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真的老去
在我心里,我和他一直处于敌对状态,语言是话不投机半句多,模样么?迥然不同,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去。事实上我不是他的亲生儿子,我高瘦,弱不禁风;他矮而结实。小时候随他去应酬亲朋的酒席,我默不作声地跟在他身后,抑或是跑到他前面很远去,不过待到我们同坐一桌酒席的时候,总会惹人用异样的语言发问:“诶!孩子,你是管他叫爹呢?还是伯伯呢?”每当这时,我端起小碗就跑到屋外去,任由他在酒桌上推杯换盏,嘻嘻哈哈地喝得满面红光。
我时常为眼前有这么一个人在晃悠而怒不可遏,因为人们怪异讥讽的眼神让我脊背针扎一般难受。从孩童开始,我暗下决心有朝一日要远离他,摆脱他带给我噩梦般的感觉。产生离开他的想法,更多的是来自于他对我和大哥、大姐的打骂。他对我们的打骂比及那些牛鬼蛇神还要可恨。他打人时候很是狠毒,毫不留情,原形败露,让我想起了“蛇蝎心肠”这样的词语。
就说我五岁那年夏天吧,因为村里的孩子相邀去村后山玩打野战,我们玩到天黑才回家。我回家的时候,满脸污垢,还不小心被荆棘划破了衣衫。我前脚刚跨入家门,他就举起拳头那么粗的竹棍抽在我的腿上,火辣辣的耳光扇得我小脸红肿,头嗡嗡作响,还罚我跪在堂屋里反省,不许吃晚饭。母亲几次抹着眼泪为我求情,他都没有理会。顺着屋里幽暗的煤油灯光,我看到里屋的他,端起酒杯自斟自饮,酒足饭饱的样子,我就恨不得冲上去,给他一锤子,然后绝尘而去。但这时候的我,毫无反抗的能力,只能跪在堂屋里,任眼里充满委屈的泪却不能哭出声来,只有咬咬嘴唇,让泪水顺着脸颊流下,滑入我饥肠辘辘的肠胃。
当然,我也有和他和睦相处的时候。偶尔他兴趣高涨,在某一个节日里,趁着西边的晚霞通红,在晒谷坪里教我和大哥舞“板凳龙”(一种地方舞龙戏)。我和大哥举着家里的条凳跟着他飞一般的脚跟,时而变换着我们的姿势,时而看到他回头用严厉的眼神看我一眼。母亲在一般乐哈哈地端茶送水,早早地燃起家里的炊烟。或许,唯有这时候,人们从远处观望才可以发现这里还有嬉戏的父和子。
但是,欢乐远远没有打骂那么多。偶尔的欢乐无法取缔我对他的仇视,无法逾越我和他之间那道伤痕累累的鸿沟。一直到我初中毕业,我心里都弥漫着忧郁和恨,只要想起他,我就很自然地紧锁了眉头,怒目圆瞪。我想鼓起勇气和他大干一场,战胜他一次,搓搓他的威风,但我想想自己弱不禁风的身子,我只有一忍再忍,不得不在他面前像泄了气的皮球,任由他打骂。
我初中毕业了,考取了地方中等专业学校,在计划经济末年,这意味着走向有计划的学习、工作、生活。我以为,把这样的好消息告诉他,他会高兴,会给予我一丁点鼓励。可是,他不仅没有露出一丝笑容,反而和母亲为了我读书的费用而大打出手。他心情糟透了,一边怒骂我是没有良心的孩子,一边数落着哭泣的母亲。后来,母亲东拼西借地为我凑齐了学费,我才得以登上去学校的长途汽车。直到我离开家的那一刻,他依然没有自责的意思,没有想要和我说一句道别的话。
那一回,我和他之间的关系坏到了极点。我几乎不再和他说话,更不要说喊他“爹”!每次放假回家,他看着我逐渐长成大人的模样,也不再对着我咆哮怒吼,但也不搭不理。我们就这样形同陌路。
当我完成学业后,因为预期的工作有变,我选择了远离家乡,极少回家和家人团圆,就是一个问候的电话,如果是母亲接听的话,我还会多聊几句,如果我听到他的声音,我会“啪”的一声毫不犹豫地挂断。这时候,我和他说一句话都是多余的!
离家闯荡的日子,虽然我很少回家,但有关他的消息时不时的传到我的耳中。他学会了一些粗糙的木工技艺,经常到附近的村庄去做活,和母亲的关系也稍微融洽了一些,也时常叨念出门在外的继子女们,虽然都不是他亲生的孩子,但毕竟跟随了好些年,看着一个个长大离开,他也有割舍不下的情感。还有,他的父母相继过世,他只身前往,没有他的孩子去给他的父母披麻戴孝。他的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也先他而去,他时常在我母亲面前叨念孤独和遗憾,感觉连个说话唠嗑的地也没有。
不过,我依然是我,一个和他互不相干的我。我知道,他和母亲在一起,生活可以自理,经常赚点小钱,日子一定可以过得如意一些。我常常想,孤独相对于酗酒、暴躁的人来讲又算得了什么呢?孤独相对于他那些毒辣的打骂又算得了什么呢?他孤独,他叨念儿女,他也有割舍不了的情感?这些和我有关系吗?我能够算是他的儿子吗?
我不知道从哪天开始对他动了一丝恻隐之心的,大概是从我的女儿学会喊爸爸开始的吧。我自己成了一位父亲,我才可以体会到一个大男人需要什么样的情感。我隔三差五地回去探望一下他和母亲,也会买一些烟酒给他,节日里还会和大哥大姐相约去吃一回团圆饭。不管怎样,我还没有和他打破僵局。我不会和他无话不说,不会亲密无间,不会“酒逢知己千杯少”。
岁月如梭,在平平淡淡、忙忙碌碌中,他老了,我的小家也慢慢不再漂泊,还在家乡县城买了房,安顿下了。近几年,他身体每况愈下,经常可以听到母亲打来电话说他这不好,那不行的,连坐公交车去亲朋家里都呕吐不止,昏头转向地跌跌撞撞。我不觉悲由心生,又觉得他罪有应得。这是我多少年前就想要得到的结果啊,这是我梦寐以求要击败他的样子啊。我觉得他应该祈求我,即使不祈求也收起他凶神恶煞的脾气,然后跑过来对我说一连串“对不起”,或者是寻求我原谅他过去所作所为的话。
那天,他从朋友家喝完喜宴,回家后突发脑溢血。母亲打电话要我赶快送他去医院急救。我匆忙坐上回老家的汽车,还在路上,母亲就把他的噩耗告诉了我,说他已经落了气。我狂奔着冲到他的床前,抱着他渐渐僵硬的身子,看着他青紫的脸,我嚎啕大哭。我冲着他喊了无数声“爹”,他再也没有应我。我猛然感觉自己失去了仇恨的对手,就如侠客“独孤求败”一样再也找不到失败的理由,感觉那样寂寞失落,感觉天崩地裂。
他毒打我的手劲到哪里去了?他那暴躁的脾气哪里去了?我一次又一次抓住他枯槁般的手,让他再锤我几下。我无法相信,他和我的恩恩怨怨还未了结就真的老去。
他就这么,连一句道别的话都没有说就老去。到死的那一刻都没有听到我原谅他的话,我再也等不到他对我说一个“爱”字。我明白,无情的岁月都会把人送到某一个终结点,都会让人善始善终。想到这些,我突然对他那么难以割舍,胸口绞痛,不愿他真的离我而去。毕竟在我记忆的海里,还萦绕着母亲教诲我的一句话:“不管你的继父如何待你,不管你被他毒打过多少回,你都应该觉得你很幸运,因为有了他,你才得以从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长大成人。”
苍苍的心
到底在多久之前,有着安然入睡到自然醒的生活?可能太久了吧!久得无从回忆。虽然我活得并不充实,甚至可以说是浑浑噩噩、虚度光阴。却是连一个甜蜜着睡去,微笑醒来的日子,都无法给予自己。一切,居然变得好难。我就这样悄然的丢了我自己。心也荒芜了去,杂草丛生。可悲的我,苍茫的心……
想要放弃悲伤,真的就好难!没有人会宁愿在脸上写满坚强,那微笑后的伤,也许是刻骨铭心的痛;没有人生来就是榜样,那坚定的眼神后面,深不见底的是无奈的感伤;没有人不希望幸福,从容走过路的坎坷,脚印里深一处浅一处掩藏的都是疲惫的荒凉。
我知道,我累了,累了,很累了!
还没有做到放弃悲伤,居然就想要放弃承载悲伤的心灵了啊!这一处荒草丛生的心,给了我怎样的无望,怎样的苍茫!
总是久久不能入睡,总是任眼泪流落了心。我,该要拿什麽来拯救我呢?世界依旧阳光明媚,我却是躲在灰暗的角落里读我的心,读出悲伤,读出无奈,读出痛,读出不眠的夜。最后还是不变的苍茫给予我眼泪。
苍茫的心……
也许,我生来就是带着眼泪的精灵,流着水蓝色的泪,之前错误的享受了世界的美好,然后在一个特定的日子里,开始还眼泪给这世界,流了很久很久了,也许就要够了,可是,却才明白,其实,精灵的眼泪很珍贵,如果有一天,流干了,它就永远消失在了尘世间……
水蓝色的精灵的眼泪啊,苍茫的心。
我留恋这世界的美好,就如同留恋我曾经的美丽;我喜欢睡在大的白色的床里,哪怕只是睁开双眼流水蓝色的泪啊。
苍茫的心
四年级:源潭中心小学【403】黄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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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棒女孩站在海边,脑海里,却还浮想着那个男孩,那个约定,那个美丽的春天……春天,下着雨,医院外面的一颗柳树抽出了嫩嫩的枝叶,黄里略带些绿意。病房里又送来一个女孩。她的眼睛仿佛没有焦距,深黯的眼底充满了绝望。乌黑的头发,散在两件,衣服发出幽兰的光芒。透过她那憔悴的眼睛,可以看出她那黯然忧伤的神情。在她的附近,站着一个男孩。他穿着一身草绿色的衣服,一直冲着她笑。男孩拿起医生搁在床头柜上的资料,上面写着:姓名:孟诗晴;年龄:12;病症:白血病。男孩悄悄地看了女孩一眼,给她倒了一杯水,递了过去。他温柔地笑着说:“来,喝点水吧。”而此时,女孩却转身看看窗外,显得十分黯然伤神,很显然有什么心事。她说道:“谢谢……你得了什么病?”女孩的嘴张的很小,要是不仔细观察,根本不会察觉她的嘴在动。男孩沉默了一会儿,又扯出了一个笑容,露出了那两排洁白的牙齿,笑得是那样的自然,那么得淳朴。他说道:“骨癌--正在治疗。你呢?”女孩那眼神中再次充满了忧伤与失望,小声答道:“白血病……,估计是治不好了呢……”“别失望啊--,振作起来。”女孩摇了摇头,眼神再一次透露出了那种忧伤。她看看窗外,有一片柳叶被风刮了下来。她接着说道:“哎……我现在……只想……坦然离去……”镜子里,那女孩的眼睛似乎有些湿润。男孩听后,想了一会儿,说道:“考你个问题吧。”女孩点点头。“一个人不小心把自己锁进了冰柜里,他大声呼救,却没人听见。他很失望,觉得还无希望。果然,他感到越来越冷……第二天,工作人员发现这个人死了,很疑惑,因为冰柜坏了,里面应该很暖和才对,而且氧气很充足。怎么会死呢?你知道为什么吗?”女孩眼前一亮,立马有了兴趣,声音有些上扬,不再那么低沉,问道:“为什么呢?”男孩盯着女孩,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他一本正经地说道:“因为他心里的冰点杀死了他。”女孩再一次将头低了下去,“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但是……”男孩打断了他,“没有但是!”男孩看看窗外,外面的雨停了,“诗晴,你要记住,队生活的热爱与追求是治你病的最好的药。振作起来,看看生活多么美好!春天来了,你难道不喜欢吗?”女孩的嘴巴变成了“O”字形,她喃喃自语道:“是啊……春天来了……”过了些日子,男孩关心地问道:“诗晴,感觉好些了吗?”女孩惨淡地笑了笑,说道:“嗯,好多了呢。”这时,四周一片寂静。钟表的声音无比地清晰。一分一秒,就随着这种表的声音过去。“其实,我一直想去看看大海。哎……来不及了……”女孩的声音打破了这寂静。男孩一听,再次展露出他那成熟、美丽的笑容,“没有关系。几天后你做完手术,我就带你去看大海。但是,你必须答应我要努力康复,好吗?这是我们的约定。”女孩微微点了点头。随后,便是一个充满童真的声音,那么的烂漫,那么的动人:“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男孩来到医生办公室,会心的微笑道:“叔叔,我要从病房走到医院门口,我量了,一共九步,不会有事的。”医生在办公室里来回跺步,思索了许久。“九步……九步……你的病情有可能恶化,甚至……”男孩咬了咬牙,笑了笑,说:“没关系,我一定要走!”第二天,美丽的清晨,男孩要走了。男孩笑得非常灿烂,边走边说:“看我多么健康!诗晴!加油吧!”女孩会心地笑了,认真地点了点头,“等我好了,你一定要带我去大海哦!”男孩坚定地,同时也在忍耐着,说道:“一定!”女孩又回到了病房。可这时,男孩扑向轮椅,但是,他没有成功,晕倒在地。医生确诊他癌症发作,已经死亡。一阵春风刮来,又掉了一片柳叶,但同时,也长出了一片柳叶。湖面上的冰,也开始融化。太阳照得,一切都是那样的美好,那样的和谐。女孩病好了,她独自去看了回大海。而男孩却永远地离开了人间。女孩站在海边,脑海里,却还浮想着那个男孩,那个约定,那美丽的春天……男孩真棒,就这样用那大海的约定,那九步之暖,跨越了生死的界限……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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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老去张爱玲的《对照记》里,收入她祖母的三张照片,一张是“如花似玉”的十八岁——“如花似玉”这个形容词,是张爱玲说的,她锦心绣口,不吐陈词滥调,实在是这个被人用滥了的词放在她祖母身上,前所未有地合适。照片上,李家小姐亭亭然站在母亲身边,修长飘逸,眉目清婉,恰如一朵开放在晨风里的白莲花,而她眼角唇边的一抹笑意,“也许是在笑钻在黑布下的洋人摄影师”,少女的活泼忍不住从大家闺秀的矜持下透出来,楚楚动人。1888年,李鸿章把这个“如花似玉”的女儿嫁给了流放归来的张佩纶,张大她十多岁,此前娶过两任妻室,皆已去世,留下两个男孩。李鞠耦订婚时,已经二十三岁——跟张爱玲遇到胡兰成的年纪差不多,旧时女子到这个岁数,如花已开到十分,李鞠耦还待字闺中,一方面是因为她父亲太看重她,想要多留她几年,另一方面的天机,则由张爱玲在以她姨奶为原型的小说《创世纪》中道破:姊妹两个容貌虽好,外面人都知道他们家出名地疙瘩,戚宝彝(即李鸿章)名高望重,做了亲戚,枉教人说高攀,子弟将来出道,反倒要避嫌疑,耽误了前程。万一说亲不成,那倒又不好了。因此上门做媒的并不甚多。如果说,张爱玲是以她的旷世才华外加矜持冷清容易紧张的个性使得自己高处不胜寒,李鞠耦则是因豪门背景变成了剩女,“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怎么着都会有点焦虑吧,现在,一个男人被指定给她,按照张爱玲的说法,她就会去想他的好处。如果是这样,那么,张佩纶不见得就是一个不可爱的人,他是一无所有没错——两千两银子的流放费用还是李鸿章替他付清的,但李鞠耦这样的千金大小姐对于权势金钱是见惯了的;他的潦倒仕途,与曾经激昂并张扬的生涯参差对照,亦有一种动人之处,仿佛是在人生的跌宕起伏中淬火,一旦回归,就如王者归来。然而,在张爱玲的《对照记》里,我看到他唯一的一张照片,正是流放归来时所照,非但不像我想象中那么清癯——我总有个偏见,清癯的人才能智慧——反倒有点脑满肠肥之相,目光呆滞地望着前方。当初的他,激扬文字,指点江山,狂歌痛饮,飞扬跋扈,便是对他还算佩服的李鸿章,私下里亦可以肆意针砭,毕竟他俩一清一浊,并非全然的同道。现在,他官场中箭,落魄归来,投到李的门下,承李不弃,依旧对他高看一眼,还把女儿许配给他,可是,内心张狂如他,如何能扮演一个驯服懂事乖巧周到的女婿?何况李家还有上下人等,不是所有人都有李鸿章的卓越眼光,李家的大少爷李经方就对这位妹夫十分地看不上眼。寄居在李鸿章的直隶总督府之中,置身于那样的眉高眼低之下,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李鸿章有时也会咨询他对于时政的看法,开始,张佩纶还愿意说说,但他很快就发现,他的说法丝毫不能影响李鸿章,他们对很多问题的看法都截然相反。若是在意气风发的过去,这些分歧也许不算什么,他内心的强势使得他能够做到和而不同。而现在,不一样了,他受李鸿章天高地厚的恩,应该扮演好一个优秀的幕僚,提出的主意不被采用,自然有种挫败感,另外一方面,可能还会感到某种耻辱。他渐渐地沉默了,在李鸿章的府第里,刻意地将自己隐遁,甚至李鸿章的七十大寿,阖府上下张灯结彩,衮衮诸公络绎不绝,连皇上和太后都送来了匾额贺礼,真个是“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张佩纶却躲在房间里,和李鞠耦下了一天的棋。谁会喜欢这样刻意反高潮的人,除了对他无比欣赏的李鸿章,李家的人很难喜欢这位“古怪女婿”。最讨厌他的,还是那位大舅子李经方。甲午年间,中日战争一触即发,李经方跃跃欲试想要挂帅。张佩纶以自身经验知道,李经方也不过是纸上谈兵,一旦上阵,十分凶险。他坚决地向李鸿章提出了反对意见。这事最后是被搅黄了,李经方的恼怒可想而知,以致有他要“手刃”张佩纶的传言。起码他曾托人到皇上那儿放过水,光绪帝降下旨意,说“革员”张佩纶发遣释放之后,又在李鸿章署中,干预公事,屡招物议,实属不安本分,要李鸿章立即把他撵回老家去,不许逗留。李鸿章上折辩护无效,张佩纶只好离开,不过他没有回原籍,而是带着老婆孩子去了南京,“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花遮柳掩的江南,适合栖息疲惫的灵魂,张佩纶自言:从此浪迹江湖。有很多文人,经历过这样的路途,从“热衷”的朝臣,到淡定的隐士,比如诗人王维,亦有过意气风发的年轻时代,帅哥、才子、状元、高官,站在人生的制高点上,应有尽有。然而,一场安史之乱,改变了他的人生走势,他决然地从喧嚣中转身,与山水草木耳鬓厮磨。张佩纶似乎也想走这条路,他和李鞠耦感情之好是公认的,日记里亦常有两人饮酒煮茶赌棋读画的记载,还合著武侠小说《紫绡记》及一部食谱,虽然在张爱玲眼中,那小说枯燥无味,食谱也乏善可陈,但旧时婚姻,能够如此和谐,已经难得。不过,我总觉得他是在刻意“秀恩爱”,不能够意气风发,那就走风雅闲适路线吧。可是,到底,他也没有因为这美满姻缘而变得快乐强大起来,阴郁的表情,几乎贯穿他的整个晚年。张爱玲说她祖父母在南京盖了大花园偕隐,诗酒风流,“我姑姑对于过去就只留恋那园子,她记得一听说桃花或杏花开了,她母亲就扶着女佣的肩膀去看”。事实上,这宅子原是一座侯府,按现在的话叫二手房。民国时候,刚搭上张爱玲的胡兰成感觉良好,也当自己是个“高干子弟”了,兴头十足地跑去怀旧,却见:一边是洋房,做过立法院,已遭兵燹,正宅则是旧式建筑,完全成了瓦砾之场,废池颓垣,唯剩月洞门与柱础阶砌,尚可想见当年花厅亭榭之迹。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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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岁月老去约莫是刚刚淋过一场瀌瀌细雨,这片天地难得清晰了些许,空气中残留的几丝压抑似也是渺无踪迹。我半蹲在这一片空阔的池塘边,看着远方天地交界之处的落日彩霞,愣愣出神,久久无语。身后是一幅略有些荒凉的画卷;一条颇有种九曲十八弯的风格的羊肠小道如蛇状延伸至远方,隐隐竟也是看不出起止,路边两亩方塘中种的是荷,只是不知是我未能途径它的绽放,还是少人打理,如今也只有几株残叶败茎怂着脑袋,茕茕孑立,颇为凄怆。路是泥泞小道,因为雨水的冲刷而有些黏人,灰黄色的泥土此时看上去有些面目狰狞,那是我踩下的脚印。野草生的倒是盎然,绿意随处可见,细小或是宽大的薄叶随风摆动的模样,很是有种别样的风韵,一种虽是荒薉,但笑看天地的韵味。这是一条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泥路,只是因为在车水马龙的喧闹中别具一格,故多了几分赏心悦目,不过总有一天,它会被喜好嚣热的人群占领。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少年,只是偶然间与父母语重心长的教诲背道相驰,这方添了几分特立独行。只不过明朝我会不会再也不能把这条路镌刻在记忆里,亦或是来日再也不能找到我们踩过的印记,谁也不知道。这是我第二次来,不像往昔的雀跃,更不像当初那般成群结队,手作羽扇纶巾状,戏谑的道上一句“三人行,必有白痴焉”,然后哈哈大笑,在周围人怒火中烧的眼神中回过神来,踉跄的向着远方奔去,最后在不知哪一片草丛中看小虫打架,看池水波纹褶皱,看远处的黄昏至美的夕阳。记得那两只貌似瓢虫的小虫子应当是被我衣襟不经意间的一次摆动所惊走,让我懊恼不已了许久,那池满是茂密莲叶的池水大概是碧绿的,像色彩斑驳的绿水晶,藻荇交错的壮观景象可能是略带浮夸,但根部紧紧缠绕,像两只刺猬冬日里缠在一起取暖的场景倒也是称得上奇异。黄昏是金色的彩绣,落日是未老的君王,群山加冕,归鸟朝拜。似是划破天际,如一道流星,身后跟着霞光万丈,彩云似锦,就这么猝不及防的闯入我的眼帘。直扣心扉。后来,我再次被发现是在离去的时候,朋友看着被搜寻了很久,一直是不见踪影的我,再看着我身上的几根随风飘扬的草叶,没好气的笑着说:“我还以为你走的太远回不来了呢,敢情是在这做了回鼹鼠,怎么;刨出几根玉米棒头来了。”我脸色不由得一红,但尴尬也只是持续了一须臾的光阴,随即就像是风中的一抹柳絮,飘扬至远方,再也找不回。抖了抖身上的草屑,做出一个自认为严肃无比的造型,沉声道:“目前没有收获,要不你来试试,说不定这地下除了玉米棒头,还有萝卜红薯。”语气虽然是被我刻意降低了下来,但那稚嫩的声音却是怎么也掩饰不了。所以我当然不知道我那一个以为霸气的腔调是多么滑稽可笑。即便是如此,我想要的效果依旧是达到了,朋友的脸色变得愈加难看起来,眉头急促,牙齿咯嘣咯嘣作响,像极了只被踩到了尾巴的大白猫,死命的盯着我,让我忽然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好像下一秒钟他就会扑过来,咬我一口。所以我转身跑个彻底,很迅速,我认为我的预感一向是正确的,而事实也向我证明了我的想法很正确。朋友在我身后一面怪叫着,一面向我追来,手舞足蹈的像是一个小怪物,颇有气势,不知怎么的,我突然想:要是我转身来一把激光扫过去,会不会一下子把他打飞上天的那边去呢,我不知道,天也不知道,因为我终究不是活了十四五年还是那个样子,连衣服都懒得换一件的伟大无敌的奥特曼,而身边的人也终究不是那些打来打去,一直陪在奥特曼身边的小怪兽。十四五年宛但如一瞬。我们不是奥特曼,我们只是一群会在落日下余晖里追逐的少年。那些个影子在斜阳下会变得模糊,但终究不会消失的少年,那些个为一事能狂,敢骂天地不仁的少年。还忆起他说过,要是你回不来就好了,当时未曾在意,只是现在想想却是一阵惘然,三年前我们在一起抱怨时光的枯燥无聊,为各种琐事大放词阙。三年后我们却各自回念当年的点点滴滴。三年前我把那一箱子奥特曼碟片视若珍宝,三年后,我再想起早已不知所踪的那个纸箱,却只是唏嘘一番,再无多言。三年,我们不是回不来了吗,三年,我们不是长大了吗?我缓缓地直立起有些酸麻的身子,看着远方的落日,微眯着双眼,紧抿了嘴唇。青春,岁月,三年,花季,黄昏,少年.一场读不懂的古道西风瘦马。一幕看不透的春暖花开柳树发芽。都是雨后西山的一抹余晖了.“这段时光终究还是老了,我终究不是奥特曼,挡不住啊,留不下来。”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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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勇敢作文他真勇敢作文400字1他真勇敢霸王型的彪形身材,一百二十多斤的惊人重量,那就是咱们班的王依名同学。王依名一向以学习好著称全班,令我们大家佩服得五体投地。但今天,我要讲述的却是一个令大家绝对意想不到的另一面。“来!王依名抢断、运球,传球……”从阳光中心的操场上传来了陆老师的呐喊。这是在干嘛呢?原来我们正在打篮球赛呢!随着王依名抱球跑过中场,悲剧发生了,几名对手扑向王依名,正好撞在了王依名高大的身子上,“啪——”随着一声巨响过后,我们发现王依名被那几位对手撞倒了。只见他无助地躺在地上,篮球滚到了一旁,比赛中断了,大家纷纷跑了过来,我刚想伸出右手拉王依名一把,王依名就一个鲤鱼打挺跳了起来。我看了看,他的左臂,哇!王依名的手臂蹭破了皮,还有些血花冒了出来。可王依名却没有因此哇哇大哭起来,则哈哈大笑起来,“没事,我不疼的,你们继续!”不过我看得出晶莹的泪珠已经在王依名的眼眶里打转了。他此刻一定很痛苦,但他坚强地忍住了。我真为他的克制能力所震惊,要是换了我,我肯定会疼得大哭起来,这是多么难忍呀!王依名真勇敢呀!我要好好学习他的勇敢,也成为一名小勇士。2陈淼同学真勇敢我的邻居——陈淼,读五年级,虽然他得成绩不很优秀,但他十分勇敢,心地也善良。记得有一次,我和陈淼去河边看风景,聊一聊自己在学校发生的趣事。正当我们聊得最热烈得时候,“救命啊!”这句话打断我们的对话。我们不约而同地朝声音传过来的方向看,一个小朋友在河水中挣扎,他双手不断向我们这边摇摆,嘴里不断喊救命。因为河水很急,他的叫声很难听见,路旁的也不会注意到。我们俩立刻跑过去,我说:“我去找大人来,你在这看着。”陈淼着急地说:“来不及了,这样吧,我下水去救他,你在这里等着。”说完陈淼冲了过去,“卟”的一声纵身跳进了河里,当我看见他水里时。才想起他根本不会游泳。可他竟然奇迹般的游了过去。把小男孩背在肩上,又游了过来。我急忙用手把他拉上来。当他上岸时,我问:“你什么时候学会游泳的?”他说:“糟了,我忘了我不会游泳。啊!”这时。陈淼因为救这个小男孩,后来还感冒了呢!经过这件事,我不禁说声:“陈淼,你真棒!”你们看,陈淼多么勇敢,他不管自己会不会游泳也冲了过去。他那种舍已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同时,我也懂得了什么叫勇敢!3勇敢的男孩星期天上午,我和妈妈骑着自行车去市场买菜。妈妈在菜摊上挑菜,而我就坐在车子上,眼睛环视着周围的人。忽然,我的视线停留在一个可疑的人身上。那个人轻轻地将手伸入一个女士的皮包里。我想喊,可又害怕那个人将来会报复我,于是,我便当做眼前并没有发生这件事一样。突然,“抓小偷啊,大家快来抓小偷啊!”一个清脆的声音使我感到十分惊讶,扭头一看,原来是一个十来岁的小孩,他个子不高,红红的脸蛋上闪动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鲜艳的红领巾在胸前飘舞。他指着那个小偷大声的说:“他是小偷,大家抓住他呀!”大家都惊讶的朝向男孩看去。小男孩是那样坚定,好像是一点儿也不害怕那个小偷。小偷见被人发现,转身就要跑,说时迟,那时快,只见男孩迅速跑上去,双手紧紧地抱住小偷的腿。小偷踢呀,打呀,可是男孩仍不放手,反而抱得更紧了。这时,在场的人一拥而上抓住了小偷。在人们对小男孩的勇气和胆量的赞扬声中,我为自己的胆怯惭愧得低下了头。勇敢的心吐槽说说1、昨天我爸在看。当赵对霍说,你混蛋!我就感觉我要萌哭了。2、昨天那集,剧里那两男主结拜兄弟,当时我就默默的吐槽,拜堂成亲的即视感。3、最先看他演...1200字以上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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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特别作文每个人每天都会经历各种各样的事,有的事让人高兴,有的事让人后悔,有的事让人难过,有的事让人气愤……也就在那一天,我经历了一件事,使我后悔莫及。 每个人每天都会经历各种各样的事,有的事让人高兴,有的事让人后悔,有的事让人难过,有的事让人气愤……也就在那一天,我经历了一件事,使我后悔莫及。 那是一个安静的夜晚,我和妈妈带着我家的小狗豆豆去湛河游玩,我看到湛河上有许多朋友都在溜冰,我看他们那样行云流水、叱咤风云般在我眼前晃过,我真是又羡慕又嫉妒呀。于是,我对妈妈说:“妈妈,我也想要一双溜冰鞋!”妈妈却不屑一顾地说:“可以呀,不过有个条件......”我迫不及待地说:“什么条件,快说,什么条件我都答应。”妈妈说:“只有把豆豆给卖了,我就给你买。”(因为妈妈特别不喜欢毛茸茸的动物,像狗呀,猫呀......)听了妈妈的话后,我沉默不语,因为我不知道是否应该把豆豆卖了。 虽说豆豆是一条狗,可是它很通人性的,如果我高兴的时候它就摇尾巴,跳在我的身上翻个身,让我给它挠痒痒。如果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它就会努力做出滑稽可笑的动作来努力让我高兴起来,总是会把我逗的哈哈大笑,悲伤不开心的事就会忘到九霄云外去了。要说卖掉它,开始我还真有点舍不得,可是又看到它总是随地大小便,总是我擦的还没有它解的快。因为这,我还打过它还几次了呢,给它卖掉也正好让我省点事。每当我想到这儿的时候,我的心里就非常的矛盾,到底卖不卖豆豆呢?这个问题总是在我的脑海里徘徊。 终于有一天,我又在街上看到了几个穿溜冰鞋滑冰的小孩,看!他们的姿势多么的风流潇洒,左右手前后摆动,是多么的酷呀!我实在太想拥有一双溜冰鞋了,于是,我回到家里,郑重其事地对妈妈说:"妈妈,我已经决定了,把豆豆卖掉,买一双溜冰鞋。”妈妈说:“你真的决定了吗?决定要把豆豆给卖掉吗?”我点点头。 就这样,第二天,妈妈很守信用地给我买回了一双溜冰鞋,我兴奋不已,自然而然地大声喊:“豆豆,快来,看我的溜冰鞋。”可是,这时已经没有一只活泼可爱,急匆匆地跑过来的小狗了,它已经被卖掉了。我的心像一下子跌进了万丈深渊里一样,怎么拔也拔不上来了。想起以前它陪我度过的岁月,想起我和豆豆在一起玩耍的情景,想起它努力讨好我,安慰我情景......,我不由地泪流满面。我真的不应该把一只每天和我一起玩耍,我快乐时和我同快乐,我悲伤努力安慰我的小狗豆豆给卖掉去买一双溜冰鞋。真是不值得。 这世界上无奇不有却偏偏没有那后悔药,真是千金难买呀。如果有,我一定第一个去买,把豆豆卖掉,我真是后悔极了,后悔!后悔!实在太后悔了每当我看到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在马路上行驶,我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我家的小狗“美美”,每当我一想起它,我的心就像万箭穿心一样。那是我长到这么大最后悔的一件事。 记得那是我读小学四年级的时候。那天,我在看电视,“美美”突然用前爪饶饶我的后背,好像对我说:“陪我玩一会儿。"我不耐烦的推了推它,嚷道:“你给我滚,如果再烦我,信不信我杀了你。”“美美”见我很生气,就失落的走了。我看完电视,想找美美玩玩,可是,任凭我怎么嚷,也不见它出来,我以为它出去玩了。于是,我找朋友一起打羽毛球,等我回来时,看见妈妈在跟邻居家的猪肉佬在商量什么事,我悄悄的走进,却让我听见一个我不愿相信的事。妈妈说:“你把“美美”拿去卖了吧!价钱……”话还没说玩,我赶紧抢着说:“不行,为什么要卖掉美美?”妈妈把我赶回了房间,什么也没说。后来,我问邻居的阿姨,还是给我知道了。原来,美美自己在马路上玩耍,被一辆摩托车撞得一名呼呼,现在已经没救了,不过还有一口气在。我赶紧一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到邻居卖猪肉的人家,可是已经迟了,它已经被割了喉咙,我看见了它的眼睛,好像在说:“永别了,我的小主人。”这时,我的眼泪像洪水般涌出来,心里疼痛无比,后悔万分。我这个时侯比任何事情都难过。如果,我陪它出去玩,不骂它,它就不会发生车祸,不会被猪肉佬杀死,不会离开我身边……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几年,但是我心中的懊悔,尚未平息,我真心的希望美美以后能投胎投到个好人家,能找个爱它,关心它的主人……不要像我这样……那一次,我真后悔踏入暂新的校园,总感到一阵寂寞涌在心头。小学生活已经结束了,被取代的是我毫不知晓的中学生活。走在校园中,想起了她——我的好朋友,一个我无法面对的好朋友。因为我的错误的举动而丧失了这段三年的友谊。那时,我和她非常要好,不管做什么事都形影不离。有一天,我到她家去玩,我的好朋友对我说:“我家后院里最近栽了几盆花,我们一起去看吧!”我欣喜如狂的答应了她。一迈进院子里我就被浓郁的花香所吸引了。有浑身长满刺的仙人球、如垂柳般的吊兰、红星还有许多叫不上名字的花儿,最不能让人忽略的就是那盆洁白无暇,散发着幽香的茉莉花,她献宝似的把那盆茉莉花端了出来,小心翼翼的放到桌子上。然后两手托腮,望着花儿对我说:“这是我就喜欢的花儿,我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茉莉仙子。因为它是那样的洁白无暇,像一个人的心灵一样纯洁。”“茉莉仙子”,多么美丽的名字。她对我说:“我去洗点水果给你吃。”便走进了厨房。我闻了闻花儿,真是沁人心脾啊!我的手竟然情不自禁的伸了出去,到底是摘还是不摘,我的脑子里在作着斗争,手又伸了出去又缩了回来。最终我没有抵住花的诱惑,摘了一朵塞进了衣兜里。待他拿了水果出来时,我去谎称自己不舒服,飞快的跑回家。掏出花一看,都已经枯萎了,可我竟然为了一朵枯萎的花拆散了我们的友谊。其实友谊也同花和茎一样,折断了花,茎也就失去了“朋友”。事后,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发现,反正我只要看到她就避着她,这样的冷漠一直持续到了今天。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愿意向她忏悔。说不定我们现在还手挽手一起上学呢!花坛中的桂花发出一阵幽香,仿佛明白了我对往事的后悔。1200字以上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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