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粒樱桃与玫瑰
三年后,皇后怀的孩子就要出后了,皇帝依旧像以前那样贪吃,他常派人把农民养的鸡鸭掳来,当做自已的食物,不管人民死活。天使再一次出现了并告诫皇帝:“皇帝,如果你再这样贪吃,你的女儿将会代替你接受惩罚。”
皇帝以为自已没有女儿,只顾一个劲地吃。天使挥了挥手里的魔杖说:“我诅咒你的孩子,只要她刚出生第一眼看见的事物,将会害死她。”天使用力挥打着翅膀飞走了。
皇后真的生了,可是她生下的不是一个女婴儿,而是一株玫瑰花的种子。皇帝这才安心了,幸好不是一个女婴儿,否则她的出生就会注定死亡。皇帝这样想。
皇帝把玫瑰花的种子放进了花盆里,浇好水,渐渐地,种子长出了小苗,并长出了花骨朵。皇帝吻了一下花蕾,花蕾张开了几片花瓣,皇帝亲眼看到里面有一个像鸡蛋一般大的青蛋,皇帝心想:“鸡蛋破壳才会出来小鸡,那这个蛋是我妻子生的,它破壳而出的一定会是一个活生生的婴儿,万一……”
皇帝不敢再想下去,他很担心婴儿的出生,于是命人带着玫瑰花来到了离皇宫很远的一棵樱桃树下。他们花了六天的时间挖了一个很深的地洞,然后顺着梯子把玫瑰花放进去,亲下了命令:洞里放她婴儿喝的奶水,从今以后,谁也不许进到里面去,否则格杀勿论!
皇帝把地洞封死了,玫瑰花在里面见不到阳光,就沉睡在了洞底,久久没有开放。
每年五月的时候,皇帝最喜欢一个人来到花园的樱桃树旁摘樱桃,他并没有想到那珠玫瑰花,他已经早早地忘记了。
当皇帝装满一袋子樱桃,正想满意地离开,不小心,一根树枝绊倒了他,一袋子樱桃全部散在了地面上,他只能一个一个捡起来。当捡到一半时,他不再捡了,他想:干嘛这样跳来跳去的捡,这样多脏呀。他就丢掉散在地面上的樱桃,失望地离开了。
皇帝散在地面上的樱桃像种子一样生长出一棵一棵小樱桃树,到了第三年夏天的时候,四周围长满了密密麻麻、一棵一棵的小樱桃树,这些樱桃树根紧紧地抓着地壤,越深深长,一直伸到了地洞下面,连同阳光一起进了地洞里面,一粒樱桃也顺着滑了进去,恰好滑到那棵玫瑰花的花蕊里面。
玫瑰借着微弱的阳光伸直了径和叶,迅速地开放,最后花蕊里露出了那个蛋,蛋被阳光一照破开了,从里面跳出一个女婴,刚开始她就像童话故事里的拇指姑娘那样大,她第一眼看风的是那料樱桃,后来她渐渐长大,长得和六岁小孩一样高。
她顺着梯子爬上去,趴在被封死的洞口每天大声呼喊:“母亲,救我出去,救我出去,我要被憋死了!”
终于有一天,皇帝在摘樱桃的时候,听到了小女孩叫喊,他四处打探,却没有人。可他明明能感觉到声音就在他身边,他望了一眼樱桃树下被封死的地洞,他想起了皇后曾经生下的那棵玫瑰花的种子,可是他不能打开洞底,他想起了天使给他的那个诅咒,如果孩子第一眼看见的如果是自已,那么自已将来就会害死自已的女儿。
皇帝就叫来二个待卫说:“你们俩去把公主救上来!”二个侍卫通开洞口,把公主救上来,皇帝又立即叫人砍死了这二个侍卫,皇帝这下松了一口气,他并不知道其实公主第一眼看到的是樱桃树上的樱桃,也就注定公主要被樱桃害死。
皇帝把公主带回家,皇后和皇帝都很爱自已的女儿,皇后给公主起了个名字叫玫瑰,因为皇后生下的是棵玫瑰花的种子。
玫瑰每天都快快乐乐地在皇宫里游玩,皇帝再也不用担心有认会害死公主了,因为他认为再也不会有人会害死公主了。玫瑰是一个很听话的公主,她长大后特别孝顺自已的父母,她想:父亲最爱吃樱桃,皇宫又离樱桃林这么远,不如我拿一粒樱桃种子把它种在我屋子的大花盆里,等它长高长大了结满了樱桃我就把它送给父亲,她一边想着一边来到这棵樱桃树下,取了一粒种子,栽在了自已的屋子里。
第二年夏天,在公主的照料下,樱桃树长高了,可是这棵樱桃树与别的樱桃树不同,它全身长满了长长的刺,而且顶端只结了一粒比普通樱桃大十培的樱桃。公主却并不觉得奇怪,她很高兴:“这粒又红又大的樱桃一定很甜,我要摘下来把它送给父亲。”
她用手刚碰到那粒又红又大的樱桃果,这时树上的刺全都射向公主,公主被刺的满身是血,可她坚决没有放掉那粒樱桃,而是用手紧紧紧地攥住了它,最后公主躺在了地上。
皇帝正在吃着厨师为他经心做的大面包,当他听到公主出事的消息急忙丢下手中的面包,跑到公主的房间,皇帝伤心地抱起公主,公主手里的樱桃滚到了地面上,皇帝伤心地哭着说:“女儿啊,都是父亲害了你,你快活过来吧,父亲以后再也不贪吃了!”
公主没有活过来,皇帝把她埋在了樱桃树下的那个地洞里。从此以后皇帝就不再贪吃了,每天关心民间受苦的农民,人们生活的都很好。这时天使出现了,皇帝哭着恳求天使救活公主,天使却说:“我不能救她,你自已酿的苦果还是自已尝吧!”皇帝非常失望,不过他还是每天看望农民们生活的如何,和他们一起种地,收割,忘记自已是皇帝的身份,体味到一粒米的来之不易。
一次皇帝来到了樱桃树下,他惊奇的发现,洞里长出了一朵玫瑰花,他吻了一下花蕾,他惊奇地看见里面有一个蛋……
不听话的小馋猫
从前,有一只不听话的小花猫。
一天,奶奶对她说:“我们去钓鱼吧!”小花猫却说:“鱼我都吃厌了!”奶奶说:“那你想吃什么啊?”“我想吃糖!”“想吃糖?那你就自己去找吧!奶奶气的走开了。”
于是小花猫就找糖去了,可是森林里哪有糖啊,不过她的运气还算好,当一个大巴开过来的时候,下来了很多小孩子,小孩子很喜欢吃糖,就给了小花猫很多很多糖。
有一天小花猫躺在草丛里,不停地呻吟着,奶奶走过去的时候看见了他,赶忙去请了虾大夫。
虾大夫请来了,他对小花猫说:“你的牙齿全都坏掉了,你吃什么东西啦?”小花猫轻轻的说:“糖,我吃了很多糖。”虾大夫说:“糖吃多了会牙痛的,你去找蟹大夫吧。”
找到了蟹大夫,蟹大夫问:“你是来拔牙的?”小花猫说:“恩,是的大夫。”说着,蟹大夫已经把小花猫的牙全都拔光了。从此以后小花猫再也不吃糖了,因为牙齿都拔光了。
小朋友,姐姐友情提示你们哦,甜的东西要少吃,要不然“蟹大夫”也会给你拔牙的哦。
五年级:孙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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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粒皆辛苦“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春暖花开,是谁,在播种田地?是农民伯伯。烈日炎炎,是谁,在弯腰锄苗?是农民伯伯。硕果累累,是谁,在耐心收割?是农民伯伯。我们的成长离不开农民伯伯的辛勤耕耘,因为有他们,我们才从一棵不起眼的小树长成了能庇荫的大树;从牙牙学语的孩子长成了一名中学生。“粒粒皆辛苦”,这是对农民伯伯辛勤工作的高度肯定。滚烫的太阳照着大地,农民伯伯在农田里,洒下了辛劳的汗水。在秋高气爽的季节,他们收获了他们耕作一年的成果,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可现在,我们却让他们的努力,他们的汗水付之东流。据统计,每年,全球三分之一的粮食被浪费,年浪费量达13亿吨,相当于全球谷物产量的二分之一。这么惊人的数字,都是由于我们不爱惜粮食,浪费粮食造成的。在贫困山区的人们,每天都面临吃不饱的问题,他们最大的心愿就是每天一日三餐能吃上饱饭,如果我们每个人每一天都节约一粒粮食,那么他们的心愿将在不久实现。“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恒念物力维艰。”这是我们从小就知道的道理,可是又有多少人明白这句话的含义呢?又有多少人可以爱惜粮食,节约粮食呢?如果每个人都能明白这句话的含义,倒掉的粮食还会那么多吗?所以,从现在开始,把节约粮食当成我们力所能及的事,爱惜粮食,不能辜负农民伯伯的辛勤劳动。要记住,10月16日是“世界爱粮日”。还记得那则公益广告吗?“有一种节约,叫‘光盘’;有一种公益,叫‘光盘’;节约,是一种美德;节约,是一种智慧;节约,是我的行动,也是,我的习惯。今天,让我们重新找回,对粮食的敬意;今天,让我们接力,成为‘光盘’一族;今天,让我们一起,不剩饭,不浪费,吃多少,要多少;拒绝浪费,珍惜粮食,从我做起,从今天开始!”是的,正如广告中所说的,节约,是公益,是美德,是智慧,也应该是行动和习惯。让我们一起坚决抵制“舌尖上的浪费”。‘光盘’行动,我们都在努力;“浪费粮食”,终将与我们告别。我们今天的节约,就是在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的生存做努力。“爱粮节粮”,从我做起!7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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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这是1861年4月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看见了玛格丽特·米切尔,她也看见了我。她靠在塔拉庄园门前的树下,轻快地唱着一支歌。歌声将我引入了斯佳丽的世界,温柔,不容置疑。南北战斗前的美国是绷紧的弓,蓄势待发。在南方土生土长的美人儿斯佳丽过着优渥丰足的生活,身边总不乏痴情的追求者。然而,弱水三千,她只取一瓢饮。她始终固执而深情地爱着英俊优雅的阿希礼。平淡如镜的生活,被阿希礼将和玫兰妮订婚的“噩耗”打破。十六岁的斯佳丽心怀傲气,当机立断向心上人表白。可这回,上天似乎没有再眷顾她。事实上,从那时起,棋盘便颠覆了,命运收回了漂亮的牌,而在她娇生惯养的脊梁上押下了苦难的赌注。在冲动的驱使下,她嫁给了玫兰妮的哥哥查尔斯。与此同时,桀骜不驯的瑞特被她的敢爱敢恨所吸引,悄悄地向她靠近。不久,战争爆发了。男人们都去参军了。两个月不到,查尔斯就患病而死。此后斯佳丽两度嫁人,一个是弗兰克,一个是瑞特。弗兰克死在了北方佬手里,瑞特在这场没有爱情的婚姻里精疲力竭。当斯佳丽终于看清阿希礼的懦弱,意识到瑞特才是她的灵魂时,瑞特早已心如死灰。斯佳丽对政治和文学一窍不通,却爱上了与她截然不同的谦谦君子阿希礼。这种差异也是她穷极一生也无法把触角探进他心灵花蕊的原因。这么多年,她始终执迷不悟。阿希礼是牢牢缠住她的藤蔓,她也弄不清他究竟是她促进的皮鞭还是阻滞她的缰绳。她不屑于为得不到的爱情哀唱挽歌,而是想方设法与阿希礼接近,唤醒他对她的禁忌的爱,还怂恿他和她一起私奔。她从不花心思掩饰情感,心口如一,用唇枪舌剑与瑞特一较高下。这种大胆的求爱方式在当时是惊世骇俗的。她的爱憎分明、口无遮拦也与旧社会对妇女行为的教条背道而驰。尽管玫兰妮被她视为仇敌,她却信守了对阿希礼的承诺。在亚特兰大的沦陷之夜,她在瑞特的帮助下连夜把兰妮和她刚生的孩子带回塔拉悉心照料。她有独挑重担的勇气。无论是饿倒在邻家的菜地上,还是用枪口对准北方佬时,抑或是塔拉被心怀不轨之人盯上时,她都昂起下巴,勾勒出爱尔兰人的坚毅轮廓。她被迫抛弃过去的从容,渐渐变得冷酷自私,不择手段。她承担的苦痛和责任,兰妮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燃起了对斯佳丽无限的爱。她有是非功过任人评说的勇气。她大胆地施展自己的魅力,与周围“规矩”的太太们格格不入;她为了塔拉的税,抢走了妹妹的情人,和弗兰克结婚,为世人不齿;她掺手丈夫的生意,经营锯木场,在外面抛头露面,离经叛道,遭人非议,她却置之不理,依然故我。这种勇气,这种女权主义意识超越了时代。像弗兰克、阿希礼墨守成规惧怕舆论,不越雷池一步。斯佳丽比他们更像个男人。即便是在现代,她的精神都是难能可贵的。也正是这样的勇气,让斯佳丽赢得了读者的尊敬,四季常青。斯佳丽的聪明是狡猾、机敏,却不上道;玫兰妮的聪明是智慧、沉静,而多了一分淡然。除了长相不及斯佳丽外,她是个完美的人。奉献是她的座右铭,善良是她的墓志铭。她愿意收留路过的可怜人,愿意为所爱的人挺身而出。她总是以至善之心待人,总是以圣母的慈悲抚慰朋友受伤的心灵。她坚持滴水之恩当涌相报,当整个亚特兰大将斯佳丽拒之门外时,她慷慨地张开双臂,正义凛然地为她正名,甚至不惜得罪其他朋友,让印第亚背上诬蔑的黑锅。她允许和理解别人的选择,但她始终是坚决的爱国者。她是那么纯洁,她的双手没有沾染鲜血(但若是为了保卫家园而杀死北方佬,她是无怨无悔的),她的良心没有蒙上灰尘。她永远问心无愧,她永远于人有恩。她是造物主最得意的一件作品,她是满目疮痍的南方最后一片净土。人人都可以去她那歇息、倾诉,她的大门从未紧闭。然而,她并非斯佳丽认为的“单纯到愚蠢”,她一直知道阿希礼和斯佳丽的事,在暗中睁着那双温柔又洞悉一切的眼睛。但她什么也没说。她清楚他们之间的鸿沟,清楚最好的办法就是顺其自然。这是她最了不起的地方——海纳百川,大智若愚。不妨借用一下张爱玲的比喻。如果斯佳丽是红玫瑰,心如骄阳,滚烫急切得令人无力招架,那么玫兰妮就是白玫瑰,静若皎月,平和而有涵养。她们同根同源,相互扶持,是那个时代美得摄人心魄的一对双生花。当油墨的最后一缕幽香终于散去时,恍惚间我又看到了塔拉庄园两边的古柏,看到了小河两岸芳香扑鼻的素馨花,看到玛格丽特·米切尔在我面前笑意盈盈地俯下身子,轻快地唱着那首名叫《飘》的贯穿斯佳丽一生的歌:尘埃落定,木已成舟无论你是否接受随风而去,随风而去不管怎么说明天是新的一天了1200字以上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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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与谎言一那是一共初夏的中午,阳光很媚.米妮走出家门,便一路撵着自己的影子走.影子很短,米妮企图踩住它的头,可刚一挪脚,影子也突然往前蹿出一截.米妮突然想到了波皮.波皮是妈妈的狗,它总是突发奇想,企图掉头咬住自己的尾巴,可总是落空,只好一颠一颠地在原地打转.米妮想,自己大概和波皮一样傻.在女孩儿的词典里傻是可爱的意思.米泥十五岁,十五岁的米妮总有有意无意地在这类傻傻的游戏中六连忘返.街上流行红裙子,很漂亮.田螺(绰号)有一条,上午她神神秘秘地告诉米妮,穿大红裙子死去的女孩能变成鬼.田螺在与隔壁班上的大头鱼(绰号)闹早恋,整天沉浸在恍恍惚惚的伤感之中.米妮不信这个,自己没恋爱哪来那么多鬼?不过米妮也想有一条,只是因为喜欢.米妮想自己穿红裙子一定很漂亮.可是妈妈并不这么看.妈妈说米妮你副色深了点,穿红裙子回衬的更深.妈妈的意思说米妮皮肤黑.她说得很客气,米妮有些气恼,关上房门呕了半天气.不过米妮很相信妈妈的话.对妈妈,米妮近乎有些崇拜.她很漂亮,总是淡淡地微笑着.米妮在日记中写道,她是一个高贵的妇人.这像是在形容一个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人.事实上也有点这样,对米妮而言,这个高贵的妇人更大程度上只是她心中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偶像,十五岁的米妮甚至常常会对她有一种莫名其妙的陌生感.米妮瞅着自己的皮肤想,要是自己四十岁时还能有她一半的美丽就好了.这样想着米妮不由得有些泄气,也在也不想去穿什么鬼红裙子了.可这时妈妈进来了,她塞给她两百元钱.去吧,米妮,她说,女孩子穿红艳些也好.米妮接过钱有些不情愿,不过出门散散心也好,因为天气好,米妮专注地踩着自己的影子玩,一气走出两里地,也忘了去买什么鬼裙子了.二在街道拐弯处有一家小花店.米妮有事没事总爱去逛逛.她从不买花,只是喜欢里面那种温馨的气息.米妮刚跨进店门,就发觉店脚蹲着个十七八岁的大男孩,他正在涂涂抹抹地在一张画板上画些什么.米妮好奇地朝他的画板扫了一眼觉得好笑.他画的玫瑰花居然是浅红色的,苍白如纸.米妮忍不住提醒他:你应该用鲜红色画玫瑰花花瓣!话一出口,米妮便有些后悔了,随意和一个陌生男孩说话肯定是唐突的事情.男孩扭过头来看米妮,眼里充满了嘲弄,你看见过鲜红色的玫瑰花吗?米妮生气了,她没有回答男孩的话,只是看着店里的那些玫瑰花.男孩居然大笑起来:它们是红色的吗?你错了,这些玫瑰花在撒谎!这话听起来蛮好玩的.米妮忍不住打量了一下男孩一眼,她看到了一团乱糟糟的头发和一条肮脏的牛仔裤.米妮猜想他肯定是学艺术的.在他们眼里,玫瑰花长成黑色有什么奇怪的呢?米妮友好而腼腆地冲他笑笑表示理解.男孩也笑了,低头继续作画.米妮看了一会儿花,便出门了.没想到那个男孩扔了画板,追了过来.他向米妮伸出一只手,你好,我叫江帆!米妮没有如约同他握手,只是歪着头看他,那意思是说你叫不叫江帆和我有什么关系?男孩尴尬地收回手去.他苦着脸嘿嘿笑了,有点自找台阶下的意味.米妮反倒不好意思了,她忍住笑问,有事吗?是的.男孩顿了顿,很坦率地说,我想向你借钱!米妮不满地教训他,你怎么可以问陌生人借钱?男孩笑了,露出一口白牙齿:可我们刚刚已经认识过了呀!男孩用很好听的普通话告诉米妮,他是西南美术学院的学生,前些天一路写生到这里,现在身无分文,无法回去.米妮只犹豫了两秒钟,便掏出了钱包.把两百元递给男孩时,米妮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你该不是骗子吧?男孩一双眼睛似笑非笑,好像在说,我就是在骗你.那个夏天,米妮没能穿上红裙子.(未完待序)PS:同志们这是"成长的书香文学册1"这本书上的,我很喜欢,所以冒着被扣分的危险给你们看一下喜欢去买那套书吧,不错的.希望不要被扣太多分,阿门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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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莺与玫瑰这番话给在圣栎树上自己巢中的夜莺听见了,她从绿叶丛中探出头来,四处张望着。“我的花园里哪儿都找不到红玫瑰,”他哭着说,一双美丽的眼睛充满了泪水。“唉,难道幸福竟依赖于这么细小的东西!我读过智者们写的所有文章,知识的一切奥秘也都装在我的头脑中,然而就因缺少一朵红玫瑰我却要过痛苦的生活。”“这儿总算有一位真正的恋人了,”夜莺对自己说,“虽然我不认识他,但我会每夜每夜地为他歌唱,我还会每夜每夜地把他的故事讲给星星听。现在我总算看见他了,他的头发黑得像风信子花,他的嘴唇就像他想要的玫瑰那样红;但是感情的折磨使他脸色苍白如象牙,忧伤的印迹也爬上了他的眉梢。”“王子明天晚上要开舞会,”年轻学生喃喃自语地说,“我所爱的人将要前往。假如我送她一朵红玫瑰,她就会同我跳舞到天明;假如我送她一朵红玫瑰,我就能搂着她的腰,她也会把头靠在我的肩上,她的手将捏在我的手心里。可是我的花园里却没有红玫瑰,我只能孤零零地坐在那边,看着她从身旁经过。她不会注意到我,我的心会碎的。”“这的确是位真正的恋人,”夜莺说,“我所为之歌唱的正是他遭受的痛苦,我所为之快乐的东西,对他却是痛苦。爱情真是一件奇妙无比的事情,它比绿宝石更珍贵,比猫眼石更稀奇。用珍珠和石榴都换不来,是市场上买不到的,是从商人那儿购不来的,更无法用黄金来称出它的重量。”“乐师们会坐在他们的廊厅中,”年轻的学生说,“弹奏起他们的弦乐器。我心爱的人将在竖琴和小提琴的音乐声中翩翩起舞。她跳得那么轻松欢快,连脚跟都不蹭地板似的。那些身着华丽服装的臣仆们将她围在中间。然而她就是不会同我跳舞,因为我没有红色的玫瑰献给她。”于是他扑倒在草地上,双手捂着脸放声痛哭起来。“他为什么哭呢?”一条绿色的小蜥蜴高高地翘起尾巴从他身旁跑过时,这样问道。“是啊,倒底为什么?”一只蝴蝶说,她正追着一缕阳光在跳舞。“是啊,倒底为什么?”一朵雏菊用低缓的声音对自已的邻居轻声说道。“他为一朵红玫瑰而哭泣。”夜莺告诉大家。“为了一朵红玫瑰?”他们叫了起来。“真是好笑!”小蜥蜴说,他是个爱嘲讽别人的人,忍不住笑了起来。可只有夜莺了解学生忧伤的原因,她默默无声地坐在橡树上,想象着爱情的神秘莫测。突然她伸开自己棕色的翅膀,朝空中飞去。她像个影子似的飞过了小树林,又像个影子似的飞越了花园。在一块草地的中央长着一棵美丽的玫瑰树,她看见那棵树后就朝它飞过去,落在一根小枝上。“给我一朵红玫瑰,”她高声喊道,“我会为你唱我最甜美的歌。”可是树儿摇了摇头。“我的玫瑰是白色的,”它回答说,“白得就像大海的浪花沫,白得超过山顶上的积雪。但你可以去找我那长在古日晷器旁的兄弟,或许他能满足你的需要。”于是夜莺就朝那棵生长在古日晷器旁的玫瑰树飞去了。“给我-朵红玫瑰,”她大声说,“我会为你唱我最甜美的歌。”可是树儿摇了摇头。“我的玫瑰是黄色的,”它回答说,“黄得就像坐在琥珀宝座上的美人鱼的头发,黄得超过拿着镰刀的割草人来之前在草地上盛开的水仙花。但你可以去找我那长在学生窗下的兄弟,或许他能满足你的需要。”于是夜寓就朝那棵生长在学生窗下的玫瑰树飞去了。“给我一朵红玫瑰,”她大声说,“我会为你唱我最甜美的歌。”可是树儿摇了摇头。“我的玫瑰是红色的,”它回答说,“红得就像鸽子的脚,红得超过在海洋洞穴中飘动的珊瑚大扇。但是冬天已经冻僵了我的血管,霜雪已经摧残了我的花蕾,风暴已经吹折了我的枝叶,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我只要一朵玫瑰花,”夜莺大声叫道,“只要一朵红玫瑰!难道就没有办法让我得到它吗?”“有一个办法,”树回答说,“但就是太可怕了,我都不敢对你说。”“告诉我,”夜莺说,“我不怕。”“如果你想要一朵红玫瑰,”树儿说,“你就必须借助月光用音乐来造出它,并且要用你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它。你一定要用你的胸膛顶住我的一根刺来唱歌。你要为我唱上整整一夜,那根刺一定要穿透你的胸膛,你的鲜血一定要流进我的血管,并变成我的血。”“拿死亡来换一朵玫瑰,这代价实在很高,”夜莺大声叫道,“生命对每一个人都是非常宝贵的。坐在绿树上看太阳驾驶着她的金马车,看月亮开着她的珍珠马车,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山楂散发出香味,躲藏在山谷中的风铃草以及盛开在山头的石南花也是香的。然而爱情胜过生命,再说鸟的心怎么比得过人的心呢?”于是她便张开自己棕色的翅膀朝天空中飞去了。她像影子似的飞过花园,又像影子似的穿越了小树林。年轻的学生仍躺在草地上,跟她离开时的情景一样,他那双美丽的眼睛还挂着泪水。“快乐起来吧,”夜莺大声说,“快乐起来吧,你就要得到你的红玫瑰了。我要在月光下把它用音乐造成,献出我胸膛中的鲜血把它染红。我要求你报答我的只有一件事,就是你要做一个真正的恋人,因为尽管哲学很聪明,然而爱情比她更聪明,尽管权力很伟大,可是爱情比他更伟大。火焰映红了爱情的翅膀,使他的身躯像火焰一样火红。他的嘴唇像蜜一样甜;他的气息跟乳香一样芬芳。”学生从草地上抬头仰望着,并侧耳倾听,但是他不懂夜莺在对他讲什么,因为他只知道那些写在书本上的东西。可是橡树心里是明白的,他感到很难受,因为他十分喜爱这只在自己树枝上做巢的小夜莺。“给我唱最后一支歌吧,”他轻声说,“你这一走我会觉得很孤独的。”于是夜莺给橡树唱起了歌,她的声音就像是银罐子里沸腾的水声。等她的歌声一停,学生便从草地上站起来,从他的口袋中拿出一个笔记本和一支铅笔。“她的样子真好看,”他对自己说,说着就穿过小树林走开了一一“这是不能否认的;但是她有情感吗?我想她恐怕没有。事实上,她像大多数艺术家-样,只讲究形式,没有任何诚意。她不会为别人做出牺牲的。她只想着音乐,人人都知道艺术是自私的。不过我不得不承认她的歌声申也有些美丽的调子。只可惜它们没有一点意义,也没有任何实际的好处。”他走进屋子,躺在自己那张简陋的小床上,想起他那心爱的人儿,不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等到月亮挂上了天际的时候,夜莺就朝玫瑰树飞去,用自己的胸膛顶住花刺。她用胸膛顶着刺整整唱了一夜,就连冰凉如水晶的明月也俯下身来倾听。整整一夜她唱个不停,刺在她的胸口上越刺越深,她身上的鲜血也快要流光了。她开始唱起少男少女的心中萌发的爱情。在玫瑰树最高的枝头上开放出一朵异常的玫瑰,歌儿唱了一首又一首,花瓣也一片片地开放了。起初,花儿是乳白色的,就像悬在河上的雾霾--白得就如同早晨的足履,白得就像黎明的翅膀。在最高枝头上盛开的那朵玫瑰花,如同一朵在银镜中,在水池里照出的玫瑰花影。然而这时树大声叫夜莺把刺顶得更紧一些。“顶紧些,小夜莺,”树大叫着,“不然玫瑰还没有完成天就要亮了。”于是夜莺把刺顶得更紧了,她的歌声也越来越响亮了,因为她歌唱着一对成年男女心中诞生的激情。一层淡淡的红晕爬上了玫瑰花瓣,就跟新郎亲吻新娘时脸上泛起的红晕一样。但是花刺还没有达到夜莺的心脏,所以玫瑰的心还是白色的,因为只有夜莺心里的血才能染红玫瑰的花心。这时树又大声叫夜莺顶得更紧些,“再紧些,小夜莺,”树儿高声喊着,“不然,玫瑰还没完成天就要亮了。”于是夜莺就把玫瑰刺顶得更紧了,刺着了自己的心脏,一阵剧烈的痛楚袭遍了她的全身。痛得越来越厉害,歌声也越来越激烈,因为她歌唱着由死亡完成的爱情,歌唱着在坟墓中也不朽的爱情。最后这朵非凡的玫瑰变成了深红色,就像东方天际的红霞,花瓣的外环是深红色的,花心更红得好似一块红宝石。不过夜莺的歌声却越来越弱了,她的一双小翅膀开始扑打起来,一层雾膜爬上了她的双目。她的歌声变得更弱了,她觉得喉咙给什么东西堵住了。这时她唱出了最后一曲。明月听着歌声,竟然忘记了黎明,只顾在天空中徘徊。红玫瑰听到歌声,更是欣喜若狂,张开了所有的花瓣去迎接凉凉的晨风。回声把歌声带回自己山中的紫色洞穴中,把酣睡的牧童从梦乡中唤醒。歌声飘越过河中的芦苇,芦苇又把声音传给了大海。“快看,快看!”树叫了起来,“玫瑰已长好了。”可是夜莺没有回答,因为她已经躺在长长的草丛中死去了,心口上还扎着那根刺。中午时分,学生打开窗户朝外看去。“啊,多好的运气呀!”他大声嚷道,“这儿竟有一朵红玫瑰!这样的玫瑰我一生也不曾见过。它太美了,我敢说它有一个好长的拉丁名字。”他俯下身去把它摘了下来。随即他戴上帽子,拿起玫瑰,朝教授的家跑去。教授的女儿正坐在门口,在纺车上纺着蓝色的丝线,她的小狗躺在她的脚旁。“你说过只要我送你一朵红玫遗,你就会同我跳舞,”学生高声说道,“这是全世界最红的一朵玫瑰。你今晚就把它戴在你的胸口上,我们一起跳舞的时候,它会告诉你我是多么的爱你。”然而少女却皱起眉头。“我担心它与我的衣服不相配,”她回答说,“再说,宫廷大臣的侄儿已经送给我一些珍贵的珠宝,人人都知道珠宝比花更加值钱。”“噢,我要说,你是个忘恩负义的人,”学生愤怒地说。一下把玫瑰扔到了大街上,玫瑰落入阴沟里,一辆马车从它身上碾了过去。“忘恩负义!”少女说,“我告诉你吧,你太无礼;再说,你是什么?只是个学生。啊,我敢说你不会像宫廷大臣侄儿那样,鞋上钉有银扣子。”说完她就从椅子上站起来朝屋里走去。“爱情是多么愚昧啊!”学生一边走一边说,“它不及逻辑一半管用,因为它什么都证明不了,而它总是告诉人们一些不会发生的事,并且还让人相信一些不真实的事。说实话,它一点也不实用,在那个年代,一切都要讲实际。我要回到哲学中去,去学形而上学的东西。”于是他便回到自己的屋子里,拿出满是尘土的大书,读了起来。1200字以上 一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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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观后感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这部电影后,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色。戒》中的男主角易先生,这两个男人都属不轻易也不能轻易动感情的人,在他们的世界观里即使动了真情最终也会绝不留情,男人从开始的爱到最后的拒绝甚至如《色。戒》中将王的杀害。这对他们来说也许都是不得已的,也都会有充足的理由。但是女人却不一样,一旦动了真情,她会愿意放弃现在奢侈的生活、全心全意地去爱,甚至违背组织交给的使命,用生命去保护她所爱的男人。也许这就是张爱玲笔下塑造的男人与女人的区别,实际上也是她亲身经历的真实写照。爱是复杂的,但我认为真正的爱实际上也是最简单的,因为它是源自心底的为他人的开心而开心,是心甘情愿的付出。特别是女人,我认为只要是男人需要的,她再苦也会去做,所以这样无私为对方付出、着想的两个人怎么可能有解决不了的事?如果之间有误会、有不理解,一定是不再爱,不再愿意沟通解决的结果。影片中振保给娇蕊的感觉:从一开始就是只要娇蕊这边的问题解决了,他这边总是绝无问题的。在爱情的世界里,女人是愚蠢的,所以此时的男人如果没有直接、正面的点拨,陶醉在爱情海的女人是清楚不过来的,娇蕊是一个敢于追求幸福的人,但是如果她知道她这样的举动会让振保为难,我想她一定不会这么做。刚开始看这部影片的时候,我被振保的魅力所感染,他虽出身平淡,但一步一步靠自己的努力取得了今天的社会地位,并且在这复杂的社会环境下,他不为女人所动,有种“出淤泥而不染”的境界。自信、自尊、自立。但人都是有感情的,他也不例外,遇到自己喜欢的人,他刚毅的背后也有万般柔情,我很欣赏这种在风雨中靠自己打拼出来的男人。但是在我看到娇蕊跟他说她丈夫归期,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并立即往外跑这个片段的时候,我有点哭笑不得,佟振保的形象突然在我心里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他很软弱、自私,我可以理解他的苦衷,必竟他的一切来之不易,但是我觉得作为男人,应该有种责任感,他既然那么爱娇蕊,就不应该逃之遥遥,杳无音讯,至少应该关心、关注爱他的这个女人,给点精神支柱,而不是伤害,伤害自己的同时也伤害两个女人。对于娇蕊,我觉得她不是一个完美女人,爱固然是人之常情,但也不能烂爱,没有选择地什么人都爱,人的一生都有爱与被爱的事情发生,但是我认为真正成熟的爱,优秀的人一生不会超过两次,而且不同时期也应该有不同的爱的方式,不能随便、更不能脱离现实,她的爱太冲动,太脱离现实,没有设身处地的为振保着想,所以也导致最终的结果。但是太现实的爱还能创造出伟大吗?象振保这样太现实的爱还能称之为真爱吗?这是矛盾的。人,无论男人还是女人,无论遇到什么难事或打击,都不可以堕落甚至出卖自己的灵魂。影片的一开始娇蕊找男人以及最后振保找妓女都是堕落灵魂的表现,这样的人我觉得是不应该也不值得去爱的。在这部影片里,表面上看振保应该是嬴家,因为他既得到娇蕊的人,也得到了她的愛,然后又以他堂皇的理由拋弃了她。但是实际上振保也是最大的输家,因为他失去了一个真正爱他、敢为他抛弃一切的人,这样深爱他的人,在最后看到他流泪都那么淡然、无动于衷,这不能不说是他的失败。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娇蕊,这个被他深深伤害过的女人,重逢时还能真挚地对他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这句话在我的头脑中印象最深,虽言语平淡,但其中的苦痛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明白,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能说出这样的话,并且在男人不可要的时候,能拍拍手站起身来走人,而非痛哭流涕地哀求和抱大腿,或者说狠话做报复等愚蠢之事。敢爱的、自尊的、明理的、善良的女人是我人生的追求。人与人在一起都是有目的的,要么是因为情,要么是因为钱,要么是因为……总之,这诸多目的之中,最难得的是情,最可怕的也是情。物质、利益都是实实在在的东西,“相爱”的人即使最后分手了,因为有实在的东西所以也不会造成伤害。而情是抓不到、摸不着的,是空的,所以付出的真情一旦没有真情的回报,其伤害是致命的。故事的最后描述道:娇蕊那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俗艳的、苍老的美丽,虽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在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蕊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但是此时此刻,我禁不住特别特别地希望佟振保在看这个女人憔悴、淡定的背后,更能读懂、看得见她那颗被他撕碎的心……现实生活中,如果我的身边有佟振保这样的男人,虽然很优秀,但是我不会允许自己去爱他,因为他既软弱,又太过现实,不会给我安全感,没有安全感也就没有幸福感。我觉得爱有时是需要糊涂一点的,如果两个相爱的人靠的很近很近的时候,都能保持绝对的清醒,那么这两个人要么不相爱,要么就是发育不全。但是如果我在上帝的安排下爱上了佟振保这样的人,并且象娇蕊一样与他那么近,那么此时的我,会选择带着心痛、带着理解、带着爱离开,因为我明白,这样的男人,爱上了红玫瑰他会觉得对不起白玫瑰会不快乐,而与白玫瑰在一起,红玫瑰便会成为他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1200字以上 小学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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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小学初中时,因家里的经济状况较差,所以一直到高中,才接触到张爱玲的作品,但是真正用心去研读她的作品,是在大学一年级。那时有一门叫做“现当代作品导读”的课程,老师在讲到张爱玲的时候特别生动有趣,因此便对张爱玲有莫名的好感。之前读过她的《沉香屑第一炉香》,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是在课本上,当时觉得特别奇怪,作者到底为什么要给自己的作品选这么一个名字,但当听到老师的讲解后,才知道,原来张爱玲是一讲故事的方式来呈现她的作品,点上一炉香,听我慢慢道来。不知讲的是她的故事还是别人的故事呢?我一直以来都认为,其实张爱玲所写的故事里,总有一个人物是她自己的缩影。张爱玲小说是女性文学的代表,而《红玫瑰与白玫瑰》更是她所有女性文学中的典型。《红玫瑰与白玫瑰》是张爱玲诸多作品中一部广为流传的中篇小说,收录《年轻的时候》、《花凋》等几十部中篇小说。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描写了普通人隐秘的心理与情结,展现了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中西方文化交汇时人们的情感、婚姻生活,揭示了传统与现代融合下男权社会中女性难以摆脱的悲剧人生。可以说,《红玫瑰与白玫瑰》不但描写了20世纪初中国女性的生活地位,更是20世纪初上海人民生活的纪实录。《红玫瑰与白玫瑰》清楚地描写了20世纪初中西方女性的生活地位之低下,没有自由可言。书中《年轻的时候》这部作品的女主角沁西亚是一位美丽的俄国女人,自小便随着父母来到了中国,她有自己的工作,按理说,这样的女人,应该有安排自己的生活的能力,但是却未能如身为读者的我所愿,她依然是被“父母之命”逼迫,嫁给一个在上海警察所当差的青梅竹马。她结婚当日,嫁衣是租来的,在一个阴暗有气味的教堂里举行,新郎似乎一点儿也不重视这场婚礼,“他草草地只穿了一套家常半旧白色西装”,整场婚礼中,只有穿着租来的礼服的新娘是美的。结婚后的她情况更糟,因钱不够用,让汝良帮忙找外教。不久得了伤寒症,整个人瘦得可怜。小说到这里也没有再写下去,不知后续故事如何。而《花凋》中的郑川嫦相比之下,可怜之感更甚。姐姐们出嫁前,穿的衣服是改了又改的,已经没有了样式,外面那些流行时装,她根本想都不敢想,好不容易等到姐姐们出嫁了,她才算是变漂亮了;她最大的愿望是上女子学校,但是她知道,父亲是不会把钱投在学校里的,父亲觉得只有花在赌场里,钱才有价值;她也不能为婚姻做主,因为她们这样人家的女孩子是要进“婚姻学校”的,好不容易喜欢上妈妈给她挑的未婚夫,却因得了肺病,在得知自己心爱之人跟他人在一起之后,不久便香消玉殒。我自认为她是书中最可怜的女性,她性格柔弱,一直被姐姐们欺压,长大后原以为可以嫁给自己心爱的人,可不曾想得了重病,而自己的父母居然不可能花钱给她治病,还把治病的责任交给了她已经有了女朋友的心爱的人。得知事情真相的她想自己悄悄了结生命,可又发现自己身上多有的钱还不够买一瓶安眠药,这样的人物令读者落泪。这是20世纪初女性的悲哀。《红玫瑰与白玫瑰》是20世纪初上海人民的生活纪实录。书中多处描写的景物,皆是当时上海社会的生活场景,比如街道的描写,人物住处的环境描写,如《花凋》中写到的郑公馆:“呼奴使婢的一大家子人住了一栋洋房,床只有两只,小姐们每晚抱了铺盖到客室里打地铺,客室里稀稀拉拉几件家具也是借来的,只有一家无线电视自己置的,留声机屉子里有最新的流行唱片。”不但写出了人物居住环境的不堪,更是反映了人物的性格,隐隐约约地为下文请未来女婿到家做客时,郑夫人和郑先生吵架的场面做了铺垫,也为人物的命运增添了悲剧的色彩。这样的作品读来令人心酸,更是为人物的命运感到悲哀,可谓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红玫瑰与白玫瑰》这部作品似乎是有种魔力,读起来不但能产生电视剧般场景历历在目的效果,更是能够为女性读者开创一条未来之路。身边有太多因婚姻而葬送青春的女性,但也有不少女性因事业让婚姻生活增光添彩。不管世人眼光如何,好好生活,人生总不会被辜负。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只愿世间女性能被爱呵护,以爱还爱,就像娇艳的玫瑰。1200字以上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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