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_2000字
我醉了。我喝了很多酒。
朋友们都叫我不要喝这么多,可我不想听。
我失恋了。
十一年前的那天,当我看见他的那一刻,我就明白,这一辈子只能是他了。他面对着阳光,露出一张笑脸,非常柔和,与之浑然一体。
他向一个女生表白了。操场上,他逆光站着,面前是一个女孩。他笑着,没有半分紧张,“可以做我女朋友吗?”十分诚恳的语气,我愣愣的。
看着他的背影,即使被拒绝,也没有半分失落,只是说句“打扰了。”然后自在洒脱地转身。我看着他的背影,良久,他没有回头,一次也没有,我还是有希望的,我以为。他又来了,操场上,一模一样的脸,还是那样的表情,不变的话语,甚至连被拒绝时的动作都是一样的,转身毫不犹豫,没有一丝迟疑,只不过是另一个女生。
我迷茫了,这些天来,他已向很多学校女生表白过了。也不断传来他与许多女生的绯闻。而我的心情越来越差,为何,他到底喜欢谁?
终于有一天,他的同学来找我。说不清是什么感觉,我以为我会很开心,终于可以问清楚了不是吗?为何当我听到地点不是操场时,会痛呢,明明,很值得开心。他的同学说道:“他叫你去医院找他,他有话想对你说。”我的心一下惊慌起来,医院?他,不会有事的吧。
“你来了。”他笑着,仍是那样好看,却显得苍白无力,“……我,我想跟你说,做我女朋友吧。”他的神色之间都带上了点不安,不似当日的神情。见我不回答,他又继续说道:“咳,现在我早就‘臭名远扬’了,没人会喜欢我的。”
那日静谧的午后,我听着少年如泣如诉,爱的挽歌。“医生说,我没多久的命了,一天,一个星期,一个月,没人知道,就算我运气好也最多只能活三个月。所以,我一直在想,该怎么度过这段时间。所以,这段时间以来,我每天都会找人告白,我想着,总会有人喜欢我的吧。结果果然没有,我始终是自作多情。”他的目光暗淡,口气也轻了不少,“做我女朋友吧,至少到最后,我还是有人爱的。”
他死了。
十一年前第一次看见他,是在少儿托管所,少时的我,生性顽劣,故此父母经常不管我,只让我在托管所里,我的性格才会变成这样。
他在阳光下对我灿烂一笑,然后对我说:“我知道你,你在这里是最调皮的,明明是个女孩子,怎么像个男孩子一样,要是长大了没人娶你,我看你去哪儿哭去。”
我站在他的尸体前,痴痴地想着。“给你。”他的同学不知何时出现了。“这是?”“他真正想对你说的话。”
我有很多话想对你说,却又不知道怎么开口。也许,只有我死了才会有勇气告诉你。
我爱你,原谅我这句话没有亲口对你说。这三个月来,每一次告白都是为了你,如果你有那么一点喜欢我,看到我向人表白,总会有一点反应吧,可是,我等你好久,你从来没有找过我。
我很怕,怕你不喜欢我,这么多天的告白,已经没人会接受我了,那你,会不会因为同情而答应我呢,反正我也活不了多久了。
但……我不能这样做,我不想让你为我的死伤心,我死了就忘了我,在最后我只希望你能找到一个好的归属。
我出生在单亲家庭,父亲嗜酒,母亲生下我就死了,从小就没人爱我,某一天,父亲对我大打出手时,我不小心杀了他。之后,就遇见了你,呵,这算是最令我开心的事了吧。
我喜欢你,十一年三个月。
他死了,永远也不会醒来。我醉了,醉在他的笑里。
初二:董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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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往事(五)_700字
梓淑今天早早来到了学校,因为那个叫什么寒的要向她宣战,好吧,她承认,她因为好久没打架而兴奋得整晚没睡好,所以她才很早就到学校班级等那个寒。寒也很快就到了班级,寒冷冷的对梓淑说:“很早来阿,开始吧。”梓淑开心的点点头:“ok,来就来吧,谁怕谁,我一定打你到乖乖叫我姐姐。”寒疑惑到:“你不害怕?算了,我会让你的,毕竟我不打女孩。”
“废话少说,谁打败谁还不知道呢,看招。”说完,梓淑向寒攻去,梓淑招招可以让人致命,可惜寒也是身手不一般的,并没有让寒致命,可是却也让寒受了伤,几回合下来,寒也只能勉强站着,冰冷的眼瞳中闪烁着光芒和兴趣,这女人身手不错。想完寒便停下了手,开口道:“停,女人,我认输了。”
听到这话的梓淑也停下了手,“小子,我不是女人,我是女孩,女孩懂么?”寒也收起了一点冷气,打趣到,“女孩?女孩有那么大的力气,还有这一身手,”梓淑愤怒道:“怎么滴,你是不是不服输啊,别忘了,你还欠我一个条件呢!”
“哦,你说吧,什么条件?”寒一脸兴趣的看着梓淑。“这个嘛,我暂时还没想好,等我想好了再说吧。”“好啊,随你。”说完寒便转向一些因为被梓淑身手震撼的同学冷酷的说:“现在开始,不许为难这个女人,我看到谁为难她,我便第一个找她,后果自负。”
初二:张钰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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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芙蓉_2000字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在沧澜大陆琉云国的都城中,那大街最繁华的地方,有一座不起眼的酒坊。酒坊的主人,是一个女人,一个在传言中美艳无比的女人。推开那扇雕花木门,浓厚的檀香扑面而来。枯枝与繁花交缠着爬满墙壁,勾勒出一个繁复妖娆的图案。门内与门外形成两个世界。这里安静的诡异。“醉生梦死,前世今生。奴家易水寒,你想记起什么。前世?今生?还是一场,南柯一梦……”沈落暮然看去。烛火摇动,一名女子站在那里。风吹起掩面的长发,露出满是胎记的面容。一沈从文赶到沐尔院时,我正在天井旁痛哭。脸上的妆化成了一块堆,惨不忍睹,很是难看。侍女在一旁不知所措的站着,见到他明显松了口气。“二少爷……”其中一位小心翼翼的开口。沈从文叹了口气,挥手:“都下去吧。”她们火速消失,那速度让沈从文哭笑不得。他看我完全没有止住的念头,才幽幽的叹了口气,蹲下了身子。“别哭了。本来就不好看,再哭就更丑了。”他玩笑般道。我透过泪水看着他在月光下更显丰神俊朗的身影,不由得鼻头一酸,哭得更惨:“我知道我不漂亮啦,你怎么老拿它说事!”这真不能怪我,当你被别人指指点点说丑的话,说不定比我更难过,更自卑,更可怜。若真说起来,我长得也不难看,鼻子是鼻子眼是眼的,就算不是大家闺秀也是个小家碧玉式的人物。只可惜我这一家子是在太给力,代代出美人,个个赛天仙。别说我姐姐是一块无与伦比的倾城美玉;就连爷爷也是一朵绝无仅有的奇葩老花,鹤立鸡群。只可惜亲爹亲妈包括一干亲戚实在太极品,生下我这么一个没品的,实在是很丢面子。爷爷只要一看着我,就止不住的叹气。后来我实在是烦得不得了,就收拾了东西离家出走。在外面漂泊了半个多月。生了病不说,银子还被人偷了,又冷又饿还险些横尸街头。好不容易回了家,看着一片张灯结彩我才后知后觉的发现,我赶上了爷爷的生辰。爷爷是三朝元老,开国大将。他的生辰马虎不得,提前一个多月就要开始准备。我这正好赶了个节骨眼,也怨不得别人不管我。抱着满腔委屈,我进了沈霜的院子。她正在躺椅上读书,一张脸如水晶般晶莹剔透,身形修长匀称,叫人挑不出半点瑕疵。只可惜太冷了,好像谁都欠了她八百万银子似的。“姐……”我站直了身子,委委屈屈的唤道。她抬头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可真够冷的,我觉得感冒又有重发的前置。“舍得回来了?”她放下了书,走到我跟前,嫌弃了看了看皱巴巴的衣服,“屋子里有糕点,你先吃点垫垫肚子。我去叫丫鬟给你打些热水。一会儿是爷爷的寿宴,别邋邋遢遢的叫人看了笑话。”她说。“哦。”我有些感动地应道。这就是我姐姐沈霜。她面冷,嘴巴毒,除了长得漂亮外一无是处。但她对我确实很疼爱的。小时候我做错了事,她没少帮我背黑锅。只是……我没想到她会嫁给方若尘。如果她没有嫁给方若尘,后来的事或许不会发生,我们一家或许还是平平安安的生活着。我更没有想到,我在次见到方若尘,竟是在我大姐出嫁那日。我一定是疯了。我想。二我第一次见到方若尘是在一个雨夜。那次我离家出走,只可以理想很美好,现实很丰满,啊不,骨感。一路下来,丢了荷包不说,还生了病。全身上下没半个铜板,只好在一个破庙安身。屋漏偏逢连夜雨,庙里的柴火受了潮,没法点起来。我默默地从水坑中看着自己的脸。若这是沈霜的脸,何须担心这些烦恼?只要浅浅一笑,多少人等着宠幸,白住个客栈更是手到擒来。哪像现在……“好冷……”我抱住自己,不住的哆嗦。一时间五味陈杂,万般心事涌上心头。如果是在家中,丫鬟早就备好了热水。待我沐浴后便可以干自己喜欢的事,甚至是去找几个哥哥玩。除了不太受欢迎外,我的生活可以说是顺风顺水。我的脑袋一定是让驴给踢了,才想出离家出走这么个主意。正当我胡思乱想之际,一个人走了过来。我吓了一跳,赶紧闭上了眼睛。那人没有说一句话。待他走后,我才睁开眼睛,小心翼翼的打量四周。什么也没有,只是眼前多了一碟水晶芙蓉糕。附带一些碎银。我冲出去,那人早已离开,我只看见他的衣服。那是一件绣有龙纹的明黄色的衣服。皇帝,方若尘。这是大安无所不知的名字。出生仅八个月便登基,大权尽数握在太后和宰相手中。做了十年的傀儡皇帝后,在一次雨夜同我爷爷相遇。爷爷认为他是个做皇帝的料,半年后便发生了宫廷巨变。方若尘亲手杀死太后及宰相,一举获得大权!这个皇帝的人生很传奇,当然他本人比我说的更为传奇。在我最落魄最难堪的时候,他来到了我身边。没有说一句话,只是凭借一碟芙蓉糕,便收服了我的心。我暗恋了他三年,没有人知道。当那道圣旨赐下,指明沈霜进宫时。我的心才碎成了渣渣,连粉末都没留下。“姐,好漂亮。”我看着屋内拿到身穿大红嫁衣的身影,由衷的笑道。沈霜一身红色嫁衣,广袖凤纹,很是漂亮。只可惜她脸色太冷,我看不出半点喜怒。“我知道。”平静的好像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你先出去吧,小落。”姐姐这是怎么了?我心中奇怪,但不想违抗她的命令。于是我只好应下,离开了屋子。不知不觉中,我走到了院子。如今是初春时节,花朵大多还未盛开,放眼过去一片嫩绿,没什么好看的景色。实在是无聊,我伸手,不停摧残着丛中的叶子。绿色的汁液粘在我的指尖。正玩到兴头上,一道声音响起,温润如玉,带有丝丝暖意。是他,白楼凤初一:落叶忆雪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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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日醉_2000字大漠的日头毒烈,宁尧掏出面巾擦了擦汗,目光望向不远处,眼前一亮,紧了紧身上的包裹向那里走去。“店家的,上壶茶”。沙尘满天中有一个茶馆,倒是一个好去处。“来喽”,老太看上去年近花甲却不影响手脚的利索。宁尧摘下包裹打量着四周,仅一个坐台,四张桌子而已,“这茶馆是您的?”“老头子去的早,哎!留给我这茶馆,我一个大漠人也没什么可去的地方……”老太擦了擦手,徐徐道:“这日子清苦,整日大风吹着,太阳烤着,不见半点儿雨星儿……”大漠人?宁尧抿了口茶,打住了老太的碎语:“您知道这里离中原还有多远?”老太神色怪异的上下扫视宁尧一番:“前面过去那个沙丘,穿过大树林,就是中原”“那您……”宁尧又欲问,只见帐外进来一大汉,大汉扬了扬手中的酒坛,“王婶,两斤牛肉”“诶,来了?快去坐。”老太进了里间,不一会,端着两大盘切的整齐的肉块出来“兄弟”“嗯?”宁尧抬头,指了指对面“坐吧”!“兄弟,今儿你可沾了光”大汉打开酒坛嗅了嗅,抓过一只碗给宁尧倒了半碗酒色泽清冽,入口甘甜,宁尧蹙了蹙眉:“千日醉?”多年不再回味这种味道,宁尧仿佛记得曾经有那么一个白衣男子,从树下挖出一个酒坛,四下张望一番,对他笑道:“师父藏的可是被我挖了出来,这叫千日醉,酒性烈,千日醉,千般醉”……“宁尧,身为白帝,自然要言而有信,你我本是师出同门。”楼宇轩丝毫不畏惧身前的刀剑。手指摸上剑刃,“我只要知道是谁灭了楼家满门,师父的尸身在何处我就不追究了。”他松开手,本应出现的伤口一丝痕迹都没有,但是宁尧手指的相应部位却深可见骨,血流不止。“楼宇轩,你这辈子都别想知道。”宁尧出剑欲刺,见楼宇轩退后,忙脚步一转,消失在南山。“主子……”白衣男子欲言又止“不必追了,”楼宇轩回过神来:“我的事你不必管!”“可……”楼宇轩注视男子良久,淡淡的开口道:“墨祺,你逾越了。”“主子,属下……”“滚!”“是!”男子擦了擦满头的汗,退下。宁尧,当年的变故,你若执意隐瞒,莫怪我不客气。雪峰的石壁内,宁尧勉强运动真气疗伤。“又是那个楼宇轩,我这就去杀了他!”一旁的女子拔剑就走,被黑衣男子抓了回来。“蠢货,主上与那厮本是同体,你若杀了楼宇轩,主上还活的了么!”“呼”宁尧睁开眼,镜影身形于他来说,绝非好事,楼宇轩不曾受过伤,只因宁尧作为他的一部分,替他承受的痛苦廖不可数,“势必要做一个了结”“主上决定了么?”黑衣男子单膝跪地,“属下愿随主上前去!”“不,本尊一人便可。”宁尧眸中闪过一抹阴险。都说雪峰是离天最近的地方,终年雪花纷落宁尧着一身黑衣,狂风的肆虐不为所动,悠然坐于案前。八岁,师父将他捡回,授他武功;十四岁,一人独身前往楼家灭其满门;十七岁那年,师父知他手段狠辣,愤怒之下将他逐出师门。后来,他一人独挡一面,终日黑衣裹身,却喜人唤他白帝。听到背后传来的脚步声,宁尧嗤笑一声,从案下提上来一只酒坛,吹了吹落满的白雪,“我还以为堂堂的楼大人不敢来了!”“这是什么?”楼宇轩撩开披风坐下。“可曾记得你偷的那坛……”宁尧打开坛子,醇厚的酒香弥漫开来。“千日醉!”师父的独门秘方从来不曾告诉任何人,哪怕他偷的那坛也品不出其中的成分,“师门,楼家和你有什么干系?”“装什么清高!”宁尧对上他的眼睛,“你就不想尝尝这久违的千日醉?”摸出两只酒杯,一一倒满,举杯,“师兄,你我这一场师门情谊,可真是坎坷!”一饮而尽。“宁尧你到底想说什么?”宁尧摩挲着酒杯,“楼宇轩,你可还记得有个楼千景?”他站起身踱着步子,“也是,您是贵人,难免偶尔多忘忘事儿!”“那小孩真是可怜,因为身上莫名其妙就会多出的伤口,从小就不招待见,仅仅偷吃了东西就被爆打到奄奄一息,流落街头……啧啧!”楼宇轩心中大骇,楼千景,宁尧……“不过呀,你也别担心!”宁尧从身后拍了拍他的肩膀,看他身体一颤,“有幸被师父行且歌救了下来。”宁尧灌了一口千日醉,“这孩子在某天灭了楼家满门,真是大快人心,哈哈……”“楼家可有你的父母,你怎么忍心……”楼千景,宁尧……“父母?弃我的时候怎么没想到我也是他们的儿子!”宁尧挥出一道真气,酒坛炸裂开来,“死不足惜!”“今日,我便以你的血祭奠楼家上上下下。”楼宇轩欲拔剑,忽觉全身酸软无力,“你……居然……”宁尧捏起他的下巴,“我伤不了你,笑话!”“你是我的孪生兄弟,镜影身形……”“那又如何?”宁尧甩开手,掏出帕子擦了擦。“出来!”角落里身影佝偻的老人应声而出。“炼魂师……”宁尧抬手打昏楼宇轩,“开始吧!”“是,白帝。”……“两人之间只留一人,炼魂师可有办法?”“白帝,成功的几率不大,但老奴愿尽力一试。”……大雪三天三夜不曾减缓。宁尧动了动,醒了过来,拨开身上覆盖的白雪,身边楼宇轩不见,余一件白衣。看来是成功了!“恭喜白帝重获新生!”沙哑的声音自背后响起。终于,再没有什么成为羁绊,宁尧不语,推开石壁,行至一副水晶棺前。“师父,徒儿不曾怪过师父,师父可愿醒来?”逐出师门那日,师父摸摸他的头发,交代他:“你师兄擅自取用千日醉,今日,为师将秘方传给你,好好用它!”千日醉,千种材料相生相克,制酒的顺序对了,活死人肉白骨的良药,如有一分差错,便是致人于死地的毒药。……“小兄弟?”大汉推了推宁尧。“嗯?”宁尧回过神,“果真是好酒,回味绵长!”“多谢兄台赠酒,此地离中原不远,小弟先行一步,告辞。”宁尧背起包裹,撩开帐子,消失在大漠中……高三:君凉卿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点评:其实,对于一篇小说而言,意境和情节都是必要的,美好的意境和有趣的情节才能让一篇小说脱颖而出,而我们的小作者的这篇小说就是如此! 小作者用自己的语言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大漠风情图,文章中的对话也好,文章中主人公的神情动作也罢,都显示着我们小作者良好的文学功底和语言造诣,都较好的将文章的意境传递出来,这就是这篇文章的魅力之处,而且古言与现代的区别主要在文字的表现上,短句是主要的特点,小作者在这一点上小作者表现的较好,值得肯定的哦! 千日醉,日日醉,醉是那大漠风情,醉是那人间滋味……点评老师:沈霁月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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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读后感2000字_2000字《项链》这篇文章最初的吸引,只不过是自己想借此认识“偶然中的必然,必然中的偶然”的含义。当然咯,我算是获得了丁点的理解,正如文中的女主人公,顺着好虚荣的本性,为了在一场突如其来的晚会上吸引到更多的注目和那作为穷人的可望不可及的尊贵,舍弃本轻易能获取的作为佩饰的玫瑰花,转而向有钱的女朋友借来一条钻石项链,然而不幸的是,晚会过后却离奇丢失(“偶然中的必然”蕴含其中,即项链的丢失是很偶然的事件,但借项链背后那虚荣心所造成的对人生的种种羁绊挫折却是必然的)。接着,在纯朴的丈夫的驱动下,借贷买了同样的钻石项链去归还朋友,并因此苦尝了十年艰辛的还债生活。可最后在一次意外的交谈中,得知项链原是一仿制品的悲剧结果(“必然中的偶然”是说,丢失项链是要偿还的,这是必然的。可偶然的因素是:项链不是真项链。这样的偶然在上帝那变幻莫测的手中,是无须感到惊讶的,甚至应该认为是正常的)。这是我最初想要探索的疑问。可作为世界优秀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在他所塑造的这个悲剧世界中又有很多发人深思的东西,尽管他并没直说。这是我乐于探讨的。首先,让我们把目光投注到男主人公的身上。他真诚乐观,尽管只是一底层小职员,例如文中所描述的在下班就餐时的心情:“哈!好肉汤,世上没有比它更好的…”。处处体谅怜爱着妻子----争取舞会的票、用本已计划好去打猎的钱为妻子购买舞会服装----以及对还债的无可置疑、勤勉工作以偿还债务等等。在我看来,一个真诚的人是无须置疑,可对人生来说,这还不够。曾看过这么一句话:“热情和理智是灵魂之船的划板与船帆。”真诚对于热情,就像是火与光,是孪生兄弟来的。而理智就是坚守和抉择----坚守自己的向往,舍弃让自己身不由己的事物。生命常体现在追求中,有追求的人害怕受到束缚更甚于害怕失去生命。因而,理智像一面帆,是不该让船逆向或是触礁的。男主人公缺失的便是后一种,相继而来的束缚,让浮躁取代宁静的心境。我不知道他的真诚乐观起着多大的缓解作用,即使能不痛苦,也是绝无乐趣的,毕竟人在忧虑中是很少有幸福可言的。其次,我预备冒昧地谈谈他的爱情。“若是不知道两人为什么在一起,那我也将无力去解释他们为什么分手”这是我对一个朋友与其女友分手中感悟到的。所以,我们得先看看《项链》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文中写到:“到末了,就将将就就和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结了婚。”可见这婚姻是无奈的化身,而非两情相悦。正如萧伯纳说的:爱情不是慈善,不可慷慨施舍。我的理解是:真诚而又志趣相投,是所有幸福爱情的所共有的。正如托尔斯泰的www。99zuowen。com“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同。”真诚,是心灵的开放;也只有在坦诚的两人之间,才配有感情。正像一个着了层玻璃的窗户,若是蒙了厚厚的尘灰,纵使窗外的世界美如仙境,也等同没有。志趣,就是人生的志向,就是生活的乐趣,抽象的说,即是一个人的精神寄托。在对方看来,这就是一个百花争妍的花园,它足以让人探险,引起无穷乐趣。我想,爱情乐趣便在于此。一个善良悦目的伴侣,是值得满足的,它能让两人很好地相处在一起。可要是这个伴侣同时也是自己精神上的知己,那无疑使得两颗心紧贴一处,不受空间的束缚。若是根本不属于以上两者之一,我想该做的是理智地避开。我不得不承认,爱情是很美好的,这是上帝那怪老头有意为之的。但美好的诸如亲情、友谊或理想、兴趣、自然、知识,对人生的意义是丝毫不逊色于爱情的。它们都同样地让人生变得有趣,对未来无限憧憬。只是这些需要一颗充实的心,而许多人却受欲念支配,让自己变得狭隘自私罢了。这没人可怪,有什么样思想的人便有什么样的生活!幸福靠的是心来感受的,并不在于拥有什么。只要是让我自私,束缚自由的,我都会敬而远之。我不想让自己的那颗感受幸福的心受到丝毫的损害。虽说我孤陋寡闻,还真未听说过追求幸福的人比追求身外之物的来得不幸福。看来得由那些常用拍脑袋做决定的人才能拍出来。此时在我脑海中还依稀可见:穷居陋巷,却有道可乐的颜回;不知老之将至的孔子;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最后,再以一个旁观者来看看女主人公----一个生得美丽却极度虚荣的女人----的人生遭遇。她的漂亮是天生的,是上天的恩赐,可她却把这份恩赐视为商品,不断地物色有权势、有财力的买主,但由于出身低微所致,幻想遭致破灭而不得不嫁给一位小职员。她的美丽成为她不甘寂寞、悲愁痛苦的根源。而那虚荣心就是症状。就我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空虚的人,缺少那份由内心而起的兴趣或伟大的爱所引导的追求。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活着的人,是不可能没有虚荣心,但一个懂得人生的人却不会被虚荣心主导。也许,我还太浅薄,故不敢冒昧对人生这个沉重的话题发表见解。不过,我还是斗胆引用思想家萧伯纳的话作为开头:“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伟大的目标”就是所谓的理想。有理想的人,即是有追求的人。那么,何为追求呢?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最先做的是站到人生的高度上来俯视的,即什么样的追求让人生有趣、幸福。所以,我只是把理想看成是一件有趣又令人充实的事儿。接着这件有趣的事儿的可贵之处,是能调动自己的满腔热情,可怕的是这种热情是持续一生的,这就是我至今理解中的理想的价值:用热情来造就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精神上能有所追求,生活上能有所自足,这样的人是幸运儿。是的,活得最好的人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六年级:爱情苹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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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_2000字社会?!本就无公平可言。别人已经替你走过的歪路,请你不要再走。——题记我还是想把这种感觉记录下来。我时常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像小我两岁的弟弟说教,瞬间的内容无非就是好好学习。我总是有一种颇为自豪的情愫,毕竟我是以过来人自居,仿佛自己很成熟。而今天,我是作为一个听者,听一个过来人讲诉他的经历,劝告我莫要重滔覆辙。他是高三下来的一名学生。在他高二的时候,在社会上闯荡了一年。十六七岁的年纪社会也并不放过。就是这一年让他从一个涉世未深的毛头小子成长为一个理性的大人。他说:别太天真,社会远比你想象中复杂。他说他是做销售的,用他的话来讲就是给公司擦屁股,通俗的说就是做一些运送安装维修之类的技术活。刚开始的时候他总是被安排去做各种各样的杂活。不能不做,因为你刚开始;没有报酬,因为你是一个学徒工。没有选择只能做下去。这项工作十分不容易,无论风雨雪晴,都必须一直不停的奔波,再不愿意也要硬着头皮去做,因为这条路是他自己选择的。许是刚开始的时候对新环境还抱着些许的好奇,所以无论多苦多累他都挺下来了。直到那一次——他说,那是个下雨天。早上六点就被老板喊起来去送货。十多件货物都挺贵的。因为下雨不得不用篷布遮盖,自己的手机也淋雨坏了,但他无暇顾及,因为一件货物的价格远比他的手机贵的多。他忙活了一天都没吃饭,知道是一天完工是老板请了顿饭。第二天早上,老板结算工资时,他一天的体力劳动仅得到50块钱。而什么重活都没做只是十分轻松开了一天车的司机的报酬却是他的四倍。他心有不甘。可也只能好声好气的问老板:“这给的确实有点少了吧?”他等到的答案却是:“你会做什么?你什么都不会做有什么资格讲价钱?!”他沉默了。他无言以对。夜里回到家像父亲谈及此事满是委屈,父亲只是淡淡的说了句:“孩子这就是社会一个你将来将要生活的社会。”他说,那天他想了好久。他想起那次跟人一起出去接单跑活“修空调”。其实不过是被耗子咬断了电线这样的小事却硬是被他哪位同事说成了电板坏了需要换新的这样的大问题。就这样本来五块钱可以解决的事最后用300元解决。他说起初他的想法和在座的我们一样,“十分坑啊!”可是后来所有经历的一切使他渐渐的懂得了“内幕”。那个同事有妻子儿女有一大家人需要他养。如果他最后只收5块钱,那他可能连跑一趟的邮费都不够。若他对任意一单生意都如此“仁慈”那他又凭什么维持生计呢?!这本就是生活本色。他说他工作的环境中大多都是未完成学业就出来混社会的人,也有一些是从技校毕业的人。他说他刚辍学时也偶尔会后悔。他问:“你们不上学后悔么?”他说,他们的答案大同小异,但有一个人的回答让他印象深刻。那个人说:“我曾做了十五年的大学梦。现在每当回想起来曾经的这个梦时。我自己都有点惊诧!不敢相信我曾经也是一个有这样一个梦想的人。”但是现实总是那么的残酷。他说,之前在学校的时候认为出人头地,有出息的含义就是考上一个好一本上一个重点大学。而当再次回到学校时,一年的社会经历使他的想法有所感官。并非只有考上好大学才能有好出路。只要是奋斗的人生便是精彩的,那是最有价值的!学校能够原谅的事,社会不一定原谅;老师能够原谅的事,老板不一定原谅。你将生活在现实社会,而不是网络虚拟世界和童话空间。是的,社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存在。有人先你一步走了歪路,迷途而反,请不要再误入“歧途”了。学校亦是一个小型社会。身为学生,也相同于是社会上的公民。我们被学校上的各种各样的校规烧制着。一旦违纪,便会受到惩罚。慢慢的,我们开始抱怨这个“社会”以至于我们选择逃避——辍学。可当进入一个真正的社会时,我们又该如何逃避呢?努力学习一直是一个学生所面对的一个较之为永恒的话题。努力究竟是为了什么?我想答案已经十分明显,如同龙应台所说,获得选择的权利。努力获得选择的权利,只为了青春的梦想只为了诗和远方。当你拥有足够的成绩时,便意味着你多了选择的权利。但上学一定不会是白上的,无论结果如何,他都丰富了你的人生经历。大家都曾听说过清华北大毕业生放弃高薪工作而卖猪肉的事,同是卖猪肉,一个是十分平凡的屠户,一个是高材毕业生。他们又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就在于高材毕业生会利用所学,经营生意直到最后开公司。而屠户却永远只能是一个平凡的屠户,因为他没有梦想,没有追求。梦想和追求是人人都有的么?答案很显然。是的。但是不同的见识经历决定了不同的梦想与追求。老班说,他的朋友中有混得不错的,也有混的很不好的。老班说,村里的朋友大多是未完成学业的,现在大多数已经娶妻生子,过着打工仔的生活。打工累的时候,就不想干了。当积蓄挥霍的差不多的时候,便只能再次背起行囊外出打工。周末时也会聚上一聚,几瓶啤酒,一桌麻将便足矣。师范大学的那些同学如今在全国各地当老师,混的也还算是将就吧。也有那么一两个朋友混的还不错。一个在北京有自己的公司,一个有自己的画廊,收入可观。老班说他们的生活不同是因为见识不同,见识不同是因为学历不同。其实说到底还是学习。迄今为止,我们也都已经走了十多年的学龄了。学习的重要性自然不必我多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每个人都做过梦,不过做梦和追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做梦很容易人人都会,而追梦这件事却是十分艰苦的,苦到可能你执着了十多年的梦也全会被偷去,然而只有吃尽这苦,才能尝到甜头。从小到大,我们也都听过无数感人至深的发人肺腑的演讲。那些演讲在当时也都在一定程度上给予我们一定的震撼。在当时,我们也一定都想着报恩孝顺,想着发奋努力。但是事后往往便又是似如无事人一般。让努力成为一种习惯,而不是一时的热血。当自己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咬咬牙忍一忍,问问自己:“凭什么我不可以?”当你真正熬过最煎熬的那段岁月时,日后回想起来的时候,你一定会感激当初咬牙坚持的自己。1200字以上 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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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草低见牛羊_2000字清风,悠悠地划过,带起了无际的草原,波浪般的青草,仿佛不堪重负,弯下了纤弱的身躯,恍然间看见一群牛羊模糊的身影。好一个“风吹草低见牛羊”!茫茫一片中,隐约间露出了一张清秀却又透露着稚嫩的脸庞,风轻轻地滑过了脸颊。慢慢地回味着嘴中那青草的苦涩,紧皱眉头、微眯双眼的我突然坐起,猛地吐出了嘴中的青草,朝天大吼:“***憋死了!”突如其来的声音打破了这一时的宁静,连远处那默默吃着草的牛也被惊动了,开始四处散开。咆哮一阵的我也慢慢地冷静下来,望着那已经重新空旷起来的草原,内心不由得一阵苦笑,好不容易等到这群牛聚集在一块儿,结果却被自己又给破坏了。重新倒入草原的怀抱,无奈的我又回想起了当初写生老师在我临走前时对我说的那一句话:“想要完成一幅好画,记得一定要做一件事:再离牛群远些的地方安安静静地躺下,闭上你的眼睛,听那风的呼啸,感受风划过你的脸颊,再去体会着远处牛的动静;等你能真正感受到时,情景交融,你才能生动地将那画面用笔描绘下来。”听上去就明显不简单,更可笑当时的我无知轻狂,不把这当一回事。在匆匆地道别后,我便踏上了这里的土地。第一次的到来令我十分兴奋,在这广阔无垠的大草原上,处处都透露着青草的清新,让人感到神清气爽,浑身上下焕然一新。兴冲冲的我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在草原上兴奋地“疯”了一天。只要你当时也在草原上,幸运的话就可以看见一个场面:一个小黑点一样的身影在远处的草原上乱跑乱叫,犹如一个小疯子般。疯玩了一天,自然是要办正事。再轻狂也不会傻到无视老师说的话,对于老师,我还是有基本的尊重。首先便是寻找牛群。第二天,我便按老师的要求,在广阔的草原上,如同无头的苍蝇一般开始了我的寻找。这一找可不得了,花了整整一个上下午!又因为是第一次做这事,饭菜也忘带,走了一会儿更是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了,所以在这当中一口饭都没碰过。好不容易摸索着回到了家,我都快饿死了,可还是没看到半点牛群的踪迹。满脸疲惫的我,在狼吞虎咽一番后倒头便睡。第三天一早,我便“全副武装”地出去,开始了新的一天。虽然这次吃足了教训,但晚上回来的时候还是已经“弹尽粮绝”了,却仍然没有收获。就这样过了四天,终于让心灰意冷的我在晌午时分找到了牛群。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哪!欣喜若狂的我差点“老泪纵横”,心中感慨不已。话说这第一步虽然是做到了,但真正困难的才刚刚开始:先是让气血方刚的我躺下来不动,去听那缥缈的风声,真的简直会要了我的命,更何况我刚才还因为找到牛群而狂喜,哪有那么容易冷静下来。硬是“自虐”了四个小时,最终还是不得不颓丧地回了家。接着一段日子,我便循着自己的记号找到牛群,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尝试......仍旧是失败......终于有一天,在愤怒的我疯狂地发泄下,那群牛被硬生生地吓跑了......那一刻,我体会到了从地狱到天堂,再从天堂重新回到地狱的感受,内心堪称崩溃。好在我毅力非凡,更是凭着那份执着再次直起了身子,继续去完成我的任务。随着时间一点点地流逝,我也渐渐开始适应起来,当中也偷学了不少“技巧”,比如你只需要去寻找一块风水草地,就一定会有牛群的身影。这一次,已经是出行的第二个月了。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想找牛群已经是易如反掌的事了。但真正的问题不在这儿:我还是不能体会到老师所说的意境。重新直起了身子,我打了个哈欠,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带着麻木的双腿,拖着沉重的步伐,一步一步缓缓地往回迈去。或许是疲劳过度的缘故,糊里糊涂的我竟然迷了路!再加上肚子的饥饿,我的头不免有些晕,双腿发软。在坚持了十分钟后,我还是撑不住了。顺着身体的惯性,我再次倒入了草地的怀抱,两眼渐渐的闭上了......沉睡中,我感觉自己像是跌入了无底的悬崖,就这么不停的下沉,不停地下沉,下沉......不知过了多久,我突然感受到了一阵风,一阵微风,轻轻地扶起了下沉的我,随着它拂过了我的脸颊,我仿佛又找回了那熟悉却又陌生的感觉。是的!这和当时风划过我脸颊时的感觉如出一辙!清风裹挟着我,带着我来到一片草原,牛群安安静静的吃着草。像是“隔岸横州十里青,黄牛无数放春晴”又好似“平川十里人归晚,无数牛羊一笛风”隐约间,我变成了一道清风,卷着十里的清凉,悠悠地划过牛群,划过草原——恍然间,我又成为了牛群中的一头小牛,一边吃着青草,一边默默地享受着清凉的风,过着平坦的生活——突然,我睁开了眼睛,慢慢的坐了起来,一副令人陶醉的画面映入了我的眼瞳:青草微微的摇摆着身躯,一片牛群正默默的吃着草,清风徐徐飘来,吹过整片草原。但我真正只注意到一个:在这一群牛中,一头小牛一直低着头吃草。清风吹来,便扑打着耳朵,显得十分享受。那头小牛像是感应到了我的目光,不紧不慢的抬起了头,一双朴实无华的眸子,与我那仿佛开出莲花般的眼瞳对视着——时间仿佛静止了......那一天,我画出了我一生中最成功、最生动,却又最朴素的画,我引用了一句诗作为它的画名:“风吹草低见牛羊”1200字以上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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