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流浪的暑假》有感
暑假,是旅游还是玩乐?更多学生的暑假核心应该还是万年不变的补习班、创新班。
王巨成的《流浪的暑假》是一个别开生面的暑假。马上就是初二学生的森林逃离了犹如万丈深渊的补习班,带着120元离开那个束缚着他这只鸟儿的家,过了一个做“大事”的暑假,拥有一段引人深思的旅程。
时代像钟摆一样快速变化,人们不断要求高质量、高文化、高学历,还要求一切从娃娃抓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并没有错,可是一味学习所成的龙凤能飞得更高更远吗?
不是的。书中的森林、高翔飞、梁静惠都是学校数一数二的好学生,他们的生活被规定为不停学习,他们的使命就是考上最好的大学,以后有一份比别人好的工作。这么一帆风顺的日子也许不错,但当他们几十年后,老得眼睛都花了,走也走不动了,只能回忆以前的年华时,就只有最好的学业、事业,再无其他。这不值得骄傲,这令我觉得可悲!
人生是需要激情的,只有闯荡过、见识过的生命才会有岁月的味道。
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森林”出走“后的一次回家且给父母留下一封信的章节。森林的一句句”我好烦,我要去寻找意思“换来的是父母不停的念叨,为什么他们不肯走入森林的世界想想呢?以至于当他们发现最后一封信的最后一句”爸爸妈妈,你们好吗?“是取自歌词时,先前的感动立刻变成多疑的猜想,认为又是一句敷衍。
有时,孩子只是想表达自己想说的,即使是一句歌词,如果他写下来送给父母,也必定是一颗真心。假如他不在乎父母,不孝敬这对养他育他的人,又怎么会花时间作此一举?无论我们怀疑什么,请不要怀疑一个正悄悄长大的孩子,好吗?纵使是一道眼神,也足以让他刚筑起的世界留下一片不可修复的荒芜。
世界变得再快,孩子仍是最美好、最纯洁的存在。不要因为发展快而过早破坏一个孩子的纯真,过早让太多的利益左右他们的青春。亲爱的爸爸妈妈们,工作再忙,也不要总把孩子托付给各种补习班,多带他们看看这个世界,就如《流浪的暑假》中一样,在神秘的世界中多听听、多看看,感悟出的人生道理才是最刻骨铭心的,是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初二:Easy
记一次活动——挤暖
胡雨婷
今天天气十分寒冷,厚厚的玻璃窗都关不住中“呼呼”的北风。下午,老师组织全班同学玩起了“挤暖”的游戏。
老师将同学们带到教室后面,大声宣布:“现在全班分为AB两队,靠墙站好,哪队挤出的人多,哪队就为输!”这时,同学早已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只听老师一声令下,两队同学奋力向对面挤去。有的撅着屁股,有的鼓着腮帮,有的用双手推,有的用肘部顶……
你看,B队的葛磊同学正背对着队员,紧咬牙关,脸憋得通红,双手撑墙,来了个“青龙摆尾”,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式,“啪”的一声,用屁股顶出了对方的一名队员。这时,A队进行猛烈的还击。AB两队的攻击进入了“白热化”的程度,两队队员都气喘吁吁,一会儿A队队员将B队队员挤成“肉饼”,一会儿B队队员又将A队队员弄翻在地。这间屋子好像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大摇篮”,我们就是“摇篮”里的孩子,一个个被摇得头晕眼花。最后,B队终不敌A队,全军覆没了。
虽然,游戏结束了,但那欢快热烈的场景,仍在我脑海中回荡……
相关推荐
-
多角度,多观点——读《流浪的暑假》有感一个无聊的下午,我打开电脑,电脑桌面上一个文档吸引了我的注意,这个文档里有一篇读后感,这看上去很平常。但是这篇读后感是妈妈写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周日的晚上,我看完了一本课外书,觉得这本书很有意思,就拿到电脑前给妈妈看,可妈妈却无所谓地说,“小孩子看的书,干什么要给我看?先放那边吧。”我原以为妈妈不会看这本书,可没想到的是,妈妈不仅看了这本书,还站在我的角度分析了这本书的内容。这本书名为《流浪的暑假》:书中的主人公是四个十二、三岁的初中学生,通过四个孩子在暑假期间的故事以及家庭中家长对孩子暑假补课的态度和方式而展开的故事。好学生梁静慧是个又乖又听话的好学生,学习成绩出类拔萃,但她的暑假只有按父母的意愿和安排上课、做作业,而学小提琴成了休息。另一个活泼、热情奔放的女孩安如玉闯进了梁静慧的世界,梁静慧也在受她的影响慢慢地改变。同样也是好学生的高翔飞,他的成绩名列前茅,但另一个桀骜不驯、成绩超群的男生森林,却不像高翔飞、梁静慧那么安分守己,他发誓这个暑假他一定不会上补习班,要干出一番大事。而高翔飞因为嫉妒森林,却因打听不出森林要干的那件大事,便写了张寻人启事来打探消息。到最后,森林真的失踪了,(他去捡垃圾流浪了)梁静慧、安如玉、高翔飞便一起去寻找森林。最终,他们都经历了能让自己成长的事,体会到了在假期里什么事是有意义的,他们也体会到了成长的滋味。而故事的主人公森林通过一个假期的流浪知道了大人们挣钱不易的道理,从而改变了对父母的态度。这些故事情节在我们小孩子的眼中顶多就是告诉我们父母挣钱不容易,我们要懂事。而妈妈却站在她的角度重新品读了这个故事:“虽然这是一本少儿读物,但通过这本书,我女儿在给我打预防针了,意思是暑期将至,不要给她太多的任务和压力。让她自己去安排暑假生活。这点我会考虑并会尽量满足她的愿望。”此刻我的心中涌现出了一种莫名的感觉,妈妈实际上是是能够站在我们的立场上看待问题的,只是我们不善于去发现,往往还会误会他们,由此我们真应该好好反省反省。大人们能站在我们的角度看事情,那我们怎么就不能多多替他们着想呢?初二:冰系恶魔800字 初二 观后感
-
读《放暑假》有感读完林清玄的散文《放暑假》,我有深深的体会。 文中讲了他的儿子在一次放完暑假要开学的前两天突然问他:“爸爸,为什么放假的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好像几天前才放假?他说:那是因为感觉,在好时光里时间就过得快,在坏心情里时间就过得慢。孩子又说,是呀,一上课就觉得无聊。但林清玄告诉他的孩子,在他自己小时候是不喜欢放假的,因为他出身在农村,每逢放假他都要帮家里干农活,他还帮父亲拉着两轮的板车卖水果,每天到天黑才能回家,所以在学校上学他反而觉得轻松多了,他用他小时的经历告诉他儿子,感觉和时间是相对的,他也是从那时起许下心愿,长大以后不要做农人,要让孩子真正地放暑假。 由此我想到了我的爸爸,他也生在农村,兄妹又多,他小时候也是一放假就要到田里干农活,还要照看妹妹,对于放假也是谈不上轻松的。 我的暑假也快要结束了,也好像几天前才放假,因为我也感觉到,在好时光里我们感觉特别快!350字 初二 读后感
-
读《苦儿流浪记》有感“苦儿”指的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雷米,雷米是一个弃儿,善良的养母巴伯汉妈妈把他养到八岁时,无情的养父把他租给了一个走江湖卖艺的人,这们他就开始了流浪生活。雷米是巴伯汉从巴黎大街上捡来的,当时他身着华丽的衣服,巴伯汉就想他的父母一定是有钱的人,一定会来找他的,到那时候我肯定会得到一笔不菲的报答。就这样巴伯汉就把雷米抱回了家。后来雷米长大了知道了真相,便一边流浪一边寻找自己的亲生母亲,在流浪的时间里雷米得到了许多人的帮助,也结识了不少朋友。其中有一位陪着他一直流浪人,还有一只狗。后来得到了他亲生父母的消息。原来,他的父母也在找他。他欣喜若狂,几经周折,终于他与自己的亲生父母相见了,可是却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他的家庭并不富裕,而且家中的成员都不喜欢他。他的好伙伴马迪亚便帮助他离开了这个地方,因为卡比被警察误解,便把卡比和他的主人雷米抓进了监狱,马迪亚便请来他的朋友鲍勃帮忙救出雷米和卡比。终于在一次很好的机会中救出了他们,他们便连夜赶回了法国,在法国他们一直在寻找“天鹅号”,因为“天鹅号”上的密里甘夫人正是他的亲生母亲,他与密里甘夫人和阿瑟是他在流浪时遇到的一位贵人。可万万没想到密里甘夫人正是他的亲生母亲,他与密里甘夫人两人紧紧拥抱在一起,分不开。就这样雷米一天天长大了,结了婚,生了子,幸福美满的生活。《苦儿流浪记》是一本优秀的图书,故事很感人,值得一读。550字 初二 读后感
-
读《流浪的暑假》有感_800字暑假,是旅游还是玩乐?更多学生的暑假核心应该还是万年不变的补习班、创新班。王巨成的《流浪的暑假》是一个别开生面的暑假。马上就是初二学生的森林逃离了犹如万丈深渊的补习班,带着120元离开那个束缚着他这只鸟儿的家,过了一个做“大事”的暑假,拥有一段引人深思的旅程。时代像钟摆一样快速变化,人们不断要求高质量、高文化、高学历,还要求一切从娃娃抓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并没有错,可是一味学习所成的龙凤能飞得更高更远吗?不是的。书中的森林、高翔飞、梁静惠都是学校数一数二的好学生,他们的生活被规定为不停学习,他们的使命就是考上最好的大学,以后有一份比别人好的工作。这么一帆风顺的日子也许不错,但当他们几十年后,老得眼睛都花了,走也走不动了,只能回忆以前的年华时,就只有最好的学业、事业,再无其他。这不值得骄傲,这令我觉得可悲!人生是需要激情的,只有闯荡过、见识过的生命才会有岁月的味道。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森林”出走“后的一次回家且给父母留下一封信的章节。森林的一句句”我好烦,我要去寻找意思“换来的是父母不停的念叨,为什么他们不肯走入森林的世界想想呢?以至于当他们发现最后一封信的最后一句”爸爸妈妈,你们好吗?“是取自歌词时,先前的感动立刻变成多疑的猜想,认为又是一句敷衍。有时,孩子只是想表达自己想说的,即使是一句歌词,如果他写下来送给父母,也必定是一颗真心。假如他不在乎父母,不孝敬这对养他育他的人,又怎么会花时间作此一举?无论我们怀疑什么,请不要怀疑一个正悄悄长大的孩子,好吗?纵使是一道眼神,也足以让他刚筑起的世界留下一片不可修复的荒芜。世界变得再快,孩子仍是最美好、最纯洁的存在。不要因为发展快而过早破坏一个孩子的纯真,过早让太多的利益左右他们的青春。亲爱的爸爸妈妈们,工作再忙,也不要总把孩子托付给各种补习班,多带他们看看这个世界,就如《流浪的暑假》中一样,在神秘的世界中多听听、多看看,感悟出的人生道理才是最刻骨铭心的,是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初二:Easy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初二 读后感
-
读有感墨脱。莲花隐秘的圣地。在看安妮宝贝的《莲花》之前,我从未听说过世上有墨脱这个地方,更没有在地图上见到过,但却一下子喜欢上那里,那个隐秘莲花的圣地,超脱凡俗。佛家里,莲花是不可取代的宗教圣物,观音与如来的莲花座就是一种圣明的象征,所以听说有一个隐秘莲花的圣地,自是神往。纪善生与庆昭前往墨脱的路充满了艰难险阻,有着路经许多城市乡村都无法面临的危险情况,安妮的描写与叙述让人身临其境。或许墨脱真的是圣地,所以远离尘世,让世俗之人无法接近,也只有庆昭、纪善生、苏内河能够到达。他们的目的地不是圣地,只是墨脱,到达与不到达都不会有太多的兴奋或是遗憾,因为他们一定会到达。想起那句古老的话,心诚则灵,心若是不诚,即使再怎样身体力行,也无法到达梦的彼岸。所以当许多人都无法到达墨脱而望尘莫及的时候,他们可以不畏艰难地走过一道道阴霾,穿越风沙,划破手掌,坚定希望,一直到路的尽头。他们可以算是墨脱最虔诚的朝圣者。他们的虔诚,他们墨脱的目的地,只因为一个爱字,是爱,不是爱情。当一个男孩与一个女孩之间只有爱而没有爱情的时候,我会想到纪善生和苏内河,所以后来看郭敬明的《悲伤逆流成河》的时候,看着齐铭和易瑶,我想到了《莲花》。纪善生因为年少时父亲的死去,生活在母亲的阴影里,内心苦苦地想要挣脱却又一切顺从母亲,从不会反对什么,不做违背母亲心意的事,即使是要牺牲掉自己的什么。因此他是寂寞的,是他的寂寞接纳了苏内河。他从不和别人交朋友,从不试着接受一个女孩的爱慕,自闭,沉闷,忧郁,与众人隔绝。他和内河同是天涯沦落人,只是不同的是内河勇于接受,寻觅所有,而善生,只会冷漠地拒绝。所以她带着他在夏令营的一个晚上去看蝴蝶,他可以陪她去打掉孩子,他可以和她背对着背睡在同一张床上,他枕着她的长发。后来,即使两个人已经十几年不见,依然通信,见了面,依然谈笑风生。再后来,即使内河死去,唯一可以帮她取走遗物的,仍是善生。他和她没有爱情,却有爱,是彼此一生唯一的朋友,纵然彼此的人生之路,永远地截然不同。善生为了自己工作上的利益和一个自己不爱的女子结婚,几年之后有彼此离开。第二个妻子为他割腕自杀,虽然不曾死掉,可是爱情已经不在了。纪善生不会爱别人,不爱他的母亲,不爱他的妻子,他只会爱自己,如果还有,那就是内河,苏内河。而苏内河,那个十几岁便与一个大她很多的美术老师私奔的女孩,也是不幸福的。童年的过去让她在别人的心里不再贞洁,加上没有父亲的阴影,除了善生没有人愿意和她在一起。内河,她曾轰烈烈地爱过,美丽过,挣扎过,但到头来,最最受伤的,仍是当初爱得最深的,内河。当年幼的苏内河在黑板的角落写下她的名字的时候,善生与她的一生,便注定终将颠覆。几番的风雨周折,寻觅挣扎,爱,受伤,一次次地躺在善生的床上,与善生背对着背,彼此难过,然后黎明的时候,悄悄地离开,又一次寻找没有成果的爱。爱,她一直寻觅,却一直无法得到。两个人彼此温暖,只有爱,没有爱情。因为没有爱情,所以无需彼此折磨,因为有爱,所以善生在内河死后,回去一个陌生的地方,领回她的遗物。有爱而没有爱情的彼此。我相信安妮是想告诉我们,或者是我读到,世间种种万象,也许有些朋友同事同学,只会永远爱你,关怀你,给予你无尽的温暖,为你提供不需回报的帮助,可是,不能给予你爱情。爱情不是爱,爱是一个人的事,而爱情,是两个人的事。苏内河与纪善生都只是一个人的爱,所以会感动,不会感伤,不为爱情的爱。莲花代表一种新生,超脱凡尘。18岁,不曾有过爱情,不晓得爱情的纯洁,但是,爱的纯洁,感谢安妮,我懂得了。1200字以上 初二 读后感
-
读《流浪狗和流浪猫》有感在这个寒假里,我有幸读了一本杨红樱的书:《流浪狗和流浪猫》,这本书非常有趣,这本书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稻香村是个美丽而古老的村庄。因为有群山怀抱,稻香村几乎与世隔绝,外面很少有人知到世间还有这么一个稻香村,所以,他被称为“人间仙境”。但是,有一天,三个大“怪物”从天而降,这是天王巨星“甜甜小姐”的直升机。随后,甜甜小姐把稻香村变成了玫瑰度假村。玫瑰度假村是个富人云集的的地方,也是宠物成堆的地方。这里有甜甜小姐的LOVER(LVOER是甜甜小姐的宠物狗),还有别人家的宠物狗,但这里还有一只流浪狗黄大侠,和一只流浪猫黑骑士常年在这里游荡。高贵的波斯猫爱上了具有骑士风度的流浪猫黑骑士;漂亮的西施狗爱上了具有侠肝义胆的流浪狗黄大侠;西施狗的主人非常喜欢钱,非常势力,他们甚至还不懂法律,千方百计的阻挠西施狗和流浪狗黄大侠在一起。为了救下被主人拿去做交易的西施狗,流浪猫黑骑士知道了,不惜自己的性命,终于让流浪过后和西施狗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流浪狗和西施狗把流浪猫埋在了高高的青山上,还立了一座墓碑,上面写着:流浪猫之墓。墓前,鲜花常年不谢。每当夕阳西下,就会看见一只孤独的狗,守在坟前凄凉地唱着《流浪之歌》。它在怀念它最亲密、最忠实的朋友—流浪猫。在我上学的这将近六年里,我有一些同学,但我有一个最最知心的朋友,他的人品,脾气,学习非常好,和他在的这几年里,我感受到了真正的友情,我们从没吵过架,也没有打过架,他让我知道,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是友谊。她还让我感受到,有朋友是多么快乐。此时,我真想大声喊一句。:有朋友,真好!这本书告诉我们:这不仅是猫猫狗狗的故事,这些故事告诉我们什么是真正的友情?什么是真正的爱情?猫、狗等这些动物都有如此的感情,何况我们人类呢?我想,人与人之间,首先最重要的是要用感情去交流,人们只有坦诚相待,以诚待人,我们才能更好地相处﹗我们要在生活中尊老爱幼,热爱同学,团结友爱,互相学习。在家里,我们要做一个懂事的好孩子,积极帮父母干家务,关心别人,不顾自己。在平常的小事中,不是也包含着这种深刻的道理吗?所以,我们以后一定要做个助人为乐的有心人。猫、狗等这些动物都有如此的感情,何况我们人类呢?我想,人与人之间,首先最重要的是要用感情去交流,人们只有坦诚相待,以诚待人,我们才能更好地相处﹗寿光市实验小学六年级:小帅9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
读《流浪狗和流浪猫》有感读了《流浪狗和流浪猫》这篇文章后,我深有感触:流浪猫为了朋友流浪狗的幸福,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太让人感动了。稻香村原本是个美丽的村子,而流浪狗和流浪猫虽然在流浪,但是也时常帮助人们捉鼠捉猫,但是有一天,富翁甜甜小姐发现了这块“风水宝地”,将其“改装”成玫瑰度假村,村民们统统被赶出去,稻香村也进行了大规模的改装,彻彻底底地变成了“玫瑰度假村”。流浪狗黄大侠和流浪猫黑骑士与甜甜小姐的狗拉乌儿交上了朋友,拉乌儿又认识了漂亮的狗西施,可是西施的主人不但拒绝,还打断了拉乌儿的腿,于是甜甜小姐就将狗爸狗妈告上了法庭,狗爸狗妈居然在法庭上公然睡觉,犯下了蔑视法庭罪,最后输掉了官司。西施爱上了黄大侠,可是西施被市长抓走了,于是黑骑士和黄大侠就去救他,经过一系列冒险之后,西施终于和黄大侠重逢,而黑骑士却永远长眠在了泥土里。这篇文章非常感人,黑骑士为朋友而献身,在现实生活中是不曾有的,更重要的是,这篇文章会告诉你:什么是真正的友情?什么是真正的爱情?40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
读《三毛流浪记》有感暑假里,妈妈送了一本书给我,我刚看了几页,就被里面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了,这本书叫《三毛流浪记》。书里的小主人翁叫三毛,三毛是个孤儿,桥洞、垃圾车……都是他睡觉的地方,为了生活,他卖过报纸,插过皮鞋……但是,无论他如何努力都还是吃不饱穿不暖,十分可怜。看着书里的三毛,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自己,爸爸妈妈每天辛苦地赚钱,供我们上学给我们吃饭,我们应该认真的学知识,不能每天只想着玩儿,更不能对爸爸妈妈发小脾气,要理解孝顺爸爸妈妈。可是就在刚才我还因为妈妈催促我做作业而和妈妈顶了嘴,我想妈妈一定很生气很伤心,妈妈,对不起,我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请您原谅我。我还想对同学们说一句话:“我们的生活多么的幸福啊,千万不能身在福中不知福,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还要努力学习来回报爸爸妈妈。”三毛的精神永远激励着我鞭策着我。五年级:高仕祥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3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
读《三毛流浪记》有感国庆中秋七天长假里,我读了中国漫画大师张乐平先生的漫画作品《三毛流浪记》,书中三毛的悲惨命运深深打动着我。他在流浪生活中,做报贩,擦皮鞋,当学徒,受尽苦难,但始终不屈不挠,没有消失求生的勇气。三毛他孤苦伶仃,无依无靠,他骨瘦如柴,吃不饱,穿不暖,他没有躲避风雨,严寒酷的家,更没有享受到家庭的温暖和良好的教育。其中有几幅漫画对我印象犹为深刻。一幅是“残羹剩饭”,那些大老板根本不把学徒当人看,自己大鱼大肉,吃个酒醉饭饱,碗底翻天,才有学徒的份。还有一幅是“人不如狗”和“两个世界”,外面冰天雪地,衣不蔽体的三毛在寒风中瑟瑟发抖,而只隔一层窗户的是,狗穿裘皮,富豪老板和他们的老婆却开着热水汀,电炉,在吃冰淇淋……读完全部漫画作品,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跟书中的三毛比起来我是幸福太多了。虽然时代已经不同了,但是我们也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想想自己现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自己的小伙伴玩耍,还能接受到学校老师们的良好教育和家庭的温暖,真是太幸福了!我对自己说:“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灰心,然后再以坚强的毅力去克服。”中国的“小三毛”永恒!江苏苏州常熟市东张中心小学四年级:我是4399灵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0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
读《三毛流浪记》有感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我每天都在看《三毛流记》这本书,三毛是一个流浪的小孩。他没有真正的家,只能四处流浪。以乞讨为生,晚上只能睡在街上。如果讨不到东西,那只能整天都饿着肚子了。不仅这样,他还经常受人期凌,身上到处都伤疤。而我们现在的生活却不一样了。就说我吧,我从小就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爸爸妈妈把我照顾的很好,什么都为我考虑到了,可以说我要什么就有什么。就是这样,有时候我还对妈妈发脾气,弄得大家都不高兴。现在想来我是多么不应该啊。看看流浪儿三毛,他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啊!他小小年纪就要靠打工维持自己的生活。我现在的生活和三毛相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冬天到了,妈妈早就为我准备了厚厚的毛衣,而三毛没有衣服穿;晚上,我睡在柔软温暖的被窝里,三毛没有地方住;我天天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知识,三毛不能上学······这么一比较,让我想了很多很多。我应该珍惜我拥有的一切。四小三年级:高杰350字 三年级 读后感
-
读《三毛流浪记》有感当你和爸爸、妈妈围坐在一起吃着香甜可口的饭菜的时候,你可曾想过旧社会大街上的流浪儿是怎样生活的吗?我以前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自从我看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后,使我久久不能平静。在寒冷的大街上,他们或者沿街讨钱要饭,或者擦皮鞋、捡烟头,或者捡垃圾,有时饿极了就去偷、抢,可能会遭到一顿毒打,甚至被送到监狱惨遭迫害,有的就饿死在大街上、屋檐下。三毛就是这千万流浪儿中的一个。张乐爷爷画的这本《三毛流浪记》唤起了我对旧社会穷苦人的极大同情和对旧社会的无比怨恨。这本书将我带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大街上一片混乱,人群中一片嘈杂,到处都是小摊贩的叫卖声、孩子的哭喊声、警棍的敲打声……令人不敢耳闻。再看看地上:堆满了垃圾粪便,瘦骨嶙峋的乞讨者……一幅幅惨不忍睹的画面,使人感到心酸。在那个旧世界中,使人心酸、难过的是三毛,他从小就失去了父母,谁说清他的父母去哪里呢?我想也肯定是被旧社会逼死了吧!三毛是个无依无靠、孤苦伶仃的人,他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连富人家的狗都穿上棉衣了,三毛却还穿着用麻袋补的单裤,常常冷的缩在墙角,只打哆嗦。是三毛没出息吗?不是,他是一个聪明、善良、可爱的孩子,是那个万恶的黑暗旧社会把他弄成这样。我真想把旧社会一下子打成稀巴烂,让三毛他们来到这个光明的世界,和我们一去吃饭、学习、玩耍,一起住在温暖的家中,一起参观长城,一起……三毛也是这样想的,他甚至连做梦都想有个崭新的书包背着去上学,可是他的愿望在那个旧社会一个也不能实现。如果在今天这个光明的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主义社会,这些愿望肯定能够实现,而且其他各个方面会更好。三毛机智、勇敢、有志气,他憎恨坏人,连做梦都将三个坏蛋顶进河里。他同情弱者,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他那样贫苦却拾金不昧,当他捡到钱包时,拼命追赶失主,还给了他。画中的三毛是一个孩子,但他是千万旧社会人民的代表。我憎恨旧社会,更爱我们的新社会,更加体会到今天光明美好的生活。今后我要好好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努力学习,做一个像三毛一样机智、勇敢、聪明、善良、有志气的人,为祖国创造一个更加光明的世界而贡献力量。8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
读《忠诚的流浪狗》有感一本书就像一艘船,他带着我们驶向成功的彼岸。我读过很多书:有《西游记》、《会飞的托马斯》、《八十天环游地球》、《小水滴周游世界》,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书——《淘气包马小跳之忠诚的流浪狗》。他主要写了:马小跳他们最近迷上了越野平衡车。他们四个人去一条无人问津的小路去试驾。一只金毛犬躺在地上。他们四个人把狗送回家。狗的主人却认得他们是肇事者。背负着重重的质疑和深深的冤屈,马小跳他们勇敢的担负起了救治狗的责任。那只狗叫金子,经过马小跳他们攒的钱,当然,这钱可不是向爸爸妈妈们要的,而是他们省吃俭用下来的。马小跳原本每天放学都会买吃的。而夏林果她可是大家心中的女神,有一天她在操场上跳舞前面放了一个捐钱的箱子……就这样把金子的医药费攒齐了,在马小跳他们的帮助下,金子逐渐恢复了健康。记得有一次在马路上,我看到一个老公公摔倒了,他握着脚,好像很痛的样子。这时我心中五味陈杂,其中最重要的两种味道是救或不救。我犹豫了,但是马小跳没犹豫,还是帮它治疗。过来几个月金子康复了,马小跳他们帮金子买了一个球和一条领带,金子非常喜欢,因为他上蹿下跳的。因此每天放学都会有一只狗蹲在校门口,不管刮风还是严寒醒暑,都会在那里等待这他们。从中我感受到无伦马小跳给金子买什么礼物,是球、是领带、是帽子自己都会很喜欢,因为在金子心中早已默认了马小跳这个“主人”。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人要有责任感,更要有爱心。会关爱动物,更要关爱他人。相信只要人人都有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得更加美好。我们小区院子里有一只流浪狗,它的主人因为拆迁房子,不方便带着它,就把它丢弃了。它每天在家门口等候,没有等到主人,只等来了拆迁的车辆。房子被拆除之后,它就成了一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狗。家会把好吃的肉骨头送给它吃,还轮流给它洗澡、梳理毛发,它就重新变成一只干净漂亮的狗儿了。作为报答,它记住了每一个人的家,每天我们放学的时侯,它就会把我们一直送到家门口。如果有陌生人来到院子,它就会“汪汪”大叫,好像在提醒大家要小心防备。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毛主席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所以我们要多读书,读懂书,这样才能得到书中更多的知识。五年级:袁喆8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
友谊读《巧克力味的暑假》有感在这一个夏日炎炎的暑假里,我看了几本有趣的书,《巧克力味的暑假》就是其中之一。《巧克力味的暑假》讲的是一个注重友情的女生--项心仪。她准备毕业了,但她又不舍得这个热闹的六班,她的内心十分愁苦,因为她即将离开她的三个死党:“狮子王”蔡一心﹑“非洲皇后”陶非然与“四眼钢牙妹”胡晶晶,她们的友谊如巧克力一般又苦涩又甜美。每个人都渴望拥有美好的友谊,我也有这样的经历:思思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一次,我们正在玩耍,忽然,我看见小敏有一张生日贺卡,觉得十分好看,就迫不及待上前去地拿在手中看,小敏大声地叫着:“还给我,快还给我。”为了逗乐,我不但没有还给她,还把贺卡扔给了思思,思思接住后,又扔给了我……小敏着急地哭了,就跑去老师那儿告状。老师把我俩叫到到办公室后,为了避免受到老师的责骂,我撒了个谎,小声地解释说:“是思思先扔给我的。”当时因为我的学习成绩比思思好,老师也就没多问了。在上课时,老师严肃地批评了思思。思思低着头,没说话。我心里真着急了,真想马上站起来告诉老师:“老师,其实贺卡是我扔的。”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因为我担心老师、同学们以后不再信任我。于是,我决定课后去向思思道歉。可是,面对正在气头上又闷头不语的思思,我欲言又止万一她不肯原谅我,那是多么尴尬的事呀!因此,那句道歉的话语一直留在我的心里。可想而知,我和思思从此形同陌路了。直到一个春光明媚的星期一,事情才有了转机:我正在教室里写作业,“叮铃—”上课铃响了,我急忙赶去上体育课。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我不小心被绊倒了,右膝盖整块皮被擦破并渗着血,我疼得龇牙咧嘴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滑落下来。“有人能帮帮我吗?”我在心里不断地问。这时思思见状跑了过来,与莉莉一同把我从地上扶起,一步一步地把我往校医室送。我好奇地想着:“难道思思不记得过去的那件事了吗?”走着走着,我便鼓起勇气地说:“思思,那件事是我做得不对,你原谅我吧……”还没等我说完,她就握着我的手,说:“没事了,都过去了,忘了它吧!”我高兴地抱着她,终于重归于好了,激动得连疼也忘了。《巧克力味的暑假》这本书让我对友谊如巧克力一般又苦涩又甜美有了更真切的体会,也使我明白了:若要友谊地久天长是需要朋友双方共同维护的,一个人如果失去了友谊,就会注定成为一个孤苦伶仃的人。800字 高三 读后感
-
读《蜥蜴》有感还记得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班主任陈老师要求我们去读《读者》,其实我早就迷上了《读者》里面每一篇文章,不说全部是精读,但至少我一字一句都看了进去。不知是哪一期《读者》,里面有一篇文章,题目真的不怎么吸引人,叫《蜥蜴》,普普通通的开头,简简单单的结尾,可就是这朴实无华的语句,打入了我的心房,以至于让我提笔写下了这篇“不起眼”文章的读后感。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作者去沙漠旅行,走到了一棵仙人掌面前,有一只蜥蜴正仰着头,等着仙人掌上的露水滴落下来,作者没看两眼就走了。返程时,又遇到了那只蜥蜴,一成不变地仰着头,唯一变了的,是仙人掌上的水珠不见了,对!被太阳蒸发了。作者不忍心把蜥蜴丢在沙漠里,于是把它装入自己刚喝完的空塑料瓶中。第二天,当作者想把它埋葬时,奇迹地发现蜥蜴活了,于是把它又送回了原来的沙漠。文章记叙的是作者去旅游时发生的一件事,这件事让我感受很深。蜥蜴可以说是起死回生。这一切,还要归功于文中这只蜥蜴的求生意识;塑料瓶中仅剩的一点点水滴救活了蜥蜴,这一点点水是蜥蜴唯一的希望,虽然很渺小,但它并没有放弃,反而用自己的意志战胜了死亡的威胁。蜥蜴很像一个众所周知的名人,或许大家都已猜到,霍金。霍金一生十分的坎坷,一个有着如此多的智慧的人,身上都有着疾病的禁锢,有着疾病的烦扰。就是在这种恶劣的情况下,他也能够完成一部部巨著,为人类的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他没有消极,没有沉默,反而和正常人的心态一样,乐观,积极,向上……和霍金,和文中的蜥蜴一样的人有很多,海伦·凯勒,史铁生等等。这些名人的故事,让我感到一种挫败感,想到自己平时的抱怨,平时对生活的不满,惭愧油然而生。这些人,这些物,每一件都在启示着我们要在逆境中生长,我们有健全的身体,而他们没有,他们都没有抱怨自己,抱怨生活的不公,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这样做呢?由这篇《蜥蜴》我联想与感悟到了许多。希望大家可以像蜥蜴一样,在逆境中升华。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情节波折性较强,于平常之中生意外,能引起读者的注意。800字 高一 读后感
-
《家》读有感家,对我们来说是温馨,舒适,安心的代名词。它是幸福的港湾,庇佑着我们这些稚嫩又天真的孩童。而我们也满足地处于父母的怀抱中汲取温暖与幸福。但是,在《家》中,在这个由四四方方的砖瓦组成的院子里,在这个抬头看不到广阔天宇的囚笼中,在这个封建礼教压制灌输的孕育之下,里面的孩子就这样长大了……他们接受着同样的现实,但是却演绎了不同的人生,在这无边无际的黑暗中,他们又处在怎样的漩涡中挣扎?这部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有思想,不听天由命的抗争者。许是他的两个哥哥的经历让他处于理性的叛逆中。他关心时事,他热血沸腾,他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许是他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注定了一段悲惨结局的恋情。他喜欢上了婢女鸣凤!这在那个时候是相当不允许的!鸣凤是一个机灵天真,清秀勤劳的姑娘。他们并没有过多的交往,但是,彼此的心意是相同的。最后,在觉慧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老太爷不可更改的命令下,鸣凤宁死不愿嫁到别人家,不愿悔了清白。于是啊,她悄无声息地投入冷冽的湖泊中。在死前,她在挣扎,她在等那个喜欢的男人温柔的呼唤她的名字。可是,没有,没有人在意她的死活吧!她活着没有任何希望,她选择了死亡。不,她是选择了解脱!不知她在尚未沉底的那一刻,她是否后悔。可怜的觉慧是在第二天,她死后才得知的,他后悔,他悲痛,他跪在湖边等心中的她告诉自己这是一场梦。可惜啊,现实不是个善人。这一场悲剧就以她的死终结了,但在他心中留下的殇却怎么也挥不去。他发觉在这个所谓的“家”中,他没有任何思想,这个“家”中没有温馨,只有无穷无际的折磨!是呀,它要把人折磨成怎样才肯罢手呀。于是,已经失去信心的他选择了逃亡,逃离这个樊笼,逃离这个没有一点人情味的家。同样老二觉民已失望,老大觉新也无可奈何的忍受着。于是啊,一个好端端的家变成了这样。若是这样的家拿到我们现实生活,我想没有几个人能受得了吧!即使如此,真正珍惜家的意义的又有几人?因为一些小事就离家出走,因为在一件衣服的颜色上有分歧闹离婚的人,甚至还出现了一些家暴的行为等等,这应当引起我们的反思。社会在进步,亲情却在淡泊。以史为戒,我们应该有些改变!2下一页@_@我是分割线@_@《家》读有感800字 读后感