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诚之恋
她是一只鸟,唤作青。
青是中鸟之中的佼佼者,有着比别人更加碧绿的羽毛和优美的声音,它被拥簇为王。
而他是一条普通的鱼,唤作白。
百是那没的瘦小,在同类中显得那样微不足道。白喜欢的是海,因为海是那么的汹涌和澎湃。
我不知道什么原因?为什么不应该相爱的人却偏偏要相爱。
青每天最大的快乐是在夕阳西下的时候飞到海面,让白用他温柔的脸擦擦自己的小脚,青喜欢白,这是谁都知道的,大家都觉得奇怪,为什么高贵的王便爱上了一条弱小的鱼,或许青自己也不是那么清楚。
因为真爱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
但是白很犹豫,他不知道自己喜欢的是谁,亦是海,亦是青。但是他曾经以为自己是绝对不会喜欢青的,因为他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青是文静的,文静的触动人心弦。
当白第一次表白失败以后,青对白说:“不要那么顽固,我们是不可以在一起的,你离开了海就会死,但是在海里你会拥有更多的鱼。”“那么我们可以在一起吗?”白问。
青没有回答,她也不知道答案是什么?但在他的眼里付出了一丝忧伤,青离去了,白很疑惑,想青告诉他一个准确的答案,但从那以后,青好久没有出现了。
又是一个夕阳西下,白付出了水面,奇迹般的看到了青,青微笑的如冬天里的阳光一样撞击了白的心,白的脸红了,因为他即将说出在即渴望已久的话,或许他这是青一辈子的渴望。
但是白最后两个字还没有说出口的时候,青中枪了,血贱在白的脸上,还是那么高贵身姿,青从天坠入了大海。
难道他们只有这样才可以在一起吗?在海里,青用尽一切的力气对白说:“你看不见我的眼泪,因为我在海里。”白凄凉的微笑了。她还让白记住自己最美的时刻,白吻着她的脸说:“我能感觉到你的眼泪,因为他在我的心里,”要问青和白的结局,我也不知道,但是他们曾经是幸福的,这已经足够了,能在茫茫人海中,发现自己所爱的人,足够了。
当飞鸟恋上游鱼,这已是注定他悲惨的结局,永远到底有多远,我们多无法预言,只要曾经是快乐的,那已足够,生命的轮回继续,唯一不再继续的是那段被遗忘的鸟与鱼的姻缘。
别断言身边的人是不是你喜欢的类型,其实你早已喜欢上了她,只是不自觉罢了,等你发觉时,他已经走了,世间的东西,有些失去了,就很难得到。友谊如此,缘分也如此,机会如此,感情也如此,要不然还有什么东西值得珍惜。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走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的来意,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用冷漠的心去对待你所爱的人所筑起的一道道鸿沟,而且当你后悔时,你原本拥有一切都已被这道鸿沟所淹没,直到永远永远。
回忆童年
记得那天,我在家门旁的小店里买了几盒鞭炮,打算高高兴兴地玩一番。
我找了一片空阔的地,打开盒子,取出几个鞭炮,划着火,快速地把鞭炮扔出,只听见“啪啪”的一声,这声音好似要惊天动地,好似要将整个世界毁灭。
玩着玩着,几个小朋友也“闻迅而来”有几个,是早已打成一片的好伙伴,还有几个是生面孔,我心里暗暗地高兴着,越热闹越好玩,我将鞭炮分给了他们。突然一个熟悉而又令人讨厌的面孔出现在我的面前,原来是经常跟我对着干的“死对头”,更加让我生气的是,他竟然还对我邪恶的笑了笑,露出了他那不整齐的牙齿,说“我们好歹是邻居,你也应该分一点吧!”我生气地抓了一把,重重地递给了他,我一开始还不怎么在意他,只顾和其他小朋友玩,可是他老是将点着的鞭炮往我这儿扔,把我吓一跳,这让我生气极了,于是我想要报复他一下,给他也尝尝我的历害,没过多久,一个念头就在我脑子中萌发了。
我点着了鞭炮,假装往远处扔,其实我手眼极快地扔进了死对头的帽子里,顺便我向四周看了看,还好没人发现,果然不出所料,鞭炮在他的帽子中爆炸了。“呯”随着一声闷响,我看见他的帽子上被炸出了一个大洞,他哭着跑回了家。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一下子呆住了,没过多久,他的妈妈杀气腾腾地走了过来,手上拎着那顶破掉的帽子,毫不客气地对着我们喊:“这是谁弄的?”我们在那支支吾吾怎么也说不清,我很害怕,不敢承认。就这样,他妈妈也只好无奈地走了。
现在回想起来还真后悔,我不应该开这玩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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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倾城之恋老的东西仿佛更有一股力量,能把人从现实拉回过去,把那些早已深深长埋的历史一下都翻出来。于是,我们只能乖乖听话,像观看录影带般在脑海中重现许多陈年往事,人物、环境、声音、气味,都是那样逼真。宛如流水,细细长流。于是,不由得想起《胭脂扣》来了。不算太老的电影,但所说的却是年代甚远的、发生在香港古老的红灯区——二、三十年代的爱情故事。半橘红半昏暗的灯光,透着丝丝缕缕水似的柔情。一袭裁减得体的旗袍,勾勒出纤细身段。耀眼的镶玉嵌金烟袋,风流绨傥貌胜潘安。伊人芳华绝世,翩翩公子多情。道是不要那世上浮华千千万,只欲作鸳鸯共此时。却终是因阴差阳错,香消玉陨长辞,人鬼殊途两相离。只得那个吱吱作响的留声机。花红柳绿,二胡拉起,戏子便咿咿呀呀地唱,歌声与烟雾缠绕,袅袅地传来,又袅袅地消失不见。单从电影的艺术手法上来看,这部片子显然是达到了它所要达到的目的,无论是片段、人物、色调明暗、情节,都若隐若现地呈现出了那个时代的文化背景、历史潮流和或多或少的社会内涵。最是那一曲《胭脂扣》,同名电影的主题曲,这首歌距我们不算远,说是老,自是不够资格。但是时空的交错,使得我们听到这首歌的旋律时,联想特别丰富,感觉却像《夜上海》般古老。便又想到了旧上海。提起旧上海,不得不提40年代的繁华夜生活。每届华灯初上的大上海,霓虹闪烁,处处笙歌。侉纨少爷儿们,富家小姐、太太们。还有那些名不见经传的歌女以及她们的歌女生涯……便只有“纸醉金迷”,“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才可略点一二。可是那个年代,却亦有一份值得保留的东西,便是歌曲。这些歌曲的美,美在它的唱者和伴奏的乐队。当时的流行乐队成员都是白俄,他们都是沙皇的皇亲国戚,在红潮淹没下四处流亡。有的拉起弦琴,成为上海人口里的洋琴鬼,昔日的闲情逸志,不得不拿来作卖艺的伎俩,想必,这也是他们始料不及的罢?难怪这些流行歌曲如此好听,原来背景音乐里都有这么一点儿贵族血液在其中荡漾。戏园子的规矩,在那时候已经很少了,早先一些时间,远远的看,人多的地方,也只有戏园。没有洋鬼子,照七照八的大灯,也要少得很。卖吃食的、赶场子的、地痞流氓、车夫、全在一块儿看。那些老爷们,坐得最近,却看得不甚欢心。每每个戏园子都有一个挑大梁,都叫“小盖天”。依前的例子,小盖天是会在戏的高潮处露面的,挑最细的嗓子:“唤一声爹娘啊可是让我嫁入了那帝皇家,金银绸缎取不尽,山珍海味任女尝?”“好!!”“好!!”所有的人都拍手叫好,若是不叫好,下次小盖天就不出来了。“唤一声爹娘啊好狠心将亲生闺女推进火!金银再多是死物,山珍怎比咱家饭?最狠是那大太太,嫉我颜未老,日夜打骂。人情世故是最冷,可怜我遍身是伤,还要强作欢笑状!”站着的人,已有的在抹眼泪了。人群中一片寂静,只有那些老爷们还在嘈杂,吸一口大烟,不耐烦地敲敲烟杆。只是戏完了的时候才慢慢地起身,跟班的人吆喝着离开。后来,戏园子渐渐没了,那些戏子也都散了。国土上战事频繁,,人们生活于颠犻流离之中,谁还有那份闲心去逛戏园,戏园的老板,若不是有得些许头面,能在乱世中吃上口饭的,也不会拼命做这下贱的活计。这时,总得派生出一些场所,供给那些无所事事的有钱人家,晚间出去消遣的,夜总会、电影院、饭店、游乐场、舞厅便出现了。12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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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绝恋序因为一次阴错阳差,她竟然穿越到了武璃国。而且,还是一个被打入冷宫的妃子的女儿。在尔虞我诈的后宫争战中她该何去何从?扑朔迷离的身世,错综复杂的关系,随着一块青花瓷做的扇形项链“醉清风”慢慢浮出水面;两代人的爱恨情仇,武林盟主的最佳人选,伴着身上的神秘花纹缓缓显现。看似风光,其实步步惊心。在爱情与亲情之间,她该如何抉择?一个风流倜傥,文韬武略,玉树临风,冷若冰霜;一个倾国倾城,智勇双全,花容月貌,冰魂雪魄。当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暗自吃了一惊:一个久居深宫的落魄公主怎么会如此乐观豁达,文武皇皇?可她,却拂袖而去。沉鱼落雁的外表下,竟隐藏着惊世之谜。刻骨断肠的爱恋,沧桑千载的遗憾,深藏在青花瓷之间。凝练千年揉碎的痴情,终成旷世的奇葩!一我叫洛悠熙,年方十八,自幼成孤。现就读复旦大学一年级历史文学系。我的好朋友都说我是一只涅盘的凤凰,经过风雨磨练之后,我将创造一个新的巅峰,无人能及。是的,我的一生注定要想浴火的凤凰一样,经过风雨的磨练,终得重生,创造巅峰!今天真是邪了门。一出门,我就遇到了一个很古怪的老伯。他那冰冷的眼神,如同坟墓中飘出的声音,令我不寒而栗。别人都绕道而行,不敢靠近那个老伯,可我却鬼使神差般的走到了那个老伯的面前。“老伯,你是谁呀?你在干什么?”我按耐不住心中的好奇。“孩子,是我错啦!我根本改变不了他的心。跟我回去吧!也许,你们注定要永生永世在一起!”老人幽幽地说道。“老伯,你在说什么。能再说清楚点吗?”“孩子,天机不可泄露。走吧!”说完,老人便自顾自地走了。留下了目瞪口呆的我,还有那一番甚是神秘的话。早上的一个插曲扰的我整整一天心神不定。以至于一节课上被老师点了不下十次。幸而老师只以为是状态不佳,并没有追究,这才逃过了一劫。终于熬到了放学。很不幸的是,我又遇到了那个老人。身不由己的,我上前拉住了那个老人:“老伯,你早上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呀?”这次,老人没有说话,只是颇有深意地笑了笑。这让我更加不知所措,于是,悲剧诞生了!我浑浑噩噩地走在马路上,眼看就要到家了,一辆大众GTI疾速而来,我连躲的时间都没有,就那么硬生生地被撞倒在地。一时间,我的灵魂就像是在被什么东西往外挤一样,飘然而去。一回头,我的躯体还在垂死挣扎,我想回去,可我在被一种无形的东西牵引着往后拉。一步,又一步,再一步……慢慢的,我的躯体消逝在我的视线中。我慢慢地合上了眼睛,最后一眼,看到的是那个古怪的老伯。往事如轻烟一样,在我脑中回旋。慢慢地,我睡着了……当我醒来时,我彻底崩溃了。这是什么地方?我可是无辜的呀。老伯,你也太狠了点吧!我跟你可是无怨无仇的呀!……发表完感慨后,我突然发现这一切都那么熟悉。温馨,甜蜜,快乐。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占据了我的心田。“公主,你醒了!”这时,我才注意到身旁的两个小丫鬟。“公主,你怎么了?”“公主不会是失忆了吧!”失忆?有了!我装失忆骗骗她们,这样一来,既可以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又可以知道怎么来这里的,顺便了解一下我在这里的身份。“你们是谁?我是谁?这是哪里?”我故意装疯卖傻。终于,从她们的呼喊中,我捕捉到了我想要知道的一切。这里是武离,是武霜国的京都。而我,则是武霜的冷宫公主秦雨曦。我的母亲是武林盟主的表妹,武林第二美人萧妍汐。我的母亲当年被风妃卫素玫诬陷与外人私通,皇上一气之下把我的母亲萧妍汐打入冷宫。而我一生下来,我的母亲就疯了。初一:紫韵悠悠12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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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绝恋》《倾城绝恋》是一部十分虐心的古装剧。从内蒙古来的美璃格格在进京时,因为一场误会结识了靖轩,两人虽不知彼此真实身份,却已一见钟情。一个偶然的机会,当两人再度重逢,深情互许,相互更增情愫,美璃与靖轩两情相悦,彼此深爱。靖轩打算请求指婚之时,而遭到了靖轩之母太福晋的执意反对和阻碍,正当两人力争幸福之际,美璃的一个偶然发现让两人的爱情命运产生了误解,最终走上了不归路。美璃和靖轩两人的爱情是因误会而相识、相知、相恋、并且真心相爱,最后也因误会而产生矛盾,造成两人之间对爱情的不信任相互猜忌而以生死离别而告终,但唯一不变的是那份无怨无悔的爱以及至死不渝的心。美璃的一生,有着许多的爱恨情仇,这些爱恨情仇,都围绕着一个男人,那就是她一直爱着的那个男人---靖轩。她一直认定的那个以后会成为她的天的男人,却不喜欢她,厌恶她,反感着她。但是,爱上了就是爱上了,美璃的字典里,没有退缩二个字。她走出冷宫的那一刻,她是下了决心的,她下了决心将那份爱深深的埋起来,永远不再挖开它。可是,似乎那份爱却在一直的折磨着她。她沉静、她安宁、她娴雅、她恭敬、甚至卑微,她只想在无爱当中过完自己的一生。可是,她遇上了永赫,他宠她、爱她、怜惜着她。她那紧闭的心门,因为他,而打开了一个缺口。靖轩并不是不再在她的心里,只是埋得更深而已。永赫对她的爱,让她的人生有了一丝的希望。如果,他们真的能一直这样走下去,那么,也许美璃的命运就不会是一个悲剧。但是,命运似乎对这个想要改变的女孩从来都没有宽容过,从来都没有怜惜过。靖轩的爱情就是美璃此生的坎坷,此生的悲惨,此生的忧虑的最大来源。如果没有他,美璃也许不会有那样坎坷的命运;如果没有他,也许美璃会拥有永赫幸福的生活,那个温润如玉的男子;如果没有他,美璃也许不会有如此痛苦的爱情。但是,他毕竟是美璃爱了一生,恨了一生,也想了一生,盼了一生的男人。靖轩也很可怜,他也很喜欢美璃,可是他是高高在上的王爷,从小被人宠着敬着,这让他养成一种高高在上的习惯。然而当他再遇见从冷宫出来后的美璃后,他却那种高高在上万人敬仰却被打破了,被这个已经看透世俗的女子打破了。于是他不甘心,因为他想让她屈服于他,于是处处与她作对。但是慢慢的,他却发现自己错了,他不但没有改变美璃,反而是美璃改变了他。美璃和靖轩的爱情夹杂着疯狂、执著、误会、猜疑,彼此相爱又彼此伤害,叹真爱错过一生,相守却不能相恋。9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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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一恋倾城我不后悔。哪怕这次一恋倾城。――题记幽王捏着酒杯,独自烂醉在烽火台上。那夜的空气有些晦涩,杯子里西域进贡的酒散发着迷迭香的味道。这种慵懒的香味包裹着潮湿的空气一点点飘散开去,令人回想起昨夜的歌会在音乐里扬起的绸缎,褒姒白白软软的手臂好像天鹅的脖子。幽王扶着烽火口,瘫软了下去。望着远处,还能看见诸侯们悻悻撤离还未走远的军队中星星点点的火把。幽王心里突然一阵剧痛,他俯下身去。褒姒已经先回寝宫了,说是不太舒服,侍女们于是都随她下去了。……撒谎。幽王半闭着眼睛,喃喃地说。战争就是这样。褒姒家破人亡的时候,王在碧磷瓦下听戏;褒姒被弃在荒野地里的时候,王在麝香亭里品茶;褒姒沦陷在虚华浮贵中的时候,王在大殿上看奏章。后来啊,直到她开成了一朵娇艳的花,闻香而侧目,王的眼里才满是欣喜与惊诧。幽王仰脖将杯中的残酒一饮而尽。――酒里的香料有一股奇妙的味道,腥腥甜甜,好像冷掉的血液。幽王其实并不觉得这种酒好喝,至少和之前的杏花酒比起来是这样。那股说不出的腥味总能让他没有来地感到恶心。但他还是提醒自己得再喝一杯,因为这样醉得更快。在被呛了一下之后,幽王剧烈的咳嗽起来,嘴角溢出的酒液和腮边的眼泪混在一起,滴落在金线绣饰的紫袍上。幽王靠着烽火台冰凉的石砖慢慢向下滑,微寒的空气里只剩下他有气无力的喘息。……夜无月,星如火;指微寒,空怀香。桃花落时,莺歌起……远处灯会浮靡的歌声传来,又被晚风淹没。幽王的意识一阵清晰,一阵模糊,眼前飘飘渺渺地浮现出歌会的灯光、歌女,褒姒飞旋的身影,轻点舞步。一切都很完美,――可是,褒姒不笑。幽王不懂。她想要什么?金银珠宝,山珍海味,奇巧的玩物还是空前盛大的宴会?只要她能想到的,幽王都愿意给她。只是,她到底想要什么?幽王不懂。褒姒就这样,不言,不语,不说,不笑。王无心再过问其它事情。但是他都看得见,臣子的叹息,饥民的眼泪。他都看见了。夜更深。连远处的灯火也渐渐褪去颜色。天上的星粒却在这种时候亮得特别诡异,烧灼着周幽王的眼睛。今天,褒姒终于笑了。幽王端详着酒杯,抽噎了一下。――好个“都城烽火戏诸侯,换得美人低眉笑”啊!江山和美人,朕现在到底更想要哪一个?或者说……可以舍弃哪一个?突然,周幽王对着天空撕声大吼,狠狠倒了一杯酒,又猛一仰头喝干了。朕……值了么?幽王痴笑着,伏在石桌上,沉沉睡去。紫金袍袖下,他满脸是泪。七天之后,犬戎攻破镐京。9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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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之恋在猝不及防的瞬间,有一种没入心骨的寒凉侵入了生活,秋天,就这么无声无息的到来,随着几场秋雨,射下几米阳光。午后的阳光暖暖的,照在大街上,我独自一人走在秋风萧瑟的街头,阳光将身影拉长,抬起头,微微的眯上眼,天空碧蓝如洗,高远宁静。公交车站孤伶伶的伫立在午后的街边,原来还有几个人站在站台里向车来的方向张望,不久后随着一趟趟公交车进站,站台上只剩下我一个人。坐在站牌的长椅上,将身体倚在栏杆上,轻轻的半蜷着一条腿,另一条腿向前伸开,微微抬头头,望着那高远明媚的太阳,身上暖暖的,甚至有一些燥热。一阵风吹过,卷起地上一层早落的叶子,裹携着薄薄的沙土,漫延着向一个方向吹去。只是裸露的胳膊竟感到一点微微的凉,那么真实的感到了秋天。懒懒的看着攘往来去的车流,心里暗笑着,无论太阳如何的耀眼,秋天依然是这般的萧瑟。前一天夜里发了高烧,其实并不十分的高,但已达到了我身体的极限。在那个白天里,心里还默默的算数着日子,奔跑医院已有多久了?花去的银两有多少了?还有间隙中偶尔去看的牙医,如同插科打诨一般的偶尔去一次口腔门诊。算算却也有一月有余,而今却还没能全部修好我那本就不太牢固的牙齿。生活在百无聊中精彩着它的精彩。那个夜里,躺下便开始辗转,每一个关节,每一寸肌肉都疼得无以复加,我无法让它们自愈,也无法熬过漫漫长夜,我以为那个时间已接近天明了。唤醒身边的人,伸手过来探我的头,他还满含睡意的声音说,没事,不烧。然后,将我搂在怀中,继续沉睡。而我却在黑暗中嘤嘤的哭了起来,无法自制,是疼痛作祟。惊醒了所有的梦,他起身,找体温计,找药,水银柱升到了37.8度,不算高,却已接近我的极限。退烧药的作用十分的明显,不久之后疼痛减轻,有涔涔的汗,然后沉沉睡去。次日醒来只是有些无力,可是精神尚好,正合那午后的秋阳。一日凉似一日,一日比一日萧瑟,树上的叶开始变黄,在白天就可以听见秋虫的叫声。早上的时候,常常会有轻雾,目之所及,无一不是秋的景况。如果,在这个秋天,能有一天的空闲,再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找一个景幽清静的所在,有一片草地,我与爱人,或与朋友,将身心交付自然,只就那么静静的躺在阳光之下,青草之上,让风掠过,让阳光洒下,懒散的伸展着四肢,睁睛处就是蓝天白去,高远透明。那才是秋天。秋天有一种味道,透过窗棂,透过午后微暖带凉的风,扑面而来,沁入呼吸。青城山学校初中二年级欧佳佩9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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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菊之恋她总是爱自由。哪怕是那么一丁点的拘束,她都无法承受。她爱摇摆,自由自在地,近乎疯狂地摇摆。尤其是那风掀起她那梦幻般的裙摆时,她便在摇曳中起舞,起舞中摇曳。她十分爱雨。她每次伫立在雨中时,都不曾撑过伞。她说,淋雨是一种享受。当雨水贴在身上滑落时,她认为,那是一种奢侈的快感,是上天赐予她最美的纪念,她将永远不会忘却。她更爱光明。初升的太阳悄悄地吻了她一下,霎时,她的脸红了,太阳的脸也红了。静夜的月亮用那双银色的手抚摸着她那粉色的脸颊。她温柔地笑了,笑得如此天真。而星星呢?总在无人的夜里用那好奇的目光看着她,看着看着,便也萌发出了爱的遐想。她也爱唱歌。但是,她却被无情的上苍注定是个永远的哑女。因此,她也只能用心灵来唱,用那双水晶般的眸子来唱。在她那美得动人的歌声之中,风儿醉了,草儿醉了,虫儿也醉了。然而,她也有她伤心的时候。太阳常会发脾气,晒得大地直冒烟。这时,她低着头,默默地低语着。而又有些时候,云也会因为一些伤心事,整天不开心,终于哭出来了,竟然也能哭上个十天半个月,此时的她,更是忧伤了。于是,她那低垂的面庞上,不时有点点滴滴伤心的泪水混着雨水滑落下来,滴在泥泞的大地上。但是,她毕竟是个乐观的女孩。她知道,天干旱的久了,就意味着甘霖已快要来临;暴风雨越可怕,就意味着天晴后的彩虹会更美丽;而在绝望中等待得越久,就意味着希望将盛开得更加灿烂……我第一次真正地遇见她,是在香格里拉。那时,她正在路边与风儿跳着交谊舞。刹那间,我便被她的美丽所深深打动。过了一会儿,她才发现我,粉嫩的脸上立即泛起了红晕,头也稍稍低下。那一天,是我们俩的偶遇,也是那一天,我便爱上她了。于是,我便在那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假期,一个让我心潮澎湃的难忘的假期。她陪我游玩,也陪我休息。但我最大的享受,还是在那风中看她起舞。那种极其美妙的感觉,若不身临其境,是根本无法感受得到的。终于,我要离开那片波斯菊的国度了,临走时,我很不舍,便从汽车的后窗看她一眼,而她呢,正似强忍着泪水为我跳动最后一支舞。那一刻,风也潸潸,情也潸潸。事后,我后悔当时没有向她要一些种子,无法把她的美丽带回来。现在想想,我没有地方种,就算有,也很小,是不能种出那种一片片的美丽与自由来的。梦里,我又看到她了,那个在劲风之中起舞的她,那个在阳光之中微笑的她,那个用眼眸来歌唱的她……啊,我的波斯菊之恋!9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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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茶之恋最新款手机被我买到了!已经到了教室门口,我该不该进去呢?想想昨天对思远说的那些狠狠话,我觉的自己好惭愧~~思远已经来了,正在看书。“思远…对…对不起,我昨天说…说的话太过分了,真的很…很对不起,请你原谅我!”说了怎么多对不起,不知道他会不会原谅我昨天的“过分”。“……”“不说话就代表默认了吗?”“……”他原谅我了!^_^“那我们以后还是朋友吧!^_^”“……恩!”说完就不耐烦的冲出教室。“玉琴,你傻愣在了干吗?”“没,没干吗。”“你不舒服吗?”心雅摸了摸我的额头。“对了,玉琴你昨天和思远去那了。怎么没回来?”“没去那。”昨天那件事还是不要告诉心雅。“今天,思远脸色不太好,是昨天的原因吗?”心雅问题不要那么多嘛!“不知道。”“哦,“扑克牌”来了,我回座位了。”““扑克牌”是谁啊!”“班主任!”严老师进来了,(不对,不对,应该是“扑克牌”)思远也跟在老师的后面进来了,真的,跟心雅说的一样,思远的脸色不太好。“玉琴……”“什么事?”太好了他终于肯很我说话了,^_^^_^。“没什么!”他冷冷的丢下这句话。呜……呜呜,坏蛋,还我白高兴一场T_TT_T。终于傲到下课,没浩明的日子太无聊了,还是跟浩明在一起开心^_^。“心雅,我好想浩明啊!”“我才不想,又不是我男朋友!”“心雅,我们去买手机吧!”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想买个手机了。“好啊!~好啊!~^_^。”最大规模手机商场……“玉琴,我们就在这里逛吧!”“好啊,好啊!”“欢迎光临,请问有什么需要吗?”一位大叔微笑的问我们。一般都是漂亮的姐姐站在门口啊!怎么会是大叔了?“请问最新款手机在那里。”心雅比我还要激动!“请跟我来。”我们跟着这位大叔走,他把我们带进了一件小房子里,黑漆漆的,好恐怖,难道大叔是坏人吗?呜~呜呜,心雅居然一点都不害怕。“就是这了。”大叔把大门的旁的线一拉,灯亮了。哇!里面都是卡通娃娃的手机耶,好可爱。“你们自己挑吧!我送给你们。”“真的吗?$_$”哎呀,我眼睛居然冒金钱了。“爷爷,谢谢了。”心雅居然叫他爷爷“不用写了雅雅!”雅雅?是心雅的小名吗?“心雅,你和大叔是什么关系?”“他是我爷爷拉!”“你爷爷怎么年轻,哇!好羡漠啊!”“你也可以叫我爷爷啊!小玉。”“爷爷知道我名字?”“知道,知道!”爷爷对我笑了笑,好和蔼啊!“你们慢慢挑吧!”“恩!”心雅把爷爷送出去,有跑了进来。“玉琴,我爷爷是这家店的老板。”“不是吧?”我疑惑的看着心雅。“快点挑吧!”“恩。”我和心雅开始分头寻找自己所爱。咦!这个不错,可是那个也好看,怎么办,又不能选两个。“玉琴,我选好了,我是维尼熊的,你选好没!”“我看中了两个,一个是黑白猪,一个是Kitty的,我都喜欢。”“我觉的黑白猪好看。”“那就听你的吧,就黑白猪!”我和心雅选好了手机,就跟爷爷到了别。9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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