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中的那个她
她很爱我,是我最喜欢的人,也是我最亲近的人。在一些不知情和不了解她的人口中,都会说他是一个“狠心的母亲”,说狠心,并非白雪公主的后妈那样虐待,而是让我独立。三岁半就独自在家,四岁起自己收拾被褥,在别的孩子上三四年级还需要父母把衣服裤子放在枕边的时候,六岁的我已经自己决定穿多厚的毛衣,哪件外套了。就因为这些,姥姥还曾训过她:“这么小就让孩子自己干,一点儿也没责任心!”她嘴里咕哝着:“知道了。”但还是屡教不改。小时候,我也有过埋怨。在别的孩子被父母的宠爱包围着时,我却在支着脑瓜决定一件又一件的事:明天是穿长袖还是短袖,用不用在外面套上羽绒服?小时候也经常因为把握不好天气,第二天要么热得冒汗,要么冻得发抖,可吃了不少苦头。
但随着年龄的长大,我越来越觉得,她是我的朋友,而不是长辈。她从不把我当做小孩子——让我决定一切关于自己的事,无论是学习上,还是生活上,从来如此。我可以自由选择上补习班,一些作文班,奥数班,英语班,都是我主动要求的,我家也就从来没有出现父母“逼”着上各个班的现象。我喜欢作文,却不知从何下手,于是选择了作文提高班;我不喜欢数学,因为我总错一些自认为简单的题,我并不向它屈服,而是决定一定要战胜它!于是,我参加了奥数班,在战胜它的过程中,我对数学产生了兴趣……因为我有兴趣,所以才能提高。如果是她像别的家长一样让我学这学那,而不是我自愿的,那么我什么都没有收获。有时真的很佩服她,不用任何办法就让我成了“语数英全科生”
生活上也是如此。在上小学后,她很少帮我收拾书包,把衣物放在枕边,基本上都是我自己来做。她不在家,我也要自己研究着煮东西吃。长时间的自己解决问题,使我拥有了丰富的生活经验,同时具备了独立的能力。
她很尊重我,从不是一手遮天。也因此,我们家大大小小的事情都由家庭会议来决定。尽管在我还小的时候,听不懂她和爸爸说的那些听似很复杂的事,但是还是很兴奋。因为我受到了重视,受到了尊重,也由此我很小就明白:要享受到别人的尊重,首先要尊重他人。
她从来没有刻意地告诉我什么大道理,但从生活的点点滴滴中,我收获了从任何地方都得不到的一生的财富。她通过39周的痛苦换来了我鲜活的生命。但她从不以这些来压制我,而是像我的朋友,尊重我,信任我。这就是我找不出反驳她的理由,也使我更加爱她,亲近她,感激她。
指导教师:曾旭东
记忆中的那份爱
爱,是清晨阳光拂面,轻而柔;爱,是午夜月光如水,在水中闪耀;爱是我们身边最美的风景,因为它是永恒的,光彩的。当我站在手术室前发抖时,一双大手护住了我,给了我温暖,这就是我记忆中最温暖的爱。
记得暑假七月份,那个小小的我坐在小小的病床上,反复搓揉着衣角,焦急又害怕地等待着那个时刻的到来。突然一双温暖又厚实的大手放在了我的手上,轻声地安慰我:“不要害怕,放松些,一会儿就过去了。”那双大手一直放在我的手上,鼓励我,“开刀只不过是一刹那的事,就像睡一觉一样。”最终,那盖着绿被子的床还是推了过来,那双大手把我抱上了那张床,并一直陪在我身旁,直到我进了手术室。我很紧张,但想到他鼓励我的那句话,就安心下来。那张床把我带到了一间房间,刺眼的灯光照得我睁不开眼,护士给我打了麻醉剂,我想着那句话慢慢睡着了。我睁开眼醒过来时,手术做完了,首先映入我眼帘的还是那双大手。这双大手一直在我身边,直到我醒来。他关心地问:“有什么不适吗?”这是我清醒后听到的第一句话。他在我生病期间为我做了许多事,一直伴着我康复,整整陪了我几天几夜!
人间处处有真爱,这双大手是我父亲的,他在我的记忆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是关于爱的回忆。
上海浦东新区实验小学五年级:指尖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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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的那个她晨曦中,薄雾笼着沉睡的校园。噢,她来了,捧着那摞心爱的英语本,从初春的寒气中走来了……她瓜子脸,一头波浪秀发像瀑布一样。 虽然是女老师,但眉字间却露出威严。班里只有几个人,她轻轻放下本子 ,专注着,抿着嘴,眉毛拧成了一条紧张的直线,她一手红笔,一手练习本,时而抬起头,似乎那里是她生命的全部。终于,完成了,她的嘴角漾起了一丝淡淡的微笑。这是平日里不常见的。随即,这笑容又收敛了去,消逝在了她重新聚焦注意力的过程中,那简直是一幅绝美的油画。余晖给她勾上了一条金色的边,又把她弯曲的脊背剪成了一条美丽的弧线。她入迷了,我也入了迷。云虽暗淡,风却轻暖,把我们镶嵌在了那寸时光之中。英语课前,教室里人声鼎沸,她悄悄走到黑板前,提前把例题用秀丽的字母,整齐的排列在黑板上。那认真的样子,犹如一个小学生。“唰,唰,唰”——小小的粉笔字如涓涓细流,从笔端,不,是从她的心底流淌出来……时间的齿轮,不知疲惫的转动着。长长的镜头将几十张笑颜在风中定格成一幅永恒的画,硕大洁白的玉兰再次与夏天相会,繁星再次缀满淡蓝的天穹……450字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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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的那个她她,有着灰白稀疏的头发,矮小瘦弱的身材,弯驼着背,黝黑的面庞挂满了岁月的痕迹,不多言语,却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永远满溢着慈祥与和蔼,静静地看着我,好像我就是她最珍贵的宝贝。她,就是我的外婆,我日夜思念的忆中人。外婆算是半个文盲,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她的名字叫什么,但她却教会了我许许多多做人的道理。相对于外公,我更喜欢外婆多一点,因为外公总是板着一张脸,严肃、古板这类词语放在他身上一点也不为过,而外婆却总是如春风化雨般,用细软的话语抚慰着我。小时候我就是她身后的跟屁虫,进进出出的围在外婆身边。那时,外公外婆在乡下开了一家小饭馆,外公主内烧得一手好菜,外婆主外将店里打理的井井有条。每当我放假回到外婆家时,无论店里生意有多忙,外婆总会丢下她的老主顾,第一时间跑过来迎接我,揉捏着我的小脸,对我说:“我的囡囡又长大了……”但是,外婆也有严厉的时候。一次,我跟着同村的小伙伴在村口玩耍,遇到了个乞丐,第一时间就觉得这定是个走家串巷、搏人同情的骗子。顿时心中正义感爆棚,招呼小伙伴过来,就要把这个“骗子”赶出村子。在哄闹中我竟鬼使神差地拿起了地上的石子,掷向那个乞丐,嘴里还叫骂着“骗子,让你来骗人……”没想到,石子儿径直砸中了乞丐的额头,顿时血流如注,我跟小伙伴们都吓坏了,四散开各自逃回了家。外婆见我白着一张脸跑进家门,忙问我怎么了,我先是因心虚闭口不言,在外婆的追问下才支支吾吾地说明了缘由。外婆二话不说拉着我跑向了村口,找到了受伤蹲坐在地上的乞丐,连声道歉并将他去包扎,临走还塞给他了200块钱。回到家后,我一直等着外婆的“狂风暴雨”,外婆却一语不发,只是带着失望而又悲伤的眼神欲言又止地望着我,我再也承受不住这份凝重的力量,哇的一声大哭了起来,嘴里喊着“我错了……”终于,外婆一把将我揽过去,擦掉了我满脸的泪水,语重心长的对我说:“孩子,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咱家的经济条件算可以,就算被骗去个三两块钱又如何,但孩子,不要看不起人,善良与尊重是永远也骗不走、换不来的。”从此,我时刻谨记着,善良和宽容才是我最宝贵的财富。就这样,外婆陪伴我走过了十多年的岁月,见证了我从襁褓里的婴儿到逐渐独立的青少年,而她自己却从步伐矫健的中年到身子骨一日不如一日的老年。终于在2015年,她离我而去了,她看着我长到十一岁,而我竟未能在她跟前多尽尽孝。有人说,45°仰角是仰望幸福的角度。每天晚上,我都会用45°角仰望星空,我相信外婆会化作那颗最闪亮的星,继续在天上见证我成长,照耀我前行。10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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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的那个她那日,我偶然翻开相册,正在欣赏着以前的点点滴滴。忽然,一张照片如翩翩起舞的蝴蝶般从相册中飘落下来。这是一张泛黄的照片,上面还有着一层薄薄的灰尘,看样子时间很长了,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放上去的。我擦了擦上面的灰尘,仔细一看,是我和二姨的合影。我不禁很心痛,眼角也略微湿润了,二姨已经离世了。二姨生前对我很好,就像对她的亲生女儿一样。看到了这张照片,我也才能仔细的想起二姨生前的模样。开始二姨刚过世的时候,我伤心不已,每天都能想起二姨的模样。可是时间无情,它总能如流水般的冲刷我对二姨的记忆,久而久之,我也只能记得二姨大概的模样了。总算是仔细记忆清楚了。我又不禁想起了二姨生前对我的好,教给我的那些道理……我幼时有一段时间,父母去外地打工,那段时间都是二姨来照顾我,二姨教会我唱歌,教会我跳舞,教会我朗诵……又告诉我怎样做人,又不知道带我读了多少遍那首百读不厌的《乡愁》,这些记忆如一股强大的力量冲进我的脑海里,使我麻木了,甚至使我不知道该干什么,任凭眼泪打湿在脸上,滴在照片上……大概过了一年的时间吧,或许我不愿面对二姨已经过世的事实,把照片藏了起来,用被子蒙住头痛哭,不知哭了多久,我的脑海里又闪过二姨在生前教导我的话:做什么事不要害怕,有什么事千万不要流泪,宁可流血也不流泪,哭是弱者的表现……又过了很长时间,我终于想通了,我不想忘记二姨,但我又恐惧无情的时间啊,我怕它又无情的将我对二姨的记忆从我的脑海中冲走;我怕它让我忘记我和二姨的美好回忆;我怕它使我忘记二姨教给我的人生道理……后来我又读了一篇,叫作《和时间赛跑》的文章,虽然我知道人无法战胜时间,但我还是知道要不断超越自己,虽然我可能忘记二姨,但我永远不会忘记二姨教给我的道理。忘记吧,忘记吧,告诉你,昨日已发黄;记起吧,记起吧,不要忘记二姨告诉我的人生道理,就算二姨已经离开人世间,但我会让她永远活在我的记忆里……7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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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的那个她晚霞弥漫了半边天,给蓝天抹上了一层胭脂。静谧中,显出一份如水的柔美。西沉的落日,给万物都披上了一层金纱。梧桐叶被冷风吹得“哗哗”作响。一个瘦小的身影在我的心里逐渐清晰,那天也似这时静谧。天气渐渐转凉了,公园里的枫叶火红火红的,像一片燃烧着的火,与此时的景映衬着。刚吃完晚饭的我,在公园里溜达。公园里熙熙攘攘的。一个戴着一顶鸭舌帽,双眼暗淡无神,衣着时髦,戴着耳机,看上去文质彬彬的,似知识分子的青年坐在公园里的椅子上吃着晚饭。他一手托着碗,一手拿起筷子,把食物递到嘴边,细嚼慢咽的,甚是斯文。不知何时,那个青年离开了。但它吃剩下的饭盒却还在椅子上,碗也倒了,里面剩下的残渣全都倒在了椅子上,那椅子瞬间由一张干净整洁的椅子变成了一张满是残渣的椅子。晚霞占领了整个天空,那张椅子上的食物残渣引来了蝇虫,招人呕吐。这张椅子在公园里最醒目的一处,却没有人去清理。我心里暗暗地想:这个人可真没有素质,明明不远处就有一个垃圾箱,仅仅只有几步之遥而已。我正在心里数落着那个“知识分子”没有素质,不远处走来了一位老奶奶。许是年纪大了,这位老奶奶的脸上满是皱纹,一双眼睛虽小却有神,穿着清洁衣。她拿着清洁工具缓缓地朝那张椅子走去。她把那个碗放到垃圾箱里去,徒手把那些在椅子上的食物残渣清扫干净,最后她用干净的抹布仔仔细细地擦拭着椅子,随后就离开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好像那张椅子压根就没有弄脏过,她也没有收拾过一般。我注视着这一切,那佝偻的身影令我动容,也使我陷入了沉思。真是五十步笑百步,我对待这件事的态度与那个“知识分子”又有何不同?我对他的批评不也是在讽刺我自己吗?晚霞已经慢慢淡去,天空已经出现了零散的几颗星星。那个瘦小的身影在我的眼里拉得很长很长,在我的心里异常高大。7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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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风雨中的她就算是在那些凌乱不堪的地方,你依然可以看见她的身影。在那一个暴风将来临的夜晚,我刚从朋友家走出,只看见天空几道闪电,接下来的是几声轰隆隆的雷声。我不由得加快了脚步。刚走到了一半,天空中豆大般的雨水落在了我的身上,我飞快的跑到了一户人家的屋檐下,正当我在暗暗生老天爷的闷气时,就看见了一个在雨中行走的老奶奶披着一件雨夜在雨中的地上拾垃圾。当我看见这一幕很是惊讶,老奶奶这个年过花甲的年纪应该在家中度过晚年,可是为什么这么大的雨,她还在淋雨?我很是不解。我向一户人家借了一把伞,慢慢的走到她的身旁。“老奶奶,这么大的雨你怎么还在这里啊?”说着我把伞给她递了过去,与她共享一把伞。“这些垃圾不捡完,到了明天雨停了就会很臭的,小姑娘你看你光给我打伞,你的衣服都打湿了,我一个捡垃圾的衣服打湿了,没事。你快回家吧”。不知为何听了她的话我的心中升起一股暖流却又不由自主的颤动了一下。看着那个年过花甲老奶奶的身影慢慢走远,心中的那一丝感动荡漾开来。然而,在那以后我会把眼球投放在柔弱的老奶奶身上,我发现不管是在回家的路上,还是在大街上。不管是晴天暴晒,刮风下雨都会看见她那顽强的身影。她那柔弱而又顽强的身影一直在我的眼中挥之不去。不知从何时开始,从我特别厌恶她们那些人慢慢改变了对她们的看法慢慢的变为敬佩。也许是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中体会到了她们的不易吧。而她们那种精神就如同雷锋精神一样,虽然她们没有雷锋那样伟大的事迹,她们只是尽自己的能力去捡垃圾,但是我们问心自问我们能在风雨交加,晴天暴晒的天气里去捡垃圾吗?那把她们与雷锋相比又有什么不可?她们中的每一个人都值得我们去尊敬,而不是排斥。因为我们的国家拥有这么伟大的雷锋精神,我们应该骄傲。而我们应该把这种精神传给我们的子子辈辈。初二:晚彼7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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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的她我的脑海中又浮现出这样一个女生:水汪汪的眼睛,高挺的鼻子下一张樱桃小嘴,漂亮的披肩发衬托出她的可爱。她叫晓琳。说起来,我们的相识挺有戏剧性,缘于一次相撞。相识到相别也仅仅只有一年。虽然相处的时间不长,但她给我的印象很深刻,久久难忘。相识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日早晨。滨江长廊。头顶上的木棉花开得格外鲜艳。几艘游船行驶在平静的江面上。我捧着一本刚从书摊上买来的小说《小侦探柯南》,一边踱着步一边津津有味地看着。当我正沉浸在故事情节中,忽然,我被什么东西重重地撞了一下,一个踉跄,顿时站立不稳,跌倒了。我恼怒地抬起头来,在我面前出现一个和我仿佛年纪的女生,正涨红了脸,眼睛里满是内疚。她连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又伸出双手,想扶我起来。我瞪了她一眼,说:“不用了!以后走路小心点!”我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泥尘,弯腰想捡起掉落在地的书。那女生说:“我来捡。”她赶快捡起书,想递还我,无意中看看封面,忽然,她瞪着水汪汪的大眼睛,惊喜地说:“你喜欢看柯南?喜欢快斗吗?哈哈!”看着她这种表情,我笑了,刚才的不快烟消云散。“是呀!你也喜欢呀?”“是呀!是呀!你应该喜欢兰吧?”“呵,那你要失望了,我喜欢的是哀喔!”共同的爱好使我们你一句,我一句地聊开了,越聊越开心。“刚才不小心撞了你,实在对不起!”她又对我道歉说。“哦,没事,我们做个朋友吧!”“是吗?太好了,我叫晓琳!”“我叫涵涵。”我们互报了年龄,她比我小一岁,于是我说:“你比我小,你就叫我涵姐吧!”“好!”就这样,友谊的火花就在对话中擦出了。相处我们慢慢熟悉了。我们有时相约到滨江长廊散步,有时我到她家玩,或者她来我家玩,很快地我们成了一对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一个周日上午,我来到晓琳家。“涵姐,你来了!”晓琳正在玩电脑,见我来了,转过头来,手里拿着一包薯片,递给我,说“你也吃吧!”我走过去,看着电脑屏幕,问:“哟,在偷看电影。是剧场版的。”她点了点头,惊讶地说:“你怎么知道?”我笑了,指着屏幕上的字,说:“我眼睛又没瞎。剧场版《地宫的十字路口》几个字清清楚楚地印在那儿呢!”她看了看,说:“嗯,不错,你挺聪明的,可以当侦探哦!涵姐!”我自豪地说:“当然了!”“那你改名叫柯涵吧!”“什么?”我呆了,一时反应不过来。“柯涵,柯南的妹妹呗!”晓琳笑嘻嘻地打趣道。“啊!可恶!”我伸手挠她的胳肢窝,又把她拖离椅子,她笑得喘不过去来,直喊救命。两个小姑娘就这样闹成了一团!呵!快乐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一年的时光就在这欢乐的笑声中度过了!相别有一天,晓琳忽然打来电话告诉我,她下学期要转学离开潮州了,因为她家要搬到省城去。她离开的那天,天阴蒙蒙的,下着小雨。我来到她家跟她告别,可是她躲在房间里,不肯出来见我。她爸爸妈妈要她出来,她却把门反锁了。我放弃了,转身跑出她的家。刚跑几步远,她妈妈拿着一件东西追了出来给了我,说是晓琳送我的。回到家,我把东西拆了,是一个星座瓶,双子瓶痤!我抱着瓶子哭了……以后,我们就很少见面了,只用QQ联系。有一次,我用QQ发问她为什么分别时不出来见我,她说,她不想哭,不想出来让我看到她哭的样子。100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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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的她回忆这东西若有气味的话,那么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似乎是分明的快乐,甜而怅惘,却忘却了的忧愁。——张爱玲记忆中,幼时的我,总是同她在一起的。她身材细瘦,腰虽略有些佝偻。但仍能看出个子高挑;她柳眉樱唇双眼皮,眼角眉间虽遍布着皱纹,但仍不掩那丹风美目中流露的微显倦怠的光芒。可以看出,她年轻时一定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儿。她喜爱旗袍,和我喜欢的张爱玲一样喜爱旗袍。两人的气质是那么相似:高贵,高雅;但又是那么不同:爱玲有如蔷薇,怕被别人伤害,因而长满了尖锐的刺:而她,则是如樱花般的温柔慈和——至少对我是这样的。模糊记得有一次,天气很好。如果那天你在乡间一条随处可见的小土路上看见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女孩正在蹦蹦跳跳地往前走,后面跟着以为面容恬静略带笑意的旗袍女子,韶华已逝但风韵犹存。那么你看见的,应该就是我和她了。那天的天气极富诗意,太阳总是抱着云朵,只肯露出半边脸,因此,天气不冷不热,是极舒适的。时值春深时节,正是草长莺飞,她特意换上了那件她极珍爱、极少穿的黑缎碎金缀花旗袍,带我出去玩。那真是开心的时光,正天真的我一路咯咯直笑,撷取路边的小花插于发间,拔出细长的嫩草编为指环,装点自己。现在想来,那时的我一定觉得自己美极了,所以心里乐滋滋的,一时大意疏忽,才导致了那件事——我摔倒了。本来也没有什么的,一个普通的小女孩子在一条普通的小路上毫无新意地摔倒了而已。本来嘛,一个玩疯了的孩子,哪会注意脚下的路呢?可谁想到,前面有一小堆破碎的玻璃,而我的左膝,恰好磕在那堆碎片上,顿时,血流了出来。看到血的恐慌与膝盖上清晰传来的刺痛感远远盖过了出游的兴奋,我号啕大哭起来。我的大哭很快引来了正在悠闲观景的她,只见她很快地赶过来,把我抱回家,全然不顾我小脏手上的泥灰和膝盖上的血液弄脏了她最心爱的旗袍……她踉跄着把我抱回家(穿着旗袍行动不便),找来医生为我处理了伤口,然后每天细心地为我上药。托她的福,我的伤很快就痊愈了。现在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曾经伤过。只是,为了我,她没有时间将身上的旗袍换洗,因为清洗不及时,那些痕迹永远凝在了旗袍上,也凝在了我的心里。像她这样热爱旗袍的女子,竟能为了我这样一个普通的小孩子放弃她视若珍宝的那件旗袍,实在是很不容易的、很不简单的。这段受伤的记忆,本该是我和她共有的灰色记忆。但为何,每当我回忆起这段往事,心里却如此清晰,有如樟脑的香,保护这回忆不被侵蚀;如此的甜,有如蜜糖一般,是分明的快乐和甜蜜,将忧愁遗忘在旁。想来,是她的关怀与呵护,才使这段灰色记忆变得有如蜜糖般的甜吧!爱旗袍的她,同样爱书,爱古典小说,也爱读给我听。因此,我回忆中的她,除了那个为我焦急的身影,还有一个溢满书香的背影。记得那时,每晚睡觉前,我钻进被窝,静静地等着她。当她来时,会点亮一盏小灯,然后,她坐在床沿,就着昏橘色的灯光,背对着我,为我念上一章小说。那小说,依稀记得是脍炙人口的《西游记》,小孩子们的最爱,呵呵。于是,她坐在床前为我读书时,昏黄灯光下那个碎花棉布旗袍的背影,也停留在了我的记忆中。记忆中的她,向来都是温柔慈和的,但在我被邻家孩子欺负时,她会一反常态,气势汹汹地去找邻家孩子算账。那个朦胧泪眼中浮现的为我理论的身影,也因此留在了我的记忆中。她——这个爱旗袍的女子,带着回忆的味道……樟脑的香,甜而稳妥,甜而怅惘地留在了我的记忆中,永远地,深深地留在了我的记忆中。1200字以上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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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的她记忆中的她,是让人发泄不满,分享开心的;记忆中的她,是陪伴了我七年的日日夜夜;记忆中的她,是那么遥不可及,却又那么使人陶醉。她,就是作文。古今中外的人用优美的语言描写她;用抒情的话语赞美地;用平凡的手法诠释她,而老师让我们用平凡的眼光对待她。小时候,语文第一次拿100分,是因为作文写得好,当时有对不起,谢谢,您好—等词语。造一句话作文。我写的是“对不起—今天我把妈妈的花踩倒了,我对妈妈说了对不起;谢谢—今天小红送我一块橡皮,我对她说了谢谢……”老师夸奖我写得好,前面虽然错了一个空,但老师破例给我100分。所以记忆中的她,是我的开心果。长大一点后,老师告诉自己写作文,我虽说写了,但是老师并没有鼓励我,我开始沮丧了,觉得作文是个大坏蛋,老师让写,我就瞎应付,老师看出来了,对我说:“我对你很失望”而后来,我依然无动于衷,直到最后,老师要走了,我才突然悲伤起来了,用自己早已生疏的脑子为老师留下了最后的回忆。所以,记忆中的她,是美好的。到现在,我长大了,开始觉得小时候是正确的,开始热爱作文,因为平常墨水有限,所以写不出什么佳作,只能凭借脑子,胡编乱造,但是,老师相信我,每一次的作文都是40分以上,所以记性中的她,是甜蜜的。开始想想小时候的作文趣事,因为一篇《致表姐的一封信》,获得二等奖,因为一篇《老师请看着我们》被老师密密麻麻写了一大堆,获奖的次数不算多,但“以中有足乐者,不知……”因为从小在鼓励和信任中成长,我的那个“她”早已有认为可以了,但是从别的作文中看出,有些人因为自大骄傲,所以失败了,“她”心虚了,觉得自己依然没有很成功,所以,可以继续沉浸在我的快乐之中了。“她”将会是我一生的伙伴,我会让她陪我一直向前走,在作文中找寻快乐,在快乐中自由成长。650字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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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的她世上没有一个人或一样事物是完美无缺的,我小学时的同桌刘小艳让我明白了这个道理。至今,我依然记得她。她的脸瘦瘦的,尖尖的下巴有些上翘,鼻子又扁又大,一双小小的眼睛,像两条缝,嘴唇厚厚的,却包不住一口参差不齐的黄牙。她是班里最丑的女孩。她长得丑,性格孤僻,喜欢一个人发呆。老师却偏偏安排她和我同桌,尽管我心里不大情愿,但师命难违。真恼火,整天面对着这样一个默默无语的女孩,没有人和我说话,真是寂寞。然而,一次大扫除,她改变了大家对她的看法。那次大扫除时,我们班不幸被抽到打扫厕所,没有一个人愿意去,只有她自己去了。老师最后来“请”,我们才不情愿地往厕所走去。到了厕所,只见她正干得起劲。大家非常感动,跑过去和她一起干起来,每个人都变得比以前勤快了。还有一次,班级为灾区捐款,她是第一个捐的,而且捐了很多钱。我诧异地问她:“你哪儿弄这么多钱?”因为平时她很俭朴,在学校从未见她到小店买过东西。夏天,同学们常去小店买冷饮,她则只喝从家里带的白开水。最后,她真诚并郑重地对我说:“我家很穷,父亲身体不好,常年吃药,一星期妈妈只给我几毛钱,这些钱是我平时积攒下来的。你可千万别告诉同学。”“为什么?”“因为我怕别人嘲笑我,而且怕老师知道我家的情况后,把钱退回来。”多好的人啊!听了她的话,我的心里一热,一股暖流顿时涌遍全身。从那以后,我和她成了好朋友。有一句格言说得好:鸟美在羽毛,人美在心灵。是的,刘小艳没有美丽的外表,但她美好的心灵会永远激励并影响着我。六年级:咕咕55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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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的那个院子在我的记忆深处,总会想起那个陪伴我童年的地方,见证我成长的地方——昆山书画院。推开记忆的大门,踏着时光的印迹,我行走于柴王弄,推开那扇位于路的北侧、挂着繁体字牌匾“昆山书画院”的大门。两棵铁树方方正正地立在了门的两旁,如同魁梧的哨兵。书画院就像个四合院,白墙黑瓦,充满江南特色,有着一种独特的情韵。前厅,也就是我幼时学习国画的地方,两侧各一个教室,我曾在这儿,画过山水、花鸟、鱼虫;画过千山万水、江南风韵。仿佛行走于古人的江南景象,身临其境一般。沉浸于那“小桥流水人家”般惬意悠闲的情态,沉醉于花开鸟鸣的春之景像,送恋于鱼虾嬉戏的欢乐之景。中院,是一个被四周教室包围的小院子,小院子中央空荡,可角落里却有着一块块小石头堆成的小山和几棵大芭蕉树,每到下课时,同学们都会聚集到院子中,去爬那座不高的假山。若是爬不上去,便坐在假山下的石头上,有芭蕉叶遮挡的地方,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直到上了课才不舍地从院子回到教室中去。然而,书画院中最吸引我的,莫过于那么小径了,小径用红的、灰的、黑的鹅卵石铺成,妈妈曾说,她小时的路是用一块块小石头铺成的,走上去的感觉大概一样吧,我心想。小径旁有着几棵高大的桂花树,高过了屋檐,好奇地打探着外面的世界。金秋十月,丹桂飘香,就是没进门,也能闻到桂花浓郁、香甜的气味。男孩子们总是有许多鬼点子:用脚踢或不知从哪拿来一根又细又长的竹竿,用力地拍打着树上的桂花。刹那间,桂花成群地降落下来,飘落到地面上,没有一丝声响,女孩们见状,便会拿一个小瓶子,去收集地上刚落下的桂花。一点一点,很快便装满了整瓶的桂花,散发出甜甜的香气。角落里,总会有些不知名的小野花,还有些野果长得酷似草莓,女孩们总爱去摘,一摘,手上便会沾上红紫色的汁液,很难洗掉。还因此被妈妈教训过一番。最不招人眼的就非属小径后的那片竹林了,我不曾去过,却经常能远远看见那片竹林,不知为何便总会想起郑板桥的“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的诗句,这大概就是竹高洁、不图名利、坚韧的品质吧。时光飞逝,转眼间,老书画院已成为了文物保护单位,不再对外开放。而我们,也转移到了新院区,一个现代代的建筑,再也没有曾经的风韵,但我仍不会忘记,在老书画院里渡过的时光……9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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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她……我和她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下午。我跟平常一样,上完上午的课就回家。没想到遇到了一个跟我追一个剧的朋友,我们马上聊得热火朝天,我终于注意到,他身边有一个人,是个女孩子,而且有点瘦。这时,那个跟我追一个剧的人,准备拐弯进另外一条小巷了。我再次注意到另外那个女孩子,她跟我同路,我们两个四眼相对。我想了想,决定打破沉默。我小心翼翼的走过去,跟她小心翼翼的开了个玩笑。没想到她马上就笑起来了,我吓了一跳,同时有几分兴奋,看来跟她似乎是挺好交流的。我们一边走一边谈。我走到我家楼下了,这时,她说她也到了,没想到我们竟然住在同一个小区。我马上加她QQ,并且了解了她的名字。我走进了我家那栋楼,她走进了另外一栋楼,我们相隔没有多远。这仅仅只是一个开端。我们开始网上交流,到学校也在一起交流。最后就跟每个童话故事一样,我们成了好朋友,并且成了一对闺蜜。后来新型冠状病毒,我们就很少见,不过不知道是不是缘分,今年我遇到第一个同学就是她。我们从来没有吵过架,想法很和谐。有一次,我约她出去玩,说实在,应该不算玩,应该算是散步。我提前来到楼下,转了整整15分钟,不一会儿,她快速冲了下来,一见到我,咧嘴一笑。我们选择的地点是++公园,我们在里面快乐的走,我们互相告知一下成绩,又互相嘲笑对方的成绩,我一边踢着石头一边走,这时我脑子一热,轻轻踩了一下她的鞋子。然后装作不知道,四处看。闺蜜看到了我的恶作剧,她也抬起脚踩了我一下。我马上躲开,然后紧接着又踩她一下。我赶紧迈开步子跑走,跑得比兔子还快。闺蜜看我要跑,马上跟在我后面。我开心地举起双手,一边开心的跑走,嘴里还在吧唧吧唧地叫着。闺蜜在我后面追,我们两个洋溢着快乐的笑容。走着走着,我突然问她,“你知不知道偶数奇数是什么?”“当然知道。我们不是学过吗?”闺蜜漫不经心的说。我看了她一眼,她突然间咧嘴一笑,“难道你忘啦?”我……忘了 。 她十分认真的说,“偶数是双数,单数的是奇数。怎么你连这个都会忘?”她继续说,“还有呢,对了,需不需要我帮你举个例?”我还没有回答,她马上继续说,“就是那种13579。这种就是叫做奇数。我是这样理解的。”我马上点头回应她。“还有,偶数呢,嗯,就是那种2468这一些,就叫做偶数。”我们一路聊着数学题,聊着最近。这就是我的闺蜜,这就是一个善良,天真,善于思考的人。么么哒!!90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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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她她生长在台湾,却是个异乡人。我看着那个她的身影,背着书包,从时光深处慢慢走近,脚步倔强有力。那一年她开始上学,最爱的便是读书。上课下课都在读。性格孤僻的那个她,从来不愿用寻常的方式,融入这个世界。因为天生聪敏,中学的那个她,在考试几次失利后,狂补数学,竟连考几次满分。老师怀疑她,便进行突击考查。于是措手不及、只会看书的那个她,便直接吃了零蛋。老师对她恶毒无比的侮辱,使她从此患上自闭。就如导火索一般,引爆了她所有的偏激与孤僻,封锁了她充满才情的心灵,触发了她一生流浪多苦的魔盒。“我最爱和死人作伴,他们都是最温柔的人。”这样的话从一个少女口中说出,让人无比心酸。这一封锁,便是七年。后来,她遇到了心灵的、艺术的知音。她终于敞开了心扉,文字灵气逼人。她开始上进,开始青春,那个她,气质非凡。再后来,她的心灵又受到重创。为了逃避,她背起单薄的行囊,毅然决绝地去往远方,迷雾未散的远方。从此,流浪便是她的宿命。马德里,她那向往艺术的心,在那里得到了自由的疗伤。渐渐地,敏感孤僻的她,变得笑靥如花,美丽无比,就像马德里的蝴蝶,在灿烂阳光下翩翩起舞。她开始去多个国家流浪,可那个她,却屡遭重创,那个选择逃避的她,已是无路逃遁。心里,一片荒芜。后来,她遇到了荷西。再后来,她流浪到了撒哈拉。仿佛命中注定,她痴醉于那沙漠,就如前世的劫,她的心,最终归结于荷西和沙漠。那个她,执着坚定,一去不回。那是她的沙漠。在那里,她尝遍人心、尘世的冷暖,视沙漠为自己的城池。她用灵动的文字,书写了她漂泊美丽的情怀。那片大漠在她的笔下,神秘而奇妙。又是一年,当荷西在她另一个情人——大海的怀中停止了唿吸,那个她同时失去了她的大漠时,她看着荷西钉入棺木,心,早已是血肉模煳。“和我一起的那个老奶奶告诉我,她看着我的头发,一夜间一点点地都白了。”流浪一生的那个她,万念俱灰。她那飘零孤傲的心,再也承受不起更多的重伤。在台湾的一个夜里,她被发现在同她一样孤零零的绳索上,结束了生命。“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我看着那个她的身影渐渐模煳,由近渐远。你好,叁毛。你好,异乡人。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90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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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记忆阳光还一丝一缕地溜下来,不知不觉中,一大片乌云隐密地潜伏在天空。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想你们好久了,终于又能见面。踏进这间熟悉的教室,同学们零零散散地或站立或坐着,班主任的面孔依然严肃而又和蔼。于是我微微扬起了嘴角,张大了眼睛去寻找……太阳突然逃得很远很远,乌云窃笑着压下来,黑暗来得这样迅猛,空气里弥漫着火药的味道。已经是第二天了。铃声过后,是一阵哗啦啦的翻书的声音。老师一本正经地走上讲台,扶了扶眼镜就开始讲课。可我却无心听讲,我的目光不断游移在每个座位上,游移到门边,焦急地望着偶尔路过的人。她怎么……乌黑的云朵愈来愈密,挤作了一团,终于按奈不住,发出一声怒吼——炸裂了!漫天的雨犹如针一般迅捷地猛刺下来,地面疼得不断叫喊。这雨,是天空的笑容,还是叹息?那个空冷的位置终究被新来的同学取代了。此时此刻,我的目光才终于落下——因为无法寻觅。她走了,竟没留下任何信息,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心仿佛被狠狠揪了一把——难道我们就此错过了?雨狠命地冲刷着这个世界,带着无奈的咆哮,不愿离开。关于她的记忆,就一直停留在那个满脸笑容的乖巧的面孔上。我无法想象她在另一片天地生活的情景,她是否会孤单,是否会想起我,是否会一个人默默哭泣,是否会和新的朋友在一起毫无拘束地开怀大笑……我想起了哥哥的一篇日志,他说,以前在一起时没有好好珍惜,现在我们再也不能回到从前了……真的不能回到从前吗?可我依然止不住地想她……雨终于不再那么放肆,渐渐放轻了脚步。依稀看得见雨下透明的风景,点点滴滴的水珠泛着金色光芒,正如我们的金色年华一般灿烂。终于在网上又遇见了她,我急切地发出一句问候。和她聊天都不再有以前的味道,仿佛一位历尽沧桑的老者回忆童年一般,语句里满是殷切的关怀与期盼。但我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原来我们的友谊丝毫未改,原来我们都会深深地想念对方,原来我们终会重逢。还有一两颗灿烂的雨点,滴答滴答地跳下来。太阳又重返自己的岗位,天边就架起了一座透明的桥,七缕色彩,跨在了世界的两边。那闪烁的光芒分明映照着两个字——美好。我正整装待发。她就要回来了,这个假期,会是我们最美好的记忆。雨弟说,你要带着小酒窝。我一直铭记这句话。当与她重逢时,我一定会把最灿烂的笑容留给她,把最深的小酒窝映在我们的心里。后记:生活亦是如此。相遇、相知、离别、重逢,我们永远都在这四个步骤里穿梭游离,像那一场夏日的雨……900字 高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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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那个她她,真的离开我了呢。最难忘。最难忘。我今生的难忘,是她,那个曾经在我梦里出现过无数次的女孩,那个让我尝过撕心裂肺的女孩。她的名字吗?冰灵。没有那个冰字的寒冷,却有那个灵字的活泼。如果她还在,应该已经十五岁了吧!母亲的去世并没有让她感到绝望,反而让她更加坚强,用那双白皙又灵巧的手,支撑着整个家。白色——她最爱的颜色,无论什么时候她都会穿着白色的衬衫与白色的帆布鞋,皮肤也是白皙嫩滑。黑色的眸子异常清晰,没有一丝杂质,这样的她,总是会让人感觉是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她喜欢用那双白皙小巧的手拉着我,拉着我走进大自然,走进乡间。放松心情最好的地方——乡间捕蝴蝶,摘野果,一起去别人种的瓜田里偷根黄瓜,其实幸福很简单玩累了我们会爬到树上休息,她便会对我说:“小勺子,你幸福吗”我自然是幸福,可看到她一脸刨根问底的样子,便想逗逗她:“我不幸福,一点也不幸福”每当这时,她就慌了:“小勺子,你不可以不幸福,这样,我会伤心的。”她就是这样,永远都只会为别人考虑。“那你会陪着我到永远吗?”“嗯,会的,会的。”“那我们拉钩。”“嗯,拉钩”“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谁变谁就是老母猪”欢声笑语回荡在乡间,那种幸福,我至今铭记在心。我以为,那个誓言会实现,可是。誓言终究敌不过逝言。我恨自己过马路为什么不看着车,我也恨她为什么要救我,只是那一瞬间,死神就把她那花一样的生命夺走了,也是那一瞬间,我的世界崩塌了,迷迷糊糊听到她的声音:“小勺子,你,咳咳,你,要,要好好活着,替我,照,照顾我爸爸。下,下辈子。”没有了下文,她就这样躺在我的怀里。血一直顺着她脑袋流下来,通红通红的。直到她被抬上救护车,我才缓过神来,我以为车祸这种事,离我很远很远,但我真的没有想到,因为我的粗心大意,我的灵姐姐真的离开我了。“灵姐姐你不要走。”再一次,她出现在了我的梦里,依旧是白衬衫配白色鞋,依旧是微笑着看着我,一切都是那么真实。可人终究是不在了,梦中的她对我说:“小勺子,不要哭,我没有离开你,我一直住在你的心里哦,我没有背叛我们的誓言呢,如果你不幸福,你就是小猪哦,别在哭了,答应我,坚强下去好吗?”对啊,她却实住在我心里,可是,我真的会想她。再也没有人握着我的手带我去乡间了,也没有人陪我摘野果捕蝴蝶了,更没有人会傻傻的问我幸不幸福了,冰灵。终于,我释怀了,我要把她永远放在心底。即使想起时会勾起伤痛。我最爱的人,最难忘的人——冰灵,再见了。但心底永远不会跟你说再见的。最难忘。初二:伤心的讲座900字 初二 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