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的变更,历史的脚步
曾闻一说曰:“天下大势,久分必合,合久必分。”一代王朝兴起,一代王朝灭亡。然张养浩感叹曰:“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而范仲淹则立志曰:“先天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而王朝毕竟变更,无人能够阻拦历史前进之脚步,因而《三国演义》开篇词写道:“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一
自禹建立夏朝以来,中国已走过五千多个春秋,所建王朝多达数百个。然最终由汉唐盛世沦落为半殖民地半封建之国,是谓何由?答曰:“乃人心害之。”昔秦皇汉武,虽同为巩固皇权,而其之所作为。于国于民并非百害而无一利,其乃大义之举。公元前221年,秦皇嬴政天下一统,下令修驰道,车同轨,统一度量衡,修长城,此乃百姓之大幸。汉武帝刘彻,命张骞出使西域,加强各国之间联系,遂有了今日之丝绸之路。北击匈奴,昭君出塞,命编写《史记》,遂成就今日之史家绝唱,无韵离骚!汉武刘彻功不没乎!而清朝历代皇帝,唯康乾盛世最为理想,其后皇帝无心理政,更不关心外界列强,整日嬉戏于深宫后院,慈禧垂帘听政,则更为荒唐!是以机会于列强也!遂签定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国就此由盛而衰!
武昌起义的枪声响起,辛亥革命爆发,中国有救乎?曰:“非也。”当袁世凯做起称帝美梦时,可曾想过自己身处民国,可曾理解“民主共和”之意乎?当反对二十一条的呼声沸腾中国时,威尔逊十四条可曾有半点羞耻之心乎?当巴黎和谈失败时,他章宗祥、曹汝霖为何甘为卖国贼?昔康有为、梁启超戊戌变法时,守旧势力为何还不愿接受“废旧立新”之说……种种迹象表明,中国衰弱矣!清政府毁了中国的盛世,清政府出卖了自己的国家,清政府玷污了“文明古国”的荣耀!以日本为例,唐朝时期,日本派使者拜访中国,唐朝皇帝赐和服,日本年年都需向我中国进贡;而到了清朝,小小日本欲吞我中国大金鸡,何由?曰:“中国落后矣。”耻辱啊!奇耻大辱!
然中国历史之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于世界之无人能及。身为华夏儿女,炎黄子孙实感自豪,确为荣幸哉!
二
昔大禹治水有功,禅让为王,因而建立夏朝,然夏启昏庸无能,商汤起兵举义,遂建商。而纣王生性残暴,惨无人道,周武王姬发便夺了江山,改国号周。周朝乃历史上在世时间最长的王朝,无奈周幽王为博美人一笑,烽火戏诸侯,竟毁了百年基业,江山拱手相让!春秋战国,变革争霸,百家争鸣,陆续称王;春秋五霸,战国七雄,远交近攻,秦皇一统!好景不长,历史上规模最大一次农民起义——陈胜、吴广起义卷起了狂潮,“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响彻人心。虽败,后刘邦项羽分争楚河汉界,遗憾一代英雄项羽投乌江自杀,“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然汉高祖刘邦竟得了天下,汉文帝、汉景帝更创“文景之治”乎!乃至汉武帝刘彻,可谓汉朝最盛!东汉末年分三国,天下大乱,乱世出英雄。“自董卓以来,豪杰并起,跨州连郡者不可胜数。”奸雄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更是令人提心吊胆;仁慈大义刘玄德“遗恨失吞吴”,遂落得白帝城托孤;江东明君孙权可谓德才兼备,“生子当如孙仲谋”所言不虚。孔明出山,胜战连连,三气周公瑾,“既生瑜,何生亮”,感慨万千。两晋南北朝,战火纷纷扰,北齐兰陵王,骄勇且善战,入阵面狰狞,阵下一美男。邙山解大围,高歌入阵曲。宋齐梁陈隋,五代加十国,终归于唐朝。唐朝,诗歌兴盛之朝,至今还“李杜诗篇万古传”,诗人舞文弄墨,“一抹红尘为谁留,墨一世魂入眼眸”。浪漫主义诗人诗仙李白,“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好一不羁的性格;现实主义诗人诗圣杜甫,“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好一派豪迈的气势。宋朝是词的兴盛之期,也是民族战争混乱的时期。抗金大将岳飞至死不忘精忠报国;着名词人辛弃疾,“金戈铁马战不休”;爱国诗人文天祥,为国效忠,拼死抗金,“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流传千古。明清时期,中国加入世界的潮流,逐步走向现代化,文人们也盛行写小说。西方列强也逐渐开始入侵……
中国,五千年的历史,一步一步走到了今天。“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竟折腰。”“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历史的脚步不会停,中国的历史更没有完结。《一本书读懂中国史》?中国的历史,岂是一本书能读完的!时间不止,战斗不息,人要奋斗,社会要进步,国家要强盛,历史要前进!“美哉,我少年中国,与天不老!壮哉,我中国少年,与国无疆!”中国的历史不退却,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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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棍王朝晚上,从小店买了一枝冰棍,那店家真小气孤寒,说了半天他才肯打一折给我,才送台冰箱。我气得打着冰头也不回就走,走到一处又黑有静,虫的叫声只有120分贝的地方,放下冰箱。冰棍被我捂在怀里,热得像块烧红的秤砣,我哈了好半天气它才凉一点,也许是用太昂贵的价钱买的,我格外珍惜打开冰箱,跳进里面,盖住头,一口一口地吃冰棍。但不幸的事还是发生了,待我吃了十分之九的冰棍,抬起头想到外面乘凉的时,发现周围围了一大群鬼,他们都用眼巴巴的眼光看着我,准确的说是看着我冒着热气的冰棍。我刚想说话,他们就一齐拜倒了,一齐称我为王,我不禁觉得很沉重,我竟当王了,当王了,当王了,怎么那么小啊,至少也应是个小卒嘛。我说免礼平身,并让他们作自我介绍,第一个自我介绍的是一个盼冰棍盼死的中考生,听他说他磨剑于斗室半秒,突然想吃冰棍。他老妈出去半秒没回来,他就因为没有冰棍的温暖而冷死了。我点了点头,吃了一口冰棍,小鬼们一起卷了一下舌头,口水让太平洋升高了若干米。接着是死鬼读出了一段让我哭得像我一样的话:从前,有半枝冰棍放在我前面,我没有珍惜,如果再有半枝冰棍放在我面前。我一定会对它说:你××的,你害得我好惨哦。当冰棍还剩万分之一时,我决定创建冰棍王朝,正当我宣布王朝成立时,就听到对面有人奸笑:“哼哼哼,王朝,也不问问我掉牙鬼先。”原来是掉牙鬼,只听他接着说:“问我啊,快问我啊,我有一百个同意,一万个同意,大王,求你收我做你的舔冰棍使者吧。”掉牙鬼张着他那不停掉牙的口嘶叫着。突然,我的臣子,一个叫冷死鬼的鬼大声说:“快看啊,大王,那个死扑街的冰棍只剩二十亿分之一啦,我们快上去抢啊,一人分得N亿分之一也好啊。鬼们犹豫了一纳秒,突然全不见了,。我戴上N亿度的近视镜,终于看见他们在冰条上蠕动,我一口吞了剩下的冰棍,但他们竟然从冰棍条和口唇间溜走了,并用280分贝的噪音骂我,然后都走了。我三秒种的冰棍王朝就这样逝去了可怜我两分钱送一台冰箱所买的冰棍。7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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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族王朝的建立这故事还得从头说起,要说咱中国是很牛的,别说咱自己,老外都说中国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文明发祥地……那个“之一”。她是世界上最早进入封建社会的国家,自周、秦以后(其实准确的说应是从秦开始,因为是秦老大出了一本叫《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书,建立了中国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社会的国家,很牛。)到咱们以后要说的鸦片战争。咱们的老祖宗可真神,搞封建主义活动竟搞了2000多年。满清是咱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上的最后一个王朝,这也算是绝种啦,所以给它取名为“异族终结者”(听起来也是蛮恐怖的)。『李自成的贡献』而这个王朝呢,是十七世纪40年代从闯王老李的手中抢回来的,当年老李举行农民起义,揭竿而起。不久,便推翻了大明王朝,逼得明思宗朱由检上吊自杀,记得临死前他留了遗言:“我死后,你可以千刀万剐,但万万不可伤害我的臣子和子民!”你说人家小朱同学多好,我觉得都比他祖宗老朱同志好。要不然那张岱能在《湖心亭看雪》中写“崇祯五年十二月”吗?就那时候,小朱同学已经死啦,大明早就亡啦,他写这个,不是忠君是什么呀,您说是不是。小朱多好,“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可惜生得不是时候,刚登基就被老李给弄死啦。这老李一进京,就不干什么好事,见东西就抢,这能弄多少,得向富人家要银子,张口就是几百万两,人能拿得起吗?就《鹿鼎记》里面的吴三桂,当时是山海关总兵。李自成进京,吴三桂得去参拜,空手去不行啊,咱得带上礼物,便从库房里拨了几百万两,收拾好了,就开始动身。走到半路,管家追上来啦:“老爷,老爷,不好啦,您儿子被李自成给抓去啦!”吴三桂到也挺淡定:“误会,误会,肯定是误会,你回去等着吧,他一定会送回来的。”刚走两步,管家追上来啦:“老爷,老爷,不好啦,您妮子又被李自成给抓去啦!”三桂说:“误会,误会,肯定是误会,你先回去吧。”又往前走了一段,管家告诉他,陈圆圆被抓去啦。陈圆圆是他老婆,老婆被抢走,三桂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怎么办?反!气焰正高的他,还是被一瓢凉水给扑灭了:您想一想,李自成刚进京,他又不知道老李的实力,完蛋了不都得死吗。害怕,咱不打啦,不打能行吗?咱咽不下这口气,还得打,可又不敢打,这怎么办呢。军师出了一个主意:“清已经窥视中原很久啦,您是守门儿的,您就让他进来呗,那老李不就完蛋了吗?您还可以享受荣华富贵,挺好。”就这样,清入关啦,李自成害怕呀,打不过人家,就跑,还把紫禁城给烧啦。如此一来,以满洲贵族为主体的满汉地主阶级的联合政权,今天成立啦!900字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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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异王朝昏迷了许久,博士终于苏醒了过来。“啊~我这是在哪,这儿好像不是北京。”博士艰难的坐了起来。看了看四周。喃喃自语道。“许纪歌,许经理,你在哪儿?”博士从地上爬了起来,四出寻找许纪歌。可眼前自己根本就不在北京,连个城市都不在,四周空气潮湿,许多不知名的大树参天耸立,把阳光挡了个严严实实。地上杂草丛生,地面泥泞不堪,整个一热带森林的模样。“许纪歌…”博士又将声音提高了一倍,“你在哪儿?”幽暗的森林里没有回音,只是惊飞了一些硕大的飞鸟。“唉,怎么搞的。真是倒霉,早知道就不来了。”博士懊恼道。于是向前走去。地上虽都是泥,但博士的服装全部是用纳米材料制成的,所以不会沾泥,走起路来自然也不太艰难。“这到底是在哪?许经理又跑哪去了?不行,我得给他打个电话先。”于是博士边想边掏出移动电话,拨了许纪歌的手机,但嘟嘟的没人接。“靠,怎么不接电话,许纪歌他到底在干吗呀?”博士心里有些急了。他瞅了瞅手机屏幕,“咦,信号还蛮强的吗!在这个大森林里哪来那么强的信号?真怪。”“算了,现在也没时间来管这么多了,我得先想办法走出这片森林再说。”森林虽大,但是博士一路上也没遇见什么凶猛的野兽,只是一些小动物在窜来窜去。也不知走了多久,博士来到了一条河边。于是便想去喝下水,洗个脸。森林里闷热潮湿的空气早就弄的他满头大汗了。所以他就想也没想就向河边走去,来到河边低头就喝了起来。喝了一阵,还没过瘾时,突然从河里伸出一只手,拽住博士的头发,使劲的往下拉,企图把博士托下水。博士拼命往后退,双手死死掐住那只手,眼看就要逃脱了,这时突然从博士身后飞来一根大木棍,往博士头上就是一下,纵使博士再厉害,被这闷棍打一下,也就不行了,摇摇晃晃的晕倒,然后被那只手拖下河中。6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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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脚步历史距我有多远?是五千年的浩浩荡荡,还是就在我耳边低声絮语,我慢慢体会它的脚步,才发现,它正慢慢向我走来! ——题记 五千年的华夏文明,承载着五千年的古老故事,五千年的尘埃,留下五千年的遥远绝响,我轻轻的打开心灵,探索着这两个字:历史。 最开始接触历史时,我认为它是可怖的,似乎充满了战争,腥风血雨,宫闱之争,耳虞我诈,让我感到太遥远了,简直有些高不可攀。秦始皇统一六国,却再度撕开血的伤口,汉高祖灭秦建汉,却依然平息不了血的纷争,汉武帝雄才大略,打了一辈子的匈奴,虽然胜仗连连,可他不知道,长年的会让一个国家走向衰弱;接着,便是三国的风雨飘摇,是魏晋,是隋唐,是成吉思汗的赫赫武功,是宋、元、明、清,是中国近代阴影的笼罩;一部部史书上写着“天下大势,久分必合,久合必分。历史就是如此吗?这样分分合合,血在分合中染红了整个华夏大地。 后来,我渐渐明白,文明可能是产生于野蛮的,在腥风血雨中,依然留下了一个个响亮而传奇的名字:岳飞,卫青,李广,文天祥……这是英勇的将士;管仲,诸葛亮,孙膑……着是有才的军师,特别是在近代,在中国衰弱的时候,如此黑暗,可有那些红军,走完了二万五千里的,有那些如此有指挥的领导:毛泽东,周恩来,朱德……他们留下了永远不灭的中华魂,多么伟大的精神原来,历史让我感到如此亲切!我听到它的脚步声了,它在在向我走来! 再后来,我开始挖掘历史留下的文化遗产,原来是如此灿烂,从诸子百家的谆谆教诲到魏晋风度,从唐诗到宋词,从《三国演义》到《红楼梦》,文化成了中国历史的底蕴,从孔子孟子的儒家学说到阮籍嵇康的精神文化,从李白杜甫的诗篇到苏轼李清照的辞赋,从吴承恩曹雪芹的古代小说到鲁迅胡适现代文化的开启,文化如此漫长,但终究归于中华文明,我有感到,历史与我的距离如此之近! 当现在的我翻开历史这本厚书,突然间听到它从远方发出的遥远绝响,接着是不断的回声,我呆呆的望着纸,发现血腥已渐渐平息了,周围安静极了,历史事件变成了白纸黑字,变成了中国的灿烂文化,历史变的缄默了,偶尔低声絮语,好象在诉说什么,它向我走来,就在我耳边,告诉我历史留下的经验与教训,原来历史离就近在咫尺,对我低声诉说它古老的故事,让我以史为鉴!8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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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的歌声我有很多磁带,磁带封面上是一张张精致美丽的脸,与当今的格调很合拍。可是当我听到《大唐歌飞》中的永新娘子唱歌时,却有了一丝迷惘。原来躲在我心中唱歌的,不是那些时尚的明星,而是一个朴素的大唐的女子。她清泪如雨,冰肌玉骨。她的舞姿翩若惊鸿舞起雪,她的歌声百转千折显姝丽。欲笑还颦的永新娘子,留了一头乌黑的长发,戴上了她的金钗,佩上了她的宝玉,穿上了她的霓裳羽衣,在笑着唱歌,她唱着唱着,却哭了。我转过身,怔怔地掉下一滴泪来,闭上眼闻到一股檀香——是大唐的味道。余秋雨先生在《苏东坡突围》中说:赤壁成全了苏东坡,苏东坡也成全了赤壁。我想说大唐成全了诗人,诗人也成全了大唐。大唐的200年间,诗人的歌声从未停歇,一直在延续。于是,我们听到了李白自由奔放,响彻行云的乐章;我们听到了杜甫格调严谨,苍劲雄浑的悲声;我们听到了白居易气韵沉郁,平易进人的放歌。初唐的歌声由少年人唱出,意气风发,豪情万丈:“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盛唐的歌声由贵妇人唱出,奢华至极,繁华锦簇:“金屋妆成矫侍夜,玉楼宴罢醉和春。”晚唐的歌声由老人家唱出,苍凉悲壮,老境颓唐:“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大唐的诗人是真正的诗人,他们如一颗颗流星在时间的长河中转瞬即逝,却时刻震撼我们的心灵。他们愿做荆棘上的鸟儿,用带血的声音歌唱。大唐在他们的歌声中青春永驻,姝丽无双。大唐真的很美,它牵着诗人们的手一路走来,走进另一个世界。无论什么朝代,女人总是一群不可或缺的群体。大唐的历史上,有三个女人为人们所关注:文成公主,武则天,杨玉环。公元640年,文成公主入藏。一路上唱响了多少歌呢?我不知道,也无从查找。我只能想象:在高高的青藏高原上,文成公主如同那出塞的王昭君一般,拨弄几下琴弦。于是,女子柔柔的声音便缓缓流出,不快不慢,不轻不重地回响在空旷的牧场。她顾影自怜,便惟有作悲地孤呤了。公元690年,武则天称帝,她不拘一格提拔人才,却又“兴告密,任酷吏”。她的功过是非,无从评定,她传奇的一生,本身就是一首歌。这个唐代乃至中国历史上的异样音符,正如她死后所立的无字碑一般复杂难明。“杨家有女初长成,养成深闺人未识。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白居易一首《长恨歌》道尽杨贵妃的一生。当年,杨贵妃唱《霓裳羽衣曲》时该是怎样的一副情景啊!她轻和着音乐翩翩起舞,一曲欢歌边轻轻而来。美丽的的歌声飘荡在云朵之上,响彻了宫廷,响彻了一个盛唐,可谁又能料到马嵬坡下乌黑的泥土便是杨贵妃的归宿呢?一曲欢歌唱到头来竟成了一首悲歌了。如今,人们心中的那一点点唐风宋月,早已在纸迷金贵的生活中湮灭了,靡靡之音响彻了大江南北,却没人听永新娘子那雨魄云魂的声音。“拣尽寒枝不肯歇,寂寞沙洲冷。”“古”与“近”如此泾渭分明,令我手足无措。公元907年大唐灭亡,908年朱温杀死李姓皇族将其尸体抛入黄河。一个煊煊赫赫的朝代已然逝去,大唐的歌声还能唱多久?我不知道,但愿它能唱到永远。10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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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步我与我哥哥本来是两条幸福的小虫子,我们很快乐的活着。曾几何时,我与哥哥在田间的小路上玩耍;曾几何时,我与哥哥在田间的河道边嬉戏;曾几何时,我与哥哥一起建造我们的苹果小屋。我们住在小屋里,过了无数个美好而又宁静的夜晚,我一直在想,我们是世界上最幸福的虫子。可是有一天,当我醒来,把头伸出苹果门口时,我没有看到哥哥的苹果小屋,我惊慌得不知所措。忽然我听到一阵响声,是卡车的声音,我扭头一看,发现卡车竟然载着哥哥的苹果小屋。卡车徐徐开动了,载着我的幸福,载着我的亲情,离开了。顿时我绝望了,没有了哥哥,我该怎么办,我以后要怎么活下去?我会死掉么?不,我不想死,我要去找的我哥哥,找回我的幸福,找会我的亲情。第二天,我告别了田间的小路,告别了田间的河道,告别了我的苹果小屋,迈着我小小的脚步,去寻找我的哥哥。我很快乐的走在春天的小路上,春天的阳光格外明媚,春姑娘展开了笑脸,太阳,红红的光束射过来,温柔地抚摸着我,像哥哥抱着我一样温暖。我迈着幸福的脚步,继续向前走着。我很艰难的走在夏天的小路上,我望着透蓝的天空,悬着火球似的太阳,云彩好似被太阳烧化了,也消失得无影无踪。青蛙也在“呱呱”的叫着,好象在说今年的夏天可真热呀!我迈着我沉重的脚步,继续的向前走着。我很舒适的走在秋天的小路上,树叶在秋风的催促下,在空中跳着舞,终于掉到河流里,好像一只小船似的飘来飘去。我迈着轻盈的脚步,继续的向前走着。我很哆嗦的走在冬天的小路上,雪花飞舞,树枝上落满了雪,犹如美丽的银条,随风飘动,地面和树木都变成了白色世界.雪化了,又冻成冰柱,挂在树枝上像一串珍珠。我迈着缓慢的的脚步,继续向前走着。终于,迈着小小的脚步的我,终于找到了我最亲爱的哥哥。7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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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步人生苦短,能得几回留呢?初中三年即将画上了一个句号,也意味着初中三年也即将走到了终点。这不仅意味着我们最后的冲刺,也意味着朝夕相处的我们即将的各奔东西。谁离开,谁留下,谁远走,谁守望?最终的最终,我们也会像蒲公英一样,散落之后再也不能聚集在一起,再也不能回到孩子气时。或许,我们都是彼此的过客,擦身过后还是只剩下自己向梦想奔跑。没有任何人的陪伴,没有任何人的搀扶……或许,那就是——成长。虽然离别时,我们都有满肚子的舍不得,满眼眶的泪水,但是人总是要向远方前进的。谁也不会因为谁而停留,谁也不会因为谁而等待?午后的阳光,洒下斑驳的影子。七月的天空,我想,应该是很蓝很蓝。因为,我们都承载着自己的梦想而飞翔,而奋斗,而努力。虽然或许再也捕捉不到去的影子,一如很渺小、很渺小的沙子。还清晰地记得校运会时,同学们的满腔热情、团结一致;还清晰地记得遇到复杂的数学题时,同学们的冥思苦想、议论纷纷;还清晰地记得上课时,同学们的专心致志、聚精会神……离别来了,因为人总是要去远方!既然我们已经选择了远方,就要勇往直前、风雨兼程。要相信,我们的背影绝不是离去,只是为了下次更好的相遇!也许,我们每个人的成长都是需要很多的忧伤、挫折、离别覆盖出来的海市蜃楼。听!那滴滴答答的声音不正是我们前进时的脚步声吗?月山中学初三:筱痴500字 初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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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王朝一统天下大安王朝一统天下,已经是许多前的事情了。如今天下太平。所谓天下太平,就是说,太——平了。老皇帝早已没有了当年打下这江山的气势,他老了,真的老了。人一老啊,就尤其珍惜这“太平”,不能乱,绝对不能乱。都说这天下,皆在那万年冥灵的甲背上,负青天负青天,这负的就是青天。冥灵一翻身,这天下,就由不得你说乱不乱了。人老了呢,还有一点,就是忒信邪。老皇帝总觉得,这负青天的冥灵累了,很快就要翻身了。说来也是,他越来越老,皇储就越来越有势;举国越来越太平,远藩就越来越躁动。天下蠢蠢欲动。话说,其实我们要说的不是这个故事。这天下嘛,太久了不乱,天上神仙憋得慌,能咋办呢。毕竟对于仙君来说,这千秋万代,不过是那命格老儿手里一本总也写不完的簿子,随便撕它一页两页的,这多离谱事情都出得来。东华帝君一直就是个不大靠谱的神仙,那日赴约到西天与二尊者论法,一时没找着纸抄两句,就扯了命格的两张簿子纸,用了。命格回来之后捶胸哀叹:命啊,真的命果真不是天能定的啊!东华帝君后来也才知道,命格最近发现了一个游离在命数之外名字,却怎么都抓不住,六道众生,它不在任何一道。近两日,命格好容易通过那人栖身的一处山谷扯住了它的命线,这下可好,让东华帝君一爪子给撕了。再下一页,那个山谷却只剩下翩飞的蝴蝶,再不见那名字的踪影。乱命数的人可逆天而行。这天下,果然是要大乱了。这个仍然不是我们要说的故事,让我们来说点茶馆说书人亦不知晓的事情罢。事情要从大安二十三年说起。大安二十三年,太子宫央时年八岁。在他之前全是公主,皇后在产下太子宫央后莫名失踪,皇上老年得子,自然非凡宠爱。但就在这一年初,小太子还在懵懂无知的时候,迎来了他未来的江山的第一个神迹。大安二十三年春还早,残雪初消,皇城藜洲的花却在一夜之间满城盛放,极东紫气翻涌,隐隐有凤徘徊不去。天显异兆,举国皆惊,黎民匍匐于地高呼皇天在上,福泽我土!白鹤院的莲道师仰头望着天空,沉默不语。那于狐狸有姻亲的周家,在那之后一个月足不出户。就在那天,有宫女在御花园熠熠生光的牡丹从中发现了一个婴儿。婴儿额前蟠龙紫印,花片大小,咄咄耀目。天降龙儿。这个消息随着八百里加急送到北藩的时候,皇帝正亲率大军与叛乱的藩王对峙。北藩王势力极大,勾结外族,竟一时逼得御军退守。僵持中,皇帝收到了这个消息。当夜一道天闪,劈在敌军营里,劈死了正商议对策的北藩王和北藩将军,甚至捎带了几个幕僚。此事有点不齿,但毕竟御军大胜而归,轻松收复北藩。皇帝快马加鞭赶回藜洲,举行典礼将那天赐的龙儿封为护国圣童。赐名,宫鄢。那时的宫央还吮着手指问:父皇,为什么不是护国圣子?皇帝意味深长道:鄢不是小皇子。宫央又问:那为什么不叫护国圣女?皇帝叹道:咳,鄢也不是小公主。宫央道:鄢不男不女吗?皇帝老脸放光:你不懂,这是仙性。于是这“仙性”的圣童在万人顶礼中长大了,果然越发龙眉凤目,面若皎月。大安三十八年,宫鄢陪太子南巡,却在途中爱上了一个游侠,本来打算一齐天涯海角,不想却被随行禁卫捉回,一路护送回皇城,那游侠亦下落不明。护国圣童宫鄢被毁灵台清明,额间印记全消,更怀上了那个不知姓甚名谁的游侠的孩子,皇室大惊,将宫鄢秘密送出皇宫,安置在一处别苑,重金请来了传说中的知道蟲枼谷秘术的医者梅吉,望能趁早除去圣童肚中胎儿。不想,那圣童果真异于常人,怀胎六月,竟已临盆。大安三十九年,胎儿被顺利产下,为了从此避免此类祸端,皇帝密诏梅吉,用那蟲枼谷的秘医,分体拼体之术,去除圣童的半女之身。然,翌日,待众人想起,才发觉昨夜宫鄢产下的婴孩竟不知何时被窃,早不知所踪。宫鄢自觉已不配护国之名,伤未痊愈便从别苑逃离,一直逃出了藜洲。大安四十二年,宫鄢遇一蒙面人,称乃是鹭庭引命,需要他的半仙之血,逆天动而命数。生无可恋,又有何惧,宫鄢欣然应许。引命赐其两枚飞天令,嘱咐此行需逆运时空。宫鄢依言,辞别引命归于大安三十八年秋,江南游历数日,遇一女子,虽身份似刻意隐瞒,额覆青纱。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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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穆王朝穿越之刁蛮郡主I第一章:穿越穆王朝皎洁的月光透过那渗透着囚禁意义的窗户,照射在伫立于窗旁的女孩那头金灿灿的卷发上。湛蓝的眸子,高挺的鼻子,玲珑小巧的樱桃嘴,瓜子脸上的那头飘逸的金色卷发,再加上她雪白无瑕的皮肤,简直是出水芙蓉。马上就是初三年的暑假生活了,你得赶紧找个像样的工作。否则你还怎么养活自己呢?是吧!紫灵。慕晴院长的那番话久久萦绕在耳边,紫灵自己也明白,周慕晴的那番话其实是告诉自己:周紫灵你呀,赶快找个工作养活自己吧。别再死赖在美云孤儿院,也别再妄想上什么重点高中了。能不能养活自己,还是个大问题呢!臭院长,讽刺别人的手法还真是别出心裁呢。哎呀,烦死人了。算了,明天的事明天再去想,何必在今天如此烦忧呢?先饱饱地睡上一觉,找工作的事稍后再说。嘻嘻……金发女孩刚躺下不久,便沉沉地睡去了。过了许久,一束刺眼的阳光撒在她的脸上。我该起床了,不然慕晴院长呆会又来揪我的耳朵了。紫灵缓缓地睁开眼睛,旁若无人地伸了两个懒腰,说:“真舒服。”接着,紫灵才发现身旁“多”了几位衣着奇怪的人,嗯,不对,这群人就是如假包换的古代人。咦,咋了,难道我的灵魂正在撒哈拉大沙漠爆炒苍蝇吗?还是,还是我真的穿越了不成?紫灵望望周围的人:坐在床边的中年女人,长得十分惊艳。虽然没有胭脂水粉的陪衬,但是素颜相对似乎有种脱俗的感觉,那头乌黑的长发直直地披着肩,身上的白色衣裳更是衬托出她的不俗与优雅。中年女人的身旁站着一个长相清秀的十七八岁女生,穿着极普通的绿色衣服,看样子应该是下人吧。小女生旁边是一个拿着药箱的老龄人,再过去就是两个大男人,好像一个比较老一点。“妹妹,你没事吧,怎么一直在发呆呢?”较为年轻的男人担心地先问道。妹妹?他是我的哥哥?“你……你们几……几位是……是谁呀?请问你们认识我吗?而且我的名字叫周紫灵,并不是什么诗琪的啦。”紫灵连忙解释着。“诗琪,你怎么了,怎么会变成这样?你明明就是诗琪呀。”中年女人很是疑惑不解。女儿怎么了,怎么会连我们也都给忘了呢。“王太医,我女儿这是怎么了?”较老的那个男人十分镇静地向站在中间的老龄人发问。哇噻,他是我紫灵孤儿的首任老爸诶。王太医慢慢吞吞地讲道:“诗琪郡主极有可能是患了失忆症。”什么嘛,好会吹牛哦,我哪有失忆嘛。我哪是什么什么诗琪郡主啦。“什么?失忆症?”中年女人和另外两个男人极其吃惊。“的确是。能不能再想起以前的事来,这很难说。”王太医抬抬药箱,“不过郡主现在需要好好休养一番。”诗琪的爸爸很有威严地挥挥手,示意大家都下去。正当那个婢女模样的人走到房门口时,诗琪她娘说:“怜梦,你留下来,照顾小姐吧。”“是,夫人。”怜梦很听从地回答。毕竟夫人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总不能拒绝她。虽然诗琪小姐那么高傲。“你叫怜梦对吧。”我三步并两步地走到怜梦身旁。“是。”听到怜梦胆怯地回应,就知道“我”以前是个怎样的人了。我把怜梦从门口拉到了房间里的椅子旁,说:“怜梦姐,你坐吧。我想请你给我讲讲我的过去和家人啦,哎呀,反正该讲的你都给我讲讲吧。”怜梦没想到以前那个目中无人的贵郡主竟然这般温柔。不过郡主已经失忆了,这也难怪。“好吧,郡主。”怜梦笑着答应了。“别叫我什么郡主了,你以后就叫我诗妹妹或琪妹妹,也可以直接叫我诗琪。”诗琪真诚地回笑了一个给她。怜梦先还有点恐惧,后来点点头,开始娓娓道来:“郡主你是。”怜梦还没说,便被诗琪瞪了一眼:喂喂,该改改称呼了。怜梦意识到诗琪瞪眼的目的,便马上改口:“诗妹妹是宰相上官严杰的四女儿上官诗琪。宰相有一个正夫人,两个侧夫人,分别是你娘方夜柔,苏鹰蓝心,苏鹰忆柳。诗妹妹你有两个姐姐,上官白晴和上官恋蝶,她俩分别是蓝心和忆柳的女儿,也经常仗着她娘是邻国公主而欺负别人。”“苏鹰蓝心和苏鹰忆柳是邻国的公主?”“是呀,她们是苏鹰国的二公主和七公主。”“哦,对了,这里是什么国家?”“是穆王朝。”“好,你接着说下去。”“你还有一个妹妹叫上官恋薇。”“她是恋蝶的亲妹妹,对不对?”“嗯”“我没有亲妹妹或亲姐姐吗?”“没有。”“唉。”“不过你有两个亲哥哥。”“是吗,叫什么?长得帅不帅?”诗琪突然一脸兴奋,一肚子想着怎么作弄这两位“亲哥哥”。“诗琪你怎么了?”怜梦现在敢直呼她的名字了,因为她觉得诗琪郡主真的变了,没有了高傲,自大,目中无人,咄咄逼人的感觉。“没,没什么,你接着说。”“大公子叫上官沐风,二公子叫上官沐云。”诗琪忽然想到了失忆这件事,便顺口问:“怜梦啊,我究竟是因何而失忆的啊?”“奴婢不知。”怜梦肯定知道,不过她既然不想说,我就不问了。“哦,好,我也累了。怜梦姐你先下去吧。”“是,小姐。”于是,怜梦恭恭敬敬地退下去了。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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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煜王朝曾有一个君王,裸裎上身,卑微地跪在趾高气扬的胜利者面前,三千世界鸦杀尽,他满含屈辱,出降请罪;曾有一个词人,一柸黄土掩风流,万千世界繁华重重最后只剩他一人。他一人追求万千喧哗中的一丝安静;他一人把胸怀云集的万水千墨列阵而出;他一人静静地,在敌军攻域时填着未完的《临江仙》;他一人静静地,悄然绽放在倾国时的倾词时。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这位君王目光缱倦且深远,他在低眉抬首的刹那看到了将来的大宋江山的风雨飘摇,看到了后来大明帝国的沉闷死板。那目光若有实质,它来自过去,窥透现在,也在预测未来。历史是残忍的,它似一匹烈马,抬起铁蹄,毫不留情的、狠狠的辗碎一个又一个的王朝。它辗碎了一个南唐,辗碎了千万百姓的繁华春梦。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国破了,这是他命中注定的结局。他本不该是这万人之上的王,他本就不该在这条血流成河的道路上颠沛流离,孤独终老。975年,沉重的大门划出尖锐的声响,一个赤裸上身的男子走了出来,他的眼底是一片大海的苍茫与宁静。他跪下,双膝抵地,这是男人的尊严被硬生生折断,可是他只能这样,只能这样臣服。他败了,他的江山。976年,宋太祖赐其光禄大夫、检校太傅等虚衔,封其违命侯,违命违命,宿命难违!他跪旨谢恩,从此逍遥一派,举杯成愁。国破之前,他是李后主,国破之后,他是千古绝唱、词中之帝——李煜。国破之后,他坐在窗前,挥笔洒墨,挥出一个诗词王国。锦绣文字人生如墨,他说:浪淘沙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遥隔千年,我依然能感受到深深的无奈与凄怆。作为一个被“囚禁”的君主,哪怕是意料之中,但是这个尴尬的身份也够他无颜面对江东父老。“别时容易见时难。”故国、故乡,就是永远也回不去的地方,过去的点滴,如同流水落花一样,今非昔比,一去不返。相见欢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 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李煜站在西边的小楼之上,他抬头望天,只有一弯如钩的冷月高高的挂在苍穹;他俯视庭院,梧桐树寂寞萧然,那初夏时还茂密的梧桐叶在秋风大刀阔斧扫荡过后,早已所剩无几了。他看着那光秃秃的树干和几片残叶,看着看着,他看到了自己。自己何不似这残树凄凉孤寂啊!978,七月初七,牛郎织女相会日,道尽小相思。浪漫的节日、浪漫的诗词、浪漫的佳人才子、浪漫的,自己的生辰。我站在书纸外,满心悲然,若是可以,我想给他送去来自我这个未来人的祝福,我想去阻挡死神伸向他的魔爪。然而,幻想终只是幻想,何况还有这一纸抵千年的隔阂。我看着他,看着他手扶栏杆,笔直的站在那里,看着他遥望远方的目光渐渐迷惘、失神,看着他垂头叹气,收回目光,动身走向书桌,抬手、执笔、落纸,看着他写下词中至尊——《虞美人》,我看着他盯着那句“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悄然滴下的泪珠,我看着他背后一闪而逝的璀璨烟火,绚烂照亮天空,说不尽的沧桑悲凉。我看到——那双黑暗之手快速地伸向这个词人的心脏,握紧,直至毁灭。这阕用血和泪唱出的宋词,不加掩饰的道出满腹的故国之思。于是宋太宗赐这个伟大的词人——最狠毒的毒药“牵机药”自毙,死状极惨。“太平兴国三年六月辛卯殂,年四十二。是日,七夕也,后主盖以是日生。赠太师,追封吴王,葬洛阳北邙山。”陆游记。在现实世界里,他败给了赵匡胤;在文字的世界里,他永远是不二的帝王。这个世界本就是这样,有人金戈铁马一生,大刀霍霍砍开一个新世纪;有人却舒展狼毫,水墨难掩情深,笔走龙蛇一路爱恨情仇。李煜蹙起眉头,锦袍展开,有几滴墨水沾在了袖子上他醉了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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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王朝的背影读后感【篇一:一个王朝的背影读后感】“康乾盛世”总不敌晚清颓靡不振的形象,让大家为这段历史蒙羞。但读了余秋雨先生的《山居笔记》中《一个王朝的背影》,我一改过去对清朝负面的刻板印象,更深层地看到清代的辉煌昌盛时期。首先是康熙眼中的“长城”——避暑山庄,其扮演的不止是供皇室休憩的角色,更有着外交军事上的功能,“把复杂的政治目的和军事意义转化为一片幽静闲适的园林……”虽有人认为,有显中国文化的功利特征,但比起昔日的统治者力求修复长城,康熙高明的作为,使我不愿继续探讨功利主义所带来的影响。这无形长城的营造,也被余先生赞为是“一代政治家在精神上的强健”。反观清史,康熙是绝不亚于唐太宗的,一个日理万机、兼容并蓄、人格完全的皇帝。他对于汉族传统的文化,有着深厚的兴趣;对于西洋的科学,亦是秉持着学习的心态;他原是一个霸者,他如余先生所写“他的父辈已为他打下一个完整的华夏江山,年纪轻轻,坐享其成就就好”,可是他没有坐吃山空,他以一颗谦虚的心去习得那些满清没有的精髓,去补偿满族的文化空洞,或许满族真不似汉族有博大精神的文化,可康熙的胸怀却远比汉族大得多。满清帝王竟如此热爱及精通汉族传统文化,且对西学的重视,则让其它朝代汗颜!我个人认为现在的历史对于清朝实在太过于刻薄了,往往注重在清朝末年慈禧太后的那种腐败,而将“康乾盛世”一笔带过,我想这和种族有着极大的关系吧!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一些无聊的人士喜欢分化族群。在清朝,就分化汉人与满人。其实华夏与夷狄的融合,先秦以前就有,这支新的民族的名字为“汉”,而自魏晋后,汉族又注入胡人的新血,既而开创隋唐盛世。中国人津津乐道唐太宗天可汗的名号,当时的长安是世界最繁华的都市,外国人蜂拥的来长安学习文化;现在的历史课本,也填满赞美大唐盛世的文字;那么“清”呢?这个有着“康乾盛世”的朝代,为什么却不曾使现代的中国人引以为傲?雍正的《大义觉迷路》为康熙叫屈,同时亦透露汉族对异族不公;是的,外族君王励精图治得不到褒奖。外族入主中原,只是一种掠夺和欺压的行为,汉族哪记得满人将他们从水深火热的朝廷,动荡不安的世局中救起?汉族哪记得康熙尽心营造的太平盛世,异族就算出了个“黄帝”,也抵不过汉族中一个恶名昭彰的“萧宝卷”。至于清朝的衰败,我是认同余先生的说法——“清朝,乃至中国的整个悲剧,自乾隆时期开始酿就”。这位“十全武功”的皇帝,的确缔造了盛事的佳绩,但清长达百年的盛世,也是他画下的句点。唐太宗像极康熙,乾隆就似极玄宗了。不是有句话:“一代兴、二代贤、三代落魄”?所有的安逸终会转向骄奢,最后变为淫逸。祖先留给子孙无法再进步的完美江山,下一步,子孙的动作就是破坏了。中国人苛责清朝仍是有些道理的,我们不能对那些丧权的条约视而不见。签定这些条约的是满人,他们占了大部分的错,为了自身的安全不惜出卖国家;中国蒙受未有的奇耻,从中国的世界变成世界的中国。可是这跟时局有关:落后就要挨打!而且满族之所以会封闭,跟汉民族太过于自大有点沾到边,他们不是受到汉化,认同“天朝”而忘了自己祖先的刻苦,才造成不堪局面?若一百年前统治中国的仍是明朝,依旧是汉人,那么这些汉人又会怎么做?承受这些苛责的,还会是满人?我想这是余先生写这篇的原因,他要带我们一窥清朝的背影,一改我们历史的情绪。历史的教训,我们只须谨记,对于那些中国的荣耀,我们必须守成。清朝的存在不能漠视,也不该用差别的眼光去看待清朝。我们都是中国人,中国的辉煌,我们共同分享;中国的过失,我们要集体反思。【篇二:一个王朝的背影读后感】在我看来,秋雨先生的散文一贯带有着他对人性、对社会、对历史的深沉思考。这篇《一个王朝的背影》,是他踏入承德避暑山庄游览时的一些联想。他从清朝初入中原汉族读书人的反抗开始谈起,着重谈了一下他对康熙皇帝卓越的一生的看法。我想这篇文章核心想强调的一个关键词是“文化认同”。清兵刚刚入主中原时,中原的汉人抱着极大的抵触情绪,把入关的满族人看作“外国的侵略军”,而对灭亡了的明朝抱以同情,对朱姓子弟建立的腐朽不堪的“南明”小朝廷充满了幻想,希望他们能够励精图治,把清兵赶出关外,恢复汉人的政权。总结起来就是孙中山先生200多年以后提出了的反帝提纲“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显然,这种情况的发生都是由于满汉两个民族缺乏文化认同。满族历史上一直生活在东北的白山黑水之间,过着游牧民族的生活,崇尚武功而文明程度不高,与在中原大地上沿袭农耕文明,崇尚四书五经的汉族人相比,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方方面面存在着不小的差异。汉族人担心清朝统治者会沿用自己民族的价值观进行统治,给汉民族的文化带来灭绝性的打击。于是,对清廷恐惧和愤怒在中原大地上蔓延,各种打着反清复明旗号的起义此起彼伏。清朝的统治陷入了危机。而改变这种情况的是康熙皇帝。康熙皇帝的学识的渊博和人格的健全足以让我们现代人敬佩地五体投地。他竟然比历届明朝皇帝更加精通汉族的文化,“大凡经、史、子、集、诗、书、音律,他都下过一番功夫,其中对朱熹哲学钻研最深。”“亲自与理学家进行水平不低的学术讨论。”他在位的时候,主持编纂了《古今图书集成》和《康熙字典》,对中华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至今都在发挥着作用。他对西学的重视也让人对他刮目相看。西方的数学、物理、化学、医学、天文等学科,他都兴致勃勃地在传教士的帮助下刻苦钻研。他还下令翻译西方的许多自然科学着作,对动了他们在中国的传播。……在康熙年间,汉族知识分子的内心逐渐软化。看到康熙帝的文治武功,他们对清廷的态度由坚决抵抗逐渐转变为接受、合作。满汉的文化认同逐渐在加强,民族趋向融合。这种趋势一直持续到清朝灭亡。即使在今天,当我们用客观的眼光打量康熙帝时,大多数都是正面的评价。我想,究其原因是,康熙皇帝极大地促进了中华民族的大融合,主要是文化上的认同。作为国君,他认真吸收汉族文化,至少作出了一种很高的姿态,表明他尊重汉族文化。同时,他也赢得了汉族人的尊重和认可。这种互相之间的尊重、包容为紧接而来的盛世奠定了一个重要的基础。在处理今天的民族问题时,我们也应当多借鉴康熙帝的做法,避免“增进民族团结”成为一句空话,把它变成实实际际的行动。改善民族关系,互相尊重和学习是必不可少的。【篇三:一个王朝的背影读后感作文】清朝,一个逝去的年代。在这个没落朝代的背后,有多少人赞扬它,有多少人唾弃它。想起它。我会倾刻泪流满面,也许是欣喜,亦或是忧伤。初中上历史课,老师每每讲到清朝中期都是神采飞扬,激扬澎湃。时间往后退,尽是血泪。老师哭,学生也跟着哭。在单纯的孩子眼里,不仅有悲哀,还有怜悯。而老师,或许还隐藏了丝丝痛恨吧!清朝,是个功过无数的朝代。后来的人定位为:一个让所以中国人为之骄傲的朝代,亦是一个让所有中国人视为耻辱的朝代。文章的作者是余秋雨,选自《山居笔记》。大约有30来页的字,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就是这不长不短的文章让我对清朝又爱又恨。首先作者的知识底蕴让我这骨灰级的清史迷十分佩服,其次他的文章笔墨更让我为之震撼。仅仅只是一座很凄凉的皇家园林,四面叠嶂,雾云笼罩的承德避暑山庄在余秋雨眼里竟会变成一个端坐在眼前受万人睹目的九龙榻。这九龙榻既是九五之尊的象征,也是让皇帝在孤独脆弱的时候可以休息的靠背椅。看到这里也会想象皇帝累了、倦了,想念着承德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仿佛可以化作灵魂的寄托。虽然没能有缘迈进承德避暑山庄的大门,但踏上紫禁城的第一块青砖起就能感受到庄严肃穆的皇宫的压抑感。皇帝久居深宫,难怪想抽身逃离那些惹人头痛的烦琐事物,携来百侣,泛舟于庄内碧湖之上,微风拂面,煮酒论天下,引吭高歌,好不惬意!清末,是在旧社会时期生活过的人们都不愿回顾的历史,一条条像生死契约一般的卖国协议,巨额赔款让百姓叫苦连天,政府不想自己掏腰包,想尽一切招数剥削榨尽老百姓,哪怕是一枚铜钱。清朝的存在,或许在汉人心中是一个根本不允许存在的东西。中华民族要汉人统治才算天经地义,即使是篡谋夺位。满人,汉人眼中的蛮夷,这外来异族人统治的国家很是让人反感。特别是在清末,汉人们更是觉得满人天生卑奴血统,不懂得抵抗,不知道拼搏,只一枪一炮就能让他们跪地求饶,舍去自己比生命还重要的东西——尊严,不只是个人的,还是国家的、民族的。偌大的中国转眼之间在风雨中飘摇,破落不堪,如何让人甘心。尽管康乾盛世让大清在世界上辉煌了那么一瞬间,而人们更愿意把那段苦不堪言的历史铭记在心间,片面的全盘否定这个让人琢磨不定的朝代以及把掌它的每个孤家寡人。末了,想大声读出文章的最后一句经典语句——一个风云数百年的朝代,总是以一群强者英武的雄姿开头,而打下最后一个句点的,却常常是一些文质彬彬的凄怨灵魂。读罢荡气回肠!【篇四:一个王朝的背影读后感】浩瀚的历史,带给我们无数启迪,曾经用生命换来的殷殷告诫,指引着人们前进的方向。读余秋雨的散文《一个王朝的背影》让我得到这样的人生感悟。散文讲述的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个朝代――清朝,关于皇帝们的故事。他以朴实的文字,柔和的话语,带有前瞻性的思想,富有哲理的思维描述了康熙皇帝的雄才大略,介绍了清代帝王的功过得失,将康熙与慈禧作对比,发出了一个王朝兴衰荣辱的历史感叹。就说康熙皇帝吧,他一登基就有无数多的问题摆在面前。清兵入关才几年,一个偌大的国家等待着一个明君的出现。康熙没有让祖宗失望,造就了一个繁荣昌盛的大清帝国。他八岁称帝,十四岁亲政,面对当时的内忧外患,十六岁果断地除掉了一直干预朝政的权臣鳌拜,扫清了他施政中的第一块顽石,为后来大刀阔斧的改革奠定了基础。仅仅四年后,康熙又开始策划削落三藩,去接触即便是祖上也无可奈何的大将吴三桂,在吴三桂叛乱发动之前,他就先发制人,迅速出击,让沉睡了三十年的清军重新焕发生机,指挥着明末曾让汉人闻风丧胆的虎狼之师再一次消灭了兵力最强的汉军,给国家未来的治理铺平了道路。猛烈地打击对统治有威胁的敌人,抗沙俄,定版图,签订《中俄尼布楚条约》,收复台湾,亲征蒙古噶尔丹,册封达赖喇嘛,他让大清的皇威遍布蒙古大漠,深入西南边陲,直达青藏高原。当然,如果康熙帝单凭在军事上有所建树便不会被后人称作“千古一帝”了。他不仅“武功”显赫,在“文治”上也十分卓着,为了使满汉和谐共处,他广纳天下英才,开设博学鸿辞科,招集汉族知识分子,编制了延用至今的《康熙字典》;当许多汉人瞧不起北方蛮夷之时,康熙帝却已学了大量的汉文典籍,让汉儒们也自叹不如;正当有不少前朝旧臣在苦心密谋反清复明时,他早就笼络了汉族的文人学者修定《明史》,总结明亡清兴的历史教训,使《明史》成为二十五史中最完整的一部;他还驾临凤阳,在明朝祖地亲自祭拜朱元璋,妥善安置朱氏后人,既让时人称道,也给后人为他的胸襟、气魄所折服。余秋雨先生像一个说书人,用一项项实实在在的证据,以“平平淡淡才是真”的方式将清朝历代皇帝之事娓娓道来,将大块的真实叙述与零星的数件事情穿插一起,配以精辟的论说,把每一个帝王的形象描绘得有声有色。正如“秋雨”之名,梧桐落叶潇潇雨滴落心头,一阵寒意入骨,却清醒了许多,透彻了良多,感悟了很多。然而封闭就要落后,落后就要挨打。妄自尊大的乾隆拒绝了英使马夏尔尼的通商谈判,使中国失去了接触西方科学技术的大好机会。其祖父康熙帝收复台湾后曾打开沿海通商口岸,解除海禁,可是乾隆却以天朝上国自居,闭关锁国。在康熙朝,康熙本人一心为国家繁荣作努力,积极地学习西方的先进科学技术,将欧洲传教士请入宫中,请教天文、生物知识,接受物理、欧氏几何的指导,闲暇时还致力于天花疾病的研究。他对西方诚恳的接纳使大清成为当时屹立世界东方的泱泱大国。在铲除吴三桂和噶尔丹中,红衣大炮多次派上用场,他不仅购买大炮、研制火药,还将外国使者进贡的战舰模型投入生产,从而成功地战胜了台湾水师。相比之下,乾隆皇帝只会与纪晓岚吟诗作对,与和|收藏古董字画,还劳民伤财地七下江南,花天酒地。读完全文,不禁对余秋雨的语言的驾驭感到由衷的钦佩,利剑般的目光洞察出中一个王朝的成败功过,读此文,既是一种语言的培养,也是文化的学习,更是为人、执政、治国、兴邦的历史宝鉴。阅读之后,豁然开朗。各种想法接连涌现,不断爆发出来。虽难以言表,但却对真谛的领会满怀欣喜。我想这就是作者的过人之处吧。这是我第一次在阅读历史性散文有的触动,竟是如此的发人深省。文字之美正如武林高人的深厚内功,一道道真气由内而外的散发,虽徐徐流出,向读者心中缓缓输入,但是顺畅地打入丹田,聚之紫府,渐渐地遍布周身各处,细细地品味慢慢地读,感到一股纯厚至阳的内力源源不断,温暖全身,通篇毕览,功力方收,精神为之一振。《一个王朝的背影》,一次辉煌与过后的衰败。不单是清朝,一个王朝的诞生:总是威风凛凛地一路杀来,短暂地出了几位经天纬地的君王之后,瞬间的绚烂又重新走向没落,无能又自负的子孙一点一点吃掉老祖宗的基业,毁掉先烈们浴血奋战方打下的江山,最后灭亡。一个王朝的背影有兴和衰,荣与辱,成与败,还有不尽的历史教训,在教训中得到借鉴,在借鉴中取得进步,这也许是此文的意义吧。我希望所有人都能够读一读余秋雨的这篇《一个王朝的背影》,或许,你也能从中探求得自己的历史宝鉴。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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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步像往常一样,我驼着背上的游客,一步一步往鸣沙山上走去。我一步深一步浅地走着,厚厚的黄沙不禁让我追溯起童年记忆,追溯起长辈们给我们讲的代代相传的故事。我的祖上们见证了这片大漠荒疆前行的脚步。传说中,不知多久以前,有一个很有名的人叫张骞,带着我的祖上们往西方远远的走了一遭;当张骞等人带着我的祖上们满载而归时,紧随他们疲惫脚步的,是一大群外国商人。从那时起,这条路有了一个响亮的名字:丝绸之路;而这个古镇——永垂不朽的敦煌,开始崭露头角,越来越兴旺……突然,我的主人牵着我,加快了脚步,把我从思绪中拉回现实;不过,对我健壮的身体来说,走得再快也是件轻松事。速度稳定了下来,仍然单调的节奏,熟悉的风景——很快,我又陷入了追忆。我的长辈们曾津津乐道地向我讲述玉门关和阳关盛极一时的景象。外国商人炫耀似的招呼着来来往往的路人,拿出一串又一串宝石项链,大声地和来自异国他乡的人讲着价钱。我的祖上们站在商人们的后面,背着沉甸甸的货物,听着忙乱的脚步声,看着各种各样的面孔。虽然他们不说话,但心里却很明白:这个名为敦煌的小镇,发展脚步越来越快。越来越多人走进这颗明珠,往西域走去。我们“沙漠之舟”,自然成了不可或缺的东西。这片大漠荒疆上,遍布了我们骆驼的足迹……终于,我将这位客人背上了山顶。山那头壮阔的景色令这位客人惊讶万分,我却回过头来看了看自己的足迹,弯弯曲曲的一串串脚印令我充满了遐想。这个小镇走到今日,已有上千年的历史了吧!但他的脚步从来没有停止过。最近几年,来这个地方的人似乎又多了。我们从未见过的高楼拔地而起;除了我们之外,还多了一种叫“汽车”的运输工具;人们穿着越来越新奇衣服,更经常拿出一些我们从未见过的东西,令我们不禁瞠目结舌。时过境迁,虽然这里曾被历史的风沙所掩埋,虽然这里曾经战乱所留下的痕迹也能偶然见到,但道路的曲折不代表脚步的停滞。我望着自己的脚印,不禁有些彷徨,但心中却像明白了什么似的,一块石头似乎落了地。我也和客人一样,抬头,望着远方。也许我一辈子都要在这里不停的劳作了,但这个小镇发展的脚步却永远不会停息。今天,我走的路到此为止了;而这个小镇、这片土地、还有传说中那辽阔而伟大的国家,他们前进的道路还有很长、很长。像往常一样,我驼着背上的游客,一步一步往鸣沙山上走去。我一步深一步浅地走着,厚厚的黄沙不禁让我追溯起童年记忆,追溯起长辈们给我们讲的代代相传的故事。我的祖上们见证了这片大漠荒疆前行的脚步。传说中,不知多久以前,有一个很有名的人叫张骞,带着我的祖上们往西方远远的走了一遭;当张骞等人带着我的祖上们满载而归时,紧随他们疲惫脚步的,是一大群外国商人。从那时起,这条路有了一个响亮的名字:丝绸之路;而这个古镇——永垂不朽的敦煌,开始崭露头角,越来越兴旺……突然,我的主人牵着我,加快了脚步,把我从思绪中拉回现实;不过,对我健壮的身体来说,走得再快也是件轻松事。速度稳定了下来,仍然单调的节奏,熟悉的风景——很快,我又陷入了追忆。我的长辈们曾津津乐道地向我讲述玉门关和阳关盛极一时的景象。外国商人炫耀似的招呼着来来往往的路人,拿出一串又一串宝石项链,大声地和来自异国他乡的人讲着价钱。我的祖上们站在商人们的后面,背着沉甸甸的货物,听着忙乱的脚步声,看着各种各样的面孔。虽然他们不说话,但心里却很明白:这个名为敦煌的小镇,发展脚步越来越快。越来越多人走进这颗明珠,往西域走去。我们“沙漠之舟”,自然成了不可或缺的东西。这片大漠荒疆上,遍布了我们骆驼的足迹……终于,我将这位客人背上了山顶。山那头壮阔的景色令这位客人惊讶万分,我却回过头来看了看自己的足迹,弯弯曲曲的一串串脚印令我充满了遐想。这个小镇走到今日,已有上千年的历史了吧!但他的脚步从来没有停止过。最近几年,来这个地方的人似乎又多了。我们从未见过的高楼拔地而起;除了我们之外,还多了一种叫“汽车”的运输工具;人们穿着越来越新奇衣服,更经常拿出一些我们从未见过的东西,令我们不禁瞠目结舌。时过境迁,虽然这里曾被历史的风沙所掩埋,虽然这里曾经战乱所留下的痕迹也能偶然见到,但道路的曲折不代表脚步的停滞。我望着自己的脚印,不禁有些彷徨,但心中却像明白了什么似的,一块石头似乎落了地。我也和客人一样,抬头,望着远方。也许我一辈子都要在这里不停的劳作了,但这个小镇发展的脚步却永远不会停息。今天,我走的路到此为止了;而这个小镇、这片土地、还有传说中那辽阔而伟大的国家,他们前进的道路还有很长、很长。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