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公那孤独的泪水_1200字
月光静静地洒在这栋6层高的房子上面,窗外的风呼呼地吹着使人感到几丝悲凉。钟表上的秒针,嘀嗒嘀嗒地响着,回荡在这所房子里。不知有多少人曾经在这流下了孤独的眼泪,也不知道多少人孤独地在这里度过了晚年。 我的外公,他在村子里曾经是一个蛮厉害的人呢。他是村里的村长,村里但凡有什么大事,都要经过我外公出面解决,因此他算是村里一个很重要的角色。 前些年,我外公他身体还特别健壮,每天都自己烧水做饭,上山砍柴,下地种田。去年我外公身体开始变得不太好,孤零零地一个人住在乡下。在他的身上应验了一句古话:“人老了,越来越不中用了。”再后来,外公就瘫痪了,动不了,傻外公硬是又不肯来来我们家住,如果他来深圳我的家住,我们还可以好好地照顾他,让他安度晚年。最后我妈妈很无奈地把外公送进了市里条件最好的福利院,一个我去到就觉得很独孤的地方。 有一回去看外公,我记忆犹新,每每想起来都莫名地冲动想回去看看我可怜的外公。那是一个难得清闲的周末,母亲果断地买了高铁票带我和哥哥回去看外公。母亲是个有孝心的人,她的孝心可不是嘴巴说说而已,而是只要有空,她都尽量回去看外公,哪怕奔波劳累,她就怕外公孤独难过。我们看到母亲这样做,也觉得应该有空就回去陪外公才安心。在高铁上,母亲好像是闲聊又好像是在教育我们说:“宝贝啊,妈妈总是觉得很对不起外公!福利院的护工有一次对妈妈说元宵节的时候,福利院里的老人很多都有家属来看他们,而妈妈因为要上班,无法赶回去跟外公过元宵节,迟了一周回去。外公当时看到其他老人的家属就大哭,说是不是自己的子女不要他了!妈妈很难过啊,所以现在只要我们有空,我们就要回来陪外公玩玩。”我听了后,眼角泛起泪花,低下了头。我的脑海浮现外公那苍老的身子,一个人坐在轮椅上,满头的白发,非常孤独的影子,再也看不出那个曾经充满活力的老人了。一次,我惊慌失措地告诉外公:“外公,那边河里有一条大水蛇!”外公一听,随手操起一根木棒要去去打那水蛇,后来给母亲阻拦住了。那时外公多么健壮啊!可是如今,岁月在他身上刻下了一道道的皱纹,宛如黄土高原上的沟壑纵横交错在脸上。身体不再灵活,不得不要人伺候。 车终于进站了,我们迫不及待地立即打的直奔福利院,我们想哪怕跟外公多呆一秒钟也好。进去外公的房间,外公看到我们,立即就掉眼泪了,那是因为他很爱我们,看到我们来很激动很高兴。我们放下东西,立即又叫车来接外公去风景优美的公园散步。妈妈说让外公换一下环境和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妈妈想得很周到。去到公园,花香鸟语的,自由的小鸟在林间欢快地唱歌,好像是看到外公高兴它也高兴似的。我们陪外公散步,聊天,让他看广场舞,中午陪他在酒店吃大餐,能做的都尽量做好,只要外公高兴……我多么希望外公能够康复起来,远离那个充满孤独的福利院! 在一起的时光总是飞快地过去,一天的时间一下子就过去了,我们又要启程回深圳了。想到又要很长的一段时间后才能和外公见面,我的内心十分的不舍。望着外公,我移动的脚步又收回来,我回头俯身给外公一个深情的拥抱。起身一看,外公那深邃的眼里充满了泪水,妈妈也抱了抱外公,哥哥也抱了抱外公,大家泪水涟涟。在孤独的面前,在分离的面前,曾经非常坚强勇敢的人,也不禁落下孤独的眼泪低下了头…… 我亲爱的外公,我愿你早日康复!
遇见彩虹—致教官_350字
彩虹,是雨遇见阳光产生的梦幻效果,也是我们遇见你们留下的难忘回忆。 教官在我们眼中就是严肃又活泼。训练时,阳光洒在他们被汗水浸润的皮肤上,使皮肤显得锃亮锃亮。刚硬的脸庞写满“不容许”。不容许有一点差错,不容许开小差,不容许放松。休息时,与我们年龄相距不大的他们,之间总会有许多共同话题。偶尔开开玩笑,好不欢乐!今天,教官手握高压水枪,手把手教我们如何使用它灭火。夏风带着空中的水拂过我们的脸颊,一阵一阵的凉爽,瞬间,夏日的燥热全无。但多个水枪射向空中,“看!彩虹!”人群上方出现了绚丽的彩虹!正当我们看得入迷时,大雨倾泻而下,我们在尖叫中惊醒,就看见教官一脸得意地笑。“复仇”计划即刻展开,我们在彩虹下尖叫欢呼;不亦乐乎…… 教官严厉时,是我们的老师;教官可爱时,是我们的朋友。相见即是缘;感谢我们如彩虹般的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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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的西瓜_12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小时候在暑假经常去外公家里玩,他家有一大片西瓜地,那里面的西瓜非常好吃。记得有一次,妈妈认为总是吃外公家的西瓜不好,便自己带了一个去外公家。外公用娴熟的手法破开了西瓜,但我刚咬一口就吐了出来,说一点都不好吃,嚷嚷着要吃外公家的西瓜。外公见状,笑着对我说:“你想不想吃世界上最好吃的西瓜?”我充满期待地点了点头。“那就跟我来吧。”外公微笑着走开了。外公把我带到了他的西瓜地。我急切的问道:“在哪,在哪,那个西瓜在哪?”外公笑着说:“别急啊,只要你跟外公学种西瓜,那个最好吃的西瓜外公就送给你。”我一听到那个世界上最好吃的西瓜,顿时就两眼冒金光。不停地催促着外公教我。先用铲子挖一个坑,再把西瓜种子放进去,再用铲子把原先产出来的土铲回去,让种子在土里的2到3厘米处,然后浇水、施肥。我聚精会神、一丝不苟的按照外公的方法做着,甚至还把尺子给拿出来量了一量。完成了以后,我又仔细的检查了好几遍,生怕哪里出错了。这时,外公一直站在我身后,微笑的看着我。我终于折腾完了,急急忙忙的跑到外公那里去,让他去看看我种的西瓜。外公看了以后,高兴的点了点头说种得不错。他让我先回去,让他把世界上最好吃的西瓜拿过来。我欢天喜地的跑回了外公家,心里满是期待。外公终于回来了,我都等的急死了,但外公的话却让我如遭晴天霹雳一般——世界上最好吃的西瓜还没成熟,不能吃。我眼泪哗啦一下流了出来,嚷嚷着外公是个骗子,外公是个骗子。外公无奈的低下了头。第二年夏天,我还是依照惯例去了外公家,但我早已把“世界上最好吃的西瓜”这件事给忘掉了,而且也懂事了许多。这时,外公高兴的跑了回来,说:“世界上最好吃的西瓜来了!”这才让我想起来去年我跟外公要过“世界上最好吃的西瓜”,同时也想起了我种的那个西瓜。我咬了一口,里面有说不出来的味道,非常好吃,能给人一种说不出来的愉悦和成就感。我凭着依稀的记忆找到了我去年种西瓜的地方,发现那里竟然结出了许多西瓜,但有一处是有明显被摘下来了的迹象,我立即联想到那个“世界上最好吃的西瓜”。我开心的笑了,跑回去跟外公又要了一个西瓜种子种了下来。我仍然像上次一样一丝不苟地种着,但我这次不是为了吃到“世界上最好吃的西瓜”,而是为了用这个“世界上最好吃的西瓜”来回报一个人,感谢那个人一年来对我种的西瓜的照顾,感谢那个人让我明白一个道理。这时,外公站在远处,像去年站在我身后那样看着我,只不过这回眼睛里多了一些晶莹的东西罢了。不久后,外公就过世了。那些年后,我又吃了许多西瓜,也在自己家的菜园子种过一些西瓜,却始终尝不出那一年外公给我的“世界上最好吃的西瓜”的味道。也许,那真的是世界上最好吃的西瓜吧。江苏南京溧水县第一初级中学初一:曹凡100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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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孤独_12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今天10月3日,难有的大晴天。不过白昼和黑夜交替的那一刻,也许那时的天边,才是最美的。天完全黑下来时,我跟妈妈提议,我想一个人出去走走,妈妈答应了,嘴边挂着一抹淡笑。也许是条件反射吧,一出门的我,就朝学校的小学部走去。从初中的门进去——因为小学部并不属于我了——我承认,我只是回去看看。一路上,我顺着那条熟悉不过的路,一直一直,向前走着。一个人的感觉真好。昔日热闹的校园此时只有我和我的影子漫步在其中。耳中听着宁静的钢琴曲,或神秘或忧伤,总之配上这种场景是再合适不过了。秋到了。习习的凉风穿过身体,那种感觉,足以知道秋到了。地上也有掉落的梧桐叶子,似乎,给秋的气息也添上了浓厚的一笔。白天那种烦琐的心情都在此刻的孤独中走远。“纯纯,上初一不能再像小学那样稀里糊涂的了!”“纯纯,多学习学习,看看书!”“纯纯,这时候上初中就是给高中打基础,高中就是给大学打基础……”“纯纯……”我猛的回头。幻觉,绝对是幻觉。某种声音在我回头的瞬间,却消失的无影无踪。只剩下行道树在灯光下拉长的影子。我如小孩子般躲进影子里,随即见自己的影子和行道树的影子重合。放眼望去,许多影子接连在一起,好长好长,似乎怎么也走不完。不知不觉,已走到了小学部的操场。空无一人。一切都如熟睡般的孩子。此时的天空繁星点点,我不禁走进小操场,享受大自然带给我的礼物。“道纯,来,坐着草地上,老师给你拍张照,毕业了,可要想着我呀!”“肯定的,老师!我会永远记住您的!”说这句话时,清楚地记得当时鼻子明显酸了一下。六年级的李道纯,还不知道自己就要临近毕业。可是,当她在小操场上留下属于小学时光的最后一抹微笑时,残酷的现实逼着她懂得,她已毕业。“x,传球!”随即是一个人的进球引来许多人的欢呼。“三分球啊,不错啊!”“下次不能被初一的占篮球场了,一定要早些来!”一篇梧桐叶轻落在我的肩上,随后无声的飘落在地上。我望着此时寂静的篮球场,似乎找到了一直在寻找的记忆。而那飘落的梧桐叶,似乎在提醒我——该回来了。从前一群男生打篮球的身影,此时不知逃到哪里去。终于明白而为什么以前那么多初一的男生总是来小学部操场打篮球——原来,只是想回家看看啊。只是为了这个卑微的愿望而已。我静坐在秋千上,又自己轻荡着,细细听那秋千一上一下摇摆的“吱——吱——”声,想象某日,我的好姐妹正推着我,裙摆轻舞于空中,头发飘扬,笑容绽放。而这一上一下的秋千也像摇动着时间的脉搏,晴天,阴天,雨天,无数个日日夜夜也像这样用一个完美的弧度,流逝。不必怀念什么,我告诉自己,我不应该在这停留的太久。起身,向前走去。一直一直,向前走去,永不回首。南师附中江宁分校初一:小不点纯纯1000字 初一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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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滴泪水那滴泪水,折射出一缕阳光;那滴泪水,流露出不舍与怀念;那滴泪水,诉说着那些年我们的记忆。曾经有个东西叫作业,我们曾为它而烦恼,为它疯狂,我们曾经谁都怕过班主任,背着班主任取外号,最后,要离开,你比谁哭得大声。班上总有那么几对小情侣,总有那么几个学霸,总有一个逗比,一个班花,总是有人传绯闻,可是笑笑也就过去了。放学了,总有那么几个男生或女生在一起慢慢地走着,一起在回家的路上。下课,你总是能看见几个男生被女生追着打,也总有几个人在看着热闹。它就像一列火车,乘载着一些人的友谊,最后,火车到站了,广播通知:各位乘客们现在火车已经到站了,请收拾好你的东西,不管途中有多少不愉快,不开心,请给每个人一个拥抱,告诉他(她):谢谢你的陪伴,也请给老师一个拥抱,无论你是否讨厌他,但请记住他陪了你好几年,谢谢大家乘坐本次列车,虽然没有回程车票,希望大家常常一起看看这些乘客们。该下车了,大家也要去往属于自己的地方。六年,感情一下就散了,也不是一说就破裂的,六年,让三张卷子,考散了我们所有人,那滴眼泪,终于掉下来了,下一个夏天,教室又坐满了人,可不再是我们,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哗哗地流下来,因为那有太多的记忆。世上只有一个你,一个她和一个我,可那滴泪水保留了太多太多回忆。5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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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书笔记_1200字今天中午没睡着,脑子里模模糊糊地全是昨天晚上看的《百年孤独》结尾的场景。奥雷里亚诺坐在案台前,有昏黄的灯光,他急迫地想破译羊皮卷,最后所有的一切被飓风刮走,这百年孤独的家族永远地消失了,好像一个王朝的消失,看着一场盛宴最后的狼藉。 好难以想象最后时刻,奥雷里亚诺跟应该是他姨妈辈分的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在那个阴湿的百年房屋中拥抱着,互相安慰彼此对于孤独的恐惧。 起床的时候觉得脑子昏昏沉沉的,好像也是被飓风刮过,思维混沌,而感到有那么一种难以描述地孤独。 回过头来看书评,很多人说这本书很难啃,说读不懂,我却是越看越喜欢,我觉得至少今年内我再也不会找到比这本更让我觉得喜欢的小说了(也许好几年都如此),甚至想看原文著作。 布恩迪亚家族史简直就是一部微缩人类发展史。从最早的布恩迪亚家族一代带领同龄的青年们来到加勒比海临近的土地,建立起马孔多小村。那个时候的人们是自由平和而热情的。那个时候的马孔多没有政府控制,可以说是原始社会。我反过头来思考政府的控制手段是如何形成的,人们的哲学思维,随着小村的发展有了什么变化(跟破解羊皮卷的奥义如出一辙),对无政府主义感到些许困惑,但很快就有了一个初步的豁然开朗。其实那个时候布恩迪亚一代家长就像村长(原始社会的族长那般),是一个人治社会。只不过村长是个很有思想远见的人,他一辈子都在跟自己的思维作斗争,跟吉普赛人先知谈话,甚至老年时被当成疯子。我非常崇拜他,尤其是他那么早就开始想证明无神论,面对神甫想说服他成为基督徒时,他只是一个劲反问,你想让我相信上帝存在,你能拿出一张上帝的照片吗?(他当时疯狂迷恋照相术)我觉得这人可爱透了。那个时候的人还没有被权力冲昏头脑,因为他们的故乡是他们亲手打造的,怀有深厚的感情而不至于用个人权力去毁灭它。 还值得去了解的一方面是里面的女性形象。除了被奥雷里亚诺上校说是娶进门后让家族衰败的费尔南达,其他的每一位女性都有其自由、独立的一面,尤其是贯穿整一个家族史的一代祖母乌尔苏拉,还有那个与家族密切相关却未入门的庇拉尔.特尔内拉。虽然里面费尔南达是最让人感到突兀的角色,在我看来,确实是她,最初的导火索毁了这个自由狂放而注定不凡的家族,但是她也是最可怜的女人,一辈子也没做出一个自然人该有的生活姿态,更遑论作为一个女人的姿态。当然,这不能怪她,恐怕这是他们那个时代共有的特征,被宗教文化深深套牢,深深束缚,更可怕的是他们并不知道那是束缚,还爱上了束缚(这是从《娱乐至死》里谈到“人们最终会爱上压迫”得来的启发,想一想,其实自古以来不都是这样嘛,要不然还要什么政府控制手段)。 越到后面也越让我感到震惊和无奈。比如说,那一场在火车站疯狂的大屠杀,以及之后我们看到书里写的,政府不承认,政府将这一天从马孔多的历史中抹去,而后来的人谈论起来还真的会说“那一天什么都没发生”,只有布恩迪亚家族的人守着相信,还有看着那本书的你。那个时候你就能将这个家族的孤独深深植入你自己的身体里,就好像那些秘密只有读着书的你和书中还没破解羊皮卷的主人翁知道了。大屠杀之后下了三年零四个月的雨,更是让人深深感觉到,这是对一段历史即将死亡的征兆,这也是对人类藐视生命的一种控诉。 当最后那场飓风吹来,这段历史就真的随风飘去了。再也没有人会知道真相。就像今天的我们,再也无法了解历史上有过什么样的辉煌,有过什么样的伟人没有被记载,被孤独侵蚀,死在时间的长河里。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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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善良的外公_35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我的外公是个和蔼可亲的老人,他从不为自己着想,总是想着其他人,连自己生病也不舍得花钱去看看,他从不拿我舅舅的钱,他的钱都是自己挣的,家里的事都是他一手操办的,煮饭、洗衣服、家里的琐事都是他做,他也从不喊累,含辛茹苦把我妈,我姨妈、舅舅拉扯大,无怨无悔。外公非常疼我,每次我回外公家,外公总会给我好吃的,偶尔还会给我money,外公还会陪我玩,然后就去做事了。小时候我不懂事,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可我现在长大了,每每看见外公忙碌的背影,眼泪总会不由自主的流下来,跑过去搭把手,看见外公欣慰的笑了,我心里总是暖暖的。终于,外公经不住这么多的疲劳,病倒了!舅舅带外公去好的医院化疗,外公硬是不肯,他不想让舅舅花钱,可舅舅的脾气又那么犟,外公说不过他,只好依着舅舅了,当他还是尽量让舅舅少花钱,可是外公的病情还是恶化了……外公啊外公,你为何就这么善良?初一:白希350字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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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的外公我的外公今年72岁了,也许是因为经历了太多的风霜,面色焦黄,皱纹满脸,干涩的眼珠深深地陷在眼窝里。一件破旧的深绿色夹克衫是他的最爱。外婆在的时候,外公最爱到田里干活,自从外婆去世后,就不大到田里去了,心里总是想念着外婆。外公不快乐的时候,就到田里去采茶。也许是心事太多的缘故,外公采茶时总是慢悠悠地。平常,外公吃过晚饭总要到我家来坐一会儿。找来一张椅子,一个人静静地坐着,没有话语,只抽着烟,眼睛出神地盯着远方,好像在想着什么。我望着外公那愁眉苦脸的样子,心里很难过。外公坐了一会儿,就起身,蹒跚地走了。我望着他那慢慢远去,慢慢消失在黑夜里的瘦小身影,心里突然好害怕……睡觉的时候,外公那瘦小的身影一直闪现在我的眼前。我想外公那样怀念外婆,他心里是多么难受啊!3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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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患者_1200字耳畔缭绕曲音,我独白着:你的孤独虽败犹荣。我敲击着键盘在搜索引擎上浏览着,他的文字讲述着我的心情。我突然很想了解当初他是如何写下这些字字诛心的话,因为他的文字是真的敲击人心,而且是重重地敲击着。就平常情况讲:孤独的人会选择一只手机、一个耳机、界首歌曲。当然我也是其中一人,不同的是我是名未成年人,我会选择的范围缩小了,我也常常拿困在笼子里的鸟儿相比较,不过这却是正确的比拟。鸟儿向往广阔辽远的天空,就如我:我羡慕那些可以无拘无束的计划自己生活的人,每当我一笔一笔滑过手机屏幕,看着他们走过每个不同地方的照片时总会几个感慨。因此我也特别认同刘同说的话,孤独就是自己都忘了与自己对话。孤独之前是迷茫,孤独之后是成长。刘同的话给我一震,孤独一词总会在不同的情况下围绕着我,是谁说过的眼睛可以看穿一个人。孤独又是一次次缠绕我的内心。就像此时怕人看破,顾虑好多,孤独患者,内心挫折,自我拉扯。就像在敲字的我总是忍不住回忆,回忆以前活泼开朗的我。我像是患了严重的症状,每天浑浑噩噩的生活,或许是因为孤独这种病,又或许我已经病入膏肓了。不合群是表面的孤独,合群了才是内心的孤独。看过刘同的《你的孤独,虽败犹荣》一书的人应该记得这句话,我曾多次想反驳这句话,可是往事告诉我这是不争的事实,我那所谓的理由在这句话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就好比此刻我的双眸一下子变得空洞起来,就连双手都不知道如何按下键盘……又一次,耳畔缭绕曲音,我独白着:你的孤独虽败犹荣。高一:朱硕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6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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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感动的泪水如今的我已经进入初二的学生生活了,回想起童年的那件事,我的嘴角不由得露出浅浅的微笑,我为自己的行为而感动着,因为那次,他因我流下了感动的泪水。记得那是个冬天,天气和今天一样晴朗,上四年级的我和伙伴相约来到楼下玩,正当我们无聊不知玩什么时,看见了一位老爷爷,缓缓地走到太阳照射的地方,他身穿一件深蓝色的袄子,脚踏一双皮靴,手里拿了一个小凳子,可能是来是来晒太阳的吧!仔细瞧瞧,他是一位盲人呢!这是,伙伴中有人说道:“我知道玩什么了,过来,我给你们说。”我们连忙跑过去,只听他说:“看见那个老爷爷了吗?他是一个盲人,我们一会儿趁他不注意时,把他的拐棍拿走,当他站起来时,再把拐棍还给他,然后,当他坐下时,把凳子抽走,最后我们躲起来,看一看他是什么反应。”“这样不好吧!”身为他们老大的我发话了,可他们好像并没有把我这个老大放在眼里 ,他们说道:“如果你不同意,你就不是我们的老大,我们以后再也不和你玩了。”为了保住我的地位,我只好同意了。就在这时老爷爷已经坐下,并把拐棍放到了一边,某某乘机把拐棍拿走了,当老爷爷发现后,连忙起身找时,他们便把拐棍又还给了老爷爷,当老爷爷要坐下时,只听“扑通”一声,老爷爷一下子摔倒在地上,我们看见这情势马上躲了起来。过了一会儿,老爷爷看似很想爬起来,但他的力量好像并不够,那挣扎的样子让人不忍心看下去,最后,我终于忍无可忍,我看不下去了,就算这么做会让伙伴疏远我,到最后我还是做了。我连忙跑到老爷爷身边,我把老爷爷扶了起来,并问候他有没有摔伤,他做到凳子上后,伙伴们因为我的行为不愿和我玩了,我便一个人在院子里 ,无聊得很,这是我便与老爷爷聊了起来,才得知,老爷爷的儿女在十堰工作,前两年还有老伴儿陪在身边,去年的时候,老伴儿也把他一人丢在人世间,没有与他相伴的人,我听了之后,便对他说:“爷爷,如果你以后孤单的话,我就经常去看你,陪你说说话,好吗?”也许因为我的话吧!老爷爷把我抱着,过了一会儿,那眼泪从我指尖滑过,那是温暖的。如今的老爷爷已经离开人世,而他那次被我感动而流的泪水永远留在我的心间。8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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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_1200字在一生中,总会碰到那样两个人,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于是那一刻,我们不曾老去。——题记铅灰色的云朵像是杂乱无章的愁、恨、无奈交织而成,拖着沉重地苟延残喘的脚步,在我浑浊如尘的目光里被烟雾揉碎、胡搅蛮缠,化为一团的模糊不清,来祭奠我可笑的风烛残年?老啦!老啦!“可算见到你啦!”小初静娴一笑,只是握着我的手紧地颤抖,紧地让我无措。那银白如雪的白发、黄瘦干糙的脸颊已不复青春模样。“这路再颠颠,我这把老骨头都被颠散了!”一道略带打趣的声音响在耳畔,是叶阔!我欣喜的扭头,啪嗒的泪花瞬间低落,化作一团水汽氤氲。时光无情,还是在她当初精致的眉眼上刻下了一道道深深浅浅的皱纹。小初和叶阔,我们十年不见了吧。“吃块点心,我才买的。”我抹了抹眼泪,请她们两坐下,这一路风尘仆仆,可吃了不少苦吧!小初含笑拿了一块尝尝,那稀松的牙齿略显老态,我又是一阵感慨。叶阔大声嚷嚷道:“还没六婶家的好吃!”这沉闷的气氛顿时消减了大半。我露出两颗摇摆的黄牙,顾不得形象跟着她附和:“就是!人六婶当年可是咱村里有名的大巧手!记得那次,我们偏不服!偷偷溜进去拿面料!”小初拍拍手:“你个倒霉的踩到人家母鸡屁股摔倒面粉里,脸跟个唱戏似的!被人家六婶逮了个正着!亏叶阔帮你顶罪!”叶阔嘿嘿笑着摆摆手:“是她以前答应我只要帮她下子,到时候,就逮只最厉害的蛐蛐儿给我,不然啊,我才不乐意被老爷子打得屁股开花呢!不过,还真不是六婶家面料的问题,啧啧,那大饼是真心好吃!还有芝麻!”我白她一眼,笑骂道:“就拉倒吧!一大把年纪了!还惦记着吃!”小初咂咂嘴,似是在夸着点心美味,然后看我们:“每次偷到六婶家烙的饼,我们都躲到桥墩子底下去吃!香味飘十里,好多个街坊邻居都笑我们几个滑头又吃饼!那口感,糯糯的,可甜可甜了!”“还有那次,你爬到树上被只小鸟划伤脸的,我们在底下吓死了跑过去……”“对对!那天你拿个橘子来哄我说这是你是到的蛇蛋,害我让母鸡孵了一个多月……”“上书堂的时候你睡觉,被板子打,我们冲上去……”“就是你就是你!别笑了!你也有蠢事,听我说听我说……”“别砸我别砸我!诶!我砸到你了!”我们没有老吗?不,只是我们忘记了时光。小轩窗,正梳妆,原是红颜枯骨。让匆匆时光在茶香软语中缓缓逝去,至少在我蓦然回首的时候,还能铭记,有段时光在老人们粗粝的手掌,嘻哈的谈笑间与岁月耳鬓厮磨。耽误之余,让那一刻的我们,不曾老去。初二:徐雨萱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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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树,那时候_1200字春芽,她嫩啊,她笑,她在小岩缝里奋力刨着土砾,倔强地要看看太阳:她在树丫里冒出小脑袋,探听着小虫子诉说的秘密:她对世间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所以,当她看见这一切时,她就奋力的生长。可是她不知,她不知夏的燥热,秋的凄凉,冬的严寒,她纯洁的像小孩子,她无忧无虑的玩耍,和风儿打闹,和泉水嬉戏,和虫子捉迷藏。可盛夏来临了,天空如下火,热的她喘不过气来,烈日灼热着她的皮肤,一片片叶子晒得滚烫,她很无助,只能每天盼望着天黑,可是天黑了,她又什么都看不见。只能听见一些哀绝的蝉鸣声。风儿,蝴蝶,蜜蜂,也很少来拜访自己了。她告诉自己,只要过了夏天,一定会好起来的,于是,她死撑,她忍耐,终于迎来了秋高。可她却不知,又一场变故,向她袭来。她不知,它的叶子为何不再青绿,她不知,它的叶子为何发黄,她也不知,为何一阵阵微风拂过,叶子一片又一片零落,她想挽回,可事与愿违,她越想弯下腰去,身子摇晃的厉害,她不敢再动,她只渴望风儿不要再来,可她熟悉的风都不来了,只有一群群陌生的面孔,狂风急吹,她苦苦恳求,却也无用,只是一昼夜,她身上的叶片就一扫而光了,她还是不肯相信,她总认为,上天会眷顾她,她在心中默念,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带着渺茫的希望走进了寒冬,天气一天凉比一天,没有了叶子的保护,她冻得瑟瑟发抖,她缩了缩肩膀,一阵狂风吹来,她绷紧了全身,那么倔强,那么坚强,顶着狂风,冒着寒雪,遇着劣质的天作着顽强的斗争。她也不明白,她怎么还要坚持,心中不免满泛起阵阵苦涩,她不禁会想,当初的那份执着与坚强,自己为什么会对这世间充满期待,如果当时不出来,自己就不会受这些苦了,可是没有回头路她想起那些与她一起玩耍的虫子,风儿,花,蝴蝶,蜜蜂。。。全都不在的无影无踪。她心总充满怨恨,她想,那昔日的朋友真的那么虚假吗?世间就真的没有美好吗?为什么总是受苦呢?想着琐碎的点点滴滴,忍受着狂风暴雪,一天天煎熬的度过,她也不知过了多久,她睡着了。一束痒痒的光,让她悻悻然张开了眼,她又看见了太阳,那是她曾经最爱的光芒,她终于笑了。。。暖暖的阳光照在她积厚的雪上,慢慢地,雪融化了,一股清清凉凉的甘甜蔓延至全身,全身张开了毛孔贪婪地吮吸着。初春熟悉的的味道回来了,熟悉的风上上下下地挠她痒痒,小虫子慢慢吞吞地爬上她的枝干,与她玩起了捉迷藏,蝴蝶和蜜蜂为了争夺在她身上栖息,在她头上吵吵嚷嚷个不停。夕阳的晚霞映红了半边天,光辉懒散地洒在她的嫩叶儿上。后来,她终于明白:她的一生就像一杯茶,不会苦一辈子,但会苦一阵子。不期望它发生的,它也会如期而至,但也会如期离去。还有,有些事只能自己去闯荡,谁都不可能永远陪着你!初三:邝湫娅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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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_1200字有一种感觉叫落寞,有一种落寞叫孤独,有一种孤独叫无助。生命中,总是充满了无数个巧合。有两个带着孤独与寂寞的女孩因为这无数的巧合而相遇,她们,一个叫寞,一个叫洛,经过许许多多的坎坎坷坷,两个女孩成为了一对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她们,也因为彼此,生命从此没有了“孤单”这个可怕的名词。那个叫寞的女孩天真的认为:我们的友谊是永远。但事违人愿,有一天,她们的友情出现了一道无形的危机。寞也不知道这是怎样一个蜕变,总觉得,彼此之间多了一道隐形的高墙,这座高墙是那么的坚固,寞想推也推不开,真的好可怕!那天,因为寞的800米跑,洛很向征性的鼓励了寞。然而,聪明的体育老师给同学们出了一道考题,他说:“现在,只有少数人参加此次考试,是随意给个及格的分数还是让这些少数同学参加此次考试?”诚然,全班同学都被蒙在骨里,对于寞来说,犹如抓住了一根救命的苇草,随即号召她要好的同学们站在了“同意”的那边,很快,很多她要好的同学们都站在了这边。高兴之余,无意间瞥到了洛坚定的站在了“不同意”的那一边!她,是那么的坚定,几乎毫不动摇!眼前的这一切,对于寞来说是多么大的震撼与打击!而寞旁边的同学安慰寞说,没事,可能她是觉得这是作弊,不公平吧。作弊?公平?在洛心中,这些诚然比友谊还要重要,这大概就是她的做人原则吧……寞冷笑,限入了沉思。但,天平称永远是平衡的,聪明的体育老师并没有放过寞,让寞继续进行着她的800的路程。在800米中,寞想了很多,很多,关于友情,关于原则,关于人生。耳边同学们的助喊声像一阵风,飘过又不带一丝回忆,是那么的让人没有头绪。想着想着,800米长远的路程寞终于坚持着一个人跑完了。累,这是给寞的第一感觉,真的,好累。洛也随之跑来,伸出手,缓缓的说:“走吧,走走就没事了。”不知怎的,寞只是觉的一阵发恶,绕过洛,径直走开了。因为寞觉得,这是她虚伪的面具。哼,相信那座高墙现在又多筑了一层吧。忽然想起,有人这么说过,在我的人生字典里,根本没有友情这个名词,那根本就是一种物质基础利益上的一种交换。或许吧,寞想,一阵风吹过,一个个关于洛的漪潋,历历在目。回想,那遗失的美好,原来也是这么的唯美。寞和洛,每天早上,准时到教室,耐心等待5个小时的煎熬,又会和洛在一起吃饭,洛常常会洗勺子,而寞会洗筷子。洛在第一个水台上洗勺子,寞在第4个水台上洗筷子。寞很喜欢这种感觉,随和而又平静,就这样,快乐而又平静的过好现在的每一天。蓦然回首,无奈,寞很勉强的挤出一丝微笑,洛,那个雨天会送伞给寞的感动,那个一直鼓励寞的感动,那个……那么多个无数给于寞支持于帮助的感动。又或许,洛是为了寞好而坚持站在那边的,可仅管这样想,心里还是很失落,寞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茫然,寞真的不知道,头好沉好沉。也许,自己身上的刺太多了吧,寞这样想,但又是为什么,自己这样努力的寻找着自己的刺,可始终还是没有拔完,身上有好多好多的伤口没有愈合,没有终点……当快乐不在属于我,连微笑都在徘徊……仰望45度的天穹,它还是那么的耀眼,瓦蓝瓦蓝,没有丝毫玷污过的痕迹。或许,灰姑娘注定会与孤独相伴,放下心结,怀着迷茫与无奈临来属于灰姑娘的世界,灰姑娘的精彩,灰姑娘的每一天!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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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与奋斗_1200字什么是年少?什么是青春?什么是未来的方向?崭新的我们在时光的洪荒中被冲刷得面目全非,却咬牙坚持着来时的路。义无反顾的朝着一个方向奔跑。这也许就是年少时最值得炫耀的一件事吧。可以一直保留内心深处的执拗,顺从自己的本心。在这模糊得定不下界限的时光里,迷茫总该是出现得最多的情绪,思考总该是出现最多的一种状态。同一件事也许便在不停的思考中得到了不同的理解和看法。恍惚中,当你再次回首时,你已经离记忆里的你很远了。像刚睡醒时回忆之前的梦境。却倏忽地发现眼前只剩下了几个残存的片段。终于,在反复的孤独中,我学会了成长。那些背后用孤独反复推算出的东西。让我找到了成长的价值——奋斗。人的一生,总会慢慢地缅怀过去的种种,可能是失败的,遗憾的。也可能是成功的,绚烂的。但不管是哪种可能,深藏在内心最值得留念的一定是在做那些事时,你拼尽一切的的努力却不觉得疲惫的精神,和你无法放弃的奋斗。它们尽管离现在时隔遥远,但却像甘草棒一样。每当回忆时,都能咀嚼出新的滋味。甜蜜里是一些淡淡的苦涩,让人不禁轻轻皱起眉头。“奋斗”一词看似具体但实则抽象。每个人对它的理解也尽不相同。鲁迅说过:“背着苦恼的命运,和自然奋斗”。苏格拉底却认为“世界上最快乐的事就是为了理想而奋斗”。而塞内加说过:“我们的奋斗目标,不是长寿而是活得正直。”可歌德却说“只有这样的人才配生活和自由,假如他有天为之而奋斗。”丁尼生也认为“要奋斗,要探索,要有所发现而不要屈服。”“奋斗”尽管有许多种目标与方式。但毋庸置疑,它是唯一能使我们前进,能使我们成功前的一种必然经历。“奋斗”像包裹着蚕的层层厚茧,而我们却是茧内那一只只柔软的昆虫。在快要完全被黑暗吞噬前进行一场决定生与死的搏斗。“奋斗”虽然在进行的时候会让我们感到十分沉重压力,让我们很累。但是在完成时等待着我们的却是完美的新生。我不知道还能用什么样的词汇来形容,在我的无畏的青春中。如同初生牛犊般的我,在新生的世界里横冲直撞时,所体会到的奋斗。那是一种青春的奢侈品,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是怎样也无法理解那种感觉的。它像是你在年少时看到过的第一场烟花。让你感到新鲜与奇妙。可那次之后,无论你再遇到怎样华美的烟花。都再也比不上那场记忆里的了。那是隐藏在时间里的珍贵。就因为这种“珍贵”的记忆。我们才能收获许多,才会懂得了任何东西的来之不易。它,让我们慢慢成长为有斗志,懂得为自己争取的人。再回首,前方仍是漫漫的望不到尽头的时间长河。身后是已走过的白色迷雾。但在这条路上,我们仍然执拗的前行着,不后退,不后悔。我们乘在用奋斗作为前行的船只上,然后用不懈的努力作为划水的船桨。明亮的眼瞳里充满了坚定的色彩,直到行驶到成功彼岸。高二:李卓颖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点评:耐得住寂寞,才方得繁华。本文的作者给我们传达的就是这样的思想,在反复的孤独中,学会成长,用反复的孤独推算出成长的价值——奋斗!老练的语言,深刻的思想,让我也不禁感叹,在岁月成长的过程中,作者学会了思考,学会了用审视的眼光看待所有发生的一切。新的一年,希望你“乘在用奋斗作为前行的船只上,然后用不懈的努力作为划水的船桨”。点评老师:沈霁月1200字以上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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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背后是孤独_1200字Part4:国家是永远抹不去的纪念到韩国了!可是一下飞机你瞬间后悔没在下飞机前把墨镜,口罩和帽子戴上。 你这班飞机没晚点,所以四点来钟就到了。so……“呀~~E-Mentipeairs努娜!”“Mentipeairs努那擦浪嗨哟!”“mentipeairs!mentipeairs!”甚至还有中国人民……“呀呀呀!安木槿!木槿女神!我爱你!”呃逆……安木槿再次被挤在了沸腾的人群中间……我们韩国朋友真的够了……然后Finaly和嘉欣再次英雄救美,把你默默的拉了出去……到了机场外面,你大口呼吸着新鲜的空气……九月的韩国果真也比较美好……空气比北京天津清新一点。 不过下着小雨,阴天。(作者提示安木槿是天津人。天津嘛,不要小瞧她,她的繁华程度并不输给北京。)“OMG……”你喘着气,赶忙把墨镜和口罩戴上。但问题是……“哎?E-Mentipeairs努那在哪儿呢!”“他刚刚好像出去了!”“哦莫看!她在那儿!”韩语……但安木槿能听懂!(他们家是语言学家世家,代代都是做媒体记者,翻译家啊,什么的,所以安木槿也会多国语言了!)我的妈妈呀……安木槿在心里惨叫了,然后冲着嘉欣和Finaly摆摆手,三人落荒而逃,一直冲到出租车站才甩掉后面NC饭真爱饭和……私生饭的疯狂追捕。安木槿又想骂人了……SM既然知道我要去他们那儿发展,都不派辆车接一下吗!至于吗,这么抠门!哎……只能坐出租车了……其实当时要不是因为你们,EXO和FX绝对会被人纠缠而耽误行程,所以他们有一些感激你们。不过这是后话。本以为去了韩国自己的小日子会变得更潇洒,可安木槿才发现原来自己是一个那么恋国恋家的人!她居然是那么的想家,才一个下午,你居然就是这样想中国,想得死去活来的。可以前你却从没那么想念过祖国——就连在外国出差的时候都没有过。或许你现在知道自己一去将要多少年不回家吧……而且……嘉欣这段日子回血族了处理父母的王魂祭日了,她不在。Finaly也不和你深交,他这几天去SM给你签约了……忙的根本不回酒店。摘抄了你的一段日记。今天是……九月二日。 我来韩国的第二天。阴雨绵绵。以前也常常看见文学大师们,出国留学的留学生们在文章里描绘自己想念祖国的情形。以前也常常在心里嗤之以鼻,他们的感情是真的吗?!他们不是给别人看的吗?!终于有一天,亲身体会了这种感情。没有家人。没有朋友。没有领导者让你忙得根本想不起家。没有国家的蓝天带给你的慰籍。我是多么想念我的母亲啊!我的生母,我已故的生母。她曾经指着海平面的尽头对我说:“那里,是家的方向。是中国的方向。”是啊。那里是家的方向。是……中国的方向。现在我也已经不太记得我那生母的容颜。我三岁时她就已经永远回到了中国。回到了故土。 安安静静的在那里。静静的望着我。天啊!连一个清晰的梦都不给我吗?我惝望灰天,在泪光里,幻出母亲的面容。岁月悠悠,波光明灭,人影聚散。也曾经唏嘘过母子相聚又分离,恋人相识又离散。最后只愿三千繁华,总有一人护我不再飘零。回家。安木槿看着自己的日记,也哑然失笑。自己什么时候已经变成这样了呢?但是……一通电话响了。安木槿接起电话。“木槿哪!出事了,你……”安木槿听着,眉头越拧越紧。一通电话接完,安木槿的手机掉到了地上。六年级:并不重要~~!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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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_1500字我的外公已经是一个十多年的尿毒症患者,他这一辈子所承受的苦可想而知,一个星期三次的透析伴随外公生活了十几年,但也正是因为十几年了,对于外公的病大家也都渐渐地释然了,更准确的说是习惯了。直到这半年,一直听到有关于外公的坏消息,一个星期之前,外公做透析的管子突然坏了,被爸爸连夜送到杭州。记得暑假的时候也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那时换了条管子然后就没事了,这次我也一直以为是换条管子的事。我之所以产生了写下这篇文章的想法是因为三个小时前,妈妈的一个电话。妈妈跟我说,她不能等我回家一起逛街了,我很好奇地问了句为什么,妈妈明显犹豫了好一会儿,才说“你外公被医院送回来了,妈妈要去陪陪外公,医生说你外公他。。。治不好了。”我一直很疑惑,直到妈妈说,“你外公得了肾癌,晚期,已经扩散了。”妈妈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里带着明显的颤抖,直到后来出现的是爸爸的声音,我没听清他究竟说了什么,依稀只记得,外公最多还能活两个月。我没有办法形容当下挂完电话之后的我究竟是怎样的心情,我只是觉得真的好难过好难过。癌,在我看来多么可怕多么遥远的东西,我一直以为它只发生在电视和小说里,万万没想到的是,它竟然发生在我的身边,而承受他所带来的这一切的痛苦的人偏偏就是我的外公。以前,爸爸妈妈由于忙于工作,所以小的时候我一直跟着外公外婆,那么教育我的任务自然而然就落在了外公的身上,在那时的我看来,外公是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人。外公是一名老师,他的严格在我们村是出了名的,对于我就更不说了,在那个时候,经常可以看到我被外公拎着耳朵去学校的滑稽场面。还记得小的时候我吃饭特别的慢,用外婆的话说就是一口饭要在嘴里含上半小时才肯吞下,喝一碗粥起码两个小时,照这种速度,肯定没少挨外公的教训,印象中经常连碗带人被外公拉去“小黑屋”跟一大堆土豆还有一些叫不上名字的农具关在一起,一关就是小半天,那个时候的我可讨厌外公了,估计我的倔脾气就是那个时候养成的。直到后来妈妈把我送去了寄宿学校,本以为可以逃离了外公的“魔掌”了。可没过多久,外公就生病了,住到了离我学校很近的县城,所以每次周末或者放假还是得去外公家。那时,家人为了让外公更方便,免去上下楼梯的辛苦和麻烦,就给外公找了一间地下室,谁知,这地下室一住就是十几年。外婆经常不在外公身边,所以那时常常只有我跟外公两个人,照顾外公的重担自然就落在了我的肩上,我也是从那时开始学会洗衣服和做饭的。生病后的外公完全变了一个人。无论我饭菜做的多么一塌糊涂,外公都会笑着说好吃。记得那个时候每个星期外公都要去三次医院,每次都要做将近五个小时的透析,当时由于对透析很好奇,于是就借着给外公送点心走进了外公的透析室,而走进去看到外公的那一瞬间我愣了很久很久,直到现在我依然可以清晰的记得外公蜷缩在一台绕满血管的机器旁边,而那根管子的尽头尽然扎进了外公的脖子,我虽然不知道那是干嘛的,但是我知道一定很疼。外公很喜欢给我讲他以前的故事,有的时候讲着讲着就哽咽了。外公十六岁就开始教书了,为了养家糊口,中间换过好多工作,做过木匠,帮别人过造房子,养过牲口,种过瓜果,最后还是做回了老师,眼看快退休了,却生病了,很遗憾。他说,做过的这么多事里最喜欢最有成就的就是教书了。我真的觉得外公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妈妈说外公每个月的医药费高达三千多,有的时候会达到五六千,但他从不向儿女伸手要一分钱,都是靠着自己的退休工资和一点点保险支撑着,就连每年的房租也是自己付的。他说不想因为自己拖累儿女,妈妈和阿姨们几次想给外公捎些钱,都被拒绝了。好几次妈妈硬塞给他的钱,他都会偷偷地放回妈妈的包里或者塞给我。到了大学后,跟外公在一起的时间太少太少,一年差不多也就三两次,每次都只有短短的几个小时。外公说他最大的期许就是家里再出一个老师,我选择教育这一条路有一半是因为我的外公。可有的时候命运就是很爱开玩笑,我曾无数次的想着等我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站在外公的面前,那会是一个怎样的场景,可是现在看来好像来不及了。我知道人生的帷幕终会落下,我只希望可以晚一点,再晚一点。1200字以上 人物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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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百年孤独》后感_1200字《百年孤独》,真是一本好书,当我决心要写这本书时,我竟不知道我的文字够不够分量去评价它。自己不是一名专业的文学评论者,不过作为一名学生,一位读者,我觉得,这本书写的真不错。借鉴一位网友的话,读外国名着,翻译者很关键,而我好像是恰恰读了一本不错的译版,整本书从头至尾,就像是作者的经历过的生活,虽然是第三人称写的,但还是有一种真实而奇特的感觉。说实话,第一次读这本书时,翻开第一页,看到第一段文字,脑子里顿时一片发麻,虽然开始是一段优美的环境描写,但看着密密麻麻的文字,还有绕来绕去的语言,感觉这本书一定很难读。后来我发现,书真的不好读,可是我居然停不下来,一口气读完了全书。读完全本,合上书,再看看书的封页,“百年孤独”四个大字,顿时有一种难以表达的惆怅与失落感涌遍全身,这可能就是整本书的伟大之处吧,让人从书中感受到现实。偶尔在另一本书中看到了作者的简介,我感到大为震惊,原来作者和中国还有一段崎岖历史。在1990年,作者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曾到访过中国,然而看到了当时中国随处可见的盗版作品,愤怒至极,并表示他死后150年内不授权中国出版他的作品。2008年,马尔克斯再次到访中国进行两个月的考察,并在2010,中国才终于获得《百年孤独》的出版授权。看来《百年孤独》在中国并不是一帆风顺,不过这些丝毫不能影响一本着作的质量,相反,这段崎岖的历史更给了《百年孤独》这本神秘着作,更加丰富的神秘色彩。《百年孤独》,全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历史,从定居马孔多,到全镇消失在大风中;从第一代人的探索与衰败,到后来六代人的奋进与颓废;从一个与世隔绝的小村落,到后来变成一个复杂奇特的“人群聚集地”,整个家族与村落的发展,细腻的与整个世界的变化结合到一起,既是对孤独的诠释与理解,又是对当时世界的映照与感触。全书充分发挥了魔幻现实主义的独特魅力,既像是对一个家族的真实描写,又如同一个神话故事,书中语言巧妙,神奇而不可思议的故事几乎每一章节都有,但在传奇中不失真实感,细腻的人物刻画和环境描写,让情节有条不紊的发展下去,在看似普通的家族发展过程中,让读者感受到一点点侵来的孤独之感。直到读完全书的最后一刻,一种强大而又莫名的感觉出现,于是自己终于明白了,这就是孤独,这就是百年孤独的灵魂所在。不过说实在的,读这本书真的需要强大的想象力和耐心,因为作为一本大书,语言说不上优美,结构说不上巧妙,而唯一却又最能吸引人的,就是故事看似平常却有极大吸引力的情节,一个家族的一个个小故事,一章一章,好像平平淡淡,但就是这种平淡让读者能真正进入到书中,直到读完,才发现原来家族变化了这么多啊。可又是这种看似平淡的描写,要求读者有足够的耐心,又因为这是一本外国名着,对于中国读者来说,最头疼的就是相似甚至重复的人名了,再加上复杂的人物关系,没有强大的想象力与耐心,真的很难把全书读完。可这又正是一本着作的伟大之处,只有读完了全书,书中的灵魂才会一下子贯穿读者全身,让读者感受到书中浓烈的精神。值得庆幸的是,我确实把书读完了,我确实没有半途而废,所以我能看到了如此震撼的故事,如此伟大的着作。今天我又再一次拿起这本书,又再次认真的看了看极富震撼力的文字——《百年孤独》!高一:王一鹏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