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完美的动物,也就是自己心中最喜爱的动物,而在我眼里的马,不是完美而是美好。
我个人认为,世界上没有最完美的事物,包括人类。任何东西都是有缺陷的,俗话说:“人有喜怒哀乐,月有阴晴圆缺。”这句话句足以证明世间万物都不是完美的,包括那些曾被我认为是完美的动物——马。
马不会像袋鼠那样跳远;不会象鸟一样滑翔;不会象熊一样爬树;不会象蛇一缠蜒。它没有尖牙、没有利爪、没有清晰的视力、没有矫健的翅膀、更没有坚硬的鳞片。但没有这些条件,却依然让野马成了草原上的国王。因为马不会为一食物而互相撕打,它们团结友善,从不发生内战。它们美好是因为它们品德高尚,它们善良是因为它们愿意帮助别人。《白马飞飞》看过吧,飞飞忠心耿耿,爱憎分明,毫不屈服于敌手。野马在我国境内仅剩50匹,望大家可以多关照,不要去伤害它们,因为它们从来没有想过要伤害其他动物,除非它先被惹怒了—不过顶多也就是将入侵者赶出去或踏伤,很少有被马群踏死的动物。马还会舍己为群,这正是它的高尚品德之一,当马群被肉食者追赶得有些疲惫时,马群中会有一匹老马停下来,成为捕食者的食物,牺牲自己,为马群的逃跑延长了时间。在马群中,不同级别的马会受到不同的关怀,小马被保护得最严密,经常在马群中央,随后是母马。年轻力壮的雄马和雌马会担任保护小马的工作。而最倒霉、最容易受到的关怀最少的老马站在最外层,担任随时牺牲自己,保护其他马的工作;而雄性首领则会在顶前头领队,雌性首领则断后察看敌情,若有强敌,嘶鸣一声后加快速度奔跑,同时一匹老马也会留下来当诱饵困住捕食者。为马群争取时间逃跑。
马的意志坚定,不会因为一个小意外而放弃自己的目标,《小马王》肯定很少有人看,虽然只是一部动画片,但描述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小马王被人类抓走后,一直坚持自己可以回家。到最终,小马王果真回到了大草原的怀抱、回到了家乡,还带回了一匹美丽、温柔的小母马。虽然在这期间小马王历经千辛万苦有一次甚至面对死亡都毫不畏缩,并解救了数百匹马。但意志太过坚定反而对马的自身有害,有的马要那儿吃草;有的马要去小溪喝水。这样一来,一个原本团结强大的马群一下子变成了一盘散沙,难攻难守。只要猎食者一到,再精明强干的马也无法挽回死亡的悲剧。马通人性,在主人伤心时用脸去抚摸一下主人的脸;在主人开心时,与主人一起分享欢乐、一起上战场、一起游览山河。战马听惯了沙场撕吼、兵器击撞的声音,战死沙场,它觉得光荣;牺牲自己被猎食者吃掉,它觉得英雄。马有自己的想法,正因为这样,它有时在主人面前耍大牌、赖皮、倔、不听命令,大多数的雌马都是这样的。正因为这样,马在马群里才能“各抒己见”,“发挥特长”。雄马最容易被雌马弄得神魂颠倒,所以,首领要经常换,不然,“庸王”统治国度,谁都不会答应。在像沙漠那样极度缺水的环境下,首领会将一部分到了一定年龄的小马赶出马群,任它自身自灭,但这也是迫不得已,马多了,水不够喝,大家都会渴死,而被赶出去的小马会与从其它群体赶出的小马汇合,重新组织成一个新的群体。
马不是最完美的动物,但世界上也没有比它更完美的动物(我个人认为),马的精神一直影响着人类直至今日。团结友善、关心爱护、意志坚定、铁面无私、忠心耿耿、爱憎分明、纤细善良等等。良好的精神让人类的文明更上一层楼。它难道不是美好的动物吗?
自信
炎阳终日烘烤着大地,仿佛要把一切水气吸收待尽,可是在这片酷热的大地上,却总有一世冰冷……
原本蔚蓝的天空在黄昏时刻也渐渐拉上了黑幕,就在这漆黑如墨一般的夜空上却有着几点繁星,像孤独,像悲凉……
此时此刻面对着这看不清的黑夜再也没有了恐惧,只是一股从脚底涌上心头的伤心……泪腺不住的激起波澜,可是我不想哭,或者说只让我一个人默默流泪就好了,让眼泪冲去一切……
我真的已经下定决心去努力学习,可是为什么天不作美,我刚刚萌起的热火你为什么要在倾刻间让它冷固?或许我不应该太计较这些,可怪我太自利,我忍受不了别人的训斥,跟更忍受不了别人不给我留情面,不顾及我的感受只知一味责骂我的人。有时候,我真觉得自己像一只丑小鸭。可是丑小鸭也有变成白天鹅的一天,为什么我不可以?
是的,我能!放下一切,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人生总是要那么一两件事不如意,何必太在乎别人的看法,目前只是要好好学习。老师的冷眼也没必要在乎,作人就一定要自信!!~!!!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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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我骑过奔腾的骏马,也画过骏马的外貌,可是我觉得徐悲鸿画的马更是栩栩如生。你瞧,这幅画上的两匹马儿你追我赶,玩耍得可开心了。前面的马洁白洁白的,后面的马乌黑乌黑的,真是一对“黄金搭档”。马背一簇簇毛就像它的一簇簇头发。马儿墨黑的尾巴像女孩们油亮的辫子在空中摇摆着。这幅画像两匹马儿在追逐、嬉戏玩耍,又像一匹马带着另一匹马去河边喝水,还像两只马儿在比赛谁跑得快。前面的马一边回头一边笑,马蹄咚咚响,仿佛在说:“快点呀!”后面的马回答说:“知道了!”说着扬起马蹄向前奔去,草地上留下一串快乐的马蹄声。徐悲鸿画的马真是出神入化,谁画的马能比得过他呢?250字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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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马喜欢在草原上自由地奔跑,强壮的四肢十分有力。它的颜色很特别,有的头上的毛是黑白相间的,像一顶黑色的帽子上绣了一半白色的针线。它非常大,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下面长着跟碗差不多大的嘴。马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它的速度很快,动的时候一眨眼就跑到五十米外了。静的时候一动不动地环顾四周,看看有没有鲜嫩的草。马群非常壮观,静的时候像缓缓飘动的云。动起来大地都在震动,马群所有的马似乎都像风一样的跑过支,只有比较老的马在后面一点。我想骑马,伯伯达成了我的心愿,给我挑了匹小马驹让我骑。骑起马来看起来真威风,我很想跟小马驹做朋友,要想成为马真正的朋友,就让它自由的奔跑,殷它放回大草原,那样它会跑得更快。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有详有略,言之有序,内容生动具体,不失为一篇佳作。350字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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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蝉依旧不知疲倦地唱着歌,夏天的炎热在这近乎枯燥的歌声里渐渐蔓延开来,偶尔有凉风袭来,然而吹到脸上还是热乎乎的。伊在一针一线地绣着一个荷包——上面是一对戏水的鸳鸯。这通俗的事物,超凡脱俗的伊喜欢。针线像蝉的歌声一样,不厌其烦地一起一落。伊的头上又一次满了汗珠,于是伊停了下来,拿出那块丝绸手绢擦汗,看到手绢,伊笑了,疲惫一扫而光。这手绢……可不是吗,他也是很细心的,是不是?伊仰起酸涩的脖子,看到满窗葱茏的深绿,一种快感油然而生。多么美妙啊!……“奶奶!奶奶!”伊被这熟悉的喊声换回现实,不等伊回过神来,黑暗吞噬了眼前的世界。“奶奶,奶奶,那匹……那匹马又来了!”四岁的孙子气喘吁吁地跑来报告。伊猛地清醒过来,是他,是他回来了吗?“小轩,你怎么又跑来捣乱,奶奶在睡午觉呢!”九岁的孙女搬出大人的模样。“是那匹马又来了嘛!”“你再这么不懂事,小心爸妈打你……”……连声音也渐渐模糊,思绪被梦幻的烟雾托起,三十年前的情景历历在目。“德馨,等着我,我很快就会回来的!”胡兵骑在高高的马上,一身绿色的军装,肩头上的金星闪闪发亮。听到这,德馨有些恍惚。梦中一般的他们不知道上演了多少场这样的离别剧,好在仿佛这只是戏剧而已,重聚终是美好的结局。心中依然难忍离别,德馨仰望着高高的胡兵,抑制住泪水涟涟,咽回去了要说的话,咬住一个“嗯”字。胡兵策马而去,消失在扬起的黄土中。眼泪终于落了下来,朦胧中又是他迎娶她的那一天——他始终是骑着高高的大马的兵,她始终是那个默默努力上进,为部队默默做着后勤工作的乡下丫头。那样,一直仰望,一直仰望着,做梦也在仰望着,忘记了哪一天,他从马上跳了下来,走到伊面前,问伊愿不愿意做的他的妻子。他似乎也是不自信的,局促的脸庞微微有些发红。那一刻,她突然觉得他和她是一样的。想到这,伊又甜蜜地笑了,的确,像做梦一样啊……伊恍恍惚惚地飘回了家中,掩上房门,一时还未从回忆中走出来。伊准备在他回来之前为他做好那个鸳鸯荷包。天是那么的热,蝉的声音响亮得发烫。“哐”地一声巨响,大门被撞开了。伊浑身一颤,本能地向后退着。“哼!那个胡兵有什么好的!这次又去了前线。好啊,他再也不可能回来了!”钱地主用牙签挑着闪闪发亮的金牙,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伊虽然柔弱但刚强,定了神,不屑地说:“原来是美国的走狗!这里不欢迎你!”“我不是来做客的,是来做媒的!”加入了美国商会的钱地主狡黠地回答,为他的机智对答,得意洋洋地哼起了小曲。伊心里一惊,“你……你很快也会被消灭的!”想到前几天的血案,伊心里已经没了底气,慌乱的眼神已经藏不住她的不安。“我就喜欢你这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怎么,我亲自来迎娶还不愿意?不然……”钱地主阴险一笑,“把你眼睛给我也好。”“卑鄙!”“把彩礼留下,我们走!”人走了。伊面对着六个红色的大箱子,脑子里却回荡着“他再也不可能回来了“的话,难道……他什么都做的出来的,不,兵那么厉害,不会的……伊想到了死亡,为了胡兵……不,我要留下他!伊抚摸着肚子,暗自做下了决定。“这女人……真是疯了……”地主的仆人,看到这场景,惊慌逃走了。伊的眼睛鲜血淋淋,但她是微笑的——再也不会有人觊觎她的美色了。兵,伊坚信他对她的爱。王大婶闻讯匆匆赶来,“傻孩子啊……”,除了这样说,王大婶也没有办法,只能暗暗诅咒这万恶的地主快快被消灭。从此,王大婶一直照料着伊。不久,伊顺利生下一个男孩,听王大婶说,他和兵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伊很开心,王大婶却暗自垂泪。很久,很久……都没有了兵的消息。伊从来没有怀疑过他,一直等待,等待。抗美援朝胜利了,伊依旧没有等到消息。两年后,却等来了迟到的遗书。他的同伴说,兵没有写地址,辗转找了很久,才找到。……······伊什么也听不见了,她晕倒了。所有的希望崩塌,在她决定去陪伴兵的时候。一声熟悉的马的叫声,她犹豫了。胡兵的同伴,把马牵来,告诉伊,这是胡兵的马。伊摸索着,柔顺的鬓毛在手心里暖暖的,伊贴着马的脸颊,再一次决定活下来。王大婶和兵的同伴都松了一口气。可是,不顾王大婶他们的阻拦,伊却把马放了。伊没有绝望,只是眼前的黑暗更加浓重。意外地,第二年夏天。马儿自己跑回来了。夕阳下,头发花白的伊,久久地抱着马儿,马儿温顺地低下头,轻轻地舔着伊。伊听到了兵的声音,兵要她好好活下去。从此,每年夏天,马儿都会自己跑回来,陪伊静静地呆一下午,然后离开。近几年,伊发觉马儿已经老了,每年夏天她都忐忑不安地等待着,然而,马儿每次都像约定好般地准时出现。今年,已经是第三十年了。伊叹了口气,颤巍巍地由孙女孙子扶着,去看那匹马。伊摸索着,这匹英俊的年轻的小马。终于痛痛快快地哭了出来。高二:扉良1200字以上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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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盼望已久的暑假终于到了,我和爸爸妈妈来到太白山,在这里交了一个忠实的朋友——马。我们来的马场,看见马儿们高扬着骄傲的头颅,抖动着优美的鬃毛,在海一样宽阔的草原上驰骋,我喜欢雪青马,总觉得它有大将风度,身披白色的皮毛,背部点点青斑,上肢修长舒展,十分潇洒,活像从徐悲鸿画上的偷偷跑下来的,每当我走近马槽,它便会停止咀嚼,抬起头来一动不动地看着我。在大人们的帮助下,我骑上了这匹雪青马,缓缓的向前走去。有一个阿姨陪在我身边,保护着我,阿姨告诉我骑马的诀窍:“上坡要弓着要腰,下坡要向后仰。”渐渐地,我熟悉了马儿,马儿也熟悉了我,随着马的节奏,上下起伏。我慢慢闭起眼睛,想象这匹雪青马,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奔驰起来,它四蹄腾空,如风如电,那该有多好啊!时间在眼前流过,不一会儿,我又回到了马场,下了马,我轻轻地抚摸着它,在旁边抓了一把青草喂它,它很高兴,用脸蹭了蹭我,之后几天,我每天都会来看它,每天都喂它一把青草,渐渐地我们成了好朋友。我喜欢马,因为马的精神,正如唐代著名诗人杜甫写的:“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我爱这匹雪青马,它那拼搏进取,力争上游的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我前进。450字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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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马,一种伟大的动物,“有马日行千里,无马寸步难行。”马一直是我们主要的代步工具,而它的博大精神:豪迈彪悍和忠心耿耿,也值得我们赞扬。马是豪迈彪悍的。在各个诗人的笔下,马也有豪迈彪悍的品质。陆游的诗《十一月四日风雨大作》中,有这样一句:“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诗人写了自己在梦中骑着一匹披着铠甲的战马,驰骋于冰封的湖面,奔向远方的战场,赶去为祖国效劳。这首诗中的马豪迈彪悍,象征着威武无畏的精神。它不惧严寒,浴血奋战,不怕刀枪箭斧,勇往直前,值得我们敬仰。要说到马的豪迈,还有一件艺术品是不可遗漏的。那就是中国青铜艺术的奇葩——马踏飞燕。它出土于1969年,现藏于甘肃省博物馆。整匹马仅有一蹄落于支撑物,三蹄腾空,找到了重心落点,造成稳定性,用这种浪漫主义的手法烘托了骏马矫健的英姿和风驰电掣的神情,给人丰富的想象力和感染力,既有力的感觉,又有动的节奏。它昂首奋蹄,鬃毛飞扬,精神抖擞。马耳短,四肢长,蹄子坚硬,脚下踏了一只飞燕。肌肉强健,腹部圆实,四肢刚健有力,雄骏,矫健,轻疾,把骏马的彪悍豪迈表现得淋漓尽致。马的另一个代名词——忠心耿耿在臧克家写的《老马》中也体现出来了。“总得叫大车装个够,它横竖不说一句话。背上的压力往肉里扣,它把头沉重地垂下。”这里诗人写出了老马虽任务繁重,但毫无怨言,一心为主人服务,始终是“这刻不知下刻的命,它有泪只往心里咽。”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它从不发脾气。尽管活又苦又累,它也只愿为主人效劳,真是匹任劳任怨的马啊!早在三国时期,马的忠心便已记载下来。当刘备为了逃离危险而不慎深陷水潭,无法自拔时,它的坐骑的卢马就显示出了他忠心耿耿的品质。它猛地一纵身,跃起三丈高,跳上对岸,不顾一切的奔跑,“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飞速越过危险地带,带刘备逃离了险区。故事中的的卢马是人人称颂的好马,把主人看成自己的命根,忠心为主。辽阔的草原上,有马儿自由驰骋的身影;残酷的战场上,有马儿勇往直前的身影;激烈的赛场上,有马儿奋力奔跑的身影。马儿代表忠心耿耿,代表豪迈彪悍!马匹有价,但精神无价,马儿的精神值得我们敬佩!800字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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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远方,一声嘶吼,那是野性的呼唤。零乱的马蹄声迸发着狂热,尾巴挥动着激情,剽悍的身躯彰显着力量。它在蓝天下孕育,在大地上成长,体味着奔跑时心的律动,跃动着无尽的青春与活力。马,一个古老而坚毅、一个神秘而勇猛、一个强壮而狂野的种群,它那奔放的热情,令人为之惊讶,为之叹服!如果生命有第二次的奇迹,我愿化作一匹马,一匹拥有无限力量马,用我的生命追寻心灵的圣火。奔跑,是我一生所追求的主题,只有奔跑,才能感到心在跳动,体味存在的意义,领悟灵魂的真谛。我可以失去草场,但不能停止奔跑。选择了,就不回头,即使倒在途中,我心甘情愿,因为我始终拥有最博大的理想,也曾为此付出过艰辛,为了理想献身,我无怨无悔。离开,我要离开这狰狞的城市,寻找我那古老的家乡。厌恶了这里的浮华烟云,尝够了无穷的空洞与虚幻。这不是逃避,只是奔向我所追寻的另一方天地,因为在一个封闭而又高压的环境下,我无能为力!可是,那本不属于我的马鞍、缰绳,却硬生生地将我束缚。我的英姿淹没在刑具的空壳下。这只会使我过早地品尝生命的衰弱,甚至一点点地消失。我是一匹拥有理想的马,但是,天尽头,何处是芳草4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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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一次次地看到你的身影,矫健的身姿,不羁的性格,马,人类无言的朋友。马,这豪迈而剽悍的动物,它象征着威武,无畏的精神,但它却被人类所征服,默默付出,当主人需要它的时候,它慷慨以赴,为主人的成功兴奋鼓舞,却不问回报,当主人不满时,它便窥伺人的表情,它一切的行动都为主人的意愿。马,本来能在无际的原野上奔驰,跳跃,咆哮,在无垠的草原上自由地觅食,而不用受到主人的驾驭,缰绳的束缚,但它宁愿不逞强,克制自己的烈性,顺从主人的操纵,慕求尽自己的能力把主人的要求达成,它从来有为自己着想,毫无保留地把自己所有的力量为人类服务,甚至付出宝贵的生命亦在所不惜,只要主人需要它时,它就义无返顾地为主人赴汤蹈火;在战场上,马勇往直前,配合主人英勇杀敌,当主人面对危险时,他竭力保护,直到战死沙场为止,这好比一名英勇忠烈的战士,但当战争结束后,又有谁会怀念曾为他们英勇作战,舍身为主的忠心朋友——马。虽然人类只把马当作代步工具,为人类分担劳力的负担的畜生,但它却把人类视为自己要好的朋友和知己,它从来没有因为人类对它的重视的轻重而改变对人类的忠诚。马,在现在21世纪已经不受人们的重用,取而代之的就是汽车、飞机等快捷的交通工具,马在现实生活中起的作用已越来越小,但它没有因此就抹杀为人类服务的忠诚,它默默地等待着,等待着,若有一天人类需要它时,它便已最的力量为人类贡献自己,当人类不需要它时,它会无言地等待,从不向世人邀功,从不向人类夸耀自己的伟大贡献,只是付出,不问收获,直到它鬓发斑白,生命结束的时候。马,人类无言的朋友。6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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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有人想得到一匹一日千里的好马,但他只得到了一匹劣马。之所以说这匹马是劣马是因为它不能一日千里。于是这个人便丢弃了这匹劣马,他对别人说:“我丢弃它是因为我有更高的追求,不想要好马的骑手不是好骑手。”于是他继续寻求自己中意的好马,可是世界太大了,光凭他的双脚是无法走很远的,最终此人没有找到自己的马,而别的人却骑着在他眼中是劣马的马找到了真正的千里良驹。这个人没找到好马不是因为他不懂马,而是因为他既分不清真正的好与劣,又不懂得利用现有的条件。生活中人们总是被拿破仑的一句“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所左右。父母常常问孩子:“别人能拿第一你为什么只能拿第二?”教练常常问运动员:“别的人能拿金牌你为什么总也拿不了?”言下之意是:不想得第一就是没有前途。战场上也有好马和劣马之分:能驮着骑兵走向战场的马就是好马,相反的不敢上战场的马就是劣马。东西的好与坏大多不是在对比中产生的,而是在于它是否实现了它自身的价值。拿破仑还说过“不以小事为轻,而后可以成大事。”这句话到可以做为上面那句的补充。凡事从小事做起,往往小中能见到大。将军也不是天生的,他也要从士兵做起,也需要从战火中磨练自己,只有先成为一名优秀的士兵他才有可能被提拔成为将军。骑马的人,自己跑得并不快,但可以到达千里之外;乘船的人,并不一定会游泳,但可以穿过江河。君子并非智慧异于常人,只是善于利用事物而已。没有人是一步走到完美的,所以我们先要为自己找一个合适的起点,再在这个起点现有的基础上去努力,从而达到更高一层的目标。虽然劣马不及好马能日行千里,但也可以日行四、五百里,寻马人虽然懂得相马,但他不懂得利用马,因此最终还是无马可骑。650字 初三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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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马古往今来,多少诗人赞美了奔马的英姿,早在三国时代,魏武帝曹操就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己”的名句;唐代的李太白也写下了“扬马激颓波,开流荡无垠”的赞诗,激励人们上进。更有不少书画家为它发挥了绝技。我国著名的书画大师徐悲鸿先生所作的《奔马图》便是其中的代表。徐悲鸿先生一生画了许许多多的马,他画的奔马,笔墨淋漓潇洒,个个趾高气昂,神采奕奕,令人叹服叫绝。而我面前这副《奔马图》。作于1941年秋季。日本侵略中国之时,中国正陷入痛苦与灾难之中。看着自己的祖国正遭受这样的痛苦,人们在生不如死中度日,热血在他的心中沸腾,他拿来纸和笔,连夜画下了这幅激人奋进的《奔马图》。以抒发自己的忧急之情。这是一匹正在广袤的土地上飞奔的骏马,画面简淡、高逸,用笔泼辣、凝重,均为徐悲鸿先生独到处。整匹马为粗墨与细墨所勾勒,显得栩栩如生,好似活的一样。马头高高昂起,头顶的鬃毛迎风飘动。马脖子被粗粗的水墨线条勾勒,显得百般精神。马腿的直线细劲有力,有如钢刀,力透纸背,而腹部、臀部及鬃尾的弧线很有弹性,富于动感。前伸的双腿和马头有很强的冲击力,仿佛要飞起来,破纸而出。这件作品不仅从外形显出奔马的神骏和壮美,更重要的是他的马成为了正在觉醒的民族精神的象征。当战士看到这副《奔马图》时,仿佛自己就是这匹飞驰的骏马,呼啸着要把日本鬼子赶回东洋老家去,让我们的领土不被侵略。现在我们看《奔马图,感觉画中的骏马像我们伟大的国家一样,正在腾空飞速前进。奔马,令我神思飞越,生发出朝气勃勃、奋发向上,好好学习的力量。6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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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马红马打听找伯乐,黑马道是早见过:伯乐相马不骑马,出门常把脚磨破!50字 初三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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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和马驴和马本来是亲戚,但是却演绎了悲惨事件。马在主人家里吃苦耐劳,干了很多活,主人非常喜欢它。但有一天,主人从集市上买了一头驴,把驴和马关在一起。这时,马就坐不住了,认为主人抛弃了它。马便拼命的干活,想让主人把马给赶走,让主人相信自己能力足够。但愈是这样,主人还是没把驴和马给牵走,并且还给驴好吃的。马既羡慕又嫉妒,就想想方设法的害死驴。这一天,主人牵着马和驴去集市买点干货。马认为机会来了,便设计了一个圈套,准备将驴杀死在去的途中。到了狮子山,一头体型庞大的狮子站在山头,阻挡了他们的去路。主人顿时懵了,这狮子山应该不会有狮子的呀!虽说这座山叫狮子山,只是形如狮子,并不会真的有狮子,这头狮子打哪来的呀?原来是马为了杀死驴,便在昨天夜里,从森林中的狮子洞请来了狮王,告诉他在狮子山有一头驴的美食。这狮子本来就三天三夜没有进食了,再说有美味可品尝,那还不激动。根据马的计划,狮子一大早就在山头做好了埋伏。主人还没从中醒悟过来,那狮子已经冲了上来。马立即上去迎战,其实这只是让主人觉得自己英勇。但没有想到的是,那头狮子似乎饿疯了,一上来就把马的腿咬断了。原来由于狮子饥饿过度,他已经分不清谁是马谁是驴了,趁着马和狮子在战斗,那驴已经驮着主人跑了。从那以后,在去集市的路上多了一只狮子与一具马骷髅......500字 初一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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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之马对于我这个生在平原,生长在平原的我来说最大的愿望便是策马奔腾在广阔无限的草原,去感受古人曰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马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它赭色的身影与草原的碧绿而相衬。幼小的我经常在看电视机旁观看草原,草原的辽阔和不可计数的野花,像总在隐藏着一种神秘-那高大雄健的身影。草原中的马一直是我所信仰,喜爱的动物。因为马是草原的主人是自由的象征,是豪放模范、马不知在我童年一起了多少遐想!马从体格上看,是万物世界中可唯是最伟大的均称优美的了。其实最令人难忘的则是马的炯炯有神的眼睛了。瞳孔上下长,左右宽、仿佛包含着整个世界,马在草原上奔跑着肆态着、好不束缚的感受着的自由所带来的美好的、闲适的心情。天然的要比人工的要美丽些,不仅是表面最为重要的是灵魂!在群马之中,人们似乎看不到它们中的自私,即使外来侵略它们,依旧是团结一致的,用集体的力量去战胜与之强大的动物。也许是它们在草原中所锻炼中的温顺、憨厚秉性吧!在大自然恶劣的环境之下,群马总是在草原中奔驰着、因为那是它们的家、它们必须用自己的力量?I卫自己的家园。只有在狂风中。暴雨中、冰天雪地中磨练着马群的自强的精神。对与马的印象也许只是遗留在梦中、一个女孩的梦想中。但现实生活中如何呢?在离新疆天山附近,那里的景色异人、旅客是络绎不绝。有些商家为了利益,在马匹上,在马脖子上挂着50元一骑的销售牌,这与我们梦想中所见的截然不同。梦想中的马像要冲破一切,尽享自然本色;而如今人们的思想有利益而上害了马,梦想中的马在广阔的草原上毫不拘束地生活着,磨练着。而如今在如在监狱般的马圈中为人类而卖力着、这一切的一切完全脱变了草原主人的本色!于是草原之马再未进入者个充满幻想女孩的梦想之中……商丘市外国语初一:朱彩凤650字 初一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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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受伤一切都如同记忆般进行,艰难却不困难地赢得对阵不动峰的胜利,一群人兴高采烈地去河村前辈的寿司店庆祝。然而,天籁此刻的心情却无论如何也高兴不起来。“小天~天!在想什么呢?走啦!”英二在听到有免费寿司吃的时候就开始精神亢奋,并且要拉着别人跟他一起亢奋。“呃……英二……”天籁转过身面对英二的时候又是笑得一脸灿烂,“我突然想起落了样很重要的东西在教室,要先回学校拿一下,你们先过去吧!我拿了马上就过去找你们。”英二扁起了嘴,拉着天籁说:“什么东西那么重要嘛!明天上学的时候再拿啦!现在就先跟我们走吧!”好笑地把英二拉扯着自己衣袖的手拿开,明明年纪比他小,但天籁面对这个大小孩的时候往往会有一种为人母的感觉……好沧桑啊!踮起脚尖拍拍他的头,天籁用哄小朋友的语气说:“英二乖,我很快就赶过去了。等会见好不好?”“那要不要我陪你去?”英二看他劝服失败,只好退而求其次,想把她快快地送回学校然后快快地赶去寿司店。“不用了。”天籁笑笑拒绝了他的好意,“你不怕送完我之后,你最爱的鲔鱼寿司被阿桃他们几个抢光吗?”看见英二脸上果然出现为难的神情,天籁赶紧趁机说:“我很快很快就会过去的。”侧身又看一眼其他人,发现他们每个人都在忙着收拾自己的东西没有注意这边,她又马上加了一句,“那我先走一步,你等下跟他们说一下我随后就到吧!”“……好吧,那你要快哦!”英二最终敌不过鲔鱼寿司的诱惑,只好含泪目送天籁离开。失神地走在路上,却明显不是学校方向。天籁一个人漫无目的地晃着,走到哪里都不要紧,最重要的是要马上逃开,逃离那群沉浸在胜利喜悦中的欢乐人群。低头看向自己的手,上面还沾有淡淡的血迹没有洗净,那……是龙马的血。尽管早已经知道在这一场比赛中龙马会受伤,但是,当她亲眼目睹鲜红的血从龙马脸上一滴一滴地滴落,当她替龙马拭去脸上的血处理伤口时,她的手还是忍不住颤抖了。是的,龙马赢了,他当然会赢,但是,那殷红的鲜血依旧是落在了她的心头。本来……本来她是可以阻止这一切发生的。只要当初没有多嘴,让奶奶她们把龙马安排在第三单打,那么,龙马也就不会受伤。她……其实是个无情的人吧!明知道龙马在对伊武深司的比赛中会受伤,却残酷地推动剧情朝这个结局发展……龙马……对不起……“菊丸跟我说,你是要去学校拿东西?”冷淡得几近漠然的声音从身后响起,把陷入沉思中的天籁吓得马上回头。“……部……部长!”居然是冰山,居然是他跟来了。天籁心头一惊。视线扫过她,手冢的声音依然是跟往常一样冰冰冷冷的:“这不是回学校的路呢!”低下头沉默了半晌,天籁才低声说:“对不起。”“为什么要跟我说对不起?”手冢走近两步,瞥见天籁手上浅红的血迹,他心里一动……原来,是这么回事,刚刚笼罩在她身上那股悲伤和难过,是因为这个吗?半天不见她回话,手冢再次开口了:“当初,你跟我想的,是一样的。”听到这句话,天籁猛然抬头盯着手冢,像是惊诧于他突然说出这样的话。“把越前放在第二单打的位置,这是我的想法,所以,就算当时你没有提出来,我也会作出这样的安排。”淡淡的语调几乎没有起伏,却狠狠地撞击了天籁的心,她当然知道,如果没有她,最后的安排也应该是这样才对,只是,手冢为什么要突然对她说这些?略为停顿一下,手冢像是考虑了一下才继续说:“所以,越前受伤,并不是你的错。你事前也不知道事情会这样。”不,她知道的,她一直都知道,而且,是她放任事情这样发生的。迎向手冢的眼睛,镜片后的眼眸一片淡然,但是,在那双眸瞳的深处,隐隐透露出担心。手冢……看似冷冰冰的,但是其实,很会关心别人呢!能被冰山部长挂心,也算是她莫大的荣幸了。把苦笑埋藏在心底,天籁的脸上重新展现平日的微笑,轻轻地说:“谢谢。”虽然不能减轻她对龙马的愧疚,但是,真的……谢谢。既然人都来了,就把事情都一次解决干净吧!省得日后心烦,天籁开门见山地说:“部长,那天,你要送我回家,其实,是有事情要问我吧!”虽然面瘫是没有表情的,但是天籁还是能够察觉到手冢为她的问话稍微诧异了一下,不过他也顺势接下去问:“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认为越前应该放到第二?”“你刚刚不是说,你当时也是这样的想法吗?”也许是觉察到了手冢不那么冰冷的一面,天籁对他也就不再那么毕恭毕敬的了,直接把球踢了回去。“是的,所以,我才更好奇,你为什么也会有同样的想法。”手冢不慌不忙,稳稳当当地把问题完璧归赵。好奇?部长也会好奇?看来,八卦果然是人的天性啊!只是,即便是面对部长,她也不可能直说的。没错,她知道龙马会受伤,但是,这场比赛是很多改变的关键。海堂的回旋蛇镖,龙马身份的揭露,都必须要靠这场比赛来完成。所以,她不能阻止,只能让故事走下去。“因为……”迟疑了一下,天籁决定给出最接近事实的答案,“海堂必须觉醒,而龙马也必须成长……”所以,就算会受伤,她也要让龙马面对伊武深司。面对有些离题的答案,手冢却没有不认同,而是问:“你早就知道越前是越前南次郎的儿子了对吧!”这也没什么奇怪的,既然南次郎是龙崎教练的弟子,那么天籁一早知道这件事也不足为奇。点点头,天籁决定将话题就此打住,余下的就让部长自由发挥想象去好了,她实在不能透露再多。思及此,她完全收起了刚刚的情绪,用最清亮的嗓音唤了一声:“部长!”“嗯?”虽然不知道她的声音为什么突然明快了起来,手冢还是应了一声。“我们快点赶去河村前辈那里吧!不然,好吃的都会被他们抢光了!”点点头,天籁决定将话题就此打住,余下的就让部长自由发挥想象去好了,她实在不能透露再多。思及此,她完全收起了刚刚的情绪,用最清亮的嗓音唤了一声:“部长!”“嗯?”虽然不知道她的声音为什么突然明快了起来,手冢还是应了一声。“我们快点赶去河村前辈那里吧!不然,好吃的都会被他们抢光了!”番外之天籁的忧郁很忧郁,她真的好忧郁,虽然部长也说了她不必为此负责,但是,她仍旧是非常非常地忧郁。尤其是现在,当她看着变成独眼龙的龙马,她的忧郁就越发泛滥了。唉!好好的一个俊帅的小伙子,就这样毁容了,虽然说以后也会好起来,但是现在光看着就觉得好难过呢!唉!都是她害的。想到这里,天籁不由得再次连连叹息两声。从训练的休息期间开始,就一直坐在旁边,以极度忧伤的眼神凝望着他并不住地叹气,即便是淡漠如龙马,也终于忍不住转过头去发问了:“学姐,你干嘛一直看着我叹气?”望向自己的只有一只又大又亮的眼睛,另一只同样明亮的眼睛却是掩盖在写满了字的可笑棉布之下,天籁伸出手摸摸龙马的头,忧郁地说:“龙马,你还小,是无法理解大人深沉的伤悲的。”龙马额上滑下三条黑线……你,好像也只比我大一岁而已吧!真是……虽然剧情中看不出这伤在日后会对他造成什么不良影响,但是毕竟是伤在眼睛附近这种敏感的地方,万一会影响视力怎么办?架上眼镜的龙马……哇!她不要啊!光是想到那个造型,天籁就更加心如刀割地大叹一声。“那么,学姐……你能不能不要再对着我叹气了?”听到这夸张的叹气声,黑线再下几根,龙马实在受不了地提出。不顾其他人在旁边看着,摸在他头上的手改捧住龙马的脸,天籁一脸悲天悯人的神情忧郁地说:“龙马,虽然你不能理解我的哀伤,不过,如果以后发生了什么事,我一定会负责的。”就算你瞎了,我也必定会在你身边的!汗珠混合在黑线中落下,龙马对捧住自己脸蛋的手和莫名的话语有些慌张:“学……学姐……你在说什么啊!”“喂,小天,你在非礼越前吗?你的品味什么时候变了?”桃城凑过来,好奇地问。“闭嘴,Momo,你也是无法理解我深沉的伤悲的。”天籁继续忧郁地说。这到底是什么跟什么?桃城和龙马一样也往头上挂竖线了。这时,冰山部长威严的声音响起:“休息结束。全体开始训练。正选分组练习,一年级去捡球,其他人做基础训练。”“是!”全体宏亮的应答声后,龙马也急忙借机挣脱了天籁的手,如获大赦地奔向了最远的练习场,以免继续遭到荼毒。默默地凝视着龙马远去的身影,天籁又深深地叹一口气。她很忧郁,她真的好忧郁啊!而治疗这样子的忧郁只有一个办法——眼不见,心不烦。天籁起身,不等社团活动结束就先行闪人了——只要不看到受伤的龙马,她就用不着为他感到忧郁了。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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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和马蒙蒙历险记(之二)蒙蒙边跳边说“历险了历险了”,蒙蒙走着走着,就来到了一个岔路口,蒙蒙愣了一会儿,她选择了先左的岔路口,理由很简单,因为她喜欢左边。5分钟过去了,前面没路了,只有一面墙,再一看地上,有几个机关,蒙蒙选择了3号,因为蒙蒙喜欢3这个数,前面的墙出现一道光,墙没了,但有一条河,蒙蒙试了一下水深,捡了一根比较长的棍子,插在河里,还不浅呢,几乎把那根棍子都淹没了,蒙蒙不知道怎么办,着急的很,这时,河里有一张脸露了出来,说:“我是小小,是专门给到这里来玩的人提示的,看到你现在很着急,所以就出来了,请多指教。”蒙蒙很惊讶,说:“是吗?那我问你,我要怎么过去呢?”“这还不简单,游过去呗!”“可我不会游泳啊!”蒙蒙不会游泳,小小却要她游过去,“不会游泳,那就返回,去右边啊!”蒙蒙听了,有道理,说完就真的返回了。她从右边走了进去,又有个岔路口,蒙蒙选择了右边,走着走着,突然,迎面而来的僵尸,张开血盆大口,要吃掉蒙蒙,蒙蒙才不怕咧,她迅速拿出高速旱冰鞋,飞速前进,躲过了僵尸,可僵尸紧追不舍,到底还是蒙蒙快,一下就把僵尸甩掉了,她刚脱掉旱冰鞋,幽灵又向蒙蒙扑来,蒙蒙没来得及穿鞋子,就被幽灵抓走了,蒙蒙被带到了一个黑黑的洞里,蒙蒙开始害怕了,有点想妈妈,蒙蒙有转眼一想,是谁要来的啊?还不是蒙蒙自己,所以蒙蒙打起精神,把手电筒打开,她看到了很多影子在晃,蒙蒙想找到出口,她开始慢慢寻找,突然,蒙蒙摸到一个机关,她用力的踩了一下,四周立刻亮了起来,幽灵一见到光,马上都消失了,蒙蒙得到了一把宝剑,上面刻着“幽灵宝剑”,蒙蒙乐着呢!......(未完待续,蒙蒙历险记(之三))600字 六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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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彩马三彩马创始与南北朝,极盛于唐代,距今1400年。而洛阳的三彩马誉满古今,驰名中外特别雄姿勃勃、潇洒英俊。三彩马的头小小的,耳朵尖尖的。眼睛和嘴都是小巧玲珑的。它的嘴微微张开,仿佛在用它高昂的嘶鸣声召唤着它的伙伴。白色的鬓毛顺着它的脖颈一直到脖子的底部。脖子上的三个铃铛在马奔跑时与马相伴。脖颈和四肢都是棕黄的,给人一种清新朴实的感觉。马身上的花纹是各种各样的。尾巴小巧而上翘,四肢稳稳的站在基座上。每次看到它的时候,就会联想到马的主人肯定是一位大将军,而且是屡次打仗屡次胜利的人。马也是一名英雄,每次打仗马的头微微向后,耳朵直立着像听着号角声。可见这匹马有多么高的警觉性,马背起主人四蹄离地飞奔起来和主人一起奔赴战场再次打败凶悍的敌人。虽然那匹马不是我的,但是我还是非常喜欢它。3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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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小马森林里召开了一次运动会,金钱豹给小马报了名。小马一下子打破了森林陆上飞的最高纪录。以下内容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作文动物小马,欢迎参考!作文动物小马一从前有一头小马,他想学一些本领。他先去小猫那儿学抓老鼠,可能因为他跑步声太响,晚上既吓跑了老鼠,又吵得人们无法睡觉。于是他就离开了小猫家。他一边向前走,一边想:这次我去学什么本领呢?这时,他看见了正在欢快游泳的小鸭子,他想:如果我能像小鸭子姐姐那样自由自在游泳就好了。他就急忙跑去向小鸭子学游泳了。开始他不敢下水。好不容易鼓足勇气下水了,却一下沉入水中。吓得他大喊救命!看来学游泳真是太危险了!小马东奔西跑地学本领,可还是一事无成。有一天他打听到在遥远的大森林里,住着一只自称大陆上没有动物能跑过他的“陆上飞”——金钱豹。小马打算去拜访他,请他教自己本领。小马长途跋涉,风餐露宿,日夜兼程,最后终于到了那片森林。小马在森林里寻找金钱豹,他发现有一个东西在他的眼前晃了一下,又像风一样地跑了回来,停在了小马面前。小马惊讶得张大了嘴巴。只见这只动物身穿一条金黄的大衣,上面点缀着黑色的“宝石”,真美丽!这就是传说中的“陆上飞”——金钱豹吧!小马缓过神来以后,赶紧跑上前去说:“师傅,你能教我跑步本领吗?”“好!”金钱豹一口答应。从那以后,小马每天都勤学苦练,终于赶得上金钱豹的速度了。森林里召开了一次运动会,金钱豹给小马报了名。小马一下子打破了森林陆上飞的最高纪录。小马成了名扬中外的千里马。作文动物小马二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只马和一只小狗在一起生活。小马非常好学,很爱看书,有不懂的就去问鸭先生,因为鸭先生是它们的老师,它的知识 非常渊博。小马和小狗在鸭先生那里学习了很长时间,鸭先生变老了,可小马和它的朋友们还在慢慢地长大,有一天鸭先生突然去世了,小马和小狗的心里都伤心极 了,因为它们最好的一位老师去世了。小马在鸭先生那里学到了很多的知识,可小狗却没有学什么,小马催它要赶快学习,要不时间就会被浪费掉了。小狗听以后傲 慢地说:“反正时间多的是,明天再学也没事。”就这样时间慢慢地流逝,它们之间发生很多事情,又过了几年,小马还是好学,热爱读书。小狗它也不想让自己的知识比小马差。又过了很多年小马因为好学,所以知识很渊博,当了老师,开始教学。现在小狗开始后悔了,因为当初没有好好学,所以现在就要刻苦读书了。小马这个老师很受欢迎,很多小动物都愿意来小马这里学习。一天,小兔有一道题有点不懂,就来小马老师这里,向它请教一下。小马老师看到这道题挠了挠脑袋,说:“我也不会。”这时小狗走过来,看了看这道题很快说出了答案,还是正确的,小马老师向小狗竖起了大拇指。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每个人不是都十全十美,总会有缺点,我们要多学习别长处,少看别人身上的缺点和不足。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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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演讲在网上看到马云,阿里巴巴的“外星”老板在公司成立十周年的30分钟激-情演讲后,我热血沸腾。“男人的长相一般和他的智慧成反比。”每看到他一次,你都会愿意相信他的这句名言是真的,这个用排球女将的永不放弃精神和金庸武打书中的招招紧逼商站要害的狂人,此时更象一位创业者们的良师益友。“不仅是物质上的富有,还要精神上的富有”,这是给员工的一种幸福感."客户第一,员工第二,股东第三",更是一种责任感和使命感。此时此刻,我又想到马云在<<赢在中国>>的一些经典点评:"短暂的热情是不值钱的,长久的热情才是可以赚钱的","生意人什么都做,商人有所为有所不为,而企业家必须担负起一份社会责任","做企业如果时刻想着怎么更好地替消费者所想,对他们提供最贴身的服务;怎样为股东提供最大的资本回报;那么资本就会主动来找你","面对强大的对手,你不应该马上想的是打-倒他,而是什么是他还没想到或做得不够的,去比他做得更好并逐渐扩大,此时甚至可以利用强大的对手去做市场和消费者的宣传"。阿里巴巴走过了十年,他成功了,开辟了电子商务新时代,康铭刚过完一岁生日,我们所有人相信康铭也会成功上市,越做越大,越做越强,发展成可以和微软和沃尔玛比肩的伟大企业,一定会迎来属于康铭的医疗器械时代。马云从50万起家,十年期间创造了百亿美元的市值!这是一个成功的人,也是一个需要大家一起来学习的榜样。马云是善于抓住机遇的人。十年前的互联网,是一穷二白的互联网,乌烟瘴气的网易聊天室,火柴盒般的红色警戒,唯美的仙剑奇侠传,丑陋的oicq等等组成了整个互联网。而就在我们还在沉迷于这些光怪陆离的新鲜事物的时候,马云却已经看到了其中的机遇,早已经开始了他的网络征程。就在我们抱怨没有机会的时候,原来,机遇就在我们身边!只要有一双善于观察的双眼和善于分析的大脑,机会就在我们身边。马云是在坎坷人生路上坚持不懈努力的人。两次高考的失败,工作的不如意,中国黄页的失意,政府工作的束缚,互联网的冬天等一连串的不如意才造就了马云的今天,如果失败一次两次三次就放弃,也许,今天的阿里巴巴将改名换姓。我们做任务事的时候,也是如此。世界上没有一蹴而就的事,任何事业的成功背后,都必然要有一段让人心酸的坎坷道路。也可以反过来说,没有坎坷就没有成功。人活在世,难免有失意的时候!得意时淡然,失意时坦然,不必为一时的失意而伤感,把理想放在远方,向着既定的目标坚定不移的迈进,相信我们就是下一个马云。马云是有着完美人格魅力的人。众所周知,马云是一个懂得炒做的人,也是一个充满激-情的人。正因为如此,他才能在最艰苦的时候,还能组建十八罗汉团队;在未成名之前,完成他的西湖论剑;在他最需要钱的时候,获得孙正义的两千万;做事的过程中需要激-情,需要热情,否则将一事无成。“今天很残酷,明天更残酷,后天很美好,但是绝大部分人是死在明天晚上,只有那些真正的英雄才能见到后天的太阳。”以马云的经典语句结尾,让我们共勉。1200字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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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马王【第1篇】这部电影讲了一匹马的成长故事。首先,小马王是从一匹女马里生出来了,然后,小马王渐渐的长大了,它有一次看到了它的眼前有一些烟,于是就跑了过去,它不知道那里原来是猎马者的露营地,然后可想而知,他被抓了,它不想它的族人一齐被抓,于是就没让要去救它马过来。后来有一个人救了正被虐待小马王,还想驯养它,本来小马王还以为这个救他的人是个坏人,可是渐渐的它被感动了,可是那些之前虐待小马王的人又来了,于是驯养小马王的人骑上小马王甩掉了要抓小马王的人。我觉得如果你对人或动物好的话,它(他、她)也会对你好。【第2篇】这部电影的主人公是一匹活泼、热爱生命的小马王。继承了父亲王位的第一个夜晚,他发现了危险。于是,他慢慢靠近那盏灯……最后他被猎人捕捉了。他的家人很伤心。他被押到了驯马场,可是他们怎么努力都是白费:给他剪毛,小马王用蹄踢他们;为了驯服他,多少个人被他从背上甩下来……他也因此受到了惩罚。一天,驯马场的人押来了一个印第安人和他一起受罚。小马王被惩罚完后少校亲自坐上这匹马,最终还是被小马王给甩了下来。少校要杀了他,这时印第安人-----小山跑了出来,救了小马王。后来,驯马场不停地逮捕小马王。最后,被小马王和小山的深情厚谊打动了。结局是快乐的:小马王带着他的女朋友回到家园。看完以后,我觉得小马王的精神值得大家学习:"热爱生命,永不屈服!"【第3篇】本月1日,我观看了这部电影,主人公就是类似的马。他的精神让我感动,当他被英军抓住时,他想方设法不让理发师给他剪毛.当军人要骑他时,他也努力反抗,但英军施计让他三天不沾水食.在他被绑是一个和他有同样遭遇的野人救了他……当他拉着火车意识到家园将要面临灾难时,他再一次反抗……故事的结局很美好,他终于自由了,和他心爱的同伴在一起,但他永不屈服的精神,让我无法忘怀.【第4篇】这部电影是几年前的电影叫”小马王”非常好看。故事在说一匹住在美国西部的野马,在人类文明侵入它的世界后,凭着高贵的尊严,和勇气克服各种挑战与障碍,勇敢地保卫它自己和族群的自由。小马王的个性狂野,在美国的西部边境奔驰。从未接触过人类的小马王跟年轻的小伙子结下真挚友谊,并且遇到了漂亮的母马两人一见钟情,小伙子与小马王结伴充当了古代美国西部的无名英雄。这部电影我非常喜欢,因为小马王虽然是一匹马却跟人一样有自己的尊严和爱好自由的心,让我想一看再看。【第5篇】电影讲述的是一匹向往自由的野马三次从被捕到逃脱的非凡经历,通过抗争与人类建立深厚的友谊,并最终得到自由。小马王这一角色代表了追求自由反对压迫的人们,在现实生活有很好的代表性。小马永不屈服的精神,让它收获了爱情和友情。小马的精神老师感到如果生活中无论是朱老师还是你们,我的孩子们,只要你的目标是正确的,方向是准确的就应该努力去争取,不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要屈服,相信,我们都能在风雨过后见到彩虹,成为真正王者。12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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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说读后感马说读后感1.“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这是《马说》作者韩愈的观点。 “世有伯乐与千里马。”这是我的观点. 我认为千里马与伯乐是同时诞生的。因为在“伯乐”这个新名词出现前,没有所谓的千里马;而在“千里马”这个神奇的物种出现前,更没有所谓的伯乐。于是假设:某年某月,千里马与伯乐同时诞生并相遇相识。于是伯乐成就了千里马——名声远扬,千里马成就了伯乐——鉴马大家,皆大欢喜。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并非仅仅是伯乐在寻求千里马。寻找,是双方的事。 再谈谈当时的情势,韩愈所在的朝代唐朝是中国古代相对鼎盛的时期,人才济济、英雄辈出。不由生疑:为何韩愈不在其之列?为何马说中怨声四起?答案是坚持!是争取!“千里马”们是否为自己的命运争取机会?是否如毛遂般荐一下自己?没有,从来没有坚持!为了证明自己所谓的“志存高远”,就做“无病之呻吟”,郁郁而终;就隐居山林,不谙世事;就安于现状,全然忘却了自己是千里马,自己有能力更有责任去主宰这所有一切。没有,完全没有争取!只是偶尔清醒过来,满腹惆怅的跑出“马棚”呐喊几声“谁主沉浮!”而已。 既然如此,那就怨不得伯乐了。千里马不争取机会、不愿展示自己而直接导致他们的悲惨下常纵然伯乐寻遍万水千山,踏破千百双铁鞋,终而只能坐在马棚边上叹息:为千里马悲哀,为自己悲哀。因为就是再有才能,如果自己早已放弃、早已屈服,那便无异于扶不起的阿斗。 这就引发我们深思。在愈加强烈的社会竞争中,怎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除了必须的才能以外,我们必须要进娶必须要自主、必须要坚强、必须要争取一切机会。如果甘于做个平凡人,那纵然有成万双手托举你,你仍然只是个平凡的人。振奋起来,抓住机会,真正能够拯救你的人只有你自己而已。至于伯乐,只是起辅助作用罢了。 因此,“神马”遭迫,莫怨伯乐。2.问苍天,自鸿蒙之初,有多少怀才不遇者?你可知道?问浩海,自混沌之始,又有多少怀才不遇,却又不甘于身世者,你可知道?很少吧!"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听到了吧,韩愈的这几句话字字体现:他,便是个"怀才不遇"者。他自喻为千里马,却感愤于无伯乐之赏识。但敢问:一匹马不鸣不奔与常马一样,喂马者又怎知他是否是匹千里马呢?(海浪叠起,海啸阵阵,一只水鸟长鸣一声盖过海啸,又一飞冲天穿过云霄……)有人说过:每个人的机会都是平等的,就看你是否去争龋若你争取到了,无疑你便是个赢家。而每匹马的机会也都是平等的,若是匹千里马,不论喂马者是否喂饱了它,千里马终究还是千里马,必定有其过人之处,又何求别人的"恩赐"呢?(海岸边停泊的一只小渔船里,一条被困的鱼向着自由去了,它一跃而起,跃出了小船,也跃出了死亡,回到了自由的大海……)何况一匹受辱的千里马,若甘于身世,甘于在奴隶人手底下做活,没有半点斗志,没有半点野性,又怎能以千里称也?一个有才华的人,若甘于在无名之辈下生活,又怎能体现他的大志向、大抱负呢?一个无大志向、大抱负的人,又怎能说他有才华呢?在现在的社会,"千里马"真的是很多,"伯乐"也真的是太少了。但确实,每匹"千里马"的机会都是相等的,把握住机会,莫再道"怀才不遇,郁郁寡欢"。(低头看看海,抬头望望天,一片海阔天空。)。马说读后感12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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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马超“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题记“吾乃西凉锦马超是也!马孟起,参见!”远处,只见一少年将军,面如冠玉,眼若流星,长发猎猎;手持长枪,坐骑骏马,独自离阵,站于夕阳之下。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原来那将即三国将马腾之子马超,年方十七,英勇无敌。“五虎之志未已,再战百世轮回!”“神威天将军在此,快来共决生死!”“乱世之中,我来彰显威名。”我喜欢《三国演义》,血气方刚之时曾读过多遍,感触颇深。但我不是文学家。我站在文坛下,翘首仰望,只见坛上刀光剑影,论争极为激烈。我登坛无意,参战乏力,不揣谫陋,弄一点小玩意儿,为坛上战士助兴。我想谈一谈神威天将军——马超。东汉末年朝局动荡,各地割据政权相继建立。汉王朝名存实亡,九州大地陷入了混战。在这时,涌现出了一大批英雄豪杰,为这个气势磅礴的年代注入新鲜的活力。有“千万雄兵莫敢当,单刀匹马斩颜良”的关羽;“西州马孟起,名誉震关中”的马超;“拼将一死存奸雄,勇绝还赞古恶来”的典韦……他们凭借卓越的战绩,英雄豪气流芳百世。在这一大批豪杰中,被誉为“神威天将军”的马超就是其中之一。在《三国演义》中,马超的地位并不低,虽然作者对他着墨也不算太多,却活脱脱刻画出一名勇武神威的蜀汉大将。关于马超的军事才能,那就要说说“锦马超”最最出名的“渭水之战”了。汉献帝建安十五年冬,马孟起替父报仇,起兵夺取潼关,直逼许昌。曹操摔兵迎击马超于渭水。超立于马上,举目怒视曹操。操谓超曰:“汝乃大汉名将子孙,何故背反耶!”超咬牙切齿道:“操贼!欺君罔上,罪不容诛!害我父弟,不共戴天之仇!吾当活捉生啖汝肉!”说罢,挺枪直杀过来。曹军前面的先锋怎能是马超的对手,纷纷败走。超把枪望后一招,西凉军齐杀过来。操兵大败。只听西凉军大叫:“活捉曹贼!”超曰:“批红袍者曹操!”操急脱下红袍。又听得大叫:“长髯者操也!”操急断其髯。军士告知超,操割髯之事,超遂令人叫拿:“短髯者是曹贼!”操闻知,即扯旗包颈而逃。超见曹操快要逃走,拍马疾追,厉声大叫:“曹贼休走!”操急绕树而走。超一枪搠在树上,拔下时,操已走远。超正欲追,忽转过一将:“休伤吾主!曹洪在此!”即轮刀纵马拦住孟起。操得以逃脱。随着夏侯渊引数十骑赶到,马超独自一人,恐被暗算,乃拨马回阵。夏侯渊也不来追。连曹操都感叹道:“马儿不死,吾无葬地也!”仅从此战便可看出马超有着韩信、英布的勇猛,且骁勇善战、雄烈过人,甚得羌、胡人心,西州畏之。作为刘皇叔手下五虎将之一,马超为刘备取西川建立蜀国立下了汗马功劳,人送绰号“神威天将军”。“西州马孟起,名誉震关中。信布齐夸勇,关张可并雄。渭桥驰六战,安蜀奏全功。曹操闻风惧,流放播远戎!”1200字 六年级 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