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之言
死亡之言
(前言)
也许
一切都会好起来
也许
某一天会是离别
也许
黑暗是悲伤前言
也许
死亡是最无情的
第一章
离别
不是耀眼美丽的钻石
只不过是不起眼的珊瑚
不是闪亮夺目的公主
只不过是很平凡的姑娘
是我唯一的好朋友
那么天真
可爱
善良
黑黑的眼睛
红红的脸蛋
长长的头发
瘦瘦的双手
实在是太平凡
平凡的在平凡不过
她的每一句话
都是那么讨人喜欢
她的每一件事
都是那么令人佩服
她是我在这世界上的
最贵的财富
最浓的快乐
最美的宝物
最大的骄傲
那一天
在我记忆中
是个黑星期五
是个在我心里
留下一条疤痕的一天
那是
我真没想到
那次告别
是我最后一次见她
简简单单的告别
淡淡的笑容
轻轻的挥手
深深的友情
一句
再见
如此的简单
但有时候
看起来简单的事
却会你
懊悔一生
第二章
暗夜
那一天晚上
黑暗
已吞没了美丽的月光
我
躺在床上
怎么也和不了眼睛
风
在外头
发出奇怪的声音
恐惧已侵入了我的心
夜
那么冷
那么暗
黑夜中的我
心
已经冻僵了
为什么?
为什么会这样?
我的心
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就像是天塌下来似的
整夜
孤独与悲伤随伴着我
让我一夜都没法入睡
我抱怨自己想太多
应该好好休息
但是心就是不听我的话
也许我是感觉不到
这是黑暗的开始
这是寒冷的源头
这是失望的起点
这是上天给我们开的一个玩笑
第三章
死亡
晨早
电话响了起来
我去拿话筒
却感觉到有一种不安
但还是勇敢的拿了话筒
说一声
喂
听到的是一句
是你遭车祸死去的消息
也许这是我第一次恨电话
它为什么把这些最最可恶的话
传到我耳旁
听到那几句
我感觉到全身在颤抖
说不出话来
就像天真的塌了下来
为什么会这样
让时间都停止下来
自己哭个痛快
感觉到
自己的友情
已像玻璃瓶子一样碎掉
愿意付出我所有的能力
让时间退回到昨天
对你说最后一句
我真的很喜欢你
我就满足了
明明知道不可能
还呆呆的等着
相信
奇迹的出现
但时间一秒一秒的过着
却没出现你那熟悉的面容
我的心碎了
悲伤的我
在白云之间
你突然出现了
我高兴的大声喊着
叫着
想让你听见
跟着你跑着
想追到你
但你
越来越远
你那温暖的笑容
却变得那么那么陌生
不多时
你又在白云之间消失了
消失了
永远的离开了我
我蹲在地上
大声的喊着
喊着喊着
不知不觉
我已热泪盈眶
难道
那是幻觉
我是那么的想抓住你
却不可能
死神把你抓得紧紧的
也许你并不想走
想留在这里
但你也没办法
死亡
让我们两个隔得很远很远
却隔不了
我们两个人的感情
我在心里
听到了你那温柔的声音
轻轻的安慰着我
不要哭泣
我走了
我不想
看到你那伤心的面容
我喜欢
看到你那灿烂的微笑
你知道吗
我最喜欢看到你脸上的酒窝
给我一个美丽的微笑好吗
让我重新见到阳光
给我一个深深的眼神好吗
让我拥有着的勇气
给我一个甜甜的酒窝好吗
让我永远的记得你
给我一个不哭泣的你好吗
让我永远得到安息
我站了起来
就满足了你所有的要求
一个微笑
一个眼神
一双酒窝
一个不再哭泣的我
我相信
你能喜欢
终局
我抬头看到美丽的阳光
它已把我心里的黑暗赶了出去
它给我的温暖
已占领了我内心
寒冷永远离开了我心里
我幸福的看着头
对你发誓
我会永远记着你
不会因没你而感到莫及
因为你永远的在我心里
死亡根本不是个永远的话题
虽然
他能把你带走
却带不走我心里的你
(我的同桌,也是我的好朋友的一个女生,去年秋天发生了车祸。当送去医院急救的时候,医生说活率只有50%。那个时候我听到这个消息,非常的伤心,不知什么原因,写下了这个散文。可是现实跟散文上的有点不同,我的朋友已经康复了)
会有天使替我爱你
你真的忘得了你的初恋情人吗
假如有一天
你遇到了跟他长得一模一样的人
他真的就是他吗还有可能吗
这是命运的宽容还是
另一次不怀好意的玩笑
-------沫沫随笔
爱,充满了甜蜜,但也痛苦。
当为爱而窒息的时候,
请让我安静地离开。
回归属于我自己的地方,
在那里我会默默地爱你。
我会请天使来照顾你,
让她来替我爱你。
如果离开是一种逃避,
那么,就让我继续逃避。
我还记得那一天
对你的爱恋,满满地。
一个人,静静地任灯光挥洒,
犹如你温柔的双眸。
是的,我爱上了你,
从那一刻便深深地爱上了你.
可是,盛开在夏季的爱情,
终究熬不过冬天。
爱情经不起凛冽的寒风,
落寞地死去。
满地的枯叶,
和我的爱情一同埋葬在地底
刹那间,灵魂出窍。
在我的记忆里,
为什么你犹如影子般始终跟随着我,
摆脱不了。
如果这条小溪能带走你,
那么我恳求你从此便放了我
原本我以为我可以寻找到你的声音,
却发现我跟不上你的脚步。
本以为这条线可以拴住你我,
可是那头的你早已远去,
我却还傻傻地攥着断线,
不肯撒手。
一个人,呆呆地坐着
那时候的我们左手握着右手,
紧紧地,
生怕汹涌的潮流会把我们分开。
现在的我依然留着你送我的玩具,
而你已不知去向何方。
逝去的爱情覆水难收,
我却一直固执地坚持.
心,碎了
慢慢地飘向远方
我想把它们拾起来
却发现好多好多
我,该怎么办?
如果一切还能回到最初的最初
那么洁白的信笺上
又会书写上怎样的篇幅
我是否还会如此的义无返顾
继续傻傻地爱着你
会有天使替我爱你
让你忘了曾经的我
让你忘了曾经深爱过的我
会有天使替我爱你
总有一天,你会忘掉我的脸
总有一天,你会丢失我们的记忆
总有一天,你会记不起我的名字
总有一天,你会淡忘彼此的气味
总有一天,你会抛弃这段黯然的回忆
而我只想找一个天使替我爱你
那个天使会来的,相信我
如果哪天他来了
你要好好的对他
不要让他为你受委屈
不要让他为你哭
你一定要好好的守护着他
因为他会像我一样的爱着你
会像我一样把你当成我生命的全部
会在乎你的一举一动
会把你的快乐当自己的快乐
把你的痛苦当自己的忧愁
如果那天到了你就忘了我
你的生命从此会完整
而我,只会退出你的世界
你的幸福是我的安心
我会在天堂守护你
会有天使替我爱你
因为你的温柔和悉心值得他为你痴情
我会永远的忘了你
我怕
我怕我的想念太强烈会让你感应到
不要再让你想起我
我愿意为你疼
这一辈子注定为你撕心裂腑
注定为你刻骨铭心
让他好好爱你
只有你幸福我才会安心
今生,我必须来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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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作为一个男子汉,顶着“有泪不轻弹“的帽子,实在也很少落泪。生活中也多是风沙吹湿了眼,疲劳挤出的泪。于是只有到孩提时代的“我“那里好眼泪的成分。那时的我是十分惧怕死亡的,老是抱着母亲哭喊“人为什么要死”。似乎那时候的世界很快就可能会被死亡淹没而变得寂静。独自在家的时候,望着左右黑咕隆咚的房间,也总会哭出来,任一个人的哭声飘扬前前后后,于是死寂促进了恐惧,越哭越怕,终于止了哭,哭的反抗仅仅只是无用的烂水。那时的死亡与黑暗、鬼怪已纠合到了一起吧,它时常催动我恐惧惊慌的神经。时至今日,毋庸说,我还是很怕死亡的。梦境中舞动的红衣鬼,笑面的獠牙,死寂的空山下也有无尽的深渊。可是在我印象中,我似乎在长大后并未施舍给死亡一滴泪水。参加葬礼时,听着那些虚假而又泛滥的哭声,我只是默然地站立着,可悲死者,然更可叹哭者,实际不知自己为何哭。是否人长大了就不畏死亡了呢?总有人将死亡轻描淡写,等闲视之,然后归功于成熟。我以为是社会生活麻木了神经,而过多的劳累和算计剥夺了源自死亡的感性的恐惧。而正如卢梭所言:藐视死亡的虚荣心会让人贬低生活。另一方面,赤裸裸的不加修饰的死亡又谁不恐惧呢?人们的可悲在于击垮了死亡的“模型”,而蒙蔽了本性。因为在社会上,生活中,畏惧会被说成“胆小”、“幼稚”甚至“无知”。实际上我看不出当年的红卫兵有多么勇敢,发狂地蛮干根本不需要勇敢。但人们的“成熟”之中又何尝没有一份对必然来到的死亡的无奈呢?但可悲归可悲,我没有流泪,也算麻木了吧。在电视里看到死亡,觉得难以忍受,甚至觉得可惜及无奈,但全没有一滴泪。只一次看抗战记录片中众将士“一寸山河一寸血”般拼杀时,落了泪。但我觉得那泪是献给勇士们的勇敢而非死亡的。也许可以从无数人类类似的泪水中得出结论:人为理想可不畏死亡。然我以为勇士固然可敬,但重标榜之以藐视死亡实不可取。试想人若亲临尸横遍野、死寂一片的战场时,感慨之前产生的也必萧瑟卷着的恐惧吧。而又想到我们的民族确也十分“珍爱”生命,很少有为理想殉身的猛士。即使有如屈平、文天祥和样的人物也仅是被人拿来巩固封建统治的,另外别无用处。而外国诸如尼采、托尔斯泰、拜伦等都殒身理想,给社会以当头一棒,然后时碾磨死亡前行。而我们对于殒身之志士,多是又敬又骂,敬之勇毅,骂之无知,然后就似乎什么也没发生,仿佛逝者已非我同族人。于是大家还是不辨生死地活着。当然我也觉得我们不是缺少勇士,而是很多勇士已经埋在了嘴巴里而非记忆里。从这方面讲,死亡当真可泣,而我实际又未流泪。回想儿时哭死亡之事感触颇多,不知远方的我是否会唤起末日之泣。10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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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之谷山谷很陡,终年被雾气笼罩着,不知深浅,自然也不会有人攀越下去了。雾气中蒸腾一种霉烂的气味,被阳光照着,居然映射出七彩的光辉。这就是所谓的瘴气,含有毒的,偶尔迷路的樵夫曾经看见有小鸟飞越其上,一不小心沾着一点雾气,立刻就一头栽落下去。也有人不知道走到谷边,才吸着了一点雾气,立刻就倒地昏迷不醒。这是一片死亡之谷。离谷口还有两里路,已经有人树了木牌,表明了谷中的凶险,告诫行人勿近。这样一个恐怖的地方,自然有着很多怪异的传说,最怪异的一种就是谷中住着魔神。魔神是一个很美丽的女人,据说有一个樵夫曾经看见她驾着云雾上腾。这个樵夫第一天下山,还向人夸耀那女子是如何的美貌,但到了第二天,他就全身发肿,变得乌黑而死在床上。仵作检查死尸,认为是中了一种瘴毒。于是村中故老相传,说谷中住着的是瘴疠之神。于是更有好事者,在山下搭盖了一间瘴神娘娘庙,庙中塑了一尊女神的像。由于看见女神的樵夫已经死了,那女神的形相只有据他说的样子大致塑了个轮廓,不过那匠人的手艺也不高明,使这尊女神像看起来有点像个胖墩墩的中年妇人,实在美不到哪里。只不过庙里的香火倒还不错,有一个老婆婆在管着,凡是中了瘴气的人,到这儿包点香灰回去,一服即愈,比高明的医生还灵。有人就曾经试过。一个游方的举子中了瘴毒,躺在县城的客栈里,连服了几位名医的药都未能根绝,那举人的小厮不知从哪儿听来的传言,到瘴神娘娘那儿去求了一包仙方,一服就见了效。所以慢慢地,这座瘴神娘娘庙也就颇有点名气了。因此,这一天来了一辆华丽的车子,大家也不感到惊奇了。这几年常有远地的大户人家前来拜求娘娘的,甚至于不是中的瘴毒,也来求药的。这辆车子来得突然,也很引人注意,他们一来就包下了镇上最大的一家客栈。七八个房间都被包下了,房中原来住着的两个客人也被请搬了出去,因为那位侍从的老管家拿出了二十两银子,请他们挪挪地方。一钱银子一天的店钱,居然有人肯出二十两银子来请他搬地方,那还有不愿意的吗?店家只恨没叫自己的家人住进了店。他更恨自己先前财迷了心窍,当那老管家问他有没有空房子的时候,他居然一连声说有,而且还殷勤地把那些空房间一一都带着去看了。那时是唯恐对方不住下来,举凡是自己所有的,一股脑儿都献了出来。那个死老头子看一间点一次头,却不置可否,自己还以为是凉了,看样子这次生意要泡汤,哪知到了最后,老管家竟是包了整间的店,而且还亲自去跟两个已住下的客人商量,以每人二十两的代价,请他们挪一步。二十两银子,乖乖!那是够包下整间的店了,他却用来打发一间屋子。早知如此,该把老婆、女儿、儿子,还有那个打杂的小癫痢也都带来,把他们塞进一问房去。一人二十两,这白花花的一百两银子不就到手了?他的手已经举起来,就差没有打下去。幸好没有打,否则他又会后悔,因为那个老管家又问下去道:“店家,你自己家里的人是否也住在店里?”这不是一个机会来了吗?他连忙想摇头,可是老管家才看出他有摇头的意思,就叹了口气道:“那就很糟糕了,否则你大可好好地赚上一笔的。”店家忙道:“他们就住在店里,我老婆在厨房,儿子帮忙打杂,全家都没闲人,也没再雇人。小本生意嘛,你想哪里还雇得起人?”老管家一笑道:“这就好,我家夫人就怕人手太杂,这样我们就住下来了。对了,你家里一共有几口人?”“不多,一共四口,不,五口,我们夫妇俩,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就是这五个人。”他把小癫痢也称为儿子了,因为他知道对方要以人口计酬,自然是多一个、好一个。老管家道:“假如有雇的伙计,你可得先说明,我好先行打发掉。”“没有,我们是家庭生意。”“好!店家,我们包下这家店,给你五百两银子一天,不过,要包括你们全家五口每人每天五十两在内,你不嫌太多吗?”“不多!不多!”银子哪会嫌多的?老管家笑道:“好,那就说定了,我们住几天还不一定,住一天付一天,这是第一天的二百五十两银票,先付给你。”店家接下了银票,手都在发抖,不过他倒没有乐糊涂,还晓得算帐,因此道:“老管家,你说是五百两银子一天的。”“没错,屋价全部五百两,但是要扣除你们全家五个人,每天每人五十两,共计是二百五十两……”“怎么要扣除我们的银子呢?”“是这样的,我家夫人爱干净,不要你们侍候,任何事都由我们自己带来的人做。我们在邻县另外租了个客栈,把你们全家都送去暂住。由于不能让你们家人跟人家碰头,还得请人看着你们,还要给你们吃喝,所以每人要扣除五十两。这个价钱是高了一点,但他们是你的家人,你也应该出的是不是?假如你雇来的伙计放他们两天假,叫他回家去,你也就省了。好在你们一家才只五口,你还是有赚的,是不是?”店家只差没吐血,他当然不能说不是,事实上这笔生意的利润依然丰厚得使人无法相信。老管家又伸手招了两辆马车,有五个大汉,每人押着一个,把他自己跟四名家人都赶上车子去了。店家恰好跟小癫痢同车,看看他那副挨揍相,还在问长问短,店家只差没给他一刀子。为了这个王八蛋,每天害我少收五十两银子!所以小癫痢才问到第一句话,就挨了一巴掌。金狮很恭敬地敲着房门,敲到第二响时,里面已经传出了一个甜美的声音:“是谁啊?”“禀少宫主,是老奴。”“金伯伯啊?您请进,门没拴着。”金狮推开了门,不由得呆住了。因为谢小玉在梳头。梳头并没有什么可吃惊的,几乎每个女人都梳头,哪怕是掉得只剩几根头发的老太婆,也舍不得拔掉它们,每天仍要花上很长一段时间,仔细而慢慢地梳理着,唯恐会再碰掉一根。看女人梳头是一件雅俗共赏的乐事。那当然是指年轻的漂亮的美人那样子会产生美感,因为她的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的轻柔、那么曼妙,而空气中则又散发着刨花的气味,刨花是用一种木料刨成的木片花儿,泡在水里能产生一种滑润光亮的粘液,女人就用来泽润头发。现代的女人由于有了各种香露及润发水,完全不知道她们的老奶奶梳头时的贫乏了,不过现代的男人也少了一种欣赏美人梳头的乐趣。可是看谢小玉梳头却是另一种情景。她把头发打散披在肩上时,那张带着点孩子气而充满着诱惑力的脸突然一下子变得庄严起来,使她成为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神。尤其是她披着一袭白纱,显得那么纯真无瑕的时候,她简直就是一尊神、一尊女神。神本是不分男女的,虽然神也有男女之别,但不管是男神也好,女神也好,他们在被高高地供在神座上,由着善男信女去膜拜时,与他们性别关系极微。观世音是女菩萨,但是进寺庙拜观音的人,绝不会在念观世音菩萨时,再加上一个女字的。但谢小玉给的印象绝对是尊女神。她在白纱隐约中暴露了所有的女性的特征,只不过那是一种美感、一种神圣而庄严的美感,仿佛她全身都发着一股圣洁的光,使人不敢逼视。金狮只看了第一眼,心底已经涌上一股虔诚,使他愿意奉献一切,成为神前的牺牲。谢小玉微微地一笑:“金伯伯,你请坐。”金狮没有坐下,而是跪下了。谢小玉没有回头,金狮看见的只是在镜中的影子,然而那无邪的笑容,那无邪的声音,使他的人整个地进入一种空灵无我的状态。谢小玉不知道他跪下了,笑问道:“金狮伯伯,你已经联络好了?”“是的,联络了,宫主在明天日出前召见。”“她肯见我?”“本来是不肯的,后来听老奴说事态紧急,才又答应了的。”“娘为什么躲到这个荒山僻野来?”“是为了清静,要远离人世。”“这儿并不清静,尤其是她弄出了那些神奇怪诞的事,又怎能清静得了呢?”“官主托名瘴疠之神,倒是吓住了人,谁也不敢去送死的,那是个人人敬而远之的神。”“那也不过是吓吓乡下人,若是一个练过武功的人,就不会相信那种传说,反而要来一探究竟。”“几年来有过不少这种人,可是他们都染上了瘴疠之气,陈尸谷前,就没有人再去送死了。”谢小玉一笑道:“那只是些凡夫俗子,真正的高人呢,那点瘴疠之气可哄不了人吧?”“宫主在此与世无争,真正的高人不会前来打扰的。”“是吗?幸亏她没有遇上丁鹏,那个人的好奇心是很重的。”金狮不知道如何回答,只有保持缄默。谢小玉回头过来,这才看见金狮矮了半截,不禁吃惊地道:“金伯伯,你这是做什么?快起来。”“老奴见到少宫主宝相庄严,不敢冒读。”“哦?我有那么大的魔力吗?居然能使你这位魔教的长老五体投地?”“是的,那已经不是魔力,而是一种神力了。少官主那种神圣凛然的宝相,足以使任何人都为之屈膝的。”“也包括女人吗?”“据老奴想,不沦老少男女,都会是一样的。”“这么说来,我是应该用这种姿态出现的了?”“是的,可惜老奴以前没见过。少宫主如以此等面目出现尘世,天下已在掌握中了。”谢小玉一笑道:“我倒是在很久之前就知道了。”“哦?少宫主是怎么发现的?”“我还是在以玉无瑕的身份做连云十四煞老大的时候,为了一件紧急事故,我在梳头时把人都召进来,结果他们都跪了下来。”金狮道:“少官主既然发现自己有这种天赋的能力,当善加运用才是。”谢小玉笑着摇头道:“我是有过那种打算的,但是后来放弃了。”“为什么呢?”“自那次之后,连云十四煞的人见了我都十分恭敬,连大气都不敢透一口。”“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尊敬之感,老奴现在也还是不敢透一口大气。”“但我却不愿意这样。”“为什么呢?少宫主的目的在征服天下,那是最轻而易举的方法。”“我要的是掌握天下,不是使天下屈膝。”“少宫主如有所命,老奴一定万死不辞。”“哦?如果我要你上来抱抱我呢?”“这个老奴不敢。”“有人拿刀子在后面硬逼你呢?”“老奴愿挨一刀,也不敢冒读少宫主。”谢小玉一笑道:“这就是我不干的原因。我不要一个人高高在上,像我娘一样。”金狮不禁一震:“少宫主没见过宫主吧?”“没有,从三岁开始,你们就把我从娘那儿抱开,我就一直没再见过她。”“那少官主怎么会知道像宫主一样?”“那是你们说的,从小我就听见你们说,我长得跟娘一样,还有就是我的父亲。”“谢大侠也说少宫主像宫主?”“是的,所以他才不喜欢我、冷淡我,根本没有把我当作他的女儿看。”“宫主与少宫主都不是凡俗的人,因此才会有非凡的际遇,一切不能要求与常人相同。”谢小玉以前不知听过多少次这种论调,每次当她有所抱怨的时候,总是有人如此地劝她。每次都能鼓起她的雄心,使她忘掉一切,而今天金狮长老又说了一遍这样的话,所得的效果却是他意想不到的。谢小玉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不像以前那么好哄了,她自己已经有所爱憎喜怒,而且因为他的生活比别人复杂千百倍,这样感受自然也深上千百倍。金狮说着这一套老生常谈时,自己都不相信,他也没指望谢小玉会相信。他只是在必要时说一句该说的话而已。哪知道谢小玉的眼中忽然流露出异色,就像一个小孩突然得到了一件她向往已久的东西似的。“我真的是异于常人吗?”“是的,少宫主天生异禀,实非常人所能及的。”“天生异禀,哪一种异禀?”金狮怔住了,他只是随口一句话,倒不是有意敷衍,谢小玉在小的时候就表现得很特别。不过这种特别却是很难对人说的。例如,她在七八岁的时候就有女性的蛙力,偶尔嫣然一笑,居然能使一个大男人为之着迷。这种着迷,硬是男人对女人的那种痴迷。“你跟你母亲一样,是天生的尤物,迷死男人的妖魔,是天生的狐狸精。”这番话也只在金狮的肚里思量着,他是不敢说出来的,但是他也必须要回答。谢小玉问话的时候,是一定要回答的,而且还是必须要令她满意的回答。这也是他们自己宠成的。他跟银龙,还有许许多多跟他同一出身的人,他们都心甘情愿地被她们母女两代牵着鼻子走,不顾一切,做出一些连自己也不敢想象的事。为了什么呢?他也曾不止一次地问过自己,却从来没有得到过答案,他们也曾互相不止一次问过。“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是最通常的答案。谢小玉母女俩如果有什么天生异禀,大概就是一种魔力了,一种令人做莫名其妙的事情的魔力。“少宫主天生具有一种慑人的气质,使人不敢仰视,心悦诚服,俯首听命。”这是金狮的回答,自然是经过审慎的思考后一种很技巧的回答。“我娘从小也具有这种能力。”“是的!宫主从小也具有令天下臣服归化的能力,只要是见到官主的人,都会情不自禁地臣伏在她的脚下。”“可是她并没有拥有天下呀。”“那是因她认识了一个不该认识的男人,对自己丧失了信心。”“那个男人就是我的父亲?”“是的,谢大侠是一代剑神,也是一个女人征服不了的男人。”“像丁鹏一样?”金狮很快地回答道:“是的,他们是同一类的人,因此少宫主最好还是离他远一点。”“可能吗?我们要做什么的时候,他就会找了来。”“那就只有毁了他。”谢小玉叹了口气:“金伯伯,你不是第一个劝我的人,我也不是没有尝试过。我心里一直在动脑筋,我也不会像我娘那样优柔寡断,这个你看得出来的。”“是的,少宫主比宫主当年有魄力得多了。”“可是我毁不了丁鹏。不是下不了手,而是真正的毁不了。”一阵沉默,金狮知道这句话不是推托,而是事实,他见过丁鹏的一刀后,对这个青年人已充满了畏俱。“娘幽闭深山多年,是在修练武功?”“是的,她发现自己无法征服谢晓峰时,发誓要在武功上胜过他。”“有这种可能吗?”“宫主已多年未接触世事,她是以从前的谢晓峰为标准,或许有越过的可能,但是谢晓峰这些年也在进步中。如果以他跟丁鹏会面时的情形看,则谢大侠已经到了一个新境界中,远非宫主所能及。”“那你们为什么不去告诉她呢?”金狮又默然片刻才道:“宫主从来也不肯听人劝告的,她向来只以自己的眼睛来看世界。”“这种样子能够成事吗?”:、金狮想了一下才道:“不能,所以我们才寄希望在少宫主身上。”“你们认为我比我娘有希望?”“少宫主一开始就接触广大的世情,看法自然比宫主深远,而且少宫主又有神剑山庄良好的家世为助,的确是比宫主的机遇要好得多。”“假如我这个谢家大小姐的身份还有点用,就不能让我娘胡闹去毁了我父亲,是不是?”“这个……只有少宫主自己去跟宫主说了,老奴实在是不便置喙,不过少宫主也可以放心,谢大侠此刻的成就,已不是任何人能毁掉的了。”黎明,日未出,东天一片红霞。这是山中瘴气最厉的时刻,死亡谷中一片黑暗,上面却翻腾着彩色的雾气。这情景有点像地狱的大门。大地似乎披上一层魔意。谢小玉一身盛装,带着拘谨的金狮。瘴神娘娘庙前,自然而然地围聚着许多好奇的乡民,他们躲在不易被发现的地方,看着这位为久染瘴病沉菏不愈的丈夫来求祷的美丽少妇,是否能获得瘴神娘娘的答应庇佑。三跪九叩,进香,献牺牲,一切如仪。司坛为是个脾气有点怪癖的老婆子,她的脸上仍是那样平板,亦没有因为对象的特殊而有所不同。叩拜完毕,一如往例,神案,飘落一张纸。一张雪白的纸,上面没有字,要放到火,去烧过后,白纸上才会有字迹。通常都是药单,告诉来求祷的人要吃些什么药。可是今天这张纸上的神示,似乎不是药单。少妇看了神示后,起身向谷边的悬崖走去。老管家这时才上前看了一下烤过的白纸,然后急急地追上去,口中急叫着:“少夫人,少夫人!使不得……”他追到谷边,那少妇已纵身一蹿,向谷中云雾深处跳了下去。躲在暗中观看的人都“啊”了一声,忍不住现身出来。老管家追,去伸手拉住一块衣角。他在谷边呆了一呆,才嘶哑着声音道:“少夫人,你把老奴也带了去吧!这叫老奴回去怎么交代?”于是他也一头栽下了山谷,换得了另一声惊“啊”,这次不是发生在暗处了,那些人已经现身出来了。但是这些人无法阻止悲剧的发生,眼看着两个活生生的人跳进了死亡谷。大家涌向瘴神娘娘的祭台前,看那张纸上的字。“汝夫获罪瘴神,合当染疾病而死,尸骨如何,唯舍身为本神座下侍儿,始可获免。”所以她只有跳了下去。一个虔诚的少妇,为了挽救她丈夫的生命,舍身跳下死亡之谷。一个忠义的老仆,追随着女主人,也跳下了死亡谷。这为死亡之谷又添了一桩神话,增加了不少感人的气氛。那个染疾的丈夫是否真的好了呢?没有人知道,因为那些同来的仆人都悄俏地走了,走得不知去向,所以无从查问。不过没有人怀疑,因为那个年头,正是人们对神绝端信赖的时候。那张烤焦的神示辗转相传,终于神秘地失了踪,被送到一个地方。一个老人的面前。老人与一个老妇相对而坐,看着那张字条。老人的嘴角撇了一下,冷笑道:“原来她躲在那个地方,难怪多年没找着她。”老妇人却道:“主公,她既然离世远隐,也就算了,何必去理她呢?”“我怎么能不理?我整个基业败坏在她手上,我绝不能放过她!”老妇人沉默了片刻才道:“主公,也不能全怪她,我们自己本身也有错处。”“我最大的错处就是让她活了下来,而且把她收容了下来,我早就知道那是祸水……”“主公,你忍心吗?你能忘记那句刻在刀上的诗句吗?‘小楼一夜听春雨’。那是她的女儿,说不定也是你的女儿。”老人目中凌厉的杀气消除了,代之而起的是一阵惆怅,长叹了一声道:“我真难以相信,一个像她那样圣洁的女人,会生下这样的一个女儿。”老妇轻轻一叹:“圣与魔只有一线之隔,是你辜负了她的母亲。”“我……哈哈,你不会明白的。”“主公,我是不明白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你不肯说,知道的人也不肯说,不过我明白那女孩子来的时候,是个非常可爱的孩子,人见人爱。她之所以变得那样,是我们没有好好教导她。”老人忽地一拍桌子,站了起来,语气很坚决:“不行,我不能再容她胡闹了!她毁了我已经够了,不能再让她毁了丁鹏。”“她怎么会毁了丁鹏呢?”“你知道那投崖的是什么人,就会知道那对丁鹏会有什么影响。”“是什么人?”“是金狮跟谢小玉。”“谢小玉?那不是谢晓峰的女儿吗?怎么会跟金狮拉到一起呢?”“我不知道,但他们之间必然有密切的关系,丁鹏曾经在神剑山庄附近劈死了银龙。”老妇人沉默片刻才道:“主公,虽然我并不赞成,但是多少年来我一直都是服从你的每一个指示的,我相信你的每一个指示都是正确的。你要我做什么?”“夫人、你怎么知道我会要你去做什么的?”老妇人一笑道:“那还不容易猜?这些年来,你已很少找我商量事情了,但是你却把我叫来看这张字条,那就是有事情要我去办。”老人顿了一顿才叹道:“是的,夫人,这件事恐怕一定要你跟铜驼去一趟才能办得了。我的功力因为输了一大部分给丁鹏,已经无法办这件事了。”“要我跟铜驼一起去?”“是的,不但要你们两个人出马,而且把我们身边的好手都带去。”“那怎么行呢!你身边不是没人了吗?”“我身边要人干吗?现在我已经是个没用的老人,没有人会看中我了。”“主公,这不是在开玩笑。”“我也不是在开玩笑。银龙铁燕虽死,还有金狮在,铜驼勉强能抵得过。至于那个贱人,只有你才能应付。他们那边还有其他的人,所以必须把好手都带去。”“我们去拼命吗?”老人的脸色变得很庄重,“是的,杀无赦,一个都别放过,这也是一次清理门户。”老妇还要说什么,但老人一挥手道:“你不必说了,我这个决定是经过再三考虑后才下的,绝不是意气用事。魔教即使毁了,也不能在我手中留下一点祸害。”老妇默然片刻才道:“好吧!如果这是你的决定,那我是一定会遵从的,我知道你不是轻率下决定的人。”“谢谢你对我的信任。”老妇看着他,目中流露出爱情的光彩,虽然他们结合已经近六十年了,这份深情从没减退过。不过,老妇人突然有一股悲哀的感受,她发现她那永远年轻的丈夫忽地有了老态。“你们放心地去吧,这个地方很偏僻,没有人会找来的。我将亲自下厨,为你们烧两样菜,庆祝你们胜利成功回来。”老人在谷口欢送着人群离去,挥手说出了这一段豪语,被送行的人都很兴奋。铜驼高兴地道:“主公这次心情似乎很开朗,三十年来,我没看见他这样高兴过。”“是的,这是他一生中所下的最大的决定,对天美发出了格杀的命令。”铜驼道:“主公早就该对那贱人下这个命令了,我已经等候这个命令多年了,终于还是等到了。”“铜驼,你不知道他的心情。”“我知道,你们一直都以为天美是主公的女儿,不忍心对付她。”“难道不是吗,以年龄计算,也差不多。”铜驼道:“属下知道绝对不会是的。”“为什么?你怎么知道的?”“我是知道。每个人都以为弱柳夫人是位贞节的圣女,除了主公之外,没有第二个男人,只有我知道她是个淫妇。”“铜驼,你怎么可以这么说?”“我可以这么说,因为我有证据。”“什么证据?”“她诱惑过我。”“你?铜驼?你那时才多大?”“我才十四岁,根本还不解人事,可是她一天都离不开男人。那天刚好所有的人都不在,她只有找到我,想尽了方法把我引诱上了床,还没有真正沾上她,恰好主公回来了。”“啊!我怎么不知道这件事?”“这就是主公的仁厚处,他始终隐瞒了别人的缺点。那天我还记得,主公跨进了门,她就从床上跳起来,向主公哭诉,说是我欺侮她,对她施暴。”“主公怎么样呢?”“主公只笑了一笑,说我根本是个小孩子,血气方刚,她又生得这么美,自然是情不自禁了,叫我向她道了歉,大家忘了这回事,并保证我以后再也不会了。”“哦?主公仍然相信是你主动地要施暴她了?”铜驼低下头道:“事实上我那天的情景也无以自明,因为弱柳夫人诱惑男人的手段太高明了。她总是在有意无意间撩拨起男人的情火,等男人自动地上钩,就像是飞蛾扑火一般。”“主公知道她的个性吗?”铜驼道:“后来我不清楚,但是在当时他是不知情的。”“那他对你倒是很大方的,居然肯原谅你。”“是的,所以我才对主公感激终生忠贞不二。”“金狮他们自然也难免了,他们的年龄比你大。”铜驼沉思片刻才道:“我想是难免的,所以他们对天美会那样地忠心护持,我想多半也是因为这层关系。”“你又怎么能肯定天美不是主公的女儿呢?”“因为天美的右手指有六枚手指。”“这又算是什么证据呢?”“枝指是遗传的,主公却没有枝指。”“宫中的人都没有,这或许是隔上几代遗传下来的。”铜驼却道:“我知道有一个生有枝指、却不是魔宫中的人,那人是我的叔叔,有天来看我。”“那又怎么样?”“以后没多久,弱柳夫人就神秘地失踪了,我们回来追索,也没找到她的踪迹。一直等过了四年,才有人抱了天美了来。”“那又如何证明呢?天美那时也三岁多了,若弱柳是那时怀了身孕。她正是那么大。”铜驼摇头道:“我看见天美生有枝指,心下已然怀疑。之后我回去了趟,就是打听消息去了。结果我知道我叔叔带了弱柳私奔到我家乡潜居。”“你叔叔倒是很有办法。”“他本来就是个美男子,又善于言词,懂得体贴,弱柳跟他私奔,倒也不是什么特别的事。我打听他们生了个女儿。”“就是天美?”“是的,那个女孩子长得比较大,送来的时候说是三岁多,实际上只有两岁多一点。”“这么说来,天美是你叔叔的女儿了,也是你的堂妹了?要是她来的时候只有两岁多,的确不是主公的骨肉了。”铜驼默然。老妇人又问道:“他们为什么要把女儿送来给我们收养呢?”“我叔叔原是个绝顶风流的人,可是他拐带了弱柳私奔之后,居然循规蹈矩,一心一意地在家里守着她。前两年还好,后来我叔叔为了要练一种武功,略为疏淡了她,她又不安于室了。”“一个像她那样的女人,原是难甘于寂寞的。”“我叔叔却不像主公那样宽宏大量,他抓到她的奸情,一刀劈了两个人,然后自己也自杀了。”老妇人默然片刻才轻叹道:“这又是何苦!弱柳也是的,她总以为没有一个男人忍心杀她,结果只要遇上一个就够她受了。”“主母,你好像早就知道弱柳的为人了?”老妇人一笑道:“别忘了我是女人,女人对女人,总是容易了解的。”“那么你为什么不告诉主公呢?”老妇人一笑道:“只有最笨的女人,才在丈夫面前攻击另一个女人。多少年来,主公对我一直非常尊敬,就因为我知道如何尽一个女人的本分。”这次是铜驼沉默了,他对这个主母也非常尊敬,但也只因为她是主公的妻子而已。她本身实在没有什么引人之处。她貌相中姿,既不特别聪明,也不很笨,不喜欢说话,从不表示意见,没有突出的地方,似乎是个可有可无的人,可是主公却一直对她很客气,很尊敬,这使他一直想不透。有很多时候,他常为主公叫屈,觉得主公英武天纵,实在应该娶个更好的配偶的。直到今天,他才明白这位主母的可敬之处,乃是在于她的智慧、她的胸襟、她的度量、她的贤慧以及种种的美德,一个女人具有的一切内在美,她都具有了。男人若能遇上这样一个女人,实在是终生的幸福,只可惜像这样的女人实在太少了。铜驼不禁对主母又升起一层崇高的敬意。话题又转回来,老妇问道:“铜驼,那句诗,那句‘小楼一夜听春雨’的诗,是怎么回事?”“那只是主公第一次见到弱柳夫人时,就是受了这句诗的吸引。那次我们途经江南一个农村,景色如画,在一条小溪畔有一所草舍,里面有一个美妙的声音在吟着这首诗,立刻就吸引住了我们,于是我们循声探望,就见到了弱柳夫人。那时她只是一个教书先生的女儿、一个布衫裙钗的村姑而已,却已是国色天香,而她似乎也为主公的翩翩丰采所吸引,就那么一刻谈话,她就跟着我们走了,抛下了她的老父。”“以后她就没有再回去过?”“没有,好像她根本就忘记了她的父亲。倒是主公还记得,叫我去探访过两次。她的老父正值穷途潦倒,我留下了一大笔金银;第二次再去探望,见他已经运用那笔财富置买了田产,营居了新房,更还娶了个续弦的女子,日子过得很好,主公才不叫人去了。”“为什么呢?”铜驼道:“以我们那时的环境,正是如日中天,一个寻常的百姓人家跟我们沾上关系,并不是好事情。”老妇轻轻一叹,道:“主公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处处都为人着想,这样的一个人,并不适合担任教主的。”铜驼道:“主公在处理教务时,却是一丝不苟的。”“是的,他必须如此。平心而论,魔教之所以被武林中人视为旁门邪教是有道理的,它本身有许多规条以及许多练功的方法都是邪恶的。主公想要使魔教有所改革,以一正别人对魔教的视听,才订下了许多严厉的规条约束教中的子弟,也因为这,才引致许多人的不满,而导致众叛亲离。”“也不能那么说。直到现在,主公仍然有许多忠心追随的部属。”“那已经很少了,这些人都是向往本教神奇的武术,希冀得到传授才投身进来的。”铜驼默然。老妇人又问道:“主公为什么要把那句诗刻在刀身上呢?”“这个属下可不知道。弱柳夫人失踪了之后,主公有段时间很暴躁,杀了不少人。”“那样的一个天生尤物,是很令人难忘的,别说是主公,连我也感到怅然若失。”铜驼想了想道:“主公虽然因为弱柳夫人之失踪而感到愤怒,大概也想到因此而迁怒是不对的,他把那句诗刻在刀上,就是为了遏制自己的脾气。有好几次我看见他拔出刀来瞥见了上面的诗句后,就把怒气息了下去。”“大概就是那个原因吧!自此之后,他的刀法也步人了一个新的境界,出手一刀,威猛绝伦,使本教的名声也更为昌大,但是那也害了他。”“是的,那一段日子魔教的扩展是太快了,已经凌驾于所有的武林宗派之上,引起所有人的不安,更因为发展太快,主公无法每件事一一亲视,才叫金狮他们各负责一方,他们都为本教树下许多强敌。”老妇人轻轻一叹道:“是的,主公在事后检讨得失,他井没有怪人,认为那是自己的过失。”“这不能怪主公,他是一心求好……”“铜驼,你还不了解主公吗?他真是那种诿过于部属的人吗?他是教主,自然应当负起一切失败的责任。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他是一个自视极高的人,一向自认为天下无敌,但是他那天的确是败在谢晓峰的剑下。”铜驼也不作声了。“主公限于资质,知道自己此生再无进展了,那一刀虽厉,但是再也无法强过谢晓峰了,这才是他真正灰心世事、不再求东山再起的原因。沉郁多年,他终于找到了丁鹏,这个年轻人的资质是千载难逢的,所以他把一切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了。”“那人可以算是不错,听说他的进境已经超过昔日的主公了,银龙、铁燕,都只在他一刀之下碎尸断臂。”老妇人点点头道:“是的,主公也分析过了。银龙碎尸不足为奇,铁燕断臂才是真正的了不起,因为他已经能控制那一刀,随心所欲地收发了,也就是说:他已经使这一刀脱出了魔的范畴,而进入圣的境界了。”“主公还不能控制它?”“不能,终其一生,他只有在魔的范围内使那一刀威力至巨,却仍然无法控制它。”“本教在丁鹏手中可以兴起了。”“这是主公的希望。”“那为什么还不把本教的一切都交给他呢?”“不急。主公就是因为要兼理教中的事务分了心,才限制了自己的发展。本教的武功速成而难进,越到后来越难以进步,必须全力以赴。不能有半点分心,所以主公才让他自由地发展,不要他分半点心。”“主母,我们这一次进剿天美,也是为了丁鹏?”老妇人沉思了片刻才道:“主公虽然这么说,但我相信不是的。”不是的?”“据我所知,丁鹏日前的境界,已经不虞任何的伤害了。主公所以要这么做,目的在于把魔教残留在世上的一点邪恶彻底消除,将来交给丁鹏的是一个干干净净的门户。”“主公是个很了不起的人。”“是的,他的确是个了不起的人。”老人回到谷里,忽而有一种落寞之感,他感到从未像此刻这样空虚过。谷中重要的人都走了,只剩下几个刚入门的弟子操持着杂务,若一旦真要被人摸进来,一点抵抗的力量都没有。虽然他说过,这个地方很隐蔽,没有人能找得到,但他自己也知道这句话的靠不住。一个很多人的组合,绝对无法藏得非常隐蔽,何况他的敌人都有着比猎狗更灵敏的鼻子。多少年来,他之所以能够很安全地保护自己,主要还是靠着雄厚的实力。几千名绝顶的高手把守着重要的门户,小股的敌人绝对无法侵入。大股的敌人,老远就发觉了,立刻可以躲避,但是现在,那些人都走了。谷中的防务已经可以说等于完全没有了,现在只要是一个二流的高手,就可以轻易地进入了。唯一能保护他的,就是他自己了。为了成全丁鹏,他不得不将自己毕生专修的功力完全灌输给那个年轻人。虽然在事后,他仗着一些神奇的练功心诀与一些灵丹的辅助,勉强地把功力练到恢复三成。三成的功力够应付外来的侵害吗?这句话立刻受到了考验,因为他看见了三个人,三个不应该是谷里的人:两个女人,一个男人。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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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中海死亡之旅2004年10月3日一艘从利比亚海岸出航的船只,历经16天后在意大利兰佩杜萨岛以南50海里处被人发现时,船上仅剩15名幸存者。甲板上和货舱里共发现了13具尸体,另外还有80具在途中被抛入茫茫大海。扎哈拉从昏迷中苏醒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堆已经发臭的尸体中间。再晚一分钟,她就会被当作尸体装入绿色的塑料袋,幸好指挥搬运的意大利兰佩杜萨岛港务局局长米凯莱·尼奥西突然发现,在横陈的尸体当中有一只苍白的手在微微颤抖。扎哈拉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挽救了自己。随后她被直升机送往西西里岛首府巴勒莫的市政医院。此时的她已经陷入深度昏迷中,生死不明。兰佩杜萨岛的老水手们通常把这种情况叫做起死回生。一条死亡之船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这艘10月3日从利比亚海岸出航的船只,10月19日在意大利兰佩杜萨岛以南50海里处被人发现时,船上仅剩15名幸存者。甲板上和货舱里共发现了13具尸体,另外还有80具在航行途中被投入茫茫大海。这些幸存者此时都已严重脱水,他们瘦骨嶙峋,目光呆滞,好似一具具行尸走肉,根本没有力气开口说话和进食。在陆地上安稳地度过了劫后余生的第一个夜晚之后,他们总算有力气吃点东西。也只有在这个时候,这些经历苦难的人才开始告诉人们他们悲惨的经历。看着眼前的景象,听着幸存者们的叙述,港务局局长尼奥西宁愿相信这是一派胡言。但他看得出来,这些幸存者的眼泪是从心底里流淌出来的。不堪回首还挂着生理盐水的巴尔汗·阿希法蒂回忆道:“我们是10月3日出发的,那时我们有100多人。他们告诉我们,顺利的话到达意大利只要两个小时,所以我们上船的时候随身只带了一些最基本的补给品——面包、蜂蜜、一点点水。”船上竟然没有船长也没有水手,蛇头们教这些偷渡者中最机灵的一个如何把舵保持在一个稳定的方向。船航行在地中海上,就好像汽车行驶在欧洲的高速公路上,而这艘死亡之船上的乘客们当时的心情也如同周末出去游山玩水一样兴高采烈。“头一天大家都很兴奋,不停地打闹嬉笑。我们的未来因为这次航行而改变,我们会带着大把大把的钱回家,大家都这么认为。那天的海也是那么平静,微风那么惬意,温和的阳光照在身上,大家都忘却了恐惧。”饱受摧残的阿希法蒂回忆起当时的场景就觉得害怕。不料第二天,船的发动机开始不听使唤,而到了第三天的早上则完全停止了运转。于是,在茫茫大海上,孩子们开始抱怨,船上的一些索马里人则聚在一起跑到船头向天空张开双臂,祈祷命运的转折。幸存者们面对摄像机镜头讲述这段噩梦般的经历时毫无表情。面对痛苦,他们在心理上已经麻木。“于是船开始漫无目的地漂流,一直向东漂。”阿希法蒂继续回忆道,“那时我们就想,只有奇迹才能救得了我们。雨下得很大,波涛汹涌,然后船上的人一个接一个倒了下去。”第五天,地中海的海浪肆意地摇晃着船身,有5个人在饥渴中痛苦地死去。船上的其他人相信这是因为他们此前喝了海水,同样也是因为他们没有足够强壮的体格、经受不住通往自由世界道路上的重重考验。这些偷渡客每人向蛇头交纳800到1200欧元才登上这艘前往意大利的船。但是他们当中没有人会想到,利比亚的“旅行社”交给他们的船后来竟成了他们的棺材。另一名幸存者穆罕默德·约瑟夫不情愿地回忆道:“第六天又有六七个人相继死去,其中有孩子。不少人是在寒冷中离开我们的。在寒风刺骨的夜晚,我们不知如何御寒。四周看不到任何船只,大家不说话,也睡不着,只是等待。”越来越多的尸体发出阵阵恶臭,剩下的人不得不将他们抛入大海。一开始,死者的家人希望把亲人的尸体保存在货舱的隔间里,但最后还是屈服于大多数人的意见,屈服于求生的本能。【星火作文网】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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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终之言森林是人类的摇篮,动物的家园,更是资源的宝库和绿色的屏障。———题记一棵大树的自白录我是一棵长在森林里的树,一棵不显眼的树。我不知自己是第几代,我只知我的祖先世代在这儿敷衍、声息,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也许是我生不逢时,在我正长身体的时候,突然有一天,我的家园来了一群不速之客,从此厄运降临,短短数日,我的父辈、兄弟姐妹一个个相继离我而去,只剩下瘦骨嶙峋的我,孤零零地立在空旷的原野上,我知道我的末日也不远了,虽死并不可怕,可我不想英年早逝,更何况我还未成年呢。在我惶惶不可终日之时,终于在一个暗无天日的日子里,一个面目狰狞的家伙来到我的跟前,伸出粗壮的大手,也不管会不会弄疼我,一个劲东敲西锤,把我审视了遍,嘴里还不时吐出:“倒霉,只这么个小东西。”在愤愤不平之后,贪婪的家伙最终还是扬起他的绝密武器——电锯,在我身上一阵钻心的痛之余,我知道我要追随我的同伴去了。可我总觉得我一生似乎不应该是这样的:对,我应该留点东西给后人,我强撑起身子,回顾了一眼生养我的家园,一个死气沉沉、似坟墓的家,这是我记忆中家园吗?不,不是的!我的家园应是这样的……撕心裂肺的疼痛,让我昏死了过去,我以为我的生命也终结了。谁知我竟然我活了过来,我刚在庆幸那家伙的良知还未泯之时,谁知他又扬起他的夺我性命的杀人刀,原来不是他不想要我的命,而是他的工具出了差错,不是嘛,只听他在骂骂咧咧道:“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本来今天运气就不好,你还……”手指电锯,启动之时还不忘踢我一脚。我知道我已没有希望,我不能对这家伙抱有任何幻想。可我对这人世还有眷恋,还存信心,我再一次地撑起身子,拼出全身力气,大声疾呼:人类啊!请放下你的屠刀,还我家园!一只小松鼠的自白录我曾是森林里一只活泼可爱的小松鼠,森林是我们的家。从前,我和我的伙伴们终日在葱茏的森林里嬉戏、玩耍,到处留下我们的欢声笑语。不知从何起,我的家变了,变得我都不感相认,枝繁叶茂的大树不见了,留给我一个个光秃秃的树桩。我无处觅食,我会饿死的。我决定搬家,我开始长途跋涉,所到之处都不是我所想要的,我不知自己已走了多远,又饥又乏的我再也走不动了,我停止旅程,衣衫褴褛的我出现在大街上,引来一大群看客,他们团团把我围住,扔我东西吃——香蕉、苹果,这不是我的食物,虽然后来也有人扔给我的最爱,甚至想带我去他的家,把我供养起来,过上锦衣玉食的日子,可我知道与其忍气吞声地活 ,不如为自由而死。我在他不注意的时候,偷偷逃离了,我又开始寻找我的精神家园,长期的营养不良和劳累过度,我的生命出现透支现象,我知道我已走到生命的尽头了。可天生好强的我还想为自己为同伴搏一搏,我呐喊:人类啊,请伸出你们的手,给我重建家园吧!土地的自白录我曾是黑黝黝、肥沃的土壤,世世代代的劳动人民在我的身上劳作、耕耘,播种收获他们的希望。也不知从何起,我身上盖的“大衣”不见了,每次大雨的洗礼,总将我体无完肤,黑黝黝的不见了,裸露在外的是石头,从此我的伙伴不见了,他们搬家了。我不知道这是谁之过,但我知道这不是我的过错,你们为何要弃我而去?!我冤,我要为自己申述、鸣不平:人类啊!请清醒吧,拯救家园,刻不容缓!……你听到了吗?那一声声喋血的呼唤。浪子回头金不换,从今开始,关注森林,爱我家园。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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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之屋远离地下室》我和乔西都很讨厌我们的新房子。这是一座高大的红砖房。从街上看,整座房子笼罩在黑暗之中,仿佛隐藏在那些盘根错节的老树的下面。道斯先生是当地房产经纪人,一个友善的小伙子。“怎么样?”他问,用皱巴巴的蓝眼睛先看了看乔西,然后转向我。“乔西和阿曼达不想搬。”爸爸解释道。“也难为孩子,”妈妈对道斯先生笑着补充道,“朋友都没了,搬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应该说是怪异,”乔西摇了摇头,“这房子太恶心了。”突然,从停在车道的汽车上传来了皮皮的狂吠吵闹声。皮皮是我们的狗,一只白色的鬈毛小猎犬,长得小巧玲珑,平时很听话。不一会儿,皮皮从草坪那边朝我们奔了过来,让我们不解的是,它冲着道斯先生发出威胁的嚎叫。道斯先生松了松领带,小心翼翼地看着皮皮,并催促我们进去看看房子,我跟在爸爸妈妈后面进了房子。而乔西站在车道上一动不动,“我在外面陪皮皮。”我到了二楼平台,穿过狭窄的过道,来到我的房间。我朝窗口走去,心里想着要把哪些画带过来。这时,我回头看到了一个男孩,他在门口只站了一瞬间,然后转身消失在楼道里。“喂!”我喊了一声,朝楼道外跑去,左右看了看,“谁呀?”天哪,难道我出幻觉了吗?我往外跑,想把所看到的告诉乔西。“喂,乔西,”我边喊边在院子里四处找,乔西和皮皮都不见了。我们开着车沿街去找乔西和皮皮。沿街的房子四周都是枝繁叶茂的大树,院子都在笼罩之下。街道是阳光能照到的惟一地带,宛如穿越阴暗地带的一条狭长的金丝带。我想,也许这就是镇子取名黑瀑布的缘故吧。我们拐到另一个街区,街牌显示“公墓街”,眼前出现一个很大的墓地。那是一座矮山丘,从高到低是一排排花岗岩墓碑。再往上是一大片平地,布满了低矮的墓碑和纪念碑。墓碑之间点缀着几簇灌木丛,树很少。我突然发觉,墓地是整个镇子阳光最灿烂的地方。“你的儿子在那边。”道斯先生把车停了下来,指着窗外说。我们看到乔西沿着一排白色墓碑猛跑,在墓碑之间躲躲藏藏。我朝乔西喊,他气喘吁吁地解释道,“是皮皮,它一声不响就跑了,我没法让它停下来。”皮皮在墓碑间窜,一个一个地嗅着。爸爸说:“不懂这只笨狗到底怎么了,怪里怪气的。”他试了几次,终于抓住皮皮。搬家日,是个阴雨的周六。到达之后,我和乔西带着皮皮上街了,一个人都没见着,我开始想是不是整个镇子都荒无人烟。就在这时,一个男孩走了出来。“嗨,”他腼腆地挥挥手,皮皮朝他咆哮起来。男孩一头金色短发,一对浅蓝色的眼睛。“我叫阿曼达·本森,”我说,“这是我弟弟乔西。”“我叫瑞·谢斯顿。”我突然发觉瑞看上去很面熟。想起来了,瑞就是那个男孩——在我房门口的男孩。突如其来的恐惧使我几乎喘不过气来。“你——”我结结巴巴地说,“你到过我们家。”“我很久没去过你们家那儿了。”瑞说,低头警惕地看着皮皮。“很久?”“对呀。我以前就住在那儿。”瑞说,“想不想到学校后面的运动场去玩?”“好啊。”我说。走到街的拐角,我们看到了一帮与我同龄的小孩,都穿着牛仔裤和黑色T恤。我们三个停住脚步,看着他们走过来。“怎么样,瑞?”一个留着短黑发的女孩笑着问瑞。“还行。嗨,哥们儿。”瑞应道,他转向我和乔西,介绍道,“他们是我的朋友,都住在这一带。”“这是乔治·卡朋特。”瑞指着一个红短发男孩说,“还有杰里·富兰克林、凯伦·萨默塞特、比尔·格列高利……”瑞指着围成一圈的小孩,逐一报上姓名。我们决定一起去运动场打棒球。乔西把皮皮绑在围栏上,然后跑过来加入我们。那个叫杰里·富兰克林的男孩负责分组,我和瑞同在一组,乔西在另一组。第三局开始,我们组上场的时候,太阳出来了。突然,我听到响亮、刺耳的哨声。转过身,发现是杰里·富兰克林在吹一只银哨子。小孩们都朝他跑去。“到此为止。”他一边说一边抬头看渐渐明亮的天空,“别忘了,我们答应家里人回家吃午饭的。”我看了一下手表,才十一点半,早着呢。但是,令我吃惊的是,竟然没有人反对。他们互相挥手道别,拔腿就跑,速度之快,简直难以置信,仿佛是在赛跑似的。几天过去了。我和乔西慢慢适应了新家和新朋友。有一次,我们跟凯伦·萨默塞特、杰里·富兰克林、乔治·卡朋特,还有其他几个一起打球。差不多结束时,我抬头看围栏,发现皮皮不见了。我们一个个街区地跑,嘴里喊着“皮皮”,一连几个钟头,还是没找到。我和乔西决定回家看看皮皮是否已经到家了。我们跑到了家门前的车道,大声叫皮皮。可是皮皮不在。后来爸爸妈妈给警察打了电话,爸爸还不停地安慰我们,说皮皮的方向感很好,随时都会回来的。妈妈说他们晚上要出去,去参加住临街上的邻居一个什么家常便宴。他们走后,乔西认为皮皮会在墓地里。我们拿上手电筒,去找皮皮。我们这个街区没有路灯,过了两条街,听到身后有沙沙的脚步声,一紧张,乔西手里的电筒咔哒一声掉到了地上,我转身一看,心都快蹦了出来。“瑞!你在这儿干什么?”乔西用电筒照他,瑞飞快地闪进黑暗之中。“你们要到哪儿去?”瑞跟在后面喊着,“墓地!”我回答。“嘿,快来看哪。”离我们几米以外传来了乔西的喊声。我在墓碑之间快速穿行,自己根本就没有意识到已经穿过了整个墓地。电筒照在墓地尽头一座奇怪的建筑上,有点像是一个剧场。一圈圈固定在地里的椅子,自上而下排列,底部中心是一个类似舞台的平台。“天哪!”我惊叹道。“阿曼达。我们回家吧。”瑞喊道。他伸手想抓住我的胳膊,我急速走开,让他抓了个空。“奇怪!谁竟然会在墓地边上建起这么一座露天剧场来?”我问道。我回过头,想看看乔西和瑞是否跟在我后面。一不留神,脚下碰到了什么,我绊倒在地,膝盖被重重地撞了一下。“哎哟,是什么东西?”我缓慢、艰难地爬起来,乔西举起电筒一照,原来我踢到的是一根硕大的、露出地面的树根。借助电筒闪烁的光亮,顺着多节的树根,我看到了几米之外的一棵巨大的老树,刚好罩住位于地平面以下的剧场。大树倾斜得很厉害,仿佛随时都会倒下来。一簇簇粗大的树根露出地面,茂密的树枝低垂得几乎触及地面。我们听到了脚步声,就在我们身后,从墓地的某个角落传过来的。我们转身,乔西的电筒光划过地面。“皮皮!”我和乔西一边喊一边朝它跑去。乔西猛冲上去,一把把它抓了起来。“喂,皮皮,到底是怎么回事,伙计?”我跑过去,只见乔西把皮皮扔回地上,往后退。“皮皮臭死了,像只死老鼠。”乔西捂住鼻子说。“乔西,它见到我们一点都不高兴,”我难过地说,“它好像根本没认出我们来。”皮皮走到另一排墓碑中间,转头瞪着我们。“别动,皮皮。别动!”我发出命令,这是皮皮惟一服从的命令。但是,这次行不通了。它耷拉着脑袋跑开了。“皮皮,停下来!”我大声喊。“天哪!总不会又丢了吧?”我说。我用手电筒照着一排排的墓碑,不停地喊它的名字,没有。这时,光线停在一块大理石墓碑的正面。看了一眼上边的名字,我一刹那间僵住了。“乔西,你看!”我抓住乔西的衣袖,抓得紧紧的。“出什么事了?”他一脸迷惑。“看!墓碑上面的名字。”凯伦·萨默塞特,乔西读了一遍,还是迷惑不解。“那是我的新朋友凯伦,每天在运动场跟我说话的那个。”我们一起看名字下面的日期:1960—1972。“不可能是她妈妈或奶奶。”我说,“这个女孩12岁就死了,跟我一样大。凯伦也是12岁,她亲口告诉我的。”“阿曼达——”乔西沉下了脸,转过头去。我又朝前走了几步,看另一块墓碑,这一块墓碑上的名字是乔治·卡朋特,1975—1988。“乔西——你看!是在运动场上跟我们一起玩的乔治。”我叫道。“阿曼达,我们得去找皮皮。”乔西不愿听我的。我一座墓碑一座墓碑地看,用手电筒照上边的名字。我找到了杰里·富兰克林,还有比尔·格列高利。所有跟我们一起打棒球的小孩,他们的墓碑都在这儿。我沿着蜿蜒的一排墓碑往下走,心怦怦直跳。我好不容易抓稳手中的电筒,照住那一排的最后一座墓碑。瑞·谢斯顿,1977—1988。“啊?”我听到乔西在叫我,但是听不清他说了什么。整个世界似乎消融了。我再看了一眼深深刻在墓碑上的名字:瑞·谢斯顿,1977—1988。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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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叶之庭——回忆那个乡村的庭廊七岁那年,我抓住了一只蝉,就以为抓住了整个夏天;十岁那年,我撷走了一片枫叶,就以为带走了整个秋天......那时的我暂居在乡下祖母的家里,尚还年幼,仅是个七岁的孩童。大人们都爱逗我,妈妈说我那时很腼腆,不像其他孩子似的活泼的紧儿。经常被逗几下就掉金豆豆儿。一个劲地把小脸蛋埋到祖母的围裙后,也不看什么,样子委屈的很。那时,祖母就会拉着我的小手去散步,驻足停留的地方很杂碎,已经不记得有什么标志性的画面了。只有些零碎的词:阳光、青草、小桥、流水、无名花……那月是夏,却莫名的温和,好像所谓“骄阳似火”“烈日炎炎”都是与之格格不入的。夏风不是伏天的骄灼炽人,反而比春风更热情,比秋风更温暖。祖母喜欢戴她那顶麦黄色的草帽,邻居们说她太落俗套,她总是笑眯眯地回答:“这帽子在我年轻的时候,还是最流行的款式哩!”说着,还不忘取下来轻轻抚摸,那眼神和看我时是一样的。总是在阳光稍稍温柔的时候,她喜欢牵着我的手,在乡间小路间散步,她带着那顶麦黄色的草帽,我带着顶天蓝色的花帽,原本帽上是有蝴蝶结的,有一次却被树枝划烂了丝线,姑姑张罗着要给我买新的,祖母却一言不发地在原来有蝴蝶结的地方别了两朵粉乳色的布花,很是雅致。我便不吵着再要新的了。祖母牵着我走入一条土色小径里,两边开着五颜六色的花,淡紫的,嫩黄的,乳白的……在金灿灿的阳光下,紫的,黄的,红的,白的光辉交融在一起,织成彩虹色的光尘,覆盖在花儿上,覆盖在我的裙边和祖母的草帽上,渐渐在空气中晕染成未曾听闻的颜色。穿过小径,祖母微微牵紧了我的手,她轻轻迈上一个台阶,然后侧着脸示意我跟上来,我迈开小脚,紧紧地将手扣在祖母的掌心。台阶有点儿高,是玄灰色的石阶垒成的,上面隐隐约约附着着一些青苔,就像灰玉中夹杂着的墨绿色玉沁。踩上去软软的,很像走在地毯上。迈上最高的石阶,小小的我睁大了眼儿,那是一条很长的庭廊,我走上去,轻轻挣脱了祖母的手,她也不挽回,只是微笑着看着这长廊。脚下是一块块木板间隔铺就的,约三分米的青色的草杆从木板间隔的地方探出脑袋,几瓣粉乳色的风信子穿过间隔,与木板上陈旧苍老的斑斑驳驳交错着,辉映着。就好像祖母的草帽,和我的花儿帽。旺盛的绿色植物从木板的两旁拔地而出,交错的枝根盘旋着向上,枝结间伸出弯弯曲曲的扭枝,纠络在一起,覆满无数片绿的深沉的叶间,青黄色的脉络沿着叶面,每一片都紧挨着,脉络连在一起,就像一条永远无法走出的迷宫,他们彼此挨着,挤着,交头、结耳,甚至是眉目、传情。阳光透过枝叶的间隙,在斑驳的木板上投下金闪闪的碎影,就像是镀上了一层参差不齐的金属镶面。辉映着绿叶,光点隐身在枝叶间,好像每一枚叶子上都有一个新的生命在颤动。我向前跑去,每一步都显得小心翼翼,因为担心会踩伤那些粉乳色的小精灵。抬起头,眸子里是沉淀的新鲜的绿,两旁缠络纠纷的枝叶在头顶蔓延,交织成连理枝似的模样,汇聚成一蓬浑如天然的翠绿色的屏障。尽管还是有阳光会从叶隙中遛走,却还是让空气中飞溅的光点温柔了许多。祖母走到一把木质的座椅边,缓缓坐下了身子,微笑着招招手,示意我过来。停住了脚步,我也安静地坐在祖母身旁。瞳孔里映射的依旧是那过分的翠绿,在眼帘里明晰,在心上明晰,在裙边上明晰,在粉乳色的布花上明晰......坐在椅子上,我的脚够不着木板,便在空中悬着,前后摆动,像是在溪边戏水的蓬头稚子。祖母轻轻抚摸着我的头,将额间细碎的发丝拨到耳后。被细汗沾湿的碎发掩在麦黄色的草帽里,时不时窜出几缕,在那个夏天温和的风中轻轻舞动着。“妞妞(我的乳名),其实这是奶奶年轻的时候常来的地方。那时的木板还很崭新,不像现在这样有那么多痕迹,也是啊,都这么多年了,也该老了。”说着,祖母便将头上的草帽取下,轻轻抚摸,用龟裂的指尖小心地掸去灰尘,那眼神像是正对视着爱女、小孙儿,没错,与看我的眼神是一样的。见我睁着眼睛注视着她,祖母又笑了,拉起我的小手,“其实,这里的每一片叶子都会说话,他们彼此倾诉着耳语,只是我们听不到而已。曾经有很多回乡的年轻人都张罗着把这拆了,造个什么花园。到现在也没让动工,舍不得啊。”祖母的声音越来越轻,那句“舍不得”好像轻到只有她自己才能听见。“奶奶,为什么你的小帽子都那么长时间了,还保存的那么好,没想过再买一顶更漂亮的吗?”我鼓着小脸蛋问。祖母眯眯眼,“因为啊,这个时候,东西破了都想着换,而那个年代,却都想着修。”微笑弥漫在话语间,空气间,明绿间,像是每片叶上颤动的新的生命。祖母起身,牵起我的手,向庭廊深处走去。我回头看看木板,上面光和叶的随影一值踱步在祖母身后,好像在默默守候着这个怀旧的,慈祥的,温柔的老人。就如风吹过枝干,叶倾诉耳语,祖母不知道,也听不到,但她的心始终坚守着一份怀念和,一份信仰。七岁那年,我抓到了一只蜻蜓,就以为征服了整个天空;十岁那年,我邂逅了一朵花开,就以为能开到永远......初一:君颜1200字以上 四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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