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魂
界之始,混沌开辟;物之始,夸父逐日;人之始,女娲舞绫;国之始,如日月星辉、如山水峻奇、如轻纱曼妙,精神文明源远流长、政治决策构思精巧、军事理论严谨有道。
创国的初衷,是为开拓疆土,治理四海,使生平之景广布天下,民富国安,人人都喜闻乐见。因此而生的国道国情亦如笔下生花各奇攒现。就领导者而言,固国之本、治国之道、安国之心是其穷尽一生去遵循探究的道路;就人民百姓而言,爱国之情、报国之志、强国之梦是毕其一世奋发努力的方向。
地灵人杰,以国为基而衍。杰出的人才,不论国界。古人有云:“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这即是一个人该有的归属感,自我国家认知的自尊心。纵使“一?g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的江山更迭,也不会使这种自尊被践踏。人该类似如此,国情之重,可以负荷至“浑欲不胜簪”的地步。国家给人民百姓的,不仅仅是安居乐业,更有一种精神信仰,身为国人的骄傲自豪激发其报答国家的情绪感慨。倘若仅仅沉迷于物质,国之富不可能为一人所有,倘若心怀天下,国之情可振奋世人。广庇天下寒士使其俱欢颜者当不是东坡一人,而为国家。如此,匹夫有责于国家,报情于国家。
盛国之治,以人为准而行。贤士可见前朝荒靡覆灭,却不语。报国无门、劝告无用当何如?任贤为用,不计前嫌,方能让国家昌盛。热血男儿强国之梦必当不可小觑,古有完璧归赵、卧薪尝胆;今有抗洪战士,救灾勇士。信念之盾抵挡国运多舛,血肉之躯筑建护国之墙,每一声喷薄而出的呐喊,每一滴炙热沸腾的鲜血,都将被生于斯养于斯的国土见证。巾帼须眉,亦有不亚于男儿之勇。强国之责不单单只落于男人的肩上。女子被认自当善于女工,家中琐事皆为所揽,为的是男人可以心无旁骛为国报效。殊不知,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谬论下涌动着女儿们柔情却刚毅的爱国魂。当今男女平等的现实社会,独具巧心、心思细腻的女性反而在某些能力方面更胜男性。但不论男女,强国之梦是每位国人的爱国梦。不似夜枕黄粱,不亦庄生晓梦,真真切切的触摸到国家的面、体、质、髓,每一颗渺小的分子微粒一旦改变,都会或多或少的产生让人难以预料的影响。如此,众人倾情于国家,附着于国家。
由我想来,对于国家的情感,可能并不是那么重的。或是人在其位、各司其职的缘故,繁复的生活将我们压的气喘吁吁,何以谈到爱国报国?我们似乎戴上了虚伪冷漠的面具,为生存奔波,为利益谄媚阿谀,但,这也只是表面而已。被压抑的深处,根,是不会改变的。国悲,将会停止任何一个忙碌的脚步,让人们揭下面具,发自内心的找回真正的自己。谁言太白潇洒唯酒为友,有人也闻他在世不称意,无处报国;谁语渊明南山悠然采菊,无人否认他不为五斗米折腰,只求清廉正直的国家政局。无言的与国家反面的势力对抗,倾其一生用流传后人的气节来教诲治理国家所需要的究竟是什么,这也是一种强国之道。
现在细细冥思,并不那么流露于表面的情感才可以更深的根植于国民内心。哺育我们的土地与我们的记忆紧密联系,熏陶我们的文化与我们的品性不可分离。倘若失去这些,若浮萍一般,无记无忆,我们的一生也不会被赋予意义。
生,便是一个开始。生于这个国家,便是一次漫长的行走。途中我们慷慨激昂,我们全副武装,我们始终手握一种东西,我们始终不能放弃。那是一把钥匙,引领我们去探讨前方,即使不见光芒。
那,便是一种魂。对于国家的情与梦,都被碾碎了发酵了深深地揉进了这个魂中。我们的穷极一生,入情入梦,都烙着国家的姓名。
执魂,熊熊燃烧。执着这魂,蕴育国人之根。
高三:陈璐
我眼中的小人物
每个人是不一样的,理所当然每个人眼中的人,物也是不同的。你会认为他们小气吝啬,而我却认为他们是勤俭节约。
就如同是我眼中的小人物,我眼中的小人物是微不足道、不起眼的,扎进人堆中就找不到的人,他会有朴实的脸。也可以在外人眼中闪闪闪发光。
在我眼中微不足到的人是清洁工,他们是有朴实的脸庞,在任何不起眼的地方。每天的工作就是清扫马路,小道,他不会闪闪发光,一出现就会引走人们的眼球,更不会做一些事引走人们的眼球。他们只会在大清早天蒙蒙亮时走到没有人影的地方打扫,等到打扫好,天变亮了人们也开始了工作,而他也淹没在人群中,久久看不见身影。爷爷曾经就做过清洁工,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在那段寒冷的日子里。冬日,爷爷会在4点钟起床,因为昼短夜长,天亮得慢,爷爷会起的很早,洗漱后拿着工具走到被大雪淹没的街道上,受着寒风。因为是寒假老师要我们体验生活,我便和爷爷去了,月亮还高高悬挂,我冻得在一旁哆嗦。就看着爷爷忙碌的身影穿梭在无人的街道,渐渐的有人了,天亮了,爷爷的活也干完了。我便和爷爷推着车扎入人群中。没有人会注意,下了一夜大雪的路为何如此干净,也没有人关注是谁做了这些,清洁工——我眼中微不足道的小人物。
我眼中的小人物并非只是微不足道。雷锋也是我眼中的小人物,在别人眼中他很伟大,做好事不留名,也就是因为他做善事却不求回报这才是小人物,他也是人,会因为为了做善事,一双袜子穿了三年,他不富有,长像也不突出,可是,正是因为这样,他才成为我眼中的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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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魂_15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界之始,混沌开辟;物之始,夸父逐日;人之始,女娲舞绫;国之始,如日月星辉、如山水峻奇、如轻纱曼妙,精神文明源远流长、政治决策构思精巧、军事理论严谨有道。创国的初衷,是为开拓疆土,治理四海,使生平之景广布天下,民富国安,人人都喜闻乐见。因此而生的国道国情亦如笔下生花各奇攒现。就领导者而言,固国之本、治国之道、安国之心是其穷尽一生去遵循探究的道路;就人民百姓而言,爱国之情、报国之志、强国之梦是毕其一世奋发努力的方向。地灵人杰,以国为基而衍。杰出的人才,不论国界。古人有云:“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这即是一个人该有的归属感,自我国家认知的自尊心。纵使“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的江山更迭,也不会使这种自尊被践踏。人该类似如此,国情之重,可以负荷至“浑欲不胜簪”的地步。国家给人民百姓的,不仅仅是安居乐业,更有一种精神信仰,身为国人的骄傲自豪激发其报答国家的情绪感慨。倘若仅仅沉迷于物质,国之富不可能为一人所有,倘若心怀天下,国之情可振奋世人。广庇天下寒士使其俱欢颜者当不是东坡一人,而为国家。如此,匹夫有责于国家,报情于国家。盛国之治,以人为准而行。贤士可见前朝荒靡覆灭,却不语。报国无门、劝告无用当何如?任贤为用,不计前嫌,方能让国家昌盛。热血男儿强国之梦必当不可小觑,古有完璧归赵、卧薪尝胆;今有抗洪战士,救灾勇士。信念之盾抵挡国运多舛,血肉之躯筑建护国之墙,每一声喷薄而出的呐喊,每一滴炙热沸腾的鲜血,都将被生于斯养于斯的国土见证。巾帼须眉,亦有不亚于男儿之勇。强国之责不单单只落于男人的肩上。女子被认自当善于女工,家中琐事皆为所揽,为的是男人可以心无旁骛为国报效。殊不知,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谬论下涌动着女儿们柔情却刚毅的爱国魂。当今男女平等的现实社会,独具巧心、心思细腻的女性反而在某些能力方面更胜男性。但不论男女,强国之梦是每位国人的爱国梦。不似夜枕黄粱,不亦庄生晓梦,真真切切的触摸到国家的面、体、质、髓,每一颗渺小的分子微粒一旦改变,都会或多或少的产生让人难以预料的影响。如此,众人倾情于国家,附着于国家。由我想来,对于国家的情感,可能并不是那么重的。或是人在其位、各司其职的缘故,繁复的生活将我们压的气喘吁吁,何以谈到爱国报国?我们似乎戴上了虚伪冷漠的面具,为生存奔波,为利益谄媚阿谀,但,这也只是表面而已。被压抑的深处,根,是不会改变的。国悲,将会停止任何一个忙碌的脚步,让人们揭下面具,发自内心的找回真正的自己。谁言太白潇洒唯酒为友,有人也闻他在世不称意,无处报国;谁语渊明南山悠然采菊,无人否认他不为五斗米折腰,只求清廉正直的国家政局。无言的与国家反面的势力对抗,倾其一生用流传后人的气节来教诲治理国家所需要的究竟是什么,这也是一种强国之道。现在细细冥思,并不那么流露于表面的情感才可以更深的根植于国民内心。哺育我们的土地与我们的记忆紧密联系,熏陶我们的文化与我们的品性不可分离。倘若失去这些,若浮萍一般,无记无忆,我们的一生也不会被赋予意义。生,便是一个开始。生于这个国家,便是一次漫长的行走。途中我们慷慨激昂,我们全副武装,我们始终手握一种东西,我们始终不能放弃。那是一把钥匙,引领我们去探讨前方,即使不见光芒。那,便是一种魂。对于国家的情与梦,都被碾碎了发酵了深深地揉进了这个魂中。我们的穷极一生,入情入梦,都烙着国家的姓名。执魂,熊熊燃烧。执着这魂,蕴育国人之根。高三:陈璐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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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第二章异界危机慢慢的睁开双眼,无力的仰望这天花板,想到好友的死,心中不禁一阵绞痛,看着眼前俩道陌生的人影,心中十分的疑惑,我在哪?归尘缓缓的问道。可是并没有听到自己的问话,传来的仅仅只是婴儿的哭声,这……这……这到底是则么回事,传来的依旧是婴儿的哭声,看着自己稚嫩的手,我……难道……穿越了吗?两个人影仿佛都非常的高兴。“你说,取社么名字哪?”柔和的女声缓缓的从右边的人影口中吐出。“宿……归尘吧?因为我又回到尘尘身边了。”“嗯?讨厌啦。”……五年了每当想起好友死在了他的面前,都会无比的自责。因此他立下誓言,不会因为自己的弱小而连累别人……再也不会了这个世界并没有以前看过的小说中,没有华丽的魔法,也没有强悍的斗气。不过有另一种可以与之媲美的东西——魂力。魂力的产生来自与人们识海中的灵魂,可以控制魂力来进行战斗的被称为魂师。魂力产生的力量甚至可以毁灭国家在大陆上有十个最强大的国家分为三派,其中以天魂帝国为首的有月魂帝国,云魂帝国,星魂帝国,雾魂帝国。以炽魂帝国为首的有泉魂帝国,羽魂帝国,脉魂帝国。而血魂帝国独为一派因为血魂帝国十分的强大而且行为处事方面非常凶残使人们厌恶,所以是非常独立一个国家。血魂帝国与其说是一个帝国不如说是一个山庄因为地处被称为三大凶煞之地的冥林魂山,因为山中常年充斥这瘴气,又有很多未知的魂兽和诡异的植物。所以帝国多次围剿也没有产生多大的效果。从而使得其他帝国的魂师数量大幅的减小。宿归尘,就生活在天魂帝国边的小村子里。父母在他5岁那年不知去向,他便和比他小2岁的妹妹住在父母所遗留下的大屋里。本应在原本世界的他背负起了整个家的担子。妹妹虽然年幼,但是对于草药和医术比一般的药师跟加理解。猛然的睁开双眼,看着天空,回忆往事。耳边传来一阵阵的笑声“哥又做噩梦了,呵呵,每次除了你睡觉就看不到你呢么害怕,到底是社么梦。”“宿雅,我记得我说过有些事,你知道的越少越好明白吗?”“知道了啦。”“你不是说采药的吗?咋么不干活当心科伦大叔又骂你”“这边都没药了,我想去山顶看看。”“那走吧!”黑暗中的目光依旧望着他。异空间中熟悉三人组围观这宿超,一阵寂静过后月梦最先沉不住气“宿超,你不觉得进度太慢了吗?你以为以这个进度三十年后真的可以让他守护天脉吗?他现在可连魂力都没接触到啊?”“你以外他真的会努力的修炼魂技吗?在人界的时候他是为社么跟你学幻力的?不论是死神伊阿佩托斯,还是宿归尘他们是为社么修炼为社么学习的,伊阿佩托斯是为了给他的父母复仇,而归尘是为了保护李浩峰。你不觉得现在有个帮浩峰差不多的人吗?”“宿超我发觉你比以前更狠了。”在众人还在为归尘的事烦恼时,宇飞注意到了另外一点“等等,伊阿佩托斯?到底是咋么回事,他不是死了吗?别告诉我归尘来到这的身体是伊阿佩托斯的转世?”“伊阿佩托斯没有死,在与坦那托斯的决斗中他用了死神的禁术--魂寂,可是和坦那托斯魂技相碰撞时他阴差阳错的变成本来那具身体的魂卫。”……“哥,快点,那边有香骨草!”这时宿雅正指向在山崖边的岩石上一株鲜艳的红色的草“你要香骨草干嘛?而且你没看见那有铁线花蛇在守护吗?”一边说道一边指向旁边千针银松上并不显眼的银色巨蛇“而且看体形明显是蛇王级的了吧,这玩意想打都打不过。”“哼,你连一条普通的铁线花蛇都打不过吧?”“必须的,你不知道除了蛇王是独自居住的以外,其他的都是独自居住的。”“……”正在讲解的的宿归尘却并没有看见,树上的铁线花蛇早以不见了。“嘶嘶嘶嘶嘶嘶”身边突然出现奇怪的声音,归尘全身莫名的开始不止的颤抖。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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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烈日,风沙,无际的荒野她一袭白衣,面色如纸。单薄的身体在狂风中飘摇不定逃…我要逃…她的肢体和意识早已麻木,只记得要逃离那梦魇般的城,然而,逃去哪,往哪逃,她不知道,也无法思考。停下步伐,四下望去,荒漠中没有丝毫人烟的气息,灼热的日光刺在身上,几乎要把身体融化掉远处的马蹄声隐隐约约,果然,还是逃不掉呢……再也无力迈出一步,她虚弱到灵魂都要被抽离,身体缓缓向前倒去,朦胧中,一个黑色的身影将她揽进怀中。厚实的臂膀,温暖的胸膛,从未有过的安全感。“求你……救救我……”她沉沉睡去……“我在哪里?”“苏州客栈”“你是谁?”“救你的人”“为何救我?”“见你晕倒在荒漠中,便带你来此休息”女子缓缓起身,经过一夜的休息,身体已经好了多半。她定神忘向窗边的男子,男子一袭黑衣,身后一柄黑铁重剑,赤裸的右肩上,黑鹰刺青煞是醒目。“你是天鹰教的人?”她的目光锁在那刺青上“怎么,怕了吗?”男子回过头,带着些许戏谑的望着她。怕了吗?岂止是怕?若不是天鹰教,我又何苦逃至这江南水乡…“你从哪来?”男子又重新望向窗外“京城”“京城?”他微微一怔“京城与苏州相隔千里,为何要如此奔波?”“我要逃”“为何而逃?”她沉默。“若是不方便,就不要说了。今日是苏州酒节,晚上一起饮酒如何?”他的语气不像请求,反而像是命令“好。”她轻声应下男子退了出去,她轻喃“天鹰教,天鹰教,当初我因你而逃,现在却又将我救下,你让我如何是好?…”“烈日,狂风,荒漠,白衣,这八字,你必要牢记”“师父,这是什么?”“这是你出生是,教中先知为你卜下的预言。你就要出教游历,若是今后遇上符合这八字的女子,定不可错过。她是你前世未完的缘,也是你今生的债……”烈日,狂风,荒漠,白衣,是她么,是她么?“在想什么?”梳洗过后的她,美艳不可方物。她在他对面坐下“这倒是个景色别致的好地方”“我以前常常来此饮酒”他又饮下一盏“只是,是一个人……”“会孤单吗?”她也将一盏烈酒饮下,浓烈的酒气呛得她咳嗽不止“不会喝酒,便不要喝了”他握住她的手,阻止她再饮“谁说我不会?”她用力将他的手挣开,又斟满了酒杯“你知道吗……今年南方大旱,七月的江南竟出现荒漠……”“……饥荒泛滥,百姓声讨朝廷……”她又饮下一杯“……国君无能,整日饮酒作乐……”她的面色潮红“……四方势力崛起,朝廷危在旦夕……”她俯下身子,鬓上滑下一缕发丝“……皇上向金国求援……”酒气刺得她要窒息,呛出了眼泪“……金国提出……”她轻声啜泣“……和亲……”烛火摇曳“你醉了”他夺下她的酒杯“你自己饮酒会孤单,对不对?”她醉眼朦胧“是”他靠近了些“不要走了,好不好”他更近了“和我一起……”她被他揽入怀中“我带你逃……”他那么近,她可以感受到他温热的鼻息……她吻上他的唇。那种感觉可以将她的全身麻痹,冲击着她的大脑,让她忘记一切,甚至是客栈外纷乱的马蹄声……“听说昨晚公主在苏州客栈?”买烧饼的大妈喋喋不休“是啊,皇上的亲卫队来把公主抓了回去”烧饼小贩心不在焉的回应着“那公主怎么会在这里?”大妈一脸惊讶“不知道,可能是逃出来的吧”“逃?”“旱灾严重,皇上便向金国求援,金国提出和亲……”“怎么会?朝廷怎么落到向金国求援的地步?”小贩四周张望了一下,压低了声音“那还用说,要抵御教里的攻击,这军费可不是小数目……”“教里?你是说天鹰……”大妈惊叫“嘘,小声点,这事被官府的人听到可是要杀头的!快走吧,我还要做生意……”黑衣男子走在街上,人们的议论猜想充斥着他的耳膜,头好痛…痛到要裂开……她竟然是当朝公主……男子轻笑,昨夜她醉的不省人事。朝廷的军队毁了整座客栈。酒精无法影响他的武功,但迷药却会,他甚至无法提起那柄重剑她就这样被带走。他看见她的回眸,混着醉意,凄婉而决绝她蠕动双唇。她说,别等。于是,连旱数月的苏州天降大雨,狂风肆虐他倒在雨中,负了一身的伤痕,命如残灯。可是,他又如何能够放手?金国是么?好,那我就跟你去金国。元年八月,京城昭示。长公主于今日与金国帝王联姻,从此两国同心,共抗天灾,打击邪教。告示一出,满城皆欢。黑衣男子人群中读着告示。赶路十余日,幸好没有来迟。握紧了手中纸卷,前夜师父传书,元年八月,联姻之日,一举攻下京城。远处锣鼓齐鸣。他提起重剑,欲冲入礼堂。然而,一支冷箭划过他的面颊,力道之狠,竟让他为之一震“不愧是天鹰教首席弟子,竟躲得过我全力的一剑”塔楼上,一个阴沉的声音响起“那日在苏州,我便发觉你身份可疑,待我派人去查,竟发现你是天鹰教教主的关门弟子,逆教徒,这里便是你的葬身之地!”他冷笑“就凭你?”“难道我们皇家卫队还不以阻挡你这逆教徒的行为?列队!”顿时,数百人的队伍将他包围。原来,他竟然这么傻。从救下她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被监视了吧,只是忌惮他和天鹰教,才会等到现在。而今,想必是知道了师父选择今日攻城,才开始行动。远处礼堂的鞭炮声响起,他不再犹豫,提起重剑,挥向最近的士兵……请新人上前……他反手将重剑贯穿两个士兵的胸膛……一拜天地……他不顾一切的向前冲去……二拜高堂……没有时间了!……夫妻对拜……“等一等!”是那样熟悉的声音!她惊愕的抬起头,是他,是他!负着累累伤痕,十指染满鲜血,他,终究还是来了。“你……”她双唇不住的颤抖“跟我走。”他的语气不由分说她沉默“怎么……?”他怔在原地,一种不祥的预感袭遍全身“我带你走,好不好?我可以给你自由,我们一起饮酒,去竹林……”她依然不语,眼里满是凄凉的绝望“怎么……你……不愿意么……”他艰涩的吐出这句话“我……”她向后退去“为什么,为什么?”愤怒,失望,不解充斥着他的内心,“是因为他吗?”他的目光射向高座上的皇帝。他挥起重剑,架在皇帝颈边“是不是,我杀了他,你就可以跟我走?”“不……不要……”她惊叫“跟我走,好不好……”他的语气出奇的温柔,眼里,确实满满的不甘与绝望,甚至,还有一丝乞求“求你……”她浑身颤抖,泪水顺着面颊滑下“求你…放过我仅剩的自尊……”……求你……她的声音不住的颤抖……放过我……她的声音愈加纤细……仅剩的……她的声音微弱到要消失掉……自尊……她的表情那样陌生,这是她么?他手中的重剑落在地上,然后开始轻笑,为什么,我拼了性命来到这里,却只换来一句乞求?她的话像是一根根针,狠狠的刺在他的心上。刚刚遇见她时,她也说过求你。现在,却是在求我放手。是不是,在那个烈日灼人的荒漠,我的自尊就已经被焚……烈日,狂风,荒漠,白衣,难道,不是你么?……头好痛,痛到要爆炸,要裂开……突然,一支冷箭划破凝固的空气,直向他射去!他再也无力抵挡,冰冷的箭矢直贯他的胸膛!在他倒下之前,他看见她迷离的眼眸,颤抖的唇角,跪倒在地时撕心裂肺的哭喊。果然,还是她呢……元年十月,王朝被天鹰教所灭,天鹰教大弟子牺牲。江湖上,多了一名女子,相貌倾城,却只使一柄重剑,嗜饮一种烈酒。她,还的又是哪世的债,续的又是哪世的缘。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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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念我的外公,农民出身,一生时乖命蹇,可是他却很努力,但获得的成果少得可怜。但他却乐在其中,因为他有一个执念。外公很是瘦弱,全身上下都是骨头,看不到脂肪,用皮包骨头形容一点不过分,他个子很高却不到50公斤重,脊背略驼,头发灰白,眉目间有着一丝英气,气度不凡。可能是上天嫉妒他的英才,让他命运多舛,体弱多病,而且每次都是大病,性命攸关。据外婆所说,外公一生没少受罪。在1988年家中新房建成之后,由于环境潮湿,体弱的他那时就得了一生都甩不掉的银屑病,俗称“牛皮癣”,那时家庭经济情况很差,为了给外公看病,变卖了家中所有的粮食,在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医院治疗。由于“牛皮癣”长期靠药物控制,几十年服用药物导致外公股骨头坏死,2008年又做了股骨头置换手术。身体略好些后他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又外出打工,2009年在汉中遭遇毒蚊子叮咬,撑不住的他才回家,经咱中心医院检查为“再生障碍性贫血”,当时情况非常紧急,血小板的数量仅为20,随时有生命危险,医院当时就下了病危通知单。出院没多久,好强的他认为外地工作不行,那就在本地找一些零活,每天起早贪黑,从农村骑电动自行车到城市里找活,一天又挣不到多少钱,更舍不得吃好的。一次在下班骑车回家的路上就肚子剧烈疼痛,他强忍着回到家,认为是受凉了,谁知命运再次重重打在了外公的身上,“胃穿孔”立即手术。外婆说,“牛皮癣”、置换股骨头、胃穿孔,还曾有心肌梗死,这些病压得外公喘不过气,身体还没恢复,另一个病又找上门,让外公看上去比同龄人苍老很多。妈妈曾哭着也说过很多外公生病的细节。其中在妈妈很小的时候,就记得外公的“牛皮癣”病让外公整夜不眠,全身上下找不到一片好的皮肤,痒痛难耐,就拿手抠翘起的死皮,手忙不过来就拿扫床的笤帚在身上蹭,到第二天时地上就是一大片,能扫一簸箕。有一次外公的“癣”病最严重,头上、耳孔里都是,身体硬邦邦的,脸都变形了,难受得他都说过让他走了算了,不想再受罪了,曾在家中无人的时候都从炕上向地上滚来结束自己的生命。外公高中毕业生,这在他那个年代是非常厉害的,而且外公也是一个村子中的能人。不管是谁家什么农具坏了就找他,两下弄好,家里操持也是一把好手,他把家里收拾得妥妥当当、井井有条、干干净净。命运弄人呀!体弱多病,命运坎坷。但他随近古稀之年,依然不愿停歇,总是想办法找活干,总是想增加家中的收入,三个儿女纷纷劝他好好享乐,倔强的他答应得很漂亮,行动上则按自己的想法来,说是因为他的执念。外公老了以后,眉目间的英气变成了慈祥,每次我回家他总是笑呵呵的,第一句定是:“我娃回来了,好好。”然后把家中所有的好吃的拿出来:“看我娃想吃啥,爱吃啥,快吃!”看到我狼吞虎咽的模样,他笑得更是灿烂,那就是隔辈亲!大爱无疆。外公对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很友善,甚至连不认识的人也是倾囊相助。记得一次我俩外出游玩时,他还替一个人付了车费,那时幼稚的我很是不高兴,拉了拉外公的衣角说:“谁呀,我们又不认识,管他呢!”外公心平气和地对我说:“孩子,做人一定要有爱心,要相互帮助,不要总是斤斤计较,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做人要上进,人生不管是顺境还是逆境,只要你有一股向上的力量,总会看到美好。”现在外公的身体和之前相比好了很多,依然瘦弱的他精气神还是不错的。他的一生,无数次命运将他摔倒,他依然决然地爬起,不服输,不放弃;他的一生,命途多舛却将友善之手广伸。外公,孩儿看到您的执念!您,是我奋斗的榜样!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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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着执着,就是这样一种勤勉的跋涉,淡泊的心境,一种刚硬的精神气质,一种壁立千仞,无欲则刚的节操。执着是“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南西北风”。执着是坚守,在纷至沓来的诱惑面前,如锚碇般坚强稳定,稳住左顾右盼,游离不定的心思;执着是忘情是专注,是一心一意的全神贯注的追寻、探索,是锲而不舍孜孜不倦的探求;执着是热情的投入,是一份深深的眷恋;执着也是给予是付出,是全副身心的追求。现代社会为现代人解脱了传统社会的种种陈规陋习的束缚和禁锢,同时也为现代人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视野和更丰富的生活机会——一个人有了更多的需要,也有了更多满足需要的手段。在纷繁的世界面前,许多人就多了无所执着的空虚与无所依托的孤独。也正因为如此,有所执着才成了下现代人渴求的品质。执着不仅仅是生存的需要,更是心灵的需要。毕竟,人活着不能没有东西吸引你往前走,也不能没有为追赶上这个东西而付出奔跑。或许,我们奔跑了仍然没有追上,但为了有所追求而执着,岁是艰辛的,却必然也是一种幸福。不论你身居达官显位,还是身处平常街巷,无论你奔波于闹市通衢,还是栖身于田园山水,只有有所执着才能置常人眼中的得失、荣辱、毁誉于不顾,才能拥有笑傲人生的旷达与潇洒。执着是一场漫长的分期分批的投资,而成功是对这场投资的一次性回报。执着于自己所爱的事业,追求一份成功与收获,该是生命的价值与意义。而只有坚守执着才可能有所收获。古有精卫鸟,相传为炎帝女,因为在东海游泳,不幸溺亡,经常衔西山之木去填东海,这就是精卫填海的传说,也是执着于人生目标的一个精神典型。为了我们的事业与生活,我们永远应该坚守执着,也许收获有迟有早,有大有小,但我们坚守执着的本身,就是一种人生的大收获。欣赏执着,品味人生。如果说软弱是生命的悲哀和无奈,逃避是意志的沉沦和丧失,那么执着则是理想的升华和永恒。吟诵着“天道酬勤”的古训,我们懂得了锲而不舍的智慧。是谁,在汨罗江畔纵身一跃给乱朝浊世吹送了一缕明目醒耳的清风?三闾大夫抱着一颗执着为君的忠心,在“信而见疑,忠而被谤”的污流中不肯弯腰,用他的“直”书写了战国纷争的历史中最动人心魄的一页。是谁,在冷寂无涯的暗夜里,在空旷无声的世界中,用双手的跳跃构建着命运的交响乐?贝多芬的艺术追求之路充满坎坷,双耳失聪足以使一个热爱音乐的人心灰意冷,单凭其他才能另谋生路却也不至于使他穷困潦倒。但坚韧的血液在他的血管中涌动,坚持到底的信念成就了他闪烁至今的光芒。生命中多少次的坚持,促成了灵魂的绽放,多少回的不懈努力,铸就了不屈的伟岸。但生命的色彩从来不只是黑白,在刚直中隐约地透着灵巧的智慧,使我们“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谁想到“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文豪,儿时的志向竟是成为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鲁迅先生在日本的一次偶然经历,触动了他心底最初的坚持,一个堪称伟大的抉择,一次勇敢的转身,他放弃了热爱的医学,找到了最适合自己的生命状态,以笔为枪,痛击着旧社会的腐朽,医治着近代中国的创伤。谁能想到一向立志做伟大的物理学家的人竟选择了埋头试验,最终获得诺贝尔奖?杨振宁博士在其导师的谆谆劝说下转变了初衷,并慢慢发现原来实验物理才是能真正开启他智慧大门的钥匙,他热爱上了这份本不情愿从事的事业,在华人诺贝尔奖史上又挥毫出浓墨重彩的一笔。生命中只需一次的变化,幻化出了他们身上最灵动的光彩!在人生曲与直,执着与变通的辩证法中,在先贤们或定或动的生命历程中我们领悟:在坚持中变化,在灵动中沉稳的人生才是多彩与成功的人生。初二:170601019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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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念我想这个世界上一定没有比她更执着的人了。这个老人大约是一年前来到这里的,但具体是什么时候,村里的人已经不记得了。关于她的传言有很多,但大抵也不过是说她是傻了罢了。为何傻呢?老人在这座山上已经住了一年了,山下的村庄里的人说她是为了守墓,也就不得而知了。这座山基本上是废了的,因为常年无人打理,加上土地贫瘠,基本上已是杂草丛生,树木衰败了的。村中的人却说如此倒好,衰了的木可以砍来当柴火,这是这个贫穷的村落为数不多的省钱法子之一。这座山早年是个“小墓场”,人葬的时候并未请过专门修墓的人,只是死者的家属简单的树个碑罢了。老人的住所在半山腰处,她在一块很新的石碑旁搭了一个小小的茅草屋,虽是简陋,但也勉强可以遮风挡雨了。早出晚归,这是这个年过七旬的老人唯一的习惯。有人说她是疯了的,因为没有人会好好地搬到这么一座荒凉的山上去住。有人说那块碑下埋的是他的老伴,她是为了帮她老伴打理墓碑才搬上去的。这似乎倒也是有道理的。可这么一想,老人早出晚归又是为了什么呢?我估摸着是为了找食。为什么?我是这么猜想的——一个年过七旬的老人,既没有什么经济收入,也没有看见是他儿子女儿之类的人,如果他不自己去找食,又有什么活路呢?还活活饿死不成?或许是她在找了食后,为祭奠那碑下的人花了点时间罢了。可又能花多少时间呢?总不能说一天十几个小时都是在祭奠中度过的吧,这未免又有些说不过去。应是抱着和我同样的想法,村中的人试着去探听和这个老人有关的一切消息。听人说,她以前是隔村的,之后不知道是因为什么,搬来了这村,却倒与村人不怎么熟络,也不说话,时间长了,村中的人便也忘了这户人家的存在。于是老人的身份这么被确定了。谁也不能拿出什么证据,只当这留言是真的,当她曾是这村里的人,倒也没什么不好。但这明显是无用的,若按这种方法,那老人又在守谁的墓呢?没有人吭声了,因为谁也不知道,也不敢去猜测。他们怕拆了自己的谎言,砸了自己“见多识广”的招牌。老人在这充满争议的一年中又老了一岁,她的腿脚不好,加上山上的冬天本就异常寒冷,她走动的次数越来越少。有人劝她下山,即使没有亲戚可以依附,好歹和村里人也好有个照应。她摆了摆手,浑浊的眼中盈满了哀愁,她用力敲了敲冻僵的膝盖,走出了茅屋。这天是下雪的第三天,雪势已不像先前那么大,稀稀落落地飘下几片雪花,之后也就只剩下那凛冽的冬风无止境地咆哮了。老人拄着拐杖,手中拿着一支蜡烛,蜡烛上燃着的光好像温暖了整座小山,她眼角深深的皱纹舒展开来。听村中的人说,老人索性整天坐在墓边了,她对抗寒冬的武器除了身上为数不多的衣物,只剩下手中燃着微弱的光的蜡烛。这显然是不够的。老人的逝去只是时间的问题。村中的人突然对这个有些傻气的老人冒出了一丝同情心,他们三三两两地结队去看望这个老人,并带去一些水果和食物。老人如数收下,却不曾用这些东西来维持生计。那么,她把这些东西放在哪了呢?是放在碑前了的到这里,关于老人的故事开始明了,碑里埋的定是对老人而言十分重要的人,老人的早出晚归,估计也是为了寻找些祭品来祭奠死者。老人到底是谁呢?没有人知道,问起村中的人,他们也只是隐晦地说老人是这个村里的人。但具体是什么人,也没有人知道。我们对于老人,估计只是一群不知来历的陌生人罢了。而老人对于我们,我们所记得的,只是一个固执,傻气的人。至始至终,我们所了解的,也只是我们的凭空猜测。这听上去似乎有些讽刺。几年后,我再去拜访这个村庄,村人领我去老人的住所,我看见那座破败不堪的茅草屋,还有另一块崭新的墓碑。真是,这世界上,再也没有比她更固执的人了。初二:周陈佳1200字以上 初二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