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青空1200字以上

昨日青空

1200字以上 高一 记叙文

很多年后,你们是否会同我一样,回眸过去了的点点滴滴,潸然泪下。

——题记

那是一个很不讨人喜的孩子,我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她成绩并不优异,笑容并不可爱,就连言辞间也带着些淡淡的鄙夷,最可恶的是,她还争强好胜、强烈的渴望被接受,却在心里埋下怨毒的种子,她不过是想利用朋友变得受欢迎罢了,可当朋友心疼她,故意露出缺点时她却惊讶伤心的别过脸去,安静好久,好久里忘却了自己。有没有人说过,她有一双很明亮的眼睛,仿佛眼里装着一片雪域蓝天,干净、纯粹。打到这里,我都不知道怎么继续了,一个矛盾体的存在,我恶毒的想:她的存在,充分表明了性格分裂的存在。我有时候不免质疑:她是不是太过于关注别人而忽略了自己。

但我终究是想明白了。从小她就不相信这个世界,她一直是一个乖孩子,乖到让邻居的老师们都指着给自家孩子做榜样,第一次她很高兴得到老师们的表扬,她努力做得更好,在表扬声中长大的孩子难免骄傲,可她家的父亲除了对她做的每一件正确的小事微笑表扬外,外人的表扬大都不告诉她。那生活很宁静,很平常。她就这样成长,却很孤独。她用着大人们嘴里的乖孩子理论来规范自己,她并没有别人认为该有的别扭,虽然不懂,但也似乎生来便适合那些准则。准则只有一条,让大人们安心,那样无聊的礼貌,她学得很快,运用自如。夸奖在一定情况下并不是好事,尤其是对于一个还没有处事经验的孩子来说,她在收到表扬时,经常是笑着离开,看不见身后家长阴晴变化的脸和同学脸上的怨毒之色。那次,她第一次感到除却友情外,能凌驾于他人之上也是不错的。

她总归不知道,除了接受外还应该有回应,正所谓那“礼尚往来”。于是,伴随着次数的增多,她得罪的人也在日积月累的增加,于是,成功被孤立了。

性格也已经养成,孤僻,不善于交际。埋下了祸根。一年级,她终于懂得友情需要时间来培养,那所谓天生的吸引力是不存在的。那时,她正陪着新交的朋友洗完勺子回教室,教室里一场风暴正在酝酿,她踏进教室,不知是怎么了,和同是教师子女的一个男孩发生了冲突。她是挑起方,她看不惯他的霸道,他看不惯她的骄傲。他们比谁在班里更受欢迎,她输了,没有一个人站在她那一边。原来,霸道是有资本和手段的,现在她明白了,却已经过去了六年。六年后,谁都能安静的看那段往事了,她也变了,变得只要她愿意放下姿态,便能和大多数人结交为好友。他呢?有人要问。他啊,一路顺风顺水的进行着,在初中成绩依旧很好,人缘依旧爆满,还和初三的学姐谈起了姐弟恋,让人羡慕。不过啊,她当了两年的学生会主席,而他只是副的,毕竟她讨好老师的手段确实是炉火纯青。同班同学,且就是邻座,谈话却基本在课上进行,她很气愤老师竟然以为她喜欢他。有没有搞错?她只是想研究一个人的时候,就多了一些关注罢了。那她还经常关注许多女同学和老师了,怎么着?未必老师,她爱死你呢?

她习惯用状态来评价人,她认为一个人的状态决定一个人的精彩程度。任何人都可能在一段时间内被改变成另一个人(不止外貌),状态是可以相同的,但人不同。当然,大多数都是在未知情况下进行转换。人人都有弱点,人人都有状态,你在这种状态下坚决不会做的事在那种情况下会非常愿意做,只要掌握一个人状态的改变规律,弱点便会放大,使用者还能顺利脱身。

她六年级时,很傲娇,一甩过去的安静,善于揣测他人心理,常常做出别人下一步行为的反应。她交了两个死党,一个叫“饺子”,一个叫“包子”,她了,叫“汤圆”。对于亲近的人,她的防备之心很松懈,“包子”让她叫“馒头”时的怀恋,她全然没有发现那个她所讨厌的女孩还在“包子”的心里。六年级,她十分的自信,魅力自视无人能敌,她也连连交好运,那个强势,诶。

现在她马上就要上初三了,她偷偷告诉我:喂,汤圆!我要好好学习,赶上乐晨和佳琪,我要和她们一起考上同一所高中,然后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昨日风景

800字 初二 记叙文

我不知道

有多少星辰

醉心其间

挥一挥手

又怎能抹去

这不绝如缕的眷恋

昨日是湖,回忆,是掠过湖面的白鹭。小时的我,体弱多病,为此我付出了比别的孩子多得多的汗水。从上幼儿园我就不用父母接送,有一条羊肠小路穿过田野通向学校。春赏贵雨,夏顶烈日,秋品月菊,冬踏积雪,自得其乐,一直如此。这不仅锻炼了我的身体,还培养了我坚强的性格。

昨日是河,记忆是河中的浪花簇簇。能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是我最大的乐趣,我经常有病,但坚强的我,从不误课。我常常是打了退烧针或是吃了口服退烧药,待到中午或晚上做起作业后再输液治疗,但这也真苦了父母,他们不得不在我睡后,观察液体一直到滴完为止。父母的爱我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这都化成我生活的动力,直到四年级,我第一次被评为三好学生,而且保持至今。学习,我以聪明而著称,而常常以“和第一无缘”而告终。我有着惊人的速度,头脑灵活,刻苦努力,可也有着惊人的粗心,就这样我常常和“第一”失之交臂,我哭过,我喊过,可我还是我,一个聪明而粗心的我。

昨日是路,留下脚步无数。昨日,我和乡下孩子一样,放肆得意地徜徉在天地之间,那是与孕育我们人类生命的自然最亲近的接触。草木虫蚁,丑陋或着美丽,亲切而且熟悉,真真切切是挥之不去呼之既来的玩伴。春天漫山遍野,野窄蒜一簇一簇的,尤其初春,小草还在地下沉睡,嫩绿嫩绿的窄蒜叶就向我们招手,我们在田野挖呀挖,拿回家,窄蒜炒鸡蛋还是上等菜呢!夏天酷热难当,滹沱河就是我们的乐园,捉鱼摸虾,笑声串串,留恋往返。秋天,坡上的野酸枣,稠稠的,圆圆的,有的湛绿,有的绿中带红,少见的紫红色,是最甜最脆的,我们小心翼翼躲着它的刺,摘上半口袋,高兴地就像喝了蜜似的甜。冬天,田野里静悄悄的,下雪后整个大地白茫茫一片,脚踏在雪地上咯吱、咯吱响,我们兴趣盎然毫无目的的奔跑,就象一个探险者走在南极勘探的路上。

今日,我将奔赴市四十二中读初中。将告别我熟悉的风景,孤独地走向远方,哪怕前面的风景更美更好,我都无法轻抛过去,尽管人生告别寻常事,真告别时,却又难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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