怯颜
那世,我只是个小兵。
战争连连不断,百姓深陷水生火热的困境之中,君王知道这一切,却无能为力。另出其小女夕颜为众士兵舞一曲。即将要离别的我,站在远处遥遥的凝望着一身红装,翩翩起舞的她。好一个绝代佳人,好一抹倾城颜色!
“我的勇士们,现在我们深陷战争的苦难中,希望你们之中有人能立下大功战胜归来,那时候我将把小女儿,也就是夕颜公主赐婚给他”,这是临别时我唯一记住的君主的话。
我,第一次上战场,黑云压城城欲摧般的压迫感使我喘不过气来,好多次徘徊在生死的那条线上,想起那双会说话的剪水秋瞳,我活了下来。
渐渐的适应了沙场上的生存法则,我越战越勇,几入无人之境。但是战场的生活是苦难的,看着一个个战友的辞世,我只能对着月儿祈祷:何时才是如血夕阳的终点?
终于战争结束了,胜利女神带着矜持的微笑像我们走来,只是战场上的白骨累累,多少手足忠魂埋骨他乡。
主公龙颜大悦,当天晚上就像御赐我金婚。我最后的印象就是坐在水井边上,慢慢的失去了知觉…。沙场遗留的伤痕,让我没能见到你最后一面。
你我终究无缘,也许你还不曾知道我的容貌。
2。前尘,
我是一朵修行数千年的怯颜百合。
“小姐,快来看这朵百合好奇特,竟然是七彩色的”,一个丫鬟模样的小姑娘对你说。
“小茹,这朵百合叫做‘怯颜’,很名贵的;据说少女吃了会变得漂亮,而且青春永驻;毁容的人吃了会恢复容貌”,带着书香气息的你轻移莲步走来,一袭白影,轻纱遮面。
“小姐,让我帮你采回去吧”,丫鬟小茹说着便要动手了。
修行了数千年的我,就要这样毁于一旦了吗?我很苦涩,奈何说不出话。
“小心,不能乱动,怯颜会死掉的,让我来”,你终究用柔荑小心翼翼的带着我回家了。
天天给我浇水,呵护着像是自己的孩子般,我发现生活原来是这么的美好。
“不好了,小姐,老爷答应你个王公子的婚事了”,小茹气喘吁吁的跑了进来。
“哐啷…”铜镜从你的手中滑落,“小茹,难道这就是我的命吗?为什么要我嫁给那个无耻的流氓!”
有一滴冰凉的液体滴在我身上。
泪水,不是热的吗,为什么她的泪是这么的冰凉?为什么我的心会疼,我只是一朵百合花啊!
“既然他贪图我的容貌,要是我丢了它,他就不会强迫我的家人了吧”,你轻轻的划下了面纱,这是两年来我第一次看见你的容颜,似乎很是熟熟悉。
看着你充满坚毅的拿着剪刀缓缓地贴近你的脸庞,我不由失声叫了起来:“不要”。
一滴滴妖艳的鲜红滴在了我身上,终究我没说出话,因为我是一朵花!
“怯颜,对不起,是我的血弄脏了你吗?”你轻轻的抚摸着我,微微的笑着。
但是我知道你笑得多么的惨然。
“颜儿,妆画好了吗?”外面想起了一个女人的声音。
“颜儿,王公子在催了”,仍旧是那个女人的声音。
“啊…!颜儿你怎么了。小茹,快叫医生”,一个长得和你相似的女人推开门,看见倒在血泊里的你,几欲昏厥。
终究,你先我而去。
夕颜啊夕颜,我们还是无缘吗?
你割脸蛋的血让我有了变身成人的能力,两年多的相偎相依,我们血浓于水,虽然你不知道我可以化为人形。
一场错误的抉择,让我们天人永隔。
我偷偷的将自己的“百合之心”的一部分熬成药,在你睡着的时候喂给你,没想到你醒了,对着镜子看到恢复的容颜,脸煞白,终究倔强的你为了拒绝这场婚事选择了这么极端的方式。
要不是我没使用一次“百合之心”就会沉睡一天,已经可以变身成人的我怎么允许你自杀?
终究,巨大的刺激开启了尘封的记忆,“夕颜”。
你的坟头结出一朵血红的莲花,已不是当年的怯颜。
这一世,我们无缘。
3。后世
这一世,我是一个杀手。
“阿然,这次的任务就交给你了,你可是师傅坐下最厉害的徒儿,不要令为师失望”,老者慈祥的看着少年道。
少年脸上没有丝毫的表情流露,“是,徒儿谨遵师傅之命”。
……
“请问你就是那个武技了得的阿然吗?”一个少女优雅的从门口走了进来,礼貌的问道。
“嗯,我是”,少年的表情依旧冷峻,语气依旧冷漠。
只是初见少女时也有短暂的诧异吧,不是惊讶于女子的美貌,而是如此有背景的的少女还这么温柔礼貌。
“嗯,从今天起你就做我的私人助理兼保镖吧?”少女带着些许调皮,些许祈求的目光。
“没问题”,少年淡淡的道。
“先介绍一下,我叫……”
“小姐芳名‘林夕烟’吧?”男子难得的微微笑了笑,“这个只要是前来应征的人都会知道吧。”
“呃…”少女粉颊红了红,捂着嘴轻笑,“说的也是…你明天就开始来上班行吧?”
“嗯。”
一年后、
“师傅,我跟了林夕烟一年多了,根本没发现蛛丝马迹,是不是情报搞错了?”少年单膝跪在地上对座位上那个戴着黑色斗笠的男子恭敬答道。
“怎么可能搞错?我亦师亦父养了你十八年了!你怎么这么没出息!是她的父亲杀死了你的全家,不是我及时赶到你的小明早没了,你怎么能爱上仇人的女儿啊!”虽然看不见斗篷下的脸,中年男子明显的发怒了。
“师傅,徒儿没用…”少年虽然有了怀疑,但仍是毕恭毕敬的回答道。
“罢了罢了,你继续追查吧,下去吧”,中年男子叹着气打断了少年的话,挥了挥手。
……
“然,我怀疑你师傅才是那个‘江洋恶盗’,不然我们怎么找不到蛛丝马迹呢?而且他对你说的我父亲是杀害你全家的‘江洋恶盗’,并派你来监视我,是不是为了转移注意力呢?”林芷韵的话此刻回荡在少年的心头。
“烟儿,师傅,我究竟该相信你们中的谁呢?”少年一边下上,一边苦恼着。
一个是相恋的爱人,一个是养育自己长大的恩师。
“烟儿,你怎么了?”少年刚赶回家,看见南宫芸躺在血泊里,赶紧上去抱住她。
“然,小心后……”少女的话还没说完,少年便被一把长剑透心而过。
少年头也没回,只是轻轻的拥着怀中生机飞快流逝着的少女,轻轻的笑着,“烟儿,我们不是可以一起上路了吗。”
“桀桀”,一阵怪笑声响起,“真是恩爱啊,可惜啊,可惜,也只有到黄泉做一对亡命鸳鸯了”。
“18年的养育之恩,这一剑算是报了”,少年头也不回,“可是,灭门之仇,不能不报。苏宏老贼,你跑不掉了。”
不待中年男子反驳,少年的脚下出现了一条密道,抱着少女跳下去的一瞬间有闭合上了。
看着怀里已没有生气的女孩,少年不顾嘴角的血迹和仍旧插在身上的剑,伸出颤抖的手轻轻的阖上了那双美丽的眼睛。
那个叫苏宏的男子,终究死了。当少年跳下这个密道的时候吗,整个房间已经全金属封闭,有无数的毒气排放在房间。
这世我们真的无缘吗?烟儿,等我,我来了。少年缓缓地抽出了透心而过的剑,慢慢的躺在了少女边上。
4。轮回
“爹爹,我们什么时候出发啊?”女子对着一个男子问道。
“妍儿,可以出发了”,不怒自威的男子回应道。
十多人背着弓箭从宁wang府出发了。
“妍儿,你不准离开我们的视线范围,我不想你像你弟弟……”男子淡淡的叹了口气。
“城儿……十四年了,你在哪儿?”少女听了父亲的话,原本兴高采烈的热情消退了,眼神也暗淡了下来。
十四年前,林镇南明一家,因为林镇南明做官清廉,得罪了不少权贵,被诸多权势联合起来赶尽杀绝,林家的二公子,也就是林汐妍的弟弟林倾城丢失了,生死不明。
“爹爹,我会小心的,您放心”,林汐妍温柔的对北野述明颔首道。
……
“好可爱的小兔子,嘻嘻”,林汐妍看着前面那个一蹦一跳的小兔子,似乎它不怕人似的。
突然兔子奔跑了起来,林汐妍往天上一看,“不好,鹰”。
林汐妍也来不及向父亲打招呼,敏捷的跨上那匹她喜爱的枣红色小母驹向猎鹰追去,因为那只小兔子已经被鹰的爪子给抓住了。
林汐妍策马急奔,连地面都不看,边向鹰追逐着边摸出了弓箭…
“嗖嗖嗖”,三声破空声向鹰飞去,竟是一弓三箭连发。鹰被中掉了下来,林汐妍的想法是快速策马过去接住兔子,免得它被摔死。
…。。
“王爷,都一个月了,小姐到底怎么了?”依着华贵的女子焦急的问道。
“或许,妍儿就快回来了吧”,林镇南向是在安慰女子,更像是在安慰自己。
半年后。
“小菁,你要回去了吗?”少年有些不舍的道,半年的相偎相依,两人都有了深厚的感情,也有了肌肤之亲。
“天,我要回去见见我的父母,你也要跟我一起去见见他们”,少女浅浅的笑着。
……
“妍儿,你没事?太好了”,一个成熟的女子把林汐妍拥入怀里,眼眶有泪。
“咦,这位公子是?”看着母女俩泣不成声的拥在一起。。。
“啊……母亲,这位……这为是在我跌下山崖后救了我的南宫公子”,林汐妍有些脸红的介绍着。
“谢谢公子救了小女的性命”,林汐妍的母亲是过来人了,看着这对小儿女偷偷的眉来眼去,怎么会看不出来他们互相倾慕?
……
半年后。
“夫君,你不是说还有些东西遗留在你的故居吗?”林汐妍温柔的给南宫白捏着背。
“嗯,我们今天出发去取出来吧,待会儿我去给岳丈说一声”,南宫白淡淡的笑了笑。
……
旷野的官道上,有两道人影策马扬鞭,疾驰着。
“师傅,徒儿今天来取回当初带在身上的信物,南宫想找回失散多年的亲人。而且,徒儿已经给您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徒媳”,少年对着师傅的坟头恭敬地磕了三个响头,开始在墓碑边上挖什么东西。
“妍儿,这就是我的信物”,南宫白把挖出来的玉佩放在了林汐妍的。
林汐妍脸色煞白,嘴唇都咬出血了,失魂落魄的吐出两个字:“弟弟”。
孽缘啊,孽缘。
这一生,我们无法在一起,来生,我不会在放过你了。
半月后,京城传来消息,被称为天合之作的宁王公主驸马消失了。
5。今生。
当初,他是天母花园的一只蝴蝶,因为过多的采撷花蜜,使大多数珍贵的仙花凋谢了,使天母十分震怒,决定好好的惩罚他。因为知道蝴蝶是多情的,所以决定让他承受“万世情劫”。
“远傲啊,惩罚也惩罚够了,这一世,你可要好好把握”,天母终究是疼爱这只蝴蝶的。
这一世,我们将以什么方式相遇呢?不过我知道,不管结果如何,我都不能在放手了。因为,我们已经错过几世,擦肩而过数个轮回。
我,已不堪这相思的苦海。
北京怀柔区ikuiu高一:暮大b
无规矩不成方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妈妈说过,爸爸说过,老师也说过,可我总是有种似懂非懂的感觉。自从我们学校开展了诵读《弟子规》活动,我对这句话渐渐地有了真正的理解。我终于深深地懂得了什么是规矩,什么是方圆,什么才是真正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弟子规》这些规矩,看似平常无奇,但是,如果我们认真去实行,那带给父母亲的欢欣快乐,可不是有形的东西可以媲美的哟。《弟子规》告诉我们许多道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孝敬父母,友爱兄妹,在一切言行中,要谨慎。看见别人有了进步,就要虚心向他学习,在和大众交往时,要平等仁慈…。.。《弟子规》给我们规范了做人的道理,如果我们做到了,我想我们会是一个文明高尚的小朋友。
就说我吧,我以前学习习惯很不好,又不讲卫生,妈妈经常说我,我很不高兴。学习弟子规后,我慢慢地改掉了以前的一些坏习惯,妈妈也开心地笑了,夸我懂得了不少规矩。
弟子规里有一段叫有余力
,
则学文,这一段中有一个故事。
内容大致是:魏国有一个人叫董遇,自幼生活贫苦,整天为生活奔波,但只要一有时间就坐下来学习,所以知识渊博,人们都佩服他,附近的人纷纷前来求教,并问他是如何学习的,董遇告诉他们,学习要得用三种空余时间,冬天是一年之余,晚上是一天之余,雨天是平日之余,人们听了恍然大悟,原来就是要得用这“三余”学习。董遇生活很贫苦,但他专心学习,我们现在生活富裕了,就更应该努力学习。董遇面对重重生活上的困难,他没有回头、放弃,我们并没有遇到困难,如果不专心读书学习,就辜负了爸爸、妈妈、老师,和亲人对我们的期望,所以同学们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按照董遇说的那样——利用“三余”学习。
没有规矩,真的不成方圆,我们将来的路还长着,我们从小就应该人人守规矩,尽责任。行为上守规矩,学习上守规矩,
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名文明向上的好孩子。
相信我们一定能用规和矩画出真正的方和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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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值颜值杨皮皮许久不写命题作文,竟一时间不知如何下笔,只好勉强抓住脑海里忽闪过的那句“象由心生”,胡乱作文起来。自然风光之灵秀与否,不敢妄加造次,只记得雨村有言清明灵秀之气饶充溢一处,便作甘露,钟灵毓秀是也,大概画船听雨眠的江南便因其山水显出温婉柔顺的心性。但正邪二气之说实非人力所及,倘论可施以人力造作之物,并由此显出造物者心性的,只有人文景观可略见一二了。城市的颜值放眼看去,最明显的莫过于其明暗色调。佛罗伦萨鸟瞰去,赭红屋顶沿河道街巷参差错落列开去,不可谓不震撼。齐谐处显其千百年前建城者规划之用心,居住者维护之有心。饶是国内,情形便大相径庭了。就拿南京城作例,打开卫星地图俯瞰去,却是什么色调,除却混凝土的灰黄,柏油马路的黑黝,怕只在贴满“拆”字的棚户区处望见一派或亮蓝或深红的简易屋顶了吧。其颜色搭配之混乱,之不相协调,可见城市规划者之疏忽,之浮躁,之极不留意了。于此,其高下自不难见分晓。但除却浮于表面的颜值,到底差在何处,又胜在哪里呢?若一时难下断语,不妨再看些城市的卫星地图。上海,到处是施工地的杂色;扬州,城中竟密布黛瓦,街巷于色块罅隙处了然显露;北京,最具辨识度的莫过于城中那护城河环绕下的金黄琉璃瓦兼着朱红宫墙了。至此,两个判断颜值标准立见:曰城市历史之积淀,曰城市色调之有个性,有区分度。个性自不必说,用心处自会与他人相区分,不施细心雕琢者,自然不可避免要落入俗套。上海便是个绝佳反面教材。可时间积淀这个标准一出口,想必就要引起质疑了:你是不是泥古守旧,封闭保守啊!非也!时间的作用正是淘漉尽那些浮躁的作品,反为实用主义搭建的栖所多半是短寿的。彼之心血来潮来也速,去也速,胡乱筑起的除了能遮风挡雨,满足膨胀的虚荣心外,还能作甚?究竟敌不过时光挑剔的审美,被世人唾弃以致遗忘。而精心筑起的费尽心思的,即使坍圮,也终将把它那匠心传给后世匠人,传承中又保留了那城最独特有历史厚重积淀感的颜色。而它们,终究还是生象之心性所衍生出的。我只愿南京城还能放慢些建设步伐,别毁了那城南秦淮河畔所余不多的最后一抹黛色,别失了那濒于湮灭的最后一点沉静匠心。2016.4800字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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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碎颜》(十二)“啊呀,守正门的果然是亮天啊!”星的人笑着说。“笑得向一群笨蛋。”花颜走出来。“小颜?你还不去守西门?"亮天问。“放心吧。你和我守正门,师娘守东门,萱守西门,筱灵守北门,那边情况紧急,我就在哪边,这是萱下的命令。”花颜不紧不慢的说,“而且,我也知道冷潇豪会从这边攻击。我正想好好收拾他。”“可恶,刚来一个亮天,现在又来个夜、花颜!这怎么打啊!”星的人晕了。“百影!”亮天和花颜同时用招。“啊啊啊啊!怎么那么多啊!!"两人的影子一起攻击。“现在应该是BOSS,冷潇豪出来的时候了吧。”花颜冷笑,盯着一处地方。“颜儿,我不想和你交手,但是,这是大家要求的,抱歉了!”冷潇豪的剑刺了过去。“。。你不必装伟大!”花颜冒出一句话。“九玄!”“断吟!”花颜立刻断了他的法术。“小……小颜!”亮天无奈。“势力战结束!”不知谁喊了一声,“是帝俊规定的!”(帝家可是皇帝啊、、、)“哼,平手,下次一定可以把你打败!”花颜望了潇豪一眼,走了。“冷潇豪,这就是你自己给小颜的伤害。”亮天说。“是吗……都是我的错。。”冷潇豪苦笑着。“哦,对了,我还要告诉你,不要以为你是至尊潇豪,很至尊,你不配是至尊的人!还有,小颜已经被成门、夜、等贵族要求加入了。她唯一不想加入的,就是至尊!你好自为知,这件事情,给小颜的伤害,你要负责到底!”亮天甩下一句话,隐身走了。45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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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乡情怯听一处流水潺潺,卧一段日光温婉,歌一曲岁月静好,在冬日,在乡村,谱一路乡韵纯纯。——题记乡音近乡情怯这种复杂的情绪,并非日渐发达的交通所能缓解。游离在外的浪子,总归有些忐忑不安。每每归家,总在最后一段黄泥碎石路举步维艰。今夜小雨,竹林沙沙。路面是湿润的,泥泞的。一日间从遥远的南边回到乡里,单薄的衣衫挡不住凉风的侵袭,遍体生寒。将行李扔在路边,自己躲在一处静静的焚散一支烟。将所有的情绪都藏在这里,烧个干净,才朝着家里走去。庆幸在夜里,披着夜色进家门,自以为不会被乡邻察觉。可自小生活在这里,又怎么会不知道乡村根本没有秘密的道理?才不过洗个澡的功夫,几位叔伯爷娘已经围着火炉聊起来了。熟悉的乡音,特有的韵味,心中百味陈杂,手下却不敢怠慢。疲于应对长辈的调侃,略显尴尬。话题总在工作与家室之中徘徊,这是他们引以为乐的重点。找乐子是乡里人特有的品质。串门子,看笑话,逗弄小儿孙辈就是他们的生活主调,而我在欢声笑语中端茶送水,心却慢慢安定下来。乡音是最好的安慰,说了十几年的话,骤然遇见很可能三通五不顺,说着说着就流畅了。这样就皆大欢喜了,一个个妙语连珠,讲故事这等手到擒来的小事,他们能说上一天不带重复的,往往还有一些嚼碎的道理灌输进来。他们没有多少学识,在他们那个动荡的年代,深居山中,谈学识只是一个笑话。但他们“用典”却十分纯熟,绝非孔圣诸葛这等耳熟能详的人物,而是他们接触过的人。十里八乡的事情,他们张口就来,恰到好处的人物、事件将一个道理嚼烂,说得你嗔目结舌。乡村里这样的日子很多。还记得自己还小的时候,夏日的晚上,一把蒲扇,十几个男女老少坐在庭院里,披着月色聊天听故事。许许多多的事,就是这样随着乡音口口相传下来,流传了不知道多少年。临近十点,这场回家的小风波才开始散尽。不知道混了一肚子浓茶水的叔伯爷娘是不是能睡着,我却心情愉悦,快活得不能自已,定有一个好梦。在深冬腊月,说得口干舌燥的乡音是一剂最好的定心剂。厚重的棉被,寂静的乡村,就着屋外缓慢的檐水滴答声,思绪回归寂寥……乡音,多熟悉,多暖心。乡养乡村的生活是缓慢且单调的,衣食住行都在一个极小的圈子里完成,有极强的节奏感却不会让人觉得压抑。人生在世,吃穿二字,一顿热乎的酸辣椒腊肉下白菜最能让人心满意足。茶余饭后,就想去山里看看。踩在落叶铺就的路上,吱嘎吱嘎的破裂声显得极有质地,褪尽了枯叶的树形状各异,亦是一番绝美的风景。在山里,最不重要的是时间,走走停停,四处观望相得益彰。唯一需要忧心的是路边的茅草已经疯长成林,来年会不会把唯一的路挡住是个严重的问题。居然还有几个红彤彤的柿子孤零零的挂在高高的枝头,经霜的柿子最是甘甜可口,已经完全褪去了那丝涩口的味道。只可惜没带上网兜长杆,只能在树下流口水。一阵风吹过,一枚柿子终于承受不住,掉落下来,在路上摔成黄黄的一滩。从仲夏到深秋,千丘田这里才是果实的乐园。绵软的八月瓜猕猴桃,酸甜可口的桔子柚子,脆生的板栗糖梨,还有许许多多的野果,都在这几个月里逐渐成熟。儿时最喜欢这个时候上山来,哪怕被虫子叮咬也喜笑颜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绝对不是一句空话。不说秋天,春日里腊肉炒竹笋,清炒蕨菜苦苦菜,夏天竹儿根根硕汁肥,冬日香芋缩团正是好味道。就别提还有泥鳅鳝鱼河鱼溪蟹了,这种天生地养的河鲜绝非饲料喂养的所能比拟。提到吃的就有点停不住脚步,响水涧只有几来米高,冬日流水较少,更是没有“飞流直下三千尺”的气势,但村里大部分的水源都靠着这条不曾干涸的水脉。掬一捧清水,洗一把脸,只觉得浑身舒畅。夏日里借着大水冲刷得干净的巨大石板,绝对是享受冬日午后阳光的绝佳位置。往年的大部分空闲时光,都会来到这里坐坐,这是一种难以描述的情感,就像这里是家乡的根一样。见过它肆意狂暴,咆哮着侵吞万物,再看着它不急不缓,顺流而下,这才更像是乡民的情感。喜怒哀乐俱全才更像是一个人,云淡风轻显得生活更加潦草。读过很多作品,村民总是纯朴敦厚的,我更愿意用直接了当来形容。笑就是笑,怒就是怒,没有别的心思在里面。他们所有的情绪都放在明面上,只要看一看那些沟壑分明的脸就能一清二楚。没有什么忍耐心,坐起而行,对错分明,如同那水或浑浊或透亮。清澈的水,带着丝丝的凉,渗入了血脉深处,难以忘怀。再听着水不绝的敲打岩石发出哗哗的声音,偶有鸟雀的鸣叫,更像是一首灵魂深处的乐章。在这里,物我两忘。乡养,养人,亦养心。乡韵腊月,是乡里颇为重要的一个月。不同于农时的忙碌,而在于腊月里的事情和安排都显得很紧凑。腊月里归家的人很多,所以结婚、乔迁这样重要的日子都会放在这一月内进行。一来是好日子很多,二来是有足够多帮忙的人,显得热闹。上午这家才结束,下午那家又要帮忙,一点也不会奇怪。十里八乡的人都聚齐,这才叫热闹,锣鼓不息,鞭炮不绝。这时候大人做事聊天,小孩子就找着伴儿疯玩,这应该是他们最开心的时候。越临近过年,乡味也就越发浓郁。过了小年之后,每天都一样需要忙活。二十四酿米酒,二十五推豆腐,二十六做粑粑,二十七杀鸡鸭,二十八烙猪头,二十九洗足够吃到初六的菜。所有的日子有明确安排,不急不缓,整个过程十分有序,早就演练了无数年,不会有丝毫的问题。三十就热闹非凡了,清早起来就忙活开了。煮猪头,炖猪脚,鸡鸭羊肉相继入锅。其他小菜也是一个接一个从厨房里端出来。等猪头出炉,祭祀先祖土地,还得炒两盘猪脸肉猪耳朵才算完。十八盘菜,满满当当的一大桌子,一通胡吃海喝闹腾两三个小时,从饥肠辘辘吃得步履蹒跚才算结束。小孩子算是喜笑颜开了,平日里不准玩的鞭炮烟花今天能玩个痛快。庭院里大人坐在椅子上聊天,一个小孩子一根香鞭炮声此起彼伏。有调皮的还特意把鞭炮扔在大人的位置下,被老子娘逮住就是一通胖揍,擦擦眼泪跟着一群小伙伴继续玩得开心。每年三十夜,总期待着一场鹅毛大雪从天而降,推开门就能见着那雪白,才是最动人的事情。只可惜近年都是艳阳高照的大晴天,今年亦是如此,总归是有些失落。儿时的记忆正在慢慢消散,想重温一场大雪如今也成了奢望。常年在外,大城市日新月异,家乡也每年不同。一座座水泥楼房,正在取缔阴沉的木屋。儿时的晚上经常断电,仅靠着煤油灯和蜡烛照亮,如今却是连网络也能直接牵进家门。欣喜?不,极少走入那些华美的楼房,总觉得那缺少一丝丝让人舒服的温度,太过于冰冷。能感觉到,乡俗在发生巨大的变化,变得更加的简单。往年的小朋友拜年的风俗,逐渐在被微信红包所取代。这快捷的方式,为何不觉得欣喜,反而觉得年味淡了不少呢?不再深究这些问题,民风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无论是急功近利,还是循序渐进,都只是一层变化罢了。年后又离家远去,回忆起来还是满满的乡村味道。吃着从家里寄过来的腊肉,淡淡的烟熏味,仿佛还置身在那个山清水秀的村落。这时,想必那里正炊烟升起吧?乡韵,醉人,亦醉心。后记:元宵佳节,异地而处,作此篇解怀。笔末,作于丁酉年正月十八,落笔于羊城,寄思沅陵。元宵怀乡有感沅酉纳百溪,南天锁巨城。藏书功万载,讲寺诲三生。号鼓舟舟渡,锣钹戏戏逢。思之难夜寐,煮酒寄乡梦。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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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颜有一种人,说着永不分离的同时,也不得不道别。这种人,被称为朋友。人生难寻一个知己。岁月静好,让我们安然长大!——致生命里的那些人嘿!还真是巧呢,对吧,小白?两颗流星,交错在一起,那么耀眼的光亮。人之间的牵绊就是那么神奇,仿佛两条不平行的直线,尽管看似毫无纠葛,无限延长,总有那么相交的一天。我们就是那么幸运。V1还记得那个温热的晚夏,骚动的教室。三(6)班。面对一打打陌生的面孔,平日阳光爽朗的我脸涨得跟什么似的,默默低着头,眼神迷离开来。就是那么巧。蓦然抬眸,你身着水蓝短袖局促地不请而入,闯进我的视线。皮鞋敲击花纹地砖的空灵微弱内敛,柔软的短发温顺地贴在头皮上,蓬松松的。低头看看自己,相同的水蓝短袖。一个明媚的笑便为你绽放。那么拘束的样子,像极了自己。你瞧见了我,由于距离太远,你的嘴角貌似扬了一下,便轻盈地融入人群,继而融入到我身边。我看见了你的脸。纯若水晶的双眸满满盛着好奇与友好,小巧的鼻梁上架着俏皮的圆框眼镜,嫩红的双唇不安地抿得紧紧的。最令人瞠目的,你的皮肤那么白,恍若一件陶瓷。然后我便知道了你的名字。欣然。很清新。“不过我觉得你叫小白更好。”“你的脸肉嘟嘟的,好像一个包子啊~~”“小白!”“包子!”两个傻傻的人,就那样傻傻地笑着。毫无疑问,我们成为了最要好的朋友。我们的爱好性格几乎相同,原来吧,以为你是个文静的女生,没想到我竟然看走眼了。你也说过,以为我很内向,谁知这么傻,这么二,这么疯。你比我大一岁,总是像个小大人一样说我蠢。我们一起聊天,一起疯着玩,一起抱怨老师,一起诉说心事,一起分享吃的,甚至一起在上课的时候偷吃零食……虽然吧,你有点任性,有点自恋,有点嘴巴不饶人,但是你很善良。和你在一起,我们都不会拘束,都会自由地做自己。V2我站在十字路口的街角,潜鸟的细语剪碎了絮般的云儿。蓝透的天,刺眼的阳光。心急如焚地捕捉来往的人影,始终是一无所获。阴影罩上心间。……该不会,又是我一个人了吧……明明,约定好了嘛……都没有来。我垂下眼帘,睫毛的阴影遮住了眸眼深处的黯然心伤。“包——子——啊——”熟悉的,略带沙哑的嗓音蔓延在我的耳畔。猛然转身,泪冲出了眼眶。是你!纯白的球鞋飞速地奔跑到我面前,你大口大口喘着气,脸上却是温暖的微笑。白皙的手搭上了我的肩,你指腹的温暖拨开了忧伤的云彩,天空一下子明朗灿烂起来。我的双手环着你的臂。我一直喜欢那样做。这样就会很有安全感。我承认,我是个胆小的女生,尽管外表那么豪放。而你不一样,你胆子很大,什么都不怕,所以经常被你调侃。但是如果有人吓唬我,你会立马拆穿谎言。你知道我怕虫子怕得要死。于是之,那个美好的下午,我们傻傻地翻遍了所有街上的商店,只为了买两根棒棒糖;傻傻地愣站在算命老头的旁边,耐心地等待两个算命的人,只为了那老头的一个谎言:学生免费……舔着扁扁的棒棒糖,甜蜜的滋味儿融化了为绕指的暖水,满满地,盛着幸福。……友谊的幸福……V3我被孤立了。是的。不知道为什么,那次考试后,身边的朋友似乎都与我之间隔着一层薄薄的膜,蓦地陌生起来。连你,都被拉开了。每每我想和你说话,亦或是你想搭理我,总是有一堆人,装作有重大事件,把你迅速地拉走。你也不知道反抗。每次,只剩下我一个人。可能是因为你太“弱”了,才被牵着鼻子走。但我明白,每次你被拉离我,琉璃般的瞳仁里,是一份抱歉与担心。但是没办法,你怕她们,也不想失去她们。小白,你知不知道,一个人的滋味儿,很难受。从那天起,我总是心不在焉。下课一个人,体育课一个人……连上操时,我想和排在前面的你说句话,都没有机会。她们盯着。我也不想把你拉下水。我并不想这样。我不明白我到底做错了什么,我没有伤害别人,没有做错事。看着你和别人那么愉快地相处,我好羡慕。直到那天上操,她们都不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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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颜什么时候,韵染习惯了浓妆艳抹,什么时候,韵染习惯了燕舞莺歌。青城的江淮一成不变,仍旧是那般迷人、那般浪漫。可此时的江畔却多了那么丝揪心的哀伤。韵染就那么呆坐着,双手环抱着双腿,坐在江边的白色岩石上,望着那抹昏黄的夕阳沉落,清冷的明月缓缓升起。前方是奔腾的青水,后面是固堤的翠竹。韵染满腹疑问。却也只能够对着青水喃喃:“为什么…为什么…我们在一起不过二月时光……”青水仍旧奔腾着、低吼着,仿佛回答了什么。月光映着的韵染,让人以为是江中的人鱼。酒红的大波浪卷发上波光流转且及腰那么长,无暇的脸上有粉粉的红晕,紫色的眼影,长长的睫毛,鼻子小巧可爱却又多了个银色的鼻环,柔软的耳垂戴着一对亮银的大环,紧抿着的红唇,还有那勾人的身材,着着最前卫的服饰。这便是韵染,的确十分漂亮。可在暮色时分的青水畔,那个迷死人不偿命的王子子——秋枫,对韵染提出了分手。她问他为什么,他张了张嘴却什么也没说。留给她一个落寞的背影。韵染弄不懂,明明被甩的是她,为什么秋枫也如此伤感呢?韵染在清水畔呆了一夜,直到清晨才彻底醒目过来。怎么没有人来找她?她毕竟是优扬集团的宝贝,优扬集团可是排名十分靠前的集团,怎么会没有派人来寻她呢?韵染慌了。她起身,四处张望着。这一望,便是惊了她的心。悠悠的青水变成浩瀚的海洋,密密匝匝的翠竹变成银色的沙滩。这是怎么回事?她缓缓望向自己,原来自己,也变了。黑色的垂直长发迎风飘扬,身着白色的…长袍,臂上缠着一条透明的纱绫,脚上是一双白色的靴子,简单却出尘。此时她再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那就完蛋了。是的,韵染穿越了。片刻。身后两名粉装侍女轻声道:“小姐,请回府吧,您在这呆了一夜,和家主的气也应该消了。”韵染呆呆的向北而行,明明没有记忆,却还是走回了苏府,这倒令她十分讶异。大厅的主位上,端坐着一年过半百的男子。双鬓虽带上了银灰,双眸却仍旧精光闪烁,凛冽的气势直逼人心。看得出,这是个厉害的人物。韵染一进门,那男子便愤怒、却略带心疼地沉声说道:“终于肯回了么?”声音中有着他自己都没发现的颤抖。韵染眼神黯了黯,略带撒娇地道:“女儿知错,请父亲责罚。”那被称为父亲的中年男子终是欣慰的笑笑:“知错就好,快过来让为父瞧瞧,缺了哪根头发没有。”调笑的语气带着宠溺,让韵染知道这是个好父亲。“怎么会呢?”身子却朝‘父亲’盈步而去……韵染终于从种种事物明白这是一个什么世界。类唐朝,这是韵染的感觉。第二日,苏府却接到了圣旨。内容是让韵染进宫,当贵人。圣旨在,却是不得不接。韵染就这么的进了宫,且得称苏贵人,搬进了幽篁宫。这幽篁宫正如其名,处于一翠绿竹林中。在皇宫中也算一怡情之处。不知怎的,韵染一进宫,皇上却是马上摆驾幽篁宫。虽着那声‘皇上驾到’韵染看着这张和秋枫一模一样的脸,不由得张大了嘴,眼中的诧异表现的淋漓尽致。北堂耀好笑的看着这个自己刚昭进宫的女子,傻傻的呆着。有点…可爱?韵染很快反应过来。忙对着北堂耀下跪,道:“韵染见过皇上。”北堂耀看着这个可爱的人儿的慌张模样,不由得轻笑出了声。韵染抬头带着疑惑看着北堂耀。北堂耀看出那双黑眸中的疑惑,勾着嘴角道:“苏贵人平身。以后对朕可无须如此麻烦之礼数,也是伤了苏贵人的玉膝。”韵染虽不知为何,却也是谢过皇上。苏贵人得宠的消息如现代明星闹绯闻般传开了,于是,越来越多的‘姐妹’来探望韵染。随着时间的推移,韵染却渐渐起了骄傲之心。她开始不满于自己只是个贵人的身份,心中的斗争分子开始骚动了。她开始建立自己的势力,她要当皇后,或者,可以的话,如武则天一般也可。一日,天晴。韵染打扮得妖冶非常。她已得封贵妃,这便是去给皇上‘请安’。北堂耀看着这个不再单纯的女子,心中满是对她的怜惜与遗憾,才发现自己早已深深爱上了她。看那一头黑发飘扬,那樱唇微翘,那细眉弯弯,那水眸深邃,那鼻梁小巧,那眼影妖冶,那唇色血红,那耳坠精致,那玉项无暇,那锁骨勾人。烟波缭绕,在宫中袅袅熏香中若踏波而来的仙子,不,是妖精。看那一身华丽的紫红盈步向自己移来,拖地的衣摆扰乱了那若无的烟雾。像从水中浮出,却一点也不似那出水芙蓉。韵染在北堂耀身前微微俯身:“嫔妃给皇上请安。”送上个妖娆的微笑。北堂耀亦笑着道:“韵染何须如此,朕不是早说过你不必行如此麻烦之礼么?”“可韵染偏要这么做…”韵染撒娇的倒在北堂耀的怀里。右手藏于水袖中的利刃早刺穿北堂耀的心脏。北堂耀微笑着凝望着韵染,眼中没有怨恨、没有疑问,只有宽容与…遗憾。他轻声地说:“韵染…我…我还是比较…喜欢…喜欢你…原来的…样…样子…那身素白…那抹黑……发……那纯真的…笑…。那…素颜的模…样……”他靠着韵染永远的睡了,带着微笑。韵染惊得只剩僵直,她不懂,他为什么这样对她。她尖叫着、撕扯着三千华发,悔恨的泪花了妖冶的妆……眼前一黑…便什么也不知道了……睁开眼,眼前还是那湾青水,身后还是那坡幽篁,上方还是那弯新月。韵染仍是那身前卫的打扮,还是酒红色大波浪卷发,还是紫色的眼影,还是巨大的圈装耳环,还是……韵染的笑意爬上了嘴角,她直起身,甩甩秀发,头也不回的离了江淮,朝家走去……第二日,韵染的同学发现,苏韵染变了。那头垂直的黑丝,没有眼影、没有耳环、没有前卫的打扮,唇上只是抹透明的唇膏,项下一条银色的纯爱之链。一身白衣。简单,却清纯。她带着自信的笑,对着秋枫说:“我们,交往吧!“秋枫眼中载着满满讶异,他看着这个自信的清纯人儿,笑着点点头:“荣幸至极!”他们的‘首次’约会在一处枫林,他首次吻了她。幸福之韵沾染了那秋天的枫叶。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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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颜(1)孤儿院的房间里,一个女孩正在打理房间,她今天正好满十五岁了,她要在孤儿院的朋友来之前把房间打扫干净,和她一起的是她的室友,习梦。她叫田缘惜,一个孤儿,却没有一个孤儿该有的自卑。她的原话是这么说的:“没父母又怎么样,天下孤儿如此众多,不多我这一个;没漂亮衣服怎么了,本小姐穿男士T恤都照样好看;住不起大房子怎么了,孤儿院的房间够我布摆的了。本小姐除了父母啥都不缺。”说这话时她叉着腰,一脸霸气,然后拦过习梦的肩膀,“更何况你们有我这么铁的哥们吗?”这时习梦就会轻轻拉一下她的衣角,贴在她耳边说:“是闺蜜啦,不要和个男生似的。”田缘惜可不这么想,低声回道:“我可是纯良少女。”总之田缘惜没有任何自卑的心理,反而在学校里扮演大姐大的角色。但田缘惜认为自己很平凡,纵使是孤儿,但比起全世界那么多孤儿她还是太平凡了。没有显赫的地位,长得虽漂亮但不惊艳,唯一值得炫耀的就是成绩终年全班老大。而习梦,则是班花。她们是孤儿的事全班都知道,但没有人瞧不起她们。把时间拉回到孤儿院,两个女孩满意的看着收拾得整整齐齐的房间,脸上充满了得意。田缘惜数了数孤儿院发到每人手里的生活费,决定为自己填一件新衣服,于是她对习梦说:“小梦,陪我去买衣服吧。”“不了。”墙角的写字台传来了习梦甜甜的声音,“要月考了,我还没复习呢。”“大周末的也这么用功,考试什么的最烦了。”田缘惜撇撇嘴。“缘惜成绩那么好还不喜欢考试啊。”习梦笑笑。“成绩好又不代表我喜欢学习。”田缘惜一别头,装作闹别扭的样子,“那我自己去了。”然后走出了孤儿院。田缘惜抬头看了看炽热的太阳,火红而灼热,烤的路边的石砖都微微泛着红光,大路上异常空旷,偶尔有几辆车奔驰而过,田缘惜一头扎进路边的阴凉,贴着墙根,小心翼翼的不让自己暴露在阳光下,低着头走着。脚下掠过一块块排列整齐的石砖,田缘惜的脑子里浮现出了幻想小说里的情节,要是自己也能认识什么灵异生物就好了。这么想着,田缘惜走向十字路口。“嘭”田缘惜撞到一堵肉墙,被弹了回来,条件反射的连声道“对不起”,却不想被那个人一下抓住手。田缘惜触电般的抽回手,打量了一下这个人,十六七岁,长相很帅气,皮肤白的透明,绝对是帅哥中的战斗机,完美的让人觉得不真实,只是那绯红色的眼睛让田缘惜感到不舒服。“安雅。”帅哥痴痴地喊着一个名字,看着田缘惜,但很快收回了目光,轻轻鞠躬,“你是人类啊,对不起,我认错人了。”“诶?”田缘惜很不解那句你是人类是什么意思。帅哥轻轻的说:“安雅是我去世的妹妹,不过你跟她真像。”然后转身离去。“这个人真奇怪。”田缘惜自言自语的看着那个人的背影,愣愣的站着,错过了一个绿灯。(2)周一开学,田缘惜和习梦的班级门前便围起了一大群女生,不明真相的田缘惜和习梦怎么也没能挤进教室里。一个同班女生戳了戳田缘惜,说:“缘惜,咱们班今天来了个绝对比历任校草都帅的帅哥。”田缘惜看着女生眼冒桃花的样子不屑地说:“我可不是花痴,不过说来怎么会有人在这个时候转学呢?”直到早自习铃声打响教室门口的交通堵塞才有所好转,田缘惜拉着习梦走进教室说要一睹校草的风采,可当看见教室里多出来的人时不禁一愣,刚刚的那个女生看着田缘惜的表情幸灾乐祸的说:“看吧,你也被人家迷住了吧。”“是你。”田缘惜不理会同班的女生,伸出一根手指头,指着那人的绯红色眼睛。“嗨。”被指的人从容的打了个招呼。“你们认识?”习梦问田缘惜。“不认识,只是路上不小心撞到过他而已。”田缘惜老实的回答。第一节课是班会课,老师请新来的同学作自我介绍。田缘惜知道了他叫安炎,因为父母的工作调动而来到他们学校。他的座位就在田缘惜旁边。下了第一节课之后,田缘惜隔着走廊向安炎伸出手,“我叫田缘惜,以后我们就是同学了。”而安炎却没有动作,一直盯着田缘惜看,看的田缘惜满脸通红,手抬着也不是,放下也不是。“你好,缘惜。”随着温润的声音,一只手终于握上了田缘惜的手。田缘惜很是诧异,这个刚刚认识的人竟然直接叫她的名字,但出于礼貌,她接受了这个称呼。安炎长的很均称的手松开了田缘惜,可田缘惜感觉刚刚好像握住了一块冰凉的铁。安炎上课并不听讲,只是轻轻偏过头,注视着认真听课的田缘惜,眼前的影响渐渐和另一个人重叠,也是这样一个认真,活力满满的少女,却是和他一样有着白的透明的皮肤,绯红色眼睛的少女。她离开多长时间了?听说血族没有灵魂,她应该已经忘记了以前所有的烦恼了吧,也忘记了他。中午吃饭,大家都去了食堂,一向热情的田缘惜当然不顾推脱的拉着新同学一起去了,而当问到他想吃什么的时候,他说他不饿,不用考虑他。以后每天中午都是这样,从来不见他吃过东西。终于有一天,田缘惜从食堂回来,带回一个煎饼果子,扔给安炎,说:“中午老是不吃饭可不行。”安炎拿起煎饼果子,拨开塑料袋,闻了闻,一股对于他来说并不好闻的味道蔓延开来,他看了看田缘惜,然后把煎饼果子一口口吃光了,看起来吃的很开心,实际上他的味觉并不能尝出这是个什么味道。下午上第一节课时安炎的胃里就一阵绞痛,疼的他冒出了冷汗,人类的食物果然不能吃。“怎么了?”田缘惜注意到他的异样,在课上小声问他。“没事。”安炎让自己尽量看起来很正常。好不容易挨到了下课,安炎想去办公室和班任请个假,但突然想起来自己根本不知道办公室在哪。吃力的站在走廊焦急时,胃中的疼痛猛的加剧了,安炎眼前一黑,顺着楼梯滚了下去。“安炎,安炎。”田缘惜从班级走出来,刚好看到安炎晕倒的那一幕,她马上奔过去,拍打着安炎的脸,安炎睁开眼睛,看到眼前的是田缘惜后微微笑了笑,可胃部的绞痛让他不自觉皱紧了眉毛。安炎的头磕破了,血弄花了他俊俏的脸,身上多处摔伤,衣服已被染成了血红色。老师和学生纷纷围上来,手忙脚乱的把安炎抬到一辆车上,向医院驶去,田缘惜也跟上,半路上安炎强撑着坐起来,问田缘惜:“去哪儿?”“去医院啊,安炎你伤这么重就别乱动了。”田缘惜扶着安炎劝道。“不能去医院。”安炎跳起来,从疾驶的车上开门跳了出去。田缘惜马上让司机停了车,追了出去,“安炎!安炎!”安炎一直跑到了一个人工湖边,停了下来,突然趴在栏杆上呕吐起来,是根本没消化的煎饼果子。田缘惜追了上来,扶着栏杆喘着粗气,问:“跑什么啊,你吃坏东西了吗?”“没事,只是中午从不吃东西,今天突然吃了,胃接受不了。”安炎擦擦嘴,看着田缘惜微笑着,额角的鲜血很是刺目。“那你还吃,这样很危险知不知道,你吓死我了。”安炎看着田缘惜看了一会,说:“我不能辜负你的一片好心啊。”“可是你……”田缘惜的嘴被冰冷修长的手指按住。“我说过,你很像安雅,我不想让你失望。”“安雅。”田缘惜念叨着这个名字,觉得有些熟悉,对了,是安炎去世的妹妹。安炎看着田缘惜,笑了笑,纵身跳入湖中。“哎,安炎。”田缘惜看着安炎跳进湖里,急的团团转,却无奈与自己不会游泳。过了一会,安炎浮出了水面,身上的血迹已经洗干净,他跳上岸,借着灼热的太阳烘烤薄薄的校服。“你干嘛突然跳下去?”田缘惜看他回到岸边,一叉腰,“我还以为你有什么想不开的呢。”安炎没有回答,只是轻轻的笑笑。直到衣服重新变的干燥,他转向田缘惜,手按在她的肩膀上,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顿的说:“缘惜,记住,你今天是逃课出来的,下午什么都没发生,安炎生病请假。”田缘惜的眼睛渐渐涣散,像是被抽空了灵魂一般,等她回过神时,人工湖岸只有她一个人。“安炎呢?”田缘惜四处望望,不见安炎的身影,决定回车上看看,却发现司机大叔睡着了。她轻轻摇醒司机,问:“你看见安炎了吗?”司机大叔看清了人之后说:“什么安炎,你不在学校上课在这干什么,你是高一学习最好的那个吧,别把学业荒废了。”说完就开车回学校了。“诶?”田缘惜瞬间石化,怎么回事,我不是送受伤的安炎去医院吗,这司机不是学校的老师吗?田缘惜狐疑的回到学校,刚好开始上下午第三节课,她喊着报告进了班,却对上老师责备的目光,“田缘惜你身为年级组第一,不但不给同学们立个好榜样,还逃课,写两千字的检查明天交到我办公室去。”田缘惜觉得脑子一片空白,凭着直觉走回了座位,微微侧头,旁边的座位没有人。晚上,田缘惜和习梦回到孤儿院。“缘惜,你今天怎么可以逃学呢,今后再有同学逃课就有正当理由了,学习最好的田缘惜都逃课了。”习梦从书海中抬起头,叹了口气,语重心长的说。“我不是逃学。”田缘惜边写检讨书边烦躁的卷头发,把头发卷的乱蓬蓬的,“今天不是安炎从楼梯顶上滚下来我陪他去的医院吗,中途他还跑掉了。”习梦盯着田缘惜看了一会,不禁把手伸向田缘惜的额头,“你不会发烧了吧,今天下午安炎根本没有来啊,他请了病假。”与此同时,这里的一家动物园多了一具小鹿的尸体,脖子大动脉的位置被咬穿了两个洞,身体萎缩,像是被吸干了血。(3)第二天上学,田缘惜去办公室交检查,回来时刚好打上课铃,就飞奔着进了教室,与一个人撞了个满怀。“缘惜。”温润的声音传入耳朵,田缘惜抬起头,对上了一对绯红色的眼睛。“安炎你昨天受了那么重的伤今天就来上学吗。”田缘惜急切的问。“你在说什么啊。”安炎不明所以。田缘惜急了,直接拨开他额前的发,他的额头光洁饱满,不见一丝伤痕,明明昨天这里是有一个很大的伤口的。老师走进了班级,田缘惜只好回到了座位。下课后,安炎把田缘惜叫到外面无人的角落,抬起她的下巴,强迫她与安炎对视,“昨天真的什么也没发生。”他温润的声音有种特殊的魔力,田缘惜觉得自己的灵魂被这声音卷了进去。片刻后,田缘惜回过神,问安炎:“什么昨天没发生过什么。”安炎明显的愣了愣。能力居然失效了。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没人注意这个小插曲,转眼到了第一次月考公布名次的时候,安炎获得了年级第二,以一分之差仅次于田缘惜。“你故意的吧。”田缘惜把成绩单拍到安炎面前。“怎么了?”安炎依然温和的笑,语无波澜。“正好跟我差一分,拉开一名的距离是你故意的吧?”田缘惜一叉腰,“我不想你让着我,我们应该一起抢学霸这个位子。”“为什么这么说呢。”安炎平和的说。“你卷子上的这些错题你以前都给别人讲过,别以为我不知道。”“那我下次就全力以赴,缘惜开心就好。”安炎笑的依旧平淡。田缘惜看着他平淡的笑容,突然有些无措。(4)一天放学,习梦有事先走了,田缘惜独自走在回孤儿院的路上。这是一条很少有车的巷子,田缘惜并没有注意自己是不是走在路边,突然一辆摩托车从拐角里斜飞出来,冲向田缘惜,车子开了全速,根本不可能躲过。“这下完了,不赔了一条小命也得缺胳膊断腿。”田缘惜想,干脆闭上了眼睛。“嘭”的一声,却不是撞在田缘惜身上,她睁开眼睛,看见一个人挡在她前面,一只手撑着摩托车,一只手护着田缘惜。“安炎。”田缘惜马上把安炎撑着车的手上上下下的检查了一番,上面有血迹,却找不到伤口。再看那摩托车,撞在安炎胳膊上的地方已深深凹陷下去。“你怎么会在这?”帮安炎擦净了胳膊上的血迹,田缘惜问安炎。“碰巧路过而已。”安炎看了看田缘惜惊魂未定的样子,说:“我送你回去吧。”在孤儿院门口,田缘惜跑进孤儿院,向安炎挥了挥手,喊道:“安炎,谢谢你。”安炎正准备转身离去,听到喊声,又回过头,走向田缘惜,抓住了她的手,“缘惜,我父母想收养一个女儿,你愿意当我妹妹吗?”田缘惜诧异的抬起头,看着安炎平静如春水的绯红色眼睛,想起了他曾经说过,田缘惜很像他妹妹,安雅。她想了想,说:“好啊,哥哥。”这声哥哥叫的很青涩,很别扭,但在安炎耳里却宛如天籁,眼前的女孩和另一个人重叠,一样天真的笑容,“雅雅。”安炎一下拥住了田缘惜。田缘惜一愣,他果然是把她当成安雅的影子了。田缘惜自嘲的笑笑,推开了安炎,“喂,我是答应了当你妹妹,可我没说我要改名啊。”安炎看到田缘惜的样子笑了笑,“你跟安雅长的实在太像了。”田缘惜盯着安炎看了一会,问:“所以你才转到我们班的?”撞到他那天田缘惜是带着校牌出门的。安炎微微一愣,苦笑了一下,看着田缘惜的眼睛,“我把你当做安雅的替身所以才对你好,你恨我吗?”田缘惜也看着安炎绯红色的眸子,语气平淡,“什么恨不恨的,你既然要我当你妹妹,就早晚会认清我和安雅是完完全全的两个人。”安炎笑了,“这点你跟她还真是不像。”然后拉着她走出了孤儿院,钻进了一个小树林里。“来这里干什么?”天色完全黑了下来,田缘惜看了看四周只有零散路灯的树林,有些害怕。安炎不回答,他绯红色的眼睛在昏暗中闪闪发亮,他手上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了一柄小刀。他看了看田缘惜,猛的在手上划开了一道血印。“你干什么啊。”田缘惜立即抓住了他的手查看伤势,借着依稀的灯光,看得出那道长长的血痕在用肉眼能见的速度愈合,几秒钟便完好如初。田缘惜愣住了,抓着安炎的手,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但马上否定。“这就是我流血却不见伤口的原因。”安炎温润的声音把出神的田缘惜拉了回来,斑斑光点打在安炎脸上,如梦如幻,他低下头,看着田缘惜的眼睛,被田缘惜抓着的手反握住田缘惜,“你还愿意当我妹妹吗?”田缘惜回过神,不客气的拍掉了安炎的手,说:“刚才已经回答过了,再说了,这只能说明你的血小板基因突变功能强大罢了。”安炎笑了笑,腻宠的看着田缘惜,摸了摸她乌黑的头发,“好了,回去吧,明天就去办过户手续。”“嗯。”田缘惜拉着安炎走出了树林。(5)“缘惜,你这是要出门旅行吗?收拾这么多衣服。”习梦看着摆满屋的大包小包,好奇的看着田缘惜。“小梦。”田缘惜停止了忙碌,看着习梦,“孤儿院的阿姨应该已经告诉你了,我被人收养了,今天就要搬走了。”“是安炎的父母吗?”“嗯。”“祝贺你。”习梦平淡的语气却掩盖不了她的羡慕。初一:冥芯戴妮1200字以上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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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颜想了很久,我觉得是该写点什么了,为了我日夜怀念的妈妈。再过五天就是妈妈的忌日了,心情怎么都不能平静,几经梦里追忆妈妈的身影,想起了很多很多…母亲杨秀田生于1948年,是个既普通又平凡的农村妇女,在她的那个时代,家庭条件不是很好,经历过挨饿的岁月,她常跟我们提起,那时候吃野菜,挖地犁(长在土里一种可以吃的东西),有一点吃的还得让给弟妹吃,她是总吃不饱的。每当找吃的从外面回来,我的小舅舅听到声音,会从炕上噌的跳起来,问有什么吃的。后来条件渐渐的好了,妈妈还是在家里终日劳作,那个年代里的青年纯真,质朴。妈妈每天织一个席,就是编芦苇,用来换钱生活,如果织的快的话,她的伙伴们就会去向外婆求情,给妈妈放半天假去看戏,妈妈再告诉我这些的时候眼里总是充满了快乐。看的出那个年代虽然苦但他们快乐的活着。因为家里穷,母亲没有上过一天学。婚后生下了我和哥哥,因为她自己没有文化,她把知识看的特别重要,总是教育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好生活,不能浪费粮食,更要懂得好好上学。我那时学校离家远,母亲总是天没亮就早早的起床,为我准备早饭,灯光下,她那慈祥的身影忙碌着,让我觉得周身温暖,我也享受着有她的幸福。在我十岁的时候,我的父亲因意外事故去世了,那个最寒冷的冬天,母亲带着年幼的我们不知道是怎样熬过来的,家里唯一的几百元,本来父亲是要买台黑白电视机的,那时候农户里有电视甚少,只有村大队里有一台极小的黑白的电视,好多老人孩子围观着去看,如果哪家有台电视,是要把线拉到院子里,周围的邻居们都凑过来看的。就这样,那几百元没有再买电视,而是成了举办父亲丧事的费用。母亲没有痛苦,而是艰难的带着我们度日。她那本来年轻的脸骤然增添了许多皱纹。为了生计,母亲还是带着我们改嫁了,这样又让我们有了一份新的父爱。我们一家虽然并不宽裕,但还是很幸福的。我大学毕业后,被顺利的分配了工作,同时还经营了一家店铺,由母亲一人打理,对于不识字的她能够把满屋子的货物价格记得一个不差,我觉得她真的很了不起。虽然每天把卖货的钱数一个一个写在纸上,有时连在一起都不知道记得是多少了,但经常会为此引得我们俩人笑很久。母亲的一生是坎坷的,在晚年母亲被检查出患晚期肺癌转移淋巴癌,已经医治无效了,当我得知这一切时,我不敢也不愿相信这残酷的事实。于是带着母亲到处去医治,但病的事实还是没有告诉母亲,我希望她永远活的快乐。给母亲做了一次化疗,母亲还能坚持,尚且能出去走动,于是,我带着母亲去往大连旅游,让她多看看多转转。母亲也好像知道将要发生什么,但还是坚强的对我们笑着说,不用担心她。又过了一个月,母亲就不能走动了,已经连续一个月不能进食了,只是喝点水,每天只能在炕上坐着,甚至无法平躺休息,能够看出她的难受程度,她那慈祥的脸上也已经被病痛折磨的骨瘦如柴了。可是她从不表现出难受,反而总是说笑给我们听。我有一次考试出门了两天,当我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里,一进门就接到了母亲打来的电话,问我考试考得怎么样,吃饭了没有,我一一回答。当时的她已经因为病只能呆在炕上,连睡觉都是坐着的,更是无法进食了,她想到的不是她的身体,而是我在外面吃饭没有。我仿佛躺在母亲的怀里,看着她的脸望着我笑。我知道母亲剩下的日子不多了,于是向单位请了长假,准备在母亲最后的日子陪伴在她身边。此时正好单位通知竞争上岗,我不想放弃这个机会,母亲也劝我要努力,让我回单位参加竞争,我离开了病重的母亲回到单位,每天还是打电话询问母亲吃的多少,睡了几个小时,此时的她已经离不开人了。经过三天的选拔,最终我还是落选了,我不愿把这个消息告诉母亲,我会让她很失望,于是当天我没有回家,准备第二天一早回去,就再也不离开妈妈了,此时离开生病的母亲已经有四天了。可就在那天晚上六点左右,我接到家里的紧急电话催我回去,我知道事情不妙了,连忙动身赶往老家,回到家里,母亲被人围了很多层,我上前抱着母亲,母亲还能认得出我,我紧紧地抱着母亲看着她那熟悉的脸,我眼泪怎么也止不住了。母亲已经开始不停的吐血,连水都无法咽下去了,我把母亲病的结果告诉了她,她只是点了点头…那晚,母亲永远的离开了我们。享年62岁。走时,她的脸很安详,她还是牵挂着我们走了,母亲再也回不来了。我只觉得天昏地暗。按照风俗我们给母亲举办了隆重的葬礼。而我却深感在我内心深处那慈祥的身影永远不会离我而去。母爱是最伟大的,我爱我的母亲。一中高三:小星星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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