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样的成长,同样精彩
我曾今讨厌他们,“民工子弟,外来务工人员……”每次见到他们,心里不由的唤起这些冰冷的词语。他们的衣服灰蒙蒙,粗糙的粘着泥土的双手随时拭去清水鼻涕拿着馒头或烧饼津津有味的嚼着,说话时唾沫星子飞溅着,看着闪烁的红绿灯不知所措……他们的孤陋寡闻,他们脏兮兮的衣衫,怎能令人顿生好感?
我从没有想到这种对他们“理所当然”的鄙夷有一天会改变,直到……
直到,我在电视看到关于“国家减免学杂费,让每个孩子都能上学”系列报道:看到镜头里他们充满渴望的眼神仰着干燥面孔,挥着小手蹦跃着说:“我们也可以上学啦!”心底顿时潮湿一片,第一次对曾经的不屑产生了怀疑。
直到,我遇见那个女孩牵着弟弟的小手,站在我前面等校车,只见她从兜里掏出红布花手帕,轻轻捏着弟弟的鼻子,随着女孩“一、二、三”的口令,弟弟嘴巴向下一咧,两“水柱”从他的鼻孔里赛跑似的涌出来,女孩擦干净弟弟的鼻涕,随手又把手帕揣进衣兜里。我不禁打了个寒颤,攥在手里的餐巾纸被我赶紧仍进垃圾桶。他们嬉笑着,奔跑着,地上的灰尘被他们欢快的脚步溅起,落在衣服上也全然不顾。校车的喇叭声催他们上车后,伴着汽车轰隆隆声,又是一阵灰土的飞扬。
校车在民工子弟学校停下,原来,他们是民工的孩子。看着他们如小天使般从“魔术匣”里“飞”出,排队涌进教室,听着他们激动的声音“上课了!”听着他们饱含感恩,激昂的问候“老师好!”简简单单的六个字,传达于我的是对学习热情,对老师的尊敬,对知识的渴望。我想像他们认真听课,伸着小脑袋模样,笑了。这嘴角的微笑让我自己一愣,他们感染我如此之深,曾经心里坚冰已被铸成祝福火焰。
从此,我只要路过这所学校就会放慢脚步甚至停下来等待“老师你们辛苦了!”这种上课音乐铃声,他们不会忘记一直默默帮助他们的人,不会。他们的言语,行为,还有纯真的微笑和对知识的渴望筑成了一把椅子,供我心灵坐坐,告诫自己:要尊重身边每个人,这样你会拥有意想不到的快乐。不能因为身边的人如尘埃普通甚至卑微,鄙视他们,决不能!
黄昏,天边布满火烧云,像那女孩书包上的补丁。我的身影歪斜斜停留在工棚前。一位妇女哼着庐剧淘着米,不时看着女儿做作业的背影,心满意足的笑着。我疑惑:没有电脑,不能QQ的他们,没有iphone,没有MP5的他们哪来快乐?现在,我明白了,他们不需要iphone,想找小伙伴玩,让妈妈朝对面工棚喊一声即可,他们不需要MP5,听爸妈的工友唱着家乡的民歌是件多么惬意的事,他们不需要电脑,遇到不认识的字,爸妈随时去问工友,他们也跟着过去,还可以捧回下酒菜的花生米。
工棚里围坐十几位农民工,两瓶二锅头,一人抿一口传着喝,手捻着盐粒花生米,带着微微醉意,数落自家女人的啰嗦,夸着自家孩子是多么的聪明,是如何懂事,末了,还不忘加一句:“俺得好好苦钱,留给娃上学用。”夕阳仿佛也在凝神听着,还趁他们不注意偷偷喝了一口酒,醉了。
袅袅炊烟在工棚慢慢盘旋,在树梢上飘荡,在胡同拐角里踱步,最后聚成片片朦胧晚霞,我才恍然,时间不早了,刚转身准备离去,便有稚嫩读书声从工棚传来:“我们的祖国是花园,我们是花园里的花,要好好学习,报答祖国妈妈……”
是的,他们与我们有着不一样的童年,不一样的成长,但我相信,在祖国这个温暖的大家庭中,我们会拥有同样的学习环境,同样精彩的未来!
后记:“别人与我比父母,我与别人比明天!”“我们都是中国娃,祖国的花……”2007年春晚,一群民工子女《心里话》令无数人潸然泪下。太阳每天都是新的,成长的身影激情依旧,不同的成长历程,塑造不同自我,一定会诠释出同一种精彩。
合肥市三十八中学初二:汪佩瑶
不一样的我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抛开生活给我的所有束缚,挣脱命运给我的沉重枷锁。我有我的翅膀,承载着我年少的梦想,我有我的滋味,有我别样的疯狂。
当机械的生活成为生命的主体,我们好似流水线上的技术工人,重复操作自己的生命。我们说这样的简单平静很好,以此来宽慰自己偶尔还是想要躁动的心。直到那群抱着吉他和麦克风的孩子在聚光灯下疯狂地唱出“那就让我不一样”,整个世界都沸腾了。
五月天刚出道的时候不过是几个十几岁的孩子。他们没有重复走父母给他们规划的道路,而是捡起了角落里的梦想,呼啸着奔向舞台的中央。差不多的年纪,我们也有这样轻狂的梦想,却没有这样放肆的勇气,对命运的安排说“不”。
你或许会笑话他们的放纵不羁,会说假如他们的成绩很好,一定会选择成为这莘莘学子中的一员。其实不然。
记得水木年华么。从清华走出来的他们拒绝了公司抛给他们的高薪的橄榄枝,单枪匹马地闯入娱乐圈,红极一时。同为校友的高晓松,也无法拒绝音乐的诱惑,抱起吉他,向他大好的未来说了再见。还有比尔盖茨,中途就从哈佛退学,义无反顾的选择了他的IT梦。
他们都曾有着锦绣的前程,却没有重复生命的轨迹。梦想是他们与生俱来的热情。正是这种无法阻挡的热情,让他们选择疯狂,选择走一条自己的路。梦想就是他们的方向,而坚持是他们的导航。有时候,我们就应该允许自己疯狂一次。
但于我来说,真正值得敬佩的还有一个人,他就是被吉尼斯誉为“全世界最聪明的人”的金雄荣。前半生,金雄荣和所有的神童一样,小小年纪会四国语言,会算极其复杂的微积分,参加各种世界竞赛。甚至还被世界名校聘为最小的物理学博士。在无限风光之时他做了一个惊人的决定,毅然决然地进了一家小公司做起了普通的小职员。日子过得平淡简单,但他很快乐。面对所有人的惋惜,他只说“为什么要重复走别人走过的道路呢?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力,而每个梦想与希望都应该被尊重。”
其实生和死就是生命重复轮回中的起点和终点。你可以选择一成不变的向前,也可以独辟蹊径,走出一条漂亮的弧线。
选择不一样,能让失败者的前车之鉴成为成功者的后事之师,不让错误重蹈覆辙。选择不一样,能让荆棘丛生的地方开出粲然夺目的花朵。选择不一样,那就让我不一样!
逆风的旅程或许更适合飞翔,那就让振翅的勇气在此刻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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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不一样?“啊!爸爸!”随着一声喊叫我赶紧跑到卫生间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这还得从昨天晚上说起。昨天晚上,爸爸对着看电视的我说:“快来,我煮了两个鸡蛋,快来吃吧!”听到这儿,大家可能已经知道了,这都是因为鸡蛋而已起的。我走到餐桌旁,只见爸爸拿起一个鸡蛋往头上敲了一下鸡蛋皮就掉了下来,看着爸爸吃着香喷喷的鸡蛋,我也跃跃欲试。我拿起剩下的那个鸡蛋,学着爸爸的样子,往头上一敲,谁成想,等待着我的不是香喷喷的鸡蛋,而是还没有被煮熟的鸡蛋!蛋液流得我满脸都是,而老爸却在一旁偷笑。原来,这是有一场有计划的阴谋。为了不再被老爸戏弄,我只好来做一个关于区分生熟鸡蛋的实验。我准备了一个生鸡蛋,一个熟鸡蛋,又准备了两个手电。一切准备就绪,实验就开始了。我把鸡蛋放在手电筒旁边,就在这时,鸡蛋大军要“反了”,两个鸡蛋都要逃跑,朝桌边跑去,它们似乎一边跑一边说:“快跑啊,不然就要被她给当实验品了!”眼看它们就要坠下“悬崖”,我赶紧挡住它们,才没使鸡蛋摔得“粉身碎骨”。我重新把鸡蛋放回手电筒旁边,然后观察他们的不一样。我发现没有煮熟的鸡蛋被光照得发红,而煮熟的鸡蛋却完全挡住了光。我上网查了一下,原来生鸡蛋里面是液体,光可以透过蛋壳照向里面,而熟鸡蛋里面是固体,完全挡住了光,所以没变化!我终于学会了区分生熟鸡蛋了,相信爸爸下次再整我,我一定不会再中计了。一样,不一样?生熟鸡蛋的外表一样,但它们的内在却不一样。我们要有勇于探究的精神,发现它们的不同。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本文内容生动丰富,语言新颖清爽,结构独特合理。65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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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名称,不一样的故事红,乃是中华民族的至爱之色。面容姣好的女子称为粉红佳人,善解人意的女性朋友则被称为红颜知己,甚至有红袖添香一词,更是为读书这件劳苦修行之事添上一分雅趣。红也为文人说喜爱,李商隐就曾有“红楼隔雨相望冷”的孤怨哀愁。传说,住在极寒之地的因纽特人,竟用两百多个不同的语汇来描述不同的白,因此他们即使深处冰天雪地,也依然可以清楚的知道自己的方位,而在异乡之客的眼中,只可见一片白茫茫的天地。其实,人们现在所谓的“红”这一颜色,在古代,可大致依颜色的深浅分为绛、赤、朱、丹、红,依材料可分为茜、彤、赭等。古人细分洪水的缘由与因纽特人的不同,他们对颜色的精细研究hi因为古雅的情趣与生活态度。《说文解字》中对“绛”这一颜色的解释为“绛者,深赤也。”细观绛这一字的小篆就会发现,其偏旁部首含“丝”之意。“绛色”实为古人用拉力染衣服的颜色,绛这一颜色,来自于绛草的汁液。据史书记载,绛草原产于百越地区,因汉人的战争扩地,与蛮人贸易。才逐渐传入中原地区。著名学者马融授课时,在学生身边拉下纱帐,帐后有美人奏乐,以此来分散学生的注意力。令他诧异的是,有一学生学习三年,目不斜视,此人就是后来著名的学者,郑玄。因此,古人用绛帷来喻指老师授课的地方。比绛色稍浅的则是赤。《易经》的“困”卦中有“深陷赤绂”一说,而“绂”则是周朝官员佩戴的护膝一物。赤的甲骨文,是一个人烤烧于火上,意为肉经火烧后的颜色,则为赤。在古代的五行学说中,南方,即火,而火色,则为赤。因此汉高祖刘邦即位时称自己为“赤帝之子”,这就让颜色与政治之间有了一定的联系。段玉裁在为《说文解字》注解时曾出此言:“日初之时为赤色,日中之时为朱色,日中大于日初”所以在古人的心中,朱色即为正色。《说文解字》中对朱的解释为“松柏属”即松柏这些树木中心的颜色是比赤色更淡的,即为朱色。相传,周朝天子的衣服即为朱色,而文武百官的衣服颜色只能为赤或为红,及绯色。虽然段玉裁的注解反为一家之言,无历史考证,但我们姑且也不反驳,因为历史上对此种说法仍有一定的支持的声音。很多人此时便会想到“朱丹”一词,可见,古代对于颜色的区分并不是十分严格的。丹,《说文解字》中注解为“巴越之石也”,看其小篆便知,一口井中有一点,这一点实为矿色,所以丹,是由一种矿石提取出来的颜色,古人称之为“丹砂”实为矿物质氧化后的颜色。先秦时,巴越之地有一寡妇名清,家中世代作矿石声音,成为地方有名的商贾之家。秦始皇因此还为她建了一座台,名为“怀清台”。而彤则解释为“丹饰也”,即周朝天子使用的彤管彤矢实际上就是丹漆装饰的物品,这里也不再细说了。而我们现在所说的红,在古代指的是绯色及为今日的粉色。清朝一幅著名的桃花鸟石图上,桃花看上去娇艳柔嫩,实际所施颜料即为红。可清人学者曾感叹:“现如今的红,即一统称,大红浅红俱称红,非古人所称的绯红也。”不知大家是否记得崔莺莺因思念张生而茜肥腰瘦,宝玉应也在悼文中写过“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垄中即卿何薄命”一句,引得黛玉黯然伤神。这些爱情,甜蜜又带苦涩,引万人感叹,却也在不知不觉中,与“茜”这一色彩有着丝缕联系。……细品古人所说的绛、赤、朱、丹等色,不觉有些失落。现如今,它们只有一个简单的名字——红,虽是使用称呼简约了,但是这些颜色也失了其本有得味道,它们是有着各自故事的有趣的灵魂,现如今,只能在高楼大厦,车流之间茫然徘徊,不知所终。愿不久,天地之间响起一声稚嫩的声响,清楚地念着:“深赤之色即为绛,巴越之石即为丹,丹饰之色即为彤……”1200字以上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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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的有一天我拾起了被我锁在脑海抽屉里的回忆,我拿起钥匙打开了锁,一个个定格的画面便呈现在我的眼前,就如同一朵又一朵娇艳芬芳的花顺着绿色的藤蔓,缠绕上我的身体----那一刻,我想我是恍惚了。我还记着你那温暖的笑靥,眼睛微眯的样子,咧开红唇露出八颗牙齿,甚至还能看清一颗尚未换取的小虎牙;我还记着你在我的手冻僵的时候为我带上你温暖的手套;我还记着你站在灰绿色的火车上向我挥手告别……原来,我还记着那一切,只是试图去选择性地忘记,只是因为我太过在意------那段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日子……在你离开之前,我们几乎是每天一同上学,一同回家,一同玩耍。。。。。。不时你还回到我家里去做客,我妈妈总是会很热情地为你做菜,差我去商店买果汁给你喝……你一边对我妈妈甜甜腻腻地说“谢谢车姨”一边趁我妈去厨房的间隙对我满是笑意地挤眉弄眼,气得我咬牙切齿地扑过去打你,扯起你的耳朵大吼“少给我抢妈妈”!不过被我妈闻声冲出来将我从你身上拽开,方才作罢。为此我付出的代价是妈妈的碎碎念和你的低声坏笑。还有很多时候,我们总是在打打闹闹中度过的:某天,你趁着下课时我趴在课桌上闭目养神时偷偷在我的校服背后画一只小猪,并且小猪的头上写着我的名字;某天你指着班花对我说她长得真水灵,我贼笑着说你要是相中了就去提亲去,于是开打;某天,你笑嘻嘻地一个劲儿嚷着我最为忌讳的外号,一群男生哄笑,我的脸通红,浑身发抖……这样的时候,多到数不清了。我们算不算是小言里的欢喜冤家呢?有一年冬天,银装素裹,鹅毛大雪飘飘扬扬,为道路铺上一层雪白的地毯,为天地装点了圣洁的白色。寒假了,我接到你的电话,你说,走啊,出去打雪仗。我便应了下来。走的急,忘记了戴手套,结果到了场地我的手冻得通红且僵硬麻木,你不再是那副嬉皮笑脸的模样,正了色,低声问我,你怎么了?我逞强,抿唇说没事。你二话不说脱下自己的手套,拉过我的手轻轻为我戴上,然后又嘻嘻笑着说,我不怕冻手,所以还是你戴着吧,女孩子细皮嫩肉的。说完,不等我说话便跑过去和那些男孩子打成一团。回去时,我分明看见你本来你嫩白皙的小手已经通红一片,有些地方还起了冻疮。我的喉咙忽然一阵哽咽,我发觉你虽然表面上挺没心没肺的,其实内心善良无比。这是另一个不为人知的你呀。你的父亲带着你要离开了,要在大城市接受更好的教育。临走时你来看过我,你还是什么都没变,你对我说,嘿,我要走了哦,不要想我。我推搡着,嘟囔道,谁会想你这只跳马猴子呀?可是泪水顺着脸颊无法控制地刷刷流了下来。这是我第二次看见你换上了严肃的面孔,你拍拍我的肩膀,郑重道,其实,你知道吗,我一直觉得你很像我的妈妈,总是和我又打又闹的,你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想,离开了根河之后,我真的会很想念你的。我懂的,我都懂的。。。。。。我知道你的母亲去了外地打工,平时会寄些钱给你。你和我说过很多很多关于你对大城市的憧憬以及你对你母亲的思念,我都知道的……。最后,在火车站里,当火车汽笛在不远处发出一阵长鸣,我意识到你终是要走了,于是我顾不得一切,扑上前去抱住你,紧紧地,用尽了我的力气,我在你耳边说,我也是,我也是,你是我这一辈子最好的朋友……似乎有一阵热流流进我的衣领里去了,我不知道那是我的泪还是你的泪。当火车消失在远方,我蹲在火车站的站台上泣不成声。我对你的爱,介于友情,近乎亲情。虽然我们总是吵架,但是,我明白,你我之间,还有着那么一层厚厚的温暖,包裹着你我。我相信,总有一天,你我会再相见,你知道吗,我一直等待着……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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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的马,不一样的童年曾几何时,有一匹马,它有着蓝而深邃的眼睛,灰蓝布似的嘴,光洁的白毛,强健而优美的体型……就是这样美丽的一匹马,留给了“我”与维利酸甜不一的童年回忆……故事《童年的马》由长大后的在德国的“我”,参观汉斯一家的农场写起。忽遇的一匹美丽白马,使曾经的那匹拉车大白马在脑海中浮现出来……尽管家乡和莱茵河畔之间的距离很遥远,童年和此时此刻之间的岁月很悠长,但彼此交相辉映,两个不同的故事,因为同样的白马,被交织在了一起。文中的“我”与小维利有着截然不同童年。“我”的童年,是在乡下的田埂、河边的浅滩上度过。大白马吃的,是“一些碎谷草和糠粉,用水拌着”;大白马没有马鞍,是“光腚马”;猴子似的“我们”,“裤子打满了补丁,红红绿绿的布料映在河水里,差不多没有一个穿鞋的”。生活朴素,简单,却又充实。美丽的莱茵河畔,骏马飞驰的农场所承载的,是维利的童年。马槽中的“机制饲料,那样子有点像感冒胶囊,长条形,暗绿色,很硬”;全副武装的小赛马,有着“极合体极讲究的小马鞍、马镫,有彩色鞍垫,额上垂下了红色的丝质缨穗”;维利穿着“白衣、马靴、头盔,手提一副小马鞭”,生活富裕,充实,多彩。同样的年华里,遇见同样的白马,怀着同样的天真烂漫,却有着物质差距如此悬殊的童年,未免让人唏嘘不已。故事中,当“我们”这些孩子欣赏、抚摸着大白马时,“饲养员老木头咕咕哝哝地走过来,用手扳开我们几个小家伙,说:‘踢着!不怕踢着?’”;当哥哥为了取悦女友,擅自骑马而坠马破相后,罗玲子因为哥哥满脸伤疤离开了他;年幼的“我”竟将责任全部推给大白马,一度动过杀掉它的念头……饲养员老木头的好心保护,无形中疏远了孩子们与大白马的感情,抑制了孩子们对自然的探索,将好奇和思索的萌芽扼杀在了襁褓之中。罗玲子以貌取人,爱上的仅仅是哥哥英俊的外貌,是一种肤浅且不负责任的爱。不会骑马的哥哥为取悦女友擅自骑马,一味逞能,意气用事,没有考虑安全和后果,导致坠马的悲剧。哥哥的日渐堕落,也在“我”幼小的心灵中,蒙上了一层深灰色的阴影,为长大后的“我”对小动物心生戒备埋下了伏笔。而德国农场里的故事又是怎样的呢?当“我们”参观着农场时,“那个老太太大叫着,两手挥舞着奔向黑马,搂住马的脖子。”;维利的进行骑术表演结束后,童心未泯的客人们,在跑道旁为维利和他的小赛马欢呼雀跃着,汉斯夫妇和妹妹玛丽,激动地吻着维利,“幸福骄傲地快哭了”……汉斯和客人们,言传身教,用实际行动告诉孩子们亲于自然,热爱自然,那位德国老太太依然富有活力,可能就是因为对生活仍有一颗好奇心吧。小维利表演马术时,“我”所想到的,是可怕的意外;而汉斯夫妇用欣慰的目光,鼓励着维利追寻着自己的梦想,没有因爱而将维利紧紧护在身边。在鼓励声中成长的孩子,心中怎会不充满着对生活的期待和热爱呢?两个对比鲜明的小故事,引起了我们更深层的思考:我们循规蹈矩的生活,是不是丢失了些什么?有时候,身处大千世界的我们,因为都市中繁忙的节奏,因为楼宇间繁华的灯火,被蒙住了眼睛,遮住了心灵,渐渐淡忘起很多:对生活的追求、对自然的热爱……流沙般飞逝了。马儿的故事,仿佛唤醒了心中那份最初的单纯,那份赤裸裸地来到这世间时的单纯,像一湾清澈的湖水映在心头,开启了我们对美、尊重、责任、爱和人生的呼唤。童年,是心中一块充满故事的草地,有蓝悠悠的天,白柔柔的云,一个小小的自己静静地坐着,歪着脑袋,衔着草梗,沉浸在自己的童话里。对了,还有一匹马儿,一匹自由驰骋的白色马儿。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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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的作文我慢步的朝着班级走去。刚进教室,他们就给我曾经享受过的一种感觉,一成不变的“疯狂”。太吵了,不过这也是我一直期待的感觉,太热闹了。接下来,吴老师就进来了,他还是使用他一贯的表情——严肃的对我们讲话。不过,这是用来吓唬以前的我们,早就落后了。正在吴老师讲的津津有味时,此时此刻的我却在想另外一件事情,快到八点半了,估计李泽彬快要来了,而且是从后门进。不过片刻,李泽彬就匆匆赶到,从后门跑了近来,然后对老师说对不起。嘿嘿,他一向都是这样的。随后,吴老师带领大家去领书。而我呢,在座位上写作问。忽然从门外传来一阵震耳欲聋声音:“大家好,我来了!”听到这个声音后,大家连忙散开了。也是,大嗓门郑霸来了,谁不让开呀!更恐怖的是,她一进来就抬起脚踩到桌子上,然后滔滔不绝的讲起她所谓至理名言,其实就是一堆废话而已。声音又大,而且口水四溅,喷得满桌子都是,谁能忍受得了啊!不过一会儿外面又传来一阵声音“开门呀开门。”听声音可能是我们班上的“某某”女生,随后是一阵猛力的踢门声。通常遇到这种情况,我就会毫不犹豫的对着门踢一下,再开门。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刚才踢门的人必定是张芮。没错,就是她,还是我聪明。黄埔小学,还是一样的,几乎没有任何的改变。不过,这种感觉我喜欢。然而还是有不一样的地方,例如说;徐坤长高了,王子浩长胖了,李晟达瘦了一圈......其实这些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不值一提。不过,留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明遥。他说他愿意与我重归于好了,不在是敌人。而且我们还弄了个焰星轩族,是为了表示我们两友情死灰复燃的见证,也是我们两写作的共同舞台。我们自称“文坛双剑客”,还要多招人手呢!记得以前,我们两个是水火不容,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有时,还大打出手呢!而且十分痛恨对方,一心想打击对方。有谁考试考差了,就奚落对方。或者对方不小心摔倒了一下,都拍手直叫好。经常是怒目相视,有时还在背后报复对方,对方还不知道哩!我们又成为好友后,明遥对我说;“你还记得在五年级吗?我们两个同时转到黄埔小学来,那时你狂写诗,于是我与你合作起来写,可怎么写也没有你写得多,有时你一天写个十来篇,我才写那么一两篇而已,真是惭愧呀!”听完他的话后我也感到内疚,毕竟我也曾经伤害过他。黄埔学校,二十几天后我又与你阔别重逢,才发现你与以前那么的相似,几乎没由于任何的改变,然而又有那么一点点的变化。小学的时候,我和她虽然在一个班,不过几乎不怎么说话,更谈不上做什么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了。对于我们彼此来说,我们非常陌生。但是因为上了中学后分班,巧的是我和她分在了一个班。当看完分班名单的时候,其实我挺沮丧的。因为没跟自己的朋友分在一个班,也没跟什么熟人分在一班,要是论熟,可能罗悦文和罗然,我都挺熟悉的。可是其他人和我确实在之前没什么交情。小学时候我属于人际关系不错,但是比较好的也就几个,跟别人也不怎么结仇的那种类型。所以说朋友并不太多。进了二班,其实我是有那么一点失望,因为二班里没有以前很好的朋友。于是开始试着交朋友。看完分班名单之后就看到上面有她的名字,虽然说不是很熟,但是毕竟以前是一个班的,所以就决定试着跟她做朋友。转头一看,她在我后面。我忘了是我主动还是她主动,反正是两个人一起去了那时候的六年级二班。在此之后,我们在班里就渐渐开始做起了朋友。她性格很随和,我属于那种大大咧咧的,但是她也很能接受我这种性格,而我也正是喜欢她这种性格。因为某些原因,中午吃完饭会去遛遛圈。其实有这种嗜好的人一般都是有那么一些未老先衰的倾向的家伙。不过也没办法,我的个人习惯嘛。忘记是哪天中午吃饭,我提出要去遛遛圈。不过如果我没有记错,操场上好像有她很讨厌的家伙。她问我:“是真的很想去?”我回答说:“是很想去,不过那家伙不是在么?”所谓那家伙总之就是一个很让人饭的人罢了。她说:“既然你想去,那么我陪你去吧。嗯……不过你要请我一个棒棒糖。”哈,我就知道她是这种人,有时候虽然说是很委屈她了,不过立刻会回给你一个大大的笑容并且管你要一支棒棒糖作为补偿。她就是这种人,不管我怎么任性都会由着我的性子,这一点对于任何人一定都很有吸引力。有时候她会在不知不觉中教给我那么一些课本上学不到,只能在她身上学到的东西,随着时间一天一天过去,我们就渐渐成为了很好很好的朋友,形影不离。她的性格就是很随和,我们之间似乎都是互相给对方鼓励,让对方学到些什么东西的吧。所有人应该都知道她是谁吧。1200字以上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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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的爱不要总以为自己是孤独的。请记住:在你的背后永远会有这么一种人默默无闻的支持你,关心你,而他们就是你的------亲人。他们撑起的-------是我们的世界。-----------题记盛夏,虫虫们藏在草丛中,躲避灼热的阳光。知了趴在树上无精打采,还“吱吱吱吱-------”叫个不停,突然,一双大大的脚印盖在草坪上,刚刚接到北京电影学院录取通知书的简小衫从马路对面直冲进家门,这结果是她早就料到的。这猛女甚至连火车票都买好了。报志愿的时候,她就已经打算为梦想走遍天涯海角。简小衫很快开始收拾行李,她已经准备离开这个城市去北京念大学,攻读自己爱慕了已久的北京电影学院,将来做一名电影明星-------这是她的梦想,也是姐的梦想。梦想-------明亮的瞳孔里刚有了一点光泽,就立即暗淡了下去,究竟要不要告诉她?小衫在心里问自己,还是算了吧!人家现在指不定还没有时间待见我呢!小衫咬咬牙,继续埋头收拾衣服,骤然间从杂乱的衣物之间发现了一个粉色的香囊,上面绣着“简小衫”三个字。衫儿看到这个愣住了,呆滞了几秒钟,终于再也忍不住,趴在床上嚎啕大哭。衫儿想起了自己和姐姐、妈妈山穷水尽的时候……那时,胃癌晚期的父亲终于架不住疾病的折磨,医药费的昂贵,撇下了柔弱的母亲和小衫姐妹三人,俩腿儿一登天,驾鹤西去了。母亲哭得死去活来,几次醒来又晕过去,姐妹俩也伤心欲绝。可没有了父亲,日子还得过不是。借钱给父亲办了丧事之后,衫儿姐姐和母亲坐在炕上商讨以后的日子。小衫蹲在门口,一点也不想听到一丁点儿关于“生活”的事,其实,倒不如说是她自己害怕辍学。正因此而发着愣,忽然发现家门口对面的小土坡上长着一株极为漂亮的花。她跑过去,发现一尺多高的花株上竟然只长了两朵花,黄色的花蕊,白色的花瓣。风一吹,两朵花儿紧紧贴在一起。衫儿不由自主的伸出手来,摘下了那两朵花。忽听到背后传来一声呵斥:“住手!”她转过头来,发现姐姐正急急忙忙的朝这边走来,眉头紧皱,半是心疼半是慎怪的对衫儿说:“你为什么要摘这两朵花啊!”姐把衫儿手里紧紧捏着的花抢过来,小心翼翼的抚摸着白色的花瓣,生怕惊动了这一双受伤的灵魂。姐心疼的望着花儿,衫儿惊讶的睁大了眼睛不解的瞧着姐。“你知道吗?人世间的每一对姐妹,前世都是长在同一株植物上的两朵花,只有经过了一千年的修行,在下辈子才能投胎转世做姐妹呢!”姐抬起头,望着天空。------这样,衫儿就不会发现姐眼里的泪水和黯淡下去的目光……“衫儿,衫儿,醒醒,醒醒……姐要走了啊……”小衫在姐的叫喊声中睁开了朦胧的双眼,喃喃地问道:“姐,还早呢!你要去哪儿啊……”“姐要出去找工作,给你挣学费,姐决对不能让你辍学……”“什么,姐,你要出去啊?”“嗯。”姐低下了头,压低了声音。“姐和妈商量过了,去一家纺织厂,一个月工资五百块,干得好还有提成呢!……姐,哦,差点忘了……”姐从炕上站起身,拉开了柜子的抽屉,从里面拿出几个本子和几支铅笔,“这是姐学校以前奖的,姐一直没舍得用,现在送给你,你要好好学习啊……啊,差点把这个忘了……”姐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从衣袋里掏出了一个精致的香囊,放到了衫儿的手心,“这是姐昨天夜里绣的,送给你,这里头垫的是昨天那两朵花的花瓣……呵呵,想姐了就拿出来看看……”姐用手拍了拍小衫的肩膀,转身拉了拉衣角,对小衫说:“姐走了,晚了就赶不上车了……““啊?姐,我送送你啊……”小衫还没反应过来,姐就已经走了,她只得呆呆坐在炕头,望着姐的背影,不晓得这只有十六岁的稚嫩的姐的肩膀,要怎样撑起这个家。不知不觉,眼泪簌簌滴下来,打湿了小衫手里紧紧握住的香囊。……小衫趴在桌子上,无精打采的做着新买的练习册。“这题真难啊!”小衫叹了口气,抬头望了望天空,想让已经劳累了一天的眼睛的休息一会儿。猛然间想起,姐姐已经八个月没回来了。唉,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想到这儿,小衫不由得叹了口气。“吱扭--------”大门被打开了,从门后闪出一人来,是个女的。穿着花花绿绿的漏背连衣裙,打着洋伞,头发高高的耸起,高跟鞋一扭一扭发出有节奏的清脆的“嗒嗒”声。哟,这是谁呀?衫儿正思索这家里是否有过这样的亲戚,却听到一声“轻轻的呼唤”:“妈,小衫,我回来了。”天哪,是姐,是姐,姐回来了!小衫听到这声音,像是在晴天接到了一个霹雳,她站起身,顾不得站在门口的姐姐,立马冲到厨房,对妈妈大呼小叫。“喊什么,喊什么,你这丫头老是疯……”妈妈被小衫吓了一跳,以为发生了什么事,连手里正在切菜的刀都没来得及放下,就急急忙忙跑出来,刚走出厨房门,就被眼前这个花枝招展的女人惊住了。呆呆的望了对方好一会儿,细细的打量这眼前这个“陌生人”。“妈,小衫,你们俩人怎么了,不认识我了吗?”姐姐轻盈的走到妈妈面前,紧紧抱住母亲。母亲这才反应过来,眼前的这个人,就是自己的女儿。“回来就好,回来就好……走,吃饭去吧!”她喃喃道。小衫拥着姐姐走到炕前,一家人聚在炕桌子上吃饭,正话着家常,忽然姐像想起了什么似得,从随身带的小皮包里拿出一沓钱,放在桌上,对母亲说:“妈,这是四千块钱,您拿去还债,顺便在给家里添置点东西吧!”“你哪来这么多钱?”“还不是我表现好,厂里给我奖的呗!”姐姐说完便不再说话,母亲也不好再问了。姐在家里呆了两天就走了,说什么也不肯再留下来,也难怪,自从姐回来之后,村里人都用怪怪的目光瞧着姐,姐的心里也怪别扭的,其实,妈妈和小衫心里也很疑惑,姐这次回来变化怎么这么大呢!姐做的,究竟是什么工作?怎么会有如此高的收入?尽管衫儿和妈妈打心眼儿不相信姐会做什么出格的事,但是村里已经传开了关于姐的流言:人家都说,小衫妈的大女儿在酒店里给人当啤酒妹,整天穿着暴露的衣服,用着昂贵的化妆品。妈妈是在按捺不住,偷偷跑到和姐一起打工的邻居家里打听,这才知道,纺织厂的效益不好,工人们都走光了,更别提五百块的工资。姐在那儿干了几天就去了县城,她临走前告诉邻居他要找到一份赚大钱的工作养活妹妹。听了这话,小衫和妈妈更担心了,难道姐姐真的……不,不,尽管小衫心里一次又一次否定了这个“事实”,但是相邻们的流言还有上学时同学们向她投来的鄙视的目光,也让小衫的心理渐渐有了转变。姐回来,她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热情的对姐了。小衫的变化姐都看在眼里,但姐没有说什么,只是得知这些后,就低下头,不肯再说一句话。回家的次数也越来越少。转眼间,六年过去了,除了姐每个月定时往家里寄两千块钱,能让她们知道姐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小衫和姐几乎就没有联系了。小衫那里连姐的地址都没有,就算有,小衫也不回去给姐写一封信,因为,小衫认为,姐,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姐了。如今,小衫已是一所重点高校的毕业生,准备要为自己毕生的梦想去打拼。可是,这样好的消息小衫都没有告诉姐。小衫很快整理好了衣服,带好了生活用品。全副武装之后准备进军火车站。票,衫儿早已买好了,沉重的行李都按捺不住小衫激动的心,小衫一路走来,连步子都是轻快的。终于到了车站,衫儿拿出票,刚想要冲进车里,却听见一个熟悉的女声音喊着:“擦鞋,擦鞋,谁擦鞋哟!”衫儿听到这声音,立马调转方向,顺着一路传来的美轮美奂的女声寻找声音的主人,她转个弯,来到一个停出租车的地方,发现不远处有一个少女正在巷子的深处,坐在一破破的凳子上,身上套着很土的衣服,猛然,刮一阵强风,少女哆嗦了一下,赶紧躲到巷子背风的角落,凌乱的头发任风吹来吹去。衫儿的心猛地一颤,这女的,衫儿是认识的……这何等熟悉的声音就像每听到家里餐桌旁的碗筷声一样,就像在家门口路过的人们爽朗的笑声一样,尽管六年了,她怎么能不熟悉这声音呢?但,这是在哪儿?这里,不是在那贫穷儿又温馨的家里,而是在喧嚣而又冷峻的水泥森林之中,她宁愿听不到这几个字,这几个从姐姐口里传出来的字。她走上前,对着蜷缩在墙角,背对着自己的女生,轻轻的叫了一声:“姐……”少女听见声音,迟疑了几秒之后转过身来,抬起头:“衫儿?”“你……你怎么在这儿啊?”衫儿脸上的表情立即变得很难看,像刚刚吞了一个没有经过咀嚼的包子。“额……那个那个……姐啊,我今天要走了啊,去念北京学院了……”“啊?你要走怎么也不给姐姐说一……”姐说到这儿突然停了下来,低下了头,埋头假装收拾东西。“这是好事啊,呵呵……”姐勉强的笑了几声,谁也看不到姐眼里的失落。姐说完这句话,就不在理衫儿了。衫儿就站在姐旁边,小心翼翼的问:“姐,难道……你,你六年来就靠擦皮鞋过日子吗?”“啊……”姐愣住了,随即又恢复了表情。“呃……其时擦皮鞋也挺好的,一天挣得不少啊!”衫儿就站在那儿,呆呆的望着姐,不知道要说什么好,双手紧紧握在一起,告诉姐:“姐,我要走了……”姐“哦”了一声,脸上的表情欣喜了起来,她知道,自己的妹妹要去念自己心仪已久的大学了。姐再一次转过身,从随身带的大箱子里拿出一个精致的盒子,递给衫儿。“这是姐早就给你买好的围巾,一直没有机会送,今天没想到,在这遇见你了,呵呵……你拿好,北方天气比较冷,到那边好戴上……”“嗯……”衫儿接下了围巾,将它紧紧捏在手里,突然明白了一切,眼前的这个姐,为自己默默地付出了六年。六年前,纺织厂的效益不好,工人们都下岗了,厂子也倒闭了,和姐姐一起来的女孩儿都回家了,但姐没有,她告诉自己不能让妹妹辍学,于是,姐来到这个陌生的大城市,可姐没有文凭,又不愿意做哪些肮脏的工作。只好擦起皮鞋。来这儿的第一天,姐是露宿街头的。后来遇上了好心的女房东答应她可以先住房再交房租,姐才有了容身的地方。还有第一次回到家里,身上穿的衣服和打的洋伞,都是房东老板娘借给自己的,姐只是不想让衫儿和妈为自己担心而已,所以,一直用这样的方式掩饰着自己擦皮鞋的事实,只是姐没想到,姐妹俩竟然会因此而越来越疏远。六年来,姐一共往家里寄了七万九千八百二十元。姐六年来,没有为自己买过一件衣服,甚至生活用品都很节省。七万九千八百二十元啊,这就意味着姐在六年里,擦过七万九千八百二十双鞋……衫儿湿润了双眼,姐正值花季的年龄,可那双原本芊芊的玉手上,又布满了多少因擦皮鞋而起的厚厚的老茧,原本嫩白的皮肤,也变得愈加粗糙了。“姐,我……”衫儿哽咽了。“没事儿,你做哪班的车?姐送送你……”衫儿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姐打断了。衫儿擦掉泪水,“姐,那我们走吧……”“嗯……”姐点点头,姐妹俩互相挽着手,向车站走去。背后,吹了一地的槐树叶,,,那些天网恢恢的情,被漫天飞舞的槐树叶的仙境掩藏的面目全非……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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