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家,山之子(一)
500字
初三
日记
在中国的西南方有这么一个地方,那里是流云的家乡,大山群居的地方,山的子民感受着山的一呼一吸,日出而作,日落而归。这就是云南。
雨又在淅淅沥沥下着,登上火车已是晚上七点了,窗外的灯光柔和地洒在附在窗体的露珠上,犹如满天繁星坠入人间,又仿佛是镶了满满一窗户的钻石,闪闪发光,耀眼夺目,摄取了一天等待的疲劳。
火车原本是下午三点开的,可承蒙老天厚待,降下一整天的雨,让火车晚点了,赐予我们一个免费的火车站半日游,于是我就在候车室里漫无目的的打发着这半日。不过等待也可以让人感到快乐,那种终于等到的快乐,我想你们也体验过、亲身经历过,我大可不必说,你们也能知晓这快乐。
黑夜渐渐笼罩大地,向外望去,一片漆黑,黑黑的树林、黑黑的山林散发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像是在这漆黑当中隐藏着什么秘密,令人兴奋,想去一探究竟,可却害怕黑夜也隐藏了罪恶。
熄灯了,火车内也一片漆黑,我躺在床上闲来无事,拉开窗帘,地上还是黑黝黝的,可抬头一望,瞧见寂夜的星悬挂在天河之间,仿若梦中烟花绚烂,一弯半月绘入黑色的幕布,散发出略带桔色的光芒,祥和地俯视着黑夜当中的万物众生,宛如一位慈祥的老人,远处有些许白色的流云点缀其间。繁星、弯月、白云遥相呼应,相得益彰,在黑幕中演绎它们的传奇。我宛如步入仙境,在黑色的夜空中翩然起舞。
初三:一梦千年
吃柚子
100字
三年级
状物
星期五可以去姥姥家,一进门看见桌子上有一个大柚子,我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我就开始剥柚子。
皮太厚了,我剥不动,妈妈帮我剥开了,我发现里面还有几层皮,好不容易才吃到又甜又酸的果肉,真是柚子好吃皮难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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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
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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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家,山之子(二)天还是灰蒙蒙的,远处有几朵被霞光点燃的云彩,火光四溢,仿若身披霞衣的仙子。六点左右,太阳升起,蛋黄似的太阳低悬于空中,向四周播撒温暖的光芒,温暖、耀眼。火车带着我横穿过横断山脉,故隧道众多,且长,在不知过了多久后,白光终于战胜黑暗,视野顿时豁然开朗,一条玉带环绕众山,九曲连环,向远处延伸,最终冲出视野。下了火车,坐车去旅店,途中听闻当地习俗,在此向各位详述:在云南我们不能把开车之人叫为“司机”,要称为“师傅”,因为“司机”一词在当地是一个贬义词,只有地位低下之人才会被叫作“司机”,如赶牲口的。云南是一个少数民族众多之地,每一族下又有众多支系,如老树盘根,交错纵横,故无法分族,只能说是哪一支系的人,如彝族撒尼人。在彝族,我们要叫男的为“阿黑哥”,女的叫“阿诗玛”。撒尼人崇尚虎,在撒尼语里“倮(luo三声)”即“虎”意,旧时称“倮男”“倮女”,在此也出过一个笑话,一个不了解撒尼文化的导演,听闻此称呼,误认为是“裸男”“裸女”,便以此到了一部电影,内容为解放军要解放大西南,土司王不同意,就命令男女脱光衣服阻挡解放军。可惜,落得贻笑大方。撒尼人的婚俗也十分有趣,在成亲当天,女方要在自己的院落里摆满嫁妆,男方要请亲朋好友来到女方家中搬嫁妆,若是带来的人手不够,对不起,这嫁妆就不属于你了。女方及其姐妹要准备一种灰,在男方的人进门之后,就要涂抹在男的脸上,涂得越黑越好,这叫做“摸你黑”。初三:一梦千年500字 初三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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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家,山之子(一)_55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在中国的西南方有这么一个地方,那里是流云的家乡,大山群居的地方,山的子民感受着山的一呼一吸,日出而作,日落而归。这就是云南。雨又在淅淅沥沥下着,登上火车已是晚上七点了,窗外的灯光柔和地洒在附在窗体的露珠上,犹如满天繁星坠入人间,又仿佛是镶了满满一窗户的钻石,闪闪发光,耀眼夺目,摄取了一天等待的疲劳。火车原本是下午三点开的,可承蒙老天厚待,降下一整天的雨,让火车晚点了,赐予我们一个免费的火车站半日游,于是我就在候车室里漫无目的的打发着这半日。不过等待也可以让人感到快乐,那种终于等到的快乐,我想你们也体验过、亲身经历过,我大可不必说,你们也能知晓这快乐。黑夜渐渐笼罩大地,向外望去,一片漆黑,黑黑的树林、黑黑的山林散发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像是在这漆黑当中隐藏着什么秘密,令人兴奋,想去一探究竟,可却害怕黑夜也隐藏了罪恶。熄灯了,火车内也一片漆黑,我躺在床上闲来无事,拉开窗帘,地上还是黑黝黝的,可抬头一望,瞧见寂夜的星悬挂在天河之间,仿若梦中烟花绚烂,一弯半月绘入黑色的幕布,散发出略带桔色的光芒,祥和地俯视着黑夜当中的万物众生,宛如一位慈祥的老人,远处有些许白色的流云点缀其间。繁星、弯月、白云遥相呼应,相得益彰,在黑幕中演绎它们的传奇。我宛如步入仙境,在黑色的夜空中翩然起舞。初三:一梦千年550字 初三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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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山之境我们乘车走过盘旋险峻的山路,来到张家界天子山。这里的景色无不让游者称奇。从观景台放眼,茫茫的白色遮盖了一切,唯有栏杆脚下的树木花草入眼,远处的云气在翻腾,在滚动行走,偶尔有风把低处的水汽吹到眼前、脸边、身旁。在风的作用下,茫茫一片的云雾变幻着深浅,其间若有深色朦胧隐现。游人们找着空隙挤在栏杆边,盯着渐深渐浅的白,等待忽现的山。脸上忽地感到一阵清冷的风,“有风啦,有风啦!”人群中有人喊着。人们更加兴奋专注地盯着眼前的云雾,搜寻将要显露的神奇色彩。流云渐浅,一耸山头浮出云间,“来啦来啦!”许多人突然欣喜地叫着,观景台别处的游人举着手机相机小跑到栏杆边,人围了好几层。那浮现的山头,渐渐微露山体,那险峻的、耸峭的、锐利的石峰!太阳从云中透出蒙蒙的光来,更多的细薄坚挺的石峰出现了,三五成林,云仙之气缭绕其间,数峰参差并列、高低远近、深浅不一,像是从云中拔起,石峰上生长的树木更加朦胧了峰的轮廓。即使在模糊的视觉里,依然能清晰地感受到,那是高举的矛!锋利的剑!让众人不由得心生敬畏。石峰各具姿态,御笔峰形如一支倒插的毛笔,细长挺直;又有石峰如窈窕仙女,低处的几峰上花丛点点,纤云缠绕,便如仙女散花……然而,这惊喜一瞬而过,浓厚的云雾又迅速遮盖住了,隐约地,又不见踪影。我们等着云雾能稍微散开一点来,欣喜地一次次捕捉这绝妙的瞬间,目不转睛地欣赏这奇异的景色,眨眼的瞬间都不想错过。这鬼斧神工啊,竟然能创造出这般的令人叹服的险峻之美、朦胧之美!晴天的石峰林,是裸露的,不带修饰的,坦荡荡地一矗矗地立在那儿,一目了然,难免会使人少了兴致;雨天的石峰林,长久地被雨云遮盖,游人什么都看不到,岂不扫了兴?而在这云雾缭绕的天气里,却有风时常把山吹得隐隐约约显出来,缕缕白色相掺,更添了一分仙气,游人若能多些耐心,就能赏到绝美之景。况且这绝美之景时隐时现,每看不足,屡看不厌,这便揪住了游者们的心。行于深山险峰之中,处处雾色缭绕,更有做仙人的情调,美哉!800字 初三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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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之子-老计独自在大山的深处巡视,听着那久久回响的汽笛生,有种回到了故乡的感觉。山风轻轻地吹拂,列车呼啸而过,老计一个人郑重地向列车挥手致意,是作别已去的列车,还是带去一番嘱咐,报一声平安,捎去一片小小的枫叶,挂记着对远方亲人的思念?山谷、峰峦,列车和一个独立的巡视工……久久凝固在人们脑海里的画面,和着久久回响的汽笛声,演绎着生命的交响进行曲。每天,老计在大山里独自行走二十多公里,重复着同一个动作,是单调?是寂寞?还是孤独而彷徨?山在他的视线里,他在山的怀抱中。山石绊不住他的双腿,风沙眯不住他的双眼。落石、滑坡、倒树得以及时清理,使列车日复一日地平安穿越大山之谷,急速地驰向远方。那曾经穿越山谷的旅客有着老计带给他们的一片平安,那列车载出去的建设材料有着老计的一份功勋。他每天重复着同样的动作,机械、单调而又充实。每每列车驶过,他挥手致意的动作,对于过往的火车司机来说,是那样的熟悉,是那样的亲切!“呜——呜——”的长笛声,不再是普通的汽笛声音,是人与人心灵的沟通,是司机对老计工作的肯定,是对老计挥手致意的回应!是的,汽笛声在深山中久久回响……山谷回音,这是人与自然的和谐,这是人与自然最壮美的画面!人们总用“感天地,泣鬼神”来形容作出巨大贡献或牺牲的人物。老计的工作似乎显得平庸且平凡!似乎谁都可以做得到!在大山里,看云卷云舒,望青山环绕,何等的惬意啊!然而,人们忽略的正是这些:山看厌了,天望穿了之后,久居大山是何等的单调,何等的寂寞,何等的难耐啊!没有敬业精神作支柱,没有对自己工作的爱,是做不到的!渔翁晚归之时,不会在意自己钓的鱼值多少钱,而在意于收获多少,看着满载的鱼,是何等的惬意!这就是所谓的精神食粮吧。我想老计的工作也是不能以工资多少来衡量的,否则,该给多少工资,才有人肯久居山林,去过那隐居生活呢?想必老计的精神收获也很富有吧!每趟列车从身边平安驶过,他那挥手之间就带着一种心灵上的满足和蔚藉;每晚躺在床上,回味工作带给自己的快乐和满足,他觉睡得踏实,睡得甜美!这也正是老计的精神食粮吧!这也正是老计在大山里坚持的执着吗?!那些不甘平凡的人们,不要总是嫌自己或工作太普通!像老计意义做个山之子,快乐而执着的活着!800字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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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之子-老计独自在大山的深处巡视,听着那久久回响的汽笛生,有种回到了故乡的感觉。山风轻轻地吹拂,列车呼啸而过,老计一个人郑重地向列车挥手致意,是作别已去的列车,还是带去一番嘱咐,报一声平安,捎去一片小小的枫叶,挂记着对远方亲人的思念?山谷、峰峦,列车和一个独立的巡视工……久久凝固在人们脑海里的画面,和着久久回响的汽笛声,演绎着生命的交响进行曲。每天,老计在大山里独自行走二十多公里,重复着同一个动作,是单调?是寂寞?还是孤独而彷徨?山在他的视线里,他在山的怀抱中。山石绊不住他的双腿,风沙眯不住他的双眼。落石、滑坡、倒树得以及时清理,使列车日复一日地平安穿越大山之谷,急速地驰向远方。那曾经穿越山谷的旅客有着老计带给他们的一片平安,那列车载出去的建设材料有着老计的一份功勋。他每天重复着同样的动作,机械、单调而又充实。每每列车驶过,他挥手致意的动作,对于过往的火车司机来说,是那样的熟悉,是那样的亲切!“呜——呜——”的长笛声,不再是普通的汽笛声音,是人与人心灵的沟通,是司机对老计工作的肯定,是对老计挥手致意的回应!是的,汽笛声在深山中久久回响……山谷回音,这是人与自然的和谐,这是人与自然最壮美的画面!人们总用“感天地,泣鬼神”来形容作出巨大贡献或牺牲的人物。老计的工作似乎显得平庸且平凡!似乎谁都可以做得到!在大山里,看云卷云舒,望青山环绕,何等的惬意啊!然而,人们忽略的正是这些:山看厌了,天望穿了之后,久居大山是何等的单调,何等的寂寞,何等的难耐啊!没有敬业精神作支柱,没有对自己工作的爱,是做不到的!渔翁晚归之时,不会在意自己钓的鱼值多少钱,而在意于收获多少,看着满载的鱼,是何等的惬意!这就是所谓的精神食粮吧。我想老计的工作也是不能以工资多少来衡量的,否则,该给多少工资,才有人肯久居山林,去过那隐居生活呢?想必老计的精神收获也很富有吧!每趟列车从身边平安驶过,他那挥手之间就带着一种心灵上的满足和蔚藉;每晚躺在床上,回味工作带给自己的快乐和满足,他觉睡得踏实,睡得甜美!这也正是老计的精神食粮吧!这也正是老计在大山里坚持的执着吗?!那些不甘平凡的人们,不要总是嫌自己或工作太普通!像老计意义做个山之子,快乐而执着的活着!800字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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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家,山之子(三)第三天我又坐上了车,说实话,这次旅行有大部分时间是在车上度过的,云南地广,景点相隔甚远。在这里你要说一个男子长得帅,就得说这男的真是一根葱,他们希望他就像葱一样清清白白,为人耿直。云南花多,旧时常搭着菜卖,云南女子头上也别着花,所以称女的为“一枝花”。花也分级别,最美丽的姑娘称为金花,接下来就是银花、铜花、铁花,最差的是狗尾巴花。在大理——纳西族的一个支系——摩梭人,是中国唯一仍存在的母系氏族社会,实行男不娶女不嫁的走婚制度,在这里女子十三岁就成年了,便要从姑娘房搬进二楼的阿夏房或花房,如果她愿意,便可开始走婚,日间集体活动时,青年男女透过歌唱舞蹈向心上人表达心意,如在跳舞时,男子对面前的女子心生爱意,就在那女子的手掌心上挠三下,若女子也对男子有意,也在他手掌心上挠三下,彼此心知肚明,就开始走婚了。但在走婚之前,男子要准备三样东西,叫做“走婚三宝”:麦芽包、小刀和帽子,这三样都齐了,就可以开始了,不过这走婚只能在夜深人静之时偷偷进行,绝不能让女子的家人知道,不然,男子将得到惩罚。话说这三宝该怎样用呢?入夜后,男子就像小偷一样摸着来到女子的大门前,一般大门前都会拴着一条狗,为了防止狗叫声暴露自己,就给狗吃麦芽包,狗吃了就叫不出声来;把狗制服后,大门是拴着的,还是进不去,那就用小刀把门撬开,然后潜入家中,来到女子的花房前,爬上二楼,把帽子挂在窗前,表示这里已有人来走婚了,后面来的人不要再来了。与女子同床后,男子会在天亮之前离开。男性称女情人为“阿夏”,女性称男情人为“阿柱”,走婚后,女子生下的孩子由女家抚养,男方不需负担,但父亲和孩子都知道彼此的亲子关系,且孩子不能叫男子为“爸爸”,要叫“舅舅”。摩梭人也因这走婚“摸着进去,缩着出来”而得名,旧时也称“摸缩人”。在摩梭语里“我爱你”的发音是“我朴(piao二声)你”。车子走上了一条道路,这条道路是翻新后的——茶马古道,以前中原缺马,又要防止边塞国前来侵略,因此急需马匹;同样,边塞国多牛羊马,常吃这些肉,易引起便秘。所以当时的皇帝就想出“以茶治边”的办法,茶能通便,用茶换取马匹,这样就能各取所需,同时能无形中削弱边塞国的势力。所以就有了这条茶马古道。这也就产生了马帮,走马帮的人是真正的汉子,因为在当时没有任何的机械运输工具,全靠他们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他们要面对的是长久的寂寞与随时都会死的危险,在这深山老林,有许多毒虫猛兽,还有啸聚山林的绿林好汉,他们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里过日子的。还有一条道——云南人把它叫做“三色道”,哪三色呢?是白、黑、绿,这三色分别代表三种东西:白是海洛因,云南的土质很适合毒品的生长;黑是军火,在抗日战争时期,这条道路为抗日部队输送军火立下汗马功劳,也由于这个,云南夜市也卖军火——摆着来卖,近几年这种现象才好一点;绿是翡翠,云南盛产翡翠,也流行赌石,在当地有句话:“一刀富,一刀穷。”你用大价钱买下一块石头,一刀下去,若内藏有翡翠,你就一夜暴富了;若一刀下去,里面什么也没有,你就亏了大发了。话说翡翠是怎样被发现的呢?据说以前有个走马帮的汉子,有一次在走马帮的途中发现货物不稳,就随手捡了一块石头垫着,回家后他就把这块石头丢在院子的角落里,几天后,他无意中发现石头上有一块绿色的斑,于是就把石头切开,就这样翡翠就被发现了。这一路上我学会了许多有趣的称呼,如彝族男的是“阿老表”,女的是“阿表妹”;白族男的是“阿鹏”,女的是“金花”,但你到大理千万别想着拉近关系,叫男的为“阿鹏哥”,因为这是白族女子对心上人的昵称,如果你这样一叫很容易引起误会;纳西男的是“胖金哥”,女的是“胖金妹”。说到纳西,纳西素有“男人的天堂,女人的天下”之称,纳西女一般都是膀大腰粗的,因为生活中的粗活都是由她们来干的。如果一个男人向他妻子要钱去创业,其妻子就会不高兴,不会给钱,若是出去玩,就会给钱,所以纳西男的只会琴棋书画烟酒茶。纳西族实行的是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制,就是说如果男方娶了女方,而女方有妹妹的话,那么女方的妹妹也成为男方的老婆;一样如果女方嫁给了男方,男方有弟弟的话,那么弟弟也成为女方的老公。有句话是这样的:“天不怕,地不怕,就怕纳西人学普通话。”为什么?因为他们的发音改不过来,将“苹果”说成“屁股”,这还不算,他们通常把“吃”叫做“干”,我们说的“吃饱了吗?”在这里是“肚子干大了吗?”,回答“干大了。”就是吃饱了的意思,不过可千万别说“搞大了”。再说回苹果的事,去那边买苹果,因他们的发音不准,“吃不吃苹果”“吃苹果”就变成“干不干屁股”“干屁股”了。路悠远,引向天边,云以极低的高度漂浮着,触手可及,云把连绵众山拦腰截断,仿佛白龙盘亘于山之半腰,仰头龙啸九天,守护这方绿土。我们渐渐与云齐平,并穿越云层,顿时前方一片白蒙蒙的,能见度不超过五米,透过车窗,可以发觉云在流动,这让我想到电脑上的云,这会儿我们真被放在了云上,成了云里雾里的人。云逐渐稀薄,最后消失得无影无踪,到山顶了,众山就在我的脚下,微风轻抚我的脸颊,轻拂我的黑发,亲吻我的发梢。远处是更多的山,站在这深吸一口,心旷神怡,尘世间的一切都抛之脑后,真想效仿古人把酒临风,或向远方高喊一声,而后静静聆听自己的声音在山间回荡,在空中盘旋。此刻平生出“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情壮志。到大理已是星悬天河,我们讲自由游大研古城,体验古城的慢生活。话说大理的夜生活还真繁华,没到古城就人来人往了,要是到了古城还不摩肩接踵?昏暗的灯光,橙色的格调,加上繁密的树叶制造出的黑暗角落,都营造出一种朦胧的浪漫,在这浪漫下也不乏充满罗曼蒂克的恋人。一位金发碧眼的外国男人在树下单膝跪地向他的女友求婚,旁边围着他的朋友,顿时一阵喝彩声,喝彩声过后又高喊着:“kiss!Kiss!Kiss!”之类的话,真是羡煞旁人。来到古城脚下,发觉这古城没有城墙,一打听才知这古城的主人姓木,若木被包围就成困,不吉利,所以不建城墙。我们没有古城的地图,导游说没有地图没关系,古城是“水绕城,城抱水”的结构,我们只要逆流而入,顺流而出就行。进到古城,两侧林立着古色古香的房子,房连房,延伸至未知的远方,房子被做成商铺和客栈,商铺中有织女坐在门前织着披肩,工序繁多,颜色复杂,使人为之一叹;也有店主忘情地和着乐曲打着手鼓,奏成一曲欢乐颂。脚踩承载了千年风雨的青石砖,沿着流淌了千年的清澈河水漫步,杨柳微微倾斜,纤细的柳枝低垂,轻触如镜之湖面。丝竹声声悠扬,真想和弦进入梦乡,什么事都不管,是谁在哼唱古镇的过往?石阶长长,曲径深处,藏了几家门户;斑驳的围墙,刻下多少喜多少悲多少伤;有人独坐门前挑针引线想把时光停留,任它飞逝浓淡依旧。顺流而下,不知不觉走到了酒吧一条街,灯光闪烁,人影晃动,歌声夹杂尖叫传向远方,此刻我才真正感受到什么是醉生梦死。远离了醉生梦死,已是夜晚十二点多了,走在一条寂静人烟稀少的大道上,两边没有之前的灯火映天红,只有一两盏孤寂的站着,就我个人而言,我还是喜欢现在的寂静。我们就这样无言的慢慢地走着,此时无声胜有声,彼此漂浮不定的心灵在此刻找到了归宿。高一:一梦千年1200字以上 高一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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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之子火炙脸上的表情不断的波动着,虽然他有些莽撞,但也知道风易所说的一切都是事实,重新坐回自己的位置,喃喃的道:“夜风夫妻又不是我们杀死的,他们是自杀的。或许我们可以派人去试试呢?”风易冷声道:“是,他们是自杀的。但没有我们相逼他们会自杀么?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呢?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一切只能靠我们自己了。我们的时间不多了,人类大军已经来到了精灵森林外围,白云老大,你说吧,我们该怎么办。”白云看了看其他四位精灵王,叹息道:“风易兄,你说的对,暗夜精灵是不会回来帮我们的,一切,都只能靠我们自己来完成。就依照你所说吧。集合全部大精灵使、精灵使,并向人类发出和谈的请求,集中全部力量来争取最后的利益。这次的事关系到我们精灵族的生死存亡,大家一定要谨慎。至于派去和谈的使者人选,我看就让蓝月精灵族派人去吧。”水柔皱了皱眉,道:“为什么是我们蓝月精灵族?难道你们圣光精灵中就没有能够胜任的人选么?”白云苦笑道:“不是没有人选,但你们蓝月精灵族的美女最多,派遣一名美女使者过去,总比男性精灵来的效果要好。现在正值危机时刻,即使是只能多一分胜算,我们也必须要算计到。水柔,拜托你了。”水柔背后那蓝色的长发微微波动了一下,第一次,这是白云第一次低声下气的恳求他,往日那不可一世的圣光精灵王似乎已经消失了似的。凝视着白云那无奈的眼神,水柔点了点头,道:“好吧。我会派人去的。我先走了。”说完,拍打着她那美丽的蓝色翅膀离开了白云的树屋。圣光精灵和蓝月精灵一向交好,白云和水柔更是从小玩儿到大的朋友,他们在年轻时早就互生情素,但碍于种族之分却始终无法结合,表面上他们的关系虽然和其他几位精灵王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在内心深处,他们之间却依然保留着一丝莫名的情素,在危急之时,水柔又怎么能不帮助白云呢?随着水柔的离开,其他三位精灵王也纷纷告辞,树屋中只剩下白云一人。白云颓然的坐到一张木椅上,长叹一声,夜风夫妻临死时的情景不断在他眼前闪现着,他喃喃的自言自语道:“难道我真的错了么?如果我没有那么敌视夜风,敌视暗夜精灵族,或许今天处理起同人类这一战的话就不会这么为难了。”精灵森林外,人类三国联军的军营绵延数百里,将精灵森林正面完全围拢起来,在这里集结着人类的百万精锐。为了发动这次对精灵的战争,除了这百万士兵以外,人类三国还动用了近两百万人的补给线,使这百万大军可以长时间的投入战斗。数千年以来积攒的财富和物资足以让他们支持一场旷日持久的大战了。中军主帐中,人类三国领袖正集中在这里商议着战略战术,大军在精灵森林外已经驻扎十天了,出于谨慎起见,人类联军派遣了大量高手到精灵森林中去探察地形,精灵族到现在都没有什么动静,他们也在考虑到底是直接发动进攻还是再等下去。大陆第一魔导师、艾夏王国首席宫廷光系魔导师天云一边看着面前的沙盘地图,一边道:“各位,我们已经来这里十天了。精灵森林内三十里以内的地形已经完全探察清楚。到现在为止,精灵族都没有任何动向,大家怎么看?”这次联军的总指挥就是他,也只有以天云的威望,才足以让人类三国所有的将领和强者臣服。围绕在沙盘周围的二十多人同时抬起头,将目光落在天云身上,一名身穿金色盔甲的将领道:“尊敬的天云魔导师,我认为精灵族是在向我们挑衅,他们明显没有将我们看在眼里,我建议,应该立刻向他们发动大规模进攻,在贵国十个魔法师军团和我们修达王国地龙军团以及达路王国王牌重装甲军团的冲击下,精灵是绝对无法抗衡的。我就不相信,小小的精灵族敢和我们进行抗挣。”天云的脸色沉了下来,深邃的眼眸中射出两道闪亮的精芒,那名说话的将领全身一震,顿时动弹不得,在天云强大的威压下,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恐惧。光芒骤然收敛,那名将领这才放松下来,全身一颤险些摔倒在地,惊恐的道:“天云魔导师,您这是干什么?”天云环视了一圈周围这些三国的重臣,严肃的道:“有一件事情我必须在这里说明,希望在座的各位能够牢记。我们这次集合大军前来,并不是要将精灵灭族,也不是想发动一次大规模的战争。我们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威慑,以绝对的实力威慑对方,让他们明白我们人类的强大。只要威慑成功,我们拿回人类应有的土地,那么,就不会伤害任何一名人类。和平是我们的宗旨,数千年来,在大陆的和平之下,我们人类三国乃至精灵族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当年尊敬的光之子大人给我们定下的这个和平信条是我们不能轻易违背的。除非精灵族主动出击或者冥顽不化,我们一定不能发动大规模的进攻。所谓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人类的每一位将士都有家,都有亲人,生命是可贵的。各位也不必再提意见了,我决定继续等下去,十天后,如果精灵族还没有动静的话,我将用我的方法向他们发出最后通牒。”听完天云的话,在座的每一个人,包括达路王国和修达王国的三军统帅都不敢有辩驳之言,面对着号称大陆最强者的天云,谁又敢违背他的命令呢?更何况,天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深深的震撼着他们的心灵,先前主战的那名将领已经惭愧的低下了头。天云冷冷的环视一周,道:“好了,今天的会议到此结束,大家都回去吧。约束好你们的人,没有我的命令,不许轻易踏出军营一步。”众人躬身应道:“是,天云总指挥。”正在这时候,一名传令兵急匆匆的跑了进来,“报——”天云抬手阻止正准备离开的众人,看向传令兵道:“说。”传令兵恭敬的道:“报告,营外来了一名精灵族少女,她自称是精灵族的使者,要见您。”天云眼中暴起一团精芒,微微一笑,道:“该来的终于来了,看来,不用再等下去了。请那精灵姑娘进来。”“是。”传令兵得令而去。一会儿的工夫,他带着一名全身包裹在蓝色衣裙的精灵少女走了进来。包括天云在内,所有人都感觉眼前一亮,这名蓝衣少女有这一双湛蓝的美眸,白皙的肌肤吹弹可破,深蓝色的长发飘洒在背后直垂过膝,虽然面对着面前众多的人类强者,却没有一丝怯懦的表情。背后的蓝色翅膀轻轻的拍打着,用她那如同黄莺出谷般的声音问道:“请问,你们哪位是人类的总指挥官。”天云微微一笑,道:“早就听说精灵族人男的英俊女的俏美,看来果然名不虚传啊!小姑娘,我就是人类三国联军的总指挥天云。”精灵少女微微一笑,点头施礼道:“你好,天云总指挥。有一天我要纠正一下,我并不是什么小姑娘。我想,我的年纪应该比您大才对。今年,我刚好一百二十岁整。”天云微微一楞,这才想起精灵的年龄是和人类不同的,老脸微红,道:“那是我冒失了。不知道姑娘此行为何?”精灵少女眉头微皱,心想,你这老狐狸,不是明知顾问么,淡然道:“天云总指挥,我此次前来是代表精灵五族的。为的,自然是你们人类驻扎在精灵森林外的百万大军。我叫水无暇,我的母亲是蓝月精灵族族长。”天云脸上依旧挂着一丝淡淡的笑容,“哦?原来是蓝月精灵族的公主,在下真是施礼了。请坐吧。”水无暇摇了摇头,道:“坐就不必了。只要把话说完我就会离开。我们精灵族的历史并不比人类短,而且从我们与人类打交道以来,一直都是朋友的关系,您此次带了这么多人类的精锐虎视耽耽的驻扎在这里,是不是有违人类和精灵相处的原则呢?”天云轻叹一声,道:“无暇姑娘,事情并不如你想象中那么简单。在这片天舞大陆上生存着众多种族,其中包括我们人类,也包括你们精灵族。你说的对,人类和精灵一直交好,我们对精灵本来并没有任何敌意的。数千年前,精灵族还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伟大的光之子大人消灭了入侵的妖族,这些我们都没有忘记,都清楚的写在人类的历史之中。但是,经过数千年的发展,精灵族已经壮大起来,你们的精灵森林已经从原来不大的一片扩展到现在占据整片大陆五分之二的土地,而且将精灵森林设为禁地,不允许我们人类随便出入。姑娘应该知道,你们精灵族就算加起来,数量也不超过一千万。而我们人类则不同,仅我们艾夏王国就有人民过亿。精灵族现在的领地面积已经是我们无法接受的了。我们曾经多次派遣过使者试图和你们沟通,但却被你们拒绝了,在无奈之下,才调动大军来到这里。我们并不想和精灵族兵戎相见,目的只是想让精灵族把现有的领地让出一部分,归还给我们人类三国而已。”听了天云的话,水无暇心头微颤,在武力完全超过精灵族的情况下,他还能够摆出事实据理力争而不是靠武力压迫,另她心中不禁对面前这个老人多了几分敬意。轻轻的点了点头,道:“那人类准备要我们精灵族多少土地呢?”天云心中一惊,听了水无暇这简单的问句,他知道,面前这个小姑娘并不好对付。她并没有在人数和领地对比上和自己多做纠缠,而是直接切入主题,让自己没有机会说出自己这边此次前来的全部理由,如此智慧,不愧为蓝月精灵族的公主。既然说到了关键问题上,天云自然不会退缩,强大的气势从他身上散发而出,他沉声道:“经过我们一致协商,决定让精灵族让出一半的领地给我们人类三国平分。”水无暇笑了,她的笑容如同百花湛放般美丽动人,“一半的领地么?也就是整片大陆上五分之一的面积了。人类是不是有些太贪心了?不错,我承认,即使只有现在一般的领地精灵族也能生存下去。但是,精灵森林是在我们族人的辛勤耕耘下才有了今天的面貌,难道你们就想这样拿走么?最关键的问题是,即使我们这次让出了二分之一的土地,你们人类能保证不会再发动如此大规模的侵略么?”说到侵略两个字,水无暇特意加重了语气。天云正色道:“我是人类联军的总指挥,也是艾夏王国首席宫廷魔导师,如果我们能和精灵族达成和意,那么,我可以发誓,人类将永远不会再进犯精灵族剩余的领地。”水无暇摇了摇头,淡然道:“天云总指挥,我并不是信不过你。但是,您的誓言只能代表现在,代表短时间内。可是,当您百年之后呢?人类的后代还会遵守这个诺言么?”天云颔首道:“当然会,既然我代表人类作出这个承诺,就将永远的执行下去。”水无暇轻轻抚弄着自己那蓝色的长发,道:“承诺在几千年前也曾经有过一次,我记得伟大的光之子大人曾经说过,人类三国将永远和精灵族交好,永远是朋友,可是几千年过去了,这个承诺在十天前不是已经打破了么?天云魔导师,您虽然是大陆排名第一的魔导师,但恐怕还没有光之子大人那样的影响力吧。”谈判到这里,天云终于色变,微怒道:“姑娘,你要明白,是你们精灵族先侵占了我们人类的领地,我们才会做出反击的。光之子大人的伟大,又怎么是我能相比的。这样谈下去,恐怕对我们没有任何意义吧。”澎湃的气势从他体内发出,顷刻间罩住了水无暇的娇躯。水无暇的修为只达到了精灵使的境界,又怎么能同天云抗衡呢?身上散发出一层淡淡的蓝色光芒,勉强保护着自己的身体。她此次前来,最主要的目的并不是和人类达成什么协议,只是来探探口风而已,她一边用自己全部的功力抵御着天云的威压,一边皱眉道:“总指挥不必发怒。虽然我是蓝月精灵族公主,但我并不能完全代表精灵五族。我们精灵族是爱好和平的种族,打起仗来对我们双方谁也没有好处。我看这样吧,三天之后,就在你们联军驻扎的营盘之外我们正式谈判,到时候,我们精灵族的五位精灵王都会到场,希望你们能再等三天,如果三天后的谈判不成,再开战也不迟。”天云也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威压消失,他重新恢复了平静,淡然道:“好,就依公主所言,三天之后,营盘之前,天云准时候教。”压力消失,水无暇暗暗松了口气,冲天云微微行礼后在士兵的护送下离开了人类联军大营。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天云脸上流露出一丝淡淡的笑容,一切,都在按照他预先设想的发展着。三天的时间很快过去了,清晨,人类联军总指挥天云带领着大陆另外九名魔导师在众多将领的簇拥下来到了营盘之外,他事先早就安排好了,数十万人类最精锐的战士在营盘外排列成整齐的阵容,在天云等人身后,就是艾夏王国引以为毫的十个魔法师军团。魔法师军团左侧,是修达王国十万地龙骑兵,地龙高约三米,身长七米左右,四只粗壮有力的龙爪支撑着他那庞大的身体,巨大的龙口中不断喷吐着粗重的呼吸,一旦他们奔跑起来,就会变成一片无可抵御的洪流,而能成为地龙战士的,都是人类中的精锐。在魔法师军团右侧,是人数多达二十万的达路王国重装甲步兵,这些士兵都是达路王国精选而出,身高全在一米九以上,极为健壮,身上那超过百斤的厚实铠甲保护住了他们每一个部位,虽然灵活性差一些,但他们却是很难伤害到的,从精灵族的角度来说,就算是精灵使射出的属性箭也未必能洞穿他们的重铠。天云今天换了一身崭新的白色魔法袍,看着人类联军这强大的阵容,他显得异常轻松。实力占据着绝对的上风,他根本不怕精灵族会耍什么花样,他相信,自己要求精灵族让出一半领地一定会成功的,精灵族根本没有和他谈条件的余地。一个小时过去了,人类众将领有的已经焦躁起来,互相低声细雨着。天云眉头微皱,对于这些将领们的不够沉着他心中不禁有些不满,顿了顿自己手中的长柄法杖,一圈白色的光晕从杖头那颗直径达到十厘米的透明宝石处散发而出,所有人都感觉到全身一暖,顿时安静下来。“你们要提高警惕,只不过刚过了一个小时,你们连这点耐性都没有么?恩?来了。”感受到精灵森林内散发出的能量波动,天云顿时精神大振,凝神注视着前方。精灵森林内飞出了大量的精灵,从左到右分别是扑云精灵、炎日精灵、圣光精灵、蓝月精灵和自然精灵。其中圣光精灵人数最多,大约有三千左右,而其他四族的人数都在一千到两千之间。总共近万人。他们飞行的速度极快,虽然只有万人,但天云却能清晰的感觉到他们所带来的威胁,显然这些精灵必然都是族中的高手,也应该是精灵族全部的精锐了。从单体作战能力来看,这些精灵明显要强于人类士兵,但是他们的数量却太少了,单是自己带来的十个魔法师军团就足以和他们对抗了。天云的判断是正确的,精灵族五大精灵王带来的,正是五族全部的精灵使以上的高手,五族加起来共有大精灵使三十七人,精灵使近万名。很快,精灵族众人已经接近了人类联军的营盘,他们在距离天云等人一里外停了下来。五色光芒闪耀,五位精灵王在三十七名大精灵使的簇拥下来到了天云面前。白云的心中很沉重,虽然他对人类的估计已经很高了,但看到面前如此浩大的声势心中还是产生了骇然的感觉,这确实不是精灵族所能对抗的啊!即使利用精灵森林中熟悉的地形,恐怕也难有一分胜算。天云的目光从五位精灵王身上扫过,感受着他们身上散发的能量气息顿时心头大放,这些精灵族的王者显然没有和自己抗衡的能力。“想必各位就是精灵族的统治者了,在下人类联军总指挥天云,有礼了。”圣光精灵王白云上前一步,深深的看了天云一眼,道:“总指挥不用客气,在下圣光精灵王白云,可以全权代表精灵族。”天云颔首微笑道:“久闻圣光精灵王大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啊!说起来,我们也算是同源了,修炼的都是光系魔法。我想,我们此次前来的目的水无暇公主已经向你们转述了,不知道精灵族能否接受我们的条件呢?只要你们肯让出一半的领地,我一定会立即带领人类联军撤退。”白云脸色微微一变,天云直接切入主题让他感觉有些不适应,淡淡的说道:“都是天舞大陆上的种族,你们人类又何苦如此相逼?一半的领地对于我们来说太难承受了。在精灵森林中,我们精灵族抛洒了多少汗水,才能有今天的成就。”天云抬手阻止白云继续说下去,微笑道:“我知道你们顾虑很多,精灵森林中大部分领地原本就属于我们人类三国的,不错,你们确实在其中付出了无数汗水,但这侵占领地的行为却是你们先做出来的,我们现在只是拿回应得的而已。白云精灵王,我已经准备好了书面的契约,只要你们让出一半的土地,我将代表三国以在天神的监督下起誓,只要精灵族不再扩大领地,绝不再向你们发兵,如何?我想,这应该是你们最大的顾虑了吧。”一边说着,天云从自己的空间结界中取出一个卷轴。在白云眼中,面前这位人类最强大的魔导师完全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所说的一切似乎根本不容他拒绝似的。毕竟是精灵族的统治者,他又怎么能如此轻易的屈服呢?看也不看那卷轴一眼,冷冷的说道:“天云总指挥,您不必多说了,三分之一的领地是我们精灵族的底线,如果你们咄咄逼人的话,我们精灵族是不惜一战的。就算人类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恐怕也要付出惨重的代价。”听了白云的话,天云不但没有流露出愤怒的表情,反而哈哈大笑起来,强烈的白色光芒透体而出,一个巨大的白色六芒星出现在他脚下,空气中的光元素疯狂的向他聚集着。白云吓了一跳,赶忙拍动着背后的翅膀回到五大精灵王中央,沉声道:“天云总指挥,难道您现在就想向我们发动攻击么?”天云没有回答,在五位精灵王惊讶的注视下,他那护体的白色光芒渐渐转变成了金色,并没有见他念动咒语,手中的长柄魔法杖随手一挥,一道巨大的金色光刃骤然而出,目标并不是五位精灵王,而是一旁的土地。“轰——”巨响声中,在微风的作用下,五位精灵王的视线顿时被地面上激起的泥土所掩盖,他们不约而同的凝聚起自己全部的能量,准备应付来自对方的攻击。尘土渐渐消失了,在五位精灵王和三十七名大精灵使身旁出现了一道巨大的鸿沟,鸿沟宽约三米,长十米,深约五米,边缘宛如刀削斧凿般整齐。白云倒吸一口凉气,同样是修炼光系魔法的,他当然明白天云这一击的难度,不念咒语而引发光元素的共鸣并达到如此威力,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那是自己想都不敢想的啊!天云依然站在原地,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似的,在他身上没有沾染一丝泥土。看着面前这些被自己吓到的精灵,天云傲然道:“不论你们之中的任何一人,只要能正面接我一击而不败,三分之一的条件我就答应,反之,你们就必须接受让出一半领地。我们人类出动大军是不会白来的,虽然我们并不想战,但如果你们过于固执,我们将以雷霆万钧之势将精灵族彻底消灭掉。各位精灵王,你们要明白,只有实力才是说话的本钱。”在天云庞大的气势作用下,所有人类这边的精锐们全都精神大振,气势上完全压倒了精灵族。白云心念电转,天云所表现出的强悍实力是他们无法抗衡的,看了看身旁的其他四位精灵王,他知道,如果自己不答应对方的条件,恐怕精灵族就真的要从大陆上消失了。天云在等着他的答复,时间已经不允许他再多做思考,为了精灵族的延续,强忍着心中的悲愤和屈辱,白云点了点头,颓然道:“好,好,好,既然你们人类如此以强凌弱,我们还有什么好说的呢?”说完,伸手向天云手中的卷轴抓去。天云微微一笑,心道,不怕你不就范,种满植物的一半精灵森林,看来自己此行的收获真是不小啊!就在他暗自得意之时,异变突生。一道凛冽的黑色光芒闪电般切入了天云和白云中央,光芒一闪,白云被震回了众精灵之中,并没有拿到天云手中的卷轴。一条黑色的身影挡在五位精灵王面前,冰冷的声音响起,“向敌人投降么?你们还没有问过我。”天云心中大惊,定睛向对方看去,在他面前的,是一名精灵男子,同白云他们不同的是,这名精灵男子的头发、衣着全是黑色的,深邃的黑色眼眸中流露着淡淡的寒芒,最为奇特的,是他背后的翅膀,不,那已经不能用翅膀来形容了,那是羽翼,黑色的羽翼,一共六只黑色的羽翼啊!在他那羽翼的周围闪烁着淡淡的金色光芒,没有拍动,但他的身体却悬浮在半空之中,宛如魔神一般。在达到魔导师境界以来,天云第一次感觉到了恐惧,面前这精灵男子是他无法看透的。白云等五位精灵王心中的震撼一点也不比天云小,从后面看,除了那尖尖的耳朵以外,这名黑衣男子几乎没有一点和精灵相像了。天云沉声道:“阁下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搅乱我们同精灵族的谈判?”黑衣精灵冷哼一声,那浑厚的声波震的在场所有人全都心神一颤。“我是暗夜精灵之王,想侵占精灵族的土地,你必须要先问过我才行。”奇异的转过身,他冷冷的看着背后五位精灵王,眼底闪过一丝异芒,冷冷的道:“夜风是我的父亲,我叫夜云。”五位精灵王全都惊呆了,他们怎么也没想到,这突然出现的黑衣男子竟然就是消失了百年的暗夜精灵之王。白云心怀忐忑的道:“夜云,你是夜云。我……”“不用说了,等退掉人类的威胁,我再和你们算帐。”身形一转,他再次面对天云,“我既然是精灵王之一,自然有说话的权利,刚才你们的对答我都听到了。你说的很对,只有实力才是说话的本钱。这样好了,只要你能接我一招而不败,我就代表精灵族答应你让出一半的土地。否则,你们就立刻滚回人类三国去,永远都不要打精灵族的主意。”在精灵族最危难的时刻,夜云终于赶来了,当日,在梦幻之湖旁,他终于成功的接受木子·默的能量传承,海水·星的故事极大的打动了他,使他明白了和平的真谛。为了整个精灵族,夜云埋藏了自己心中的仇恨,来到了这里。听了夜云的话,人类联军顿时大哗,叫骂声源源不绝的响起,在他们心中,天云是神一般的存在,怎么能被对方侮辱呢?天云静静的注视着面前这个让他产生恐惧的暗夜精灵王,淡淡的道:“你的实力确实很强,但是,凭你一人之力,恐怕还无法和我人类百万联军相抗衡吧。我听说,你们暗夜精灵族早已经被赶出了精灵森林,又何必来趟此混水呢?”寒芒从夜云眼底一闪而过,他冷笑一声,道:“百万联军又有什么?你以为我们精灵族真的那么好对付么?暗夜精灵听我命令,现身。”空气中的暗元素剧烈的波动起来,大片的黑色身影出现在众人的视野内,他们是从地面上升起来的,足有万人之多,而且每一道身影所蕴涵的能量都不比五位精灵王所带来的精灵使差。这些,正是暗夜精灵族的精锐。在夜雨、夜路以及二十四名暗夜大精灵使的带领下,他们迅速的来到了五族精灵使旁不远处停了下来,他们的出现,顿时使精灵族一方的实力大位增强。天云终于色变,他怎么也没想到,在自己就要成功之时会突然杀出一个暗夜精灵族来。从对方如此强大的阵容来看,如果硬拼的话,就算获胜,己方也必然会付出惨重的代价。更何况自己面前还有一个深不可测的暗夜精灵王。身体周围的光系能量剧烈的波动起来,手中的法杖高高举起,精纯的光元素不断向杖头的透明宝石聚集着。夜云淡然道:“想动手了么?好啊!不过,和我动手,你一个人不行。你和你身旁的这几位加起来,就是大陆十大魔导师了吧。这样好了,为了避免生灵涂炭,你们人类和我们精灵族也不必大规模的战斗。我一个人,和你们十位魔导师比试一次,一战定胜负,如何?”听了夜云的话,白云忍不住惊呼道:“夜云,你疯了,那是十位魔导师啊!”夜云摇了摇头,注视着面前的天云道:“我没有疯,十位魔导师又怎么样?他们未必能胜的过一名大魔导师吧。”天云大骇,失声道:“你说什么?你,你已经达到了大魔导师的境界?不,这不可能。”夜云道:“没有什么不可能的,试试不就知道了么?到我的领域中去吧。省得波及到旁人。”魔导师之间的战斗是恐怖的,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伤亡,夜云用出了他新学会的领域之力。黑色的光芒以他为中心骤然闪亮。在人类和精灵的惊讶中,夜云同十位魔导师同时消失在空气之中。天云只觉得眼前一暗,当他重新恢复视觉之时,却发现自己和其他九位魔导师来到了一个从未见过的世界。在这里只有无穷无尽的土地,天空中异常昏暗,只能勉强视物。“这里就是我的领域,在这里你们可以完全放手施为,只要能胜的过我,精灵族就任由你们人类处置。”夜云漂浮在半空之中,背后六翼大展,在他的眉心中央,亮起一个深紫色的符号。“领域?领域?”天云猛然回想起在艾夏王国典籍中的记载,领域这东西似乎是只有神才会有的。可面前这个暗夜精灵王却做到了。这只能证明一件事,他确实已经达到了大魔导师的境界。看了看身旁的九位魔导师,天云一咬牙,道:“好,既然阁下已经达到了大魔导师境界,我们联手也不算什么了。”十位魔导师共事多年,几乎可以说是心意相通,他们同时吟唱起了自己的咒语。夜云的领域中同是亮起了六色光芒,十位魔导师同时释放出了他们分属六元素的能量。白色的光元素、红色的火元素、青色的风元素、蓝色的水元素、黄色的土元素以及黑色的暗元素疯狂的肆虐着。天云大喝道:“暗夜精灵王,让我们一击定胜负吧。大家发动绝杀之禁。”夜云淡淡的一笑,道:“一击定胜负么?这到也痛快。来吧,让我看看你们的绝杀之禁如何打败我。”天云仿佛没有听到夜云的声音似的,将自己的法杖高高的举了起来,其他的九名魔导师也做着同样的动作。这些人类修为最高深的魔法师,即使最小的,也已经有七十三岁了,而天云更是有八十岁的高龄,他们的魔法造诣之深已经几乎达到了人类所能达到的极限。绝杀之禁正是他们联合在一起研究出来的。他们都有着魔导师的修为,但却不足以施展一个禁咒。禁咒所需要的能量过于庞大,至少需要六名魔导师才能施展,还必须要是同系的。可在他们十人中,最多的火系魔导师也只有三人,更不用说其他了。为了能够施展出魔法的颠峰,经过数十年的研究,他们终于想出了六系魔法的连动之法,凭借六种魔法元素的相生相克产生巨大的能量,以达到禁咒的效果。甚至比普通的单系禁咒威力更强。十名魔导师按照所属魔法元素的不同分别站立于六角,其中代表光元素的天云和代表暗元素的魔导师是一人。“伟大的光元素啊!作为您的朋友,我请求您,将纯净的光之神力赐予我,引发天地之间的神圣之光、治愈之光、平静之光、柔和之光,化为永恒的光芒湛放吧。”“伟大的火元素啊!作为您的朋友,我请求您,将纯净的火之神力赐予我,引发天地之间的灼热之火、温暖之火、肆虐之火、狂暴之火,化为永恒的火焰升腾吧。”“伟大的水元素啊!作为您的朋友,我请求您,将纯净的水之神力赐予我,引发天地之间的纯净之水、不绝源泉、治疗圣水、汹涌之水,化为永恒的天河奔流吧。”“伟大的土元素啊!作为您的朋友,我请求您,将纯净的土之神力赐予我,引发天地之间的自然之力、厚实之土、震撼之土、坚硬之岩,化为永恒的厚土阻挡吧。”“伟大的风元素啊!作为您的朋友,我请求您,将纯净的风之神力赐予我,引发天地之间的飘洒之风、肆虐龙卷、疾风之刃、风之屏障,化为永恒的狂风肆虐吧。”“伟大的暗元素啊!作为您的朋友,我请求您,将纯净的暗之神力赐予我,引发天地之间的幽暗之力、黑暗空间、纯净之暗、魔动源泉,化为永恒的黑暗吞噬吧。”随着咒语的吟唱,六色光芒同时从六个角中骤然闪亮,它们在空中不断的交织着,巨大的六色六芒星在他们脚下闪耀,六元素之力在十位魔导师的催动下不断的凝聚着。看着眼前的情景,即使是达到了大魔导师境界的夜云也不禁微微皱眉,背后的黑色六翼微微的拍动着,双手合十在胸前,吟唱道:“暗黑之神啊!我,以暗夜精灵王之名请求您,将黑暗的本源赐予我,使黑暗之魔力转化为无尽的神力,以吾之血脉为引,请代表终极黑暗的死神降临吧。”他那合十的双手中指同时激射出一道血光,在身前交织成一个诡异的符号。如同旋涡般的暗元素疯狂的肆虐起来,像十位魔导师那样,不断的凝聚着自己所需要的元素之力。随着能量的不断提升,夜云领域中的空气渐渐的扭曲起来,十位魔导师的脸庞上都出现了痛苦的神色,过于庞大的能量已经超越了他们负荷的极限。猛的,天云睁开了双眸,艰难的将手中的法杖指向夜云。十位魔导师同时吟唱道:“六元素之神力啊!请您化为至强的浩然之力消灭眼前的邪恶吧。禁·六元素融合之浩然须弥。”随着咒语最后的完成,六种元素再无分彼此,完全融合成一股直径达十米的庞大能量,在以天云法杖为指引的作用下,奔腾而出,朝空中的夜云撞去,六彩光芒所过之处,仿佛空气都已经燃烧了似的,巨大的压力似乎已经笼罩在整个领域之内。与此同时,夜云的能量也终于凝聚够了,眉心处的紫色符号射出一道暗紫色的光芒融入进面前的血光之中,那原本黑色的能量几乎同时转化成紫色,宛如液体一般不断的流转着。夜云的双眸已经完全变成了紫色,大魔导师的实力全部展开,他沉声吟唱道:“强大的死神,请将您那无坚不摧的死神之刃借予我,斩开世间一切的阻碍吧。禁·死神的镰刀。”在他身体周围的紫色光芒骤然融合,一个巨大的身影在夜云背后六翼的位置出现了,身影是模糊的,但他却带来了无比强大的恐怖气息,那比夜云的身体高大十倍的身影缓缓举起了一柄长长的兵刃,兵刃前端成九十度弯曲着。六元素之浩然须弥之力已经冲击到了夜云身前五米处,夜云怒喝一声,全身爆发出一蓬血雾,在鲜血的沾染下,他那护体的紫色能量竟然完全转化成了金色,变为金色的巨大镰刀骤然下挥,澎湃的死神之力化为夺天地造化的光刃斩进了六元素之浩然须弥之中。尖啸声吞没了十位魔导师和夜云的听觉,整个领域内剧烈的晃动起来,在死神镰刀那金色的锋刃的怒斩下,六元素之浩然须弥竟然从中分开,肆虐的能量顺着夜云身体两旁滑过,虽然在能量的作用下夜云的身体一阵颤抖,但由于没有正面冲击到,所以对他的影响并不大。但十大魔导师方面就没这么幸运了,死神镰刀是那么的锋锐,虽然前进的速度不快,但却不断的切割着六元素之浩然须弥的六彩能量。人类联军营盘前,不论是人类精锐还是精灵族人都在焦急的等待着,夜云与十大魔导师一战关系到双方的胜负以及今后的局势,他们都在暗暗的祈祷着,希望己方的人能获胜。突然,上空的空间没有任何预兆的扭曲起来,光芒流转中,十一条身影出现了。以天云为首的十位人类魔导师落在了己方阵容之前,他们的脸色同样的苍白,眼眸中流露出惨然之色,接近虚脱的身体需要靠自己的法杖才能支持着不倒下去。在他们对面,夜云轻轻的拍打着六只羽翼,黑色羽翼上的金色光泽已经不见了,他的面庞变得更加冰冷。天云有些颤抖的上前一步,微微低下头,此刻的他显得是那么的苍老,“暗夜精灵王,你赢了。”短短八个字,从他口中说出是那么的艰涩,人类联军一方变得一片寂静,相反的,包括五族精灵王在内的所有精灵都兴奋的欢呼起来。原来,在最后的碰撞中,夜云的死神镰刀彻底的将六元素之浩然须弥切割开,当时,他完全可以杀了十位魔导师,但他并没有那么做,当死神镰刀劈斩到十位魔导师身前时,夜云散去了攻击的能量。在如此情况下,天云他们又怎么能不认输呢?夜云一边调息着体内的能量,一边淡淡的说道:“你们比我想象中要强,但是分散了的力量根本不可能和我的死神镰刀相对抗。天云总指挥,我知道你们人类对我们精灵族一直以来都很好。之所以会联合来犯确实是因为我们的原因。虽然我胜了,但是,我还是愿意让精灵族让出三分之一的领地还给你们。”说到这里,他转过身看向五位兴奋的精灵王,道:“你们有意见么?”从二分之一变到三分之一,白云五人又怎么会有意见呢?夜云以一己之力代表精灵族挫败了人类联军最强大的十位魔导师,他们已经深深的敬服了。五人同时摇了摇头,齐声道:“一切由暗夜精灵王做主。”天云有些惊讶的看着夜云,他没想到,在完全占据优势的情况下夜云肯做出让步,真挚的点了点头,道:“谢谢您,暗夜精灵王。”夜云摇了摇头,道:“你不用谢我。对天舞大陆来说,没有什么比和平更重要的了。这件东西,你应该认识吧。”光芒一闪,夜云手中多出了一柄法杖。那是一把精致的魔法杖,大概有1米2左右的长度,通体都是用不知名的金属铸成,闪烁着金色的光芒,杖身上盘踞着一条淡青色的龙,龙头就是杖首,口中衔着一颗硕大的透明宝石。龙的眼睛是两颗红色宝石,两只龙翼微微展开在魔法杖的两旁,青龙象活的一样栩栩如生,似乎它本身就是由整块的宝石雕刻而成似的。整个魔法杖透着一层宝光。魔法杖上不断透出一层层的能量。在场的都是魔法大家,谁都看的出这柄法杖非同一般。天云眼中的光芒渐渐盛,忽然,他似乎想到了什么似的,声音颤抖着道:“啊!这,这是苏克拉底之杖,这是苏克拉底之杖啊!暗夜精灵王,你是从哪里得来的。”夜云冰冷的面庞上终于流露出一丝笑意,这柄苏克拉底之杖是海水教给他的,它的象征意义远大于它是神器的威力。苏克拉底之杖最早是龙神苏克拉底之物,后来展转落入光之子长弓·威之手,是他除了光神的光明圣剑以外的另一件神器。后来苏克拉底之杖在长弓·威的改造下曾经变成了有强大增幅作用的手套——神之守望。在长弓·威升天之时,才将它恢复了原状,留给了海水。离开梦幻之湖时,海水叮嘱夜云一定要以大局为重,关键时刻,只要拿出这件长弓·威曾经使用的神器,应该能对人类有一定的震撼作用。夜云之所以之前没有拿出,是为了要用自己的实力向人类联军证明,精灵族并不可轻辱。“不错,正是苏克拉底之杖,看来你们还清楚的记得光之子啊!”天云喃喃的道:“记得,当然记得。”他扶着自己的法杖缓缓的跪了下来,整个人类联军如潮水般跟随着他做出了同样的动作。夜云愕然道:“你们这是做什么?”天云恭敬的道:“光之子大人对人类做出的贡献之大是任何人无法相比的,没有他,人类恐怕早就灭族了,我们跪拜他是应该的。”此时,在圣光精灵王白云的带领下,所有精灵族人也都跪了下来,在他们心中,光之子有着同样的地位。夜云轻叹一声,道:“大家不必再跪拜了,我只是希望,今后人类能和精灵族永远和睦相处下去,我想,这应该也是光之子大人的愿望吧。天云总指挥,你可以带人离开了。精灵族三分之一的领地在我们划分好以后自然会归还给你们。”天云缓缓的站了起来,坚定的道:“我代表人类三国在此发誓,从今以后,绝不轻易踏入精灵族领地半步。即使是得回的领地,也不会毁坏任何植物。再见了暗夜精灵王,你是让我天云佩服的第一人。”说完,带领着其余九位魔法师以及联军将领朝着营盘而去。目送着天云等人离开后,夜云将苏克拉底之杖收回了自己的空间结界,等回到迷雾森林以后,他还要将这件神器还给海水·星。转过身,面对着五位精灵王,他冷冷的说道:“我们也该回去了。我们之间的帐也该清一清了。”五位精灵王这才从先前的兴奋中清醒过来,不由得全都黯然的低下了头。圣光精灵族中央的一片空地上。代表着精灵六族的王者全聚集在这里。夜云扫视了五位精灵王一周,淡淡的道:“现在,你们该还我一个公道了吧。”白云五人面面相觑,谁也说不出话来。夜云冷笑一声,道:“怎么不说话了?你们逼迫我父母致死的时候是怎么做的?”黑影一闪,轰的一声,白云的身体第一个被夜云轰了出去,重重的撞在一颗大树上才缓缓滑落地面。周围的圣光精灵们顿时一片躁动,但碍于夜云强悍的实力,谁也不敢上来阻拦。夜云并没有停止攻击,他的拳头先后落在扑云精灵王风翼、炎日精灵王火炙、自然精灵王土俾的脸上,只有唯一的女性蓝月精灵王水柔是他用黑暗能量震飞的。五位精灵王同时喷血倒地,一时间谁也无法爬起来。五族精灵愤怒了,虽然夜云拯救了整个精灵族,但五族之王象征着五族的尊严。就在五族精灵即将爆发之际,白云已经站了起来,先前夜云那一拳虽然打的很重,但明显没有运用他的黑暗之力,否则,仅那一拳就可以要了白云的命。“都给我停下,谁也不许插手我们和暗夜精灵王之间的事。”在白云的怒喝声中,所有精灵都停了下来,白云将目光转向夜云,抹了抹嘴角的血迹,淡淡的道:“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主意,和其他人无关,杀了我为你父母报仇吧。但我希望你能放了其他四位精灵王。其实,当初你父母自杀的时候,我们就都已经后悔了。但是毁之晚以。等我死后,希望你能将精灵族领地重新划分,让你们暗夜精灵族重新回到精灵森林之中。红莲、白耦本是一家,我们精灵六族再不要分开了。来吧,动手吧。”说完,白云缓缓合上了双目。夜云眼中流露出怨毒的神情,想起死去的父母,全身怨气大升,黑色的身影猛然前冲,直奔圣光精灵王白云而去。…………精灵森林,原暗夜精灵族领地。夜云看着面前这株枝叶茂盛的暗夜精灵王之树,喃喃的说道:“爸爸、妈妈,我在最后关头收了手,没有杀了白云为你们报仇,你们会怪我么?”“怎么会呢?你能以大局为重,宽恕了他们,叔叔阿姨只会高兴而已。”夜雨依偎在夜云身旁柔声说道。夜云轻叹一声,道:“好不容易一切都平静了。”夜雨微微一笑,道:“是啊!现在精灵六族奉你为圣王,一切都已经平静了。啊!云,你快看。”夜云一楞,顺着夜雨的指向看去,只见在暗夜精灵王之树上长出了两朵黑色的小花,他们相互依偎在那里,在微风的吹拂下,仿佛在冲自己微笑似的。眼眶红了起来,两行清泪顺着面庞流淌而下。夜云哽咽着道:“爸爸,妈妈,你们是原谅我了么?你们放心,我今后一定会带领族人们快乐的生活下去。”夜雨用小手擦拭着夜云脸上的泪水,道:“叔叔、阿姨会为你现在的成就骄傲的。”夜云将目光转向夜雨的俏脸,深情的凝望着她,“谢谢你,雨。不论什么时候,你都一直守在我身边支持着我。雨,一切都已经结束了,在我父母的见证下,你愿意答应嫁给我么?”夜雨娇躯一颤,目光转向暗夜精灵王之树上那两朵黑色的小花,低声道:“雨儿早已经准备好,只要你愿意,随时都可以做你的新娘。”夜云全身剧震,再也忍耐不住心中的激情,捧着夜雨的俏脸,深深的,深深的吻了下去初一:圣夜帝鸣1200字以上 初一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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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山云峰寺之行去年"十一’放假,胆小的我变胆大了,知道为什么吗?我去了比悬空寺险一万倍的绵山云峰寺的"之"字形栈道。这虽然有点夸张,但那真叫个险,我站在栈道下的路上都害怕,更何况那么恐怖的栈道呢?脚下是万丈深渊,这云峰寺从上山开始,就全是栈道,能不吓人吗?走到这儿,我已经双腿颤抖,四肢无力,精神紧张,一听说要上栈道,更是差点儿昏过去,胆小的我怎能承受这么大的打击?爸爸在一旁激将:"你不是男子汉吗?禁不住爸爸的激将,我终于决定试一试,但是心里的恐惧却有增无减,我拽着爸爸的胳膊走在后面一路无语,尤其到了拐弯时,离悬崖只有50厘米,栈道上虽有柱子,但还不及我的腰,中间连着铁链,我提心吊胆地过了4个弯,终于到山顶了!啊!好美的景色,真是"不经一番彻骨寒,怎得梅花扑鼻香?"正如维吉尔所说"在灾难面前不能屈服,应该勇敢的去征服它。”下山的路轻松多了,我甚至要求走到靠护栏的一边欣赏风景。这次经历,不仅磨练了我的胆量,还欣赏了美景,真是一举两得呀!400字 小学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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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具之家我有一个精致而美丽的文具袋。别看它一动不动,其实里面可热闹着嘞!里面住着智能小助手——文具打开文具袋只见橡皮小弟正悠闲的吐着一个个大烟圈,好似小鱼在吐泡泡呢!咦?尺子小姐和毛笔爷爷在干嘛呢?哦!原来他们在下象棋呢!唉,彩笔姐妹又开始丑美了,真拿她们没办法。水笔哥哥为了强健体魄每时每刻都在运动根本停不下来,不像圆珠笔大叔整天游手好闲无事做作。红笔阿姨在干嘛呢?哈!原来在做家务呢!红笔阿姨可是个热心肠记得上回毛笔爷爷的“老花镜”丢了,要不是红笔阿姨就找不到了!还有橡皮小弟、尺子小姐、彩笔姐妹……他们都喜欢善良、大方的红笔阿姨。铅笔小妹真顽皮,把家里搞的乱七八糟,不知道的还以为海盗来了,不过大家都习惯了,铅笔小妹也在改,要不然原来家都快要被拆了!呵呵!你们认识了橡皮小弟、尺子小姐、毛笔爷爷、彩笔姐妹、水笔哥哥他们了吗?这是多么热闹的文具之家呀!350字 五年级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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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圣之子孙小圣是齐天大圣的孙子你不要看他还小,他已经演了许多电影了比如《3D版大闹天宫》就是他演的,有一日他的爸爸星云大圣和伯父燓天大圣让他出去玩。于是他就去找跳跳虎和喜羊羊约他们到河边去玩,孙小圣在河边的大石头上学跳跳虎,喜羊羊说:“危险快下来”。孙小圣说;“没事”。结果还没说完就掉下来了差点摔进河里。过后他们到一个小饭馆里去,孙小圣学爷爷在柱子下小便被喜羊羊阻止他说:“不能再公共场所大小便,名星也不行”。听到这话孙小圣惭愧的低下了头。回家后孙小圣越想越生气他认为喜羊羊不应该当场接穿他这让他很没面子,于是他渐渐疏远了喜羊羊,就连跳跳虎的劝解他也不听。后来孙小圣碰到了烈焰鸟,可烈焰鸟喜欢吃猴子,孙小圣没逃出去,可在这时他的父亲星云大圣来了一个斗魂星云棒打了过去,救了孙小圣,过后才知是喜羊羊到草地割草看到了才通知了星云大圣所以救了他,孙小圣知道后十分感激于是主动和喜羊羊和好了他们又成了一对好朋友。350字 四年级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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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顶山之景鬼斧神工,人间佳境。是我初到云顶山的感觉。刚下车,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座牧场,牛羊相聚,叫声于耳不绝,甚是繁闹。刚来这里,便嗅到一股大自然的清风。向前行百二十步,山腰翠色呈现眼前。抬头仰望,山崖陡峭,山顶直穿云际,群云徘徊山峰周围。饮马池水,波光粼粼。到云顶山,必要体验“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的感觉。清晨时分,山间大雾弥漫,登山小道似有若无。缥缈的铃笛声,不时在耳边飘荡。摸索着向前走去,雾气也愈来愈稠,似乎是一片汪洋大海,将我们淹没其中。远处红日初升,在雾气掩映下,红若丹朱,暖似阳春。茫茫林海已在身边,森林中响着琐屑的声音,似虫鸣,又似兽鸣,仿佛林间草木也在低声暗语,打破了拂晓沉寂,打开了今天的乐章。桦树拔地参天,云彬挺直矗立。山谷的风吹来,林海又是碧波万顷,烟水茫茫。再登山时,劲风驶过,脚下树林,随风而舞。声音变幻莫测,似龙吟,若虎啸,磅礴气势,胜水乡柔情;万里树堤,赢西湖碧波荡漾。山顶又是一番景象。青草灌木,石秀风清,广袤平坦的山顶,近在咫尺的白云,似梦似真。在这平野上奔跑,向着雾气蒸腾的山谷大喊一声,感受回音缭绕的乐感。百花皆争艳,欲与游人试比高。哪里,都是绿的。绿的世界,绿的传说。云顶之美,美在自然!5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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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子的一家》观后感班会上,学校组织我们看电影,我们班看的是:《山子的一家》,我看完后,深有感触。影片中的主人公李秋山(山子)的妈妈是一个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爸爸在一次事故中去世。是这个原本不行的家庭陷入了更加窘迫的境地,山子为了不让妈妈受刺激,爸爸过世的消息一直瞒着。年仅十岁的山子担负起家庭的重担,他在大家的帮助下为他妈妈买好药,山子他还为了给妈妈买药治病,去工地捡拾钢筋,捡矿泉水瓶、易拉罐,最后,山子以优异的成绩考入重点大学。我始终认为,人生就像一块复杂的拼图,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棱角参差不齐的百味人生,总是在不自觉当下,一片片拼搏属于自己的、自己所翼望的未来,等到有那么一天,突然看到了整个拼图完美无缺的品质在一起。自从我们看完这部电影之后,高老师和我们班同学一下子就被山子的感人事迹给感动了,全班泪如雨下,即使现在,我的脑海里仍然浮现出许多画面,例如:山子的爸爸为了不让别人被三轮车撞到而付出生命,那晚令山子内心更加痛苦的大雨……山子的年龄虽小,却担当起了一个大人应担当起的家庭重担,真是令我们这些娇生惯养的孩子汗颜。想想山子,再想想我们,我真是自叹不如。那部电影中小主人公山子的一言一行,何曾没有环绕在我梦里。我知道,我必须脚踏实地的走,不管如何,我会坚定地,头也不回的走下去,因为我坚信: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前仞。500字 六年级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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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恋我爱云,爱它的多变,爱它的宁静。早晨,一缕温和的阳光照射进来,睁开双眼看见云朵就像一个个害羞的孩子,躲在太阳妈妈身后迟迟不肯出来;像一只只金鸡,早早叫人们起床;像一根根棉花糖,引着贪吃的孩子直流口水……太阳吗妈妈给她的千万个宝宝穿上金色的衣衫。走出门,有一朵云时时跟着我,抬起头,“难道你要跟我交朋友吗?”出操时,抬头一看,哦!这时云早就形成了鱼鳞,这可是难得一见的美景啊,它十分壮观,小而多,密密麻麻地填满了整个天空,几缕阳光从缝隙中透射进来,照在树上,树下满是斑斑点点的光痕。下午躺在草地上望着天空,云儿飘来飘去,一会儿像一群群绵羊,在天空这片大草原上无忧无虑地吃草;转眼间又变成一匹匹骏马,在草原上欢快地奔跑。突然,乌云密布,头上黑压压的一片,不好,天上孩儿发怒了,眼泪一滴一嗒落下来,须臾成了倾盆大雨。傍晚,天又放晴了,夕阳亲吻着西山,天上的云变成了一只金色的凤凰,浴火重生,张开巨大的翅膀,凌空飞翔。有时候,我真想摘下一朵云,做成面包,咬一口,让自己也飞起来;有时候,我真的好羡慕云,真想变成云,可以抛下所有烦恼,无忧无虑地飘在空中,跟嫦娥嬉戏和玉兔玩耍。天上的云,是大地的恩赐,给人们带来无限的快乐!我喜欢云,更喜欢观赏云。5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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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之主我的父亲是以为搞摄影的,在家乡开了一家照相馆维持生计。他这个人不善言语,但是很幽默,可身体有些问题,他的腰驼了,他用他拢起的腰撑起了这个家。爸爸有时也上网,他的网名叫做独峰驼,大家都知道骆驼背上有两座山峰,而这个一家之主他只有一个,故此得名独峰驼。爸爸的父亲也就是我爷爷,一共有四个儿子,爸排行老四,他还有三各哥哥,因为他的身体有缺陷,所以啊爸是爷爷最疼爱的一个儿子,有什么好吃的都先给爸爸吃。爸是各会关心人的人,他总是先想这别人,后想着自己,还记得今年的夏天,天色忽然暗了下来,眼看就要下雨了,这时我和爸爸正在野地里挑野菜,爸爸背着我四处找地方避雨,但是却找不到,于是爸爸将他的外套披到了我的身上,我的父亲说:“爸,别,你会感冒的!”爸爸当时只穿了件背心,我在爸爸的背上偷油的落泪,泪水夹杂着雨水滴在爸爸的头发上,泪水和雨水沿着爸爸的发丝流到了爸爸的脸颊上,又一起落在了地上,溅起了朵朵水花。而我只有独自爬在爸爸背后默默的落泪。另外爸爸是个幽默的人,他的话虽然不多,但话一出口准能引来一阵笑声。记得小时候,我那会特顽皮,因此爸爸常被老师叫到办公室,回家后,爸爸从来不会打我,也不骂我,而是数落我一会,其中都是一些幽默的话语,因此我打小就喜欢爸爸。虽然他的腰驼了,但是他的意志一点也不驼,他的精神一点也不驼。这便是这个一家之主,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500字 四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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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之山春天,万物复苏,满世界都都露出生机勃勃的绿色,淡雅而清香;夏天,炎日当空,却有接天莲叶相伴相随,豪放而宁静;冬天,白雪皑皑,整日寒风呼啸,却别有一番韵味……但在我的眼中,这些迷人的色彩都不如秋天山中那放眼一望无垠的火红……天空中那虚无缥缈的云在黄昏的照耀下变得分外美丽动人,但在这美丽的背后却透着一种若有若无的孤寂,远处,高耸入云的山峰在云雾的笼罩下变得凉意重重,这种凉意立刻织上了我的心头,我静静地走去,虽是孤单一人,但那座山,早已成了我的知己。近了,更近了,我开始轻声呼唤,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我早已走到了山头,坐在一棵大树上,放眼望去,一片火红照耀在我的眼前,风轻轻拂过,发出了沙沙的响声,好似一首音乐交响曲,又好似山在哭泣,我俯身跳下树,手在金黄的小草上缓缓摩擦,这是一种安抚,希望它能倾吐出心中的不愉快,与我分享。火红的晚霞渐渐暗了下来,一轮皎洁的圆月挂上了天空,惨白的月光是我的知己——山,多了一分凄凉与神秘,我点起了了一支蜡烛,此时此刻我才知道一看苍松矗立在我的身旁,隐隐有流光涌动“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还表达不了此刻的意境吗?我仰望星空,繁星涌动我的心好似与周围的一切融为一体,今夜,必将无眠!那一晚,只有我与我唯一的知己,直到阳光打破黑夜,迎来了黎明,我才躺在山中,进入了梦乡……六年级:周伟乐500字 六年级 写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