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最后淋着rain回忆
烨下午不用去补习,所以我和她决定淋雨漫步至家。很久没有这样一步一步,慢慢地走在雨中了。记得一次,我在校食堂吃过午饭后,发现下起小雨了,我见草场上空旷得没几个人,便低着头漫步雨中,结果被老师抓个正着:“这谁啊,下雨还在悠闲地走?”我羞红了脸,跑着进了教室。回忆起往事,我笑开了。宽大的校服外套此时就像松松垮垮的予以,校裤裤口的皮筋被我剪了,所以裤脚随着步子一摆一摆,看上去像极了喇叭。我感觉到地上的雨渐渐侵入鞋中(老天!),这双运动鞋花去不少钱,老妈又要心疼死了。原本想让双脚肆意踩进水滩,不过想到明天就会没鞋穿,我还是制止了这个不明智的做法。我低下头,看见从来不拉拉链的手提包里白净得刺眼的试卷,不禁苦笑,一时的快乐让我忘了明天的功课。感觉很累。
雨继续下着,放肆地打湿我的发梢,捣乱地雨珠存心想让我变成落汤鸡,我只好不时拂去头上和身上的雨水。这一路上,我和烨都没怎么说话,似乎只有怡在时才会有话说,不过我已经很习惯了。我们之间这种静静的默契。
我们尽情享受Rain的洗礼。
怡很迷花儿,对于花儿乐队,我说不上是喜欢还是讨厌,还是简单的关注。似乎是三分钟热度,我只有真正去喜欢一个歌手,才会一直喜欢下去。花儿这个年轻的乐队,他们还有很长的音乐之路要走,“花蜜”少我一个无妨。我总是不断地发现,我其实没有什么很喜欢的歌手。像JAY、林俊杰、王力宏等等,我喜欢他们的一些歌,但不是全部。音乐对我来说,是很重要的,没有音乐的生活我宁愿去天堂。
雨继续下着,似乎永不停止。
我又想到同桌,王子芳是我小学毕业前最后的同桌了。前天上某课时,我玩弄他的涂改带,坏笑着对他说:“我迟早会弄坏的。”他回以“微笑”:“你够J。”不过他不会跟别人大打出手(除非气疯了,不然就是在玩)或做什么“厉害”事,他是我见过最害羞的BOY,倒像我是霸王欺压他这位贫民似的。他超会节约(这个是很出名的)。
小学的同桌挺多的。杨振钦、林承权、卢松涛、蔡荣炎、张少鹏……和林承权有过整个学期不说一句话的记录;杨头三同学是最会惹我生气让我打的(后来我很收敛了);卢松涛同学以BT在班级出名(不可否认);蔡荣炎的洋葱头真是让我印象深刻;张少鹏写的阿拉伯数字“8”真是别有一番风格(烂风格)……
同窗几个月的同桌。似乎那些日子会让我泪流满面。我可以和坚强也可以一下子垮下去。
不知不觉到家了,我和烨要说再见了。
雨仍没有停。我也希望它不要停,好想让小学时光一直流下去:每天上课和煤气说悄悄话(还是小心为妙),逗王同学玩儿,则“殴打”杨同学并向他索取草稿纸(在这里我像你说声抱歉,虽然我书包里已经有了但是这个学期还是一直用你的。嘿嘿),下课跑去和怡打闹,趴在烨肩上闭目养神,然后不请愿地听到铃声……
离可以来得很快。
我漫无目的的走,毫无主题地写。最近一直再用一句话:空虚的灵魂没有目标的行走。因为这段时间无所事事,我很疲惫。
快到家门口,烨忽然冒出一句:“好爽啊!”我笑着和她说拜拜。忽然,我想起什么,在转身的一刹那又急刹车歪过头来:“松烨。”我笑了一下:“我也是!”
那一瞬间,我们看见了对方的笑。
致六年5班,我的同学:
希望你们看到这篇文章。
《写给最后》这个系列,是我给你们的辞别礼。
不要说你不在乎同学。
其实,很怀念的。
(难以忘怀)
——2006.6.9 24:00
一件难忘的事
【篇一:一件难忘的事300字】
今天爸爸妈妈带我去和他们的朋友们聚会。
吃饭的时候,我和一个三岁半的小弟弟在楼下院子里玩,他的妈妈在阳台上看着我们。不知什么时候,他的妈妈不见了,他上楼去找,一会儿,他哭着走下楼,我问他怎么了?他对我说他的妈妈不见了。他边说边往饭店外面走,我赶紧追出去对他说:“说不定你妈妈去给你买吃的呢,你赶快回去吧,说不定你妈妈现在正在等你呢。”可是小弟弟不听,还一直往前走。我害怕小弟弟丢了,就跟着他,不停地骗他回去,我还一边记着路牌,害怕忘记回来的路。突然我遇见了一个我认识的叔叔,他把我和小弟弟带了回去,并找见了他的妈妈。
小弟弟的妈妈非常感谢我,我告诉她我是西工大附小二(2)班的学生,爸爸妈妈还有他们的朋友也不停地夸我聪明能干、有责任心。
我很高兴,我今天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
【篇二:一件难忘的事400字】
在去年暑假里,发生了很多有趣和难忘的事情。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大部分的事情都渐渐的从我的脑海中消失。但是,有一件事却让我久久不能忘怀。这件事还得从我去大连旅游说起。要知道这可是我第一次乘飞机旅行啊!
早就听说坐飞机是件趣事了。今天,我终于有机会尝尝这新鲜滋味啦!我进了机场,远远望去,发现飞机就像个“玩具”摆放在巨大的柜台上一般,那么小,又那么好玩!可等我真的走进机舱一看才知道,飞机是那么巨大,简直就像横过来的火箭一样,真让人惊讶!但是,我还是有一点点疑问:这么大的“铁东西”,再加上我们的重量,它能起飞吗?
终于,飞机起飞了。那震耳欲聋的声音,那来回摇晃的感觉,使我觉得头晕眼花。还没等我回过神来,飞机已经进入平稳状态了。我这才松了口气。这时,我透过窗户,向外一看,咦?咋回事啊?山呢?树呢?高楼呢?难道这里就是传说中的“水晶宫吗”?难道我已入仙境?渐渐地,我进入了甜蜜的梦乡……
突然,一阵噪音吵醒了我。原来,我们所乘坐的飞机已经平安降落了。我想:看来,先进的科学技术的确能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更多便利和快乐,我也要好好学习争取当一名发明家。
【篇三:一件难忘的事600字】
“叮呤呤……”下课铃响了,广播里又响起了《运动员进行曲》,这是在告诉我们该上操了,“唉,又要做操了。”不知哪位同学抱怨着。“对呀,作业多得要死,还要做操。”一位同学应和道。“别去做操了”又一位同学说道。
这下可带动了我们全班了,我们集体“罢工”了,尽管音乐响起,我们依然毫不在意,个个纹丝不动,各自做着自己的作业。正当我们沾沾自喜的时候,一个严肃的声音传了过来:“你们为什么不做操?”原来是庄老师,庄老师严肃地质问我们,我们个个吱吱唔唔的,就像茶壶里煮饺子——倒不出。这时,我怀里像揣了一只兔子似的,“扑通”、“扑通”跳个不停。还好,庄老师只是批评了我们几句,然后就气呼呼地走了。这下我们的心稍稍地平稳了下来。可谁知,老鼠拉犁头——大头在后面,突然,教室门前出现了一个黑影,原来是庄老师后脚刚走,叶校长后脚就赶来了。只见校长板着脸,生气地对我们说:“你们为什么不做操?”哎呀,这下事情闹大了,连校长都被惊动了。叶校长严肃地批评了我们,并且还要下去重做两遍操,我们排好队下去了,心情是那么得沉重。开始做操了,面对其他同学投来的异样的目光,我的脸“唰”得红了起来。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我们这些学姐学长不仅没有起到带头作用,还不如一、二年级的学弟学妹们守纪律呢!我们要好好吸取这次的教训,下次可一定要记得做操呀!
不做广播操是小,目无纪律是大,我们应该从小做起,遵守纪律孝敬长辈,这样才是一个好学生,长大后才能成为一个合法的好公民。
【篇四:一件难忘的事】
我的生活中发生过很多事情,随着年龄的增长许多事情已经慢慢淡忘了,但有一件小事却让我记忆犹新:那是幼儿园快要毕业的时候,我最后一次和幼儿园的小伙伴们玩游戏。
那天中午下课后,我想玩游戏。可是,我一个人该怎么玩呢?人多点玩起来肯定更有趣!我心里想。于是我就找来了班上的几个小伙伴一起来做游戏。可是,我们还有一个难题,那就是——玩什么游戏更有趣呢?大家左思右想。一个女同学说:“我们来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吧?可是其他人都说这种游戏玩够了,没意思。
正在大家七嘴八舌地为玩什么游戏争论不休的时候,我灵机一动说:“要不,我们来玩捉迷藏吧?这个游戏不仅好玩,而且还能锻炼大家的寻找能力。”其他小伙伴听后都拍手称好。于是我们就开始玩了起来。
第一次,该我当寻找的人。我用手假装捂紧眼睛,一边数数一边用眼睛的余光偷偷的向旁边瞄,结果我一会儿就把小伙伴们全找到了。
第二次,该另一个小男孩当寻找的人。我心里想:我要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于是我一会儿藏在这里,一会儿躲在那里。最后,我找到一个比较偏僻的角落蹲了进去,心里想:“肯定谁也找不到我!”
上课了,我连铃声也没听见。我蹲在角落里等了老半天,也不见有人来找我。最后,我实在等得不耐烦了,就悄悄走出去一看:一个人影也没有
【篇七:记一件难忘的事_900字】
那一件事,让我终生难忘。
在我小的时候,经常和我的一个同学在一起玩,他比我大一岁。我们两个,就像是最要好的朋友一样。有一次,正值放暑假,天气炎热,酷暑难当,我正和他在一起玩,玩了许多游戏,我们都玩腻了,想不出还有什么新奇的东西。正当我们无聊之际时,我突然眼前一亮,想出了一个好主意。我兴奋地对他说:“我们来点一把火玩玩吧。”他当场否决了,说道:“火太危险了,我们还是玩些其它的游戏吧。”我不同意,执意要玩火,他见说服不了我,无奈地说:“那好吧,你去玩吧,不过,出了什么事情,你可要负责。”
不一会儿,我便从家里拿来了打火机,他还是有些不放心,用害怕的眼神望着打火机。我见他这副样子,安慰他说:“只不过是一堆火而已,不用怕的。”我用打火机点燃了一堆枯草,枯草很快就燃烧了起来,燃烧过的草只剩下了一堆黑色的草状物。但是,我还是觉得不够过瘾,看到了旁边的一棵小树,心中便升起来了一个邪恶的念头,想要把那棵小树点燃。于是我用打火机一点,小树便烧起来了,我沉浸在对火的兴奋之中,没有注意到小树上的火已经越烧越大,到了我无法控制的地步。这时我还沉浸在对火的兴奋当中,并没有察觉。好在,我那个同学发现了,慌忙提醒我,我定神一看也惊慌失措起来,不知道该如何是好。随着火越来越大,整个小树都燃烧起来了,我们用了各种办法都无济于事。惊慌失措之下,我们两个都跑走了,我跑到了一个隐蔽的地方,躲了起来;而他却端来了一盆水,将火浇灭了。被水浇灭的燃烧的小树,向天空冒出了几缕青烟。
不久后,有一个人发现了这棵被我烧得惨不忍睹的小树,立马喊来了一群人。当时,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心想,这下可完了,我肯定会挨揍的。这时,有一个人问我的那个同学:“这火是谁放的?”他沉着冷静地说:“这火,是我放的。”我当时十分震惊。众人听后,十分愤怒,将他批评了一顿,还扬言要告诉他的家长。
之后众人渐渐散去,这时,我才敢从我躲藏的地方出来,不好意思地对他说:“对不起,是我害了你。”他笑笑,轻松地对我说:“没关系,谁让我们是朋友呢?”我当时特别感动。
这一件事我至今还记得,这一件事不仅是我们之间的友谊,也体现了他良好的道德品质。当今社会,这样的人并不多见,我为我有这样的一个朋友感到万幸。
这一件事,让我终生难忘。
【篇八:一件难忘的事作文】
那一件事,让我终生难忘。
在我小的时候,经常和我的一个同学在一起玩,他比我大一岁。我们两个,就像是最要好的朋友一样。有一次,正值放暑假,天气炎热,酷暑难当,我正和他在一起玩,玩了许多游戏,我们都玩腻了,想不出还有什么新奇的东西。正当我们无聊之际时,我突然眼前一亮,想出了一个好主意。我兴奋地对他说:“我们来点一把火玩玩吧。”他当场否决了,说道:“火太危险了,我们还是玩些其它的游戏吧。”我不同意,执意要玩火,他见说服不了我,无奈地说:“那好吧,你去玩吧,不过,出了什么事情,你可要负责。”
不一会儿,我便从家里拿来了打火机,他还是有些不放心,用害怕的眼神望着打火机。我见他这副样子,安慰他说:“只不过是一堆火而已,不用怕的。”我用打火机点燃了一堆枯草,枯草很快就燃烧了起来,燃烧过的草只剩下了一堆黑色的草状物。但是,我还是觉得不够过瘾,看到了旁边的一棵小树,心中便升起来了一个邪恶的念头,想要把那棵小树点燃。于是我用打火机一点,小树便烧起来了,我沉浸在对火的兴奋之中,没有注意到小树上的火已经越烧越大,到了我无法控制的地步。这时我还沉浸在对火的兴奋当中,并没有察觉。好在,我那个同学发现了,慌忙提醒我,我定神一看也惊慌失措起来,不知道该如何是好。随着火越来越大,整个小树都燃烧起来了,我们用了各种办法都无济于事。惊慌失措之下,我们两个都跑走了,我跑到了一个隐蔽的地方,躲了起来;而他却端来了一盆水,将火浇灭了。被水浇灭的燃烧的小树,向天空冒出了几缕青烟。
不久后,有一个人发现了这棵被我烧得惨不忍睹的小树,立马喊来了一群人。当时,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心想,这下可完了,我肯定会挨揍的。这时,有一个人问我的那个同学:“这火是谁放的?”他沉着冷静地说:“这火,是我放的。”我当时十分震惊。众人听后,十分愤怒,将他批评了一顿,还扬言要告诉他的家长。
之后众人渐渐散去,这时,我才敢从我躲藏的地方出来,不好意思地对他说:“对不起,是我害了你。”他笑笑,轻松地对我说:“没关系,谁让我们是朋友呢?”我当时特别感动。
这一件事我至今还记得,这一件事不仅是我们之间的友谊,也体现了他良好的道德品质。当今社会,这样的人并不多见,我为我有这样的一个朋友感到万幸。
这一件事,让我终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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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Rain,GoAway1一所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小学的自然课老师无论如何没想到她给学生留的一项家庭作业改变了全世界。这个改变首先涉及到地球上的很多官员。上至一品国家元首,下至最小的芝麻官儿。成千上万的人不明不白地丧失生命。恐惧袭击人类。2自然课杨老师在下课前给同学们布置了一项家庭作业:后天上自然课时,每位同学用玻璃瓶带5只蚂蚁来。杨老师要用这些蚂蚁给同学们上一堂生动的自然课。到了下次上自然课的时间。同学们每人带来一个小玻璃瓶,玻璃瓶里装着同学们从自己家的住宅附近抓来的蚂蚁。杨老师拿出自已准备的一个稍大的玻璃瓶,将同学们带来的蚂蚁都装进大玻璃瓶里。杨老师让同学们围在玻璃瓶四周,她一边给同学讲解蚂蚁一边让同学观察它们。来自五湖四海的蚂蚁聚集在一个窄小的天地里,它们显然对于自己的处境充满了好奇和恐惧。它们没见过这么多陌生的同类。它们不明白人类为什么要绑架它们。下课铃响了,蚂蚁们的使命随着一节生动的自然课的结柬而结束了。杨老师顺手将装蚂蚁的玻璃瓶交给自然课代表皮皮鲁:“没用了。”数百只蚂蚁的命运就这样被老师的一句话决定了。杨老师做梦也想不到,这些蚂蚁把地球折腾得天翻地覆。皮皮鲁急于离开教室,他有无比珍惜课间休息时间的习惯。他顺手把玻璃瓶塞进自己的课桌抽屉里,转身跑出教室。两个星期后轮到皮皮鲁值日打扫卫生时,他才看见那个装蚂蚁的玻璃瓶还在课桌里。皮皮鲁将玻璃瓶扔进垃圾箱,玻璃瓶碎了。皮皮鲁打扫完教室的卫生倒垃圾时,他看见垃圾箱里有几只样子很怪的蚂蚁。这几只怪蚂蚁腹部很大,触角出奇的长,嘴上有一根细细的刺状的东西。皮皮鲁急着回家玩电脑游戏,他顾不上琢磨垃圾箱里的怪蚂蚁。他把垃圾箱里的垃圾倒了。如果皮皮鲁把这箱垃圾烧了,世界将依然我行我累。它们是杀人蚁。3蚂蚁以洞为单位自成家族,世世代代不与其他洞的蚂蚁通婚。两个家族之间的蚂蚁水火不容。在地球上,蚂蚁世界发生的战争次数仅次于人类世界。杨老师的自然课使地球上的不同家族的蚂蚁第一次两对面地聚集在一个窄小的空间里。顺理成章的场面应该是拼杀。但被劫持的同命相连使它们没有轻举妄动。蚂蚁的智商不低。在人类没有对它们实行杀戮后,它们试图越狱。固若金汤的玻璃瓶使它们的计划无法实现。在绝望中它们不得不相依为命并违背祖先制定的家规同异族通婚。地球上头一次出现了不同蚂蚁家族通婚产生的后代,这就是皮皮鲁看见的形态怪异的蚂蚁。蚂蚁父母们不明白自己生出了什么,它们发现孩子和自己完全不一样。孩子的生命力和繁殖力都远远超过父母,它们在出生的第3天就让爸爸妈妈五世同堂。它们的食物和蚊子的食物一样,是人类的血液。它们和蚊子不一样的地方是:蚊子在不伤害人类的情况下偷血吃。它们却是先杀人后吸血。它们的身体里有剧毒腺,只需往人的身体里注射一点儿,人就会在5分钟内无痛死亡。它们是地球上的新物种:杀人蚁。它们在等待机会离开玻璃瓶到世界上饱餐。由于皮皮鲁的大意,给了它们创造了生存的机会。现在,杀人蚁已经离开学校,四散寻找猎物。4就像有的人的血招蚊子有的人的血蚊子不爱吃士样,杀人蚁也不是爱吃所有的人的血。杀人蚁根据接收人体发出的生物电磁波来决定是否吃这个人的血。每个人体都无时无刻不在向空中辐射生物电磁波,但不同的人辐射的电磁波的波长不一样。杀人蚁只喜欢一种电磁波波长的人的血。对于电磁波不是这个波长的人,即使近在咫尺,杀人蚊对他们也秋毫无犯,而对于是这个波长的人,即使远在千里之外,杀人蚁也能捕捉到他的波长,不远万里日夜兼程去吃他。杀人蚁智商极高,它们聪明到会搭乘人类的交通工具奔赴作案现场。它们很少步行。’现在的关健问题是,杀人蚁喜欢喝的这种人血的主人的生物电磁波的波长是多少?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类群体?5人体产生的生物电磁波的波长是由人的身体状况、性别、性心理状态。从大的方面说,人的心理状态只有两种。这两种心理状态分别属于两种人。人生离不开金钱。一种人占有通过劳动获取的应该占有的金钱。另一种人占有不是通过劳动获取的不应该占有的金钱。这两种人的心理状态截然不同,因此他们的身体产生的生物电磁波也分为两个迥然不同的波长。第一种人的电磁波在科学上叫“人体电磁波第一波长”。第二种人的电磁波在科学上号称“人体电磁波第二波长”☆人类中有贪污、受贿和盗窃行为的成员,他们的身体放射出的生物电磁波都属于“人体电磁波第二波长”,无一例外,绝对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例如,一个人从未占有过不应该占有的金钱,他的身体产生的生物电磁波肯定属于“人体电磁波第一波长”,一日,该人贪心萌发,占有了不该占有的财产,他的身体产生的电磁波马上转入“人体电磁波第二波长”。因为他的心理状态已经改变。想保持第一种人的心理状态去干第二种人干的事是绝对不可能的。想再回到“人体电磁波第一波长”的唯一办法是退出赃款,痛改前非。’自有人类以来,没人在乎自己的生物电磁波属于第一波长还是第二波长。很快,人们必须在乎了。因为杀人蚁专吃某一种波长的人的血。它们酷喜”人体电磁波第二波长”。拥有“人体电磁波第二波长”的人的血液含有杀人蚁极其嗜爱的一种血腥味儿。从杀人蚁诞生列人类知道这个答案,历时8年。其间被杀人蚁屠杀的拥有不同国籍的人类成员高达4786597人。无一冤蹬错案。下面是杀人蚁残酷津虐人类的余过程。恐怖至极。6他是地球上第一个惨遭杀人蚁残害的人。近水楼台先得月,他的住所距离皮皮鲁的学校最近,只一墙之隔。他叫于晨益,一位处长。他的人体电磁波是第二波长。数百只第一代杀人蚁四散离开垃圾箱后,它们很快接收到了距离它们最近的人体电磁波第二波长:于晨益。它们竞赛似地逼近于晨益。于晨益身上的人体电磁波第二波长为杀人蚁导航。杀人蚁毕竟是蚂蚁,500米的路程不是几个小时能达到的。于晨益的家庭美满至极。他的妻子美貌贤慧,上初中的儿子聪颖善良。如果联合国评选地球十佳家庭,于晨益的家庭毫无疑问会金榜题名。于晨益今年49岁。他上小学的时候由于家庭出身卑微和才气平平而自信不足。他对班干部既羡慕又嫉妒,他渴望管别人向往驾驭别人。在这个世界上,如果你没么本事可又想驾驭别人,你能从事的职业只有三个:一、当警察。二、当教师。三、当父母。于晨益对于前两个职业没兴趣。靠第三个职业满足驾驭感他又觉得像野兽。于晨益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一家进出口公司工作。在平淡无奇地工作了数年后,一个鬼使神差的机会使他当上了本公司的人事处长。在前人事处长出国考察遭遇车祸致死后,分庭抗礼的公司正副经理同时提名新任人事处长的不同人选,并为此在公司高层会议上撕破了脸力保自己的嫡系补此肥缺掌此要害部门的大印。总经理本来就对自己将比副总经理早一天到岁数退位而耿耿于怀夜不能寐,他接受教训在给孙子报户口时有意晚写了5天出生月期以便孙子在未来的官场上立于不败之地。那会开了七天七夜,直到惊动了上头。上头主持公道,指示找一个绝对和双方都不沾亲带故的人出任人事处长。经过一个月的明察暗访,认定于晨益是该公司唯一的同所有头头没有裙带关系的人。于是,于晨益被破格提拔为人事处长。其中一个没有当上人事处长的候选人想不开自杀未遂。人的生命的善始善终是以无数生命的不能善始善终为代价的。于晨益从这件事总结出一条经验:不投靠任何头儿是当官的最佳捷径.他出任人事处长后最先得意的是,外出开会时他就座的桌子上多了一块两面写有他的名字的纸牌子。从前他没享受过这种待遇,他觉得这就是光宗耀祖。后来他才发现,姓名牌的真正含义是告诉与会者或电视观众(如果电视台采拍摄新闻的话)你是名人还是无名鼠辈。姓名牌是名人得以在会场扬眉吐气的信用卡,是无名鼠辈在会场无地自容的死亡证。意外出任人事处长勾起了于晨益的官欲,他还想当更大的官。他现在最爱干的事是仔细研究报纸上刊登的新任国家高层领导人的简历。令他欢欣鼓舞的是他们几乎也都当过处长。既然他们能从处长级的位置上一步一步前进,我于晨益为什么不能?于是,于晨益兢兢业业认真工作,尽量和全公司所有人搞好关系又尽量同全公司所有人保持距离。他在公司口碑极好。他经常在梦中梦见自己身居要职退位后赋闲在家撰写回忆录。回忆录有两种,一种暴露历史,一种掩盖历史。于晨益写的回忆录属于第一种。他认为撰写第二种回忆录的人是历史的垃圾。于晨益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是当本公司的总经理,为达此目的他几乎不同部里的任何领导来往,想重演鹤蚌相争渔翁得利的喜剧。他的15年远景目标规划是出任部长。小的时候于晨益最崇拜包公,他向往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清廉正官。当处长后,于晨益曾在自己的卧室床头贴上了写有“为官清廉”的宇幅。于晨益爱妻子和儿子,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他们幸福。他有时甚至幻想这样的场面:妻子或儿子不幸患病需要移植别人的内脏才能继续生命。哪怕只能延长一个月生命,他于晨益也会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内脏移植给亲人。儿子就读的中学是一所普通中学。于晨益希望自己的孩子受好的教育,上重点中学。但转学需要一笔对他来说算得上是巨额的资金,他没有这笔钱。他为此内疚。于晨益没有婚外恋,他不需要,他的妻子是十全十美的女人。她给他带来的幸福感他终生受用不尽。他想送他一枚钻戒用以昭示铭刻他对她的爱。出于经济原因他一直未能了此风愿。于晨益的人体电磁波长一直属于第一波长。他在杀人蚁诞生的前3个月改变了自己的波长。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于晨益在自己的办公室里看文件。有人敲门。“请进。”于晨益抬头。’’一个身着笔挺西服的中年男子走进来。“请问您是于处长吗?”中年男子微笑着问。于晨益点点头:“您找我?请坐。”中年男子递上他的名片。“是这样,我的孩子今年大学毕业,她是学外贸的,她很想来贵公司工作。这是她的资料。”中年男子从提包里拿出一个纸袋交给于晨益。于晨益看了看资料。于晨益所在的公司是大学毕业生向往的就业场所,主要是出国和长住国外的机会多,这么说吧,就连为公司打扫厕所的临时工恨不得都去美国考察过人家是怎么保持厕所卫生的。几乎每天都有大学生或他们的亲属来为他们求职。“资料放在我这儿,如果我们需要她,我会同她联系的。”于晨益对中年男子说。“拜托您了”,她的英语很棒。在学校学习成绩也很好。这里还有一些补充材料,也一起交给您吧”中年男子又从提包里拿出一个纸袋放在于晨益的办公桌上。中年男子站了起来向于晨益告辞:。“让您费心了。这包补充材料也很重要,请您保管好。”于晨益站起来以示礼貌。不知为什么,他心里有一丝酸楚的感觉。同为父亲,人家的孩子已经大学毕业了,他的孩子却连重点中学都上不了。于晨益对不起孩子的负疚感头一次如此强烈。以至于他的眼睛的湿度明显上升。于晨益掏出手帕擦了擦眼角、他漫不经心地打开中年男子留下的补充资料纸袋,是两捆百元钞,两万元。于晨益“腾”地站起来,他准备去追那中年男子。这种行贿的事从于晨益当人事处长开始就络绎不绝,他一分钱没要过。仿佛有一股奇怪的力量又将于晨益拉回到椅子上,他产生了用这笔钱当赞助贷让九子转入重点中学的欲望。他为自已的想法出了一身汗。他清楚这是受贿。是正宗的犯罪。触犯刑法的重罪。每个地区都有反贪局专门抓这种罪犯。他重新站起来,又坐下了。他重复了17遍这个动作后,以坐下告终。他的手颤抖着将那包钱锁进袖屉。他改变了自己的生物电磁波的波长。“就这—一次…就这一次……”于晨益在心里无数次重复这句话。数日后,于晨益的儿子转入一所重点中学。““学校没要赞助?”妻子惊讶。“找了个关系。’’于晨益绝对不敢将实情告诉妻子,他知道告诉的结果百分之百是离婚。于晨益的妻子是百分之百的金子。纯金。一个月后,中年男子的女儿进入于晨益的公司工作。金盆洗手对于第二波长的人是童话。于晨益为了给金妻子戴金钻戒又收受了一次贿赂。其实,金质女人戴不戴金饰物都是金子。非金质女人戴一身金饰物也只是废铜烂铁一堆。女人身上的真正金子在她的心里,不在脖子手指手腕上。当于晨益往妻子纤细的手指上套钻戒时,妻子热泪盈眶。“贵吗?”妻子依假在丈夫身边问。“假的。才100元。等我以后有了钱给你买真的钻戒。”于晨益撤谎。。“这是真的。我一辈子不换。”妻子全身发烫。一件东西的真实价值绝对不是它的零售价。这是一个周末的中午。儿子去学校的兴趣小组参加活动。妻子上街为于晨益明天随公司考察团出国考察采购行装。只有21122262222114214242212(由于此处的描写太恐怖,编辑部在征得作者的同意后删去185个字。)随后赶来的杀人蚁们争先恐后地往于晨益的血管里注毒。其实只需要一只杀人蚁的毒就能在5分钟内置人于死地。于晨益就这么不明不白地离开了人间。杀人蚁们开始在于晨益身上会餐。它们只吃新鲜的人血。人死20分钟后的血它们就不吃了。杀人蚁是地球上最浪费食物的。动物,它们倚仗食物资源丰富而有恃无恐不思节约。杀人蚁每次吃人血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吃5分钟。吃完后趁兴与异性同胞以死者的尸体为床交配生育。它的在死者的身上大肆做爱大肆生育,每只雄杀人蚁能在10分钟内繁殖50只后代。杀人蚁交配和生育后再吃一次人血补充体力。小杀人蚁出生后率即同父母共进人血大餐,而后它们就可以自立闯天下独自觅食了。在捕获到下一个猎物时,小杀人蚊就可以完婚为蚁父为蚁母了。’约分钟后,数干只杀人蚊撤离于晨益家。这次它们不集体行动了,它们同时出现了数十个第二波长,它们司散捕猎。于晨益静静地死在床上。没有任何痕迹。杀人蚁的毒针细得几乎在皮肤上留下下针眼儿,不特别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7于晨益的妻子喜欢给丈夫买东西,她的本事是花不多的钱给丈夫买物超所值的衣物。每当丈夫外出前,她都会周到地为丈夫准备行装,大到西装革履,小到洗最伯传染病的关键部位的毛巾。她采购结束时已是下午4点钟了。她像往常那样步履轻松地上楼。掏钥匙。开家门。“我回来啦!”她一进门就高声通知家人。没动静。“出去啦?”她一边放下手中的东西一边嘀咕。她到厨房洗手,洗得很认真,打了3遍香皂。她脱下外套挂在衣架上,然后走进卧室。“睡得这么死?”当她发现丈夫仍在睡午觉时嗔怪道。丈夫继续睡。“该起啦!”她到床边轻推丈夫。她发现丈夫的体表温度和皮肤弹性同以往不一样。“你怎么了?”她用双手移过丈夫的脸。她从未摸过死人,没有这方面的常识。“你病了?身上不舒服?”她摇晃丈夫的身体。于晨益的一条胳膊从床沿聋拉下来。这是一个在电影电视剧中经常用来宣告剧中人已死的镜头。她一楞,迅即猛摇丈夫的身体。于晨益的头更加电影化地歪到枕头的一边。“晨益!晨益!你怎么啦?!你醒醒呀!”她谅惶失措地一边摇丈夫的身体一边喊叫。于晨益的身体已经僵硬了。她的美丽的眼睛有生以来第一次用来装恐惧。没有精神准备的失去亲人是世界上最残酷的事。她现在的第一个反应是求救。楼下住着一个于晨益的同事。她飞奔下楼敲人家的门。同事开门。“快…快…老于…出事…了……”她满脸是泪。“于处长怎么了?”同事问。“昏迷了……”她往好的方面想。同事跑步上楼。这是一个见过死人的同事。他一摸于晨益就知道公司的头儿又该为新任人事处长的人选打架了。但他现在不能说,他担心于晨益的妻子承受不了。“快打电话叫急救车I”同事拨120要急救车*“老于怎么了?”她问同事。“可能是急病,心脏病什么的。急救车一来就行了。pp同事安慰同事的妻子。“他的心脏从来没事呀?”她喃喃道。“我去楼下给急救车引路。”同事下楼。她忙乱地在丈夫的胳膊上找脉搏,整条胳搏都找遍了。最后,她终于在丈夫的指甲盖上清楚地找到了脉搏。她笑了。她笑得样子很好看。急救车来了。拿着担架背着急救箱的医生来到于晨益的床边。医生的手一挨于晨益的身体就说:“他已经死—了。”她猛然站起来:“你胡说』我刚刚还摸到了他的脉膊,你怎么说他死了?”医生显然见多识广,他没有理会死者家属的无理。他为于晨益的尸体做了简单的检查。他发现于晨益的死因不明。“您是死者的什么人?”医生问于晨益的同事。“同事。”同事回答。“我建议您报警。让警察来验尸。”医生对死者的同事说……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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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生命淋淋雨从梦中醒来以后,我变成了一个又瘦又矮,歪着脖子的家伙。我和两个伙伴同住在一个苗圃里,强强长得枝干粗壮,英俊挺拔,平平则树如其名,虽然比我强,但同强强可比就逊色多了。我们就在苗圃你生长着,也等待着生命最终的归宿。强强命好,天生贵相,迁居到一家有钱人的院子里,吃喝不愁,逍遥自在,越长越“风流”。平平没那福气,被请去站在公路旁,天天风吹日晒,但他有同伴们的鼓励,凭着自己的不懈努力,到也顶着灰尘长越长越结实,越长越高大。最倒霉的就数我了,这副人见人厌的贪贱相,还敢奢望什么啊!果然不出所料,主人把我随便插在后屋的小山上,随即扬长而去。这里的艰难是没法想象的,我吃不好,睡不好。硬邦邦的石缝,没有鸟儿的荒野,炎炎的烈日,咆哮的风雨,狰狞的雷电,这就是我的生存空间?我不敢想,却不能不想。当烈日烤焦我的身躯,当暴风雨疯狂地鞭打我,当雷电狂笑着劈断我的手臂,我战栗着,痛苦地呻吟着。多少次,我想闭上眼结束这生不如死的日子,但每天清晨,当我看到喷薄出的朝阳时,我又是那么激动。是的,只有我,只有歪着脖子立于这荒岭之上的瘦小的我,才能如此如此真切地感受到这样的活力与激情。朝阳告诉我,不要放弃,每一分,每一秒,每一个角落都充满了希望。于是,我变得坚强起来了,学会了把呻吟埋在心底,学会了在风雨中依然微笑,我瘦小的身躯不再颤抖,与大自然斗争也充满乐趣。很多年过去了,风儿捎来了朋友的消息:“强强的主人无心再管他的死活,一直养尊处优的他突然失去了呵护,没多久就枝枯叶败,根死干朽了。”我心里一阵刺痛,如果环境不是那么优越,也许他的生命不会这么短暂。“那平平呢?”“平平因为长得笔直结实,被人安放到屋顶屋顶中央,做了栋梁……”好样的,我冉衷地为他感到高兴和骄傲。我没有奢求什么,因为我知道自己又矮又丑,还歪着脖子;我也不想奢求什么,这种风吹雨淋,与烈日为伴,与雷电为伍的日子倒也苦中作乐。可是没过多久,来了一位艺术家,他居然对我赞不绝口,随即把我移去做了盆景。再后来,一家星级宾馆就成了我的新居。我惊讶地睁大了眼——原来自己这么有价值。朝阳说的没错,不要放弃,到处都充满了希望。我感谢朝阳,更感谢生活的磨难,我发现:原来经历风雨也是一种财富。我微微地笑着,又想到了平平,想到了强强,我看着宾馆里来来往往的有钱人,默默的说:“别忘了,让生命淋淋雨!”9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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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生命淋淋雨我是个扁鼻子,花衣裳,外表丑陋不堪的家伙。站在我身边的是一个漂漂亮亮的蓝伞儿,她是我的同伙。一天,来了一个富人和穷人。富人看中了那个漂亮的家伙,出高价给买了。而我却被这位穷人以4。576元的低价带回了家。主人把我晾在屋外的架子上。风信儿来了,她告诉我:“你那同伴要我代她向你问个好。她说她在那儿每天有仆人定期擦洗,过得可幸福呢。”“该死的命运!”我在心里咒骂着,好生嫉妒。以后的日子,接二连三地下了好几场大雨。主人每天用我撑起一片晴空,送小儿子上下学。雨,缠绵地下着,父子俩的感情恰似一坛陈年老酒,更浓了。我痛快地接受着雨的洗礼,倾听着他们的悄悄话儿,忽觉得这样的生活才是最有价值的。次日,我在架子上晒太阳,风信子便心急火燎地赶来了:“伞姐姐,不......不好了!......”我忙问是怎么回事。“你的同伴,每天受擦洗,身子骨娇得快断了。一次,主人将她打开,她就断了好几支骨头。昨天,主人把她扔进了垃圾堆!”风信子说罢,就走了。我蓦然,往日对她的羡慕早已荡然无存。让生命淋淋雨吧!——只有在逆境中不断地磨练,才会在身边筑起一座墙,挡住暴风骤雨......4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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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最后说句抱歉and最后的课堂虽然最后一天——17日,分别的时刻,还未来到,数数脚趾头也只剩下5天。发现最近写了挺多关于离别的文章,真是越来越伤感。自己越来越低沉。我在一中报名后,却被五中录取。谁都知道在这两所中学之间,五中是最好的。全班却只有几个人考进去,一想到要和烨、和一些考进一中的同学说再见,先是庆幸考进同所中学,然后又要分开……今早的时候交了押金,五中的。我也真的要进入那所中学读书课,我希望以后的日子能轻松一点,毕竟题海战术已经过时。这一天我看TV,泡电脑,累了就倒头大睡。我开始觉得空虚,灵魂没有了目标(这句最近我常用),我知道必须马上找一些事情做,比如跑去公园透气,或者和怡打打羽毛球……听见外面的雨声淅淅沥沥,有一种冲动抑制不住。雨在下,某种东西湿了我的脸。最近变成爱哭鬼。(因为不能出去玩了)我开始承认自己很差劲。不过是毕业,又不是生离死别。烨问我,以后,我们的友谊会不会变得轻飘飘,以后中学日子里可不可以打电话给她。我不知道则那么回答,甚至不敢回答,我开始深思这个问题,开始反思时间的波涛会不会推散友谊?恐怕以后很难再一起逛街,一齐疯狂了。抱歉——这个词,我对烨和怡说了很多次,对我们的友谊说了很多次。——没有日期。《最后的课堂》很意外今天没下雨,但回家时忽然飞来好多燕子,黑色的身影在操场上空不断地盘旋,很低地掠过。我立马认为待会一定会下大雨,于是天空瞬间哭泣。但天空很快停止眼泪。我很疑惑。王老师所言甚是:这是我们小学生涯上课的最后一天了。我忽然明白上届毕业生对我说的一句话:时间飞快,转眼又是一个离别之夏。每年这个时刻,依依不舍的离别之情贯穿在每一个小学毕业生心中,当日后再听到毕业班这个词时,我会再次想到2006年同我分别的同学、朋友。我们面对一个新的环境,我知道必须让自己尽快融入新同学中。我感觉不到什么特殊的感觉,同学们宜瑾打打闹闹,我和烨聊天时忽然飞来一个空瓶子,擦过我的脸颊,还把烨的手打红了。要知道我不是好惹的,那个浑蛋的桌椅立马遭到暴力侵害……我笑了一下,很轻松。——2006.6.18 凌晨2点8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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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最后KTV,我们的终点在此,我先说一句:谢谢那些给我谢同学录的同学。还是不可抑制的伤感,时光的匆匆。这次辞别会的捐款打破从前的记录,二千多,离别之站就此订在香江(酒店),尽管还是有些同学没有到场。我带去同学录和相机,几年最后的时刻。此时我些不出什么好句子(无奈),我有太多的感受要说。我唱《曹操》时,杨头三竟然跑出来找茬!想“死”是吧?拿命来!可怜的“羊”同学被我一脚踢开,别说我唱得juk,这调有点低,还有一些捣蛋鬼。秩序还是挺乱的,到后来经王、施两位老师的严格命令下,终于平静点。原以为今晚可以10点半就睡觉(这两个月没有一天晚上是10点半前睡觉),可还是忍不住起来写这些文章。我睡不着,日后的生活会无聊一阵,然后我想去学学跆拳道,暑假后就进入初一备战状态。我懒散的行为该好好调整了。每天早上不是睡到终无就是早早起床上网,神经麻痹。晚上的时间用来无聊,受前座传染,成为半个夜猫子了(煤气负责啊)。写着竟离题,抱歉。我不得不承认,这个KTV的话筒真是烂得可以!我彻底对这家(KTV)的话筒失去信心!等我把新的那MP3修好后,马上录歌(让你们瞧瞧什么叫唱歌)。上个MP3存了我六十多首歌却坏了,欲哭无泪。(又离题……)订在2点的活动搞到2点半才入场,“主办方”架子太大了吧?陈明智同学竟然穿着拖鞋来(强),同志,想耍酷也不必如此啦!“粉拽”家族(以前这么叫)一直是班里很有势力(我不知道用什么词好)的女生团体,班花都在这个家族,可惜只来了八个。另外,班里的几个“混混”(老大)也来了,“头头”(和混混同义)也到齐后,大家就入场了。一开始的气氛让人尴尬,男生自己玩自己的,女生三五成群地聊天,我异常安静(不代表平时很吵),后来咪咪(同学)拉着我和怡跑到人群里去,KTV里DJ的舞曲有着强烈的节奏感,刺激着我的神经,竟不由地兴奋起来(疯了)。为了躲避老师强制执行的游戏(幼稚),我推说唱歌,那是正好播曹操,我只好唱这首。后来的一幕前面也提到了,那些白痴男生净说难听(不想活的),杨振钦老大爷还理直气壮地出来“批评”我,结果被我一脚踢飞,“哭”着回“家”去了。(在此说声抱歉)还有某些男生,根本就是存心捣乱,自己想唱还害羞,用低声吼叫和高声哼吟来显示自己的嗓音,何不爽快大方,唱首JJ或JAY的歌?还有一些女生也唱了歌(值得鼓励),王老师高歌一曲《希望》,几个男生在暗地里“作呕”。最后两位老师伴着音乐在场地里跳起了舞,男生女生无不惊叹——这样的DJ乐也可以伴这种悠闲的舞。于是又有人忍不住“呕吐”起来……在老师的严格控制下,男生们好像只喝掉一瓶啤酒,谢同学酒瘾未尽,趁老师忙活的时间到处找酒,称其“酒鬼”无不夸张;蔡同学也喝了酒,到后来好像有点醉意,邪邪地指着躺在他腿上的谢同学嚷:“他醉了拉!”那神情像害羞的大姑娘。(汗……别骂我)我班女生很多流着刘海,跑起来一摇一摆,虽然有点别的味道,但还是挺好看,大多数时间是放音乐,有时那些女生会献歌一曲,我无法判断好不好听,因为当时我正发呆,眼看耳听心跑了,我在想下次什么时候见面。我将同学录拿给同学们写,谁有写谁没写我不知道,中途甚至忘了有带同学录来,这个包厢关不住我的思绪。渐渐地,辞别会要结束了,我看见蔡文荣在发呆,便把同学录给他写,他写着,很严肃地写,我没看他写什么,没时间也没心情,我忙着拍照,和同学告别。辞别会在“再见”中结束了。我们的友谊永不结束。今天晚上又去吃了一顿,他们只请了一部分5同学,所以我不能说饭店是最后的终点站。晚上疯狂后回到家,我终于有时间看同学录。这本同学录很冷清,我看了一下,只有二十一歌同学写了,其中男生只有三个(他们是:我毕业前最后2个星期中的同桌王子芳,经常粘在一起的蔡文荣和谢安邦,就是谢同学和蔡同学)。杨振钦也是我的同桌,可是我一直没有拿给他写,我怕他不写。(无奈)林承权也是我的同桌,我也怕他觉得奇怪(只是借口,反正有了:45分,也就是开辞别会那晚的深夜。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同学醒着?我困了。KTV竟是最后的终点……给六(5)同学:记得到了节日时,上一下0222——老佘(王怡君她们这么叫我)。《写给最后》系列到此结束。谢谢关注。——2006.6.20 24:46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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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回忆我们在初中的时候都认为老师是可恶的,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每天。体育课上我们老师都让一圈一圈的跑。太多的作业让我们像本着重壳的蜗牛。有件事让我彻底改变了这个想法。一天,上体育课过后。班里的饮水机没有水了。大家都不愿意去搬水。只有我去了。但是我的力气很小没有办法搬动那桶水,只能坚持的搬到了楼上,刚刚放到桌子上遍掉了下来。这一下,完了。水桶碎了。我告诉了老师,老师让我带钱。第二天我交给了老师30元。过了一会老师退给我20。说这是我和申老师的心意。以后小心点。于是我们都去班里了在课堂上,老师让我们写一个人的背影,我写的韩麦尔先生的背影—最后一课里的一个人物。写了一会,突然觉得鼻子里有水,一摸是血。老师去办公室给了我卫生纸。现在呢,老师不是班主任了。是物理老师了。我们敬爱的班主任,你过的还好吗。虽然天天能看到你,但是你老了。不是原来的老师了。老师祝你永远年轻。安阳市33中初二:彭玉念35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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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琳“淋淋”有一个小小女孩,她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晴,标致的鼻子下有一张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嘴,笑起来就会有两个小小酒窝。两个字形容——可爱。不绕圈子了,她啊!就是琳琳啦!琳琳啊!她富有爱心,又爱帮助人。那天,我因为不带雨伞去学校,结果一放学就下起了倾盆大雨,我顿时是手忙脚乱了,在楼下傻傻的站着。一会儿过后!突然有个人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吓了一跳,便回头。“哈哈!倒霉蛋!”是琳琳,她肯定又是来挖苦我了。“臭琳琳!这时候来说我。看我不打傻你”“救命啊!”我和琳琳又像小孩子一样打闹起来了。“你带伞来了没有啊?”“没有!”“那我们都是倒霉蛋!”“你才是呢!”琳琳从书包里拿出雨伞,“我是看见某人在楼下那么可怜的等,突然良心大发啦!”“不跟你说那么多了,走吧!”一路上,琳琳老是把伞往我这边挪,她就被淋湿了衣服,琳琳变成了“淋淋”。我们说她,她还笑呢!两个小酒窝又露出来了,你看啊!闭村小学五年级:黄采谨30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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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那些年的回忆那些年,没有太多的感触,只是和同龄人一样懵懂过,一起的体验过青涩和青春的荡漾,回想起来有许多美丽的回忆,不过我们都把它抛在那一年的风里,呵呵。。。厚厚的日记本并没有随时间而尘封,依然有清晰的笔记,记忆着曾经的点点滴滴,自己会用微笑来记忆她!看完《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可能最多的是感动了,而且心里有所压抑吧,拥有了许多的幻想和回忆,曾经,现在,未来……听着校广,心情也随着电波流动着,想站在风里,聆听,给自己一杯咖啡,开始拼命地用精神吮吸着尼古丁,希望在那里停留,殊不知该站在哪,心里空荡荡,没有着落,或许有太多想说的,可是不知从何说起。这些天,经历了太多,连自己都没法把握自己的神经,任凭其挥霍,飘荡……看完《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可能爱得不够刻骨铭心吧,仅是微笑流过;也许是自己忘记了吧,也许是经历不太相同,反正和大家的感受不太一样,拥有自己的独特味道。每个人,都会有那些年的懵懂,也都会有过许下天长地久的经历,有过青涩的告白,我想,那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会那么刻骨铭心,会那么难忘怀,随着影片的上演,把自己带回曾经的青涩日子里,美美的重温旧时旧景和旧人,不知给你留下最深印象的是什么,你又会在日记里写下如何的心情文字来祭奠逝去的初恋,美美的第一次懵懂。每段故事都似曾相识,每段情都会有许多的感动,对于那些年,我想大家最想说的会是,我也曾爱过,一个青涩的少年爱上过一个含苞待放的她,想对她说希望她能过得幸福,然后洒脱的转身离去……坚持了吗?幼稚过吗?我也有那么段故事,回想起来时,微微一笑,那么亲切,那么纯真,可是终究难敌时间的铁蹄,最终放下了,那是给逝去青春里最美的点缀,自己写不出心里的真实感受,毕竟还是笔拙,连自己都不会写,虚伪的伪文艺青年,可是还是那么高傲的在风里,冷冷地望着,希望一缕尼古丁昨天,他问我你心里的那个人是谁,还有她说的那些,现在想想,不知怎么说,我是个虚伪的人,不曾告诉大家太多自己心里的感受,一个学期里经历了太多的变故,以至于不知该告诉你们什么,电话拿在手里却又放下了,不知该说些什么。这些日子里,自己在另类的世界里走了许久许久,也放荡了许久,可是还是没有走出,虽然把那些人都拉进黑名单里,可是还是会去寻觅,还是留下了些踪迹,没有放空。今天醒来也不知被哪个文字刺激,莫名的回到一年前的脾气,就是固执,倔强的挂电话,不想说话,最怕就是哭声,然后冷冷地望着远方,游离在喧嚣里,好久没有促膝长谈,好久没有悠哉漫步,心里被抽空了,想起了许多校园里的回忆,想给朋友们打电话,可是不知该打给谁,可是总想联系几个人,还是等待吧……音乐播放器里都是些伤感的音乐,让自己也伤感起来,执笔伤感文字,却难言心之味,麻麻的,乱乱的,好想出去。10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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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生命淋淋雨我是一把很丑很丑的伞。我被放在便利店最昏暗的角落,我很孤独。我被人嫌弃过,被人讽刺过,被人讨厌过,被人糟蹋过。所有人都不喜欢我所有人都嫌弃我……有一天我的身边来了一个很漂亮的“小姑娘”我想她肯定会快就会被买走。的确,就在第2天。一个穿金戴银的阔太太看上了她,以59元的的高价买走了她。她走时,祝福我说“你一定也会有自己的主人来的”。过了一会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男子以10元钱的贱价买走了我。回到家中主人将我轻轻地轻轻地放在了阳台上,我又一次孤单了。过了一会风信子告诉我:“你的朋友她很幸福,它的主人每天都保养着她。她现在更漂亮了,待会会有暴风雨哦。”我听了这话又高兴有沮丧我高兴的是我的朋友有很好的待遇,我伤心的是我却没能有那样的待遇我只能自己在阳台上……不久,真的下起了暴风雨。主人还到家中匆忙的拿起我拼命奔到主人女儿学校门外。主人撑起我在门外找寻自己的女儿在人群之中一个大约8岁的小女孩穿着红色的连衣裙直奔到主人面前。他们很幸福一路上我的小主人和主人在聊在学校学习时的趣事。我很高兴的看着他们心中充满喜悦,我想我一定要为主人和小主人撑起一片天的!回到家中主人有把我放在了阳台的角落展开着。我享受这主人对我的关爱与呵护。这时风信子一下子闯入了我的眼帘说道;“不好了,你的朋友娇生惯养着没用多久就坏了,被她主人扔进垃圾桶了!”这时我很伤心,伤心我的好朋友就这么被扔在了垃圾桶!我一直在为主人与小主人撑一片天……让生命淋淋雨吧,让生命在风雨中成长。让生命淋淋雨吧,让生命从此变得坚韧、顽强吧!6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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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雨上周末放学的时候,我走在路上,刚开始还和同学们有说有笑的结伴回家,但是没想到的是走到半路的时候,天空中就哗啦啦的下起了雨来。我们大家都心里一惊,因为我们都没有带伞,于是我们赶紧告别了彼此,向自己家的方向飞快的跑去。我边跑边把衣服卷起来,顶在头上。但是这句无济于事,很快,豆大的雨点就把我头顶上的那片衣服给淋湿了,没办法,注定我回家要成落汤鸡了。虽然身上的衣服已经湿了,但是我还是加快了向家奔跑的脚步,然后怀抱里紧紧的抱着书包,生怕里面的书被雨水打湿了。等到我回到家的时候,我的身上的衣服已经全部湿透了。但是幸运的是,书包里的书本没有被雨水打湿。我赶紧来到自己的屋里,换上了一身干燥暖和的衣服,生怕感冒了。天气的变化真的让人琢磨不透,看来以后我上学的时候,书包里要放一把雨伞,以备不时之需啊。300字 二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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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回忆着……尘封的回忆,虽然保存的很好,却还是会不自觉的想起那段逝世的往事。她依旧还记得,那天的雨很大,其中还杂夹着一些小雪,雪顺着雨往下流,一滴一滴~~~~她静坐着,安静的等待着……他,却久久未出现……失望的她,等了好久,好久,等到雨停了,他还未出现。于是乎?她只能迈着沉重的脚步,一步一步艰难地走着,风,好大啊,都把她的头发吹乱了,心,好痛啊,痛恨他为什么失信?为什么,他最近总是这样,一次又一次的欺骗我,她知道他是故意的失约,却一次又一次的等着他,相信着他。在街道的拐角处,有一个熟悉的身影,似乎是他。为什么,他会出现,会在这里出现?不由自主的跟着他,一点一点看着他进入了学校旁的咖啡厅。为什么,他会出现在咖啡厅呢?他难道忘了我们之间的约会吗?好伤心,不受控制的泪水已经快溢满眼框了,在那一刻,她的心已经无法呼吸。悄然无息的跟在他的后面,他,似乎没发现她呢?他踱步进去了,她躲躲藏藏的跟着他,见到了一个她曾经最好的死党,张娜闲,心中的不解慢慢的增加.到底是为什么呢?自己有做错什么吗?回想自己这几个星期来从来都是自己不停地迁就他,即使他做错了什么,她也一声不吭,就当做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难道就算这样,他还要离开自己吗?手指尖一股莫名的疼痛刺痛了她,她看了看,原来是自己太过激动。指甲中不禁有一丝血迹,血渐渐的越涌越多,可她丝毫不在意,眼睛不眨地盯着面前的两个人。她侧耳倾听,刚开始还可以隐隐约约听到他们谈论自己的名字,到后来便什么也听不到了。渐渐的,她发觉自己好累,眼睛开始迷糊了……到后来,她只感觉到浑身被一股暖流包围了起来,那有频率的心跳,她还记得,那一阵暖暖的心电交流般的感觉,就算她想忘记也忘不了吧。迷糊中有人抚摸着自己的额头,每次当自己的被子掉了一些,就有人帮她盖好,不厌其烦的……那一刻她感觉很久以前的幸福又回来了一般,好高兴,嘴角微微上扬。突然,她听见了喈喈梦语般的话,但不久又昏沉了过去,“对不起,玄儿,我想我无法继续守护你了,你一个人一定要懂得坚强,我……一直都爱你。”说完,他用冰冷的唇覆盖上了她的额头,露出了一个凄美的笑容,她,必须要长大了……她已经三天没来学校了,自从他从她家离开后,这样也好,他露出个绝美的笑容,要不然当她要面对那样一个现实的时候,她会受的了嘛?……正当他这样想着的时候,她来了,脸色似乎很惨白。他看到她,心中不免一阵,她,怎么会这样呢?……他知道她受了很多伤害,可是自己已经无法再帮她遮风挡雨了,她必须学会自立。她坐在座位上,绝望的闭着眼睛,他果然心里已经没有她了呢?自己在家里傻傻的等着他,可他久久未出现,晚上一直重复着打他的手机,却一直莫名其妙的被按掉……如此重复了3天,她终于绝望的来了……她盯着窗外,似乎在寻找他的身影,一对男女簇拥的场面落入了她的眼前,她终于忍受不了,急急忙忙的跑下去,看着他,问:“为什么,你为什么一次又一次的背叛我,为什么不遵守我们的约定,你不要对我说你忘了,不要对我说你没做过伤害我的事?你只要告诉我为什么?为什么?”她的眼眶红了,隋后才见他缓缓的吐出,“我累了我倦了,爱淡了梦远了,难道你还不明白?”说完这话,他还撇了撇嘴。1200字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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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雨呼,今天早上下大雨,老爸和我都睡不着,硬是心血来潮地拉着我骑车去兜雨。(晕哪,还下大雨呢,最最敬爱的老爹,放孩儿一马吧!)唉,没办法,谁让老爸那么爱“摆弄”我呢?才五点钟,街上没有几个行人,这雨中的景的确是别具一格,与众不同啊。形形色色的锦旗、花花绿绿的广告和大大小小的招牌躲在模模糊糊的雨帘后,陆陆续续地站岗在漂漂亮亮城市两旁和整整齐齐的树中间。到处都是一片新意。来到河边,顺着小路,葱郁的绿树向路中央拥挤,顺着树叶滑落下来的雨滴,“啪”,猛然滴在头上,我像是被触动的古筝弦,一下子凉透了全身,爽!大桥对岸的树木像鸡毛掸子似的随风荡漾,在雨的海洋中疯狂地起伏,翻滚,跌向远方。这到处就像是被雨冲透了的绿水粉画,尽是翠色欲流。远眺,是浓浓的一片;仰望,又是清凉透心的水晶。所有生命都在这雨中流动、汲取、生长、呼吸……来到桥上,望着河水,这流淌的急湍的像西瓜皮的液体,如褶皱的肌肤,好熟悉的!它又和与它逆向行驶的树浪相摩擦,与倾斜的雨丝相撮合,真是妙不可言。有时,还会偶尔冒出一两声鸟叫,更是意趣横生。仔细一看,沙、澧两条河的交汇处,是一个大写的“人”,在雨中尽显豪放气概。呵,难怪老爸打着锻炼的旗号喊我早起,原来醉翁之意不在酒,老爸与这景情有独钟!老爸就是如此浪漫!“哗哗哗”“爸,雨下大啦,我全身都湿透啦!”“湿透咋了,湿了还会干!”“都没几个人,他们会不会说我们是神经病啊?”“啊,100%不会”“你看,世界上有懒惰的人,也就有勤劳的人。”“嗯,是哩,就像我们家。”“哈,你可真会贬你老妈呀”老爸又给我讲一个故事,大意就是:一个农夫请求上帝风调雨顺,麦子需要阳光的时候是晴天,需要水分的时候就下雨,上帝答应了,但是麦子在秋天是确实颗粒无收。“这就告诉你,麦子就如人,不经历一番风风雨雨,就不会有所成就,不会成功。所以,今天早上冒雨骑车,就会对你的身体有好处。”风雨、挫折、阳光、收获、成功……自然亦如人生……爸爸是想征服挫折,战胜困难,获得成功。车停在河堤,爸爸站在河堤上展开双臂,挺着胸膛,迎接着雨剑的袭击,不停地大吼。滂沱的大雨覆盖了躲在被窝的人们,而爸爸却站在河堤上召唤着雨。雨下得更大了,那饱满的绿借助雨的力量喷泻而出,仿佛被雨切割得更加模糊,一切都模糊了……我站在桥旁的一片空地上,也陶醉在那密雨穿过透明的绿叶又洒在我头上的冰凉,一直冰凉到全身,流到心里——淋雨,终于懂你……淋雨,懂你!灰蓝色的桥墩揭开了雨帘,流下明澈生命的流动美丽,溢出绿色生命的芬芳气息,流动坚强生命的不阿骨气,渗透透明生命的最深真谛……淋雨,懂你!已不仅仅是大自然的洗礼,亦是心灵的清濯,亦是意志的考验,亦是生命的浇灌,亦是灵魂的洗涤。最深的懂你……淋雨,懂你!“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淋雨,懂你!爸爸,我坚信,终会有一天,你会和雨溶为一体,去征服属于你的天地。淋雨,懂你!更喜欢雨,更接近你……12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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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淋湿九零后的我们,初次淋湿。被六月乍来的滂沱大雨。不知道这是不是留给初中的最后一篇文。夏日河边有许多人,我推着单车在河边上闲逛。三三两两的人来来往往,游泳的散步的,突然一个孩子气的声音问,那就是‘长河落日’啊,妈。我闻声看去,青衣江滚着浑浊的水,一轮又红又圆的夕阳挂在江边,赫然一幅长河落日之景。在这个小城里生活了十五年,却从未注意到这样的景,算不算遗憾。在小学毕业的时候,联欢,和浩一起出校买一些东西。走到桥上时,他将脖子上传说是烈士鲜血染红的布条扯下,华丽丽的抛上天,再华丽丽的掉进臭水沟里,远去。伴着六年的日子。那时候大家都很轻狂,换用历史老师的话就叫自以为是。是挺自以为是的,现在想起来。我们一起谈着以后要将房子建在海边,还天真的画过结构图,写过小说。那时候浩很优秀,以至于初中偶尔见面的时候,第一句话就是,没我你也能写小说。我只是笑笑。其实浩是很好的人。在一起吃着中饭,大怨学校伙食逆天之际,他很淡定很淡定的将不知从哪弄来的菜送到我碗里,然后继续埋头自顾自的吃饭。这些轻微的举动或许如今的他已忘却,正如忘却了我和羽。羽和浩的感情我不了解,只知道浩跟我提过不爽羽然后两人又莫名其妙的在六·一的舞台上合演了那让无数同胞开怀的八荣八耻小品。那个六·一很特殊,最后一个真正意义上属于我们的儿童节,所以我们苦心经营了好久,编舞、练歌、彩排,最后的六·一却以一种悲情的方式结束。寝室里蔓延着一种爆炸的气息,低压的空气里捉摸不到一丝水汽,突然不知谁提议唱一曲离歌,然后羽和洪便率先唱了起来。一开始我只相信伟大的是感情曲调很平朴,声音很激昂,我觉得自己一辈子都听不到如此好听的歌了。内心所有的感情从这个缺口溢出。大家都疯脱了形,上铺的下铺的,拿着枕只顾着砸,最后也不知道到底砸在了谁身上,横七竖八的睡了一床人。浩对我说,要学。我说好,可是最后谁都没有离开,也没人留在原地。当我再向羽提起浩的时候,他说有这个人吗,我怎么不记得。不过我想羽是忘不了的,那第一个叫他玉红的人、I卫过他们的感情。我不明白羽为什么对那时的小事耿耿于怀,也许是不愿承认内心有很大一处空洞,就像他说那时候跟小刘一排的感觉一样。而那个洞里回想着我问的话,一遍一遍。浩因为老师的安排,初中分开了,也因为那么几毫厘的差错,感情像被浓流酸泡过,漆黑,面目全非。初一那会儿,大家都向往着一种貌似全新的生活,不过只是貌似,一切像安排好一样,命运和时间两兄弟揍起交响曲,我们便像布娃娃一样被牵着跳,跳着跳着,都分不清是非了。川便是如此的进入我的世界。那时的日子很轻松很洒脱,似乎从那以后便没如此笑过。大家在寝室里谈天说地,将老师的警告视若蚊蝇。川是个很好的人,我说当时。我把他当成了我的庇护,我不曾一日想,在这个苍白的世间生存,每个人的身边都是要有一个守护神的,守护着他在这个薄凉的世间换取一个内心的支撑点,来平衡自我潜意识里的不甘与无力。对于我来说,我的守护神便是川,可不想有朝一日川会说,你放过我可好。也许是两颗心相隔太近的缘故,日子久了,便磨出茧了,宛如一根僵硬的刺,刺得我们生疼。浩在企鹅上告诉我说,要好好读书啊。屏幕前我笑笑回,你小学时已经说过了啊,我记住了。他也笑了,我怕你忘了嘛。我敲下一片空白。跳出地平线的太阳蒸干眼角的泪痕,过身,生活还在继续。至于我和羽小黑,那有是另一个故事了。高二:晓风1200字 高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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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着回忆不放手闺蜜曾对我说“忘了他吧。”呵呵,是,他早已忘了你,你却抓着回忆 不放手。累吗? --题记 今天初一开学第一天,安排座位。看着门上贴着的座位表,再看看围在 门前的一群人,自己真是捏把汗啊。自己咬咬牙,硬着头皮往那群人里挤, 哈哈,终于挤进来了。什么我居然坐在倒数第二排,班主任是脑残啊还是疯 了啊?咦,看看我周围的人,我哩个去,都是什么人啊。走进教室,直直地朝座位那走去,然后坐下,趴在课桌上。不一会,同 桌来啦,矮矮的,脸上有许多不明的东西。而我后面也就是最后一排的也是 个男生,一来就同其它男同学打闹。叫张梓杰。在之后的几个星期,我过的 很安静,同桌也没有打算理我的意思,一样我也是这个意思。他一直跟后排 的男生打闹,聊天。 而就在这里故事情节有所改变。自习课上,我为了使作业少点,拼命地 做作业。不经意听到后排他们的讲话。“你前面那个女的叫什么!”“好像 叫乐乐”“呵呵,好没创意的名字”之后一片嘲笑声。“呵呵呵…”这一 声声的笑像尖刀一般慢慢地刺进我的心中。男生就是这样,嘲笑成为他们的 乐趣,诋毁人是他们的专长,哼。没人性的哺乳类动物。一股酸楚在心头, 眼泪不争气地想流出。 我再忍不下去了。转过头,对他们微笑,瞪着他们冷冷地说:“说够了 没有?”他们稍微愣了一下,随后张梓杰对我微笑,问:“你听到啦?”妈 的他居然还敢对我笑。哼。还有废话,说这么大声我又不聋,能听不到吗? 我瞪着他。转过身来,继续写自己的。终于下课啦,回想刚才的嘲笑声,眼泪不经意的流了出来。快速整理好 书包,正准备低着头离开,咚,“啊,疼死了,谁撞我的啊。”低着的头抬 了起来。他,张梓杰,他又想干嘛?我马上用袖子把眼泪擦干。“对不起, 刚才我们不是故意的,你不要生气啊!”天哪,这句话是从他嘴里说的。呵 ,是啊,不是故意的,鬼信啊。不说还好,说了眼泪又涌出眼眶。见自己快 哭啦,用力推开他,跑出了学校。这辈子都不想见到他啊。恨死了。后来因他不停地诚恳地道歉,我心软了,原谅了他,成为了朋友。再后 来,每天中午大家都是在学校午膳的,在教室一起聊天,他总是问一些脑残 的问题,比如问我对他的第一印象,问我他怎么从来没见过我,问我在飞车 中的那个情侣是谁,认识吗?…我从来没回答过。他的同桌一直在笑他 。又一次,听到他又问我问题,我自然没怎么回答,他的同桌笑着对他说, 你不会喜欢她吧。哈哈。我听到这话时,他的脸红彤彤的,呵呵,我顿时很 尴尬。我装作没听到,快速地转移话题。 几个月后暑假了,他在QQ中跟我说他要转学啦,我很失望。他还说, 他喜欢我很久了,问我愿不愿意跟他交往。我又没回应他。他一直追着我问 ,我在QQ上回复了七个字:对不起,我不愿意。之后几个月他再没跟我讲 过一句话。是啊,他应该这样做的。暑假过后,升上初二,不久后他告诉我,他有女朋友了。他还说他很爱 她。我不知该怎么回复他。到了下半学期,他告诉我,他跟她分手了。我不 知为什么很高兴。他告诉我,他想邀我去KTV,听还在这里读的他的好兄 弟说,肯定他要跟我告白。我知道了这是一场鸿门宴。并不单纯。我也不知 道该怎么办。最后我答应他,可我失约了,我并没去。时间不知不觉的到初三了,从他的个性签名中得知他又有了新欢,叫林 莹。从她的相册看到,她挺美的,很可爱。他每天的个性签名都在说他有多 爱她。我心里却无比不好受。祝他们幸福。12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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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暑假的最后引用哥哥在微博里的一句话,“学校是梦的缔造者,也是梦的终结者。”这场梦这么长时间了,也该结束了。——题外话(二)读书不是读死书,求学不是求分数。——题记这是我很喜欢的一句话,也是我一直在努力实现的一个愿望。我喜欢读书,但是却不喜欢一字一句去背到滚瓜烂熟;我喜欢上学,但是却不喜欢分分秒秒都被分数所纠缠。在学校,很多人都认识我,而我却不认识他们,以至于去食堂的时候,总会被莫名其妙的目光注视着。也许,他们仅仅知道我学习成绩很好罢了。很久以前的某个下午,偶然看到了《全城高考》。电影中的主人公虽然是高三的学生,但在我看来,他们可以代表在中国现式教育体系下勤奋学习的所有学子。但在感悟之余,似乎也看到了几丝我的影子,上课迟到、顶撞老师、爱好文字、喜欢写字。但是,我不得不承认,我依然无法不活在中国的考试里。也许,我不可能有电影中的结局。在很多的时候,我所表现出来的总比别人多点儿成熟,以至于很多人都说,你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孩子。我不知道,这是他们真心的夸赞,还是他们冷冷的讽刺。喜欢读书,因此我的文章也凑合着能看;喜欢上学,所以我的成绩就一直不错。在我眼中的这些,只是能够让父母高兴的东西,而在别人的眼中,竟然是嫉妒和羡慕的原因。也许,他们才是最有压力的人。我的考试成绩是随着我的心情变化的。如果我满心忧郁的去参加考试,那我的成绩就会出奇的好;可一旦我兴高采烈的去参加考试,那我的成绩也就是一般的水平。记得那一次考试,学校首创无老师考场,只有两个摄像头在墙上。我的心情很好,于是很快地就做完了试卷,开始在座位上干些无聊的事情。在我前面的是年级第二,在我旁边的是她的同班同学,不经意间的一瞥,我看见前面的那位熟练地拿起自己的三根指头变换出不同的字母我很无语,刚想像年级第一那会儿毫不留情地举报同班的考生一样,又念一想,关我什么事情啊,眼不见心不烦。想好了之后,就将试卷放在桌子上,毅然走出了考场。余下的考试,我满怀不满地考完了,结果,蒙了个年级第一,还甩了第二二十几分。父母很高兴,老班很高兴,数学老师也高兴,高兴的竟然打了我一下,到现在,我还很愤然。说实话,我真的没有想到,因为我觉得自己只是先天条件优越,后天努力不足的普通人。不过在很久之后,我终于发现了,先天的优越终究打不过后天的痴迷。学校有很多考试,每一次考试中我似乎都能看到一些别人看不到的事情。还是在一次考试中,和我不在一个考场的同班同学,考试成绩竟然比我高。经过被逼的我只好从根本上全面的做了一次分析,经过我的分析,我得到了结论:那位同仁是一匹黑马,整日拿着教材在那里背书,成绩不上去才怪。我带着自己的理论去和老师说的时候,老师说了一句让我很无奈的话:有本事你也去背啊!我很无奈,就当着很多老师的面,将语文书里的十首课外诗大声地背了出来。背完之后,老师说,你回去吧,好好努力。从此,我依然做着自己的事情,从未背过书。同样,背书的那位的名字后来没有出现在我的前面。也是从此,她没有和我说过一句话。我很无奈,这是为什么呢?我知道,写到这里我就应该住手了。如果我再写下去的话,会被很多人批评做作。不过,我实话实说:读书不是读死书,求学不是求分数。做好自己,每个人都是学习的赢家。好吧,我到此为止。1200字 初三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