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玫瑰_1500字
木婉清,她是个酷爱音乐的女生,音乐便如同她的生命那般,也是她灵魂深处的孤独呐喊。
她的梦想是背着她的那把吉他去流浪。
但她仅视其为梦想,她知道自己不可能逃离这座城市,因为这座城市中有太多东西束缚羁绊着她。
她的每一个美梦就是她背着吉他去流浪。连做梦都在想,真的,她已经对这个城市厌恶透了。
她不是一个好学生,逃课是经常的事了,刚开始的时候老师还会管管,会打电话叫他的父亲,但她父亲没有一次来过。久而久之,老师也就不耐烦了,随便她了。
木婉清逃了课,背着那把吉他去酒吧驻唱,而且每一次都会唱陈奕迅的《红玫瑰》。
是否幸福轻得太沉重
过度使用不痒不痛
烂熟透红空洞了的瞳孔
终于掏空终于有始无终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玫瑰的红容易受伤的梦
握在手中却流失于指缝
又落空
她就好像要把这首歌唱进自己身体,有时候带着哭腔把歌唱完,Pub中的人会莫名其妙的看着她。但她能一直在这个酒吧唱下去的原因是她只要求在pub唱歌,不要薪水。老板虽然觉得她很奇怪,但也是求之不得,而且她的声音清澈中透着沙哑,是个不错的歌手,便答应了她,一直让她唱下去。
她和父亲住在一栋小楼中,他们父女并不太说话,仅有的话只是父亲叫她吃饭,但她也从不应,整理好歌谱便会出来,每一次饭桌上都很安静,只有咀嚼声和碗筷的碰撞声,没有其他的语言了。
她的父亲以前是一个商人,以前父亲母亲还有她生活得很快乐,但,一次生意上的失败导致了这个家庭的破裂,她的母亲过惯了以前衣食无忧的生活再也受不了贫困,跟一个有钱的男人跑了。如今的父亲只是一个工人而已。不知为何,此后父亲不再跟她那么亲密,也许是她那张与抛弃父亲的那个女人相似的脸。
父亲的一次次冷落木婉清也已经习惯了,现在的她只有吉他和音乐。
有一次,去Pub的路上,木婉清的手机响了起来,她随手接起来,一个女声响起来:“请为你是这个手机机主的家人吗?”她一看手机屏幕,是父亲的。
“嗯,我是。”
“那请您马上到医院来,这位先生由于在工地被掉落的砖头砸伤正在抢救中。”
木婉清听后身体一震,急忙拦了一辆出租车赶往医院。
但太迟了。由于工地离医院的路程太长,而他因失血过多身亡。木婉清楞在那里,她,最终还是没和父亲说上一句话么。
她没有大闹也没有哭泣,只是一个人静静地在那里哼着《红玫瑰》。
当她正沉浸于自己的世界时,一医生走了过来,拍了拍她的肩,以示安慰,说:“你叫婉清对吧,你的父亲在我正在给他动手术时拉着我的手,说:‘把我外套里的那把钥匙交给我的女儿婉清,跟她说爸爸对不起她’。”
那个医生把钥匙交给了木婉清。
她看着手中的钥匙,握在手里,跑出医院,拦了车回家,她跑进爸爸的房间,用钥匙,打开了那个红木盒。里面是一封信和一本存折。
她打开了信。
亲爱的女儿:
你看到这封信时爸爸已经离你而去了,这封信我早已准备了,我知道我会随时就不在了。存折里是爸爸留给你的二十万。爸爸知道你爱唱歌,我希望你用这二十万上音乐学院,接受更好的教育。这几年来,我知道你一直活在孤寂当中,我知道当年的事给你的打击很大,而我也在阴影中徘徊了很久,没顾及到你,这是我的遗憾,是爸爸对不起你。
爸爸希望你原谅我。
看完信,木婉清还是没有哭,她只觉得庆幸,自己终于解脱了,她其实早已没有恨父亲了,只是对这个家这座城市充满了恐惧,她想要逃离。
她最终还是没有遵循父亲的遗言。
她终于可以心想事成了。
她要背着她的吉他去流浪。
初三:木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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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我爱你(二)_750字
蕊蕊站在马路上一会左看看一会右看看,这个时候跟本打不上车。这时,来了一辆兰博基尼停在蕊蕊前面,蕊蕊皱了皱眉头,往旁边走了走。这时,车窗缓缓下降。车里的男人开口说:“蕊蕊,你怎么在这里啊?”这时,黄小蕊楞了一下。才缓缓的说:“你是哪位?”车里的男人笑了一声说:“蕊蕊,你真忘记我了啊,我可是你同班同学啊。”黄小蕊急了,管她那,不管三七二十一了。直接坐上他的车。栎星晨傻傻的笑了说:“蕊蕊,我……我……”黄小蕊急了说:“哎呀,唧唧歪歪的什么啊!快点去夜色酒吧。”栎星晨皱了皱眉头一边开车说:”这么一大早晨就去酒吧啊,怎么有烦心事吗。”
黄小蕊说:“不是我,是我一个好朋友,她在酒吧喝醉了。”栎星晨:“哦,原来是这样啊。”黄小蕊说:“就是这快点停车。”栎星晨一个急刹车,蕊蕊一个不注意差点就撞上了。栎星晨一边摸着黄小蕊的脑袋一边说:“没事吧,没事吧。”黄小蕊把栎星晨的手给扒拉下来了。打开车门直接冲出去了。刚进酒吧,就看见一群男的围着舒欣雨。“嘿嘿,小妞长得漂亮了嘛!不如跟哥哥我们玩玩?”“就你们这群歪瓜裂枣,还想跟我玩,哼!你们根本不配,你们连我男神的十分之一,不!万分之一都没到,想跟我玩,赶紧消失在我的眼前,小心我对你们不客气!”“哟!小妮子嘴巴厉害了嘛!兄弟们上,把这小妞给我抓起来!”“是!”“你……你……你,你别过来,我可是有一个会武术的朋友,你们要是改动我,她一定!一定不会放过你们的!”“我好怕怕哦?切,等他来了在说吧,反正现在你是我的了,嘿嘿~"“哦?是吗?”只见一脸阴沉的黄小蕊走了过来,“哟!又是一个小妞,这么迫不及待的想服侍爷?”“是啊!就让我来服侍服侍你!”说完走到他身边一只手搭着他的肩,那流氓也非常自然的想勾还没勾住,黄小蕊一个……
初三:黄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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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这是1861年4月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看见了玛格丽特·米切尔,她也看见了我。她靠在塔拉庄园门前的树下,轻快地唱着一支歌。歌声将我引入了斯佳丽的世界,温柔,不容置疑。南北战斗前的美国是绷紧的弓,蓄势待发。在南方土生土长的美人儿斯佳丽过着优渥丰足的生活,身边总不乏痴情的追求者。然而,弱水三千,她只取一瓢饮。她始终固执而深情地爱着英俊优雅的阿希礼。平淡如镜的生活,被阿希礼将和玫兰妮订婚的“噩耗”打破。十六岁的斯佳丽心怀傲气,当机立断向心上人表白。可这回,上天似乎没有再眷顾她。事实上,从那时起,棋盘便颠覆了,命运收回了漂亮的牌,而在她娇生惯养的脊梁上押下了苦难的赌注。在冲动的驱使下,她嫁给了玫兰妮的哥哥查尔斯。与此同时,桀骜不驯的瑞特被她的敢爱敢恨所吸引,悄悄地向她靠近。不久,战争爆发了。男人们都去参军了。两个月不到,查尔斯就患病而死。此后斯佳丽两度嫁人,一个是弗兰克,一个是瑞特。弗兰克死在了北方佬手里,瑞特在这场没有爱情的婚姻里精疲力竭。当斯佳丽终于看清阿希礼的懦弱,意识到瑞特才是她的灵魂时,瑞特早已心如死灰。斯佳丽对政治和文学一窍不通,却爱上了与她截然不同的谦谦君子阿希礼。这种差异也是她穷极一生也无法把触角探进他心灵花蕊的原因。这么多年,她始终执迷不悟。阿希礼是牢牢缠住她的藤蔓,她也弄不清他究竟是她促进的皮鞭还是阻滞她的缰绳。她不屑于为得不到的爱情哀唱挽歌,而是想方设法与阿希礼接近,唤醒他对她的禁忌的爱,还怂恿他和她一起私奔。她从不花心思掩饰情感,心口如一,用唇枪舌剑与瑞特一较高下。这种大胆的求爱方式在当时是惊世骇俗的。她的爱憎分明、口无遮拦也与旧社会对妇女行为的教条背道而驰。尽管玫兰妮被她视为仇敌,她却信守了对阿希礼的承诺。在亚特兰大的沦陷之夜,她在瑞特的帮助下连夜把兰妮和她刚生的孩子带回塔拉悉心照料。她有独挑重担的勇气。无论是饿倒在邻家的菜地上,还是用枪口对准北方佬时,抑或是塔拉被心怀不轨之人盯上时,她都昂起下巴,勾勒出爱尔兰人的坚毅轮廓。她被迫抛弃过去的从容,渐渐变得冷酷自私,不择手段。她承担的苦痛和责任,兰妮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燃起了对斯佳丽无限的爱。她有是非功过任人评说的勇气。她大胆地施展自己的魅力,与周围“规矩”的太太们格格不入;她为了塔拉的税,抢走了妹妹的情人,和弗兰克结婚,为世人不齿;她掺手丈夫的生意,经营锯木场,在外面抛头露面,离经叛道,遭人非议,她却置之不理,依然故我。这种勇气,这种女权主义意识超越了时代。像弗兰克、阿希礼墨守成规惧怕舆论,不越雷池一步。斯佳丽比他们更像个男人。即便是在现代,她的精神都是难能可贵的。也正是这样的勇气,让斯佳丽赢得了读者的尊敬,四季常青。斯佳丽的聪明是狡猾、机敏,却不上道;玫兰妮的聪明是智慧、沉静,而多了一分淡然。除了长相不及斯佳丽外,她是个完美的人。奉献是她的座右铭,善良是她的墓志铭。她愿意收留路过的可怜人,愿意为所爱的人挺身而出。她总是以至善之心待人,总是以圣母的慈悲抚慰朋友受伤的心灵。她坚持滴水之恩当涌相报,当整个亚特兰大将斯佳丽拒之门外时,她慷慨地张开双臂,正义凛然地为她正名,甚至不惜得罪其他朋友,让印第亚背上诬蔑的黑锅。她允许和理解别人的选择,但她始终是坚决的爱国者。她是那么纯洁,她的双手没有沾染鲜血(但若是为了保卫家园而杀死北方佬,她是无怨无悔的),她的良心没有蒙上灰尘。她永远问心无愧,她永远于人有恩。她是造物主最得意的一件作品,她是满目疮痍的南方最后一片净土。人人都可以去她那歇息、倾诉,她的大门从未紧闭。然而,她并非斯佳丽认为的“单纯到愚蠢”,她一直知道阿希礼和斯佳丽的事,在暗中睁着那双温柔又洞悉一切的眼睛。但她什么也没说。她清楚他们之间的鸿沟,清楚最好的办法就是顺其自然。这是她最了不起的地方——海纳百川,大智若愚。不妨借用一下张爱玲的比喻。如果斯佳丽是红玫瑰,心如骄阳,滚烫急切得令人无力招架,那么玫兰妮就是白玫瑰,静若皎月,平和而有涵养。她们同根同源,相互扶持,是那个时代美得摄人心魄的一对双生花。当油墨的最后一缕幽香终于散去时,恍惚间我又看到了塔拉庄园两边的古柏,看到了小河两岸芳香扑鼻的素馨花,看到玛格丽特·米切尔在我面前笑意盈盈地俯下身子,轻快地唱着那首名叫《飘》的贯穿斯佳丽一生的歌:尘埃落定,木已成舟无论你是否接受随风而去,随风而去不管怎么说明天是新的一天了1200字以上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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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观后感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这部电影后,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色。戒》中的男主角易先生,这两个男人都属不轻易也不能轻易动感情的人,在他们的世界观里即使动了真情最终也会绝不留情,男人从开始的爱到最后的拒绝甚至如《色。戒》中将王的杀害。这对他们来说也许都是不得已的,也都会有充足的理由。但是女人却不一样,一旦动了真情,她会愿意放弃现在奢侈的生活、全心全意地去爱,甚至违背组织交给的使命,用生命去保护她所爱的男人。也许这就是张爱玲笔下塑造的男人与女人的区别,实际上也是她亲身经历的真实写照。爱是复杂的,但我认为真正的爱实际上也是最简单的,因为它是源自心底的为他人的开心而开心,是心甘情愿的付出。特别是女人,我认为只要是男人需要的,她再苦也会去做,所以这样无私为对方付出、着想的两个人怎么可能有解决不了的事?如果之间有误会、有不理解,一定是不再爱,不再愿意沟通解决的结果。影片中振保给娇蕊的感觉:从一开始就是只要娇蕊这边的问题解决了,他这边总是绝无问题的。在爱情的世界里,女人是愚蠢的,所以此时的男人如果没有直接、正面的点拨,陶醉在爱情海的女人是清楚不过来的,娇蕊是一个敢于追求幸福的人,但是如果她知道她这样的举动会让振保为难,我想她一定不会这么做。刚开始看这部影片的时候,我被振保的魅力所感染,他虽出身平淡,但一步一步靠自己的努力取得了今天的社会地位,并且在这复杂的社会环境下,他不为女人所动,有种“出淤泥而不染”的境界。自信、自尊、自立。但人都是有感情的,他也不例外,遇到自己喜欢的人,他刚毅的背后也有万般柔情,我很欣赏这种在风雨中靠自己打拼出来的男人。但是在我看到娇蕊跟他说她丈夫归期,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并立即往外跑这个片段的时候,我有点哭笑不得,佟振保的形象突然在我心里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他很软弱、自私,我可以理解他的苦衷,必竟他的一切来之不易,但是我觉得作为男人,应该有种责任感,他既然那么爱娇蕊,就不应该逃之遥遥,杳无音讯,至少应该关心、关注爱他的这个女人,给点精神支柱,而不是伤害,伤害自己的同时也伤害两个女人。对于娇蕊,我觉得她不是一个完美女人,爱固然是人之常情,但也不能烂爱,没有选择地什么人都爱,人的一生都有爱与被爱的事情发生,但是我认为真正成熟的爱,优秀的人一生不会超过两次,而且不同时期也应该有不同的爱的方式,不能随便、更不能脱离现实,她的爱太冲动,太脱离现实,没有设身处地的为振保着想,所以也导致最终的结果。但是太现实的爱还能创造出伟大吗?象振保这样太现实的爱还能称之为真爱吗?这是矛盾的。人,无论男人还是女人,无论遇到什么难事或打击,都不可以堕落甚至出卖自己的灵魂。影片的一开始娇蕊找男人以及最后振保找妓女都是堕落灵魂的表现,这样的人我觉得是不应该也不值得去爱的。在这部影片里,表面上看振保应该是嬴家,因为他既得到娇蕊的人,也得到了她的愛,然后又以他堂皇的理由拋弃了她。但是实际上振保也是最大的输家,因为他失去了一个真正爱他、敢为他抛弃一切的人,这样深爱他的人,在最后看到他流泪都那么淡然、无动于衷,这不能不说是他的失败。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娇蕊,这个被他深深伤害过的女人,重逢时还能真挚地对他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这句话在我的头脑中印象最深,虽言语平淡,但其中的苦痛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明白,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能说出这样的话,并且在男人不可要的时候,能拍拍手站起身来走人,而非痛哭流涕地哀求和抱大腿,或者说狠话做报复等愚蠢之事。敢爱的、自尊的、明理的、善良的女人是我人生的追求。人与人在一起都是有目的的,要么是因为情,要么是因为钱,要么是因为……总之,这诸多目的之中,最难得的是情,最可怕的也是情。物质、利益都是实实在在的东西,“相爱”的人即使最后分手了,因为有实在的东西所以也不会造成伤害。而情是抓不到、摸不着的,是空的,所以付出的真情一旦没有真情的回报,其伤害是致命的。故事的最后描述道:娇蕊那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俗艳的、苍老的美丽,虽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在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蕊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但是此时此刻,我禁不住特别特别地希望佟振保在看这个女人憔悴、淡定的背后,更能读懂、看得见她那颗被他撕碎的心……现实生活中,如果我的身边有佟振保这样的男人,虽然很优秀,但是我不会允许自己去爱他,因为他既软弱,又太过现实,不会给我安全感,没有安全感也就没有幸福感。我觉得爱有时是需要糊涂一点的,如果两个相爱的人靠的很近很近的时候,都能保持绝对的清醒,那么这两个人要么不相爱,要么就是发育不全。但是如果我在上帝的安排下爱上了佟振保这样的人,并且象娇蕊一样与他那么近,那么此时的我,会选择带着心痛、带着理解、带着爱离开,因为我明白,这样的男人,爱上了红玫瑰他会觉得对不起白玫瑰会不快乐,而与白玫瑰在一起,红玫瑰便会成为他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1200字以上 小学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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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小学初中时,因家里的经济状况较差,所以一直到高中,才接触到张爱玲的作品,但是真正用心去研读她的作品,是在大学一年级。那时有一门叫做“现当代作品导读”的课程,老师在讲到张爱玲的时候特别生动有趣,因此便对张爱玲有莫名的好感。之前读过她的《沉香屑第一炉香》,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是在课本上,当时觉得特别奇怪,作者到底为什么要给自己的作品选这么一个名字,但当听到老师的讲解后,才知道,原来张爱玲是一讲故事的方式来呈现她的作品,点上一炉香,听我慢慢道来。不知讲的是她的故事还是别人的故事呢?我一直以来都认为,其实张爱玲所写的故事里,总有一个人物是她自己的缩影。张爱玲小说是女性文学的代表,而《红玫瑰与白玫瑰》更是她所有女性文学中的典型。《红玫瑰与白玫瑰》是张爱玲诸多作品中一部广为流传的中篇小说,收录《年轻的时候》、《花凋》等几十部中篇小说。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描写了普通人隐秘的心理与情结,展现了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中西方文化交汇时人们的情感、婚姻生活,揭示了传统与现代融合下男权社会中女性难以摆脱的悲剧人生。可以说,《红玫瑰与白玫瑰》不但描写了20世纪初中国女性的生活地位,更是20世纪初上海人民生活的纪实录。《红玫瑰与白玫瑰》清楚地描写了20世纪初中西方女性的生活地位之低下,没有自由可言。书中《年轻的时候》这部作品的女主角沁西亚是一位美丽的俄国女人,自小便随着父母来到了中国,她有自己的工作,按理说,这样的女人,应该有安排自己的生活的能力,但是却未能如身为读者的我所愿,她依然是被“父母之命”逼迫,嫁给一个在上海警察所当差的青梅竹马。她结婚当日,嫁衣是租来的,在一个阴暗有气味的教堂里举行,新郎似乎一点儿也不重视这场婚礼,“他草草地只穿了一套家常半旧白色西装”,整场婚礼中,只有穿着租来的礼服的新娘是美的。结婚后的她情况更糟,因钱不够用,让汝良帮忙找外教。不久得了伤寒症,整个人瘦得可怜。小说到这里也没有再写下去,不知后续故事如何。而《花凋》中的郑川嫦相比之下,可怜之感更甚。姐姐们出嫁前,穿的衣服是改了又改的,已经没有了样式,外面那些流行时装,她根本想都不敢想,好不容易等到姐姐们出嫁了,她才算是变漂亮了;她最大的愿望是上女子学校,但是她知道,父亲是不会把钱投在学校里的,父亲觉得只有花在赌场里,钱才有价值;她也不能为婚姻做主,因为她们这样人家的女孩子是要进“婚姻学校”的,好不容易喜欢上妈妈给她挑的未婚夫,却因得了肺病,在得知自己心爱之人跟他人在一起之后,不久便香消玉殒。我自认为她是书中最可怜的女性,她性格柔弱,一直被姐姐们欺压,长大后原以为可以嫁给自己心爱的人,可不曾想得了重病,而自己的父母居然不可能花钱给她治病,还把治病的责任交给了她已经有了女朋友的心爱的人。得知事情真相的她想自己悄悄了结生命,可又发现自己身上多有的钱还不够买一瓶安眠药,这样的人物令读者落泪。这是20世纪初女性的悲哀。《红玫瑰与白玫瑰》是20世纪初上海人民的生活纪实录。书中多处描写的景物,皆是当时上海社会的生活场景,比如街道的描写,人物住处的环境描写,如《花凋》中写到的郑公馆:“呼奴使婢的一大家子人住了一栋洋房,床只有两只,小姐们每晚抱了铺盖到客室里打地铺,客室里稀稀拉拉几件家具也是借来的,只有一家无线电视自己置的,留声机屉子里有最新的流行唱片。”不但写出了人物居住环境的不堪,更是反映了人物的性格,隐隐约约地为下文请未来女婿到家做客时,郑夫人和郑先生吵架的场面做了铺垫,也为人物的命运增添了悲剧的色彩。这样的作品读来令人心酸,更是为人物的命运感到悲哀,可谓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红玫瑰与白玫瑰》这部作品似乎是有种魔力,读起来不但能产生电视剧般场景历历在目的效果,更是能够为女性读者开创一条未来之路。身边有太多因婚姻而葬送青春的女性,但也有不少女性因事业让婚姻生活增光添彩。不管世人眼光如何,好好生活,人生总不会被辜负。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只愿世间女性能被爱呵护,以爱还爱,就像娇艳的玫瑰。1200字以上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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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朵红玫瑰寒而刺骨的月光无情地撒满寂寥可怖的大地,营造出一种凄凉又孤叔的氛围。正在我迷茫!无助之际,忽地,我眼前一亮,在那月光撒满的断崖之上,傲然盛开着一朵红玫瑰。她,玫红色的短发,一副红色镜框的眼镜后面隐藏着一双炯炯有神,能洞悉一切事物的黑宝石毁的眼睛,恰到好处地镶嵌在她的脸庞上,单薄的两片嘴唇却能吐出字字珠玑,妙语连珠,曼妙的身资被一件深邃湖蓝色的呢子大衣罩住,但还是难掩她的成熟性感。这个人就是我可爱可敬的班主任。开学第一天,我来到了这个陌生但早已耳濡目染的新校园一一民中。拖着装载梦想与迷茫沉重的行李箱,把“梦想”放在宿舍后,与舍友就到了教室。来到教室前,我突然愣住了:只见眼前一位气质十足、笑容和蔼的政红色发色的女士,端坐在讲台,随后她从容地转过头笑着对我说:“你好!今后我就是你的班主任了。我姓汤,那你叫什么名字?”后来我就“自报家门”了一番。在这期间,我一直在用余光默默端详着她,她是那么美丽,是那么高贵,是那么随和。到了军训,这正应证了句话“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当那炙热的阳光无情地照射下来,让我们的身躯和心灵受到了重度创伤时,我向汤老师投去求助的目光,她用坚定的眼神望着我,那扑闪扑闪的眼睛像在说:“一定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我读懂了,然后坚定地项着毒辣的阳光,像尊雕像或是像烈火中坚强不屈的邱少云,一动不动。接下来的几天,让我更进一步地了解了我们班的中流砥柱,一个项天立地的女人汤老师。不管是在太阳十分强烈的紫外线下,还是在大雨磅礴的阴雨天,她都无怨无悔地陪伴着我们,并把最美丽的微笑送给我们。就像在你最痛苦、难熬之时,别人送一枝娇羞欲滴、激情四射的红玫瑰给你,你心花怒放、豁然开朗。我们的班主任就像一枝永远不败的红玫瑰,正如它的花语:热情、活力。在军训联欢晚会前,我们班的节目进行了一次“彩排”。班主任“主动请缨”参与“T台秀”。在她与教官有任何在我们看来亲密的动作时,“观众席”上片惊呼,当然,我们只不过是在开玩笑罢了。到了真正上台表演的时候,我本以为汤老师会有些小小的忸呢,哪知她竟走的那么自信、大方。穿者高跟鞋还可以疾步如飞、如履平地。这点是我很崇拜。其实,她也不是“完美女神”。她也有每个女人如水般柔弱,如泡影极脆弱的一面。那节课,她念了一个故事:“有一个天生失语、年幼丧父的小女孩,从小与妈妈相依为命。虽然家境很贫苦,但妈妈每天傍晚回家都会给她带块‘美味’一年糕。可就在一天傍晚,小女孩在家等了妈妈很....”.读到这里,她突然哽咽了起来。在我们正处于一片迷茫时,她又读了起来,一边擦拭着眼泪一边读:“然后小女孩沿着妈妈每天上班回家的路一一直走。走了很久之后才发现妈妈躺在了地上,手里还拿着一块年糕。小女孩以为妈妈睡着了,可她走近一看才知道妈妈已经死了。小女孩不停地哭,一边哭一边用手语做着《感恩的心》....这时,我感觉有一些热的液体滑过脸颊。我被老师声情并茂、泪语交融的诵读给打动了。此时此刻,我十分确定班主任就是我膜拜的偶像了一一她是那么有才华,那么有爱,那么有人情味儿,难道这还不足以让我崇敬吗?人无完人,如果一个连缺点都没有的“人”,那就不算人。相反,如果一个人能积极乐观地去面对自身的缺点的话,那么这个人就是“神”了。而我们的班主任就是这样一一个“神”。那枝红玫瑰在凛列的寒风中,在陡然的断崖上,傲然开放。虽是在断崖上,但它那浓郁的芳香早已布满大地,好像把月光也给染香了。原本月光的寒冷现已被红玫瑰的芳香代替,大地好似苏醒过来了,准备迎接明天的晨光。1200字以上 初中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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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白和玫瑰红雪白和玫瑰红把母亲的小草屋收拾得非常干净,人朝里面一看,就觉得很高兴。夏天里,玫瑰红料理家务,每天早晨母亲还没有醒,她就放束一花在她的床面前,那束花是摘下每一棵玫瑰树上的一朵花做成的。冬天里雪白生火,把锅子挂在火钩上,锅子是黄铜的,擦得非常于净,像金子一样发光。晚上,如果飘着雪花,母亲说:“雪白,去把门闩上。”然后她们就坐在灶边,母亲戴上眼镜,朗诵一本大书,两个女孩一面听,一面坐着纺线。她们旁边躺着一只小羊,她们后面竿子上蹲着一只小白鸽,把头藏在翅膀底下。一天晚上,她们这样亲热地坐在一起,有人敲门,好像要进来。母亲说:“玫瑰红,赶快去开门,可能是一个旅行的人,要想寄宿。”玫瑰红就去把门闩打开,她想,一定是一个穷人,不料,却是一只熊,它把肥大的黑头伸到门里来。玫瑰红大声叫喊,转身就跑;小羊哗哗地叫,小鸽扑扑地飞起来,雪白躲到母亲的床后面。但是熊说起话来,它说:“你们不要害怕,我不会伤害你们,我快冻死了,只要在你们这里取暖。”母亲说:“你这可怜的熊,躺到火旁边吧,但是要小心,不要烧着你的皮。”母亲又喊:“雪白,玫瑰红,出来,熊不会害你们的,它很老实。”她们两个就走出来,小羊和小鸽子也慢慢地到跟前来,它们都不怕熊了。熊说:“孩子们,给我把皮上的雪拍下来吧。”她们去拿扫帚,把熊的皮扫干净,熊躺在火旁边,呼噜呼噜地哼,非常高兴、舒服。没有多久,他们都很熟了。就同那位笨客放肆起来。她们用手扯熊的毛,把她们的脚放到熊的背上,把它推来推去,或者拿一根榛树枝,向它乱打,如果熊哼,她们就笑。但是熊高兴让她们这样办,只是她们作弄得太厉害的时候,熊就喊道:“让我活着吧,孩子们:雪白,玫瑰红,你要把向你求婚的人打死了。”到了睡觉的时候,大家都要上床睡,母亲对熊说:“靠上帝保佑,你就躺在灶边吧,那里可以躲避寒冷和恶劣的天气。”等到天一亮,两个女孩就把熊放了出去,它踏着雪到森林里去。从这时起,熊每天晚上在一定的时候来躺在灶旁边过夜,并且让两个女孩尽量拿它开心;她们和它玩得很熟,每天都要等到那位黑朋友来了之后,她们才闩门。春天来了,野外一片绿色。有一天早晨,熊对雪白说:“现在我要走了,整个夏天都不回来了。”雪白问:“好熊,你到哪里去呢?”“我应该到森林里去,防备恶毒的矮人偷我的宝贝。冬天里,地皮冻得很硬,他们只得呆在地里,不能爬出来。但是现在太阳把冰雪融化了,把大地晒暖和了,他们就要钻出来,找东西,偷东西。东西经过他们的手,放到他们的洞里去,就不容易再找到了。”雪白对于这次别离非常难过。雪白给熊开门,熊挤出去的时候,门上的钩子把熊皮撕掉了一块。雪白好像看见金子发光,但是她不能确定。熊赶快跑开,不久就在树后面不见了。过了一些时候,母亲叫孩子们到森林里去拾柴。她们看见野外有一棵大树倒在地上,树旁边的草里面,有东西在跳上跳下,她们看不清是什么东西。她们走到跟前,看见是一个矮人,面孔苍老憔悴,白胡子有一尺长。胡须的末端嵌在一个树缝里,矮人跳来跳去,好像绳子拴着的一只小狗,不知道怎样办才好。他睁着一双火红眼睛,瞅着两个女孩叫道:“你们站在这里干什么!你们不能帮帮我的忙吗?”玫瑰红问:“小老头,你作什么呢?”矮人回答说:“好奇的笨丫头,我要劈开这棵树,弄些小木头到厨房里去烧。因为大块木头马上就把我们的数量不多的一点食物烧焦了,我们吃得不多,不像你们贪吃的粗人。我的运气很好,已经把楔子打进去了,一切都按照希望进行,但是这块可恶的木头太狡猾,忽然跳了出来。树缝很快合拢,我来不及把漂亮的白胡子抽出来,就给夹在里面,弄得我脱不了身了。结果倒落得叫你们这些油头粉面的蠢孩子笑话!呸,你们真可恶!”两个女孩费了很多气力,但是拔不出胡子来,因为夹得太紧了。玫瑰红说:“我去喊人来帮忙。”矮人粗暴地说:“糊涂的疯丫头,谁要你再去喊人来,你们两个我已经嫌多了;你们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吗?”雪白说:“不要着急,我已经有办法了。”她从口袋里拿出剪子来,把胡须的末端剪掉。矮人一得到自由,就抓着一只藏在树根中间装满金子的口袋,提了起来,叽哩咕噜地说:“粗鲁东西,把我漂亮的胡子剪掉了一段!魔鬼要来整你们的!”他一面说,一面把口袋往背上一搭,掉过头就走了。过了一些时候,雪白和玫瑰红要钓鱼来作菜。她们走到小河旁边,看见一个大蝗虫朝水里面跳。她们跑去看,认得是那个矮人。玫瑰红说:“你要到哪里去?你不是要到水里去吗?”矮人喊道:“我不是这样的一个呆子,你们没有看见这条该死的鱼要把我拖到水里去吗?”原来矮人坐在那里钓鱼,很不巧,一阵风把他的胡子和钓丝吹得绞在一起。马上有一条大鱼上了钩,弱小的矮人没有气力把鱼拉起来;鱼反而占了优势,把矮人拉了过去。虽然他尽力抓着草秆和芦苇,但是没有多少用,他不得不跟着鱼跑,随时有被拉到水里去的危险。两个女孩来得正巧,把他拉住,想把胡子和钓丝解开,但是没有办法,胡子和钓丝纠缠得很紧。她们只有又拿出剪刀来,把胡子剪断,因此,又损失了一小部分胡须。矮人看见了,就向她们喊:“你们这些淘气东西,毁坏一个人的面容,成什么样子?你们剪断了我胡子的末端还不够,现在又把最好的一部分也剪掉了;我见不得我家里的人了。但愿你们赶快跑开,连鞋底都跑掉!”然后他就去拿了一袋放在芦苇里面的珍珠,一句话也不说,拖着袋子就走,在一块石头后面不见了。不久,母亲叫两个女孩到城里去买针线、绳子和带子。她们走过一块荒地,荒地上随处堆着大块岩石。她们看见一只大鸟在空中飞来飞去,在她们头上慢慢地转圈,越转越低,最后停落在不远的一块岩石跟前。她们马上就听到一种尖锐悲哀的叫声。她们跑去看,大吃一惊,原来那只鹰已经把她们熟识的矮人抓住了,要带着走。两个好心肠的女孩,马上拉着矮人,同鹰争夺了很久,才使鹰把掠夺品放下来。矮人在受了意外的恐怖,精神恢复之后,声音怕人地喊道:“你们对我不能仔细一点吗?你们把我的薄褂子撕得破破烂烂,七穿八洞的,你们真是又粗又笨的蠢东西!”然后他拿了一袋宝石,又钻到岩石底下洞里去了。两个女孩对于他的忘恩负义已经看惯了,还是走她们的路,到城里去办她们的事。她们回家的时候,又走过那块荒地,把矮人吓得一跳,原来矮人把口袋里的宝石倒在一块于净的地上,没有料到这么晚还会有人来。夕阳照着光亮的宝石,闪闪发光,显出各种颜色,极其美丽,两个女孩站在那里看。矮人叫道:“你们站在这里张着嘴看什么!”他很生气,灰色的脸变成了朱红色。他还想骂下去,却忽然听到一声大叫,一只黑熊从森林里跑出来了。矮人吓得跳了起来,但是他还没有逃到他的洞口,熊已经到了他跟前。他非常害怕,叫道:“亲爱的熊,饶了我吧,我愿意把我所有的宝贝给你,你看,这里放着这些美丽的宝石。饶了我的命吧,你哪里在乎我这个又小又瘦的人呢?我简直塞不了你的牙缝;倒不如去抓这两个很坏的女孩子,她们倒真是两块嫩肉,她们肥得像小鹌鹑一样,上帝保佑,你把她们吃了吧。”熊不听他这些话,用前掌把那恶毒的东西打了一下,他就不能动弹了。两个女孩已经跑开了,但是熊喊她们:“雪白和玫瑰红,你们不要害怕,等一等,我要同你们一起走。”她们听到它的口音,就站住了。熊走到她们跟前,熊皮忽然落下来,他站在那里,变成了一个美男子,全身穿着黄金的衣服。他说:“我是一个王子,被这个偷了我的宝贝的恶毒的矮子施了魔法,变成一只野熊,在森林里跑着,要他死了之后,我才得救。现在他已经得到他应得的惩罚了。”雪白和他结了婚,玫瑰红和他的弟弟结了婚,他们平分了矮人积聚在洞里的大宗宝贝。老母亲在她的两个孩子家里,平安宁福地住了好多年。她把两棵玫瑰树也挖了去,栽在她的窗户前面,它们每年开着美丽的白玫瑰花和红玫瑰花。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