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遇见_750字750字

第二章 遇见_750字

750字 初二

今天默就要去蔷薇中学读书了。莫的父亲是蔷薇中学最大的股东。蔷薇中学,顾名思义就是花香学校,到处都是蔷薇花,连班号都是用盆花做的。听说,莫的母亲最喜欢蔷薇了。不用说,这所学校正是董事们联系的。不少富家子弟都在这里读书,默的父亲自然也希望他能来这里。为了父亲,默选择了面对新的环境,或许默并不讨厌他的父亲吧。在这所学校,同学们对默早有耳闻了,女孩对他更是狂热。他被称为雾都王子。他就是百万女孩心中的那匹白马,一张签名会让他们高兴许多天。不过,默不喜欢签名,所以他的签名就更可贵了。

清早,默慵懒的背着他的lv包从他的跑车布加迪上慢慢走下。还好人还不太多,今天默起得很早,就是为了让他的到来更普通点。看着一切,默傻傻的笑了。忽然,“默!”一阵噪杂的声音响这边移来。一群女孩向这边跑来。默苦笑。该来的依旧躲不掉,他深深叹了一口气。人越聚越多,默把包一甩,径直向教室走去。好酷。许多女孩叫出了口。

绕过蔷薇花坛便是教室,默把包往桌上一扔,抱着篮球又去操场上了。嘿,一个男孩从他的背后蒙住了他的眼睛,猜猜我是谁,他说。明,默想也不想脱口而出。他把那只蒙住他眼睛的手,拿到一边。一边去,我想静静。他冷冷的说。明,王董事的儿子,从小和默关系不错,一直就读在蔷薇中学,是个极为花心的人,是默的出气筒。一看情势不对,走开了。浩,在蔷薇中学也是鼎鼎有名的,号称明少。

莫走在小道上,看着满眼的蔷薇想到了母亲,那个一直爱着他却早离开他的女人,不由得想出了神。一女孩慌慌张张的跑过来不小心撞到了默。默拍拍衣服,斜看着女孩。走路没长眼睛吗默不悦的说。哦,对不起,校园太大不小心迷路了。女孩着急的解释着。看着他的着急,默起了怜悯之心。前走左转。谢谢,你是哪个班的,女孩说。再会无期,默走开了。女孩点点头,飞奔向教室。她不认识我,或许新转来的吧。操场上,默不知为何一直想起这个女孩。

初二:玥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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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遇君_1500字

1200字以上 初二

前言:

因为我不会写文案,而且比较喜欢轻松点的说话,所以就用前言代替了。这是一篇小说,希望你们能够告诉我,哪里不够好,能够让我及时的去改,去锻炼一下写小说的方法。

这篇文爱情有,压抑有,暖心有,虐心有,天雷有,微搞笑。初定是二十章内完结。

第一章

梅花谢尽桃花娆,三月的时候,叶家小女儿,名清秋,总会到兰闲寺里观赏桃花,也就引得不少风流公子,不少多情少年,不少姿色尚佳的美人去看看,这个艳冠京城,才倾庆王的女子到底是个什么风姿。

一位碧青衣裳的女子撑着伞试图躲避猛烈的阳光,对旁边杏红衣裳的女子抱怨道:“这叶清秋怎么还不来,我都快被烤熟了。”杏红衣裳的女子安抚道:“快了快了,大概等下就能见到她了。”

那青衣女子撇了撇嘴,满不在乎的说:“叶清秋素来自号聪明,又爱捉弄别人来显示自己的聪明,你又怎么知道她会乖乖的让我们见到。”杏红衣裳的女子没有反驳,只是看了看远处,惊呼:“你看,那个是不是总是跟在叶姑娘身旁的人。”

青衣女子顺着目光看向那里,喃喃道:“是挺像的。”然后就小跑着过去了,后面等着看叶清秋的人看到这个阵势,也跟着跑了过去。可怜的人,只是被看到了个影就被围了个水泄不通,呼救无门。

可那些人的眼光都放在那个人身上,就忽略了有一道素白的身影正撑着伞光明正大的从正门进入寺庙。

叶清秋撑着伞,一身素净,并无佩戴步摇珠翠,只是随便的用木簪挽了一个髻,也不喊沙弥尼过来,就只是顺着青石板路观赏着这千娇百媚的十里桃花。

兰闲寺的桃花是城里数一数二的好,三月暮春时,推开厚重的木门,便有桃花瓣袭来,带着微甜的香气吹过。两旁的道路种满了桃花树,极目望去,只看得见一片粉红色的花海满满的铺在这一片天地,只在中间留了一条细斜的鹅卵路供人行走。

若说一棵桃树开满了桃花会让你惊艳于那艳丽却不庸俗的美,那么一片的桃树上的桃花组织成的花海,则会让你震撼于那一种铺天盖地的气势,满满的似乎要将人溺死于那粉红色的海中。

一路慢行,青石路的尽头是正殿,这个时候所有的沙弥尼和比丘尼都会在正殿诵经来开始这一天的修行。叶清秋饶有兴趣的看了看这些人,最后也只是笑了声便打算绕开走去往年爱去的小竹楼。走了几步,偶然瞥过去正殿角落,就看到了一个男子正负着手站在一些沙弥尼旁边。

那人身着玄色锦衣,,翩翩欲飞于牡丹花上。微微抬头看着正殿中高高的观音像,那观音满身金衣,慈眉善目,嘴角挂有一抹淡笑,双手合十,一派祥和之气。可那人只是看着那观音像,也不知在想什么。嘴角挂着一丝讥笑。

叶清秋看见那人自有一股风流气度,也动了结交的心思,可想了想,若有缘自会相见,又何必急在一时。于是也就打着伞走开了。

令叶清秋意外的是,重新遇到他并不需要多少时间。

那时她正坐在竹楼阁房窗边一张红木长椅上,腰背上垫着几块软垫,手里拿着刚翻开的书卷。阳光暖人,微风怡人,可惜因为近水,飞虫略多,叶清秋伸手拂开挡住小楷字的一直黑色飞虫,却没想到那飞虫紧紧的抓住了叶清秋的手,叶清秋稍微用了点力打算甩开,却没用,于是也就又加猛了几分力,可没想到一直挂在腕间的白玉镯子却脱离了腕间飞了出去。

过了一会,本预料的一声脆响也未听到,探身往楼下看时,也未曾看到地上的玉屑和断块,反倒是看到一个身着玄色锦衣,下摆有银线暗绣的牡丹花和金线明绣的蝴蝶的男子,手里正拿着那只脱落的白玉镯子看上来。

那个男子长了一副好容貌,如无月的黑夜里淡淡的星光,带着柔和的亮光,眼中像是装着千种风情,只消轻轻一笑,便可把这桃花的美压下。

美男子叶清秋见过不少,庆王顾安晓便是一位少有的美男子。可让叶清秋看呆的也就只有这人。那人微微一笑,消褪了正殿中锋锐气势,阳光微微洒在他的侧脸,柔和了棱角,照亮了那一双含着笑意的眼睛,道:“姑娘,你的玉镯。”

那时,叶清秋不知怎么的,就想起了一句诗:“墙头马上遥相顾,一见知君即断肠。”

时过境迁,白驹过隙,他年往事淡去,唯这一件在叶清秋的记忆中仍如昨日之事般清晰,想起胡乱冒出来的那句诗,叶清秋怀念的笑了笑,轻声道:“怕是那时,我的结局便已注定。”

初二:醉卧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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