总之,这本书的内容大致是明白了,就不用再看中文版本了,慢慢的如果有时间就多多看看世界各地的各种小说了。编辑推荐:更多读后感范文进入读后感大全:更多读书笔记范文进入读书笔记大全:【1】 【2】12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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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采桑子》有感读《采桑子》有感第一次接触叶广芩的《采桑子》是经一位前辈推荐阅览的电子版,吸引我坚持看下去的是作者不乏幽默的语言,作者对这个皇世家族的败落是娓娓道来,这段沧桑的历史在作者笔下栩栩如生。出于对叶老文笔的喜欢,同时也想收藏了再好好读一读,之后买下了这本《采桑子》。近日看江河网页"读书活动微感言"版块有很多同事写的读书感言,经不住又拿起它看了一遍,每一次看完我对这本书的理解和喜爱又加深了一层。《采桑子》作者叶广芩,满族人,祖姓叶赫那拉,是慈禧太后的亲侄孙女,清朝隆裕皇后的亲侄女。这本书描述的是一个皇族世家的败落,一群贵胄子弟的飘零,展现出了中国近百年间的时代风云和人世沧桑与文化嬗变。书中讲述了北京金家十四个子女的故事,由九个既相互关联,又彼此游离的故事连缀而成,既有对故人、对民族精神的留恋与向往,也有对家族衰微、历史消极面的哀叹和反思。用作者的话讲"是一种积淤已久情感的自然流露",但作者写没落却不颓废,叹沧桑却终能释怀。之前我理解的作者文笔幽默,后来才知道这叫"京味儿",邓友梅先生在此书的序中写道:叶广芩的作品好就好在"够味儿",不仅有京味共性,还有她叶赫家的个性。好比穆柯寨"炒疙瘩",一样的面,她炒出来就另味儿!"书中讲到了戏曲知识、建筑艺术、陶瓷文化、风水道行、服饰等等这些让人读起来一点也不生涩,全书叙事写人如数家珍,起承转合不瘟不燥,举手投足间流露出大家闺秀的遗风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本书前八个章节作者巧妙的用纳兰性德的《采桑子?谁翻乐府凄凉曲》的词句为篇章的题目,以这首词的词牌为书名,一是以此纪念其先人的深切蕴意,二是用小说描述出了该词境的凄婉、深沉与凝重。尽管繁华落尽,但作者对家族、对传统文化的真情都倾诉在了这本小说中,她叹家族的衰微,也为这文化的传承接续,因为出身贵族世家,从小耳闻目染传统文化教育,使她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有着深深的了解与认同。从小说里我们还能看见作者对固守与背叛的精神突围,"一群有文化没职业,有教养没技能;衣着寒酸举止高雅,手不能提却能写对联画画,肩不能抗却能拉山膀起霸"的旗人子弟,一半生活在现在,一半生活在过去,不思进取,坐吃山空,在历史车轮的滚滚前进之中,必将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负面力量,逐渐为人们淡忘。作者坦言,小说中写出了自己的真心感动,表达了自心的真实情愫,融进了自己的生活经历,无论是对亲人的眷念、对文化的传承,还是对固守者的惋惜,对背叛者的批判,道不尽的情真意切,就像一首哀婉的歌曲,曲罢一声长叹:繁华落尽,真情永存!最后,作者在后记里讲到自己写《采桑子》的初衷,"中国几千年建立起来的道德观、价值观,深入到我们每一个人的骨髓中,背叛也好,维护也好,修正也好,变革也好,惟不能堕落。"我想也正是拥有这样的人生态度作者在历尽沧桑变革之后回忆起这段历史心有感伤却不失幽默高雅!(杨丽)12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