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一本书_1200字
我的奶奶住院了。
一日,母亲因工作繁忙便叫我去医院照顾奶奶。我有些惊诧、不解,也有丝丝不愿。我儿时是外婆把我一手带大的,就像一棵葱郁古树一样,把我护的死死的,不让我走出她树下的阴影。于是,我与奶奶,便形如陌人。
不满的去了医院。病房里,是白色的床,白色的窗,还有床上白色的人,看着莫名的让人揪心。床头柜上的电子仪,伴着深深浅浅的呼吸,上上下下的,偶尔传出几声短促的低鸣。从未见过如此虚弱的奶奶!像是一件易碎的玻璃制品般。各种大小的玻璃瓶里的液体,顺着两旁数根粗粗细细的长管子流入奶奶体内,她的脸色惨白透着病态,双眉紧蹙,全然不见平日里的安详。渐渐地丝丝恐惧、不安和心疼爬上我的心头,恍然才见我已悄悄长大,而你已慢慢老去。
不知过了多久,你走了进来,悄然无息的。你不施艳粉,一身普通的粉色护士服,乌发被高高的束成马尾,帽上缀有红十字标记,纤细的手中捧着一个蓝色的文件夹,专注地写着,不闻不问,冷若冰霜。
“病人擦身擦过了吗?”你开口,声线清冷,平静无情。
我一惊,赶忙挪开视线,迅速从椅子上跳下来,低着头,手不自然地扯着衣裳,木木的站着,不知什么办才好。你抬头看了我一眼,眼中平静如止水,不语。我尴尬的挠着头发,额间冒着细密的汗珠,脸颊泛着红,双脚来回摩擦,最终只把求救的目光投向你,像是陷入绝境迫切地想要逃离一般。
然而,你只如雕塑一般站在那里什么也不说,只是严谨的查对着病人的信息。无奈,我如岸上濒临死亡的鱼儿,不再挣扎着想要摆脱命运的枷锁了。慢慢地蹲下身子,从病床下拿出脸盆,又在柜子中找出毛巾,拔出木塞,慢慢倾斜着倒入热水。我伸手小心地去拿热水中的毛巾,才碰到,你不适宜的声音响起:
“要温水。”
我一愣,反应过来后,不满的瘪瘪嘴,手里却是不停下地加冷水,小心地试过水温后,才拿起毛巾拧干,整齐地叠好,起身准备擦拭。隐晦地看了你一眼,只见你慢慢走过来,又轻轻地把与临床隔绝的帘子拉上。我恍然,飞快地低下头,暗骂自己粗心。
别扭地伸出手,笨拙地擦拭着奶奶的肌肤。它干燥的皮肤上布满了黄褐色和浅棕色的斑斑点点,深深浅浅的皱纹像是老树的皮那般粗糙,青绿色的经脉在黄色的皮肤下若隐若现。这岁月的痕迹让我分了神,手下的动作越来越慢,越来越慢。
突然,手中一空,我愣愣的回过头,疑惑的看着身边的人,不解。你依旧什么也没有说,把毛巾在水里浸过后,熟练地拧干,麻利地为我奶奶擦拭着,你的眼中依旧静如止水。我转过头,才发现,原本被你一直捧在手中的文件夹此时正随意地躺在床尾,懒洋洋地,倒是让人觉得是一本无用的本子。
阳光的金粉,透过白色的窗洒了你一身,粉色的你在这一片光辉中显得有些如梦如幻。帽上的红十字在暖阳下,像是被赋予了生命一般,鲜艳夺目。这一刻,冰冷如霜的你似乎笑了,像是初春化雪那般温暖人心。
你一名白衣天使,用责任与奉献践行着医院的宗旨,你起始于辛劳,收结于平淡,虽面冷,却带着炙热的爱心。不求回报只求奉献是你心中的骄傲,不理会别人的眼光只以一颗赤心待人是你处事的风格。你是清贫的,又是富足的,曾经的你留下一份温情,一个微笑,一本难以用金钱衡量的书。
初二:徐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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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相逢一次暖
人海茫茫,因为有缘,遇见了他们,一次偶然的相逢,倍感温暖。
今年暑假,我们一行六人风尘仆仆地从陕西黄土高原奔向六朝古都之一——河南洛阳,住进事先预定好的小旅社内,遇上了那和蔼可亲的老板一家。身处异乡,难免会因为人身地不熟而尴尬,为了第二天去龙门石窟,我们也要事先规划一下路线。队里的“搭讪王”小马阿姨上前一步问道:“老板,龙门石窟离这远吗?”老板一听到我们的问话,便放下了手中的活,“原本不远,现在因为这里施工,所以要绕点路,”他认认真真地说道。“那到底该怎么走呢?”我们又追问。老板直起胖胖的身子,从柜台的抽屉中拿出一张纸,在纸上作起草图来,这样一来,所走路线便一目了然了,细心的他竟然帮我们把中转站的站名都在纸上标出来了,很快,听明白的我们连声道谢,老板眯起他小小的眼睛,憨憨地一笑,“这算什么事,你们能住到这里我们就算是有缘之人了,只要你们在这里玩得开心,也算尽一份地主之谊吧。”一番朴实的话让我们的心中泛起阵阵暖意。
阳光缕缕,从窗户中照射进来,外头几只调皮的麻雀在窗户上蹦蹦达达,不一会儿,穿戴整齐的我们收拾好行李,准备开始一天的行程。在景区旁的小餐馆里吃了个早餐,习惯性拿起手机的老妈往口袋里一摸,“呀!手机忘前台了!”她失声叫道。糟了!这可怎么办才好!急性子的老爸开始埋怨起来。思前想后,我们打通了旅社老板的电话,没等我们开口询问,那边洛阳普通话已响起:“你好,是在找手机吗?我这就送到景区门口。”他丝毫没有给我们机会插话,爽快地说要将手机送来,正当我们目瞪口呆的时候,他就赶来了,气喘吁吁,许是大夏天,豆大的汗珠一滴一滴地落了下来,显然比我们还焦急。一见到我们,他眼睛似乎一放光,满心欢喜地跑来,“诺,你们的手机,以后细心点,可别再弄丢了。”我不禁多看了他一眼。这时,他又眯起那小眼睛,咧嘴一笑,“这都没什么”,说完,转身摇摇晃晃地走了。
望着那胖胖的却又格外亲切的背影,心中又是一阵温暖。当晚,我们就离开了这座城市,但,偶尔的一次相逢,温暖足以记得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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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一本书更多关于我和书的故事作文溶溶月,淡淡风,那曾经艳压群芳的花儿早已烟消风逝,但你却名垂青史。——题记若要问我,最为佩服的古人是哪一位,那么,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是欧阳修。欧阳公,你是一部流传千古的书,伴我十载,终身受益。你是我的一本书,品读你,读出你令人敬佩的洒脱。你曾经贬官至滁洲太守,偶得山之僧智仙所作之亭,酒酣之间,自号醉翁,名之醉翁亭也,曰:“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醉翁亭中,太守醉于此,滁人游与此,众人宴于此,“宴酣之乐,得之心而愈之酒也”。官民如此其乐融融,足以看出你治理之功。敬重你,这份洒脱,千年来,何人能及?你是我的一本书,品读你,读出你让人崇拜的大度。你身为宰相,位高权重,却不忘忧国忧民,提拔新人。曾忆否,王安石,那个曾被列宁称为“中国十一世纪最伟大的改革家”的青年才俊,当年不也是你一手提拔的吗?后来,他位居你之右,你却无丝毫之嫉妒,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他;你奖掖“三苏”,让他们一家人成为时代的明星,流芳千古,位列唐宋八大家,这之中,不也有你的功劳吗?敬重你,这份大度,千载来,又何人能及?你是我的一本书,品读你,读出你令人钦佩的才华。且不论你那万世流传的佳作,单单是你对书籍的了解,就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你曾说,家中藏书千万卷,有人问:“如此多书,你全看过么?”,你回答说,任君选考,若有答不出的,便不号这“六一居士”。那人故意从书架中取出一本布满灰尘的书问你,你仍然对答如流,令人不得不佩服。敬重你,这份才华,千古来,几人能及?你是我的一本书,品读你,读出你那无人不知的豁达。你自号“六一居士”,时人问之:“何谓”六一“也?”,你答曰:“家中古籍一千卷,藏书一万卷,有琴一张,有棋一局,而常置酒一壶“,人问之曰:“此“五一”也。”醉翁笑曰:“一老翁处其间也,此六一也。”好,好一个“六一居士”,豁达如斯。敬重你,这份豁达,古往今来,谁人能及?你,是一颗星,一颗光芒万丈的耀眼明星!北宋王朝的风流人物,不是天子皇帝,也不是王侯将相,而是你——欧阳修。你,你是我的一本书,一部永远也读不完的书;品读你,千年有滋味。浙江宁波鄞州区宁波市鄞州区邱隘实验中学初一:jojohqmhqm相关内容推荐关于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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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一本书父亲是工地上的工人,他只读完了初中,他说自己是个粗人。十年前,我恨他,恨他的理由太多太多,他当着我的面把一元硬币放进我的书包,又悄悄地拿了出来,害得我在幼儿园里因为钱丢了哭了一上午;每次压岁钱都被他收了,我只有看着其他朋友买自己喜欢的东西;他天天逼着我学习,每天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其他同学尽情玩耍。十年的日子就这么匆匆过去,渐渐的我发现父亲是一本蕴含哲理的书,虽然在当时觉得他做的不对,但是经过时间的淘洗,自己冷静下来仔细思考会发现他说的很对,通过那件事更让我认识到这一点。那一天晚上我拿回了那张考的很差的试卷,他又是火冒三丈,我又说是试题太难,太多,时间太短,他又说:“同一个老师教的,考同一套试卷,别人考得好你却考不好,你又是在找理由。”最后,他叫我第二天到工地上体验生活。第二天,我来到了他再熟悉不过的工地,先咬着牙干了一上午,虽然挺累,但我就是不想在他面前低头,心里还不地说:“切,有什么难的。”中午过了,天气热得像发了狂,仿佛从天空中射来了数之不尽的利箭,箭头上都带着火苗,炙烤大地。看着那毒辣的太阳,我心里不时打起退堂鼓。又想起昨晚他那眼神,我还是硬着头皮去了。刚把砖搬完,有得去和灰,干了好一会儿,只有一个感受:喝进去的是水,出来的全是汗,至始至终都没想过上厕所。又过了半个多小时,全身的疲惫战胜了倔强的性格。终于……我对站在高高架板上的父亲说:爸,我去上个厕所。“看着架板上的父亲,一身皮肤黝黑,在烈日下更显得红得有些发紫。一件白色体恤杉,心口湿透大半,头上顶着一顶草帽,额头上的汗珠不时滑落到地上一眨眼就干了。他看了我一眼,只是点了点头。于是我便离开了。过了好一会儿,父亲没见我回来,便下了架板找我。他摘下头上草帽,微微扇动着。他走着走着,一不小心踢倒了一块砖,惊醒了熟睡中的我。但我只是闭着眼还不想起来。父亲见了我,本想叫醒我,欲言又止,然后又转身离开了。后来,就听见了父亲和工友的谈话。“那孩子上哪去了?”“孩子毕竟是孩子,干了一会儿就到一边打瞌睡去了。”“对了,怎么想起让孩子体验生活来了?”“昨晚又因为考差他和我吵了一架,他说学习有些难,所以就让他来了。”“相信他来了这一次,以后再也不想来了。”“我也希望他以后别来了,有哪个父母没事让孩子来受苦啊。就是希望他以后能有点出息,别走我这条路。‘’”是啊是啊,想我们当初干这个工作,还是累得腰酸背疼的。为了养家糊口,还是咬着牙坚持了下来。‘’躺在一旁的我听见了父亲和共有的谈话,仿佛如梦初醒,脑海里浮现出和父亲一起走过的日子,原来他小时候那样对我是因为他爱我,并不是我想的那么可恨。十年后,我渐渐的发现父亲并不是一个工人,他是世界上最好的教育家,他不善言词,只会用行动来证明他所说的,来证明他是爱我的。他是一本蕴含哲理书,教会了我许多,他让我知道了“节约一分钱比挣一分钱更容易”。他让我知道了“失败者找理由,成功者找方法”。他让我领会到“世界上没有谁喜欢吃亏,但所有的人都喜欢吃亏的人”的真谛。高一:第一篇1000字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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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一本书_12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父亲是工地上的工人,他只读完了初中,他说自己是个粗人。十年前,我恨他,恨他的理由太多太多,他当着我的面把一元硬币放进我的书包,又悄悄地拿了出来,害得我在幼儿园里因为钱丢了哭了一上午;每次压岁钱都被他收了,我只有看着其他朋友买自己喜欢的东西;他天天逼着我学习,每天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其他同学尽情玩耍。十年的日子就这么匆匆过去,渐渐的我发现父亲是一本蕴含哲理的书,虽然在当时觉得他做的不对,但是经过时间的淘洗,自己冷静下来仔细思考会发现他说的很对,通过那件事更让我认识到这一点。那一天晚上我拿回了那张考的很差的试卷,他又是火冒三丈,我又说是试题太难,太多,时间太短,他又说:“同一个老师教的,考同一套试卷,别人考得好你却考不好,你又是在找理由。”最后,他叫我第二天到工地上体验生活。第二天,我来到了他再熟悉不过的工地,先咬着牙干了一上午,虽然挺累,但我就是不想在他面前低头,心里还不地说:“切,有什么难的。”中午过了,天气热得像发了狂,仿佛从天空中射来了数之不尽的利箭,箭头上都带着火苗,炙烤大地。看着那毒辣的太阳,我心里不时打起退堂鼓。又想起昨晚他那眼神,我还是硬着头皮去了。刚把砖搬完,有得去和灰,干了好一会儿,只有一个感受:喝进去的是水,出来的全是汗,至始至终都没想过上厕所。又过了半个多小时,全身的疲惫战胜了倔强的性格。终于……我对站在高高架板上的父亲说:爸,我去上个厕所。“看着架板上的父亲,一身皮肤黝黑,在烈日下更显得红得有些发紫。一件白色体恤杉,心口湿透大半,头上顶着一顶草帽,额头上的汗珠不时滑落到地上一眨眼就干了。他看了我一眼,只是点了点头。于是我便离开了。过了好一会儿,父亲没见我回来,便下了架板找我。他摘下头上草帽,微微扇动着。他走着走着,一不小心踢倒了一块砖,惊醒了熟睡中的我。但我只是闭着眼还不想起来。父亲见了我,本想叫醒我,欲言又止,然后又转身离开了。后来,就听见了父亲和工友的谈话。“那孩子上哪去了?”“孩子毕竟是孩子,干了一会儿就到一边打瞌睡去了。”“对了,怎么想起让孩子体验生活来了?”“昨晚又因为考差他和我吵了一架,他说学习有些难,所以就让他来了。”“相信他来了这一次,以后再也不想来了。”“我也希望他以后别来了,有哪个父母没事让孩子来受苦啊。就是希望他以后能有点出息,别走我这条路。‘’”是啊是啊,想我们当初干这个工作,还是累得腰酸背疼的。为了养家糊口,还是咬着牙坚持了下来。‘’躺在一旁的我听见了父亲和共有的谈话,仿佛如梦初醒,脑海里浮现出和父亲一起走过的日子,原来他小时候那样对我是因为他爱我,并不是我想的那么可恨。十年后,我渐渐的发现父亲并不是一个工人,他是世界上最好的教育家,他不善言词,只会用行动来证明他所说的,来证明他是爱我的。他是一本蕴含哲理书,教会了我许多,他让我知道了“节约一分钱比挣一分钱更容易”。他让我知道了“失败者找理由,成功者找方法”。他让我领会到“世界上没有谁喜欢吃亏,但所有的人都喜欢吃亏的人”的真谛。高一:第一篇1200字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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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一本书能让我们贯古通今的是历史书,能让你精通分类理论的是生物书,能让自己感悟人生的是哲学书,能让大家发挥丰富想象力的是科幻小说。书,在生活中无处不在,图书馆每一个角落的每一本书都能使人受益匪浅。在与时同进的社会中,每个人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去完成有意义的任务。爷爷在我的世界里是一本百宝全书。每一天我都会把这本书“翻”个遍,想了解一下本“书”的内容吗?一起来看看吧!首先,在城市里生活惯的我习惯晚睡晚起,有规律的生活钟对于我来说已经不存在了,有时甚至睡到中午,连早餐也给省了。爷爷可由不得我这样,天刚亮就唱着“拔萝卜”拉我起来,每天至少要和八杯水,喝完几口水后就上天台做早操或去晨运,早餐吃的是黄豆,大米,枝竹,红豆和水一起煲的高质量粥,早餐过后爷爷就会去菜市场买新鲜蔬菜以确保我的午,晚餐都是绿色食品,但爷爷不会像父母一样老实说吃多点这个好,这种菜有利于……他坚决认为不挑食不杂食什么都吃就是最好的。这是百宝全书里的养生篇。其次,就是辅导篇了。爷爷是一个执教了二十多年的校长,但他不但精通数学理论,还熟知语文的写作技巧。这使爷爷成了我心中的榜样,小时握着我的小手写下有力的一笔一画,练就我功整的字迹是我的骄傲。我遇到难题焦急地向他递过卷子,爷爷拿来思考时的动作,不慌不忙有条不絮,但这动作里也有老年人特有的那种“慢”态。是爷爷为我解开了一道又一道的难题,为我将来的学习垫下了有利的基础,我要感谢爷爷。然后,这本百宝全书翻到了娱乐版面。虽然乡下没有时下流行的没有百歌汇集于一身的MP3,但爷爷带我找到了一种名叫“子弹”的植物果实,这种东西很小,把它向人身上的毛织衣服丢去,就会粘在上面,也会使人有一种痒痒的感觉,我们老是在门口挂上一条旧毛巾用来做标靶来进行比赛,有时还会串通一起来抓弄奶奶。让我相信“自学成才”这个词语的人也是爷爷,爷爷刻苦地自学了九,十年二胡,有了很大的收获,他会拉《打靶归来》,《义勇军进行曲》《龙的传人》等名曲,这大大促进了我对音乐的兴趣,从此,爷爷会拉奏的歌我也会唱,爷孙俩在屋檐下一唱一和,奶奶在旁边倾听,都沉迷在其中了。“百宝书”是多么的有趣,他总能让我在快乐中度过炎热的酷暑或寒冷的冬季。接下来的篇章,就更能使我激动不已。飞机大炮出现在我的面前,国际时事评论员是我的梦想,各国的动态是我的焦点,国家政事是我的中心。我已经被爷爷所渲染了,每天晚上观看的《海峡两岸》董家耀的《军情观察室》《环球军事新报》等节目和报纸,都是爷爷和我讨论的对象,我总问爷爷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那样,总而言之就是打破沙挝问到底,爷爷总会给我一个合理的答案,他是一个经历了文化大革命,土地改革,“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改革开放”等历史事件的老人,历经风霜的爷爷使我对他的经历有着浓厚的兴趣。这也可能是我文科比理科好的原因吧!“百宝书”能使我看到清晰的过去,使我筹划着美好的未来。我就像一只饥饿的小牛,爷爷是我的一本书,就像是一只丰满的母牛,小牛贪婪地吸着乳汁如同我贪婪地索取知识。无论身在何时何地,遇到了困难,只要“翻阅”这本“百宝书”就会从中得到解决的方法。爷爷,你是我的一本书,感谢你给予我知识和做人的道理。12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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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是一本无字书生活一本无字书在这个世界上有二种书,一种是被誉为“人类进步阶梯”的有字之书;另一种则是“生活”这本无字之书。也许你会感到奇怪,每本书都有字,无字的怎么能称得上是书呢?有字的书给人以启迪和教益,而生活也是如此。因此,生活可以称得上是一本“无字的书”。一窗明月的夜晚,远离了纷繁喧嚣的尘世,是是非非的人群,一书在握,热茶一杯,静心读了下去,渐渐便觉茶香满口书香满纸,尽可以刘伶醉酒,放浪形骸——开心处开怀大笑,伤心处黯然伤神,激愤处拍案而起……。仰观苍天,俯察大地,一种腋生双翼的感觉油然而生。精鹜八极,思接千载,神游古今,可以大方无限,咫尺千里,豆芥巨观缩龙成寸。自由自在晶莹剔透的灵魂啊,分明已化作奔月的嫦娥。读书时,就知道“书”这个名词。真正知道书的意义在逐渐成长中悟道的。之前,我迷上了那花花绿绿的图书,那美丽的画儿配上一段美妙的文字,让人真真实实地置身其中,那些故事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有的只是一个单纯的世界,像《葫芦娃》、《狼来了》、《哪吒》等。这些图书真是极其吸引人的,我看过一套《三毛流浪记》的图书,幼稚的我只会看着笑,哪里会知道什么人间冷暖之类的词啊。到上学之后,书接触多了,但大部分都是教科书,说句老实话我并不爱读书,只是为做个好孩子而努力地读那些枯燥无味的教科书,拿了第一,得到父母和老师的称赞就可,无所谓爱不爱书。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接触那些叫做“文学”的书,我也并非刻意想读的,只是当时特别渴望语文老师多拿自己的文章在班上读感到特别的自豪。我为写好作文也只是多读作文书而已。可见同班同学不只读作文书,还知道很多什么名著,大家通常会说:“哇!你看的书真多!”于是我借了今生第一本所谓的名著,叫做《苦儿流浪记》,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了。我第一次觉得一本书竟可以有这么动人的故事情节,看到不愿放手。从那以后,本不是很有钱的我,倾尽自己所有的零用钱去买了那些名著之类的书,一买来便迫不及待地一口气看完它,我像一只埋头在书堆里的鸵鸟,在那些美妙的故事情节里痴迷忘返。它们真的有这种魔力。什么《小王子》、《小公主》、《伦敦塔》、《海蒂》等这些书简直看痴了我。可当时我的父母并不那么开明,认为看这些书影响学习。所以我养成偷偷看书的习惯。拿本教科书挡在课外书上一样看得津津有味,后来我又接触了另一类型的书,像自传、杂志、侦探小说等。有一次,拿到别人的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看,令我好多天没平静下来,连做梦都在探案。总之,有书就是好看,生吞活剥,杂着一塌糊涂,那时总缠着人家借书。后来我发现,看过的书再看一遍,又是一番滋味,也使我明白一本书光看故事是不够的,再看多几遍就有另一种境界。这种境界是混杂在读书中悟到的。我第一次发现书的美妙到现在已使我对书有了另一种诠释。一本书因它的文字有了内在的精神,灵魂因为它外在的美,使它成为一件美妙的艺术品。我对教科书又有了另一种见解。数学就像一本侦探书,需要一步步推理,那些横写的英文字母就像向我诉说一个美丽的故事。书已经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再大些时,我爱看《红楼梦》虽然不大懂,但它本身就是一种美,我常喜欢一个人拿上一本书在阴凉的树阴下消磨一天的时间。现在我的书架上已有了许许多多的书,看着增加的书,一丝甜蜜流过我的心里,是这些书给了我人生那么多的顿悟。朋友们,为了生活得更加充实,生活得更加美好和幸福,让我们每个人都来用心地把生活这本无字的书读懂、读透吧!12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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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四海之内皆兄弟,天下皆为一家人”——英雄聚义:武松醉打蒋门神,吴用智巧生辰纲,鲁智深野猪林救林冲……诸如此类,只为兄弟情义。正是如此,想兄弟之所想,急兄弟之所急,救兄弟于水深火热之中,却从不顾已,方有“及时雨”。兄弟情深如此:怎不为英雄?“大丈夫生天地间,应以天下为已任,终生不移”——替天行道。劫富济贫,保境安民:二退高俅老贼,何人不拍手称快?三打祝家庄,何人不拍手称妙?扫平曾头市,何人不拍手称绝?正是如此:集正义、公理于一身,嫉恶如仇,除暴安良,方有“仗义疏财归水泊,报仇雪恨上梁山”。行侠仗义如此,怎不为英雄?思绪若惊涛骇浪般澎湃:时而为武松血溅鸳鸯楼而喜,时而为林冲误入白虎堂而忧,时而为宋江甘心被招安而悲。滚滚长江汇成两行辛酸泪,冲破眼眶海岸线,顺脸颊倾泻。合上英雄传奇的扉页,“英雄聚义,替天行道”仍在脑海久久回荡。不禁问“曰”:怎显英雄本色?微抿一口茗茶,陷入沉思之中:眼前依稀可见:路逢扒手,熟视无睹;巧遇盗贼,若无其事……当自己回到家门口,正庆幸着巧妙逃避了n+1次打斗,打算进屋大肆庆贺一番,这才发现:口袋中岂止钥匙的不翼而飞,连同深藏不露的钱包都不经意间被洗劫一空,无奈摇头,自认倒霉,仰天长叹:“英雄何处?”可曾听过刘欢的《好汉歌》:“该出手时就出手”偏偏自己都胆心怕事,甘做一介懦夫,怎能指望他人大吼一声,为已免灾呢?可曾设想:释放一丝丝勇气,大吼一声:“抓贼!”周围那些昏昏欲睡的懦夫将会如何似梁山好汉般热血沸腾,一拥而上,将其制服,而你,则在拥挤而空旷的人群中感受英雄独有的成就感,何等自豪,何等荣耀?早知如此,当初又为何吝啬于区区几滴口水呢?茶中苦涩涌上,一如人们频频摇头的叹息和无奈;苦尽甘来,一如人们共拥着英雄欢呼。嘴角略一抽动,又抿一口:“八方共域,异姓一家”顿时浮现于脑海:相貌语言,南北东西虽各有别;心情肝胆,忠诚信义并无异,不论地位高低,不论贫富贵贱,以兄弟相称,以姐妹相道,肩并肩,手牵手……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海内存知已,天涯若比邻”也许就是最完美的诠释。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地球村”的出现不足为奇,“天涯”似乎的确成了“比邻”,偏偏,在频繁推出普及的高品质防盗窗和高科技防盗门禁锢下,看似安全倍增,却潜移默化般早已失去了“比邻”应有的和谐信任,总是习惯于“人心隔肚皮”,总是习惯于“嘴里叫哥哥,手里抄家伙”,处处戒备,时时提防,终日碌碌于挡明枪,防暗箭,徜若初唐四杰之王勃仍在世,唯恐会因佳作被曲解得如此荒唐而再度吐血身亡,倘若梁山好汉其一仍在世,唯恐忧于应付虚伪的面具而愤懑至死。何苦呢?不妨敞开胸怀,真诚相待。在他无助时给予扶持,在他失败时给予鼓励,在他成功时给予赞美。蓦然发现,他正以同种方式对待你,“比邻”应有的方式。茶亦无味,人皆有情。品过方知茶浓,聚过方知情深。轻闭双眼,又抿一口:竟是甜的!大概是从英雄苦涩的辛酸史中提炼的方糖尽溶其中吧,又或许是浓厚的喜爱之情尽溢于此吧。茶已冷却,热情却未曾消退,手中依旧捧着《水浒传》,久久不肯释手……12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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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本是一种富贵病_1200字坦白的说,我是个穷人,而且穷得叮当响。所以对于恋爱这东西,自然是只能仰慕不能亲近的。恋爱,本是一种富贵病,患这种病的人需要支付昂贵的医药费。假若穷人患上这种病,有可能就变得更穷了。不仅是物资上的穷,更是思想上的穷。富贾还好,情人节买个钻戒,七夕送条白金项链,生日送辆车,这些于他们,也就几根毛罢了。我不能否认爱情的力量,但恋爱归恋爱,跟爱情是有一定差距的。而如今,在这物资世界里,那力量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物资的基础之上的,于感情上,也就一小部分作用。对于这点,连学生都能透彻的领悟到。我身边的例子数不胜数。这里就只举两例了。我有一朋友,他原本很“富有”,一表人才,清纯到跟女生讲句话都会脸红一上午的程度,学习也顶尖。而终有一回,他染上“恋爱”这富贵病,从和女生讲句话都会脸红到在公共场合跟女生亲吻也不害羞,成绩由顺数到倒数,其间所经历的精神折磨更不必多说。怨只怨那女的太花心,常常气得他欲哭无泪,或者说他眼睛太不亮了,辨别不清人性。还有一女朋友,是女性朋友。她原本是个学生,后来跟了一社会小混混,那混混天天在外赌,基本上天天向她要钱,而后又分手了,她也变得一贫如洗。在好学生眼里她已经不是学生了,一文不值,也无脸再去面对自己的父母,最终决定一死谢罪。所幸她家不是建设大厦,也就两层。结果摔断一条腿,她变的更穷了。当然,我不是说所有人都象上文中提到的“负心人”一样。庆幸的是,我那两个朋友在患病后还会“沉没”。更可怕的是,有些人根本不会在意这些。撞了车,调头就走,也不管车被撞成什么样了,或者被撞的东西被撞成什么样了。这是可悲的。有一回,我几乎患上这富贵病。自认为“爱”上了一女孩。我跟她的关系发展还得从一顿夜宵说起。一天我肚子疼的厉害,躺在床里跟她发短信,我说我都这样了还跟你发短信是不是该奖赏点什么啊?她居然爽快的说请我一顿夜宵,我高兴的不得了。不幸的是,第二天东家就换成我了。原因是我把一空牛奶盒放她帽子里了,以前常跟她开这样的玩笑她丝毫不介意,不知为何她这次会感觉到大失面子,所以我那顿就糊里糊涂的没了,还得赔上一顿。那是第一次跟她出来,讲话还不至于会尴尬,能畅所欲言,还能嬉戏打闹。之后接触就更频繁了。我终于相信了日久会生情这理,以前还跟我一朋友争得面红耳赤。我对她产生了一点好感,睡觉时居然会想她。更糟糕的是,后来我连上课都会想她。甚至她的一言一行都能影响到我的心情。幸而后来不知为何她跟我疏远了,于是我就趁着陷得不深连忙拔了出来。我们又恢复了以前的普通同学关系。所以我说我几乎染上了这富贵病。我若染上,我相信我会变得更穷的。我倒庆幸自己是个穷人了,因为穷人更不容易患这病。至少在变得富有之前不容易患上。因为穷人大都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如何变得更富有。恋爱是一个过程,其间要花费一定的物资和一大笔时间,也许发条短信就一两分钟,但“积土成山,积水成渊”这道理,相信只要是地球人都知道。而且恋爱还要花费很多心思,例如女朋友生气了要想好怎么去哄啊等等。难道这些不是昂贵的“医药费”吗?所以,在我们还没有足够的”财富“之前,千万不要轻易去碰这东西。1200字 高二 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