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之缘——偶遇_3000字
故事的开始犹如一次导演的精心安排,同一时间不同的地点,我们悄然相遇了在一起,一面之缘,我们零散的几句对话,像是在为第二次的见面埋下了惊喜。
2013年7月,一轮新一次的竞争拉开序幕,我们第一次要正式的去面对,生活中那些我们还未触及的事情,怀揣着焦虑和不安的心情,我们飘荡在昆明的各个求职地点,网上看,招聘会上找,别人都是一年、两年的实干经验,我们则是一批刚孵化的雏鸟,还未正真的跨出母亲的翅膀。
还未正式找到工作之前,我混住在老家一个大哥上班这里,每天除了找工作,我大部分时间都在我哥的上班处渡过,白天陪着大哥上上班,晚上则是上网投投简历,找找有什么是自己能干的,那段日子清闲中总是带着一种莫名的恐惧,
大哥上班每天都会问我工作找的如何,进展怎么样,不时的他也会推荐几个地方让我去看看,恩惠就是这么在那段寄宿的时光中烙印在了我心中,为期长达半年的寄宿,是我第一次如次长久打扰别人,形势所迫,我也只有狠心厚着脸皮在哪里住下,
大哥是个做售后的,本科生,戴着厚厚的眼睛,很文气的一个小伙子,寄宿的日子中,我就是一个丧失劳动力的废人,每天除了游荡以外,找不到自己栖身之地。日子住得久了,我也总是心怀愧疚的面对着大哥,有事没事我都会帮他打打下手,如此才能减少我心中那不安的情愫。
网上简历,投了无数家,市场上逛了无数遍,幸运之神似乎并不眷恋我的努力,一直将我搁置在一旁,就在我心灰意冷的时候,一个福音像是春天盛开的花朵
“你好,你是殷康江同学吗?”
“嗯,是的,请问你是”她说他是某某监理单位的,看到我的简历,如果愿意可以后天到他们单位面试一下,她会把地址用短信发给我,我赶紧连声道谢,表明到时候肯定准时到场。顺带问了姓之后,她挂断了电话,大哥问我哪家公司的通知,我说是一家监理公司的通知,告诉我后天去面试一下
“那打整干净一点,给别人留个好印象”
“那是肯定的了,这个还需要你说嘛”
“填好简历一张,相片贴一张精神点的”大哥像个婆婆妈妈的女人,重复的告诉着我要注意什么什么,我在一旁小鸡啄米似得点头不止。
手机的震动打断了我们的对话,点开一看“科医路,兴盛园1栋,0204,可口可乐公司斜对面,下午两点到五点”我低声的念了一遍。
“大哥,科医路,兴盛园怎么去啊”
“等我帮你查一下”大哥熟练的打开地图,在里面输入着我提供的信息,“你可以坐55路到高新开发区下车,再走一段就到了。”
“我看看,我看看,怎么走啊“我凑近一看,看到了没,到这里下在从走到昌源中路上,再走到科医路就到了,大哥手指这地图对我提示着。大哥左指右拐绕的我迷糊,
“卧槽,找不到啊“
“那么大的人了,不会问啊,下站问着么就到了”大哥佯怒道
“是了,是了,我到时候问着去”
“那我几点去啊?”我虚心的问道
“早上吃过饭,到个两点多去,别去太早也别去太晚”大哥和我分享着他的经验
“嗯,知道了”
中间过渡的一天,我在惶恐和焦虑中度过,总是担心着去了要怎么办,说话要注意些什么。似乎我考虑的太多了些。
“哥,那我先走了啊”
“嗯”
出了大哥上班的地方,我站在电梯口等待着,当一个向下的箭头和19的数字出现在我眼前时,我缓缓踏进了电梯,电梯向下的滑落让我原本就有些紧张的心里,更是提了起来。走过走了无数遍的街道,我朝着人生的第一次机会进发了。
我要找的兴盛园,以我起始的高新开发区站来讲,像是一个正方形,我和它的位置恰好是两对面,而且我们都在两个面上的正中间,所以不论我朝那里绕都得拐两个弯,走相同的距离,唯一的区别可能就是沿路的风景了。
下了车,我热情的询问着我看着靠谱的人,一路朝着大哥提示的昌源中路走去,走走问问,我总怀疑自己走错了,直到我看到昌源中路的路标我才放下了心,向左还是向右呢?问吧!
“你好请问一下,科医路怎么走”我拦住过往的一个行人
他手一指“你走到前面的十字路口就到了“
“嗯,谢谢啊“
探索总是辛苦的,回忆却总是幸福的,这就是我一路问道兴盛园时的感觉,我站在可口可乐公司的正对面,看着即将面临着决定成败的目的地,门口站在一个穿着黑色制服的保安大哥,那严肃的神情像是在透漏这一个信息,陌生人不得入内。
“大哥,请问一下,兴盛园1栋怎么走啊“我一边说一边晃了晃手中的简历。
“你从这进去,靠右手边,最后面那一栋就是了“我点头谢了谢他,都说船到桥头自然直,可我到了一单元的门口下,却开始犹豫了起来,犹豫似乎有时候也会造成一些意外,一些意料之外的意外。
两个女学生,手里拿着和我一样大小,不一样内容的纸出现在我的眼中,我试探的问了一句“你们也是来面试的啊“,“嗯是啊”一个女生柔和的回到道,站在门镜系统前,她们其中一个输入了房号,提醒的声音响起。没过多久,一个女性的声音透过对话器沙哑的传到我们的耳中
“你们找谁”
“我们是接到通知来面试的”刚才输房号的那个女答道
“哦哦哦,你们是来面试的啊”在杂音的女性明白声中她打开了门。
我们三人一起向着工作的号召走了上去,门是敞开着的,我们礼貌的在门上敲了敲,正对面的办公室里快速的走出来一个做文职的女人
“进来进来,你们是来面试的吧,都带着简历的吧?”我一听就认出他就是刚才开门让我们进来的那个人
“带着、带着“我们异口同声的回到着,”有复印件的给我一份复印件,没复印件的把你们的身份证给我一下“再次的问道
我们的回到依旧一样,都是一些惊叹和没有,我们各自递过身份证,
“那你们先去里面填一张表“她带着我们走到正门旁边的一间办公的地方,然后每人给了我们一张表,内容不外乎是一些个人信息的调查,可我们都填的很小心,很紧张,我填到一半有一处有些模糊,不明白要怎么填,于是看了一眼旁边相遇的那个女生填的表
姓名:王忆馨
户籍:云南曲靖XXXXXXX
高中:师宗县第一中学
大学: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还有很多其他关于个人身体健康和联系方式的填写,可我只关注了上面的几项,因为它让我感觉熟悉和亲切,我一看,老乡啊还是同窗,这时我才感觉到四周紧张的气氛似乎才有所缓解,
“你也在经管校读啊?“我惊讶的问道
“是啊,怎么了?“
“我高中有个同学也在经管校读啊,难说你认识呢?“我带着期望的说道
“他叫什么名字啊?“
“郭家林,你认识吗?“
“哦,郭家林啊,我高中同学“
“你也是208班的“我再一次有些激动的问道
她有些疑惑的看着我,像是再问我,也像是在问自己,208班没有这个人啊,我赶紧热情的解释了一切,
“我和家林原来都是192班的,后来留级就分开了“
“那你是在那个班啊“
“我啊,留级是在202班读的“
“哦、哦“
简单的对话,我意外的找到一个同学校的老乡,他乡遇故知,心中想到,原来自己不是一个人啊,
“给个号码吗”我主动的要了她的一个号码,她也礼貌的记下我的号码,我们的第一面就在这面试的安排下给彼此留下了一个模糊的记忆
填完表后,就是例行检查一样的一些程序,我紧张的像只兔子,女士优先,她们先被逮了出去,我们还有一点准备的时间,我努力的调整呼吸,放松心情。
可那半吊子的给排水知识,让我对成功的希望担忧不已,她们的询问很快,我们就在填表的房间里静静的等待着,看到王忆馨进来我赶紧问道:
“他们都问些什么啊?”
“也没什么,就是一些专业的知识”
“那你感觉怎么样,难不难啊?”
“什么都不懂啊,随便乱答啦”她平淡的回答道
“没事、没事,你们女生来面试的少,肯定能通过了”我心里打着鼓,嘴上却安慰着别人.
“殷康江,是谁”一个中年男子拿着手中的简历问道.
我向前一步,有些拘束的站着,一米七五的个子似乎把我抬的太高了,就在我尴尬的不知道要怎么办的时候,对面坐着喝茶的三个中年人其中一个开口说道
“给排水专业的啊”
“嗯”
“那个学校的”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他略微停顿了一下问道:“在那里?”
“在嵩明杨林职教园区“我在回答他着两个问题的时候,我对学校的名字感到深深的厌恶,什么垃圾学校,我主观的评价了学校在我心中印象,我那时不懂什么叫感恩,我也没正真的明白它给我带来的机会和财富,总是悔恨的想着自己,怎么不努力考个本科之类的,错误的想法和偏激的态度,一直延续到今日,我方能放下心中的成见,在那不卑不亢的话语中说道:“我是云南城市职业建设学院10级给排水专业的”
相逢即是缘,能呆三年,那也是我的福分,不学会感恩,我也永远只是在自我的谴责和辱骂中黑暗的活着。
“对监理这块给有什么认识”
我茫然的、努力的思索着,哪怕有关一点关于监理的记忆,我摇了摇头,看着他们轻松愉快的谈笑和那专业的问道,我分明感觉到着那里是一场面试,更像是他们喝茶时的一场谈话罢了。
“当过监理没”轻松问话更让感到了慌张。
“没有,我们才出来实习呢”
“别紧张,别紧张,坐下来说、坐下来说”那上下摆动手掌,示意我放轻松一点,和蔼的问候也消除了我的一点忧虑,坐下的一瞬间,我脑海中划过一个可笑的想法,要坐正,坐直,双手搭在膝盖处,不能乱动,而且我也按这可笑的想法做了,那里面滋味……
“你觉得监理是做什么的”
我断断续续,吞吞吐吐的说道:“我觉得应该是管理工地上的安全和监督的“我小心翼翼的打着擦边球,企图在狐狸的眼中蒙混过关
“监理是甲方还是乙方”
甲方?乙方?什么乱七八糟的,天哪为什么老师讲课的时候我不好好听呢,我追悔莫及的猜了一个。
“乙方”
“是甲方,是建设方制定的一个管理机构,我们代替假设方管理工程”
渣渣的学习让我在这简单的问题中丢尽了脸面,我点头连连称是。
“你给排水专业的,那水这方面你懂吗?”
那时,我在心里问候了他一遍,也问候了自己一遍
额、、额、、懂呢,我结巴的装着羊。
“那DN指的是什么?”
我像是被雷击了一样有些激动、有些兴奋“公称直径”
“嗯”他点了点头“外径还是内径呢”
我再一次的跪了,我当时在心里狠狠的抽着自己的嘴巴,叫你懒,叫你玩游戏。
“内径吧“像是我问他,而不是他问的答道,他轻轻的点了点头,我暗自感叹“还是蒙对了啊”
你问我答的面试,像是一场生死搏斗,我游走在”生死边缘”,额头细密的汗珠,透露着我内心的忐忑和不安,结巴的回答,充分的像他展示了什么叫做渣。
坐中间的一个中气十足的监理看到我红着脸,局促的样子说道:
”电气这块你懂不懂”我如蒙大赦,赶紧摇了摇头,然后像是对我说又像是对着他旁边的那个总监说的。
“这个可以要啊,到时候在买几本电气的规范看看,水电结合,用的成啊。”
这话像是一副定心剂,将我快要从喉咙跳出的心脏给拉了回去,我满是感激的看着他,我觉得我眼神里透露的感激他能明白,
面试我的那个人也点点头,“好了好了,这个可以留下”
替我解围的那个中气十足的男人又说道:”下去买两本水和电气的规范看看,工地上用得到”那一副关心晚辈和教育的口让我眼中有些湿润,说着他从怀中掏出两本两三厘米厚,一本小楷本那本大的规范,他说:”这个一本是给排水方面的,一本是电气方面的,以后可以买回来多看看,这两本书正是你们现在用得到的啊”
“我可以把书名记下来吗”我暗喜的问道,记下后他们又给了我一个万工的号码,说如果想干这行,就打电话给万工,他会给我安排,我又是连道谢。
一次短暂的面试就在这有些戏剧的成功中结束了,可有一件事情我一直小心的想着,这年头骗人的皮包公司多了,我的身份证可得要回来,我刚刚起身,那个做文职的女人说道:”你们面试完的口语先走了,到时候等通知”
我友善的问道:”那个,身份证…”
“哦,是呀你的身份证,”我还没说完,她就在一声惊呼中,转会背后的大型打印、复印一体机上将我的身份证取了回来。
“一时忙忘记了”歉意的眼神中带着微笑
“没事、没事”我接过身份证,头也不回的走出了那好似“狼牙虎口”的房间。紧张过后的放松,我似乎忘记了和王忆馨道个别,但是沉浸在那录取的喜悦中,我也就没有在意那么多了,出了兴盛园,心情异常高兴,没了时间的限制,我也就没原路返回,而是顺着来的方向,一直往下走,路过一个工地时,我好奇的看这里面的忙忙碌碌,以后我就会是他们其中的一员了,过了工地很快就到了三岔路口,拐了一个弯,我又路过了一个制药厂的门口,我脸上洋溢着自己都不明白的高兴,这开心似乎影响了我的判断,路上看到的每个人我都会从内心感觉熟悉和那若有若无的善意,一条街都是制药厂的地盘,我就一个人那么走在归途中,途中我也仔细看了看路标,再往前就是科锦路了,这次我没有在怀疑自己,没多久我看到了熟悉的站台熟悉的路。
熟悉的返程没有了来时的惶恐不安,心里却是多了一丝道不明的经验。
高三:似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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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晴季晨 雨夏安然_3000字
今天无疑是无锡入冬以来最冷的一天,雪从早上一直下到现在,我疲惫的靠在身后的树干上,任由身后融化的雪水浸透单薄的毛衣,却并未感觉有多冷。落雪的日子,总有人要远行了吧!不远处,一对恋人正在拍结婚照,摄影助理手脚利索的替新娘拉了拉裙角,后咧着嘴对着一旁的新郎暧昧的笑笑:“这位先生请拥吻你的新娘,记得一定要深情持久哦。”
季晨抬起指骨分明的手拂了拂袖口上的雪花,眼眸冰冷,唇角僵硬的紧闭在一起,挑染过的发梢略带金黄色不断有雪落在上面使得他周身带着一股冷冽的气息。
等我回过神来看到的画面美好的让我落下泪来,我爱了整整三年的人,那个曾许诺给我一场纯白色婚礼的人此时正满眼温柔的吻着一旁画着精致新娘妆穿着长长白纱的女子。我爱如生命的男子快结婚了,但新娘不是我,从此以后,伴他以歌,伴他以酒,伴他共白头的人也绝不再是我了。大概是看一旁的以歌冷得实在受不住,季晨含笑脱下身上的西装严严实实的给以歌穿上,以歌羞涩的回之一笑,精致的脸蛋越发迷人。
看着远处雪地里相拥而立的两人,我终是抬起麻木的双腿背立而去。季晨,为什么你笑得如此幸福,我却再也感觉不到温暖了?季晨,为什么雪停了,我却依然寒冷如故?季晨,也许我再也等不到花开的季节了,所以唯有把所有的爱意与祝福埋葬在这冰天雪地,唯有把这个秘密埋藏在心底。
“怀旧”酒吧里,空气中弥漫着烟酒以及青春荷尔蒙的气息,偌大的场地里响荡着陈奕迅的《浮夸》,形形色色的男女在舞池里伴随着歇斯底里的歌声扭腰摆臀,一片奢靡沉沦的景象。我坐在吧台的角落,不断变换闪烁的灯光使我一阵迷离,一旁的调酒师轻轻地摆动着身体,极其快速且优雅的调配出一杯BloodyMary放在我的手边,我侧过身端起猛灌了一口,顿时,酸甜苦辣四种味道充斥了整个胸腔,心里空洞洞的难受。
等我轻车熟路的走出“怀旧”时已经凌晨一点了,掏出手机,果不其然显示屏上吝啬的没有显示一通未接电话。我皱了皱眉头,毫不犹豫的按了关机键随手把手机往包里一揣,踏着十几厘米的高跟鞋大步流星的往家的方向走去,高跟鞋嗒嗒嗒的声音在空旷的大街上显得突兀而诡异,我自嘲的想了想那些小说电视剧中的情节,美丽不可方物的女主独自走在无人的街道,然后突然出现几个劫财劫色的登徒浪子,这时候千篇一律都会有一个帅得掉渣的男主出来解救。果不其然,走到街角就有两个黑影挡住了我前进的脚步,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不耐烦的抬头看向面前的两人,暗暗骂自己是乌鸦嘴。
“美女,来来来,大晚上的,陪我们哥俩儿去喝两杯呗。”说着便轻挑的拉住我的手。见我隐忍着没说话,另一个满面红光的凑过来,我睁开手反手就给那人一耳光。两人怔愣了一下反应过来“他娘的,贱人,大半夜的装什么清纯,老子弄不死你!”
接着拳头和巴掌便铺天盖地而来,我蜷缩着身体用双手紧紧护住脑袋一动不动。其中一个打累了貌似还不解气,用力抓起我的长发带动头猛烈往水泥地上撞去,钝重的疼痛感传向头皮,左边太阳穴的刺痛感麻木了所有的感观。那一刹那,我清晰的听到身后重物倒地的声音,然后有人哀嚎着跑远。时间似乎静止了,额头流出的鲜血流淌下来模糊了眼睛。接着一旁有人跪下来,温暖的大手拉住我的手臂将我扶起。“你没事吧,要不我送你去医院!”这是我第一次遇见季晨,十九岁的季晨有着帅气到几乎要发出光茫的脸,身体略微单薄瘦弱却出奇的高。好半天我回过神来,用衣袖擦了擦眼角的血,“谢谢,不用去,我叫夏安然,你呢?”
他犹豫地看着我血迹斑斑的脸薄唇轻启:“我叫季晨。”嗓音干净柔和。
“好,我记住你了,谢谢你让我做了一次公主。”说完我丢下一脸茫然的季晨一瘸一拐着走了。
夜的漆黑吞噬了光线和树的绿也吞噬了树下挺立的少年,只剩下树梢间吹过的风声,轻轻的缓缓地游荡在街道,游荡在少年的心里。
A大论坛上最近一直在轮番轰炸一件事情。我是学渣:哎你们听说了吗我们学校的“好学生”季晨好像在跟社会上的人鬼混呢。
再贱就再见:好像是,那天我就看见他跟一个小太妹肩并肩离开
萌妹子:你们这是嫉妒人家长得帅又期期拿奖学金次次考第一吧!我的季少你们全都不许跟我抢。
私家侦探:切据我四处打探深入调查,近一个月确实有一个穿着怪异,画着浓妆,烫着长长卷发的小太妹在校门外等人,到最后总是夹着香烟吞云吐雾一个人落寞离开。结果前天季晨一出校门就和她一起走了。说来也奇怪,第二天这个女子就换了一副模样,与之前判若两人,一张不带声色普通的脸,长长的直发披散在身后,小巧的个子,整个人看起来柔弱小鸟依人啊。不过季晨和她绝对关系匪浅。众女泪奔……众男感慨……总之,全都不看好。
夏安然:
在这个世界上,我一直相信一见如故一见钟情这种字眼。便如我对季晨,明明是两个毫不相关的人,明明是两个性格迥然不同的人,明明是两个不同环境下的人,但却紧紧地捆绑在了一起。于是,我鬼迷心窍般每天等在他所在的校门外,不管不顾周围人的指指点点,尽管每次他看见我都会不赞同的摇摇头,眼里浮动着道不明的担忧。我却视而不见的对着空气无声的对着口型:“跟我走,”这时他只能无奈的冲我摇摇头离开。看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我笑得像个没有糖吃孩子,明媚而忧伤。
终于在第二十七天之后的一个黄昏,他沐浴着霞光朝我走来,并未说话,只是极其熟稔的理了理我的卷发,我不依不饶的拉住他“跟我走”,在黄昏模糊不清的天光里,他的笑容被蒙上了一层柔和的光芒。“安然,做回自己吧,下次,我跟你走!”他说:“安然,做回自己吧!”我用手捂住剧烈跳动的心,轻轻的吐出了一个字“好”。
用最快的时间去拉直了长发,回家扔掉了所有的化妆品以及高跟鞋,看着镜中平凡稚嫩的自己,那么多年以来我头一回轻轻浅浅的笑了。后来,我告诉他:“我是坏女孩,尽管我才十八岁。”他心疼的抚摸着我的头说:“没关系,我不在乎,你不适合做坏女孩。”
我说:“我爹不疼妈不爱,酗酒抽烟十五岁就辍学。”
他说;“没关系,你还有我。”我说;“我没能力,没学历。”他说:“没关系,以后我养你。”未来那么漫长,我紧紧的攥着他给的爱不愿放开,我不知道我的未来是什么样子。但却一直憧憬着将来和季晨在一起的样子。
以歌找到我时,我正埋头在洗碗池里刷碗。“夏安然,你个贱人!”然后‘啪’的一声一个响亮的巴掌打在我的脸上。也许我早该想到,风光如他,出色如他,该有这样天仙般美丽照人的爱慕者。不,也许该说前女友。正是午后,初春的阳光和煦温暖。以歌红肿着双眼,身体抑制不住的颤抖,她无论怎样也想不到温和如斯,对他关怀备至的季晨会跟她分手,且对象还是一个如此落魄如此平庸的女生。我屏住呼吸,用一旁的抹布擦了擦手。虽有不甘,但还是未吱声。只因季晨曾那样忧伤的对我说过:“安然,如果我前女友来找你,你不要为难她,她和我门当户对,青梅竹马,我终究是亏欠她的。”而我,只是这个城市的孤儿,窃取了本该属于她人的幸福,面对身前的以歌我又怎能心安理得的回击。“怎么,无话可说了吧,我告诉你,你和季晨是不可能在一起的,他爸妈已经认准了我这个儿媳妇儿。”以歌环顾了四周,大大的眼睛里写满了鄙夷,轻佻着嘴角显得异常不屑。此时兜里熟悉的铃声响了起来,我动了动在水里泡得发白的双手,掏出手机,犹豫了一下,在以歌的注视下按了接听键:“安然,你快下班了吧,我还没吃饭,在情侣餐厅,正巧下午没课我们出去玩玩,等你。”来不及回话,以歌抓起洗碗池里的碗就着带洗洁精泡沫的污水向我泼来。电话里传来嘟嘟嘟的忙音,我拉紧身上的衣服,看着跑远的以歌,顿觉周身寒冷。
其实我并不缺钱,我只是很孤单。如果我问我妈要钱,她一定二话不说的往我卡里打上足够我一年生活费的资金,可是,我不想向她要钱,从她离开我爸另嫁他人开始。同样的我也不想再见到我爸,从他离开我妈另娶她人开始。借鉴一个人的话来说,我就是暗地里的病孩子,在繁华的城市里独自舔舐溃烂的伤口,无人陪伴,无人关心,任其自生自灭。
洗完最后一个碗,我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在饭店老板狐疑的目光下直奔情侣餐厅。走到时季晨已经坐在靠窗的餐厅一角玩手机,侧脸白净而柔和,而我却停住了脚步,再也迈不开半分。也许是姿势有点难受,季晨直起身子往身后的椅背上靠了靠,抬眼便看见了不远处傻站着的安然。四目相对,我回过神来嘲季晨粲然一笑,对面的季晨咧开嘴角挥了挥手示意我过去。看着这样的季晨心情顿时舒畅了许多,走到时桌上已经整整齐齐的放好牛奶和黑森林蛋糕。刚坐下,对面的季晨便带着一股探究意味的目光向我扫来。“安然,你去饭店洗碗不至于把头发也洗了吧!”我无奈的笑道:“这不是为了节省洗发水的钱吗!”似乎每次最狼狈不堪的时候都让季晨瞧见,想起明艳动人的以歌,想起青春焕发的季晨,心里某块地方湿漉漉的塌陷下去。
付了钱,季晨牵着我的手走出餐厅,不急不缓的拉着我走过一条又一条的街,走到一间婚纱店前前面的季晨突然停下脚步,我一时不防备砰的一声撞上他结实坚挺的后背。他说:“安然,你等我,你等我大学毕业了,我许你一场纯白色婚礼。”而我就真的忘了说话,鼻尖酸涩,泪水无声的滴落在地上。季晨回过头看我,见我泪流满面,掏出衣服兜里的纸巾替我擦干眼泪失笑道:“傻姑娘,怎么这么容易感动,来,我背你。”说完蹲下身子,我破涕为笑趴了上去。安然:“重不重?”季晨:“不重”安然:“真的不重?”季晨:“全世界都背在我背上怎会不重,安然,你相信我,我不能给你全世界,但我的全世界可以全部给你”也许,只是我这么多年以来听到的最为动人的一句话,一路走来,路过泥泞,路过风,感谢上天让我遇见了季晨。
三年时间我和季晨走过了这座城市的所有大街小巷,我仍然在下班后十年如一日的每日等候在校门外。那个我深爱的男孩,上帝总是眷顾他的,越发出众的外貌,永远名列前茅的成绩在A大众多高材生里独树一帜。A大论坛里三年来一直流传着一个神话,一个关于季晨与灰姑娘夏安然的神话。我的季晨,他不怕别人异样的眼光,会背着我走在城市最热闹最繁华的中央广场上,会在下雨天拉着我在雨中奔跑,大叫“夏安然,我爱你!”他说他会用他一生平安喜乐给我一世安然,换我一世欢颜。所以,我从未想过会失去季晨,从未想过。
从认识季晨开始,我就在一个小说网站注册了一个号,开始了我的写作之旅。笔名:安然雨夏原本不指望有多大反响,却没想到这篇小说一时之间被众多读者追捧。每天都有大量粉丝催更、留言。粉丝a说:“亲啊,为什么还不写结局,我们等得花儿都谢了。”下面均是一片附和声。坐在电脑前,我满足的笑笑,我只是把我和季晨的恋爱经历以小说的形式刻画出来,生活还在继续,我和季晨还未走到最美好的结局,怎会书写出最美好的结局。
在我短短的二十一年里,都在被不同的人所抛弃所放弃。包括父母、朋友、亲人、老师。我曾想过我这二十一年里失去的所有东西,却从来没想过会失去他,我战战兢兢地将自己华丽的伪装起来套入所有的模式所有的桎梏,不过只是为了得到认可不再遭人遗弃,只是没想到,我这一生唯一放弃一样东西就放弃了我全部的爱情与温暖。
夜色如浓稠的墨汁,深沉的化不开·····昏黄的路灯下,季晨闭上眼睛轻轻地吻住了我,带着夏日里特有的栀子花的清香,让我有片刻的沉沦。如果,只是说如果,如果此时的你睁开眼睛,那你一定会看到你眼前的少女眼里深沉的泪和痛苦了吧!我一把推开季晨,力气大得有点惊人,使得季晨不得不后退几步才勉强站稳脚跟。我说:“季晨,我们分手吧;”对面的季晨瞬间愣在原地“你开什么玩笑!”眼睛涨的生疼,我咬紧牙关不让眼泪掉下来:“我说真的,我已经受够你了,厌倦你了,你他妈的听不懂吗?”季晨不可置信的看着问我,眼里的受伤溢于言表:“安然,你有苦衷的是不是?你怕你会拖累我是不是?不要担心,我上个月已经被一家公司以高薪录用了,我今天发了薪水去珠宝店把送你的订婚戒指都选好了,你看。”我再也隐忍不住,泪水大颗大颗的往下掉,一把夺过他手里的戒指狠狠的扔进了一旁的玫瑰花丛里。决绝凛然的盯着季晨的眼睛说:“没用的,我们分手吧,我有新男朋友了,他比你有钱。”季晨认真的看着我,眼神澄澈而悲伤,似乎随时会有泪水奔涌而出,本就白皙的脸庞此时更是面无血色。我亲爱的季晨,在我如此伤害他之后依然舍不得恶狠狠的骂我一句,依然不肯弃我而去。夜已微凉,一旁的季晨仍然一遍又一遍的拨开玫瑰的藤蔓寻找那枚被我无情丢掉的戒指。可是季晨,有些东西丢掉了便再也寻不回来了。
A大的论坛在沉静了n久之后,突然又爆炸性的冒出一条消息:A大风云人物季晨和灰姑娘夏安然分手了,并和前女友以歌订婚。
关上电脑,我才终于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再这样绝望的哭了。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也只有季晨可以让我在明媚的午后流下泪水。而他,已不再属于我。
在我还能尽量步履平稳地走路时我偷偷地跑出家门去了香雪园,那天大概是无锡入冬以来最冷的一天,我一步一个脚印小心翼翼的行走在雪地上,不死心的跟着前方一队拍照队伍。后来实在走不动了便靠在身后的一棵树上休息,看着远处拍结婚照的恋人陷入了甜蜜的回忆,但现实却是模糊而又悲伤。这世界上本就没有灰姑娘的童话,童话里结局从来都是王子和公主在一起。季晨、以歌,祝你们幸福。
在医院已经居住快一年,又一个冬天来临了。最近身体越发容易疲惫,已经不能流利的说话,进食越发的感觉困难,就连喝汤也时常被呛到,并且使劲全身力气也无法再站起来行走了。躺在病床上,看着窗外白雪皑皑的世界我想起了我那还未写上结局的小说。于是,我支支吾吾嗯嗯啊啊的抬手比划了半天,父母才明白过来先后跑出病房,手慢半拍的停顿在空中没有放下,看着自己纤细的手指以奇怪的姿势扭曲在一起,悲伤地流下泪来。有人说悲痛的时候就假装自己已经死了,那样就没有什么可以伤害到你了,但如今的我已没有心思去想我是否愿意苟活下来,因为病魔最终选择了我。父母回来时手里多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以前只需三十秒就能打开的小说页面这次竟花了十几分钟,我咬紧牙关,努力睁大双眼想看清屏幕上的字。最终用颤颤巍巍的手磕磕绊绊打上一排字:“灰姑娘没有童话。”这大概就是结局。
人生最后的一段时光里,父母回到了我的身边,在我无数次陷入黑暗又无数次醒来之际,我都能感受到他们流着泪紧紧握住我的手不愿放开的眷恋。本来保养得当的容颜在医院下了无数道病危通知书后霍然苍老。那一刻,我突然不恨了。
季晨,我知道,我再也等不到花开的季节了。我不知道哪一天我会一不小心去了另外一个时空,但也许,在那个时空里我们是在一起的。季晨,在我得知自己得了脊髓小脑变性症的那天,我看见了一只蹲在马路中间的猫,头毫无声息的垂在双腿间,血从猫头蔓延至马路上,早已死去多时。季晨,其实我很害怕,我怕我也会以这样绝望的姿势无声死去。但我必须对你埋藏这个秘密。季晨,我给不了你的未来,只好让我来告别了。都说伤痛不过百日长,日后你会儿孙满堂。你就会忘了那个曾为你深夜写书的女孩。
她叫——夏安然
高三:袁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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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世香_3000字香燃,缘起。那一世,湖畔竹林,醉画素琴,我许你燃起一支三世香。而后,邻国来犯,王召集全国之力守护国土。我身披战甲走向沙场,你说,只要三世香燃不尽,你便不弃。我随王征战,在一场又一场战争中,我庆幸自己没有死去。王说,残酷的时刻既要到来。终于,血染红了战袍:王说让我们的灵魂来世守这片乐土。雷雨,狂风吹醒了一个噩梦,看见倒下去的千万卒士,凝望死去王那不甘的脸庞,我却无能为力。我怀恨回归故里,却一切不再依旧,血洒湖畔,魂绕竹林,但那支三世香却湿为灭。周边百姓说你被邻国掳走。我又将长剑佩在身,不得不继续追寻。为了一个答案,为了一个许诺,为了一个仇恨,我背离了王的荣耀,苟活下来。千言万语也道不尽路途艰险,终于驶到邻国边境,却听到邻国的王正在举行大婚,我知道这是一个复仇的好时机,再也顾不得任何,拼命驶向国都,一步一步的正在接近这个使我国破家亡仇人,今晚的月出奇的亮。我拔出随我征战多年的剑,我向上天许诺,无论明天怎样,我定要让我的佩剑喝饱仇敌的鲜血。日出,朝阳如血一般鲜红,我身扮士卒来到大婚现场,静静等待着我所能苟活的最后时刻。终于,他出现了,他不再是战场上那一个面目狰狞,残忍的王,而是一个面庞仁慈,风度翩翩的王。但这并不能阻挡我杀他的决心。正当我拔剑之时,王的新娘出来了。我永生永世都忘不了那一张面庞,是她,为什么是她。我呆住了,日夜思念的人,此时正站在我的面前却成为别人的新娘。我拔出我的佩剑。我要去杀了他们,一个是我的仇人,一个是我的爱人。但是此刻我不再是我,我背负着王的仇恨,凡是一切与仇人有关的东西,都是我必须毁灭的存在。我拔出我的剑冲向他们,但是他的士卒,他的子民拼命的保护他们。就这样我的刺杀以失败告终。我被众人拿下,押到他的身边。他问我为何刺杀他。我回道,为了死去的千万士卒,为了完成王的心愿。他说因为今日大婚不杀我,便将我关入大牢,日后处死。而她在旁边始终未说一句话,也未曾看过我一眼。就这样我在混混僵僵在被押入大牢,等待我的只有死亡。我将怀中的三世香拿出来,它却仍旧为熄灭。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难道说这是上天的戏弄。此时囚卒将我押出来。把我送上囚车,我以为我的死亡时刻到了。我不甘心,为什么她会变得如此,难道说以前的诺言都是戏言。算了,即将成为死人的我又怎么能知道其中的缘由呢?但囚车却并非将我送到刑场,而是将我送到国家边境,说他们的王特赦免我,不杀我,只是不许我在踏入这个国家半步。我知道我无法为王报仇,也无法再见到她了,或许她会过得更好…….我不知道自己该往何处去走,国已破,家已亡。就这样漫无目的的走着,突然看到这个国家在发丧,是大婚之日,王后暴毙,王下令全国守丧三月。我不相信,这不是真的。我又潜回到国都。经过多方打听才知道原来王的新娘在大婚之日突然掏出匕首要杀死王,并且要挟王释放我,就在这耽误的一瞬间,一支利箭洞穿了她的心脏。王抱起他死去的新娘,满足了她生前最后一个愿望,将我释放。这一次,我不再流泪,不再悲伤。我提起我的佩剑径直走向皇宫。王城上的士卒不断向我警示,我只顾往前走,终于惊动了王,王站在城墙上问我何必这样做。“你侵略我的国土,杀害我的兄弟,毁灭我的国家,掳走我的女人,夺走我的一切”。王问我是否非得杀他,我说是,然后他摇摇头就走了。剩下千万支箭向我射来。终于一支箭穿透我的心脏,我趴在地上,拿出那支三世香,它依旧燃着。对,它一直没有灭,想起过往的一切,一滴泪正落在三世香上,一阵青烟飞过。香灭,缘落……高三:程晓帅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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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遇其实,我并不想可是,一次又一次的在我的内心深处折磨我我终于相信了那次偶遇我希望可以成为他的......可他总是让人捉摸不透真希望那次偶遇是我的......虽然写得不怎么样,但还希望读者可以给以评论谢谢50字 高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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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穹之音_3000字在那苍穹的边境,寂寞的歌声在荡漾。我不会说话,我只会唱歌,在这空旷的城堡里时常飘荡着我单调的歌声。但我并不是一个人,因为我认识了一位朋友,那个和我一样爱唱歌的人鱼,他叫海月,我们一起唱歌。我才知道原来这世上还有男性人鱼,他陪伴着我,至少我不是孤独的一个人了。我的城堡矗立在海上一个小小的无人岛屿,城堡里有一只黑猫,我不知道它活了多少年,我只知道他它陪我很多年了,无聊的时候我会思考它到底是怎么存活下来的。认识海月以后,我的生活有趣多了。他经常给我讲童话故事,他的故事都很奇妙以至于我一个呆着人的时候常常会幻想,在海的远方有一个英俊潇洒的王子,他披星戴月的闯进我的城堡带我远走高飞。至于为什么是王子,我也不太清楚,我是凭感觉想象的,可能是海月的故事让我在潜意识里对王子这种人物产生了安心感。时间在风平浪静的生活模式中流逝,有一天,一群人的出现打破了我一直以来保持的宁静生活。那是我从未见过但身体结构却和我有点相似的生物,我慌张的问身海月,他们的尾巴呢,海月回答,他们是人类。哦,这就第一次看见人类。那是一群身材高大粗壮的男人,手持锋利的武器,欢呼着要闯进我的城堡。海月拉着我,他说歌之快点离开,别靠近他们,他们会伤害你。我们没有任何方法,我只好站在城堡的顶峰开始唱歌。空灵低迷的歌声冲破了灰白的苍穹,我不明白为什么刚刚还神采奕奕的一群人一个个捂着耳朵痛苦的倒下去了。只有一个男人捂着耳朵坚强的站着,他那双散发着祖母绿的双瞳吸引着我,我定定的看着他。他看了我一眼,随即逃出了这座小岛,真厉害,他是上岛的这么多人中,惟一一个活着离开的人。从那天以后,我的梦里常常出现一张俊秀的脸,还有那充满光芒的绿眼睛。坐在空荡荡的城堡里我又开始幻想了,幻想着那个英俊的男人就是我心心念念的王子,而我脚边的黑猫就是企图阻止我和王子在一起的巫婆。海月呢,他就是为王子指点迷津的精灵。我终日乐此不疲的幻想着,我没想到我的幻想最终会变成现实。他又出现在了我的城堡里,碧绿的双瞳盛情款款的看着我,向我伸出了手。我义无反顾把手交给他,他笑着把我带离了我生活了很久的小岛,还有我破旧的城堡。我没来得急和海月还有那只陪伴了我很久的黑猫告别,不过这些都没关系,因为我的王子他来接我了。海月,你看见了吗,我的王子他来了。原来他真的是一个王子,我从破旧的城堡来到了一个富丽堂皇的城堡。他把我关进一个宽敞的房间里,便走了。他让士兵看守着我,不与许我出去,我其实也不想出去,因为外面的人看我的眼神很奇怪,那是看怪物的眼神,充满恐惧和厌恶。我活动的范围之内有一个华丽的花园,那里种满了美丽的紫蔷,房间各个角落都弥漫着醉人的花香,可是我却并不像童话里的公主一样开心。王子很长时间才来看我一次,每次都是陪我赏会花说会话就被叫走了。我开始想念我的破旧城堡、那只慵懒的黑猫,还有还会为我讲故事的海月了。我常常躺在冰冷的地板上,望着月光下自由飞翔的甲虫的发呆,一个人独自思考。我不过是从一个城堡换到了另一个城堡,身边漠然的黑猫换成了一个终日忙碌的王子。我突然觉得,只有海月对我是最好的。我漫不经心的听着窗外的鸟儿的歌声,任那和煦的阳光的洒在我雪白如雪的肌肤上。微风吹起了我长长的秀发,眼中依旧是寂寞的神采。我想我无法得到我幻想的幸福了,他是这个国家的王子,勇敢有担当,承载这一个王国的未来。而我呢,一个终日呆在房间里无所事事的怪物,更何况是一个能用歌声杀死人类的怪物。他常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为我带来一只沾着露水的紫蔷薇,笑容带着高深莫测的温柔。我亲吻着他的脸颊,不顾他皱起的眉头。我笑靥如花的问,哦王子,我亲爱的王子,你希不希望我为你唱一首歌呢。他那稍稍发愣的表情和紧抿着的薄唇,让我明白了,这一场浪漫的爱情从头到尾只是我的一厢情愿。对他来说我是什么我不知道,或许只是-一只可怕的怪物。他把头埋进我长长的秀发中,我沉默的看着。“为什么你会唱出让人类不幸的歌谣呢,如果不会,那该多好……”他低沉的声音带着点淡淡的悲伤和无奈。那一天晚上,我看着月光下王子眼角闪烁的泪光,我清楚明白的告诫自己:“你这个怪物,这个世上没有人可以爱你……”终于在某一天,城堡迎来了一位异国公主。我在门外看守士兵们的闲谈中知道,王子要在下个月迎娶那位异国的公主了。听到这个消息我很意外,可是我什么也做不了,我只能躲在冷清的房间偷偷的哭。哭过之后我感觉心情好多了,我很好奇王子即将迎娶的公主到底长什么样。半夜三更,我趁着守夜的士兵睡着的时候蹑手蹑脚的跑了出去。我从士兵那知道了公主的房间位置,我踮着脚尖找了一会,终于在一个精致典雅的房间里见到了那位美丽如画的公主。她穿着我从为见过的艳丽罗裙,王子笑着和她吻别,那种温柔的神情扎痛了我的眼。躲在角落的我,悲伤的将柔软的衣服揪起一个不好看的形状。我这次彻底幡然醒悟了,为了臣民安危的王子,不得不用爱情将我拴在身边,终于连假装爱我都不愿意了。我潸然泪下,正想逃离这让我难过的地方。一不小心打碎了墙边的花瓶,王子发现了我。他脸色骤变,明媚的绿眼闪过一丝慌张,他慢慢走向了我。他紧紧的盯着我的眼睛,他抓住我的肩膀,一遍又一遍的喊着我的名字:“歌之,歌之……”那种耐心让我觉得很可怕,他在等待什么,是要我开口唱歌杀掉城堡所有的人吗?我只是一个除了唱歌以外,一无所有的孩子。我眼睛通红的甩开王子的手,除了离开我找不到任何方式来逃避眼前的难堪。王子没有挽留我,他神色黯然的低着头,走远的我并没有听到他轻轻的哀叹。我已经失去爱情了,我想离开这座到处都有王子身影的地方。住在城堡对我已经没有任何的意义了,我想要自由。再次看见王子的时候,我对他说我想要离开的想法,他大发雷霆。他愤怒的转身离去之前,冲我呐喊:“除非我死,否则你别想离开这!”之后对我温柔的王子消失了,王子的脾气渐渐变得很暴躁,常常对我大吼大叫。我只不过是想要离开而已,为什么他不肯呢。我再次想起那个在破旧城堡里的善良人鱼--海月,海月,海月,你现在在唱歌么,我想你了,你能来带我回家吗?海月曾经告诉过我,人类和人鱼注定得不到完美爱情因为他们被下了诅咒。有一天,一只肥硕的老鼠跑到我的房间,它告诉我,那个异国公主来这里是有阴谋的,她会毁了这个国家,它催促我快跑。我的心紧紧的揪成一团,我走了,那我的王子怎么办?他们绝对不会放过他的。我必须去告诉王子,我必须说话。当我再次见到王子,我一脸焦急的看着他。努力的让自己开口说话,可是却有心无力,我始终说不出话。王子的随从来找他,王子又要去忙碌了。如果王子转身离去,难么下次见面会是什么时候?我知道我一旦开口说话了,后果会不堪设想,但为了我爱的王子,我必须说话。我花了好大力气,冲着王子快要远去的背影发出声音:“那……那个公主会毁了这里……”闻声,王子顿住脚步,他一脸吃惊的转身看着我。我无暇顾及王子现在看我的表情有多么的诡异,我感觉浑身跟着火一般的烫,身体像被肢解,我痛不欲生。我跑了出去,冲出了城堡,坠入了护城河。醒来的时候四周一片黑暗,只有风在耳边呼啸着。我蜷缩在冰冷的地板上,我能感觉到我的体力越来越虚弱了,海月就陪在我的身边,他紧紧抱住脸色苍白的我说:“公主已经在攻打城堡了……”我没有问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对这些事这么清楚,我只知道我听到他说的话时候,心里微微一颤。看来我用生命换来的忠告并没什么用处,我请求他带我离开,奔赴身处危险的王子身边。我一旦开口说话,就很难歌唱,那样会加速我的死亡。可是这又如何,只要能拯救我的王子,要我去死我也在所不惜。即使他不愿意,即使他不爱我,我还是想为他唱最后一首歌。我不海月的阻拦,拖着虚弱的身子人性的要去找我的王子。我和海月在延绵的海岸线上行走,他是这么的温柔善良,最后还是纵容了我。夜空里星光陨落,而海月满脸的忧伤。“你好傻,傻得让我心疼。”海月低沉的嗓音在我耳边响起。远方传来战争爆发的声音,我一惊,推开海月,拼命的往前跑。城门前的公主,卸下了她虚荣的伪装,她狂笑着带领铺天盖地的军队攻打城堡。“把她换给我!”王子毫不畏惧的英勇抵抗着敌方的攻击,一脸坚毅。公主只是在笑,在她看来一切都胜劵在握了。事实也确实如此,王子带领的军队节节败退。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用我的歌声帮助我最爱的王子。护城河的水飞溅在我的身上,我轻轻抹去。他那银色的铠甲在人群中早已染上了鲜艳的鲜红,我深情款款的又看了一眼那个在战场上英勇厮杀的王子。再见了,我亲爱的王子,我为了踏歌而来,而你注定不会知道。坠入河底的瞬间,水像毒药一样灌进我的肺里,难受的感觉比死亡还痛苦。海岸上的敌人痛苦的嚎叫着,一个个慢慢消亡。他似乎感觉到了什么,终于注意到摇摇欲坠的我。他面无血色的朝我跑来,大声呼喊着我的名字。我看见他的身影踏过吊桥木板,急促而有力。我还看见海月张皇失措的朝我游来,我突然感觉好累,我的身体慢慢没入水中……“不要离开我!不要!”王子真是勇敢,穿着沉重的铠甲跳下了河中。吓得我惊慌失措的让海月把他捞上岸去,他手牢牢的抓住我的胳膊,企图再次将我带离。“我不会唱死亡之歌了,你已经不需要我了。”我再无精力摆脱他的拥抱,只好虚弱的笑着说道。“不管你会不会唱歌,我都不在乎呀,我只是想你继续呆在我的身边,永远,永远……”他不顾形象的哭泣着,像个失去心爱玩具的孩子。“为什么你总是逃避,我嫉妒那些花园里的老鼠,你对它们比我还温柔……”他声嘶力竭的咆哮着,而我眼角留下一点幸福的泪,有你这句话就够了……我缓缓的闭上眼睛,身体渐渐化为点点荧光,再失去意识之前,我对海月说,请你替我为我心爱的王子唱歌吧。海月温柔又悲伤的看着我,没有拒绝。阳台下,月光里,一只美人鱼承载着另一只美人鱼的爱在歌唱。哦,亲爱的王子你的笑容千万不要悲伤。高三:贵子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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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缘三叩_900字平静与浮躁水静则清,人静则灵。人的生命中,难免会有成功和失败。面对轻浮,面对挫折,你是否能以一颗平静的心去对待呢?如果在鲜花的簇拥下,在别人的冷漠中,在成功或是失败面前,能以平静的心态对待,那么可以说这样的人是大写的。浮躁和平静往往是对立的。浮躁的人容易在茫茫的大海中迷失方向,丢失自己;冷静是智慧的源泉。如果说冲动是无能的表现,浮躁是汹涌的浪涛,那么平静则是导航的灯塔。在做上帝邻居的前一天,你能报着一颗平静的心去做好一介平民吗?平静如岩石:坚固。浮躁如泡沫:易碎。友情与爱情友情是一般清水,浇灌了心灵与心灵的空白地带,使其长出茂密的草木,拉近了心与心的距离,当你需要他的时候,他会给你带来一片林荫,遮住酷热的骄阳。爱情则如一坛美酒,酝酿的时间越长,则会显示出它的甘醇,如果提前打开它,尝到的滋味,是苦,是涩……就让时间这位最好的调酒师,去仔细的酝酿它。美国的幽默小说家毕思林说过:“友情如陶瓷,破了可再粘好;爱情如镜子,破了就不可能再用了。”这句话虽说的有些片面,但仔细想想,也有一定的道理。如果说把友情变为爱情的夫妻是智者,那么把爱情变为友情的则是圣者。好比前者是上山,后者是下山,不是有句俗话说:下山更比上山难梦想与现实从盘古开天辟地、三皇五帝至今,总有两名拳击手在不停的打斗,一是梦想,一是现实。而岁月这名裁判总是说:“你们何时才可停止。”其实梦想与现实是非常复杂的。在芸芸众生之中,又有谁不曾有过这样那样的梦想呢?但这负责的问题却又非常简单:梦想的风筝是无法摆脱现实这根细线的束缚的。安于现状的人,生命如一潭死水。如果人活着只是为了吃饭,那么这也就是医学上说的植物人了;但如果人的生命中只是梦想而没现实,那么他的生命也不够精彩。因为现实因梦想而精彩!现实如一堵高高的围墙,但在墙下仍有许多人打着梦想的云梯,走向蓝天。高三:连祥国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75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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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之缘有些人在你的记忆里并不那么重要,却是你每每想起都觉得那么愧疚的人。他或他或许真的只是你人生中的某个过客,但却留下了最深的一面之缘。我从没想过我会为谁停留我的脚步,尽管他们都那么挽留,我知道这样的人情世故是最伤人的,但给不了的答案的停留又能留住什么?所以我宁愿用我的冷漠去伤害别人,为的只是一面之缘的告别。我一直都觉得喜欢和爱是最原始的记忆,但某些太过久远了的记忆总是会被人忘记。我就是一个忘记了什么是喜欢和爱的人,所以我不明白为什么人都要用喜欢或爱去描述某件事或人。喜欢和爱究竟是什么,我不知道,在人们的笑容里或许那笑容就是喜欢和爱了吧!雾蒙蒙的天,他就站在那里,我看不清他的模样,但我听到了他淡淡的声音问,”你知道那么多干嘛?“我想要看清他是谁,但他却消失了,我看着消散了的雾气,阳光照射了进来打在脸上暖暖的,我笑了。是啊,我知道答案又如何,不知道又如何,我只要还是我,做我认为对的事,结果怎么样好像并不那么重要了。或许我真的错了,一个人每天都会有很多一面之缘的过客,但这这并不是不被好好对待的理由,人生中正因为有这么多的过客才会有现在的我们,所有即时是过客也该被好好的珍惜。450字 高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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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界奇缘_3000字世间多纷扰,仙界奇缘。曾经,它们是青梅竹马、兄妹:哥哥叫“孤火”,妹妹叫“傲冰”。在这蕴含着仙人的气息,兄妹各人从小就有仙法。仙界后面有座古山,名为“孤傲”,已经存在了数万年,非常神秘,传说没有人进过去。众仙合力把这座山封印起来,在封印上面刻上了“仙界禁地”。之说以要这样,是因为“孤傲”山顶部同时也蕴藏着邪恶的能量,而且不只一股。这座山名为“孤傲”的原因是山中有“烈焰”般的红色、“冰冷”般的银色。如果永远不分离,一切的如初,如果从中间分割,人类、仙界将会面临大灾难。然而,这灾难并不遥远,恰好它们兄妹俩的性,合起来就是这座山的古名:“孤傲”。一天,兄妹俩人正在修炼仙法。不小心,哥哥无意中听到了众仙议论着关于那座古山的事,感觉很好奇,想去探个究竟。哥哥逃出仙界,便进了古山。上山的路有三条分岔,左边的那道是通往娇情的“火”,右边那道是通往冷漠的“冰”,而中间那道就是通往“火”、“冰”。他不顾选择了从中间往上走。古山中到处都有怨魂,影响了他纯净的心灵,来到半山腰的时候,他已经完全迷失了心智,给怨魂侵蚀着。当走到“孤傲”山顶部的时候,拿走了一颗蕴含着“邪恶气息”和一颗蕴含着“正义气息”的灵珠,他回到仙界之后,在古山做的任何事都忘记了,手中的一颗灵珠融入到他的身体里,另一颗则融入到她的身体里。一场奇缘开始:几天过后,兄妹各人的修为提升了不少,众仙观测那座古山时,感觉周围清净了很多,怨气也少了,就解除了封印。正午,是阳光最猛烈的时候。哥哥带着妹妹出去玩,他的怨气一瞬间消失,心中的邪恶气息和那颗邪恶灵珠,变得及其虚弱,哥哥刚出去不久,就在途中晕倒了。妹妹看见哥哥全身发热,并用瞬移术,回到了仙界。仙人们帮他运气时,惊奇的发现,他的身体内有一股和古山中一模一样的气息。它们想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便去问妹妹,她说:“那时,哥哥偷听到你们议论着关于古山的事,心事重重的样子。正午的时候,哥哥又晕倒了。”说到这里,大家都明白了。众仙把他放置到一个充满正气的地方,想净化他。净化不但没有成功,而且变得更严重:“孤火”天生就争强好胜、心高气傲。争为强者,事事处处都要做到最好,让自己心安。正是因为这样,他心灵承受不了失败的感觉,使蕴含“邪恶气息”的灵珠,永远在自己身体内停留,许多事情都不能自主,都随着“邪恶”灵珠的思想控制住。在净化期间,孤火抵不住这严峻的考验,再次使灵珠出窍。当时他的四周除了妹妹和众仙们,突然多了些邪恶妖气,正慢慢繁衍、生殖,环绕在他周围。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很是惊讶!仙人们想不到事情发展得那么迅速,比事先预料得严重多了。他们在一起议论该怎么办才好,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老说:“可以想一个办法,把孤火放置到一个虚幻的地方,跟虚幻的人厮杀,希望可以让他自己觉悟,从而逼退躲藏在身体内的那颗“邪恶”灵珠。这样便可挽回败局!”众仙们连连赞同。“突然想起当年祖先留下一面镜子,镜子里面的景象,就是人间生活的情景,也是生活在人间的虚幻的人们。”说完,“我”们立刻去了藏经阁,在一个古老宝箱中找到,便拿着镜子进了净化孤火的地方。在这里,已经不能驱退“邪恶”灵珠,不能驱散那股“邪恶”妖气,既不能让他做回自己,重归自由。所以“我”们只能看一步,走一步,先把孤火取出净化池,再苏醒他,等有了知觉,就把他送进那面虚幻的镜子当中。接下来的事情就要看天意和造化了~幻境渊源:孤火被传送到幻境后,就慢慢恢复了以往的力量,不同的是,那股力量多了另一股“邪恶”妖气的融合,虽然妖气并未展现出来,但他的那微弱呼吸当中,蕴藏着也包含着黑暗气息,它不断若隐若现。他在幻境中,一路走来,遇见了许多快乐、悲哀、陌生、无奈的事情。“在人间的街路中间,我看见了几位乖巧、可爱、天真的小孩。他们正在延这条路跑去,途中他们还一起说说笑笑,像是在玩耍。此时此刻,他们心里的感觉应该胜像在天堂,无视了路上的路人。说到这里,我有种激动,想上前跟他们打个招呼,甚至想跟他们一起跑向人间炫丽的美好新路线。生活在此的地方的人们可真是每天都那么开心、幸福啊!我继续前进着~这里的景象尽管远不比仙界青山水秀,但还是保留了古老的文化遗迹~走到一间酒店客栈大门前,突然有一个似乎半醒半醉的成年醉汉滚出来,倒在地上,摔得可不轻,我以为只是喝醉了不小心拌倒了而已。但是随后走出来的几个身穿黑色衣服的人,他们脸上显示出一副凶神恶煞的表情,使我立刻消失的那个念头,而是想应该发生了某些事情。稍后,他们很放肆的说:"没钱就不要来吃霸王餐,喝闷酒。现在先给你个教训,下次还是这样,你可没这次那么轻松!”那个醉汉没有理会,等他们走后,他便双手撑着地面,一会就站起来了。这时我才发现他原来滚出来时,手上还拿着一个装满酒的酒瓷。他走着走着时不时会拿起酒瓷来喝。难道他不懂得抱怨吗?只会给别人打、骂或当出气筒?的确。我忘了,是他犯的错,就必须承担后果、为自己负责。也许那些凶神恶煞的人,只是有前因才有后果,相当于有买才有卖。或许他们是按吩咐行事,那个醉汉明明知道结果会是这样,却还是要去做。我真为他感到无奈~听见争吵声,我便回过头望去,却看见一群衣衫不整、如饥如渴、面如饥廋的人,像在抢些什么东西。他们似乎很激动,像刚出生的婴儿离开母亲温暖的怀抱的情绪。我陌生的走了过去,才知道他们是为个人去“战斗”,正在与一起“战斗”的人当为敌人。”“我”很好奇,为什么会有这种事情呢?孤火找了个路人问:“请问这些人在干嘛?”路人说:“他们是一群乞丐,在为自己有一时温饱而抢饭吃呢!”“霎时间。心里想到,难道人没有尊严吗?难道乞丐不是人吗?是一个人就要具备尊严,而且要给予保护,不然,做人也没有什么意思,没有颜面活下去。难道他们就没听说过一句话?“士可杀,不可辱!”为何那么悲哀呢?要去做乞丐……人间是多么的繁忙,各色各样,无奇不有~哎~终于停顿地走到了终点。为什么说“停顿”呢?因为在走的过程中,我反复停下脚步,看见稀奇、陌生的事情,总是专心的去了解。可有些我不愿知道、不想了解的,难道不能避免吗?如果给我一个机会,希望只愿遇到能使我心里感叹的,其他就算不存在吧!忽然,天空变得有些偏暗。“狂风呼呼”眼前瞬间被一道刺眼的光给遮住视线。幻境奇缘之兄妹厮杀:当“我”睁开眼睛后,看到的是一群拥有法力的仙人。此刻,人间变得混乱起来,村民们纷纷逃走,很是惊讶!外来者用法术制造了一个元光驱,把人们的灵魂都吸进里面,无法重回体内,这时,街道变得清静,静得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晓。但不可以让他们乱杀无辜!“我”走了过去,说道:“你们既然是仙人,为何违法仙规,下凡并且吸取了村民们的魂魄!”侵略者却有理的说:“小子,看你不像是凡夫俗子,应该是……人间的人们越来越不规矩,我们只是按吩咐行事。”孤火反驳说:“我的确不是凡夫俗子,而你们也不是按规矩行事的!”仙人们被激怒,说:“你这大言不惭的小子,姓什么?”他接话道:“姓孤!””你就是那名为孤火的仙人,下凡时有人托付我们,如果遇见你,就交出留念镜?“”正是本人!至于你说的那面镜子,看看也无妨!”他们拿出镜子,朝天空仍去,定在了空中,就开始放映。不想再述说的往事:画面中留念的是一个风景美丽的地方,在一间房子里,发生了不幸。房中原本有一家人在欢喜尽兴,却在此时,闯入了一群蒙着面的仙人,除了一个小男孩机智,及时藏在了密室中,才得以保存性命,其他人全部都当场毙命。孤火变得气愤起来,“邪恶”气息逐渐上升,无法抵抗!第一时间就冲向那群人,他们发觉其中危险,就跟他打起来了!一番周折之后,仙人们齐心协力,一起合攻,把孤火暂时压制住。可他竟然在霎那间被灵珠控制,已经变得神志不清!吼声一鸣,再场的人都奇怪的丧命!独力打破幻境,并且冲了出来。这时我们正面对决~孤火对仙界的众仙说:“这些乌合之众,杀死了无辜的村民们!我要为他们报仇,这是代价,也是你们罪有应得!”妹妹走了出来,说:“哥哥,收手吧!你误会了,仙人们是在帮助,而不是在祸害,也不是你所说的杀害人们,别再执迷不悟!”孤火回应到:“谁是你哥哥?至于你说的执迷不悟,我看是你们吧!”妹妹回应到:“你是我的哥哥呀!你不记得了吗?我是傲冰!,还有我们之间的承诺!”孤火回应到:“原来是妹妹,你跟那群人在一起干嘛?快过来我这边!”妹妹回应到:“哥哥,你终于记起,都说了他们不是坏人,是你的先辈呀!孤火回应到:“这些乌合之众,根本没有资格。我不理什么好的坏的,你和他们联手对付哥哥,还是和哥哥一起并肩作战!”妹妹回应到:“哥哥,不要执迷不悟了,好不好,我们过回从前的日子?”哥哥回应到:“妹妹,哥哥再问一次,你到底站在哪边!这是最后也是唯一的机会!呵~你不吭声,就当你默认了!“妹妹回应到:“哥哥,这次不知道是不是我最后叫你一声“哥哥”!我只想过当初和谐的日子而已,难道就那么难吗?”孤火回应到:“那好吧!这是你苟由自取的!不要怪哥哥下手重!”众仙插话到:“傲冰呀!最好别让自己后悔就行!”孤火令到:“来吧!生死不重要,重要的是连活着的理由都没有!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一场厮杀开幕!混乱中,孤火早已把众仙打得魂魄聚散,都成虚脱体!最终,只剩孤火和傲冰,他们正在激斗中。显然,傲冰被孤火打得口中吐血,活不久!傲冰临时前说的一句:“哥哥,希望你现在比以前更加快乐、开心!”孤火终于觉悟了,回想起那时的欢乐,可已经太晚,一切都成为遗憾!顿时,他也躺了下来,想必应该是那传说,预言成真!随后,孤火和妹妹一起灵魂飘散!(难道一个人犯了滔天罪行,就得让另一个人死去,才能真正的让那个人明白吗?)涅磐重生:仙界终于回归那时的宁静,没有争吵声,没有打斗声的感觉真得很享受!聆听一下森林中的鸟儿清脆的唱歌声,这多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呀!这不远比打打杀杀好多了吗?过了六百年,仙界一切都变回如初,那时和谐共处的生活也随之闪现,还有那时青梅竹马的哥哥、妹妹也随之上演!(这重生的时间,不就是仙界祖辈预言其中会有一次大灾难时间吗?)六年级:石嘉荣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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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朝大海,春暖花开_3000字“真是的,还有那么多天才放假!”自从春进了这所私立学校后,原来的一天见一次妈变成了半个月见次妈。当然见妈并不是春所期待的,但哪个学生不思家?其实无论待在哪里都是一样的,反正在家是玩在学校也是玩。当然这玩并不同于差生们的玩,春可是有底气的,虽然在学习上没下多大功夫,顶多翻下书,可成绩确是一级棒。年级第一的位置都是他作坐着,且与第二名拉开了二十多分的差距。所以每当有人经过看见春又逃课没心没肺地出去溜达时,都禁不住大骂一声“大怪物”。春可没心理会这些人,因为这种气氛早在小学和初中时就已经习惯了。大怪物就大怪物吧,反正又没奥特曼来消灭咱。春的频繁逃课老师们也已经习以为常,他们每个人几乎都跟春打过赌,说逃课一星期若考试没满分就要乖乖呆在教室里。但他们都输了,其中一个老师甚至将偷偷高考卷给他做,也奈何不了他。没办法,太强了不是错。从此以后对春的逃课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经过以前的教训,知道这厮学不学都一样,年级第一的位置稳稳地,雷也打不动,就这样吧。春在走廊上大摇大摆地逛着,每经过一个办公室就探头瞅瞅,但时间长了,这让无数学生都眼红的逃课特权在他心中也没什么大不了,还是一样无聊。学生该做的事春都已经做完了,已经在各种刊物上发表文章或论文数十篇,在若干次理科竞赛中拿了一等奖且是第一名,长跑也破了校记录和县记录……“看来做个优等生也不易呀!”春看着地上的涂鸦,叹了口气。这话若给其他学生听到,保证给气得吐血。春不知不觉便是晃到了学校天台上,天台的角落有着一个移动房,貌似很少人使用过,所以显得很破旧。春突然想进去看看,虽然学校一直禁止他人进去,但春还是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偷偷地凑了过去。哼,不让我看,我偏看!春一边想着一边推开门,不过并没有意想中的臭味扑来,反而有股淡淡的清香。房间里只摆了一套桌椅以及一个柜子,摆放整齐,并没有因为房间的小而显得拥挤。“恩?这是什么?”春拿起桌子上的一张纸。“天才?”纸上用正楷字印着海子的《天才》。在此刻我想起你梵高和韩波那些命中注定的天才一言不发心情宁静……痛苦的天才们饥渴难挨可是河中滴水全无面粉袋中没有一点面粉轻雷滚过的风中如车轮,如命运沾满谷物与盲目的泥土“怎么好像少了一句呢?”对于《天才》,春并不陌生。“死者的鞋子,仍在行走。”从门口处悠悠地传来一个清脆的声音,甜美却略显无力。“恩?”春明显被吓了一跳,转过身一看,是一个年龄差不多的女孩,穿着同校校服,正靠在门上,笑眯眯地看着他。“你,你是谁?”春被这个神秘的女孩吓得语无伦次。“我叫花。”女生轻步向他走来,“你呢?”“额……我叫春。”春迟疑了一下,报出了自己的名字。“你刚才说的那句,应该是这里面少了的那一句吧?”春又向花扬了下手中的纸。“恩,海子的诗很不错呢……”花点了点头。“奇怪,这门怎么开着?”从门外传来校长的声音,应该正在巡查,偶然路过这。“糟了,校长可不让人随便进这里,快躲起来!”花听见声音,赶紧将春拉了过来,躲在旁边的柜子里。两人紧紧地缩在柜子里,都不敢发出一点声音。“真是奇怪了……”校长把门关上,带着疑惑走了。听见校长走了,两人皆是松了口气,转过头看了看对方。春这才发现花其实长得很漂亮,一头乌黑柔顺的长发,长长的睫毛衬着大大的眼睛,微微张开的嘴巴使得这张脸有种浑然天成的韵味,而脸颊上淡淡的绯红更是为之添加了几分温醇,本位单调的校服也被穿出了不一样的气质。春的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了。花并没有注意到春正在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为傻笑,在确定校长走了后,才将柜门轻轻推开,挪了出去。等两人都喘过气时,花才发现从刚才拉春进柜子到现在,两人的手都拉在一起。。花红着脸将手放开,春也察觉到了,尴尬地笑了笑。两人又就着海子讨论了一番后,便分开了。回教室的路上,春一直都回想着花的样子。过了一会儿,看着与花牵过的左手,摇了摇头将思绪抛开。“看来我发春期到了哈哈”春故作老成地自嘲道。自从和花认识后,春便不再为逃课去该去哪里这个问题所困扰(话说这是问题吗?),每天都往天台上跑,和花一会儿说这个,一会儿说那个,因为花说她喜欢海子,所以每次春都尽量与花谈论关于海子的事,或许想和她聊得更长一点吧。春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喜欢和花相处了,只要每次一见到花,他就感觉特别满足,而且有种怪怪的,说不上来的感觉。但这件事很快就被其他人知晓了,有些本就嫉妒春的学生向校长告状,说春每天都往天台上跑,好像还进了那个小房子。学校禁止进入的地方,春却三番五次地进入,虽然他们不知道里面有什么,但足以让春受到处分了,这也是他们正想看到的。得知校长要找自己去办公室聊聊,春也猜到了什么,但还是抱着“没什么大不了”的心态进了办公室。校长正在看书,看见春进来了,示意春坐下。春笨手笨脚地坐下后,校长一脸严肃地问:“知道我为什么叫你来吗?”“知道。”春显得很镇定。“你……在里面看到了什么?”没想到校长并没有生气,反而一脸期待地问。“额……海子的诗。”虽然很难理解校长现在的态度,但他还是不打算说出花的事情。“海子么……她也很喜欢呀……”校长叹了口气,若有所思。“她?”春很惊讶,难道校长知道花的事情了?“恩,我女儿,不过……”校长有些迟疑。“您女儿?”春再也把持不住了,花竟然是校长的女儿?“不过……三年前就去世了。”校长看起来有些悲伤。“去世了?”春松了口气,看来校长还不知道花。“恩……就在那个房间里,自杀了。”校长对春的态度有些不满意,但还是说了出来。校长的女儿三年前也在这所学校读书,人长得很漂亮,成绩也好,算得上是校花,有很多男生都暗恋她。那时校长还只是教导主任,以严格出名,因此得罪了不少学生。终于有几个学生忍不住了,合伙将花绑架到天台的小房间里,在电话里要求校长自动辞职。校长的女儿为了不让校长为了自己辞职,也为了防止这些不良学生对她做出什么事,便趁着他们不注意,割腕自杀了。听完校长断断续续的阐述后,春也被这血腥的行为吓呆了。“都怪我做事太严厉,以为这样就可以管住他们,哪想他们竟然会做出这种事!都怪我,害了小花……”校长双手撑着头,让他回忆起这件往事的确很痛苦。“不是这样的,校长其实您很好……”春刚想安慰校长,突然就像触了电似的站起来,瞪大眼睛看着校长,“您,您女儿叫什么?”“她叫花。”校长不解地看着春。听到这个答案,春倒吸了一口凉气,但仍怀着丝丝希望:“这个学校有没有同名的?”“没有。”因为招生都是由校长直接负责的,所以回答得很坚定。春此时看见校长书架上摆着一张照片,上面是一个女生,看清这女生长什么样,春顿时感到眼前一片黑,脑子一片混乱,已经没有任何思考的空间。他快步冲出办公室,拨开那些原来想看热闹的告状小鬼,跑到天台上,本以为花会出现,没想到一个人也没有。春把整个学校都翻遍了,还是没有看到那个深深烙在心中的身影。“怎么会,怎么会这样……”春还是不相信那个对他如此温柔的女孩竟然早在三年前就死了!“不可能,绝对不可能。”突然他想起花曾经对他说:“我喜欢海,或许在这段时间,我回去看一趟海。”一想到这,春马上跨上自行车,飞快地向海边骑去。“一定是在那,一定是在那!”春不管路人想看疯子一样看着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找到花!学校离海只有几条街的距离,一会儿春就到了。“请……请问一下,这个女孩又没有来过这?”春上气不接下气地拿出一张照片,带着哭腔问门口的售票员。那张照片是不久前拍的,因为那时春买了个新手机,找花来“试试镜”。没想到成了唯一的回忆。那个人明显被春吓了一跳,看了下照片,想了想:“这个女孩呀,今天一大清早就来过了,看起来很虚弱,拿着一张三年前就过期了的学生证,不过她只留下一封信就走了。”他又打量了一下春,说:“你叫春吧,那封信就是她留给你的,说如果有个叫春的男生来找她,就转交给他。”说罢,取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春赶紧把信打开,映入眼帘的是花那熟悉的清秀字体:“春,想必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就已经走了。对不起,春,我欺骗了你,你应该已经知道了,我三年前就死了,现在的我只是一个妖怪。在我死后,为我超度的高僧告诉我,如果我与一个真心喜欢我的人待满100天的话,我就可以重新复活,而对方却必须永远沉睡。起初,我怀着这样的心接近你,但与你在一起的时间里,我被你的阳光所吸引,我发现自己竟不知不觉地也喜欢上了你,我不想为了自己伤害到你,所以我选择离开。但那位高僧说,死者的魂灵只能在凡间待上3年,若还未复活就会消失,完完全全地消失。对不起,春,请原谅我的欺骗与不辞而别。再见了,春妖怪:花”读罢,春发现自己已泪流满面。是人还是妖怪,其实并不重要,关键在于自己心中占有多大分量,那一瞬间的感情与幸福,我都希望能毫不掩饰,毫不犹豫地融进心里。尽管如此,我仍想珍惜这所有的一切。春跑到海边,对这遥远的天际大喊:“花,我喜欢你呀!”几滴晶莹的液体融进海水,回应他的,只有阵阵的海浪声。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初一:孙希涵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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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奇缘(一)_3000字主要人物介绍:慕容星语:性别:女性格:温和,霸气属性:善良癖好:十分喜欢交朋友,把朋友看作她一生最重要的一部分。长相特征:十分可爱,眼眸里闪着快乐活泼的星星。郑欣:性别:女性格:倔强,不服输属性:半阴半阳癖好:不愿意服输,也不愿意交朋友。长相特征:长的十分清纯,可是在她美丽的眼眸里却多了一丝不符合她年龄的成熟于安静。安静!故事开始第一章充满紧张气氛的樱花学院里,所有的学生都莫名其妙地迷上了写作。不是所有人一瞬间都喜欢上了同一个爱好而是因为两位传奇女孩的故事。洁白的纸张,闪着光的笔尖在一位位少女,少年的手中跳起了缭乱又让人难以琢磨的舞蹈。一段段洁净又透着一丝丝悲伤的文字在纸上一点点地落下了脚……第二章“叮铃铃”下课的铃声清脆的响起,可教室里依然安安静静,没有一个人站起,就好似他们什么都没有听见一样。“下课”美丽又年轻的老师喊了三声可是还是无济于事。老师摇了摇头,轻声嘀咕道:“这群孩子怎么了,今天怎么这么反常?”“唰”两个长得十分清纯的少女在这个安静的河水波动都可听见的教室里一起站了起来,一个十分可爱,眼眸里闪着快乐活泼的星星,可另一位长的十分清纯,在她美丽的眼眸里却多了一丝不符合她年龄的成熟于安静。她们分别是这所学校的传奇少年“莫容星语”、“郑欣”,她们是一对写作高手,在这所全市最好的学校里再也找不到能与她们两位水平可以媲美的人了。她们一起参加过无数场激烈的比赛。她们的文字变化无穷,没有人可以看透她们下次的文字属于哪一类型的。但是双方的较劲也非常大,从不把对方当做朋友,在她们心里对方永远是敌人,永远不可能变成朋友。第三章但是造化弄人,没有人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同时也不知道那些事件可以让自己曾经的誓言发生怎样翻天覆地的变化。日子波澜不惊就如一列飞驰的汽车在我们不住意时飞驰而过。一天下午在这个书香弥漫的校园里传来一阵清脆的声音一下响彻整个天空“你没事吧!”一双洁白又细嫩的手随着这声音的开始伸向正摔倒在地的女生。她抬起头看了看这个向她伸向援助之手的女孩,没想到她竟然是慕容星语。慕容星语同时也吓了一大跳,一阵风从围观的人身边卷过,顷刻间剑拔弩张。郑欣慢慢的站了起来,抬手打掉伸向她的那只善意之手,手上立刻浮现出一个红红的手掌印,看的只让人心疼:“我不用你施舍。”郑欣几乎是用自己全身的力气向慕容星语吼了出来。她不容慕容星语说半句话,转身就走。“不,不是的,你误会了,我只是单纯的想拉你一把!”可是任慕容星语怎么解释,郑欣她也听不见了,同时在郑欣的心里对慕容星语的讨厌又加深了一大层。第四章就这样平平静静的过了1个月。但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一个天气有一些阴森森的下午,郑欣突然被叫进了校长室。校长看着郑欣轻轻叹了一口气,说:“有人举报你出入酒吧,这是真的吗?我想听听你的解释。”郑欣心里微微一震,但是还是平平静静的站着。“如果你不解释的话,那你需要被要求退学。”校长低着头轻轻地说。毕竟她和另一位学生曾经是所有老师见了都微笑的打招呼的满意学生啊,可如今发生了这样的事,怎能不感到惊讶呢?郑欣听后微微点点头,转身出了校长室,就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走出校长室的郑欣远远地就看见慕容星语正远远地注视着她,慕容星语飞快的奔向郑欣。本是充满善意的想去安慰一下郑欣的,却没想到的是迎接自己的却是一个大大的白眼。可是在郑欣若无其事的脸上透露出的那一丝丝想哭的神情还是被细心的慕容星语给扑捉到了。慕容星语立马冲进了校长室,大声问校长:“郑欣到底怎么了?”校长抚了抚额头,无奈的说出了事情的经过。慕容星语听后对校长说:“请您不要先要求郑欣退学,我一定会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的。”校长静静地注视着眼前这个女孩,心里却有一种说不出的信任感·····接下来的几天,每天都可以看到一个长相十分清纯的女孩风风火火的从学校的这头跑到学校的另一头。就这样日复一日,月复一月····终于在7月的一天星语找到了不是郑欣的证据证明了她是被人冤枉的。星语飞快奔跑着,因为跑得速度快把她那美丽的刘海吹的乱七八糟的。她几乎是一头冲进了校长室,帮郑欣洗刷冤屈。从校长室出来的星语飞快的跑向楼道并大叫着郑欣的名字,想要告诉郑欣这个好消息,可是所有人都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星语而她却不管不问。星语找到郑欣时,她以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学校。她着急的告诉了她这个好消息,郑欣看了看慕容星语什么也没说转身就走一句谢谢也没有,但是从她的眼眸里流露出谢谢的神情已给星语最好的答谢。她不说谢谢不是因为她太骄傲觉得没有必要和所有人说谢谢,是因为这是她高傲的个性不让她说出口。第五章几天后的作文大赛里,慕容星语于郑欣照例一起冲进了决赛。可是在最后一关时,郑欣故意写离题了,当然冠军就非慕容星语莫属了。比赛完后,慕容星语立刻去问郑欣为什么这么做,为什么放弃追求冠军的机会?郑欣只轻轻地回了一句:“这样我们就扯平了,但是我们以后还是敌人。”第六章几天后,郑欣在学校里的写作声誉一落千丈而慕容星语的声誉却是步步高升。有一天在楼道里忽然发出一阵激励的吵闹声。慕容星语隐隐约约听见了“郑欣”的名字,立刻跑出去看,她只见人群围成了一个大大的包围圈,郑欣被围在中心。但是她还是用十分霸气的神情站在中间,却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解释。慕容星语立刻冲破人群拉起郑欣跑出了包围圈,替郑欣解了围。郑欣看了看慕容星语低着头脸上瞬间浮出了像夕阳一样的红圈,轻轻地说:“我们,我们做朋友吧!”“太好了!”慕容星语开心的都跳起来了。现在她们已经是无话不谈的朋友了,她们也经常互相谈谈自己的写作手法与写作特点,让互相一起把写作水平提高。看,今天郑欣又在写作了,我乘着这一点点时间又一次总结出了我们互相的写作特点“我的文字多汁甜蜜,她的文字坚强深刻。”星语你又在干嘛?难不成又在总结我们的写作特点啊?欣,是啊,你又能把我怎么样啊?你看我们还真是有缘分呀,我们的名字里都有一个发音“xing”的字,是不是呀?“是呀,你能把我怎么样啊?”“星语,你给我站住。”“我不……”第八章一个学期过去了,她们马上就要离开这个曾经让她们从敌人变成朋友的地方,步入社会。可是她们照样还是最好的朋友。就在毕业那天她们都没有抱头大哭,只是淡淡的笑了笑,一起站在夕阳下,比上双眸享受着大地赠于我们的快乐,可是在她们分别回到家时,眼泪却不由自主轻轻地滑过了她们绝美的脸庞。几年后,她们虽然已经不在这个学校了,但是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有她们在一起的影子,同时她们的故事也为这个宁静的学校里增加了一丝丝生气与一丝丝快乐。她们的笑声至今还在校园里回荡。第九章几年后她们再次见面,一起再次走过有她们影子的地方,一起停下奔跑的脚步,望望对方回望这些年走过的路,读过的书,发生的事……然后,向过去拜拜手,说声再见,带上微笑,继续前行。(未完待续)下期精彩预告:《写作奇缘(二)》首次推出星语与郑欣又在几年后的某一天又一次因为写作再次碰面,引发了另一场不同寻常的友谊之路,因此更加加固了她们之间的友情……六年级:熙墨冉惵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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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偶遇_1200字南宫城中,热闹非凡的大街上,到处都是卖东西吆喝的声音。人来人往的地方却忽然躁动起来能闪的就闪开,闪不开的就以最快的速度躲开。过一会,南城门的尽头,才缓缓而来一支马队,最为引人注目的是为首的黑衣锦袍男子,一头墨发,精致而刚毅的面孔无疑夺去了不少女子的芳心,他天生有着王者一般的气质,身上的寒意令百姓望而生畏。这人便是令他们崇拜却又害怕又恐惧的南宫城的三王爷南宫毅,,三王爷生性冷漠。孤僻。拒人于千里之外,而且还有严重的洁癖,不喜任何人碰。听闻,明月楼的一位姑娘曾无意中碰到了他的衣袖,他便放了一把火将明月楼烧了个一干二净。这次,三王爷又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便将北漠的叛乱给平定了。所以,他们对南宫毅又惧怕又崇敬。当然这其中并不包括幽舞,此时的她无任何举动,依旧坐在道路旁的茶棚中该干什么就干什么,丝毫不受南宫毅的影响。甚至,自从他出现开始幽舞连正眼也没有瞧过他一眼。淡定而又疏离世间的也不过如此吧!坐在白马上的他,自从进南宫城开始就注意到了那坐在茶棚中的红衣女子了。并不是,他故意往那边看的。城市中,无人敢穿红色,她却敢。见了他的人,没有一个人不露出敬佩和恐惧的神色。可他,却在刚进城门时看见她的眼中清清楚楚的划过一抹不屑的神情。也正是这一抹不屑神情令南宫毅对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南宫毅扯出一抹诡异的笑容。躲在暗处的暗卫不由得为那红衣女子捏了一把冷汗。南宫毅将内力提了将近三成左右向幽舞一掌打了过去,前面的幽舞勾起一抹冷笑将手中的茶杯扔了出去与内力碰撞在一起。幽舞从凳子上站了起来看想攻击了她的南宫毅清冷的吐出了一句话:“你……太弱了。”周围的人听了她的话愣了过去。天哪!他们心中的战神被鄙视了。出乎了众人意料的是,南宫毅竟然在笑,有不少的人,用衣袖擦了擦眼睛,才确定了。没错,王爷确实在笑。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下,南宫毅从白马上翻身下来走到幽舞面前伸出手说:“请问,姑娘芳名,在下名南宫毅。”在众人石化的目光下,幽舞抬头看了他一眼冷声说:“舞。”转身正准备走,南宫毅从后面抓住她的衣袖,幽舞转过身清冷的声音想在众人耳畔:“放手,我—有洁癖。”南宫毅听了,回了他一个誓死不放手的眼神。幽舞猛的一挥衣袖,南宫毅应声落地。(躲在一旁的暗卫为自己的主子辩解道:这哪是简简单单的落地啊!都飞出三米外了。)众人石化。回过神来的以最快的速度跑,废话!能不跑吗不跑的话难不成等死。刚才还热闹的大街,现在变的空旷起来,只剩下舞和毅了。南宫毅从地下站了起来看着前面依旧波浪不惊的幽舞,如果他刚刚没有看错的话,在他报出名字时,她眼中闪过一丝杀意,看来以后的日子不会平静了,南宫毅对幽舞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南宫毅轻笑着说;“舞,好大的脾气啊!”幽舞不悦的颦了颦眉,不作答,本来就不行杀他,怎么感觉这人这么想找死。“随我回府喝杯茶如何?”南宫毅站在舞身旁不怕死的说,幽舞与他拉开一段距离。清冷的说“没兴趣”说着边走。却发现南宫毅一直跟在她的旁边,甩都甩不掉。幽舞转过身来无语的看着南宫毅说:“你究竟想怎么样?”南宫毅依旧笑着说:“不过想请你喝杯茶而已。”“别烦我,还是好好回宫保护那个昏君去吧!”幽舞说完便消失在南宫毅的视线中,南宫毅若有所思的站在那里。“昏君”南宫毅在想她究竟是谁?为什么人人敬佩的皇帝到她这里,会成为昏君呢?初二:清幽月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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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三生_ _3000字楔子:如果有天涯,你在,我在;如果有海角,你亡,我亡。前世今生,你记得我,足矣。 一生琼花树,女子轻倚在树下的长椅上。“奈奈,几时了?”白色的衣角搭在椅腿上,绽放点点阴影......“回娘娘,您忘了,天上是没有时刻的。”绿色衣服的侍女捧上一盘落花,放在女子手边。“是啊......我忘了......忘了......”或许有一天,我就会把‘他’也忘了......吧......女子眼中浮现一抹惊恐。不,我不想忘了他!“奈奈,以后,称呼我的名讳吧!”我真怕......有一天,我会忘了我,忘了......‘他’......书言从长椅上坐起,拉过奈奈的手,放在膝上,一双让人惊艳的眸子希翼地望着奈奈。奈奈犹豫了片刻,终是闪烁了目光应下了。“书......书言......”“嗯!”‘他’的名字中,也带一‘书’字。景书。“书言,我们呆在这儿已经很久了,该回去了,殿下交代过...”“好。”景言交代的事,她一般不会逆了他的意。天庭虽无时刻,但昼夜也是有的,只是夜间着实没有星光。“奈奈,书房的书还剩多少了?”灯下,书言抬首。自从被喂下‘忘忆草’,她的记忆力真的已经差了太多太多,当初的过目不忘,如今已经成了过目即忘。但唯独景书,她不能忘,也不敢忘。“这是最后一本了。”他说过,等你看完这些书,我便带你离开。书言本是人界的普通女子,是那泱泱大国中最博学之人。若不是景书,想来她现在还是那人间无欲无求的书言学傅吧!“景书!”大殿的尽处,一个白衣身影伫立在那儿。手中的玉萧泛着盈盈白色。清幽,冰寒。男子眼中迅速闪过一抹柔色。“书言,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书言提起裙摆,迈出房间,伸手握住景书的手。暖暖的,像凡间的暖炉。她怕冷,非常怕。这夜间,真的太冷了。景书用另一只手脱下身上的暖裘,给书言披上。凡人的体质想在这天庭生活太难了。但是......他必须保护书言不被伤害!宁可抽去仙骨......也在所不惜!“你已经两个多月没来看我了。”躲在宽大衣袍下的书言低着头,轻轻说道。“嗯,最近很忙,再过几天,再过几天,我就带你走,我们回家。”景书反手握住书言的手,拥上她的身子,在她耳畔喃喃低语,似是情话。其实,他每晚都有偷偷来过。书言嗅着景书身上的味道,为何......会有血腥味?......再见时书言立在诛仙池边。这条路,她常借着来遛弯儿的名义来过很多次,已经清晰的记住来此的路线。因为记忆差,总走奈奈也没发现什么不对的地方......她拿出那半截玉萧,轻吻了吻。“景书,我要先回家了,你忙完快回,我在家等你。”有一个女人跟她说,天庭的诛仙池是唯一能让凡人下界的地方。所以,纵使她不会游泳,但这池既然是通往凡界,应是无事的。景书匆忙赶到,只来得及看到她飞扬的裙角......和池边留下的半截玉萧......“书言!......”那夜,天界太子景书在诛仙池边跪了一夜。掌中鲜血横流,染红了盈盈玉萧。诛仙池,诛仙神,三生过后三生尽。诛仙池,天神下池,轮回三生仙骨尽毁。凡人下水,魂飞魄散,永不超生...... 一生尽 二生清澈的池水中,女子妖娆的身影缓缓浮出水面。“公主醒了!公主醒了!”远处守望的人惊喜地向北奔去。公主醒了,魔君一定很高兴!这是哪儿?......我是谁?......什么......都不记得了......脑中一片空白......“魔君!”身边人恭敬地弯下腰,向来人行礼。来人一件墨衣加身,袖口是金丝绣起。墨色的发简单地束在脑后,风拂起几缕发丝在他的额前......他......是魔君么......?“你醒了!感觉怎么样?”翎柯足下一点,漂在水面上。盘膝坐下,和她一样的姿势。“我......什么都不记得了......”翎柯眼底闪过一抹讶色,随即了然。自那种地方出来,若还完好才是咄咄怪事。不过......“这样啊......那你连你的名字都不记得了么?”“脑中......一片虚无......”女子的目光茫然地望着翎柯。他笑了。“你叫翎兮,是我翎柯的妹妹,魔界的公主!”他不知这是怎么,他想对她好,将所有都给她,让她做三界中最幸福的人儿!没有理由。“其他的不要想,哥带你回宫。”三万年来,翎柯首次绽放了笑容。这一笑,天地失色。“嗯!”翎兮软软的手搭在翎柯的手上,这一瞬翎柯整颗心都被填满了。这一刻,他下定决心,保护手牵着的这个女孩儿,无论她是谁!她都是我翎柯的妹妹!翎兮沉睡的那池水,名曰:塑魔池。塑魔,塑魔,塑造新魔。无论你是人是仙是妖是鬼,统统成魔!此池霸道不逊诛仙之水。三界有池:天界诛仙,魔界塑魔,冥界轮回。华美的宫殿中,翎兮身着一袭似火红衫,墨发垂腰,巧目倩兮,美妙倩兮。“哥,兮儿今天跟舞娘姐姐们学了套新舞法,我跳给你看好不好!”翎兮偎在翎柯的怀里,小脸儿蹭着他胸前的衣襟。翎柯抬手柔了柔她的发,“好,兮儿的舞真是跳的越来越好了,想来不多时日就能比南海的三龙女还要厉害。”南海龙女,妖界龙王三女,舞技乃三界一绝。“哥哥你就会恭维我!我跳给你看!”翎兮脚下微动,似一缕红风飘出翎柯的怀抱,似血的羽衣为这冰冷的宫殿添上一笔亮色。翎柯手中端着一只杯盏,笑意自嘴角蔓延,兮儿已经在魔宫生活了三年了……这三年,魔宫不知增了多少笑声……西殿的紫玉护法,南殿的轻语护法,北殿的青川护法,无论哪一个不是爱她爱到骨子里……兮儿,是魔界的暖阳……“哥!好不好看?”女子片片落下,血红的羽衣似鸟儿收翅般再次落回身边,回眸一笑……百媚生……“好看!”殿外,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打破了这一瞬的平静。翎柯剑眉微皱,抬首:“来者何人?!”“君上!天界来犯!天界来犯!十万火急!”来人头上鲜血横流,浑身狼狈,颤抖着手递上一封血报。魔君眼底闪过一抹暗色:“细讲。”“天界自北入侵,以牺牲十二名上仙的仙格为代价,排成瞬移大法,带领十万天兵天将越过边城关,直达青城。”“呵!”翎柯冷笑,“天界……还真是大手笔……是何人领军?”“回禀君上,是天界太子,景书。”“景……书……”翎兮低声念道……为什么……听到这两个字……心,会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呢……然而,一边的翎柯没有注意到妹妹异样,唇角浮起一抹邪笑。“率兵十万魔众,本君要亲自会会他!”翎柯怎么也不会想到,来人不仅仅只有天界太子,这是一场天大的阴谋,一个,天界妄图屠尽魔界的阴谋!来人还有……天帝!血骨尸山之上,翎柯睚眦欲裂……“兮儿!”那音,穿通三界……魔君疯了……以残身破体之躯,一人独杀七万天兵。天界惨败,十万天兵昂扬而来,一万天将垂颓而去,太子负伤,天帝落下半身伤残,永生不得恢复。而魔界……只是损兵四万,但魔君……不知如何……而成就这一切的人,是一位女子……生死一发,景书本应刺入魔君心口之剑,深入一女子肩头。山河刃,被刺者,受天鞭七十二,遇神诛神,遇佛诛佛,天鞭过后,刃消。那女子,就是魔界的公主——翎兮。红衣若火,美人翩翩,终是化作莹莹光火。唯一人知得,她留下的那两字。“景书……”二生过 三生虚无界,女子周身泛着淡淡的紫色流光,平躺着的头向后微仰,漂浮在虚空中。墨色的长发垂落着,徒增了一抹凄美。就这样……不知过了多少年……女子眼角落下一滴清泪……缓缓张开了双眸……我……全都想起来了……百万年前,三阶混乱。妖族,人族,魔族,鬼族,仙族,神族混成一团,各族中没有首领,没有等级,每一位都妄图称霸世界。直到……十万年前,各族中先后崛起一位英雄,一妖,一人,一魔,一仙,一神一鬼,他们法术高强,风姿卓越,耗百年时间终于统一了三界,各族选择了和平共处,各自选择适合自己生存的领域安定下来。天下,太平了。六族首领厌倦了浮华的生活,六位各自将首位传给了后代,联袂隐居于三界之外的天地,游于山水。却偶然遇到一孩童,约一岁的样子,安睡在襁褓之中。惊奇的是,这孩子,非人非仙非妖非魔非神非鬼,徘徊于三界之中有排斥于六族之外。这孩子,便是她。六位前首领收养了这个孩子,共同抚养于膝下。两万年来,六位带着孩子修仙修法,教会了她很多东西,相应的,命中注定的劫数也随之而来。“公子,请对下联。”书言折扇轻甩,女儿心男儿装却自带着丝英气。“景书自认不才,姑娘好才气。”白衣公子微微颌首,俯首认输。发丝落,却乱了一双人心。“你醒了!感觉怎么样?”魔君盘膝坐于水面,眼中是满满的关心。“你是翎兮,是我翎柯的妹妹,魔界的公主。”他将她牵于掌心,给她一世呵护。他是她的情,他是她的劫。她为他而死,她为他而亡。她为他幽幽跳下令仙神魂飞丧胆的诛仙池。她为他不顾生死挡下七十二天鞭。他是她的夫,他是她的兄。“景书,哥……你们,还好么……”少顷,女子绝美的身影便出现在仙魔战场上。“我……回来了……”紫衣似锦,而她还是他的书言,她还是他的翎兮。十年后。景书登基天帝之位。同年,魔界来贺,仙魔联姻,魔界公主下嫁天界天帝,喜结连理,三界皆欢。魔君亲手将翎兮的手放在景书手中。“兮儿……”转身而去,或许,这才是最美好的结局。景书握着女子的手,眼底是抹不尽温柔。“书言……”一生有你,我便心安。传言,魔界圣君称那女子为“翎兮”而天帝则唤她“书言”高一:白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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