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岁,十二年的伤痕累累
我一直在等待这次的情感大爆发,我想把压抑许久的情感像前所未有的小宇宙大爆发一样倾诉出来。我十二岁了。明明是一场一年一次值得庆祝的日子,我却觉得平静幽深的心湖里被调皮的小孩子投进了一颗石子,泛起了波光潋滟的涟漪,不由得感慨,光阴荏苒,时光如同细沙,悄无声息地就从我的指尖溜走了,难以寻觅。十二次的四季涅盘,十二局看似华丽的蜕变,六场365或者366天始终如一的逢场作戏,时光十二年鞭打我,让我伤痕累累。
时光撕碎了我本就凌乱不堪的记忆,我早已记不清到底是某年某月某刻爸爸妈妈把我一个人丢在家里,就像丢弃一件物品那般随意。那时我很小,没有爸爸妈妈整晚轮流在我床前温柔地抚摸着我,没有那充满温馨的烛光晚餐,而我有的只是那一堆堆价格不菲的服饰。每当看到他们匆匆离去的背影,我的心情就会不由自主地沉下去,嘴角也僵硬地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冷笑。其实,我又何尝不知他们如此不分昼夜地加班拼命赚钱其实就是想弥补我,带着点讨好的意味。因为他们觉得内疚,我一周岁生日一过,就被爸爸妈妈托给奶奶管。没有为什么,只是觉得他们有责任让我过得比现在还要富裕。
就这样,上小学之前至少有五年我住在奶奶家,那是个古朴典雅的庭院式住房,我一出房门便能看到那苍翠挺拔枝叶繁茂的银杏树。奶奶是个眉目慈善的老人,她以前的照片我曾无意间看到过,目若秋水明眸皓齿,是个眉眼温婉的明媚女子。而现在,无情岁月虽然在她的脸上刻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却仍然敌不过那眼里的一汪如水般的温柔。她曾是语文教师,会唱歌,会念那抑扬顿挫温婉如水的诗词,常常在微风清凉的夏夜里把我搂在臂弯里唱静静的摇篮曲。奶奶对我可以说达到了溺爱的程度,我想要的东西她都会不远万里地买来。街坊邻居都说她这样宠溺孙女以后孙女被宠坏了怎么办哟。奶奶总会笑着揉揉我柔软的发,说她将来是有大出息的。我那时尚且年幼,是个不谙世事的幼稚鬼,只管在一旁捂着嘴巴嗤嗤地笑。奶奶说我笑起来真漂亮,眉眼弯弯的,眼睛里都像盛着一捧星辰的碎屑银末,光彩照人。我歪着头很认真地想了一会儿,说那我就多笑笑吧,我最喜欢笑了。奶奶豁达开朗地大笑,笑着笑着就莫名其妙地哭了,这是我印象中奶奶第一次在我面前哭。她像个小孩子一样不知所措地用手去擦眼角的泪珠,不住地说“好、好……”那是我最难以忘记也是最快乐的一段时光。然后,我被一对自称是我爸爸妈妈的“陌生人”接走,说要送我去他们的城市念书。我不想走,在他们的怀里用尽最大的力气反抗,但最终还是被他们拽上了车,因为我听见奶奶说:“去吧孙女,你会有大出息的……”
沉默,无尽的沉默。车里打着温度适宜的冷空调,我从后车窗望过去,明明是万里无云的晴天,我的视线里却毫无预兆地下起了雨,我看见奶奶一直依依不舍地站在原地目送着我,然后转过身一步一步地向家的方向走去,仿佛一夕之间苍老了十岁,背影那么孤寂落寞。离开奶奶居住的大城市,我来到了另一个地方。这里我似曾相识,总感觉陌生又熟悉。看得出爸爸妈妈心情很好,妈妈不时从副驾驶上回过头来冲我笑。可我却无心理会,我思念奶奶了。我觉得还是奶奶的笑和善又漂亮,即使奶奶表面上不再年轻,但我却认为在我心里她永远朝气蓬勃年轻貌美。陌生的环境,陌生的家庭。我原以为离开了奶奶我仍然可以获得很多很多的爱,但是事实告诉我,你只有被遗弃的份,还想得到什么爱。爸爸妈妈工作很忙,我很小就习惯了自己一个人在家,最恐惧的时候就拿把水果刀放在枕头底下,妄想着魑魅魍魉来抓我的时候我可以一刀刺死它们。在一次次失望与绝望永无停歇的轮回中,我渐渐悟透,生活其实就是滩腐烂发臭的烂泥,发出令人窒息的难闻的味道。再长大一点,我就患上了一种病,叫外向孤独症,重度患者。我开始编织一件如梦似幻的衣裳把丑陋不堪的自己给包裹在里面。我对每一个人微笑,只是再也没有从前像奶奶描述的那般美好,而是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笑。在学校里我拥有一堆如胶似漆的死党,可以不洗头发不搭配一副就敢去赴约的那种死党。闲暇的时候一起聊天,不亦乐乎。其实,我跟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会感到疲惫,他们貌似只懂得玩乐而遗忘了友谊中最重要的沟通。死党们都觉得我心无挂碍无忧无虑,却不知道我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也会捂着伤口默默流泪。所以,我就总在他们聊得兴起的时候把自己拒之度外,觉得他们谈论的话题真的一点也不合适我。我总是自怨自艾地想着,为什么没有人真正地理解我。
就像前文里说过的那样,我开始了六场365或者366天始终如一的逢场作戏。在同学眼中我是个没心没肺无忧无虑的二货班长大人,在老师眼中我是个恬静温婉努力进取的好学生,在家长眼中我是没必要操心的好孩子。而只有我知道,真正的浅馨只是一个蜷缩在角落里沉睡不想让一丝光亮穿透坚硬内心的来自异星球的孤独者。我是人来疯,聚会的焦点,但当光华散去我又换了另外一面。我知道,我多愁善感,但由于我被外在的性格所掩盖而得不到应有的关心。我心里始终住着一个孤独的孩子。就像《小王子》里那个居住在没有人的星球的小王子或者那只渴望遇到一个关心自己的人的狐狸。我想很多年以后,我的心仍然是一片孤岛。我愿意倾其所有来换一个真正理解我的人,陪我疯陪我闹在我孤独的时候陪我说说知心话。小熏说,我怕我不理解你,你就会自己孤立起来,变成一个绝对孤僻的问题少女。木木说,即使世界成为废墟,我也会站在你的身后,只因为你比全世界都重要。散华说,不要扯这些有的没的,未来只能靠自己,什么人都不要相信。老师说,要多去交些朋友,你的前途一片光明。我听着这些话语,温温软软地笑着回应,其实早已心乱如麻。我不明白谁对谁错谁是谁非,我一瞬间似乎又回到了我小的时候,那个小小的身影小心翼翼地把水果刀藏在枕头底下——原来长了那么大我还是那么懦弱。在周而复始的黑暗中我孤独地行进着,带着一颗疲惫到流泪的心。我向自己说了一声对不起,只是觉得我应该向那些被逼迫而不得已的成熟的女孩子道个歉。或许我真的该昂首挺胸笑得漂亮,变得更加坚强。唱首生日歌吧,把痛楚都埋藏在心底,我仍然要做那个开朗的女孩,醉生梦死于文字之中,因为我明白,那些未来从过去就可以轻而易举地看出,那些看似没有发生的事情其实已经在光阴的罅隙中悄然进行着。
十二岁的我来了,亲手杀死了十一岁的我。我将她埋葬在很久之前我为她准备的坟墓里。搭建好第十二座墓碑,我笑了,总有一天,十二岁的我会带着满身伤痕凄凉地躺在这里。
有趣的一件事
许多人的童年是五彩缤纷的,我的童年也是多姿多彩的,而且还是有趣的。
记得有一年暑假我去婆婆家玩,那时候五姨也带着表弟和表哥从北京回来。表哥对我说:“坐飞机太好玩了,又可以看风景……”我又听五姨对妈妈说:“姐,到时候来我家玩,一定要坐飞机哦!”我就想:有什么了不起,也不就坐飞“鸡”吗?我就去婆婆家里的鸡栏捉了一只公鸡,坐在屁股的方向,它张开翅膀飞啊飞,跳啊跳,风景也可以看到。表哥说坐飞机的好我所坐飞“鸡”都有。我把头向屁股,突然,一个湿湿的东西帖在我的面上,我心里想千万不要是鸡屎,千万不要是鸡屎……。后来,我勇敢的摸了摸脸上那湿湿的东西,摸在手里一看,是鸡屎,我愣住了。表弟一看,哈哈大笑,我严肃地说:“不准笑。”他还边笑边说:“表姐,不是我笑你,不是坐飞“鸡”而是坐飞机,你想想,北京离台山很远的,如果坐这些鸡,一个月都回想到。坐飞机又有饮料喝,又有饭吃,坐这些鸡,只有自己带东西吃,吃完了就只有吃了鸡”。“吃了鸡,你只能走路来了。”“就是,敏敏。”妈妈走过来对我说:“看来,你要向表弟学习哦!”我惭愧地点了点头。
每当我想起这件事,我都会不禁地笑起来:“我的童年真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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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二)尚书来我们班时,正是高三开始最迷茫最痛苦的时候,但是这个胎神的到来却给我们寝室带来了久违的笑声。我真的怀疑他上辈子是哑巴,所以老天要让他今世成为一个话篓子,来弥补前世沉默的几十年。在寝室我就没见他闲过,就连睡着了也要冒几句梦话出来吓我们。当然,他谈得最多的就是夏月。每次他说到夏月时那一脸暧昧的表情,让我早就看出来其中有鬼。我说他心怀鬼胎最好坦白从宽,他愿为革命牺牲打死也不招,还说:“你才心怀鬼胎,而且还是双胞胎!”接着就笑得像个少女。我说:“我大度容人,不和你学龄前儿童一般见识。”尚书耳朵贼灵,比狗耳朵都灵,这时候他就会见缝插针的说:“谁敢跟你比‘大肚’啊?你要是从走廊上跑过去这整栋教学楼都要引发八级地震!”然后寝室的哥们些就会七零八落笑得瘫起。那天晚上,尚书和大地震前的阿猫阿狗一样变得异常反常,他在床上翻来覆去不停的做物理上的单摆运动,我在寻思着明天是要彗星撞地球还是七星连珠咋了,趴在床檐上伸出脑袋朝下铺的他喊:“我说尚书你屁股上长了痔疮啊?滚了这么久还不消停!”最开始安排寝室时尚书非要和我争上铺,他说下铺容易把脑袋瓜儿撞到,但是最后还是屈服在了我先知的智慧下,上兵伐谋,知识就是力量啊!尚书软磨硬泡、威逼利诱了我三天,我说:“你再嘣一个字我就立马坐飞机去告诉夏月说你喜欢她!”尚书一听马上就乖了,心甘情愿地移居下铺,还拿斜眼鄙视我,潜台词就是“算你狠!”从那以后我硕大的身子每天就在铁架床上爬上爬下,尚书说他看到一只穿三角裤衩的猩猩。我反以为荣倍感得意:“人家老舍说的,‘我很丑,但是我妈喜欢’。”言归正传,我朝下铺喊了后尚书就停止了单摆,他一开口就是“我我我…”,我以为他是重复回环、加强语气,后来才意会到他是口吃了。我乐呵呵的感觉今儿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吧,尚书这话篓子也会词穷,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呀!我说:“我我我,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尚书没理我,顾自爬到上铺来然后钻进我的被窝,他这一连串动作一句话也没有说,吓得我血压狂升还以为他中了邪,幸好我没红内裤,不然照当时的情形我准得罩在他头上。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反正我都已经把世界八大奇迹通通神游了一遍回来了,在巴特农神庙里烧过香,罗马竞技场过斗兽,还在爱琴海里杀过鲸……这时候尚书才问了我一句:“我说……我是真的怀春了???”歌德那老头说:“哪个少男不钟情?哪个少女不怀春?”尚书被歌德不幸言中了,他爱上夏月了,很深很深。他俩这样长此以往腻歪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于是我们就一起把尚书推向了告白的悬崖。等回信那晚,咱全寝室瞪大了眼睛陪他一起守年夜,我说尚书你要不买糖你就对不起父老乡亲们。手机铃响的那一刻,我们灵敏得就像东非大草原上的鬣狗一样扑了上去。看过《满城尽带黄金甲》的朋友绝不会对这个情节陌生,逼宫的本色演出。之后的故事我就不必说了,总之“自古表白多白表”。我们枯守了大半夜,却只等来了一句晚安。从那以后尚书像完全变了个人,寡言少语、深居简出。我们都来开导他,“不就个女人吗?至于吗?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这么痴情干啥?要普遍撒网,重点培养。”“一见钟情,再而衰,三而竭”…尚书只是努力的笑了一下:“我已经把她忘了。”忘什么?只有我最了解他,嘴上虽然说忘了,心里其实早就盘根错节地缠绕满了关于她的一切。高考后我很少了解到关于尚书的情况,他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直到那天他突然打电话来请我去他的小餐厅吃大餐。见到他后我嘿嘿的笑:“是怎么良心发现想起哥们儿来的?”他很平静的说了一句差点让我这条汉子落泪的话,我要是再婉约点早蹲地上哭起来了,他说:“今天是夏月的生日。”我说不出来心里的感受,只是觉得尚书他是真的陷进去了。十年没见,他变得更加温文尔雅了。说实话,看上去还真挺衣冠楚楚人模狗样的。我说:“你姓尚(上),她姓夏(下),命中注定无缘,参商永隔。”尚书叹了一口气,给我讲了一个故事:阿难爱上了一个女子,佛主问有多喜欢。阿难说:我愿化身石桥,受五百年风吹,五百年日晒,五百年雨打,只求有一天她能从桥上走过……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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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后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我已经从一个小学生成为一名学富五车的科学家。最近我们正在研究人体的各个部位,可是光是坐在一起纸上谈兵是没有用的,那些推理也远远达不到我们的研究目的。因此,我今天早上,我刚刚吃完早餐,就接到了一个特殊的电话,我赶忙跑去听。电话里是这样说的:“我是03号机器人我按照上级指示要交给你一个任务。”我大吃一惊,没等他说完,就疑惑不解的问道:“什么任务?神秘兮兮的。”“上级要你到人体走一回,带上针孔探测器,回来还要写出报告交上去。”我更加目瞪口呆,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我又不是西游记里头的孙悟空,有七十二变,让我去人体里去考察,这不是异想天开吗?我心有余而力不足啊,只好反问他“我虽然是饱经风霜,但如果让我到人体里去,那我就只能是老虎咬蚊子——有力使不上。”说到这里,电话里传来一阵笑声,“这个你不用担心,我早一把两瓶药水送到你那儿了,你喝了就能变小。”话音刚落,电话就挂断了。我只好不情愿的穿上无坚不摧的实验专用服,带上百宝箱整装待发。我怀着百感交集的心喝下了药水,不知不觉我就变得和豆子一般大小的人了。我到了一个人的嘴里,那人的牙齿很整齐,但吃东西却不是细嚼慢咽的。我感觉象是做滑滑梯一样,打开针孔手电筒才知道,那是食道。我顺着食道来到了胃里,胃象是一个倒挂的葫芦,它不停的蠕动,把我都弄得头晕了。这是,我听见咕噜的响声,抬头一看,哇!水象黄果树瀑布一样从上面涌了下来,把我弄成了一只落汤鸡。我连滚带爬的到了小肠里,小肠就象是一个弯弯曲曲的管子,细长细长的,我仔细的端详着,忽然针孔手电筒没电了。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得呼吸到阔别重逢的新鲜空气,真是感慨万千啊!刚完成一件任务,我又接到了一个电话,于是,我又开始了新的冒险。20年后的新式住宅我生活在2024年的一幢高级住宅里,这幢豪宅是我个人设计的,共有三层,配有前、后院。花草树木簇拥着房屋,听不见噪音,却可以听见鸟语,闻到花香。住在这里,十分舒适、安谧,还有可爱的机器人帮忙料理家务,生活方便多了。宅子里设有声控电梯,只要你喊一声“2楼”它便把你送到2楼。我先给大家介绍大厅。大厅在底楼,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台59寸的高清晰度的背投彩电。它可以存放各种太空文件、图片,播放全世界发生的最新消息,还可以接受太空频道,收集太空资料,告诉你世界上所有未解之谜的答案,是不是很神奇?在电视后面,有几盆奇花异卉,它们可以吸收电视后面的热量,是电视保持凉爽。电视内还有一个隐形的监控器,如果坏人来了,它就发出警报声,并射出光线照在坏人身上,使他睁不开双眼,同时把警察给“招”来了。第二层是体育健身房,它也有许多别人都望尘莫及的地方。最有特色的是我的书房,在靠墙的位置安放着一台手提电脑,旁边是一个大书柜。水晶桌上的手提电脑是奔腾8处理器,运用起来方便、迅速,电脑里包含许多课程,我们现在不用去学校上课,只要连通老师家的电脑,大家便可以通过电脑上课了。如果遇到什么疑难问题,老师又不能给大家一个一个讲解,电脑这位充满智慧的老师就帮你讲解问题,直到你弄懂为止;电脑还可以扫描铃铛的作业,看看是否做得正确。电脑边有个摄像头,它可以看出你的眼睛是否过于疲劳,如果是,它就发出警告,使墙壁变成翠绿色,让你眼睛休息、放松,还会放一段优美的音乐,让你享受一番。你需要什么书,对机器人说一声,他头脑里的芯片接收到命令,就帮你把书入到桌面上去。前后院种着花草,它们吸收噪音,制造新鲜空气,不用浇水,吸收太阳光就行了。这些花草不会变色,散发出不同诱人的芳香。科技越来越发达,人类一步步前进。只要携手共创美好的明天,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些幻想都能变成现实。20年后的衣服20年后,我设计出了一种高级新型多功能衣服。我给这种衣服取名叫“维尔多丽”“维尔多丽”的主要几大特点是:一、在炎热的夏天,衣服里的微型空调会自动打开,释放出冷空气,让你感觉不到夏天的炎热。在寒冷的冬天,衣服夹层又会释放出暖气,又让我们避免了寒冷的袭击。二、衣服的颜色和形式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改变。如果你看中了别人的服装,就可以按一下微小的黑色电钮,衣服里面的摄像头会把你所要的式样拍下来,对照着照片开始裁剪,制作。然而,衣服所自动完成的这些工作,你却丝毫察觉不到。一分钟后,你只需再按一下微小的翠绿色电钮,你所想要的式样便穿在身上了,十分方便。三、衣服会滋生一层保护膜,如果不慎摔倒,衣服会变成气垫,防止了摔伤。四、如果有什么急事要办,而却没有时间了,就可以让“维尔多丽”带着你超速飞向你要到达的目的地。放心,虽然说是空中飞翔,可是,却十分安全!“维尔多丽”的最大特点是:衣服里的系统有一种“丽丝”翻译机,这是我专门为“维尔多丽”研究出的一种翻译机。这种翻译机可以翻译出多种语言,连动物的也可以。当对方说完话时,录音系统把录下的语言翻译后,又经过发音系统传达给另一方,然而,这道工续只需0。1秒钟,真是既方便又省事。可是,这只是我的幻想。从现在起,我一定要刻苦学习。争取将来发明出这样的衣服!大家等着我的好消息吧!20年后的我“叮铃铃……”我身边的微形闹钟提醒我该起床了,我一骨碌翻起身。走到镜子前,1。80的高个,一头飘逸乌黑的秀发,水汪汪的大眼睛,浓浓的眉毛。这就是我——一为举世闻名的博士。我洗梳完毕,穿上衣服,准备出门,我会去哪呢?怎么?猜不出来,我也不拐弯抹角啦。我这是要去参加一年一度的“全宇宙新产品介绍会‘我乘着透明玻璃小车来到火箭发射场,坐”神舟10号’来到火星,这里早已聚集了来自各个星球的博士。科学家。月星的“贝莎‘和冥王星的”风’手牵手来到我面前,我和她俩一一握手,一起向席位走去。突然,响起了一段音乐。伴着音乐,火星主持人,“雾‘身着盛装走了出来雾说:“欢迎你们来参加这个介绍会,我宣布,介绍会开幕,不知道你们有什么好产品,我可是有些迫不急待了哦。”“下面先请月星的’贝莎‘小姐上台介绍。”贝莎落落大方的走上台去,说;“我们发明了”第九代电脑“它如同语文课本,外壳也和课本一样,可以用它来学习语文。数学。地理。生物等课程。”她刚说完,就有几个星球抢着订购。’“请冥王星的博士”风“上台介绍。”风可是信心十足。“我们发明了”易擦笔“你写的字如果是对的,它就固定,如果是错的,配套的象皮擦会提醒你擦掉,它就如同圆珠笔,怎么样,还不错把”响起了一阵掌声。“请地球博士陈美玲小姐上台。”我早已胸有成竹。“我们发明了”新型复制仪‘。你可以去爬山的时侯照下照片,然后通过复制仪复制到沙漠,那沙漠立刻可以变成绿洲。说完,台下响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这掌声洗去了我研究一年的疲劳。热烈的掌声送走了一个又一个新产品,最后,雾宣布介绍会结束。回到家,我躺在床上,思绪万千,想起了以前大家谈论自己的梦想,有的说当医生,有的说当老师……我说我长大要当一位博士,没想到,20年后我果真实现了自己的梦想。1200字以上 四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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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后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我已经从一个小学生成为一名学富五车的科学家。最近我们正在研究人体的各个部位,可是光是坐在一起纸上谈兵是没有用的,那些推理也远远达不到我们的研究目的。因此,我今天早上,我刚刚吃完早餐,就接到了一个特殊的电话,我赶忙跑去听。电话里是这样说的:“我是03号机器人我按照上级指示要交给你一个任务。”我大吃一惊,没等他说完,就疑惑不解的问道:“什么任务?神秘兮兮的。”“上级要你到人体走一回,带上针孔探测器,回来还要写出报告交上去。”我更加目瞪口呆,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我又不是西游记里头的孙悟空,有七十二变,让我去人体里去考察,这不是异想天开吗?我心有余而力不足啊,只好反问他“我虽然是饱经风霜,但如果让我到人体里去,那我就只能是老虎咬蚊子——有力使不上。”说到这里,电话里传来一阵笑声,“这个你不用担心,我早一把两瓶药水送到你那儿了,你喝了就能变小。”话音刚落,电话就挂断了。我只好不情愿的穿上无坚不摧的实验专用服,带上百宝箱整装待发。我怀着百感交集的心喝下了药水,不知不觉我就变得和豆子一般大小的人了。我到了一个人的嘴里,那人的牙齿很整齐,但吃东西却不是细嚼慢咽的。我感觉象是做滑滑梯一样,打开针孔手电筒才知道,那是食道。我顺着食道来到了胃里,胃象是一个倒挂的葫芦,它不停的蠕动,把我都弄得头晕了。这是,我听见咕噜的响声,抬头一看,哇!水象黄果树瀑布一样从上面涌了下来,把我弄成了一只落汤鸡。我连滚带爬的到了小肠里,小肠就象是一个弯弯曲曲的管子,细长细长的,我仔细的端详着,忽然针孔手电筒没电了。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得呼吸到阔别重逢的新鲜空气,真是感慨万千啊!刚完成一件任务,我又接到了一个电话,于是,我又开始了新的冒险。20年后的新式住宅我生活在2024年的一幢高级住宅里,这幢豪宅是我个人设计的,共有三层,配有前、后院。花草树木簇拥着房屋,听不见噪音,却可以听见鸟语,闻到花香。住在这里,十分舒适、安谧,还有可爱的机器人帮忙料理家务,生活方便多了。宅子里设有声控电梯,只要你喊一声“2楼”它便把你送到2楼。我先给大家介绍大厅。大厅在底楼,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台59寸的高清晰度的背投彩电。它可以存放各种太空文件、图片,播放全世界发生的最新消息,还可以接受太空频道,收集太空资料,告诉你世界上所有未解之谜的答案,是不是很神奇?在电视后面,有几盆奇花异卉,它们可以吸收电视后面的热量,是电视保持凉爽。电视内还有一个隐形的监控器,如果坏人来了,它就发出警报声,并射出光线照在坏人身上,使他睁不开双眼,同时把警察给“招”来了。第二层是体育健身房,它也有许多别人都望尘莫及的地方。最有特色的是我的书房,在靠墙的位置安放着一台手提电脑,旁边是一个大书柜。水晶桌上的手提电脑是奔腾8处理器,运用起来方便、迅速,电脑里包含许多课程,我们现在不用去学校上课,只要连通老师家的电脑,大家便可以通过电脑上课了。如果遇到什么疑难问题,老师又不能给大家一个一个讲解,电脑这位充满智慧的老师就帮你讲解问题,直到你弄懂为止;电脑还可以扫描铃铛的作业,看看是否做得正确。电脑边有个摄像头,它可以看出你的眼睛是否过于疲劳,如果是,它就发出警告,使墙壁变成翠绿色,让你眼睛休息、放松,还会放一段优美的音乐,让你享受一番。你需要什么书,对机器人说一声,他头脑里的芯片接收到命令,就帮你把书入到桌面上去。前后院种着花草,它们吸收噪音,制造新鲜空气,不用浇水,吸收太阳光就行了。这些花草不会变色,散发出不同诱人的芳香。科技越来越发达,人类一步步前进。只要携手共创美好的明天,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些幻想都能变成现实。20年后的衣服20年后,我设计出了一种高级新型多功能衣服。我给这种衣服取名叫“维尔多丽”“维尔多丽”的主要几大特点是:一、在炎热的夏天,衣服里的微型空调会自动打开,释放出冷空气,让你感觉不到夏天的炎热。在寒冷的冬天,衣服夹层又会释放出暖气,又让我们避免了寒冷的袭击。二、衣服的颜色和形式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改变。如果你看中了别人的服装,就可以按一下微小的黑色电钮,衣服里面的摄像头会把你所要的式样拍下来,对照着照片开始裁剪,制作。然而,衣服所自动完成的这些工作,你却丝毫察觉不到。一分钟后,你只需再按一下微小的翠绿色电钮,你所想要的式样便穿在身上了,十分方便。三、衣服会滋生一层保护膜,如果不慎摔倒,衣服会变成气垫,防止了摔伤。四、如果有什么急事要办,而却没有时间了,就可以让“维尔多丽”带着你超速飞向你要到达的目的地。放心,虽然说是空中飞翔,可是,却十分安全!“维尔多丽”的最大特点是:衣服里的系统有一种“丽丝”翻译机,这是我专门为“维尔多丽”研究出的一种翻译机。这种翻译机可以翻译出多种语言,连动物的也可以。当对方说完话时,录音系统把录下的语言翻译后,又经过发音系统传达给另一方,然而,这道工续只需0。1秒钟,真是既方便又省事。可是,这只是我的幻想。从现在起,我一定要刻苦学习。争取将来发明出这样的衣服!大家等着我的好消息吧!20年后的我“叮铃铃……”我身边的微形闹钟提醒我该起床了,我一骨碌翻起身。走到镜子前,1。80的高个,一头飘逸乌黑的秀发,水汪汪的大眼睛,浓浓的眉毛。这就是我——一为举世闻名的博士。我洗梳完毕,穿上衣服,准备出门,我会去哪呢?怎么?猜不出来,我也不拐弯抹角啦。我这是要去参加一年一度的“全宇宙新产品介绍会‘我乘着透明玻璃小车来到火箭发射场,坐”神舟10号’来到火星,这里早已聚集了来自各个星球的博士。科学家。月星的“贝莎‘和冥王星的”风’手牵手来到我面前,我和她俩一一握手,一起向席位走去。突然,响起了一段音乐。伴着音乐,火星主持人,“雾‘身着盛装走了出来雾说:“欢迎你们来参加这个介绍会,我宣布,介绍会开幕,不知道你们有什么好产品,我可是有些迫不急待了哦。”“下面先请月星的’贝莎‘小姐上台介绍。”贝莎落落大方的走上台去,说;“我们发明了”第九代电脑“它如同语文课本,外壳也和课本一样,可以用它来学习语文。数学。地理。生物等课程。”她刚说完,就有几个星球抢着订购。’“请冥王星的博士”风“上台介绍。”风可是信心十足。“我们发明了”易擦笔“你写的字如果是对的,它就固定,如果是错的,配套的象皮擦会提醒你擦掉,它就如同圆珠笔,怎么样,还不错把”响起了一阵掌声。“请地球博士陈美玲小姐上台。”我早已胸有成竹。“我们发明了”新型复制仪‘。你可以去爬山的时侯照下照片,然后通过复制仪复制到沙漠,那沙漠立刻可以变成绿洲。说完,台下响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这掌声洗去了我研究一年的疲劳。热烈的掌声送走了一个又一个新产品,最后,雾宣布介绍会结束。回到家,我躺在床上,思绪万千,想起了以前大家谈论自己的梦想,有的说当医生,有的说当老师……我说我长大要当一位博士,没想到,20年后我果真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山东德州德城区黎明小学四年级:都回家1200字以上 四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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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心二十年婆是我这辈子最难忘的女人。绝对是!她的身影穿梭在我尘封的记忆之中,越发的清晰,可同样那般模糊到遥不可及。婆是寡妇。村里为数不多的已婚却单身的女人,村里唯一一个能抽烟、喝酒的女人。俗气、粗鲁、不雅的形象开始驻入在我的心里。直到那次,我第一次了解了婆,第一次接触了婆,第一次在内心深处认可了婆。婆开始学会抽烟喝酒是我外公去世的那一年。这也是我从母亲那里了解到的。外公去世那年,婆才43岁。那种猝不及防的伤痛对婆来说无疑是致命的打击。婆开始学抽烟,喝酒来麻痹自己。那种属于男人的生活开始渗入婆的世界。母亲说外公去世那会,家里所有的担子都落在了婆的身上,不管轻的重的。婆终日卧床。直到外公头七,她才双脚踏地。那时候没有任何心灵支柱。烟酒成了最好的朋友。婆没有再婚,一守就是20年之久。清明的时候,已是人间四月天了。桃花、油菜花相继开放。外公的坟头也是簇花遍地。那是一种不起眼的小野花。天蓝色的瓣,纯白色的蕊,油绿色的叶。那是一种在乡间乡间小路上极其常见的花,但每次都是零零星星的散开着。出来没有这般密麻过。这不由的让我联想到鲁迅的《药》中的一段文字。那些已经离开的势必安然,只是活着的悲伤依旧游离泛滥。淡蓝色的花在风中露出一种微笑,绕在外公坟头,围成一个完美的圆。此情此景,我的心一颤,心头凉凉的。不言而喻依旧也能清楚的明白,那是婆刻意种出来的,并非无心成景。那年相濡以沫的另一半突然撒手离开;那些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的美好幻化成风,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刀致命的伤,暗沉到旧伤口已经结下痂心也不愿意复活。我母亲说我这辈子最应该感恩的人就是婆了。她把我拉扯长大,然而过程中的那些刻骨铭心共度的日子我又怎么可能忘得一干二净呢?那些藏在婆身后喝一毛钱两袋的糖水的时光,那些央求婆买会唱歌的布偶娃娃的日子,那些躺在草堆里看婆收稻谷的回忆,那些跟在婆后面推推车的风景,那些或许被时间埋没在记忆之中的日子,我想说,我没忘,这辈子也不会忘。因为每一刻,每一秒都汇聚成婆对我点滴的爱,那是一份独有的专属。我还记得,我初三的一模语文考试。我得了全班第一,那次的文章是写给婆的。那篇文章没有华丽的词藻,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修饰。但是感情无人能及。毫无疑问,那篇文章的分量是无价的。其实我对婆有很深的感情,比对我母亲的还深。只是现在我生活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习惯了沉默,不愿开口。对婆再多的感情也只是隐匿着。我母亲总是担心我长不高,为此婆每个星期都从老家稍来蔬菜,她总说大棚里长出来的没营养。很多时候还有露珠,穿透着每个鲜活的细胞。婆的头发明显的白了,尤其是头顶上的那块,几乎没什么颜色了。花白如雪,我真的不愿意接受。我就总是想买个染发剂,用最自欺欺人的方式以为这样可以挽留住时间。总以为我和婆相处的时间还有很多,我大概是忘了时间定律﹕人的一生很短,珍惜现有的,保留住那些值得珍惜的。又到了一个清明节,我紧跟在婆身后,走向那条通向外公坟头的路,花开依旧。婆小心的辟开一条道,脚下的步子显然有些踉跄,我连忙扶住婆说“你慢点儿。”婆轻轻地推开了我的手……摆好祭品,她静静地坐在坟头,好像在细细的回忆着什么。或许,她和那个我们所认为远在天堂的外公在用心灵对着话。我凝视着那道风景很久很久,我悄悄背过身去,眼镜摘下来的那一霎那,泪稳稳的落在了湿润的泥土上,然后扩散。过了好久,直到风把婆的头发吹的蓬乱,我哽咽着走上前去对婆说:“该走了吧?”婆收拾好东西,挎着篮子一步三回头的离开,只是那种眼眸下的液体扩散成了我永生难忘的海。也算是我过瘾的做了一次别人的听众。我搀扶着婆,无言地走着,走着走着,我抱着婆哭了。多年来,我对婆的误解造成了我一生的亏欠,这一刻,冰释前嫌。一个平凡却一个用一生诠释着爱的女人;一个为我们这些活着的付出,为那些曾经存在的怀念20年的女人;一个花20年卑微的爱演绎伟大的女人。她是我的婆,也是一个值得我去用一生敬重的女人!初二:夏冉1200字以上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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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的温暖随离婚的妈妈来到王洛阳家之后,我便理所当然地把只长我一岁的他逼成了红着眼睛的猪。本来就是受过伤的单亲孩子,突然随自己的爸或妈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都非常不习惯,彼此像敌人一样保持着警惕。平日里,我们无时无刻不在攻击对方,恨不得把自己身上竖起来的长刺,一根不剩地统统扎到对方的身体里去。那天夜里,尽管十月的天气已经泛起了深深的凉,我仍固执地站在厅里,拒绝到那间小室里睡觉:凭什么要我睡那么阴暗的小屋,而他要在阳光充足的大居室呢?我的抗议让老妈的脸红了又红,权当没听见。王洛阳的爸想问明情况却被妈妈拉进了里屋,两个人又嘀嘀咕咕去了。王洛阳阴阳怪气地开大了音响,故意抖着肩膀做出一脸的陶醉状,我心头火起,一声不吭卷起被褥就要冲进他的领地,却被他毫不客气地推了出来。“女士优先,这样小的道理都不懂吗?”我竖起眉毛,恼羞成怒地向他狂吼。“先入为主都不知道,亏你还上了三年级呢!拜托你用大脑想想好不好,这是在我家!”他高高胖胖的身体像熊一样堵在门口,一脸的蔑视。我想,当时一定是他的表情和最后一句话严重刺激了我敏感的神经,我把被子扔到地上,扑过去就和他扭打在了一起。虽然我俩年岁相当,身高和体力却实在是相差悬殊,又瘦又小的我当然不能占什么便宜,不消一分钟,他尖硬的指甲便划破了我的前额……结果是受伤的一方受到了特殊照顾:我头上蒙着一圈厚厚实实的绷带,公主般入住了我觊觎已久的大屋,而王洛阳,则在他爸的一顿暴打下咬着嘴唇,睡了我曾经的小床。那一年,我九岁,他十岁。二我恨他,因为那道横亘在左眉上的伤疤。每当我们两个剑拔弩张的时候,我总会不失时机恶狠狠地撩起故意留长的流海,让那条细长的伤痕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我在他惊惶的目光里幸灾乐祸,冷笑着看着他像泄了气的皮球似的一下子没了脾气。的确,王洛阳已明显失去了斗志,先前我说吃面的时候,他必会嚷着要吃米饭,那次之后,他竟然不再和我唱反调了,只是冷冷地保持沉默,看都不看我一眼,害得我连用目光杀死他的机会都没有。我一如既往地孤单,虽然和王洛阳在同一所中学上课,却刻意走了两条不同的路:他出门往左,我向右。有几次临走时,妈妈故作自然地叫我:“小美,快,和你哥一起走!”王洛阳的脸色便刷地变了又变,动作也僵硬了起来。嘁,有什么了不起,你不愿意,本姑娘还不乐意呢!我在楼道里挤他,不忘最后甩给他一句梆梆硬的结束语:“你不是我哥!”我没有哥,以前没有,以后,也永远不会有。我和他,不过是碰巧落在一个巢里的鸟,羽毛丰满之后,便是要各自高飞的。那天尾随王洛阳,也只是个意外,以为他捧了把鲜花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却不想跟着他,竟到了郊外清冷的墓地。墓碑上那个温柔含笑的女人,应该是他妈吧?我正在猜测,冷不防王洛阳竟一头哭倒在那里,双膝跪地搂了石碑,断断续续喊出来的,是让人听了心碎的“妈,我想你……”一米七的身影几乎扑倒在泥地上,让我一时泪眼迷离,仿佛跪倒的那个人是我。我被王洛阳背回了家。因为怕被他发现,我慌里慌张地往台阶下跳,不小心扭伤了脚。他一言不发地看我几眼转身要走,我急得脸都红了,直着嗓子喊他:“哎!我的脚扭了。”问都不问一句,王洛阳抓小鸡一样把我直接甩到了肩膀上。想吼,他动作粗鲁,又怕他把我扔在这个阴森恐怖的地方走掉,只好识趣地闭嘴。正是四月,微凉的天气里,他的背宽厚而温暖,我竟然双手搭着他的脖子,在晃晃悠悠的节奏中睡着了。那一年,我十四岁,他十五岁。三不是不想喊他哥,只是张不开口。渐渐熟悉的家里,有了跟以前截然不同的味道,平和的空气、融洽的关系都在梳理着我思想的羽毛,让我的心理日趋成熟,也平添了许多小女生的依赖。三年的高中,是已工作的王洛阳代替忙着搞运输的爸妈送我接我的,做我爱吃的饭菜,他能直视着我的眼睛亲热地叫我一声小美,而我,却始终喊不出那声“哥”。高三那年的春天,我因为和朋友们在油菜花地里玩得时间太长引发了面部皮肤过敏,治疗不当又形成严重的过敏性皮炎,整个脸肿得几乎溃烂。没办法,只好休假治疗。回到家里的时候,恰逢他刚刚下班,见了我的惨状二话不说便把刚刚领到的一千元工资塞到了我手里,说:“小美,别急,咱找最好的医院,花多少钱哥都给你治!”我的泪噼里啪啦地掉下来,一边不争气地哭一边在心里告诉自己:多好,我有哥了!在医院打点滴的时候,我数着妈妈头上的白发竟然毫无来由地想到了王洛阳,叹口气说:“我哥那人,其实挺好的。”只这么一句,妈妈就搂住我流出了眼泪,哽咽着说:“我家小美有亲人了,以后,在这世上就多个人疼了……”虽然我在他面前仍是指名道姓地直呼他,背地里却指着王洛阳对朋友们说这是我哥,在他的女朋友面前,也总是我哥长我哥短的。他偶尔听见那么一句半句,便高兴得象捡了宝一样。那一年,我十八岁,他十九岁。四肚子巨痛发作的时候,我正一个人窝在实习单位的宿舍里,挣扎着拨通了家里的电话,接听的竟是王洛阳。我吸着气说我肚子痛,受不了!他方才平稳的声音忽地提高了八度,说:“你等等,我让妈来和你说!”然后,电话另一端便响起妈妈慌慌的声音,说:“小美,忍一忍,你哥马上就过去……”妈妈自顾自地说了好长时间,终于在一阵急似一阵的敲门声中停了下来。我捂着肚子挪到门口,抖着手打开了门:外面正是王洛阳,他上身穿羽绒服,下面只是一条保暖裤,我滑倒在他脚下的时候,看见他光着两只脚丫,哆哆嗦嗦地站在十二月的凌晨……醒来时已是天光大亮,医生说我是急性阑尾炎,幸亏及时做了手术,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妈妈就守在旁边,眼眶湿湿地对我说:“小美,多亏了你哥!他急着骑摩托车过去救你,把拖鞋都甩飞了,联系不上救护车,他就光着脚背你去医院,两只脚全被扎伤了。你在急救室,你哥就蹲在门口守着,谁劝也不离开……”正说着,王洛阳摇摇摆摆地走了进来,笑着说他的脚不碍事,下午就好。然后,他把头扭向我:“小美,想吃点儿什么?我这就回去给你做。”我忍着刀口的疼痛,拉住他的手向他微笑,不假思索毫不客气地说:“哥,我想喝你做的滑子菇炖鸡汤!”他的眼圈倏地红了,低着头答应一声赶紧转过身去,我知道,他是不想让我们看到他在流泪。那一年,我二十一岁,他二十二岁。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