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魔法发卡(二)_1000字
也正在所有人不知情的时候,格弥如头上的发卡其中一颗水晶掉了下来。
其实所有人都不知道那发卡的由来,包括格弥如,对她来说,这像是父母的遗物,而这也证实了她是孤儿。但并不单单是这样。
“你们先画,我去那边看看。”格弥如将画笔放到画架上,向树林走去。
已经春天了,树上的树叶还没有长全,土地还没有经过雨水的湿润,走在上面并没有觉得多么泥泞。格弥如悠闲地走着,抬头望着天空,她已经十五岁了,从十岁开始,她就立志要成为摄影师,拍下那些动人的画面。因为她体质不是很好,所以不能做那些刺激的运动,这也是她想成为摄影师的理由之一。后来,她遇到了会卖萌耍乖紫温悦和医术一流的季月惜,她们对她很好,虽然她们俩总是吵嘴,可她早就习惯当做玩耍了。
格弥如这样想着,迎面撞来一个女生,她跑的很快,似乎有什么人在追她一样。
“对不起!”她们异口同声地说。忽然之间,格弥如感觉这个女孩很眼熟,但又好像从没见过对方。而那个女孩看到格弥如后,没有感到惊讶,反而是对刚刚撞到的格弥如头发上掉下的发卡感到意外,那发卡她再熟悉不过了。女孩想弯腰去捡,格弥如却抢先一步。
“这是你的发卡吗?”女孩问道。
“是的,我觉得这是我父母的遗物。”格弥如很警惕地答到。
“你是孤儿?”女孩很惊奇。
“是的。”女孩听后眼里有一丝忧伤划过。
“我们还会见面的,我叫张彩卓!”女孩说完立即跑开了。
“张彩卓,张彩……”格弥如还未将最后一个字说完,紫温悦就跑了过来,原来是看格弥如好久没回来,到四处来找自己。
“我们回去吧。”紫温悦说完就拉起格弥如的手向草地边走去。格弥如回头看了一眼,心里还在想着张彩卓,她总觉得不会这么简单。
张彩卓家中——
张彩卓气喘吁吁地从外面跑来,“奶奶,我找到她了。”
沙发上坐着的老人惊奇地看着自己的孙女,”真的吗?彩卓,我已经好久都没有见到那个可爱的小姑娘了。“老人说完,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
“对,我也很想她,自从十几年前您把她送到孤儿院那天起,我再也没有见到她了。”张彩卓也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中,“我一定要找到她,只不过她的发卡少了一颗水晶。”
“发卡的魔力最多二十年,如今她也该十五岁了,魔力很快应该就要消失了。”老人遗憾地说。
“那真的没有办法了吗?奶奶,我还有很多珍贵的东西,我都愿意拿它们来还弥如的性命。”张彩卓十分恳求奶奶。
“再珍贵的东西,总会有不喜欢的时候,就像原本你和弥如,是如何从相亲相爱的姐妹走到今天呢?”
“奶奶,我错了,我不该在那是点燃孔明灯的,都是我害死了叔叔阿姨,现在又要害死弥如。”
“唉……”
六年级:谷梦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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饥荒世界《启录世》——怪物_550字
魔法世界为什么叫做魔法世界,是因为这个世界需要魔法。魔法是用来对抗怪物的,每个冒险家务必要学会魔法。就算你不会渴死,也会把成千上万的怪物杀死。在魔法学院里,要学的第一招就是普通魔法攻击。不仅可以对敌对生物造成伤害,还能给自己恢复体力和生命值。今天,就给大家分析一下常见的怪物。
在魔法世界里的怪物分为三类,分别是:嗜血怪物、射手怪物和魔控怪物。嗜血怪物就是我们所说的肉食性怪物[你咋知道?],他们专门吃人血,把冒险家们一个个杀死,最后饮血归去。而射手怪物就不一样了,他们只会攻击入侵者,并不会吃入侵者身上的肉。他们拿着自制的弓箭在远方攻击,精准度是一个比一个准!魔控怪物是会使用魔法的,和魔法师的魔法不一样,他们用的是邪灵,也就是邪恶的灵性魔法。而我们用的是神圣魔法,传说是耶稣赐予人间的大地灵气。这种怪物很少见,如果魔法师和邪灵魔法对抗的话,胜算是十分小的。因此,不仅要学会魔法,还要学会一下近战的招式。
今天的怪物讲堂就讲到这里,虽然有点少,但还是包含了许多关于怪物的知识。
六年级:黄恩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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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学徒(二)_3000字凯特是这群人的头,至少他认为是。“又是我”杰瑞嘟囔道,虽然他看上去好像十分不愿意,其实心里极为得意。毕竟他是这群人中唯一懂得飘浮术的。“掌管大气的精灵,听从我的祈祷,以我与风之神的契约,解脱大地的束缚。”随着咒语的咏唱,杰瑞慢慢浮了起来,往树顶飘去,一会儿就消失在茂密的树冠之中。“东南方,五里,有个丘陵”丛数顶传来杰瑞的声音“我先过去看看”“又一个人先偷遛”“仗着自己会飞”“等会儿暴扁他一顿”“晚上,让他自己吃生肉去好了”“让他晚上一个人值夜”“………”在缺席审判下其余几个愤愤不平的队员已经定了杰瑞的罪,可怜的杰瑞。花了整整两个小时,这群人才到达那个丘陵,这条路还真不是一般的难走。以至於他们到的时候太阳已经下山了。在天完全看不见以前,旅行者们必须支起了帐篷。并准备足够用来烧篝火的木柴。当然三人审判组成员是不需要亲自动手的,被定了罪的囚徒通过作苦力可以减轻处罚,这是文明社会的法律赋予一个囚徒最为基本的权力。“真累呀!,脚酸死了”“贝尔蒂娜,你还说累,你一不需要探路,二不需要开路,连行李都有人帮你拿”杰瑞抗议道“快干活,不许说话”“贝尔蒂娜,你象个淑女点好吗?”“淑女是应人而是的”“……”“这两个家夥居然还有力气吵架,看来他们的负担太轻了”凯特悄悄的对恩莱科说。後者点点头,表示同意。入夜。帐篷前生起一堆篝火,当然木柴是杰瑞捡来的。而点火的任务则是由凯特完成的,凯特学的是火系魔法,扔一个小火球什麽的,对他来说当然不在话下。而这时候贝尔蒂娜正在调理着杰瑞打到的山鸡,看着腾腾的篝火,恩莱科的思绪一时飞回了故乡。他的故乡是塞维纳,一个位於陀思勒河上游的小镇。小镇虽小,但由於临近第二大城市新拿市很近,因此颇为繁华。他父亲在这镇上经营一家杂货店。小时候父亲经常叫恩莱科帮忙招待一下客人或是帮忙结一下帐什麽的,这使得恩莱科完全没时间玩。每当这个时候他父亲就对他说:“孩子,将来这个店我是要传给你的”。因此他小时候的愿望是长大了能够到新拿市去开一家杂货铺。因为经常有从新拿市来的客商到塞维纳镇,他们一律是座着漂亮的马车来的。然後在镇上换乘马匹或骆驼。恩莱科最喜欢听那些客商谈论发生在新拿市的事情,比如,兴建了中心大剧场,盛大狂欢节庆典这类子事。但他从来没有离开过塞维纳,直到遇到他的老师。老师叫维可多,是个魔法师。在老师来之前,塞维纳是没有魔法师的。因此老师的到来,很是让镇上的人兴奋了一下。因为这个小镇也有了一个法师。但不久人们的热情很快消退了。因为老师不象一般的魔法师,或者说他没有身为魔法师的觉悟,老师不但好色而且酗酒,魔法师虽然不象僧侣那样必须严格戒酒戒色。但魔法师咏颂咒语需要高度的精神集中,所以大多数魔法师稳重而严肃,而且生活极为自律。老师好色酗酒还不是他的最大缺点,老师最大的缺点是他的法术很烂。魔法控制力很差,不是用过头就是用不足,有时还召唤不出魔法。自从老师对小镇造成若干的灾难後,再也没有人敢於请求他的魔法帮助了。镇里那些富户原本想通过老师认识别的法师,甚至进而打通魔法师协会的关系。但不久他们就放弃了,传言好像老师的名声不太好。他好像贪污过协会的资金,还勾引过雇主的太太,还偷过教会的神像,还利用魔法师的身份欺骗女孩子,还……反正至少有一条恶行恩莱科很清楚──他欠债不还。终於,恩莱科的父亲忍无可忍得在老师又一次到店里来买东西(当然是赊欠的)的时候,向他提出结清帐的要求。老师和父亲争辩了半天,看到父亲一步不让,只好同意结清一半赊欠,另一半等他拿到魔法协会每月发下来的津贴後再还。父亲只好同意,转身进去拿账本。老师乘此机会走到恩莱科面前,笑眯眯地问:“小朋友,想不想学魔法”。“想”恩莱科毫不犹豫的回答道。“好,我就收你这个学生,”老师立刻宣布。恩莱科因此成为老师的第一也是唯一的弟子。当然老师的赊账也被一笔勾销了,而且以後他一有什麽需要就差遣恩莱科跑来向恩莱科的父亲要。以至於多年以来,恩莱科的父亲一直纳闷老师为什麽当魔法师,而不是一个商人,因为老师是很有奸商的资质的。自从跟着老师之後,每天恩莱科只是早晨定时起来清扫,深夜定时到酒铺把老师拖回来。偶尔给老师跑个腿(大多数是跑回自家开的店取一些东西,还好老师只叫他取些日用品,从不叫他拿比较贵重的东西),生活倒也空闲。老师不到太阳下山,一般不会起床,有时恩莱科真有点想“这家夥是不是有吸血族的血统”。大多数时候,老师起床後都是到托德大叔的酒铺去喝酒。托德大叔是镇上除了恩莱科的父亲之外唯一肯对老师赊账的人,不过与父亲不同,大叔好像颇为看中老师,从没有叫老师结过账。在恩莱科成为老师的弟子之前,老师喝醉後有的时候就睡在大叔的店里,当然老师也有过睡马路的经验。现在每当深夜後,恩莱科就负责将老师弄回来,一开始几次恩莱科是把他背回来的,但自从他吐了恩莱科一身後,恩莱科就改背为拖,要吐就吐在自己身上好了。老师的教学方法是以自学为主,他没有教过恩莱科任何魔法,只是将他的魔法书扔给恩莱科,叫恩莱科背里边的咒语,并按照书上的方法冥想。恩莱科在能滚瓜烂熟的背诵那些咒语,而对那些冥想方法大致了解後。实验着运行了几个魔法,但怎麽也无法召唤出魔法来。终於,一次老师难得清醒的机会。恩莱科将他无法使用魔法的问题提出来。得到的答案令人蹶倒。原来,恩莱科的资质根本不适於修炼魔法。因为这个世界上魔法师运用的大多数魔法,其实就是依靠自己的精神力将魔法元素聚拢,并以一定的方式表现出来。精神力越强,聚拢魔法元素的速度就越快,对魔法元素的束缚力也越大,对魔法元素的控制也越精确,因此,才有所谓的见习魔法师,下位,中位,上位魔法师,大魔法师,魔导师的区别。而有两种人不适於练习魔法,第一种人的精神力太弱,大多数人属於这种情况,所以魔法师才那麽少。另一种情况是,有些人精神力虽然较强,但属於发散性质而不能集中。因此他们虽然能够聚集魔法元素,但无法保持魔法元素聚拢状态,恩莱科就是属於这种情况。知道原因之後,恩莱科到是不再烦恼了,毕竟自己原来的愿望只是当杂货铺老板,学不会魔法,到也不是极为难以接受的事实。不过恩莱科也没有把自己学不会魔法的事告诉父亲,仍然继续做对他来说没有什麽意义的冥想练习,维持着原来平静的生活。在恩莱科的印象中老师是极少早起的,但每个月都有一天他会早早起床,并把自己整理的体面一点,而且决不喝酒,这天就是魔法协会的聚会日,同时这天老师还能领到他企盼以久的每月津贴。同往常一样老师通过设在二楼实验室的传输魔法阵,兴冲冲的去魔法协会了。但与往常不同的是没到中午,他就回来了。有什麽事让他放弃了魔法协会的聚会例餐,那可是由王国出资宴请魔法师以示对魔法师的尊重而举办的隆重宴会。这也是老师期待聚会日的原因之一。“老师,怎麽这麽早回来,宴会取消了吗?”恩莱科疑惑的问道。“快,收拾一下,跟我走”老师发出简短的命令。“那,…”“别罗嗦了,你想知道什麽事,路上再问,快去收拾”“要去几天?”“没准,准备的充足点好了,快去吧”在老师的催促声中,恩莱科快步跑出门,穿过街道,一口气跑回家。看到急急忙忙跑回家的儿子,恩莱科的父亲抛下一旁的顾客。“出了什麽事?”父亲神色紧张的问,自从儿子跟着那个无赖魔法师後,他一直担心会发生什麽事情。“哦,…不,…爸爸,…别担心,……没事,……我回来收拾一下东西,老师要带我出远门”恩莱科上气不接下气的回答道,这至少让父亲放下了心。“要去哪?”父亲问“不知道,师傅既没有说去哪,也没说去多久,只是叫我要准备充分”恩莱科将自己所知道的都告诉了父亲,其实他自己知道的本来就不多。说完恩莱科就自顾自收拾起行李来。看到问不出什麽,父亲只好帮忙一起收拾行李,还好塞维纳镇每天都要接待很多过往旅客,杂货店里有的是旅行装备和补给品,没化多少时间就准备齐了必要的物品。恩莱科拎着行李走出门,行李不多但足以应付大多数不同旅行需要,包括适应於深山旅行和沙漠旅行的必备品,恩莱科虽然从来没出过远门,但从小帮助父亲打点店铺,接触了很多旅行家。所以至少对於装备的挑选可以说的上是专家了。恩莱科站在门口屋檐下放下行李,转过身向着父亲行了个告别礼,看着儿子恩莱科,父亲忽然觉得儿子将永远离开他和他的杂货铺。面前的儿子象个天生的旅行者,杂货铺的天地根本容纳不下他。恩莱科提着自己的行李,跑回老师的实验室。“把门锁好,然後直接到二楼来。”从楼上传来老师的声音。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恩莱科走上二楼实验室。二楼实验室中间有一个传送用魔法阵,魔法阵是用青铜浇铸的,中间有五个圆盘。维可多老师正盘坐在其中一个圆盘上,向恩莱科招招手道:“过来,坐这儿。”老师指了指身侧的一个圆盘。恩莱科学着老师的样子坐下。坐下的一霎那,一种身处异界的感觉油然而生,四周好像一下子静了下来,但随即无数影像纷至沓来,海洋,沙漠,高山,丛林,都市,蛮荒。恩莱科犹如半空中的飞鸟快速地一一掠过这些景观,景色越变越奇,日出日落,雪山冰川……不知经过多少时间恩莱科才从这些幻象中清醒过来。“感觉怎麽样?”老师一直注视着自己的学生,见到他清醒过来,便问道。“对不起,我让幻境迷住了”恩莱科不好意思的说。“这不是幻境,影像中的景色就在大地的某个地方,你看到的是这魔法阵的记忆”老师看到学生脸上明显表现出的迷惑表情继续说:“这个魔法阵到过世界的各个地方,每到一地就增添一道记忆……,有人将这些景象当作一种幻象而驱逐他,有人将这些景象当作一种交流去体会他……”看到恩莱科一时还无法理解这席话而陷入深思,维可多老师连忙提醒自己的学生:“别想了,我们已经耽误很多时间了,准备出发吧!”听完老师讲述的冥想方法後,恩莱科立刻按照这种方法闭目调整精神。维可多见学生稳定下来後,轻轻坐正姿势,左右手各结成一轮手印,嘴里念着咒语:“非--所--非--法--法--所--非--法--卡--那--答”一阵剧烈的震动之後,恩莱科觉得经过了好一会儿颠来倒去後,又是一阵剧烈的震动。“到了,”听到老师的声音,恩莱科睁开双眼,只见自己已经身处於一个平台之上。他站起身来四周打量,平台是用白色大理石砌成的,呈园形,最远的两端距离百米远近,地上印着一个巨大的魔法阵,比实验室里的传送魔法阵大十倍有余,不过两个魔法阵的样子完全不同。“快,拉我起来!”被遗忘的老师愤愤的嚷嚷着。恩莱科这时才想起可怜的维可多老师。他半拉半拖的把老师拉了起来。稍适休息後拎起地上的行李。紧紧跟在老师身後。一路上,两人边说边走,维可多老师大致向恩莱科交待了情况。原来,魔法协会规定每一个魔法师收了弟子之後都要到协会登记,翌年後,由协会提出试练。通过试练者,将授予学徒资格,正式在协会登记注册,允许接受魔法传授。通不过的,第二年再来试练,再通不过就取消资格。去年,维可多老师擅自给恩莱科报名明年再考。今年按规定考生必须亲自到场。“现在,你面前有两条路可走。第一,你放弃试练,然後回你父亲的杂货店去帮忙。第二,报名试练,失败後回你父亲的杂货店去帮忙。”维可多道,看来他一点也不看好自己的学生。“……我想试试……”听到学生这样说,维可多倒也不感到意外。毕竟两年的相处,使他也了解了学生的性格。说着说着,两人已经到了魔法协会。穿过一个圆弧型拱门。维可多将恩莱科带到一个长条形的礼堂。礼堂里已经坐着三个人。“你先在这里坐一会儿,跟试练的同伴打个招呼。如果有什麽不懂得,可以问他们。”说完维可多老师丢下恩莱科转身就走。身处陌生的环境,恩莱科第一次感到有种所不出寂寞感。他不知道如何去同陌生人打交道。在一阵沈默後,对面三个人中,年龄最大的那个主动走了过来:“你好,我叫凯特”。说完伸出右手。恩莱科没有意识的出於反射似的伸出右手握了一握:“我,我叫恩莱科。很高兴见到你。”僵局打破後,气氛就热络了很多。经过自我介绍,互相都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凯特,杰瑞,贝尔蒂娜原本就认识。凯特今年十八岁,是新拿城魔法协会理事长考伦斯的弟子,主修火系魔法。杰瑞,贝尔蒂娜和恩莱科同年,都只有十六岁,杰瑞是皮尔特大魔法师的弟子,主修风系魔法。按尔蒂娜是碧丽莎上位魔法师的弟子,主修水系魔法。三个人中,凯特出生於骑士世家,有贵族身份。不过,他从小受到的正统骑士教育让他与别的贵族大不一样。完全没有别的贵族那种盛气凌人的感觉。按尔蒂娜的父母是神职人员。因此从小接受神圣教育。原本她的父母想要贝尔蒂娜也从事神圣事业。但由於贝尔蒂娜自己的意愿和姑姑碧丽莎上位魔法师的强力支持下选择了魔法师的道路。杰瑞是富商之子,他父亲为了自己家族将来能够得到一个贵族称号,毅然的将三个儿子送到高等学府深造,长子加入皇家骑士团,杰瑞是老二,他还有一个弟弟被送去接受神职教育。相对恩莱科的杂货店老板儿子的身份,实在是寒酸了一点。不过,恩莱科并不以此为耻。而且,他还一并把自己不适应修炼魔法的体质的事说了出来。听到恩莱科说自己一点不会魔法居然敢於接受试练。凯特倒是极为欣赏这种性格。两人马上成为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在热烈的交谈中,时间过的很快。这时,大厅中走进来一个见习魔法师。“你们都是来接受试练的试练生吗?”见习魔法师问道。“是的”,凯特代替大家回答。“你们先填写一下这几份简历表,然後带你们去住处放下行李,再一起去参加宴会”说完,见习魔法师发下一堆表格。并且每人发给一只笔。恩莱科在凯特的帮助下,好不容易填妥这些表格。见习魔法师将四份填好的表格收上来,整理好之後。领头往外走,恩莱科他们只好各自拎着行李跟在後面。到了住处一看,三个男生共同分在一室,贝尔蒂娜单独一个人。简单的分配了一下床铺後,大家扔下了行李,跟见习魔法师一起去赴宴。一进入宴会厅,就觉得宴会厅人群嘈杂,气氛热烈。看看人太多,凯特说:“我们最好一起走,不要失散了,这儿只怕很难找人。”其余三人点头同意。“先去吃点东西吧!”杰瑞提议“好”对於早餐之後没来得及再吃午餐的恩莱科来说,这个提议相当振奋人心。四个人好不容易挨挤到餐桌前。餐桌前人意外的极少。非常醒目,维可多老师一个人独自在那儿据案大嚼。看到他的吃相,四个人至少知道餐桌前为什麽人那麽少。看着这个活宝,其余三个人不禁为恩莱科感到悲哀。正在这时候,维可多正好抬头看到了恩莱科他们。维可多象恩莱科他们招了招手。“他叫我们过去”恩莱科说。“你自己过去”。“打死我,也不过去”。“我们可不认识他”。其余三人异口同声回绝道。恩莱科只好硬着头皮悄悄走近维可多老师。“老师,有什麽事?”恩莱科问道。“哦,”维可多咽下一块鸡腿,连忙又往嘴里塞了一条烤鱼,然後含含混混地说:“你饿了一天了,快吃一点吧,明天早上早点到出发点,我有话跟你说。”说完,塞了一支烤猪腿在恩莱科手里。“我不饿”“不饿?不可能吧。”维可多疑惑的说。“啊!对了,我和同伴成为了好朋友,我想多和他们在一起”恩莱科连忙找了另一个借口。然後,怕维可多再问,赶快向同伴们走去。“快走,快走。”贝尔蒂娜催促道,四人赶紧拐到小花园,在一个幽静处,恩莱科拿出那个烤猪腿让大家分食。一个烤猪腿当然无法满足四个正在发育的少年的肚子。但是,要再到餐桌前去拿些食物,那是,谁也没有这样的勇气的。幸好,经常有手托点心和饮料盘的服侍生走过。四个人才勉强添饱肚子。这时,两个身穿华贵的宴礼魔法师袍的魔法师向这边走了过来。“老师”,“姑姑”,杰瑞和贝尔蒂娜连忙站了起来。看来,这两个魔法师正是皮尔特大魔法师和碧丽莎上位魔法师。出於礼貌,凯特和恩莱科也马上站起身来。疤丽莎上位魔法师径直走到贝尔蒂娜面前,抚着贝尔蒂娜的肩问道:”今天一天辛苦吗?饿了吧!为什麽不去吃点东西。““我可没有勇气去与那头饿龙争夺地盘”。贝尔蒂娜愤愤的将饥饿所引来的满腔怨气发泄出来。全然不顾身边那头“饿龙”的弟子的尴尬表情。“呵呵呵,饿龙----,好形象的比喻”。碧丽莎上位魔法师发出愉快的笑声。这笑声使得恩莱科觉得碧丽莎上位魔法师和老师的关系一定很不和谐。“咳咳”,皮尔特大魔法师在那里牵动了两下脸皮咳嗽了两声,看来他忍得很辛苦:“别这麽没礼貌,维可多大魔法师可是一个实力高深的大魔法师。”“大-魔-法-师??”说真的,恩莱科从来没有如此震惊过,看看别的同伴脸上表现出来的目瞪口呆的表情,就知道他们也是这样想的:“这种家夥,居然与尊贵的值得崇敬的大魔法师称号有关。”脑子里乱糟糟一片,连杰瑞和贝尔蒂娜什麽时候被他们的老师带走了都不知道。只有凯特陪在身边。“我们先回去休息吧!”凯特提议,原本碧丽莎和皮尔特魔法师也想将凯特带到他老师那里去的。但凯特拒绝了这个好心的提议,因为现在把恩莱科一个人丢在这里的话,以恩莱科现在的精神状态,铁定找不到回去的路的。“走吧!”还没有从震惊的状态恢复过来的恩莱科有气无力的迎合着。好不容易,拖着沈重的身体回到住处。只见门口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明,五点,门口集合”。打开门走到床前,恩莱科立即一头倒在床上。极度震惊之後伴随着的是极度的无力感。看来精神力的大幅度波动确实有害健康。“喂,好点了吗?”凯特关切的问。恩莱科翻了个身,脸冲着天花板说:“我没什麽,只是太吃惊了,惊吓过度,浑身没有力气而已”。看到恩莱科没什麽事,凯特也学恩莱科那样仰天躺在床上,抬头看着天花板问:“在你印象里,你的师傅是怎样的一个人”“好色,酗酒的奸诈而又懒惰的不良低能魔法师。”一连串带有阴暗色彩的字眼从恩莱科的嘴角溜了出来。“你把贪吃和不要脸给忘了”凯特连忙补充道,毕竟给他最深印象的是维可多老师那满嘴流油的恐怖吃像。“他总应该有一些特长吧,你的老师擅长哪一系的魔法”凯特坚持的问道“老师总是喝得酩酊大醉,从来没有看他施展过一个完整的魔法”。恩莱科努力的搜索着自己的记忆。寻找着任何老师可以称的上是高深的行为。想着想着,恩莱科居然睡着了。当他醒过来的时候,发现时间还太早,天还是黑沈沈的。不知道是由於对老师身份感到震惊後的後遗症,还是对今天的试练怀着的紧张心情。反正恩莱科觉得再也睡不着了。他悄悄的起身,打开门走出房间,然後尽可能轻的回手关上了房门。穿过一个人都没有的大厅。恩莱科独自在寂静的魔法协会中心闲逛。大多数的门都锁着,大多数的房间都暗着灯。天上的星星正在缓慢的消退着。启明星已经在东方露出了他的光芒。恩莱科走到中心的广场上,面向东方静静的等待太阳升起。天空渐白,光明迅速驱赶着黑暗。虽然西边的天空还有几点闪亮的星光,东边的大片空际已经发白“起的真早啊!”背後突然有人逼近,把恩莱科吓了一跳。回头一看,只见一个身材瘦长,神情肃穆的老魔法师正站在自己身後。“居然,还有人大早起来看日出”老魔法师道。“我只听很多旅行家说过,各地的日出日落是最值得欣赏的景色之一”。恩莱科连忙找了一个借口:“所以,我想亲身体会一下。”“你是第一次出来旅行吗?是维可多的学生吧!”恩莱科惊异於这个老魔法师的分析和判断能力。“您是怎麽知道的?”恩莱科小心翼翼的请问“我的学生也是这一届的试练生”老魔法师道。恩莱科立刻意识到面前的老者正是凯特的老师──新拿城魔法协会理事长考伦斯大魔法师。“你的体质好像并不适合修炼魔法呀!”。不愧为新拿城魔法协会的首席魔法师,一眼就看出事情的本质,“维可多没有告诉你吗?”“老师,告诉过我,但我想,虽然无法使用魔法,但也许我能够了解一点魔法的知识,一直以来,魔法知识就只有在魔法师中间广泛流传,普通人根本无法了解和使用。”恩莱科感到面前的这位睿智的长者是能够沟通长久以来压抑在自己心头的想法的人,因此大胆的说:“所以,如果魔法能为大多数人接受该多好,您是一位伟大的大魔法师应该能够有着方面的方法吧!”考伦斯注视着眼前这个幼稚的年轻人,从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不安和惶惑神情。但不安和惶惑中夹杂着深刻的沈思。恩莱科一口气说完那些话,原本期待尊敬的魔法师能够有所答复,但是考伦斯听完後,久久不作答复。使得恩莱科心里忐忑不安。因为恩莱科心中还有一个心念没有对考伦斯说──一直以来恩莱科都怀疑他刚才说出的想法──只是潜意识中为了说服自己离开那亲切,熟悉,但狭小的杂货店的借口。“太阳已经升起来了,可惜,你错过了。”考伦斯突然转到原来的话题上。恩莱科连忙回过身来,只见一轮火红的太阳已经整个从地平线上升了起来,“啊,真美啊!可惜错过了日出。太阳是什麽时候升起来的?”考伦斯看着恩莱科的背影,意味深长的说:“当你背负阳光的时候,太阳刚刚升起。”在恩莱科沈浸於初生的太阳所展现的绚丽魔法时,考伦斯已经悄悄地离开了。回到住处,凯特已经醒来。杰瑞正努力同床和被子做最艰苦的搏斗。“你去叫醒贝尔蒂娜”,凯特命令道。走到隔壁,推开门,看到贝尔蒂娜还抱着枕头睡地香呢。恩莱科走到床前推醒贝尔蒂娜。“哇”,突然间一声大喝,横扫的一腿将恩莱科蹬飞了出去。“讨厌,让我再睡一会。”恩莱科捂着剧痛了胸口,爬回到自己的住处。瞪了凯特一眼,“你自己去把她叫醒。”“叫不醒吗?看我的。”毫不知情的凯特走到隔壁。恩莱科期待得听着,果然一声怒吼,紧接着的是重物坠地的声音。看到凯特像自己一样爬了进来,恶狠狠地瞪着自己说:“你陷害我!!!”“我先走了。他们俩交给你了。”恩莱科拎着行李连忙往外就跑。拎着行李到了门口,想起昨天晚上老师对他说的话。也许老师想在试炼之前对他面授机宜也说不定。毕竟当知道老师的大魔法师身份後,恩莱科对维克多产生了莫名的信任感。时间慢慢过去了,集合的人一点点到齐了,但迟迟不见老师的踪影。恩莱科的信任感已经开始摇动了。“啊,你们这麽早就到了。”姗姗来迟的维克多居然没有一丝不好意思的感觉。“你不是说有事跟我说吗?”恩莱科问。“啊,对了。我有好东西给你。”维克多随手伸进怀里,摸索着。同伴们都聚了过来,想看看大魔法师会给他的弟子什麽高级的装备。因为他们自己的老师可都为他们精心挑选了能使用的最好物品。只见维克多从怀里掏出一根一尺长的小木棍说:“给你这个,当你要作出决定的时候,它会很有用的。”说完拍了拍恩莱科的肩膀,摸了摸恩莱科的头“祝你好运,我的学生。”“不会吧!”“小气也该有个限度啊!”“恩莱科真可怜!”“幸好那家夥不是我的老师!”“维克多这家夥本性不改,我本来以为会是什麽好东西呢!”“你狠,这种玩艺都拿的出手!”身边人各自有各自的想法,但脸上的表情都布满了无比的惊讶和深切的同情。恩莱科看着自己手上的神棍,对,“神棍”,脑子里一片空白。神棍是迷路的人用来指点目标的一种无奈的方法,人们不到山穷水尽的时候是不会使用的。据统计,神棍有六成的正确率,也就是比向神祈祷更为有用一点点的求生方法。因此人们给了它一种优雅的名字“神棍”。看着面前这个悠闲的不良魔法师,恩莱科和周围所有的人都生出了对他最贴切的评价--“神棍”。“我宣布,试炼开始!”考伦斯理事长将大家的思绪拉拢回来,“这次试炼的目的地是梦幻魔林中部的诺曼实验室”。“不会吧,原来决定的试炼目的地不是凯琴岛吗?”碧丽莎魔法师问道“今年的试炼生水平特别高,而且我对我的弟子也充满信心,因此临时决定更换试炼项目”考伦斯理事长提出自己的理由。“贝尔蒂娜,我们明年再考吧!”碧丽莎魔法师看着自己一脸迷惑的学生道:“梦幻魔林太危险了。”“不,我想试试,我对自己的实力有充分的自信”贝尔蒂娜道。“不要倔强了,梦幻魔林之旅一般是被选作为中位魔法师认证的项目之一”皮尔特大魔法师也好心地劝道。“为什麽?”四个人同时问道。考伦斯魔法师这时候站了出来说道“让我来回答你们的问题吧。”他停顿了一下,继续说:“你们应该听说过距今三万七千年以前,发生过一场神魔大战。战争持续了几千年,最後神魔之间发动了大决战,决战之後魔族被彻底击溃,那场战役被称为光辉战役”“当然啦,人人知道这些事啊,我们现在三个最盛大的节日,感恩日,光辉日,胜利日中的光辉日不就是庆祝这一天吗?有谁会不知道呢?”贝尔蒂娜说道。“可你知不知道,光辉战役所发生的古战场就是现在的梦幻魔林”考伦斯魔法师道“真的阿,可为什麽我们都不知道呢?”原本最为守礼的凯特居然打断了自己最为尊敬的老师的话,可见光辉战役的古战场,对生为骑士後裔的他来说有多大的诱惑。“因为,虽然神族战胜了魔族,并消灭了大部分的高级魔物,但仍有一些低等魔物逃生,这些漏网的魔物就隐藏在梦幻魔林深处的异空间,通过几万年的同化,梦幻魔林中的大多数生物都具有魔性,再加上异世界的魔物,因此,梦幻魔林成为一般人不敢接近的恐怖之地。”“那麽,为什麽魔法协会还在那里设置了试验室呢?”贝尔蒂娜又提出了一个问题。“才不是魔法协会设置的”。碧丽莎魔法师解释道:“试验室是由一个疯狂的魔法师独自建立在那里的”“哇,这个伟大的魔法师是谁?”所有人同时惊奇的问道。“克丽丝见习魔法师”碧丽莎魔法师心不感情不愿的回答。“见习魔法师”看来这两天震惊人心的事接二连三。考伦斯道:“你们千万不要轻视克丽丝魔法师,她的实力不在大陆上的六大魔导士中任何一个之下,十二岁就已经获得大魔法师的称号,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魔法师。”“那,为什麽你们说她是见习魔法师哪?”贝尔蒂娜问道。“哦!她因为研究禁法,盗用协会器材,破坏公共财物,拐骗年轻学生当实验品,使无辜学生重伤等一系列恶行而被剥夺一切荣誉称号,降为见习魔法师,并被称为‘魔法协会的五大耻辱之一’”。碧丽莎魔法师详细的解释道。“所以,你们考虑清楚,要不要参加这次试炼”。“要!!”四个年轻人完全无视碧丽莎地警告,异口同声的回答。四个年轻人怀着不同的想法正式展开了他们的漫长旅程。凯特当然是为了去瞻仰光荣的古战场。恩莱科想得到强大魔法师的帮助。贝尔蒂娜想看看那个让她的姑姑深恶痛绝的魔法师。杰瑞根本就是为了好玩。上海闵行区上海市紫阳中学六年级:Lucy作文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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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放的生命_1000字我想要怒放的生命。是谁指使你;在地震的废墟中拼搏。是那,要怒放的生命。我想要怒放的生命。是谁指使你;把生的希望留给孩子。是那,要怒放的生命。我想要怒放的生命。是谁指使你;在病床上与病魔斗争。是那,要怒放的生命。我想要怒放的生命。是谁指使你;在快失败时还坚持着。是那,要怒放的生命。我想要怒放的生命。怒放吧!我的生命。让我们一起怒放生命;让生命更加辉煌,更加出彩!六年级:李炳润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2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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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大陆(六)_1000字相对于其他国度,雪国就显得有点冷清了。“夜,你说这孩子可不可以平安的出生?”雪鸢躺在床上,虚弱地讲。“鸢儿,你好好养病,一定会平安出生的!”蓝夜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其实在他的心里也没底,从古至今,很少出现像这样的情况。“可是你看花后,她怀的比我晚,可我的还没出生,她的就先出生了。我……这孩子会不会保不住?”雪鸢情绪有些激动。“不会的,花族吸收灵气要比我们雪族快很多,自然出生的快,你别想太多了,好好休息,知道吗?“蓝夜哄着雪鸢,别叫她多想。有一些侍女犯花痴的想,陛下好帅!蓝夜可也算得上是天之骄子,年纪轻轻就掌管皇室大权,就算是现在,他也仅仅只有二十二岁而已,却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了。原本是有三妻四妾这一说,但这位陛下却只对这位雪鸢娘娘钟情,在还未继承皇位时,他娶了雪鸢为王妃。他们俩可算是一见钟情,两情相悦。再后来继承皇位,就封为了王后,并不再娶她人。蓝夜对雪鸢温柔似水,对其他人却是冰块一个。蓝夜这会儿哄好了雪鸢,就去看看那水晶的情况。水晶依旧散发着往日的光彩,却丝毫不见有什么生命迹象。“妹夫,孩子还没出生吗?“这是花后的声音。想当年她与雪鸢结为姐妹,现在都找到了好归宿了。“嗯,您不在家带孩子跑来这有事吗?”“嘿,这是要赶我走的节奏啊。我是来看看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顺便……”花后向身边的侍女招了招手,侍女会意,把一个小娃娃抱了过来。“你那娃出生后,可是我们家雪莲的?男的定个婚约,女的结为姐妹可好?”蓝夜汗颜,您这不是明目张胆的抢吗?“父王,你看你看,我又会新的魔法了!”蓝风身后跟着跑得满头大汗的轩,瞬移移到了蓝夜面前。蓝夜皱了皱眉,蓝风毕竟有影族的血,若乱用魔法,可能一不小心就会伤害到别人。看到蓝风身后跟着的侍女,便指责她:“你怎么不看好风儿?不知道这样很危险吗?”“陛……陛下,皇子说他要给您看他新学的魔法,就跑出来了。”“把他带下去。“命令一下,侍女自然不敢耽搁,拽了拽蓝风,”殿下,走吧!”父王为什么总赶我走,是不爱我了吗?蓝风委屈的想,望了望那块水晶,“怎么还没出来啊?”还等着有个伙伴一起玩呢。想到这,蓝风微微靠近了水晶。这一靠近不要紧,与蓝风口袋里的那块精灵水晶产生了共鸣。两块水晶都散发着幽蓝色的光芒,精灵水晶从蓝风口袋里飞出,靠近了那块孕育着生命的水晶。“这……”蓝夜看着这一系列的变化,神色有些复杂。与蓝风的水晶产生共鸣,这一胎必定是女孩啊!“看来,该来的,总要来的,逃也逃不过……”老国师望着天上的双子星,叹了一口气。初一:韦思琪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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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二)_1000字文馨算是我幼儿园唯一一个要好的朋友了,那时候我还有一个朋友,她叫做甜甜,和她的名字一样她是一个很甜的女孩,无论是外貌、性格,都是十分卡哇伊的,我也特别喜欢糖果般的甜甜。但是在甜甜的面前我很害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想和她在一起玩,我都是躲在墙后面悄悄地跟着她,悄悄地念着她的名字,她现在还记得呢,说那时的我总是躲在墙后面露出个小脑袋“甜甜~甜甜~”。幼儿园的我是个古灵精怪的女孩,但比起现在的小煎炸稍微好些,那时前排座位大部分是成绩不大好的,后排位置是成绩比较好的,那时的我坐在前排,我的同桌是一个小男孩,他和我曾经见过的一个男孩长得很像,于是我问他“你是不是孙猴子?”我只知道朋友叫他孙猴子,因为他是个很调皮的男孩。那个小男孩一开始很诧异,紧接着摇摇头说“不是。”三年后我才知道他叫均宝(现在还有很多人这样叫他,总让我觉得他是个小屁孩)。作业实在不会做的,我就用橡皮擦擦坏那个不会的题,老师要改许多学生的作业,于是她只是匆匆给我个钩钩,我也会为我的小煎炸偷乐。我不知道幼儿园喜欢一个人算不算初恋,但至少我现在还是记得他、喜欢他的。那个男孩叫易来,是个小清新男孩,他的睫毛很长、皮肤也很白,他不像别的小朋友那样嘻嘻哈哈、活泼好动,他只是安安静静的,我还记得,我特别喜欢看他写作业的样子,那时的阳光很温柔,我感觉他就像是清晨第一缕阳光,轻轻地抚在他的脸颊,要我现在形容他的话,他就像是童话故事里的白马王子。我不知道自己那时为什么会喜欢他,可能是喜欢他的清新与安静吧,我在每一个地方寻找关于他的足迹,他清新得像初生的嫩芽,他笑起来像薄荷……那时的我喜欢一个人,捻着粉笔在院子里画着他的名字,只是那时的我总是写成“一来”。世间美好的事物,都像他,和煦的阳光、温柔的清风……或许易来不知道我喜欢他,哪怕当时我把我喜欢他的秘密告诉了我妈妈,他正巧住在我姨妈家附近,一次我去我姨妈家做客,正巧遇见了他,我很害羞,我妈妈偏偏很爱八卦,硬是扯着我与他碰面,然后指着我问:“你喜不喜欢她呢?”现在想起来都恨不得找个缝钻进去,我的老妈还真是个奇葩。他的答案是什么呢?我现在还是不知道呢,因为他本来就不喜欢说话,现在被我妈这么一问更是满头雾水了,其实这个答案一点也不重要了,我和他不怎么说话,甚至可以说如果不是同窗知道对方的名字,完全可以说是不认识,他怎么可能会喜欢我这样一个奇怪的女孩呢。如果命运给我一个机会,我希望永远都不要再遇见易来,因为他在我心中一直都是个童话,永远都是个童话,很美很美……初一:离忧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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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生命_1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小时,妈妈经常教导我不要闯红灯,不要再楼梯上跑。如今我才知道当时妈妈的话富有着很深的含义。生命的失去,就在于这每一个小小的,在我们眼中毫不起眼的问题当中。车祸,踩踏……这一个个血淋淋的事实,这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的逝去,让我们敲响了警钟。有过这样一个故事:“客机在广大的沙漠中不幸发生事故,飞机上的所有乘客都在沙漠中。有年轻的教授,有小气的富豪,有善良的家庭主妇,还有一个傻子。大家在不见边际的大沙漠中寻找水源。一次次的惊喜,一次次的失落。让除傻子外的人一次次的放弃,不得不休息。而傻子,却拼了命的去寻找水源。终于,他发现了一个小水潭,兴奋极了。大喊:“伙伴们!我找到水了!”谁也没有理他。小气的富豪说:“可怜的傻子,他是真疯了!”善良的家庭主妇说:“这回看见的是海市蜃楼。嘿!傻子,快下来。”他看见伙伴们不肯过来。咬咬牙,一口气跑向水池。那个真的是水潭!傻子冲过去,狠狠的跳进水中,喝足了水。三个月后,当救援人员赶到的时候,那些没找到水的人已经是白骨成堆了。但是,在水潭里度过三个月的傻子却还活着!当他看到伙伴们的尸骨,哭出了声来:“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那么讨厌海市蜃楼?宁可渴死也不喝海市蜃楼的水吗?”这个问题,已经折磨他三天了。生命,对于一个人来说,活个七十八十的还算可以的。然而,在人世间,老是有那么一些十八九岁的,以及二三十岁的年轻人,他们步入人生后,不好好地把握自己,而是在社会上经常称王称霸,作恶多端,有的肆无忌惮地仗势欺人。他们不谙练世事;为达到自己膨胀的私欲,有的图财害命杀了人;有的争夺美女杀了人;有的因了几句话杀了人;有的奸情杀了人;有的争风吃醋杀了人,等等等等,着实是罄竹难书。结果有的被判了无期徒刑,有的判了死缓,有的被执刑了枪决。你说这不是小不忍则乱大谋吗!这样作合适不?你不是白来世上一遭吗!是的,多行不义必自毙。依稀记得,有一个人在参加刑场保卫时(他原是武警干部),他看到了被压赴刑场的年轻罪犯(二十六七岁),他从车上被押下来的时候,他的腿已哆嗦得犹如筛糠一样。“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这是母亲经过十个月的艰苦所生下我们。在父母的无私关爱下,我们长成了新一代的青少年。如果有一天,我们出了意外之中的事故,当我们带着疼痛出现在父母的眼中,他们,会怎样?他们的脸上,满是心疼和难过。他们恨不得把我们身上所受的伤痛给予他们,让他们来承担。为了不让父母难过,为了我们更好的去把握人生的酸甜苦辣,请珍爱我们的生命!初一:仰望真实的我10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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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生命_1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生命是什么?生命就是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远大抱负;生命就是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浩然正气;生命就是龚自珍“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献身精神。生命是上苍对于每个生灵的无私馈赠。即便是流浪街头的乞丐,却还能用双手紧握生命,看花天花谢,听潮起潮落,古往今来,有多少文人墨客,剑侠武将,用自己的生命散发出了各种刺目鲜艳的馨香。爱因斯坦曾说过:“人生的价值,应当看他贡献什么,而不是取得什么。”大诗人艾青曾说过:“即使我们是一支蜡烛,也应该蜡烛成灰泪始干;即使我们只是一根火柴,也要在关键时刻有一次闪耀;即使我们死后尸骨都腐烂了,也要变成磷火在荒野中燃烧。”是啊!人生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在于索取。如果你是一棵大树,就撤下一片阴凉;如果你是一泓清泉,就滋润一方土地;如果你是一棵小草,就增添一分绿意;如果你是一朵野花,就装点一分春*;如果你是一颗星星,就点缀一角夜空;如果你是一片白云,就化作滴滴甘霖;如果你是一块煤炭,就奉献一片光和热……生命只有一次,它是宇宙最定贵的,最值得珍惜的。尤尼斯。肯尼迪曾说过:“每一个生命都有它的价值,无论它有多么残缺。”生命既是脆弱的,也是坚强的,生命既是短暂的,也是永恒的。生命是短暂的,这是对于有形的生命而言,无论是彪炳千秋的伟人,还是遗臭万年奸臣。但生命又是永恒的,这是基于无形的生命而言,不管他是千年前修建军阿房宫的匠人,还是芸芸众生中的凡夫俗子。消逝的是有形的生命,永不消逝的是历史文明残留下来的力量,它常常昭示着历史的力量、生命的价值。生命如斯,没有什么力量可以使一片落叶重返枝头,鲜嫩如初,这是一种流逝,一段自然的过程。人生的质量有高有低,每个人都希望白已有辉煌的人生,为什么结果会天差地别,有那么大的不同呢?有人怪上天不公平、却没有人把所有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殊不知,人生的画卷是你亲手之作、人生的道路是你亲手所、又怎能怪上天,怪别人,怪自己的命不好呢?而那些成功人土却不是这样,他们所拥有的斗志谨慎,坚韧不拔的性格,不怕困难的精神,又岂是常人所能具备的?他们的美好人生都是靠自己那双手去创造的。如果你能认真谨慎地画好你人生画卷的每一笔,走好每一步路,酿好每一杯洒,种好每一寸地,读懂每一句话,相信你一定会拥有一个会自已满意的人生!愿每个人都能在自已生命即将结束时,对自已走过的路无怨无悔,也愿这五彩的人生更加灿烂美丽!初三:日向周助1000字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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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生命_1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生命是每个人都会拥有的。一旦拥有便要加倍珍惜,一旦逝去便不再拥有。每个人的生命都有长有短。比如活到一百多岁的人可能会抱怨生命过于短暂,反之七八十岁的人在即将消逝时会觉得度日如年。为什么会出现寿命长而认为时间少,寿命短而认为时间长的罕见现象呢?大概是因为每个人对时间的使用不同吧。平庸乏味的人因为空虚,无所作为因而想尽办法打发余生,不由得认为时间多。而一个忙于贡献,为完成人生理想而奋斗的人,定然会认为时间少之又少早先看到了几则小故事,正是阐述了两种生命:在国外有一个老人,当他还是个孩子时,便立下了128个人生目标。例如:读完莎士比亚所有的着作;非洲的贫困儿童募捐100万美元等等宏伟的目标。这些事在常人眼中是可望不可即的,而如今104岁的老人完成了其中115个人生目标,他在最后说了一句话:“我感觉良好,每天感到像是一次新生,纵使我无法活到128个目标完成时的时候,但我会努力完成剩余的目标,因为我的生命十分充实。”这样的人我们不得不敬佩,他的人生目标是她不断前进。他同我们一样,是个简简单单的常人,他却如此了不起,只因为有使他毕生追起的目标。这才是一个完整的生命。而另一则故事是另外一种生命:有一个刻苦风斗的年轻人,立志三十岁前挣够一百万,最终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在三十岁前挣够了人生第一个一百万。而他却没想继续奋斗,反之开始消遣娱乐起来。一切都无法填满他的空虚,他染上了赌博的恶习,最后赌到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人财两空时他才幡然醒悟当日的百万富翁成了落魄街头的乞丐。这宗悲剧的制造者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他只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花天酒地的生活消磨了他往日的斗志,失去了东山再起的雄心。继而堕落为街头乞丐。有人说他是被钱打到了,而我认为他是被自己打到了。他缺少了上进心,并不继续拼搏,是他的生命变得毫无意义了相比之下,后者则是相形见绌了。他的失败是因为他的出发立场有问题,他的奋斗仅仅是为了个人的利益。他应该继续磨练自己的生命,生命是一种无形的物质。他造就了人,同时他也造就了一个个精彩的人生。生命是十分短暂的,也是十分脆弱的。作为一个人要努力珍惜并为它奋斗。当我们回忆他时,不因为他的碌碌无为而悔恨,过去的就让他过去了,然而今后要好好珍惜他。生命如戏,我们要努力演好这部戏的每个镜头。当舞台闭幕式,荧光灯发出最后的一丝热量时,生命这部长戏便画上了句号。不管舞台下又如何热烈的掌声,我们都不该去留恋。我想,这便是人生吧。新疆阿克苏地区四中初二:高鑫1000字 初二 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