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琴_1200字
恍惚间,偶然在黑白的时光记忆里看到他的身影,略有些消瘦,在那一头,渐渐模糊。
寂静的夜,我静坐在树下,月的寂寞照人的过往,又或者漫步在走过的路上,叹着物是人非,倚在危楼之上,听着夜的钢琴曲。夜未深,云朵遮住了星星的朦胧,只透得过来那白色的霜。
多年未见,不知他可还安好?还在朦胧之中记得他的琴音,跨越时间的长河来与我作伴。
儿时,他的琴声对当时的我来说是那般的晦涩难懂,只是一个个音符飘进了我的脑里在黑暗中发出弱弱的光,像是萤火虫在我眼前飞过,又或是诸天星辰的光芒,又像是母亲的眼睛,我似是看到了弱柳迎风,三千青丝飘飞拂过宁静的湖面。又或是夏日的夜晚,落起了晶莹,吻着莲叶,嗅着入梦的的莲花,溅起了碎雨,在朦胧之中,更添几分氤氲,我的心,也是留下了雨的吻痕。
从此以后,一年四季,总要听他弹几首。
春日,柔柳三千青丝散落,轻抚着湖面,偶然转起三两声天籁,他便弹起《卡农》。映着杨柳春风,如涓
涓流水,又似彩云闭月。婉转的曲调犹如天籁。
夏日雨夜,他弹起《雨的印记》,点点琴声如点点雨珠散落天上的泪珠,激起点点碎雨,映着月夜青莲以及入梦的花,模糊了点点朦胧,在黑夜中,萤火虫泛空拂过,闪着幽蓝的光,便是多了几分氤氲。
一年四季,我就这般听着他的琴;听着阳春白雪,彩云逐日,弱柳扶风,碧玉珠盘,雨的印记,秋日私语,时光逝去物是人非。
直至那天,我知道,他要走了。
他弹起《风居住过的街道》。我似看到,弱柳青丝枯黄,枯叶漫天飞,看着那棵枯黄的黄桷兰,看着那迟缓的金沙江,在看着他的黑白琴键,再看着他。恍惚间忆起我与他的初识,两眼便是朦胧了几分,略有些许惆怅,仍不住叹了口气。
他又弹起《被时光移动的城市》。冰冷的月光洒满了窗,谁将思念一片化满地的霜;一烛微光将阁楼照亮,谁等流年仓促去融化记忆那道墙;寂寞的钢琴又在寂寞中交响,谁知谁触摸了那往痕不堪的忧伤;泛黄的照影在眼泪中浸没褪色了模样,聆听着十指抚摸着遗失的过往,那夜的钢琴曲是我们最后相拥的一缕光。我似是看到了未来。时光若白驹过隙,早已物是人非。人来人往都是如此陌生,我也再也寻不见他的身影。
就连他的足迹也是如此。我笑“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因为我连月都未曾看见,从今以后,我便是一个人。
最后,他弹起了《永远同在》。我再也看不到,也想不到什么,眼前只有他,有他的琴音,也挺好。也许一个人很孤单,但是心中有他的琴音作伴,我知道岁月磨灭不了我与他的一切,哪怕相隔千里,梦中的他,永远与我在一起,永远同在。
他的琴音,永远慰藉着我,哪怕沧海桑田,依旧永不改变。
初三:祝浩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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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的爱,让我有点读不懂_900字
“妈,我给搭把手吧!”
“赶紧学你的习去吧!自己的事还办不棱正哩,还操别人的心哩!”
一头的苦闷与无奈再次浮在了我的脸上,转身离开了母亲,心里特别难受!
难道学习有那么重要吗?难道我们孩子就非歹一头扎进书里,不让出来吗?难道活儿只有大人才能干,身为一个孩子的我连插个手都不行吗?唉……郁闷、彷徨、无奈、生气……
我是一位农村里的孩子,有两位姐姐。爸爸妈妈在三十多岁时好不容易生下了他们的第三个孩子——我。见老三是个男孩儿,因此比起姐姐,爸爸妈妈也会更加偏心我,但也会更加严厉对待我。
在生活上,我过的的确不错。不缺好吃的、好喝的,穿的衣服件件都不错,上的学校也都是重点学校。因此在这方面,我还是挺感激爸爸妈妈的。
在学习上,爸妈对我也是格外严厉,见我多玩一会儿就会对我皱眉头,但平时我还算是很自觉,因此我的学习成绩也很好,在班里可以占个上等。在双休日或假期里,有着爸爸妈妈的看守,我也会更加老实!平时都不怎么出去玩,因为我不敢玩太长时间,怕爸妈批评,这也令我既心烦、又无奈!偶尔问过上大学的姐姐:“爸妈为什么这么要求我学习?”大姐只“淡定”地回答一句:“你这还算轻松哩,我上高三那年,暑假在家都不让出门!整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学习!”唉,原来有知音在此呀!这不,在“悠闲”的暑假里,我见爸妈在家太忙,于是在非学习时我就想帮帮他们的忙,但这往往会发生开头的那一幕。唉……
有时我会生气的对妈妈说:“我帮你忙有什么不对吗,我这是在锻炼自己的生活能力,有什么不好的!”但她会毫不留情地回答道:“你先把学习搞好再说吧!有本事给我考个第一叫我看看!”“哼!就知道让学习!你真应该请个心理专家给你治治病!”我的语气也毫不客气。甚至有时我会对她说:“我简直是毁你手里了!别的家长都会在生活中锻炼自己的孩子,而你呢?!等我长大有孩子时你休想管他(她)!”
唉……
我认为是妈妈做错了,但妈妈认为是我做错了……
我知道妈妈是为我好,但她爱的方式也许有一点小瑕疵……
我希望她能够让我锻炼在生活中的能力,而不是一味地埋在书中去当一个书呆子……
她是在鞭策我、还是在激我去学习?
她给予了我很多的爱、也许有的爱是隐形的,暂时我还没有读懂……
不过我迟早会明白的……
感谢鞭策我的人……
初三:李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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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琴恍惚间,偶然在黑白的时光记忆里看到他的身影,略有些消瘦,在那一头,渐渐模糊。寂静的夜,我静坐在树下,月的寂寞照人的过往,又或者漫步在走过的路上,叹着物是人非,倚在危楼之上,听着夜的钢琴曲。夜未深,云朵遮住了星星的朦胧,只透得过来那白色的霜。多年未见,不知他可还安好?还在朦胧之中记得他的琴音,跨越时间的长河来与我作伴。儿时,他的琴声对当时的我来说是那般的晦涩难懂,只是一个个音符飘进了我的脑里在黑暗中发出弱弱的光,像是萤火虫在我眼前飞过,又或是诸天星辰的光芒,又像是母亲的眼睛,我似是看到了弱柳迎风,三千青丝飘飞拂过宁静的湖面。又或是夏日的夜晚,落起了晶莹,吻着莲叶,嗅着入梦的的莲花,溅起了碎雨,在朦胧之中,更添几分氤氲,我的心,也是留下了雨的吻痕。从此以后,一年四季,总要听他弹几首。春日,柔柳三千青丝散落,轻抚着湖面,偶然转起三两声天籁,他便弹起《卡农》。映着杨柳春风,如涓涓流水,又似彩云闭月。婉转的曲调犹如天籁。夏日雨夜,他弹起《雨的印记》,点点琴声如点点雨珠散落天上的泪珠,激起点点碎雨,映着月夜青莲以及入梦的花,模糊了点点朦胧,在黑夜中,萤火虫泛空拂过,闪着幽蓝的光,便是多了几分氤氲。一年四季,我就这般听着他的琴;听着阳春白雪,彩云逐日,弱柳扶风,碧玉珠盘,雨的印记,秋日私语,时光逝去物是人非。直至那天,我知道,他要走了。他弹起《风居住过的街道》。我似看到,弱柳青丝枯黄,枯叶漫天飞,看着那棵枯黄的黄桷兰,看着那迟缓的金沙江,在看着他的黑白琴键,再看着他。恍惚间忆起我与他的初识,两眼便是朦胧了几分,略有些许惆怅,仍不住叹了口气。他又弹起《被时光移动的城市》。冰冷的月光洒满了窗,谁将思念一片化满地的霜;一烛微光将阁楼照亮,谁等流年仓促去融化记忆那道墙;寂寞的钢琴又在寂寞中交响,谁知谁触摸了那往痕不堪的忧伤;泛黄的照影在眼泪中浸没褪色了模样,聆听着十指抚摸着遗失的过往,那夜的钢琴曲是我们最后相拥的一缕光。我似是看到了未来。时光若白驹过隙,早已物是人非。人来人往都是如此陌生,我也再也寻不见他的身影。就连他的足迹也是如此。我笑“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因为我连月都未曾看见,从今以后,我便是一个人。最后,他弹起了《永远同在》。我再也看不到,也想不到什么,眼前只有他,有他的琴音,也挺好。也许一个人很孤单,但是心中有他的琴音作伴,我知道岁月磨灭不了我与他的一切,哪怕相隔千里,梦中的他,永远与我在一起,永远同在。他的琴音,永远慰藉着我,哪怕沧海桑田,依旧永不改变。9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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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蠢的他_12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在茫茫人海中寻寻觅觅,为的是寻找一个子虚乌有的世界,总认为自己那样无所不能,没发现自己只是苍茫大地上的一株野草。把好高骛远当作理想的蓝图,把骄傲自大当作自豪的本钱,其实他在你身边——这个愚蠢的他!愚蠢的他总是那么叛逆,但他总认为自己事张扬个性、展现自我。父亲说一个人没有梦想等同咸鱼,但他却不屑地认为父亲的梦想等同咸鱼。他觉得父亲的梦想过于肤浅,他认为一个人应志向远大,拥有征服一切的雄心,但自己却摊在松软的沙发上,吃着香喷喷的爆米花。父亲认为如此颓废的生活实在不适合他,便对他实行了一番教育,但即使是再苦口婆心的语言对刀枪不入的他也如同废物,丝毫不起作用。直到学习了朱自清的《背影》,才对父爱有了那么一丁点认识,但眼睛一闭一睁就抛之脑后,又被打回原形。他还很没耐心,他总是愚蠢地认为父亲是那样唠叨,弄得自己耳朵都生起了茧,觉得父亲比一个女人还婆婆妈妈。愚蠢的他总是那么狂妄,总是把分数给自己组中的同学展示,明知同学的成绩没那么优异,但总喜欢在他们面前显摆显摆,觉得自己是那么风光,有点像世界的霸主,站在地球的巅峰,俯视着自己的“领土”、“臣民”。这是同学们对他日益疏远,他却仍然孤芳自赏,认为自己完美无瑕,简直是人类中的精英、极品,可他遗忘了一点,他只不过是与矮子比高,在世界上看,犹如沧海一栗,说白了,不过是人渣中的人渣。考试的成绩如果没有顺着他的想法,他就会迷茫一整天,连上课也走神,甚至会在同学面前“倾诉衷肠”,埋怨一整天。当他听到别的同学没考好被老师批评时,他在心里就会洋洋得意,他不知道羞辱是什么意思,更不明白廉耻的道理,还侥幸地认为自己逃过一劫。愚蠢的他总是那么高高在上、唯我独尊,他那简单的思想告诉他:他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其他人如同空气。他的作文就像一杯白开水,不过白开水喝下去还有润喉的功效,这作文越看越心烦,老师连评语也不想写一句,但他依然那么高傲。还有考试前,他把书本丢在一边,平时混天度日,在最危急的时分临阵磨枪,想借助这一点微不足道的力量取得优异的成绩。但这种可能性为负数,连零都不算,简直是异想天开、做白日梦。成绩“出炉”后,就会有一丝悔意,还有点自卑心理,可他也没想过“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道理。不思进取,看着别人的好成绩,自己的眼睛就会不由自主地红肿起来,又想让自己向他们看齐,这薄弱的意志极力地反对着他的想法,眼泪流过后就不知道什么叫伤痛,如同癞蛤蟆,戳一下,跳一下,怪不得有人说,人贱脸起来比猪皮还厚。愚蠢的他总是那么胆小懦弱,做什么事都畏畏缩缩,又想做,又害怕做,犹豫不决。有时,他还会打小算盘,先把别人支出去做事,看看别人的情况,如果“安全”,他才去做。在公车上看见自己的小学同学,自己胆小的不敢正视,只能偷偷地瞥见。直到别人看见他,喊他的名字时,他才低声说:“你好。”那一声可能只有听力超强的生物才能接收到。愚蠢——在他身上画上了重重的一笔,他却熟视无睹、放任自我,甚至迷失自我,陷入泥潭,看不清自己的面貌。其实他是你身边的人,他就是我。初二:刘茂林120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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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如此之美_12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容易被感动的人,一草一世界的佛语,就能使我花上一柱香的时间去回味;一滴在屋檐下折射出七彩的雨滴,亦会让我的心海漾起莫明的感动。然而,在那之前,我不曾料想,在我的人生中烙下如此之深的感动者,竟是一个疯子。那时,家乡的街道还不甚宽敞,弯弯曲曲的小巷中浸满了夕阳暖金的余晖,将放学的我的身影拉得老长老长。而我总是调皮地一步步踩着影子向前追,欢快的笑声在巷子里回荡,满满的,尽是家的味道。但,在巷子的一角,一堵顶着稀稀拉拉野草的破墙下,架着一间用破布、茅草和垃圾铺顶的棚子──这便是他的家。头发如鸡窝般又脏又乱,黑糊糊的脸上如杂草般的胡子在深陷的皱纹中滋长,经常冲小孩子傻乐,一笑便能露出他那被劣质烟草熏黄的大门牙和嘴角延着的口水。不过五十的他,看起来竟像古稀之人。不错,他是个疯子。我们小孩子都怕他,因为他冷不丁就会出现在你身后,拍拍你的肩膀或摸摸你的头──用那双掏过垃圾的脏手,然后朝着你嘿嘿的傻笑。于是隔三差五的,我们几个调皮的孩子便会“报仇”,拆了他的“屋顶”,甚至用小石子砸他,然后看他躲着叫着如遑遑的老鼠,事后却又继续冲你笑得春光灿烂。为此,我们挨过家长不少骂,于是对他更是恨得咬牙切齿,便仍旧乐此不疲地捉弄这个疯子。印象中,故事发生在一个雨天,泥巴路被雨一浇就散了形,昔日在路边闲聊的人们也早早撤了椅子回屋歇息了。深一脚浅一脚的,我斜斜歪歪地撑着伞,突然不知怎的就一个趔趄栽进了泥坑里。当时刚进巷子,我被书包压得死死的,竟一时疼得爬不起来,哭得再响也传不到街坊邻居耳中。正当我趴在冰凉的泥水中哭得上所不接下气时,一又有力的大手将我从地上一下子搀起来,抱到屋檐下,我定睛一看──是那个疯子,顿时惊得本能将他一把推开,挣扎着下到地上,警惕而恐惧地打量着他。只见他一脸茫然无措,紧接着眼睛一亮,伸手到他那破烂的口袋中使劲掏着什么……我一下紧张到了极点,他想干什么?掏枪吗?还是……终于,在我即将大叫呼救的时候,他把手拿出,伸向我,张开他那又黑又大的手掌,牚心中赫然放着一颗粒红色的糖果,我长吁了一口气,继而抬眼迟疑地看着他,只见他满脸堆满了笑,像是讨好,但又不全是,他干裂发灰的嘴唇咧了咧,含糊不清地说道,囡囡,吃糖……呆呆地,我站在雨中,竟一时说不出话来,只觉一股暖暖的感动瞬间在全身流淌……长大后,我渐渐懂事,也听说了他的一些故事,才读懂了他的眼神,他早年丧妻,一个人含辛茹苦将女儿抚养大,不想女儿成家后,却嫌弃他老年痴呆,将他抛弃在这个巷中,他虽然疯子,但对孩子的爱没变。无论是女儿的残忍抛弃,还是我们的恶意捉弄,都不能磨灭他秉持着的最本真的人性──伟大的父爱!每每回想往事,我总在猜测,猜测在万家灯火的长夜,他是怎样一个蜷缩在寒冷的棚内,在回忆与女儿的美好往事中,静静等待生命之烛慢慢在孤寂中走向熄灭,我也总在猜测,他的女儿在享受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时,会不会梦见儿时与父亲的嬉戏。同样,我也总在猜测,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光里,会不会因为一个被他深深感动而接受服那颗变质糖果的小女孩,而增添一抹明亮的色彩……初二:墨宝宝120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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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触动了我的心灵_1200字我听到枪声,卯足了力气去奔跑,跨越了一重重的障碍。身穿红色运动服的我,渐渐赶上其他选手。最后一百米!我抛开一切杂念,目光交聚在终点。冲啊!全场民众一同为我欢呼,我成功了。我是刘翔,04年的奥运会你还记得吗?——题记2004年,雅典奥运会一位“亚洲飞人”横空出世,他是刘翔。是中国人的骄傲。在1936年第十一届柏林奥运会时,中华民国代表团参加了接近三十个比赛,总共派出了69名的代表团。后来除了在参赛项目中除了撑杆跳选手符保卢进入复赛外,其余参赛人在初赛就已经被躁淘汰了,中华民国奥运会代表团全军覆没了。后被国外报纸嘲笑为“东亚病夫”。”东亚病夫“这个耻辱称号便从这开始成为我们中国人的”代言词“了。但这次,刘翔的表现,彻底抛掉了”东亚病夫“的帽子。无疑是给了他们当头一棒。我们就是应该拿出我们的应有的成绩证明给他们看,中国人不是东亚病夫。在全国的瞩目下,雅典奥运会拉开了序幕。各国的运动健将在体育场拼尽全力只为国争光。其中,在我国的运动健将里有一位运动员,他矫健的身姿跃动在跑道上。他是刘翔以12秒91打破了奥运会纪录。他是彻彻底底的为祖国争光了。在此同时,我却仍觉得他没有姚明伟大,没有举人的身高不算厉害。但在那一次,我的想法却发生了改变。在08年北京奥运会在预赛中右腿跟腱伤复发,中途退出奥运会比赛。2012年,刘翔决定再战沙场。在撒满汗血的赛道上,刘翔不慎在攻第一个栏是直接打烂摔倒在地。我以为他会就此听从工作人员的话到休息区歇息。但没想到的是他竟然默默单跳到终点。虽无缘晋级,但他的行为远比晋级有意义。他触动了我的灵魂,从他默默单脚跳到终点、从他坚持微笑时、从他不放弃的精神感动我时,深深地触及灵魂。宛如清风拂过,唤醒了我心灵。让我懂得:“不放弃、不服输、才会赢!"的道理。有人说,运动员的生命比普通人的生命脆弱。运动员的寿命会比普通人短15年。而我认为在这运动员短暂的生命里却达成了普通人多两倍的成就。”我不是明星,没有华丽的外表,我不是姚明,没有巨人的身高;我只是刘翔,付出了汗水,得到了成功。——后记初二:罗丽婷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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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琴人人都有崇拜的偶像,有的是迷恋他们的精神,有的是痴狂他们的外貌,不管精神还是外在,名人们都有自己独特的魅力。当然,我也有自己的偶像。她是一名女特警。她凭借对特警事业的无限热爱,获得2011年第四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殊荣。没错她就是潘琴。因为对事业的执着与付出,使她获得了无数的荣誉。潘琴2006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先后两次作为主战人员参与处置劫持人质事件。工作中,她置个人生死于不顾,与丧心病狂的歹徒零距离接触,最终成功解救被劫持人质。虽然百姓不知道她的名字,但是她的事迹,贵黔大地家喻户晓、广为传颂,她被群众誉为“贵阳第一女特警”!2006年12月26日,潘琴所在的特警支队接到命令,一名犯罪嫌疑人在公交车上劫持了一人质。潘琴不顾嫌疑人手中的射钉枪随时射向自己的危险,主动请命上车解救人质。当歹徒押着人质从座位上站起来,拿着射钉枪准备射向她的瞬间,潘琴什么也没想,一个右转身,利用身体的重心扑向犯罪嫌疑人,人质成功解救。2009年11月1日深夜,当人们还沉浸在梦乡中时,一场生与死的考验已悄然来临……2凌晨2时许,突击队接支队指令,在清镇市发生持爆炸装置劫持人质事件,命令立即前往,当天带班的正是刚提任为副大队长的潘琴。接到指令后,潘琴迅速集结队伍,火速奔赴现场。此时,位于清镇市一公司值班室内,一名声称腰绑爆炸物的犯罪嫌疑人劫持了一名10岁男孩。该男子扬言要15万元赎金才释放人质,如果报警或发现警察、警车,就立即引爆身上的爆炸物!潘琴主动要求进入值班室探明情况,说的还是那句简单而朴实的话:“让我去吧!”。随后,潘琴与队员潘祖楼进入值班室与嫌疑人对话。凌晨4时左右,经过交流,犯罪嫌疑人最终同意潘琴带着孩子和他一起上车,并按其指定的方向行使。途中,潘琴沉着应对嫌疑人,并抓住稍纵即逝的战机,果断举枪射击,击中嫌疑人的头部,犯罪嫌疑人身上的0。89公斤炸药最终未被引爆,人质成功解救成功。潘琴到特警支队以来,恪尽职守、英勇善战、屡建奇功,共参加各类突发事件处置50余起,受到当地群众的高度评价。潘琴的射击水平不高,时不时还有脱靶的情况。知道自己的不足,她奋力直追,不懂就问,不行就练,付出了更多的努力和汗水。功夫不负有心人,潘琴用自己的努力收获了甜美的果实。贵阳市小河区第四小学六年级:益生军90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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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_1200字他是没有过去没有未来常常失忆的人。他不会表达自己的情感尽管它是多么的关心你。他总是一个人承担所有痛苦却从未想过要逃避。他不在乎自己的生与死他只不过是想找到自己和这个世界的联系找一个真相而已。他有一张面瘫脸好像不会笑不会哭把一切感情都放在心里。他总是自己独自站在或坐在一旁漠视着这世界的一切嘈杂。他可以为了你放弃所有命也可以丝毫不顾因为他觉着自己的命和时间根本没有意义。他所承受的痛苦和他的经历是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不能承受都做不到的。他背着沉重的命去寻找记忆他很累却不说就像三叔所说的他魂太重命太轻。他的生命并不完整他并不知道自己为何存在所以他拼命的想找到自己丢失的记忆查明自己的身世。他很优秀他是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男人。他是一个让所有人心疼的男人。他其实很累的。他其实很孤独。他打晕吴邪代替吴邪守门定下十年之约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七日到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他在门里有一些人在门外。他们都是为了不让他孤单所以陪着他。他说如果还记得他就来接替他怎么可能会忘记呢?他不知道并不是只有吴邪等他十年还有好多人都等他十年即使不是十年那些人也会等下去一辈子又何妨?他不知道有多少人愿意为他守门并不是只有吴邪一个我们都愿意没有为什么就因为他是张起灵。他不知道有多少人都一直等着只为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这天他会从青铜门出来没有为什么就因为他是张起灵。他不知道有多少人为自己流下了多少眼泪为自己而感动为自己而心痛如果他知道再怎么面瘫也一定会感动吧。他不知道有多少人每到一年的八月十七就会倒数着还有九年还有八年还有七年……那些人每天都会想起自己。他不知道有多少人爱着自己心疼着自己其实自己在世界上并不是孤单的。他不知道有多少人每天夜里就会想张起灵在青铜门里过得怎么样了累了么还是更孤单了呢……他不知道有多少人每天早晨想的第一个人是张起灵每天说的第一句话是小哥。他不知道有多少人为了赴一场主角不是自己的约定而千里迢迢地从各地赶来只因为自己曾经说的赴约。他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重要自己在别人的眼里就是他们生命的全部他就是他们的信仰他就是他们心中的神。他不知道有多少人是多么的希望自己能永远活下去只要你好好的他们去死也可以。他知道的,只要吴邪好好的其他的就无所谓了。他这个样子又有谁不会为他落泪?他这个样子又有谁会不被他感动?他这个样子又有谁不会心疼?他就是这个样子。他不在乎自己因为他在乎的,是吴邪。他没有名字因为他自己记不清楚了他自己叫什么。他没有年龄因为他自己记不清楚了他自己多少岁了。也许他并不活在这个世界上因为他早已活在了那些人的心里。他是张起灵、他是闷油瓶、他是哑巴张、他是黑面神、他是阿坤、他是小哥。归期将至。说好的呢?长白山见。初二:陈凡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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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色琴旋_1200字第一章音乐会名单起风了,旋奏学院迎来了新的学期。枫叶道上,奏懒散地躺在草坪上。海已走过去,说:“小奏,要上课了哦。哎,才一个暑假你的头发就这么长了啊。”说着,拿出剪刀为奏剪起了头发。过了一会,海已放下剪刀,对奏说:“小奏,最近学校要搞音乐会,你不想参加吗?”奏梳着头发,疑惑地问:“那个不是由校长定名额的吗?”海已捏着奏的脸,笑着说:“只要铃原老师出卖了你,你就可以参加了。”奏皱起了眉,拍掉海已的手,说:“海已前辈,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已经放弃音乐了。”说完,朝教学楼的方向走去。海已担忧地看着奏离去的背影,想:小奏,你还是放不下那件事吗?那并不是你的错啊……校长办公室——校长金藤罱“楚楚可怜”地看着铃原泽老师,说:“铃原老师,这次音乐会就拜托了啊。”铃原皱眉:“哈?这种事你不会自己做吗?”金藤罱见卖萌没有用,就使出必杀技,威胁道:“你要是敢拒绝,我立马就用广播把你当年的事说出去!”铃原吓得连嘴里叼着的烟都掉了,哀求地看着金藤:“校长啊,我错了,我干我干!”金藤露出纯良无害的笑容:“这就对了嘛。”铃原叹了口气,说:“只有那六个人对吧。”“NONONO,还有一个人,”金藤摆摆手,接着说,“两年前以绝对压倒性的优势夺得世界级学生音乐大赛桂冠的少女——夜久星奏,她,就在我们学校就读。”铃原不以为然地摆摆手:“我认识她,不用特别跟我强调。也就是说,这次音乐会加上她是吧?”金藤阴测测地笑着:“小心她杀了你就得了。”“额……”天台上,海已正开启母性光辉喂着奏吃便当,广播响了起来,金藤罱坐在麦克风前,对着麦克风说:“下面宣布音乐会名单——”“音乐科,二年S组,暮山海已。”海已怔住了,奏开心地祝福她。“音乐科,一年A组,望月汐子。”汐子手中的筷子掉在了桌面上,一旁的朋友为她欢呼。“音乐科,一年A组,伊吹空水。”空水的朋友激动地一推熟睡的他,险些让空水摔倒,空水一脸迷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音乐科,三年A组,相原夏树、入江森马。”许多花痴围着森马,双眼桃心地恭喜着他。而夏树在一旁的树上羡慕地看着被女生包围着的森马。“音乐科,二年S组,日宸彦。”彦淡淡地看着对着他祝福的女生,冷冷地说:“不过是一场学校音乐会罢了,不值得骄傲。”“最后,普通科,二年S组,”金藤故意停顿了一下,“星宫奏。”海已惊讶又开心地看着奏,奏则把喝进去的牛奶喷了出来,黑着脸抬起头,狠狠地说:“铃原泽,你活腻了!”说着,光速奔向天台门。海已在后面为铃原祈祷,希望他能活下来……初一:叶澜灀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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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琴的滋味_1200字作者:张嘉鑫年级:六年级自从我开始学琴以来,我心里便有一颗怪味豆:酸、甜、苦、辣,啥味都有!苦我初学尤克里里时,每次都背着琴坐车回家,车上的乘客都直勾勾地看着我,我心里美滋滋的。到了上课地点,老师坐在椅子上,手指动了几下,一个个优美的音符就传进了我耳里。“哟!原来这么简单!”我小声嘀咕了一声,胸有成竹地拨弄着琴弦,狠狠地弹了几下,“嗵嗵”,奇怪,怎么和老师弹的不大一样!?老师又教了几次,我还是没学会,老师一看,严厉地说:“重弹!”在老师的呵斥下,我练了一遍又一遍,指尖的皮也破了一次又一次,苦丝丝呀!酸上完课后,老师布置好了作业让我们把所有音符都要弹熟,下一周检查。时间过得飞快,一转眼就到了第二周,使我的小心眼里只剩下忐忑和紧张,交付作业时,我却一个也弹不上来,老师狠狠地骂了一顿。我的积分本上,出现了刺眼的“3”,那些得了满分(10分)的同学,都坏笑着奚落我:有的说我弹得像疯子在打鼓;有的人笑我,还模仿老师骂我的样子;还有的人吵着要看我的打积分本,弄得我心里酸溜溜的。[学习交流群| 与全国同年级小伙伴一起快乐学习>>>点击加入]辣第三周,老师看着我弹拨音符,我心里可紧张了,再加上本来就不熟练,弹得比上一周的还要糟糕。老师气得火冒三丈,提高了嗓门:“我说你这个学生是怎么回事啊,三周了一个简简单单的音符都没学会!你看看别人都学会了,就你一个例外!真是榆木脑袋……”骂得我羞愧得无地自容,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这时大家都看着我,我脸上更是火辣辣的。于是我决定下定决心,每天都要勤加练习,总有一天会超过他们!甜困难的日子总会过去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的水平一天比一天有进步。今年暑假,我有幸地获得来到比赛场地展现自我的机会。一出来展示时,别人没有往日的神采飞扬,则是愁眉苦脸,而我却一身轻松。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拿到了我梦寐以求的考级证书!那一刻,我笑了!笑容绽放在了我久违的脸上,同学们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我心里美滋滋的,怪味豆变成了蜜糖。学琴的滋味,让我记忆犹新,我永远也忘不了它,让我明白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教师点评:小作者把自己学琴的经历为主线,中间穿插自己在学习过程中心理描写、神态的变化等与旁边老师以及学友们对自己的态度及他们对待学琴的心情作为副线,语句流畅自然,三字、四字词语运用拿捏到位,合理的结构,首尾呼应的布局,新颖的层次过渡,构思巧妙地把人生要经历的“酸、甜、苦、辣”几个成长时的变化,通过心理词汇的搭配,例如:“苦丝丝、美滋滋”等联系在一块,既写出我学琴时的变化,也为读者展示了一位在人生成长道路上不断克服困难、挑战自我、越战越勇的小男孩形象。梦想的实现需要实践者既要坚持不懈的勤奋,也要笑对冷眼旁观的强大心理。既是一篇成熟的学习之文,也为成长中的小伙伴们上了一堂生动的人生求索之课。指导老师:辛龙作文网专稿,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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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树·春风·他_1200字春天悄然来临,我独自散步在田间,闻着那熟悉的乡土气息,听着那悦耳的虫鸣鸟叫,忽见远处有一抹浅浅的粉色,我不觉加快了叫脚步。啊!原来是一棵桃树,树枝间长满了花骨朵,只有一两朵早早的盛开。此情此景我的思绪也飘散了……那是六年前,这里只坐落了几户人家。我找不到什么伙伴一起玩耍。唯一会的只是到我家土里挖挖泥巴,捏捏泥人,日日夜夜,循环往复,我厌倦了。直到有一天,小张来了。他说他是从另外的地方来的,我已经记不起具体什么地方了,只知道那是一个很远的地方。他跟随他妈妈来到这里为了挣钱,由于城里房租太贵,只好到乡下来了。我俩很快就成了好朋友,每天形影不离,吃饭要一起吃,玩要一起玩,就连晚上睡觉都不忘隔着窗台吼一句:“我睡啦!”有他的日子很充实。他比我大那么几天,他胆子特大,有次他拉着我就往河边跑,大人们强调过不准去河边,说什么危险什么的。可他就是不怕,硬是把我拉到河边,他说:“看我抓鱼!”说罢,他便挽起袖子和裤脚像个熟练的插秧老伯下田似的下了河。我在岸上等了老半天,他越来越往河深处去了,可他似乎并不在意,突然他像个鱼鹰似的往水中一跃,便不见了踪影,吓得我哇哇直哭,就在这时河里有了动静,一圈圈波纹荡漾,噗的一声出现了个人!“小张!”我破涕为笑,他满脸欢喜手高举着大喊:“我抓住啦!”他抱着鱼上了岸。一条大鱼!“怎么哭了?”他满脸困惑的问,我只是沉默不语。后来我家种了一棵桃树,那桃树越长越大,后来每年都结果了,我俩总是在哪树下守着,望着树上那累累的果实却够不着!“让我来!”他走向桃树抱着那树干一步一步地爬上了树,摘了几个大桃子,麻利地下来树。“给你吃这个最大的,这个应该很甜!”我望着他又一次沉默,他抹了抹了桃子外的灰说:“将就吃,不干不净,吃了没病!”我犹豫着接过了桃子,咬下一口,心的化了,太甜了!而后这个桃树变成了我俩友谊的象征和儿时的乐园。年年四季我俩都在桃树下嬉戏打闹,春天我们在这纵情歌唱,夏天我们在这庇荫下乘凉,初秋天我们在这摘桃子,冬天我们在这堆雪人……而有一年初秋桃树奇怪的没有结果了,只有那朵朵桃花开得稀疏失去了生气,零零散散的粉红桃花无法让我们高兴,我们要的是果实。看着我的失落他拍拍我的肩膀说:“放心吧,桃子只是怕我们吃太多了长虫牙,明年它一定会出来的,到时候呀我给你摘最大最甜的那个!”我半信半疑,不过对于明年的初秋多了一份期盼。于是我俩便在桃树下依靠着,阵阵风出来,桃花纷纷扬扬落下,他拾起一瓣桃花说:“真美!”然而第二年的初秋天刚到他却要搬走了,临走时他和我在桃树下玩耍,他说他教我爬树,这样我就可以自己摘桃子了。我只是沉默不语。秋风习习,花瓣飘落,我俩站立在树下少了往年的欢声笑语,多了一份沉默。他搬走后不久我们村也要拆迁改造了,那桃树被挖走了……又是一年春,我站在一棵桃树下,拾起一朵桃花置于心间轻轻的问:远方的你可好?春风化作信使将那讯息轻轻地传递给你。1000字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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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她(二)_1200字很快,寒假到来了,她每天都在想着他,而他,也不知在干什么天,她在学校走廊上见到了他,心如小兔子似的,彭彭直跳。因为是六下了嘛,所以各式各样的招生活动也开始了,她在很早时就熟知他的学习很好,明知自己配不上他,她还是那么的喜欢着他,这就是所谓的暗恋吧!在一次交英语作业时,他与她一同走进了办公室,她在很远就看见他了,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冷漠·冰山脸,仿佛其他人都不存在似的,慢慢的,他与她走进了,她还想过他会不会让女生先进去,没想到他自己径直进去了,她对他的看法有些不好了;一个男生,还是长得那么帅的男生,竟然不懂女生优先,一定是一个没有教养的男生!可是没过多久,对他还是忍不住的喜欢,没办法,双子座要么不喜欢,一旦选择喜欢上一个人,那么就会一直喜欢着,而且都是别人改变不了的喜欢,她有时在想,就算他与她现在互相的喜欢,又能如何?成绩的不同悬殊,就直接决定了两个人的不同命运,到时毕业考试时,除了他失手,才会与她上一所学校,而且就算他失手了,她相信,他的父母一定会花钱让他去上那所好的中学的。这样,她不就更没有机会了吗?虽然,她知道自己想这些有些过于早熟了,可不这样也没有办法呀?打小父母离异,母亲独自一人身处六合,父亲再次二婚,自己与爷爷奶奶住在一个小的酒店式公寓中,活动范围最多50平方,她不愿再过这种寄人篱下的日子了,只能早熟,早早的规划好自己的人生,为了喜欢的人,她甚至可以放弃一切,但这终归是没有用的,这种单纯的暗恋是永远不会有什么结果的。有些作家说过,可以暗恋,但不能够打破这个距离,若打破了,校园就不美了。她曾读过很多这种书,也熟知不可以像那些大胆的女生一样去写情书,这样,老师与家长就会知道,她的这种小女生心思也会没有了,何况父亲与爷爷开了一家小小的汽车维修所,每天也够忙的了,让他们为自己操心,是不是有些不厚道?让妈妈知道的话,就更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了,她爱妈妈,可是长久的分居两地,让她对母爱这个词已经模糊了,不明白为什么妈妈把我生下来为什么就不养我?不喜欢我,为什么还要我?当然,这些,她是不让任何人知道的,哪怕是好友。她不想让太多人知道自己的身世,太复杂,太离奇了,有时,她自己都没有想到,那时的思念,是如何熬过来的。如今有一个喜欢的男生,又要怕被家长,老师知道,这样的生活有什么意思?不如一死了之,反正以后的未来不会有什么作用,死了反而可以让那些不喜欢她的人更加开心些。可她又转念一想,像这种平凡的人死掉是没有任何价值的,现在只要自己的努力,没准还能在一起呢?死了连这种机会都没有了,所以,她宁愿现在屈辱的活着,也不要没有意义的死去,这样的人生是真的没有价值的。为了自己,为了爷爷和父亲,还有,为了自己所喜欢的人,坚强的活着吧!不要被自己所谓的人生价值而迷惑,无论现在的成绩如何,无论能否与他在一所学校,自己都要活着,而且要坚强的活着!六年级:朱静怡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六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