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情暖,一世长安
沧桑旧梦,捡拾清寒,叹光阴易逝、聚散无常。那些轻盈美好的时光,也曾抹去我心中的伤痛,也曾带走了割舍不下的情怀。纵使岁月老去,纵使烟霏云潋,曾经心心念念的人事,也会被时光打磨成精致的风物,装饰心灵的雅堂,伴我一世长安。
——题记
行吟山水,一梦千殇。回首一路的风尘,赏过春华秋月,满城花雨,又见落霞孤鹜,秋水长天;看过依依杨柳,碧荷生香,又见江南烟雨,梅雪风情。许多的风景,来不及好好欣赏,许多的故事,来不及好好诉说,时光就这么匆匆老去,老去了。无论是落寞荒凉的凄楚,还是亲切温暖的片段,都不解我伤怀的惆怅,而陪伴我的只有满庭的竹林风荷、疏柳淡月。
许久不沾染文字了,一片雪花的纷飞,遗留下倩影芳韵,有我忘不了的过往云水,忍不住掬水为墨,以笔生香,描摹时光,写下途径的旖旎风景,写下迤逦的风土人情,给纷繁的流年留下一笔丰厚的诗章,任落雪的故事在笔底轻舞飞扬。
如果说与一座城市的相逢,亦是一段情谊的开始。外婆家住四川什邡,是一座有着“川西明珠”美誉的蜀中名城,集天地之灵气,汇万物之精髓,颇具悠久的人文历史。这里没有名流商都的热烈喧嚣,只有竹林穿风的恬淡安逸,而我能来这里的次数甚少,每次只待上那么几周光景,便匆匆回到北方忙于学业。不记得什么时候来过,也不记得曾何时归去,至直忘记了曾经发生过的故事,只记得有过一段情谊。在我浮沉浮起的流年里,这里的人,这里的一草一木,一风一物皆带着感情、带着性灵,那么安静地存在着。
川西的山水令我痴迷,和川西家人相聚也令我倍感温暖,吃上他们自做的美食,便让我回味无穷,和他们干杯痛饮,无关风月情浓,遗忘昨日悲喜。而我总是在热闹盛景的况味里,倍感清冷。
一个人漫步在寂静悠长的小路上,品味川西的旖旎风采,感受着一草一木的柔丽清婉。这般的安逸与清闲,仿佛是时间慢了下来,让我忘记了时空的转换,忘记了曾经的伤痛与悲喜,已不知云起云落几时休。将青春的岁月放逐,沉醉在蜀中的梦里,用生命融汇一段诗酒年华的美好光阴。
在某个人烟清淡的街巷里,有一间茶馆,古朴的建筑,镂空的窗花,青砖黛瓦,亭台水榭,皆保留了汉风古韵,流露出深沉久远的气息。安静的坐下来,泡一盏清茶,怀着悠闲的心绪打量着茶馆的风情,那千年前的巴蜀旧梦在茶的袅袅清香里缓缓溢出,其风华久经千年岁月,不曾改过旧时情趣。这般沉醉,亦如晴天朗月,再纷繁的生活、冷暖的尘世,皆可化为云烟,随风而去。在一盏茶的光阴里,抚琴共饮一曲云水禅心,度一场简约流年,兀自清欢。从此不惧岁月消磨,无畏生命枯荣。
倦客江湖景悟禅,红尘菩提情入云。如此短暂的邂逅,一如流星划过璀璨的天空,留下了动人心魄的美丽。可见川西山水与生俱来就滋长着闲情,蕴养着性灵,只要静静坐上一整天,便可入了那红尘禅境,感知清风白云的悠闲自在,似一幅水墨丹青描影,绘成生命里厚重的底蕴,隽永而悠长。
想来光阴还是太过匆匆,不给人丝毫的叹息,那么美好的光景就这么逝了无痕,心里平添了更多的不舍与眷恋,我怀念这儿温暖可人的风景,怀念这儿热情好客的家人,更怀念与他们闲谈家常的情景。不由一阵清泪两行,总是这般怀旧,许是性情使然了吧。
在一座名城,将青春作一次短暂的放逐,与山水草木结一段情谊,让身心沐浴清闲与宁和,将那些挚爱且牵挂的人,存放于心底,不去惊扰,让内心诸多的纷繁与纠结随风散去,亦是今朝最美的邂逅,足以温暖此后无数个风雨寒霜的日子,最终会绽放岁月的厚实之美,成就一段锦绣芳菲的相逢。
此时天空明朗清澈,风烟俱净,那些走过的风景,那些路过的人事,以及那份不解的情怀,皆被我一一收藏于素笺,待经年忆起,岁月依旧花香满径、波澜不惊。
无论相隔多少山水的距离,无论年华怎样地苍老,只要心中有念,心之所向,天涯亦是情暖,虽身处乱世繁华,亦可令我一世长安。
天涯海角
听着古典优雅的西方乐,此情此景。我已来到天外,置身于此。想起了我的朋友——桐!也许只是我小时候的玩伴儿,但是我一辈子都会记得他的,相信他也是。
阳光
吾与桐来到了这个充满爱与光明的世界。我们从小一起玩耍、一起难过、一起奔跑……然而现在已经不可能了。但是我们还可以在梦的世界永远一起,即使你的身躯早已离开一直爱你的人,但是我们都知道桐,你去的是一个花的世界鸟的天堂。你知道吗?你的离开,我竟然是最后一个知道的……当时的我,真的是要倒下了。但是我想你的一些话后,就改变了,我没有哭泣,因为我知道你不喜欢看到你的好朋友为了你而哭泣,所以我告诉你我做到了。
大海
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对于大海我们就是那样好似一种亲人的感情,割舍不下。我们曾经说好,等长大了:要一起听海的声音。但是现在没有机会了。桐离开后,我就再也没有去过海边,我会忘记了海风的,忘记海浪的,忘记海螺的……我想在这个世界上我是他唯一值得信赖的人了,他把所有的秘密都对我讲了。他说过他喜欢“天涯海角”,我没有忘记……
天涯
原始、自然、古朴的“天涯路”,想我和他第一次认识的地方。海浪长年累月的冲刷塑造出千姿百态的磊磊奇石,巍然屹立于海天之间,笑傲惊涛骇浪,见证着沧海桑田的变迁;拾级而上登台望远,但见沧海泛波高天流云,一派海阔天空的景象。穿行于林荫的“
天涯路
”
,观石、赏花、听溪,各种奇石异木和高山流水、百川归海等园林景观营造的生态氛围和文化意境又令人流连忘返。
碧水蓝天,天地一色,烟波浩翰,帆影点点,椰林婆娑,奇石林立,这里就是我们梦里的“人间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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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情,霸王泪“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夜已经来临了,他和他的马儿孤寂地站在冰冷的乌江岸边,秋风撩起他散乱的长发,那张刚毅的脸上竟也写满了疲惫,他忆起年少读书时听叔父说的那句话:“为千千万万的人牺牲一个人和为一个人而牺牲千千万万的人同样是不对的,然而,你必须作出选择。”是啊,今晚是要作出选择了。他回看不远处的营帐,那里有他曾经的辉煌和如今的颓败,他不忍再想,只是轻轻地抚摸着身旁马儿的鬃毛,他看见马儿的眼角亮晶晶的,自己的虎目竟也有了发胀的感觉,连忙把头扭向了一边……几十个人闷闷地喝酒,往日的喧闹,多了几分悲凉,他也是一言不发,双手捧着酒坛自顾自地喝,直至他将整坛酒喝光,才站起身来从旁拿出一个包袱。他走到酒桌前,从包袱里抓出一锭锭银子,放在几十个人的面前,然后挥挥手,叫他们各自去吧,便将脸别在了一旁,他听到身后一阵的叮当之声,仿佛觉得那被扔到地上的兵刃是砸在自己的心口。良久,他才慢慢过头来,霎时便惊呆了,那落在地上的哪里是什么兵刃,竟然是一锭锭的银两,泪终于来了……她对他说:“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他便看着她举剑抹向了自己的粉颈,他眼睁睁地看着,酒力发作,他已无能为力。第一次觉得那种颜色竟是如此的刺目,它曾经从敌人的脖颈中喷涌而出,而今竟染红了自己心爱女人的翠玉黄衫……混浊的泪水悄无声息地滑落。他终于陷入了敌人的包围。他们个个使出了自己的全力,然而敌人仍像潮水般压了过来,当他被部将推攘着上了那只救命的小木筏时他虚吼了一声,将自己的战马拉上了木筏,静静地说:“来世,仍是兄弟。”便举起兵刃返身投入“潮水”中,透过层层血污,他看到那只木筏上的乌骓马竟跃进了无底的乌江,看到了身旁的兄弟一个个地倒下,他觉得无悔于自己的选择,他流着泪,含着笑举起了手中的剑……乌江岸边,洒遍了霸王的眼泪……65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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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长安_2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第一章:《璟辕史·宣徽帝卷四·淮安长公主记》:“封槿芫,宣徽帝胞妹。安昭元年,帝登基,册其为长公主,号淮安。修长公主府,礼制皆比亲王,宠甚。”《璟辕史·宣徽帝卷一·帝记》:“封尘,宣文帝少子。文帝遗诏曰:‘封尘,朕之嫡子。文武皆才,堪立,众当辅之。’文帝崩,遂继六合。”《璟辕史·宣徽帝卷二·邻国白宿记》:“安昭五年,璟辕白宿一站,见胜,白宿使臣临都,两国约和,联姻,永结秦晋。”……“臣妹,拜别皇兄。愿皇兄……”女子一袭凤冠霞帔,拜于玉阶丹墀,良久未言。蓦地,她抬眸看向了殿上皇袍裹身的男子,却见男子面无表情,女子眸中失落与悲意交杂而呼之欲出,“长乐,未央……”她敛群起身,转身上了那二十四抬的迎亲凤撵,衣裾曳过风尘,写满决绝。封尘看着她转身离去的背影,掩在袖中的手不禁握紧。仅那一眼,他差点就想冲上去把她拉回来。可惜,他忍下了,在自己的子民免于战乱与她之间,他选了前者。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远嫁白宿。白宿使臣拜别过封尘,便向着白宿边境起行了。群臣拜礼恭送,呼声震天:“恭送长公主殿下,坏安长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群臣的一声声高呼,赤裸裸地嘲讽着她的不自量力。从小到大受尽宠爱的封槿芫,本以为只要她想,皇兄便会答应她。可是事实上,她错了,生于皇家的子女,做什么事情,永远不是自己能把握的。璟辕到白宿的路程并不算太过遥远,第二日傍晨,便已进了白宿的都城——安芜。封槿芫从未来过白宿,此刻也隔着轻纱打量着四周的一切。“臣萧莫,奉陛下之命,在此恭候淮安长公主驾临白宿,长公主千岁。”凤撵渐渐停了,一道略带粗狂的声音传入封槿芫的耳中。萧莫,封槿芫对他仅是有模糊的印象,白宿的骁骑将军。“将军不必多礼,久候多时,本宫深表感谢。”封槿芫并未想下撵,只是懒懒地回了一句,该有的礼节。“臣付太子之托,带礼给长公主,恳请长公主殿下亲观。”封槿芫听言,揉了揉眉心,才挑帘准备出去看看,却未想一眼出去便是惊艳。十里木槿迎亲。好大的阵仗。十里深红,美而无妖异之感,恰逢春风,花香满城。人群中不知是谁带头,一片呼声顿起:“太子妃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封槿芫不知心中何感,换做一般女子当是感动,可惜,只是可惜。她微微叹了气,转身坐回撵中:“太子之心本宫心领,当速入宫面谢太子,起驾吧。”迎亲仪仗进了宫里,白宿的宫城一片喜庆之色,封槿芫却一直不见笑意。进了临时用的咸安宫,早早休息了。毕竟太子大婚当选个吉日,这些天也有她忙的。第二日一大早,就有侍女把封槿芫叫起来梳妆。按白宿的习俗,和亲公主大婚前到白宿宫内第一日,当拜见皇上皇后及会见各宫嫔妃皇嗣。当然这之中包括她未来的夫君——白宿太子。封槿芫才行至凤仪宫前,便听到了宫内的謦欬声。“璟辕淮安长公主到。”一句通传,谈笑乍停,显得有些突兀。“璟辕淮安长公主,见过白宿皇帝陛下,皇后娘娘。”封槿芫进了殿内一直垂着眸子,除了行礼并不多言。“长公主不必多礼,来人啊,看座。”坐于主位的便是白宿的皇帝沈哲,沈哲右手第一位是皇后林氏,太子的生母,左手第一位那满目笑意,似能融千年寒冰的男子,便是白宿的太子沈无意。侍女将封槿芫的座位设在了左手的第二位,太子正妃的位子。“淮安长公主当真貌美,又听闻长公主舞姿曼妙,精通琴棋,好读诗书。如此,太子当真是好福气。”封槿芫才落座,于沈哲左手第二位的女子便开了口,深谙后宫的封槿芫,对于女子言语上的尖酸,闻得一清二楚,却是在暗自思量女子的身份。“慎贵妃陈氏,育有二皇子与五公主。”就是这个档口,沈无意开口了,他的声音低沉而又有几分压抑,显然是看透了封槿芫的心思,在刻意提醒。封槿芫报以感谢的一笑,心下暗道他还是心思这般缜密。“贵妃谬赞,是谣传过了。”又与众妃寒暄了几句,封槿芫便不再开口,她一向是不喜这些的。就是此时,沈无意起身朝着沈哲道:“父皇,长公主才入宫,想是还没好好看看咱们白宿的宫城美景,儿臣想,带着长公主四下转转,也好熟悉一下。”沈哲还未开口,林皇后便一口应下:“如此甚好,皇儿有心了,你父皇准了,带着长公主好好转转去吧。”可不是废话,自家儿子要跟未来儿媳妇单独相处,做母亲的哪儿有不支持的道理,林皇后看了一眼沈哲,夫妻二人心意顿合,不再言话。“谢父皇。”说罢,沈无意便拉起封槿芫往东宫走去,见一路封槿芫满目狐疑,方才笑道:“知道你不喜这些,带你去看样东西。”东拐西拐,二人总算进了东宫的后花园,却是让封槿芫好一阵惊喜。满园木槿,花开正艳。“还记得吗。两年前我从璟辕走的时候,带走了两株你宫里的木槿。”封槿芫看的正痴,沈无意开口了。“恩,记得。”提及当年沈无意为何会在璟辕,原因也简单,白宿当年实力并不强悍,于是便送太子到璟辕做质子。沈无意和封槿芫,也算是旧识。“你明知我……”封槿芫转身看向沈无意,眸中有些莫名。“我终是等到你了。是啊。我明知你喜欢的是他,可我还是想娶你为妃。槿芫,我可以等,等你忘了他。”沈无意还是那万年不变的笑意,只是眸中偶尔闪过的辛酸,暴露了一切。“何苦。”封槿芫长叹一声,转身看向那木槿,不再言语。一个上午,一男一女二人站在满园的木槿面前,各怀思量,没有话语,显得有些诡异。初三:碧语潋歌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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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一世薄凉霜降刚到,一场淅淅沥沥的小雨,便隔开了温暖与寒凉。起先早晚浸冷,午时暖熙的日子亦宣布退隐,换来不分朝夕的冷风肆意地吹着。天气渐冷,势必添衣。翻了翻衣柜里的衣服,奇怪自己往年这个时节都在穿些什么?柜子里的大衣外套好像已经穿了许久,有的甚至已经脱毛掉色了。又想起那句流传一时的玩话--女人永远都会觉得自己缺少一件衣服。不禁莞尔,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唯小女子更甚啊!网络真是个好东西,坐在家里便能知世事纷纭。不仅可以增长见识,更会连接你我。爱热闹的,喜欢清静的,都可在此找到属于自己的世界。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方便快捷,譬如网购。惧怕冷风,不爱出门闲逛,遂打开电脑上网挑选了两件毛呢风衣和针织外套。 浅秋时节穿针织外套,舒适又温软,不死板且随性。一件或大或小,或宽松或修长的针织外套,外加一件打底的衬衫和一条或深或浅蓝色的牛仔裤,如同秋日里随风飘落的红叶般,洒脱又惬意。而时令到了深秋,最适宜穿的便是毛呢大衣。一直以来都深爱穿风衣,薄的、厚的、春秋的、寒冬的、刚过膝或长至脚踝的。曾几何时,每每秋季都会添置一件新的风衣。喜欢它沉重的覆在肩上,压实了寒风无法入侵;喜欢它既温暖又不失自我风采的安静与妥帖;喜欢将整个身体裹在厚重的大衣里,仿佛爱人有力的臂膀环绕着我,温暖又幸福。偶尔,会戴上小小的耳机,就那么一个人,着一件厚实或飘逸的风衣,静静地穿越街头巷尾,走过积满落叶的白桦林……要做温暖女子,不应只顾穿着保暖。还应照顾好自己和家人的胃。你瞧,寒意袭来,太阳的热情亦锐减。只有凉风不断地吹啊吹,吹的楼角呜呜低咽,吹的小树颤抖着身体。这样天气的傍晚,最能暖身的食物除了吃火锅莫过于亲手煲一锅汤,或者煮些粥来喝。熬些鸡汤或羊肉汤,大大的放些老姜最能暖胃。再加些胡椒粉调和,一准吃的你酣畅淋漓。或者,将细嫩的小黄瓜,切段、撒盐、沥干水分,佐以新鲜辣椒和蒜瓣,泡在由花椒、八角和白糖等炒制的酱汤中腌制一夜,第二天清脆爽口的酱黄瓜便能陪伴你的小米粥入胃了。当然,干净的饮食,需得配以整洁的餐具。我最喜纯白,一袭素白的盘盘碗碗如圣洁的仕女,无论你妆上何等颜色,她都不会抢占了你的风头,只会把洁净点缀到每一处的缺角。你原来是绿,她便还你翠绿;你原来是红,她便给你艳红。你是黑便黑,你是白便白。不会惊扰你的妩媚,也不会丢掉她的素洁。你想,你用白白薄薄的骨瓷小碗,盛上亲手熬煮的银耳八宝羹--红的枣,白的莲子与百合和着淡黄的银耳糯糯粘粘,该是怎样的味蕾修行呢?似乎内心向往安静的女子,都会喜欢简单随意的生活。那日行至一处,又瞥见那座名为“清粥小菜”的馆子,简单的四个字,不惊不扰,想必,粥馆的主人亦是个喜欢与世无争的人,却又纠结地因为生活,把馆子开在了最繁华的闹市中。一碟小菜一碗清粥,似闹市丛中修行隐遁的智者,冷眼旁观着世态炎凉。清粥小菜,清新恬淡的样子,主人一定是想远离油腻污秽,在喧嚣中建造内心的世外桃源,修篱种菊,草木宅心。世人都在向往世外桃源,小女子亦不例外。可深知,能得实现者却寥寥无几。许或少有几人有条件隐遁山林,以木为伴,以溪为朋。似以这样闲逸的表象羡煞了旁人,自己却清楚明白这只是虚空的海市蜃楼。难得图些真正清静--不掺杂世事纷扰争名好利、不情愿过着与现世隔绝,繁华又快捷方便的原始生活。可见,内心的世外桃源,并不是如想像中如此,可以养些鸡鸭牛羊为伴,打鱼晒网,锄草种树,过着炊烟袅袅生火做饭的日子那么简单。而是,该怎么样在繁华的罅隙中将内心纷扰沉淀,滤尽杂质。那么我想,去阳台为那些绿植修枝剪叶何尝不是一种静美?与清风相约,采得一缕花香又何尝不是一种情怀?愿做一温顺女子,将身外薄凉穿成温暖;再将斑斓岁月熬成一碗清粥,细嚼慢品。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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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断天涯终于不敌那一秒的空寂,我挥舞长剑,奔赴杀场。眼睛渐渐微红,长剑出鞘,划破长空。耳边只有那乱奏的战马声。青剑虹直逼对方将领首级,转瞬间,电闪雷鸣。我的脖颈血红,青虹剑落,我知道,等待着我的,是俘虏的残忍。但是我,青虹将军,是青虹国的大将,在我的内心深处,国家利益高于生命。百姓能安居乐业,国家商业民也物阜民丰,让我从心底感到高兴。妻子冰瞳,贤慧达人,让我感觉家永远是我人生的港湾,但,为何,她的眼眸深处总暗藏着一种模糊的深邃,我的内心—。一日,情空万里,我站在缭望台观看,忽见敌国—空灵国的士兵暗自涌动,我的心绪又被拉回了30年前的那个深秋:空灵国是一个理说不明的国家,原因是他们的国土面积不大,但是却能在这片充满战争杀戮的亚麻大陆上久盛不衰。这一直困扰着其他三国的人民。但是在我—青虹将军的副将—亚尔将军被一个代号为青雨的神秘杀手杀害后,我弄清了事情的黑幕:空灵国的首领察尔吉在拉斯嘉迩山秘密培训了一批杀手,叫死亡内线,他们每个人都充满着神秘的始命-暗杀。同时他们每个人都是出色的内线。想到这,我的心里也不禁微颤暗冷。难到他们又要行动了?潦望台上空阴云密布,看来,又有一场暴风雨即将来临。我批上战袍,两臂上的青虹图标赫赫显着。我-终究为了它,奉献一生。下了潦望台,我直奔首领宫殿,宫殿又是一片灯红酒绿,侍卫开道,我凛冽如风,见首领状,吾大怒:敌兵欲动,尔等还有如此雅兴,于宫廷大巅灯火齐明?首领踉跄而卧:尔等稍事退下,孤有言欲与将军商榷。“诺”。稍候,吾将所观情报一一禀上,首领惊呼:何如?何如?见状,吾气已消,吾即刻曰:立即调兵遣将,守城。“善哉”。一日,我坐在帐中,忽一名探子报到,城外兵乱如麻,请指示。战袍夹袍夹身的我马上来到城楼,城外漆黑一片,空灵国战士一排排。我的眼角又泛起血红,青虹剑也微微而动,战袍随风而动。我一跃而下,剑出。青虹剑出鞘,不见血红,绝不回鞘。于是出现在我开始的那一幕。虽然被俘,但是我的豪情依然存在,望着空灵国的士兵,我昂首挺胸。离开了我的家乡,我眼泪还是情不自禁落过。夕阳挥下,影子欲渐拉长。我的惆怅与痛惜落在身后,成了一片空寂的背影。空灵国,举国同喜,这场战争,因为我的被俘,青虹国以失败告终。我被押在空灵国最阴暗的,最恐怖的地牢-死亡之牢,看守牢狱的是一位年过半百的老头,但是,传说有很多的牢犯因不能忍受他那魔鬼般的折磨,而痛苦死去。没人知道他的出身与来历,只知道有一个充满邪恶气息的名字流传在麻亚大陆上-死亡之魂。我被一群士兵押到牢底,一入牢,那种死亡的气息迎面而来,我的内心也不禁打颤。但是在我心里倒想见识见识这位亚麻大陆上的“灵魂人物”。门徐徐打开,走进来一位满脸褶皱的老人。我又一次的昂起我的头颅,窗外皎洁的明月光竟然在这个时候竟然匪疑所思的落进来,恰好映照在他那张阴暗的脸上,我的肌肉也不禁微微打颤。现在,我的身上被拴有八条由玄铁锻造而成的铁链,想必插翅也难飞了。“你就是青虹国的青虹将军?果然名不虚传,来到这里看见我竟然能面不改色,但是,我相信你是知道我的手段的,你只要回答我三个问题,我绝不会让你忍受肌肤之痛”。“说,哪三个问题?”“第一,你们青虹国的天地玄黄四大军队总共有多少人,第二,四位首领的名字分别叫什么,第三,四大军队现在在亚麻大陆的什么地方?”我倒吸一口凉气:这四大军队是我青虹国最大的机密,整个亚麻大陆很少有人知道,这四大军对分别位于亚麻大陆的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是我秘密在亚麻大陆上建立的,四位将领分别是我秘密培训的,鲜为人知。军队一,天灭将为哈尔王,军队二地煞将为蒙尔阔,军队三玄伊将为理查,军队四黄汀将为巴扎尔,但是他们怎么会知道的?对了,“阁下佩服,贵国的内线布满天下,又其有不知之理,但,恕我无法奉告。”“你真不说?”“哼,如果我死了,我的四大军队一定会踏平亚麻大陆,到时候,整个亚麻大陆将是一场血流成河的惨象,哈哈。”之后就是生不如死的折磨,在那段时间,我整个人都快崩溃了,也终于弄明白了为何从这里出去的人不是疯了就是自杀了。但,终究我撑了下来,此刻又想起远在家里的冰瞳,终究抵的过英雄男人泪的竟是对妻子那无尽的的思念。或许是因为我平常对她关心过少吧。刚认识冰潼的时候,她是个温柔而雅的女子,识于萍水相逢,那时她还不知我是青虹国的大将军,但是我喜欢她的温文尔雅,不拘小结,她的率真豁达。得次之妻,夫复何求?“吃饭了,吃饭了!”狱卒送来了饭菜。我打翻在地。撕心裂肺的大叫声吓的狱卒连滚带爬的逃了出去。“不用发这么大火吧,青虹将军,呵呵?”原来是那个老头,“你看,我给你带来什么礼物?”“青虹,青虹。”我一看,竟是冰潼涧,“你们这群坏蛋,竟然捉我的妻子?我咆哮着,整个牢笼开始振动,门口侍卫竟因忍受不住,而倒地抽搐。“冰瞳,你没事吧?他们有没有对你怎么样?你个傻丫头,怎么跑这里了,这里这么恐怖,快给我回去。”“我不回去,我既然选择到这里,就没打算再活着回去。我不愿你一个人在这受苦。”我快要疯了。我的冰潼啊!就这样,冰潼在这里陪了我一个月,他们对冰潼用刑,逼我说出他们想要的,冰潼也受了一个月的罪。我发誓,如果能逃出去,我一定要让空灵国血债血偿。终于在一个月高风轻的夜晚-白天,冰潼悄悄告诉我一个秘密:这看似牢不可破的地牢其实有一个地方能逃出去,有一条暗道,直接能通到外面的护城河。我当时纳闷之极,冰潼连自己的家都没有出过,怎么会--终于,在这个夜晚,我们顺利逃了出去,来到一个小镇上。因冰潼体力不支,我们找了家客栈,住了下来。在休息的两天中,我把所有青虹国的事情都告诉了冰潼,我不得不佩服她的定力,在听的过成中,她没有大呼小叫。有了冰潼,我何所惧天下!在逃亡的过程中,我知道追兵一直在追赶,所以我们必须马上撤离。又是一个月高风轻的夜晚,终于双腿难敌四脚,我们被追上了。青虹剑出不见血,不回鞘。月光隐现,微风渐强,青虹剑突然剑气四起,发出白色光茫。空灵国的士兵渐渐后退,我大喝一声,向敌人冲去。只听见敌人内部惨叫,我杀的好痛快,青虹剑,让我们今天大开杀界吧。敌人越涌越多,青虹剑越战越勇。我的战袍上溅满了敌人的血,天地也仿佛看到了我的无畏,忽然电闪雷鸣,只见敌人一个个倒下,我的面前渐渐地出现了一座人山。突然,我看见空灵果首领,我的青虹剑以迅雷不即掩耳之势,刺向他,然而,就在这千钧一发之刻,我的心突然好痛,我的四肢仿佛冻僵一般欲懂不能,青虹剑也脱落于手,突然感觉身心都真的好累。我突然闻到一股熟悉的味道,缓慢的转过身去,“为什么?”“青虹,对不起,原谅我,这是我的使命。”回想一生,我征战沙场无数次,我是青虹国万人景仰的大英雄,但是浮华功名算什么,荣华富贵又算什么。我有一个贤淑惠德的妻子,她给了我多少安慰。就算用整个江山去换,我也不愿意。突然,想哭,又想笑,胸口的鲜血流满一地,竟有几瓣梅花落下。突然,她用一把利剑刺向自己的胸口,她的青色披襟落在我的身上,“青虹,我愿与你生亦同眠死同穴!”“不!”我仰天长啸:功名一逝万骨灰,寂寞杀场几人回;我醉青虹君莫笑,挥灞坤仑欲乘魂。【冰潼涧-空灵国顶级杀手,代号空灵,在十岁便被送到空灵国秘密培训,其手法残忍之极。于十八岁便被送进青虹国,她身上负着接近青虹国将军,并在适当时间杀暗他的任务。】可怜青虹将军竟然死在自己最爱的人手中。—后序:纪元8882年,也就是青红将军死后的五个月之后,他的四大将军因不满青虹被杀之痛,发动了全面战争,一举踏平了整个亚麻大陆。就在青虹死去的那个小镇上,人们种满了一种叫冰瞳涧的花,世人都不知为什么,只知道,那个地方得花开的都是那么的鲜艳。 临沂市临沭二中高三:高志明点评教师:谭川老师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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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暖七月如若可能,与你,在最美的七月里重逢,赴一场最美的邂逅,掬一抹最美的绿意。于竹影兰亭之中,书一卷婉约的文字,记一段缠绵的过往,倾注在流年的平平仄仄里,任思绪,幻化成比翼飞蝶,散落在尘封的素笺上。那曾经遗落在唐风宋雨里的一丝一柔情,一念一缱绻,依然清晰。那羞涩的情怀,如兰的心思,穿过一径的绿色,在时光中驻足,这便是最美的人生了。如果说,春天像一首婉约的小诗,那么,夏天就像一篇唯美的散文了。有着写不完的万山叠翠,书不尽的绿意葱茏。七月的夏,是热情的,是豪放的,是不必用姹紫嫣红的色调来装点的,自然的美。如果说春天的美,美在百花争艳;秋天的美,美在五谷丰盈;冬天的美,美在银装素裹;那么,夏天的美,就美在万物竞绿了。踏青是给人的心情换一个放松的心境,任一蔟蔟自然的绿意浸透心底原本的色调。在一份宁静中,寻找着美的气息。漫步在七月的原野,置身于蓝天白云之下,远眺连绵起伏的群山。那层层叠叠,郁郁葱葱、无边无涯的绿,在阳光的照射下缓缓地蒸腾,到处散发着令人诱惑的香气,氤氲地弥漫着,仿佛走进了一片绿色的海洋。闻一闻泥土的芳香,摸一摸嫩草的柔绵。那夹杂在小草中间星星点点的野花,迎着阳光,附着微风,时起时伏,好像在窥探着大自然的秘密。喜欢这种安静,并不是因为颓废,只是想让心更贴近大自然的美。在阳光的凝眸中,在风的呢喃里,心,因了绿的纯美而伴着微许的浮动。因此有了深深的眷恋,有了无尽的相思,有了满满的爱在翻腾,蔓延……许是,前世的因,种了今生的果,茫茫人海,繁华世界,好想在这六月的原野上,等你踏着绿色而来。无须言语,只一个浅笑,便已倾心倾城,如那,草与花的缠绵,树与藤的情结,在心里低语浅吟,在灵魂里缓释安然。七月的晨,是清凉的,是有着多种声音的。静静的听来,那柳梢的鸟叫,鱼塘的蛙鼓、树上的蝉鸣,仿佛是一个合奏团,无不在吟唱着夏的丰盈。若问分工,鸟儿是歌唱家,青蛙是鼓手,蝉便是琴师了。冲一杯奶茶,拿一本宋词,坐在枣树下的石桌旁。那纵横驰骋的树枝,以一种极其不规则的姿态,自由的、奔放的、肆无忌惮的覆盖了整个小院。那一树温润的绿叶,就像母亲的手,护着手指肚大小的枣子,收集着窈窕的晨露,仿佛轻轻一碰,便能挤出汁来。微风拂过,零零洒洒的露珠伴着冰润清凉的感觉,湿湿的、柔柔的,滑过腮边、滴落肩头,穿透单薄的衣裳。只是轻轻地吸一口气,便使人感觉无比的清馨。这样的晨,喧嚣淡出清宁,思绪微漾起伏。一种刻骨的柔情萦于脑海之中,无边的念在心头滴落。那些深深浅浅的回忆,浓浓淡淡的誓言,犹如手里的这本古卷。有着无尽的婉约,无尽的凄美,缓缓地嵌入心海。给这清凉爽朗的晨,溅撒着如痴如醉的深情。从而,一份缠缠绵绵的恋,浓于,清丽婉约的唐诗宋词中,缓缓的沉淀。盘结眷恋,如是懂,不须言,只因红尘有你。七月的风,是清清的、凉凉的,入眉,入心,入肺腑。倚着一扇古老的窗,凝伫。浅浅穿行的风儿把果园里的香气,把池塘里的凉爽,一丝丝,一缕缕地迎面拂来。吹乱了长发,吹起了衣边,默默的蔓延开去。在绿叶间簌簌流动,在花丛中缓缓飘荡。水田里的禾苗都已经长高长绿了,远远望去绿油油地一片,风儿一吻,便荡起了波澜起伏的绿浪。眼前地一切都是惬意的,美好的。我想,这世间有着无尽的情思,无尽的诗意。或近或远,或浓或淡。若,花儿有意,蝶儿亦含情。若,风儿缠绵,叶儿亦相思。与你,只需一次回眸的温柔,一次心动的瞬间,情切切,意绵绵,此刻,再薄凉的心也会为之动容了。只需将思绪隐于绿意荫浓,六月的序曲便可以打开,一次次撞击着内心的柔软。无需多言,无需多语,静静的便好。相知,相恋,相守,使爱持久永恒。七月的雨,时而缠绵,时而豪放,让人警醒,催人奋进,更予人无限生机与希望。如果说,春雨给大地披上五颜六色的嫁衣,而夏雨则使大地以那丰满地绿意,来展示它全部的诱惑了。那雨后纯净的绿,诠释着六月最美的情,涌动着夏的丰盈。一切都毫不掩饰地敞开来,小草扭着腰,树叶鼓着汁。小荷初长成,小而娇嫩,一阵细雨过后,轻风把荷叶翻转,水花散溅到荷叶上,像珍珠那样圆润晶亮。凭窗观雨,实是有一种别样的情趣。伸出手,任雨滴在手心里,滴答、滴答地奏着五律缺一曲子。无边的思绪,连同这雨,这绿,一起翻开旧的扉页。不变的故事,依然存留。缠缠绵绵的雨滴,充满着诱惑,甚至带着凄美,敲击着心扉。那油纸伞下的情愫,飘落在纷飞的细雨之中。认一脉情思在雨中飞扬,认一帘绮梦缠绕着心的呼吸。这样的雨天总有太多的依恋,总是无法从灵魂深处缱绻的情感中走出来。七月的夏,总能营造出浅淡恬静的心境,总能姿意出淡雅清新的情愫。人因夏的传奇故事而风情万种,有着诉不尽的情,道不尽的爱。编一条轻盈飘动的绿丝带,凝一脉缠绵悱恻的激情,连同这六月特有的浓郁,随风而去。停留在有你的窗前,蕴润你即将风干的记忆。心底的思念,婉约着灵动的笔法,旖旎在一季葱郁的时光里。捻起一页心音,以相思研墨,以绿色润笺,在字里行间,依旧为你赋着一季又一季的思,为你写着一阕又一阕的念。心若在,情便在,爱便在,美便在……邂逅七月,美在心间。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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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吊钱,一世情梅兰芳能成为京剧大师,除了自身的天赋和努力之外,他的背后还有个特殊的智囊团。成员多是京城名流,因为酷爱京剧,自发组织起来,为他出谋划策、创作剧本、联系演出,出钱出力,事无巨细,几乎无所不包。这些人都是梅兰芳的超级“粉丝”,因此被形象地称为“梅党”。李宣倜便是“梅党”中人。清末时他毕业于日本士官学校,回国后任三品御前侍卫,人称“三爷”。梅兰芳出身贫寒,幼年丧父,跟随祖母生活。他自幼入科班学艺,10岁起登台演出,自此崭露头角。李宣倜对梅兰芳极为赏识,帮他修改过不少唱词,还接济过梅家,两个人由此结下了一世情缘。梅兰芳15岁那年,不幸染上了白喉病,仍每日带病坚持演出。当时的医疗水平可想而知,若治疗不及时,白喉病会危及生命。李宣倜得知情况后,不由得心急如焚,马上跑去梅家,找到梅兰芳的祖母质问:“小孩都病得这么重了,干吗还让他登台演出,,这不是要孩子的命吗?”祖母顿时泪下,叹息道:“三爷,您有所不知,我们全家都靠这孩子每天唱戏赚的8吊钱来养活。他一天不唱,一家人就揭不开锅,我也是迫不得已啊!”李宣倜当即吩咐:“那好,从明天起,你每天派人到我家去取8吊钱来,马上送孩子去治病,治好了为止。”对于贫病交加的梅家而言,这无异于雪中送炭,梅兰芳的祖母大为感激,果然每天到李家去取8吊钱。全家的生活来源有了保障,梅兰芳就不必再去演出,每天待在家里安心养病。40天后,梅兰芳病情痊愈,重新登台。李宣倜接济梅家,完全是出于爱才心切,以他当时的显赫地位,自然没把这300多吊钱放在心上,但梅兰芳却对此番恩情终生不忘!岁月沉浮,人生的际遇总是很难捉摸,更何况是在乱世之中。两人在晚清时结识,经历了清朝覆灭、民国建立,后来抗日战争爆发,梅兰芳蓄须明志,拒绝与日本人合作,李宣倜却在汪伪“南京国民政府”任职。抗战胜利后,梅兰芳名满天下时,李宣倜已沦为“汉奸”,妻离子散,穷困潦倒。他蜗居在上海的一间小公寓里,无依无靠,晚景凄凉。富贵时的朋友早已消散,别人对他唯恐避之不及,但梅兰芳从不避嫌,不光每月资助他200元生活费,还经常派上海的弟子去陪他聊天解闷。梅兰芳每次到上海演出,必先把李宣倜接来吃饭,依然毕恭毕敬,喊一声“三爷”。1961年,李宣倜病重,弥留之际,梅兰芳侍奉床前,紧握住他干枯的双手,动情地说道:“三爷,您放心,身后之事,我一人承担。”老人闻言,潸然泪下,不久之后安然辞世。他生前是“汉奸”,几乎没有朋友,身边也没有亲人,全部后事均由梅兰芳亲力亲为,操办妥当。两个月后,梅兰芳也溘然长世。后来,篆刻大师陈巨来在回忆录中提起此事,感叹“苟梅先死二月,则李尸臭矣!”陈巨来和梅兰芳、李宣倜是同时代的人,与两位当事人都有过交往,算是这段往事的见证人。他的话也许过于直白,却更让人对这段情义升起敬重。梅李二人的情分,因赏识而起,以报恩而终,有始有终,像极了戏文里的故事,颇有些人生如戏的味道。李宣倜当年给梅家每天8吊钱时,断然想不到日后之事,而梅兰芳却始终谨记在心,用一生来回报。民国是大师辈出的时代,却独有“梅党”,足可见梅兰芳的魅力所在。他留给世人的,不只是灿烂夺目的艺术,还有熠熠生辉的品格。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前后连贯,形成完整的形象。1200字以上 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