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空华【一】_1500字1200字

一世空华【一】_1500字

1200字 初二

拜入侯门,俯首称臣;忠君不悔,此生不离。

——题记

没有兴趣写长篇小说,就压缩成短篇了。一个杀手的爱,你能接受吗?

大夙五十三年,夙文王毙,新皇夙凌登基,彼时,大夙王朝第一届女皇夙凌年方八岁,幼皇无知,权力集中于太后及一众大臣之手。

三年后,一众大臣蠢蠢欲动,野心磅礴,竟花重金聘请江湖第一杀手组织刺杀当朝天子。江湖第一杀手组织——独揽九天的幕后控制者其实是魔教教主,独孤恨天。

他是独孤恨天嫡系第二子,也是独孤恨天最看好的继承人,是教中公认的少主。这一年,他十四,他没有名字,尽管他是魔教之主的儿子,但在他真正成为教主之前,他只是一个无名无姓的杀手。

这是他执行的第一次任务,刺杀当朝天子。这是一场光明正大的暗杀。

当他看到空无一人的重华殿门,不禁皱了皱眉头,尽管这只是一个十分微弱的表情,但在一张常年面无表情的脸上,也是十分突兀的。

微抬手做了一个手势,身后的黑衣人即刻分成四路纵身跃入大殿。

轻声打开前殿大门,他小声的搜索着每一个角落,突然背后一双手伸出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他拖入角落,他迅速反身将其压在身下,匕首紧抵住她的喉咙,只要稍一用力,便会见血封喉。

“嘘,”夙凌将食指置与唇畔,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哥哥你不要发出,刚才我看见外面有好多拿着刀的蒙面黑衣人,他们好可怕。”

夙凌扑闪着眼睛看着他,灵动的双眸溢满了孩童的天真。松开了匕首,他看了看殿外,几条黑影正朝这边飞来。

“哥哥,为什么你也拿着匕首,你的衣服……唔”夙凌的嘴巴突然被他捂住,他冷冷的看着外面,只道一句“别说话”便跃了出去。

“启禀少主,东殿无人。”“启禀少主,西殿无人。”“少主,后殿也没有。”“各个小殿都找过了,一个人没有。“

看来他们是准备好让夙凌死的无声无息了,呵。

“少主,这是夙凌的画像。“一黑衣上前,单膝跪地,呈上一幅画卷,另一黑衣人将其打开,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跃然纸上,唇红齿白。

余光瞥的角落里探出的小脑袋,他冷声道:“走。”

“是。”

看着一众黑影稍纵即逝,夙凌从阴影处走出来,望向远处,眼中闪过一丝凌厉,赌局,开始了。

五年后,长安城中,人来人往,熙熙攘攘,自夙凌继位八年以来,大夙王朝日渐衰败,边疆纷争不断,战火连天,而京城内,王侯将相,纸醉金迷,当朝天子不过是一个架空的傀儡,百姓们怨声载道,民不聊生。

此日,正是金榜题名之日。

太和大殿中,群臣聚首,掌事的公公高唱道:“宣,文武双科状元空华觐见——”

蓦然间议论声此起彼伏,这文武双科状元怕也只有当年太平盛世有过几个,而如今这……

便见空华着一身红色状元服步入大殿,神色淡漠的睨了一眼纷扰不休的大臣们,然后走向殿中,附身跪于龙椅正前方。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封新科状元空华为文武大元帅,官拜二品元帅,赏黄金千两,白银万两,绫罗绸缎十万匹,赐府邸一座,钦此——”

一时间,殿内愈加嘈杂,更有臣子妄图反驳圣旨,而空华只是抬眼望了一眼高坐于龙椅之上的夙凌,随即埋头抱拳,声音沉稳雄厚,久久回荡于太和大殿:“臣,领旨,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今日拜入侯门,俯首称臣,忠君一世,甘之戎马。”

那一刻,夙凌知道,她,赌赢了。

初二:谌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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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茫人海里,幸好遇见你_1500字

1200字以上 初二

今天是520。或许等发表出来的那天,已经不是520了。既然你们看不到,那我就当写给自己好了。——题记

雨水溅湿轻快地脚步,提笔写下无言地倾诉,尤记那年初夏,你撑着伞走过我屋前的窗户。直到现在,我还在庆幸,那场雨,让我遇见你。

不禁一声叹息,似惋惜,似痛心。停笔,望向窗外,雨不停地坠,一连下了好几天,初夏的傍晚变得昏暗。窗,是那个窗,然而,你却不回来。朦胧的黄昏中,仿佛看见她,正从雨中走来。

其实,我们的故事很简单,很平凡。

有时间吗?我们一起听一个故事吧,我讲,你听,我当真,你不当真就好。

两年前。

长期的雨季让潮湿的青瓦上长满了青苔,古朴的青石板滋润发亮,无人的街道空空荡荡,我百无聊赖的支着下巴,看着窗外发呆,我就说,这样的天气根本不会有生意,可老妈还是要我开门,说什么开医馆不同做其他生意,救人救急,不论天晴下雨,都要开门做生意。

如此,已至晌午,都不见半个人影。

正当我昏昏欲睡之际,她突然闯了进来。被雨水沾湿的头发紧贴着额角,衣服几乎湿一半,轻喘着气,微微有些狼狈。这就是我看到她的第一眼。

一愣,我心说,还真有人,不过,为什么连伞都不打,看这模样,八成得感冒了。

忙回过神来,刚想说话,却见她急急地走了过来,道:“老板你好,请问有没有治疗癌症的中药?”

见她如此着急,我也不敢怠慢,幸亏自己还记得前几天一位顾客来买癌症中药的方子。我本想搭几句讪,不过看到她紧张的样子,也就把到嘴的话咽了下去。

不一会儿,药就包好了,她接过药,给了钱,转身便要走,但看到屋外的大雨,不禁顿了一下,也仅仅几秒,然后迈开了脚,作势就要往雨里冲。

我连忙叫住了她,你这么回去,就是不怕人淋湿了,那药也是用不得了。

她疑惑地看着我,我忙把伞递过去,还有一副药。

“这是什么?“她看着药问道。

“哦,伤寒药,回家兑水剪着喝。“

似是懂了什么,她接过,道了声谢谢便撑开伞离去。

我目送她,也搞不懂自己管什么闲事,郁闷的从窗户看着那个远去的背影,忽然,她停在了不远的拐角处转身,我能看到她的微笑,那大概是我迄今为止见过的自认为最好看的笑。

我听到,自己的心跳漏了一拍,然后剧烈的跳动起来。

两个星期后,她回来了,她穿了一身青色连衣裙。

她说,是来谢谢我顺便还我的伞。我不知道该如何反应,就祝福她合家安康。

她又笑了,笑着对我说谢谢。然后没过多久,就离开了。

我以为我们不会再见了,然而,我错了。

又半个月后,我忙着考市重点高中,所以,即便是周六周日,也没太多时间回家。或许是缘分吧,我偶然一次回家取东西,就遇到了她。

她换了一身蓝白色的连衣裙,一看到我,她就跑了过来,当时她比我矮半个头[我那时只有一米七三],于是要微仰起头来看我,她说,她是来告别的。

我才知道,她家本是住市里的,因为前不久,她乡下爷爷被查出是中晚期癌症,治不了了,于是,她回了乡下,也就是这里,那天,她爷爷突然犯病,她父母叔叔都不在,药也没了,她一急,就冒雨出来买药,跑了很多店,都紧闭着门,最后看到了大开店门打瞌睡的我。

前些天,她爷爷去世了,她也要回去了。

那一天1,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姓沈,她和我一样的年纪,后来,我去了她所在的城市,考了和她一样的高中。

我喜欢上她了,拿着手中的车票,我想。或许在我选择去有她的地方,我就该意识到,亦或许更早。

开学那天,我又遇到了她,她笑着说,真巧。我也说,好巧。

那年圣诞,我才看清了自己的心,我鼓起勇气想向她表白。烧烤摊边,火红的炭火映得她的脸通红,她笑着向我介绍她男朋友,我也笑了,那一天,我喝了很多酒,那一天,我第一次抽烟。

后来寒假,我们回了各自的家,在火车的呜鸣声中,我想,一个月的时间,我能忘记她。

我又错了。来年初春,学生们陆续返校,我又看到了她,一件纯白的毛衣配上灰白格子的冬裙,她微笑着说新年快乐,那一刻,我知道,我忘不了她。

然后,我一直守着她,她不知道我的心意,我也乐意她不知道,至少,她在我身边。

谢谢你能听完我的故事,谢谢。

初二:谌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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