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_1500字
就像某种自然元素。 他回家的路上看到一起车祸。刹车时尖利的余音还在他耳边回响,但他并没有恐惧,在他亲眼目睹车轮是如何将灵魂扯碎的那一刻,他出乎意料地冷静,并且面不改色,微扬的眉头就像在表示惊讶,仿佛血腥并没有在他心里掀起多少波澜,这点令他自己也十分异样,但却没有担忧,相反的他有些洋洋自得起来,所以随着人群的聚拢与警铃的声响,他悠悠地转过身,做出无所谓的样子,再把双手插在衣兜里,穿过人群不慌不忙地走了。 这样做的时候他低下头,偷偷用眼角的余光看人们的反应,看到似乎有人注意到了他,他窃喜起来,面上却不动声色,等走到四下无人,便敞开速度跑起来,他跑得非常非常快,他能听见脚底呼呼的声音,几米一个脚尖沾地,再跃起,好像离了地面,脱了引力,要飞起。就这样他回到了家,他想把这件事与妈妈说,用一种平淡的语调,但妈妈在炒菜,隔着客厅他也能听见肉在油锅里滋滋作响。这时候讲不合适。他想。但仍有些意犹未尽,便把自己关在房间,又在心中将事情的始末细细地捋了一遍,暗暗得意起来,为那个冷静又冷漠的自己。他开始幻想:「那时有人叫住了自己,那人极其的富有正义感,他一边搀扶着被撞倒的人,一边冲自己怒吼:“你就这么走了?”自己懒懒地半转身,阳光在自己的脸上打下阴影,瞥了他一眼,又无所谓地转回去,刚走几步,身后那人又叫道:‘你怎么能这么冷漠!’闻言自己却并未停下脚步,只留下似笑非笑的声音淡漠地分散在阳光里:‘别人怎样,跟我有什么关系?’忙碌的若干人群全部愣住了,为自己的冷漠,待反应过来,自己早已消失不见。 他一边构思着,心中愉悦起来,忍不住一遍遍回味着。这些事情对他这样一个普通的初中生来说,实在是不平凡的。他的成绩不怎么好,但他自视甚高,他也知道这点,但他没有羞躁:谁不是这样的呢?在这个方面他是值得佩服的,他早就想通了一点:但凡没有从事工作的学生们,大多是幼稚可笑的。虽然这群人中也包括自己,但自己并没有他们那么可悲。他能看出人们的幼稚,也能明明白白地洞悉他们那样作为时的心理与算盘。但是他会把自己的幼稚潜藏在心里,面上不会露出丝毫马脚的同时,在心里尽情胡闹。在那个世界他是自由的。没有人能察觉他的可笑——他当然知道自己的想法有多可笑,但是那又有什么的!他不会委屈自己,他想那样想,就那样想,那又怎么的!谁知道呢?他想着想着,愉悦地笑了起来,心口有些发堵,他用自创的笑声呵呵呵地笑,那是一种从心底又拔又扯出来的笑,笑时候胸口能剧烈地震动,为了将他心口的阴云震去。 他笑了一会儿见没有起效,便渐渐止住了声音,但动作却没有停止,他的胸口依然在震动,他能做到这样的原因是因为他只是紧紧地捂住了嘴,眼眶湿润。他怎么会不知道呢。他怎么会不知道呢。连这些他都知道了,那些他又怎么会不知道呢。他喜欢窥视别人的心理,勘察他们可笑的行为,便在心中嘲讽并以此为乐;但他又何尝不知道另一个道理,而使自己每每在白天嘲讽别人,晚上夜深人静却在嘲讽自己!——在这个所谓自由的世界......受伤了会痛,无法自行抑制;天空是湛蓝的,但不能腾空飞行;宇宙之大,看不透它的本质;我们知晓过去,却不知晓未来。然而这些都太笼统,太庞大了。对于他单个的灵魂来说,他并没有兴趣知道那么多,他只是希望自己能高兴起来,愉快地活着。他自大又自卑着,他有很多能力,他有极强的动手力和想象力,或者他能窥心的禀赋,又比如他跑得很快,没有人能追的上他的步伐。但这并没有什么用,因为他没有死啃教科书的能力,他也没有一言一行甚至思想都受父母老师支配的能力,他最鄙视的就是出语文卷子参考答案的人:“你是作者吗?你凭什么说你的理解就是正确的?”所以他遭受了来自生活和自己的嘲讽。这些他都没有办法愉快,有时他会责备自己,但过后又是无奈与悲凉,谁让他成绩不好呢?但他不会因为这样就逼着自己。那些优等生们,比自己还要不自由不是吗?他并不是好吃懒做,他只是不喜欢......他只是想愉快而已。就像某种自然元素。 湛蓝的天,莹白的云,悠悠的草地,忽来一阵风,卷起了他的身影,于是他被风吹散,飘渺随着风流动,闭上眼睛,渐渐融入在万物背后,心中一片清明。
初三:是人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我家窗外
清晨,我从梦中醒来。睁开双眼向窗外望去,第一眼看到的是看不到尽头的京杭大运河,京杭大运河全长1749公里,起点在杭州,终点在北京。是中国古代伟大的水利工程,从杭州到北京途中经过七个省市。
春天,运河边的鸟儿们放开了圆润的歌喉高声歌唱,水中的鱼儿们被美妙动听的歌声唤醒了,在水中翩翩起舞。柳树长出了嫩绿的芽,甩着自己碧绿的长头发运河边的花儿们绽开了自己的笑脸,争奇斗艳、竞相开放。春姑娘来到运河边,告诉我们,春天来了!春天来了!
夏天,烈日炎炎、暑气逼人。人们热得开起了空调,扇起了扇子;狗热得吐出了舌头;鱼热得在水中一动不动;知了不停的鸣叫着,好像在告诉人们,夏天来了!夏天来了!然而,运河边绿树成阴。高大无比的树把太阳遮得严严实实的,让人们在树下乘凉、聊天、跳广场舞、健身……夏姑娘真善良!
秋天,她把黄色给了运河边的银杏树,黄黄的叶子像一把把小扇子,扇哪扇哪,山走了,夏天的炎热。秋天,她把红色给了运河边的枫树,红红的枫叶像一枚枚邮票,飘啊飘啊,邮来了秋天的凉爽。运河边的桂花、菊花散发着阵阵香味。叶子变黄了,叶子变红了,叶子枯萎了,秋天来了!
冬天,下着鹅毛大雪,一片片雪花犹如白色的花。运河两岸白茫茫一片成了白色的海洋。不知为什么运河边还是那么生机勃勃,树挺着自己笔直的背像在立正呢;运河还没有结冰,仍然在忙碌着运输各种各样的货物;运河旁跳广场舞的人、聊天的人、打雪仗玩游戏的人……一个都没少!
我家窗外的京杭大运河,一年四季景色迷人。
相关推荐
-
自由的风_1500字人生没有完美,自然万物循环往复,花开花谢,月圆月缺,不完美才是自然的规律。与不完美的自己相处,也可以让一切在心里实现它的完美。经历人生的风雨洗礼和磨难打击,锻炼出坚强的品格,让烦恼和悲观远离,让幸福和笑声相随。沈从文说“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一段路,每段情都会有回忆,每段路都会有记忆。当一条路没有走完时,若在中途看到岔路口,不要因一时好奇而转弯,到时发现自己走错了路,却已没有回头路可走。站在时光的对岸,驻足遥望,水天烟波里朦胧着回忆,潋滟处泛着往事的波纹。遇见是最美的意外,用一生的伤祭奠,何不就让一切随风呢?此生走走停停起起落落,逝去的光阴里有着太多太多的不舍。流年是一杯浊酒,浅斟慢酌着岁月就已经流过,再也回不到童年。发誓不再触碰太过美好的感情,因为一但触碰就再也无法忘记,不是不爱,是不能,害怕伤人,也害怕被伤。从此,寂寞着,美丽着,在回忆里笑看美梦破碎后的残缺。那些遥远的故事,仿佛在一瞬间,随着归帆点点,逐渐的由远而近,渐渐的清晰。素心安然,徐徐缓缓行走在九月的风景里,风轻轻,云淡淡,不张扬亦不沉闷,织就着一个清幽淡雅的世界。这一路,以思念为笔,划过悲伤。阳光下,想要写一首快乐的诗,却写不完滴滴断肠泪,诉不完脉脉相思情。雨里,想要唱一首婉转的歌,伴着丝丝珠帘洒落你的轩窗,不求回应,只为独自倾情的守候,懂得,便是值得就让一切随风吧。每个人的心里,其实都有一个纯净的世界,有静静的阳光,一直温暖着自己,坚持着走下去。有浅浅的微笑,一直支撑着内心,痛并快乐着;有淡淡的情怀,一直牵挂着期待着追求者,无怨无悔地活着。多想成为天上的风,考试吧无伤,随意徜徉;多想成为枝上的叶,春夏秋冬,餐风饮露。时间让心更纯澈,让爱更执着,没有任何理由只是静静地走,因为一直有路。没有任何奢求只是无怨无悔,因为一直有心。几多坎坷,几多起起落落,只能让岁月更加美丽,让人生更加精彩,让生命更加沉着。爱的春天,总在轻风细雨中悄然滑过。生活是一杯难咽的酒,明知道苦涩,却要饮下,因为一种责任。明知道无味却要入口,因为一种必须,明知道会醉却要畅怀,因为一种无奈抑或一种善良。多想成为溪中的水,与时光一起飞翔。其实,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纯净的世界,学会静享生活,细品个中滋味,让一切随风,让心坦然无悔!日渐丰盈的季节,成片绿肥红瘦,处处莺歌燕舞。碧波荡漾的湖面,一层层,一圈圈,氤氲着长久以来难言的情愫。让一切随风,轻风拂柳的姿态,在一片夕阳如画里,见证着所有的缘起缘落情起情灭。我们脚下的路,是靠自己走出来的!“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所以人生每一步都是靠自己掌握的!开心不开心,也是自己选择的,所以我们要学会在生活中正确的取舍。有些东西,你奋力的追求了很久很久,也不肯放弃。流年,是一曲清歌,低吟浅唱着,时光就已经走远,再也回不到少年。低吟浅唱,浅斟慢酌,弦上、杯中,弥漫着依恋,缠绕着缱绻,往事的涟漪,又在往昔的岁月里闪现。心渴望一方空灵,灵魂轻盈飘逸得没有负担,身边似是而非的快乐,想要让它变成真的。岁月催人老,旧的时间里,我们都留下过我们年轻的步伐。当岁月轰轰烈烈地远离了我们,我们也不能把过去的记忆看得荡然无存,因为经历过的就是一种收获,不管是伤害还是痛苦,这都是上帝恩赐的厚爱!黑暗是黎明的最美画卷,折磨是幸福的最美诗篇,思念是等待的最美歌谣。一切随风,无怨无悔!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
风起天阑_1500字天阑谢婉崇宁七年七月,白炎军攻城,是为乱始。守将谢婉率众苦战,不得援。七月廿六,城破,婉力竭被擒,不肯降,为炎军枭首。八年春,炎夺王城天岁,鸩敬帝,清朝堂,废宫室。二月即位,定国号周,改元永初。永初十年冬,周帝崩,朝野翻覆,诸王皆谋自立。时有乱军夜袭,见婉披发执枪于城上,肝胆俱裂,乃退。十一年,新帝彻平乱登基,改元太业。太业后,城中始有谣歌传唱。歌曰:安危何所系,天阑谢将军。太业三年,城东设谢婉衣冠祠,祭拜者众,香火终年不绝。——题记壹城破天边残月歇被楼烟尘带上岸的时候,我歪着头问他:“烟尘,你爱我么?”他笑了笑,伸出洁白如玉的手轻抚我的头发:“卿卿想什么呢?我当然爱你了。”“那你发誓”“好,我发誓绝不背叛卿卿,永远爱卿卿”他的眼睛,灿若星辰后来我知道,他骗了我,他想要的只有我的眼睛。在他成婚的前一页,他待人来到我的房间。他说,他要我的眼睛。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语气很冷。就像是所有的坏人该有的姿态那样,他说,他要我的眼睛。我并不生气,今夜的我很美,所以我不生气,我穿着亲手绣的大红嫁衣,我的发髻之上,盖着用我的眼泪做成的盖头,只是没有人会来掀开它,所以,我自己掀开,搭在额头之上。当楼烟尘站在我的眼前,很冷的说他要我的眼睛时,我并没有尖叫或者哭泣,我用平静来回应,静静的看着他走到我的眼前,我朝他伸手,绽放我最美的笑容。喂,我说,抱我,哪怕只有一会……好,依你。楼烟尘说,只身上前来,我笑着看他走来,亲昵的依偎进了他的怀抱,紧紧的贴着他,贪婪的闻着他身上香香的味道。那是香料的香味,混着血的味道,我是那么的迷恋,多想一生都不再放手。我要杀了楼烟尘。用他心头的血,祭奠我的爱情。我靠在他的怀里,他紧紧的抱着我,我们就像很久很久以前,彼此还互相喜欢那样紧紧的抱在一起。喂……我抬眼,最后一次这么仔细的看着他,我还在你的心里么?在,他笃定的说。那,给我看看好么?他的眼中闪过一丝恐慌,可他已经来不及恐慌了,我手中的刀子已经没入了他的胸膛。殷红的血顺着他的嘴角留下,这多浪费啊,我仰头,亲吻着他,一面舔舐着从他身体里散发出来的甜腥血液,我忽然很想笑。楼烟尘的推开我,向后退去,他低头,看着胸口的刀柄,终于向后跌去,倒在地上。他总是很美丽,总是穿戴很整齐,可是现在的他很狼狈。我蹲下身来,一把将刀子拔出,血色喷薄而出,将他紫色的衣裳染成了大红色。我有些野蛮,迫不及待的剥开他的衣襟,露出胸膛,那里已经是血迹模糊,我扬起手中的刀,残忍的剖开他的胸膛,一股血腥味道弥漫,我看见了他正在跳动的心。伸手摸去,那颗心跳得十分虚弱,楼烟尘面色惨白,无力的看着我。我没有想过真的会有这么一天,他温暖的身体正在渐渐冷却,如星夜般璀璨的双眼,也会渐渐黯淡下去。他的心,就在我的眼前。他想要说些什么,可一张嘴,又是一大口的血喷了出来。我感觉到痛彻心扉的疼痛,就像这被剖开的是我的胸膛。我并不介意,他的血与我的喜服混杂在一起,我喜欢他的血,感觉到它们正沿着我的衣裳一点点的浸染,湿了我的手臂,我伸手,指尖插入了温热的血液里,我握住他的心。它在我的手中跳动,热得烫手。楼烟尘虚弱极了,喘着微弱的气息,对我说,卿卿,为什么……?我冷笑起来,至始至终,你想要的只是我的眼睛!说着,我报复般的将手中的心脏紧紧捏着,我的直接卡入了心中,楼烟尘疼得几欲抽搐。他什么也说不出来,所以我一直看着他冷笑。原来真的会有这么一天,在他发誓过绝不背叛我之后,他却这么做了,所以我要挖走他的心。我想要狠狠的将它从楼烟尘的胸腔里扯出来,可我还是没有这么做,他似乎很疼,口里大口大口的吐着血,眼神越发迷离起来。只是,他一直看着我,从最初的痛苦,变作了温柔。就像我最爱的那般,眉头舒展,温柔的看着我。楼烟尘从袖口中掏出一只布袋,拉开,从里面取出一对夜明珠来,他告诉我,其实,他只是装作来取我的双眼,只为做给公主看,不曾想我会杀了他。他的手无力的握着我的手腕,渐渐的,他没有了力气,手指一根一根的松开,最后无力的垂了下去,他安详的闭上了眼睛,而我还捏着他的心。感觉手中的心从虚弱归于寂静,他的身体开始变得凉了起来,那颗心,终归是不会跳了。他死了,被我杀死了。我不知道我现在是什么样的表情,但我知道,我一定看起来很心碎。随着他的死,我的心,仿佛也是死了。我捧起他的心来,牵动了他的衣襟,从衣襟中忽然掉出一片金色的物体,吸引我的目光。我翻开来,那是一片鳞片,在明亮的灯火中晶莹剔透的闪着琉璃般的光芒,我认识它,它来自我的鱼尾,曾经存在过的鱼尾。记忆回到最初,我与楼烟尘初见的那个晚上,我唱着歌引诱他跳下水来,却被他抓住。混乱中,我的身上少了一片鳞,我一直以为是被楼烟尘偷走了,或者是在混乱中跌入了大海,原来,他真的偷走了。任我翻遍了每一个角落,都没有找到,原来,他把它藏在他的胸口。他的身体变得冰凉起来,我忽然明白过来,也许,我可以不杀了他。我想要吃掉他,可我更想,与他相伴一生。我还没有当够人,没有去到陆地上很多的地方,去看不同的风景,这个我认定像鸟笼一般的北郡王府,我竟然是这么的留恋。我无力的捧着他的心,它已经不会跳动。喂……我推了推楼烟尘冰冷的身子,他没有回答。楼烟尘……我几乎是痛苦的呻。吟着,可是,他依旧没有回答。我终于知道我爱他,他永远都会在我的心里占据一席之位,没有谁能够替代他。可是,一切都已经晚了。我忽然感觉整个世界都在颠倒旋转,我的眼泪开始跌落下来,一滴一滴,不再是珍珠,而是一滴一滴晶莹的泪水。跌落而下,滴在他的手背,晕开一小片血迹。也许,我可以等,等到他成为了整个白虎国的王……也许,我可以不介意,就算是他拥有许多的妻妾,我愿意等……3一直在一起踩着松软潮湿的沙石,我一个人走在洞穴之中。我看不见别的东西,我的眼中只有那道光。我的脚步声细细碎碎,回响声空旷。终于,我来到了他的面前他在沉睡,睡得很安详。呼啸袭来的疾风,咆哮的金戈铁马,一直吹响的恢弘号角,将四面的血腥色彩包裹在一片小小的天地里面,充斥着令人作呕的气息。“谢将军!谢将军!城快被攻破了!您……您快走吧!”一名士兵穿越重重的战火,混战的扬尘,来到他们的将领——守城女将谢婉面前,急切的劝道。谢婉的一身轻甲早已不分色泽,只剩下鲜血与泥土的混合。她一头青丝顺着风的方向凌乱的摇曳。那一双如鹰的眸子掩在额上伤口淌下的血液里,没有了往日的温润,入目的一切只有一片妖冶的红。“婉儿,你走吧!这里我来断后。”谢婉身旁的男子用力地拉住她的手,劝道。“是啊,谢将……”那一个士兵再一次劝道,可话音还未掷地有声,一只羽箭便穿透后心,送了性命。谢婉见状,怒目圆睁,一双眼瞬间挣脱了世俗羁绊,染成了一地血色黄沙,仿佛开在黄泉路上的彼岸花。她轻轻挣脱了那男子的手,道:“锟,我不能走。”在男子复杂的眸光里,她翻身上马,举起手中的红缨枪,疾走奔呼:“我谢婉愿与天阑共存亡!”那些苦于战势下风的士兵仿佛平添了力量,一同高呼:“我等愿与天阑共存亡!”男子看他眼里的不甘,她清楚的明白这场战争的结果,是命中注定的,无力挽回的。贰天火流星星子落一切都结束了……夜风凄厉,识破了悲凉的宁静。几只乌鸦缀成一道绵长的黑影,在树梢注视着。火光凄厉的咆哮在烽火台上,将一切变得肃杀,变得肃穆,,变得庄严。然而燃在城上的灯缓缓熄灭,整个天阑城又重新放入黑暗中。风夹杂着血性之息吹遍了这座杳无人烟的城池,鲜血蔓延长街矮巷。被攻陷的天阑城呜咽在一片狼藉之中。他像一只离群的孤雁,从堆积如山的尸骨爬出来,脚下踏着被鲜血染红的黄沙。他凝望着夜空,胸口被愤懑和悲戚填满,涨得生疼。骤然夜空中有两颗星子一前一后划过夜空,紧接着便是铺天盖地的天火流星,将夜空照得如同白昼。他仰面,喃喃道:“婉儿,你看多美……”他的话语停住了,他看见了挂在城头上的……他的眼前一阵恍惚,不可置信的流着泪,失魂落魄地走过去。那是她的头颅。天气诡异一变,狂风暴雨倾盆落下,细密的雨点冲刷着她姣好的面容,和这血腥古城。他跪在城门前,向着谢婉的方向,向着天阑城的方向,大声吼叫着她的名字,像一只狂暴的野兽,只能用嘶吼来缓解心中的郁结,也只能独自舔抵伤口。暴雨下了三天三夜,他倚着城门昂头看她的眼里闪烁着的不灭的光。在他的记忆消散之前,他看见天阑城的城门被轰然打开……他听见了……断断续续的哭声,和震天响的雷鸣。叁灵榇驶过魂幡扬整个天阑笼上了一种悲怆而苍白的色泽。随处都扬着魂幡,随处都听得见哭声,随处都是一片悲痛的场面。载着灵柩的车幽幽的驶过长街矮巷,青石碧瓦,小桥流水。碾碎了一地白色的冥钱纸币,留下一道道车痕。“安危何所系,天阑谢将军”这是天阑耳熟能详的歌谣。可在此时,倒是像是一种上天认定的谶语……城民在城东为谢婉设立衣冠冢。他站在她的茔前,默默地看……有更多的人站在他身后,默默地看……一个参与了这场战争,侥幸生还的将士一下子就跪了下来,大喊:“谢婉将军!傅锟将军啊!”也就几个呼吸的时间,就黑压压的跪倒了一片人。傅锟,傅锟,他苦笑,他都快忘了自己的名字了……结束的已经结束了,他所企盼的也回不来了……那为什么还要留着傅锟将军这个身份呢?“安危何所系,天阑谢将军”他默念着,眼里泛现了泪水。那支朴素的歌谣,不知道会被谁再次唱响……原来一切都在谶纬之书里写好了……初三:周凌霄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
(七)风灵城_1500字一路向东,洛天等人骑着金翅大鹏来到了风灵族所掌管的最大一座城市,风灵城。风灵城是风灵族的主要贸易城市,风灵族的所以财政收入都是这里得来的。这里物产丰富,盛产一种风属性的灵石,风灵石,风灵城因此得名。路上凤青衣被她们族中的人给接走了,洛天没想到的是凤青衣竟然是凤凰血脉的人,与妖圣的麒麟血脉可以相提并论。洛天等人在一家客栈落脚,打算明天在这里看看外面的世界,客栈的名称很好听,缘分客栈。因为肚子饿了,洛天被楚倾他们拉着到了楼下吃饭,这里竟然到处都是有关这几天的信息。“哎,你们听说了吗,妖圣的女儿风青儿竟然来到了风灵城耶!”“我昨天就知道了,我还在天灵拍卖行那看到了真人,真不愧是大陆十大美女之一啊!”“连冷涯都来了,你们不知道,大陆的天骄几乎都来到这里了,听说前几天去参加了风灵族千金的婚礼了。”“不知道这群人来这里干嘛。”“就是说啊,这风灵城怕是不能宁静咯!”“大哥,没想到人都往这边跑来了。”楚倾眼睛微眯的看着大厅里的人。“估计这风灵城要有什么宝贝出世咯。”华宇似笑非笑地说到,阿壮和影风都附和地点了点头。洛天摇着手中的酒杯,轻咪了一口,“管他们做什么,我们玩我们的,等会去风灵族的灵石会所。”楚倾等人听到这话,都露出了幸灾乐祸的笑容。“大哥,不知道嫂子有没有在十大美女之一?”楚倾微笑地对洛天说。洛天眼角的余光扫了他一眼,“我怎么知道。”楚倾顿时老实了,刚才被洛天看了一眼,顿时全身毛骨悚然。华宇乐呵呵地看着楚倾,“活该!”楚倾顿时跳了起来,他怕洛天,但可不怕华宇,“怎么想打架?”“怕你啊!”华宇不甘示弱地瞪着楚倾。“好了,你们两个别闹了。”听到洛天开了口,楚倾和华宇也不在说什么。说到大陆十大美女,都是一些好事者给弄的一个排名,倒是有些真材实料。第一的是音阁的少阁主,妙欲仙子,她是妙音仙子的姐姐,真人很少出现,只有在一年一度的大陆文斗上才会看到,据说到达了百花齐开的境界,不容小视。第二的是妖族凤青衣,第三的是天灵拍卖行的人,叫做妖姬,真名叫什么,无人得知。第三的是死神的杀手,雪无情。第四的是徐妙音,第五的是东方皇朝的公主,东方莲,第六的是龙族的龙雪,第八的是凌天学院的凌晴,第九的则是风灵族的风凰,第十的是白虎族的一个天才少女,叶冰。还有一些没有在榜上的,是因为很少露面,没有被世人知道,像凤青衣就是这样。洛天等人吃过午饭,来到了风灵族的灵石会所,直奔天字区。灵石会所分为黄级区,玄级区,天级区。由低到高,灵石也是越来越好,价格也越来越贵。因为是砸场的,洛天他们直奔天级区。这里除了老一辈的人,连各个势力的天骄都很少来。来到这里,只看到一些零零散散的老人家在这里看石,洛天等人的到来引起了他们的注意,“这些年轻人来这里肯定又是来娱乐的,一点都不懂石。”洛天并没有理他们,张开天眼扫视天级区里面的所有石头,看到零散有一些灵光闪耀的石头,还有一些模糊不清,时而灵光闪烁,时而空空如也。洛天拿出一张纸,抬笔在上面写下了几个石头的号码,递给金腾,“金腾,去把这些石头给我买回来。记住,不准让他们来切!”“是少爷。”金腾拿着纸便走过去买石。“大哥,也给我们一些啊!”楚倾也想赚一次大的,“好,你买这些。”洛天又给了他们一张纸,楚倾他们怪叫着奔向那些石头,洛天则来到那些镇店之石处观看。洛天疑惑地看着眼前的石头,这个石头给他的感觉很模糊,逆天解石术是上古时期的一位灵神级别的解石师,他留下的解石术竟然也有看不透的石头,说明这块石头应该是被天给掩盖了。这块石头像一个巨大的石人,洛天的天眼开到了极限,看到的时而像天外飞仙,时而像真龙出世,但看久了又变得像一块普通的石头,飘忽不定,这里的镇店之石皆是如此。“算了,等会在看看吧。”看到金腾和楚倾他们都买回来了自己要的石头,洛天把天眼停了下来,略带微笑地看着眼前的十几块形状各异的石头。手掌轻抬,洛天陡然出手,逆天解石术发动,以灵力凝聚的金色小刀切向其中一块灵石。“他们怎么买了一块西瓜石?难道不知道西瓜石是出不了宝贝的吗?”“就是,一看就是个外行。”大厅里的人看到那个石头,顿时没了兴趣,转身离去。洛天手里金色小刀一阵挥动,速度加快,随着石屑不断掉落,一阵强光照耀着整个天级区。人们被强光吸引眼球,顿时瞪大了眼睛,“我去,怎么可能,变异灵石?”初三:陈林浩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
随风而去_1500字一切都随风淡去来不及,等不及伸出手想要抓住却只剩下风吹过的痕迹曾经的曾经只剩下回忆什么也带不走留下的只是别语经历了太多分离选择了沉默面对最终,一切也会随时间淡去零碎的梦,拼凑不起的明天剪断的笑,再也接不上快乐来不及,等不及一切都会随风淡去初三:木阳黎漓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字 初三 散文
-
夜深风未静_1500字夜深人静,面对着空白的文档,耳边环绕着舒缓的音乐,我的心不能说是平静,却也多了份淡然,少了份白天时的浮躁和对未来的茫然。可你的身影如梦般浮现在我心头,若有若无,“白”。"白",你知道吗?在写这篇文章前,我想过许多字,却无法找到一个字来形容你。最终我选定了一个“白”字,这大概是因为在我心中你是那么的纯白,如同那白山茶,不近风尘,不染亲疏,独散幽香。记得第一次见到你,你如那水中的风荷,清雅于尘,一双黑眸异常明亮,不沾染点滴的霭蒙,一世的铅华都无法近于你的身旁,对你,万物都似不忍也不能污涤了于你。不知怎的,一种种莫名的情愫悄悄地埋在我的心底,等着生根发芽的一刻。我想这就名叫喜欢吧!可惜我还是不够努力,每当我一脸欢喜迎你而来,你却越发冷漠的擦肩而过。你说你喜欢篮球,我便努力的学习打篮球,哪怕每天练习到很晚;你说你喜欢花,我不惜雨天出门买花,可惜花终谢。不知为什么,我总想把你捧在心里疼爱,可你身上那种距离感总是令我望尘莫及。当我心存死灰时这世界却偏偏又小如犄墙,在那墙影的转角处,我又遇到了你。不久后,老师居然让我跟你坐同桌。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时,我的心简直小鹿乱撞。可惜,无论怎样,我还是无法走进你的世界。直到那次事情后,你变了,变得不再不苟言笑。当我第一次看到你的笑容时,我也不禁傻笑起来,心里仿佛有什么东西破土而出。为了了解你,我日日夜夜翻转着你的动态、微博。总想着在你的生活中寻找着你我的共同点,想象着你我的“偶然相遇”。却只肯在你所说的每一句话下面点一个赞,吝啬的不肯说一句话,却把你所说的话语反复的阅读。在你笑时,我陪你笑;在你哭时,我在背后与你承受。当你因为一个人欢喜时,我也会为你而欢喜。喜欢是一种感觉,有涩有甜有泪有笑,也是一种甜蜜的折磨。喜欢一个人,心会盛放一树花,每一朵香代表对你的执着,待花香满地,喜欢成习惯,便是永远。喜欢是一种责任,每一季叶落,都需要生根,每一朵花开,都需要结果。尽管如此,你我好像还是隔了一层膜。看他人将外套套你身上时,我多么希望那个人是我;看他为你梳头时,我多想那个人是我;我多想那个捏你脸的人是我......不论怎样,伴随着日夜更替,伴随着阴晴圆缺,伴随着夏蝉冬雪,我开始了漫长而孤单的思念。都说单相思是苦涩的,特别是在你不知晓的情况下。而我却觉得,能想念你是一件幸福的事,它给我的生活添了色彩。就怕连想你的资格都没有了,这才是一件可悲的事情!人生于大千,行于世间。或许每个人都会有种极致的的寂寞,每个人都会有被上天深眷的时刻,都有一个可以与之相遇的人。对于我来说,那个人是你——“白”啊!我想把我的快乐与痛苦与你分享,可不知怎的我说不出口。经历了学业最沉重的这段时间,你的身影在我心中并未消散,反而越发凝实。但我却明白了:什么有些话只该懂的人听,不必尽人皆知,懂得自有心灵犀,不懂解释亦无力,理解与懂得是世上最美的情怀;有些路只适合独自行走,不必逢人尽诉灵魂的相依是懂得,生命的懂得是陪伴。最好的时光是:人心,浅淡相宜,距离,远近相安。“白”,你不懂我,但我懂你,这就足够了。轻轻的风掠过尘缘的窗口,有安暖,也有薄凉。“白”我只期望日后,你能遇到一个如我一样的人,爱你、疼你、呵护你。夜是无声的念,不想也牵挂;月光就醇美的酒,不喝也醉人。一阵冷风吹过,我满带醉意的神经清醒了几分,顺着一阵风,心起了千里结。依旧眉跳远方,只是不在执着......因为“一些人从未深交,可记忆里充满了你的味道”.....——致白1200字以上 初三 写人
-
《杨柳风》读后感_1500字在寒假里,我读完了一本让人感动并且有趣的书,书的名字是《杨柳风》。这本书是圣诞节的时候,圣诞老人送给我的礼物。《杨柳风》的作者是英国的肯尼斯格雷厄姆。这本书没有拼音,都是文字,有少量的插图,整本书有十二万字,一共有十二章。 杨柳风的故事里,主要讲到了鼹鼠、河鼠、獾先生和蛤蟆先生之间发生的事情。故事里先讲到,鼹鼠在家里大扫除,弄得满身的灰,他觉得很烦,于是他离家出走了。那时候正好是春天,他在那绿油油的草地上奔跑着、享受着春光……他在一条小河边遇到了河鼠,河鼠带鼹鼠到自己的家里美餐了一顿,河鼠还带鼹鼠在船上享受美妙的春光。河鼠开船、鼹鼠像不倒翁一样呆呆地坐在船上。突然,鼹鼠对河鼠说:“让我来开船吧。”“啊?你怎么可以开船呢?那样船会翻的。”河鼠惊讶地说。河鼠最终还是允许了鼹鼠开船,于是鼹鼠高高兴兴开着船,还哼着小调呢。河鼠刚开始不停地提醒鼹鼠“开慢点、开慢点。”后来河鼠放心了,鼹鼠越开越快,越开越快,最后船翻了。 河鼠很喜欢作诗。有一次,河鼠把獾先生住在树林里的事告诉了鼹鼠,鼹鼠想去找獾,可是无论如何,河鼠总对鼹鼠说:“森林实在太危险了,不要去。”但是鼹鼠一心想去,鼹鼠想出了个主意:到了冬天的一个清晨,鼹鼠凌晨四点就起来了,他跑出屋子,跑过美丽的花坛,跑过了蛤蟆宫,到了遥远的森林里。森林里越走越黑,越走越冷,鼹鼠看到树洞里一双发光的眼睛,还在叫:“滚开滚开”,这把鼹鼠吓了一大跳,转身就往后跑。渐渐地,眼睛又在另外的树洞里出现,鼹鼠吓得迷失了方向,找了一个安全的树洞躲了起来。河鼠发现鼹鼠不见了,到处去找,最后终于找到了树林。河鼠身上带着枪和棍子,还系着皮带,找到了獾,把鼹鼠救了回来。 一天河鼠告诉鼹鼠说,蛤蟆先生住在蛤蟆宫里,他可有钱了,一会儿买这个一会儿买那个,但是有个坏毛病,乱用祖先的财产。鼹鼠对蛤蟆先生很感兴趣,他请求河鼠带他去见蛤蟆先生。他们俩划着船来到蛤蟆宫,一见到蛤蟆,蛤蟆说你们来得正巧,我正在这里等着你们,我正准备坐马车去探险,你们和我一起去吧。他们买了许多食物骑上马车,开始了他们漫长的旅行。一阵狂风吹来,他们的豪华马车断了缰绳,蛤蟆无可奈何,使劲地挣扎,马车陷进臭水沟,车轮坏了,马在旁边眼睁睁地看着车,整辆车坏得稀巴烂,蛤蟆伤心地哭了。因为蛤蟆霸道,又爱上了玩车,河鼠鼹鼠獾阻止了给蛤蟆送飞车的人,獾对送车的人说:“蛤蟆不想要车了。”他们想让蛤蟆变成一只懂事的蛤蟆。蛤蟆用了很多方法离开了河鼠鼹鼠獾的看护。蛤蟆因为喜欢车,把一辆车开走,被判了二十年刑,他扮成了洗衣妇,逃离了监狱。他发现装钱的外套留在监狱里,有再多火车站也没用,他拦了一辆车说:“没有钱能不能免费坐车去蛤蟆宫。”司机让他免费坐车,后来听到有人喊:“站住,车里有犯人。”蛤蟆慌了,急忙对司机说:“求求你啦!实话跟你说,我是一只蛤蟆,我是监狱里逃出来的!”司机急忙说:“你到底犯了什么罪?”“我只是借了一辆车。”“那好,我放了你!”司机在隧道里甩下蛤蟆,蛤蟆找到了河鼠家。 蛤蟆到了家,河鼠开心极了,但是却有了坏消息,獾和鼹鼠一直在蛤蟆宫里日夜守护蛤蟆宫,但一些黄鼠狼和雪豹冲进来,占领了蛤蟆宫。大家都没办法让黄鼠狼把蛤蟆宫还给蛤蟆。大家商量了很多办法,獾说:“大家不要争了,我有一个办法,我家里有一条秘密通道通往蛤蟆宫储藏室。明天是黄鼠狼生日,他们在储藏室隔壁房间庆祝。我们进去抢回储藏室,夺回餐厅,再把臭雪豹打飞,夺回蛤蟆宫的院子,把黄鼠狼逼近火炉,把他们逼进烟囱。”他们夺回了蛤蟆宫,蛤蟆开心极了,给大家准备了礼物。 獾和河鼠、鼹鼠帮助蛤蟆夺回了蛤蟆宫,让我觉得很感动。这本书里许多的好词好句,书里面有很多有趣的、特殊的情节和生动的对话。我喜欢这本书里温柔的鼹鼠、不听劝告的蛤蟆、为别人着想的河鼠,有点粗暴的獾。他们经历很多事情,他们所说的话,不是一个没有经历过什么事情的人,能说出来的话。特别是鼹鼠在森林里想家的时候,他心里默默地想:我要回家,我的家虽然没有河鼠的家好,也没有獾的家那么漂亮,那么大,也没有蛤蟆宫那么豪华,但是那毕竟是我的家,我自己亲手做的家,我要回去。这一段话,特别让我感动。我也觉得自己的家是最温暖,最好的。1200字以上 初二 读后感
-
“风”还是“疯”?_1500字风息是温驯的,而且往往因为他是从繁花的山林里吹度过来,他带来一股幽远的澹香,连着一息滋润的水气,摩挲着你的颜面,轻绕着你的肩腰,就这单纯的呼吸已是无穷的愉快…… 一,春“疯”拂面 它来了,轻轻的来了,正如母亲的手抚摸着孩童还写满幼稚的脸庞。你瞧,裸露的地面上那点星绿的草的嫩芽,被这个春风的“疯”劲折磨的一点力气都没有,都匍匐在地面上,根本就爬不起来。 河边的嫩柳树被这春风的“疯”劲吓得一头秀发漫天飞舞,嫩柳的纤腰被吹的左右飘忽不定。虽然春风是有好处的,但这“疯”劲儿...... 在一个小小的山村里,几个小的孩童在还未播种的田地里赤着脚,飞着那风筝,有“蝴蝶”,有“蜈蚣”,还有“喜鹊”......那调皮的春风开始犯它那“疯”劲了,它鼓起小嘴,开始“呜呜...”吹起来,只见那风筝开始把持不住方向了,开始在天空中跳起只有小蜜蜂才会的8字舞。那几个孩童忙不迭的把住方向,春“疯”一看,撅起小嘴,闷闷不乐的走了。 我看着它一扭一扭的、撅着小嘴离开的样子,不仅捧腹大笑:这春风还真是个“疯”孩纸! 二,夏“疯”阵阵 炎炎烈日之下,路上人烟甚是稀少。唉,也是,谁愿意在太阳底下暴晒咧? 路旁槐树上的蝉不知疲倦的叫着“热了、热了”,连树下的狗狗都吐出了红彤彤的舌头。人们在树荫里摇着蒲扇,絮叨着家务,同时也咒骂着这个该死的夏“疯”实在是冷酷无情,连一丢丢的小微凉也不肯带给他们。 夏风被咒的无可奈何,抱着“疯”劲来到了人间。它的到来,使槐树的叶子”扑啦“的叫了一声,人们立马站起来,急切的四处张望着,试图找到这调皮的夏风。不知是不是人们的举动吓着夏风了,这个小家伙儿却突然销声匿迹,好像根本就没有来过这个世界。人们失落的耷拉着脑袋又坐了下去。 夏风!你个小“疯”丫头,快出来~~~冒一点头就消失,你还说你不“疯”? ﹝突然我转变360°的态度﹞威武神明智慧举世无双风华正茂顶天立地正大光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正义凛然一身都是胆......的夏“疯”大人哦,请您大显神通大显身手的来一点“疯”吧!在下将感激不尽感激涕零感恩图报没齿难忘...... 三,秋“疯”瑟瑟 秋天的风,杂着几丝凉凉的细雨,来到了人间。但它也有“疯”的一面啊~不信,你看: 它把果园里的果子吹得熟透了,果树的树枝撑不住如此丰盈的果实,不堪重负“咔吧”一声,树枝连同果实一起跌入大地母亲的怀抱。顿时,果肉带着果浆迸射开来......﹝画面太过“美好”,我都看不下去了......﹞ 它把田野里的高粱吹红了,那红,啧啧,映着农民伯伯的脸颊都是红彤彤的。它还把金黄的玉米吹得剥落了碧绿的外衣,嘿,秋“疯”,做的还真不赖哈。 它更是把把瘦小的麦穗吹得饱满了,稻子沉得连腰都直不起来。 它又把丰收的号角吹响了,那声音更是响彻云霄,听得农民伯伯笑的合不拢嘴。 嘿,秋风,做的不错哦!奖励你一个新名字,以后,你就叫“秋'疯'”咯! 四,冬“疯”彻骨 “呜呜呜呜......”听着从门外传来的冬风的呜咽声,相信很多人都不敢睡了吧。但是,各位看官可别急,小的带你去看冬风“疯”的一面。 冬天的风啊!像一匹难以驯服的野马,在田地里奔跑着。各位看官啊,也不知是不是这匹野马的脚下有什么恐怖的魔法,它把小草踩得枯黄,把田地里的残茬败叶吹飞了,把摇摇欲坠的树叶都吹落了。外面的世界一下子变了模样,吓人哦! 冬风可真谓“冬'疯'”,也真的像一位严格的检察官,它用自己独特的方式,考验着世间上所有事物的意志力。冬“疯”又像以为严厉的考官,带着几分冷酷肃穆地审视着万物有关于毅力的答卷。 唉,这是风还是“疯”呐?1200字以上 初二 写景
-
秋落·风舞_1500字相传,在鬼的世界里,有两个鬼,他们,分别有一个很富有诗意的名字:一个叫秋落,他总喜欢在秋天静静的聆听枫叶落地的声音;另一个叫风舞,他也很喜欢欣赏风在空中舞动的情景。秋落和风舞是鬼堡里最浪漫的鬼,而同时也是最异想天开的鬼——从他们的名字便可以看出来。秋落、风舞,天,这恐怕是鬼堡里最搞笑的名字了,鬼不都是应该叫这样的名字吗:乌鬼、蓝毛鬼、吊死鬼、懒鬼、酒鬼……鬼的世界和人的世界一样,也有刮风下雨,月亮也有阴晴圆缺,唯一不一样的可能就是鬼堡比人的世界好玩多了。人所知道的鬼,大多都是无恶不作,恐怖十分的,但是鬼和人几乎一样,甚至比人更加漂亮,更加友善。鬼堡里有很多鲜为人知的日子,臂如:不能吃巧克力的日子啦,不能哭的日子啦,不能穿粉色衣服的日子啦……在那个日子里干了不能干的事情,那可是不可饶恕的罪过啊!每个鬼的家里都必须有台电视机,必须在每晚7:00准时收看明天是不能干什么的日子,迟了就要去问人,问不到,如果运气好,可能不会在第二天犯错,如果运气差,后果可就惨咯!一天,秋落和风舞同时生病了,谁都忘了收看明天不能干什么。第二天,这天是不能吃面包的日子,面包可是秋落和风舞的最爱了,他们可以一天不说话,一天不睁眼,但就是不能一天不吃面包!早上,秋落和风舞拿起一大块面包,啊呜啊呜就吞了下去,不料,原本晴空万里的天空一下子 变得乌云密布、电闪雷鸣,他们俩吓得抱在一起蹲在角落里抽搐。远方,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慢慢的向秋落风舞移了过来,他们通过黑洞离开了鬼堡,来到了人类的世界,并且,他们的身后传来了鬼王阴森恐怖的声音:“蓝鬼,长毛鬼(他们原来的名字),你们,犯了鬼堡里最严重的错误:竟然在不能吃面包的日子里吃了整整一块面包!整整一块啊!所以,本王依据《不能日子惩罚条例》,给予你们最严重的惩罚——合二为一变成一棵柳树在人类世界里带上8天8夜,记住,从下往上的第5个树杈,是你们最敏感的地方,被人碰到,哪怕是不小心都会现出原形!”随着鬼王的声音渐渐远去,秋落和风舞来到了人类的世界。人类世界多了一棵柳树。在辛瓦格大街上,一个带着围巾的女孩儿走在路上,她来到了柳林,给每一颗柳树都围上了围巾,小女孩站在秋落和凤舞的面前,把围巾围在了他们的树杈上!是第五个!是从下往上!哦,天哪!他们第一天就被人发现了!小女孩很疑惑,奇怪眼前的柳树怎么晃了起来,砰!一声巨响,眼前那棵粗壮的柳树从中间裂了开来,绿绿的树干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两个风度翩翩的男生。他们带着长长的围脖,一对睫毛长长的,像蝴蝶那样扑扇扑扇,水汪汪的眼睛,奇怪的是他们的大眼睛上似乎有着泪水。“嗨,你们好,我叫萩渃!”女孩很高兴的做着介绍。“我们叫萩落和风舞。”他们伤感的说。女孩很奇怪,为什么面前这两个人的穿着打扮那么奇怪,而且,好像是闷闷不乐的样子啊。萩落和风舞说“我们是来自鬼堡的鬼。”“鬼?鬼是什么?”“鬼就是每个人都害怕的东西”“既然你们是鬼,那么为什么会到人间?”“因为我们犯了罪,在不能吃面包的日子里,吃下整整一个面包,那是不可饶恕的罪过!”“不能吃面包的日子?”“是的,鬼有不能吃番茄的日子、不能吃辣椒的日子……每天一变。”“我知道了,那你们为什么是一棵柳树,又变成了鬼?”“那是因为你,你碰了我们从下往上的第五个树杈。”萩渃好像很高兴,因为她看到了鬼。但是,萩落和风舞并不高兴,因为,他们将接受更高的惩罚。所说鬼王消息灵通,但是这次不知怎么,却姗姗来迟,到现在还没有来颁发下一个惩罚命令。萩落和风舞,哦,当然还有萩渃,他们三个在原地等了老久,却连一阵风都没有。“嗨,萩落风舞,去我家暂住一会吧,我家没有人的。”萩渃不耐烦了。“哦不,”萩落风舞 有些犹豫,“如果……如果鬼王找不到我们,我们可就死定了!”“没事的,鬼王会找到的”。萩落风舞同意了,他们去了萩渃的家,和萩渃开开心心的生活在了一起。一天,大风忽起,乌云密布,天上猛地出现了一个小小的漩涡,漩涡中心,好几片叶子正在疯狂地舞动着、抽搐着,看上去,那漩涡像是要吞没一切。萩渃急了,她毕竟只是一个人,从未见过如此恐怖的场面,她的大眼睛在黑暗下扑闪扑闪的,像一只小蝴蝶在有意的躲着什么。萩落和风舞听1200字以上 高三 写景
-
樱花树下等风来_1500字日本,是我一生中难以忘怀的地方。和许多女孩子一样,我喜欢美好,喜欢浪漫,在这座充满樱花的城市里,我留下了许多芬芳的记忆,像花一样美丽。那年我十八岁,正是叛逆的年级。和母亲的一场吵架让我一意孤行来到了这里。箱根,我奶奶的故土。在这场一个人的旅行里,我看见了这个世间的悲哀和无奈,也让我感受到了这个世间最美好的爱情,我遇见了一个人,他说,他叫易凉,也可以称他为,易凉。他叫易凉,也可以称他为,易凉。在以后的很多年里,我一直回味着这句话,人情易冷,岁月易凉。我还记得我们的初相遇,就像很多小说里面浪漫的邂逅一样,在一个充满花香的清晨,在这个处处都是樱花的小镇上,我走在青石板路上,拿着那个陪着我成长的相机,四处走走停停。你相信一见钟情吗,我第一次知道,那是一种爱过就忘不了的爱情。在我看见你第一眼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喜欢你。这真的很不可思议,也很微妙,但是确实是事实存在的——爱你。我随手拿起相机,但是,这次不再是单调的满屏樱花,其中多了一个男孩,他穿着青色的和服,双手合十,虔诚地望着樱花树。阳光透过那一片粉嫩的花枝细碎地散落在他的脸上,让他有了一种如同神邸般的温和。花瓣伏在他的耳边,顺着他的衣角滑落。我竟一时忘记了所有,因为在我的眼里,他就是唯一。这个男孩就是你,兴许是发现有人看着你吧,你放下了双手,朝着我的方向淡淡地瞥了一眼。我生出一种被发现后的恼怒,但是更多的,还是害羞吧。但是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顺着青石板铺的路朝着湖边走去。我竟鬼使神差地跟了上去,也许我只是想知道,到底是什么山水,可以孕育出这样干净的一个人。远远地,我看见了一座被粉刷成纯白色的房子,那也许就是他的家吧,真漂亮,我这样想到。见我依然跟着,你问我:“要不要进来坐坐?”我简直受宠若惊,没有想到居他然会请一个陌生人到他家,但同时,我的内心也是暗喜不以,为可以能进一步接近你而欢喜。地面和很多传统的日式房屋一样,实木的地板,温暖的色调,很暖心。你冲我笑了一下,对我说:“坐吧。”他对我讲起了这间屋子外面樱花树的来历,双眼中,时不时地还充满了憧憬和向往。我本想做一个老老实实的听众,奈何我实在没有在这种矮小的桌子旁坐过,所以才十几分钟的时间,我就左顾右盼,希望可以四处转转,但是却苦于这样做是很没有礼貌的行为,一时难以抉择。他看出了我的窘迫,微微一笑,一起出去走走吧。站在樱花树下,他告诉我,这棵树是他的祖母年轻时候种下来的,现在已经几十年了,可是现在祖母老了,病了,他真的很想帮忙,可是却无能为力。他又告诉我,他的妈妈很久以前就走了,去了一个再也回不来的地方。他很想她,真的。我沉默。我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我突然有些后悔,就这么一意孤行地走了,会不会有人担心?他问我,你想你自己的母亲吗?我没有回答他,只是看着他笑了,问:“我们会见面的,对吧?”“嗯,一定会的。”我后来离开了箱根,回到了中国,回到了我那个想离开了十一年的家。但是每年樱花盛开的季节,我都会来到箱根,那座屋子还在,只是易凉早已消失不见。有些人可以陪你一生,有些人,却只能是过客。你也许会问我:为什么当初不留下来呢?因为有些人,只是你人生当中的一个匆匆过客,也许我们只是需要一个记忆,就像是樱花盛开的三月,那样美好纯真。爱的人,终究不是嫁的人。初二:隋钰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
晴空风么?惬!_1500字嫩嫩的青草尖上,一滴清清的露珠翛然滑落。花儿互相依偎着,亲昵的交谈,竞相绽开了美丽的笑顔,她们正在顽皮地与阳光互相挑逗。柳儿在微风中摇曳着,梳上了美丽的发簪……(下面,主角上场!)几个顽皮的孩童手拉着手,在舒适的春风中自由奔跑,尽情享受着这充满诗意的春。“看,那条小溪终于融化了!”,一声惊喜打破了宁静的氛围,惊得水中的鱼儿也探出头来。猜猜是谁?她,京津集团的继承人——季晴。这个十岁的活泼小女孩生活在家境很优越,不,超优越的大家族中。她的父亲季林和,是中外界中的大人物,季晴又是他最疼爱的独生女,京津集团迟早是季晴的啦。季晴家境虽然很富裕,但她从小就自立,从不依赖父母,她是一个十分倔强的人。季晴指着涓涓的溪流,蓝宝石般清澈的双眸闪着光芒。她碧蓝色的短卷发垂落在脸颊两侧,头上有一根淘气的呆毛直勾勾旳竖了起来,好可爱,像一个举止柔婉的公主。季晴身穿浅蓝色的背带裤,配着整洁的白衬衫,尽管她已经努力隐瞒自己的身份,但她依然散发着公主的高贵。不知是什么,金闪闪的映着湖面。季晴手腕上有一坠手链。这是她已逝的母亲临终前送给她的。据说,这条手链遗失了上千年。是母亲的曾曾曾祖父在一个古典精致的小盒子里发现的,价值连城啊!小溪里,又漾出一女孩的倩影---夏么么。豪门千金耶!(嘻嘻……,貌似每个小说的主角都是有钱人哦!晴惬也是为了顺应历史潮流嘛?!)桃红色的微卷小马尾,一件淡雅的青蓝蕾丝裙,配着小巧玲珑的钻链。樱桃似的唇,清澈如水的眸子仿佛能看透一切。真可谓是天上人间难得宝贵的美人坯子。凌乱的刘海更能衬托出她那超凡脱俗的容貌。么么兴奋极了,她最喜欢的就是倾听大自然美妙的歌唱,现在能亲眼目睹小溪的融化,仿佛是成全了一个多年的夙愿。“女孩子真是幼稚,才一条小溪就兴奋成这样?”,一位少年摊了摊手,充满疑惑地望着她们。(对滴对滴,男主登场喽!)他轻整了一下皱褶的衣领,光这一个微妙的动作,足以显现出王室风范。他——空!至少他的(手下,不,奴仆,不,仆人更好听。)仆人是叫他“空少爷。”他就是慕容凌空,空的父母,(准确说是养父母)可谓是叱咤风云的大人物;十年前,他们在海边散步时发现了一个还裹在襁褓中的婴儿,那个孩子就是空。慕容夫妇行善积德,始终没有子嗣,他们觉得这是上天奖励给他们的,所以他们很爱这个孩子。空长大后,可谓是相貌堂皇,一表人才,而且是百年不遇的奇才,一学就通。听慕容石(空的养父)说,他们见到空时,旁边有一封信,还有两串项链。慕容夫妇尊重这封信的主人,他们觉得,等空长大后,再把这封信给他。紧接着又跑来一个男孩。(这次晴惬开门见山地直说了)他是邵留风,邵家祖祖代代都是书香门第,他们家里珍藏了许多奇珍异宝,奇怪的经书。风从小就熟读书本,对里面的知识了如指掌,再加上俊俏的风姿,这让邵府上下都很钦佩。不过风只有一个姑姑和堂妹,他的父母都得了重病相继而去了。但是这偌大的家产,是他们留给儿子最宝贵的东西。几个孩子互相嬉戏,打闹……但是他们都不知道彼此的身份,因为他们都是偷偷跑出来玩的。空把蓝水晶项链送给了晴儿,粉色的送给了么么。风和空用小刀在彼此手上刻了一个印痕,这一举动可吓坏了两个女孩。男子汉嘛,怎么会怕呢?再说,以后的考验更是艰难,现在只是流流血,以后,是心在流泪啊……大家在不舍中分别了。在这片芳香的土地上,绽开了一朵秘密之花……初一:sss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