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享受
平时本来就瘦得皮包骨头像旧社会中饱受地主欺压的底层劳动人民、实际家人一直都非常照顾的外公生了重病,从整天以泪洗面的妈妈和脸色苍白的阿姨眼中,我看见了她们的担心。
我了解,我也知道。我去了医院,看见同时吊着3瓶点滴、罩着呼吸机还时时刻刻用监护仪监视、面如土色、甚至无法动弹的外公,已经好多年没落过眼泪的我鼻子酸酸的。现在面前那个瘦弱凄凉、疾病环身以至于时刻都有离开我们的危险的老人都让我无法把他和曾经那个笑嘻嘻会拿教我吹口哨来和我换看电视、那个可以让我觉得他做的小葱拌豆腐是世界上最美味的珍味、那个偶尔会教我和哥打扑克还和我们一起玩得像个孩子的外公重合在一起。
当我看见阿姨给外公换尿布的时候,看见外公用胃管喝汤的时候,我别过头硬是不让任何人看见我的眼泪。
这眼泪不但是单单为那个精明聪慧的老人如此沧桑而流的,更是因为我突然看见生命原来仅仅是一场旅行。
婴儿刚出生时需要用尿布来新陈代谢,人老了无法自己弹动身体也只能用这种方法来代谢;未长出牙齿的婴儿只能食用流质食品,年纪大了也只好这样吸收营养;柔嫩的婴儿还只能爬着,而老人也没法自如控制身体了;婴儿才面临世界还一无所知,老人快离开世界却已记忆衰退。
我冷静地思考。
谁都知道有生就必有死,那么那么多简单的道理为什么那么多人不知道呢?
无数人所追捧的钱财势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那辛苦地拼死拼活、榨光自己的内心、失去无数熏陶、离开许多情谊所换来虚无缥缈的东西,真的有特别大的意义吗?
用最通俗、最普通的目光诚实地思考。
学习为了什么?用大多数坦诚的人的角度出发,为了一份的工作。工作是为了什么,无可置否,为了金钱。金钱的存在为了什么?抛开品德课本上浮华的辞藻来说,为了物质的需求,而你有没有想过,物质的需求的本身所追求的是什么?
生存?或者说满足层出不穷的欲望而生存?这是很现代的思维方式,也不够具体,再深入一些。似乎很麻烦,也似乎很简单,只有两个字,快乐。
用旁观者的眼光,你生活得快乐吗?
无欲者乐,透世者乐。
我也是学生,我也不喜欢大道理,因此我也不会说。
生死,我们来世界就是走个一遭,就像跟着旅行社随意到达一个景点玩玩闹闹,不为了什么只为了开心,连长长见识也仅是为了开心。
无数人到了死的那一天都是绝望的,有些悲惨的事情我确实表示同情,但是学会调整情绪难道不是升华自我灵魂的一个重点吗?为了工作学习上的事情不愉快,为了人际关系的事情不愉快,为了需求不得到满足的不愉快,客观的想想,真的会觉得这种情绪是很可笑的:为了本来目的是让自己快乐的事情而不愉快,你疯了吗?
用我生活中的例子怎么样?
有一次我和我妈在从拜访阿姨家回来的路上不巧碰上了下雨,这时已从阿姨家走出来了一段路,也没带伞,出租车也叫不到,我们也没有定出租车的联系电话号码,离公交车站也有一座桥的距离。妈妈在桥下一个劲的抱怨。我见雨不大,就提议大家淋淋小雨,散散步,聊聊天,步行到车站。我们很快就坐了公交车回到家,两个人心情也都很好,天聊得很开心,对那个雨中散步的经历很享受。
你我都不是圣人,确实很困难在遇上问题时客观地思考,连现在在你面前长篇大论得像个更年期太太的我刚刚还在和妈发火。
不过境界是要去追求的,这个过程其实也是一种享受啊!
这只是一个经验而已,只求作为读者的你不觉得我婆婆妈妈就好。说来,你能看完这篇罗里吧唆的文章,还蛮厉害。呵呵。
旅行不奢侈
旅行从来就是一件奢侈的事情。要么用青春替代消费,要么用金钱抵抗艰难。但人总克制不住出去走走的愿望。
说说那些背着行囊踏上旅途的姑娘。许多人会把一次远途旅行当做成年礼,但因为没挣钱,送给自己的礼物通常比较寒酸,逐渐就促生了穷游的概念。
其实我不知道怎样算是穷游,豪华游倒是了解,就是广播里常常讲的五星海景房,米其林餐厅管三顿之类。
拿普通人的做标准,旅游报个团,有宾馆住,有饭馆吃饭,大巴接送,其实花费也不太高,只是这种形式时间短,地点少,不太过瘾。
倘若自己订票,订青年旅社,安排景点,没有公交就徙步或者骑行,出门便是个把月不回头,要算一算,一点也不便宜。
网上流传的几百块游西藏,小几千逛欧洲,细看攻略,吃基本靠饼,住基本靠蹭,行就竖个大拇指,顺风车坐了一程又一程。
也许成功,也许失败。要看你适合与否。
先说个特例,在男人中,我算是穷游比较成功的。
那时候不能叫游,叫浇窜。二十岁的样子,因为生活所迫,我扒过绿皮车,用鸡腿贿赂闸口小妹,靠网友救济和老同学同情,睡遍了祖国南北的床铺。
走的时候我兜里二十三块,定脚在南京时,居然还攒到了半年房租。看起来美好,但像我这么集运气和脸皮于一身的男人还是很少的。
我喝过雨水,摔过泥浆,跳过湖飞过车,露天睡觉丛林啃草,跟老外打过架,和陌生人拼过酒,用青春消耗不完的体力和激情,一路无所畏惧呐喊唱歌喝醉,与最好的朋友在山间草坡放了半个月羊。
唯一而巨大的收获是,我看到很大的世界,比想象的要大。然后感觉到自己的渺小,喜怒哀乐和得失悲欢,都能用对比的方式忽略。
壮阔星空,万千河流,奔腾不尽的雪山,异域狂欢的夜晚,不知名植物拥起的海洋,彩色街道里各色人种们的徜徉。
你要去看一看,别嘲笑那些失态的人们,他们拥有的地球比你多一些,生命是本书的话,他比你多一张明信片。
女生们搭车成功率颇高,我的一个女作家朋友,往路边站两分钟,基本就能被带走,有次想去北戴河某个拐弯,司机明明是要去青岛的,愣是绕了个无穷大把她送了过去。
回来后女作家写了个长篇,内容是她与若干司机的爱情故事。这种爱情故事落在女作家身上是小说,落在贞洁女青年身上就是案件了。
少年们,航班可能延误,班车也许熄火,客栈断水断电,押身份证正规上岗的师傅店员都可能不太靠谱,你们的心得有多大,才能坐上陌生人的副驾,偶遇者的沙发?
好人是多,但是遇到一个坏的,旅行就变成终点。穷游节省到最后,岂不是只能用生命买单。
也许成功,也许失畋,要看你想得到什么。
旅行从来就是一件奢侈的事情。要么用青春替代消费,要么用金钱抵抗艰难。但人总克制不住出去走走的愿望。
过了少年时代,就要努力挣钱,做衣食无忧的旅行,在你死之前,这个世界的路都会走不完,那就走得舒适一些。
如果你和我一样,从颠沛流离里走过来,就没失去过方向。很简单,阳光海洋的大房子,装备精良的大房车,带着家人和狗狗去旅行。
自己做饭,沿途张望,听歌聊天打牌,看不同的风吹过不同的浪,写字记录行驶过的地方。享受喜欢的工作,不紧张不忙碌。完成喜欢的梦想,不迟疑不惶恐。
得到太少会有妒恨,得到太多容易腐烂。就这些,我不停在努力。就这样,我自己的梦想。
祝路上的人运气好,但是脸皮要薄一点,平平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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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我不知道,翻过这座山之后,会看见什么,找到什么,得到什么,但此时此刻,我需要做的就是翻过这座大山。??题记我喜欢旅行,几乎可以说是达到迷恋的程度。喜欢享受旅行途中跋山涉水后的疲惫,感受风起云落后的自然美妙,领悟世间真谛后的愉悦。旅行,让我看清了自己,找到了真实的自我,将那层掩饰着害怕、懦弱的皮慢慢蜕去。喜欢旅行,却不喜欢那些游人很多的地方,所以,不喜欢去北京、海南等,总认为那些地方太嘈杂,心灵上不可能得到解脱。就这样,我迷上了神秘的西藏,黄昏下的丽江古城,美丽的湘西凤凰城。那些地方才真正是属于我的天堂,一个能给我肌肤以及心灵滋润的地方。我很叛逆。母亲曾说过,像我这样的孩子,出生就是让她操碎心的,恐怕世上也数独一无二了吧。其实,那真的不是我的错,星座书上提到过,天蝎座的人是很叛逆的,其叛逆程度高达90%。很可惜,我就是个天蝎座的叛逆孩子,一个不希望长大却又不愿受大人羁绊的孩子,一个有点像彼得?潘的孩子。难得的长假匆的收,是旅行的好时节。匆拾好行李,不顾父亲的劝阻,母亲的阻拦,决定一个人去旅行,去寻找那个真实的我。选择旅行的地方是湘西的凤凰城,一个坐落在沱江边的古城,很有诗情韵味。踏上步满青苔的石路,手扶痕迹斑斑的古城墙,吮吸清清沱江的古老味,感受着有江南般的柔、京城般的古老和微安般的文化气息。乌蓬船穿过那月牙似的石砌古桥,泛着层层碧绿的波纹,让人联想翩翩。走过古桥,前面有两条分岔路,一条是像刚才走过的石板路一样,弯弯曲曲的伸向远方,一些石板都有明显的下凹。另一条是通往大山的路,很窄,野草都快盖住它了。站在这岔路,我犹豫了。在这陌生的地方,似乎应该选择走石板路,毕竟有许多人走过,也能证明那石板路后面一定有美丽的风景。可是,我是一个叛逆的孩子,我不喜欢走别人走过的路,总希望自己以后的一切都能自己闯。叛逆的我最终被叛逆的性格所折服,选择了那条通往大山的路。踏上那条通往大山的路,似乎就后悔了。走了将近40分钟,一个人影也没看见。在这从草杂生的地方,还得漫漫寻找那条青苔遍步的羊肠小道,难。我想退缩了,我开始觉得害怕,告诉自己翻过这座山,不一定会有更美的风景等待着你,还是走那条人人都走的路,保险。可是,另一个声音又在耳边响起,不要放弃,努力向前,翻过这座大山,你就战胜了自己。是这样吗?我不禁质疑到。我应该怎么做?脑袋在嗡嗡作响,各种声音四处飞扬。有名人的声音,他说,人的一生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战胜自己,就战胜了所有。有母亲的话语,她说,你是与众不同的,你应该证明自己,战胜自己。有朋友的笑谈,他们说,你很厉害,你战胜了许多人,但是你能做到战胜自己吗……太多的声音,却给了我更多的信心,我知道我该怎么做了。我要翻过这做大山,我要战胜自己。其实,我不知道,翻过这座大山后,是否会看到更美的风景。是否能够看到白浪滩头,古柞呐喊的乌蓬船,沧崖翠壁、焰焰欲燃的杜鹃花,吊脚楼下,长亭外,老林边,以及那欢啭迎迓的竹雀。是否能看到沈从文在《边城》中所描绘的一咏三叹的竹雀呢?站在山脚下,我不应该想这些,我此时此刻该做的,是应该怎样竭尽全力的去翻过这座山,去战胜自我。这条路很漫长,需要不懈的努力,奋苦的向前,不向苦难屈服……这些是说起简单,做起来却非常困难的事,但它的的确确能证明你自己,这也是向自己发起挑战的最好方式。我相信我能战胜自己,凭着我那叛逆的个性,不屈的精神,胜利离我还会远吗?我不再多想,背好旅行包,向着战胜自己的道路前进。因为我是旅行的使者。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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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恬淡路过街头,看几个老年人围着象棋摊子,静静地消磨着时光,心中很是羡慕。街边繁忙的门面里穿梭着购买的人群,街道上车水马龙,喧嚣着货车和摩托。但是,几个皓首老翁仿佛不见这一切,只是聚在长满新叶的梧桐树下,注视着楚河汉界。那份静默,那份恬适,那份淡定,实在不是我这样一种性情浮躁的俗人所能拥有。读古诗文时,常常羡慕古人那份恬淡的情怀,以为现实太浮躁,生活太压抑,仿如上了一辆颠簸的拖拉机,不由得自己不全身摇摆,心神难定。现在看来是大错而特错了,因为这几个览尽人世风云,尝尽人世辛酸的老者,虽然并无高深的学识,专门的修炼,但是他们却寻得了我所以为不能得的淡定。原来心志淡泊的人,未必非是那种世外高人。其实,想想那些求得恬淡的古人,他们也未必是什么世外高人,他们能寻得恬淡的志趣,仿佛反而是因为他们进入了人世,受到了人间烟火的熏烤。陶渊明当初“久在樊笼里”,经过一番精神的折磨之后,终于从天堂坠落人间,“开荒南野际”,“但道桑麻长”,“种豆南山下”,“带月荷锄归”,“久去山泽游,浪莽林野娱”。这种山涧濯足,漉酒斗鸡的闲适生活,正是在自己走进现实以后才找到的。南宋失意将领辛弃疾也有过“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小儿“卧剥莲蓬”的村居闲情,而这样的恬淡生活,恰好是在他抛开了功名,回归俗世之后才求得的,他仰天试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的时候,可怎么也得不到这样的清净闲适。曾经读到宋代诗人赵师秀一首《约客》诗,很为诗人那份镇定悠闲所敬佩:“黄梅时节家家雨,青草池塘处处蛙。有约不来过夜半,闲敲棋子落灯花。”赵师秀与同时的诗人徐玑、徐照与翁卷乃并称“四灵”,他们在诗歌创作上崇尚唐风,乃是了不起的才子,但是他们在官场上却并不怎么得意,尤其是赵师秀,虽也中了进士,但是“自为贫篓驱,十年九离索”,晚年终于看破功名,隐居钱塘。这首诗应该就是他隐居时所作,诗中久等棋友不至,却不急不躁的那份耐性,如今又有几人能够修养得来。前段时间看了一个近现代人的经历,就很为之所折服。这个人就是近现代画家李叔同,即弘一大师。李叔同本是天津人,家庭很是富有,青年时期又到日本去留学,个人才华卓著,既是中国话剧艺术的奠基人,又是诗人、音乐家、画家、书法篆刻家,这样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应该说混世不乏手段,但却最终抛弃与自己痴心相爱的日本美女“醉心佛法”,进杭州虎跑寺做了和尚,而且成为南山律宗大师,律宗第十一世祖。李叔同有那么好的家庭和社会背景,如果能够保持青年时期那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头,应该说会有享用不尽的富贵荣华,但他却恬淡隐退,做了一个实在的“苦行僧”,这实在非有超乎常人的定力是不能办到的。相比而言,四川人张大千就没有他那么有静定之毅力了,张大千先是从教,继而从政,政治之后又从事盐业,总与名利有牵挂,守不得心中那份恬淡,最后也展转迁徙世界各国,专攻绘画,以致于客死他乡。二十一世纪之现时,能够求得恬淡之心者,本来也不很容易,尽管人们阅读那些清净悠闲的作品,揣摩那些“高人雅士”的淡泊心境时,总免不了心向往之,却始终不愿意真进入,只在岸边望洋兴叹:那境界实在太高了。所以,受教育之时往往都“指点江山”“挥斥方遒”,出身社会以后更免不了狗苟蝇营,快意得失,大有舍我其谁的架势。殊不知,人世漂浮一番之后,未必所有的人都能称心如意,只有那适者才最终在高处生存了下来,大多数人都不过做了黄粱一梦,南柯一游。这时候,我们才发现,原来人世浮云,红尘幻影,所有的追逐都不过是在兑现一个没有结局的承诺,享受过程成了我们最好的自我安慰的哲学名言。有些不能承受现实苦痛的人,干脆大呼上天不公,寻个自我了断,以抗议命运的欺骗,他哪里明白这一切都是自己在骗自己呢?本文作者:风雪刀客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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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寂寞E度作文库专稿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世人总是说寂寞难耐是可悲,但在我看来,寂寞又何尝不为一种享受。不可否认,寂寞带来孤单、悲伤与落寞,但又不乏一丝宁静与祥和。漫步雨中,抬头仰望,只看到星空在闪烁,如同孩子清澈的双眸,散发着灵气与纯真;又似织女的眼泪悄然滑过,一抹忧伤添寂寥。或许身边不乏一些朋友,但心中依旧是无边寂寞。曾经,面对它是那么地无助与失措。但渐渐地,我习惯了这寂寞,习惯一个人静静地享受。享受寂寞,才不会害怕寂寞。/>/> 之所以享受寂寞,因为喜欢它的安宁,喜欢它的自由。无需在别人面前掩饰自己的不安,一切情绪可以尽情发泄,可以做我自己。/>/> 春暖花开的季节,最适合在那娇嫩的草地上放松疲惫的身躯。侧卧在绿油油的草地上,仰望着蓝天。那似有似无的几缕白云在天空肆意游荡,思绪随着风飘回了儿时。童年是快乐的,无束的,勿需担心生活的烦恼,亦没有繁重的学业压迫。每天只需开开心心地玩乐,小小的脑袋里只装满幻想与遥远的梦……可是这一切随着岁月的流逝,已然随风而去,伸手只抓到一片虚无与梦幻。上课铃声打破了我的梦,疾步走向教室,如此的时光还有多少……/>/> 一个人的寂寞,一个人享受。/>/> 享受在寂寞中感悟人生;享受在寂寞中思索未来;享受在寂寞中审视自我。/>/> 晚自修的喧闹与我此刻的心境似乎格格不入。没有人发现我的寂寞,故可以一个人静静地冥思。手中的笔不断地流动,纸上流淌着我一天来的感悟与心情。人固然经常需要用清醒敏锐的眼光去认识世界,了解人情。毕竟这样能使人们的心境更超然一些,对一些不乐观的喜怒哀乐也都可以看的更淡些。一个人心情不好的时候,不要总是说人生没有乐趣!可以找一种寄托的方式,如:听听音乐,想想那清澈的流水,悠闲的云朵,宁静的月夜……人生可以留恋的东西不是很多吗?/>/> 柳是春的寂寞,因为虽百花盛开,但仍缺一枝独秀;蝉是夏的寂寞,因为骄阳似火,万千苦闷无处诉;枫是秋的寂寞,一阵秋风染红了一树枫叶;雪是冬的寂寞,银装素裹的世界只欠一丝暖阳。/>/> 如果说人生是首优美的乐曲,那么寂寞则是其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音符。/>/> 天涯何处觅知音,寂寞的可贵又有多少人领悟亦或是追寻过?或许,徒留我一人独自享受——无边的寂寞。/>/> 世人总是说寂寞难耐是可悲,但在我看来,寂寞又何尝不为一种享受。不可否认,寂寞带来孤单、悲伤与落寞,但又不乏一丝宁静与祥和。漫步雨中,抬头仰望,只看到星空在闪烁,如同孩子清澈的双眸,散发着灵气与纯真;又似织女的眼泪悄然滑过,一抹忧伤添寂寥。或许身边不乏一些朋友,但心中依旧是无边寂寞。曾经,面对它是那么地无助与失措。但渐渐地,我习惯了这寂寞,习惯一个人静静地享受。享受寂寞,才会不害怕寂寞。/>/> 之所以享受寂寞,因为喜欢它的安宁,喜欢它的自由。无需在别人面前掩饰自己的不安,一切情绪可以尽情发泄,可以做我自己。/>/> 春暖花开的季节,最适合在那娇嫩的草地上放松疲惫的身躯。侧卧在绿油油的草地上,仰望着蓝天。那似有似无的几缕白云在天空肆意游荡,思绪随着风飘回了儿时。童年是快乐的,无束的,勿需担心生活的烦恼,亦没有繁重的学业压迫。每天只需开开心心地玩乐,小小的脑袋里只装满幻想与遥远的梦……可是这一切随着岁月的流逝,已然随风而去,伸手只抓到一片虚无与梦幻。上课铃声打破了我的梦,疾步走向教室,如此的时光还有多少……/>/> 一个人的寂寞,一个人享受。/>/> 享受在寂寞中感悟人生;享受在寂寞中思索未来;享受在寂寞中审视自我。/>/> 晚自修的喧闹与我此刻的心境似乎格格不入。没有人发现我的寂寞,故可以一个人静静地冥思。手中的笔不断地流动,纸上流淌着我一天来的感悟与心情。人固然经常需要用清醒敏锐的眼光去认识世界,了解人情。毕竟这样能使人们的心境更超然一些,对一些不乐观的喜怒哀乐也都可以看的更淡些。一个人心情不好的时候,不要总是说人生没有乐趣!可以找一种寄托的方式,如:听听音乐,想想那清澈的流水,悠闲的云朵,宁静的月夜……人生可以留恋的东西不是很多吗?/>/> 柳是春的寂寞,因为虽百花盛开,但仍缺一枝独秀;蝉是夏的寂寞,因为骄阳似火,万千苦闷无处诉;枫是秋的寂寞,一阵秋风染红了一树枫叶;雪是冬的寂寞,银装素裹的世界只欠一丝暖阳。/>/> 如果说人生是首优美的乐曲,那么寂寞则是其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音符。/>/> 天涯何处觅知音,寂寞的可贵又有多少人领悟亦或是追寻过?或许,徒留我一人独自享受——无边的寂寞。/>/> 富盛镇中学初二:马梦婷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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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快乐??一个人的兴趣爱好,不是三五日或一两年时间养成的,它最能体现本人的性格特点、道德修养和学识水平。而且,这种兴趣爱好一旦形成,起码要维持一段相对较长的时间,有些甚至终身相伴,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人届中年,诸事平常,没有什么值得特别提及的地方。但从小养成的爱好,却让我有了一种独特的生活体验,颇多快感。那么,就说说这种快乐吧!??先说读书。这里所说的读书,自然不单指上学时所读的课本。不可否认,课堂以内的知识至关重要,这里所学的一切差不多是我们每个人以后修身立命的基础。无论是念小学,还是上初中,领到新课本后,都要反复翻阅,到老师讲解时已不觉新鲜。这时候,一些课外读物便进入视线。那时,书籍并不丰富,大多属连环画之类,但吸引力非常大。哪位同学只要拿来一本小人书,便成了全班学生追逐的对象。有时实在等不及了,大家便围坐一堆,一人朗读,其他人或听或看,也算得一种享受。这中间,还因为一本课外书籍,引起过一场不大不小的冤案。??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一位同学不知从哪里弄来一本奇书。书中动物会开口说话,本领高强,人能上天入地,神通广大,并且配有彩色插图,与我们平常见到的书完全不同,颇感神秘。其实,用我们现在的眼光看,这本书不过就是外国的童话作品集之类。只是当时的农村小学,不要说学生,就是老师也不曾见过此类书籍。那位同学当然是偷偷拿来的,但在看的过程中,被其他同学发现,出于好奇,大家一传十,十传百,全班三十多名同学差不多都翻了一遍,并且成为课余和回家路上交谈的话题。这件事最终被老师知道了,书被没收,汇报学校领导后,定性为坏书。于是,开始追查看过此书的所有学生,结果,除过四五个人之外,其他学生全部涉及其中。学校领导大为光火,无线上纲,竟然定性为“小集团”。我当时为班里的班长,自然成为这个集团的头目。为了帮助我们认识错误,班上连续开会,要求自我检讨。同学们谁也没料到看一本书会有这样的后果,因而抵触情绪很大。先是班主任主持开会,效果不大,后来校长亲自督阵,但也好像没有达到目的。最终这件事不了了之,但年终鉴定时,参与的学生每个人的操行评语里都缀了一句“搞小集团”的结论。说老实话,对于年龄只有十一、二岁的小学生来说,根本不知道“小集团”为何物,但都很害怕,不敢把通家书给家长看。以后,每每提及此事,大家都感到荒唐可笑。记得我在八十年代初的一篇作文里曾这样调侃道:如果深究起来,当初的所谓“小集团”实在是一桩冤案。在全国纷纷纠正冤假错案的今天,我们的这桩冤案也该平反了吧!??这件事虽然在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不太愉快的记忆,但并没有因此改变我喜欢读书的兴趣。上中学的时候,学校有图书室,有专门管理人员,办一个借书证就可以自由借阅。这期间,我才算接触到了真正意义上的文学作品。当时叫好的《铁道游击队》、《烈火金刚》、《艳阳天》等一大批长篇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一遍。后来,又从同学那里借阅了《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古典名著。虽然那时主要是看热闹,但却从此喜欢上了文学。正是翻阅了大量的文学书籍,从那里汲取了许多营养,才使我的鉴赏能力和写作水平有了提高,并且影响了我的一生。不过,话又说回来,作为学生,翻阅太多的课外书籍,难免影响到学业。中学时的偏科及以后高考的落榜,恐怕也与此有关。贪读书的另外一种后果就是视力的下降,也许是当初灯光暗淡,或者是坐姿不当,眼睛近视,看东西模糊,以致配戴了眼镜,成为同学眼中的残废。但总体说来,读书使我快乐,读书使我较早知道了书本以外的世界。在某种程序上,读书还使我有了现在的生活。至今,我仍然保持着读书的习惯。不论走到哪里,也不管是哪一方面的书籍,都要翻一翻,看一看。我始终记着一位先哲说过的一句话:学,然后知不足。读书学习的过程,也就是不断弥补自己不足的过程。??再说写字。从小学一年级开始,老师在黑板上一笔一划教我们写字,凡学生大体都经历过这一过程。到现在,我仍然认为,一个教师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他所教过的学生。汉字的简架结构,笔划顺序,是最基本的常识。从接触最简单的“山石田土”起,习惯一旦养成,几乎很难改变,这类例子生活中比比皆是。庆幸的是,我上小学时语文老师写字的基本功过硬,才使我没有走太多的弯路。上初中后,课程增加,作业明显增多,这才是真正提高书写能力的阶段。初中毕业时,班主任老师将我叫到房里,要我填写同学们的鉴定评语,我觉得纳闷,问老师什么原因,老师哈哈一笑,说:“你字写得好啊!”这时,我才从别人嘴里知道,我的字写得还算可以。在此之前,我倒没有刻意练过写字,只是做作业时写得较为认真,我想老师肯定的也许是这一点吧。不过,这件事对我鼓励很大,以后的几年,我开始注意向别人学习,看见谁的字写得好,都要反复描摹几遍。也正因为这样,此后班里办黑板报、学习园地之类的差事,我几乎全包了下来。虽然比别人辛苦了一些,但却是一种实实在在的锻炼。??刚参加工作,经常替乡政府文书抄抄写写。那时,乡上有几名干部都写得一手好字,其中有一位毛笔字还参加过展览、得过奖,小有名气。闲暇之余,同事们坐到一块,相互交流,其乐融融。这中间也有过一段小插曲。一天晚上,我已熄灯睡觉,忽然宿舍门被擂得咚咚响,叫声急促。我吓了一跳,赶紧穿衣开门。原来是乡上的一名副书记,手里拿着一沓材料,说等着急用,叫我连夜抄写一份,明早交他。我自然不敢怠慢,在灯下熬了几个小时,将这一份材料抄完。第二天天刚一亮,我即送给这位领导。他看也没看,只是说:“放下吧。”过了几天,一位同事无意间谈起此事,问我是不是抄过一份材料,我如实相告。他叹口气,说:“老弟,以后干啥都注意点。”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直到几个月以后,我才知道了实情。原来,这位领导曾答应借考试之机,在乡上安排一位亲戚,不曾想县上按成绩录用,那位内定的亲戚被我取代,领导内心大为不满,所以想在我身上撒撒气罢了。我连夜抄写的那份材料,早就被他丢到垃圾桶里了。我当时既感到惊讶,又觉得气愤,没有想到竟然还有这样的事情,也从内心小看了这位领导的为人。不过,通过这件事,倒更激发了我上进的信心。几年后,我又到了另一单位,从事和文字接触更直接、更密切的一项工作。??九十年代初,硬笔书法热席卷全国。我在一次出差途中,偶然见到启功先生题签的两本《中国硬笔书法》杂志,便当即买了下来。闲时爱不释手,反复揣摩。曾经有一段时间,对书法的兴趣大增,每天中午和晚上都要写几页钢笔字,或者临习几张颜体字。后来,跃跃欲试,接连向外寄了几次临摹的书法习作,参加大赛。没有想到,有两幅居然入选,有一幅还得了个佳作奖。这下一发不可收拾,订书报、买资料,下决心钻研。尽管天生愚笨,但总算小有收获,毛笔、硬笔字比原来均有所长进,入选过几次书展,硬笔书法还参加过中日硬笔书法交流,十多本荣誉证书说明我曾经为此付出过。十几年下来,我形成了一个习惯,只要坐下来,都爱在纸上写写划划,而写的最多的是钢笔字。有时一张白纸正反两面划得乱七八糟,又写几个毛笔字,最后叠起来,丢进垃圾箱。这样做,实在是一种乐趣,而不是要成为什么书法家。??我还喜欢体育项目,尤其爱看体育赛事的直播。读书时,胆小体弱,最头疼体育考试,别人跑、跳、投掷、打球,样样在行,我却只能旁观,跑不上两步,气喘吁吁;投掷手榴弹,甩出的距离还不及女生,往往招来同学的嗤笑。但奇怪的是,这一现象却在以后发生了变化,高中毕业后,先当民请教师。小学一般都没有专职体育教师,而每个班都开设体育课。我一进校门,校长说我年轻,除代四年级的语文课外,全校的体育课就交给我一个人了。推辞未果,只能勉为其难地赶着鸭子上架。早操时,吹吹哨子、喊喊口令,倒还凑合,但体育课教什么内容呢?一时无从下手,我就先让学生跳绳、打球,自由活动。一两周下来,我发现了一点问题:国家早推行第七套广播体操了,但全校的学生不知还停留在什么时候。我就从每一个班开始,教他们做新一套广播体操,学生们的兴趣也很高。几周下来,全校学生全都学会了,还进行了一次表演,反响不错。时间不长,全乡要举办一次小学生篮球运动会,我自然又得组织。好在学校四五年级学生当中,有很多喜欢打球的,我从中挑选了十名学生,抽时间训练,按照书本上的内容,讲解比赛的规则、强调纪律。比赛期间,乡中心小学和我们学校的男女篮球队双双进入最后的决赛。但这时候,发生了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球队间单循环时,都是两名裁判,而决赛时竟然成了一名裁判。先一天进行的是女子决赛,不一会儿,问题就暴露出来了。误判、错判时有发生,更要命的是,裁判有偏袒对方的行为。刚开始,我还能冷静对待,但后来,我终于忍不住了,向有关人员反映,得到的解释是,这名裁判是国家级普通二级裁判,一个人完全可以胜任。我一再申辩,但他们始终坚持自己的意见。也许是出于一种激愤吧,我当即中止了比赛,决定弃权,组织者显然没有想到事情会这样,他们觉得有些下不了台。当时的学区领导找我谈话,也是一种指责批评的口气。但我没有改变自己的主意,带着学生离开了比赛场地。回校后,我马上向学校领导作了汇报。校长听完后笑着说:“年轻人,好胜心太强了,耍耍事,不要太计较输赢。以后注意就是了。”第二天,男子决赛时,我赌气对学生说,场上只练习传接配合,不要朝篮筐里投球。没想到学生们太听我的话了,到结束,我们的球队竟然没有一分进账,人们对此议论纷纷。当时,不知谁说了这样一句话:“乡下小学,不能歧视。”只当了一个学期的教师,我就从事了另一项工作。我至今颇感诧异,这次偶然事件,竟然成了我热爱体育的一个诱因。自此,我由一个好静不好动的人,成为各项体育活动的积极分子。单位举办乒乓球、象棋、拔河、篮球之类的活动时,我都积极参加。尽管水平不高,在一些集体项目中多属板凳队员,但确实兴趣很高。正如报刊上说的,适度参加体育活动,不但锻炼了身体、享受了快乐、体验了除工作之外的另一种心情,同时也是对人生的一大丰富。??热爱体育项目的结果,就是成了一名体育迷。现在电视节目多达几十套,我几乎锁定了体育频道。每到双休日,只要没有特别紧要的事情,我都在电视机旁度过。体育新闻、赛事直播、实况录像,栏目众多,精彩不断,足可以大饱眼福。若逢上奥运会、亚运会等重要盛会,各个频道更是全天候服务,令人应接不暇。体育项目当中,我最钟情的莫过于足球比赛了。在很多人眼里,这项活动太乏味了,不但一场比赛时间长达近两个小时,而且结果还有可能是零比零,有什么值得看的呢?这正应了一句老话,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从真正看球赛,至今已二十多个年头了,我不但没有生出些许厌烦,反而有点变本加厉的味道。因而,中外一些俱乐部、各大明星的名字大都烂熟于心,对一些关键场次、精彩镜头更是津津乐道。除过电视,还连续几年订阅了一份《中国足球报》,工作之余,反复浏览,其乐无穷,连同事们都感到有些不可理解。在他们眼里,看书写字是我的爱好,什么时候又成了一个球迷呢?每逢有中国队参加的足球赛,便提前算计比赛日期,唯恐错过。若逢半夜,也要从被窝里爬起来,真有点舍我其谁的劲头。当然,球队赢了,欣喜若狂;球队输了,痛心疾首,有时情不自禁,自言自语,招致妻儿的白眼。可惜的是,中国足球至今未能实现质的飞跃,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着实令和我一样的众多球迷伤心,以至于出现过“5。19事件”。刘心武先生还专门为此写过一篇报告文学《5。19长镜头》,文笔犀利,引起巨大反响。不过恨铁不成钢也罢,大骂狂批也罢,过不了三五日,发誓不再看中国队比赛的誓言早已撇到脑后,只要有中国队的身影,球赛照看不误。近两年,姚明在美国大红大紫,所以,NBA便也成了一档重要内容,关注点又延伸到了国外。因为爱看体育节目的缘故,常常和家人发生冲突。妻子戏谑我,说国家队应当请我当顾问。我嘿嘿一笑,说,这叫爱国热情。??我还是个戏迷。七十年代末,秦腔传统剧目恢复上演时,真可用观者如潮、盛况空前来形容。也正是这个时候,我才直观地认识了什么是传统戏曲,它和我所看过的现代样板戏截然不同。当时虽然是一名学生,但被演出深深吸引,白天上课没有时间,晚上就跑到露天广场,挤在人堆里看热闹。因为从未接触过的缘故,戏中人物的道白、唱词多半听不懂,但有三样印象深刻:一是服装。演员穿的服装花花绿绿,宽袍长袖,看起来很感滑稽。还有高底靴子,底下的人看着危险,但演员走起来行动自如,并不显得吃力。二是脸谱。最惹人注目的就是那些大花脸,各种色彩好像都涂上去了,表演起来威武勇猛,观众的目光随着他们来回移动。三是道具。山川河流,城墙桥堡,样样新奇。特别有意思的是,挥挥马鞭,即为骑马;推一面车轮,表示坐轿;四个兵卒,代表千军万马。而这时,旁边恰好就有老者出现,用自己的理解诠释剧情,等于义务讲解,感觉颇为惬意。最早看到的秦腔剧目是《逼上梁山》、《小刀会》,此后,拍成电影的有《火焰驹》、《三滴血》,名家荟翠,演员阵容强大,堪称精典。从那时算起,我对传统戏曲由好奇到喜欢,再到痴迷,只要有演出,总要去看一看,听一听。有一段时间,还抄录了一些著名唱段,一方面欣赏唱词文采,一方面品味唱腔旋律,自得其乐。这些年来,著名演员一茬接一茬,各种形式的戏校遍地开花,演出形式不断创新,宣传不可谓不力,虽然有些地方相对火爆,但总体情况还是不太尽如人意。专家学者认为这是全国的一个普遍现象,传统戏剧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其生存空间相当有限。但不管怎样,我还是传统戏的忠实观众。从十年前陕西电视台开辟“秦之声”栏目起,每逢节目播出,我都在或慷慨激昂,或婉转缠绵,或诙谐幽默的大秦之声中度过。此后该栏目又别出心裁,在西北五省区策划了“戏迷大叫板”,反响强烈,影响深远。就振兴秦腔艺术、培养人才来说,陕西电视台功不可没。??除秦腔之外,我还喜欢京剧、豫剧、黄梅戏等剧种。中央电视台第十一套节目专门安排播放戏曲,好戏连台,精彩不断。《空中剧院》、《名段欣赏》、《跟我唱》等栏目,满足了不同地区、不同年龄、不同职业戏迷票友的要求,大受欢迎。为了继承传统,还对已故艺术家的唱腔采用音配像的形式隆重推出,赢得一片喝彩。正是在这块天地里,我才有幸一睹梅兰芳、张君秋等一代戏剧大师的风采,才知道了许多台前幕后的感人故事。每当打开电视机,妻子要看电视剧,儿子要看动画片,我则既想听戏剧,又不愿错过体育节目,所以手中的遥控器调来调去,以致引发抱怨。有时,虽然也妥协一下,但心中颇多不快。在这样的看似摩擦不断,但最终相安无事中,我痛并快乐着。??每天早晚或节假日,人们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散步、打牌、玩棋、搓麻将,各有所乐,我亦颇多感慨。是啊,有一个特长,多一项爱好,不但生活充实,就是和人交谈,也多了一个共同的话题。漫漫人生之中,始终保持一种良好的心态,岂不快哉?我乱写的!不好请原谅.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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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阳光他老觉得很小很小的孩子像雨后的彩虹。空气中没有了尘埃的味道,或深或浅的彩虹很温润、很绚丽。或者说是雨后空气中浮动着的大把大把的水分子让阳光不再耀眼,变得柔和如水,变得色彩斑斓。他知道彩虹是阳光的一种,像穿上圣诞大衣的老人显得诙谐可爱。可后来,彩虹在愈来愈强的阳光下消失了影子。他仰望天空,天空依旧很蓝,却少了一种可爱的色彩,少了那种如绸缎般柔媚的颜色。如同一个孩子的成长,不经意间,他发现自己脸上的红润日益减少,他看着最后一抹色彩在无声中归于平淡,一脸茫然。他有大片大片的记忆,是关于那个有流水的地方。一群穿短衫短裤的孩子,笑着,光脚跑过童年坚实的木板桥。桥下流水浅唱地吟。石头被磨区了棱角,磨成光滑的拳头,散布在浅水的滩上。往外延伸,水变深了颜色,清凉的和水在夏日的时光里悠晃。日子很悠闲,没有负担。孩子解下衣服跳进水里,像泥鳅一样游弋。他们打着水仗。黝黑的手臂用力拍打着柔软的河水,弹起的水花缀入头发,在脸上轻轻滑过。水花把阳光编织成彩虹的图案。后来他渐渐喜欢上了这种由几种颜色有序排列的轻盈图案。因为他知道如果让它们叠加,回成为灿烂的夏天。清凉的河水滑过手臂,滑过身体,滑过没有忧伤的季节。他的身体变成了健康的黑色。他仔细地观察着彩虹的图案。它没有黑色,惟独没有黑色。随便几种简单的颜料,可以轻易地叠加成浓墨的世界可彩虹如何叠加,也只会让世界温暖明亮,而不回在黑暗中沉沉死去。彩虹成了他童年的情结,让他拥有充满阳光的世界。或许所有的小孩都喜欢把玩阳光。或者是在三棱镜后发现隐藏着的彩色世界而目瞪口呆。或者用小镜反射阳光照进常年阴暗潮湿的鼠洞里。小老鼠害怕地拖着黑色的身体逃逸出来,在阳光下裸露它那肮脏的脑袋。它身上的黑色浓厚而粗糙,散逸着阴沟陈尸腐肉的味道他身上的黑色却轻盈而光滑,渗透着阳光的气息。两种同样的颜色是两个不同世界的巧合,前者使它适应在阴暗的环境中生存而后者是阳光在他身上亲昵的吻痕。他喜欢站在竹楼上眺望阳光,看阳光碎落在大树的叶尖发出耀眼的亮斑。树叶把阳光转化成能源贮藏在粗壮的树干里。大树死后,被一节一节地送入灶口,在熊熊的火光中完成生命的回归。就这么走了。他看到阳光从遥远的地方来,有消失于遥远的地方,而他却抓不住。像一个人死后,只留下灰白色的粉末。他像猫一样极喜欢晒太阳。冬天穿羊毛线织成的衣服,合上眼睛躺在竹子摇椅上慵懒地沐浴在阳光中。他能感受到阳光在他身上的作用――温暖如春。夏天,穿宽松的T恤,在阳光下大步大步地跑,喝很多很多的水,然后让它从毛孔里渗出。他看到耀眼的阳光在四处张扬。高大的建筑和低矮的竹屋,在阳光下像等待查阅的士兵,庄严而坚强。墙角的青苔褪去了青色,变成干燥的颗粒,在他疲惫的双腿的轻抚中松松垮垮。他也能感受到阳光在他身上的作用。他从慵懒变得强壮。肤色更黑,几乎可以隐藏与夜色之中。他不是夜游的生物,黑色的皮肤倒有利于他在夏夜和伙伴玩捉迷藏。夏夜或许有飞机飞过天空。他抬起头把脖子伸得高高去寻找天空飞机的翅膀。他看到闪着灯光的飞机在繁星下面飞过,猜性着乘客们甜美入梦如同摇篮里的婴孩。白天若有飞机飞过。他会以同样的姿势加上左手去挡住射眼睛的阳光。低头时看见自己额头上的手在地上的投影盛放成飞鸟的一半翅膀。于是他和伙伴玩起了手影的游戏。多年前。他的这双手是多么灵巧,可以做出最逼真的孔雀、飞鸟抑或狗头。他不会在过去的十几年里想到今后的某一天自己如同木偶被许多事情牵制着而失去玩耍阳光的时间和能力。那个时候他单纯地想长大,可却不知道长大后却如此怀念那段玩手影的时光而一脸茫然。他想也许我应该好好地享受每一段时光里特有的阳光。不然会在若干年后看到三棱镜背后整齐排列的彩虹时木木地说:“我知道,那是阳光折射的结果。”1200字以上 高一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