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月的华尔兹
生活是一条令人窒息的天蚕,有毒,但置于其上的我们却自以为倍感心安,殊不知,它织成的屏障已将我们牢牢地困于刀板之上。
漫长的岁月中,我们都是寂寞的舞者,孤单地跳着自己的华尔兹。不是恰恰,不是探戈,更不是热情的桑巴,静谧的华尔兹它才是我们可以承受的舞样——因为生活中有太多残酷的痛,我们的身心早已超重……
冗长的血月中,我们又是虔诚的门徒。我们有自己的崇拜,自己的信仰,默默地将心中的日月视为自己的神,殊不知,那十字架上的耶稣并不是救世的主。
就像对于学问的邂逅一样,并不是一场偶然的意外,即便意外,那也是个华丽的转弯。就像这个初夏悄然来临掠过我们脸庞的无限惊喜一般,它不知不觉地融入了我们的生活,却又悄无声息地慢慢陨落:
轻扬。喜悦。成功。欢乐。华丽的开场总是带给我们无限的憧憬,第一次的总是最美的。这相遇的一刻,即便短暂,但我们却被震撼了,惊艳了,融化了,而后,我们沦陷了。
于是,我们开始充满幻想,心开始向着得不到的高处了望。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得不到的总是最斑斓的,那所谓的高级学府,那希望中的天堂,那眼里的星辰,成了我们期望的终点,无限的殿堂。于是,我们满怀信念地向它驶进,于是,我们需要一次又一次地越过冰冻千尺的雪山,天真地,义无反顾地,。
然而,生活告诉我们,世间存在着不公,付出的从来不会等于收回。即使我们的眼睛有多么的清澈,依旧会被刺眼的血液染得通红;即使我们的内心多么的明亮,当黯然的恐惧袭来时你未必有足够的把握恬然面对。天堂与地狱不远,殊不知那落差在顷刻间便要如何地将你宰割,而后才深深懂得:失败,我们输不起——即便那只是偶尔飞落地的金色银杏,那一刻茫然不知的痛楚仍旧如影相随,陪伴终生。我们站在自己从未到过的十字路口,不知所措,只知濒临崩溃的那一刻,好像一切已经结束,又好像一切被重新开始。
血月,最终让脆弱的我们懂得残忍——狠狠地面对人生每次寒冷。只是在我们的舞台上,华尔兹的舞步依旧亘古不变;诵声嘹亮的教堂,朝圣的身影还在谦卑——那命运的齿轮还是就着本来打造好的模样在一点一滴地重合着。
正如艾米歇尔在自己的小说里写到:
“我们朝圣,我们膜拜,却无人真正敢踩平铺满铁荆棘的路。岩浆跳跃的山口,那里才是时间的尽头。
寂寞过后,金色的号角声响彻天堂,神的鹰盘旋在脚镣声声之上。
祈祷的诵声响起,结界的轮盘张开。
这缭绕的气息已被咏唱得筋疲力尽,世界的封印回归拼合。
唯独蒙蔽的,是阳光下的眼睛。
光明被赞美时,黑暗也在悄悄延伸,当一种形式延续成永恒时,怎能不看到迷惘的交织的天空呢?
圣殿的大厅,我们谦卑地俯首,追寻那至理的手杖,一纸的契约,踏着鲜红的漆章,从此,我们的灵魂锁在流淌的祭坛之上。”
于血月之中,只有孤单的华尔兹和我们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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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的华尔兹用黑色斗篷把自己罩得严严实实的神秘人脚步停在一家酒吧门口。冬日一直喧嚣的寒风似乎因为惧怕这个黑衣人而停止了,或者说,空间因害怕某种神秘的力量而禁锢。神秘人抬头望了一下酒吧的招牌,低语了什么,又迈开脚步。为酒吧老板当看门狗的彪形大汉正想抬手阻挡这个怪人的脚步,但他的头在下一秒却已经幻作了一道红芒,紧擦着华贵的地板飞入,神秘人甚至连停都没有停顿下来,默默地扔下自己的斗篷,染血的匕首立刻暴露。片刻间,彪形大汉只留下一具无头尸颓废地倒地。一些顾客们惊慌失措的尖叫声立刻盖过了音响播放的吵杂摇滚乐,机灵的人已经逃往后门。所有试图反抗的人,在第一时间被神秘人用各种招式打倒,鬼神莫测的飞刀往往插在手持枪械的人心脏部位、锋芒毕露的匕首每次挥舞必定能造成一片血雾、熟练又华丽的回旋踢总能够震裂别人的喉咙、抢过来的枪械则是幻为燃烧的火舌。音响不知道何时损坏,让大家都从混乱中安定下来的,是这个黑衣恶魔的一句话。“想活下去的,都蹲下。”话音刚落的转瞬间,酒吧大厅里只留下一个人站着,就是在所有人眼中都觉得是恶魔的这个黑衣少女。黑色如夜的长发因战斗需要而扎成马尾,一套黑色紧身皮衣凸显这位少女不负“恶魔”之名的身材,腰间绑着能够装满大大小小飞刀的皮带,最起眼的不是少女双手各执的猩红匕首,而是那张沾血的脸,麻木着表情的稚气的脸。【这么犀利的身手,不愧是独孤剑的女儿。】天虎微微思忖。【既然这家伙能够到达这里,而我现在才知道,那么,她一定有万全的把握杀掉……我?始终逃不掉的……独孤剑……那家伙在我身上下的禁咒……】“放过不相干的人吧,我记得独孤剑可不像你如此嗜杀。”这个声音,是……天虎!紫云武者榜上排行十三的强者!据说他是曾经一个人面对一百多个源氏士兵,在取敌指挥官的首级之后,还能全身而退的强者呢!几个沉不住气的年轻人几乎雀跃起来,但是脸上还来不及浮现欣慰,身体就被飞刀定在墙上。“飞刀的准头、力道和速度都已经十分不错了,但那是对十六岁的小孩子而言。”天虎不知何时转到矮了自己两个头的黑衣少女背后,突出的下勾拳蕴含了极大的力量。急退转身,黑衣少女露出诡异的微笑,双瞳皆是紫芒闪过,没由来地让天虎心悸。就在天虎心悸之时,黑衣少女一跃身起,连环踩踏天虎膝盖、小腹、胸口,然后在空中完成了一个三百六十度的回旋踢!天虎在下颚被敌人成功偷袭后,猛然抓住了黑衣少女的双腿,却被其以匕首相挟而被迫摔开。墙壁上挂着的油画被黑衣少女带着一起摔了下来,下一秒,匕首的锋芒震撼了所有人——斩开油画的同时,天虎颓然倒地,因为一把不知何时出现的飞刀狠狠地切开了他的喉咙。静……刺穿天虎喉咙的普通匕首上,仅仅刻着一个勾魂的“葬”字。黑衣少女狠狠地扫过人群之后,又安静得可怕。捡起仍有余温的斗篷,融入黑色的夜。【父亲既然如天虎所言,不嗜杀人,那,为何会的来‘葬者’之称呢?】10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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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岸“夜浅,我去‘天堂’打工了啊。你自己一个人慢点。”与夜边收拾书包边对我说。脸色冷冷的。我抱着墨龙说:“不碍事。”墨龙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表示抗议。我瞪了它一眼,它说:“你明明很想去。”反正只有我一个人听得到。好吧,我很想去。我想看看与夜打工的地方,被人类称为酒吧的地方。应该很有趣吧,说不定可以找到我要找的人,婆婆说那里龙蛇混杂,几率增高。“我不会很晚回来。”他背上书包说。我笑了,“知道,今天晚上会下雨。我去接你。”与夜愣了下,“会下雨么......知道了,我自己回来吧。”“雨很大。”与夜没再说什么,径直走出了教室。我叹了口气。因为这次的死人事件,学校放了七天假,回地狱看看吧。不知道翼有没有想我。我慢慢走出了教室。不出我所料,我刚回到家,惊雷就一个接一个地来了。墨龙当没听到,竟沉沉睡去,我白了它几眼,真是个贪睡的家伙。我套上外套,穿上厚实的牛仔裤,拿上两把雨伞,背个皮质的黑色背包,把墨龙塞了进去。毕竟,出门在外还得有个保镖才行。我搭了辆的士,刚上车。哦,阎王爷啊,真是出师不利。这司机居然早死了,叫一个灵魂来给我开车,会不会出车祸啊?“小姐要去哪里?”他的声音飘渺空洞阴森外加诡异。“‘天堂’。”我淡淡地说。他古怪地笑了一声,“呵,小姐也才死吧?天堂路可难走了,我被赶下来了几次啊,亏我在世的时候做了那么多善事!真是没好报!”我无奈地耸了耸肩,“那去地狱。”帮忙揽个鬼去吧,听墨龙说冥界最近很缺人手。他突然转身扑向我。阎王爷啊,车子还在发动中呢。墨龙猛地冲出来一口咬住他的手将他甩了回去。果然,我的决定是正确的。墨龙是个忠诚的保镖,我在人界不便出手,以免招了刹狱猎人的眼光去。那些专门对付我们地狱使者的家伙可不好惹,在外,不必要的麻烦少惹。咳,翼的至理名言,当然,只针对我。我是出名的地狱麻烦精。忽略忽略。“他的灵魂好脏。”墨龙幻化为一男子踩住刹车说。冷俊的脸上流光异彩。唔,又和与夜一样是个讨厌的冰棍脸。罢了罢了,习惯了都。我抓起背包跳下车,那个灵魂已经被墨龙给Over了。我一抬眼,正看到“天堂”酒吧的大招牌。美丽的蓝色夜灯轻轻的点缀着幻灭的颓废。墨龙变出一身黑色的衣服,上身黑衬衫内点缀着几粒小小的魂石。美丽的少年。和与夜有得一拼。墨龙搂住我的肩膀慢慢走了进去,引起无数人的目光。我指指最角落的座位说:“那里,在那里等与夜。”墨龙应了一声拉着我走了过去,一人要了一杯鸡尾酒。然后,与夜上台了。一身夜魔的黑衣,绝美的脸散发着冰冷。他的手上拿了个话筒,说:“今天,我要向一个女生表白。”底下人叫成一片。我感到墨龙抓紧了我。“浅浅,直从第一次见到你,我就知道,你是我命中注定的新娘。你的冷艳告诉我,你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然后,他穿过人群走到我的面前,墨龙静静退到一边。我惊在一旁。“浅浅,我要定你了。”说完,他轻轻地抱住了我。时间飞速后退。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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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剑一我不是一个杀手,真的不是。十年前,也就是我八岁那年,趼叔从路边把我带到了火枫岛。火枫岛的枫叶很红,像血,所以我叫血剑。十年,枫叶红了十次,也落了十次。我的“天绝剑”练成了,趼叔也一下子老了。你可以离岛了,目标是冼剑心,研叔说。无泪梦魇,也就是冼剑心,一年前以一招“梦魇剑心”击毙剑圣“君玉剑”而名动江湖的少年奇才。每次,红枫飘落时,都会有一个高手来和我过招。这一年是研叔亲自和我比,枫叶在我们的剑下旋转。当一千零一片枫叶落地时,我的泣天剑响了,那历利的剑声划过整个火枫岛。研叔倒了,倒在地上,我收住剑,他胸口的伤不深。下雪了,大片大片的铺我下来。趼叔的伤已经痊愈,他抚了我的头发,像小时候。我背着泣天剑转身离开了火枫岛,身后是一片白茫茫的雪。二“听说江南巨富刘典被人杀了,一剑致命。”“谁干的?”“像冼剑心的招式。”“是击毙剑圣‘君玉剑’的那招么?”“不,冼少侠那招‘‘梦魇剑心’说什么也轮不到刘典那王八吃啊。”“就是,刘典TMD赚的净是昧心钱,冼少侠干得好!”“嘘!小声点,隔墙有耳,是不是冼少侠还说不上呢。”在趼叔的安排下,踏入江湖后我杀了第一个人,而有江湖盛传我的剑式像冼剑心。雪,在我脚下沙沙作响,前面就是天鹰堡了,我的第二站。……鲜血染红了白雪下的天鹰堡,当泣天剑最后划过天鹰堡堡主的胸膛时,我见到他了,无泪梦魇。在我收剑的那一刻,他赶来了,很俊秀的脸,眼前垂下的头发在风雪中飘着,一身玄黑色,还有那翻动的披风。很快,雪在我们身上积起了薄薄的一层,我们出手了,在同一刻,奇怪的是我们的招式竟然一模一样。“你为什么冒充我杀人?”“我有吗?”“你到底是谁?”“你不需要知道!”他收手了,我也停了。我没有把握能赢他,也许我根本不打算赢他,尽管他才是我真正要杀的人。其实没有你我也一样会杀了刘典和天鹰的,只是你早了一步。他笑了,很豪爽。剑风扬起的雪花还在飞扬,他身影从我的视线里消失。三趼叔对我很失望,派人来问我为什么不杀了冼剑心。我说,时机未到。下一个任务是趼叔对我的处罚:三天内杀20个成名人物,而且是该杀的。西风凛冽,雪花伴随我执行任务的整个过程。我想起了火枫岛的枫叶。就在我泣天剑刺向第二十个刻杀的人时,她出现了,全身素白,像雪一样的颜色。她飞向泣天剑,我收住,却依旧划断了她眼前的一根黑发。你为什么救他?我抱剑而立。我不是救他,而是要亲手杀了他报仇。她展开身形,很轻盈,很美。该杀的终究该杀,一声不吭地栽倒在雪地。我说,我还要去找另一个来完成任务。她说,她还要继续去报仇,四个只杀了一个。我们走在了一起,原来她叫紫靛,很像我在火枫岛反复梦见的那个女孩。雪地里她很动人,我第一次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100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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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岸“我养你多久了?”我问了个毫不关己的问题。“十四年。”墨龙说,“怎么了,主人?”我轻叹了口气,说:“墨龙......今天阎魔下指令了。说是叫我升级为血之魔女。但是你知道吗?血之魔女,是一种极其残忍和法力高深的魔女。但是,”我强调了一下“但是”这两个词,“她们一但得不到‘血岸之心’。就会......慢慢枯竭而死......我才15岁,我还不想那么早死。”“那你拿到血岸之心不就完了吗?”墨龙开始担心起我来。“有那么容易就好了。”我平淡的说,“血岸之心可是爱的圣物。找到它,那可比任何事都还难。”“那怎么办?!”墨龙两眼泪汪汪的趴在我的腿上。好可爱!墨龙是我在一岁时从草丛里救下的一只小狗。后来我才知道,它其实是天堂的圣物。叫玉天狗,是王母与玉帝喜欢的一种狗。怪说不得我救下它时,它全身的毛都是银白色的,有一种圣洁的气味。我托着下巴坐在书架下,随手翻着一本古老的破书。这本书散发着一种黑暗。这是我妈妈在临死时留下的。是关于种种圣物的书,很古老。“啊啊啊!!找到了!”我开心的双手捧书大叫着。“啊!主人,那那上面写什么啊?”墨龙也开心得蹦来跳去。“上面说......只有找到自己的另一半,得到他的爱。当然必须是两个人都对对方友好感,一定要。最后再去血......血魔池洗澡?!它它它它它要我死吗?!那我岂不是要忘记他,那可好痛苦的!”我大吼。“痛苦?你试过吗?”墨龙好奇的问。“没有啦!只是我看到过。我记得,那年我8岁。妈妈带我出去玩。后来我们到了孽之爱惩罚台。我看到了当时的血之魔女,她虽然得到了爱,但是却死也不肯忘记那个男生。最后,被活生生的夺取灵魂,押入投胎间。”我回忆起往事,眼睛望向窗外漆黑的夜空,“她当时哭得好凄惨!好象是她的爱人被其他人杀了,她一直哭喊着,嗓子都快哭哑了。你不知道,她当时眼中的无助和绝望是多么令人伤感。我一直都忘不了她望向我的眼光,她谁都不看,就只是呆呆的望着......我。”“主人......”墨龙见我流下了眼泪,也泪汪汪的望着我。“呵呵,好啦!我们去找罗婆婆,或许她知道我的另一半是谁。走吧!”我脱下我的纯白薄毛衣只留下里面映骷髅头的T-恤,套上我的纯黑高领外衣,穿上我的宽大的黑裤子,披上黑披风坐在墨龙变身后的白龙上,从人间向地狱出发!地狱的血魔池血红的一片,在我在地狱住的房子下,我种的野蔷薇早已经开出血红的花了。一阵淡淡的香气迎面扑来,有一种脱俗的感觉。吱嘎——我缓缓推开罗婆婆家的小木门。我一进屋就看见了正在给别人做法的婆婆,她手中拿着招魂香,闭着眼,嘴中念念有词。满屋全是彼岸花被法术溶解后散发出来的香味。“嘿!”婆婆轻吼一声。婆婆蓦地睁开眼。一簇紫色的火焰从婆婆摆得‘金是夜’手势的手指中窜出,是神明之火!婆婆一下把火焰点向了她身前的灵位牌。可惜,要使用这种法术是十分费力的。婆婆渐渐的支撑不住了。出!我帮婆婆完成了这一十分困难的法术。婆婆幽幽的眼中是深深的忧郁。屋外依旧是恐怖漆黑的一片,人间是多么的美好呢......10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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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土若你抓起一捧土闻一闻,你会闻到重重的金属味,你若把它攥紧了,你会看到紫黑色的血液从里面滴落。——题记一场核战之后,最后一个地球人孤独地坐在房间里,这是门外传来的了敲门声。地球人的脸忽的亮起来:难道我不是最后一个、唯一一个地球人?可这神色并未保持多久。很快他的眉头紧锁,像是在思考些什么。然后又刷得苍白下去,似乎有了答案:不,核弹的威力,他应该是最清楚的才是。他颤微微地走到门口去。所谓的永不会被摧毁的房门在核弹的摧残下,也是破破烂烂的,像是随时都可能倒下去。他透过猫眼向外看去——什么也没有。其实也不是什么的都没有,看,还有那一堆堆的房屋废墟,一丛丛的植物灰烬,还有到处散着的人类尸体——内脏被翻了出来,人们的眼睛还在大大地睁着,似乎没想到:生命,原来真的这么脆弱。一阵狂风吹来,漫天飘舞的再也不是纯净的雪花,而是没了生命的一切:动物,植物,废墟。不知刚才狠狠撞在门上的又是什么。他想起地球过去的样子。曾经它是那么美:春天春江水暖,夏日百花争艳,秋天硕果累累,冬季冰天雪地。人与自然和谐地相处——什么时候开始变了?什么时候起,人类开始变的贪婪?变得残忍?变得为了目的不顾一切?他想他这辈子——他这即将结束的一辈子都不会忘了他的上司:X国总统下达发射核弹时那近乎疯狂的眼神了。“快发射核弹啊Z!按一下‘发射’,就那么一下!Y国就灰飞烟灭了!”灰飞烟灭?这就是人类对其他国家人的终极愿望吗?他记得他似乎是有反抗的:“总统先生,若核弹发射,不止Y国,其周边国家都会受到波及的!不管怎么说,人民是没错的啊!总统先生!”可那个在兵荒马乱的时代仍发着福的男人怎么听得进去?“你不发,我来!”随着按钮被用力按下,一颗核弹如光般发射出去。核弹爆炸在Y国上空,死去的,却不止Y国人民——而是地球所有的居民。总统先生想必也没想到核弹的威力竟真有这么大吧?现在,哪位自认高明的的总统先生又到哪里去了呢?那堆尸骸里,哪一个才是总统大人的呢?官,难道就能这样草营人命么?用所谓的高科技,带人类一步步走向灭亡吗?他忽然有些茫然,自己作为一名科学家存在世上是不是一种错。他又想起总统先生每天必说的话。“哼,Y国那些小垃圾!看我统一了他们!”他得意洋洋的样子,像是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愚蠢,甚至以为自己像是当年一统天下的秦始皇!他口中的雄心壮志,他所做的”替天行道”,他所以为的为了爱与和平,说到底,也不过是为了隐藏自己贪婪的借口。“对!科学是没有错的!”他在心中叫嚣着,因为他的喉咙已经因为几天的滴水未进而发不出声音。是的,错的不是科学,是使用科学的人,有一颗错误的、贪婪的心。他几天水米未进的身子已经容不下他这般高速旋转的逻辑,他的生命就这走向尽头。他的头向一边倒去,眼角一滴浊泪沿着脸颊流下,滴在地上,竟被土地浸成了变成了血红色。公元XXXX年。人类。灭绝。初二:戚诗倩1000字 初二 抒情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