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桌的他_650字
印象中,同桌的他是个长不大的小男生,也是一个人见人爱的萌神。 一头微卷的褐色短发,白皙的皮肤上镶嵌着几颗深栗色的小痣,又弯又长的眉毛下面是一双囧囧有神的眼睛,配上那个小巧挺拔的鹰钩鼻,真像一个地道的新疆人。可是,每次当我们喊起他的外号:”小非洲“的时候,他总是倔强地回过头来,装作一副十分生气的样子,腮帮子一鼓一鼓地吼出来:”不许叫我的外号!我皮肤这么白,应该是白雪公主……哦不,白雪王子才对!“说完,提着他的小短腿扬长而去,留给我们一个炫酷的背影。大家都笑起来。 同桌的他就是如此幽默,像个不谙世事的小王子。 其实,他也有烦恼。 记得那天下课,我抱着作业路过办公室,赫然看见他低着头,绯红着脸规规矩矩地站在老师面前挨训,他的手指紧紧缠绕在一起,可是尽管老师的话很难听,有些甚至是从同学口中听来的不切实际的谣言,可是,他却什么也不辩驳,只是耐心地听着,良久,老师停了下来,看看他有什么反应。出乎意料,他什么反应也没有,甚至没有一句话为自己伸冤,还深深地向老师鞠了一躬,说着:”谢谢老师!“然后,像个落荒而逃的兔子一样飞奔了出去。 我跟着他走过去,试图安慰他几句,可是,他的举动再次令我大吃一惊。只见他飞快地迈动步子跑到学校窗台上,望着远处的高楼大厦,他自由地伸开双臂,神色轻松而平静,还深呼吸了好几口气,最后,他呢喃似的为自己打气:”加油,明天照样有太阳升起!你会成功的!“一瞬间,我被感动了,愣在原地久久无法言语。原来,需要安慰的不是同桌的他,而是我们,已经麻木的我们! 啊,幸好有你,同桌,是你教会了我什么是勇气与面对生活的希望。
归来吧,白天鹅!_1200字
雨涵:
已经三年了,我无时无刻都在想念你,连在梦中也有你。今天我忽然想写信给你,但我不知道该寄到哪里!啊!就托那天堂鸟衔去吧!
我俩早在妈妈肚子里,就已经结下了不解之缘。我妈妈和白阿姨从学生时代就是最要好的朋友,没想到结婚后的住处也仅隔咫尺,更巧的是她们几乎同时怀孕了。当时她们就做了个“践古”约定:如果彼此生下不同性的小孩子,就替这两个小孩来个指腹为婚。不过她们的“梦想”没有实现,因为我们两个都是女孩子,以后我们也成了最要好的知己。你比我早一星期出生,按理我该叫你姐姐,但是我从没叫过,因为我觉得才差几天就得叫你姐姐太吃亏了。你一生下来好像就注定比我强,学走路不我快,学说话也比我快,害得妈妈差点把我当“智能不足”的儿童看待;其实不是我笨,是你太聪明了。
我们一起渐渐长大,到了十来岁,你已长得亭亭玉立,真像顾长康笔下的仙女,又像初出水的芙蓉。你深邃的眸子,你眼皮上插着密长的睫毛。你笔挺的鼻梁,你有棱有角的小桃红嘴,你一身白白净净的,那么飘逸、宁静、脱俗,那么惹人爱怜,而我总是那副“病弱”的样子,唉,不提也罢!小时候,我们时常跑到一处花园去,那是我们共同发现的一个小秘密。我们把蔚蓝的天空当作被子,软软的白云当作棉花,碧绿的草地当褥子,然后躺下去,静静欣赏那远处的滚滚禾苗和冉冉炊烟,沉浸在甜蜜欢乐中。园里的繁花,由柔黄到艳红,又由深紫到金粉满地。园旁的湖水,不时发出绮丽的微笑。那里的一切美得像一首无韵的诗,像一幅美丽的画。你偏爱白色。连花也喜欢那小小的白菊。你那双手捧着一朵小白菊,轻轻地对它喃喃细语。我问你说些什么,你潇洒调皮地回答说:“我要它替我们祈祷,让我们永远能在一起。”那时天真的我还傻傻地问:“小白菊怎么会为我们祈祷呢?”竟不知道你的话里包含多少真挚的友情。
有一天,我们偷偷跑出去玩到天黑,没想到竟下起雨来。你脱下外套盖在我俩头上,我们手牵手,一起跑回家。那次我挨了骂还不要紧,更不幸的还得了重感冒。尽管如此,我的心情总觉得好温暖。还有一天早上,你到我家来找我一起上学,看到我病了,就坚持要留下来陪我,不去上学了。这件事不仅感动了我,连在一旁的妈妈也忍不住说:“你们俩这么小感情就这么深,比我们那时还要好呢!”我说过你样样都比我行,功课比我好,真叫人又嫉又羡。每次我们一起读书,我一打瞌睡,你就用里捏我,疼得我跑去告诉妈妈,没想到妈妈听了却高兴地说:“捏得好!”害得我再也不敢在念书时打瞌睡了。有件事我至今还记得非常清楚,有一回你到我家做功课,看到我心不在焉,就训了我一顿,我恼羞成怒就顶了你一句:“不要你管!”然后你一言不发地就跑回去了。隔天我听白阿姨说了,你回去哭了一整夜,连晚饭也没吃,我好惭愧……
昨日的欢乐已经变成了今天的梦。长夜漫漫,我不忍追怀,却又无法忘记那刻骨铭心的往事。今天我又来到你的墓前,你的白色墓前已有秋色,今年的春天来得早,我捧上一束小白菊。涵!你记得你对小白菊说的话吗?你怎可违背诺言,先走了呢?此时,我的眼前又出现了白天鹅的美姿,一幕幕……一幕幕……魂兮归来!
归来吧,白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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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的他同桌的他一双不大的眼睛,一张不大的脸,再加上一个终日不摘的眼镜,他就是我的同桌了。此人有一个特点,“脸皮比墙厚”,用自己的话说就是“集日月之精华,核弹炸不烂之脸皮。”有一个女同学回头看了一眼,他就跑过来若有其事的对我说:“刚才有个女生回头看了我一眼,是不是哥太帅了?”然后摆弄摆弄自己的头发。我冷笑了一声对他说:“是,您是风流倜傥、英俊潇洒。只是我这肉眼凡胎丝毫没发现啊!他说:“没事,总有人会欣赏哥的。”他很调皮,甚至不能说调皮,是“坏”了,可是有时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有一位同学的帽子不小心掉了下来,他看见了,想要过去踩一脚。可是,刚跑过去,自己的眼镜抢先落地,原先高度近视的他,一下子分不清南北了。一脚踏去,正中眼镜。幸亏只是碎了镜架“而已”。自己又去配了一个,打进去了一些钱,回来支支吾吾的说:“破财!破财啊!”他也是一位“灵魂歌手”,整天哼着一首不入调的《我多想回到从前》,跑调咱先不说,这没白没黑的唱,让谁谁受得了啊?再说人家那不是跑调,人家那是“原创”,唱的和原唱没有一个字的调一样,这也是他成为“灵魂歌手”的一个原因吧。于是,等他唱歌的时候,教室里就只有他一个,其他人便纷纷离开灾难现场了吧。别说,他还真有一个大优点呢!天生的喜剧演员和模仿演员。自己写的剧本完全不亚于专业水平,模仿起来更厉害。模仿的刘能赵四栩栩如生,绘声绘色,惟妙惟肖呢!当你不开心时,看看他一眼,估计心情大好吧。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调皮但不失可爱的同桌。6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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