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1200字

遇见

1200字 高二 写人

他和她,本就不属于同一个世界。

她是一条人鱼,作为他在大海进行潜水课题的回忆纪念。

五千九百米的深度,连触碰最微弱的光线都变得奢侈。表面平静湛蓝微微映射着阳光的大海,在经过五千七百八十二万帕压强的重重阻隔后,断绝了他与外界的所有联系。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与死一般的寂静,将第一次尝试下潜如此深度的他彻底吞没。在这个与陆地平行的空间里,他所感受到的,并不是超越自身体能极限带来的快感与洒脱,而是和以往浮潜迥然不同的,海水的沉寂与肃穆。

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

庄严的令人畏惧。

人类,高等灵长目动物。六千五百万年的进化历程是其适应能力的有力证明。他们以精神为支撑,有着至高无上的信仰。

如此的强大,却也分外的脆弱。

他,想见她。

纵然被包裹在价格昂贵的干式潜水服中,却依旧难以完全隔绝深海的冰冷。作为斯坦福大学生物学系的博士高才生,他向来执着于自己的决定。事前的充分准备,包括预估到这场即将来临的引力漩涡。他自以为可以预见一切,可以改变与创造,却摆错了自己的位置,低估了自然的力量。

深海引力漩涡,强度超出了他所预计的范围。

他输了。输得彻底。

漩涡带来的严重的耳鸣,剧烈的头痛也令他几近窒息。体内与外界的压力差迫使胃液上返,满嘴的苦涩似乎是死亡临近的预兆。绝望的气息遍布深蓝色的海底,他再也不想挣扎,更无力反抗。意识被海水剥离的同时,身体迅速下沉。

她应该,不会来了。

他缓缓的闭上了眼睛。

巨大的金色鱼尾如利刃般轻易的割裂漩涡的混沌,布满上半身的淡紫色鳞片在他探照灯的圆形照射范围内熠熠生辉。如神祗般的降临,所到之处,海水恭敬的退避。

她径直游向他所在的漩涡波及领域,伸出的遍布鳞片的手在在短暂的犹豫后,牢牢的抱紧了昏迷不醒的他。

她向海平面游去。

她是人鱼。

欧洲神话中,美丽而高贵的生物。

然而神话终究是神话,就如同理想与现实的距离,是一种无法逾越的残酷。

人鱼,其状如鱼而人面,其音如鸳鸯,食而不疥。

情深而义重。

隔着潜水面镜,她凝视着他依旧俊朗的容颜。

不是没有想过把他永远留在海底。不是没有私心。

因为深谙他和她所处的,从来就不是同一个世界。

所以这次,她放开了他。

就像当初,他站在岸边的浅滩上,注视着她游离自己的视线。

不忍,不舍,却没有其他的选择。

她轻轻把他放在岸边,然后转身。鱼尾拍打起的水花四下飞溅,将属于他的世界,留在身后。

后记:

雨后初晴的天空如蜡染一般清澈。淡淡的泥土气息混合着花香,怡醉人心。这是夏季所独有的,别具一格的风韵。

课座之余,他便喜欢宅在家。一茶一书,细细研读,回味无穷。

书柜中装帧精美的书被码放的整整齐齐,每一部书都在书脊上标注了分类。

只有一本除外。

仿佛是在水中浸泡过,每一页书都微微上卷,褶皱不堪。

鸡立鹤群的存在,影响了整个书柜的和谐。

这样一部几乎已经失去价值的书,却被主人摆在了书柜的中心位置,触手可及。

《庄子·大宗师》。

这是他的书,却也是她送给他的礼物。

并不会随着她的离开而消失的,难以磨灭的印记。

他小心翼翼的将书从书柜中抽出,轻轻翻开折角的页码。

字迹已有些模糊不清的书页上,深蓝色的字迹,赫然在目。

“涸澈之鲋,相吁以湿,相濡以沫。”

“亦不如相忘于江湖。”

吃菱角

1000字 初三 叙事

桂花飞香、秋高气爽之时,正是采菱角吃的好时候。

偶尔在街头巷尾还能看到头顶条毛巾、挎着竹篮的卖菱角的婆婆。花上五元、十元便可买上一袋热乎乎的菱角,用手扒开坚硬的黑色外壳,顿有清香扑鼻,白中透黄的果仁立马会让你口中生津,挤出果仁吃一口,清透甘润,香醇细腻,不粘不燥,留香唇齿。

见过无穷碧的接天莲叶和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知道莲藕长在何处,却未曾留意过菱角是怎么生长的。查《新华字典》,“一年生草本植物,生在池沼中,叶略呈三角形,叶柄有气囊,花白色,果实有硬壳,大都有角,叫菱或菱角。”估计和莲藕一样都长在池沼的淤泥里。听过这一传说,才知道其实有别。

菱角的外形极像一个牛头,和《西游记》里牛魔王的头一模一样,据说菱角就是牛魔王的化身。当年,天蓬元帅猪八戒因风流韵事触犯天条,被贬凡间,落得个猪头人行、非猪非人的怪模样,其“天蓬元帅”一职也因此成了丑陋的代名词,无哪路神仙前去补缺。玉皇大帝思来想去觉得牛魔王外丑内忠,最适合这一岗位。于是下发谕旨,封牛魔王为天蓬元帅,即刻上任。牛魔王与铁扇公主隐居深山,过着悠闲的日子,无心做这个天蓬元帅,玉皇大帝多道谕旨催促其赴命,牛魔王发誓不做这个天蓬元帅,也想逃避一时铁扇公主魔爪的掌控,就隐藏在水塘里,躲在漂浮于水面上一株不太起眼的水草跟上。玉皇大帝命土地爷入地三尺就是找不到牛魔王,也只好作罢。没想到,水草因为牛魔王的附着也不再随风漂流,根深叶肥,二者共生,也给人间带来一种新的美味。

其实,牛魔王就藏在这种草本植物根部、浅水的表面,而不像莲藕长在淤泥里面。

今年老家后园的水塘里也种上了菱角,开始还以为是小荷叶,问老爷子才知道是菱角。菱角栽培是先育苗,再把苗秧均匀地摆在水塘里,历经春夏秋三季,到中秋桂花香时就可以采上来吃了。因为水塘是第一次种菱角,所以今年的菱角长势茂盛,叶子油绿油绿的。老爷子像伺候小孩子一样服侍这一塘菱角,哪一块苗稀了,他就用自己专门备的长竹竿把苗秧摆匀;哪一块有杂草,不长上来就除了;塘里缺水,他马上想办法用水泵补水。桂花香了,一株株秧苗下面挂满了水嫩硕大的菱角。双休日老爷子特意打电话叫大孙子一起回去帮他采菱角,说这是一件体力活。菱角开采了,大孙子提着竹篮子走在前面,老爷子穿着长筒胶靴沿着塘埂先摘近处的。他从水中小心地取出一株,摘下最大的菱角,然后再小心地把秧苗摆好,前进不到二十米,已经快装满一篮子菱角了。大孙子在前面也不闲着,水边能摸得到的他也跟着摘,弄得满退是泥,提着篮子也已经很吃力了,老爷子也满头是汗了。爷孙俩再一起把一篮子菱角洗干净,菱角个个饱满,外皮红中透黄。大孙子已经等不急,剥开一个生菱角先尝鲜了,霍!又脆又甜。生的不能多吃,赶快大灶煮熟,等捞出来,外壳很快又变黑了,甭管了,趁热吃吧,凉了壳子就变硬了,吃起来手上没把劲还真难享口福。

喔!樱桃好吃树难栽,想吃菱角也不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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