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城
“哎哟!”
原来是小夕把脚一扭,顺势跌倒了地上,并大喊一声。
宇和以呈转过头来一看,见是一个女孩被自己绊倒,宇忙把她扶起,见她美貌如花的脸庞上带着许少不满的神情,怔了一下,回过神来,问道:“姑娘,你没事吧?”
小夕这么近地看着宇,好笑之余还有点惊讶,想不到面前这个男子居然好看得可以和迷城里的那几个哥哥相比。“你,走路不带眼啊!害我扭到脚,痛死我了!你们真是……”
宇没有说什么,低下头替她检查脚跟,看看严重不严重。倒是以呈嚷开了,正想抗议,冷不防被小夕点了哑穴,同时被她塞进一颗不知道是什么的药丸。等以呈反应过来已经晚了,药丸已经吞下去了。以呈又急又气,不知该怎么办,心里却暗暗佩服眼前这个女孩的身手迅速。
以呈因为不能说话,所以宇代替他问道:“你喂给他的是什么?”小夕换了个表情,笑吟吟地说:“也没什么,很普通的毒药,放心吧,你的朋友一时还死不了。我只是看他很碌难?樱?盟?兆於?选!
宇紧皱着眉,替以呈一把脉,果然是中毒了,而且确实毒性尚未发作。他松了一口气,解开了以呈的穴道,随后替小夕包扎,边对小夕说:“你的脚过几天就好了,我们和你无冤无仇,也没有任何交际,你就快把解药给我朋友吧。”
小夕虽然是假装扭到脚的,但因为用了自己特创的秘方,使得脚跟变得很真的像扭到脚一样,所以任谁都看不出。她暗暗偷笑,想不到自己的演技厉害到如此程度,除了迷城里的那些哥哥姐姐们,在外面居然还有人信以为真。尽管这样,但小夕还是露出了天真烂漫的表情,说:“可是我现在还不能走动……”
宇一愣,的确如此,她还不能动,而且似乎是一个人出来,没有人扶她回去,怎么办?他犹豫了一下,说:“那……姑娘,你家在哪儿?我们送你回去吧……”
“宇!你疯了吗?!我们没有这么多时间,快要迟到了……”开口的自然是刚喘过气来的以呈。小夕瞪了一眼他,好像在警告些什么,以呈只得闭嘴。
小夕装出一副可怜楚楚的样子,强忍着笑,说道:“可是,这位哥哥,我家不在这里,在很远的地方,我只是出来游玩,不小心和另一个陪我出来的姐姐走失了……”
本来时间就不多了,这时又惹来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宇只感觉自己头都大了,问道:“那你该怎么办?”
“反正我也是出来玩的,你们去哪儿?带上我吧!”小夕笑嘻嘻地说道。
“不可以!”这次是两个人异口同声地说道。
“为什么?”小夕有点不高兴。
“因为……我们要去的地方很危险……你还是不要去好点儿。大不了我帮你找间客栈,休息几天,等我们办完事我们再帮你找回你的那位姐姐好不好?”宇很耐心地解释道。
“我不怕危险啦,无论我出了什么事都不需要你们负责!你们就带上我嘛。”小夕哀求道。
这时,以呈又不知死活地说:“宇,你跟她说这么多废话干什么!小妹妹,老实告诉你,我们是不会把带上你走的,你快给解药我,我们有急事要走了。”
“我不给,除非让我跟着你们。”小夕见哀求没用,便威胁道。
“你!!!!”以呈正想发火,突然,全身就像被火烧了一样,看来是毒性发作了。宇忙运功帮他把毒压下去。
小夕依然微笑着:“怎么样?这可是我独创的毒药,就只有我有解药能救你,要不要?”
以呈咬牙切齿地瞪着小夕,狠狠地说:“好!算你狠!解药呢?”
小夕见“阴谋”得逞,心里偷笑,想也没想,就把解药扔过去,她压根没有想到,某人正在策划着到时怎么把她抛下。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宇问道。
“我叫慕容夕,你们叫我小夕好了。”小夕笑着说。
“哦,我叫宇,他叫以呈。”
“那我叫你宇哥哥好不好?”
“随便你吧……”
于是,小夕站了起来,不用别人扶,自己走了起来。宇疑惑地问:“你的脚没事了吗?”
“这点儿痛算不上什么,没事啦。”
“你这丫头!没事还喊什么痛!居然敢骗我!”
“再不走可是要赶不上了。”
“喂!你们倒是等等我!”
读《黑底红字》有感
说罢,自己的脸开始发痒。过了一分钟自己脸上的青春痘消失了,网球套装却放在了家门口。
有效,作者又把自己的头发换了一辆轿车。一辆轿车的钥匙变出来了。作者一看自己的头发,顿时傻眼了。自己的头发竟然是一头的白发。这位作者吴晨才醒悟过来,自己和电脑换的是自己的青春,这多么不值啊!
青春年华是短暂的,其实不就是一个简单的道理吗?现在我们还小,不应该就只会享受,应该用功读书,好好学习。自己老了,想读就晚了。想挽回一切,也已经晚了。
我们不能希望时间飞速,快快长大不读书,更不能浪费时间。时间是不能让人控制的。用金钱也是买不到的。用青春,童年去换取一样更价值、更宝贵的东西。换取了却变成了破烂的东西。
所以我们现在要好好读书。用功、用功再用功,认真、认真再认真。有一句话不是说得很好吗?世间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们的国家、爸爸、妈妈不正是要培养这些人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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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烟迷烟漫,烟雨青,暮色霭,心云乱。只求一刻的心安……又是一年灯火阑珊,窗外的青烟迷乱了我的视线,我望着它久久地出神,思绪仿佛又飘回了那个夜晚……那是在我还很小的时候,有一年快过新年的时候,恰逢我的母亲到外地去发货,于是幼小的我被寄放在了外婆家,由年迈的外婆轮流照顾我、表姐和表弟三人。大年三十的晚上,表姐和表弟由于白天玩的太累了,都早早地睡了。唯独我还极力支撑着一双睡意蒙?的眼睛,倚靠在门边,眼神焦急地凝望着外面,似在盼望着什么。外婆也来劝过我,只是我固执地紧紧抓住门框,不肯撒手。外婆看了看我,只是说了一句:“这孩子,太倔了。”便摇摇头,自顾自地走开了。邻家的孩子正在放烟火,那又大又美丽的烟火,顿时吸引了我的目光。一缕一缕的青烟袅袅升起,在空中弥漫着,消散着,迷乱了我的眼球。在那袅袅青烟中,我仿佛看到了母亲温柔的笑脸,却又那么转瞬即逝。“妈妈……”我的声音有些颤抖,伸出手来想触摸什么,却又放下了。手心中赫然躺着一滴清泪,在烟火光芒的照耀下,显得有点不真实。“当当……”新年的钟声已过,小公主的愿望再也不可能实现了。我缓缓地蹲下,把小小的脑袋埋在双膝间,再也忍不住地掩面哭泣起来。这时,似乎有人在轻轻地拍打我的后背,那力道,如母亲一般轻柔。我嘴里喃喃地念着妈妈,慢慢地转过身来,眼前出现的是熟悉地不能再熟悉的面容。是啊,也唯有母亲才能在自己失声痛苦的时候,如此温柔地安慰自己。“妈……。妈……”我一头扎进了母亲的怀中,大颗大颗的泪珠浸湿了母亲的衣服。我连忙从那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味道中抽出身来,用袖子揩了揩脸上的泪水。妈妈顾不上刚下飞机的疲劳,从身后拿出一大串五颜六色的烟火棒递给我,说:“乖女儿,你看这是什么?”“是我最喜欢的烟火。”我破涕为笑。“是啊,你快去玩吧。”妈妈温柔地笑着。“嗯。”我重重地点了一下头。我欢快地跑着,笑着,树木间的鸟儿似被我惊醒了,一只只都从枝头上飞了起来。焰火燃烧着,发出美丽的光芒。我笑着,跳着,母亲却在那一刻流下了泪水。浓浓的青烟弥漫着,迷乱了我的视线,使我看不见她的喜怒哀乐。那种剪不断,理还乱的亲情在其中传递着,久久不愿散去。迷烟中,映照着我的笑脸和泪眼蒙?的母亲。它是家中的故事的最好的见证。迷烟天青暮色霭,袅袅青烟心云乱。烟起烟涌浮念想,烟淡烟散情长在。迷烟,我的最爱……浙江东阳吴宁二中初二:徐悦?900字 初二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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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迷城“来真主了!”许鸿飞等人发一声喊,四处退避。“刺刺刺”一股粘稠的绿色液体喷到了他们刚刚站过的地面上,那里立刻升起一阵难闻的白烟,石板立刻软如烂泥。许鸿飞等人抬头仰望,只见黑暗中缓缓爬出一物,原来是一个特大型的德拉库拉库,它看来已经经过了变异,浑身都是浓重的紫色,圆圈似的斑纹,也妖异的闪动着。它看来是所有德拉库拉库的母体,因为子孙被屠戮而异常愤怒,终于忍耐不住而冲上地面,想狠狠教训一下那些杀死它后代的家伙。“吼!”它发出一声刺耳的嘶叫,接着一曲身体,如旋风般冲了过来。欧阳远峰举枪便射,“哒哒哒哒”一长串子弹全部射到它的身上,可是由于德拉库拉库的皮肤上覆盖了跟多角质层而没有起到应有的杀伤效果,不过还是打得它一缩,欧阳远峰趁机避开。德拉库拉库愤怒了,它蜷缩起身子,直接撞了过来。没想到欧阳远峰早已避开,它一下撞到了古城中的建筑物上,直接将其撞塌了半边。接着又回过头来,发出了第二次攻击,这次它可就学聪明了,先是虚张声势[注: 张:铺张,夸大。假装出强大的气势。指假造声势,借以吓人。],吐出一堆德拉库拉库幼虫,让其发动自杀性攻击,然后在许鸿飞等人收拾那些幼虫的时候,悄悄地绕到了他们的身后。接着在许鸿飞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突然偷袭。许鸿飞刚刚注意到德拉库拉库,它就已经冲到了身前。此时躲避已经来不及,看着飞速逼近的德拉库拉库,许鸿飞心一横,将***横放护住胸口,接着深吸一口气,运转念力力量,一道念力波发了出去。不过,同时那德拉库拉库也撞到了许鸿飞的身上,“咔!”那支***当时就因为承受不住巨大的压力而折断,虽然有念力波和***的阻挡,但那一撞的余势还是打在了许鸿飞身上,将其撞出了七八米远。许鸿飞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按了按胸腹部位,还不错,没断骨头。回过头来看了看,德拉库拉库还是没有什么大伤。它摇晃了一下脑袋,气势汹汹[注: 汹汹:气势盛大的样子。形容气势凶猛。]的看向他们。“擦,”在他们丝毫都没有注意的黑暗处,龟息蛇眠神功渐渐敛去,一双忧郁的眼睛漠视着这场战斗,但是声音却有些愤怒,“这德拉库拉库母体竟如此不知好歹[注: 不知道好坏。多指不能领会别人的好意。],我引你来只是让你教训他们一下,又不是让你杀掉他们,尤其是那个人,对我很重要,看来得采取一点方式了。”那人想着,许鸿飞在最后的神庙看到他,会是什么神情呢?他回过神来,拿出了一只小玻璃瓶,捏破了瓶子,一股气体迅速逸去。《古城外沙漠》“嗯?”麦德斯发出惊异的叫声。“怎么了?”独孤宇奇走上来。“一股信息素,我敢肯定。比我用的还要先进,已经可以催使古代动物!那些家伙这么强大?!”麦德斯使劲的嗅了嗅空气,断定道。“不,不会是他们,”独孤宇奇肯定道,他已经看了他们的资料,没有会役兽术的人。接着忽然想起一人,“难道是他?!他为什么会帮那些人。这不可能!”独孤宇奇想起了在沙漠那人说过的话:“你对时局的判断很清晰,对力量的把握也很精确,的确是大器之才,不过有两点你还是都没掌握,那就是人性和利益。只有明白了人性之理,才能真正的会控制所有人。只有掌握了世间的利益,才不会被利益所控,成为这个物质横流世界的傀儡。这第一点会使你失败,而第二点则会要你的命!待到时机合适了,我会给你一个最后的考验。”“难道我真的错了?”独孤宇奇看着那人离开的背影,只感觉到自己的渺小与无助。1200字以上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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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每个人都是天生的守护者,注定要去守护一些东西。财富、荣誉、权利、爱情等等,你休想去诋毁他们守护的东西,那是他们的命。我是一个守护者。守护着一座城。【关于日光】对于日光,印象还停留在幼时某个时候。那时没有现在的激烈竞争,没有高速发展带来的喧嚣繁杂。那时的我只会趁着闲暇的时候,求着大人带我去家附近的公园,只是喜欢公园里面那片宽阔的草地带给我的带着阳光气味的安全感。那时我很年幼,阳光温热,岁月静好,似乎时间只会带给我越来越多的满足和快乐,我不会考虑成长,不考虑今后,我就在日光下玩耍或小憩。时隔多年,我已经很久没有去过那片承载着我幼年时回忆的草地了。偶尔会路过那里,但也只是匆匆一瞥,或许能够抓住那些还残留在空气中的味道吧,只是找不到那时候的无忧无虑了。纵使城告诉我:“阳光温热,岁月静好,你不来我怎敢老去?”,但我已经长大了,你也是吧?【关于小巷】城里大路很多,宽阔笔直,但又多余生硬刻板。我喜欢那些悠长曲折得有些寂寥却又带着人情味的小巷。每一条小巷都有他们自己的人情世故,有历经世事的白发翁媪,有埋藏许久变得有些破败的秘密。小巷有最真实的世界,有细小却美丽生动的春夏秋冬,他不像大马路上常年被修剪得整整齐齐的矮叶黄杨那么人工化,他温柔地容纳着姹紫嫣红的春天、热烈似火的夏天、萧瑟爽朗的秋天、静谧祥和的冬天。相信你的记忆也是从某一条小巷开始的,偶尔回去看看,哪怕已经被拆除了。你就站在那里,让回忆告诉自己,你曾经在那里和伙伴们玩到天黑,在那里度过了你某一个寒暑假,在那里埋下了第一个秘密。【关于夜晚】城里的夜晚很安静,上帝总是把最浓稠的黑色幕布覆在城的上空,哪怕城里繁华地带的镁光灯多么猛烈的照射都没用,因为城知道,黑到幽深的夜,是对疲惫的人们最好的安慰。黑夜为你刚刚划伤的皮肤上药,也为你已经结痂的痛苦轻抚。其实我是喜欢这如诗般宁静的夜的。一个人在窗边望着,黑夜会呈现你想着的一切,他纵容你的天马行空,纵容你的异想天开,纵容你的敏感多情。渐渐的,你会被他宠坏,会变得离不开他,他就是这样困住你。你也心甘情愿,不是吗?【关于梧桐】有关那些高大的梧桐树的记忆,似乎从小就存在的。记得年幼时,家周围环抱着青葱参天的梧桐树。夏天,他们会挡住炽热的阳光,将其幻化为静谧的光迹洒在夏日阳光灿烂的午后,点缀燥热难耐的季节。抬头看,你会发现光线将树叶照得渗出或莹绿或鹅黄含蓄氤氲着的光亮,这是这座城特有的生命的光彩。但后来因为建房的缘故,那些守候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梧桐被一颗颗移除了,就在我于梦中幻想梧桐随风摇摆的那一夜之间,有人说是移栽了,有人说是做成建房用的木材了,我也不知道。如今的我对梧桐的印象,大概仅仅停留在到时了,纵使如今街道上依旧种植着梧桐,但似乎已经寻不回旧时的熟悉感了,也忘记了当时抚触树皮时粗糙真实的感觉了,这种感觉像是记忆中零碎细微的片段,寻不回也凑不拢了。我依旧守护着他,相信我会这样过完我的一辈子。城在我的每一个细胞里面刻下他和我共同的记忆,我忘不掉他,也不想忘掉他。我是一个守护者。守护着一座城。我没有用“它”或“她”,是因为我觉得,这座城和城内的一切更像是一个男人一样,刚硬中透出温柔,不像女子一般计较。——后记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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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H城是我一直想去却没有去的地方,据说曾被评为“文明城市”,爷爷曾经告诉我那里有多么多么地好,像是一位母亲不厌其烦地夸奖子女的成绩一样喋喋不休。爷爷用了几乎所有来形容城市美好的词语,尤其是在说市民素质高的时候,说好听点是有激情,说难听点是唾沫横飞。我大概也就是在爷爷的影响下,对H城充满向往和期待。幸运的是姑姑搬到了H城,而今年暑假我们刚好毕业,大把大把的时间等着我们“挥霍”,按照我们家乡的规矩,买新屋的主任人家要办酒席,而亲戚和朋友碍于情面,不管愿不愿意都要送礼,而我顺理成章地去了H城,去了那个被爷爷夸得不行了的城市,那个我十年前一直向往的城市。临行前夜,我兴奋得睡不着觉,设想着在到达H城后可能会发生的种种事情,可能会感动我的种种事情,困难会让我提起笔来大为赞颂的种种事情……总之根据当时的情况,我该想到的我都想到了,整晚都是沉浸于所谓的幸福当中,以致于第二天乘车的时候发现自己的睡眠严重不足。在颠簸了几个小时之后,我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在途中,闲暇无聊的我又开始构想着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情:在火车站下车后会有一群戴着红领巾的小学生争先恐后地来为我提行李虽然并不多;在路上会遇见无数张陌生却带着微笑的脸……车进站的时候我竟然极不自然,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我走下车,期待着有一群带红领巾的小学生向着边扑来,可这最终只是一个构想,没有实现,我有些失望,不过很快找到了个理由安慰自己火车站的工作人员担心小学生们的安全,怕在火车进站或出站的时候一不小心跨入白线,发生事故。走出车站,看见堂姐站在不远处,我走过去,互相给了对方一个大大地微笑,然后走到旁边的公共汽车站里等车,我期待着发生什么让我感到惊喜,让我感动是事情,虽然没有构想过具体是什么事情,但是依然很期待。我提着行李,在强烈的阳光下眯着眼,最后干脆闭上了眼,脑海里继续着之前的工作,可直到我上了公共汽车,我所期待的,依然未发生。车上不是很拥挤,甚至可以说有些空,站着的人屈指可数,让我无法见识的到这坐城市“尊老爱幼,给老,弱,残,病,幼让座”的美好行为,不过我依旧很期待未来某一时刻会发生某件令我意想不到的事情。……一直到到了姑姑家,那些在我脑海中出现过的事情依然没有在显示生活中出现,我也不断地为这找着借口,不断地安慰自己,还不断地构想着接下来可能发生的事情。我决定用一个月的时间去等待那些事情的发生。我是那种在家里待不久的人,喜欢到处跑来跑去,虽然知道太阳十分眷顾我,可还是外甥大灯笼照旧,或许我习惯接受,接受太阳对我的眷顾。H城的马路很多,不知是初来乍到的感觉,还是事实便是如此,而且马路都很宽,一开始我有些担心,不过一想,这是“文明城市”嘛,交通事故应该很少,于是一点也不担心地大步流星起来。我想大概是习惯了懒懒散散的生活,总喜欢在绿灯亮了之后再走人行道横过马路,可H城的人可不同了,似乎是习惯了忙碌的生活,连几十秒,甚至几秒钟都不愿意浪费,硬是喜欢和车子去争地盘,不过勇气可嘉,勇气可嘉,或许这就是区别,我就没有那么大的勇气。人的习惯大都会因为周围环境的改变而改变。在H城的一个月里,我的勇气在周围人的影响下变得越来越大了,也渐渐开始和车子争地盘了。H城的人在亮红灯时过马路的时候总是一大群中某个人带头走过去,跟着的一群人马上跟着走过去,车子不得不让步。于是这里有些路段的红,黄,绿灯干脆不亮,辞职不干了,也为H城节约资源,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做贡献,而此路段的人们的步伐也便加快了,过着更加忙碌的生活。最终我构想的那些事情几乎都没有在现实生活中出现,可我却不得不回家了,带着那些勇气回家了。回到自己生活的这座城市,依然到处跑来跑去,在马路旁我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这座城市的人都很懒散,生活节奏感一点都不强,总以为耽误几秒,几十秒就不是耽误时间。终于,在一次要横过马路而红灯亮着的时候,一个人从人群中冲出去,开始几步走得很顺利,可快走到中心的时候,一辆汽车飞驰过来,我来不及闪躲,就被撞倒在地,冲出几十米远,满身是血地躺在马路上——一个刚好可以看得见人行道上路灯的地方,那里还亮着红灯。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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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城,是繁华的象征,或过去的,或现在的,但繁华的背后究竟隐藏了多少东西,而城是否还能引起人们曾经那无限的遐思?曾经的过客,如今的居民,也许他们已经淡忘了久居的山村,眼前川流不息的人行让其感到茫然,过去熟悉的路此时陌生得毫无痕迹留下,只好寄望梦中穿过迷雾,返回那魂牵梦绕的家园。耳畔传来远近的狗吠,故乡的笛声伴着月光洒在铺满石子的小路上,昏暗的灯光从瓦屋里游出,家人围坐在一起,嘴里念叨着熟悉的名字。那一刻仿佛回到过去,总忍不住回应那渺远的声音,也就只有在这里,这个名字才显得倍加重要。然而梦醒后还要流浪,为生活而流浪。无家可思的人反而倍感寂寥。纵使站上大厦的最顶层俯瞰,目之所得亦不足使他们震撼,相反,只会感到更迷茫。大海的无垠,平原的宽广,只能在书或电影中看见,而这些却是只能用心体会而不能记录。遂在纷繁与耀眼中不得不逐渐紧闭心窗,只透过缝隙窥探世界。视野的渺小易使困苦壮大,冰冷的墙壁易使内心冷漠。如同没有日月星辰,怀有梦想的人在黑暗中恐惧地摸索,直至夜幕降临,岁月与伴随而来的一切如水般流走。一把土掩埋了所有过去的种种,什么也没有留下,也无法留下。于是选择到远方去旅行,也许归返自然能给迷路的人们指明一个方向。让林子里穿行的风吹开紧锁的胸膛,让叶底下传来的鸟鸣拨开堵塞的双耳,让溪水旁盛开的鲜花唤醒迷糊的睡眼,让山涧里溢出的甘泉舒缓沉重的疲惫,让小路上徐来的清风寻回已久的知觉。不过,他们终要回到城市,始终离不开对物质的欲求,于是又为心儿举行一场葬礼,在隐隐的钟声中哭泣不止,直到眼睛由透明的鱼缸变为干涸的井。倘若偶然误入另一个迷城,他们也能如蒲公英般在飘落之处停留安身,因为在别的城市他们同样能找到熟悉城市的身影。许多城市中心总有一个广场,广场中心有着喷泉与假山,喷泉是旋开开关时喷洒的自来水,假山是塑料泡沫涂抹着浓重的胭脂,故作姿态。有时还会有着一排围成半弧形的罗马柱,许多青年男女便靠着这些光兀的柱子不厌其烦地拍照留念。不管怎样,几乎大部分的建筑都属于城市,颐和园只属于历史的过去,而不属于现在。物体只是外在的赋予,没有太多的意义。金字塔、布达拉宫只是一副历史的尸骸,留给后人以追溯过去,人的灵魂是不能在死物中长存。而文明却大都因城市的兴起而萌芽,又因城市的破败而凋残。长安、南京曾为京都所在,一度歌舞升平,暖风熏人,然而宫阙万间最终都化作了飘散的尘埃。克里特文明遭毁,迈锡尼文明取而代之,而黑暗又将覆盖,宫室陵墓遗留下的残垣断壁,铭刻下它们的痕迹。规模宏大的建筑往往熔入劳动者的血肉,而成为这些人的坟墓,因而显得愈加雄伟壮丽。这些城市起于荒土,而又重归于沙土。曾经这里也许会是一片田地,一些人在泥里生长,在地里流汗,在土里埋葬。而他们的后代却遗忘了这些。当远古的呼唤一次次在心里响起的时候,那残留在血液里泥土的气息便散发在空气当中,令人感到窒息。很多时候我们已经无法辨清血脉的枝干,只能随风飘零,而落叶何时得以归根,而哪有浓于水的邻里乡情?江南有水乡,苏州有园林,杭州有西湖,江南美景与文明滋养着这里一代又一代的人,她们的眉宇间总透露着丝丝的文化气韵。江南水乡,一把橹摇曳搅动着斑斓的梦,将往昔沉淀的梦反复咀嚼,满是醉人的酒香。山水陶冶着这里或到过这里的人,而成为他们身体的一部分。而西湖也将老去。与此同时,空间在高度密集的人口与楼房中被迅速挤压,天空显得小而远,白云在仰望中变得凝重。想起了顾城的诗,人看云时很近,看彼此时很远。正是这样,城市开始变得十分冷漠,一些黑影也频繁翻涌。而正是城市的存在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一些不平凡的人物在此撑起了一片晴天。此时,城市正发起一场殖民战争,大自然也被改造得面目全非,而这场战争的核心人物却是人类。对着钢筋凝土,我们该如何继续温情地生活下去,我们不止是一幅躯体而已。然而,这些声音是那样的渺远,又是那样的接近,一些东西是那样的清晰,又是那样的模糊!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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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突然之间想写点什么了,写点什么来祭奠我逝去的年年月月。还记得2005年的夏天,在S中,在那个破旧的中学,我和一堆人在没命的叫苦中也没命的玩,而2007年的夏天转眼之间就来了,我却早已在这个空旷的教室学会了独来独往。什么叫物换星移,什么叫沧海桑田,我不是一个沧桑的人,却总是看到沧桑的事。这是为什么?我写的这些你可以当小说看,也可以当散文看,只要你在看就好了。一个人的繁华我是一个绝世的帝王。在五千八百年前,在神交给我这座华丽的空城时,我就知道,我的一生注定我被囚的命运。也是从那时起,我的每一天,都度日如年。我喜欢站在高高的楼上,俯视这座没有人烟的城。可我总看不到城的尽头在哪,沉沉的暮霭挡回了我所有远望的视线,也挡回了我所有关于远方的想像。我不知道城的外面是什么,一片荒芜还是更加华丽的城。我的脚步一直在这里匆忙的行走着。我总是对自己说穿过这条街,再越过那条河,就可以走出这些灰沉沉的暮霭,看到城门外的光亮了,而无论城外面是什么样子,我都要比在这过好。可在穿过无数条街,越过无数条河后我依旧找不到出口。那些恢宏的宫殿,古朴的房屋,那些宁静的石板路,那些潺潺的流水,还有成片成片的野花和没及人头的蒿草,它们像古老的阵局一样让我不知何去何从。我想我是迷路了。在这城里。我在夜里做梦总是梦到有人在城里出现并且流连,梦到他们带我出去,到另一个更加华丽或者朴素宁静的地方。我可以和一个人一直住在那里,直到我们都不得不永世沉睡。可那终究是梦,梦醒后才发现自己依旧形单影只。我没有感到很孤独,只是觉得有些空空如也。我想我是习惯这样的生活了,而人一旦习惯就会麻木,一旦麻木就不愿清醒。所以我不愿清醒。我的颓废如同血液一样在身体里始终流动。我有时走着走着就想趴在地上睡觉或找个安静的地方坐下,然后永远也不起来。我可以闭着眼睛回忆一路经过的美丽风景,可以掩耳盗铃对自己说我的生活有多华丽,也可以睁着眼睛看日升月沉,鸟雀南飞,看时间在我面前奔跑而过,带起微风,撩起头发。我不想做这个帝王,我只想走。出去。我日日夜夜在心里如是默念,终于,在三千年前,我的城时出现了一个人,当她从那些阴沉的暮霭中走出来时,我仿佛看到这座城开始支离破碎。然后所有暮霭散去,天地间一片明亮的光芒。我以为她会带我出去的。我陪她一起走,一起笑,一起看沿路的风景。可一千八百年过去了,我依旧没看到城门在哪,那些暮霭也始终没散,但我不绝望了。这样很好。就算真的到了天荒地老那天我们都走不出去,我也觉得没什么。只要有人陪我走就行了,只要我知道这城里不止我一个人就好了。有一天,我问她,如果真的我们永远也走不出去了,那就永远在此流连好不好。她点头答应。我微笑。我以为她说的是真的。可有一天,她却突然对我说她想出去了,她说这里太深太深,深得总让人觉得无依无靠。于是我就不说话了。那以后的几百年我都在沉默。她也一样。我们还是一如既往的向前走,而那些暮霭也仿佛更加沉重了。我忽然想起来其实她对我跟本就没有诺言。我让她留下来时,她也不过点点头而已。仅此而已。所以我该让她走让她自由的。这只是我一个人城,一个人繁华无比的国土。我也只是我一个的帝王。我想我之所以绝世就是因为这里除了我就不会其他人。我有时候想告诉她其实我也觉得这里深得无依无靠,而我已在这活了几千年,也想告诉她其实我只是想找一个人永远和我一起走,永远拿我当知己。我要的不是昙花一现就匆匆离去。可那些话总是在我要说出时一遍一遍的在胸口消失。我想那些话永远都不会有人知道了,因为就在第六千六百个路口处我发现她突然消失了。她本来一直在我身边沉默地走着的,可走着走着就突然消失了,任我寻遍四野也不见踪影。那一刻,我真的开始慌了。前所末有的绝望如泰山压顶般向我袭涌而来。我站在原地,撕心裂肺的痛。其实真正的悲哀不是一直绝望,而是一个一直绝望的人在遇到一件事后开始变得充满希望,可那希望却突然凭空消失,于是那个人就陷入了绝望的谷底再也爬不走来。我现在是真的有点累了,我再也不想往哪走了。我只听到有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回旋不止:当繁华落尽,我愿长眠不醒。这是我一个人的帝国你无意地路过让这里彻夜亮着不灭的烛火我忘了我要说什么当青春不再岁月成河我才发现有句话在我胸口一直铭刻不要离开我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