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小妹与蛤蟆王子的爱情故事》
“站住——你这只癞蛤蟆!”
“来追我啊,猪小妹,嘿嘿!”
一场你是我活的追逐如今已变成回忆。
“哈哈”“加油!”“天天,打死他!”“小子,快跑”
合上日记本,回想里面记着儿时琐碎的往事,许天天脸颊的笑容画出一个美丽的弧度。时间如梭,转眼间儿时的六人帮已变成浪漫的回忆。
记忆中...
许天天,众人口称“猪小妹”,仁慈的上帝给了他一副胖嘟嘟的身材,给人的感觉既可人又贪玩调皮,是男生们中最受宠爱的小妹妹,可是就是有一个人“例外”...
徐筱彤,许天天的头号死党,是一个文静的女孩,给人的感觉就是清纯可爱型,男声堆中最想保护的女生,可已经被人抢先定位咯...
宇文浩,在众人口中的“蛤蟆王子”形象,拥有傲人的相貌,可往往人都不可貌相,却是学校捣蛋族的老大,爱好:欺负许天天,特长:逼哭许天天,全体男生的公敌,人家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他偏偏爱吃猪头肉...——!
林子煜,许天天的好大哥,宇文浩的好兄弟,徐筱彤的阿娜答,多重较色扮演,六人帮里一号人物。
雷凯,人称“花花公子”“多情浪子”是学校的风云人物,是女生们的垂涎的对象之一,是少女恋情的一场噩梦,是爱情的参导者,但人的一辈子就注定会被一个人绑住...
君思颖,数一数二的优等生,历届学校德文明典范,自从班导把“花花公子”交给他管教后,优等生也会有不一般的初恋...
盛威集团,资产名额列岛亚洲前三十大企业,以生产家电起家,近年来积极跨足地产、媒体公关、电子、通讯等产业,集团实力急速上升。
集团的最大股东——宇氏家族发迹自清朝,家族原本经营传统布业。明初始,一名伟才伟略的宇家人——宇海灏只身闯荡上海,成就一番轰烈事业,荣膺集团第一代掌门人。接着,宇家搬到水仙市,家族事业的领导权渐转至第二代。宇文良接掌家电制造业,同时也成为集团最高负责机构——经营理事会的主席兼执行总裁。宇文良负责开发电子、通讯等新兴事业,宇文良致力于集团公关事宜及不动产事业,而唯一的儿子宇文浩则在盛威出贤资建立的理工学院担任副总裁。
而宇文浩的上任,近年来,更开始将触海伸往国外。
宇文浩坐在刚从美国飞来的专属飞机里,一面以手指敲打着椅子,一面在心中思念这国中时期的六人帮——许天天,徐筱彤,林子煜,雷凯,君思颖。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天天那只笨猪应该还在日本进修吧,好想她,呵呵!
无所谓,反正她也呆不久了,除了他一人外,还有林子煜这几年也到过载见习律师,筱彤也开始上任当教师了,只有切∽踊故抢涎?樱脖凰?隙贡频梦蘼房勺吡税桑∷加被乖诩绦?ゴ蛩妒堪伞
他瞥了一眼腕表,眉头一紧。奇怪,他已经在机场门口等了二十分钟了,凯那小子还不见踪影。
正当他开始不耐烦时,一代刺耳的刹车声响遍了机场,走出了一位身高183的美男,花色衬衫显得花俏,雷凯嬉皮笑脸向宇文浩迎来,张开双臂,给了一个热情的拥抱。
“Good
Man,欢迎你回来!”
“好小子,还是老样子,只不过换了香水哦,哈哈!”害我等那么久,不整你一顿,宇文浩打趣问道,嘿嘿。
“没有啊,还是老牌子啊!”雷凯左闻闻,右闻闻..
“哈哈,最近又被哪位美女缠上了?”宇文浩挑挑了眉
“没有,绝对没有!”雷凯装傻的否认
“不逗你了,你的思颖不理你了?”宇文浩故意问道,肯定提到了他的伤处,雷凯脸色一下寒到了冰点。
“不提她了,怎么,没带女朋友来?听说美国妞挺正点的,没找个,额?”你小子继续死赖着不肯承认喜欢小天,哈哈
“还是道道地地的中国女人好,呵呵,走,找煜去,他把筱彤吊到走了吗?”宇文浩继续嬉皮道
“那小子功罪上瘾了,筱彤给气跑了,他现在两头忙,嘿嘿..”
“小天,听说要回来了...”
“是吗?”
“小心被人抢了哦,浩”
"省省吧你,她还怕被别人抢?“
"哈哈”浩,你就装吧
《童年》读书笔记
本书讲述的是高尔基3岁时,父亲病故,母亲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家门,从此还是一个孩子的他,只得在社会上自谋生路……
感想与感受:童年,是每个人自己都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一段短暂而又美好时光。对于我来说,童年是我最珍贵的收藏,然而大师高尔基的童年呢,真可谓“窒息的天地,苦难的童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据我了解,《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的第一部。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故事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受颇深。首先,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比较之下,我深切地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幸福的!在家里,父母宠爱着,关心着,保护着。在学校,有老师的教导和同学们的陪伴,真正可以说是无忧无虑。而高尔基呢?与我们恰恰相反。有人说:“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了高尔基,成就了高尔基。在如此邪恶和污秽的社会中,他那颗光明和博爱的心没有动摇,没有被污染,反而变得越加开阔、光明。也许,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吧!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坚强勇敢、正直自信。
步入初中的我回忆起童年是多么美好的时光啊,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才知道什么是童年,什么是幸福童年,什么叫做珍惜童年。也许你正在为妈妈没有带你去买你想要的东西而抱怨着,可如果你想象一下高尔基的童年,那么你将会感受到自己的幸福,去主动帮助妈妈工作!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现在!
高尔基虽然小时候生活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但是竟然还能成为一位如此杰出的人,真是了不起!他发表过的文章数也数不清。高尔基从来不放弃可贵的光阴,他在一九二八年至一九三六年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克里母.萨姆金的一生》,但直到他临终都没有完成。这部小说作品再现了俄国社会生活,反映了各个阶级和社会集团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变化。高尔基于一九三六年六月十八日在哥尔克病逝。读了《童年》,我深深感受到了当时俄国社会的那种腐败,当时人民生活的痛苦。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社会是多么美好!我认为,如果我们在这样的好环境中浪费时间实在是天大的错误。记得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珍惜时间是成功的秘诀”。我们现在有如此好的环境,是多么难得呀!所以我们不是更应该去努力吗?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把握未来!
每个人的心充斥着暴力,麻木不仁,他们放纵自己,麻醉自己,去努力忘掉穷困,病痛的折磨,那种灰暗的日子,真的很难熬过,大家记得书中那句话吗?漫漫日月,忧伤是它的节日,火灾是它在狂欢,在一无所有的面孔上,伤痕也成了点缀——我想这就是对《童年》中生活的最好诠释!
段落选抄:此时此刻,我就会产生一些特别纯洁的、飘忽不定的思绪,但这种思绪是细腻的,像蛛网一样透明,很难用语言表达清楚。它们往往是突然爆发,马上就像陨星似的迅速消逝了,在你心中留下莫名的忧伤。这有时会使你得到安慰,又令你惶恐不安。这时你的生灵在沸腾,在融化,渐渐形成一种终生不变的形状,于是你的心灵的面孔就这样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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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的爱情故事晚上公猪总是给母猪放哨,他生怕主人乘他们熟睡时把母猪拉出去宰了。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母猪日渐长胖,而公猪则一天天瘦下去。有一天,公猪突然听见主人在跟屠夫商量,要把长势见好的母猪杀了给卖掉,公猪伤心至极。于是从那天开始公猪性情大变,每当主人送吃的时公猪总抢上去把东西吃的一干二净,每天吃好后便躺下大睡,并且告诉母猪,现在换做她来放哨,如果他发现她没放哨的话就再也不理她。渐渐的日子一天天过去,母猪觉得公猪越来越不在乎她,母猪失望了,而公猪还是若无其事地过着安乐日子。很快一个月过去了,主人带着屠夫来到猪圈,他发现一个月前肥肥壮壮的母猪瘦的没剩多少肉,而公猪则长的油光。这时的公猪拼命的奔跑,想引起主人的注意,表明他是头健康的猪。终于,屠夫把公猪拖走了。在拖出猪圈的那一刻,公猪朝着母猪笑着说:“以后别吃这么多!”母猪伤心欲绝,拼命的冲出去,但圈门被主人关上了,隔着栅栏,母猪看着闪着泪光的公猪。那晚,母猪望着主人一家开心地吃着猪肉,母猪伤心地躺倒在以前公猪每天睡的地方,突然她发现墙上有行字:“晚上公猪总是给母猪放哨,他生怕主人乘他们熟睡时把母猪拉出去宰了。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母猪日渐长胖,而公猪则一天天瘦下去。有一天,公猪突然听见主人在跟屠夫商量,要把长势见好的母猪杀了给卖掉,公猪伤心至极。于是从那天开始公猪性情大变,每当主人送吃的时公猪总抢上去把东西吃的一干二净,每天吃好后便躺下大睡,并且告诉母猪,现在换做她来放哨,如果他发现她没放哨的话就再也不理她。渐渐的日子一天天过去,母猪觉得公猪越来越不在乎她,母猪失望了,而公猪还是若无其事地过着安乐日子。很快一个月过去了,主人带着屠夫来到猪圈,他发现一个月前肥肥壮壮的母猪瘦的没剩多少肉,而公猪则长的油光。这时的公猪拼命的奔跑,想引起主人的注意,表明他是头健康的猪。终于,屠夫把公猪拖走了。在拖出猪圈的那一刻,公猪朝着母猪笑着说:“以后别吃这么多!”母猪伤心欲绝,拼命的冲出去,但圈门被主人关上了,隔着栅栏,母猪看着闪着泪光的公猪。那晚,母猪望着主人一家开心地吃着猪肉,母猪伤心地躺倒在以前公猪每天睡的地方,突然她发现墙上有行字晚上公猪总是给母猪放哨,他生怕主人乘他们熟睡时把母猪拉出去宰了。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母猪日渐长胖,而公猪则一天天瘦下去。有一天,公猪突然听见主人在跟屠夫商量,要把长势见好的母猪杀了给卖掉,公猪伤心至极。于是从那天开始公猪性情大变,每当主人送吃的时公猪总抢上去把东西吃的一干二净,每天吃好后便躺下大睡,并且告诉母猪,现在换做她来放哨,如果他发现她没放哨的话就再也不理她。渐渐的日子一天天过去,母猪觉得公猪越来越不在乎她,母猪失望了,而公猪还是若无其事地过着安乐日子。很快一个月过去了,主人带着屠夫来到猪圈,他发现一个月前肥肥壮壮的母猪瘦的没剩多少肉,而公猪则长的油光。这时的公猪拼命的奔跑,想引起主人的注意,表明他是头健康的猪。终于,屠夫把公猪拖走了。在拖出猪圈的那一刻,公猪朝着母猪笑着说:“以后别吃这么多!”母猪伤心欲绝,拼命的冲出去,但圈门被主人关上了,隔着栅栏,母猪看着闪着泪光的公猪。那晚,母猪望着主人一家开心地吃着猪肉,母猪伤心地躺倒在以前公猪每天睡的地方,突然她发现墙上有行字:“如果爱无法用言语来表达,我愿意用生命来证明!”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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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王子的故事从前有一个诚实的裁缝,名叫拉巴康,在亚历山德里亚的一位名师那儿学艺。没有人说拉巴康的针线活不行,他的手艺确实不错。如果有人说他人很懒惰,那也不公平。不过,这个小裁缝确实有些地方不对头,他干起活来常常一连坐上几小时,缝得针都发烫,线也冒出烟来。可是他一空下,就陷入沉思之中,眼睛凝视前方,神态很古怪。他的师傅和别的学徒看到他这副模样,总是说:“拉巴康又摆起架势来了。”星期五,其他人做完祷告安安静静地回家干活去了,拉巴康却穿起漂亮的衣服,这套衣服是他用辛辛苦苦省下来的钱买来的,他跨着骄傲的步伐,慢悠悠地穿过城里的广场和街道。他的朋友见了他,跟他打个招呼,说一声:“祝你平安!”或者“拉巴康,你好吧?”这时,他总是友好地挥一下手,或者傲慢地点一下头,有时,他的师傅开玩笑地对他说:“拉巴康,你是一个没人承认的王子。”拉巴康听了很高兴,回答说:“你们也看出来了?”或者说:“我也是这么认为的!”长期以来诚实的裁缝拉巴康一直保持这样的生活作风、他的师傅对他的蠢劲也能容忍,因为除了这个毛病,他生性还算善良,干活也很利索。有一天,苏丹国王的弟弟塞利姆旅行经过亚历山德里亚,他把一件节日的礼服送到裁缝那儿,要他改一改。师傅把衣服交给拉巴康,因为他的针线活做得最好。晚上,师傅和其他徒弟劳累了一天都回家休息了。拉巴康忍不住回到作坊,国王弟弟的衣服正挂在那儿。他在衣服前站了很久,思潮澎湃,他时而赞赏刺绣的光泽,时而赞赏丝绸绚丽的色彩。他忍不住了,把衣服穿在身上。瞧,衣服很合身,就好像为他定做的一样。“我的样子不是同那个王子一样吗?”他一面说,一边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师傅不是说我生来就是一位王子吗?”穿了这件衣服,拉巴康好像真的成了王室成员,他觉得自己就是一个被人遗忘的王子。于是,他决定像王子一样出去见见世面,离开这个蠢货成堆的地方,这些人只从外表上看他,以为他出身低微,却不知道他生来是一个高贵的人物。他觉得,这件华丽的衣服好像是善良的仙女送给他的,因此他不敢小看这样贵重的礼物。拉巴康想到这里,带着少得可怜的一点钱,趁着一片幽暗的夜色,走出亚历山德里亚的城门。一路上,新王子到处引起人们的惊讶,因为他穿着华丽的宫服,气度雍容华贵却徒步旅行,这同他的身份无论如何也不相称。如果有人问起这一点,他总是神秘莫测地回答说,其中自有道理。后来他发现步行会惹人讥笑,于是他花了一点钱,买了一匹老马,这匹马对他倒很合适,它温驯文静,从不给主人添麻烦。他不需要表现自己是个马术高超的骑士,当然,他也没有这套本领。拉巴康给马取了个名字,叫马儿娃。有一天,他骑着马在街上慢慢地走着,突然一个骑马的人来到他的身旁,要求跟他同行,因为两个人在路上说说话,就不会觉得路途远。骑马的人是个快乐的年轻人,长得英俊,善于交际。不一会儿,他跟拉巴康聊起来,问他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说来真巧,原来他也像裁缝一样,是出来漫游世界的。他告诉拉巴康,他叫奥玛耳,是不幸的开罗总督埃耳菲·巴埃的侄儿,他现在到处奔波,是为了办理叔父临终前托付的一件事。拉巴康没有把他的身世全说出来,他只说他是名门出身,现在出来逛逛,只是为了找点乐趣而已。两个年轻人很谈得来,他们一路向前走去。第二天,拉巴康问他的伙伴奥玛耳,他这次出来究竟要办什么事。奥玛耳告诉了他,他听了很惊奇。原来奥玛耳从小就由开罗总督埃耳菲·巴埃收养,他不认识自己的生身父母。后来,埃耳菲。巴埃遭到敌人的袭击,一连打了三个败仗,身受重伤,不得不仓皇逃走。这时,他才把真情告诉了养子,原来奥玛耳不是他的侄子,而是一个权势显赫的君主的儿子。君主听了星相家的预言,害怕年轻的王子会冲犯自己的命运,便把王子送出宫去,发誓要等他满二十二岁时才能重新见他。埃耳菲·巴埃没有说出奥玛耳父亲的名字,只是对他说,下一个斋戒日的第五天,他正好满二十二岁,在这一天他要赶到有名的埃耳·塞鲁雅石柱前,石柱在亚历山德里亚东面,到那儿有四天路程。他交给奥玛耳一把短剑,要他把短剑交给站在石柱下的人,并且说一句:“我就是你们要找的人。”如果他们回答:“赞美先知,他保佑你!”就跟他们走,他们会带他去见他的父亲。裁缝拉巴康听了奥玛耳的话十分惊奇。他以嫉妒的目光打量着奥玛耳王子,一想到他自己的命运,心里就忿忿不平。奥玛耳已经是总督的侄儿,命运还要赐给他王子的荣誉。再看看自己呢,虽说也具备王子的天赋,但命运仿佛在捉弄他,让他出身贫寒,经历也很平凡。他不得不承认,王子的相貌确实不凡,一双眼睛炯炯有神,鼻梁挺直,举止文雅,总之,在外表上具有种种令人称道的优点。不过,尽管这位王子有许多优点,但他依然认为自己比起那个真正的王子来,更能赢得国王的赏识。拉巴康整整想了一天,在下一个客栈过夜的时候,他还在想着。第二天一醒来,他的目光落在身旁的奥玛耳身上。奥玛耳睡得很香,也许正在做梦,梦见自己过着幸福的生活。拉巴康看着看着,顿时起了坏念头,想用诡计或暴力把命运没有赐给他的东西弄到手。他看见王子的腰带上挂着那把短剑,这是王子回去认父的信物。拉巴康把它轻轻地抽了出来,想刺进王子的胸膛。可是裁缝的心地毕竟是善良的,他一想到杀人就害怕起来。结果,把短剑挂在腰带上,牵出王子的骏马,骑上就走。奥玛耳醒过来时,看到自己的希望已经成了泡影,他那不讲信义的旅伴早已走远了。拉巴康夺走了王子的短剑和骏马的那一天,正是斋戒圣日的第一天,离到埃耳·塞鲁雅石柱约会的日期还有四天。虽然到石柱所在的地方只有两天的路程了,但拉巴康还是快马加鞭,希望尽快赶到那里,因为他担心真王子会追上来。第二天傍晚,埃耳·塞鲁雅石柱已经遥遥在望,那里有一片宽广的平地,平地上有一座小山丘,石柱就耸立在山道上。看来还有两三个小时就可以到那儿。拉巴康看见了石柱,心怦怦地跳得更厉害。虽然两天来他有足够的时间考虑怎样扮演那个角色,可是他良心不安,未免感到害怕。可是,一想到自己生来就是王子的料,他胆子又大了起来,于是心安理得地朝目的地走去。埃耳·塞鲁雅石柱周围荒无人烟,如果他没有带上几天的口粮,恐怕在这里就很难过下去!他在几棵棕榈树下找了个地方,挨着马坐下休息,静静地等待未来的命运。第二天中午,他看到一大群马和骆驼越过平原朝埃耳·塞鲁雅石柱走来,后来,停在石柱所在的山脚下。人们搭起了漂亮的帐篷,他们看起来像是陪一个富裕的总督或者酋长旅行的随从。拉巴康猜想,他见到的这些人定是为他而来的,他真想今天就和他们见面,告诉他们,他就是王子,但是,他还是竭力忍住了,因为他那大胆的愿望只有到第二天早晨才能完全实现。清早的阳光洒在喜气洋洋的裁缝的身上,他意识到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即将到来,他将要从一个地位低下的人一下子成为一位王子。他备好马,正要朝石柱走去时,猛然想到,他的行为不是光明正大的,他想到真王子在希望破灭后一定痛苦万分,可是,他已经走到这一步,只得继续走下去。同时,他的自尊心告诉他,他仪表堂堂,也配得上做一个权势显赫的国王的工子。想到这里,他心安理得地骑上马,壮着胆朝前走去,不到一刻钟,就到了山脚下。山上灌木丛生。他跳下马,把马拴在一棵小树上。拉巴康抽出王子奥玛耳的短剑,走上小山坡。石柱前站着六个大汉和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老人仪态威严,有帝王气度,身穿华丽的锦袍,围着一条洁白的羊毛披肩,雪白的头巾上点缀着灿烂夺目的宝石,这一切表明他是一个有钱有势的人。拉巴康走到他面前,深深地鞠了一个躬,呈上短剑,说道:“我就是你们要找的人。”“赞美先知,他保佑你!”老人含着热泪回答说,“我亲爱的儿子奥玛耳,拥抱你年迈的父亲吧!”善良的裁缝听了这些庄严的话深受感动,他又喜又愧地扑倒在老国王的怀里。可是,这个新的地位只给他带来片刻的欢乐。他刚离开老国王的怀抱站起来时,突然看到一个骑马的人越过宽广的平原,朝小山急急忙忙地走来。马好像很执拗,又好像累得精疲力竭,不想往前迈步,它摇摇晃晃,既不像跑,又不像走;骑马的人用脚蹬,用手打,赶着马往前奔。拉巴康一眼就看出那是他的马和真王子奥玛耳。可是说谎这个恶魔又缠住了他,使他迷了心窍,他准备硬着头皮骗下去,不管结果如何,也要保住他渴望享有的权利。大家看到骑马的人在远处招手示意。那匹老马跑得摇摇晃晃,但王子还是赶到了山脚下。他下了马,朝山上奔去。“等一下!”他大声喊道,“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请等一等,千万别上那个骗子的当!我才是奥玛耳,那个混蛋盗用了我的名字!”事情突然起了变化,周围站着的人都惊呆了。老人更加震惊,他时而看看这个,时而看看那个,不知道哪个是真的,哪个是假的。这时拉巴康好不容易才镇静下来,说道:“尊敬的国王和父亲,你别上那个家伙的当!据我所知,他是亚历山德里亚的裁缝,名叫拉巴康,是个疯子。我们用不着生气,83应该同情他。”王子听到这话,气得暴跳如雷。他怒气冲冲地朝拉巴康扑过去。周围的人急忙把他拦住,紧紧抓住他。国王说道:“是的,亲爱的孩子,这个可怜的人真是疯了!把他捆起来,放在骆驼背上!也许我们能给这个不幸的人提供一点帮助。”王子的怒气平息下来,他哭着对国王说:“我的心对我说,你就是我的父亲!我凭着对母亲的孝心向你发誓,我说的是真话,相信我说的话吧!”“哎,愿真主保佑我们!”国王说,“他又开始说疯话了。一个人,怎么会有这种念头!”说完,国王让拉巴康挽住自己的胳膊朝山下走去。他们两人跨上马鞍十分漂亮的骏马,走在大队人马的前面,穿过平原回国去了。不幸的王子被捆住双手,拴在骆驼背上,两名骑士守在他的身旁,严密地监视着他的一举一动。这个老人就是魏哈别登的国王萨奥德。他好长时间没有孩子,后来才有了一个梦寐以求的王子。他请许多星相家给孩子算命,他们说:“孩子在二十二岁以前有难,他会受到一个仇人的排挤。”为了确保孩子安全,国王把王子交给他的好朋友埃耳菲·巴埃抚养。二十二年来,国王一直思念孩子,盼望和他团聚。一路上,国王把这些情况讲给他的假儿子听,对他的相貌和文雅的举止非常满意。他们进入国境后,受到臣民热烈的欢迎。王子回国的消息像蔓延的火一样,传遍了每一个城市和村庄。在他们经过的街道上,臣民们用鲜花和树枝搭起了彩色的拱门,每座房屋上都披上了五颜六色的壁毯。臣民们高声赞美真主和先知,赐给他们如此英俊的王子。裁缝看到这些情景,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感到说不出的快乐。可是奥玛耳却难受极了,他仍被紧紧绑着,绝望地跟在大队人马的后面。在一片欢呼声中,他被人遗忘了,谁也不来关心他的命运,本来受到热烈欢迎的人应该是他。成千上万的人高呼着奥玛耳的名字,可是真正叫这个名字的人却无人理会。只有一两个人问起那个被绑着跟在后面的人是谁,身旁的随从回答说:这是一个疯裁缝。这队人马终于到了京城,这里的欢迎场面比其他城市更热烈更隆重。王后是个可敬的妇人,已经上了年纪,她亲自带领宫中的全体人员在华丽的宫殿大厅里迎候国王和王子。大厅的地上铺着大地毯,墙上装饰着淡蓝色的壁毯,壁毯挂在精致的银钩上,上面有金色的流苏和丝带。队伍到宫里时,天已经黑了。大厅里点起许多彩色的圆灯,把黑夜照得如同白昼一样明亮。后厅里更加五彩缤纷,鲜艳夺目。王后坐在大厅的宝座上,宝座下面的四级台阶上镶着黄金和一颗颗紫水晶。在宝座上方,四名显赫的贵人撑起一顶红绸华盖,麦地那的教长扇着一把白孔雀羽毛扇,给她送风吹凉。王后就这样等着国王和儿子。她生下儿子后,还从来没有见过他。她曾做过许多梦,梦见她的儿子,即使他混在成千上万的人中,她也能把他认出来。现在,她听见人马走近的声音,喇叭声、鼓声和人群的欢呼声交织在一起。宫殿的大院里传来马蹄的?N?N声,来人的脚步声也越来越近,大厅的门打开了,一排排奴仆跪在地上。国王拉着儿子的手,急急地走到王后面前。“我把你一直想念的儿子带回来了。”国王说。可是,王后打断了他的话。“这不是我的儿子,”她大声地喊了起来,“先知在梦中向我显示的儿子的容貌可不是这样的!”国王正要责备王后迷信时,大厅的门突然开了,奥玛耳冲了进来,押解的看守在后面追着,原来他刚才用力挣脱出来了。王子扑倒在宝座前,气喘吁吁地说:“残忍的父亲,把我杀了吧,我受不了这种耻辱!”大家听了他的话,大吃一惊,纷纷朝这个不幸的人走过来。看守跑来抓他,想把他重新捆起来,这时默默注视他的王后从宝座上跳起来,大声喝道:“住手!这才是我的儿子,一点也不错,是他,我的眼睛虽然没有见过他,可是我的心却认识他!”看守不由自主地朝后退去,可是国王听了王后的话却勃然大怒,命令看守把那个疯子捆起来。“这里由我做主!”他威严地说,“谁也不能听信女人的梦,最有说服力的是可靠的证据。”他又指着拉巴康说,“他才是我的儿子,因为他给我带来了我朋友埃耳菲的信物,也就是那把短剑。”“那是他偷的!”奥玛耳大叫起来,“我把实情告诉了他,他却背叛了我!”国王听不进儿子的话。他一向做事专横,一个人说了算,因此,他命令看守把不幸的奥玛耳拖出大厅,自己却带着拉巴康回房间里去了。他和王后生活了二十五年,可现在却对王后很恼火。王后对今天的事情很忧虑,她确信那个骗子已经取得了国王的欢心。她做了许多意味深长的梦,在梦里她看到的儿子都跟那个不幸的人长得一模一样。王后等内心的痛苦稍稍减轻一些后,开始动起了脑筋,她要想一个办法让丈夫看到自己认错了儿子。不过,要做到这点是十分困难的,因为那个冒名顶替的儿子有那把短剑作为信物,同时,她知道,那个骗子听奥玛耳讲过从前的生活情况,因此扮演王子的角色不会露出破绽。王后把护送国王去埃耳·塞鲁雅石柱的仆人都叫来,让他们把当时的情况详细讲了一遍。然后她又把几个最贴心的女仆找来一起商量。她们想来想去,最后,一个名叫梅勒茜萨拉的聪明的女管家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她说:“尊敬的王后,如果我没有听错的话,那个送上短剑的人说你认做儿子的人叫拉巴康,他是一个疯裁缝,是吗?”“是的,他是这么说的,”王后回答说,“你又能把他怎么样呢?”管家婆继续说:“这个骗子会不会把自己的名字套在你儿子的头上?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我有一个妙计可以把骗子抓住。我想悄悄地告诉你。”王后把耳朵凑近女管家,听她悄悄说了几句。王后听了很高兴,马上去找国王。王后是个聪明的女人,对国王的弱点很了解,而且也懂得怎样利用他的弱点。她装做顺从的样子,表示愿意认下这个儿子,不过要他答应一个要求。国王正在后悔对王后大发脾气,听了王后的话,马上表示同意。于是王后说:“我很想试试他们两个的本领,看看谁更聪明,更灵巧。要是换了另外一个女人,也许会叫他们赛马、投枪。格斗。不过,这些事儿谁都能干,而我却要叫他们做一些动脑筋的事,让他们两人各做一件长袍和一条裤子。到那时,我们就可以看出,谁干得最出色。”国王听了大笑起来,他说:“嘿,你居然想出了这种办法,要我的儿子跟那个疯裁缝比手艺,看谁的长袍更漂亮,是吗?不行,这不行!”可是,王后说,他事先已经答应了她的请求。国王是个信守诺言的人,他终于让步了,尽管他发誓说,无论疯裁缝把长袍缝得多漂亮,他也不会认他做儿子。国王亲自来到儿子面前,对他说,王后异想天开,要他亲手做一件长袍,希望儿子能够顺从王后的意思。拉巴康听了心里暗暗高兴。他想,做这件事我最拿手了,王后很快就会喜欢我的。于是,两个房间准备好了,一间给王子,另一间给裁缝。他们要在那里比手艺。仆人们给他们两人各送来一段绸布,还有剪刀和针线。国王心里七上八下,不知道自己的儿子会做出什么样的长袍来。王后心里也忐忑不安,不知道自己的计策会不会成功。他们给这两人两天的时间。第三天,国王派人把王后请来,接着又派人到两个房间里把两件长袍取来,并要做长袍的人也一起过来。拉巴康得意洋洋地走进来,在国王面前把长袍展开给国王看。“请看吧,父亲,”他说,“请看吧,尊敬的母亲,这不是做工一流的长袍吗?我敢跟宫里最好的裁缝比一比,说不定他也做不出这样的衣服来。”王后微微一笑,转身问奥玛耳:“我的儿子,你的长袍做得怎么样?”奥玛耳不服气地把布和剪刀扔在地上,说:“我学的是骑马舞剑,我的长矛可以投中六十步以外的目标,可是,针线活我不会!开罗总督埃耳菲·巴埃的养子哪会做这玩意儿。”“哦,你才是我主的真正的儿子,”王后大声说,“啊,让我拥抱你,我要叫你一声儿子!请原谅,我的夫君,”她又转过身对国王说,“原谅我对你用了这个计策。难道你现在还没有看出谁是王子,谁是裁缝吗?的确,你的‘儿子’做了一件精美的长袍。可是我倒要问问他,他的手艺是跟哪个师傅学的?”国王坐在那里难住了,不知怎么办才好,他时而看看王后,时而看看拉巴康。拉巴康露了马脚,大吃一惊,羞得满面通红,但还是竭力为自己辩解。国王想了一会说:“光凭这个证据还不够,不过,感谢真主,我有一个办法,可以让你们知道我究竟有没有受骗上当。”他派人牵来他的追风马,一跃而上,朝离城不远的树林急驰而去。根据古老的传说,那里住着一个善良的仙女,名叫阿杜察特。她经常帮助急难中的国王,给他们宝贵的启示。现在,国王去找她。树林中央有一块空地,周围长着茂密的雪松。据说仙女就住在那里。这块地方平时很少有人来,因为从古时候起,人们一提起那个地方,就感到害怕。国王到了那儿,跳下马来,把马拴在一棵树上,然后走到空地中央,大声说:“如果在我祖先有难的时候你真的帮助过他们,给过他们宝贵的启示,那么请你不要拒绝他们的子孙的请求,因为我的智力实在有限,请给我一些启示吧!”他的话还没有讲完,一棵雪松就裂了开来,里面走出一个头戴面纱、身穿白袍的女人。“萨奥德国王,我知道你为什么来找我。你的要求合情合理,我应该帮助你。把这里的两只小盒子带走吧!叫两个愿意做你儿子的人各选一只。我知道,真王子一定不会选错。”戴面纱的仙女说完话递给她两只小盒子,盒子上镶着象牙。黄金和珍珠。国王想打开盒盖子看看,但是打不开,他看到盒盖上用金刚钻缀着一行字。国王骑马回宫,一路上反复思考,怎么也想不出里面装的是什么。盖子上的字也没有给他什么启示,因为一只盒子上写着“光荣和名誉”,另一只盒子上写着“幸福和财富”。国王想,这两只盒子同样叫人喜爱,同样富有诱惑力,就是叫他选,他也不知道选哪一只好。国王回到宫里,派人找来王后,把仙女的话告诉她。王后心里充满希望,相信自己的儿子一定会选中那只能够证明他王族身份的小盒子。在国王的御座前摆着两张桌子。国王亲手把两只小盒子放在桌上,然后坐到御座上,挥了一下手,叫他的仆人打开大厅的门,一群王公贵族,身着华服,走了进来,坐在墙边的丝绸软垫上。等他们坐下后,国王又挥了一下手,仆人们把拉巴康带了进来,他迈着骄傲的步伐走过大厅,来到御座前,跪了下来,说:“父王有什么吩咐?”国王从御座上站起来说:“我的儿子!你自称王子,有人表示怀疑。这儿有两只小盒子,其中有一只能够证明你的身份!你挑选吧!我相信你一定会选中!”拉巴康站起来,走到小盒子面前。他考虑了许久,不知道选哪一只好。最后,他做出了决定,说:“尊敬的父亲!世上还有什么比当你的儿子更幸福呢?有什么财富能比得上你的恩德呢?我选择上面有‘幸福和财富’字样的小盒子。”“过一会儿我们就会知道你选得对不对。现在你暂时在麦地那总督旁边的软垫上坐下吧!”国王说完又朝他的仆人挥了一下手。奥玛耳被带了进来。他两眼无神,神色悲哀,在场的人都很同情他。他跪在御座前,问国王有什么吩咐。国王要他从两只盒子中选一只,奥玛耳站起来,走到桌子面前,仔细地读了两只盒子上的文字,然后说:“最近的经历,使我得到一个教训:幸福不可贪图,财富不可长存!同时,我还体会到勇者心内储存着一种不朽的财富,那就是光荣,而名誉像闪闪发光的星星,不会随幸福一起消亡。不管我能不能得到王位,我已拿定主意,选择‘光荣和名誉’!”他把手放在选定的小盒子上。国王命令他暂时不要打开。他向拉巴康挥了一下手,叫他走到桌子前面来,把手放在他选定的盒子上。国王叫人端来一盆麦加“泽姆泽姆”圣泉的泉水,把手洗了洗,然后面向东方跪了下来祈祷,他说:“祖先的神灵啊!几百年来,你一直保佑我们,使我们的血统纯洁无瑕。千万别让一个不肖之徒玷污了阿巴西登这个名字,在这面临考验的艰难时刻,请保佑我真正的儿子吧!”接着,国王站起来,重新登上御座。在场的人心里十分紧张,都默默地等待着。大厅里一片寂静,静得连一只小老鼠跑过的声音都能听得见。坐在后排的人伸长了脖子,想要越过前面的人看到桌上的小盒子。这时,只听见国王说:“把盒盖打开!”说来奇怪,以前用力都打不开的盒盖现在自动跳开了。在奥玛耳选择的小盒子里,一块天鹅绒衬垫上,放着一顶小小的金王冠和一根权杖;而在拉巴康的小盒子里,却是一根大针和一小卷线。国王命令两人把盒子拿给他看。他从衬垫上拿出小王冠,放在手里,说来奇怪,王冠在他的手里越变越大,最后变得跟真王冠一样大。他把王冠戴在跪在地上的儿子奥玛耳的头上,吻了吻他的额头,叫他在自己的右边坐下。然后,他又对拉巴康说:“有一句古老的谚语:鞋匠不离楦!看起来你还是应该干针线活。虽然我不该饶恕你,可是有人向我求过情,因此我不能拒绝。今天,我饶你一条命。但是我要对你说,赶快滚出我的国家!”拉巴康彻底失败了,他羞愧万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最后,他跪在王子面前,掉着眼泪说:“王子,你能原谅我吗?”“对朋友忠诚,对敌人宽厚,这是阿巴西登王族引以自豪的格言。”王子一面说,一面把拉巴康扶起来。“你放心走吧!”“哦,你是我真正的儿子!”老国王非常感动,扑倒在儿子怀里,这时,王公贵族和所有的显要人物都从坐位上站起来,齐声欢呼:“新王子万岁!”在一片欢腾声中,拉巴康把小盒挟在腋下,溜出了大厅。他走下台阶,来到国王的马厩里,给自己的那匹“马儿娃”上了鞍辔,然后骑上马出了城门,向自己的故乡亚历山德里亚走去。整个王子生涯对他来说犹如一场梦。可是,一看到那只缀着珍珠和金刚钻的漂亮的小盒子,他才知道这不是做梦。他终于又回到亚历山德里亚,来到师傅的屋前。他下了马,把马拴在屋旁,然后走进作坊。师傅第一眼没有认出他来,便恭恭敬敬地问他有什么事;他又仔细地看了看客人,才认出这个人是拉巴康,于是喊来了他的伙计和学徒。这些人一见到拉巴康,便怒气冲冲地向他扑了过去,用烙铁打,用木尺抽,用针刺,用锋利的剪刀戳,打得他死去活来,瘫倒在一堆旧衣服上。可怜的拉巴康从前还没有被人如此奚落过。他躺在那里,只听见师傅在责备他,说他不该偷那件衣服。拉巴康再三说,他回来,就是为了补偿损失的,他愿意赔三倍的钱,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师傅和他的伙计们又向他补了过来,狠狠地打了他一顿,把他撵了出去。拉巴康被打得遍体鳞伤,衣服也被撕碎,只好骑着老马,朝一家商队客栈走去。他进了客栈,耷拉着伤痕累累的脑袋,疲惫地靠在床上。他想起了人世间的种种苦难,想起了常常碰到的恩将仇报的事情,想起了一切财富是靠不住的东西。他决心不再贪图虚荣,做一个平平常常的老实人,想到这里他睡着了。第二天,他仍然抱着这样的决心,并不觉得后悔,看来师傅和伙计们的一顿痛打已把他的傲气都打光了。他把小盒子高价卖给了珠宝商,用这笔钱买了一幢房子,开了一家裁缝铺。他把铺子收拾好了,在窗外挂了一块招牌,上面写着:拉巴康裁缝铺。他坐下来,用原来在小盒子里的针和线,缝补被师傅撕破的上衣。他多时不干针线活了,如今刚一干活,眼前出现了一种多么奇怪的现象啊!针不用人动手,就一股劲儿地缝个不停。针脚又细又齐,就连拉巴康在手艺最好的时候也做了出这样的活来。的确,善良的仙女赠送的礼物虽然微不足道,但是既有用,又有价值!这件礼物还有一个好处,就是那团线永远也用不完。顾客纷纷找上门来,拉巴康很快成了远近闻名的裁缝。他把衣服裁好后只消缝上第一针,针儿就不停地自己缝起来,直到衣服做完为止。不久,全城的人都来找拉巴康,因为他不但活儿做得好,价格也便宜。只有一件事使亚历山德里亚的居民感到惊异,那就是他从来不用伙计,而且总是一个人关门干活。小盒子上写的“幸福和财富”,现在都实现了。这种幸福和财富虽然来得不多,也来得不快,却永远伴随着这个善良的裁缝。有时候,他也听到人们盛赞年轻的国王奥玛耳,说他是人民的骄傲,敌人的克星。这位曾经冒充过王子的裁缝不禁想道:我还是当裁缝的好,因为伴随着光荣和名誉的是危险。拉巴康过着安乐的生活,深受乡亲们的爱戴。如果那根针还没有丧失神力,那么直到今天,它还在用仙女阿杜察特那绵绵不断的线,为人们缝着衣服呢!旭日东升,商队又出发了,不久就来到埃耳·哈德湖,也就是朝圣泉,这里离开罗只有三小时路程。这时,人们已在等候商队来临了。不久,商人们高兴地看到开罗的朋友们迎着他们走了过来。他们一起从贝贝尔·法耳赫门进了城;人们认为,从麦加来的人从这座城门进城是一个吉兆,因为先知以前就是从这里进来的。四位土耳其商人到了市场以后,就跟陌生人和希腊商人察菜科斯告别,随着各人的朋友回家去了。察菜科斯给陌生人介绍了一家叫人可以放心的商队客栈,并请他一起用午餐。陌生人欣然答应了,说换好了衣服就来。希腊人把一切都准备得很周到,以便好好款待这位在旅途上就让他喜欢的陌生人。他把酒菜摆得整整齐齐,然后坐下来等待他的客人。这时,通往他房间的过道上传来了缓慢而又沉重的脚步声。他站了起来,准备到门口欢迎客人。不料,他把门打开,看到迎面而来的是那个身穿可怕红长袍的人,吓得急忙把身子缩了回去。他又向他看了一眼,确实是他。他那高大的身材和盛气凌人的架势,那副假面具后露出的一双黑溜溜的眼睛,还有那件绣金红长袍,这些他太熟悉了,因为这些和他生活中最可怕的时刻息息相关。察莱科斯的心里涌起了一股十分矛盾的感觉。他早就跟这个记忆中的形象和解了,而且宽恕了他;可是一看到他,心里的旧伤口又重新裂开了。那些恐惧的时刻,那些摧残自己青春的悲愤情绪,刹那间一一掠过他的心头。“可怕的人,你来干什么?”希腊人看到那个幽灵一直站在门槛边一动不动时,便大声喝道,“趁我还没有诅咒你的时候,赶快离开这儿!”“察莱科斯!”假面具后面传来了熟悉的声音,“察菜科斯!难道你用这样的态度接待你的客人和朋友吗?”说着,他把假面具摘了下来,脱下长袍,原来他是陌生人塞利姆·巴鲁赫。察莱科斯还有些惴惴不安,他害怕这个陌生人,因为他已经非常清楚地看到,这个人就是他在古桥遇见的陌生人。但热情待客的传统习惯终于占了上风,他默默地示意陌生人跟他一起坐下来用餐。“你在想什么,我全猜得出,”等他们坐下后,陌生人开口说,“你的目光疑虑地看着我;我本可以悄悄地走开,再也不出现在你的眼前。可是我有责任把事情给你说清楚,因此,我敢于冒着被你诅咒的风险,打扮成以前的模样出现在你的面前。有一回,你对我说:‘对天父的信仰命令我去爱我的敌人,也许他比我更加不幸。’我的朋友,请相信这句话,听听我的表白吧!”“为了让你彻底了解我,我得把一切从头说起。我出生在亚历山大城,父母都是基督教徒。我的父亲是法国一个古老望族的小儿子,担任过法国驻亚历山大的领事。我从十岁起就住在法国,由舅舅抚养成人。后来革命爆发了。又过了几年,我随舅舅离开了祖国,漂洋过海,想到我父母那里落脚谋生,因为舅舅在他祖先的那片国土上再也不能安稳地生活了。愤怒的法国暴民剥夺了我们生活中的平静和安宁,我们希望在父母亲的家中重新找回它们。可是,天哪!我发现父亲家里的种种情况,也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好。动荡年代的暴风骤雨虽然没有波及这儿,可是不幸却在全家人的内心里投下了巨大的阴影。”“我哥哥是个很有前途的年轻人,担任我父亲的主任秘书。不久前他跟附近的一个年轻姑娘结了婚,她父亲是佛罗伦萨的一位贵族。我们到达那里的前两天,新娘子突然不见了,无论是我们家还是她的父亲,都找不到她的任何踪影。后来我们猜想,她一定在散步时走得太远,落到强盗手里了。这个想法对我的可怜的哥哥多少还有一点安慰,可是我们不久就明白了事情的真相。新娘子原来是个不忠诚的女人,她从前在父亲的家里认识了一个年轻的那不勒斯小伙子,现在她跟他一起坐船私奔了。我的哥哥知道这件事后气愤极了,他不惜一切代价要把那个坏女人抓回来加以惩罚,可是他的希望落空了。他的意图在那不勒斯和佛罗伦萨传得沸沸扬扬,结果反而给我们家招来了更大的不幸。”“佛罗伦萨的那位贵族回到他的国家后,虽然口称要替我的哥哥主持公道,实际上却想让我们倒霉。我哥哥在佛罗伦萨对他的丑事做过许多调查,然而这一切全被贵族破坏掉了。他千方百计地利用他的势力,使我的父亲和哥哥受到法国政府的怀疑,结果政府用卑鄙的手段逮捕了他们,把他们押回法国,最后他们死在刽子手的斧下。我可怜的母亲气得精神失常,经过长长的十个月的折磨,死神才最终让她摆脱了这种可怕的境况。不过,临终前几天,她的头脑非常清醒。现在,我孤零零地活在这个世界上,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而且只有这个念头才使我忘却了悲哀,那就是母亲临终前在我心中煽起的一股烈火。”“我刚才说过,母亲在临终前神智又清醒了。她把我叫到床前,平心静气地对我讲述了我家的遭遇和下场。后来,她叫别人都退出房间,神情庄重地从那张简陋的床上支起身子。她说,如果我发誓完成她交给我的任务,那么我就可以得到她的祝福。母亲临死前的一番话使我十分激动,我发誓一定要照她的嘱咐去办。于是,她悲愤地诅咒那个佛罗伦萨贵族和他的女儿,并且声色俱厉地告诫我,一定要为我们不幸的家庭复仇。说完,她就死在我的怀里。”“我的心里早就怀着复仇的念头,如今这个念头更加强烈。我把父亲剩余的财产收敛在一起,发誓要竭尽全力进行报复,哪怕和敌人同归于尽,也在所不惜。”“不久,我来到佛罗伦萨,尽量不让人知道我的行踪。由于我的敌人实力强大,要实现我的计划分外困难。这个佛罗伦萨的老家伙已经当上了总督,手中有权,一旦他知道了我的动静,一定会把我干掉的。”“一件偶然的事帮了我的忙。一天晚上,我看到一个人穿着我所熟悉的号服从街上走过。他步履蹒跚,两眼无神,嘴里嘟哝着‘该死的’和‘该死的魔鬼’之类的骂人话。我马上认出他就是彼特罗,那个佛罗伦萨老家伙的奴仆。我早在亚历山大就认识他了,我一点也不怀疑他正在生主人的气,因此我决定利用他的这种情绪。”“他见到我,似乎非常吃惊,接着就向我诉起苦来,说他的主人当上总督后更加难以侍候了。我见他对主人恨之入骨,就花了一些钱,很快就收买了他。现在,最困难的一点总算克服了。我已经找到了一个人,他可以为我随时打开敌人家的大门。我的复仇计划很快就成熟了。”“不过,眼见我家已经家破人亡,我觉得,单单干掉这个佛罗伦萨总督的一条老命还不能消除我的心头之恨。我要他亲眼看到他最亲爱的人被杀掉,那就是他的女儿比安卡。她不仅无耻地背叛了我的哥哥,而且还是我家遭到一切不幸的罪魁祸首。正在我复仇心切的时候,我听到一个消息,说比安卡要重新嫁人,这真是我干掉她的大好时机。但我不敢亲自动手,也不相信彼特罗干得了这件事。因此,我到处留心,想找一个能够胜任的人。”“在佛罗伦萨人里面,我连一个人也不敢雇用,因为他们谁也不敢动总督的一根毫毛。彼特罗却想出了一个办法,后来我就照他说的去做了。他主张请你帮助,说你既是外国人,又是医生,是最合适的人选了。事情的经过情况你都清楚了。由于你过分小心和老实,我担心计划遭到失败,便想起了穿长袍的主意。”“彼特罗给我们打开了总督府的小门。门打开以后,我看到里面一派可怕的景象,吓得拔腿就逃。本来,彼特罗会偷偷带我离开的。我又害怕又后悔,一口气逃了二百多米,最后瘫倒在一家教堂的石阶上。我到了那里才镇定下来,首先想到的是你,想到你要是在府里被人发现,那你的命运就惨了。”“我后来又悄悄地潜入总督府,可是在那里既没有看到你,也没有看到彼特罗,但边门仍开着,因此我还存有一丝希望,说不定你已经乘机逃掉了。”“第二天一早,我因为担心会被人发现,同时也因为有些懊悔,所以再也不敢逗留在佛罗伦萨,便急忙赶回罗马去了。可是几天以后,罗马城里到处有人在谈论这件事,说凶手是个希腊医生,已经被抓住了。我听到这个消息多么慌张,你是不难想象的。我胆战心惊地回到佛罗伦萨。我感到自己以前的报复心太强烈了,现在我对这种做法感到痛恨,因为这是用你的生命换来的,代价太大了。”“在你被砍掉一只手的那一天,我赶到佛罗伦萨。当我看到你走上刑台,看到你大无畏地挨上一刀时,我的心情如何,那是不用说的。当我看到你的鲜血飞溅时,我暗暗地下定决心,要让你今后过上甜蜜、幸福的生活。至于后来发生的事,你都知道了。只有一点我该向你说清楚,那就是,为什么我陪着你旅行。”“我有一个顾虑如同千斤重担似的一直压在我心头,我担心你始终不能原谅我。因此,我决定跟你一起生活好几天,把我对你所做的一切向你彻底解释清楚。”希腊人一直默默地倾听客人的谈话。客人说完后,他向他伸出右手,并且温和地看着他。“我知道,你也许比我更加不幸,因为那个残酷的行为如同一朵乌云,它会永远笼罩着你的生活,使它黯然无光。我打心里原谅了你。可是,请允许我提个问题:你怎么会打扮成这副样子到沙漠来的?你在君士坦丁堡给我买下房子以后,又干什么去了呢?”“我又回到亚历山大,”陌生人回答说,“我的心里燃烧起一股憎恨一切人的无名怒火,而且尤其憎恨那些所谓的‘文明’民族。请相信我,我更加热爱我们的穆斯林人!我回到亚历山大后没过几个月,我们的军队就登陆了。”“法国人在我眼里只是杀害我父亲和哥哥的剑于手,因此我在熟人中聚集了一些志同道合的年轻人,加入了英勇的麦默洛克军团,我们的军团让法国人闻风丧胆。征战结束后,我决定不再过虚假的和平生活。现在,我跟一群侠义的朋友在一起,过着行踪不定的生活,又打仗又狩猎。跟他们在一起,我很满意,他们尊敬我,把我看成是他们的国王。我们亚洲人虽然没有你们欧洲人那么有教养,可是我们也不像你们那样妒嫉别人,诽谤别人,当然也谈不上有什么私心和野心。”陌生人详细地介绍了自己的情况,察莱科斯对此表示十分感谢。可是他又毫不掩饰地说,如果陌生人能在基督教盛行的欧洲生活和工作,那就更好,这样才同他的地位和教养相配。他握住他的手,邀请他一起走,并和他一起共生死。客人看着他,十分感动。“从你的话里我看出,”他说,“你已经完全原谅了我,而且还很喜欢我。请接受我最衷心的感谢吧!”说完,他一骨碌跳起来,雄赳赳地站在希腊人面前。希腊人看到他威风凛凛,两只乌黑的眼睛炯炯有神,听到他的嗓音低沉而又神秘莫测,不禁感到心惊胆战。“你的建议很好,”他又接着说,“它对任何人都是很有吸引力的。可是我却无法接受。我的马已经上了鞍,我的部下也在日夜盼我回去。再见了,察莱科斯!”命运奇妙地使两人结成朋友,现在他们拥抱在一起,相互道别。“我该怎么称呼你?我永远忘不了的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希腊人在分手时问道。陌生人看了他许久,又握了握他的手,说:“大家都叫我沙漠之王,我就是强盗奥尔巴桑。”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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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夫与魔鬼的故事(三)——着魔王子的故事一天,青年在走廊上散步,无意中听到了躲在房间里的两个宫女的谈话。其中一个说:“我们的国王好可怜哟,他是那样英俊,却娶了一个心肠毒辣,对他不忠的女人。”另一个说:“事情还不知这样呢!据我所知,往后每天在主人的酒里放迷药,主人喝了大睡不醒,她就溜到外面去,一直到清晨回来,用焚香把主人熏醒,谁也不知道她到哪里去,去干什么。主人却被蒙在鼓里,把这个充满邪念而又凶恶的女人看的像心肝宝贝似的。”年青人听了这番话,简直愤怒到了极点。但他是一个很聪明、很有心计的人。晚上,他如同往常一样,对王后有说有笑,若无其事地和她共进晚餐。不过,他与王后频频举杯的时候,其实一口也没有喝到肚子里,而是乘王后不注意时偷偷倒掉了。入夜,青年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好像睡得很沉,王后轻轻呼唤了他几声,见他没有反应,就浓妆艳抹的打扮起来,她穿着最漂亮的衣服,径自走出了王宫。青年立即起床,蹑手蹑脚地跟在王后身后。王后没想到自己的丈夫正在后面跟踪她,她穿大街,走小巷,除了城门,来到荒郊野外的一座古堡中。青年透过窗封网里窥探,看见屋子中的地面上铺着一层厚厚的甘蔗叶,上面躺着一个肮脏、丑陋的黑奴,王后一进屋子,就迫不及待地扑到黑奴的怀里,紧紧地抱着她,喘着气说:“我爱你,胜过爱我得生命,而我那个讨厌的老公,尽管他贵为国王,却让我讨厌透了。真希望他立刻死掉,那么,这个王国就是你和我的了。”此情此景,令青年怒不可,他一脚踹开门,拔剑就向那个黑奴砍去,恰好刊载黑奴的脖子上,王后大吃一惊,用最快的速度逃离了这一是非之地,跑回了王宫。青年以为黑奴已经死了,便回宫找王后,念在多年夫妻的份上,他不想伤害王后,只希望她能够洗心革面,自我悔过,重新成为一个好王后。可是,王后可不领这个情,情人被丈夫砍杀,她恨得咬牙切齿,一心想的就是如何施加最严厉的报复。青年回到王宫后,她便施展魔法,将丈夫便成了半截石头人,将国内的四座城镇便成了环湖耸立的四座高山,城里的居民被变成了红、黄、蓝、白不同颜色的鱼。“啊,这太不可思议了。不过,我想请问,那个恶毒的女人现在何处,那个万恶的黑奴不是已经死了吗?”听完这个悲惨的故事,国王最急切想知道的,就是两个丧尽天良的坏蛋是否受到了惩罚。青年叹了一口气,喃喃地说:“那个黑奴并没有死,只是受了重伤,这都怪我太粗心,太大意了,才留下了祸患。现在,那个邪恶的女人在离此不远的地方,专门为他盖了一所房子,供他住在里面养伤。”国王问清楚了这所房子的方位,然后安慰这位找了魔法的青年说:“恶有恶报,为非作歹的人必受报应,我一定会帮助你报仇雪恨并且让这个王国重新回到往日的安宁、祥和,让你重新登上王位,治理国家。“国王是个有侠义心肠的热心人,当天深夜,她就悄无声息的嵌入黑奴养伤的屋子,一剑把黑奴砍死,把尸首扔到屋外的一口深井里,然后再回到屋子中,换上黑奴的衣服,手握着宝剑,面朝里假装睡下,过了一会儿,王后捧着一碗汤药走了进来,她在床边坐了下来,望着侧身而卧的国王,悲哀地说:“你为什么不愿意跟我说话,你可知道,我是多么希望你的病体痊愈,好让我们一起享受快乐的时光啊!”国王压低嗓音,模仿着黑奴的口气,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你这个不知深浅的贱人,就是因为你,我才不能好起来!”“那怎么会,”王后大吃一惊,急切地问,“我难道不是在无微不至的照顾你吗?怎么会因为我……”“这全都因为你那被施了魔法的丈夫,”国王毫不客气的打断了这邪恶女人的哀叹,愤愤地说:“你的丈夫被你变成了石头,他每天都在悲伤哭泣,搅得我心绪不宁,倘若不是这个缘故,我也许在就恢复了健康,也正是这个原因,我才不想理你。”“既然如此,为了我的心上人,我就为他接触了魔法吧!”王后沉吟着说。“赶快去吧,越快越好,他的哭泣哀怨,国王说着,又假装呻吟起来。”遵命!“王后立刻站起身来,一溜烟跑到王宫,端一碗水洒在青年身上,念了一段谁也听不懂的咒语,指着她的丈夫说:“我的魔法可以将你变成石头,那么现在就让你从魔法中解脱出来,恢复你的人身吧!”话音刚落,那个着了魔法的青年就站到了地上。在他身上,就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王后兴高采烈的跑回到黑奴的住处,对床上的“黑奴”说:“你不会再听到那令人厌烦的哭泣声了。快起来吧,让我们为了你的健康干上一杯。”“不行啊,”国王的声音反而更加微弱了,“虽然我从此听不到这让人烦恼的哭泣声了,但是,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都听到湖里的鱼在大声咒骂我们,希望我们马上就死。你不会以为这些恶毒的诅咒,是医治像我这样一个重病缠身者的良药吧?”“请原谅我的粗心,我保证,这些诅咒马上就会消失,就如同被风吹散的炊烟一样。”说完,王后奔到湖边,喃喃地念起了咒语,霎时间,湖中的鱼一条接一条跳上了岸,恢复了人形,高山不见了,四座城镇再现出昔日的繁荣,街上人来人往,络绎不绝,好一派热闹兴旺的景象。王后欢天喜地的跑回去,对躺在床上的国王说:“一切都恢复了旧观,你的身体也应该复原了吧!来,让我搀扶你起来,出去散散步,呼吸一点新鲜空气吧!”“是的,我的确觉得舒畅多了,请你靠近我一点,在近一点……”话音未落,满心欢喜的王后突然觉得一炳冰凉的宝剑穿透了她的胸膛,哼都没有来得及哼一声,她就倒在了地上,永远也站立不起来了。第二天黎明,那位被解除了魔法的青年重新登上了王位,人民举行了盛大的游行,庆祝王国的再生。那位远道而来的国王完成了斩妖除害的使命凯旋而归,回到了自己的国家。他派人把渔夫一家接进宫来,封他的大女儿为王后,二女儿嫁给太子,提拔他的儿子当了司库官。国王对诚惶诚恐的渔夫说:“正是因为你进献的四色鱼,是一个国家的人民得到了解救,这些封赏都是你里所应得的,请你安心的享用吧!”从此,渔夫一家过上了安乐、幸福、富足的生活。那个知恩图报的魔鬼自此却销声匿迹了,再没有人见过他,也没有人听说过他。也许,他的确改恶从善,躲在一个僻静的角落,过着属于他的安宁生活吧。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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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与幸福爱情是甜蜜的,也是苦涩的。也许很多文学作品会把爱情描写得太过于完美,过于浪漫,过于神圣,但现实中的爱情,往往充满着痛苦,充满着无奈!被爱当一个人爱你爱得发疯,而你对其没有半点感觉的时候,也许你会感受到一丝被爱的虚荣,但更多的,是一种烦恼,一种愧疚。爱你的人,总是会出现在你出现的地方,或许他(她)会称其为“缘份”,但天晓得所谓的“缘份”是不是其故意安排。爱你的人,有时就像打探明星隐私的“狗仔队”,让你避无可避,烦恼透顶。而且,他(她)总是会公然地,或者默默地帮你的忙,为你打点周围的琐事。爱你的人称其为“爱的付出”,然而,这实质上是一种投资,一种感情的投资。有付出,也必然渴望得到爱的回报。就是因为明白这一点,对于被爱的人来说,得到对方的帮助越多,心里的愧疚感就越重,好比借了别人一大笔钱而无力偿还一样。拒绝对方,是对别人的一种伤害;接受对方,是对自己的残忍!无论你作任何一种选择,总得面对伤痛。单恋落花有意,可惜流水无情!单恋,即所谓的“单相思”,更是折磨人,伤害人。对于你所爱的人,因为她不爱你,所以你只能远远地欣赏她的倩影。心中即便有万千爱的宣言,也只能埋藏在内心深处,苦苦地压抑。越是痴痴地爱,越是深深地痛!记得〈〈明明知道相思苦〉〉中的一句歌词:认识你之前,是无靠无依,认识你后无药可医!其实,还有一种药可以治好“相思病”——对方的爱!心病还得心药医,解铃还须系铃人也。只可惜,既然是“单恋”,那就是说,此病的解药是永远也得不到的,也算是“无药可医”吧!只能让时间流逝,将伤痛慢慢地带走……相思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这时所说的“相思”,是两情相悦的思念,在惆怅中往往带着一丝甜蜜和幸福。因为这是对恋人的思念,你的恋人也可能在遥远的另一个地方与你共鸣。但是,这种相思之苦比单恋来得更加深沉,更加难熬,更加无法自拔。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即使心里竭力不去想她,梦里还是会梦到她,醒来之后,发现一切依旧,只会更相思。相思之人,往往茶饭不思,夜不能寐,一段时间一来,脸色愈加憔悴,人也逐渐消瘦。于是有词云: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猜疑恋人之间,也许彼此太在乎对方,常常会害怕对方的移情别恋,恨不能用一个永远也打不开的保险柜把对方的爱锁起来,免得让它与外边的空气接触而发生变质。因此,情人不仅是情人,还是“神探福尔摩斯”:对方一有任何出轨的迹象,一定会暗暗留心,或者当面质问。怪不得现在的爱情类书籍中,都有这样一条“忠告”:在女朋友或者妻子面前,切不可称赞其他的女人;在男朋友或者是丈夫面前,切不可赞扬其他的男人!所以即使两个人在一起,还是不能畅情惬意,得留出一份心思来观察对方的动静,还得担心对方会不会禁受不住外界的诱惑而变心,尤其是对方因为工作原因而跟其他异性交触较多时,更是充满了危机感。要想享受爱情的幸福,就必须回避这些爱情的痛苦。因此,真正幸福的爱情应该是:两情相悦,两人厮守,彼此信任!10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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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王子的故事海王子生活在一个叫海盗岛的岛上,这个岛很小很小,非常的不起眼。世间没有人知道有着这样的一个岛。有一天,海王子坐在岛上最高的一棵树上,传说当年海王子的父亲海盗王为了保护族人在这里与北海的海盗展开了一场大战,最后海王子的父亲海盗王战死了,敌人也被击败了。自那以后,北海的海盗再也没有来侵略海盗岛,但是海王子的性格也变得孤僻起来,不爱跟人讲话,整天就是在挑战岛上蛮有民气的高手,接他们一一打败!在海王子刚满18岁那年,北海的海盗再次来侵略族人了!海王子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双眼怒红,海王子接管小他父亲的王位.命令父亲以前的大接:菜包子,小虾米,带玲海盗们前去抵当敌人.据说,北海海盗的头领是火影,他手小有几名大接:孙悟空副船长,波波丽船总指挥,英雄船长.传说这对组合打倒了无数海上的霸王!但败给了海王子的父亲海盗王,应此,他们这次要来报复海王子!350字 六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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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与公主有人规定,王子一定会和公主在一起吗?有人规定,公主一定想和王子在一起吗?王子不一定会和公主在一起!王子很帅,有分明的轮沟,俊俏的身材,还有一颗温柔的心,眼睛里总是闪烁着开朗的光芒,爱骑着骏马。公主很酷,总是很帅气。飘逸的长发,天使的面孔,魔鬼的身材。经常骑着马练射箭,总是让人不可侵犯的样子。有一次,王子和公主擦肩而过。王子并不在意公主,公主也不在意他,两人如太阳与月亮之间的碰撞,却没有产生火花。在一次宴会上,王子与公主跳了一支舞。竟产生了火花,王子的闪耀,公主的迷人,把他们的心紧紧地牵在了一起。宴会散了,舞也停了,淡淡的星光洒在了他们身上。两人依依不舍的分开了。尽管相爱又如何,他们始终不能在一起。王子日日夜夜思念公主,公主也在想着他,可命运之神偏偏爱作怪。王子不知为何,得了一种无人能治的怪病,最终逝世了,死神取走了他的生命。成了天上的一颗星。公主非自己所愿的嫁给了另一个王子。公主一定想和王子在一起吗,在这里得到了否认。她嫁的另一个王子并不是他爱的人,甚至连一点好感也没有。公主和死去的王子最终不能在一起。冬天到了,寒风吹下了一片片树叶……… 是树叶想离开大树,还是风想让它离开大树?也许吧,是风想让它离开大树…………公主会忘了王子吗,没有人知道。450字 一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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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妹她是个有名的淘气鬼,记得那天,妈妈去办事,我和小妹在家玩,我还带着一只小鸟。到了她家,我对她说:“这只鸟可以送给你,但你必须爱护它。”小妹快乐地收下了。我再去拿一些玩具,by—be!等我回来,小鸟已经被弄掉了不少羽毛,都快成秃鹰了!而且,小鸟受足了惊吓,满屋子乱飞,我一看,急了,冲上去就抓鸟,可气的是玩具却掉进了尿盆。事后,我挨了罚,她却在一旁哼着小曲。她又爱看书写字,可惜由于她年龄小,什么也弄不会。一次我教她写“一”,她写的“一”从纸下边一直弯到纸上边,弯弯曲曲,像海岸线似的……。没办法,最后她把我弄火了,我大吼一声:“你自己看书吧,我不管你了!说着我拿起了一本书认真地看起来。一会儿,她问我:“这几个字是什么意思?”我看了一眼说:“太简单了!这几个字念作-风驰电掣,就是很快威力很大的意思。”“什么?什么?风还能吃电车?那威力是太大了。”我十分为难,无法向她解释清楚。小妹的趣事很多很多……。小妹虽然调皮,可是我仍然喜欢她。350字 六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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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爱情与我与雪莲花就你的人就是害你的人,害你的人就是救你的人。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人生好多路要自己走,因为每次磨难都是多我们自己人性的考验,是否愿意做个好人,做个重感情的人。我是一个文科生,什么是文科生的精神,文学作品总是创造一个美丽的世界,美好的人心,虽然文学作品很假。爱情不是便地都是,因为现实人在呼的不是感情,而是其他的东西。文学的世界影照了作家的价值观,文学是什么就是生活对人生活的好奇心激情,还有就是感情文学反映的是人最真挚的感情,包括朋友情,特别是爱情。只有美好的感情才会感人,才会有幸福的生活,所以文学尊重人美好的真挚的感情,生出来了文学的精神是什么,就是热爱生活,做一个好人,与人和睦相处。在心里互相支持。我爱过,我也知道什么是爱的精神,当你为一个人付出很多的时候,知道我的视线开始模糊而你却满脸不在乎,我才明白感情的法术不是为了征服。爱情是怎么产生的为什么会给人温暖幸福的感觉,是因为善良产生的,你希望自己的朋友同学幸福,所以你在他最痛苦的时候不给他冷漠的表情,不落井下石。反而不求回报的帮助他关心他,给他关爱给他温暖。就产生了伟大的爱情,爱情最重要的是人重视感情,善良有同情心,人不在乎其他东西比如地位钱等等,关心一个人不管他的地位有多低,人有多怂,你还是给他同样的关怀。看人不分等级,只看他待人是否真诚。所以爱情的精神就是看人不分等级只看感情,不在呼虚荣和金钱这些没人性的东西,在乎的是人性是否善良是否积极。爱情的精神就是不在乎欲望,只讲感情,善待每一个人,就是做绝对的好人,希望每一个好人幸福,帮助所有需要帮助的人,关心所有需要关心的人,不在乎欲望,绝对的善良,文学的精神和爱情的精神很像,不过文学精神在乎的是真情实感,和热爱生活,爱情在乎的是降低欲望消除虚荣心和不把人分等级,平等的对待所有人。希望每个人幸福。这是个矛盾的社会,我们在怎么提高自己的道德境界能拯救的也只是自己,好人终究上不了天堂,坏人也下不了地狱,我们厉害了,就以神自居,但当自己为现实苦恼的时候我们就知道了我们不是神,一当离开了社会我们将什么都不是,是谁在我们最痛苦的时候用微笑抚慰我们一路走来心灵受的伤,是谁给了我们绝望的灵魂以希望与温暖幸福。在我们心中都有一个自己深爱的人,男人的是女神,高贵超漂亮,温柔善良体贴。女的是白马王子,英俊潇洒善良,聪明,只是我们自己都不曾发现,现实诱惑太多太多,我们爱过才知道人应该善良,心灵美是最重要的,如果我们不是曾经深爱过一个人,怎么会明白爱一个是多么的幸福快乐与不易,我们付出了真心与所有所有,换来的是无视的表情,我们明白了做人是多什么不易,才明白应该怎么做人,爱情的精神虽然改变不了世界。却让我们重新改变了对人的评价,善良的人是最值得我们去爱的人,所以爱过了一个人,我们就明白了为什么会爱他,因为他的善良。所以我们爱的是善良的心灵,成为信徒,超越性别,血缘和义气的爱。为什么爱为什么幸福,我们爱的不是性欲而是更伟大的人格的崇拜爱我所爱的是什么,小时候和哥哥姐姐在一起,感觉好温暖好幸福,我一直是一个单纯的人,守着自己的梦想。疼自己的父母,喜欢自己的朋友兄弟,美丽的故乡,站在美丽的天地间。美丽的朋友,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温暖,我那么的眷恋与怀念,还有对爱情的向往。美好的梦破灭了,拥有一切的人知道拥有的多就可以获得感情,所以不在乎感情了,过年了只是一个人哭泣,一个人寂寞,我从心里发出我的呐喊我渴望傻傻的爱情,我渴望遇到我的女神,为此我愿意付出很多很多,现在我明白了哪怕自己一个人我也不愿为爱牺牲,换来的只是自己的泪水吗。不过我渴望爱情渴望完美的一生,幸福的笑。找到她,我心中的女神我的天空就会再次湛蓝,水也会再次更亲,生活也会更温馨,心也会温暖幸福,你笑我也会开心地笑不会寂寞,过年时不会哭泣,不会惧怕人这个社会,为爱我什么都愿意付出只是除了宝贵的用来让自己更美丽的时间我不愿去浪费。下面的是写给我的爱人的:你在我心中是一朵盛开的美丽的雪莲花,美丽高贵,纯洁,感情是文学的源泉与生命,你是我生名的全部,与为一,归来吧宝贝我不够宽的肩膀也会是你的温暖的怀报,我就像一棵小树需要需要你的阳光与雨露一样需要你,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就如你爱我一样,而我们能一路走来有火影忍者的永不放弃的宝贵精神。不关前路是什么我们在黑越里等待那北斗七星的光忙,我一直是你的北斗七星呀记得在故乡深夜里一个人奔跑抬头望到了心心吗,那颗心是我吗,闪闪发光最亮最亮,我也许就是这颗夏日星,对于现在的的我你给了我期待依旧的关心与爱,我一个人默默的在等待那北斗七星的光忙。不等来世在想约今生就要无愿无悔。你知道我会保护你象父亲一样对吗。,我们今生在一起下辈子还牵手呀我要保护你亲爱的。遮风挡雨,幸福的港湾。我爱你爱你爱你。我来你怀里,或着让我住进你的心里。如何让我遇见你在这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愿意向啊难一样500年风吹,500年日晒,500年雨淋。只为我最爱的你能从我身上走过。我渴望感受到你的温柔,看到你天真纯洁的笑脸。吉檀迦利的女神。天空织着你的名字,夜夜都是对你的思念。我的心里无数次默念你的名字。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共度这一生。我在等你。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恨一个人恨得咬牙切齿。一个人厉害了,不一定得到的就是承认,而是更多的承受孤独与寂寞。爱情是什么,爱情就是平等平等,两个人社会地位要相同,不过男生应该比女生厉害,爱情是什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相爱愿意为对方的幸福放弃所有,包括一种爱叫放手。只是很心痛。这种爱情的人是值得尊重的,我喜欢这种人是我最喜欢的人。我觉得这种人是值得尊重的。我也曾经哭过,哭得撕心裂肺,看吉檀迦利时热泪盈眶。好感动,好喜欢。还有第二种是欲望,爱情就是一种性欲,欲望,我们读书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吗。我们每个人都有欲望性欲虚荣心,等等。因为满足欲望我们才会幸福,我曾经收到一封情书,一个月亮一个你,两个影子我和你。三生有幸认识你,平平淡淡遇见你,不知不觉爱上你,现在真的很想你。,超感动。说这多是想说的是,一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像西游记一样,人与人之间的亲情爱情是靠不住的,考得住的是什么,就是人的道德,善良的人我们都希望他幸福,取得很高的成就,我们都愿意帮住他,就像唐僧,人靠得住的是认的道德,坏人在爱情和朋友中都是靠不住的。我觉得人要想成功最只要的是道德。很高兴我能够在文学这条路走得这么远,在爱情这条路也是。愿有情人终成眷属。瑞丽一中高三:谭丽军1200字以上 高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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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小王子聊聊天亲爱的小王子:你好!最近,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思绪万分,感触颇深。小王子你那坚持的品格与孤独的情怀打动了我。小王子,我想与你聊聊天。小王子,你有一颗纯洁的心灵和一双清澈的眼睛。你为什么要保护玫瑰呢?那是因为你关心弱小,用心灵用力爱着玫瑰。你靠着美的心灵,就可以交上更多朋友,那么,你就不孤单了。在我的家园—地球。所有的人都在和睦欢乐中度过,你总会看到这番景象:大人挽着小孩的手,有说有笑地逛商场,同学好友聚在一起庆祝生日……可你,并不是那样,你是孤单的孩子。小王子,想要朋友就来地球吧。你不要因为太孤独而伤心。千万别那样做。你的坚持的品格打动人心。你每天坚持不懈地打扫星球。而地球人呢:有些学习一门艺术,中途停止了学习;有些人去登高山,因为受不了太阳的折磨,还没爬一半,就退下了。许许多多的人坚持不下来,半途而废。而你:每天打扫火山口、拔除面包树、给玫瑰浇水……无论多么苦、多么累,你都坚持了下来。在作家笔下孤独的你也是多么坚持不懈呀。我很敬佩你。如果我是你,我一定会做得更好。我也要背上包,漫游宇宙。我会去寻找新朋友,让自已欢乐无比。小王子,听听我的话,交个朋友好吗?你那坚持不懈的品格会打动朋友的。祝你天天开心了!汤洛琦2013。12四年级:开心小数点450字 四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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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故事从前,有一位王子,他叫凯特森,他不但武功高强,而且有五个很厉害的护卫。五个护卫各有特长,第一个奔跑速度很快,比马车还快,名字叫流量;第二个力气很大,搬得起两头大象,名字叫巨力;第三个能短时间飞翔,名字叫天翼;第四个是弓箭手,百发百中,而且射箭速度十分快,名字加秒射;第五个则会动物语言,名字叫兽人,只要这五个人在王子身边,王子就是无敌的!有一天,王子说要去历险,他父母不同意,他就带着五个护卫偷偷出去历险。他们先来到原始森林,因为王子想抓几只马来,方便上路,不用步行。可是他们刚进原始森林,一群孟加拉虎就扑来了,于是王子叫兽人来叫它们不要攻击我们,可是孟加拉虎根本不管他,拼命往前跑、冲和扑,兽人没办法,只好退回来了。于是,王子叫巨力搬一块巨石来堵住它们。刚堵住孟加拉虎,一大群金雕又飞来了。王子抵挡不住一大群金雕的攻击,叫于是就叫天翼载巨力护卫挡住它们,没办法,王子只好逃出森林。过了一会,王子逃出了森林,翼护卫和力护卫也逃出来了。他们刚出来就看到一个人,他全身被黑布包着,只露出头和手。那个神秘人说:“尊敬的王子殿下,你是想要几匹烈马吗?”“是的,我要几匹烈马,多少钱呢?”“呵呵,对于你来说不多,只要十万金币!”这时兽人护卫说:“你去抢吧!几匹马要十万金币,我们不会买的!”说完后,神秘人说:“不买算了。”那神秘人正准备离开,这时王子说:“等一下,几匹马那么贵,肯定有它的特殊处。我买了!”兽人护卫说:“王子殿下,这不好吧!我们上路的盘缠……”兽人还没说完,王子就说:“不要说了,这些不用你操心!”王子刚把金币交给那个神秘人,那个神秘人就把王子和五位护卫打晕,带着他们六人飞快跑走……第二天,王子和五个护卫纷纷起来,没有看到黑衣人,只看到旁边有几条烈马。这时兽人说:“王子殿下,我都说了黑衣人肯定有问题,你还买他的马……。”王子说:“烈马他也给我们了,怎么有问题?他打晕我们,可能是为了把我们带到安全的地方。”秒射说:“对啊,王子殿下说的没错,我们先不要议论这些,赶紧走吧!万一国王派人来找我们,我们被发现了,那就完蛋了!”王子和五个护卫收拾了东西,便骑上马,往莲花镇去了。到了莲花镇,他们找到一间酒馆,便在哪里住了下来。到了晚上,王子一个人走上屋顶,在上面吹箫,过了一会儿,王子准备回房休息,可是远处传来和王子一样的箫声,王子心里想:这箫声是皇宫里只有我和妹妹才会的箫声,其他人怎么会?王子带着心中的疑惑,往箫声的方向走去……早上,五位护卫起来没有发现王子,便在酒馆疯狂的找,天翼飞上屋顶,看到王子的萧留在屋顶,心想:王子肯定遭难了。便叫上其他四位护卫朝萧口指定的方向走去……他们一直走,走进了一座山里的山洞,看到王子和一位女人困在笼子里,巨力急忙跑过去,但中了陷阱,被丝网粘住挣脱不开。这时其他四位护卫一起上前营救王子,但遇到一个强敌——诺斯,王国最高等魔法师,原来诺斯想用魔法控制王子,从而来统治整个王国。而那个萧声是北方国家的公主吹的,她也会这样的箫声,所以诺斯用魔法控制她吹箫把王子引过来。四位护卫虽然很强大,但打了几十回合,便被诺斯用暗器所伤,然后把他们关在窟窿里。诺斯大声笑道:“王子被我抓住了,统治王国指日可待,就差调魔法了。等我统治了王国,我发动战争再统治其它国家。哈哈哈……哈哈哈哈。”正当诺斯得意时,神秘人突然瞬间移动了过来,把王子救走,但诺斯哪肯罢休,便和神秘人大战起来,诺斯敌不过神秘人败阵下来,但他不想就这样死去,便聚集全身之力发出一个能量炮打向王子,当能量炮快打向王子时,神秘人挡住了攻击。原来神秘人是国王,他对王子说:“孩子,我不让你去外面历险是因为怕你遇到危险,可你走了父皇也不好让你回来,便办成神秘人来暗中保护你,你以后不要再去历险了,和公主好好过,父皇不能看到你们成亲那天了,你……。”还没说完,老国王便咽气了。王子伤痛欲绝,把诺斯五马分尸。然后把他的爸爸安葬好,然后带着公主和五位护卫回王国,和公主幸福生活在一起。1200字以上 初一 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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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故事赵朝刚爱情故事亲爱的,你怎么背着我爱上了别人亲爱的你怎么背着我爱上了别人,可惜别人还不是别人,为什么,我跟了你那么久,把什么都给了你到最后…连她的一张脸也比不上是谁说要一辈子保护我是谁说不会让我受到伤害是谁说要我一辈子做他老婆是谁说永远会陪在我身边…又是谁说今生只爱我自己你可知道,我曾决定要跟你一辈子你可知道,你是我唯一的依靠你可知道,我有多么的离不开你…你怎么知道,你爱的别人不是别人,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你为何要背着我爱上别人那个代替我的别人那个让你一见终情的别人那个比我美的多的别人…因为你很能打,所以我有一种安全感,以为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会来保护我。因为你很帅,所以我第一次见到你,就喜欢上你了。因为你很甜言蜜语诗情画意,所以我才肯为你付出我所有的一切,甚至我的生命。我把你看得太重了。甚至超过了我呀?你知道吗?我有多爱你吗?是不是时间太长,你已厌倦是不是承诺太假,你已淡漠是不是记忆太淡,你已遗忘…是不是我不够好,不够美,不够爱你我什么都没有了,在这个世界上。你也不要我了我想过去死,可是亲爱的,我害怕因为有你,泪流在多,也会有人为我擦干因为有你,所以上课我会很放肆的睡觉因为有你,每次过马路,我才不会看身边的车辆因为有你,还能感觉有最真的依靠…我把我的全部都给了你,最后,连她的一张脸都比不上…我走了。我会在另一所城市,用一生将你遗忘我不想拆穿你、打你、骂你、闹你是因为我太爱你,爱的可以忘了我自己亲爱的,记得我无论去了哪里我今生只爱你如果你有一天发现这个世界上没人爱你了那或许是我已经死了你喜欢的,我都喜欢,你开心我就开心因为爱不是占有,是付出,是让心爱的人自由快乐。今天我很难过,难过的想大哭一场,因为在我的生命里有一个人突然。一个美丽、大方、迷人的女孩就这样。我很难过很难过很伤心很伤心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很疼,疼的要命,如果她还活着的话该多好呀,我在也不和她吵架,我一定对她很好,在也不让她伤心、难过、流泪了,我在也见不到她了,我好想好想对她说: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南极的另一端到北极的另一端,而是我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喜欢你。可惜现在说什么都太晚了,我会永远记得在我的生命里有个你的出现,记得你曾经笑着问我,如果有一天我要是死了,你会为我伤心难过吗?我想对你说,我会,每个男孩天生都是真英雄,如果爱上一个女孩的话,就愿意为这个女孩献上自己最宝贵的生命。我在也见不到她了、我在也……我好想失去了一切、好想什么都没有了,我真的好恨我自己…想上帝为什么早早的召她回去呢?想了很久很久…我还要想、想来想去在么也想不通。我对上帝冲满了愤怒、为什么就不给我一个机会呢?我还记得你在班会上唱的香香的命运实际上是为我唱的。当时我就听出来了,你知道我最喜欢这首歌,听到你当时唱的这首歌,我心里当时特别的高兴,因为我是男孩,很要面子,所以装的很不高兴,我还对你说太难听了,现在回想起来,她大该是只学了一天吧!你为我做了那么多事情,我还说你不好。我好后悔呀?没为你做任和事情…我经常对自己说?如果当初对她好点那该有多好呀?我从来没有为她想过呀。那是因为我还太年轻,还来不及为她着想,我还记得,在我每天练功的时候,有一位美丽的女孩,为我送一杯热牛奶,在我看来,好像我送一杯热牛奶就是理所当然!现在我再也见不到她了。我现在的心很痛很疼现在我想做一个很普通人,让那些笑我的人去说吧!以前就是太要尊严了,我永远记得在我的生命了有一个她的出现。永远今天我很高兴,因为我终于对我真心喜欢的女孩说出埋藏在自己心里很久很北京东城区北京大学高二:都市快报1200字以上 高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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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故事 失约沏一壶清茶,坐在大大的落地窗前,看着刚刚升起的太阳散发着迷人的光,我微微勾起了唇角。我知道你一定会来,像我想象中的那样,沐浴着阳光,面带微笑走来。我端起桌上青花的瓷杯,抿了一口。时间已经过了很久了,但我却异常的镇静,因为我知道你会来。对,我就是这么自信,就因为我是欧若雅,就因为你是施然。施然,还记得初见你的样子呢!你穿着白色的衬衫,刚刚打完篮球,额头有些许汗珠。你轻盈的从我身边走过,那一刻,我听到了疑似心跳的声音。那时你应该还是不认识我的吧!不过我知道你早晚有一天会认识我的。因为我知道我一定会出现在学校的开学典礼上给大家讲话。只是我没料到,代表新生讲话的是你。你上了台,身着一身帅气西装,那一刻,台下所有人的尖叫声、欢呼声都在我的耳边消退,我的世界只剩下你的声音,你的身影。我不知道自己如何在你之后登上台做完了自己的演讲,我只知道结束后在后台,你说:“学姐好,我叫施然,学姐好棒的呢!”时,我的心里甜甜的乐开了花,这是我即使从小锦衣玉食,从小名列前茅,从小就被其他人羡慕也没有过的发自内心的快乐。我想,那一刻,我一定是脸红了。施然,你是那么优秀,担起了全年级的事务。于是同样是管理我们年级事务的我,自然就成了你的前辈,你的老师。每次你来询问我什么问题时,我都耐心的给你解答,给你解决的方案及曾经的经验。就这样,我们之间的接触越来越多。但是每多接近你一分,我就多一份忐忑。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当张爱玲遇到胡兰成时,会觉得自己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尽管在别人眼中我是那么优秀,可是在你面前,我不得不卸下所有,把自己放在一个很低很低的位置。施然,一直觉得老天是照顾我的。他不仅让我遇到你,而且让你在一年后的情人节向我表白。那天晚上,你约我出去。就在学校的小树林,你说没有玫瑰,没有烟花,没有音乐,只有一颗真挚的爱我的心。就是这么简单的几句话,我哭的一塌糊涂。你手忙脚乱的给我擦眼泪,我一把拉住你的手:“你会一直为我擦去眼泪吗?”你认真的点了点头。我就破涕为笑了。施晨,你好傻,干嘛非要有玫瑰,音乐和烟花,只要有个你就足够了。那天晚上,一定是繁星满天的吧!至少我看到了满天星光。我们那么登对,在别人的眼中可谓是珠连璧合。实际上,你也真的对我很好。只是,我们有着不同的梦想。人都是需要梦想的,然而我的梦想不是你的梦想。于是毕业后,你留在了国内,我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出国。国外一个人的日子好辛苦,可是一想起和你三年后的约定,我就会继续咬牙坚持下去。快要三年了,我总感觉我身体不太舒服,于是去做了检查。医生说结果要很长时间才能出来,况且即使结果没出来,我也要去见你,我们约定的时间到了。我早早的坐在这儿等你,等你向我走来。就在这时,我的手机响了。电话里的声音瞬间使我指尖发凉,手机从手里滑落到地上。手机里依旧传来急切的声音:“欧小姐,欧小姐,您没事吧!”我呆呆地坐在地上,泪水无声划过脸颊。我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我猛地起来,收拾好所有的东西,就像我没来过似的,匆匆离开。在门外的丛林中,我看到你来了。走到门口时,特意停下理了理自己的衣服。我看到你的笑容在推开门的那一刻凝固。我看到你眉头的失落,我真的想冲出去,给你一个大大的拥抱,告诉你我遵守了约定,只是我不能。我的检查结果出来了,我没有多长时间可以待在这个世界了。所以原谅我不能去见你。我知道你会离开的,因为我们说过,如果我不回来了,你就不要再等我了。可是你在这个房间一直待到天黑,第二个、第三个天黑……我在边上看着你,默默在心里说:施然,对不起,我失约了。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全文语言流畅,行文舒展自如,自然洒脱,称得上是一篇较成功的之作。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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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爱情故事我知道,这意味着还有10分钟就要下课了,这是老刘养成的好习惯。趁着老刘到门口抽一根的时候,小夕从远处丢了一个纸团过来,直接掉在了我的桌子上,我连忙一把拾起,这家伙今天一定是有比较重要的事情,不然隔了这么远的距离,他一般都是依靠各组分别自发成立的“驿站”来传递的,只有重要的事情才会和我直接用飞鸽传书来联系。打开一看,很简单的几句话:放学以后有更新鲜的东西给你看,记得准备纸巾,小心流鼻血。“更新鲜的?”我纳闷的转头,小夕很诡异的冲着我笑了一下。我忽然想起来了,上周小夕给我看的那本杂志,名字叫什么我忘记了,就是杂志里的内容我是一点都没有忘记,全是裸女,而且还都是美女,还有那些让人看了面红耳赤的动作,当时我紧张的连手都不知道怎么放了,以前一直都很向往那些老是在班上男生中流传的黄色小说和图片,只是碍于自己还是个三好学生的身份;而且,就算是我想看,也一时不知道该去哪里借,小夕又总坚持要我请他吃顿大的,才肯帮我去借,我不是守财奴,可是为了这个原因请小夕吃饭,我总觉得很亏。那天,我们躲在学校后面的花园里,小夕很得意的拍着我的肩膀,笑嘻嘻的说,“小子,知道你哥的厉害了吧?这些东西还不是手到擒来?要不是你哥我还惦记着你小样是我们班最后一个没有看过这些东西的人,我才不屑拿呢。”我一脸崇敬的点着头,努力装着很平静的样子,口里还要适当的发表意见,说自己不是班级最后一个看这些的人之类的话语。小夕很得意的吹嘘着这本杂志的来历,事情是这样发生的,因为小夕的英语成绩在我们班里基本上是属于贫困线以下,所以,平时小夕每周都要花上2个晚上的时间到我们班的英语老师老叶家里去补课,当然,这是需要付出金钱的代价了,毕竟这老师的课外付出也是需要一定补偿的。那天老叶不知道有什么事情,匆匆布置了一些作业给小夕和另外几个男生一些英语题目后,就出去了。家里除了他们以外,就没有别人了,这给小夕留下了很充分的做案时间与环境,也不知道是谁把话题引导到了关于老叶家里是否存在着黄色东东的大讨论之上,小夕这小子因为受老叶平时荼毒已久,对他早已是在心里诋毁了不下百遍,自然是不相信他家不会有些“精神垃圾”(老叶的口头禅,资本主义的一切东西都是垃圾)的存在。当即和他们赌下了一包红塔山烟的代价,开始在老叶的卧室里小心的翻看起来。也许上天注定就应该小夕赢得这包烟,或者说我应该看到这本杂志的,没有多久,小夕就得意洋洋的从卧室大床边上的柜子里拿出了一叠的杂志和VCD出来。从那天以后,主动向老叶报名补习英语的男生莫名其妙就多了起来,不知情的老叶还乐呵呵的在课堂上对大家说,现在大家的危机意识明显加强了,这从主动要求进行英语补习的人数里就可以看的出来。那几天我们过的很开心,因为当我和小夕在课堂上看见老叶一脸得意的说这这些时,就会趴在桌子下笑的透不过气来。因为憋气过久的缘故,我和小夕的脸红的像刚喝过酒的人一样,老叶看见之后,就会在课堂上开始另有所指的说起学生不可以随便乱喝酒的道理来。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三国时候关公的脸为什么会这么红了,估计他是因为和我们一样,听了老叶的话以后才会这样的。下课的铃声终于响起来了。我开始收拾书包的时候,小夕就已经站在我桌前,不停的拍着桌子,催促着我,“你快点好不好?再迟就来不及了。”“知道,别催,难道没有人给你说你那嗓子就跟叫魂似的,鬼叫啥?小心把狼给招来了。”“呵呵,到时候迟了就不要怪我没有提醒你哦,快点啦!”我一路上都在盘问着小夕到底是什么样的新鲜东西,可小夕就是一副天机不可泄漏的表情,很神秘的带着我左走右穿的来到了学校的后花园,找到了一个很茂密的草丛里蹲了下来,我站在那,很犹豫的看着他,“靠,你变态啊,好好的厕所不上,跑这里来大号?前几天我差点在后花园里踩到的屎不会就是你拉的吧?”“妈的,你才是狗呢,你那天踩的是狗屎啊,你看我是狗吗?再说了,好歹我也是高中文化水平,会随地大小便吗?你快蹲下来,要是吓跑人了,你负责啊?快点啊,跟木头一样的站在那干嘛?”小夕不由分说的拉着我蹲了下来,我看他说的郑重,只好勉强蹲了下来,心里暗骂着这鬼学校,怎么在学校所谓的后花园里还有这样偏僻的地方,草长的比人还高,而且叶子边缘还是有着尖利的锯齿,小时候生物没有学好,居然看不出这是什么样的草。地上不时的可以看见从前面教学楼里丢出的垃圾,可口可乐的罐子明显比起百事可乐的来,在数量上占据了上风,由此可以看出,可口在我们学校比百事受欢迎的多。我想,这应该是学校卫生大扫除的一个死角吧,这是我蹲在这里一分钟以内的最大发现。不知道蹲着多久,因为今天我忘记戴手表了,而小夕根本就没有戴手表的习惯。我已经把我所会唱的gigi的歌都哼了一遍,小夕说的新鲜东西还是没有出现,一首歌大概要哼2分钟,所以,我们至少已经等了半个小时了。小夕向四周看了看,“靠,今天估计是没有这么早来了,你迟点回去应该没有事情吧?”“迟点倒是没有关系,反正我家人今天晚上都去外面吃饭了,不过我肚子饿了,除非晚上你请客吃饭。”“又是我请?我这不是为了让你开眼界吗?没有钱了,今天钱都买烟掉了。”“抽烟不是好孩子的,你昨天没有听见我们班美女说不喜欢抽烟的男生啊?”“操,都快上大学了,你小样还自称孩子啊?不会抽烟就不是男人知道吗?男人!”“你丫还男人啊?不也和我一样男生一个,连女朋友都还没有一个,人家隔壁班的小胖都已经自称不是处男了,哈哈!”“你懂个屁,就小胖那样的货色,贴我一百个我都不要。女朋友和男人之间是非充要条件,有女朋友的不一定是男人,男人也不一定有女朋友,而烟和男人才是充要条件,抽烟的一定是男人,男人也一定会抽烟,知道吗你?白痴!”……就这样,我和小夕开始了关于男人和烟之间的小声争论。天色渐渐的变黑,学校操场远远传来的喧闹声也已经开始消失,当我的肚子开始连续响叫的连小夕都听到的时候,草丛远处终于开始传来了脚步声。小夕的脸在夜幕下隐约浮现,虽然不是很清晰,可我还是看见了他眼睛里一道精光的闪过,“妈的,终于来了,好戏开锣。你忍着点,肚子不要再像刚才那么响了,不然人家会被你吓跑了。”听到小夕那压的极低却又难掩兴奋的声音,我精神一振,心想终于是没有白等了。等了一会,听到外面的人好像在不远处坐了下来以后,就学着小夕的样子,偷偷的把头探起,从手指拨开的细缝里看了出去。我知道我不是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的孩子,平时也还敢一个人独自看看恐怖片的,想象力也还可以,常常也会幻想自己在路上拣到几百万的现金,然后再苦恼的思索到底应该怎么花。可是我还是没有想到,我这一眼,居然看见的会是这样的两个人。小夕似乎早就料到了我的震惊,在我准备看出去的时候,悄悄的凑了过来,低声的说,“你呀,等下就算是看见了亲爹也不要叫啊,不然被发现就完了。”好歹也算是有了心理准备,所以当夜幕之下,我看见我们段长和高一年段刚调来不久的年轻英语老师搂在一起的时候,一时之间,我就只顾着惊讶和发呆,等到我醒悟再看过去的时候,他们两个人已经纠缠在一起了,用纠缠这两个词,是因为我眼中的这两个人因为过度的接近,已经变的难解难分了,那个面容姣好的英语老师外套早已经被段长脱下,我甚至可以清晰的看见段长的手是如何在女老师的身上摸索着的,动作激烈的让我脸立刻发烫了起来,就好像自己就是段长一样,我犹豫着,到底此刻自己是应该选择消失,还是继续看下去,或者是出去阻止他们,这应该算是婚外恋的吧?我转头看小夕,他正很认真的看着,没有注意到我的目光,“果然色鬼一个。”我在心里暗骂着。我一时之间对自己在心里出的这道单项选择题实在是难以定夺,心里虽然骂着,可目光还是被不由自主的吸引了过去,这怪不得我,因为弗洛依德说过,无论何时何地,从某种意义上说,偷窥在道德与行为理念的结合体上,都是人类最大的共性。简单的用通俗的语言来翻译出来的意思就是:你丫的是人都会喜欢偷窥。所以,当我看见眼前的一切就快要活灵活现的进行到小夕前几天给我看的那本杂志上的内容时,我终于还是选择了继续观看下去的决定。在那一刻,我坏坏的想到,我就快要沦落成一个可恶的坏孩子了。好死不死,我蹲的角度居然会和那一脚这么完美的结合在一起,当我连滚带爬的停下来时,抬头看见的,居然是段长和女老师那极度惊愕的表情,我的眼珠子不由自主往下瞧,看见的居然是段长的手依旧停在女老师的怀里,不知道是因为来不及拿出来,还是舍不得拿出来。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脑子里居然想到了这样一句话:佳人在怀,其乐融融兮。再抬头,目光恰好和段长在空气中相遇,我尴尬的笑了一下,鬼使神差的就习惯性脱口而出,“段…长好,在…忙啊?”还没有等段长说话,就看见一道亮光再次照了过来,落在我们的身上,接着是小夕的低呼,还有女生声音的响起,“啊!张老师!”关于和十月的这次遇见,实在是太过于戏剧化了。如果不是因为她们班那个无聊的人忽然就想出这样的一个点子来戏弄她,把她从二中骗到了我们一中来;要不是因为她一时之间让爱冲昏了头脑;更要不是她是个极度天真的路痴,居然会在我们这样一个小小的学校里都会迷路,我想,我是没有机会认识她的。小夕在事后说,“***,真的不知道是倒霉还是运气好,认识了一个美女,可是却撞破了段长的好事。”我们以为,自从撞见了一中自古以来第一桩婚外恋以后,就会过上永无宁日的生活,从此以后会被段长抓尽我们的把柄。武大郎不就是因为抓到了西门庆和潘金莲的恋情以后,才被毒死的吗?小夕甚至已经做好了转学的准备。幸好,我们不是武大郎,段长也不是西门庆,当我醒悟过来,发现自己不是在平时上课的时候遇见段长的,这样的打招呼也是很不对的。所以我趁段长没有醒悟过来的时候,就像兔子一样,发挥了逃逸的本领,转身就跑,小夕看见我开溜,也迅速的脚底抹油,转身就逃。在回跑的路上,估计就是刚才踢我一脚的那个女生正拿着一个手电筒呆呆的站在那,我一时顾不得男女授受不亲这句话,一把抓起她,低声的骂着:“还看,再看你就不知道怎么死的了。”她就是十月,那个我从上初中以来第一次被我握着手的女生。忐忑不安的过了那么一段时间以后,才发现,段长居然一点都没有要来找我们茬的意思,就连来我们班级的次数都比以前少的多了多的时候,小夕终于是大着胆子拿了一本化学书到段长面前晃来晃去不下十次以后,再屁颠屁颠跑回来,一脸幸福的样子,“靠,估计是没有事情了,那厮估计也怕我们把事情捅出去,大家同归于尽。”其实,我们一直觉得,当时逃跑的,不应该是我们,而是他们。只是,小夕和我,恐怕再把当时的情形重复上千遍万遍的话,先跑的,依旧是我们。谁让我们是如此聪明,脑子的反应如此的迅速呢!那一年,我们高三,十月高二。1200字以上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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茜的爱情故事有一个女孩名叫茜,在她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她的爸爸就已经去世了,她和妈妈、姥姥、还有继父生活在一起,可是姥姥和继父都不喜欢她。于是,在她上高中时妈妈给她送进了一所私立学校。私立学校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在这一群富家子弟中,茜显得是那样的另类,她每个月的生活费只有123.5,这些钱只够她一个月吃饭的花销,所以,她每天都等同学吃过饭后,躲在一个角落里吃馒头和咸菜。但女孩从就要强的性格让她在学习方面很突出,她每一次考试都是全年级的第一名,许多有钱人的家长都希望她能给自己的孩子补课,但是,她看不惯有钱人家孩子的样儿,所以,都被她拒绝了。没多久,班级里一个名叫巩的男孩对茜说:“你帮我补补课吧?”茜不屑的笑笑,说:“我为什么给你补课?”巩理直气壮的说:“因为我成绩差!”这句话使茜多看了他一眼,就是这么一眼让茜觉得巩与众不同,因为巩和别的有钱人家的孩子不同,他身上总是穿着一件破旧的大衣,而且也没有贵族人的傲气,于是便答应了给他补课。每天茜都给巩补习功课,同时也增加了茜的收入。渐渐地,他们熟悉了,得知巩的生日是12月31日一年中的最后一天,而茜的生日是1月1日一年中的第一天,巩开玩笑的说:“我比你大了整整一年啊!”茜冷淡地回了一句:“仅一天而已!”这一天放学,学校门口停了一辆宝马,许多有钱人家的孩子都没有见过,那是巩的家人来接他了,茜看着巩走向了车的方向,心想:“为什么他们可以那么有钱?为什么他们就可以开宝马?”就在这时,巩回头对茜淡淡地一笑便上了车。茜回过神来想:“我为什么要羡慕他?他又没有我学习好!”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尽管茜每天都给巩补课功课,可巩的成绩一直也没有明显的进步,离高考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他们都顾着自己的总复习,也不再补习了。茜一心就想考上清华,因为她不想被别人看不起。考试成绩出来了,茜如愿地考上了清华大学,并且是高出全校第二名整整50分的优异成绩考入了清华大学。由于学校还没有开学,茜想回家看一看妈妈,她们母女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面了。可她刚进家门,继父见了她就又打又骂的,妈妈把她护在身后,无奈之下茜离开了家,当她走到楼下抬头看着自己家的阳台时,她多么希望在临走前再见妈妈一眼,可等来的却是姥姥把她所有的行李丢了下来,她伤心的离开了家,又回到了北京。茜回到北京后,准备死处找房子,正在这时她看见一个老奶奶在收拾一个库房,她走上前去问:“老奶奶,您这房子租吗?”老奶奶笑眯眯地说:“小姑娘,你想租房子吗?”茜点了点头,“那就100块钱吧!”老奶奶回答她。茜正收拾房子的时候,见到了很久不见的巩,茜不想让别人看见自己落魄的样子,生气地问:“你怎么在这儿?”巩还是和以前一样穿得随随便便的,表情怪异地说:“我来看我姑奶奶!”茜像被看穿了一样,一直沉默不说话。巩问:“听说你考上了清华,恭喜你啊!”茜也不是那种不识价的人,就说:“谢谢!那你呢?”巩不高兴地说:“我爸爸让我出国!”茜冷冷地看着他,狠狠地说:“哼!你们有钱人家的孩子就是这样!”巩又接着对茜说:“你愿不愿意帮我一个忙?”茜疑惑地问:“什么事?”巩说:“愿不愿意到我妈妈的公司做打字员?”茜立刻就生气地说:“你是在同情我吗?”巩急忙解释:“不是的,我妈妈的公司最近效益不好,许多员工都走了,现在正好缺人,你就当是帮帮我,好不好?”茜答应了,每天都去巩妈妈那上班,一个月发600元的工资,这对她来说已经很满足了。巩就要出国了,在巩走之前茜请了他吃顿饭。巩出国了,茜依旧每天一边上课一边工作,现在每个巩月的工资已经可以达到2000元了,并且巩的妈妈怕她跑来跑去的不方便,给她配了一个笔记本电脑,在别人看来都以为她很有钱,当然了,茜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过。在茜的寝室有一个北京的女孩,个性比较刁蛮,但是从来不欺负茜。茜还是同以前一样的要强,受不得别人的学习比自己强,可这一次她遇到了对手。有一个叫林的男孩,每次的成绩都要比她高,茜很不服气总想超过他。在一次复习课上,茜心里想:下一次考试我一定要超过他!就在这时,老师问了一个问题并叫茜来回答,可由于茜精神没集中连问题都不知道是什么,所以,摇了摇头。老师又问:“有没有人会这道题?”……林主动地站了起来回答了这道题并受到了表扬。茜恨恨地想:你以为我不会吗?用你来告诉我?下课了,茜把林截住说:“下次考试我一定会超过你!”当时在场的同学都感到很惊讶。考试成绩出来,茜果然取得了第一名,茜在成绩单上寻找着林的名字,却发现林的每科成绩都是零分,她很生气:不愿意和我比就直接说嘛!宿舍的女孩告诉茜,林在校园的湖边等她,她愤愤地跑过去说:“你什么意思?这算什么?”林没有说话,只是把手中的卷子递给了茜,茜疑惑地问:“你怎么会有卷子?”林说:“我姑姑是教务处的……”还没等他说完茜就打断了:“你们有钱人都是这样!怪不得每次成绩都那么高!”林不慌不忙地解释:“可我从来就没有动用过这种关系,卷子我已经答完,你可以合一下分数!”茜拿卷子算了一下总分还是比她高,她很是不解……林突然抱住了她,对她说:“我喜欢你!”一个女孩被男孩抱在怀里,她所有的骄傲都没有了,于是他们开始交往了。没多久他们就发生了关系,每一次出去茜都要给林钱,因为两个人出去男人付钱总是有面子,时间久了,她每次都会给林零花钱,这在他们之间也成了很普通的事情。茜的生日就要到了,茜幻想着林会送她什么礼物,心想:给他的零花钱已经足够给我买一个项链或钻戒的了。她想想就觉得很开心!茜生日那天,林一天都没有联系她,她以为是林故意的,为的是给她一个惊喜。这时电话响了,茜拿起电话说:“你死哪儿去了?”只听见对方惊讶地说了一声:“啊?”她问:“你是谁啊?”“我是巩!”她生气地说:“怎么是你呀?”巩淡定地说:“祝你生日快乐!”“谢谢!没有什么事先挂了!”巩说:“那好吧!再见!”巩并没有等到茜的回答,而是对方那边传来嘟嘟嘟嘟的声音……电话又响了,是林打来的,接过电话后,茜急急忙忙的跑到楼下,可是,林看起来很不开心的样子。茜心想,可能是他想给我一个惊喜吧!林问茜:“晚上可不可以不回去?陪陪我!”茜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到了酒店,茜才知道原来悲伤、痛苦的表情是不可以伪装的。林对茜讲了一段她最不想听到的故事:林原本有一个女朋友叫蕊,在一所电影学院,他希望他的女朋友和其他的女孩不一样,希望她不被世俗所感染,但当他去找蕊的时候,她却和一个有钱人走在了一起,说着贬低自己的话,可林并不甘心。上午,林用积攒下来的零用钱给蕊买了一个钻戒,结果却被蕊丢了回来。茜手中拿着那枚钻戒,看着上面刻着一个“蕊”字,这一刻,茜好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要那么努力的读书?为什么要认识字?如果她不认识字,她会认为那个字是她的名字,可是,茜忍住了泪水,安慰着林说:“没事,没事的!”没多久,茜不在巩的妈妈的公司工作了,由于她所学的市场营销管理正是巩的爸爸公司所缺少的,所以,她又到巩的爸爸公司上班。眼见就要毕业了,大家就要各奔东西,茜和林也就分手了。茜随着巩的爸爸来到了深圳发展,几年的努力茜已有了很出色的表现。经过各种关系,现在茜已经是英国总公司在中国分公司的经理。茜为自己买了房子、买了车,她只是为了证明别人有的东西自己也会有,但只是时间的问题。巩在国外回来了,请家里人在一起吃饭也包括茜。茜看见巩还是和以前一样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种拉里拉遢的,没有什么上进。吃过饭后,茜问:“你去哪儿?”巩回答:“白天鹅!”茜又讽刺的说:“你们有钱人总是住那种星级酒店。”巩并没有回答茜的问题,而是问她:“可不可以陪我上去?”“为什么?”巩哀求着说:“就算是求求你了,陪我上去,好不好?”茜想了想答应陪他上去,刚进屋门,巩说:“把眼睛闭上!”倒数5个数!当茜睁开眼睛的时候,在屋的角落里跳出了许多的小丑为她弹琴、唱歌。这时,巩推出一个五层的大蛋糕走到茜的面前:“生日快乐!”茜好感动,因为她已经好多年没有过生日了。巩手中拿着钻戒单膝跪在地上认真地对茜说:“嫁给我,好吗?”茜说:“给我个理由!”“我爱你!”巩回答。茜点头答应了,但她自己也不知道这样是对是错,因为她还是没有办法忘记林,但是,巩的父母对她也很不错。没多久,巩和茜结婚了。结婚以后的茜还是同以前一样整天的忙于工作,而巩却是在家养养鱼、养养花、上上网,这让茜很看不惯,有一次茜不平地说:“为什么我整天的在外面奔波,而你却整天在家闲着没事!”巩笑嘻嘻的说:“要不我们都在家吧!反正,我爸妈挣的钱够咱俩花一辈子的了!”话音刚落,茜就生气地吼道:“为什么要花你爸妈的钱?难道我们没有能力挣吗?”巩见老婆生气了,急忙连笑带求饶的哄茜。每一次都是这样。一天,茜的QQ上有一个陌生男人加她,她隐约地感觉到那个男人是林,但她还是加了。结果真的是林,他们聊了很久,茜得知林在西北的一家公司当经理,她就觉得自己的老公太没出息了。回到家以后,茜看见鱼缸里有一只鱼腹朝上了,她就捞出来扔了。巩回来以后发现少了一条鱼,就问老婆:“我的‘二姨太’呢?”茜冷淡地说:“我看见它腹朝上就扔了。”“不是,它每天都这样休息一会儿的!”茜听了以后气急了:“你整天就知道在家呆着,就不和别人一样?”巩听了以后,没有一丝表情的问:“你说的‘别人’是他吗?”茜伸手给了巩一个大嘴巴,巩没有说一句话,把门轻轻地带上离开了家。已经两天了,巩都没有回家,茜也知道自己确实有些过分了,但又不好意思主动打电话,她忽然想到了巩的那本日记,巩一直都不让她看,这一次她可以看看了。打开日记,第一页:年X月X日,我们班有一个女孩她和别人不一样,每次同学吃过饭后,她都躲在角落里吃馒头、咸菜,我很想去帮帮她,可是,她好象很讨厌有钱人家的小孩,我得想一个好办法!”“今天我让爸爸给我弄了一件破旧的大衣,我想这样就容易接近她,她也不会讨厌我了。她已经决定给我补课了,为了能和她在一起的时间久一点,我故意每次都考不好,虽然每次她都说我笨,但我还是很开心。可就是无法向爸妈交代。”…“我的生日到了,爸爸开车来接我,我有点不高兴,因为我怕她会因此疏远我。明天是她的生日,我多希望叫她一起上车,但我知道她一定不肯,所以,我只能送给她一个无奈的微笑。上了车以后,我脱下了破旧的大衣,换了一件新衣服,爸爸还说我是不是有毛病,总爱穿这件破旧的大衣。”“我觉得我已经喜欢上她了!”……“爸爸妈妈知道我喜欢她了,但爸爸说只要我考上清华就同意我们在一,所以,我开始努力的学习,但是,她有那么要强,我不能超过她的分数,所以,我把每一科都少答了几道题,就这样,我比她少了整整50分,考了全校的第二名。可爸爸让我出国,如果我不同意,他会把我帮助她的真相全部告诉她,所以,我答应了!”……“出国前我见到了她,我邀请她到我妈妈的公司做打字员,我怕她知道我是故意帮她,所以就和妈妈商量了一下说公司效益不好。在我走之前,她说要请我吃饭,我说我吃牛肉面,她不同意,我就说我最喜欢吃牛肉面了,因为我知道即使我们两个人都吃才要3块钱,那样的话这个月她还有597块钱的零花钱。吃过饭后,她回学校了,没走多远我就吐了,因为我从来就没有吃过这么难吃的饭。”……“太巧了!她宿舍有一个女孩是我的初中同学,我告诉过我同学不许欺负她,不然,我就不客气了!”……“在同学的口中得知她有了男朋友,我很想问问她最近好不好?但是,我却找不到打电话的理由!”……“今天她的生日,我终于有了一个打电话的理由,但是,听她的生意觉得很急,好象在等人,所以匆匆的就把电话挂了。同学告诉我,她今晚没有回宿舍,我好害怕,我真不敢想象会发生什么事情!我心好乱!”……“在国外,我努力地奋斗,但是,我却不能告诉她我的成就,我怕她会因此不理我。我经过了一番打拼终于使自己的公司在中国有了分公司,而总经理就是她,我自然就放心了!我就要回国了,我却不能告诉她这些年我的努力。但是,不管她现在还有没有男朋友,我都要向她求婚。”……“我向她求婚了,她答应了我!”……“结婚的那天晚上,我故意把自己的手指割破,把床单染红了,尽管我和她的心里都明白她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是,在我的心里,她永远都是那个我要珍惜的人。”……“结婚以后,她依旧整天忙于工作,而我不能一天见不到她,所以每天只用电脑和总公司的副经理联系,尽管在她眼里我没有出息,但只要不伤害到她比什么都好。”……“我感觉她又和他联系了,我好怕我会失去她,因为我现在真的不能没有她,我想就这样和她过一辈子。”……“老婆,我真不想失去你,因为我真的不能没有你!”……茜已泪流满面,身边这个男人为了帮助她是多么地用心良苦,付出了那么多!她再也不顾忌面子,给巩打了电话,说:“老公,我知道我错了,回来吧!”“给我个理由!”巩问。“我爱你!”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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