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错误让我难忘600字

那错误让我难忘

600字 初二 记叙文

那一年,我十三岁,喜欢侍弄一些花花草草,于是爷爷就在后院墙边填了泥土,围上了栅栏。我把自己最心爱的含羞草移居到了那里,随着又到花市买了好多植株,给它增添朋友。而后,那儿竟也成为一番争奇斗艳的天地。我总喜欢倚在窗口,观赏那些可爱的小生命,而爷爷那,就在院中拔草、松土……

但是,有一天,我看见了令我痛楚的一幕。那天,也下着雨,是倾盆大雨,雨滴无情地摧残着园中的一切。爷爷倒是想得周到,他穿着雨衣跑到园中,把一层薄膜盖到了栅栏中。看着他在雨中拉扯,我微微安了心。却看见,他一个转身,脚步一个趔趄,“啪”,很轻很轻的一个声音,却让我心里一阵剧痛,我的含羞草断了。是被爷爷踩断了的。他居然踩断了我最心爱的含羞草。

当时心中的气愤现在已经忘却,只记得那天,我用愤怒的眼光恨痕地看着他,眼里满是泪水,嘴一直翘着。后来的几天中我总不理他,看见了也只当没看见,我把他的错误深深地刻在心中。虽然,爷爷几天后就专程到南禅寺买回了一株小苗栽在老地方,后来也开了些花,结了不多的几颗花籽。我总以为那新来的东西没有原先的那株茂盛可爱。

那个月,爸爸和伯伯闹翻了,于是,他们分了家,而爷爷就跟了大儿子——我伯伯。我真的没有想到,那次事件之后,我就再也没有机会叫他一声“爷爷”了。

现在,我真的很后悔,可是,后悔是没有用的。我讨厌自己,为什么那样对待爷爷,为什么他做错了事,我要气他,而他总是在为我着想,我却没发现!我平时忙于学习,没空料理花园里的事,不都是爷爷在帮我浇水施肥吗?

为什么,我只是看到他的一次错误,而看不到他的正确。其实,那错误,也只是他力不从心的一个过失。

望着烟雨朦胧的庭院,我的心也朦胧了。窗外,花儿低着头,是在指责我吗?

那阵吹过青春的风

1000字 高一 散文

       那阵吹过青春的风

我们一起度过了青春,青春就是用来怀念的。

                               --《致青春》

“3,2,1。”

“叮---”

中考的最后一场的最后一刻,我异常平静,目送分针慢慢走向自己归途,没有一丝波澜。中考结束,一切定格。先不管结果怎么样,过去四年终于随着铃声戛然而止。凝固,消散,不留痕迹。

青春终究改变了一代又一代人,就像《致青春》中所表现的:最后林静到底有没有去找施洁,最后老张还在一直送满天星给阮莞么,那个讲师刘云到底是不是朱小北,一切的问号都没有结果。青春本就是个遗憾和回忆共存的产物,我们都在竭力的追求个性,追求独一无二的自己。我们不能回去弥补过错也对错过无能为力,当黎维娟嫁给一个五十岁大款大叔当了两个孩子的后妈,当阮莞为了结婚而相亲和一个见了六面的男人订婚,当陈孝正开始吸烟为了绿卡和美国女人结婚生子。你会发现成长就是生活逼你成了你最讨厌的人,我们都曾单纯,都曾发誓一起变老,曾逆风呼喊要么疯狂要么去死。一次考试,一场变故,像一场大风把我们吹散在人群熙攘的青春。青春回不去,但即使是脑海里仅存的片段也找不出最恰当的辞藻形容它的美好,我们不能做到青春活得不留遗憾,但要做到在青春里活得心安。

落笔时想到那群热血的少年,他们充实着我整个夏天。他们有梦想有信仰,并坚持为自己最初的梦而不断努力着,他们就是快乐男声。也许有人说他们作秀,有人骂他们有黑幕,有人讽刺他们带着假惺惺的笑扮着赤裸裸的拜金角色,我一点也不这么看。这个夏天,我见到有人从懵懂少年长成轻熟男人,见证有人从爱哭鬼变为坚强面对一切。我自私的认为也许这就是他们的青春,他们蜕变,同时激励着我的内心。青春也许就是这样:我们在青春中成长,在青春中跌倒并痛苦,可我们仍要去奋斗,并心甘情愿成为青春的追随者。从逝去的青春梦中醒来,我们渐行渐远,人生如一场漫长的告别。终有一日,我们拥有的将只有过去,甚至没有一具能够依靠的肉体。最为虚幻的记忆在最后终将成为我们唯一的凭靠,这些或痛或痒的,被我们统统定义成----现实。

有人说,时间是这个世上最强大的东西,它可以改变一切。一件令你不开心的事,一个不太理想的结局,一个人,一件物品,都将在时间的齿轮中消磨并逐渐消失了痕迹。你当初的,当初痛彻心扉的,之后想想会是那么微不足道。青春伴随着不羁,我们当初的梦想与泪水,混着城市的混凝土味,逐渐敲打慢慢坚固。现实当然骨感,少了当初做梦时的糖果香。我们为了什么一直坚持着,是自己选的路,我跪着也要走完。

在这城市的一角,我们像阵风,带着青春的不羁的步调,既然每一步的成长都将伴着失望甚至绝望,那还会有什么事我们所承受不了的呢?

头发甩甩,大步走开。

没什么大不了,我还有我的青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推荐

初二
记叙文
6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