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女剑之哀痛者和幸福者》
师父死了,我就是越女剑派1中剑术第一的女性了;在这之前,我已经是剑术最强的女孩子了。如果能让师父复活的话,我宁愿不要剑术第一这个称号。但我还是很面对现实的,我惟一能安慰师父九泉之下灵魂的,恐怕只有把剑术练到最高境界,然后找何乐为师父报仇。
师父是被何乐用一招降龙十八掌2活活打死的,以师父的剑术之高,居然还会死在何乐的空手之下,而且只是一掌!可想而知,何乐的武功是何等的高强。虽然师父临死之前,曾经在何乐的腿上狠狠刺了一剑,但何乐还活着,腿上的伤,似乎也完全无碍。
我知道何乐武功的强大,于是我日以继夜地苦练我的剑术,我悟出了很多师父生前没能领悟到的剑招,我觉得师父如果还活着的话,一定会为我的成就骄傲的。
剑派中有很多男孩子都喜欢看我练剑,他们看我的眼神,都是冒火的。不过我不喜欢他们中的任何一个。按照剑派规矩,男弟子都不允许学剑3,所以他们都不会武功,而我,不会去喜欢一个不会武功的人。都说女为悦己者容,但我却只为武功进步而高兴,那些男生对我的美貌和武功的赞美,我一点都不在乎。
18岁那年,我获得掌门许可,出门寻找何乐,为师父复仇。要离开那个生我养我的湖泊4了,我有点伤感,但又很兴奋,在湖里将自己彻底清洗了一下以后,我踏上了征途。
经过了跋山涉水,终于找到了何乐。
很难想像,何乐就是把师父一掌打死的那个人。他冷冷的,静静的。我忽然有一种强烈的愿望:如果能不找他报仇,那多好啊!
但我不得不面对现实,师仇非报不可。
面对何乐,我很冷静地对他说:我要找你决斗,三天后,摩天崖。
他还是那样冷冷地看着我,一句话都不说,也不动。
我知道他答应了,尽管他一句话都没说。
我离开了他的住所,准备充分休息一下,以应付三天后的决斗。
虽说是休息,但我脑子却没在休息,何乐一直在我脑子里飞来飞去。我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
于是,决斗前一天,我终于忍不住了,再一次来到了他的住所5。
刚进门,就听到了里面传来了两个人的笑声,一个当然是何乐的,另一个却是一个女孩的。
我看见何乐和一个女孩子在一起手拉手肩并肩看一本书,我进去他们都没注意到。我听何乐管那女孩子叫桃子。我听说过这个名字,是何乐的同门师妹。
我脑子一下子空白了,等到脑子重新灌满东西的时候,趁着他们两个还没注意到我,一剑往桃子脖子上刺去。
桃子惨叫一声,使出一招降龙十八掌向我打来;多年苦练没有白费,我敏捷地躲过了这掌。何乐也恶狠狠地向我发了几掌,但都没打中我。何乐见打不中我,居然不再向我发招,满脸关切和焦急地忙着帮桃子敷药疗伤包扎伤口6。
虽然凭我的武功已经能躲过何乐的降龙十八掌,但我没有丝毫的喜悦之情。回想着他那时关切和焦急的目光,我心里一阵难过,在他住所的一间房子里躲了起来,想着这样可以离他近一点。
多天来的跋涉,以及感情上的波动,让我感到很疲惫,就在那间房子里睡着了。
然而,不一会儿我就被一阵毒烟熏醒了,赶紧用龟息大法屏住呼吸,偷偷睁开眼睛,只见何乐面目狰狞地在这间房间里点燃了五毒教的麒麟毒烟7。比起刚见到他时那副冷冷的神情,现在恶狠狠的他,简直是判若两人。我想,这都是因为我伤害了桃子吧。想到这里,我的心里不禁又一阵剧痛。
等他带上门离开这个房间后,我不再装睡,从窗口逃跑了。
何乐身为一代大侠,为了替桃子出气,居然连下毒这种手段都使出来了。单打独斗,虽然我苦练了那么多年,但是凭他的武功,未必会输给我。他这么做,摆明了是想置我于死地!仅仅因为我伤害了桃子?8
第二天就是决斗之日,但他没有出现在摩天崖。我想,他一定以为昨天晚上已经将我毒死了吧?
我问自己:如果他真的出现在决斗场的话,我会用剑刺他吗?我听到一个清楚的声音在回答:不会!
我想,我还是回我的故乡吧,毕竟,那里才是我的世界。
在回去之前,我想,最后去见何乐一面,告别也好,谢罪也好。
到了何乐家中,令我惊讶的是,被我刺过一剑之后的桃子,居然还好好的活着。9我想,这样也好,那何乐就不用那么恨我了。
我到何乐面前,请求他能原谅我的过错,并向他告别,以及祝福他和桃子能够幸福。本以为我们能就此化干戈为玉帛,令我始料未及的是,何乐拿起一个奇门兵器⑩,向我挥来。我在这个突如其来的变故之下,幸亏我这几年的苦练没有白费,顺手抽出长剑挡了一下,但是一阵蓝光顺着长剑传遍我的全身,我全身发出了蓝光,然后什么知觉都没有了。
在我身上发出蓝光的时候,我想起了师父临死前的话:我们蚊子再强大,也无法和人类抗衡……
注:
1蚊子流氓团伙,以其中母蚊子咬人凶狠著称。
2一掌打死一只蚊子,还不正常?真是只没文化的蚊子,以为那就是降龙十八掌。
3雄蚊子只吸食植物汁液,不咬人,所以不用学剑。
4蚊子幼时(那时候叫孑孓)生活在水中。
5上海理工大学。
6涂花露水、挠痒痒、贴上邦迪创可贴。
7俗称蚊香。
8谁敢欺负我小师妹?摆明了是不想混了!
9我小师妹怎么可能被蚊子咬死?凭她的武功和智慧,鳄鱼都不能把她怎么样……
⑩传说中的电蚊拍,重80克,可产生高压电,标榜文明的人类专门制造出来用于屠杀蚊子的工具。
我很喜欢欧·亨利式的结尾,结局和开头大相径庭,我喜欢的广告也是这种的。
像“今年过节不收礼”那种广告,我觉得是垃圾。
夏末
入夏三分,且听我残吟一曲。
雷声隆隆,雨点粗暴的砸在湖面上。
荷叶被打得噼啪作响,微卷的残边在狂风暴雨中瑟缩颤抖。
已是即至夏末。。。。。。
已是一塘残荷。。。。。。
恍惚间似乎还能清晰地回忆起那碧绿新嫩的荷叶,那鲜明夺目的花骨朵,妖艳明媚的花枝在湖心开得是那般的绚烂。
然而时过境迁,盛夏的怒放早已变成此刻的满目凋零,暗黑色的残叶犹自顶着狂风暴雨苦苦支撑。
我顿时觉一阵悲凉和失落!高怀全寄托在我身上的情感我完全不知,在他心里,恐怕那就是李佳的一个替代品,如今,缘何要把影子都从身边抹去?是李佳的离开,还是他已放下,抑或是他真的爱我?
放下了吗?
我抬头望天,鸟儿展开翅膀在空中滑翔,转眼而逝,天空已是一片瓦蓝,丝毫没有改变它高贵纯洁的气质,似乎那鸟根本没有存在过。
放下了,终于还是放下了。
没有太多的时间容我去伤感缅怀,去哭泣。黎明破晓,一切开始消散。
痛,却快乐着。
阴雨一场接一场的下着,我靠在窗边.抬头看着窗外沉闷阴郁的天空,轻轻的闭上眼睛.往往就这样,睡了过去.
遗失的美,错过的人,寂寞的旋,浑浊的空气伴随着香烟腐蚀的残味,扰乱了我的世界,失去的安宁,谁来赔偿?
柔情似水,暗香萦绕。
终日寻觅精神粮食,然而一切依旧空虚腐败,残夏,我不了的情。
相知相守终难相爱,守着不爱自己的人独自空等,耗费年华,痛苦无奈,岂是我等所能体会得到的?尽管我不知你温柔下的悲伤将去往何处,但真心祝福你。
你说,我不恨你。
你说,我希望你能幸福快乐,好好的生活。有什么不开心的事一定要和我说。
你说,或许我比不上他。我现在给不了你什么,但我会努力去证明。
你说,如果你愿意等我,十年以后我会来找你。如果十年以后我没有来,说明我失败了。
我说,你恨我吧。我知道我以后会后悔,但我不想现在后悔。
当我同样被遗忘在黄昏的时候,我会想起你的痴情你的好,那是当我真正爱过以后。现在什么也不想说,如果你遇见落寞的我,请给我一个拥抱,不要拒绝。种种伤心的往事已不堪诉说,不愿想起只是为了隐瞒过错,相同的情感会再获得。谢谢你给我的爱,可现在的我受之不起。如果有一天,你遇见哭泣的我,请给我一个微笑,不要安慰。再没有理由叫你回一次头。
前一个伤还没复原,下一个又出现,口口声声说爱。爱了半天却痛了半年,还是没有学会乖一点,眼泪这么咸幸福的心愿,我还是无法给予。
很久以后,彼此都会像忘记过去一样忘记对方。
我答应你说,如果可以,我会等。
思念是最美的心情,它无关拒绝无关为难,所以在没人的时候,我会偷偷想念你。
如果有一天,就算流泪了,我也不后悔,至少曾爱得很过瘾。遇见爱情,总要冒点险,不平凡才显得美丽。
咸咸的泪水,说谎的心。甜甜的柔情,轻抚的风。流浪的云,患难的真情。生生世世的约定,事事非非的红尘。
灰褐色的一片天空,将我卷进记忆中,怎么当初一切来去匆匆无影踪,却继续留下刺痛在心田。
很久不曾记起的他为何现在又来到我的梦中,这男孩在我的日记本里早已不留下痕迹,为何梦中他的眼神依然叫我心跳不已,为何当我迷茫醒来时却含着泪。
这些那些,一切一夜。再空虚的夜我也不会再害怕,只是寂寞它一直说我要幸福,连那些花瓣也飞起来飘在黎明半红的天。
爱就这么结束我不服,可是如果你幸福我一定不哭,给不起的幸福是一种残酷。
没有结束,不能重复。
思绪起伏,剪不断理还乱。
我听着你最后的要求,分手后要继续好好的过。只要你能够从此快乐就别想我该怎么生活。曾经短暂幸福的温暖,谢谢还来不及说出口,却要离开。因为爱情我们都努力过,只是到最后分开对彼此是解脱。
不想再去说对不起。如果你愿意,会有人替我去爱你。
写下的沉默放在你我之间,锁上的思念就不要去触碰。站在爱情面前我宁愿听不到也看不见,自己的蓝图自己去描绘,自己画上一片蓝天自己承诺所有的誓言。
靠近你,温暖我。可以爱,可以温暖。到最后,我学会了取暖。暧昧的言语,取暖的味道。听人说,那就是爱情的味道。可爱情错在花开,珍惜曾拥有的美好时光。你给我的幸福,我再无力去偿还。我是个自私的人。
跌落红尘,却,未曾受尘。
到最后,没人能把幸福没收,看透彻心就会是晴朗的,会别错的才能和对的重逢。
祝你幸福,彼此快乐。这个夏天,我会好好的。你也要好好的。我们都要好好的。
大声说:我们会努力的实现。
华丽的外表下有一颗孤独的心
没有人明白也无需人理解
紧闭梦想
忆果=====
美丽的花朵在枝头凋谢
留下朴实的果
艰辛的苦难过去了
留下明慧的心
年少的轻狂远去了
留下的是点点滴滴的记忆
下一站时光
请紧握我的手
让我随你走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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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者之剑】第一章“嗯……今天,好像和往常一样没有睡饱呢……”容胤苦笑着揉弄太阳穴,低声呢喃着。所有的电器似乎都听到了小主人不知意义的呢喃,原本漆黑宁静的小房间渐渐泛起了各色不同的光晕。容胤的生活很有规律,每天都会在这个时候起床。因为小时候懒床的话,会被冬日二叔拿着木棍一通乱打而“叫醒”的……每当容胤回忆起这个,他都会一边刷着牙,一边对着镜子挤出一丝苦笑。【冬日二叔……一定是虐待狂呢……】容胤心想。虽然现在长大了,容胤却也没有懒床的习惯了,他只能感叹命不好——对于拥有着懒散个性的容胤来说,睡觉可是一种享受。为什么?因为啊,容胤每天起得太早了!每天五点钟就必须起床呢!当然,容胤也不是没有想过偷偷打盹,但是他小时候练就的神奇生物钟让他每天晚上九点半左右——小时候就是这个时间爬上床的——到第二天早晨五点左右——再晚的话,冬日二叔会拿着木棍上床来“叫醒”容胤——这段特殊的时间才能够进入梦乡。究竟是容胤天生的懒散还是后天拜冬日所赐呢?大概没人知道吧。“二叔,起那么早干什么啊?”“作为赵家的一位男丁,而且还是我们这一房的长子,当然要接受训练以保证身体的强度,这样可以提升你在这个鬼神莫测的世界中存活的几率。”冬日第一次拿着木棍“叫醒”容胤的时候,如是说。虽然冬日二叔说得很伟大很为容胤着想,但是容胤心中一直不由得怀疑,是不是冬日二叔晨练的时候抓不到人陪他才这样说的。冬日二叔口中所谓的“赵氏这一房”,距今为止也只不过只有容胤一个男丁而已。他总不能把家主敬章爷爷所宠爱——其实说是溺爱也不为过——的那两位赵家大小姐雪梨、雪依抓来陪自己晨练吧?赵家很奇怪的宠女不宠男。容胤听家里有些年份的仆从说,似乎是敬章爷爷一直遗憾没有生下一个女儿。至于和冬日同辈的老爹武成和三叔原珍那两个“四海为家”的家伙,容胤和他们相见的天数用十根手指头都数得完。相较之下,冬日似乎更像容胤的爸爸呢,虽然有些虐待倾向……容胤恋恋不舍地披上了武斗时喜欢穿的紧身衣,他知道接下来会面对什么。容胤走近房门才发现屋外落着大雨,屋子的隔音效果一直不错。拉开房门,一只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抓住容胤的腿,把他拖了出去。房门不知为何种力量所驱使,轻轻地关上,屋内的光晕都渐渐暗淡,随即熄灭。特意修筑的木质仿古走廊上,挂着无数灯笼。透过灯笼纸的灯光,只是猩红的颜色,它们闪动着,如暗夜中的妖魅。每随冬日行走五步,也就是拖着紧贴地板的容胤走出固定的距离后,就会熄灭冬日身后的灯笼而身前的灯笼在熄灭前的一瞬间透过那猩红色的光彩。“节约,为了节约,一切为了节约资金、电力以推动紫云建设节约型城市!”这是家主敬章的原话。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容胤面对的,将是一个半小时的“锻炼”!或许,那种遭遇,用“虐待”来称呼的话,比较符合实际。“你又晚了一分钟。”冷冷的声音听不出太多的情绪波动,熟悉的轮廓麻木在那张脸上。平常的话,身为赵氏的二子,冬日也不过刚起床而已,还没完全清醒过来的大脑没办法操纵这个三十岁未婚男人的语气与面部肌肉。但是今天……“哎呀,二叔……”习惯了被冬日拖着的容胤正想开口打趣时,似乎看到寒冷的空气从冰凉的大理石地板往上冒着。容胤终于感觉到今天气氛有些不对头。不是因为一缕缕的白色轻烟在暴雨中的狂风呼啸下,妖娆百变,如同鬼魅。也不是因为冬日冰冷麻木而双眼赤红的外表。而是因为——“二叔!走错路了吧?”“……”回答的是那双剑眉下令容胤心惊的一瞥,容胤也没敢多问。看着周围亮起又熄灭的灯笼,听着黑暗中滴落的雨声,感受着呼啸的寒风,容胤开始后悔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紧身衣。训练房离容胤的卧室大概只有二十来步的路程,而与冬日在一起训练的最开始,一定是掌风四溅或者棍影惊心的对战,无论哪种,都可以让容胤在十秒钟之内产生大量的热汗。但是今天,容胤就只是被冬日这样似乎漫无目的地在寒气袭人的大理石地板上拖啊拖的。【二叔今天是怎么了?】容胤心中不由得犯嘀咕。“我给你说,你的宿命……似乎开始了呢。”“什么东东?还宿命?干嘛用……”冬日扬手就把容胤扔进了雨中,随即踩栏跃起,一棍劈下!吓得容胤几乎在着地的同时就迅速滚开,根本顾不上刺骨的水。那根看似普通的木棍就算砸在坚硬的大理石板上也没有产生什么裂缝,反倒是大理石屑四处飞溅,激起无数水珠……但是,冬日的进攻没有因此而停歇,抬手就是一百八十度横扫。【靠!这种训练来得太突然了吧!】容胤心中暗暗咒骂着,心知被冬日的木棍砸到,至少要躺几个星期,连忙贴着地面又滚了几圈。冬日如闲庭漫步般随意地往前走着,木棍却总是砸得几分之一秒前容胤所处的位置水石飞溅。容胤脸上浮现一丝微笑。猩红的光彩熄灭……冬日赤红的双目中闪过清晰的冷芒。震亮了半边天的天雷劈开乌云层,容胤甚至能借着雷光看到冬日已经临近,后者英俊的脸上挂着看起来十分适合的邪笑。棍的一段顶着容胤的下颚,容胤背靠着墙壁,根本无从借力逃脱。“喂喂,二叔,你究竟想干什么啊?”冬日剑眉下的那双原本如朗星的双目已经只余下嗜血的红。“容胤,别怪二叔。”冬日一边一只手手解开系在腰上的牛皮绳,迅速把容胤捆了个四脚朝天,一边捆还一边说什么“这是为了你能够安全地度过你的宿命”。“我什么都还不知……”容胤还没说完就被冬日刚从鞋里扯出来的袜子塞了嘴,但容胤还是支支吾吾个没完,也不知道是臭的还是急的。冬日叹了口气,说:“你原珍三叔刚回来了,他回来就给你爷爷说什么你是百年不遇、千年不出、万年或许见一个的练武奇才……”容胤一阵支支吾吾。“他好像是拿你的基因去计算了吧,他想弄你的头发或者其它的什么,很容易的,不是吗?何况……他那个理科的变态天才,鬼才知道会不会算错。”容胤又一阵支支吾吾。“他说,你之所以可以称作那种练武奇才,并不代表你在力量的锻炼上可以事半功倍。但是,因为你的特殊体质,天雷根本劈不死你!而你被天雷劈的话,也可以得到一些意想不到的好处。”容胤又是一阵急促的支支吾吾。冬日却自顾地把一根大概三十来厘米长的铁棍系在容胤腰间,然后带着已经毫无反抗能力的容胤翻上了走廊的顶部,轻轻几跃已经站上了赵府的最高阁楼的瓦顶。天雷在乌云之中蓄势着,圣洁的银色置于五座铁塔之中,如蛟似龙,没有四溅的闪电,但容胤似乎能够听到闪电的“滋滋”声……“哈哈!容胤,去迎接你新的身体吧!”轻轻地抛起,然后如棒球般被木棍狠狠地打出,朝那闪电之龙飞去!霎时之间,五座铁塔似乎不堪闪电之龙的巨大能量而纷纷消失,闪电之龙带着能惊天地之力,能震鬼神之势朝容胤扑来!“啊啊啊啊啊……”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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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者之剑】第二章这是一片宁静而美丽的山林,虽是雪季,不但没有损伤这得天独厚的灵气,皑皑白雪更将这片山林的秀丽之景增添一种难以言状的圣洁之美。远近树枝上的凌花被风一吹,就卷起一片一片的雪沙,它们随风漫空飞舞,最后打在地上沙沙作响。大地上一片纯白,银光耀目,就连空中高悬的太阳都成了一团暗无光华的白影,雪亦渐渐停了。此时正是外出赏雪的好时光。在这良辰美景之中,却有人在此大声喧嚷,不免破了几分美感——“晨丫头!追风!你们给我出来!”老人急促的声音却久久响荡在林中,惊飞无数雪尘,不免让人觉得意外,意外这种历经沧桑而略带嘶哑的声音怎么会在北风吹过的日子里传出这么远,而且……还如此有活力?叫嚷的是须发皆白的一位老者,偏偏生得白嫩红颜,银发非但如丝,看上去极富金属光泽,绝非追求时髦的青年男女们用秘药染成的银发可比。若非他下巴那垂下几十厘米、梳洗得整整齐齐的银须,定然教人认为“他”其实是“她”,就算如此,亦有不少人会认为其实“他”是“她”假扮而已。敲门的力道极大,震得整个屋子似乎都摇晃着,本来已经停了雪,却又不知道是被敲门声震落,还是被敲门的力道震落,或者……被“老者”逐渐洪亮的声音震落?“傻鸟!你个比我还懒的家伙快点出来!亏你还是我几乎耗尽所有脑细胞才研制出来的‘远古召唤兽一次性报废之机器’所召唤来的上古奇禽!你分明没有一点高贵的‘禽格’!根本没有做‘蓝宇族’‘追风’的自觉!”“还有你!晨丫头!你是不是昨天晚上打飞机太多了?太阳都晒屁股了还没起床!一定是肾亏了!害我这个老头子在冰雪交加的日子里还得给你们一禽一兽弄早餐!弄好了还要我老头子来敲你们门,请你们就餐!我这把老骨头啊,就不知道什么时候给你们这两个禽兽给拆了!”老人越说越激动,声音渐渐不再嘶哑,转而渐渐洪亮。根据这说话的语气……姑且认为这位老人是男性好啦……他就算不是男性,似乎也不介意被我们当做男性。不久,大门吱呀一声,打开了。一头黑发如夜如水直披到了腰间,肌肤胜雪,皓齿如玉,娇小玲珑的鼻子与樱桃小口隐隐有相映生辉之相,虽身着一袭男士蓝衫,却更显英气蓬勃,别具一格。只是极富灵气、写满乖巧的那双眼睛下挂着些许疲惫的样子。“师傅……”声音悦耳动听,如春日之百合歌唱,只是小了点,语气带着些微无奈。“人家不叫‘丫头’,人家也不是‘丫头’,人家叫‘晨钧’,如假包换的男人。”后一句却是站在蓝衫上的一只羽毛如湛蓝之海般深邃的飞禽所言,它双目之上,有些许黄金般却淡淡的眉痕,却显出一种如鹰般锐利的英气;与其它飞禽所不同的是,它双目之间的正上方,耸立着一根闪耀着金属光泽的独角,此角并非平整,反而如经过仔细雕刻般,具有极富魅力的齿轮图案。至于它的声音,就比身为人类的男子,晨钧更似人类男子的声音。“你……追风!你怎么知……”声音还是悦耳动听,语气却十分温柔,透露着些许惊奇。“我怎么知道你会这样说对吧?每天早上你说的前两句话都是这样,我不像记得都难啊!还有老狐狸,你也是——”这叫做“追风”的珍禽,说到后边就开始对老者发起攻势。“——你怎么能说晨丫头昨天晚上……嗯……‘打飞机’呢?还肾亏!毕竟,‘他’的那话儿我们都没见过,他是不是女孩子的问题还有待考证。”“那,现在来试试?”老者突然之间目露凶光,看晨钧的眼神仿若饥饿的贪狼遇上了温顺的绵羊,简单的说,就是双目之间狠狠地透露出一个信息——“我很饥渴!”晨钧早在追风开口就哆嗦着发抖的身子慢慢后退,两手护住了扁平的胸部,一双大眼睛写满了害怕,而追风则是扑扇扑扇翅膀,飞到屋梁上站着,狡黠地看着这一场闹剧。“师傅……不要啊……”比起沉默无言,这种毫无反抗力的声音似乎只能挑逗人的兽欲……老者邪气地笑了笑,忽然幻作一抹黑影,化掌为爪,朝晨钧的下体袭来……这一刻,窗外的雪还在下。这一刻,追风的眼里闪过一丝狡黠。这一刻,晨钧脸庞划过一滴晶莹的泪。这一刻,老者充满邪气的笑容僵硬在稚嫩的脸上,他落寞地转过身,鼻子开始有规律地抽气,一张脸上尽是委屈。雪落无声,泪落,滴答……滴答……晶莹剔透的泪滴随风划了一个小小的弧,重重在地板上坠开,当第二滴泪滑落脸庞的时候,老者开始无意义地呢喃……“天啊!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呜呜……o(>?“师傅……”原本应该哭泣的人,此时却强忍着泪水安慰这个不该哭泣却流泪的人。“师傅,别哭啦。”温柔的安慰却没有引起老者的一丁点反应。“师傅,人家饿了……”“哦,走,晨丫头,我们吃饭去。”看那老头牵着晨钧的手的模样,哪里看得到一点伤心?晨钧心里浮现一种受骗的感觉。【阴谋,狐狸老头一定有什么阴谋!】扑扇着翅膀追上去的追风想。老者弄的早餐其实很简单也很丰盛,主菜是片片萝卜炒根根西红柿,配菜是根根西红柿炒片片胡萝卜。为什么是这样的话,或许老者会回答说,他所研制的“厨房机器人丙号”、同时也是晨钧口中的“小笨”只具备这种水平……“晨丫头,你跟我学艺多少年了?”老者仰头喝掉一口萝卜汤后,放下碗才缓缓地问道。“师傅,你没记吗?”温柔又理所当然的声音却引来无奈的声音。“我如果记得我还用得着问你吗?”温柔又无奈的声音:“师傅,人家也不记得呢……”?濉?“厨房机器人丙号——”“师傅,不要叫代号嘛!人家给它起了名字叫小笨啦!”?濉?“——小笨啦!过来!对对对,说的就是你,你知道晨丫头跟我多少年吗?”“……师傅……小笨是不具备说话能力的啦……”黑线,冷汗一起出现在追风的头上:“为什么不问我?”“傻鸟!你知道?”追风自动屏蔽了某些为老不尊的不良老东西不干不净的话:“你们俩什么记性呢,你们说,把我召唤出来之前已经在一起生活了两年,我来了八年,总共是十年嘛!至于我被召唤出来的纪念日和晨丫头上山的纪念日是同一天呢……好像不远了呢,啊!就是今天呢!”黑线、黑线、黑线……天上乌鸦飞过,“傻瓜!傻瓜!傻瓜!”“咳咳……十年了,晨丫头,你该下山了。”晨钧天生的大眼睛开始水汪汪地、亮晶晶地:“师傅……是不是人家哪里做得不好?您说,人家改就是啦!千万不要赶人家走啊!”撒娇的功夫很好,但是追风一想起这是男人在撒娇,就忍不住开始收紧身体,以求达到保暖的效果,它忽然感到有点冷。“咳咳……晨丫头,并不是你哪里做得不好,惹为师不高兴,但是呢,如今,十年之期已过,为师得奉师门之命归山试炼,我们住的这结界如果没有为师的灵力支持,定然不能持续多久。而晨丫头你年龄尚浅,灵力亦是如此,须知超脱尘世之人,必先入世苦修,方可成就正果,为师让你下山,也是为了你好啊。”这个老狐狸说起大道理来还真是一套一套的呢。“师傅……人家知道了,人家这就去准备东西下山。”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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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奋斗者我家的奋斗史,是一部充满了我爸爸和妈妈艰苦劳动的奋斗史。“2020年,我国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们可不能拉国家的后腿。"这是我爸爸常常说的话。我爸爸每天都很忙,为发家致富忙得不亦乐乎。先前,我爸爸是个“快递小哥”。现在,我爸爸开了一家快递公司,除了12辆快递送货车,还外加一辆大的集装箱式的送货车,为此,他聘了20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当快递小哥。我爸爸是公司的总经理,我妈妈,内勤外勤都是一把好手。而我呢,每周都抽空去公司帮帮忙。记得第一次我到公司给爸爸当助理,才切身体会到了爸爸在奔小康的路上多么的繁忙,多么的能干,又是多么的快乐。那是一个周末,我跟着爸爸,驱车20分钟到了公司。一下车,我就被眼前的情景震撼了。晨曦初露,快递小哥们就已开始装货,卸货。他们动作麻利,井然有序。办公室里发票“漫天飞舞”,接货单、发货单随处可见。我随着爸爸来到快递打包分拣室,只见员工们忙忙碌碌,像是忙着搬家的一群蚂蚁。因为叉车不够用,有些百十斤重的货物还得靠人工搬运。我尝试着要搬起一包不太大的货物装车,结果用足了劲儿也没搬动。估计这包货,至少也有80来斤重吧。唉!正尴尬的时候,一双宽大的手像是启重机,轻轻地把这包货一下子就提了起来,放到了运货车上。我抬头一看,是爸爸!没想到看起来那么瘦弱的爸爸,竟然有这么大的力气啊!我顾不得惊讶,立刻又投入到紧张的搬运之中。但是没干几下就大汗淋漓,可真是汗流夹背。爸爸看着我满脸的汗珠笑了,说道:“累不累?苦不苦?这还不及我当快递员时的十分之一呢。想当年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每天要搬上千斤的东西呢!"我心里一惊,每天搬上千斤啊!什么概念呀?那不把人累死!没想到,爸爸年轻的时候受了那么多的苦,我瞬间都感到自己有点儿懵了。午餐时间到了,各种忙碌的声音消失了一大半儿,爸爸摸了摸正在狼吞虎咽的我的头说:“多吃点儿,吃饱了继续干活。”这时,我感觉自己的体力已大大超支,累得连吃饭的力气都没有了。“爸爸,你饶了我吧!”爸爸看出我想溜,严肃地说:”看见了吧?没文化就只能干这么苦的力气活。今后慢慢地都会发展到机器运作,大学里专门开设了人工智能机器人这个专业,连这力气活儿恐怕以后也没得做了。”正说着,一个员工过来给爸爸说又来货了。爸爸放下碗筷,立马就出去了。我刚想叫住爸爸让他吃完饭再去,没开口呢,爸爸已走出了办公室。怪不得爸爸的快递公司生意这么好,那是因为爸爸很讲诚信,送货及时啊。顾不得吃饭,可能是爸爸又消瘦了的主要原因吧?赶紧吃完饭,我也跟着爸爸一起出去继续搬运货物。这时我真的明白了,政治老师说的打赢扶贫攻坚战,确实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啊。傍晚时分,赶着发送的货物终于搬完了。我坐在椅子上等爸爸送我回家,顶不住困,刚坐下就睡着了。可爸爸却像打了鸡血一样,仍然在看发货送货单,忙着做结算。现在爸爸也算是一个小老板儿了,可他还是很拼,每天仍然很晚回家,很早就出门了。随着公司生意越来越好,越做越大,爸爸开始打算在绿景尚城小区附近再开一家分店。每天,看着爸爸忙碌的身影,看着爸爸满足的笑容,我心想,确实,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而奋斗得来的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12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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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守望者她,是村里最殷实的女人;她,也是全村里最命苦的女人。她的名字叫做梅。而事实上,没并不是她的真名。我只知道她的名字里带有一个“梅”字,其它便不得而知了,而村里唯一知晓她名字的老人,也在不久前去世了。村里人为了方便叫唤,便把她唤做“梅”。正如她的名字一样,梅在一个寒冷的腊月出生在荒僻的小山村里的一户穷苦人家。据说那时梅开得最艳,我想我大抵可以猜出梅的名字中为何带个“梅”字了。但梅的诞生并未给这个家庭带来一丝一毫的欢乐,反而,家里人为多了一张吃饭的嘴而发愁。在梅之前,已有两个姐姐。梅排行老三。梅出生后,老实的母亲终于忍受不住家里的贫寒,弃家而去。而梅的父亲整天不是坐在门前低矮的土台阶上“啪嗒啪嗒”抽旱烟,就是打骂梅和她的姐姐们。原本贫寒的家庭变得更加艰难。终于,梅在八岁那年,被卖给了一户人家做童养媳。临走时,没也没多大留念,只是听说以后可以有吃不完的糖,就跟来了。梅就这样进了我们的村庄。买梅的那户人家是村里的土财主,有一个不成器的斜眼儿子。那小子仗着自己家有钱有势,整天无所事事,不是打架生事便是到庙口的赌坊赌钱,赌输了便在庙里指着泥菩萨破口大骂。成年后,娶媳妇,便只能托人去买一个回家。梅和她丈夫整整相差十岁。梅娶进门后,那小子倒也消停了。大家都说梅真幸运,好在没受那斜眼的恶鬼欺负。梅到底也没吃上糖。梅在那户人家勤勤恳恳地工作,但她婆婆却并不买账。低贱的出身注定要被那所谓的“大户人家”所欺侮。寒冷的冬天,梅尝尝冻得翻来覆去难以入眠。可白天,却又要辛苦地工作。天刚泛起鱼肚白,河边便有她洗衣的身影。满满两木盆的衣服,她从家里搬到河边,洗净,又从河边搬回家里。两个手冻得像红萝卜,真不知道她瘦弱的身躯如何受得了如此重担。真可惜了那个姑娘!村里人无不感叹。梅吃上的第一颗糖是在梅怀孕的那一年。怀孕的梅依旧是那样瘦弱,像根豆芽菜一样,风一吹便会吹倒。梅丈夫的奶娘看不下去了,偷偷塞给她一块少爷遗落下的糖。那颗糖,梅甜得流了泪。梅把所有幸福的希望都寄托在她那未出世的孩子身上。她认定孩子的出世能改变她悲苦的命运。可上天像故意要跟她作对似的,她的希望又一次破灭。因为梅的过于虚弱,孩子终于没能保住。孩子死后,梅就疯了。在经历了大喜大悲之后,瘦弱的梅终于忍受不住,她疯了。梅疯后,就被婆婆扫地出门。村里人经常看见她抱了个破枕,披头散发地四处游荡,嘴里还不住念叨着:“糖,甜……”糖,因为一颗糖,梅卖给了地主家;又因为一颗糖,梅失去了自己的孩子。我不知道现在疯了的梅是否还在追求着幸福,但我还是祝福她。梅,这个可怜的女人。1000字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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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望者当铃声划破了我的心,在一片冗杂之中,我走出教师。走廊,很静,穿越那死沉的门,外面是亭,亭外有雨。“哗~哗~唰~”水气朦胧,伴随着微风,轻轻拂过我的脸庞,几分惬意,几分凉爽。我大口呼吸着着新鲜的空气,感觉到它充斥在我的肺里,冲刷一切污尘与不快。水雾更浓,我想到了多水柔情的江南,那晨胧的气,总是不尽的回荡,很清醇。雨还在下,渐渐看到雨滴的形状,很饱满,清澈。空气中,一片柔情。人群渐渐多了起来,两三成群,说说笑笑。有几个落单的人,漫步在雨中。我似乎可以看到了他们孤傲的本性,因为,我看到了我的背影。渐渐又有人冲入雨中,也有群体推拉去雨中的。好友在我耳旁也督促我去,我笑笑,不算是笑的笑,因为我还是一如既往的冷漠。好友仍在不停的劝说,我又想起了我的过去。在过去,我曾多次在雨中奔跑,我知道,我在聆听大自然的声音,在与自然亲密的接触。每一次的奔跑,都是我积在心头的烦躁在宣泄,可现在的我呢?我不得不承认,我已经开始学会忍耐,我开始将众多的忧郁积在心头,似乎,那些远比快乐还重要。快乐是会遗忘的,而这些忧郁将铭记于心。我每天都要品味这些忧郁,越品味越难受,我不得不说,我不能将这些忧郁放弃。虽然我曾多次在我心中问道:“我为什么要折磨自己?!”每一次,都没有答案,似乎这就是必须做的。或许,我跟本没有勇气去遗忘它,就像我现在无法冲入雨中。因为我有了责任,我要为自己负责。这使我有了太多的顾虑,使我担忧结果而迟疑不定。张望四周,我突然发现并不是我一人在观望这一切。我们太懦弱,只配去观望别人……铃声响起……我快步走回教室,好象,这是对我的一种解脱,为自己的懦弱做解脱,去逃避一切。6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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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者有一位登山者,途中遇到暴风雪,他深知如果找不到避风之处必死无疑。他走啊走,突然脚下碰到一个僵硬的东西,他扒开雪地一看,原来是一个冻僵的人,他心想:是救他呢还是继续前行?经过心灵翻江倒海的思量之后,他决定救这个人。于是,他脱下手套,开始给那个冻僵的人全身按摩。经过一番努力,终于把他救醒了。于是,两人搀扶着走出雪地。也许人人不一定能够碰到这样的生死抉择,但是我们生活中也会面临一些与触动心灵有关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样选择?为什么会作这样的选择?请以“心灵的选择”为话题写一篇作文,范围不要超出这个内容之外:1、立意自定2、文体自选3、题目自拟4、不少于800字5、不得抄袭。心灵的选择(本篇内容与命题提示内容一样,纯属虚构,若有雷同,绝对偶然)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雪花那个飘~~~~春,来到~~(白毛女选段),俺艰难地蹒跚在一条不是路的路上,抬头望去,在凛冽的暴风雪中,俺隐约看见棉花糖一样的山峰就在前方,透出监考老师般的威严。俺心里暗骂,丫的,最讨厌的就是爬山了,何况是这个鬼天气出来爬山,平时这样的天气俺都窝在被卧里听流行歌曲的,可今。。。哎,可怜,今天是高考的日子,为了能上个好大学,为了能建设俺们的祖国,为了报答党的养育之恩(从小就背,都习惯了),当然最重要的是为了不再象老妈老爸那样下岗,每天天不亮就出去卖早点维持生计,俺痛苦地被命题专家们扔在了这荒山野地里,他们还告诉俺,在这样的鬼天气下,俺要是不赶紧找个避风的地方,必死无疑。俺真的怕了,风哗啦啦吹呀,吹得我耳朵根发麻,就象刚才监考老师从身边走过一样难受,老师看人的眼神也亦如今天这山上的天气,阴冷的可怕。。。没办法多想,再乱想时间就不够交卷了,俺走啊走啊,忽然脚底下碰到一个僵硬的东西。神志不清的我心里一颤,常听人说偏远的地方容易发现财宝啊古董啊什么的,如果真是的话,俺肯定挖出来就回家,不参加恶心的愚民似的考试,俺爹娘也不用起早贪黑的忙乎生计,再也不用摆个小摊还跟做贼似的成天躲市容那帮土匪了,娘也再不用苦苦哀求那帮土匪,求他们别把俺家的混沌摊就地掀翻,把炉子扔进市容卡车。爹也再不用舍不得上医院抓感冒药了,再也不用求医生能不能把跟感冒不搭噶的补药划掉不开了。。。咱有钱了,哈。。。。想着想着,俺不觉笑了,赶忙蹲下快僵硬的身子,扒开雪地一看,原来是一个冻僵的人。“丫的,原来是一死鬼”俺不觉郁闷起来,当天上掉馅饼的梦象肥皂泡一样破灭后,俺又感觉到身上阴冷起来,这时候监考老师又绕到俺的背后,站了1分钟零28秒。。。俺气得忍不住站起来的时候踢了那人一脚,“恩~~~”*,他还没死,在俺重重一脚的刺激下,这人本能的哼了一声。原来是活的,我嘟囔着蹲下身子,于是俺心里想:是救他呢还是继续前行?如果俺救他,可能俺们都会被冻死,因为这样的天气俺是没有能力带他走出这里,连俺自己也没有把握,如果不赶紧找个地方避一避风,俺可能下场跟这个僵死的人一样。。。俺没有弄醒他,俺在他身边堆了一个巨大的雪包,雪包上面压了一块俺登山时候,媳妇送俺的红肚兜,俺一直揣怀里。如果俺找到救援队,俺会通知人来救他。。。又看了那个将死的人一眼,俺站了起来。。。就在俺准备为了活命赶路的时候,俺又看见了讲台前站着的监考老师,目光犀锐,似乎在看着俺,仿佛在告诉俺,如果这样结束文章,俺的作文肯定不会及格了。。。俺胆怯了,俺爹娘指望我将来能有份象样的工作,俺也希望将来能有一天出入高级夜总会,开着公家的小车,搂着小蜜,白天开开会,喝喝茶,晚上吃吃饭,拿拿红包,有空就回家睡睡。。。而这都需要有一个好的背景,俺没有一个有钱有权的爹,俺不怪他,所以俺就必须要有文化,有文。。。那么首先要先考上大学。。。为了分数,俺。。。。俺又蹲下来,把俺媳妇的肚兜重新揣进怀里,然后酝酿了一下劳动人民的情感,俺双手抓住那人的肩膀猛晃:“同志,同志,醒醒同志~~~~”那人还没醒,俺一看这样可不成,俺马上脱掉手套(话外音:哪个出题的孙子这么写俺?俺冻死了都要,还脱手套?),开始给那人按摩,其实小时侯听爹说过,人要冻僵了以后不能马上按摩,要先用雪水擦身子,然后放怀里捂着,不然马上按摩身子会烂掉的。。。可俺顾不了那么多了,反正是没文化的出题专家给的意见,不照办行嘛,俺对着那人按呀摸呀,他终于醒了过来,眼睛吃力的张开,俺笑了:“同志,你可醒了,你没事吧,放心吧,俺是党员,俺学了三个代表,俺一定会救你出去的”那个人一听这些话,眼睛里泛着光,紧紧握着我的手,激动地哆嗦:“同志,我,我可找到组织了~~~”我被他这话感动了,忙说:“同志,你先休息一下,别忙谢俺,其实,我今天能这样做完全是党多年来对我的莘莘教育的好,是和领导的关心,组织上的信任分不开的。”那人对我这种高尚的品格显得很是崇拜,困难地从口袋掏出一纸条,照着纸条高声念到:“我感谢党和人民对我的关怀,在这样恶劣的条件下还有人救我,说明党没有抛弃我,没有忘掉我,我回去以后一定更加努力的工作,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努力奋斗,以报答党和国家比海深的恩情。。。”“够了!”俺冻的实在受不了,还要听着孙子的唠叨,要不是为了拿高分,俺费那劲跟你蘑菇,看着他奇怪地望着俺的眼神,俺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赶紧纠正说:“同志,快别念了,俺心里现在跟有一个小太阳似的,别提多温暖了,可是你看,天快黑了,咱还是赶紧赶路吧,领导都等着俺们回去呢,要是赶的及时,没准俺们上中央电视台的晚间新闻”“哦。。。哦”那人赶紧爬起来,俺跟他搀扶着向前走。。。暴风雪忽然小了,太阳出来了,俺仿佛看见棉花糖般的大山那头有一面旗帜,那分明是党的光辉,在给俺们指引回家的路。。。俺们蹒跚着前进。。。。好了,老师提醒还有三分钟交卷子了,俺也该结尾了。。。通过这次活动俺深深体会到,只有学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并用三个代表武装自己,俺们才能成为新时代的青年人。。。(1200字以上 高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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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者现在,我有了一个朋友。他叫贾,是个阳光、可爱的男生。我们经常坐在操场的大石头上说话。有时,说到一些好笑的,我们就咯咯咯的笑了。笑着笑着,我便抬头看看天空,觉得现在一切都变得美好起来了……我们聊到了夕阳西下的时候就离开了。那时,我们依依不舍。不过,我不喜欢他,不!是妹妹喜欢哥哥的那种感觉。到了明天早上7:00我就要很早到舞蹈室跳舞,今天我要天街舞。街舞那种跟着DJ旋律,看着的人都爽!跳着跳着觉得人不舒服,有一种想要吐的感觉。哎,谁怪我早上不吃饭呐……想着等下贾要来,我就忍着。保持着我的身材、体形……我轻轻的闭上了眼睛。贾来了。我倒下了。后来的事,我就不知道了。醒来时,我不是在医院,而是草地上。我向四周望了望,没人,:“贾!贾!”“迟?拢?阈蚜恕!奔致?澈诤诘模?倚α耍?拔以趺丛谡饫锇 薄俺?拢?阒?缆穑?崭漳慊璧沽耍?俏野涯惚忱凑饫锏摹!薄俺?拢?阈牙玻俊惫├戳耍?澳忝牵?忝窃趺椿嵩凇薄俺?拢?赡苁悄闾?哿耍?次衣蛄说案狻⑴D獭?斐园桑 奔值暮诿婵子忠淮纬鱿衷谖业难矍埃?一故侨滩蛔⌒α恕!翱瓤瓤龋?瓤瓤取负锰郏 薄昂冒桑?斐裕……我大口大口的吃着贾带给我的面包牛奶,就像饿鬼,他们都呆了。“贾,你接我的时候老师呢?老师说什么?”贾似乎不怎么愿意告诉我,“呃……老师说你也许是太累了,叫我赶快给你接回家,还……还说我是你的男朋友,我没有照顾好你。”贾黑黑的脸透出粉色,他害羞了。宫凝雪叫我赶快回家,告诉我的妈妈。这时,我收敛了笑容,说:“不许提那个女人!”“为什么”贾和宫凝雪异口同声的说。“贾,给我烟!”“噢……噢噢。”“喂,你干嘛啊,人家迟?碌奈柑郏?慊购θ思野。 惫┯檬滞屏送萍值哪源?稀于是,我们就度过了那个早上。我们很快乐,我爱你们,贾、宫凝雪!600字 六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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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者一个风很大的日子,我见到了一个疯子。那天天很阴,似乎下一个瞬间就会有雨水落下来。她穿着红色的衣服,对着空气中漂浮的某一点,在唱歌。我不知道她在唱什么,我甚至无法肯定她在唱歌,但我的直觉告诉我,她在歌唱。没有歌词。只是对着空气中某一点,倾诉一样地在歌唱。没有曲调。那些嘴唇张合时吐出的字句像泡泡一样被风吹走了,我甚至只在路过她身边的那一刹那,听见一些呢喃。风好大。下雨了。那天晚上我对朋友说起这事,他说,在唱歌就叫疯子吗。第一次见到她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那个时候她穿着糜烂的衣服,脏兮兮的,腰间用污秽的粗布带捆着一个观音菩萨,口中念念着无人能懂的字句。那段日子常见到她,披头散发地在路边呼喊着,眼神空洞得就像一面镜子。呼喊的是什么,没有人知道,我们就像没有见到她一样从她身边走过来,走过去。那段日子有着很炎热的阳光,赤裸裸地刺痛这个紫陌红尘的都市,刺痛你的眼睛。见到她的时候总会有风吹起,她和目光一样散乱的头发会随风飘零,然后有一些不可名状的气味和她口中涌出的语言一并被风吹去了。看起来真的很像个疯子,我清晰地记得我对同伴这么说。他回头,那个时候我们已经走出很远了。他说,恩,的确,疯子。后来我每见到那些在哈尔滨街头流浪的人,都会想起一个疯子。但是那些人通常看起来不疯。他们有的会匍匐在地上,也说着一些听不清的话,他们的面前会放着残破的碗,他们脸上会挂着卑微讨好的笑,或者挂着乞求的泪。他们有时候会呼天抢地。他们有的抱着头异常大的婴儿,有的拖着残废的腿,有的用粉笔在地上书写着长长的辛酸的诗,有的面前摆着牌子身穿校服低头含泪,牌子上有着一些似曾相识的经历和粗糙的学生证……他们都有着相似的脸,有着相似的神情,相似的破碗,相似的遭遇与相似的流浪。传说在欧洲的地铁站有着拉小提琴的流浪者,他们在那些光线阴暗的角落里,拉着凄婉的旋律,衣着整齐朴素,神色自如,乐声悠扬,听说当硬币清脆的声音响起的时候,他们会不卑不亢地微笑,而乐声悠扬如旧。传说在欧洲的地铁站有着一个又一个歌者,他们怀抱吉他浪迹天涯,弹着天涯的旋律唱着流浪的歌,声音沙哑不圆润,但是有浓浓淡淡的愁和轻轻重重的暖,就像酒一样。据说哈尔滨没有地铁,可是也有拉小提琴的流浪者和弹吉他的歌者。但是,我没有见到过。老城写过一篇《歌者》,他说,在深圳滚滚红尘湮没的角落,有那么一些唱歌的人,他们有着俗艳的装束和干净的心。但是,我没有见到过。我见过很多人,他们都像我一样孤独地穿行在一座又一座高架桥下,灰色的天空灰色的高楼灰色的空气和喑哑的风把我们黑色的头发吹得飞起来。我没有听见过他们唱歌。无论我在深夜还是在清晨弹琴都没有人来敲门,但也没有人拉小提琴唱和我的旋律。我见过很多人,他们逆着红尘的浪潮奋力地翻滚着,有的在树底摆着似是而非的棋局,有的用密密麻麻写满命运的符纸摊在身边,有的编制着一些飞不起来的竹纸蜻蜓,有的鬼祟地推着放满限制影片的小车奔走逃亡,有的直接放一个残月样的碗在身前,再对来来往往的不会唱歌的人挂上一副卑微乞求的面具。而我们随身带着各种各样的面具,频繁地对每一个人更换着表情,最后在深夜不可以歌唱的角落里摘下,发现自己满脸泪痕。但我没有见到过任何一个歌者——我只见过拉二胡的闭着眼睛的人,偶尔我见到他们睁开眼睛,眼睛是和常人一般的空洞与迷茫。有时候我在车上经过那些光滑如镜的窗户,看见自己的眼睛,黑白分明,清澈见底,但是我甚至看不清盲人和常人,看不清常人和疯子。而不幸的是我不喜欢二胡,我甚至厌恶那些用顶级的器材录制的纯净无比清亮鉴人的声音。我喜欢忧伤清冷的小提琴,浅浅吟诵的吉他和温暖的歌唱,但是我通常只可以在面对屏幕的时候听到,或者是一个人在黑暗里,耳机里缓缓急急深深浅浅的声音才会温暖的拥抱过来。而当我穿行过一条又一条街道,路过一个又一个人的时候,没有歌声环绕着我。我只听见车子风一样穿行在灰色的城市里,风流转在没有歌者的都市。渐渐地我也习惯了没有歌唱的日子,开始喜欢听风的声音,没有歌词,没有曲调,只有喑哑的谜一样的舞步。很久很久以后我遇见了一个在唱歌的女人,她的头发在风里飞扬着,她穿着火红的衣服,张着火红的嘴唇,吐露着火一般飘零着的词句,没有人听得懂。于是那个红色的歌者就像一只单薄的血色蝴蝶,努力地在风里拍打着翅膀,努力地,歌唱。她在路边在风里歌唱,她的口中是我听不到的语言。她的身边空空荡荡,没有残破的碗没有同情的眼光,就像我的眼睛一样,空空荡荡,清澈见底。风把她的歌都吹走了,我听不懂她在唱什么。我甚至不肯定她在唱歌。就像一只蝴蝶拍打着翅膀,但未必在飞翔一样。在我走出很远很远的时候,雨已经滴落下来了,风越吹越大,我回头,没有听见任何歌声,我只看见灰色的背景被风卷了起来,弥散。我只看见一团红色的火焰一点一点,一点一点地熄灭下去。她是个疯子吧。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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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荒者开荒者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是后话,只有第一个踏上征途的人才是名副其实的英雄。开荒者面对胆怯迷惘的众人,终于毅然拔出了自己的宝剑,劈荆斩棘,走上艰难而漫长的开拓之路。你不回头,也绝不容自己回头。不理会身后众人的唏嘘,你赤脚踏过锋利的沙石,任你的鲜血流淌着,然后在太阳下凝固,仿若精心织就的柔软的红地毯。悲壮地遮掩了沙石。人们相互嬉笑,庆贺着,相继踏上这条平坦的大道,在你的鲜血上庆祝他们的胜利。开荒者,你依旧一个人,蹒跚却坚定地前进,跋高山,涉深水,留下鲜红的足印。黑暗来临,你高擎火把,循着启明星的方向前进;狂风骤来,你背负巨石,朝着心中的目标前进。孤独时,你与灵魂为伴,迷惘时,你用理想做帆。你身后依旧是乌压压的人群,踏着你的鲜血,跟随你前进。开荒者,你终于开始衰老,当你流尽最后一滴血,你倒下,连同那把劈荆的宝剑,发出震天般的巨响,人们终于开始恐慌了,他们远远的望着你,望着他们铁般的信仰,直到你再也站不起来。你悲哀但豪壮的仰天躺着,眼睛却不肯闭上。直到终于有一天,人群中跳出一个人来,接过你手中的宝剑,从你尸体上迈过,踏上无知的大地,继续着你未完的使命。身后的人群又开始欢跃起来,一个个从你的白骨上踩过,开荒者,你也成了路,铮铮白骨,一条笔直的路!这个世上本没有路,走的开荒者多了,也便成了路。5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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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之守护者亿万年前,生命神与毁灭神同时出现在这片大地之上,他们没有感情,不懂得孤独,不会寂寞。直到他们的身边开始出现生命的印记,他们才从迷茫中领悟到一些感情,于是,生命神以本身的生命精华,结合毁灭神的形态创造了第一个人类。此后,她又陆陆续续创造了另一些人类,人类是一种拥有丰富感情,充满智慧的生物,其中一些从生命神里面得到生命精华的人,更拥有了一种变异性的能力。他们在无尽的岁月中开始进化,繁衍,恶劣的生存环境使他们快速地进化成最强大的种族,而生命神创造的第一个人类却出乎意料地平静,他不喜欢与人靠近,不喜欢说话,也没有感情,他只是没有目的地跟随在生命神的身边。也亲眼目睹生命神繁衍生命的过程,因为生命神以本身生命精华去改造人类,因此力量日趋下降,而人的弊端也由此开始出现,人是生命的气息而诞生的,同时也吸收了毁灭神的负面情绪,当人建立社会之后,人的自私,贪婪,欲望,便从人的身上出现,他们妄想得到神的力量。但是人的野心,却败在守护者的手上,他是生命神创造的第一个生命,他只为她而存在,他不允许她受到任何伤害。在漫长的岁月中,生命神逐渐爱上这个由她创造,却又变得不是她想象的人,但是,另一种负面情绪开始从神的身上出现,他开始妒忌人这一种生物,于是他开始屠杀人类,此时的生命神已无力阻止神的力量。当黑暗笼罩在大地的时候,人只能将希望寄托在别人上,强大的守护者成为了人类的英雄,守护者不忍看到生命之神的眼泪,与毁灭神决战,最后他在生命神与人类的帮助下,将神囚禁在地底,但是他也因此死亡。即使生命神以无穷的力量,也只能挽救他的灵魂,于是守护者坠入轮回,生命神终于明白自己渐渐拥有了感情,于是她已不习惯漫长而孤独的生活,她将自己的真身封入神域之中,由敬仰守护者的人保护,自己进入沉睡当中。当她第一次醒来的时候,她没有找到守护者的轮回,第二次也是这样,往后也是这样,她厌倦了这样的生命,于是她创造了另一个人,她的化身,但是她并没有给予她感情。星锁是守护者的轮回,铭馨是生命神的化身,但他们都不是由神创造的样子,因为他们也变了。但是,人的野心却是永远不变,他们依然妄想得到神的力量,于是他们在打铭馨的主意,铭馨并没有生命神的力量,却拥有能力进化与退化的力量。世界政府,异能联盟,人造人组织,反异能协会,都别有用心,他们去争夺铭馨的力量,在命运的安排下,星锁继续担任着保护铭馨的任务,人心变了,星锁与铭馨都变了,但是他保护她的义务却永远不变。人也在变,变得更强,生命神也没有料到人的潜力会如此巨大,当星锁击败人造人组织,反异能协会的时候,守护者一族也在变了,他们拥有漫长的生命,却看到一个悲哀的世界。于是他们找到星锁与铭馨,当星锁肉体死亡的时候,灵魂便会再次降临大地,他将会找到前生,也会找到铭馨的前生。守护者一族却利用他们渴望追求过去的愿望,去诱导他们释放神,企图用神的力量去净化这个世界,但是他们失望了。亿万年的囚禁,已经扭曲了神的灵魂,他憎恨人类,他的出现将灾难带给人类,生命神也从沉睡中醒来,用自己最后的生命去挽救人类。即使是没有人性的神也动容了,在那一刹间,他领悟到了爱,然后他憎恨人类,只是恨生命神爱上了人类,也恨生命神宁愿自己死也要保护人类,他将滔天恨意,引动天空之城降临大地。在绝望面前,人寻找到了希望,心的力量赐予了人类与神不同的力量,人类将力量再次转交给星锁,星锁义无反顾地奉献出自己的生命,再次将神囚禁在天空之城,为了永绝后患,他将天空之城,使向太阳。在步向死亡的道路上,铭馨与菲娜与他挽手前进。要面对的敌人,主要有:人造人组织:他们的目确是利用铭馨的基因,菲娜的生命工程技术,创造出完美的人类。反异能协会:当人们拥有能力的时候,破坏的欲望也同时出来在人的身上,他们无所顾忌,给人类社会带来极大困扰,反异能协会为了清除这些人,决定捕捉铭馨,利用其退化的能力,将能力者打回原形,但是他们对别人是剥夺能力,自己却是增强能力,其目的不言而喻。世界政府:国家是为了统治人类而生的,军除为了维护国家而生的,当世界的不安全因素出现的时候,他们就需要实施制裁。星锁的能大,铭馨的特殊能力,已经威胁到了国家,因家对他们只有两条方针:一是成为自己人,二是成为敌人。向往自由的铭馨更加喜欢宽阔的天空,星锁绝对不允许有人干扰铭馨的生活。主线:就像保护自己的家人,无须任何理由,星锁将会永远守护铭馨,直到生命的终结。支线:与菲娜的感情。支线:与铭馨的感情。支线:铭馨与诱惑者的感情(一个能够迷惑人心的优越者,最后却动了真情,毅然为铭馨牺牲了自己生命)。支线:菲娜与父亲的关系(菲娜的父亲苏夜是杀手组织的首脑,为了家族,他们参与人造人实验,同时,星锁与大将)支线:铭馨与星锁被流放到人类社会的时候,懵懂,没有心机,被政府第一时间掌控,其间星锁为政府杀害了无数人,铭馨也失去了自由,当明白的时候,星锁带着铭馨离开了政府,从此政府对他们的追捕就从未断绝。支线:守护者一族将会迎接铭馨与星锁的归来,从而释放神的灵魂。故事:从上古代时代开始,守护者虽然为神所创造出来,神却只是给予他们生命,并没有给予他们感情,他们的感情有别于神,神也需要向人学习。神与人之间的爱,人与人之间的爱维系着天地,当没有爱的神出现的时候,他只能毁灭。守护者与生命神随着时代的演变,早已领悟到更多的真理,他们对人充满希望,也敬爱着对方,遗憾的是,他们未能走到一起,在世界未日的尽头,星锁将会为铭馨与菲娜披上婚纱,然后结束漫长轮回。故事大致是这样,不过,故事的发展是以超能力的出现而展现的,有别于一般的小说。1200字以上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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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者之路今天,老师带我们外出实践活动。同学们个个生龙活虎,又蹦又跳的。到达了目的地,同学们一窝蜂地冲下车,包揽风光。老师先带我们穿越了树林迷宫,一开始,我踮起脚尖,东瞧瞧,西望望,见着迷宫“杂乱无章”我不禁有心胆战心惊:万一被困在里面走不出去了可怎么办?这时,不知谁大叫了一声:“我走过这迷宫,兄弟们,跟我冲啊!”说着,大家就像一只只蚂蚱,“刷刷”地窜进了迷宫。我搭着徐婷楠的肩,在树丛里穿梭,那些长长的树枝,刮在身上怪痒痒的。不一会儿,大家便冲出了迷宫,我心中暗想:呵,一开始觉得很难,没想到竟然这么简单啊!接着,就是我们的自由时间啦!同学们像一只只放出笼的小鸟,飞奔在草地上,先后玩耍了勇攀高峰、勇敢者之路、水上飞人、荡秋千和攀岩小屋……其中,最是我印象深刻的就要数勇敢者之路了。第一关,则是高低圆桩,同学们各个跃跃欲试,我也不例外,踢了踢腿,活动活动筋骨,谁知,不管是男生女生都那么猛,像潮水般地拥上去,我只好慢吞吞地先将一只脚踩上去,可我还没站稳,就差点掉下来了。看着别人飞快地跳跃着,就要到达第二关了,心里可真不是滋味。于是,我眼珠子咕噜一转,心生一计。反正下面是沙子,踩上去也无妨。于是我便一脚踏进了沙堆里,谁知,这沙坑就像是沙漠里的沙子,又像是想把我吃掉,我刚踩进去,就感觉整个人在往下陷,我吓了一跳,赶紧跑到木板上,又回头看了看那沙坑,拍了拍胸脯,深吸了一口气,心想:这沙坑怪吓人的,是心理作用吧?接着,我们就要挑战具有一点难度的关卡了:平衡木。我望了望四周,这两边没有扶手,这块破木板也摇摇晃晃的,搞得我一点也没把握。本来,我准备“退兵”可一看,后面排起了“长龙”挤也挤不出去,还要遭骂,我无退路可走,只好硬着头皮,蹲下身来,像只小蜗牛一样,一点一点地爬着走,总算撑了过去。但好景不长,第三关可把我给吓晕了:这两边虽然有吊绳,但这鞋模板有得裂了条小缝,有的变得薄薄的,还有的看起来像片木片儿了!我咽了咽口水,准备上阵,后面的张瀚之不耐烦地催到:“你快点啊!胆子小就别来玩了!江梦思都比你勇敢!”我听了,还击到:“你说得倒轻松!有种你自己来试试!”说着,我大步流星地跨上了木板,刚才上去,就有种摇摇欲坠的感觉,我的心不禁颤了起来。我一步一步地踩稳,到最后一块木板,我一脚没踩稳,差点掉下去。幸亏我紧紧抓住吊绳,才捡回了一条“小命”。下一关,是蹦床绳网,整个看上去,就是一张用绳网铺成的蹦蹦床,我看看好像蛮简单的,可似乎中了上一关的后遗症,连这一关都不敢踏出一步,后面的蔡文雅和张瀚之联合催我:“你快点啊!”两个人就像台复读机似的,不停的重复着:“快点!快点!”我听着催促声,加上自己的害怕,捏紧了拳头,一点一点地,像机器人一样,慢吞吞的蹲下,结果我一不小心,扑倒在了绳网上,我以为我掉了下去,就拼命地大叫:“啊——救命啊!”等我反应过来,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掉下去,只是虚惊一场,大家都向我投来疑惑的目光,目光里还透着嘲笑,弄的我怪不好意思的。接着,我像只小蜗牛,一点一点的慢慢爬呀,爬呀。不好!我的脚陷进了网洞里,我用力地挣脱,后面人又催了起来,我又急又慢,急得差点哭出来,“嘿哟,嘿哟!”总算拔出来了,但别人都已经要超越我了!我急中生智,尽了自己最快的速度,使出了一招:超级婴儿爬爬神功!就这样,我手脚并用,“哧溜”一下又窜到了前头,那速度可谓是天下第一快呀!第四关,就显得有些小儿科了,更简单,就是在洞里爬呀爬,我一下子就爬了出去,再看看我同桌——高子扬,还在洞里像解放军一样,匍匐前进呢!第五关:梅花桩,这可就有点难度了呢!我看着人家轻轻松松地过了关,我以为这很简单,不管三七二十一,一脚踏上了木桩,可这木桩像个调皮的小娃娃,摇摇晃晃的,一会儿横过来,一会儿竖过来,成心跟我作对!不管我怎么拉紧绳子,它都无济于事,这可把我难住了:怎么办?要是让别人看见我这么慢,既要催我,还要笑话我!我该怎么办?于是,我左思右想,还是跳了下来,跑到了终点。但是,当我听到张瀚之、汪蕴淋……大叫道:“我赢了!”的时候,心里可真难受,心想:要是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要做一名真正的的勇者!最后我们来到了荡秋千和攀岩小屋等地方休息一下,男生们依然蹦蹦跳跳的,对什么东西都感兴趣。而我坐在秋千上,捡起一片随风飘荡的树叶,把它紧紧捏在手里,心想:今天,我们挑战了自己,十分有趣。虽然我没有成功,但我也尽力了。秋姑娘用神奇的魔法把秋天变得多姿多彩,我要把她的信件好好留住,不让它去别的地方……1200字以上 五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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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单纯越幸福小时候总是仰头望着天,希望自己快快长大。长大了就不用穿不喜欢的衣服,就不用吃不喜欢吃的饭,不用做不喜欢做的事情。小时候羡慕上高中的姐姐,因为她每个月都有家里给的伙食费,用来在晚自习前短暂的空隙买点东西吃,而姐姐就可以将余下的钱用来买一些让我眼花缭乱的小物什,还有我看不懂的八卦杂志、明星海报、专辑。我以为能够有自己支配的钱那就是很快乐的事情。后来我发现自己终于长大了,长得比当年高中的姐姐还要大,而我终于也有很多很多的钱自己支配,终于自己一个人过自己的生活,终于没人在我的背后时刻叮嘱我。但是我并没有发现自己有多么幸福,甚至比小时候那个仰着头渴望长大的孩子还要压抑、忧郁。 小时候的忧愁就像辛弃疾的那首词中说的那样是“少年不知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歪着头想想自己长大后的美好,然后就可以幸福地和小伙伴斗嘴、嬉戏。成绩不理想,心底暗暗担心老爸会怎么说,同学会怎么看我,愁眉苦脸一阵子就可以满血复活皮闹依旧了。后来我长大了,从以前的外向开朗变成现在的内向冷漠,不喜欢和同龄人玩闹,不喜欢参加各式各样的集会、聚会,不喜欢一起去野餐、唱歌,越来越孤僻冷漠。每天除了上课就是自己一个人呆在教室上自习或者去图书馆读书,成绩也早就不用家人担心。我并没有发现自己有所幸福,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冷漠,越来越习惯自己一个冷着脸戴着耳机听音乐,越来越孤单,越来越习惯用沉默来面对很多人。 小时候对家没有感觉,总是想象着自己一个人离家求学时的意气奋发,我以为自己不会思念亲人,不会明白自己一个人面对很对事情时的孤独无助,不会懂得父母那么多年爱得无私而辛苦。后来自己真的独自一人,背井离乡,寄人篱下,异地求学,才明白没有人会比自己的家人更爱自己。于是即便手机话费每个月只用二十块钱,还是会一通一通长途电话打回去,没有根的感觉只有在听到熟悉的乡音时才能够稍稍消解。 十多年之前听刘若英唱《后来》,小小的年纪不懂得其中的痛苦,不懂得其中的爱恨纠缠,但是读出了后悔,读出了寸心寸苦、寸肠寸断的后悔。其实不只是爱情,当我们终于懂得了如何去爱,可是相爱的人早已远离消失在人海。还有很多很多的感情,也许都是错过的永远错过,再也追不回原本的面貌,再也追不回最初的美好。 所以有时候,我们是不是应该回到最初那个单纯的自己。不用将柔弱的心隐藏,不用独自一人面对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不用认识到人心的冷漠和丑恶、然后将自己也变得和他们一样,不用丢失美好的感情,不用惧怕未来的不定,不用承担生活的苦难。 王筝的歌《越单纯越幸福》中唱道: 你说起那条回家的路 路上有开满鲜花的树 秋天里风吹花儿轻舞 阳光会碎落成一面湖 陌生的城市让人想哭 又一次爱情已经辜负 能不能把未来看清楚 寻着流星方向 可不可以找到幸福 越害怕越孤单 谁的付出多一点 越躲藏越相爱 越怕输越长大 越怀念少年时有多勇敢 骑单车摔多痛也笑着哭 越单纯越幸福 心像开满花的树 努力的深爱过就不苦 越单纯越幸福 心像开满花的树 大雨中期待着会有彩虹 越单纯越幸福 心像开满花的树 “越单纯越幸福,心像开满花的树”,其实就是年少时的模样。那时可以和公认的坏孩子打成一片,没心没肺地笑或者搂着肩膀哭,跌倒了也要笑着哭,没有想过未来,没有想过自己追求的后座女孩会不会嫁给一文不名的自己。 年少时的爱情真的是没有丝毫肉欲的掺杂。那时可以厚着脸皮和她打闹,把她往邻座男生怀里推,调侃他们两人是一对,却从来不敢握着她的手告诉她我爱你,从来不敢流露出心底的爱慕,没有告诉过她其实我送给她的周杰伦明信片是从姐姐那里偷来的,没有告诉她其实我喜欢她的白皙的皮肤,喜欢她的特立独行的性格和瘦瘦的身体。我知道她也喜欢我,我们经常呆在一起,她甚至撸起牛仔裤给我看她白皙的瘦削的腿。一晃八年过去了,初中高中我上了省重点,从此再无联系,毕业那年我甚至没有勇气向她索要联系方式。 后来心慢慢老了,慢慢长大,慢慢不再轻易爱上一个人,害怕被伤害也害怕伤害别人,也觉得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忙碌。“越害怕,越孤单。越怕输,越长大。”王筝的歌也许就是这个意思。很羡慕那些还可以无所顾忌地释放青春激情的人,很可惜我已经过了那个可以义无反顾去爱的时期。于是我发现长大之后也并没有变得幸福。 小时候总是挂着笑容,无论面对什么都是两个小酒窝。我以为乐观是我根深蒂固的勇气,我以为我会永远这么乐观地生活下去,我以为成熟的标志就是像西装革履的校长一样整日板着脸,我以为不会微笑、表情严肃是一种男人的魅力,我以为当时的自己不够好,不够幸福。后来长大了,见过更多的人,经历过更多的事,满头都是星星点点的白发,我发现我慢慢地在很多人面前脸上再也没有微笑了。我开始习惯于板着脸、习惯于喜怒不形于色。我发现其实能够笑着面对生活的重负其实真的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但是却再也笑不出来。于是我发现当我长大,当一切都看似变得合乎情理,我并没有变得比小时候的我更幸福。 我知道我总会离开家,离开老爸自己一个人独自生活。我会背井离乡,背着行李来到更陌生的地方,和一群我没有任何印象的人在一起,我知道我会在现实面前被碰得头破血流,我知道我会被生活的重负压得毫无还手之力,我知道我会不得不一直这样对生活感受得异常惨烈,我知道没有老爸我只能一个人把所有的苦水所有的艰辛自己一个人来承担。我知道我无法回到曾经单纯的自己,而太多的苦只能笑着往下咽。 老爸时常在晚上散步的时候对我说,要单纯一点。可惜我从来都是刚愎自用,没有认真听进去他的劝告。当时只道是寻常,确实,想着快快长大,想着自己要显得比同龄人更成熟、更了解大人世界里的事情。然而长大后,我发现这些其实真正困难的不是小时候想表现地成熟,而是能够单纯地活在这个并不单纯的世界,真的很不容易。 王筝的歌里唱道:“你说起那条回家的路,路上有开满鲜花的树。陌生的城市让人想哭。”我在想,当我独自一人在陌生的城里里生活,还会不会想起曾经单纯美好的那个我,还会不会想起那个我曾无数次想逃离的家,还会不会想念老爸,想念他的面条和馅饼,想念他那双粗糙的大手。我在想,那时的我,会不会幸福。 把所有的困惑与悲伤忘却,走过流光时年。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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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努力,越幸福前言:在自己的内心深处,应该一直留有一个地方,独自留在那里,然后不断努力,努力,最终你会发现:越努力,越幸福!昆明的天空总是那么令人向往,仿佛只要看上一眼心都要随之而去。无论是绿树红花,还是高楼房隅,在它的庇护下,都显得那么温顺乖巧。昆明的天空似乎是一纸能泄漏出光芒的蓝色,即便偶尔会飘过一朵白云,你一个眼神就把它吹化了。古人常说:“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而在昆明,更像是“一碧蓝天庇佑一方人”在这里,只要你勇于上进,便能获得蓝天的认可,你的一点一滴努力终将凝聚为你的幸福!世间总会有无数的偶然,有时甚至让你措手不及;有时让你无所适从;有时你也会欣然接受。感谢上苍给予偶然的机会。偶然考上大学,偶然报志愿填了财大,偶然来到昆明……来财大待了半年多,总会有人问我“你感觉来到这个学校怎么样?”每当被这样问时,我总是草草敷衍“还行,跟我想象中的差不多”,实际在我心里的答案是“财大与我心目中的大学有着天壤之别,但是昆明比我想象中的要好,及时财大再low它也是昆明的一部分”,我爱昆明,所以接受财大,或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爱屋及乌吧!大一的生活好像失去了支点,不比高中,三年就为一个目标奋斗,为了考上大学,挑灯夜战,放弃所有与考大学相关的额外活动,以前总埋怨这样的生活太单调,如一潭死水。而今回想,却是最值得珍藏的回忆。大一上半期的我好比想上大树上吃绿叶的毛毛虫,努力爬到了树干,却不知道去吃哪个枝丫的叶子,我拼命的看啊看啊,就是找不准方向。可以想象我每天一成不变的生活:早晨为了应付早操卡必须七点起床,上午上课,课上玩手机或者睡觉,中午吃饭,玩手机睡觉,下午又是重复上午的事。总之就是吃饭,睡觉,玩手机,凡是离不开这三件大事。似乎做得最有意义的事情就是旅游,坐公交在昆明的周边游玩,和宿舍小伙伴去大理。只有走出去才知道外面的世界多精彩!多年前不知道是谁对我说起过这句话。每次外出旅游回家总有一个月心情不能平静,只有走出去才知道外面的世界多精彩!或许是因为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偶然找得到了方向,或许是因为堕落到了极致,或许是回家一趟看到同伴的改变找到了前进的榜样。我开始思考未来,开始打算四年的大学该怎么过。我四处奔波,找兼职。发传单,送外卖,产品促销…凡是愿意手下我的兼职我都干,不管工资高低,我只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越努力越幸福!不问前路凶吉,但求落幕无悔!在寻找兼职的路上,我被中介欺骗过,一次,两次,但是绝不能受骗第三次,我也曾迷路过,由于对昆明不熟悉,坐公交多次迷路。我永远不会忘记那次找兼职的经历,出门还是阳光明媚,我一个人去面试家教,结果在回来的路上坐反了公交,离学校越来越远。而学院刚好又有活动,要求每个班级必须到齐,我又急又担心。担心自己迟到拖班级后腿,又害怕自己找不到回去的路,丢失在茫茫人海中。恰逢女大学生事故多发的时候,我真担心自己成为其中一个,我该怎么办?越想心里越慌,最终决定打电话求助学姐,在学姐的指引下,我小心翼翼的找回了学校。当看到全班同学都在等我的那一刻,他们的眼神不是责备而是期盼,瞬间我感到一种归家的欣慰。自从那次以后,我再也不害怕自己搭错公交了。只要错过一次就会吸取教训,只要记忆够深刻,就不会一错再错。我相信这个城市最终是认可我的,我相信人生是公平的,只要你有目标,有方向,并且用尽一切努力去追逐,我相信你能到达你想去的任何地方。我们今天所有的积累都是为了给人生最后的那个位置打一个稳定的根基,一个人未来能去哪,不是靠想象,而是靠今天你都干了什么,干的怎么样。既然看不清未来,就好好把握现在,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努力,才会幸福!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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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险者只有那些疯狂到相信自己能改变世界的疯子才能真正改变世界。前方是一片荆棘,人类站在道路的尽头,好奇而不安地向前张望。为了到达前方人们想象中的目的地,有一群无畏的探险者从此出发踏上荆棘的荒野,尖刺会刺伤他们的双眼,光明抛弃了他们,使他们在黑暗中迷茫、挣扎。藤条缠住他们的双脚,他们用火一样的性格、磐石一般的意志烧出、磨出一条道路。在未来的黑暗背景下,点燃火炬以指引方向,又用鲜血来滋润土地,长出了青草和小花。人们簇拥着走向前,经过探险者时,那些曾袖手旁观的人们在他倒下的身旁立下成功者的石碑,又匆匆离去。那些迷失的探险者呢?被人们遗忘在黑暗中,与是大部分探险者得到另一个名字—失败者。为什么成功者总是独辟蹊径?因为探险者太少,他们分向八方来探寻道路。但他们并不惮于付出全部的努力及名誉来为未来一搏。在三十年前,当人类站在全民迈进信息化时代的路口踌躇时,一位青年抱着他的个人电脑登上了《时代周刊》封面。这位狂热于摇滚、从小就有在教室中做炸弹这种疯狂想法的青年从一开始就要让世界震撼。当他抱着两万美元一台的个人电脑就像改变世界时,人们嘲笑他的幼稚;当他蔑视比尔盖茨的视窗操作系统时,人们批评他的狂妄。他想:不,我要用自己的双手创超奇迹,我想与电脑更亲切的交流,我要让它像手一样精巧。于是在人们的惊叹下,鼠标、触摸屏相继风靡全球。就在他雄心勃勃地要实现他的信息梦时,与疾病斗争了多年的他却离开了这个世界。那些相信电脑不会进入千家万户的人则被永远遗弃在了那个路口,还有Dos系统的开发者们,用失败搭起了人们走上大道的阶梯。乔布斯用他独特的眼光看待世界,搭起了动画和信息的世界。他,约翰纳什,是一位天才数学家,是“纳什均衡”博弈论的创始人。他孤僻、傲慢、无情、古怪、幽灵一般,沉醉于自己的隐秘世界,根本不理睬别人的世俗事物,。有人说,站在金字塔尖的科学家都有一个异常孤独的大脑,纳什发疯是因为他太孤独。他绝不甘于平凡,绝不想和他人分享荣誉。在他已至老年时,他获得了诺贝尔奖,人们说他的病终于好了。荣誉降低了社会标准的尺度,在荣誉的光环下什么都变美了。狂乱的行为在普通人的身上被贬斥为发疯,在诺贝尔奖得主身上则被赞美成了特立独行。那到底是纳什的分裂症被治愈了,还是荣誉治愈了大众审定疯癫的标准?他是反抗命运的化身,他虽听得见雷声,但已听不见大型交响乐队演奏自己的乐曲。老人最后向天空咆哮,在这用旋律与节奏构成的咆哮中藏着最汹涌澎湃的灵魂。贝多芬是法国大革命精神风暴中的一个巨浪。贫病交加的贝多芬如同文章开头的探险者一样,努力在今生没有结果,只有等到永恒的未来。那些探险者在孤独的征程上,经历亲人、朋友离去,付出了足以照亮世界的火一般的激情,这一切是因为他们不愿随波逐流,一心要去探索这个世界。我们踏着前人的脚步已来到这样一个充满未知和机遇的世界。我们已从那些伟人那里汲取到了足够的勇气,我们绝不甘于平凡,一心要开拓一片自己的天地,不再沿着大众的所谓的宽广道路。虽然我们可能会失败,会在黑暗中迷失,但这也值得我们去探索、拼搏。我们本是平凡的人,人群中渺小的一个,但我们“求知若饥,虚心若愚”,将踏出不平凡的第一步。在历史这条光荣的荆棘路上,那些跟随探险者匆匆前进的人们永远无法留下自己的脚印,真正失败的是他们,随波逐流的人们。探险者们,独自走向永恒,只给后人留下一长串脚印。1200字以上 高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