簪花客
??“玛雅,你该嫁人了!”不知道这是父王第几次催促了。自从成人礼之后,以往无忧无虑的清闲日子竟然一去不返了。
??父王是知道的,她只爱枭骨,他是他们东丹国最彪健的将军。父王疼她,却不敢招他为婿,因为契丹亲王耶律倍的小女儿耶律虹可也爱着枭骨。比她勇敢,不但爱得整个契丹尽人皆知,在东丹也是巷道闻名了。
??而她,枭骨都不知道她的心。她只能背地里看着虹可用各种各样的理由来缠他。还好,枭骨并不爱虹可。
??一个进,一个退,却都不能如愿。两个亲王的女儿,可以委屈了哪个去做小妾?
??她爱他。她无法容忍其他女人来一起分享她的男人,为了国泰民安也不行!
??2
??军中大庆的时候,她执意要去献舞。父王几近震怒,她依然不肯放弃。东丹国的规矩,贵族家女儿是不能抛头露面的,勿论在那种都是男人的场合大跳一曲。
??薄纱蒙面,枭骨看不到她的脸,但她的眼睛一直注视着他。他的目光是一刻也没离开过她,可是,他真的知道她眼神里传递的秘密么?
??散场的时候,舞姬是可以向自己钟爱的将士献酒的。她抢在前面奔向枭骨。他接过去,那样得体,连她的指尖都不曾碰触。“你跳得很出色。”他的笑那般俊朗,近在咫尺。
??她连“谢谢”都没有说,心碎得忘记起码的礼仪。枭骨,你真的不明白这盏酒的含义么?在东丹,用犀牛角斟酒献给男人,只有一个意思:她愿意把身心都托付给他。
??他是父王的御前将军,有多少女人这么做过,他知道的。可是,他把犀牛角还给了她。
??不是空的,是满的,他回身从士兵手里接过酒壶,斟满了,又递回给她。
??这是逐客令。她转身,却迈不开步子。
??“这妞不错啊,你竟不满意?”“开什么玩笑,我怎么会和一个舞姬乱来!”“纳成小妾么,不就名正言顺了。”“我不纳妾!”身后传来这样的对话,她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3
??连一夜鱼水之欢都无法拥有。父王也不再允许她做舞姬。父王说不会再有任何逆转的可能。“那为什么你还天天念叨让我嫁人!”她不服气地反驳。
??“玛雅——”父王提了一口气,她慌忙跑开。
??这是何苦呢?这话,还是自己说给自己吧。要别人来说,双倍的痛。
??她不能像虹可一样,因为她知道,明地里的拒绝是覆水难收,有的,只是向心尖不断深戳的利刺罢了。
??枭骨在明,她在暗。爱情这场战争里,她的机会要大些。
??4
??“你说什么!”父王从来没这样失态过,手中的白玉茶盏竟然都掉到地上。
??来不及去心疼,毕竟那是她花了好大力气送父王的生日礼物。眼下,她的决定比较重要。
??“玛雅,你怎么爱到这么糊涂啊!”父王背对着她,一手扶着桌子,身子竟有些颤抖。那一刻,她有些不忍。父王的子女中,只有她一个人的婚事还没着落,而这个最小的女儿,竟让父王操碎了心。
??她要去做簪花客。
??在东丹,只有才貌双全、家世清白的女子才有资格做簪花客。不但吏部要先行调查,仔细登记,还要家人出面签字画押。
??如此严格是因为除了名门之女,东丹国贵族王孙的妃子都是在簪花客里挑选的。做了簪花客的女子,容貌品行才艺都是数一数二的。
??簪花客在东丹国不但是人人尊敬的职业,也是无数女子心仪的向往,甚至毕生的追求。父王竟然说她糊涂?
??她知道枭骨的妻子会是簪花客里的一员。因为他说了他不纳妾,而簪花客也是只能做妻不能做妾的。
??这是她唯一的机会了。即使糊涂,她也心甘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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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簪花客每三个月就要集中起来展示一次才艺。这时候,就是一场不动声色的选妃大会。王爷福晋朝中大臣贵族公子都会来。有备而来的或举家商榷或暗自打量,即使无心选择自己的命中注定,凑凑热闹也好。毕竟美人易得,美才难得。
??她们都是蒙着面纱的,只有一轮之后被选中的簪花客才能摘下面纱,为人新妇,接受众人的祝福。
??而一轮是十次才艺展示,近千个日夜。
??每一次才艺展示,观者都可以在楼前的锦屏上摘下与簪花客对应的绢花,写上自己的名字,再挂回去。倘若中意的簪花客绢花上已经有署名,愿意竞争的,依旧可以继续署名。
??玛雅的是牛骨花,只有她知道她为什么用牛骨花做自己的象征。
??自从第一次才艺展示起,连续九次,绢花上都只有一个名字:枭骨。
??他是那么出色,没人敢和他竞争。
??更重要的是,其他人都知道,他来这里是认真地选一个一生一世。
??他不要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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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选中了她。两年半,她终于等到了这一天。玛雅却忧心忡忡。
??他站在她面前,神色里竟满是期待。玛雅的心更沉了,他一向喜怒不形于色的。这一次,他全心倾注了这么多,而她,又能给他什么呢?
??面纱飘落的时候,玛雅闭上了眼睛。没有声响,竟然没有声响!她几乎泪泫欲坠,激动地张开眼睛。
??枭骨呆坐在地上,惊恐地瞪着她。
??玛雅的泪真的跌落下来,她缓缓地拾起面纱,重新带了回去。
??她以为没有声响是他不在意。她错了,唯一的奢念破灭了。
??其实,她早就知道是这样的结局,可是,她仍然固执地赌了这局。
??她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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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她的面容尽毁。
??父王可以动用国王的权力让她有才无貌地成为簪花客,却不能让她以原貌成为簪花客,那是王室不允许的,也将是王室的耻辱。
??民间的骄傲在王室里,都是不适用的。
??当烧红的炭粉撒向她娇容的时候,她喊叫得撕心裂肺。总有一处要痛的,这里不痛,那里就痛。她不要心痛。
??那是她毁容前,最后流下的两行清泪。
??她以为枭骨是例外的,他是那么的卓尔不群。他会看到的,他也应该看到,她的爱,她的心灵,都是别人没有的美丽。
??她忘了他也是男人,如果才貌可以双全,又何必只选择一个。
??灵欲合一是男人千古不变的追求。如果能全部握在手里,是多么的幸福。
??父王是这样说的,并以他自己作例子。
??她没听话。玛雅的犀牛角和牛骨花都是神的礼物,却都成全不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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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再是簪花客。她是东丹国有史以来唯一来去无踪,没有任何资料记载的簪花客。
??这份神秘也抹煞不了铁样的事实,她也是东丹国有史以来一轮都被一个男人题名,最终却被弃选的簪花客。
??这让她除了离开,别无选择。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她该感谢枭骨,他终是没有说出抛弃她的真相。
??玛雅抱着父王的腿痛哭。她到了这般田地,都是因为他,最终,她却要感谢他。
??“孩子,虹可早已嫁人了。现在不会导致政治纠纷的问题,父王来指婚如何?”玛雅望着他,眼神那样空洞。终是垂下头,没有说话。
??不该的。但她爱他,她应该自私,可以自私,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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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骨回话说:恕不能受,臣已心有所属。公主千金之尊,定能找到更好的托付。
??更好的,他就是更好的。为了这更好的,她从来没有放弃,该做的能做的,都做了,做尽了,做绝了。
??玛雅彻底绝望了。他能抗旨就是心意已决。
??他选中的妻竟然是每次才艺比试都在她之后的女子,才不如她,却有着一张漂亮的脸孔,起码,比她漂亮。
??枭骨,只知道她是公主玛雅,不知道她是簪花客玛雅。
??他和她,从来都不曾有交集。
??父王说,玛雅,放弃吧,选一个爱你的,嫁了吧。
??她不该让父王操心的,可是,她只能让他操心了。
??她说,你希望我像母后一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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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母后阿蒂娜是塞罗城出名的美人,直到现在人们还会谈论她。这样才貌绝伦的女子被父王以国王身份硬娶了来。
??可是母后不爱他,爱的竟是约诺亲王,也就是枭骨的父亲。
??父王一怒之下,竟然杀了毫不知情的约诺亲王,以绝母后念头。
??人是可以死的,爱怎么会死呢?
??母后服毒未隧,却从此疯疯癫癫,精神失常。
??父王那样爱母后,自她之后,再未纳妾。可是又怎样呢?他终是没有得到她。
??她还要么?找一个人爱她的嫁了?玛雅不是阿蒂娜,没人敢强娶她,她也不会愿意。
??她爱枭骨,爱到这般境地。
??她不怪他不恨他,她知道父王亦不会杀他。毕竟是他让枭骨成为孤儿的。
??他想补偿他,所以,任由他的女儿这般凄惨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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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骨迎娶新娘的那一天,玛雅身亡。
??她的父王不知道,当年是幼小的她夺下母后欲服的毒药,便一直藏在身边,怕母后再次寻短见。
??没想到,母后再没有用上,她自己用上了。
??她不要像母后一样活着,留一个人为她担忧。
??爱情可怕的不是破灭,而是,独自记挂。
??枭骨那样幸福,她爱他,因他的幸福而知足,亦因为他的幸福而不需要再多牵挂。
??她毁掉容颜去换取他的爱,从那一天起,其实,就是没有回头路的。
??代价越大,迷途复返的可能就越小。
??但她不后悔。她爱过,也被他爱过。错的,只是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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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东丹国讣告:小公主玛雅死于疑难疾病,面容尽毁,故不安排百姓吊唁。
??枭骨在同一时间收到以公主玛雅名义送来的新婚贺礼。
??一个犀牛角,十朵牛角绢花,上面写满了他的名字。
天使的命运
缩在墙角的我已无所谓生命,然而回忆这种东西却时常将我打扰,直到缠得我的心隐隐发痛。
我相信任何生命,不管它如何存在,或存在多久,都会有种情感的遗留。在短暂的一年半里,我品尝过快乐、幸福、荣耀,此时又知道了什么叫做痛苦,我已心满意足。
感谢教授,我被或许再去一次帝国大厦——那个我曾“飞翔”、曾与伟认识的地方。为了防止我乱出声,我被迫吃了哑药。
唉,多此一举的人哪,难道忘了我是由你们的细胞培育出来的吗?我也有虚荣心,我怎么可能会去打破美丽,显示丑陋呢?再说,有人会相信我吗?不过,你们既然让我吃,那就吃吧,无所谓,一切都是无所谓的。创造我的人们可以取走我的一切。
白褂从头蒙下,只露出两只眼睛。
在通过长长的实验走廊时,迎面走来一位“天使”,她舒展着丰满的翅膀,高昂着头,摇曳而过,“噢,美丽的宝贝,快过来。”长廊的那头,教授笑容满面,张着双臂。
“别看了,她就是新的天使,明天将与孩子们共度佳节。”负责押送我的保安说道。
我又想狂笑,但已无法做到。
我明白了,我算是彻彻底底的了!
天使的命运(五)
站在大厦的顶端,我知道我别无选择。
天使,怪物,我的翅膀,连同我的爱情,这一切都是一个梦。一切都该结束了,新的天使会一切延续,而我无须留下任何东西。
我跃出了栏杆,似乎有人尖叫,随后便是一片寂静。白褂被来不及阻止我的保安扯住,太好了,我又完全自由了!
天好蓝,有云,还有鸟。噢,飞翔吧,我的翅膀,就像那鸟儿一样。
今生唯一的一滴泪从眼角缓缓划落,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怎么地深爱着这片宁静的天空,但,又能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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僚客本位僚客者,佐政也,每个时代都少不了这样的人,即使不是真正起到兴国安邦作用的,也可以稳定局面,和谐关系,或舒展结体。在幕府之中的人有“参”的权利和义务,自然是高于一等的,而也有为客而居、只图活下去的。倘若居者不安居,欲图大业,必思虑再三,蝇营之,终身为之奋斗,有好此项者,为本位。其机也玄,其众也合,其味也投。长年累月下来,一步步爬得上去的,必是为上面所看重并加以培养的,其心必同,其势必均,其风也必类。有新近加入者,感觉身上有点异味,后来,常常被熏陶、教育,便同化了,也不觉得圈子里的特殊味道了,自己反倒是越来越喜欢闻了。这也是教化和传授的结果,同时,环境确是造就人的最重要因素,只要一段时间下来,必定类化,且能深谙个中蹊跷,达到圆通的效果。以本位而孜孜以求者实是将此当作人生之目标,不论成败,都觉意义非常,犹如博弈,且每次一个小目标,能够接近则好,即使被疏远也权作乐趣罢了,只是要小心才不致于前功尽弃。此辈在默默中求爆破,在急急中求稳健,与求安者不同。然虽然彼此有差距,但根宗相同,因而但凡做事,不可过急,急之,则易多做而无效;也不可过松,太松,易被察觉而剔除;不可过于热情,若此,则失威严而丢架子;不可过冷,太冷,易寒及自身。对上,应竭尽肝胆(若有肝胆);对等,应尔虞我诈,笑脸藏刀;对下,应不怒自威,拒之千里;对外,应委婉曲致,调逗玩弄,随心所欲。台上,洋洋洒洒,风度翩翩;台下,龌龊涎笑,无间无遮。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登台唱戏,下台卸妆,数千年英雄赞歌无数,平常人之可笑皆淹。百姓也体验:现在门好进,脸也好看,但事却难办。难办还找不出责罚的理由,人家在按规定办事,走的是完全正确的路,没有破绽(不可能有)。庞大,世界上无一能比;繁多,尽显五花八门、千姿百态,抄录全国近亿人能做,可得而兼之,却每部门由专人来做;昂贵,最下贱的“伺童”也年资十万,僚客之位显可见。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僚客本为苦心者,虽苦犹乐也,因其可治人也。(时2007-2-12)700字 一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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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簪明媚三月,时光流转,微曦当照,落红纷飞,着一帘幽梦,已不知今夕是何夕。手中的桃花簪在粉色桃花的映衬下,一丝丝温润的粉色,娇艳无比。可为什么我却闻到了血腥气?或许这桃花簪本就是一个故事吧。重按霓裳歌遍彻江南女子,明眸善目,巧笑倩兮,才貌双绝,其美,相传于天下。后宫佳丽三千,容貌出众者,江南女子是也。可没有谁赢得王的宠爱,即便是为王生下王子的楚妃都不曾。水袖掩面愁凄凄,两行红粉一时稀。那只是因为王有了霓裳。霓裳,非擅长于霓裳舞衣曲的霓裳,因为那是亡国之舞,纵有万般之美,可仍是亡国之舞。而霓裳擅长的只是歌唱,有此,足矣。可霓裳,究竟是谁?宫中的女子,终于明白了王的不屑与不顾,原来是因为王的寝宫有了霓裳,自信怀有美貌与显赫家世的女子开始不平。这霓裳究竟有何来历,竟能迷惑王,倒要瞧瞧。是啊,原来王一下朝便不见人影,弃众姐妹于不顾,是金屋驻阿娇啊。这狐媚子到底施用何手段将王迷惑?……宫中永远不缺乏这样的言论,可仅仅是谈论罢了,发泄一下不平罢了,有谁敢动王的女人呢。哪怕是她们再怎么恨霓裳,也还是不敢。“看!霓裳来了!”尽管听说过霓裳,可看到霓垧又是另外一番境地了。粉色绣罗襦,曳地丝绣裙,精致的五官,如画上款款走下的女子,吐气如兰,芬芳娇艳。青丝如瀑,齐至脚踝,双眸碧色。难怪,难怪。嫣然一笑,亦从未有过言语,原来,霓裳,竟是盲女,众人愕然。一袭白衣,黑若金墨的发丝仅用发簪轻挽,清丽飘逸如同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可是细看,却是惊呼。那簪子竟是有着最神秘的历史——桃花簪。桃花簪,用极品蓝田玉,由翟缓雕琢而成。桃花簪雕著完毕,声名久传的翟缓便封刀,从此不再雕刻,闭门谢客,不久便不知所往。桃花簪,通体莹绿,色泽鲜明,簪尾是一朵桃花,花瓣重重叠叠,竟达六七层之多。花瓣薄若蝉翼,莹如水晶,精致绝美。桃花簪的历任主人都是权倾后宫的女子,可下场并非很好。王皇后被打入冷宫,不见天日;江贵妃白绫赐死;丽贵妃服毒自尽;杨妃自请出家为尼,唯得善终……桃花簪是宫中女子所梦寐以求但又害怕的东西,大家都在猜测,霓裳又会怎样呢?王,三日不朝。宫中太医院却不甚太平,诸多太医手足无策,太医被杀者,被逐者已去一半,余者皆恐慌。原来好好的霓裳突然一病不起,而太医竟不敢下药医治,怎不叫王大怒。霓裳气息微存,王大急,大昭天下,求天下名医为其医治。久无人揭榜以应,王,失望。忽一人称可医霓裳之病,王大喜,急召入宫。当霓裳的歌声再次在宫中响起,已是桃花再度纷飞。而施蛊毒害霓裳的楚妃也被王打入冷宫,只是可怜了楚妃的孩子,还这么小。治愈霓裳的人叫凤箫。凤箫吹断水云闲凤箫,无人知道这个叫凤箫的男子来自什么地方,其背景如何,其家世如何,无人得知,只知此人医术精深,吹得一手好箫。昆山玉碎凤凰叫,芙蓉泣露香兰笑,则是最好的写照。额际是一枚深紫色的额环,深邃而深不可测。发杂乱的散着,颓废而忧伤的神情,高耸的鼻子,黑色如暮霭的眼睛,只是这眼神里分明藏着一头桀骜不驯的野兽,嘴唇薄而精致,有着立体的轮廓。这个男子,虽不是气宇轩昂,优雅出众,可是莫名的,很吸引人。霓裳的歌,凤箫的箫,是宫中的双璧,堪谓是余音绕梁,三日不绝。桃花萧萧落满肩,更吹落,坠如雨。一袭粉色的衣裙,一个黑色的背影,是霓裳和凤箫,红颜如画,和着纷飞的桃花,以及红颜身边的男子,是多么绝配!当霓裳的眼睛被布条蒙上,凤箫扶着她的手在宫内行走,或是静静地在秋千架旁替她荡起秋千,粉色的裙裾在风中盛开如同那天际绽放如红霞的桃花。宫中的女子,是艳羡,是嫉妒?不一而足。宫中两个最优秀的男子——王和凤箫,一个权倾四海,威武庄严;一个医术精深,冷傲出众都对霓裳呵护有加。这样的好事,为何都让霓裳占尽?霓裳成为宫中所有女人的公敌,众失兀之。当有意无意的言论传到王的耳中,王大怒,可他忍了,因为他深宠爱的霓裳要恢复光明还是要借助于凤箫。当布条从霓裳的眼前揭下,碧色的双眸晶莹盈动,如泉水般清澈纯净,无邪而稍带惘然的目光像误入凡尘的神女,让人不忍伤害。王正想召集侍卫将凤箫打入天牢,却看到款款向他走来的霓裳,霓裳微笑的神情如同那艳丽的桃花,让人忍不住顿足留连。王欲将霓裳揽入怀中,霓裳顺从的依偎在王的怀抱,恍惚之间,王闻到了桃花的味道,仅仅是一恍惚罢了。硬物从心脏刺入,不偏毫发,鲜血在霓裳粉色的衣裳上盛开成妖艳的花朵。侍卫欲将携手而逃的霓裳与凤箫拦下,王诡异一笑,道,不……不用,霓……霓裳……会……来……找我……霓裳江南,很美的一个词。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去往那个桃花灿若红霞,有着温暖如春的季节,永远可着轻盈的丝绸衣物,但这竟是以失去至亲为代价!那是个有着落雪的地方,有着耐寒的鸟儿和在雪中绽放的花朵。有温柔的奶奶感和粗犷的爹,日子虽然平淡,可是很温馨。裹着厚厚的大衣,在红通通的炉边烤火,很慵懒的日子。炉里的地瓜散发着好闻的香气,屋内弥漫着温暖的气息。那个邻家哥哥,是个出色的猎人,会打好多猎物回来,送给我一条雪白的雪兔坎肩,围在脖子上很暖和。他总是逗我开心,他的笑容干净而清冽,像那雪地的花朵般纯净。没有意识到自己与别的女子有何不同,只是看不到那多彩的外面,可是我可以从爹娘的讲述中感受到,看到。我看不大自己的容颜,但从别人的言谈和惊羡声中,我知道,自己是好看的。不明白自己会到那个温暖如春的地方,只知道和蔼可亲的爹娘和亲切的哥哥倒在我的身边,滚热的鲜血洒了我一脸一身。过了许久,有一双温暖的大手将瑟瑟发抖的我拉起,紧紧的将我裹在他的风衣里,是王。我被王带回江南,成为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女子,可是我并不开心,那血腥的场面是心底永远的痛。从不相信王会是真心喜欢我,只不过是贪恋我的容颜,当红颜已逝,当歌声不再响亮,只怕是秋扇见捐了。从来不知道宫中处处险阻,宫中的复杂和我平静、安稳的生活是多么的格格不入!我看不到外面的世界,同样也看不到黑暗,只会用清脆的声音来吐露心境。最爱那长长短短、清丽悠扬的句子,是很适合直抒心臆的,偏爱那忧伤的曲调,以为那才是自己的主旋律。可我遇上了凤箫。像是做了一个沓长的梦!梦中有逝去的爹娘,还有哥哥露出好看的笑容宠溺的拍拍我的头,这一切都让我沉醉,不愿醒来。当我睁开眼,周围一片轻嘘声,一个声音询问道,你终于醒了。我终于醒了?是什么意思?我怎么了?安静而清冽的箫声,很干净,不沾一丝尘世之气。我朝声音走去,问,你是谁?这箫声真的很好。我?!为你治病的大夫啊,你不记得了吗?不过,你现在应多在床上躺躺,这对于恢复是很有帮助的。不语,这个人真的很让人好奇,有着精深的医术和干净的箫声,可是他的心中却像是隐藏了什么,是什么呢?喜欢上了这样的午后,有桃花的香味,我的歌声,凤箫的箫声,很完美。一种暗生的情愫如藤蔓般在心底愆生开来,渐渐的成了繁盛的一大片。凤箫说过,要还我一个明亮的世界,于是他采来好多罕见的药材为我治眼睛。七色琉璃草,水依柳,火蟾,水灵芝,黑珍珠,以及从南海之滨采来的濯缨花,百年难得一遇,长在悬崖边上,不留神则会跌入深渊。凤箫待我,太好,太好。我想我是喜欢上了这个叫凤箫的男子,恋上了他掌心的温度,习惯了他深情的声音在耳际为我讲述一个个故事,我后悔没有早点遇上他,命运太作弄人了!那天,他问我,霓裳,要是你知道了杀死你双亲和哥哥的凶手,你会怎样?我答道,血债血偿!他又问,要是你发现你下不了手,怎么办?不会的,我下得了手,那是我至亲的人啊,怎能不叫我为他们报仇。那就好,记着杀害你父母的凶手脸上有两道疤,横竖交错成一个“十”字。当你能看到光明,看到这个人,一定是了。不要问我为什么知道,也不用问我为什么那个人为什么会这样做,当你睁开眼睛看到时,什么都会明白的。当布从眼前揭下,阳光触痛了我的双眼,红霞般的桃花是这般灿烂。我看了看身边的凤箫,是这般令我着迷,回头,看到了那珠冠锦服的王,可脸上分明有着丑陋的“十”字形疤。我款步向王走去,衣袖内的银色匕首紧握,伸手,匕首不偏分毫的刺入了王的心脏。在天堂的爹、娘、哥哥,你们看到了吗?霓裳终于为你们报仇了。我现在是自由的,将和自己喜欢的人过上平静、淡然的生活。走出宫门,一直牵着我的手的凤箫却放手了,说道:霓裳,对不起,是我利用了你,楚妃施蛊害你,王杀害了你的父母都是我骗你的,我喜欢的女子是我的小表妹,叫翟落。我的姨夫就是你头上所戴桃花簪的雕刻者——翟缓。从头上拔下桃花簪,桃花粉润晶莹,我说道,我知道这支桃花簪的来历。当初翟缓使尽平生所学才雕刻完这支桃花簪,如此巧夺天工的物件引来了王的觊觎。王使尽手段夺得桃花簪,同时也为了使桃花簪独一无二,秘密将翟缓处死。翟缓临死前诅咒道,王必定死于桃花簪的主人手上!王防的只是那些有权势的女子,却独独没有提防我,因而你才利用上我,为你姨夫报仇,对吧?桃花簪从脖颈上划下,桃花簪氲成了粉色,如同那绽放的桃花,想起了桃花树下我的歌声和他的箫声交织成一曲华丽的乐章……既然无法拥有他,那么,就让他永永远远的记住我吧……凤箫霓裳走了,她的鲜血在地上盛开成艳丽的桃花,心顿然很失落,原来自己一直喜欢的不是翟落,而是这个有着桃花气息的霓裳。王是智者,他知道我留不住霓裳,霓裳最终还是会去找他。从初识霓裳到后来为她精心治病,冒着生命危险替她采撷濯缨花。一直用利用她为自己复仇的借口来掩饰内心真正的感情,对她的好,又岂是自欺欺人所能掩饰的。霓裳,生命中的痛!拾起地上的桃花簪,碧色的桃花已成粉色,拭去簪上的血,却怎么也拭去不了,霓裳的血已和桃花簪融为一体。抱起霓裳,冰冷的她,嘴角仍有一丝微笑。霓裳,我答应你,永永远远的都不离开你……1200字以上 六年级 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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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客站在新学校门口的阿客,心里是很慌张的。这里是她将要面对的地方。对一个孩子来说,一个新的校园便是一个新的世界了。此刻阿客还有些欣喜,这校园的大门,比幼儿园的大多了!阿客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迈进了大门,再缓缓地吐出那口气,像是穿越了一个空间之门。她四处地看着,这里其实也并不比幼儿园豪气多少,是一个一眼便可以看尽的校园。正对着阿客的是升旗台。旗杆高高的,鲜艳的红色旗子欢快地飘着。阿客晓得,那便是五星红旗了,她去在邻居家看电视时可是常见的,但这还是第一次飘在阿客的生活里。左边是两个沙地,并没什么稀奇的。阿客更喜欢右边的那一排小树,绿色的,充满生机的,时不时还落下一些小黄果子,不晓得能不能吃咧!阿客在上课铃响那一刻才找着了自己的教室,里面已经坐了不少人。讲台上坐着一位女老师,阿客瞧着她,皮肤白白的,头发盘成一颗大丸子,穿着一身红色的裙子,着实好看。老师似乎察觉到什么,转过头来,看到了这个黑黝黝的小家伙。阿客这才看到她的脸,是很标致的五官。“进来登记一下。”老师唤着阿客,丢给她一副纸笔,似乎有些烦躁“在这写上你的名字。”这使得阿客羞怯了,她一向是怕生人的。但她还是认真地一笔一划地写下来自己名字。老师给她安排了一个靠后的位置,接着开始了自我介绍。哦!廖老师!真是个特别的姓。阿客想。课间,女生们聚成一团叽叽喳喳地聊着什么,阿客好奇地凑去听。“我爸爸是局长哦!”“这有什么,我爸爸是个董事长呢!”“……”“喂,阿客,你爸爸呢?”“我……我爸爸是个修理工,”阿客有些兴奋,“他什么都会修呢!”“才是个修理工吗?”“怪不得穿成这样子呢!”“……”阿客听了一会儿,瞧了瞧自己,又瞧了瞧她们,是呢,似乎是有哪里不一样。不知怎的,阿客的心似乎被什么扎了一下,火辣辣地疼。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女生们开始流行起叠星星了。女生们聚在一起摆弄着一根根塑料棒子。好神奇呀!怎么做的呢?阿客瞧着阿玉叠出的小星,比夜里天上挂的还美呢!“阿玉,你能教我吗?”阿客目不转睛地看着阿玉手上的动作,问道。“你别烦我啦!你去找别人吧。”阿玉头也没抬一下。阿客只好耷拉着脑袋离开了。到最后,全班只有阿客不会叠星星了。大伙儿便调侃起来:“阿客,你怎么还不会叠小星星呀?好笨哦!”说完,又哈哈大笑起来。每每这时,阿客的脸总是红扑扑的。坐在后排的几乎都是男孩子,瘦弱的阿客坐在一群男孩子中间,总免不了受些欺负。男孩子们时不时地扯一下阿客的马尾,常常把粉笔灰撒进阿客喝的水里……脾性再好的阿客也终有忍不住的一天。她跑下老师办公室,控诉这些男孩子的恶行,廖老师还是一句“我待会儿上去收拾他们。”把阿客打发了。阿客回到教室,心里期待着廖老师的出现。一直到放学,阿客也没有见到廖老师的身影。阿客忽然想起了马戏里面的小丑。阿客发现心里期望着什么东西。阿客病了。爸爸给廖老师打电话,希望她能批准阿客的病假,却一直打不通。阿客只好拜托阿玉送去请假条。第二天一早,天气暗沉暗沉的,阿客心里有些不安,便问了阿玉是否将假条送给廖老师。“送了送了,她在我眼前看完的咧!”阿客好不容易才松了口气。“阿客,你是不用来上学了吧。”廖老师把阿客带到办公室,冷冷地笑着。“我……我病了……”阿客有些错愕。“请假这么简单的事情你不会吗?”“……我给您递了假条……”“我没有收到!”她瞪着阿客。阿客不敢再说些什么,只是觉得有什么想要吞掉她,她有些喘不过气了。雨忽然开始下了,是天上哪位公公发了脾气,使这人间的雨忽地下的如此猛烈。阿客冲了出去,雨滴重重地打在她的身上。她一直跑着,终于摔倒了。转头一看,五星红旗湿漉漉的搭在旗杆上,风很大,红旗却再也飘不动了……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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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客我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这本来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可是,却给我带来了烦恼。 按这里的规矩,凡是入团的人都要请同学吃糖。有的同学入团时为了摆阔气,什么牛奶糖呀、咖啡糖呀、可可糖呀……买了红红绿绿的一大包,一次竟花了五、六元钱。 在出榜的那天下午,我背着书包一踏进教室的门,就看见很多同学都围着新团员的座位,有说有笑地谈论着什么,还不住地往嘴里扔糖块,我坐在座位上看到这情景,心里有一股说不出的滋味。 我的家在农村,家里有爸爸、妈妈、两个妹妹、一个弟弟,我是老大。妈妈的身体很虚弱,经常患病。家里的经济收入主要靠爸爸挣的工分。一家人过着俭朴的生活。有一次,在城里当中学教师的舅舅来看望妈妈。他看到我们这个样子,就跟爸爸妈妈商量说:“我想把春秀接到我那儿去,一来可以减轻你们的负担,二来城里的学习条件比这里好,能够学到更多的东西,说不定以后还能考上大学呢!”爸爸妈妈也都同意了舅舅的意见。就这样,我就在舅舅身边念中学。虽然这二年舅舅对我很好,但是舅舅毕竟是舅舅啊,总没有在爸爸妈妈身边随便,现在向舅舅要钱买糖请客,那怎么好开口呢? “咦,春秀不也入团了吗?”我听到这话猛地一惊,抬起头一看,同学们已经站在我面前了。“春秀,祝贺你入了团,买糖请客吧!”她们围着我七嘴八舌地讲着。我站在她们中间听着她们的话,心突突突地乱跳。同学们都来向我要塘了,可我连糖影子都没有呢。“对不起,我还没买。明天、明天一定请你们吃。”我结结巴巴地对她们说。她们听了我的话后,就哄地散开了。 明天,明天1过去,“明天”这两个字眼,在我的脑海里是多么的美好啊,我幻想着明天当个医生、科学家……可是现在,“明天”这两个字眼变得可怕起来。我害怕明天的到来。因为明天我还是没有钱买糖啊。如果明天她们看到我还是没买糖,将会怎么说呢?我十分苦闷。“糖”和“钱”这两个字总是在我的脑海里跳跃,一个下午的自习课一也稀里糊涂地过去了。 回到家里,舅舅正在批改作业。我胆怯地对舅舅说:“舅舅,给我两块钱好吗?”“啥?”舅舅抬起头,脸上露出惊疑的神色。显然,他对我的话感到吃惊。因为我从不向舅舅要钱。“要买什么?”“我,我想买一枝钢笔。”我破天荒地撒了一次谎。“你的钢笔不是去年春节时买的吗?怎么又要买呢?”“不好使了。”“那咱们换一枝吧,我这枝还可以。”说着就把他那枝钢笔给了我。我拿着舅舅的钢笔,心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脸也红得发热,一下子竟不知怎么办才一好。 第二天,我一到学校,她们就问我:“吃糖吧?” 我说:“还没买呢!”“还没买呀,别人的糖我们都消化了。”“是嘛,快去买吧。”……她们七嘴八舌的话语使我尴尬极了。她们见我不说话,也就散开了。 “哼,乡下佬!”一声冷笑传进我的耳朵,我猛地一惊,只听她们说:“这乡下佬就是精乖,花二块钱买糖都舍不得。”“是嘛,吃别人的知道,轮到吃自己的呢,哼!”“要我说呀,不想买糖就别入团。”“哼!人家是团员了,了不起啦,你们这小小的萝卜头靠边站吧!”“可不是,人家舅舅又是学校的老师,还不要神气点!”一阵阵冷嘲热讽不断地向我袭来。我心里真是难受极了。 放学回家后,想到她们的话,我倒在床上伤心地哭了。这时,正好舅舅回家拿东西,见我在哭,就惊慌地说:“你怎么啦?是不是身体不舒服?”我抬起头硬咽地对他说:“舅舅,我昨天撒了谎,我要钱不是买钢笔,而是买糖。”我抽泣着给他讲了这件事。舅舅听了我的话,目光变得深沉起来,他自言自语地说:“现在的社会风气为什么成了这样?加了工资要请客,得了奖金要请客,升学要请客。就连学生也学到了,同学入团也一定要买糖请客,这种风气什么时候才能改变呢?”他沉思了片刻,忽而又转向我说:“春秀,纠正不正之风,人人有责,我们决不能随波逐流啊!”我听了舅舅的话,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心想:一个人为什么要做违心的事呢?我们为什么不能按照党的三中全会的精神办事呢? 第二天,我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来到了学校,班上的同学用期待的眼光看着我,好似在说:“请吃糖吧?”可我全然不顾,心情坦然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 石奇人插图1200字以上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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惆怅客这是京城的第一场雪,来得是沸沸扬扬。整个京城都被雪蒙了一层,浅处像纱浓处像绸。第一支红梅也在这个时候悄然盛开了,淡淡的清香如轻烟袅袅。一时白雪红梅,黛瓦朱墙好不雅致。这一场瑞雪带着祥和如意的祝福降临到了这坐落在这京城繁华一隅的纳兰府,也带来了另一个让纳兰府所有人欢欣鼓舞的消息。纳兰家第一位长子出生了,因为随着第一次白雪而来,小名唤作冬郎。起名,纳兰成德,字容若。后来的纳兰性德。襁褓中的婴儿目光清澈,像是高山顶上那最洁白纯净的一瓣白雪。这个孩子好像本就该不一般,他是那年初冬降临的一瓣白雪本就不属于这人间。再后来,少年风华正茂,意气风发。他成了京城无数待字闺中少女的梦。只要他月白色衣袖一拂,折扇一摇,便是在这京城下了一场迷离的春雨,细细绵绵,温软了姑娘的心,红了姑娘的脸。公子一笑满城红袖招。纳兰的名字传遍了京城,人尽皆知纳兰家有位能文能武的公子,才貌双全。纳兰这一生本该荣华富贵,荣誉夸赞照耀一生。却终如他所说“不是人间富贵花。”小庭夜色沉沉,凉如水。锦衣公子倚着刷了朱漆的阑干,手里的折扇没有规律的转着。“花丛冷眼,自惜寻春来较晚。知道今生,知道今生那见卿。天然绝代,不信相思浑不解。若解相思,定与韩凭共一枝。”这是少年情窦初开后的忧思,是雨后青梅的青涩,是登尽高楼理不清忘不到的离愁。纳兰看着满院澄澈月色却低低笑出声来,眼底的悲伤都漫开。抬眼眺去,却连楼墙都望不穿,只知道那紫禁城内此时定是繁华无常,歌舞升平。他脑海控制不住的浮现出从前的景象来,正值豆蔻华年的少女眉眼顾盼间,都似最明媚初春。那带笑的杏眼,似有一泓澄澄秋水一眨眼溢出的美好就能让人溺死其中,甘愿为她赴汤蹈火做任何事。纳兰愣愣地望着,看见那像是天山上飘然而下的人儿像是要凭双眼把她望穿。缓缓伸出手想握住那人伸来的柔荑,谁料那人却把手一挥,却连衣袂也不曾触到,只抓住一片清冷的月光。他的姑娘,终究是离开他了。再后来,是“山一程,水一程”“风一更,水一更”的日夜风雪兼程,他成了当今圣上的御前侍卫。伴着皇帝出征替皇帝记录民情。只是在每一个大漠的夜晚,听着帐外的风雪呼啸,想的是故乡缠绵温柔的江水春风。而绵绵乡愁却不能说,只能融进杯中的浊酒中,斟满,一饮而尽。哪管什么“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后来,世人传唱的是他和沈婉的天作之合。谁又曾知道长夜未央,一首首深情的诗词是在悼念他内心深处最痛的伤。其实在他看来,沈婉好。沈婉美,是毋庸置疑的,沈婉也有才,能与他吟诗作对,琴瑟和鸣。可是,他其实跟把沈婉看做一个知己。一个历尽千帆后无关风月的欢喜。他那最柔软最温柔的一处,已经给了他的妻子——卢氏。那个会在他身旁研磨,会在他写诗时露出无法掩饰的崇拜的光的那个姑娘。是那个他一点就通,在花前细细斟酌,轻轻落笔的姑娘。她的字迹很娟秀,如今回想起来却是如同一道道划在纳兰心上的伤。“忆得双文胧月下,小楼先后捉迷藏,玉拢深处闻暗香。”而那幸福的时光却永远的逝去,再也无法追回。他有时候会在沈婉身上看到卢氏的身影,却只是一瞬,转而他就清楚的知道,沈婉便是沈婉,卢雨蝉已经不在了。这样的清醒分外残忍,所以随之而来的是日日的沽酒买醉。“容若的‘若’字是世间最凄美的字,似有还无。”女子温婉如水的声音从记忆的远方飘来,好似远处高台的歌声,纳兰却记得很清楚,这是雨蝉说的。也只有她懂得吧,懂得他的:别有根牙芽,不是人间富贵花。懂得他的:我是人间惆怅客。巷子里,饮水词还在被各家各户传唱着,被时光遗忘的是藏在笔墨间的悲伤心事。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1200字以上 高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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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他叫杰克,是一只茶杯犬,娇小可爱的他生活在宠物店里,他的母亲也在那。本来以为一辈子都生活在笼子里,可他遇上了小女孩。那是一个明媚的午后,一个小女孩从店外经过,吵着要进来看看,这个女孩穿着粉色的蕾丝公主裙,戴着蝴蝶发饰,脸上挂着童真,象一只蝴蝶穿梭在一只只笼子中间。一个穿昂贵皮衣的女人站在她的身旁,女孩叫她妈妈。女孩在杰克的笼子前停下,用稚嫩的声音喊:“哇!这只狗狗好可爱!”她大大的眼睛充满了好奇。杰克看着女孩,并不觉得新奇,有不少人这么说他,可是没有一个人带走他,他太贵了,标价7000元。但它仍然想有一个人买他,他不是想离开母亲,而是想离开笼子,去外面的世界蹦蹦跳跳,他想真正拥有一个家。“我想要他。”女孩仰起小脸,对妈妈说。杰克突然听不懂,她嘴里吐出的一串音阶,但他看的出来,小女孩想拥有他。他观察着小女孩妈妈的举动,她没有立刻看价格,没有要求检查他的身体,更没有马上拒绝,只是蹲下来问女孩:“你会好好照顾他吗?每天陪他散步,收拾小窝,准备食物,每天陪他玩,不管生老病死。你都不能抛弃他,你能做到吗?”“嗯!”杰克依然听不懂,但他从女孩坚定的语气中听到他有家了,而且是非常幸福的家。杰克被买走了,作为女孩的7岁生日礼物。女孩是有钱人家的大小姐,但她拥有普通女孩应有的活泼善良。回家的路上,杰克把脸埋进女孩的臂弯,闻着她身上的淡淡清香,尽管天气很热,尽管闷得透不过气来,但他不想离开,这个怀抱让他心安。家,是一座很大的别墅,杰克有一个漂亮的小窝,美味的食物,他可以自由的走动。小女孩还告诉家人,小心别踩到他,每天带他散步,给他洗澡,一有空就和他说话,如果他愿意就可以和小主人一起睡床。他还有好多玩具和衣服,女孩每天都把他打扮的帅帅的,然后看着他在镜子前转圈臭美,哈哈大笑。女孩给他起的名字和宠物店起的名字不谋而合,都叫杰克。小主人上学了,她不时请同学来家里玩,然后抱着他向同学们介绍。每次他跟着女孩去宠物店买日用品,他都受着同类羡慕的目光,女孩不只一次跟杰克说,他是女孩的骄傲。杰克认为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狗。就这样生活了四个月,就在杰克觉得他会这样幸福的过一辈子的时候,生活又一次揭起了大浪。女孩独自一人抱着杰克去公园玩,经过一条僻静的小路,两个面目狰狞的大汉拦在路中间,跟小女孩说话:“这只小狗好可爱,他叫什么呀?”“他叫杰克,我过生日时妈妈送我的。”另一个大汉不耐烦了,拉过小女孩说:“小妹妹,跟叔叔去玩吧!”“不行,妈妈说了,不能随便跟别人走。”女孩挣扎着,她不小了,也意识到了危险。她拼命哭喊,可附近一个人也没有。杰克在慌乱中摔倒在上,很疼,但他顾不上伤了哪里,跳起来死死咬住那个人的手腕,那个人猛的一甩手,杰克直直撞在地上,又被狠狠踢了一脚,他只是一只茶杯犬,世界上最娇小的犬,他没有高大的身材,没有聪明的大脑,甚至没有充足的勇气。杰克第一次憎恶自己的娇小,扑一百次也不会把敌人扑倒,咬一千次也不会让坏人皮开肉绽,他恨自己不能保护自己的主人。“这么大点的小东西也敢咬人,找死!”说着又踢了杰克一脚。“不要踢他!”小女孩的声音,就像兴奋剂,杰克一下清醒过来,他的头破了一个大口子,把他雪白的毛染成了深红色,杰克摇摇晃晃走到女孩身边,谁要是伤害他的主人,他就跟谁拼命。“这狗带回去能卖不少钱!”一人一狗被栽进一辆车带到一个黑黑的地方。那两个人走之前说:“你妈妈不拿钱来你就死定了!”他们为了钱。黑暗中的女孩抽泣着,杰克用湿湿的鼻子蹭女孩的手,他要告诉女孩,她还有杰克,她不是一个人。杰克其实也怕,他怕那俩个人杀了他,但他更怕女孩被伤害。头上的伤口火辣辣的疼,血还在流,女孩抱着杰克睡着了,杰克静静的守护者她,没有人给他包扎,血染红了女孩的裙子,他咬牙坚持着,他要保护女孩,是她给了杰克最快乐的生活,他的眼前渐渐模糊了,听着女孩的心跳,强迫自己清醒。不知过了多久,黑暗被光明撕裂,一群穿制服的人走进来,抱起了睡着的女孩,杰克没有跟着走,他累了。慢慢闭上眼睛,他知道那群人是好人,人类叫他们警察。女孩被救回了家,恍惚中,杰克听见女孩喊他的名字,稚嫩的声音充满了焦急,可杰克再也不能像往常那样扑到她的怀里舔她的脸了。后来,她像杰克希望的那样,养了一只高大忠诚的牧羊犬,替杰克保护着女孩,她还像以前那样活泼,快乐,像花丛中的蝴蝶,杰克渐渐从她的记忆里淡退了,好像没有人见过这只娇小却勇敢保护主人的茶杯犬。他还不满两岁,只是这世界的一个匆匆过客。1200字以上 三年级 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