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某月的某个夏天1200字

某年某月的某个夏天

1200字 高一 记叙文

我生在立夏,对于夏天有份特殊的感情。夏天就像我的肌肤温暖而自然。

某年某月的某个夏天,我认识了某几个人。

  我和萍像往常一样肆无忌惮地吃着冰淇淋。路边的一切都如芒果冰一般闪着晶莹而艳丽的光。萍跟我说着她喜欢“七”这个数字,说着她为了这个“七月”每天折一只纸鹤――她是个有情调的人。

一辆单车横在我们面前,萍的冰淇淋稳稳地着落在我们俩的脚中间,划过一条完美的抛物线。

    “不,不好意思,赔给你吧!”说话的叫旭。算起来我们认识就是因为萍的冰淇淋。他是那种一眼就可以看出前途的人,自然不是什么好前途。但萍说,像他那样的很好,起码活得轻松。

于是,炎热的七月。我们每天都可以吃到旭买的冰淇淋。萍把每一个冰淇淋的包装都留下来,她说等到夏天结束的时候,再把它们辑成册子。

      和旭渐渐熟了起来,旭说他有梦想,这令我惊讶,我以为他没有梦想。旭说他想开家酒吧,酒吧里放满了各式各样的鸡尾酒,他说他的生活会像鸡尾酒一样,酣烈而浓艳。记得我还向他许愿说要做他酒吧的第一位客人。

   旭有一个朋友叫做晨。晨和旭有很大不同,无论外型、气质、性格、脾气,还是旭最得意的身高。如果旭是橙色的,那么晨便是灰色的了。

我和晨异常地投缘,他常骑着单车带我到大堤上去。那的景致很好,虽然只有我们两个这么觉得。在那,在那热浪翻着沙的堤坝上,他总是习惯性的从口袋里掏出两张面巾,一张渗过水,贴在额头上,另一张给我。

      他总说自己笨,性格孤僻,除了我和旭、萍,他没有朋友。每每听到这些,我都会笑,现在想想,却不知道自己在笑什么。

  他说他有梦想,我相信。

    我和他立了约定――同一所高中。炎热的七月,他的热情与坚定似乎已经燃烧了起来。

他开始发了疯的学,自然我也多了份工作――做他的老师兼保姆。

     我总是在午后,去给他收拾书桌。他便趴在一旁的桌上睡觉。我开始喜欢看他睡觉时的表情。长长的睫毛和硬朗的唇线。整理好了,我便会留一张字条。写些鼓励他好好学习的话,而他也会留一张字条在我书桌上,内容依然没什麽两样。但似乎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那些话就是治愈紧绷神经的良药。

   我总会提醒他别去网吧!他也总是叮嘱我不要闲逛。

     于是那个七月,晨几乎占据了我所有的时光。

而此时的旭,早已开始为他的体校梦奔波了。那天,我和晨下楼时,萍已经拿着秒表,站在操场上对着旭嚷了“加速,加速”。

   那时的旭总会咬紧下唇,做个“v”字手势,埋头向前跑。有时他也会和晨赛跑。我和萍便又以冰淇淋为赌注赌他们谁输谁赢。自然总是我请客。

可那时很快乐。

 七月就要结束的时候。一张张通知单似乎把我们切成了很多份。

萍上了一所她并不满意的学校,从此没了笑。

   晨落了榜,很少再有联系。

 旭去了外地,偶尔会打电话来。

 在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我们又聚在了一起。

  萍都哭了。那天黄昏时,我和晨又去了堤坝。他拿了自己的录取通知书给我看,接着哭了,那天下了雨,我们没有打伞。只是静静的看雨滴溅起地上的尘土。我拿了两张面巾纸。一张放在额头上,另一张给晨。

夏天的最后一天,晨和旭去踢告别赛。我和萍当看客。

晨进了3个球,旭进了2个,我们拥在了一起,就像从前吃冰淇淋时那么快乐。

 我们说好了要一起过――买一个最大的冰淇淋蛋糕。

又快夏天了,我和他们认识快一年了。

我生在立夏,对夏天有份特殊的感情――

 旭用雪碧和白干调了一种难喝的酒。晨穿着白衬衫为我们唱了一首《海阔天空》。

某某某

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习惯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

因为你会在一段时间内一直那么,那么地依赖它。

像某的歌,某的文,某这个人,都有可能突然那时占据你的心,让你沉沦下去。又可能是早已蛰伏好的。像每人年少时都有的这段回忆,扼住你的脖颈,死掐着喉咙那处的窒息感一样。并不疼痛,甚至你唤它为“温暖”一词。

简直是疯了。

或许你不会感觉这是怎样的情愫。

1。

最开始是小学一年级的时候。

那也是我稀薄而空洞的脑神经里仅存下的一些事。

那时的我面对他人是羞涩且胆小的。很小心地接触同学,老师,自己的生活。刚开始成绩很烂很烂,居然第一次考试就被叫来了家长。原因:洁白的考卷上只填了一点点,然后就只剩下大片的空白。其实我不笨的,但那次就不及格了。

同桌是个很坏的男生,他总是会在上课打铃时霸占着桌子不让我进去,然后我记得自己哭了。

有次值日,我没有和旁边笑得很大声的那些女孩一起聊天,最后班级被扣分了,一个骄横的女生说我动作慢然后她们几个忿忿地就议论起来,那次我也哭了。

那么,我很悲惨吧。

其实也不是的。

后来我开始认真听课,终于第二批戴上红领巾。我也不像原来那么懦弱。

还有就是,我有了朋友。

是两个如今还在一个学校的女生,只是再回不去从前。

那年我们都还那么年幼,在每天放学之后会跑到一棵我至今叫不出名字的大树旁玩极其幼稚变态的游戏,看蚂蚁顺着胳膊爬到了脸上,那种亲昵的酥痒早已经置之度外。街道上人潮涌动,现在想还真是够丢脸。但彼时你我是不知疲倦的,大人的双脚忙碌地路过依旧打扰不了醉心的我们,直到各自的父母有些无奈地拖我回了家,全身就觉得分外肮脏,很想一头扎入水里洗掉所有的疲态。

继续。后来。便分开了。

那种习惯在一段时间内很是折磨人,但毕竟是傻小孩儿,懂什么呢。很快很快就冲刷得好似干净彻底。

但某些人还是会努力不让她消失在自己的记忆,很努力地,充实自己的大脑。

2。

小学六年级毕业那会儿。

我开始喜欢那些假纯情的青春小说,喜欢脸蛋稍亮的明星,喜欢上网玩白痴小游戏。我那时真他妈的执著呢。

临近考试了,晚上“挑灯”苦啃完很长很长的练习卷,早晨还很早就醒来摸昨夜藏枕头底下的小说;看电视看到所谓偶像喊破喉咙生怕别人不知道我喜欢某某一样,然后狠遭邻居老头儿批:诶你这小姑娘不是蛮文静的么,怎么…;还有就是我艰辛地用苦肉计加软磨硬泡总算求的计算机,第一次上自家电脑心里那个美,很可惜最后被撤了宽带害我考上了明鸿却度过了最无聊的一个暑假。

那时可以说是习惯一种庸碌偶尔刺激的生活,亦可以说是麻木地活着就是了。

我那时的好友都很扯,陪我度过了如此扯的时光。

我们班是年段最差,我在这差班居然也混了个第一。还是蛮风光的。

那会儿我的老班多么捧我,现在要知道一定很为我汗颜。

我不能做到他希望的那样,所以,我一直害怕碰见他。

也奇怪的是,在这个不大的小城,我真的再没遇见他。

毕竟很多很多的某某,都变了。

3。

再就是上初中以后。

习惯自己现在这种角色。成绩不是拔尖了,朋友也淡,在混杂的学校是个很普通的学生罢。

知道了原来不知道的东西。喜欢上原来不喜欢的东西。矛盾且纠结地,生活着。

这就是现在的我。可以说,就是俗人。

属于自己心里的快乐就是周末回家摊在网上写写文。瞥瞥很火的郭小四那类文,大爱我们的王小心,和老妈上街跳自己喜欢的衣服,睡觉会把双耳都用音乐给塞起来,第二天又烦还要充电。

如今年,中国发生那么多事,我也会关心且议论。

如近日,四川地震,我每天居然都守着看新闻,很担心呢。

咂摸着,我该做些什么呢。

一不注意就十五了,再两年都高一了,不知道那时自己还会不会坐着敲这些字符,心里暖暖的。

那时我将习惯怎样?

风扬的年华.在很久之后,我习惯于一种安好的豆蔻世界。

逝。雷光夏。

五月的阳光洒下

五月的风吹起

一切沸腾的感情

都将沉淀为清澈的空气

五月的阳光洒下

五月的风吹起

便是年轻的故事最潇洒的注脚

你我就像散开在风中

飞扬的棉絮

注定要生生世世流浪在天际

某。

于十七日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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