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抹粉色
记忆中,有一抹粉色,挥之不去,是怀念,是回忆,是曾经……
小学六年,每年春天,对面小区的花就开了。粉色的:深粉,浅粉,还有带一点点粉的白。我并不知道那是什么花,同学们也说不清,有人说是桃花,有人说是夹竹桃,可总也说不清。我模糊的记着,它清楚的开着。每年春天,约莫四五月份的样子,大片大片的粉色渲染着世界。同一棵树上,有的花已经落了,可有的花还没绽放,它的花期是那么长,总觉得过了好几个月才败,不过是天天见着看的时间多了,自觉地时间也长了。
还记得那时小,几个女同学放了学不回家在那儿折桃花,偷偷摸摸的折,还得有一个人放风,看看门卫那个胡子拉碴的老大爷来了没有,他总不让我们摘花,那时的我,总以为那个老大爷要把这些花折了卖去,所以想方设法的多摘那么几束,回家了插在瓶子里,灌上水,总能开那么几天的,即使是还未绽放的花苞,放在水里,几天之后,花也便开了。当时的我,是多么迷恋那一抹粉色。
花开的时候,每天穿小区也颇有趣味,逗留的时间总那么长,我多希望和那些粉色多呆一会儿,再呆一会儿,总想着什么时候有风,把树刮得摇摇晃晃,好下一场花雨,我便在花雨里旋转,多美!果然真的刮了一阵风,花瓣飘飘洒洒的披露下来,连风都是香的,那时间要是能再长一点就好了,也可以让我多做一会儿公主梦,以至于我回家时总被家长骂……啊,那时的我,如此迷恋着那一抹粉色。
后来,我长大了,终于要告别那一抹粉色,年年春天盛开在我心中的那一抹粉色,不知为何,我既不伤心,也不难过,只是遗憾,我真的要永远告别但给我那么多梦幻的粉色吗?我多想把它铲起种在我家门口,温暖我的世界,可这种就是不可能的,遗憾。那时的我,是多么不舍那一抹粉色。
要领毕业通知书的那一年,我特意穿上了我不常穿的连衣裙,也第一次尝试披发,静静地站在树下,想着,念着……想什么,念什么呢?我也不知道,可能是小学六年经历过的事情,也可能是桃花树下我曾痴痴幻想的东西,也可能是我心情忧郁躲在树下掉眼泪的事,也可能是我不知该做些什么的时候,赖在那儿不肯离开。只是短短六年,回头望去,不觉竟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我终究也是长大了,不再幼稚,不再胡闹,只是,原来我向往着的长大,如今却是令我这么失望。我站在树下,最后一次转圈,最后一次折花,最后一次闻这香,最后一次看这柔美,娇嫩的粉色,那时,我是多么思恋这抹粉色。
终于我还是走了,告别母校,告别老师,告别同学,也告别这抹粉色……
一年后,升上初中的我再次回来这里,那抹粉色依旧开着,开得更旺,更漂亮,也许是老大爷更悉心照料它,也许是学弟学妹的小声温暖了它。它还是那么动人,那么明亮。她依旧渲染孩子们的世界,让他们记住,曾经,有那么一抹粉色,不败的开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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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片血色的黄沙我们的主人公阿里与他的弟弟都是在一次战役中被罗马人贱卖的奴隶,这时,他们正等着买主的到来。“哥,我怕!”“别怕,有我在呢!”阿里安慰着弟弟。他低头看了看锁着自己的那根铁链,一抬头他看见了那如火的太阳,迷惘地觉得它仿佛有一片血色。中午,太阳像发了疯一样的热情。人口贩子躲进凉爽的屋篷下,却把阿里他们晾在外面。阿里全身发烫,好象要烧起来一样。突然,站在他身边的一个撒丁人,举起被锁着的双手,然后像被人推了一下似的直挺挺地倒在滚烫的沙地上,口吐白沫。人口贩子赶快跑了过来,说了句“没救了”,便把他扔进了市场边的一条发臭的河沟里,不了了事。好不容易挨到傍晚,天气转凉了许多。这时,一个红衣大汉走到阿里面前。他随意的拍打阿里的胸脯,然后又走到阿里弟弟的前面叫他张开嘴看他的牙齿。最后他走到人口贩子身旁。在他们快速的耳语一番后,红衣大汉拉起栓着阿里和他弟弟的锁链,把他们拖走了。阿里看到他给了人口贩子10个塔仑。这个红衣大汉是贵族克拉苏的奴隶总管。克拉苏是罗马城里的大富翁,他一个人就有二万奴隶。这次,克拉苏为了炫耀自己丰富的家产,叫总管到提洛岛买了二百个奴隶。他准备在自己明年生日那天,举行一次那时贵族最喜爱的最野蛮残酷的娱乐——角斗表演,而阿里他们便是他新的角斗奴。红衣大汉赶着奴隶们走向港口,他手里的鞭子不停的抽打那些落在队伍后面的奴隶。港口到了,他又用鞭子把奴隶们赶进船舱。阿里感觉到弟弟一直贴着自己走。他们走着走着,阿里看到自己的皮肤被太阳照红了,仿佛在挽留他。他抬头看看太阳,它只剩下余晖了,但却染红了半片天空,好象意味着什么。阿里向后看了看,红衣大汉在队伍最后,离自己还算远,弟弟就在自己身边。他拉起弟弟的手,戴着镣铐一阵疾奔。可他们被发现了,红衣大汉扬起长鞭向阿里打去。阿里只顾狂奔,向着落日的余热。最后他们还是没逃脱,被抓住以后,红衣大汉给他们颈上分别套上了一副铁项圈,上面刻着“抓住我,不要让我逃跑”,好象还有克拉苏的名字。然后,两个壮汉把他们丢进船舱看管起来。阿里摸索着,试图在黑暗中找到弟弟。而他的弟弟也在寻找他。但不管他们怎么努力都无法获得对方的信息。因为红衣大汉怕他们又企图逃跑,把他们分隔了起来。不知过了多久,他们都在无助中睡着了。大约两天后,阿里一行终于抵达终点——罗马城。在出船舱的那一刻,阿里看到了太阳,它是那么刺眼,仿佛带了血色。阿里拖着手链和脚链,迈着沉重的步伐,跟着队伍向角斗训练所走去。阿里在角斗训练所里度过的是他一生中最痛苦最卑微的生活。在那里,他们在教练的严密监视下,整天练习刺杀、摔跤,夜间被关在彼此隔绝的囚笼里。因为隔绝,阿里失去了弟弟的消息。大约一年后,角斗表演的时期到了。这天傍晚,太阳斜挂在天空中,它期待着什么,却又悲凉着什么。在它热情的包围下的圆形竞技场里,两名角斗奴被裁判打开镣铐,推进场内。他们头戴盔甲帽,护面罩,身披护胸,手持盾牌,其中一个手握着长剑,另一个拿着匕首。拿长剑的就是阿里。他们出场后,整个竞技场都沸腾了,贵族、观众,每个人都处在兴奋的最顶峰。阿里与自己的对手对峙了一两分钟,然后,就开始了残酷的格斗。他们两人用盾牌护住自己的身子,寻找机会。阿里心里极为矛盾,但也毫无办法。多少次,他的长剑不忍穿刺对方的肉体,他的灵魂在扭曲。最终,阿里的长剑还是刺进了对方的身体,立时立刻,对方的左肩鲜血直流,看台上的人顿时好象疯了一般,大声喊着“再来一刀,再来一刀”阿里看到他的对手由于失血过多已支持不住了。他犹豫了,但周围的喊声逼得他们不得不同时前进。不一会儿,阿里长剑又刺进了对方的身体中,那人倒下了,但还有气。阿里垂下了双手,他抬头去看太阳,那片血色格外鲜艳,染红了天也染红了沙场。会场静下来了,只见坐在最前排的一个女巫站了起来,会场的目光顿时集中到她的手上。现在由她来决定斗败者的命运。也许她觉得这次格斗不够精彩,她将大拇指往下一指——死亡的信息。在观众的欢呼声中,那人立即被杀死在他鲜血浸湿的场地上。当裁判把尸体拖过阿里身边时,忽然面罩落了下来。阿里定睛一看,不由吃了一惊,原来这正是他的弟弟!他顿时目瞪口呆眼前一片漆黑,几乎昏厥过去,但他看见了落日,鲜红得可怕,在他的眼里红与黑相互交织。一片血红中,他看到了弟弟,他伸出手踉跄地向他走了几步。阿里觉得自己已力不从心,两腿一软“扑通”一声跪在沙场上。一阵明晃晃,是剑,刚才被自己插在地上。阿里拾起它,把它与自己的心脏容为一体。最后一次,他看了太阳,那还是一片血红。“狗熊,狗熊!”会场上的人疯狂起来。阿里却听不见,他带着美好的憧憬告别了这片血色的黄沙,告别了这充满血腥的世界。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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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感白白色,众人都认为是象征纯洁,我对白色也情有独钟,尤其是银白。那是一个朦胧的颜色,一个梦幻的颜色。银白色,有一种别样的美感,那是能把心融入的,用意去领会。何为银白,大雪之后月光洒下的颜色,不掺些任何杂质,只是那雪的映色。在银白色下,隐匿的,是孤寂,是一种冷看世事沧桑的傲气,不会以平凡,但会以平淡,以平淡审视万物,纵观一切。紫紫色,无论是深紫,还是浅紫,都别显一番高雅,然而紫色有时又是神秘的,缥渺的,令人琢磨不透。大艳的牡丹,有紫;纤巧的牵牛花,有紫。紫,用一种普遍而不普通的美装点这个世界,渲染了这个世界的一切。紫色,从深处中欣赏,则更为一种雅,一种气氛,一种气质,这一种气质,更多的由心散发。黄黄色,象征着天真、灿烂,尤如那明媚的阳光。黄色,自古又被人当作富贵这色,象那明晃晃的宫殿。但我独爱枯黄,独爱褐黄,那是秋的颜色,秋的标志。那是飞落的枯叶,那是折翼的枯蝶,那是另一种秋季的凄美,万物歇息之后的生机。黄叶,在风中飘舞,亦是别样的活力。愿这另一种黄色,带领我们进入那个凄美的秋季,重温那虽已逝去的秋季,那秋季中的美丽。红红色,自古被世人认为是喜庆之色。红色,那是一种毫不遮掩的张扬,一种有底气的张扬,把她的艳丽展示给世人,把她的热情奉献给世人,否则,世间怎么会有那么多的“红”呢?不然,世人怎么会偏爱红呢?我也喜欢红,喜欢红的泼辣。红色,张扬的背后,因为她自信,她自信能够征服世人。红色,还是爱的颜色,父母为孩子竭尽的最后一滴血,对祖国的忠诚,宁为刀下鬼,在战场上呼唤垂死的战友……都是爱,是血红的爱。蓝天之蓝,海之蓝,宽广而博大,一种令人心潮难平的气势。蓝是广阔的、是深邃的,但蓝又是平凡的、轻而易见的。蓝的美,美的让人迷醉;蓝的美,美的让人难忘;蓝的美,美的让人不忍心去破坏。蓝,是一体的,无论何时,无论何地你总能见到它,它也总是飘飘然出现在你身边。在蓝的海洋中畅游,它足以净化人的心灵,使人与它连为一体。绿春日里,昭示着生机的,是它;夏风里,挥洒着活泼的,是它;秋雨下,别具一格的,也是它,它就是绿。绿色,给人感觉是清新,是向上的生命力。绿色,一种独步天下的潇洒,一种仗剑天涯的豪放。绿,永远是那么显眼,但绿又是永远那样平淡,它从不粉装浓抹,只清清的一色,就像一个天生丽质的少女,具有独特的自然之美。800字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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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那一天那一天,我闭目在经殿的香雾中,蓦然听见你颂经中的真言;那一月,我摇动所有的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那一年,磕长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不为修来世,只为途中与你相见。那一月,我轻转过所有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纹;那一年,我磕长头拥抱尘埃,不为朝佛,只为贴着你的温暖;那一世,我细翻遍十万大山,不为修来世,只为路中能与你相遇;只是,就在那一夜,我忘却了所有,抛却了信仰,舍弃了轮回,只为,那曾在佛前哭泣的玫瑰,早已失去旧日的光泽2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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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色风筝如果时间正确的话,现在应该是晚上,因为月亮安好地在天上睡着,月光温柔地洒在地上。如果地点正确的话,这里应该是一个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地方。广阔的原野,绿油油的草地在晚风的吹拂下摇曳出海的姿态,周围连绵的山麓很安静地扮演着地平线以上的风景,而中央的那片茂密的森林则可以看成一个十分安全的摇篮。一定有太多的动物睡在里面,从中传出的任何一种声音都是祥和的。好吧,我把眼前的一切定义成世界地形的标本……。如果人物正确的话,我,对,就是我,因该不属于眼前画面的任何地方。而此时的神态,我承认是迷茫的,因为我根本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如何来到了这里,甚至无法肯定我的一切动作是发生在场景里面还是外面。在我一阵超越性别极限的狂奔后,结论很快出来了,我想我走不出这个地方了。我放弃了任何没有意义的行为,然后出现了神话小说里出现的情节。天空突然大变,月亮还没睡醒就被太阳给抱住,使劲朝地下摔了下去。伴随着月亮无力的“非礼”声,场景变换:那块世界地形的标本不见了。天空是闪耀的蔚蓝色,阳光照耀着的是身下繁华的城市。我不知道城市是怎样的样貌,我现在正躺在柔软的床上,同样,我不知道我又是如何躺在床上的,然后就突然觉得一阵倦意,竟然很不客气的在床上酣睡起来——虽然我并没有弄清楚,这床到底是不是我家里的那张……嗯,感觉真不错……漆小柒此时正以一种耶稣对待犹大的眼神望着眼前的公寓,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在门前徘徊了多久,但是看表的次数一定是超过五十了。大约一分钟后,他又一次精准地望向了顶层那块封得死死的窗户,以及窗户后面死闭的窗帘上,一只一只慵懒的加菲猫。如果心灵可以投影出来的话,你现在看到的,一定是小柒拿着刀,咬着嘴唇自刎而死的场面。而他的身后,一定是被五花大绑,浑身插刀的单林飞,在他的……臀部,贴着挥洒着小柒工整字迹的雪白纸条:我是罪人。小柒最后一次看了表,当他觉得自己对楼上的那个罪人已经尽了最大的仁慈之后,极其舒坦地深吸一口气,敲开了公寓的门。我想我是在睡得正香的时候被急促的敲门声吵醒的。谁这么早来串门……我一边抱怨一边慢悠悠地挪到门前,手扶着门把手,身子贴着门面靠了大约十秒钟,拉开了门。“谁啊,这么早……”如果在你的眼中,我的目光正好与访客完美的连接,那么,你一定不会听到我后面没说完的话。因为我确定面前的这个人让我受到了惊吓。我看到了一张撒旦的脸。对,就是那个邪恶死人不偿命的魔鬼先生。然后,撒旦先生用一种卡拉OK中混响的音效冲我吼道:“单林飞,我来让你好好的清醒一下吧!”接着,我就被这个魔鬼轻而易举地抱了起来,伴随着他一声极具爆破力的咆哮,我很超人地穿过了屋顶,然后很超人地穿过了大气层,然后,我悠闲地在宇宙飘起来。你别说,如此自由地欣赏宇宙,感觉……很美好。然后,我想到了每一个人类都会想到的问题——我,还穿着睡衣……天哪,这不就是传说中的走光么……宇宙影响多不好……没有容我考虑接下来的问题,我很清晰地看到,一颗陨石很绚烂地朝我飞来,接下来自然就是……我认为自己有一种从天上摔下来的感觉,于是睁开了眼睛,我的Kappa单肩包第一时间映入我的眼帘,然后很精准地命中了我的头。“我靠!谁这么缺德,这么早就出来打人!”我一边骂一边丢开包,然后就看见漆小柒的脸在离我五公分左右的地方。我马上发现,此时的我正躺在公寓门前的草地上,而且,穿着皱巴巴的睡衣,仅此而已。我立马打了个激灵,极其灵活地蹦了起来。小柒这个时候丢给我一堆衣服:“快穿上吧。”我一边迅速地更衣,一边冲小柒咆哮:“该死,这怎么回事!你干的?!”我希望不是,但是小柒毫不犹疑地点点头。就在我准备大打出手的时候,小柒用手指了指自己的手表:“喏,开学典礼九点钟开始,现在是八点半,如果我们一出小区就能赶上公车的话,你应该还有五十秒做你现在必须做的事情。然后我立刻用最快的速度换好衣服,接过小柒递给我的装满作业的挎包,和小柒一路跑了出去。当然,我最终没有下定决心跑回六楼的家中洗脸刷牙。一路跑我没有忘了问小柒:“我说……怎么做到的?”小柒的表情很淡定:“愤怒的我能够做任何事。”“哦……”我也很淡定地回了一句,然后没头没脑地冒出一句:“该死,打扰我的好梦……”看见了小柒的白眼后,我不再说话。我当然知道,作为空手道黑带,把一个沉醉在梦中的……同龄人抱起来,再带着他的衣服和作业一路从六楼奔下来,随意地扔在地上是一件多么简单的事情。真不错,我摊上了一个好同学。不过我一直没有想明白,小柒干吗不直接在家里叫醒我,要费尽周折把我丢下来,他吃饱了没事儿干吗?但是这不是重点,关键是咱妈为什么就能这么看着那家伙把我抱出去还不动声色呢……我一边想一边和小柒奔跑着,一开始还跟在小柒后面,后来不知道怎么就跑到前面去了,等我跑过了马路,看见小柒还在小区那条长长的林荫道上气喘吁吁:“单林飞你要死啊,卖弄你那快到抽搐的速度吗!”这回轮到我掐手表了:“喏,现在是八点三十五,如果公车马上就会出现的话,你还有三十秒跑过来。”然后我就很Joker地看着小柒死命奔跑,那副强壮的身体随着节奏一颤一颤,多么有爱呀!小柒还是在三十秒之内赶过来了。正如小柒所预料的,在我们五十米的前方,出现了路过我们学校的公车,这样的话,可以赶上开学典礼了。就在我们俩潇洒的一搭手,然后快步迎向公车的时候,我无意间透过车窗看见司机迷迷糊糊地看了我们一眼,然后无力地耸耸肩。我知道大事不好。事实上就是这样,这辆清早带着倦意的公车,以闲庭信步的速度优哉游哉地从我们面前开过去,屁股还很有兴致地朝我们吐了一堆二氧化碳。下一班车得等到十分钟以后。接着我就听见小柒骂了一句十分不堪入耳的话。最后的场景就是,我和小柒拼了命地朝学校狂奔而去。生活就是这样,它也会有生命,有动作,有呼吸。有时候,生活真实到你觉得它虚幻,有时候,沉寂到你默认它的真实。有时候生活会很热情,让你也不知不觉地跟着热情,有时候它不高兴了生个气,你也就看什么烦什么。其实一个人生下来后,他就已经默认装载了“生活”的操作系统,然后,你就可以按照你的意图来往这个系统里放些什么了。但是可要注意,生活其实是挺不容易操作的一个东西。我的生活从上个寒假开始,就设置成了睡眠的模式,暂时的假期让我觉得昏沉沉的,不再有学校里的那股活力了。而现在好了,从小柒打破我开学的第一个美梦,我确定我的生活已经重新被某种力量吵醒,那种活力十足的生活又以入侵者的方式回归了,想想,还真令人振奋呢。欢迎回归啊,既然醒了,就开始放肆地玩儿吧。一起来玩儿吧。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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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色天空宁微只觉得头一阵痛,脖子一酸,就没有知觉了。黑暗中,似乎有人一直在叫着她,宁微慢慢睁开眼,一张英俊的大脸浮现在宁微的眼前‘啊……你是人吗?’宁微试探着问,那张英俊的脸的嘴巴缓缓开启‘废话,我当然是人啊’宁微松了一口气,说道‘哦,那你是……’性感的嘴唇开启,缓缓说道‘我也是被绑的人,我叫端木祈影,你嘞?也被骗了’话语中带着嘲讽的口气,这让宁微浑身不舒服,她动了动身子,发现自己现在动不了,说道‘哦……我啊,我叫成宁微,那个什么影的,你知道我们在什么地方吗’祈影火冒三丈,他知道这是宁微故意耍他的,干脆的说道‘不知道’宁微朝他大声嚷嚷道‘你知不知道,现在我们是一条杆子上的蚂蚁,我们应该一起想办法逃出去啊’祈影被她的话震惊了,他没有想到,一个跟他年龄相仿的女孩能够说出这样的话,换做是一般的女孩,早就哭倒长城了,他的喉咙哽咽了一下,便不再多说什么,这栋房子的主人听到了声响,便推门而进,嘴里慢慢吐出烟圈,缓缓说到‘你醒了,从今天起,你就是我李的媳妇,知道了么’口音是纯正的乡巴佬口音,浓郁的烟味使宁微呛得喘不过起来,清了清音,便说道‘我呸,想都别想,乡巴佬’吐了那个男人一脸的口水,男人摸了摸脸,扇了宁微一巴掌‘靠,老子从没被人这样过’说完,便离开,宁微摸了摸被打过的脸颊,生疼,落下了泪,祈影看着这一幕,询问道‘怎么,刚才还耀武扬威的,怎么现在……’宁微泣语到‘你……是怎么被骗到这来的’言语间略有停顿,祈影慢慢说道‘我,跟我的母亲吵架,之后,我就离家出走了,最后,被刚才的那个男人给骗了’宁微这下哭得跟厉害了,颤颤巍巍到‘哼……我跟网友见面……结果……被骗了’祈影轻轻拍了拍宁微,缓语到‘你……到那去睡,这,是我的地方’闻言,停止了哭泣,想站起来,却站不起来‘我现在被绳子绑着,怎么动啊,有本事,你动一下’祈影从后背那拿出一把小刀,割开了自己的绳子,走到另外一边,睡下。宁微见祈影有小刀,便说‘喂……借我用一下’祈影转过身去,便沉沉睡去。打鼾声在黑房子里徘徊,想要把房子掀掉一样,宁微爬到祈影的身边,用自己身上的餐巾纸堵住祈影的鼻子,又滚到自己的地方,睡下。8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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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一色船航泊着霰月,那是九州的颜色。悠扬绵长的第声绵延着清风,飘飘渺劲地荡向明月。远处是谁家儿郎嬉笑,惊得枝头盘虬的藤条颛巍;邀处又是哪里东犬西吠,碎了阅无- -人的静谧。箫声起,鸟鸣竹娑, 树影斑驳,如水中藻行,纵橫繾绻。万物有形,我们称之为“身"。“雁渡寒潭,风来疏竹,"雁"竹“有形,“寒潭"疏竹"亦存完备体态,所谓去以六月息者也,纵野马,纵尘埃,凡是漂泊红尘的,都要有个凭借。植物凭借根茎叶实,繁衍千秋万代;动物凭借皮肉血骨,趟度旷世累时;造物者凭借呼吸新陈,连豆峥嵘岁月。换言之身体凝聚着物质,而物质便是生存的凭借。所谓遗世独立,是脱离世俗而独自存在,可尘俗无疑也是囊括物质的,或如蜉蝣,或如重峦。故而真正遗世独立的人事是不存在的,真正凌于尘上而往不凭借的人事也是不存在的。箫声断,笛声忽起,云蒸雾紧,有白衣懒摇羽扇,露顶酒松风。万物有意,我们称之为"气"。“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低“近有意,“野旷 “江清"亦气质完备。所谓意气,是人心之所生,冥然兀坐,格物致知,然后得万千意气。“天姥连天向天横,势拔五岳掩赤城",李太白是透过意气去体察山高水阔的。“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苏子瞻是窥过意气去知会蟾宫广寒的。事实上,隔着蜀道要害,我们并不能看清蜀道背后笼罩翼蔽的光景,然而我们却靠着这万物的意,泼墨落笔,行云流水地描摹出一幅仿佛羽化登仙的蓝图。万物的意,是空穴来风,正是因为有了罅隙,有风鱼贯,才给予古今文人墨客以无限的退想空间,从逻辑的- -边到逻辑的另- -边,从笔端这头,到世故那头。箫声复起,与笛声相合,二者如同在月下攒了许多的话语,-瞬间如同桥坝决堤,清退周遭所有的氨氳,拨云见月。民之于国,小我之于大家,亦如身之于气,总归是相辅相成,相融相生。身不能脱离于气, 正同皮囊不能脱离于灵魂,否则长安道广,岂非皆是行尸走肉。民与国也正是这个道理。春秋黎黍,荫蔽于国之山河,人们来来往往,熙熙攘攘,脚踏的是实地,也是他的国家。中国,一个烙印在我们血骨里的名字,已经不仅仅是个名字,它更意味着一份庇佑,一份责任。古往今来,午盏雪沫花也好,烽火连三月也罢,人都不能脱离于群体遗世独立,人民群众都不能脱离与国家遗世独立。而国家亦然。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力军,是建设者,是负栋之柱。没有人民群众,国家不可能建立,没有人民群众,国家的建立也就没有了意义。如同万物的形与意,有形才衍生出意,有意才赋予了形存在的价值。雕楼画舫,它泊着的,是月色。月色有意,而画舫有形。我们泊着的,也该是这九州。100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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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作文在十月,晚秋,天气不是很冷,也不热,天空因为湛蓝显得更高,更明亮。在季节的交替下,田野开始出现淡淡的黄色,尤其是路边的树叶,黄的可爱。远山却是绿色的,因为山上种的全是苍翠的松树。古城的路边,鲜花依然开得娇艳,小河里的鱼儿和往常一样畅快的游动,它们丝毫没有感觉到冬的气息。从四方街光滑的石板上能够看出这座城的古老,远处悠扬的纳西古乐和现代流行曲混杂在一齐。人们喜欢回忆过去,但更喜欢现代礼貌。有人说丽江商业气息愈来愈浓了,古城越来越多的酒吧说明了这点。昂贵的价钱,换来游客们的笑脸。但是不要羡慕别人,拉着纳西老奶,围着篝火,在广场上尽情的跳,快乐随处可见。在丽江,我们找到的是更多的清幽,舒服的空气,灿烂的阳光。而晚秋的夜,夜凉如水,比冬少一份沉寂,比夏多几分淡泊。院子里的玫瑰开了,花香透过窗户轻轻的飘来,像月光一样弥漫在室内。把头伸到窗外,却无意看见一只孤燕从房檐掠过,看它匆匆忙忙的样貌,不明白是不是在准备冬天的暖巢?打开电脑,打开音乐,却是那首忧郁伤感的歌声:“我再等一分钟,或许下一分钟,看到你闪躲的眼,我不会让悲哀的泪挂满你的脸。我在等一分钟,或许下一分钟,能够感觉你也心痛,那一年我不会让离别成永远”。其中一些淡淡的说不清什么感觉的湿润随着旋律在心底流淌,赶紧关了歌曲,静静的在沙发上呆呆的愣了几分钟。那些远去的东西,如同大学毕业时的欢送会一样,纯真,善良,不想用世俗的烟雨去诬蔑,而脆弱虚伪的心,再也体会不到明朗流畅的曲调了。让心的底版多一些清爽与平静吧。其实我和很多人一样喜欢在逃避和无法逃避之中循环着,也许是太年轻了,疏狂而轻率的想法总是不堪一击。满以为用成熟去伪装自己的眼神,激情就不再流淌;满以为只要关掉书签,文字就不再对谁开放。“渐行渐远更生”。自己掩盖不了自己的思想。“如果你感到不快乐,那么唯一能找到快乐的方法,就是振奋精神,使行动和言词好像已经感觉到快乐的样貌”。在晚秋过后,很多花都要明年才开放了。“待到山花烂漫时,它在从中笑”。西风过后,便是冰雪,那孤傲的梅花和幽兰将在那个季节开放,赏花的情绪是否和今夜一样?明天,当黎明推开黑夜,是不是又将应对满地落花,那些躺了一地惨淡的花色,像极了那些的苍白的笑容,暴露出压抑过的黑夜的哭泣。也许我无需忧虑,虽然总有秋风会去收集落叶,总有冰雪会去封锁长路,但春天它从来没有错过向花容鸟语发出请柬。就让我们静静地聆听,默默地享受甜蜜的等待吧。期望有人过了冬天,会更加有朝气。1000字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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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色雨色(3)第二天。“啦啦啦,我好开心;啦啦啦,我好兴奋;啦啦啦,我好激动……!”我用了一千甚至一万形容高兴的词语,来形容现在的我。我转了个圈圈继续擦着玻璃。“喂,你走路小心点好不好。”一个声音进入耳帘,“怎么有这样的管家?你撞得我很疼!”“对不起对不起,我太兴奋了。”我抬头一看,原来是忆容。我正想走,没想到忆容却不饶我:“我说——一句对不起就能解决了问题?那那些律师、警察是干什么的?”“那你说怎么办?”“宫家管家虽然很自由,但是,绝不会犯错!你撞到我了,应该拿了行李走人!”这未必也,太夸张了吧?!我呆呆地看着忆容,不知所措。忆容看着我,双手环抱,傲慢地说:“我说,要不要小哲来解决这个问题?”“小哲是?”“哇,天哪!你竟然不知道宫掠哲是谁!你是不是装的啊?”“宫掠哲?好熟悉的名字哦,可就是记不起来。对不起哦。”“我告诉你吧,宫掠哲是这家房子的主人,是亚洲首富的儿子!你懂不?而我是,宫掠哲的未婚妻!”“稍等,让我想想。Sorry,我真的不晓得啦。”忆容瞪大了她的眼睛,看着我。一分钟后,看我还是记不起来——就拿着手机打给了宫掠哲:“喂,小哲啊,我遇到了个忒离奇的人,你快过来。什么,你问离奇到什么地步。笑啊,离奇到连你都不知道。喂喂,我真的没耍你啊。好,你快过来,26楼M室前面。”我看着忆容,突然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我知道啦!宫掠哲就是那个什么四王子里面的头,是吧?”“恩,是。”一个帅哥替忆容回答了,那帅哥便是宫掠哲吧!宫掠哲望望我,然后又对着忆容说:“和我猜想的一模一样,果然是记忆力忒差的萌萌啊。”“恶不恶心啊你。我叫乜艾萌!”“哦对了!找我来就是看她啊?”“不是的,我碰了忆容一下,要我拿行李走人。”“恩恩,小哲呀!真的好疼吧!”“走人?不太希望。”“那怎么处理啊!”“就一个月不许走出宫家一步吧!”我还听见宫掠哲小声地对我说:“我知道萌萌家缺钱,所以没有扣工资,我好心吧!”拳头不知不觉地打在了宫掠哲的脸上——宫掠哲哇哇大叫,忆容忙忙给他看伤,还不停地说:“你快走,快走。以后不准进宫家一步。我这是轻饶了你,重罚你还得坐牢内!”“哪个稀罕这里哈。”宫掠哲似乎还想说什么,但忆容拖着他走了。我没有后悔我的做法,但唯一舍弃不了的是那四大女管家。天色渐渐黑了,然后乌云密布,又听见了雷劈的声音,最后下起了倾盆大雨。“该死的,庆祝我离开宫家也不必这样庆祝吧?!嘁。”我小声嘀咕着,打起了手中的伞。可恶,竟没看见一辆的士,连bus也没出现几辆。“萌萌,你骗人!不是说好我们明天一起去你家庆祝你的生日吗?”我回头一看,画眉连伞都没打,淋着雨对我说。我慢慢地走到画眉的身边,淡淡的说:“记住,朋友不可靠。”然后把伞递给她,不管自己被雨淋:“走吧。”画眉丢下伞,疯的似抹着跑了——是我,伤害了她。车来了,我也没去捡伞。慢悠悠地上了车,投币,走向最后一排。100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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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色如一只黑色的幽灵,蜷居在这苍凉浮华的城市,过着猫一般的生活,白天的阳光太刺眼,白天的城市太喧嚣,水色的生活在晚上,在黑暗无边的长夜。在这个城市,一呆四年。可是,CELLO不喜欢它,打心里。讨厌还要来,来是因为不喜欢,这理由够可笑的。不过现在也无所谓了,在那里都是一样的四年,如果说不算那个有大雁塔的城市。人为什么要活着?为什么而活?这是个问题,不过CELLO还是仓皇沉浮于世间,忧伤与快乐同在,麻木与清醒并存,青葱岁月在流转,孤独的孩子在风里一天天长大。出生地不算偏僻,如果说行动基本靠走,联络基本靠吼,保安基本靠狗的地方说得上交通便利。家教尚严,爷爷把几个孙子调教得服服帖帖,读起书来个个都行。水色也是好孩子,上的高中是全县一流的,大学也是“他”所满意的。然在CELLO眼中,一向教子有方的爷爷在对她的教育上是失败的,因为她是异类,而这,精明的爷爷是永远也看不出的,也许这就是最让CELLO得意的地方吧!天称座,B型血,都是平常的那种。CELLO查过,没有谁说这种血型和星座的人有何不正常,用以描述的,也都是什么自信,热情,快乐之类很能宽人心的词语。但是水色明白她不是,这很正常,因为她是异类。一个日人的行为是会受到很多制约的,比如爱,比如责任,比如承诺。所以,必须用最严肃的姿态对待生活,必须给亲人和你在乎的人撑足面子,必须在人前活得很牛逼。还要在该笑时灿若桃花,该哭时泪流满面。这些反应似乎是人的本性,亘古不变。否则,就是有问题的那种。还好,CELLO都做到了,所以,她是正常的。前面说过,她是异类,很会演戏的那种。因为事实上,她从来就分不清优秀比平庸好在何处,奋进与堕落又有什么区别,充实和空虚到底孰是孰非,尽管,她所选择的,总是前者。人多时候最沉默,笑容也寂寞。内心已是欢呼雀跃,在人前仍静若止水。忧伤有如穿山越岭,一脸笑容却是阳光灿烂。总是不明白人为什么要承担那么多责任,要在如许感情中牵牵绊绊。金钱,名誉,地位为什么会永恒地成为人们追求着的追求,其实,即使得到了,又有什么呢?明白,浪迹天涯,漂泊此生的愿望是不会实现的,这一生,和尘世将永远纠缠不清。为什么,生命中总有那么多无奈,悲哀和残酷的真理呢?喜欢那种惨烈的破灭,喜欢空灵的王菲,一半明媚一半忧伤的小四,,劳尘色里永远行色匆匆的ECHO,还有桀傲冷峻的水木年华。CELLO的文字是支离破碎的,思维是毫无逻辑的,比如对最在乎最欣赏的反而一脸漠然,亦或用最尖酸刻薄的语言将其贬得一钱不值,对自己喜欢的人总是生气,而不喜欢的却永远笑意盈盈。人前人后,恍然隔世,判若两人,生活注定矛盾重重。在落差中挣扎的人是痛苦的。所以,水色的快乐有如樱花,刹那芳华。CELLO,落寞孤傲的灵魂,微笑忧伤着的猫,流浪着踏尽红尘无吾乡的流浪,倔强的身影行色匆匆。。。。。。随便说一句,CELLO是水色,水色是我,我是。。。。。。10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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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色赤·橙·黄——七色中最鲜艳的暖色她的名字就有2种颜色。黄雨橙自然是阳光的一个人。她很喜欢唱歌。小时候音乐老师时常让我们上来唱。上来唱得加5分,唱得好得加8分。每次,她都是加5分。她那样热爱唱歌,可是天公不作眼啊,她五音不全。失去了,也会得到。她没有放弃,下课之后缠着老师教她弹钢琴。软磨硬泡之后老师扔给她一本初级指法。本来以为她就这样算了,可是几天后便得意洋洋地拿给我们一张纸,上面整整齐齐地画着黑白琴键。“这样就可以练了!”她还请求小小年纪钢琴已经8级的安帮她标注升降记号。就这样自己唱着音符弹着画上的“钢琴”,便有模有样地练起来,下课后,总会听到她银铃般的笑声。但是不久,她走了。随父母一起去了北京。后来听说,她有了一台真正的钢琴。绿·青——七色中最自然的色彩他是高我2届的学长。那个凶巴巴的老师每当提到他总是很温柔很善良的样子。所以我们这一帮小学妹小学弟就把他顶在头上一般地崇拜。终于,我们见到了他。他穿着墨绿的呢衣,上面印有黑色的张牙舞爪的英文。很休闲很放松的模样。他的功课出奇得好,好到可以做老师了。我们便兴冲冲地读书读书再读书,为的就是经常去办公室帮老师做事,顺便可以看见他。好学生就是老师的帮手。不帮老师做事就不叫好学生。这就是当时的理论。当时我是英语课代。测验后抱着一打卷子往办公室跑去。却迎面撞上刚从那里出来的学长。毫无疑问,卷子散了,满地都是。他有些手忙脚乱,蹲下身来帮我收拾残局。“你在4年级?”他微笑着抬头对我说。那时我的心都要跳出来了。“啊,啊。是啊。”我连忙低头装作捡试卷。“2年之后你就有得受了。”他开着玩笑。而我抱起试卷逃也似的离开了。不久,他毕业了。听说他去了省实。只是我依然记得那一天他的微笑。蓝——七色中最清爽的颜色说起蓝,当然是最可人的安了。她不仅可以很轻松地拿到钢琴八级,并且还会吹长笛。当时我们还不满10岁。功课轻松,自由自在。还是玩的年龄。只不过,她却一直满脸疲惫,依然强颜欢笑。她不属于当时的年龄。她的父母希望她成为才女,于是一个星期除了学校的课程外,几乎没有空闲得时间出来玩耍。一次,安满脸泪水地望着窗外蔚蓝的天空,说:“就算我变成一只风筝,都愿意。”她很喜欢蓝色。穿蓝色的裙子,用蓝色的笔,甚至房间都是蓝色的。她说:“蓝色是自由,是海阔天空。”我们都沉默了。之后,她学。去了一个很著名的音乐学院。安啊,我们都希望你可以自由。紫——最幽的冷色在一个不出名的论坛上,遇见了她。她的网名叫“暖·暖”,似乎与紫色很不相称。但是她说:“我的名字是为了温暖我那孤独的心!“这是,自我安慰吗其实我很喜欢紫色,尤其是淡紫色。静止一般,淡淡的忧愁。可她气急败坏地说:“什么忧愁啊?根本就是无聊得玩意。”可是,我的电脑很快就有了病毒。几个月之后,我重新回到论坛,她却不见了。也许,就是这样。无影无踪了吧。七色,就是这样的4个人.他们似乎就是落下的花,飘走了...后记1000字 初三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