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
第一个梦:初遇狼少
今天咩,私突然想看报纸咧,于是乎,就买了份大河报来看看。哇!新闻啊!!!第六届COSplay大赛已经公布了金奖得主啊!(呵呵,编的)看着,看着,不对啊?!偶不是在槐荫街走着的吗?怎么、怎么到这里啦?好熟悉?这不是《狼之少年》里的米九家吗??我怎么会来到这里?难道说,我穿越了?“哈哈哈哈哈哈!!!”我鼻孔朝上仰天大笑。“那丫头没事吧?”一个迷惑的声音传来。私先扭头,然后转身,修长的手指尖,化成一个优美的弧度……“白唐!!!米九?!金??!”我大叫!“你,认识我们?”米九问。“何止认识?我爱死你们了!”我高兴的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这里是哪?”不知过了多久,我醒了过来。“喂!丫头,只会睡觉啊?”白头发的家伙遮掩了我的视线...白头发?!“锥生同学?!”我两眼红心的坐了起来。“锥…生…?”米九一脸?濉6院穑?沂谴┑搅死巧俚氖澜纾?趺椿嵊錾献渡?悖课易猿暗男α诵Α!澳憬惺裁矗俊蹦?÷笠涣程煺娴奈饰摇!笆裳÷螅?愫谩!蔽页逅?πΑ!澳阍趺椿嶂?牢业拿?郑俊毙÷笫掌鹛煺妫?簧狭艘涣辰浔浮!昂呛牵?一怪?溃忻拙牛?飧鍪墙穑?硪桓霭淄贩⒌氖前滋仆?А!蔽业髌さ恼UQ邸!澳闶鞘裁慈耍 苯鹉贸鍪ソ6宰嘉摇!昂呛呛?血族——噬血傀儡。”我转动眼珠,打量着这个长得如梦幻般的男孩,说真的,我不是帅哥控,相反的,我倒是耽美控。“吸血鬼!”金的身体颤了一下,眼睛泛红(不知道什么场景就去看看《吸血鬼骑士》上零发作的样子。)。“但是,我并不是来和你们做对的,交个朋友。”我嘴角勾起一抹微笑。“嗯!”米九微笑。
街上~~~~~~
“噬血,你怎么来到这里的?”米九一边咬着一只冰激淋一边问。“我也不知道,可能又是某个时空穿梭机出问题了吧?”我笑道。等等!那是谁?好熟悉,难道是——他?!我手中的东西掉在了地上,眼睛慢慢空洞,一滴红色的东西,从眼眶流下,我知道,那是泪。“噬血?你怎么了?”米九摇摇我。“噬血姐姐?”莫小麦喊了一声。“等我一下!!”我回过神,擦擦眼,朝那人追去。“白唐!金!快追!”米九他们几个也追了上来。
难道说,这家伙还没死吗?上次,我可是亲手把他解决了啊,为什么?为什么他会出现在这里?“笨蛋!为什么要跑!为什么你还要活!为什么!还要让我再杀你一次吗!笨蛋!!!”我失声大叫着,任凭旁人投来异样的目光。“噬血!等下我们啊!”米九在后面叫着。“笨蛋!你要死多少次啊!!!给我站住!纯血之君的话你也不听了吗?!”我继续追着。“混蛋!你倒是可以撒手不管,都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笨蛋!”我的眼泪不小心流了出来。“噬血,你……我没有不考虑你的感受,可是,我却只能最后堕落为LEVE
E,我们根本……不是同一类人啊,噬血,对不起,我活了下来。”他说完,消失了,只留下我一个人在地上黯然,任红色的液体从我眼眶流出。
未完待续………………
下集预告:为什么噬血见到那个人就哭了,那人是噬血的什么人,这些,都给嗜血的身世蒙上了一层层面纱,噬血到底是什么人?
下一集,将为你送上一个更甜美的梦
PS:有兴趣的话,可以翻译成日语,读起来更有意思
我的布娃娃
我的布娃娃
今天,爸爸给我买了一个漂亮的小布娃娃,他的帽子黄黄的,脸蛋圆圆的,象一个皮球一样,他的头发黑黑的,她的头上有三个蝴蝶结,好像有三只蝴蝶在空中飞舞,她的裙子是粉红色的,好像一朵亭亭玉立的荷花。
我每天睡觉,看电视都抱着这个布娃娃,我越来越喜欢她。
有一天,我很伤心,我就把这个布娃娃抱起来,她好像在安慰我,马上我就不难过了。
我非常喜欢这个布娃娃,因为她带给了我不少的欢乐。
我给我这个布娃娃取了一个非常好的名字:荷花妹妹。
2008-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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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姐姐,我走了!”我背起了我的书包,向在楼顶梳头发的珍珍喊道。“嗯!好好学习!”珍珍让梳头发的女仆停下手,然后冲着我喊道。“好的!”我一边回答着,一边打开车门,走了。“魅儿,加油!”珍珍轻轻地喊道。“妙,再见!”路过吸血鬼贵族学校的时候,缪妙便下车了。“多保重!”缪妙对我说。“嗯。”我回答道。到了学校,便看见办公室里挤满了人。“谁呀?”“不知道啊!”大家都议论纷纷的。我用了魔法,很快就挤了进去。“又有两个转校生了!”血腥飞了出来。“好像是呀!”我看了看那两个人。“为什么都是男生啊!”我抱怨道。“你们班里的女花痴会不会发狂呢?”血腥偷偷地笑了。“先看看再说。”我不想再说话了。自从变成吸血鬼之后,感觉说话也累得不得了。“快看快看,出来了耶!”女生们围成一排,屏息凝视着那两个男生。“真无聊。”我退出了人群,正好被那两个新转来的男生发现了。“你们班女花痴还真是多啊!”一个男生对我说。“有意见?”我对那个男生说。“没意见。”另一个男生说,“你好啊,我叫孙琦轩。”“我叫吴宇浩!”那个叫吴宇浩的男生说道。“哦。”我不想说话。“你个吸血鬼,别那么说话!”吴宇浩对我说。“咦?你们怎么知道我是吸血鬼?”我奇怪地问道。“吸血鬼家族鼎鼎有名的二女王,我们怎么会不知道呢?”孙琦轩笑着说。“哼。那你们是谁?”我问他们。“我们就是——吸血鬼研究博士!”两个男生一起喊道。“额……原来你们也是吸血鬼。”我终于明白了他们为什么认识我了。“姐姐允许你们来这里上学?”我问他们。“当然,大女王说就当是来保护你了。”孙琦轩说。“那你们吸血鬼研究博士一般都做些什么呢?”我问他们。“我们都调药、做实验。做一些发明,还有……”孙琦轩还没有说完,吴宇浩就插嘴了:“我们还可以救人、杀人,能发明长生不老的药,起死回生的药……”“不是应该我说的嘛!”“什么呀!我是队长!”“凭什么呀!”……孙琦轩和吴宇浩吵了起来。倒是外面的女生,找来找去找不到孙琦轩和吴宇浩他们,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怎么没看见刘魅儿?”何音发现有点不大对劲,就来到了教室。“啊!”何音轻轻地叫了一声,“刘魅儿……”何音看见我那么快就和转校生聊得那么融合了,心里气得不得了。“别发呆了,走吧!”旁边的金金和萌儿对何音说道。“哦。”说完,何音便气冲冲地走了:“死刘魅儿,我要让你生不如死!啊啊啊!”“现在正式向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吴宇浩,这位是孙琦轩,是我们的转校生,希望大家欢迎他们。”老师刚说完,掌声便响了起来。“那么请孙琦轩坐在何音的旁边,吴宇浩坐在魅儿的前面。”老师说。“终于不用一个人坐了……”何音暗暗自喜道。“哼。”孙琦轩哼了一声,心想:为什么我要和这么一个黑心婆坐,我最讨厌这样的班长了!120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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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传说()转第一章月夜。森林。狼嚎。一听到这三个词,我就忍不住起鸡皮疙瘩。而我的姐姐丽萨就特别爱讲鬼故事吓唬我,反正她才不怕什么鬼魂呢,可我才是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孩。我又躲在被子底下,牙齿格格格地抖着。我在想,丽萨那些故事究竟是不是真的,金字塔和墓地真的有她说的那么恐怖吗?时不时,我的耳边会响起僵尸恐怖的笑声。我害怕极了。窗帘被风吹开,我都吓得直冒冷汗。“噢!胆小鬼克里斯又睡不着喽!”丽萨手舞足蹈地说。她可真没劲,成天吓唬一个比她小六岁的孩子。丽萨下了楼,还顺便给我关了灯。一声凄惨的猫叫。“臭猫!”我骂道,往上扯了扯被单。我做了一个荒唐无比的梦。尽管我尝试着不去相信鬼怪的故事,但它们还是始终缠绕在我脑海里。我走在山顶的一条鹅卵石小道上,瑟瑟的秋风不停的卷起我身旁的枯叶。前方的路灯朦胧不清,整个天也灰沉沉的。我清楚的意识到,我的两旁是墓地。当你还没有意识到自己身处何处时,你肯定不会感到害怕,但时间越久,你会对未知的事物产生恐惧。我头皮发麻,丽萨讲的所有关于吸血鬼的故事一幅幅的呈现在我的眼前。德拉库拉冰冷的微笑啦,棺材里伸出的手指啦什么的。我该干什么?我狠狠地掐了一下自己的胳膊,这招通常是最有效的。最糟糕的,也是可怕的事发生了。我不是在做梦。我,克里丝,正深处高山之中,迷了路,还是在一片墓地。墓地,有阴魂的那一种。空旷的野山中渐渐浮上一轮明月,把不真实的恐怖光辉倾倒在歪歪扭扭的墓碑中。我哭了。我又累又渴,又冷,还想家。我用手背抹着眼泪。这要是个梦多好啊,哪怕是噩梦,只要我喊一声“妈”,就会有人来给我送热朱古力,给我讲故事,就算是丽萨,也好……回答我的只有寂静。二、夜色弥漫。一座城堡的轮廓渐渐地我面前清晰起来。起初,我并没有发现它。城堡高耸云。借着微弱的月光,我瞥了一眼手表:十一点四十分。午夜快到了,而一个十岁的孩子还在这样的深山老林里,想想都觉得可怕。可是我并不想在外头冻一个晚上,趁早找个落脚地吧。我扣了扣古老的门,弄了我一手灰,看这样的子是没很长时间没人住了。“咚咚咚”,我又敲了几下,“有人吗”?我好好地打量了这个城堡。不起眼的地方挂着一块生了锈的铁牌,上面的字里血红的,写着:吸血鬼城堡我念了念这几个字。突然,门吱地一下就开了。我踏进了门槛。城堡里头是你想像不出来的宽敞。主厅里放着古老的轻音乐,几十盏长明灯“刷”地点亮了整个大堂。这儿有一张桌子,长得直通城堡的另外一头,桌子上摆满了香喷喷的烤鸡和点心。可却空无一人。“欢迎”远处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欢迎来到吸血鬼城堡”。我仔细辨这声音,它应该是从城堡的那头传过来的,这嗓音属于一个很老很老的女人,有几分热情,也有几分惊讶,更多还是不自然。过了很长时间,老太太才蹒跚地走到我跟前。三、12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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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传说第一章月夜。森林。狼嚎。一听到这三个词,我就忍不住起鸡皮疙瘩。而我的姐姐丽萨就特别爱讲鬼故事吓唬我,反正她才不怕什么鬼魂呢,可我才是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孩。我又躲在被子底下,牙齿格格格地抖着。我在想,丽萨那些故事究竟是不是真的,金字塔和墓地真的有她说的那么恐怖吗?时不时,我的耳边会响起僵尸恐怖的笑声。我害怕极了。窗帘被风吹开,我都吓得直冒冷汗。“噢!胆小鬼克里斯又睡不着喽!”丽萨手舞足蹈地说。她可真没劲,成天吓唬一个比她小六岁的孩子。丽萨下了楼,还顺便给我关了灯。一声凄惨的猫叫。“臭猫!”我骂道,往上扯了扯被单。我做了一个荒唐无比的梦。尽管我尝试着不去相信鬼怪的故事,但它们还是始终缠绕在我脑海里。我走在山顶的一条鹅卵石小道上,瑟瑟的秋风不停的卷起我身旁的枯叶。前方的路灯朦胧不清,整个天也灰沉沉的。我清楚的意识到,我的两旁是墓地。当你还没有意识到自己身处何处时,你肯定不会感到害怕,但时间越久,你会对未知的事物产生恐惧。我头皮发麻,丽萨讲的所有关于吸血鬼的故事一幅幅的呈现在我的眼前。德拉库拉冰冷的微笑啦,棺材里伸出的手指啦什么的。我该干什么?我狠狠地掐了一下自己的胳膊,这招通常是最有效的。最糟糕的,也是可怕的事发生了。我不是在做梦。我,克里丝,正深处高山之中,迷了路,还是在一片墓地。墓地,有阴魂的那一种。空旷的野山中渐渐浮上一轮明月,把不真实的恐怖光辉倾倒在歪歪扭扭的墓碑中。我哭了。我又累又渴,又冷,还想家。我用手背抹着眼泪。这要是个梦多好啊,哪怕是噩梦,只要我喊一声“妈”,就会有人来给我送热朱古力,给我讲故事,就算是丽萨,也好……回答我的只有寂静。二、夜色弥漫。一座城堡的轮廓渐渐地我面前清晰起来。起初,我并没有发现它。城堡高耸云。借着微弱的月光,我瞥了一眼手表:十一点四十分。午夜快到了,而一个十岁的孩子还在这样的深山老林里,想想都觉得可怕。可是我并不想在外头冻一个晚上,趁早找个落脚地吧。我扣了扣古老的门,弄了我一手灰,看这样的子是没很长时间没人住了。“咚咚咚”,我又敲了几下,“有人吗”?我好好地打量了这个城堡。不起眼的地方挂着一块生了锈的铁牌,上面的字里血红的,写着:吸血鬼城堡我念了念这几个字。突然,门吱地一下就开了。我踏进了门槛。城堡里头是你想像不出来的宽敞。主厅里放着古老的轻音乐,几十盏长明灯“刷”地点亮了整个大堂。这儿有一张桌子,长得直通城堡的另外一头,桌子上摆满了香喷喷的烤鸡和点心。可却空无一人。“欢迎”远处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欢迎来到吸血鬼城堡”。我仔细辨这声音,它应该是从城堡的那头传过来的,这嗓音属于一个很老很老的女人,有几分热情,也有几分惊讶,更多还是不自然。过了很长时间,老太太才蹒跚地走到我跟前。三、这位老太太穿了一身印度袍子。我从来没看见过这么这么老的人,老到已经很难看清她的表情了。她在哭还是笑,我也纳闷。“我叫伊丽莎白·诺伯”,她一边说一边用她麻花一样的手拉我坐下,“你来了,真是太好了,姑娘,我都在这里等了三百多年了。我今年都三百三十二岁了。”“您……”“唔”,老伊丽莎白·诺伯的眼神有几分贪婪地望着我,“姑娘,你听童话故事吗?”还没等我回答,她就讲了起来。“从前,在这座山上住着一群快活的仙女”,伊丽莎白·诺伯呷了一小口豆子汤,“那时山上到处都是欢声笑语,仙女们安居乐业。”我入神地听着,比起丽萨的鬼怪,我对仙女更情有独钟。“直到后来有一天,山上来了个大巫婆,在这里横行霸道,她抢走了仙女们的所有珠宝和水晶球。山上当时混乱极了,许多仙女也死在巫婆的手里。”我倒吸了一口凉气。在我心中,仙女一向是不会认输的。“后来,勇士斯宾塞出现了,他把巫婆囚禁在一座城堡里,施了魔咒,巫婆怎么也逃不出去。唯一能破解魔咒的是血!凡人的血!”伊丽莎白眼里突然目露凶光。“您接着讲吧!”我刚刚吞下一大块苹果派,真是饿死我了。“你这个蠢姑娘”!伊丽莎白突然瞪大了眼睛,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腕,“还不明白吗?我就是被斯宾塞囚禁巫婆!我是伊丽莎白·诺伯!你瞧瞧斯宾塞把我变成了什么样子!我需要你的血,有了你的血我才能变回往日的容颜,逃出这可恶的城堡!”伊丽莎白·诺伯亮出了她尖锐的毒牙,刺向了我的手腕!四、醒来的时候,我发现我居然还活着!现在还有什么事比这个更好?我正在一座账蓬里,周围还有一些人,但我看不表他们的脸。一个尖声尖气地声音说:“啊,主人,那个女孩醒过来了。”随后他朝我走来。这个人很矮,很胖,快活地迈着外八字。他的目光和我相遇了,我看见了他大得出奇的一对绿色的眼睛。小矮人留了一大把白胡子,头上插着一根逗乐的金色羽毛。他笑了:“你这姑娘可真漂亮”。“走开,坡尔。”另一个声音说。随后我看见了一张戴着头盔的脸,凭感觉我就知道他就是那个斯宾塞。斯宾塞友好地笑了笑。“欢迎加入凯斯宾王国。”他坐在我的床边说,“你就是昨天被伊丽莎白·诺伯袭击的女孩,现在你已经没事儿了,但你体内仍然残留着她的毒。”我说出了每句话:“我现在在哪?我是谁?”真蠢,我想,这简直不像我说的话。斯宾塞也觉得很怪异。“你当然是在一八九零年的凯斯宾国了,你是这儿的一位骑士啊,蒙娜?你怎么啦?”我说:“我不叫蒙娜!我是克里丝!”“天啊”,斯宾塞惊叫道,“蒙娜骑士失忆了!坡尔!”蒙娜一定是一个和我长得很像的姑娘,这儿的人把她和我给弄混了,如果我碰见了蒙娜,她一定不会给我好果子吃。想想这几天真是奇怪,先是鬼使神差地迷了路,又被一个老吸血鬼攻击,最后又来到一个全是矮人的凯斯宾国。明天总该让我休息一下了吗。后来我开始担心起妈和丽萨来,他们该怎么找我呢?想着想着。我倒在一棵无花果树下睡着了。五、第二天,凯斯宾王国举国上下给我举行了隆重的欢迎礼。人们都认为我,“蒙娜骑士”,可以打败卷土重来的女吸血鬼伊丽莎白·诺伯,可事实上,他们连真正的蒙娜都没找到。我站在高高的城楼上,尽力装出蒙娜高贵的样子。下面的人山人海又是拍手又是跺脚,真是壮观。仪式结束后,我吃了人生中最饱的一顿饭。这个金色的下午是属于我一个人的。我决定逛逛整个城堡,这儿远远没有“吸血鬼城堡”大,但却装饰得很精致。红色的墙壁挂着凯斯宾国历届国王的肖像。大厅里很空旷,突然我听到了什么声响,这声音似乎像一个女人的高跟鞋发出的“嗒嗒”声。这声音跑到东头的一间屋子里,之后摔上了门。出于好奇,我要去寻找这个女人。但斯宾塞说过,小东屋是禁区。管不了那么多了,说不定我能从那儿逃出去呢,而不是待在这个荒诞的一八九零年。这儿战火纷飞,我可不想死在十九世纪。门锁上了,我使劲拽,怎么也拽不开。那个高跟鞋女人跑来给我开门。当我看见她的时候,她也倒吸了一口凉气。我用手捂住嘴,她也用手捂住嘴。她根本不是女人,只是个和我一样大的孩子而已。他和我是如此的相像,以至于有一段时间,我觉得我根本是在对着一面镜子演哑剧。更神的是,我和她异口同声地说了一声:“你是?”时隔三秒,我们嘴里终于说出了不同的词。“克里斯。”我说。“蒙娜。”她说。蒙娜自然地笑了,露出一口整齐的牙。“来吧,”她说,“我就知道你不是我。”六、我问:“你是大名鼎鼎的骑士,为什么不自己干掉伊丽莎白?”蒙娜啃了一大口苹果,没理我。我环顾了这整间屋子,除了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别无他物。“我从来就不是什么骑士,”蒙娜若无其事地说,“这些天他们一直在找我,对吧?可是我压根连最基本的骑术也没学过,怎么打败那么强大的敌人?”蒙娜的语气听上去是在说谎,显得很不自然。如果斯宾塞不知道真正的蒙娜在哪,他理所当然会把我认成她。蒙娜依旧望着她手里的苹果。“你是真正的骑士。凯斯宾王国里只有一个叫蒙娜的,你知道。”我理直气壮地说。见我这样肯定,蒙娜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终于肯说出实话。“我从小就生活在凯斯宾,我是一个被国王收养的孤儿,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蒙娜放缓语气,“我进入了骑士学校学习,七岁的时候,杀死了第一条喷火龙。”我瞪大了眼睛,不知道喷火龙怎么会被一个这么小的孩子杀死。“不费吹灰之力,”蒙娜接着说,“我轻轻松松的进入了凯斯宾皇家军队。从那以后,凯斯宾的军队和别的国家打仗,就从来没有输过。”蒙娜的语气平静得出奇。月光把她的脸照得有点吓人。“直到一天晚上,我才了解到自己的身世,”蒙娜说,“那一天是满月,我的牙齿突然疼了起来,一开始我没有注意,可是后来它就疼得越来越无常了,我疼得连蛋糕也咬不动。我决定去看牙医。路过一条清澈的小溪,借着如水的月光,我竟清楚的看见了那并不是普通的牙病我长出了一副獠牙。”蒙娜停了一下,看了我一眼。我心里一惊。夜静的出奇,我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那是吸血鬼的獠牙,”蒙娜平静地看着我,似乎希望我被吓跑,“还有嗜血的欲望,我会突然向活人扑过去,抓住他们的脖子。不由自主的欲望,那是吸血鬼的本能!我必须得退出皇家部队了。巧合的是,我退出的那一天,正是斯宾塞和坡尔找到你的那一天。”就在那一刻,我全都明白了。我的大脑在不停的充血。我紧张地望了望窗外,现在可以看见百分之九十的月亮别在树杈上。满月,又是一次满月。蒙娜的獠牙开始出现。她的双眼泛起恶毒的目光,蒙娜企图向我冲过来,她的声音也发生了变化,让我想起来伊丽莎白!她的声音和伊丽莎白的一模一样!蒙娜控制不住自己,她大叫着:“对不起啦!克里丝。”她伸出尖尖的爪子要抓住我的脖子,我朝右边一歪,她扑了个空。“克里丝”,蒙娜咝咝地叫着来抓我,“忘了告诉你,我是你同父异母的姐姐,你父亲和你妈妈结婚之前,他爱上过伊丽莎白·诺伯,那时我妈妈还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只不过后来……”我跑着,已经摸到了门把手,蒙娜还在穷追不舍,我一边跑一边劝告她:“不,不,蒙娜,不要这样。”“我是个恶魔,克里丝,一个罪恶的结晶!我都快恨死我自己了!”“不,蒙娜,你要控制住自己,相信我,你行的,蒙娜!”我们追到了城堡外面,此时正值夜半。“血!血……”蒙娜叫着,基本上克制住了自己的欲望,她倒在地上,不再追我了。“听着,蒙娜”,我气喘吁吁地说,“我,我们的家人都能够接受你,你不是罪恶,蒙娜,我爱你,你是我的家人……”满月结束了。尾声我和蒙娜疲惫地站在月光下。我看着她,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蒙娜扶着双膝,头也不抬地说:“克……克里丝,对不起……”我没有回答她,只是冲她笑了笑。“没事”,我说,“我们家欢迎你,蒙娜。”蒙娜直起腰来,说:“不行,我是个吸血鬼,不过我知道,只有一个方法可以治伊丽莎白·诺伯于死地。”我听见蒙娜哽咽了,谁也不可能对自己的妈妈说出这种话来,即使她妈妈是个吸血鬼。“我看着她,好像在问问题。“我死了,她也就死了。就这么简单。”蒙娜说。我惊奇地看着她:“不,你不可以的。”“我必须这么做了。伊丽莎白·诺伯无恶不作。”我惊叫起来:“但她是你的妈妈”。蒙娜双眼直勾勾地盯着不远处的原野。“你看”,她说。我随她手指的方向望去。“看我妈妈”。不远处一个女人正追逐那个叫坡尔的小矮人,她拥有狼一样恶毒的目光。终于,伊丽莎白·诺伯抓住了坡尔的领子,露出了尖尖的毒牙……“妈……”蒙娜歇斯底里地喊道,她的声音大到已经喊破了嗓子。伊丽莎白·诺伯转过身来,手里拎着可怜的坡尔。她看见了我。“妈!你不能杀死她!”蒙娜沙哑地喊道,但伊丽莎白·诺伯的牙已经离坡尔近在咫尺了。我刚跑过去要阻止伊丽莎白·诺伯,蒙娜就拦住了我。“克里丝,没用的!”她说。接着,蒙娜放开了我,伸手在贴身的衣兜里翻找着什么。匕首。“蒙娜”!!我惊叫着,去夺她手里尖着寒光的武器。可是为时已晚,蒙娜已经用它刺进了自己的胸膛。匕首落在地上的那一刹那,我哭了。我本想抱住蒙娜的脚,可搂住的却只是一堆泡沫。蒙娜没有留下尸体。我转过身去,果然,伊丽莎白·诺伯也不见了,只有坡尔小矮人在那儿愣愣地站着。我耳畔回响着蒙娜空灵的声音:“克里丝,记住,我是吸血鬼,而你是人……”蒙娜,如果我还能回到现实世界,我会想起你,永远永远。红山小学六年级:张萌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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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公主默默流泪,等待千年孤独。雪化风停,是谁在天边歌唱?风儿吹,雪儿飘;是谁在流浪?过年吸血花开,鬼公主魂之降临。朋友啊,别错过这花开;等花落时,会发现:那是他的泪水含苞而放……六年级:雷玲欣1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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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有些人喜欢红彤彤的苹果;有的人喜欢披着绿大褂的西瓜;有的人喜欢细瘦的黄色“大侠”—香蕉。而我却喜欢一个个可爱的“吸血鬼”西红柿。我们家也有二三个“吸血鬼”。他有一张红红的脸。头上戴着一个大绿帽子,他就像一个羞涩的小姑娘一样,好像是怕被我们发现才戴上帽子。他不仅样子好看,而且味道也不错呢!他的名字“吸血鬼”也是从这里由来的!因为他的汁水是红色的,像人血一样。而且他也是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啤酒男”。一咬他的汁水就纷纷溅了出来。每次我吃他,都会搞的满嘴都是,就像一个刚刚吸完血的吸血鬼一样。他的汁水虽然淡淡的,但皮却有点甜,每次我总是先吮吸着那平凡的汁水,在吃那至高无上的外皮。这种味道就灵验了一个成语:先苦后甜。他成熟时是这样,但没成熟时和成熟时是截然不同的,不明白的肯定不清楚这是什么。他小的时候是绿色的,也戴着一顶绿帽子还有他的形状真是千姿百态。圆形的;半三角的;梯形的……有的你还想不出那是什么呢!没成熟时,味道酸酸的,没有人喜欢吃他。他虽然不像芹菜那样富有很多的营养,也不像梨头那样美味可口。但是对我来说西红柿就是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一个水果、蔬菜之王45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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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福尔摩斯仔细地读了一封刚收到的来信,然后,漠然无声地一笑——这是他最近乎于要大笑的一种态度——就把信抛给了我。“作为现代与中古、实际与异想的混合物,这封信算是到家了,“他说道。”你觉得怎么样,华生?”我读道:旧裘瑞路46号 一月十九日有关吸血鬼事由径启者:敝店顾客——敏兴大街弗格森-米尔黑德茶叶经销公司的罗伯特·弗格森先生,今日来函询问有关吸血鬼事宜。因敝店专营机械估价业务,此项不属本店经营范围,故特介绍弗格森先生造访台端以解疑难。足下承办马蒂尔达·布里格斯案件曾获成功,故予介绍。莫里森,莫里森-道得公司谨启经手人E。J。C。“马蒂尔达不是少女的名字,“福尔摩斯回忆说,“那是一只船,与苏门答腊的巨型老鼠有关,那个故事是会使公众吃惊的。但是咱们跟吸血鬼有什么相干?那是咱们的业务范围吗?当然喽,不管什么案子也比闲着没事儿强。但这回咱们一下子进入格林童话了。华生,抬抬手,查查字母V看有什么说法。”我回过身去把那本大索引取下来拿给他去翻。福尔摩斯把书摆在腿上,两眼缓慢而高兴地查阅着那些古案记录,其中夹杂着毕生积累的知识。“‘格洛里亚斯科特号’的航程,”他念道,“这个案子相当糟糕。我记得你作了些记录,但结局却欠佳。造伪钞者维克多·林奇。毒蜥蜴。这是个了不起的案子。女马戏演员维特利亚。范德比尔特与窃贼。毒蛇。奇异锻工维格尔。哈!我的老索引。真有你的,无所不包。华生,你听这个。匈牙利吸血鬼妖术。还有,特兰西瓦尼亚的吸血鬼案。“他热心地翻阅了半天,然后失望地哼了一声,把本子扔在桌上。“胡扯,华生,这都是胡扯!那种非得用夹板钉在坟墓里才不出来走动的僵尸,跟咱们有什么相干?纯粹是精神失常。”“不过,”我说道,“吸血鬼也许不一定是死人?活人也可以有吸血的习惯。比方我在书上就读到有的老人吸年轻人的血以葆青春。”“你说得很对,这本索引里就提到这种传说了。但是咱们能信这种事吗?这位经纪人是两脚站在地球上的,那就不能离开地球。这个世界对咱们来说是够大的了,用不着介入鬼域。照我看不能太信弗格森的话。下面这封信可能是他写的,也许能稍稍说明使他苦恼的到底是什么问题。”说着他从桌上拿起另一封信,这封信在他专心研究第一封信时没有受到注意。他开始含笑读这封信,读着读着笑容就变成专心紧张的表情了。看完之后他靠在椅子上沉思起来,手指之间还夹着那信纸。后来他一惊,才从深思中醒了过来。“兰伯利,奇斯曼庄园。华生,兰伯利在什么地方?”“在苏塞克斯郡,就在霍尔舍姆南边。”“不算很远吧?那么奇斯曼庄园呢?”“我倒比较熟悉那一带乡间。那里有许多古老的住宅,都是以几个世纪之前的原房主的姓氏来命名的,什么奥德利庄园,哈维庄园,凯立顿庄园等等——那些家族早就被人遗忘了,但他们的姓氏还通过房子保留下来了。”“不错,“福尔摩斯冷冷地说。他那骄傲而富于自制的气质有一个特点,就是尽管他往往不声不响地、准确地把一切新知识都装入头脑,却很少对知识的提供者表示谢意。”我觉得不久我们就会对奇斯曼庄园有更多的了解了。这封信是弗格森本人写来的,正如我预料的那样。对了,他还自称认识你呢。”“什么,认识我?!”“你自己看信吧。”说着他把信递过来。信首写的就是刚才他念的那个地址。我读道:福尔摩斯先生:我的律师介绍我同你联系,但我的问题实在过于敏感,不知从何谈起才好。我是代表一个朋友来谈他的事儿的。这位绅士在五年前和一位秘鲁小姐结了婚,她是一位秘鲁商业家的女儿,我的朋友在经营进口硝酸的过程中认识了她。她长得很美,但是国籍和宗教的不同总是在夫妇之间造成感情上和实际上的隔膜。结果,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他对她的感情可能冷淡下来了,他可能认为这次结婚是一个错误。他感到在她的性格中有某些东西是他永远无法捉摸和理解的。这是特别痛苦的,因为她真是一个少有的温存可爱的妻子——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绝对忠实地爱着丈夫的。现在我来谈主要问题,详情还要与你面谈。这封信只是先谈一个轮廓,以便请你确定是否有意承办此事。不久前这位女士开始表现出某些颇与她的温柔本性不相称的怪毛病。这位绅士结过两次婚,他有一个前平生的儿子。这孩子十五岁了,他是一个非常讨人喜欢而且重感情的孩子,可惜小时候受过外伤。有两次,有人发现后母无缘无故地痛打这个可怜的男孩子。一次是用手杖打他,在胳臂上留下一大块青痕。这还不算,她对自己亲生的不到一周岁的小儿子的行为就更严重多了。大约一个月之前,有一次保姆离开婴儿几分钟去干别的事。突然婴儿嚎哭起来,保姆赶紧跑回来,一进屋就看见女主人弯着身子好象在咬小儿的脖子。脖子上有一个小伤口,往外淌着血。保姆吓坏了,立刻要去叫男主人,但是女主人求她不要去,还给了她五镑钱要她保密。女主人没有做任何解释,事情就这么搁下了。但是这件事在保姆心里留下了可怕的印象,从此以后她就严密注意女主人的行动,并且更加着意护卫婴儿,因为她是真心爱这个孩子的。可是她觉得,正如她监视母亲一样,母亲也在监视着她,只要她稍一离开婴儿,母亲就抢到小儿面前去。保姆日夜地保卫婴儿,而母亲也日夜地不声不响地象狼等羊一样盯着婴儿。这对你来说必是难以置信的事,但我请求你严肃地对待我的叙述,因为事关一个婴儿的生死,也可能造成一个男子的精神失常。终于有一天事实瞒不过丈夫了。保姆的神经支持不住了,她向男主人坦白了一切。对他来说,这简直是异想天开,就象你现在的感觉一样。他深知他的妻子是爱他的,而且除了那次痛打继子之外也一向是疼爱继子的。她怎么会伤害自己亲生的孩子呢?因此他对保姆说这都是她的幻觉,这种多疑是不正常的,她对女主人的诽谤是令人无法容忍的。正在他们谈话之间,突然听到婴儿痛嚎起来。保姆和男主人一起跑向婴儿室。只见他妻子刚刚从摇篮旁站起身来,婴儿的脖子上流着血,床单也染上了血。请你想象他的心情吧,福尔摩斯先生。当他把妻子的脸转向亮处,发现她嘴唇周围都是鲜血时,他恐怖得叫出声来了。原来是她——这回是没有疑问了——是她吸了可怜的婴儿的血。这就是实际情况。她现在关在屋里不见人。没有作任何解释。丈夫已经处于半疯狂状态。他以及我除了只听说过吸血鬼这个名称以外,对这种事可以说一无所知。我们原本以为那是外国的一种奇谈,谁知就在英国苏塞克斯——罢了,还是明晨与你面谈罢。你能接待我吗?你能不吝帮助一个濒于失常的人吗?如蒙不弃,请电兰伯利,奇斯曼庄园,弗格森。我将于上午十点到你住所。罗伯特·弗格森又及:我记得你的朋友华生曾经是布莱克希斯橄榄球队的队员,而我当时是李奇蒙队的中卫。在私人交往方面,这是我可提出的唯一自我介绍。“不错,我记得这个人,“我一边放下信一边说道。“大个子鲍勃·弗格森,他是李奇蒙队最棒的中卫。他是一个厚道的人。现在他对朋友的事又是如此关怀,这个人的脾气就是这么热心肠。”福尔摩斯深思地看着我,摇了摇头。“华生,我总是摸不透你的想法,”他说。“你总是有些使我惊讶的想法。好吧,请你去拍一封电报,电文是:‘同意承办你的案件'。”“你的案件!”“咱们不能让他认为这是一家缺乏智能的侦探。这当然是他本人的案子。请你把电报发了,到明天早上就自有分晓了。”第二天上午十点钟,弗格森准时地大踏步走进我们的房间。在我记忆中,他是一个身材细长、四肢灵活的人,他行动神速,善于绕过对方后卫的拦截。大概在人生的路途中,没有比这更难过的事了,那就是重见一位在其全盛时期你曾认识的健壮运动员,现在已成了一把骨头。这个弗格森的大骨骼已经坍陷了,两肩低垂,淡黄的头发也稀疏无几了。我恐怕我留给他的印象也是类似的吧。“嗨,华生,你好,“他说道。他的声调倒还是那么深沉热情。”我说,你可不是当初我把你隔着绳子抛到人群里那时节的身子骨儿啦。我大约也有点变了样儿了。就是最近这些天我才见老的。福尔摩斯先生,从你的电报中我可以看出,我是不能再装作别人的代理人了。”“实话实说更好办些,“福尔摩斯说道。“自然是这样。但请你想一想,谈论一个你必须维护的女人的事儿,是多么为难啊。我又能怎么办呢?难道我去找警察说这件事吗?而我又必须顾及孩子们的安全。福尔摩斯先生,请告诉我,那是精神病吗?是血统中遗传的吗?你经历过类似的案子没有?看在上帝的面上,求你帮帮我,我是没了主见了。”“这是很可以理解的,弗格森先生。请你坐下,定一定神,清楚地回答我几个问题。我可以向你保证,我并没有对你的案情束手无策,我自信可以找到答案。首先,请你告诉我,你采取了什么步骤,你起子还与孩子们接触吗?”“我和她大吵了一场。福尔摩斯先生,她是一个极其温柔深情的女子。她是真正全心全意地爱着我。见我发现了这个可怖的、难以置信的秘密,她伤心到了极点。她连话也不说了,根本不回答我的责备,只是含着惊狂绝望的神色瞅着我,瞅着我,然后转身跑回自己的房间,把门锁上。从那以后,她再也不肯见我。她有一个陪嫁的侍女,叫做多罗雷思,与其说是一个仆人不如说是一个朋友。由她给我妻子送饭。”“那么说,孩子目前没有危险吗?”“保姆梅森太太发誓日夜不再离开婴儿。我倒是更不放心可怜的小杰克,因为他曾两次被痛打,正如我告诉你的那样。”“没受过伤?”“没有。她打得相当狠。尤其是,他是一个可怜的跛足孩子。”当弗格森谈到他儿子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变得温柔了。“这个孩子的缺陷谁看了也会心软的。小时候摔坏了脊椎,但是他的心灵是最可爱、最疼人的。”这时候福尔摩斯又从桌上拿起昨天的信,反复读着。“弗格森先生,你宅里还有什么人?”“有两个新来不久的仆人。还有一个马夫,叫迈克尔,也住在宅子里。另外就是我妻子,我自己,我儿子杰克,婴儿,多罗雷思,梅森太太。就是这些。”“我想你在结婚时还对你妻子不甚了解吧?”“那时我认识她才几个星期。”“侍女多罗雷思跟她有多久了?”“有些年了。”“那么她对你妻子的性格应该比你更了解了?”“是的,可以这么说。”福尔摩斯记了下来。“我觉得,”他说道,“我在兰伯利比在这里更有用些。这个案子需要亲身调查。既然女主人不出卧室,我们在庄园也不会打扰她。当然我们是住在旅馆里。”弗格森显出松了一口气的样子。“福尔摩斯先生,这正是我原本希望的。如你能来,恰好两点钟有一次舒适的列车从维多利亚车站出发。”“自然要来的。目前我刚好有空闲。我可以全力办你的案件。华生当然也同我们一起去。不过,在出发之前,有一两个问题我必须弄得十分确切。照我理解,这位不幸的女主人看来对两个孩子都动武了,包括你的小儿子和她亲生的婴儿,对吗?”“对的。”“但是动武的方式不同,是吗?她是殴打你的小儿子。”“一次是用手杖,另一次是用手狠打。”“她一直没有解释为什么打他吗?”“没有,只是说恨他。她一再地这样说。”“这在继母也是常有的。大概可以叫做对死者的妒嫉吧。她天性是爱妒嫉的吗?”“是的,她很妒嫉,她是用她那热带的深情来妒嫉的。”“你的儿子——他十五岁了,既然他的身体活动受健康限制,大概他的智力是较早发展的吧。难道他没有向你解释被殴打的原因吗?”“没有,他坚持说那是毫无缘故的。”“以前他和继母关系好吗?”“他们之间从来没有爱的感情。”“但是你说他是一个会疼人的孩子?”“世界上再也不会有象他那样忠心的儿子了。我就是他的生命。他对我的一言一行都是关切的。”福尔摩斯又记了下来。他出了一会儿神。“再婚之前,你肯定和你儿子是感情很深的。你们经常在一起,对吧?”“朝夕相处。”“既然这个孩子很重感情,那当然对已故的母亲是深爱的了?”“十分深爱。”“看来他一定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孩子。还有一个关于殴打的问题。对你儿子的殴打和对婴儿的神秘攻击是同时发生的吗?”“第一次是这样。就好象她突然中了什么魔,对两个孩子都发泄。第二次只是杰克挨了打,保姆并没说婴儿出了什么事。”“这倒有点复杂。”“我不大懂你的意思,福尔摩斯先生。”“可能。我是作出了一些假设,有待时间或新的资料去一一驳倒它们。这是一个坏习惯,弗格森先生,但人总是有弱点的。我恐怕你的老朋友华生把我的科学方法描述得有点夸张了。不管怎么说,目前我只能告诉你,我认为你的案件并非难以解决的,今天两点钟我们准时到维多利亚车站。”这是一个阴沉多雾的十一月的黄昏。我们把行李放在兰伯利的切克斯旅馆,就驱车穿过一条弯曲多泥的苏塞克斯马路,来到弗格森那座偏僻而古老的庄园,那是一座庞大连绵的建筑,中心部分非常古老,而两翼又很新,有图德式的高耸烟囱和长了苔藓的高坡度的霍尔舍姆石板瓦。门阶已经凹陷,廊子墙壁的古瓦上刻有圆形的原房主的图像。房内的天花板由沉重的橡木柱子支撑着,不平的地板显出很深的凹线。这座摇摇欲坠的房子散发出一股陈年的腐气。弗格森把我们让进一间很宽敞的中央大厅。有一座很大的、罩着铁皮的旧式壁炉,上面刻有“1670”年的字样,里边用上等木块生着熊熊的壁火。我环顾四周,只见这屋子在时代和地域上都是一个大杂烩。半截镶木墙很可能是十七世纪原农庄主搞的。在墙的下半部挂着一排富有审美趣味的现代水彩画。而上半部却挂着一排南美的器皿和武器,显然是楼上那位秘鲁太太带来的东西。福尔摩斯站起来,以他那无所不观的锐敏的好奇感,仔细研究了这些东西。他看过之后,眼中充满沉思地又坐下了。“嘿!“他突然喊起来,“你看!”一只狮子狗本来在屋角的筐里卧着,这时慢慢朝主人爬过去,行动很吃力。它的后腿拖拉着,尾巴拖在地上。它去舔主人的手。“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先生?”“这狗。它有什么毛病?”“兽医也搞不清是什么病。是一种麻痹,他说可能是脑脊髓膜炎。但这病症正在消退。它不久就会好了——是不是,我的卡尔罗?”这狗的尾巴轻轻颤了一下以示赞同。它那悲凄的眼睛看看这个人,又看看那个人。它很明白我们在谈论它的病。“这病是突然发生的么?”“一夜之间。”“多久以前?”“可能有四个月了吧。”“很奇怪。很有启发。”“你觉得这病说明什么问题么,福尔摩斯先生?”“它证实了我的一种设想。”“什么,你到底在说什么呀?这对你也许是猜谜游戏,但对我却是生死关头!我妻子可能是杀人犯,我儿子时刻在危险中!福尔摩斯先生,千万不要跟我开玩笑,这一切太可怕了。”这个大个子中卫,从头到脚发起抖来。福尔摩斯把手放在他胳臂上安慰他说:“不管结论是什么,恐怕对你也是难免痛苦的。我一定尽力减轻你的痛苦。目前我还不能多说什么,但在我离开你家之前我可能给你明确的答复。”“但愿如此才好!请二位原谅,我要到楼上去看看我妻子的情况有无变化。”他去了几分钟,福尔摩斯再度去研究墙上挂的器物。主人回来了,从那阴沉的脸色看来,他没有取得任何进展。他带来一位细高黄脸的侍女。“多罗雷思,茶点已备好了,”弗格森说,“请你照顾女主人得到她想要的东西。”“她病很重,“侍女大声说道,两眼怒视着主人,”她不要吃。她病很重。她要医生。没有医生,我一个人和她呆在一起感到害怕。”弗格森眼带疑问地看着我。“如有需要,我愿尽力。”“你女主人愿意见华生医生吗?”“我带他去。我不要征得同意。她需要医生。”“那我马上同你去吧。”侍女激动得微微颤栗着,我随她走上楼梯,走进一条古老的走廊。在尽头有一座很厚实的铁骨门。我瞧着这门心里说,要是弗格森想闯进妻子的房间可不那么容易呢。侍女从口袋里掏出钥匙,那沉重的橡木门板在折叶上吱吱地打开了。我走进去,她立即跟进来,回手把门锁上。床上躺着一个女子,显然在发高烧。她神智半清醒,但我一进来,她立即抬起一双惊恐而柔美的眼睛,害怕地瞪着我。一见是生人,她反而放心地松了一口气躺在枕头上了。我走上前去安慰了两句,她就安静地躺在那里让我诊脉量体温了。脉博很快,体温也很高,但临床印象却是神经性的,而不是感染性的热病。“她这样一天,两天地躺着。我怕她死去,“侍女说。女主人把她那烧红的俊美的脸朝我转过来。“我丈夫在哪儿?”“在楼下,他想见你。”“我不要见他,我不要见他。”后来她似乎神智开始不清了。“恶毒啊,恶毒啊!我对这个恶魔怎么办啊!”“我能以任何方式帮你忙吗?”“不。旁人没办法。完了。全完了。不管我怎么办,也全都完了。”女主人一定是在说胡话。我实在看不出,诚实的弗格森怎么会是恶毒或恶魔式的人物。“弗格森太太,“我说道,“你丈夫是深深爱你的。他对这事儿非常痛苦。”她再一次把她那美丽的眼睛朝我转过来。“他是爱我,不错。但我难道不爱他吗?难道我不是爱他到了宁愿牺牲自己也不愿伤他心的地步了吗?我就是这样爱他的呵。而他居然会这样想我——这样说我。”“他极其痛苦,可他不理解。”“他是不能理解。但他应该信任。”“你不愿见一见他吗?”“不,不,我忘不了他说的那些话,也忘不了他那脸上的神色。我不要见他。请你走吧。你帮不了我。请你告诉他一句话,我要我的孩子。我有权利要自己的孩子。这是我要对他说的唯一的话。”她又把脸朝墙转过去,不肯再说话了。我回到楼下,弗格森和福尔摩斯还坐在壁炉边。弗格森忧郁地听我叙述会见的情景。“我怎么能把婴儿交给她呢?“他说道。”我怎么能知道她会不会再有奇怪的冲动呢?我怎么能忘记那次她从婴儿身旁站起来时嘴唇上都是孩子的血的情形呢?“他打了一个冷战。“婴儿在保姆那里是安全的,他必须留在保姆那里。”一个俏皮的女仆端了茶点进来,她是这座庄园内唯一时髦的人物。在她开门的工夫,一个少年走进屋来。他是一个引人注目的孩子,肤色白皙,头发浅黄,一双易于激动的浅蓝色眼睛,一看见父亲就闪现出一种意外的激动而喜悦的光芒。他冲过去两手搂着他的脖子象热情的女孩子那样抱住父亲。“爸爸,”他叫道,“我不知道你已经来了,要不我早就在这儿等你了。我真想你!”弗格森多少有点不好意思地轻轻拉开儿子的手。“好孩子,“他一边轻抚着浅黄色的头发一边说道,“我回来的早是因为我的朋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先生肯跟我来消磨一个晚上。”“那是侦探福尔摩斯先生吗?”“是的。”这个孩子用一种很有洞察力、但在我看来是不友好的眼光看着我们。“弗格森先生,你的那个小儿子在哪里?”福尔摩斯说道。“我们能不能看看他?”“叫梅森太太把小孩抱来,“弗格森说。这个孩子以一种奇怪的、蹒跚的步伐走了,照我做医生的眼光看来,他是患有脊椎软骨症的。不大工夫他就回来了,后面跟来一个又高又瘦的女人,怀中抱着一个秀美的婴儿,黑眼睛,金黄色头发,是撒克逊和拉丁血统的绝妙融合。弗格森显然很疼爱他,一见面就把他抱到自己怀里非常亲切地爱抚着。“真不明白怎么会有人忍心伤害他,”他一边自言自语地说着,一边低头去看那天使般白嫩的脖子上的小红皱痕。就在这一刹那,我的眼光碰巧落在福尔摩斯身上,我发现他的表情特别专心。他的脸象牙雕一般文风不动,他的眼在看了一下父亲和儿子之后又极起好奇地盯在对面的什么东西上。我顺着他的眼光望去,却只能猜想他是在望着窗外那使人抑郁的、湿淋淋的园子。而实际上百叶窗是半关着的,什么也看不见,但他的眼光显然是在盯着窗子。然后微微一笑,他的眼光又回到婴儿身上。婴儿的脖子上有一块小伤痕。福尔摩斯不发一言地仔细观察伤口。最后他握了握婴儿在空中摇晃着的小拳头。“再见,乖乖。你生活的起点是奇特的。保姆,我跟你说一句话。”他和保姆走到一边去认真地谈了几分钟。我只听见最后一句是:“你的顾虑马上就会解除了。“保姆似乎是一个脾气有点倔、不大多说话的人,她抱着婴儿走了。“梅森太太是个什么样的人?”福尔摩斯问道。“表面虽然不使人有什么好感,但是心地非常善良,而且疼爱这个婴儿。”“杰克,你喜欢保姆吗?“福尔摩斯突然对大孩子说。孩子那富于表情的灵活多变的脸庞阴沉起来,他摇了摇头。“杰克这孩子有着强烈的喜欢与不喜欢,”弗格森用手搂着孩子说。“幸亏我是他喜欢的人。”杰克哼哼着把头扎到爸爸怀里。弗格森轻轻拉开他。“去玩去吧,好乖,”他说着,一直用爱抚的眼光看着他出去,然后继续对福尔摩斯说,“福尔摩斯先生,我真觉得让你白跑了一趟,因为你除了表示同情之外又能做些什么呢?从你的角度来看,这一定是一个特别复杂和敏感的案子。”“敏感确乎是敏感的,“福尔摩斯觉得有点好笑地说,“但我倒还没发现有多么复杂。本来是一个推理过程,但当原先的推理一步一步地被客观事实给证实了以后,那主观就变成客观了,我们就可以自信地说达到了目的。其实,在离开贝克街之前我已得出结论,剩下的只是观察和证实而已。”弗格森用大手按住布满皱纹的额头。“看在上帝的面上,福尔摩斯先生,”他急得嗓子都哑了,“如果你看出这事的真相,千万不要再让我挂虑了。我的处境究竟是什么?我应该怎么办?我不管你怎么发现的事实,只要是事实就行。”“当然我应该对你解释,我马上就要把问题说明。但是你总该允许我用自己的方式处理问题吧?华生,女主人的健康情况可以会见我们吗?”“她病得够重的,但完全清醒。”“那好。我们只有当着她的面才能澄清事实。我们上楼去见她吧。”“但她不肯见我,“弗格森大声说道。“她会的,”福尔摩斯说。他在纸上匆匆写了几行字。“华生,至少你有进门权,就劳驾你把这条子交给女主人吧。”我走上楼去,多罗雷思警惕地把门打开了,我把条子递给她。一分钟以后我听到屋内高呼了一声,那是惊喜的呼声。多罗雷思探出头来。“她愿见他们,她愿意听,”她说。我把弗格森和福尔摩斯叫上楼来。一进门,弗格森就朝着床头抢了两步,但是他妻子半坐起来用手止住了他。他颓然坐在一张沙发椅里。福尔摩斯鞠了一躬坐在他旁边。女主人睁大了惊奇的眼看着福尔摩斯。“我想这里用不着多罗雷思了吧,“福尔摩斯说,”噢,好的,太太,如果您愿她留下我也不反对。好,弗格森先生,我是一个忙人,事务繁多,我的方式必须是简短扼要的。手术越快,痛苦越少。我首先要说那使你放心的事情。你的起子是一个非常善良、非常温存和爱你、但却受了非常大的冤屈的人。”弗格森欢呼一声挺起腰来。“福尔摩斯先生,只要你证实这个,我一辈子都感激你。”“我是要证实,但这么做我将在另一方面使你伤心。”“只要你洗清我妻子,别的我都不在乎。世界上一切别的都是次要的。”“那就让我把我在家里形成的推理假设告诉你。吸血鬼的说法在我看来是荒诞不经的。这种事在英国犯罪史中没有发生过。而你的观察是正确的。你看见女主人在婴儿床边站起来,嘴唇上都是血。”“我看见过。”“但你难道没有想到过,吸吮淌血的伤口除了吸血之外还有别的用处吗?在英国历史上不是有过一位女王用嘴吸吮伤口里的毒吗?”“毒!”“一个南美家族。在我亲眼看见你墙上挂的这些武器之前,我已本能地感到它们的存在了。也可能是别的毒,但我首先想到的是南美毒箭。当我看见了那架小鸟弓旁边的空箭匣时,我一点不觉得奇怪,这正是我期待着看到的东西。如果婴儿被这种蘸了马钱子的毒箭扎伤,要是不立即把毒吸吮出来是会致命的。“还有那条狗!如果一个人决心使用毒药,他不是要先试试以求万无一失吗?本来我倒没有预见到这条狗,但是至少一见之下我就明白了,而这条狗的情况完全符合我的推理。“这回你清楚了吧?你妻子在害怕这种伤害。她亲眼看见它发生了,她救了婴儿的生命,但她却避免告诉你真情实况,因为她知道你是多么爱你那个儿子,她怕伤你的心。”“原来是杰克!”“刚才你抚弄婴儿的时候我观察了杰克。他的脸清楚地映在了窗子的玻璃上,因为外面有百叶窗做底衬。在他脸上我看到了如此强烈的妒嫉和冷酷的仇恨心理,那是很少见的。”“我的杰克!”“你必须面对现实,弗格森先生。这是特别痛苦的,正因为它是出于被歪曲了的爱,一种夸张的病态的对你的爱,还可能有对他死去的母亲的爱,正是这种爱构成了他行动的动机。他的整个心灵充满了对这个婴儿的恨,婴儿的健美恰恰衬出了他的残疾和缺陷。”“我的天!这不可能!”“太太,我说得对吗?”女主人正在哭泣,头埋在枕头里。这时她抬起头来望着她丈夫。“当时我怎么能对你讲呢,鲍勃?我能感受到你可能受到的精神打击。我不如等待,等着由别人来对你讲。当这位先生的条子上说他全知道的时候,我真高兴哟,他仿佛有神奇的力量呢。”“我看远航一年对小杰克来说是有益健康的,这是我的处方,“福尔摩斯说。他站了起来。”只有一件事还不清楚。太太。我们可以理解你为什么打杰克。母亲的容忍也不能是无限度的。但是这两天你怎么敢离开婴儿呢?”“我跟梅森太太说实话了,她全明白。”“原来如此,我猜也是这样。”这时弗格森已经站到床前,伸着颤抖的两手,岂不成声了。“现在,我想,是咱们下场的时刻了,华生,“福尔摩斯在我耳边这样轻声说道。”你搀着忠实的多罗雷思的那只手,我搀这只。好了,"关上门之后他又说,“让他们俩自己解决其余的问题吧。”关于这个案子,我只有一句话要补充了,那就是福尔摩斯给本篇开头的那封来函的回信,全文如下:贝克街 一月二十一日有关吸血鬼事由径启者:接十九日来函后我已调查了贵店顾客——敏兴大街,弗格森·米尔黑德茶业经销公司的罗伯特·弗格森所提的案件,结果圆满。因承贵店介绍,特此致谢。歇洛克·福尔摩斯谨启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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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吸血鬼”殷诗晏唉,你们知道吗?我们家最近来了一群“吸血鬼”,它们就是蚊子。蚊子可烦了,天天都来吸我的血,这不,又来了,“嗡嗡嗡”蚊子们唱着进行曲飞来了。我急忙跑到桌子前,拿起苍蝇拍和灭蚊喷雾来灭蚊子,蚊子们也不服气。我使出了“秋风扫落叶”,“啪”的一下,蚊子被我消灭了一大半,嘻嘻……。蚊子气得向我发起了更猛烈地攻击,使出了它们的独门秘籍--“吸血大法”,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战斗,我被咬了好几口,但蚊子被我消灭了。我心想:你们这些小小的蚊子竟敢跟我斗,想都别想,哼!我高兴地唱到:“消灭蚊子,没有了蚊子真好。”200字 二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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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战吸血鬼一听到“蚊子”,我想每个人都会这种名副其实的吸血鬼恨之入骨,我也不例外。不知为什么,蚊子总喜欢绕着我转,总是趁我不注意时悄悄地溜到我的身上大吸一顿我的鲜血,然后溜之大吉。唉,看来我得和它较量较量了。我经过冥思苦想,创造出了杀蚊大法守株待蚊法。这守株待蚊法一共分为两大关,第一关是“眼”,第二关是“感觉”。想知道这两关如何杀蚊吗?不急,请听我慢慢道来。蚊子叮我们是为了什么?不就为了吸我们的血嘛。想吃饭就必须跟我们接触。当那个“冒失鬼”闯入我的攻击范围时,我的法眼立即启动,没等他趴在腿上,享用晚餐,就会被我的“如来神掌”送上西天;当他们从后面袭击,我就是用“感觉”,感到蚊子痛快吸血时,立即发招,蚊子就会当场毙命,成功率是百分之九十九。经过我的一番苦战,房间里的蚊子已经寥寥无几。剩下两大一小,不清楚公母。久经沙场的它们狡猾无比,不时变换地点,任凭我怎么引诱,它们就是不上当。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我有点不耐烦了。看着蚊子从旁边经过,却打不着,我开始变得急躁起来,谁叫这个阵最重要的是个静呢?时间越来越长,我也越来越累,这段时间我度秒如年,心里不断埋怨这:“这可恶的吸血鬼,平时总缠着我不放,现在怎么不见影子了呢?”难道我的阵法被它们看出了破绽?我心里猜测着,注意力被瓦解了不少。就在这时,狡猾的蚊子偷偷地在我的腿上叮了一个大包,当我发现时,已经为时已晚,它早已逃之夭夭。真是气煞我也!我也不管静不静了,在屋里追着他跑来跑去,结果还是没捉到它。我觉得这样也不是办法,决定心平气和用老办法对付它。我又变成了一根木头。许久,那只蚊子又来了,大概是没喝够,想再来喝点儿。我全神贯注地看着它,它在我身边转来转去,我看准时机一拍,打偏了,只拍掉了一条腿。它连忙往门外飞去,一边飞一边打着转,大概是对我那一巴掌还心有余悸。我看着蚊子离开了房间,心想:欲速则不达呀。就在我总结经验之时,腿上又被叮了一个大包,低头一看,发现贼蚊众多。不知是什么时候溜进来的。既来之,则杀之。我抱着拳,咬牙切齿,心想今晚终于能杀个痛快。看来一场恶战又在所难免了。8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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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战“吸血鬼”我家有一大波“吸血鬼”,夏秋之际特别猖獗,每天晚上都要在我的卧室里放肆地吸我的血。What?你问“吸血鬼”是谁吗?哎呀,它们不就是人们的死敌——蚊子嘛!“嗡——嗡——嗡——”说曹操,曹操就到。“吸血鬼”们肆意地在我的地盘里出征。好吧,那就让我全力迎战吧!蚊子们,你们乖乖地等死吧,我的武器都已经准备好了!第一关,我派出了迷雾重重的蚊香小兵。敌军左躲右闪,躲过了烟熏火燎。只有一只装备不完善,挂了。第二关,我调出了无形陷阱的蚊香片小将。可惜蚊子们似乎都佩戴了防毒面具,不过还是有那么几只蚊子没跟上,中毒身亡了。不好了,蚊子大Boss——花蚊子出动了!!警报!!一级戒备!!防御系统升级!!第三关,我设下天罗地网的电蚊拍中将。敌军虽然小心翼翼,但还是防不胜防,有些稍有不慎,就被烤焦了。第四关,我动用了大炮轰炸的灭蚊喷雾大将军。敌军被突如其来的毒气弹打得屁滚尿流,死伤不计其数。第五关,我挺身而出,成为这场大战的终极武器。我面对一只漏网之鱼,毫不留情,“啪——啪——”两声,敌军司令一命呜呼,彻底宣告失败!这下终于做到默默无“蚊”了!450字 四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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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日记观后感原来“爱情”还是存在,我不禁潸然泪下。第九集片尾曲缓缓响起,斯特凡挣扎在痛苦边缘,还好,他一直是个苦孩子,他一直脆弱,我想这大概跟他的食谱有关。而,达蒙,这个霸道狠毒的男孩,竟在真得痛苦,这一刻世界停止运转,一如他们永远的十七岁,永远的爱人,永远年轻英俊的脸。我想,若一份爱保持一百多年,那一切就真值了。吸血鬼进宅需得要主人的邀请,这一点很像我们不能随便答应身后陌生的呼唤一样诡异。剧情发展到第11集,我发现我开始掉进个怪圈,每出现个新人物我就会寻思,这是人是鬼?是善是恶?她的靠近是什么目的,他有没有戴夸张的银色戒指?呼呼!被格式化了。不过剧情貌似就是这么安排的,新出现的人物,一个比一个历史悠久,甚至,物种也向着多元化发展噢?!狼人出没,据说狼人是吸血鬼的天敌,但数量少转化条件苛刻成了狼人群体的弱项。当达蒙不再是权威,当我看到他的弱,他的形象更具人气,不错,是人气,不再单单是个贪婪狠毒无情的吸血鬼,貌似,他有那么一点可爱了。尤其他奇特而不羁的眼神,简直勾魂慑魄,当他少有的认真起来,更具魅力。当达蒙不顾一切铺陈着他梦想中的女神凯瑟琳得救的瞬间,呼呼,这个讥笑斯特凡为大英雄的人,竟然一心设计他的英雄救美,这太具讽刺意义了。兄弟两个的.状况发生质的改变,他们俩貌似转换了,阴郁的变得阳光暴躁爽利,果断的,变得时常紧锁愁眉。斯特凡吸人血后改变了,看一个人的食谱是何等重要。达蒙因为爱情受挫伤心欲绝自暴自弃。达蒙,斯特凡,现在又一个安娜,为什么吸血鬼这么痴情,人,却不能......我荒唐地发现,导演还是像所有剧集一样,借吸血鬼的爱恨情仇表现人类的各种情结,难怪,某人不屑的说,吸血鬼其实就是咱们说的狐狸精,要这么说,这部剧就是美国版《聊斋志异》?!灰灰!在到第二季第九集,四个吸血鬼一个巫师准备和凯瑟琳展开一场你死我活的绝斗,我,怕,又被吸引着。达蒙兄弟对凯瑟琳彻骨的恨,我可以解释为他们仍旧对凯瑟琳充满着爱吗?达蒙兄弟对埃琳娜的爱,我可以看作他们对凯瑟琳爱的转移吗?只是达蒙承认他曾爱过150年,而斯特凡从剧情开始就一直逃避,拒绝承认他爱凯瑟琳,可他的新欢埃琳娜的外貌又怎么解释?而凯瑟琳对埃琳娜的迫害,我只能认为这证明她在吃醋,那么她就是爱着斯特凡的,那么斯特凡是怎样获得这个玩世不恭的吸血鬼如此顽强的爱的?是无视,他的无视激怒了凯瑟琳,是自由坚定的信念,勇敢无私的爱,而埃琳娜也是凭着这种人格魅力获得三个男人的爱情。这,写起来,好纠结,大概读起来更纠结。1000字 初三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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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恶魔吸血鬼从木ノ叶成立时,命运就决定了我只有一只写轮眼。—十年前—《呐,呐。佐助哥哥。》佐助注意到佐铃,回过头。《佐铃?》佐助似乎有些寂寞。《鼬哥哥呢?》《出去了。》顺手指了一下忍者学校。《…………》佐助看看那个建筑物,偷偷地叹了口气。《呐,佐助哥哥!一起玩吧!》佐铃拉拉佐助的衣角,指指手中的手鞠。《可是…》佐助回头看着御琴。《没事,反正鼬也不在家。玩去吧。》佐铃高兴的崩了起来。随后拉着佐助的手就往公园里跑。《呵呵。》御琴看着他们,笑了笑。那个样子,看着很幸福。可是幸福没有持续的很长久。那晚佐助失去了一切。而我失去的只有一只眼睛。我知道,我的痛苦是永远比不上佐助的。从那晚佐助完全的变了。—那一晚—当时还没有注意到,在影子中存在的“我”。因为他存在在影子中,所以活了下来。佐铃走在路上,突然发现佐助和鼬站在前面不远处。突然觉得鼬的样子有些不对劲,佐铃就躲在了附近的一垛墙后。《当你拥有和我一样的眼睛后,再来找我吧。》清清楚楚听到了这样一句话。当佐铃准备去找火影时,突然鼬出现在面前。“我说怎么没找到你。”低,而冷酷的声音。《你既然是宇智波的人,那么就要你约束…永远的沉默。》《啊…》但还是从腿上系的口袋中拿出苦无。虽然知道连忍者学校生都不是的自己什么都办不到。那个感觉估计是绝对不会忘记的。那个瞳孔被苦无刺穿的感觉。从左眼流出了滚烫的液体,估计是血。突然有种被推到奈落深处的感觉,我知道我被宇智波鼬杀了。用朦胧的右眼捕捉到的影子当重新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之后从医院的护士听说,那一晚宇智波一族被宇智波鼬全部杀光了。只是剩下鼬、佐助、佐铃的三个人。而左眼上的绷带,却一直没有被拿下来过。《你的左眼必须做手术。》《为什么?》《这样下去的话,你的左眼会失明。》《那么…写轮眼呢?》《估计只能有右眼吧。》只能有…一只?《……就没有其他的办法吗?》=没有=最终佐铃选择了做手术,新的眼球替换了旧的眼球。摘下绷带,看看镜子中的自己的脸。看看毫无异和感的左眼,突然觉得有些伤心。[不要哭…]“??”从背后冒出的影子逐渐成型,变成了一个人。“你是…”[我是你的影子…]—现在—“啊…鼬也被杀了…迪达拉也不在了…好闲啊…”一个留着长发的少女坐在河边,旁边坐着一个和她装束相似的少年。“哥哥呢?”少年从口袋中拿出一个类似糖果的东西,交给少女。“他不是要毁灭木ノ叶村吗?当然不会在这种地方…”少女吃下糖果,舔了舔嘴唇。“听说最近东方的世界有几个很强的人哦。”少年整理了携带物,提起了手里剑包。“嗯,那好。”少女穿上了黑色的外套。少年笑了笑,融解在少女的影子中。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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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吸血鬼,我想念你(四)奇遇吸血鬼苏米的心像有只兔子一样乱蹦乱跳,因为如果自己不赶快走出丛林,妈妈会担心的。走了不知多久,苏米渐渐胆怯了,她怕自己走不出丛林。就在这时,苏米尖叫了一声!因为她看到了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女孩!苏米仔细端详了她:和自己差不多的身高;白色的头发,披在挺直的背上;血红的蓬松裙,似乎把她套住了;红白相间的小皮鞋原来好像是白色的,却不知怎么的,从洁白无瑕变成了红白相间。这个女孩似乎发现苏米了,她缓缓走近苏米,苏米紧张得不知所措,竟自己主动搭讪:“你……你好,我……我叫苏米,请问你叫什么?”那女孩微微一怔,随后开口说话了:“我叫巫熙。”巫熙就是与世隔绝的吸血鬼。今天饿了,姐姐不在家,就想自己去找点食物吃,没想到碰上了苏米。苏米还蒙在鼓里,她想,好不容易碰上了一个“活人”,就想问问路。“我……我叫苏米。请……请问,你知道怎么走出丛林吗?”巫熙心里暗暗笑苏米傻,她居然不知道自己是吸血鬼。不过,这对自己可是个好机会,如果自己答应了苏米,那丛林可算是“夜黑风高”,只要趁苏米不注意,就可以……忽然,只听“砰”的一声,一个穿有银做的十字架的项链不知被谁扔了出来。反正不是苏米的,更不可能是巫熙的。“啊!”看见了银光闪闪的十字架,巫熙惨叫一声,急忙爬到了大树上。吸血鬼最怕十字架,特别是银做的。这不,一条小小的项链,就把巫熙吓得抱头鼠窜。“哦?怎么了?”傻傻的苏米还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十……十字架!”巫熙声音颤抖着说。苏米低下头,东张西望。最终,她看到了一个发着银光的东西。苏米笑呵呵地把项链捡起来,对树上的巫熙说:“哈!没想到你居然怕这个。下来吧!”“哼!可恶”一个藏在苏米身后的黑衣男子喃喃道。争强好胜的巫熙有点生气,没想到自己堂堂吸血鬼贵族卡萨斯二小姐,居然会怕一个小姑娘不怕的银十字架,可没办法,谁叫自己是吸血鬼呢?不过,银十字架对吸血鬼还是有点威胁的。无奈,所谓“滴水之恩,涌泉等她相报”嘛!巫熙自认为自己是一个“好孩子”,于是,等她下来了后,巫熙对苏米说:“谢谢你了,我知道路,你跟我走吧!”“真的?”苏米喜出望外,她拉起巫熙的手,感激的说:“谢谢!我们交个朋友吧!”面对苏米的热情,巫熙很不习惯,但她还是“嗯”的一声,紧紧握着苏米的手,打趣地说:“别松手,奇密罗斯丛林是很容易迷路的哟!”苏米听话地点了点头,把银十字架放到了自己的口袋里,随着巫熙缓缓地走向光明的方向走去。但巫熙和苏米都没注意到,一团模模糊糊的影子跟着她们走了。下面的故事更精彩。五年级:胡馨月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五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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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吸血鬼爵“玄,今天是我们的‘生日’哦。”旭摆弄着手中五颜六色的便当,似笑非笑地说道,“人类的女孩真是热情啊。鱼丸,寿司,面包……我可吃不下这么多哦……”旭伸手把一个寿司递到玄的嘴边,“吃吧。”旭的手被一下子震开,随即他被弹到地上。旭看见皱着眉头的玄的眼睛颜色从愤怒的红色渐渐变为冷漠的冰蓝色后,便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轻轻地站起来。“还是这么暴躁吗?”旭一笑,“还以为你会因为爱情而改变呢。”随即,玄的眼睛又变为像夜空一样的深蓝色,加深着,加深着……旭急忙摆摆手,他可不想再被震飞一次,“算了,不开你玩笑了。不过,你知道的,‘吸血鬼之夜’,又是我们的partytime 了哦。”玄面无表情地听着,不知道为什么,他感到一丝不安。早晨“秋玄同学,这是我为你做的蛋糕。”“秋旭同学,这是我的一份心意。”“秋玄同学……”“秋旭同学……”“秋……”子夜看着被女生包围的玄和旭,落寞地笑了笑。她拿着手中自己亲手做的巧克力,坐到自己的位子上,还是等会儿再给他吧。午休玄一个人拿着书坐在花园中晒太阳,子夜有些忐忑不安地拿着巧克力走向玄,一步,两步,三步……还差最后一点点距离了。子夜微微握紧手中精巧的盒子,抬脚继续往前走。突然,一个女生怯生生地从一棵树后面走出来,有些羞地把手中的礼物递给玄。玄听完这个女生颤颤巍巍的话语后,“恩”了一声。那个女生还没有从兴奋中缓过神来,就被从后面涌来的一群女生给淹没了。子夜转身走开,有些烦恼地叹了口气,还是再等一下吧。放学子夜跟在玄身后离开学校。今天玄并没有开车回去,而是走到一个僻静的小胡同,子夜躲在一个角落,偷偷看玄在做些什么。玄的眼睛变成一种诡异的红色,接着便有一阵很强的旋风。子夜用手捂住眼睛,另一只手紧紧抓着一个栏杆。渐渐地,风停了。子夜睁开眼睛,发现自在在一个像威廉古堡一样的城堡面前。玄推门走了进去,子夜来不及多想,便轻轻跟在玄身后走了进去。很漂亮的城堡,装饰的风格也和其他大房子很不一样。不像普通的房子一样,装饰得金碧辉煌,奢侈的样子,这套房子的色调是深邃的蓝色,一点一点的灯像星光一样,子夜好像置身于夜空中……真的,很漂亮……子夜两手握在一起,抬着头仔细地大量着这套房子,不知不觉间便把玄跟丢了。子夜有些懊恼地悄悄自己的头,像四周看去,这么大的房子,却没有看到其他的人。子夜抬起头,发现二楼的一扇门的门缝中透出一丝光亮,并有音乐声传出。子夜欣喜地像楼上奔去……玄坐在柔软的沙发里,身边不断有吸血鬼贵族从玄身边经过,他们都恭敬地向玄打招呼。玄看着手中高脚酒杯里的红酒,石榴红色的液体在杯中流动。玄握着酒杯的手一紧,眉头一皱。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非常……不安。“啊——”一声尖叫传入玄的耳朵。玄手中的杯子应声而落,碎片散了一地……(未完待续)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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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的男宠(五)“这样,你很开心吗?”君以晨淡淡的问道,他感觉到,他扶着的这个女仆,血已经不留了,心脏也没有跳动了。他松开了捂住女仆伤口的手,厌恶的看着突然转变了态度的上官明皓,“有钱,很了不起吗?在你挥霍的时候,有想到过那些穷人吗?你不也是个人吗?到底是什么让你变得如此没有人性?”上官明皓愣住了,显然他没有想到君以晨会说这个样子的话,思绪不经意飘转。想到了幼年那些人的辱骂,想到了妈妈在死前受到的屈辱,想到了那个自称爸爸的男人是怎样用金钱来填补自己的伤口的,想到身为一个小三的儿子所受的折磨。上官明皓慢慢低下了头,低声道:“你懂什么?”君以晨伸出还带着血的手,伸到上官明皓面前,“我叫君以晨,如果你有什么心事的话,和我说说吧。”他已经救不了那个死去的人了,但是,活着的人他还是能救的。上官明皓也愣愣的伸出了手,感觉着面前的这个美人的手在自己的手心里的软软的感觉,一阵愉悦,“我叫上官明皓,我……”“啪。”君以晨突然甩开了上官明皓的手,然后再上官明皓惊愕的表情中一脸平静的说:“妈妈说遇到上官家的人要走远点,再也不能一起快乐的玩耍了,再见。”“喂!我说你这女人什么意思啊?!”上官明皓觉得自己真的是就差爆粗口了。君以晨回过头来,又是一幕唯美的画面,接着,他说了一句很煞光景的话:“我是男生呀。”“你,你开玩笑呢吧。”上官明皓感觉自己有些接受不能了,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男生?只是,他对一个男生产生了那种感觉,却一点也不觉得恶心呢。也许,他天生就是这种命吧。他们在一起玩了很久,躲在花园里躲猫猫,上官明皓从没有感觉自己这么开心过。他看到躲在树丛后面正往前面左看右看的君以晨,不由的产生了一丝玩味,猛地从后面抱住了君以晨的腰,不由得惊叹这腰不仅看着细,抱起来更细,这哪里是一个男人的腰啊?上官明皓忍不住在君以晨的腰上摸来摸去,还谐油地掐了两下。“喂喂,不要,好痒,停下来!”君以晨只当是在给他挠痒,一个劲的推攘,一个愣神就被上官明皓推到在了地上,被他压着不能动弹,君以晨很不服气的看着上官明皓,没好气的说:“起来啦,你很重诶。抓到就抓到了嘛,有什么嘛。”上官明皓看着身下的君以晨,一脸无辜的看着自己,绝美的脸上尽写着不甘,不由的身体一阵燥热。该死,这里为什么是草坪?!俯身轻咬着君以晨的脖颈,轻轻的舔舐,诱人的香气使上官明皓脑子一阵发胀,他真想马上要了他,让他变成他的所有物,他只能是他的。君以晨推攘着上官明皓,嬉笑着说道:“不要这个样子,呵呵,好痒,停下来!”上官明皓抬起头,直视着这个身处于危险之中却全然不知的美人,嘴角挂着一丝邪笑,“我说,你真的不懂这是什么意思吗?”六年级:李烨卿10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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