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敬重一切生命
世界上写动物小说的人可不少,比如:沈石溪、西顿、椋鸠十等等,他们笔下的动物小说是那样的传神和引人入胜。在这个寒假中,我又读了一本动物小说——《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撬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撬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读完这本书后,我心中感慨万千。一条平凡的狗,原来它的一生,并不是那么的精彩。这让我不禁感叹道“狗是有生命的,怎么能虐待生命呢,在他们没有精力或奄奄一息之前,还让它们干生活,不给他们吃饱,总是用鞭子抽打它们……”这些事例让我想到了小时候亲眼目睹的一件悲惨的事。
小时候有一次在去幼儿园的路上,我看到一只被车撞了的小猫正在用自己最后一点微弱的力气向道路旁爬去。当时我还提醒送我的奶奶说:“小心点,别压着那小猫了,看着好可怜呀!”“是啊!但可惜呀,它快死了,只能保佑它下次不要被车撞了吧!”可是,当我们正要经过那个事发地时,有一个调皮的小孩故意用脚狠狠地踢了那只小猫一脚,将小猫生命的希望全都踢灭了。我没有胆子去看那个结局,因为我不看也知道,此时它该正躺在离事发地几米外的地方,全身正僵硬着,我当时想疯狂地踢那个小男孩,让他体会到那只小猫的痛苦。
生命是宝贵的,只有一次,但请你能敬重一切生命,也许,是他们,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夜空中最亮的星
夜空中闪亮的星星有很多,每当夜深人静时,仰望天空,天上的星星眨呀眨,像会说话在眼睛。而我生活中的星星是我的妈妈,她不仅是我的智慧星,也是我的幸运星。有妈妈这个闪亮的星星一直照耀着我,我是多么的幸福呀!
有我心中,妈妈是十分地呵护我。因为她在我需要帮助时能及时出现。我记忆犹新的一件事是这样。有一天,我在家做数学题,突然发现有道题不会,我给奶奶看,但奶奶也不会。我十分着急。这时,妈妈走了进来,我立刻告诉妈妈这道题不会做,想从妈妈那里得到答案。但是妈妈并没有直接教我,而是安慰我,让我开动我的小脑筋。然后告诉我一个解题的方法,鼓励我自己把这道题做出来。果然,经过妈妈一番的讲解,我豁然开朗,一下子做出来了。那一刻,我觉得妈妈就是我的智慧星。
妈妈不仅是我学习上的一颗智慧星,也是给我带来幸运的一颗星星。有一次,我在文峰城市广场参加一个架子鼓表演,那里有一个小型的抽奖活动。我把我的号码放到抽奖箱里面。到了节目尾声主办方开始抽奖,本来我是不想参加的,觉得中奖的几率寥寥无几,本想打退堂鼓。但妈妈告诫我:既然你参加了活动,就应该积极地把抽奖事情也做完,做事情有始有终才更好。结果,出乎我的意料,我竟然抽到了一个三等奖,价值一千五佰元的十节架子鼓课,我十分地欢喜。但转念一想,我怎么会抽到这么好的奖品呢?哦!明白了,是妈妈给我的力量,让我成功地抽到了奖品。妈妈真是我的一颗幸运星呀!
妈妈是我的支柱,是我不断进步和前行的引路人。对于我来讲,她是夜空中最闪耀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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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呼唤读后感这几天读了一本名为《读荒野的呼唤》的书,感受深刻。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为巴克的狗,它出身富贵,养尊处优,但被法官的雇佣工人纽曼儿拐卖给酒吧老板,后转卖给了在淘金区帮政府运信件的佩罗和弗朗索瓦,后又转卖三个北极旅行的人,最后遇到了巴克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巴顿,建立了超越人和动物的深厚感情。通过这几次转卖,巴克的命运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它从极度愤怒反抗挣扎到妥协改变适应,从一只南方文质彬彬的绅士狗彻底变成了一只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野性狗,到最后,巴尔的野性彻底显现并彻底回归了荒野。从中我受到了几个启发,面对环境,我们有几个选择:逃避,抱怨,适应,改变。巴克出身贵族,活得有尊严有地位宠爱有加,后来到了一个截然不同的环境,那里充满了争斗暴力屈辱野蛮,那里崇尚适者生存胜王败寇的丛林法则,巴克没有逃避,没有抱怨,而是选择了适应和改变。巴克短暂的不适之后迅速调整了自己的生存模式,审时度势理清关系后迅速改变自己,通过和斯皮茨不屈不挠的顽强战斗取得了领头狗的位置,赢得了主人的尊重。这让我想到了,只有改变自己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也只有改变自己才能适应各种不同的环境。记得有一次我在房间里面安静得看书,而奶奶和妈妈则在门外讲话,一开始我一直忍耐着,但后来他们的讲话声越来越大,我都听得不耐烦了,便开门大声对妈妈说:“你们也太吵了吧,我都不能安静看书。”妈妈看着我平静地对我说:“你要适应在吵闹的环境中读书,控制自己,因为不是每个地方都是安静的,不要被环境所控制。”我听了不以为然,但看了这本书后,我感到非常惭愧,也稍微嘈杂一些的环境我都适应不了,怎么能像巴克一样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中生存?如何在控制自己改变自己中赢得别人的尊重?答案是显然的。还要一点,巴克很重感情,很懂得感恩,在最后和巴顿的交往中,巴克受到了亲人般的对待,面对内心野性的呼唤想回归荒野的时候,巴克还是放不下巴顿,这位给它生命给它超越人和狗感情的亲人,也几次回报这位主人,在危难之中就过主人的命,也尽力帮主人赢得过荣誉和金钱,直到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报仇后才回归荒野。巴克告诉我,做一个有情有义感恩的人。巴克在我眼里已经不是一只狗,而是一位勇敢机智不服输积极进取的英雄,值得我学习。9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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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呼唤读后感自从上小学开始,家里的书柜里就陆陆续续地排满了许多书。有世界名著、四大名著、还有当代散文集等等应有尽有,而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西游记》是讲唐僧师徒四人,一路上风餐露宿,跟妖魔鬼怪斗智斗勇,坚持不懈。历经千辛万苦,最后取得真经的故事。让我最崇拜的是孙悟空,他的神通广大,遇到困难时的沉着冷静,勇敢面对,一次次化险为夷,取得胜利。这不由得让我想起自己,在学习的道路上,遇到一些微不足道的困难时。不是想着怎么去解决它,而是,常常一次次的退缩。这一方面可能与我活泼好动、多管闲事的性格有关系,妈妈老说我没有女孩子的文气矜持。另一方面就是学习上没有耐心,懒惰不肯动脑,不能静下心来,导致学习成绩忽上忽下。就像最平常的数学课一样,当上课铃声响起时,当数学韩老师迈着轻快的脚步走上讲台时。我的心就“咚咚”跳个不停,心情就会莫名的紧张起来,因为一直以来数学是我的弱项。刚上课的十几分钟,我专心致志的听着韩老师讲课,目不转睛的盯着黑板。上到后半节课里,我的思绪已经跟课堂脱离到十万八千里了,想着下节是什么课,下课后跟谁一起玩,又想着什么时候放学回家。韩老师的讲解声也好似蜜蜂一般的“嗡嗡’声响了。这时,韩老师看穿了我的呆样,叫我站起来回答问题。我一问三不知,如坠云雾。同学们的哄堂大笑,我顿时涨红了脸,全身发热,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这不但要接爱老师的批评,而且回家也难过我妈这一关。想起《西游记》里的孙悟空,遇到困难时,总是积极乐观的去面对,去解决。在老师用心良苦的教导,妈妈的苦口婆心。我痛定思痛,决定一步步改掉这些坏习惯。上课时也强迫自己,一定要专心听讲。思绪要飘时,掐一下自己的大腿。上课时,也积极发言了。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不再逃避了,而是想着怎么去解决它,打败它。终于,在今年的期末考试中数学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无论做什么事,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勇往直前的精神,必定事半功倍。7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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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这本书里讲述了一只在南方米勒法官家的宠物狗——巴克,在南方过着舒适温暖的生活,后来被米勒法官家的一个坏仆人卖到了寒冷偏远的北方,并被训练成了一只雪橇犬。面对极其恶劣、残酷的生存环境,巴克迅速地适应了那里的环境,并一步步地通过自己的坚持努力夺取了领头犬的地位。看到巴克的成长经历让我想起刚上一年级的时候,一次学校组织了“体育达标”测试,跑步、跳绳、立体位前屈我都做到了优秀,只有“仰卧起坐”这项我一个都做不起来。记得当时一分钟计时开始的时候,我双手抱头,两腿屈膝,拼尽了全身的力气,一个也做不起来。当时的一分钟对于我来说竟是如此的漫长,看着身边的同学就像虾米翻身一样一起一伏,我是又羡慕又焦急,时间到了我却得到一个刺眼的、红色的“0”。最后善良的体育老师让我补测一次,一点儿自信都没有的我,硬着头皮来到垫子前,做好了预备姿势,心想这次我能打破“0”的记录吗?我偷偷地环视下四周,全班师生46双眼睛齐刷刷地盯着我,当时真的好紧张,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听到老师一声令下,我调动了我全身的运动细胞,不行,还是不行,起不来,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了,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下课铃响了,同学们你一言我一语的,有的说我怎么那么笨,这么简单就起不来、有的说我给班级拖后腿、还有的说我……只有温柔的体育老师鼓励我说要多练腹肌,腹肌有了力量就能起来了,我用力地点了点头。放学了,我看到妈妈之后,忍不住的眼泪哗哗地往下流,妈妈问我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我委屈地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妈妈,妈妈笑着安慰我说:“没关系的,这只是你在学习上的一个小小的曲折,以后在学习上还会有其它困难的,遇到困难就要想办法去解决,哭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我用手抹了一把眼泪,用力地点了点头。妈妈接着说:“仰卧起坐是每天都要坚持练习的,等你的腹部有了力量,做仰卧起坐就很轻松了。不光是仰卧起坐,所有的事情都要靠坚持,才能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懂了吗?”我点点头。从那以后,在妈妈的督促下,每晚睡觉之前都要练习仰卧起坐,刚开始连续几天都做不起来,突然有一天我一下子做起来五个,当时的我欣喜若狂,上蹦下跳着欢呼我成功了,我成功了。从那天开始我重拾信心,一直坚持到期末,从不间断,在期末的“体育达标”上,我的“仰卧起坐”获得了优秀。我们是一名学生,在学习上,更应该学习巴克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不管在怎样恶劣的环境下,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和挫折,只要坚持,永不放弃,最终都会取得胜利的。10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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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呼唤读后感你是否认真倾听过?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学会倾听,倾听乡村的细语,倾听都市的喧嚣,倾听荒野的呼唤。每一种声音都有其独特的魅力,或美妙,或深沉,或清脆,或委婉,或高亢……我曾经读过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所写的《荒野的呼唤》,它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巴克是一只狗,它被卖去当了劳工,整日生活在极其艰险的环境中,劳动繁重。为此,它苦苦忍受和挣扎,恶劣的环境磨炼了它的意志,让它变得更加勇敢和机敏。回到狼群之后,它毫无疑义地成为了狼群的领袖。每个人都向往自由,追求自由,动物也是如此,它们也想摆脱束缚,投入到广阔的大自然中。我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养兔子的两次经历:第一次养的兔子名叫“欢欢”。有一天,我看到欢欢闷闷不乐,感觉到它很孤独,就把它从笼子里放了出去。看到欢欢活蹦乱跳的身影,我不禁莞尔。但是,过了不久,我再去寻找它,却发现它不见了。我非常着急,四下里寻找,仍杳无踪迹。这时,我的目光无意中看到阳台的栏杆,心中一颤:难道……从阳台上往下看,什么也没看到。我松了一口气,但心里仍然疑惑不解:它跑到哪儿去了?是逃走了吗?接下来的好几个月,欢欢一直没有回来,从此在我的视野里消失得无影无踪。第二次我又养了一只叫“萌萌”的兔子。接受上一次的教训,这次我对它十分体贴。每天一放学,我就迫不及待地跑回家,到厨房给它拿菜叶吃。看着它津津有味地吃,我深感欣慰。这次,我再也不敢放它出去了,因为我怕它像欢欢一样“不辞而别”。一天上午放学后,我看到萌萌时,发现它眼睛紧闭着,四脚朝天在笼子里躺着。我担心极了,生怕它有个三长两短。妈妈说:“它可能死了,我们把它扔到楼下去吧!”说着抓起兔子就往外走,这时,萌萌竟然睁开了眼睛。“妈妈,萌萌没死!”我急忙叫住妈妈。但不知怎的,等妈妈再看它时,它的眼睛却又闭上了。妈妈二话不说,就拎着它下楼去了。妈妈回来后,对我说,那只兔子竟然装死,一放开它,它就跑了。当时我急得直哭,心里不停地在想:难道它不喜欢我吗?后来,我才想明白,这两只小兔子并不是不喜欢我,而是不想像犯人一样整天被囚禁在牢笼里。它们为了能够在森林里、草地上自由地奔跑,在蓝天白云下快乐地嬉戏,才想方设法逃跑的。它们,只想摆脱束缚,重新获得自由而已。9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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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呼唤读后感《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小说主人公是一只肌肉发达的狗,名叫巴克。它的妈妈是一只牧羊犬,它的爸爸是一只圣伯纳德犬。巴克出生在一个法官家里,那个家里有很多狗,比如不下二十只的胡梗、日本哈巴狗、墨西哥无毛犬,还有巴克,虽然拥挤,但却很开心。好景不长,巴克被几经转手,卖到了遥远的北国。它被一辆运输车送走,后来又被一辆卡车运到轮渡上,最终他被装进了一节包裹快运车里。这节包裹快运车在火车后面拖着,整整两天两夜,巴克也就持续两天两夜没吃没喝,最后它被卖给了拉雪橇的狗队。巴克在不宜生存的北国,通过努力,变成了出色的雪橇犬。看完故事,我深深地被巴克的特质所吸引。第一个特质是“隐忍”。巴克如果做的不好,主人就会用鞭子打它,它默不作声,努力调整步伐,用力地快速拉着雪橇,尽力做到让主人满意。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学会了如何在雪地中睡觉——在雪地里挖一个坑,躺在坑里。丝毛犬经常挑衅巴克,但它忍住愤怒,逮准机会,消灭了“敌人”。第二个特质是“坚强”。巴克的生活很艰苦,吃不饱,甚至还吃没有营养的冻马皮来充饥,每天都要忍着饥饿走很长很长的路。又一次,为了赶时间,它和伙伴们一天在雪地里走了四十英里路,腿都软了,但它一直咬牙坚持,最后得到了主人一磅半的大马哈鱼干作为奖励。第三个特质是“勇敢”。主人死后,雪橇队解散了。为了生存,巴克想尽办法猎到了一头雄鹿,饱餐了一顿。后来,巴克遇到了一群狼,由于巴克吃的好,比狼高出一个头,所有的狼都打不过他,甘拜下风,于是巴克变成狼王。从此以后,人们就再也没有巴克的消息了。合上书本,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巴克虽然是只狗,但它有着“隐忍”、“坚强”和“勇敢”的精神,在荒野中生存下来。我想对巴克高呼一声:“你真了不起,我为你骄傲!”我们要向巴克学习,在激烈地学习竞争中,坚持不懈、勇往直前。我想再说一遍,向巴克学习!7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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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呼唤》读后感近期,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向人们展示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可爱的家犬——巴克出生在大法官米勒的房子里。长大的巴克统治着这片领地上的所有狗。但是,可恶的曼纽尔趁着没有人时偷偷地把巴克买给淘金者。就这样,巴克成了雪橇犬。巴克把头领斯皮茨干掉后,成为了新的雪橇犬头领。巴克把狗群治理的焕然一新。后来,佩罗和弗朗索又把狗群卖了,之后又接二连三换主人……巴克被折磨得半死不活。辛亏桑顿救了巴克,才让它免于一死。在探索金矿时,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愤怒悲伤的巴克疯了似的把在场的印第安人一个一个咬死。巴克再无羁绊,听从灵魂的指引,回归荒野,获得新生,成为狼群的头领。读完这本书,我被这种弱肉强食的生活惊呆了: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忍饥挨饿;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被欺凌;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死路一条。这让我想起了我们这一代的“小皇帝”。从小娇生惯养,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寄生虫般的生活,如果放进丛林里,恐怕小命很难保全。瞧瞧杰出的巴克,走过道道险沟,踏过无数陷阱,趟过条条激流,最终以胜利者的姿态站在丛林中。人也一样,只有经历千锤百炼,才能积累丰富的经验,只有在失败中站起来,才是生命的强者。如果只做温室中的花朵,注定要被社会淘汰。也让我知道了身体的重要性。我们不能只把学习搞好就OK,还要把身体锻炼得棒棒的,做到多方面发展,这样才有可能在竞争中屹立于不败之地。纵观历史上的伟人,基本上都是身体棒棒的,寿命长长的。我以后要多锻炼,走路不上蹿下跳,保护身体,不能让身体受到伤害。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如果没有了生命,一切都无从谈起。做生命的强者,不向厄运低头——这是我向巴克学习的地方。65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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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呼唤》读后感今天,我读完了《热爱生命》中的第一个故事——荒野的呼唤,我觉得这个故事写得十分生动,细节描写得很好,景色写得很美,虽然一开始很血腥暴力,但还是很好看。《荒野的呼唤》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来无忧无虑地生活着,但被一帮人带走,并被暴力地对待,这使它明白了“棒牙法则”。紧接着他被一队队的人买下来,经历了许多旅程。最后因为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巴克,所以巴克对桑顿忠心耿耿,他们也经历了重重困难的旅程。结果桑顿死了,巴克凭着敏捷地身手和强壮有力的四肢在森林里捕捉到了许多猎物。最后它当上了狼群之首。这个故事的情节十分吸引人,尤其是在狗决斗的时候,非常激烈,让读者惊心动魄,十分紧张,因为当一只狗倒下,其他狗就会将它咬死。我觉得巴克是一只对主人很忠心的狗,因为在巴克的视线中几乎永远少不了桑顿,添桑顿的脸和手。更重要的是有一次他们在悬崖边,桑顿让巴克向悬崖跳,谁知巴克真跳了,幸好桑顿一帮人将它抱住使它没掉下去,接着,伯顿和一个人打架,桑顿去劝架,结果被伯顿狠狠地打了一拳,巴克猛地把伯顿扑倒在地,咬住伯顿的脖子。巴克也是一只强壮勇猛的狗,因为它的个子比狼还大,和其他动物决斗经常胜利。它也是一只聪明的狗,因为它知道反抗那些人会挨打。总之,这个故事十分好看。45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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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呼唤《荒野的呼唤》读后感你有认真倾听过每一道声音吗?学会倾听,倾听来自大自然的轻语,倾听来自城市的喧闹,倾听来自荒野的呼唤。每一种声音都有它存在的理由,它们或是美妙的,或是沉闷的,或是自由的……《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叫巴克的大狗被卖去当苦工,不仅劳动繁重,就连环境也十分艰险。巴可忍受了各种虐待,在恶劣的环境下,锻炼得比其它动物更加机敏勇敢。自由呼唤它回到狼群,让他以勇猛和聪明作了狼族的领袖。每个人都渴望自由,追求自由,即使是动物也一样,它们想投入到大自然的怀抱中。我养过两次兔子,可没有一次养成功。第一只兔子叫贝贝。它让我印象深刻,甚至是愧疚和自责。那天,我看贝贝怪孤独的,便打开笼子放它出来活动活动。看着贝贝活泼的身影,我不禁扬起一抹微笑。等我再去找它时,它已经不见了。我仔细地寻找每一个角落,还是没发现它的踪影。眼光不经意扫过阳台的栏杆,我的心猛地一沉,急忙往楼下看:小区还是一如既往。我顿时松了口气。可心里又浮起一个疑惑:难道它逃走了?后面的几个月里,贝贝还是没有出现。它也不打声招呼就从我的世界里消失得无影无踪。第二只兔子我叫它慧慧。有了上一次养兔子的经验,我对它很是体贴。每天放学回来,我一把书包放下,连鞋都没脱就奔去厨房拿几片菜叶,洗净后放在慧慧的笼子里给它吃。看着慧慧吃得津津有味,我心里倍感欣慰。我不敢把笼子打开,怕它又像贝贝一样逃走。一天晚上,我去看慧慧时,发现它紧闭双眼,四脚朝天地躺在笼子里。我的心跳猛地加速,急忙叫来妈妈。我紧抿着唇,紧握的双手微微泛湿,不安的情绪溢于言表。妈妈以为慧慧死了,就提这笼子想把它放到楼下扔了。突然,我看到慧慧的眼睛悄然无息的睁开了,骨碌碌地一转。我心下一喜,大叫:“妈妈,慧慧没死!”妈妈低下头,慧慧的眼睛不知何时又闭上了。“你这孩子,真糊涂。”妈妈奇怪地看了我一眼。我急急忙忙地说:“不是的,它……”话未完,妈妈就径直下了楼。还小的我急得伤心大哭。一个两个都这样,你们是不喜欢我吗?不是这样的。我才发现,它们不喜欢被囚禁,不喜欢像犯人般被关在牢笼里,不喜欢没有自由的感觉。或许是为了自由,为了能重新回到森林里自由地奔跑;或许是见惯了人们虐待动物,见惯了人类把动物当做赚钱的工具,才会如此想逃跑。它们只不过是,想回到大自然中罢了。80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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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求生读后感永不言弃的希望“睿睿,你睡着了吗?嗯……什么!你又躺在床上看书,还拿手电筒!快把书交出来!”妈妈怒气冲冲地对我吼着,我惊慌失措地把手中的《荒野求生》扔给她,躺下之后,却久久不能入睡。《荒野求生》是我最喜欢看的书了。这是一本冒险家传记,书中介绍了哥伦比亚雨林、阿拉斯加山脉、撒哈拉沙漠、印度尼西亚雨林、南非草原、喜马拉雅山脉等众多世界自然风光,单这些地方环境恶劣、令人恐惧,而书中的主人公贝克却在世界上最险恶荒凉的地方,面对未知的危险奋力寻求生存,其却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成功“跨越”这些险境,因为他有自己坚定的信念---生存。其实,这套书跟我们生活也是息息相关。让我明白了面对生活,要保持微笑,只要有信心,生活总是充满希望。无论面对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轻言放弃。妈妈曾经给我看了汶川大地震的纪录片:地震中,有三名中年男子被埋在了废墟中,他们是同事,被掩埋后,三人随即开始自救。他们一直不断扒土,用尽各种办法,凭自己的力量让生命延续,他们喝完了身边的矿泉水后,三名男子居然喝自己的尿。七十五小时后,终于被救出来了。看完纪录片以后,我不禁震撼了!是什么让他们有了如此顽强的勇气,哦,那是对生命的勇不放弃的信念。我还知道当贝多芬感到自己耳朵听不见的时候,他几乎绝望了。对于一位音乐家来说,没有比这更不幸的事情了。但后来贝多芬战胜了困难,他对音乐的不离不弃和坚持,让他成为了著名的音乐家,他创作了《第三交响曲》和《英雄交响曲》等等世界名曲。敢于跟苦难命运作斗争,真是个不平凡的人。是呀!人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总要经历些困难,只要我们坚持不放弃,永远心存希望,保持坚强、微笑、决心与智慧,没有什么困难是战胜不了的。当然,这本书还讲述了各种生存技巧,会让你大开眼界,让我懂得许多野外求生知识,真是受益匪浅!希望大家也都来读一读吧!7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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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荒野的呼唤》有感暑假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书中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本书讲了一条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有过四个主人,经历了许多磨难。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差点被狗的头领史皮兹杀死,但最终学会了生存的法则;第二个主人让他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四百里;第三任主人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狗,自己也很无能,最后他和他们的狗一起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第四任主人救了;第四任主人和布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替主人报了仇。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头狼。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掩卷深思,感慨万分。首先是布克坚强的生存能力,他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布克活了下来。我觉得社会也象一个大战场,一旦倒下去,要不赶快站起来,你就完蛋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然后吃掉你的灵魂。只有站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站着的人应该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其次是布克对第四任主人的浓厚感情。在布克的生活里,只有他的第四任主人和他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这感情像一根绳子似的把他不断从荒野里拉回来。他救过主人一次命,替主人立过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又想方设法替主人报了仇,并且在每年主人被杀害的那天,他还会回到那个地方纪念主人。相比之下,我们人对动物的感情就要差多了。第三点是人的贪心。第二个主人因为贪心把布克他们给卖了,第三个主人因为贪心想得到金子,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掉进湖里淹死了,就连第四任主人也是因为贪心想多拿一些多矿石而被人杀害了。贪心,真是人致使的弱点。《荒野的呼唤》的确是一本好书,是一本能震撼人心的书,希望大家一定都要看一看。浙江嘉兴海宁市湖塘中心小学六年级:刘飞7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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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荒野的呼唤》有感今天,我读了一本好书——《荒野的呼唤》。它的作者是“加拿大诗歌之父”--查尔斯·道格拉斯·罗伯茨,也就是现实主义动物故事的创始人之一,在这本书里有12个章节,每个章节都有一个小故事,里面写着一些动物的命运。在一个“空中之王”的故事里,我十分佩服空中之王--秃鹰。在森林中,一棵老松树上住着空中之王--秃鹰一家。每次秃鹰和它的妻子都会带回很丰富的食物,给自己可爱、贪吃的宝宝。有一天,印第安人捉了一条很大的白鲑鱼,将鱼放在岩石上,并在岩石边设下陷阱,然后躲在大树后面等秃鹰大王来自投罗网。秃鹰大王来后,便坐在岩石上吃起了美味可口的白鲑鱼。谁知,印第安人放下了巨大的鱼网,将它捉住带走了。妻子在家见丈夫还没回来,孩子们又饿了,只好自己喂孩子。在印第安人的看守下,秃鹰无法逃走,因为它脖子上挂着一个铁链,它无法动弹。它的愿望是自由。后来,鸟儿们知道大王失踪后,便放肆地在宝座上乱跳,觉得无聊时就飞走了。有一次,印第发人要将铁链换成金链时,秃鹰借此机会飞起来,狠狠地啄了一下印第安人后,就飞回鸟巢登上了宝座。看了这个故事,我不由自主地开始敬佩凶猛的秃鹰了。首先,它心里有个信念,它一定要挣脱铁链,获得自由,然后快快飞回妻子、孩子身边,去保护、喂养它们。其次,它每时每刻都在寻找逃脱的机会,从未放弃,耐心等待。最后,它抓住印第安人将铁链换成金链的机会,成功地逃脱了。我从秃鹰身上感悟到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信念,也就要有追求的目标。像我们小学生从小就应该对立远大理想,一旦确实了自己的理想,就应该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迈进。即使遇到困难和挫折,也不能半途而费,要永不放弃。我是小学生,我的任务就是每天好好学习、勤于思考。在学习上遇到困难要想办法克服,永不退缩。我们在学习和成长的过程中,会有许许多多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锻炼自己的胆量,提高自己的能力,磨炼自己的意志,让理想变为现实。秃鹰,我真的敬佩你!700字 初二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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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向荒野》读后感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奔向荒野》。在丛林里,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位置,要想活下去,就一定要找到和它们共生的方法。最重要的是,是要和丛林的节奏保持一致,耐心就是一切。如果看到一条蛇,就别动,让它过去;如果鳄鱼正在河岸边晒太阳,嘴巴大张地盯着你看,那就是它在说:“这是我的地盘,别挡我的路。”尊重其它生物的空间,就是丛林的生存之道。优美的文字背后站着神奇的丛林。书中讲述了一个九岁的小男孩威尔,在热带雨林中与一头大象的传奇友谊。威尔和他妈妈得知爸爸在伊拉克战争中牺牲的消息后,痛不欲生。为了缓解悲伤,他们去美丽的万岛之国——印度尼西亚海边度假。在那里,妈妈为一直喜欢大象的威尔安排了一次骑象之旅,作为他的圣诞礼物。骑象那天,威尔很兴奋,但是大象乌娜却很反常,她不肯靠近海边,反而带着威尔惊慌失措地冲进危机四伏的丛林之中。原来大海啸即将来临,乌娜提前嗅到了迹象,救出了威尔,威尔的妈妈却在海啸中遇难了,除了一件衬衫和一瓶水以外,威尔一无所有,他必须学会在丛林中生活下去,不过幸好不是他独自一人,他还有乌娜——一位忠实的朋友。在丛林中,动物之间更讲究的是互相尊重。蛇和凶猛的老虎其实真的都不可怕,真正危险的是人类。像书中的安东尼先生,它出自贪婪和个人享乐,命令手下肆意砍伐、烧毁森林,捕猎丛林中的各种动物,对它们滥杀无辜。这一切残忍的做法只有在人类身上。威尔要守护丛林,他与乌娜、红毛猩猩在困境中像亲人,像朋友,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他们经历了种种磨难,顽强地活了下来。读完全书,我轻轻地合上书本,可我的思绪还沉浸在书里。一个九岁的男孩,他创造了生命的奇迹,在威尔身上我看到了生命中独特的毅力和韧劲。我想到狄更斯的一句名言:顽强的毅力可以征服一座高峰。威尔——丛林英雄,你真了不起!我们要向威尔一样去保护动物,因为动物永远是人类的好朋友。不破坏生态环境,不杀害自然界的每一个生灵,世界才会变的更美丽。7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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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中的哭泣读《圆明园的毁灭》有感河南省许昌市实验小学 五(9)班:王子涵辅导老师:李晖在北京西郊的荒野中,有几根残柱在哭诉着148年前的耻辱故事:“当时,我还是世界瞩目的万园之园。有着金碧辉煌的殿堂,有着玲珑剔透的亭台楼阁,有着仿照各地名胜的景物……可是年10月21日,英法联军侵入北京,闯进圆明园这块肥沃的土地,夺我财宝,抢我文物,还用一把火把我烧焦了,也把中国人的尊严烧焦了。”读到这里,我恨不得把英法联军变成蚂蚁,我变成一头大象,活活把它们踩死,还愿来生,吾为猫,联军为鼠,生生扼其喉。当愤怒就要冲昏我的头脑,在听了老师补充的一些有关园明园的资料后,我深深地明白了,中国的沦陷其实真正的导火索是中国人自己。因为当时的满清政府的腐败无能,闭关自守等一切和天时、地利、人和相违背的因素造成的。如:有一次外国传教士来到中国,因为中国礼仪规定朝见天子一定要行屈膝礼,以视尊重,而在西方国家看来,这是最下贱的奴仆对主人才做的下贱行为,身为传教士的那些外国人当然不愿意做。于是,不知国际法律的清政府就根据本国的法律把这位传教士处死了,在当时的国际法律看来,杀外国的传教士是最不应该的,于是就在世界上掀起了轩然大波,纷纷说中国是野蛮的民族。而中国政府却浑然不觉,依然我行我素,在中国传教的外国传教士也纷纷命丧黄泉,终于,外国政府忍无可忍,向我们发起了进攻。10月21日那一天,三千五百名洋人奉命在园内放火,大火连烧三天,烟云笼罩了整个北京城,洋人烧杀掠夺,无恶不作。我仿佛看见了中国的老百姓只能握着空拳,无能为力。外国人使用洋枪大炮,而中国人只能用弓弩剑刀,没走到跟前就壮烈牺牲了。所以,我现在就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学习更多的先进技术,服务于国家,不让中国落在其他国家后面,让外国人一听到就竖起大拇指,知道她是世界强国。70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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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唤=A=嘛啊。。本来是零子我上上星期的作业中作文二选一的其中一个。但是我想如果这样写的话老师是不会看的吧。所以嘛——【我自己也不知道点什么题材。“喂!喂——”我喊着,但是无人答应。明明你就坐在我的身旁,但悄无声息。“没听到吗?喂——”我继续喊着,想用手推一推你,但你却消失了……一开始,你的心灵就如白纸一般纯净,也是那样的幼稚。你喜欢和伙伴们嬉闹。“我有喜欢的人哦。”你对着自己的死党悄声道,死党笑着打趣地说:“哎呦~是谁啊?”而你却是指了指脑袋说着:“在这里~”结果便是遭到死党的狂轰乱炸。你喜欢裙子,小时候完全就是为裙子与粉红色为生的,就如其他小女孩一般。一年四季裙子永远是换了又换但从不离身。你总是在大人的面前转动着那飘逸的裙角,像花蝴蝶一样盘旋、旋转着。你喜欢笑,表面上总装作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没感觉。但我知道的。说着没关系,实际上在睡觉时无声地落泪了吧。说着这件事交给我吧,实际上内心中无比的排斥吧。说着我是最厉害的,实际上已经与别人暗暗地比较了吧(并且自卑地将自己想的一无是处)你的脑子总是在想一些与学习无关的事。你的幻想中没有穿着玻璃鞋的公主,但是有美丽善良的魔女;没有南瓜车与城堡,但有翅膀与宫殿;没有奋力解救公主的王子,但有冷酷无情的邪帝……你爱在幻想中遨游,喜欢上了幻想中的那个男生,一直到了14岁还没有忘却。如今,那一页洁白的纸染上了多彩的颜色,但混合在一起变成了令人恶心的混沌色彩。再也回不去了。在那交错路口,选错了方向,那便是无止境地仅有向前行……“喂——喂——”我叫着身边的你,你依旧没有反应。那晚,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你和自己心爱的那个男生走在一起开心的笑着。我静静地走上前,问你:“幸福吗?”你轻轻点了点头。“快乐吗?”“恩。。。”“那我就放心了。”我摸了摸你的头,笑了笑。睁开双眼,发现枕头已是被泪水打湿了,我笑着喃喃道:“真是……再见了啊……小时候的我……”初三:zero丿零子灬7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