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离开了,公主会幸福吗?
丁丁蹲坐在地上哭了起来,那只公仔是他最中意的,当初也是在商场里从众女生手里抢回来的。可现在永嘉中学的学生都放学了,丁丁还在哭,不觉间有一双帆布鞋出现在眼底。她泪眼朦胧的抬头看见一清秀少年,笑眯眯地盯着自己。他蹲下向她伸出手,语音轻柔:“姐姐,你哭拉?
他伸出手拽她起来,他温热的掌心透过肌肤一直达到她的心窝里,她不好意思地送开小童紧握的手,抬头看他才知道他很高,高到她看他时脖子要发酸。丁丁说你为什么叫我姐姐啊?他低头笑眯眯地指指丁丁胸前别着的校牌,因为你叫丁丁,因为你一定比我大啊!
丁丁被逗笑了。小童就又问姐姐,你刚才为什么哭?丁丁想起丢失的大猴子公仔,眼睛一红,泪水就啪嗒啪嗒掉下来:“我的大猴子公仔丢了。”
小童像刚才一样上前握住丁丁的手说,姐姐你别哭,我帮你找吧。那样肯定的眼神,叫丁丁一下子安心很多。
〖会唱歌的大猴子公仔〗
现在丁丁的背包上多了一只新的大猴子公仔,这只会唱歌的猴子公仔是小童送的。那天他们两个沿着操场找了很久都没找到,小童说明天白天我再帮你找吧,一定会找到的。
第二天中午小童就出现在实验中门口,手里还拿着一个印花图案的塑料袋:“姐姐我找不到,所以就买了个新的给你。”丁丁看见在阳光下笑得很温暖的小童,她接过袋子说姐姐请你吃麦当劳。
丁丁很喜欢这个新的猴子公仔,她小心翼翼地把他挂在背包上,轻轻碰一下猴子的大耳朵,大猴子就唱了:“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篮球赛」
丁丁又去永嘉中学看实验中和三中的篮球比赛,永嘉的学生把篮球场围得水泄不通,丁丁听见身后有人喊,姐姐,姐姐。她回头看见小童拿着一包暴米花和一罐可乐往这边挤,小童一边把可乐暴米花给丁丁一边说,姐姐,我都透过窗子看你一节课了。
丁丁回头敲了小童的头说臭小孩,要认真学习考上实验中。小童嘿嘿笑着说那姐姐你没课么?怎么还来看球赛?丁丁不好意思脸红了,她伸出手指着场中一个穿白色七号队服的男生说,小童,他好看不?
小童见了撇了下嘴,姐姐,他谁?丁丁说,他是三中的小阳,姐姐喜欢他。
小童就笑了一下,说姐姐,我要回去上课了。然后站起来钻进了人群里,丁丁跟着站起来,人群中却搜寻不到他的影子。
『王子是我想要的吗』
会唱歌的大猴子公仔没电了,丁丁手里拿着公仔不知道怎么换电池。丁丁看着窗外的天空正想着怎么找小童,兜里的手机却突然震得厉害,丁丁拿起来就说小童?电话那边停了一下,接着一个好听的声音传来:“丁丁,我是小阳。”
丁丁撂了电话抓起背包跑出了教室,她没看见躲在教室门口的小童,他手里的电池掉了一地。
小阳是三中的学生会长,手指修长眼光灼灼。是在一次市里的演讲比赛中和丁丁有短暂的交谈。那天小阳打完球路过丁丁时停了下来,眼角微笑问丁丁,我们是不是认识?小阳最后和丁丁说等我电话,浅浅微笑背影潇洒。
丁丁和小阳去电影院看了一部老掉牙的片子,看得叫人直打哈欠。出来时小阳给丁丁买了一支棉花糖,丁丁快乐地吃着,一直逛到晚自习的时间,小阳把丁丁送到校门口。丁丁有些不自然地说谢谢你小阳,我很开心。然后转身准备进校门的时候小阳拽住了丁丁的手,丁丁回头看见小阳星光生辉的眸子,温柔的嗓音自弯了弧度的嘴角飘出来:“丁丁,我们在一起。”
是完全的肯定语气,丁丁突然觉得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开心。
【小童的姐姐】
周末丁丁整理房间,发现大猴子上面已经落了厚厚的灰尘,轻轻捏了大猴子耳朵一下,它已经不再唱歌了,丁丁犹豫着要不要去找小童换电池?转身抓着背包上了公车。
公车晃荡晃荡到了永嘉中学,正赶上学生放学,她像上次小童去实验中找她一样,在小童走到自己面前时蹦蹦跳跳地跑过去。可不同的是她笑得很牵强,他拉着一个女生的手。
小童说有事么?丁丁从背包里把猴子公仔拿出来,她说小童,公仔没电了啊!小童接过丁丁的猴子公仔,从兜里取出电池安上。丁丁在旁边双手攒着裙边不知道说什么,反而是那个女生说你就是小童的姐姐吧。
姐姐,我原来只是姐姐啊!丁丁突然感觉自己脸笑得抽筋,她想尽快离开这里。这时小童把公仔递回丁丁的手里说下回你自己买,七号电池换上就行了。明显疏远自己的样子,连姐姐两字也都省了。她快速地把公仔挂在背包上,抬头时说谢谢你了,我要回家了,再见。
那么灿烂的笑容,叫小童一时间花了眼睛。可是小童并不知道,丁丁在转身的瞬间,泪水掉了一地。
〖再见了〗
快下晚自习的时候小阳打电话说今天学生会开会,就不接丁丁了。
立秋的天气让丁丁感觉有点冷,她停下来跺跺脚等着公车。可是就在她准备上车的时候,看见了
立在路灯下的小童。小童的身影被路灯拉得极长,深蓝色的制服上染上一层黄色在上面,墨绿色的书包夹在后车架上。他说上车。你说上车就上车啊?
虽然这么想着,可是丁丁仍跳上了小童的车子。
昏黄的路灯一闪一闪的像印象派绘画,叫丁丁想起很多事。然而最先想起来的,就是中世纪油画上的公主与骑士。丁丁想着她与小童这样,像不像公主和她的骑士呢?
丁丁稍微靠近小童,刚要问他这个问题,小童突然停下骑车的动作,说你到家了。丁丁楞楞地看着小童,慢吞吞下了车。小童显然是不耐烦,他回头嚷嚷道,丁丁你就不能快点啊!
然后就是很长时间的空白,等小童觉得事情不对劲的时候,丁丁突然抬起头说给你添麻烦了,真是不好意思。
很大的泪花在脸上开得如此鲜艳,小童有一瞬间慌乱,可是又马上装得很镇定。你知道你麻烦就好。恩,你不要再哭拉,我走啦!
小童把角缩回单车踏板上,刚要转身时,丁丁突然抬头说,小童,还叫我姐姐吗?我们和好吧。小童回转过头看了丁丁一会儿,然后点点头说那么,姐姐再见啦!
从那天以后丁丁就没看见过小童,大猴子公仔也照常唱着小星星歌。其实丁丁知道,那天的小童是来告别的,那之后,他去了国外,他也不会再回来。
侦探学园~一公升の天分
黄樱可?
初中二年生
女
14岁
智商160 瞬间思维能力160
胆小怕事
赛出风头
但
心地善良
南洋中学初中部学生会文艺委员
校花
天草
流
初二
男
14岁
智商超过180 瞬间思维能力超过180
孤僻冷漠
喜欢独来独往
学生会长
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男生的崇拜对象
校草
空手道黑带
(身世值得怀疑)
池奈
金太(郎)
南洋中学初中部保安
男
26岁
智商160 瞬间思维能力160
过度自信
开朗幽默
爱好穿着浴袍和木履四处乱窜
所谓的高手中的高高手(真实水平。。不敢恭维。。)
白鹿
惠
初二
女
14岁
智商170 瞬间思维能力160
有厌男症(天草流除外)
白鹿世家茶道继承人
学生会副会长
樱川
步
初二
女
14岁
智商180 瞬间思维能力180(同天草流不分高下)
孤僻冷漠
喜欢独来独往
电脑高手
擅长利用数码解开长达10000000亿为的密码(已到了能搞凭空想象的境界了)
专注于尸体解剖
学校电脑会所副会长
(行为想法同流一样,异于常人呵。)
初二转校生
(身世是谜) 黄樱可?有危险啊!!!!
风川
数码 初二 男
14岁
智商160 瞬间思维能力170
过于开朗(至于古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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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电脑会所的正会长。 初二转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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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舍得吗?姐姐问其自己对于高中有着怎样的打算,于是乎,我含糊地说了一下。她问我,为何不要离开这一片地方,我笑说,我怎么可能有资本呢!她竟然跟我说起了外国的学校,我有点晕,说,高中,我不曾想过会跑到国外去。后来,我在自己内心暗暗地说,我还舍不得。我还只是快要成为一个高中生,我还是一个离不开我的父母的人,再加上,我对国外的人文地理完全不了解,对于外国的习俗,有什么事可以做的,有什么事不可以做的,自己都不了解,再加上,高中,恍惚间,就会到来,而自己还没有来得及去了解,还是冲着自己的梦去跑吧,毕竟,那个梦,已经是一个很好的梦了,毕竟,那个梦,是学校,是老师,是爸爸妈妈的梦,更是自己的梦,不要言放弃,就这样,一直向前走吧,愿在我初三中考后,我可以在作文库自豪地宣布,跟作文库我所在乎的,跟陪伴我走过初中的作文库宣布,说我完成了自己的梦,说,我完成了人生中的第一个梦!自豪地说,我没有白守我的初中三年!、是的,我会不舍得!初中,高中,大学?我不知道!有点迷茫,不知道,是否会舍得我的爸妈!上帝,告诉我,我是否会舍得,我能否放得下,我的内心,无法作答!4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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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吗?我叫樱,是梦族的占梦师,从我出生的那刻起就注定是不寻常的,长老们都说我是梦族一万二千年才出一个的“幻梦师”,拥有与一般占梦师没有的特殊能力。我也知道自己的与众不同,因为我有一双紫色的,特别的双眸,这是我们梦族灵力最强的象征。我有一个姐姐,她是最疼我的人,也是我最爱的人。在我15岁那年她已经是梦族里屈指一数的占梦师。于是她被送进皇宫里去为我们的王占梦。姐姐去皇宫回来的第一天晚上,我看到姐姐的脸上洋溢着幸福。她温柔地抚着我的长发说,樱,我见到我的王了。姐姐说这话时,白皙的脸上露出红晕,很美。让我的心也随着飞扬起来。两个月后,姐姐从皇宫回来了,身上带着百合酒的香气,可姐姐是从来不喝酒的。她倒在我的怀里,用手困难地抚着我的发说,樱,为什么他不喜欢我。说完就沉沉地睡去。我心疼地拂去姐姐颊边的乱发,低头吻了吻她憔悴的脸说,姐,你的愿望由我来帮你实现吧。第二天,我对长老们说,我也要成为一名皇宫占梦师。长老们惊异地对望一会,默默地点点头。因为他们知道现在在族里,是没有哪个占梦师的能力能和我匹敌的,包括我姐姐。于是,我被送进宫里。当我行完礼抬起头时,我看到了姐姐深爱的男人,我们的王。他的确是个令所有女人疯狂的的男人。披散在金色的皇袍上的银色长发,还有那子夜般的黑眸都无一不显示出他的卓尔不凡。他看着我,笑着说,你的眼睛很美。我看到姐姐瘦弱的身子猛地一颤,我说,谢谢王的赞美。进宫不久,我就轻而易举地取代姐姐的位置成为第一占梦师,得到了所有人的敬仰,就连王也对我百依百顺的,看着我的眸里常常带着温柔与宠溺。相对之下,姐姐的身形一天比一天更消瘦,带着浓浓的悲伤。一个月后,正是百年一次的“血月祭典”必须将一名拥有很强灵力的人作为祭品。当身为第一占梦师的我决定祭品就是姐姐时,我就明显地感到姐姐深深的恐惧。王毫不犹豫地答应我,姐姐崩溃了,从她无神的眼里流下了苦涩的泪,滴滴如灼热的岩浆烫着我的心。祭典那天,姐姐穿着雪白的长裙,在血色的月光下如一朵孤单而圣洁的百合。我走到她面前,用双手捧起她的脸额头贴着她的。我说,姐姐,请安心地睡吧,我会给你一个好梦的。说完,我退后一步,闭上眼睛开始念起了咒文,我不想看到姐姐恨我的眼神。当最后一句咒文念完时,我手中的紫光化作一把圣剑穿过了姐姐的胸口。无数的萤光从姐姐的身体里浮出飞向月亮。姐姐并没有流血,因为她把她的身体化成一片一片的樱花,飞舞在我的身边。那些花瓣是那么的温柔,就象从前姐姐抚着我的头发一般,但却让我的心好痛。在飞舞的花瓣中,我将姐姐的灵魂收入一个紫水晶里。祭典过后,我来到御花园的流月亭,王正在那等我。你辛苦了。王温柔地对我说,那是一种有别于姐姐的温柔。你想要什么赏赐。王问。我望着他,问,什么都可以吗。对,只要朕能办到,什么都可以。王微笑着说。我抬起手,说,我要你的灵魂。随着我的话,刚刚穿过姐姐身体的那把圣剑也穿过了王的身体。王难以置信地瞪着我,我扶着他,笑着说,王,姐姐很爱你哦。而我很爱我姐姐,为了她,我可以做任何事。王又笑了,很悲哀地笑了。他艰难地说,樱,可我一直爱的都是你啊。我知道。我说。泪水从我的紫眸里落下,这是我第一次流泪。我吻了吻他冰冷的唇,在他深情的眼眸闭上之前,说,王,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我的特殊能力吗,我现在就可以给你看了。说完,我将王的灵魂收入装有姐姐灵魂的紫水晶里。在星光下,紫水晶变成了一个淡紫色的光球。王,我的能力就是制造梦境啊。姐姐,你可以和王永远幸福地生活在我为你们制造的梦中。随后,我将自己化成了坚固的结界保围住梦之球,我要用我的生命去保护他们。随着我的变化,梦之球飞掠入星空。在我变成结界的那一瞬间,我在梦之球里看到姐姐与失去记忆的王在美丽的梦中相遇。我流下最后一滴泪,没入梦之球中。姐姐,王,祝你们幸福。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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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了,就会幸福!有人说过青春是一场浓墨重彩的戏,喜怒哀乐一应俱全。身在戏中的人们永不知疲倦地一天天上演一场场精彩的戏码。于是我们的青春是丰富的。7月23日,本人年满14岁,会向父母撒娇甚至哭泣只为了求得一件心爱的玩具的日子是一去不复返了。曾经的记忆中,因为狠狠地摔了一跤,父母理都不理就走开,却留下自己独自一人哭得昏天黑地,貌似那次难过了好几天,也跟亲爱的爹娘堵气了好几天。那么如果是现在的话,跌倒在地还是会疼出眼泪,但是再没有了向父母求助的那种思想,总想着要自己爬起来,拍拍灰大踏着正步向前走。当然在跌倒的同时也开始会满脸通红地难为情,在意周围的人是不是会笑得很没良心。于是乎这就表明我长大了。记忆这种东西其实是很奇怪的,比如有些时候会莫名其妙的大脑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而有些时候蜂拥而至的记忆会多得几乎涨破可怜的小小的脑袋。但回忆其实是很幸福的一件事情。……从教学楼第三层的六年级教室里走出来的时候,已经是黄昏,球场上依然是那一个个挥汗如雨不知疲倦的男孩们的影子。他们穿的球服在夕阳下反射出耀眼的光辉来,颀长的影子在草地上被拉得老长老长,空气里弥漫着草根清新的味道,因为学校周围都是住宅区,所以还有那种傍晚特有的从各家各户传出来的好闻的饭菜的香味。草地上影子互相重复着交叠着,人影追逐着那个小小的黑白相间的足球。那些小男孩仿佛是永远属于玩得忘记回家,总要让妈妈拎着耳朵提回家去的类型。身旁是好友和自己讨论着今天的作业的声音,女孩子好听的声线。无限地被拉长在小学校园里空旷的场地上,淡淡的微弱的声响,还等不及回音传递回来就消失在了途中。忘记了那时自己到底跟好友说了些什么。那个时刻,暖洋洋的夕阳轻轻地铺得遍地都是,肚子有些空,特别在闻见隐约的饭菜香时更加快了回家的脚步。仿佛背景里的球场上还有几声稚气的“传球啊传球啊!”、“你去防守那边!”、“加油啊!”等等的声音。那个时刻,如此之深地印在了脑海中。无论如何都是忘不了的了。还记得刚刚升六年级的时候,突然之间看见那些低年级的孩子的时候,心中就蓦然有了一种优越感,把所有低自己一个年级的同学全部归结到了“小孩子”这个名称的底下,自己已然是大姐姐大哥哥,貌似同学们个个都是比平时都要“拽”了许多。颇有一种这学校里我最大的幼稚但可爱的想法。其实那时也就是不过十一、二岁的小孩子而已。还记得那时还没有铺上塑胶的煤灰跑道,低年级的时候总有那么几个固定的倒霉鬼每节体育课都跌得灰头土脸,然后全班同学一起没心没肺地取笑他们。那个时候印象最深的还有学校的围墙外边探进身来的一棵大大的梨树,每一年都期待着开花时节,每到开花的时候,大片大片柔软的洁白,像是云朵跌落到了树间,被树枝缠住了脚步,再也逃不出来。那时语文课造句,要求写自己学校里的景色,当然那时只是二三年级,也不会用什么华丽的词句,只会用“很美丽很美丽”来形容那种风吹过时纷扬的细小的花瓣像雪一样的落下来,落满了肩,落满了头发,落满了半个篮球场的样子。实在是很怀念那样的日子。我还记得那个时候,有几个好朋友站在梨树下,风猛烈地吹过来,她们的笑脸一瞬间就被梨花的花瓣雨所朦胧了,隐隐约约地看不真切。遥遥远远的距离,说离开就真的离开了。或者我现在说,我已经长大了,但是14岁还是很年轻的年龄呐,或许几年之后成年之后我又会说“曾经在14岁的时候装得像大人一样写过一篇文章回忆过童年”。再大一点,再远一点,再老一点。什么时候或许现在我认为永远都过不完的青春就会消失在了远方。现在的我每天和朋友同学一起开心地灿烂地笑。在课堂上会因为自己原本会的问题被别的同学回答以后懊恼地使劲折磨圆珠笔。体育课也会偶尔地想着偷偷懒,在老师看不见的地方跑慢一点,或者假装系鞋带借此停留更长休息的时间。依然很害怕800米、1000米的长跑。做作业的时候很难的题目做不出来也偶尔会怀念一下从前小学刷刷几下就写完很多的题目的日子。有些时候复习不进去,会去分心想想Jay最新的单曲还有最新的电影。现在的我还会因为动画片里面所支持的人物不同而和同学吵起来。半夜睡不着还会起床打开台灯看郭敬明和落落的小说。热衷于动漫同人文的创作,很喜欢那些自己喜欢的主角被自己安排最好结局的样子。看感人的电影电视剧小说动画片的时候,还会被感动哭到一塌糊涂。那么我们把这一切,应该是称做——年轻。于是我觉得这样的日子仿佛是一直持续下去的。但是会不会,在我没有感觉的时候,这一切的一切就慢慢地,一点一点从我身边消失了?有些时候望着在厨房里忙的外婆,远远的竟然就可以将她鬓角的白发看清楚。心一阵酸。我是不是会有一天也会这样呢?现在的我说这些跟我的同龄人听,你们是不是会笑话我呢?是不是因为这实在是太遥远太遥远了呢?但是换一个角度想,若干年后,当你长出了白头发,开始有比你年轻许多许多的生命在你的身边出现,衬托出你的老。试问那时的你,还会为了追一部动画的最新集而熬夜不睡觉么?或许那时的你我,早就已经忘记了《死神》和《火影忍者》以及《海贼王》的内容了吧。多么悲伤。但是年轻的我们的悲伤不会持续很长时间,过一会儿又会破涕为笑。不是么?那么就尽情地笑吧。珍惜我们这说短暂不短暂说漫长其实一晃就过去的青春,珍惜这些飞扬的日子。那么到我们老了之后就可以有回忆的内容了。我说过回忆其实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即使在回忆的时候有时也会幸福到落泪。有些奇怪呢,一个14岁的小孩子说这么诡异的话。诡异就诡异吧,奇怪就奇怪吧,奇思妙想的青春也很好玩呐。所以说变老其实是一件很遥远的事情,就像是长大这个名词还尚未降临到我身上一样。我们的日子是飞扬的。我们的笑容是张扬的。那么这一切的一切是任何其他所有人都模仿不来的。Keep smile please, we are still young. END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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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幸福吗?我幸福吗?我这一生人之中,最讨厌的就是戴眼镜。自从戴上它的那一刻起,我就应该知道我永远都要靠眼镜才能看得清楚前面的事物,也包括人的五官。在我一年级的时候,老师发现我近视了,因为我常常向爸妈投诉我看不清楚白板上老师所写的字。老师要求我爸妈带我到眼镜店去验眼睛。那时的我以为是一件好玩的事,所以我非常兴奋。但是直到现在的我非常的后悔。年幼的我一直以为我的近视的度数会减少,到后来却是一直一直在加深。我越来越讨厌自己为什么要有近视眼。天啊!我的年纪还那么小度数就已经那么深了。可想而知,日后的我可能再也没有机会去欣赏周围的人或事物了。所以我这一生中最讨厌去的地方就是眼镜店。当我踏入那间店时,我就知道我又要换新眼镜了。你们可别羡慕呀!这就代表我的近视又加深了。现在的人十个里面有九个是戴眼镜的。我有时候会感到伤心因为我们这一类人都被称作“四眼田鸡”。听了真叫人难受。心里总会愤愤不平地说:“你以为着是我们自己想要的吗?如果今天被说的是你,我看你早就掌掴他一记耳光了吧?”近年来,有好多年轻人把戴眼镜当作是一种潮流。他们戴的眼镜各式各样有些甚至是没有镜片的。他们认为这样子的自己比较好看。而我们这些不想戴眼镜的人却被迫天天都带着,就像命根子似的,寸步不离。为什么天要这样子玩弄我们呢?有时候,我会妒忌那些没有戴眼镜的人。任凭他们玩多久的电话,他们依然拥有一双正常的眼睛。为什么?我们这些人,如果家庭的经济状况稍微不好,我们就连一副眼镜也买不起。这会对家人造成一个负担.我每一天都希望自己近视的度数慢慢就会因时间的改变而减少,但是这只是我一厢情愿而已。我傻得连做梦都以为自己以后就不用戴眼镜了。我梦见自己的眼镜竟然薄了不少笑得我肚子都痛了。但当我醒来后才发现这一切都是一场梦。我非常的伤心。为什么上帝要如此残忍?难道这不是上帝的错吗?上帝竟然有能力造就了我们,那为什么要还给我们这些痛苦呢?我绞尽脑汁的在想人要如何远离近视呢?答案就是远离有辐射的东西——电脑。但是,在这日新月异的时代中,如果我们不会用电脑的话,我们就如同一个土包子,什么也不懂。则会让我们和社会有代沟。而且最近学校也开发了一个网址,好让我们上网完成我们的功课。这样子的方法固然方便,但是也会对我们的眼睛造成一定的伤害。因为每一件事一定带来利与弊。如果可以,我希望科技的进步会让日后的电子产品毫无辐射。而且,我的近视眼也能给治好但并不留下后遗症。我现在能做的就是等待英才的出现,研究这些不可能的事。但我深信只要他们不放弃研究,我们就会有一线希望。相信他们,他们可不是省油的灯。我下定决心无论如何,我都要用我这双眼睛去努力学习,日后做个有一技之长的人。记得,眼睛是我们最宝贵的东西,没有了它们,我们是没有机会看到眼前这迷人的风景。请好好珍惜你现在所看到的任何东西。他们不会因为你而停下来让你多看几眼。因为过了这个村,没有这家店。但是,我现在不认为近视的人很可怜了。因为我妈妈对我说了一番话:“有些人一出生就已经盲了。他们根本没有机会用自己的眼睛去看这个美丽的世界。反而需要我们来为他们看,并告诉他们海是什么颜色,云又是什么颜色。他们只能够用自己的心去感受这一切,这不是很可怜吗?”我顿时觉得之前的我是多么的愚蠢。因为我只怪上天给我个近视眼,却没看到那些比我更可怜的残缺人士。那上帝对他们有公平吗?从此,我便觉得眼前的我是最幸福的。最起码,我还有个健全的身体,只是看东西有些模糊罢了。哈哈哈!原来我算是幸福的!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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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精神五月花美丽得有些诡异。她犹如一团热情的烈火,在寒风中依然不肯消逝,使人沉醉在她那娇艳欲滴的赤红之中。五月花带来的是春天的气息,甚至连严冬也会被她的不屈不挠所屈服。父王临终前对我说:“你一定要成为可以和五月花相媲美的公主。”这句话刻在了我的心灵深处,成为我的人生目标。从此以后,我每天都要跑到镜子面前仔细端详自己,然后失望地叹气道:“我果然还是不像五月花!”小女孩在顾影自怜的日子里长大了,八年后的她再次站在镜子前时,镜子中的女孩子已经不是那个稚气未脱的小孩子了。但是童年的憧憬不是这样的。在我的眼里外表是最不可靠的东西。透过冰冷的铁窗,我无奈地仰望着天空的一角,那里有一只渺小的飞鸟。与它相比,我的生活里却缺少了最基本的自由。雄伟的宫殿仿佛是一口枯井,永远将我囚困在孤独身边。我好想飞翔啊!要是可以摆脱掉身上的枷锁,一切荣华富贵我都不在乎了。清晨,朦胧的红日方从地平线徐徐升起,嘹亮的号角声便打破了古城的寂静。这是从天台向下俯瞰,我得以观赏到骑士们操练的场景。他们互相切磋武艺,或者练习骑术,虽然我从未见过骑士出征的壮观场面,但是仅仅凭靠想象便足以体验到那种誓死如归的气势。被派往前线的骑士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他们的生命却能换回和平。骑士的剑是为了扞卫正义而出鞘的,他们无愧于良心。战马长嘶,铁蹄踏破敌人的野心。长矛闪现,刺入敌人的胸膛。面对死亡,骑士只会还以坚定不移的目光和加倍的攻击。这就是“骑士精神”的含义吧?骑士队的小队长是一个沉默的少年。虽然年龄与我相仿,但他的心志远远要比大人们更加成熟。他总是独自一个人坐在城墙上,静静地看着夕阳斜下的景色。他的双眼中充满了忧愁、期望,连我都为他的感情动容。我不喜欢看着他继续消沉下去,于是偶尔会搞一些小恶作剧来捉弄他。看着愠怒的他,我每次都忍不住捧腹大笑,实在有损公主的形象。我每天都生活在他的影子里,同时我也得知他的名字叫“克劳德”。我期待着那片浮在空中的薄云,总有一天会载着我离去……我和他的交往令我感到一半欣喜,一半担忧。终于有一天,麻烦不可避免地来临了。母后命我和邻国的王子结婚。对方是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男人,两只邪恶的小眼睛似乎老是在打什么歪主意。我知道历代公主都难免要接受政治婚姻这种逼人发疯的考验,可是为什么我要嫁给一个足以当我叔叔的男人?我很任性地拒绝了王子的无理追求,逃回了房间里,扔下一群尴尬的大傻瓜在那里发呆。即使是身不由己的公主也应该有选择幸福的权力吧?我的幸福啊!你会像骑士一般拼死保护骄傲自大的我吧?我把所有的包袱都由自己一个人背负着。邻国王子与母后早就立下和约,我的反抗根本是微不足道的。我只能整天默默地吞声忍气,还要没命地躲避王子的约会。我真的好累,好像有几十块笨重的石头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在这段时间里,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渴望见到克劳德的身影。我们相处的日子已经所剩无几了,可是他还不知道我的痛苦,所以我要更加珍惜眼前流沙般的岁月――和骑士在一起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又是一个和克劳德并肩赏月的夜晚。今晚的月亮特别大,冷冷的月光斜照在我们身上。我注视着克劳德的长发,它是银白色的,在这迷人的月光下竟显现出迷幻的色彩。克劳德原本无神的眼睛突然变得明亮起来,嘴角浮现出少有的烂漫――他居然笑了。他那双清澈湛蓝的双眼使我感到莫名的宁静……如果时间能够停止的话,就让一切在此刻终结吧!我要出嫁了。天气却存心与我作对,玩什么“晴空万里”。王宫上下忙碌得一塌糊涂。我的思想似乎也受到了感染,想到了无尽的蓝天和那只腾飞的鸟儿。可惜我没有福气获得自由了。我有些沮丧地呆坐在镜子面前不停唠叨着:“我会成为五月花的新娘吗?”此刻我总算领悟到父王的叮嘱了。我盯着镜中的自己,她却向我神秘地眨眼睛……我要离开了。我坐在马车上,窗外熟悉的景物不断往后缓缓移动。一幅又一幅记忆中残余的画面在脑海中浮现,渐渐离去的王宫,渐渐破灭的梦想。那里装载了我太多的记忆,我的开心与失落,还有我那青涩的初恋……那一天晚上,我在自己心中种下了永久的遗憾。我还未来得及对克劳德告别就如此匆忙地走了。这是幻觉吗?我听到了克劳德撕心裂肺的呼唤声。蔓延的泪水模糊了我的视线,我心头一震,惊愕地探头望去。只见克劳德竭力摆脱掉几名侍卫的阻拦,奋力朝马车追来。我的泪水飞洒到空中,在阳光下如同若干颗晶莹的珍珠。我说出了压在心中多时的话,你的幸福是什么?克劳德抓住我的双手,将我拉出了马车。我飞腾在半空中,犹如一只展翅高飞的鸟儿。他的回答是,希望天天注视着五月花般的公主。……让自由的五月花拥抱我吧!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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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就不会回来毕业三年,阿泉终于决定辞掉着名搜索网站的JAVA工程师的工作,打包行李离开北京。阿泉从JAVA的助理做到工程师,薪资从实习时的两千,飙涨到两万,他从地下出租室搬到了有阳光的楼房里,但是他依然在这座城市里找不到归属感,他可以花两千块去听一场音乐会,可以和朋友到国贸三期吃一次烛光晚餐,俯瞰不夜城市的灯火,每当此时,他心里总是充满忧伤,这座城市没有一盏灯是为他而亮。恋爱五年的女朋友因为户口与房子,在泪流满面的告白后跟着一名北京郊区的拆迁户走了。女友说,她不想自己的孩子生下来没有户口,打不了疫苗,上不了学。她不想像候鸟一样,随着房东的变化一次又一次地搬家。阿泉无话可说,他不甘心因为外在的因素结束这段感情,可是这些外在因素又是他致命的软肋。接下来的日子,阿泉不再坚定最开始的信念,他偶尔会冒出为什么要留在北京的想法,随后便是一番纠结与挣扎。春节,阿泉租了一辆车回家,带着北京烤鸭,家乡的亲人与同学对阿泉的“衣锦还乡”表现出一种怯意与热忱。阿泉笑得不自然,他没有告诉朋友,其实在北京,他是没有资格买车的,他更不好意思说出,这辆车是租的,根本不是公司配备给他的坐骑。春节回来后的第二个月,阿泉接到舅舅的电话要来北京看病,让阿泉在医院拿个专家号,阿泉有些哭笑不得,“拿个专家号”,家里人从来不知道,阿泉生病是不舍得去医院的,而是自己依照症状到药店买药。碍于父母的面子,阿泉彻夜排队,终于拿到最后一张专家号。在回程拥挤的地铁上,舅舅有了怨言,哟,你这回家都能开车,在北京城倒不能开车了。阿泉闭上眼,阿泉不能告诉他,因为要陪他看病在公司请假,阿泉的工资每天要被扣700块,阿泉也不能告诉他,为了陪他看病,阿泉要把手上的工作完成,已经熬了两个通宵,阿泉不能告诉他,他在北京,连只宠物狗都不如,阿泉什么都没有说,他只能假装睡着。送走舅舅之后,阿泉发起了高烧,在租住的房间里,阿泉昏睡了两天,他实在没有力气爬起来烧水吃药,阿泉想家,想父母,想哭,但是他烧得连眼泪都没有了。大病初愈,阿泉回到公司,接踵而至是他生病期间积压的工作,没有人过问他的病情如何,没有人问他是如何度过发烧的日子的。大家都忙,耳边不时有人要求阿泉做技术支持。阿泉抬头看了看外面阴霾的天气,他突然想结婚了,要两个孩子,养一只苏牧,陪在父母身边,一家人在一起。阿泉哑然失笑,他之前觉得自己是一只雄鹰,觉得只有在大城市才有属于自己的天空,而现在,他觉得自己只是一只小小鸟,他开始想念小巢。年轻时,他希望逃脱父母的羁绊,他之前要逃离的,而现在,他是如此渴望。阿泉回到生他的三线海滨城市,凭着在北京的工作经验,阿泉进了一家不大的科技公司,对于阿泉来说,这家公司无法与在北京的公司比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没有机会,随后的一年里,他的能力与行业视野使他很快崭露头角,他不但是公司的技术大咖,随着业务的熟悉,他开始涉猎公司的管理与发展,他一步一个台阶,两年时间成为公司副总。(www。lz13。cn)2014年阿泉带领工作团队开赴北京,他要与之前的老东家签一份合作协议,那间熟悉的办公室,之前从没有机会发言的阿泉成为主角。会议之后,阿泉与老同事吃饭,他们依然抱怨着雾霾、堵车、高房价,但是他们改变的是对阿泉的看法,阿泉不再是逃离北京的一个懦夫,而成为众人口中最勇敢的人。阿泉开始觉得,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归属,雄鹰需要辽阔,燕雀只恋旧巢,这并不存在对与错的问题,也不存在高与低的问题,而是选择适合自己的。阿泉很庆幸,他听从自己的内心,选择了最适合自己的。初二:鱼忧1200字以上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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