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还是“疯”?_1500字
风息是温驯的,而且往往因为他是从繁花的山林里吹度过来,他带来一股幽远的澹香,连着一息滋润的水气,摩挲着你的颜面,轻绕着你的肩腰,就这单纯的呼吸已是无穷的愉快…… 一,春“疯”拂面 它来了,轻轻的来了,正如母亲的手抚摸着孩童还写满幼稚的脸庞。你瞧,裸露的地面上那点星绿的草的嫩芽,被这个春风的“疯”劲折磨的一点力气都没有,都匍匐在地面上,根本就爬不起来。 河边的嫩柳树被这春风的“疯”劲吓得一头秀发漫天飞舞,嫩柳的纤腰被吹的左右飘忽不定。虽然春风是有好处的,但这“疯”劲儿...... 在一个小小的山村里,几个小的孩童在还未播种的田地里赤着脚,飞着那风筝,有“蝴蝶”,有“蜈蚣”,还有“喜鹊”......那调皮的春风开始犯它那“疯”劲了,它鼓起小嘴,开始“呜呜...”吹起来,只见那风筝开始把持不住方向了,开始在天空中跳起只有小蜜蜂才会的8字舞。那几个孩童忙不迭的把住方向,春“疯”一看,撅起小嘴,闷闷不乐的走了。 我看着它一扭一扭的、撅着小嘴离开的样子,不仅捧腹大笑:这春风还真是个“疯”孩纸! 二,夏“疯”阵阵 炎炎烈日之下,路上人烟甚是稀少。唉,也是,谁愿意在太阳底下暴晒咧? 路旁槐树上的蝉不知疲倦的叫着“热了、热了”,连树下的狗狗都吐出了红彤彤的舌头。人们在树荫里摇着蒲扇,絮叨着家务,同时也咒骂着这个该死的夏“疯”实在是冷酷无情,连一丢丢的小微凉也不肯带给他们。 夏风被咒的无可奈何,抱着“疯”劲来到了人间。它的到来,使槐树的叶子”扑啦“的叫了一声,人们立马站起来,急切的四处张望着,试图找到这调皮的夏风。不知是不是人们的举动吓着夏风了,这个小家伙儿却突然销声匿迹,好像根本就没有来过这个世界。人们失落的耷拉着脑袋又坐了下去。 夏风!你个小“疯”丫头,快出来~~~冒一点头就消失,你还说你不“疯”? ﹝突然我转变360°的态度﹞威武神明智慧举世无双风华正茂顶天立地正大光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正义凛然一身都是胆......的夏“疯”大人哦,请您大显神通大显身手的来一点“疯”吧!在下将感激不尽感激涕零感恩图报没齿难忘...... 三,秋“疯”瑟瑟 秋天的风,杂着几丝凉凉的细雨,来到了人间。但它也有“疯”的一面啊~不信,你看: 它把果园里的果子吹得熟透了,果树的树枝撑不住如此丰盈的果实,不堪重负“咔吧”一声,树枝连同果实一起跌入大地母亲的怀抱。顿时,果肉带着果浆迸射开来......﹝画面太过“美好”,我都看不下去了......﹞ 它把田野里的高粱吹红了,那红,啧啧,映着农民伯伯的脸颊都是红彤彤的。它还把金黄的玉米吹得剥落了碧绿的外衣,嘿,秋“疯”,做的还真不赖哈。 它更是把把瘦小的麦穗吹得饱满了,稻子沉得连腰都直不起来。 它又把丰收的号角吹响了,那声音更是响彻云霄,听得农民伯伯笑的合不拢嘴。 嘿,秋风,做的不错哦!奖励你一个新名字,以后,你就叫“秋'疯'”咯! 四,冬“疯”彻骨 “呜呜呜呜......”听着从门外传来的冬风的呜咽声,相信很多人都不敢睡了吧。但是,各位看官可别急,小的带你去看冬风“疯”的一面。 冬天的风啊!像一匹难以驯服的野马,在田地里奔跑着。各位看官啊,也不知是不是这匹野马的脚下有什么恐怖的魔法,它把小草踩得枯黄,把田地里的残茬败叶吹飞了,把摇摇欲坠的树叶都吹落了。外面的世界一下子变了模样,吓人哦! 冬风可真谓“冬'疯'”,也真的像一位严格的检察官,它用自己独特的方式,考验着世间上所有事物的意志力。冬“疯”又像以为严厉的考官,带着几分冷酷肃穆地审视着万物有关于毅力的答卷。 唉,这是风还是“疯”呐?
窗外_400字
普通的三层楼,普通的小女生的房间、四四方方的普通窗户,站在窗边,看到的却是不普通的风景。
若不是在黄昏便看不见这等美景、若不是在这矮矮的三层楼上便看不见这等美景、若不是在这扇窗户里便看不见窗外的这等美景。
乍一看,如同一幅山水泼墨画,夕阳的余晖夹杂着天空的淡蓝色,没有融合却又那么相配。蓝红的交界处似是擦出了不一样的火花——温暖的黄色与神秘的紫色,看着远方那还未落下的太阳,说不出的美感。就像白天与黑夜一样,明明是黑白两面,却又让人觉得交相辉映。
仔细看,夕阳为天空披上了一条神秘的面纱,朦朦胧胧、隐隐约约,想将它看清,却发现越看却越不清晰,仿佛自己正处于另一个世界,这窗外的风景只是自己臆想出来的。可那又太过真实,于是我想伸出手去触碰,却始终未伸出窗外,怕亵渎了它。
不再看,怕是这窗外的风景过于美好,美好到吸走了人的七情六欲,让人停滞在窗前,久久不舍离开。于是关上了窗、拉上了帘子。
唯有止不住的叹息
这美丽如上帝的恩惠的它,却不知道,又是在何年何月才能再与它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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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柳风》读后感_1500字在寒假里,我读完了一本让人感动并且有趣的书,书的名字是《杨柳风》。这本书是圣诞节的时候,圣诞老人送给我的礼物。《杨柳风》的作者是英国的肯尼斯格雷厄姆。这本书没有拼音,都是文字,有少量的插图,整本书有十二万字,一共有十二章。 杨柳风的故事里,主要讲到了鼹鼠、河鼠、獾先生和蛤蟆先生之间发生的事情。故事里先讲到,鼹鼠在家里大扫除,弄得满身的灰,他觉得很烦,于是他离家出走了。那时候正好是春天,他在那绿油油的草地上奔跑着、享受着春光……他在一条小河边遇到了河鼠,河鼠带鼹鼠到自己的家里美餐了一顿,河鼠还带鼹鼠在船上享受美妙的春光。河鼠开船、鼹鼠像不倒翁一样呆呆地坐在船上。突然,鼹鼠对河鼠说:“让我来开船吧。”“啊?你怎么可以开船呢?那样船会翻的。”河鼠惊讶地说。河鼠最终还是允许了鼹鼠开船,于是鼹鼠高高兴兴开着船,还哼着小调呢。河鼠刚开始不停地提醒鼹鼠“开慢点、开慢点。”后来河鼠放心了,鼹鼠越开越快,越开越快,最后船翻了。 河鼠很喜欢作诗。有一次,河鼠把獾先生住在树林里的事告诉了鼹鼠,鼹鼠想去找獾,可是无论如何,河鼠总对鼹鼠说:“森林实在太危险了,不要去。”但是鼹鼠一心想去,鼹鼠想出了个主意:到了冬天的一个清晨,鼹鼠凌晨四点就起来了,他跑出屋子,跑过美丽的花坛,跑过了蛤蟆宫,到了遥远的森林里。森林里越走越黑,越走越冷,鼹鼠看到树洞里一双发光的眼睛,还在叫:“滚开滚开”,这把鼹鼠吓了一大跳,转身就往后跑。渐渐地,眼睛又在另外的树洞里出现,鼹鼠吓得迷失了方向,找了一个安全的树洞躲了起来。河鼠发现鼹鼠不见了,到处去找,最后终于找到了树林。河鼠身上带着枪和棍子,还系着皮带,找到了獾,把鼹鼠救了回来。 一天河鼠告诉鼹鼠说,蛤蟆先生住在蛤蟆宫里,他可有钱了,一会儿买这个一会儿买那个,但是有个坏毛病,乱用祖先的财产。鼹鼠对蛤蟆先生很感兴趣,他请求河鼠带他去见蛤蟆先生。他们俩划着船来到蛤蟆宫,一见到蛤蟆,蛤蟆说你们来得正巧,我正在这里等着你们,我正准备坐马车去探险,你们和我一起去吧。他们买了许多食物骑上马车,开始了他们漫长的旅行。一阵狂风吹来,他们的豪华马车断了缰绳,蛤蟆无可奈何,使劲地挣扎,马车陷进臭水沟,车轮坏了,马在旁边眼睁睁地看着车,整辆车坏得稀巴烂,蛤蟆伤心地哭了。因为蛤蟆霸道,又爱上了玩车,河鼠鼹鼠獾阻止了给蛤蟆送飞车的人,獾对送车的人说:“蛤蟆不想要车了。”他们想让蛤蟆变成一只懂事的蛤蟆。蛤蟆用了很多方法离开了河鼠鼹鼠獾的看护。蛤蟆因为喜欢车,把一辆车开走,被判了二十年刑,他扮成了洗衣妇,逃离了监狱。他发现装钱的外套留在监狱里,有再多火车站也没用,他拦了一辆车说:“没有钱能不能免费坐车去蛤蟆宫。”司机让他免费坐车,后来听到有人喊:“站住,车里有犯人。”蛤蟆慌了,急忙对司机说:“求求你啦!实话跟你说,我是一只蛤蟆,我是监狱里逃出来的!”司机急忙说:“你到底犯了什么罪?”“我只是借了一辆车。”“那好,我放了你!”司机在隧道里甩下蛤蟆,蛤蟆找到了河鼠家。 蛤蟆到了家,河鼠开心极了,但是却有了坏消息,獾和鼹鼠一直在蛤蟆宫里日夜守护蛤蟆宫,但一些黄鼠狼和雪豹冲进来,占领了蛤蟆宫。大家都没办法让黄鼠狼把蛤蟆宫还给蛤蟆。大家商量了很多办法,獾说:“大家不要争了,我有一个办法,我家里有一条秘密通道通往蛤蟆宫储藏室。明天是黄鼠狼生日,他们在储藏室隔壁房间庆祝。我们进去抢回储藏室,夺回餐厅,再把臭雪豹打飞,夺回蛤蟆宫的院子,把黄鼠狼逼近火炉,把他们逼进烟囱。”他们夺回了蛤蟆宫,蛤蟆开心极了,给大家准备了礼物。 獾和河鼠、鼹鼠帮助蛤蟆夺回了蛤蟆宫,让我觉得很感动。这本书里许多的好词好句,书里面有很多有趣的、特殊的情节和生动的对话。我喜欢这本书里温柔的鼹鼠、不听劝告的蛤蟆、为别人着想的河鼠,有点粗暴的獾。他们经历很多事情,他们所说的话,不是一个没有经历过什么事情的人,能说出来的话。特别是鼹鼠在森林里想家的时候,他心里默默地想:我要回家,我的家虽然没有河鼠的家好,也没有獾的家那么漂亮,那么大,也没有蛤蟆宫那么豪华,但是那毕竟是我的家,我自己亲手做的家,我要回去。这一段话,特别让我感动。我也觉得自己的家是最温暖,最好的。1200字以上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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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丫头“站住,再不站住我宰了你!”只见操场上一位膀大腰粗的女生怒吼着,拼命的追赶着前面的男生,她的脸红红的,眼里迸射出愤怒的火焰,短短头发变的凌乱不堪,一揪小辫子像一个顽皮的孩子,蹦来跳去,她的手不断挥舞着,像只上了火的大猩猩,狂叫着,怒吼着。她是谁?她便是班中人称“疯丫头”的武维娜。她的“疯”,那可是让人望尘莫及的,简直就不是人类可以承受的,玩的疯、吹的疯、学的更疯!每当下课铃响起,她便如同被灌了兴奋剂一样,野马脱缰般的飞驰到操场上,寻找着她欺负的对象,这次,她选择了一位瘦巴巴的男生,只见她一个箭步冲上去,揪住那人的衣领,另一只手拍到他的肩上,然后往后一扯,双脚对准男生的腿一踹,可怜的小男生便连连告饶。可咱们武大侠哪能轻易放手!捏住他的耳朵绕操场走上一走,炫耀炫耀战果,眼中满是骄傲的目光,嘴角一丝不易察觉的坏笑,会让人情不自禁的想起看恐怖片的感觉,浑身打颤,唉!咱“疯丫头”杀伤力还真不是盖的。对付男生,当然是靠武力解决,可对付女生,还真得有点嘴上功夫--吹!“喂你们能不能别吃零食啊!”又是疯丫头来管闲事了“艾滋病就是吃零食导致的!知不知道!哎!孺子不可教也1提前为你们的死去而默哀。”呜呜呜,我们招她惹她了,这已经是第n次了。在她看来,嘲讽我们就那么好笑么!每次,她都可以说的唾沫横飞、天花乱坠。她可以把恐龙灭亡的原因强加在我们身上,将我们玩芭比娃娃说成是不尊重人类,总之,她可以把死的吹活,活的气死,让你纵有千言万语也说不出道不来。使你无一丝还口之力。唉!我上辈子造什么孽的吗!和她分一班!!!别看她那么贪玩,人家学习可是高度认真。写作文师他会因为结尾用!还是用?而推敲半天。背书时会因为错了一个字而罚自己抄几十遍。半夜,她宁可不睡,也要把手中的资料做完。终于,疯狂不负疯狂人,毕业时,她考进了洪中,让我们羡慕不已。前几日在图书馆看见她,她没那么“疯”了,毕竟,她长大了,该学的淑女些了。看见她看书的样子,心中忽然泛起一阵暖流:童年,有她,真好。70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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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翻火焰欲烧天_15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儿时的我只知道那长在树上的果子挺好吃的,只知道它是圆的,是红的,是艳的,但并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儿时的我也没有这种概念,只知道它很好吃,仅此而已。随着岁月的前进,我长大了,往事却历历在目,像流水,永远的川流不息,终于,我还是知道了那好吃果子的名字——石榴。我不知道它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但我想,它应该会有个缘由才对。古代有种美丽的装饰品叫做琉璃,实际上就是“水晶玻璃”的别称,在我国,琉璃的历史是可以追溯到商周时代的,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有了高速的发展,在历史的起初,厚重的青铜、华丽的景泰蓝、质感的陶瓷遮掩了琉璃的光彩和它的清灵。但是琉璃的华彩是逃不过那些有着与生俱来独特美感的中国工匠的眼睛的。无论是紫禁城金銮殿一角堂皇的琉璃砖,还是皇帝御用书桌前端放的吸纳着真龙华彩的琉璃半卧侍女像,都有些可着人心的精致。而在南北朝时期,琉璃又和玉石、珠宝一起,成为贵族比阔的奢侈品。西晋文学家潘尼留下了《琉璃碗赋》,其中盛赞“济流沙之绝险,越葱岭之峻危”而远来的玻璃盛器明澈精美,“凝霜不足方其洁,澄水不能喻其清”……每当我看到石榴的果肉时总会想到琉璃的历史,就会想这两个东西是否有关联,是否几千年前我们的祖先也是因为琉璃才为石榴取了这个名字呢?我不知道,但,石榴的果实和琉璃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石榴的果肉晶莹剔透,半透明的果肉总带着点点的嫣红,像是害羞的小姑娘,见不得生人呢,一粒粒的果肉紧紧的“粘”在一起,瞧,这么多兄弟,彼此手拉手,心连心,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果实,少了谁都是不行的,他们的团结是不可比拟的。石榴的内壁是不得不说的《事类合聚》中是这么说的:“……皮中如蜂巢,有黄膜隔之,子形如人齿……”石榴的内壁像蜂窝似地,皮外却细致光滑,由于果实是一粒粒的,所以内皮却像蜂窝,但,这里面住的可不是会蜇人的蜜蜂,而是晶莹的果实。白居易曾经用比喻的方法来描写石榴的颜色“日射血珠将滴地,风翻火焰欲烧天。”石榴多为朱红色,亦有黄色和白色。远看,朱红色的石榴在片片的绿叶的映衬下更显出它的美丽,更别说是整树的石榴,它红的妖,却并不艳,红中带着点点的黑斑,这些奇迹似的并不影响它的魅力,更为它增添了分高贵,曾有句话是这么说的“拜倒在石榴裙下”大家都知道有这句话,但你们知道它是个典故吗?“拜倒在石石榴裙下”是句比喻男子对风流女性崇拜倾倒的俗语。这句俗语的产生与唐明皇和杨贵妃有关。风吹叶落,在阳光的照耀下折射出耀眼的光芒,如美丽的女子在翩然起舞,翩若惊鸿,叶子也为她奏出动人的旋律……潘岳的《安石榴赋》中写道:榴者,天下之奇树,九州之名果……缤纷磊落,垂光耀质,滋味浸液,馨香流溢……遥而望之,焕若隋珠耀重渊;详而察之,灼若列宿出云间……御饥疗渴,解醒止醉。石榴性味甘、酸涩、具有杀虫、收敛、涩肠、止痢等功效,石榴的营养价值也很高,维生素c含量比苹果、梨高出一倍。石榴原产于伊朗及其周边地区。怀远县的石榴品种百花玉石籽因核软,甜度高,花朵洁白,果实淡绿,籽粒明如翠玉而着名。石榴不紧紧因为它的外观,也不仅仅是因为它的味道,更因为它的价值而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喜爱……南京市板桥中学高二:王婉青1200字 高二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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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节_1500字季节季节变迁,人事沉浮.在微凉的午后,静静地坐在室内,燃起一炉沉香屑.帕斯卡说人是一根会思考的芦苇.一卷卷散发着浓浓墨香的典籍,在我手中慢慢翻阅,时间仿佛走得很快,任思绪在不停地漂浮……"东风不来,三月的柳絮不飞",过客达达的马啼声将我的思绪带到春天漫步.这是一个怨妇的季节,温飞卿,李煜,郑愁予都曾在此挥洒笔墨.春雨的缠绵笼罩一川烟草,为等待中的人更增添了几许愁绪.也许怨妇们并不知道归客何时还,但她们本身的等待却为古典文化作出了灿烂的贡献."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春风不相识,何事入罗帏",愁断多少人的肝肠.一声声的蝉声带领我步入盛夏.欣赏着"漠漠水田飞白鹭,阴阴夏木啭黄鹂"的田园风光,感受着"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的悠远意境,王维,一个身着宽袍阔袖的儒生向我走来,脸上是佛般的圣洁与开阔.他在盛夏光景里,在篁竹中,吟啸抚琴,任明月洒照山头,月我成三影.这是一个热爱生活到极致的人,所以他选择逃避生活,到辋川别墅闲云野鹤去了.一直以来,我都认为《三国演义》是属于夏天的.试想有哪个季节可以承受如此浓墨重彩,恢宏开阔的战争场面呢只有夏季,以它热情的胸怀,拥抱同样热情的三国.秋爽居士贾探春实为我爱.出身不高,却从未自视失意,从来都是自信美丽的.她的居室,如同秋天般,爽洁又开阔.秋天当仁不让的是雅士的归所,探春算一个,还有刘禹锡.那几句诗"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一改往日"草木零落露为霜"的萧瑟气象,真是写秋之绝唱.毛泽东亦是另一个积极心态的代称,"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在他眼中"万类霜天竞自由",何其辽阔,何其生机,值得好男儿投身于此,效力家国.沉香屑继续燃烧.时间走过了深秋,来到了寒冬.梅花,白雪,这两样同样高洁的景象不约而同地选择在此寄生,纵然"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依然为萧瑟冬日增添几分旖旎.犹记得张爱玲那张穿着红旗袍,高傲地昂着下巴的照片,那是怎样地睥睨人生啊!想起《红楼梦》中的一个人,她必也当之无愧属于冬天,那就是妙玉.如云中仙子般美丽,又如冬日冰雪般寒冷,似梅般傲骨,遗世独立,真真一朵冰做的梅花.沉香屑已燃尽,惟余几缕轻烟在室内缭绕,手中的典籍仍在不断地翻,而时间也将从头开始行进……中华文化浩瀚博大,中华民族无一不焕发着个性的魅力,人性的光芒,值得当代青年不断追思学习.汉堡和薯条都是有保质期的,惟有文化与人性在历史长河中熠熠夺目.思考吧,芦苇们.点评:在一卷卷散发着浓浓墨香的典籍中漫步,从浩瀚博大的中华文化中汲取丰富的营养,从春夏秋冬季节里找到人性的光芒,个性的魅力.要成为一根会思考的芦苇,需要很好的积累,积淀.作者把握住每个季节的特征,从古典诗词中带出特定环境下的人与事.春天,这是一个怨妇的季节,春雨的缠绵笼罩一川烟草,为等待中的人更增添了几许愁绪;在盛夏光景里,在篁竹中,王维吟啸抚琴,到辋川别墅闲云野鹤去了;秋爽居士贾探春高雅与圣洁,独立寒秋中的毛泽东大气与豪爽;冬日冰雪里,张爱玲高傲地睥睨人生,云中仙子般美丽的妙玉,傲骨挺立,真真一朵冰做的梅花.1200字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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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_1500字叶子我生长在一棵树上,每天都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直到有一天风的出现彻底的改变了我原有的平静生活,它告诉我外面原来还有更精彩更美丽的世界。我开始向往外面的世界,我不想永远的生活在树的身上,它把根扎到很深的地底永远也不会离开这个地方,我不爱树,因为它把我困住,我不爱这样单调的生活,我喜欢风,它喜欢到处流浪,从不为谁做半刻停留。它的随性和不羁深深的吸引着我,我幻想有一天可以和风一起去环游世界,到处流浪。随着时间的流转,我对树的厌恶越来越深刻,对风的向往更加的与日俱增。树的木纳和风的浪漫在我心中形成的对比差距越来越大,每当风经过我的身边,在我耳边轻声细语都好象是在为我歌唱,对我轻轻的说它有多么的爱我。我好想做风的新娘,永远的和它在一起。风空气的流动形成了我,我歌唱,我到处的流浪。这一天我又经过了这棵树的身边,树上茂密的叶子很好看,我喜欢这叶子,我每次经过它的身边都会对它说一些甜言蜜语来博取它的欢心。它好象很愿意听我说话似的,当我吹到它的身上总会发出一些悦耳的声音回应我,我多想带它一起去流浪,一起去看看外面的花花世界,只是它长在这棵树上,树把它看的牢牢的,任凭我怎么想要带它离开这里都无济于事。我只好等,等到有一天我的力量积满,我就一定要把叶子从树的身边夺走。树叶子好象越来越讨厌我,尽管我每天尽力的多在地下多吸取一些营养给它,尽管每天太阳出来的时候我总是让它尽情的吸收太阳的光华,我虽然没有风的浪漫,但我有一个专为它生存的身体,为了它我可以放弃我的生命,尽管我不会说甜言蜜语,但我会用我的实际行动来证明我有多爱它。我想,爱一个人是要让它幸福吧,看来叶子很向往外面的世界,那就让风带走它吧,这样也许它会快乐,会幸福,只要它能够幸福快乐,我是什么都愿意做的。结局这天,树含着眼泪放飞了一直和它相依为命的叶子,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最爱的人就要离开自己的身边,树虽然不舍,但是为了叶子能有个灿烂的微笑,幸福的生活,它还是撒开了紧紧握住叶子的手。这个时候风来了,它带走了叶子,叶子也开心的笑了,他们一前一后的唱着属于他们的歌,树已经好久没有看到叶子这样幸福的微笑了,它流下了心酸的眼泪默默的看着叶子和风一起离开。突然事情惊变了,风遇到了一堵高墙,它无情的扔下了叶子自己走了,不论叶子怎样呼喊风,风连头也不回的走了,剩下叶子一个人孤零零的在那里哭泣。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可是自己又动不了,它只能安慰无助的叶子,它用身体挡住阳光,只是怕叶子被阳光晒的没有了生命,它每天都会给叶子讲一个不好笑的笑话来逗叶子开心,叶子看着高大的树,第一次感觉到树的好,它默默的看着树,它甚至想如果风没有来过,自己又早一点知道树对自己有多么重要有多好,可是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它开始慢慢的发黄了,离开了树的叶子没有树提供的营养很快就要支持不住了。树为了完成叶子的心愿,开始拼命的长,让自己的根快点延伸,直到有一天树的根把那堵高墙给挤倒了。树流着泪说“风再来的时候你就可以完成你的心愿,去看看外面的花花世界了”叶子用自己残余的最后一口气说“这已经不重要了,我终于明白了什么才是我生命重要的,原来最爱你的人永远都在你身边,默默的为你的快乐而快乐,为你的忧愁而伤心,希望明年我还能做你的叶子,我要永远永远的和你在一起,希望满天的星星能为我们见证我们天长地久永垂不朽的爱情。好好的照顾自己,你是我一生中的最爱,如果我只是你生命五线谱里一个小小音符的话,那么,我愿意为你奏响属于我氛围内最美的音乐,也愿意为你的人生添加一点属于你的绚丽色彩,而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站在陆地,仰望天空,默默的祝福我生命中的天使……你能够幸福快乐就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心愿”叶子带着微笑的死去了,但是它没有遗憾,因为它知道今生有个最爱它最关心它的树在一直为它守侯,守侯着它们永远不变的誓言。如果错过就算再追求又有什么用?如果没有放手!1200字以上 高三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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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_15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春天你终于来了,你迈着轻盈的步伐慢慢而来。你那神奇的魔力将大地披上绿色的新装,小草被你唤醒长出嫩嫩的枝芽。听,那吹动枝条咝咝的声音是你美妙的歌唱。那徐徐的春风吹拂着我的脸庞就好像少女的双手抚摸着我的脸,温暖了我的心房。我冷寂的新扉被你打开,怀着一颗激动的心去寻找春天。春天,是一场吹出来的美丽,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满山遍野的绿。我摖了摖眼睛望着通往家门口的一条乡间小路,那幽幽的小路已经被绿色小草覆盖,嫩嫩的枝条沾了些小小的水珠,在微风吹动下闪烁着光芒,就像一颗颗小砖石点缀在上面。我顺着这条小路慢慢地向前走,小路两边垂杨柳已经长满细细的枝叶,我摘下一片嫩叶放在手掌心感受着春天,嫩叶绿色中透露出一点淡黄,它是那么的娇嫩就好像刚出生的婴儿。不知细叶谁剪出,二月春风似剪刀,一片片干净的杨柳叶排列的很整齐。这一条条挂满了绿叶的绿枝随风舞动就像少女的秀发飘扬。空气中飘来一阵阵泥土的味道,其中混夹着青草野花的芳香,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感受着大自然的气息,肺人心脾。哦!这就是春天的味道,也是我梦想的家园。我小心翼翼的走着生怕一不小心踩到这些绿色的小生命。我明白这一花,一草,一木都是大自然对我们的恩赐。春风还在我身边轻轻地吹着,我放眼望去,啊!在我家田边的老桃树也开花了。我赶忙走过去深情地望着这棵孤独的老桃树,自打我出生它就存在着,也不知道有多少年了。我还担心它过不了去年的冬天呢,内心对这棵老桃树怀有很深的敬意,它带给我很多快乐的回忆。老桃树就像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静静的立在田埂上。那饱经风霜的残枝上也开满了桃花,一些小蜜蜂被它那淡淡的花香吸引过来,在花丛中飞来飞去忙碌起来。桃树枝上长出了一些绿叶衬托出桃花烂漫,让人感觉老桃树充满了生机,一阵轻风吹来,几片花瓣飘落,飘落的花瓣就像在树下铺了一块粉红色的轻纱。哎!要是红楼梦里的林妹妹见了又免不了一阵哀伤,忧怒了。零落尘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这就是桃花的命运,在短短的日子它把芬芳留给人间。在看那一块块水田被平的整整齐齐,几天的春雨已经把水田灌的满满的,水田清澈见底,一些不知名的小虫子游来游去,水面上被春风吹起一层层微波。春雨贵如油,在春雨的滋润下四周田埂上长满了青草和野花。我站在田埂上尽情地享受着春天的气息,身上被温和的阳光晒得暖暖的,血液里好像有虫子在蠕动,我伸了个懒腰,感觉一切都是那么的舒服。我忽然明白了古代诗人那么喜欢春天,原来春天是一首诗,是一曲动听的歌,是一幅美丽的山水画;更重要的是春天能让我们感悟生命的力量,更加尊重和热爱生命。我静静地站在田埂上,用心去倾听春天的歌声。耳边不时传来草丛中小虫的鸣唱,还有那滋滋的流水声。因为连续几天的春雨已使小溪的水位很高,水流喘急。我走到溪边一看,小溪还是我小时候来抓鱼时的样子,没有什么大变化,只是溪底已经长了很多的鱼腥草和鸭舌草等。小溪里的水很清,一些鱼儿快乐的嘻闹着,急急地流水不时溅起一些小浪花,水面上亦飘流着一些小黄花随水流奔向远方。我望着小溪若有所思,不知为何突然想起一句词;花自飘零水自流。记忆里一位才华绝顶的女词人李清照慢慢向我走来,她是那么的忧伤,悲凉。可叹可惜啊!女词人生活在那动乱的年代多么的不辛,现也只能留下那些名传千古的词句给我们赏析了。远望村里已经升起袅袅轻烟了,我该回去吃饭了。我再次深情地望了一眼老桃树,也不知何时能再见了。别了,我童年的好朋友,别了,美丽的桃花,别了,这将要逝去的春天,我明白这将要逝去的春天也正如这小溪里的流水一样渐渐离我远去。生命就是这样轮回,伟大的春天就是这样神奇,让万物都呈现出勃勃生机。如果有神灵该有多好啊!我愿神灵让我永远生活在这神奇的季节里。我想起一个歌手所唱“如果有一天我将要老去,请把我埋在这个春天里”。高三:王玲1200字以上 高三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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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言疯语·二_1500字我从来都相信他从未死去,他一直活在我身边,只要我用心一定能感觉到他。我转头就能看见他,深夜读书写字片头瞬间我也总能感觉到他轻轻的呼吸,手握竹简酒杯笑如浪子。为他努力变成他的样子,我不叽叽喳喳说很多话了,别人聊八卦我也不去听了,偶尔被问起我也只是淡淡笑着点头而不是去讨论了。很久没有喜欢过哪个明星,没有看那些电视剧没营养的小说什么的。我努力运动,努力学习,努力变得温和不生气不发脾气不因为别人的话随便去看去评论一个人,不再打架了说脏话了可以去讨好别人了,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想办法保持镇定从容,即使显现还账狼狈也能痛快承认不去反驳掩饰了。大家说我有些孤傲,臭屁,整天玩什么孤芳自赏自言自语还在那里笑像个神经病,同桌说和我坐第一天她整天提心吊胆怕惹我,因为我看上是个生人勿近自带核辐射的哑家伙。后来才了解到我是个话不多但是很宽容的人。无所谓啊,本无所谓。我只要有他就好了,别人与我何干?可是为什么要触碰我的雷区,难道只有这样才能知道我的底线么我不过是想保护我对他的幻想罢了,难道这也不可以么我没想过参与你们,也对你们没有敌意,事实上,你们对我来说只是甲乙丙丁。我打架了,老师是有些惊讶的吧。又如何?我相信他没死就够了,我知道他在我身边就够了啊,我没要求任何人和我一样啊,我也没有逼你们去认识谁是郭嘉啊,可是不要诋毁他,史官笔如刀我早就透悟,对他评价是好事快我也不纠结,可是为什么要逼我去承认他死掉了。这对他们没有好处的,可这对我来说是灭顶之灾。人说,那么会安慰别人的人,一定是度过了很多自己安慰自己的日子吧我的那一个个日子,我不堪的日子,我在深渊泥潭的日子,离我如今看上去的样子是有些远了吧,可是我一直记得那些日子。那些时间都是他陪着我过来的,幻觉还是臆想我都接受,我的绝望是黑夜,他是陪我穿越黑夜的灯盏,我总能梦到那些日子,尤其是我在特别艰难辛苦的时候,我梦到我做了无数套卷子,教材完全不懂,大家期末复习而我却要抱着教材从听不懂的第二单元开始一页一页看过去。看不懂的时候就要到回去重看,我哭着躲在厕所里哭够了还要回去把剩下的看完否则明天会有更多期末就会看不完。夏天的早晨,冬天的早晨,路灯和晨练的人们,我戴着耳机一个人的奔跑,躺在床上捧着书一边竖腿仰卧起坐敲胆经,腿两侧敲得青紫。我的赘肉粗长的腿和胳膊,我的差成绩就是在那些日子里被消磨掉的。而过不去的时候,只要随手抓过一张纸,写着他的名字,表字,他的十胜十败论,他的生平,我就能满血复活继续战斗。爸妈参加我的优秀模范生毕业颁奖礼时哭了,我妈说,你吃了太多苦,我都觉得你快撑不住了,可你总是能忍下去,我姑娘简直是打不死啊。我努力模仿他的从容,笑着点点头捧着花和奖状站在镜头前面,回家就绷不住哭了。我哪里是打不死,只不过因为有他,所以我一直能够死而复生罢了。其实我不知道要说些什么,我大概是有些怕了,我从不忌讳承认我的懦弱,我就是怕了,我怕我以后会慢慢的忘了他,不爱他,所以我写下来,我每天和他说话每晚睡前写一些和他的对话,我努力的时候我会笑着对他说:奉孝你看我做的好吗。然后假装他笑着点头欣喜的继续写下去,我走夜路的时候我会和他在心里说一些我的迷茫和心事,我做错事的时候,我会闭着眼在夜里躺在床上,轻轻说:奉孝,对不起,这事是我做的差了。然后好像听到他的批评和安慰一样释然睡去……奉孝,今夜风大,多穿写衣服来吧,我煮好了酒,我们浮一大白如何。不管你听到没听到,我知道他笑着点头了。我不后悔我的疯魔癫狂,我有他嘛,世事如何已然无所谓了。所以啊,无论他们论如何舌灿莲花,你只知郭某在侧便好了,世人又能如何。至于打架么,这,实在是有辱斯文,你本不必如此。是,奉孝,此事是我做的差了。来,喝酒,喝酒就不多说。我若不动,世事如何。奉孝,我懂了。好好睡吧,我还须再写一些。高一:oumian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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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言疯语(三)_1500字今天上课的时候,身后坐的是三个女孩子,总是叽叽喳喳在说些什么。因为课程有预习所以听起来不是很难。发呆之间,他们的对话就会被我听到。我承认,我是有些好奇什么东西可以一直谈论一个小时。因为已经几年没有看什么明星八卦和电视剧什么的,他们说的明星,我是不太懂得的。但是我感觉得到其中有个女孩子,一直是在隐藏自己的洗好,跟随别人。我听到奉孝微微叹息了一声说:像你从前的样子。很多时候,奉孝似乎就是我的幻觉的意识,而这全都来自于我对他一直活在我身边的执念无论别人如何评论都坚守不弃,并甘之如饴。我只是微微点头,抬头看了眼老师。随意撇了眼离我有一个过道之隔的邻桌同学,她忙不迭低下头去,躲避我的目光。他们厌我清高孤傲,我何尝不厌他们喧闹。不知不觉,我已经将自己修炼到如此境界了吗?冷漠,孤单的活着,极端沉默。我曾问过我最好的朋友,我究竟是什么样子?我很好奇。她说的我至今还记得:像是一只温顺的猫,只是从不叫,有时却也像一匹孤单的狼,孤高决绝,奔跑在荒原上或者隐伏在草丛间,为了等待猎物可以熬过一夜的风雪,一旦抓住可以将猎物一击毙命的机会,大部分时候却又会选择抓住后试图和猎物做朋友然后放掉他,有时会让他再无翻身之地。总之,很冷漠,很可怕,让人……不寒而栗。我从没想过是这样。我只是有了奉孝后,一直努力变成奉孝,成为他的样子。而所谓的猎物,我忍不住笑了,干什么说那么夸张,那只是我的目标而已,我只是面对目标决不手软,或者是不到目的不死心,为了目标可以不择手段罢了。不,哪里是不择手段,明明是无所不用其极。其实她的回答,是让我很无语的。我从没这样看待自己。从前我或许习惯于讨好别人,因为我羡慕那些交际圈和一呼百应,或者更赤裸的说,我渴望权利和荣耀。我能为我的荣光不惜代价吞下一切委屈苦涩和折磨。我从小生活的环境和交际圈的鄙陋狭隘将我变得如此,加上我对待目标如同猎物一般的死心眼心态让我成功得到了我曾羡慕的一切。但是三年多前我认识了奉孝,我爱他,太爱他以至于要成为他。我模仿他的气度,模仿他说话的语气,努力学习所有我认为能靠近他的东西,努力得到所有我认为和他本具有的本领品格,我成功了,然后评价就成了这个样子。我承认她的文笔不错,但是这个剖析——原谅我一开始并没看懂,但是看懂后我也觉得有些毛骨悚然。无他,就只凭着无所不用其极就已经是无比诛心的话了。我反思了我这一学期的作为,我发现我的确是有些如此,但并不过分也没有他说的那么可怖。我习惯性隐藏实力,蛰伏下来,习惯性不加入任何圈子保持中立,习惯性淡泊权利却又做了一些锋芒毕露的活计,耍把戏赢得了一票老师同学的好感却又不加掩饰一个个毁掉这些好感恶心他们。其中为了试探别人实力找到自己的对比目标实力全开考试,找到目标后期末竟然闹出了故意留空白改错题的乌龙把戏。这样幼稚的东西,做过之后,不知是为了逃避对自己的厌恶感还是怕奉孝讨厌我,我一律装作不知情。现在被这样扒出来被迫回想当初的用心,真是不堪到极致。生活不是小说,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可现在连我也不知道。这是我性格中最大的弊病——一面清高孤傲,一面虚伪下作。祈求内心澄净世事不闻于耳只活在自己和奉孝世界中的是我,沉默在班级中但是四面逢源八面玲珑的似乎也是我,为了得到老师无心间的提拔重视锋芒毕露的是我,厌恶自己丑恶嘴脸故意破坏自己布局的也是我,试探别人实力吞下成绩平平的后果的是我,假装不怎么学习摆出平时不学成绩优异学霸模样的是我……我有些无言以对。我本来,本来是什么样子呢。我写到这里,忽然想起来我写下来的目的,就是要让自己清醒该怎么做罢了。如今我已经明了有了答案,也就不删除了,毕竟有些错,有些人一生重复犯错,我大约无法避免自己性格之中这种缺点,无法控制他的时候,这篇不伦不类的东西就能点醒我了。最后,我想说一句,不要随便剖析我追问我的喜恶了,被揭露的感觉——很不爽,不爽到让我习惯性地远离你并开始算计你,我并非想如此,即使是面对自己我也曾毫不手软了毁掉了,所以,你懂的。不过,我是不会让你们知道的,这种事情,心照不宣就好了。所以,正是因为如此,我才会选择写下来放在这里吧,毕竟这里能看到的,都是我已经确定没有触碰到真实生活中的我的人。呃,又开始诛心了,习惯使然。我答应奉孝,写在疯语里的东西,是不能删除的,所以……就摆在这里恶心自己好了,我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下了。也总是不辜负它叫疯言疯语。奉孝,晚安。高一:oumian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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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_1500字就像某种自然元素。 他回家的路上看到一起车祸。刹车时尖利的余音还在他耳边回响,但他并没有恐惧,在他亲眼目睹车轮是如何将灵魂扯碎的那一刻,他出乎意料地冷静,并且面不改色,微扬的眉头就像在表示惊讶,仿佛血腥并没有在他心里掀起多少波澜,这点令他自己也十分异样,但却没有担忧,相反的他有些洋洋自得起来,所以随着人群的聚拢与警铃的声响,他悠悠地转过身,做出无所谓的样子,再把双手插在衣兜里,穿过人群不慌不忙地走了。 这样做的时候他低下头,偷偷用眼角的余光看人们的反应,看到似乎有人注意到了他,他窃喜起来,面上却不动声色,等走到四下无人,便敞开速度跑起来,他跑得非常非常快,他能听见脚底呼呼的声音,几米一个脚尖沾地,再跃起,好像离了地面,脱了引力,要飞起。就这样他回到了家,他想把这件事与妈妈说,用一种平淡的语调,但妈妈在炒菜,隔着客厅他也能听见肉在油锅里滋滋作响。这时候讲不合适。他想。但仍有些意犹未尽,便把自己关在房间,又在心中将事情的始末细细地捋了一遍,暗暗得意起来,为那个冷静又冷漠的自己。他开始幻想:「那时有人叫住了自己,那人极其的富有正义感,他一边搀扶着被撞倒的人,一边冲自己怒吼:“你就这么走了?”自己懒懒地半转身,阳光在自己的脸上打下阴影,瞥了他一眼,又无所谓地转回去,刚走几步,身后那人又叫道:‘你怎么能这么冷漠!’闻言自己却并未停下脚步,只留下似笑非笑的声音淡漠地分散在阳光里:‘别人怎样,跟我有什么关系?’忙碌的若干人群全部愣住了,为自己的冷漠,待反应过来,自己早已消失不见。 他一边构思着,心中愉悦起来,忍不住一遍遍回味着。这些事情对他这样一个普通的初中生来说,实在是不平凡的。他的成绩不怎么好,但他自视甚高,他也知道这点,但他没有羞躁:谁不是这样的呢?在这个方面他是值得佩服的,他早就想通了一点:但凡没有从事工作的学生们,大多是幼稚可笑的。虽然这群人中也包括自己,但自己并没有他们那么可悲。他能看出人们的幼稚,也能明明白白地洞悉他们那样作为时的心理与算盘。但是他会把自己的幼稚潜藏在心里,面上不会露出丝毫马脚的同时,在心里尽情胡闹。在那个世界他是自由的。没有人能察觉他的可笑——他当然知道自己的想法有多可笑,但是那又有什么的!他不会委屈自己,他想那样想,就那样想,那又怎么的!谁知道呢?他想着想着,愉悦地笑了起来,心口有些发堵,他用自创的笑声呵呵呵地笑,那是一种从心底又拔又扯出来的笑,笑时候胸口能剧烈地震动,为了将他心口的阴云震去。 他笑了一会儿见没有起效,便渐渐止住了声音,但动作却没有停止,他的胸口依然在震动,他能做到这样的原因是因为他只是紧紧地捂住了嘴,眼眶湿润。他怎么会不知道呢。他怎么会不知道呢。连这些他都知道了,那些他又怎么会不知道呢。他喜欢窥视别人的心理,勘察他们可笑的行为,便在心中嘲讽并以此为乐;但他又何尝不知道另一个道理,而使自己每每在白天嘲讽别人,晚上夜深人静却在嘲讽自己!——在这个所谓自由的世界......受伤了会痛,无法自行抑制;天空是湛蓝的,但不能腾空飞行;宇宙之大,看不透它的本质;我们知晓过去,却不知晓未来。然而这些都太笼统,太庞大了。对于他单个的灵魂来说,他并没有兴趣知道那么多,他只是希望自己能高兴起来,愉快地活着。他自大又自卑着,他有很多能力,他有极强的动手力和想象力,或者他能窥心的禀赋,又比如他跑得很快,没有人能追的上他的步伐。但这并没有什么用,因为他没有死啃教科书的能力,他也没有一言一行甚至思想都受父母老师支配的能力,他最鄙视的就是出语文卷子参考答案的人:“你是作者吗?你凭什么说你的理解就是正确的?”所以他遭受了来自生活和自己的嘲讽。这些他都没有办法愉快,有时他会责备自己,但过后又是无奈与悲凉,谁让他成绩不好呢?但他不会因为这样就逼着自己。那些优等生们,比自己还要不自由不是吗?他并不是好吃懒做,他只是不喜欢......他只是想愉快而已。就像某种自然元素。 湛蓝的天,莹白的云,悠悠的草地,忽来一阵风,卷起了他的身影,于是他被风吹散,飘渺随着风流动,闭上眼睛,渐渐融入在万物背后,心中一片清明。初三:是人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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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风_1500字人生没有完美,自然万物循环往复,花开花谢,月圆月缺,不完美才是自然的规律。与不完美的自己相处,也可以让一切在心里实现它的完美。经历人生的风雨洗礼和磨难打击,锻炼出坚强的品格,让烦恼和悲观远离,让幸福和笑声相随。沈从文说“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一段路,每段情都会有回忆,每段路都会有记忆。当一条路没有走完时,若在中途看到岔路口,不要因一时好奇而转弯,到时发现自己走错了路,却已没有回头路可走。站在时光的对岸,驻足遥望,水天烟波里朦胧着回忆,潋滟处泛着往事的波纹。遇见是最美的意外,用一生的伤祭奠,何不就让一切随风呢?此生走走停停起起落落,逝去的光阴里有着太多太多的不舍。流年是一杯浊酒,浅斟慢酌着岁月就已经流过,再也回不到童年。发誓不再触碰太过美好的感情,因为一但触碰就再也无法忘记,不是不爱,是不能,害怕伤人,也害怕被伤。从此,寂寞着,美丽着,在回忆里笑看美梦破碎后的残缺。那些遥远的故事,仿佛在一瞬间,随着归帆点点,逐渐的由远而近,渐渐的清晰。素心安然,徐徐缓缓行走在九月的风景里,风轻轻,云淡淡,不张扬亦不沉闷,织就着一个清幽淡雅的世界。这一路,以思念为笔,划过悲伤。阳光下,想要写一首快乐的诗,却写不完滴滴断肠泪,诉不完脉脉相思情。雨里,想要唱一首婉转的歌,伴着丝丝珠帘洒落你的轩窗,不求回应,只为独自倾情的守候,懂得,便是值得就让一切随风吧。每个人的心里,其实都有一个纯净的世界,有静静的阳光,一直温暖着自己,坚持着走下去。有浅浅的微笑,一直支撑着内心,痛并快乐着;有淡淡的情怀,一直牵挂着期待着追求者,无怨无悔地活着。多想成为天上的风,考试吧无伤,随意徜徉;多想成为枝上的叶,春夏秋冬,餐风饮露。时间让心更纯澈,让爱更执着,没有任何理由只是静静地走,因为一直有路。没有任何奢求只是无怨无悔,因为一直有心。几多坎坷,几多起起落落,只能让岁月更加美丽,让人生更加精彩,让生命更加沉着。爱的春天,总在轻风细雨中悄然滑过。生活是一杯难咽的酒,明知道苦涩,却要饮下,因为一种责任。明知道无味却要入口,因为一种必须,明知道会醉却要畅怀,因为一种无奈抑或一种善良。多想成为溪中的水,与时光一起飞翔。其实,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纯净的世界,学会静享生活,细品个中滋味,让一切随风,让心坦然无悔!日渐丰盈的季节,成片绿肥红瘦,处处莺歌燕舞。碧波荡漾的湖面,一层层,一圈圈,氤氲着长久以来难言的情愫。让一切随风,轻风拂柳的姿态,在一片夕阳如画里,见证着所有的缘起缘落情起情灭。我们脚下的路,是靠自己走出来的!“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所以人生每一步都是靠自己掌握的!开心不开心,也是自己选择的,所以我们要学会在生活中正确的取舍。有些东西,你奋力的追求了很久很久,也不肯放弃。流年,是一曲清歌,低吟浅唱着,时光就已经走远,再也回不到少年。低吟浅唱,浅斟慢酌,弦上、杯中,弥漫着依恋,缠绕着缱绻,往事的涟漪,又在往昔的岁月里闪现。心渴望一方空灵,灵魂轻盈飘逸得没有负担,身边似是而非的快乐,想要让它变成真的。岁月催人老,旧的时间里,我们都留下过我们年轻的步伐。当岁月轰轰烈烈地远离了我们,我们也不能把过去的记忆看得荡然无存,因为经历过的就是一种收获,不管是伤害还是痛苦,这都是上帝恩赐的厚爱!黑暗是黎明的最美画卷,折磨是幸福的最美诗篇,思念是等待的最美歌谣。一切随风,无怨无悔!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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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落·风舞_1500字相传,在鬼的世界里,有两个鬼,他们,分别有一个很富有诗意的名字:一个叫秋落,他总喜欢在秋天静静的聆听枫叶落地的声音;另一个叫风舞,他也很喜欢欣赏风在空中舞动的情景。秋落和风舞是鬼堡里最浪漫的鬼,而同时也是最异想天开的鬼——从他们的名字便可以看出来。秋落、风舞,天,这恐怕是鬼堡里最搞笑的名字了,鬼不都是应该叫这样的名字吗:乌鬼、蓝毛鬼、吊死鬼、懒鬼、酒鬼……鬼的世界和人的世界一样,也有刮风下雨,月亮也有阴晴圆缺,唯一不一样的可能就是鬼堡比人的世界好玩多了。人所知道的鬼,大多都是无恶不作,恐怖十分的,但是鬼和人几乎一样,甚至比人更加漂亮,更加友善。鬼堡里有很多鲜为人知的日子,臂如:不能吃巧克力的日子啦,不能哭的日子啦,不能穿粉色衣服的日子啦……在那个日子里干了不能干的事情,那可是不可饶恕的罪过啊!每个鬼的家里都必须有台电视机,必须在每晚7:00准时收看明天是不能干什么的日子,迟了就要去问人,问不到,如果运气好,可能不会在第二天犯错,如果运气差,后果可就惨咯!一天,秋落和风舞同时生病了,谁都忘了收看明天不能干什么。第二天,这天是不能吃面包的日子,面包可是秋落和风舞的最爱了,他们可以一天不说话,一天不睁眼,但就是不能一天不吃面包!早上,秋落和风舞拿起一大块面包,啊呜啊呜就吞了下去,不料,原本晴空万里的天空一下子 变得乌云密布、电闪雷鸣,他们俩吓得抱在一起蹲在角落里抽搐。远方,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慢慢的向秋落风舞移了过来,他们通过黑洞离开了鬼堡,来到了人类的世界,并且,他们的身后传来了鬼王阴森恐怖的声音:“蓝鬼,长毛鬼(他们原来的名字),你们,犯了鬼堡里最严重的错误:竟然在不能吃面包的日子里吃了整整一块面包!整整一块啊!所以,本王依据《不能日子惩罚条例》,给予你们最严重的惩罚——合二为一变成一棵柳树在人类世界里带上8天8夜,记住,从下往上的第5个树杈,是你们最敏感的地方,被人碰到,哪怕是不小心都会现出原形!”随着鬼王的声音渐渐远去,秋落和风舞来到了人类的世界。人类世界多了一棵柳树。在辛瓦格大街上,一个带着围巾的女孩儿走在路上,她来到了柳林,给每一颗柳树都围上了围巾,小女孩站在秋落和凤舞的面前,把围巾围在了他们的树杈上!是第五个!是从下往上!哦,天哪!他们第一天就被人发现了!小女孩很疑惑,奇怪眼前的柳树怎么晃了起来,砰!一声巨响,眼前那棵粗壮的柳树从中间裂了开来,绿绿的树干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两个风度翩翩的男生。他们带着长长的围脖,一对睫毛长长的,像蝴蝶那样扑扇扑扇,水汪汪的眼睛,奇怪的是他们的大眼睛上似乎有着泪水。“嗨,你们好,我叫萩渃!”女孩很高兴的做着介绍。“我们叫萩落和风舞。”他们伤感的说。女孩很奇怪,为什么面前这两个人的穿着打扮那么奇怪,而且,好像是闷闷不乐的样子啊。萩落和风舞说“我们是来自鬼堡的鬼。”“鬼?鬼是什么?”“鬼就是每个人都害怕的东西”“既然你们是鬼,那么为什么会到人间?”“因为我们犯了罪,在不能吃面包的日子里,吃下整整一个面包,那是不可饶恕的罪过!”“不能吃面包的日子?”“是的,鬼有不能吃番茄的日子、不能吃辣椒的日子……每天一变。”“我知道了,那你们为什么是一棵柳树,又变成了鬼?”“那是因为你,你碰了我们从下往上的第五个树杈。”萩渃好像很高兴,因为她看到了鬼。但是,萩落和风舞并不高兴,因为,他们将接受更高的惩罚。所说鬼王消息灵通,但是这次不知怎么,却姗姗来迟,到现在还没有来颁发下一个惩罚命令。萩落和风舞,哦,当然还有萩渃,他们三个在原地等了老久,却连一阵风都没有。“嗨,萩落风舞,去我家暂住一会吧,我家没有人的。”萩渃不耐烦了。“哦不,”萩落风舞 有些犹豫,“如果……如果鬼王找不到我们,我们可就死定了!”“没事的,鬼王会找到的”。萩落风舞同意了,他们去了萩渃的家,和萩渃开开心心的生活在了一起。一天,大风忽起,乌云密布,天上猛地出现了一个小小的漩涡,漩涡中心,好几片叶子正在疯狂地舞动着、抽搐着,看上去,那漩涡像是要吞没一切。萩渃急了,她毕竟只是一个人,从未见过如此恐怖的场面,她的大眼睛在黑暗下扑闪扑闪的,像一只小蝴蝶在有意的躲着什么。萩落和风舞听1200字以上 高三 写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